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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治参与是现代政治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和民主发展的标准与尺度。公民参与的扩大需要具备适当的软环境。当前培育公民政治参与的软环境需要从构建公民文化、培育公民社会、发扬民本思想三个方面着手。
理性参与型政治文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政治文化建设的方向和目标追求,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存在和扩大所必需的软环境。理性参与型政治文化作为政治文化的类型之一,有其明显的特征,它以公民文化为主体,以市民社会为依托,以民本思想为指导。这三个方面是理性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有效支撑。
一、公民文化的构建
从所属上看,政治文化是公民文化的归属体系,是政治系统运作、政治活动开展所依赖的根基。公民文化是特指在观念形态上体现为参与意识、多元意识、理性意识,区别于封建专制社会的封闭意识、愚民意识的具有现代意义的政治文化。公民文化强调人的主体间的平等,人的主体性的回归、理性的加强、自信的建立。在公民文化之下,人追求主体价值的实现,而不是将主体完全消融于社会和国家。构建公民文化是培育公民的政治价值观和政治信念,提高公民参与意识,增强公民政治责任感的重要保证。在一个社会中,健全的制度保障与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是一致的,这是公民参与的硬环境。然而,仅有硬环境是不够的,还要有先进的公民文化这一软环境。从传统的臣民文化转变为公民文化,需要普及民主意识,建立公民职责规范,提高公民素质。综合来看,公民文化的特征可概括如下:
首先,公民文化反映了自主自律、自由自觉的主体价值取向。人们通过对平等权、自由权、民、财产权、社会权等普遍而真实地享有和行使,实现主体价值的创造和占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逐渐实现人对自身及对象世界的把握。
其次,公民文化要求建立平等、开放、横向的权利。利益关系作为人与人相互关系的准则,人的主体性和主体价值取代了血缘伦理和权利义务本位,平等互助的横向联系取代了等级身份的纵向排列。
再次,在行为方式上,公民文化表现为个性、参与、创造、开拓的基本图式,公民进行积极、广泛的社会交往和创造活动。在共同体生活中,公民文化提倡高度的角色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精神。在社会转型时期,政治文化的变化呈现出混杂的状况,公民文化的构建必定存在难度,公民的政治主体法制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政治监督意识和政治宽容意识是其关键。
二、公民社会的培育
从一定意义上说,公民文化是适应公民社会的政治文化,发达的公民社会是公民文化的摇篮,培育公民文化离不开公民社会的发育和成长。公民社会是介于国家与公民个体之间的,与国家形态相对应的,与个人和独立经济以及民主相联系的文明的世俗的社会存在。西方近代公民理论的逻辑结构是自然状态—社会契约—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是其归宿。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公民社会是世界民主化趋势的唯一动力。应该说,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公民社会对于民主化的作用都得到了认可和推崇,它被认为是民主化的希望。我们姑且不去讨论该结论的正确性,仅从政治发展的实践中便可见公民社会的强大效能。
公民社会以社会群体组织为主体构成,包括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公民社会的产生源于市场经济的驱动,它有着贯穿自身存在的理论与原则,从而维系公民社会的正常运作并保证公民的权利与自由。首先,公民社会以平等自由精神和人权意识为基本价值信条。公民社会是一个公民的社会,它依存于公民也“为公民”,是公民权利的维护者。其次,公民社会体现了权利与责任的平衡,在公民社会中公民拥有的权利和为维护这些权利所承担的责任之间达到了平衡,否定权大于责或责大于权的不平等状态。再次,公民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不允许权高于法或特权的存在。又次,公民社会是一个由私人利益关系构成的社会,它所代表的领域与政府所代表的领域径渭分明,形成相对独立于政府的一种制约力量,使政府职能趋向于合理化。公民社会通过自身的成长,改变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力量对比,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从而实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动态平衡。在这个动态平衡中,公民通过积极参与节制政府,发挥其作为利益主体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私域与公域,社会与国家、公民与政府并非完全对立的、的博弈关系,公民的行为取向并非个人主义的,而是倾向于集体主义,并且较多地顾及其他人利益和公益,注重整体效应。
三、民本思想的发扬
[关键词]惯习 福利思想 场域
在注重人力资本发展、在不断提高社会公民生活质量的今天,在日益追求生活品位的现代社会,“社会福利”已愈益受到公民的重视。我国的“社会福利”思想,在孔子时期就被提出,渊源久远,在当时也颇具影响,但是因种种因素之影响,其发展仍显迟缓,与西方社会福利制度相比较而言,并不完善。
“社会福利”这个名词,对于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大部分人并不陌生,有的学者认为:社会福利不仅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而且是为了保证社会成员在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下能够过上正常的生活。它不仅保障物质生活需要,还对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给予保障。有的学者认为,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设施和有关福利津贴,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服务需要,并使其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一种社会政策。
一、如何研究社会福利思想——“惯习”的特质
综观西方国家的社会福利思想,根据其历史演变、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文化变迁、伦理道德思想等背景的研究,其福利思想、福利制度的制订都是“惯习”的指导与牵引。
“惯习”这一理论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所提出,他认为,“惯习”高于理性,因为它兼顾了个人与社会,当下与历史。谈论“惯习”就是宣称个体、个人、主体都是社会的、集体的。“惯习”是一种社会化了的主体性,理性之所以受到限制是因为人类思维在社会性方面是受到限制的。正如我们认识的社会福利思想一样,它不能是绝对的感性也不可能是绝对的理性,因此,只有“惯习”这一理论才能对它进行深刻解读与诠释。
布迪厄的“惯习”观认为:“惯习”是随着个人不断接触的社会境况,经过日积月累而逐渐被灌输进一整套的性情倾向,这种性情倾向较为持久,也可转换,将现存的社会环境予以内化,并在有机体内部打上经过调整形塑的惯性和外在现实约束的痕迹。
个人是社会最小的组成部分,个人形成组织,形成社会,由个人的感知与渴望滋生,逐渐形成组织的要求,最终由国家立法保证,社会的制度形成并依法实施,经过实践的洗礼,这种个体的要求,个体的性情倾向即“惯习”越来越明显,范围越来越大,要求日益紧迫,进而形成社会的力量,社会的要求,即形成“社会惯习”。并且“惯习”是随着实践的环境而改变的,正如布迪厄在解释“惯习”与“场域”的关系时指出:“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成了某个场域(或一系列彼此交织的场域,它们彼此交融或歧异的程度,正是惯习的内在分离甚至土崩瓦解的根源)固有的必然属性体现在身体上的产物”。可见,“惯习”受“场域”的制约,福利思想自然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我们把握西方社会福利制度只要从它的思想高度出发,把握它的核心思想——它的“惯习”观,就会对社会福利思想的初始及发展有了全新的认识与理解。
二、研究社会福利的思想——“惯习”的主旨
社会中应存在怎样的福利制度,这些福利制度会带来怎样的社会作用,这些往往都是受个体的需求,政府的政策,社会的思想而决定,然而这些思想与准则并非一成不变,凝固冥化,而是随着时间的变迁,客观物理变化而改变。以布迪厄的“惯习”观出发来探究这一理念,恰到好处。布迪厄的“惯习”所指的不是个体的、技能性的熟练习惯,而是一种集体性的、持久的、规则行为的生成机制。布迪厄强调“惯习”一词的关键是“禀性”。个体禀性的形成,是社会化的过程,是社会化的结果,我们正是在尊重个体禀性的同时,遵循社会化的规律,遵循社会发生发展的法则,而制定社会福利政策,形成社会福利思想。
不论是社会学家所认为的,社会福利可以解决社会问题(特别是贫富悬殊、分配不公问题),以维持社会稳定,和谐均衡地发展;还是经济学家所提出的,社会福利是为了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经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或者是政治学家的社会福利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地位,保证政治秩序,再或者是法学家们所说的,提供社会福利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享受社会福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等等,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无论是受何种理念支配,其均可归根于当时的社会思想和文化价值观念,受当时的“社会场域”所制约,所驱使,既有历史的继承与摒弃,又有随当时“社会场域”而重新建构的思想和理念,进而建构其社会福利制度,其思想和文化观念可以被认为是“福利思想”,其形成可以被认为是“褔利惯习”的支配与主导。
“惯习”理论让我们认识到,性情倾向、思想观念是在实践中获得,持续不断地发挥各种实践作用,而且又不断地被结构形塑而成,不断地处在结构生成过程之中。“惯习”这种主观与客观并存、实践与理论并存的特殊理论,是一种颇具意义的理论,并十分有助于应用到社会福利思想的研究之中。
三、研究社会福利思想的意义——“惯习”的品质
在研究各种社会福利制度模式中,很多学者采用福利意识形态作为分类的标准。很明显,社会福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其福利思想占据主导地位。社会福利思想与社会福利观念具有密切的联系,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简单地说,社会福利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是社会福利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基础,社会福利思想明显地体现出阶段性、具体性和微观性,而这恰恰与“惯习”的品质相通,相融合。对于“惯习”的明晰理解就是“惯习”是铭刻于身体之中的、成为一种塑造某种倾向、某种理念的本能技能,并深受实践的制约与导引,是典型的本性与实践相融、相协调的知性理论体系建构,智性的实践体系生成。它具有主动生成性,能够即时把场域或周围环境中的新因素纳入自身,从而进行调整和重塑自身,并重新建构实践对象,作为外在社会性在体内的积淀因素,在实践中呈现为一种操作行为和操作技能。
社会福利思想的不断演变与进步,体现着“惯习”的优秀品质,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展,随着社会的要求而改变,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创新,是社会福利场域中的最基本的“惯习”。
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和重建是当下中国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西方社会福利思想的传统和现状,并与我国的社会福利思想相比较,从“惯习”的品质出发:从微观上以人本主义为准则,充分考虑个人的实际需求,以最大能量地满足个体需要;从经验上以实践为立足点,抓紧抓实,以点至全,做到全面而周到;从宏观上以社会进步、经济增长、提高全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社会福利政策,明晰社会福利场域中的“惯习”,使人们能够深刻了解和解释社会世界,构建适应中国本民族特色的社会福利思想与社会福利制度。
参考文献
[1]丁建定,魏科科.社会福利思想.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11.
[2][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172.
集体主义思想是人的社会属性的派生。虽然人是以个体存在和发展为价值取向,但个体人必需在社会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必需把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联系在一起。共同存在和发展就成为集体主义思想的核心。共同存在是类存在的先决条件。原始社会是一种形式上典型的集体主义社会,因为自然环境的险恶,生产能力低下,生活资料的短缺,迫使他们要过集体生活,否则就会葬送自己,葬送群体。世界各民族的政治思想蒙昧时期,其集体主义思想都是相当浓烈的。
社会属性是人的二重性的一个方面,正因为如此,在人类政治思想中任何人的政治观点或政治主张都不可能回避集体主义的存在。这是社会主义思想生命力强大之所在。
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种集体主义思想,在西方可以上述到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年)的《理想国》,在中国可以上述到《礼记·礼运》。对社会主义思想最明确的描述在中国是《礼记·礼运》,在西方是托马斯·莫尔(1478-1535年)的《乌托邦》。不过中国的“大同思想”和柏拉图的《理想国》不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物而产生,而是纯集体主义思想的一种社会构思。我们现在通常所讲的社会主义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对立物的社会主义,它从工业革命开始,是西方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时期的一种集体主义的政治思想。这种社会主义是从托马斯·莫尔开始,经过法国的圣西门(1760-1825年)、傅立叶(1772-1837年)、英国的欧文(1771-1858年)等到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我们现在区分的各种社会主义都是社会主义思想的一种流派。如果说西方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国的《礼记·礼运》是人的社会属性的最高社会道德理想,那么,近现代社会主义思想一个最大特点是它是作为资本主义初期剥削、压迫、贫困、不平等现象的对立物对未来社会的最高道德构想。
所有社会主义思想都是集体主义思想的衍生,是集体主义思想的不同形式、不同时期的反映。社会主义思想在农业社会具有浓厚的道德色彩,只是作为资本主义对立物的近现代社会主义思想才具有浓厚的夺取权力的政治色彩。思想是时代的反映。近现代社会主义思想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初期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批判,它反映实行社会改造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弊端的愿望。近现代社会主义思想家都致力于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痛苦以及作为这种生产方式基础的不受限制的自由竞争。它们设想将来民众会以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方式从资本家手中夺得支配生产资料和管理政府的权力。托马斯·莫尔、意大利的康帕内拉(1568-1639年)、法国的梅叶(1664-1729年)、法国的摩莱里(1720-1780年)、马布利(1709-1785年)等等与农业社会相联系的社会主义大都希望社会温情脉脉,保持农业社会,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与工业文明相联系的社会主义,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仍然主张社会温情脉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
作为集体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可以表述为:社会主义思想是人的社会属性的派生物,是人类共同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在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它强调人的社会属性,强调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从属于社会集体。作为集体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在马克思的学说中表述得最为充分和全面。马克思讲的人是抽象的人,群体的人,而非具体的个人。马克思是从社会关系来论证人的本质、人性,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的社会哲学基础。
社会主义思想只是集体主义思想的一种流派,我们没有理由把社会主义思想等同于集体主义思想。我们同样没有理由否认集体主义思想作为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属性。与集体主义思想对立的是个人主义思想,而不是资本主义思想,与个人主义思想对立的是集体主义思想,而不是社会主义思想。
资本主义思想属于个人主义思想,但是资本主义思想是近代才产生的一种思想。资本主义思想是十五、十六世纪西欧社会的产物。十五、十六世纪是西欧历史上辉煌的一页,这一时期,是“世界的发现”和“人的发现”的伟大时代。这一时期是欧洲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时期,是农奴解放、工业中资本主义的手工工场取代封建行会制度、中央集权制的民族国家逐渐取代中世纪封建割据局面的时期。这一时期是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在西欧的经济生活中逐渐占据日益重要地位的时期。资本主义作为思想与中世纪相对立,它要求自由,反对控制,推祟理性,反对盲从。它使人们的注意力从探索超自然的事物转到研究自然事物,从天上转到人间,从神祗转向人。它使真理不再与权威结缘,而成为个人理性和独立探索的结果。人们用自然原因来解释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解释社会、人类和宗教本身。历史不再是上帝救人的历史,而成为人们自身的历史。人成为一切思考的中心。资本主义作为经济制度主张个人主义原则,生产资料私有制,公平竞争。资本主义作为政治制度主张民主制度。近现代社会主义思想是工业革命开始,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时期与资本主义思想相对立的一种政治思想。资本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是农业社会瓦解时期产生的两种不同的政治主张,资本主义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社会主义以集体主义为核心。
把社会主义思想等同于集体主义思想是不科学的。同样,把资本主义思想等同于个人主义思想也是不科学的。我们只能说资本主义思想属于个人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思想属于集体主义思想。
关键词: 马克思 社会观 本质特点
在马克思之前,西方传统的社会观是实体化的社会观,其具有静止性和预成性。马克思把实践引入对社会现象的考察,指出:“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1](P18)科学地阐明了社会的起源、社会的主体、社会有机体的本质、社会的结构、社会发展的规律等重大社会思想问题,实现了社会观念上的伟大变革。相对于传统社会观把社会看成是一个实体,马克思的社会观有三个本质特点。
一、马克思是从“关系”的角度来看待社会的
所谓“关系”,是相对“实体”而言的。作为哲学范畴的关系,它包括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其实质在于对绝对的单纯的“一”的否定,特点在于有中介,没有中介就没有关系。传统社会观是实体化的社会观,它总是力图从某个初始本原出发来理解和把握社会和人的本性,把社会视为是与个人相对立的东西,要么是社会非人,要么是人非社会,这种观点往往割裂社会与个人的内在关系。
从“关系”角度看待社会,实际上是用实践方式把握社会。[1]马克思认为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既要与自然界发生关系,又要与人打交道同人发生关系,社会的本性就体现在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关系之中。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是不可能直接面对自然界的,他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以之为中介才能进行生产活动。社会的作用就在于把人的活动组织起来,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同时,社会不只是分化人与自然,同时也在“同化”人与自然。当社会把自然存在纳入自己的存在系统,把自然力量转化为能为人所用的力量,这时它就在人与自然存在之间建立起了更高的统一关系,实际上已把他们凝结为内在的统一体。马克思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2](P122)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一方面,马克思不把社会看成是与人相对立的实体,而是把社会看成是由人的活动所造成的一种动态的关系系统。“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3](P220)另一方面,马克思也不把个人看成是与社会相对立的个体。现实的个人虽然具有个体性,但是却不是孤立存在的单子式的个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个人,社会关系规定着人的本质。在现实的个人的活动中体现着其所在社会的本性,个人包含着社会的信息,“社会本身,即是处于社会关系的人本身,即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本身”[4]。(P226)
因而在马克思看来,要理解社会必须从人、社会、自然三者的关系中去理解。传统社会观并非不讲关系,其实它们也大讲关系,但是由于它们不理解实践的真正涵义,所理解的关系只是某一实体所派生出来的关系。在对待社会问题上,它们要么是从抽象的社会整体出发来说明人,要么从抽象的个人出发来说明社会,都陷入对社会的抽象理解,因而既不能合理说明社会,又不能合理说明人。
二、马克思是从动态角度来看待社会的
西方传统的社会观念把社会实体化,它们用本体思维方式来看待社会,总是要把社会归结为某种原初物,然后用这种原初物及其特性来说明社会,如孔德就说:“在生物学中,我们可以把整体结构解剖为元素、组织和器官,在社会有机体中也有同样的情形……社会权力形式相当于组织……元素则由家庭来充当。较之机体的细胞或纤维,家庭是完全的社会细胞……器官只能是城市。”[5](p243)这实际上是把原初物的某种性质视为社会的本性,并把它理想化、凝固化。
马克思认为社会有机体根源于人们的生产实践,直接形成于人们的交往活动之中,一方面,人类通过实践在自然中贯注了自己的目的,并按照目的进行自觉的改造,使之成为社会的自然。另一方面,自然又通过实践进入社会生活,成为人类活动的主要对象和基本前提,使社会变为自然的社会。而且社会有机体要存在下去还必须不间断地进行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主体进行物质生产实践,“任何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还要发生精神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精神生产就是“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它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处于枢纽地位,是社会有机体维系各种关系的调控器,同时社会有机体要维持自己的存在还必须进行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正是人自身再生产的要求构成了物质生产及精神生产的内在动力。
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同时就是社会关系再生产的过程。社会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关系、伦理关系、亲属关系等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人自身生产是社会活动的基本方面,三者在历史上同时存在并相互制约,始终发生作用,正是在这三种生产的过程中,社会成为“一切关系同时存在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这三种生产的不断进行,是社会需要不断地得到满足、更新、再满足……从而使社会有机体不断复制和更新自己。[6](P99)
三、马克思是从生成论来看待社会的
所谓生成论,是相对于预成论的。传统的社会观都具有预成论的特点,整体论社会观从社会整体出发来说明个人,必然要承认社会、国家在逻辑上先于个人,社会对于个人来说是预先存在之物。虽然原子论者认为社会源于人们之间的交往活动(签订契约也是一种交往活动),但是他们所虚构的自然状态本身就是一种预成之物,并且他们所说的社会状态也是某种所设想的理想状态的复归。
从生成论看待社会的根本在于把人的产生和社会的形成看成是一致的。传统社会观要么把社会看成是先在于人的预成物,要么是把社会视为人们主观协议的作品,本质上还是把人与社会割裂开来,因而无论对于人还是对于社会的理解都是抽象的。而马克思从现实的人的实践出发来理解社会则就把人与社会看成是统一的。第一,人与社会是相互生成的,两者互为前提和结果。一方面,社会是人们之间交互作用的产物,人是社会的基础,另一方面,任何现实的人都是处于一定社会中的人,社会关系又规定着人的本质。“人作为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7](P545)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第二,人的活动与社会结构及其发展变化是统一的。马克思指出:“社会关系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1](P108)第三,社会的本质与人的本质是一致的。“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这种社会关系正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建立起来的。
西方传统社会观把社会看成是预成的,本质上在于不了解实践的科学内涵,也没有把实践引入对社会现象的考察。马克思把实践引入对社会的考察,把现实的人规定为:“以一定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认为正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形成了社会,同时社会又规定了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样就避免了“把社会看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的传统社会观的看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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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督教;《圣经》;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在很大程度上是被一个现代性的词语。在学术界及社会上对它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广义上,社会福利的定义主要采纳联合国的定义:“社会福利是社会服务与机构间的有组织联系,在于协调个人和团体,在契合其家庭和社区需求的原则下,获得生活、健康及人际关系各方面的满足,使其能充分发挥潜能以增进福祉。”此处社会福利的目标是满足人们各方面的需求,并使其潜能能得到发挥。狭义上,社会福利主要从社会制度的设置或从政府职能的发挥极其政府政策的安排进行定义,社会福利指专门为弱者提供服务[1]。
在《大美百科全书》里,社会福利“常指分门别类的制度和服务,其主要目标在于维护和提高人们身体的、社会的、智力的或感情的福祉。同时,亦指大学的、政府的或私人的方案,这些方案涉及社会服务、社会工作和人群服务等领域以达到助人的专业目标”。换句话说,社会福利是一种社会制度,其目标有两个:一、帮助有困难的社会成员,维持其基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增进全民的福祉。又如日本,多数人把社会福利看成是社会事业的代名词。
社会福利思想最初源于西方。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福利(wellfare)这个词就为人们所熟知。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勾画了理想国家的图景,指出福利是一种总体性的概念,生活在理想国家的人们都应当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是人们进行政治生活的前提[2]。福利总是与“善”联系在一起。《圣经》中依照上帝的旨意来照顾他人,尤其是贫困者,才是“善”的,才是得上帝恩宠的人。因此,在工业革命之前,欧洲社会主要依靠基督教中《圣经》里面上帝的话语,通过教会乐善好施的行径帮助那些弱势群体,维护着社会的稳定。工业革命即16―17世纪,英国大规模的圈地运动,使大规模的农民流离失所,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原来的宗教机构、同业协会等已经无力承担,于是,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令法规如《济贫法》等,将救济贫困转变为社会公共责任。本文试从基督教《圣经》的记载,寻找社会福利思想的精神。
基督教产生于公元1世纪罗马帝国统治下犹太民族所居住的巴勒斯坦地区,以犹太民族的传统信仰犹太教为宗教背景,其经典为《圣经》。《圣经》由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分构成,基督教中的社会福利思想也主要体现在《圣经》即上帝的话语上。本文通过从《圣经》中找出相关部分内容来体现基督教。
一、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救助的福利思想
在旧约全书中,出埃及记里面22:24“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22:25“我民中若有贫苦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箴言里面17:5“戏笑穷人的,是辱没造他的主,幸灾乐祸的,必不受免惩罚”,智言三十则22:22“贫穷人,何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22:23“因耶和华必为他辩屈,抢夺他的,耶和华必夺取那人的命”。新约全书中,马太福音11:5“就是瞎人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风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加拉太书2:10(保罗被使徒接纳)“只是愿意我们纪念穷人,这也是我们本来热心去行的”;3:5―3:9“彼得。约翰在美门门口进殿时,遇到一个要求周济的人,彼得。约翰定睛看着他,彼得说:“你看着我们”。那人就留意看他们,指望得着什么。彼得说:“金银我都没有,只有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于是,拉着他的右手,扶他起来。他的脚和踝子骨立刻健壮了,就跳起来,站着,又行走。同他们进了殿,走着,跳着,赞美神。百姓都看见他行走,赞美神。”以上从《圣经》中节选的话语,不论是劝诫人们的,还是上帝行的神迹,都体现了社会福利思想中对社会中弱势群体实行救助,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
二、坚持正义、公平
《圣经》中不仅记载了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同时,也强调了要善恶分明、分清是非,鼓励信徒要勤劳,要谨遵上帝的教诲,切不可因贪慕物质财富而亵渎了灵魂。如旧约全书中,出埃及记23:3“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23:6“不可在穷人争讼的事上屈枉正直”箴言10:23“穷人耕种多得粮食,但因不义的,要消灭”说明不能依着穷人的弱势而偏袒穷人,在诉讼时依然要秉持正义;箴言10:15“富户的财务是他的坚城,穷人的贫乏是他的败坏”14:20“贫穷人连邻居也恨他,富足人朋友多”,18:23“穷人说哀求的话,富人要用威吓的话回答”,19:1“行为纯正的贫穷人,胜过乖谬愚妄的富足人”,22:16欺压贫穷人为要利己的,并送礼与富户的,都必缺乏。“这几段话说明穷人也要为自己现状负责,劝诫人们要勤劳,不可滋生懒惰。秉持公平正义的思想,并且提倡勤劳致富,反对懒惰的思想,对当今福利国家出现的“福利过剩”,导致人们不愿充分发挥潜能为自己和社会创造财富的思想仍具有启示意义。
三、“十一”贡献的三个作用
基督教中的“十一”贡献,一直颇受争议,尤其是在中国。中国高中的历史教科书中提到中世纪的西方教会以及“十一”税,一直作为宗教的一个负面例子。若读过《圣经》中旧约全书中利末记、民数记、申命记的一些章节就会发现,“十一”贡献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于现代国家的税收政策,并通过收入再分配来帮助当时的弱势群体。“十一”贡献据圣经记载是上帝明确规定了以色列人要作多少捐献。申命记12:17“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事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十一奉献的条例14:22-14:29“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你用这银子,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清酒、浓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住在你城里的利末人,你不可丢弃他,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份无业。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末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从以上经文可以看到,十一奉献的作用:首先,给神职人员养生;其次,作为圣工之用,再次,用来济助贫苦。
现代社会的社会福利思想不仅体现着人们在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还包括对生活质量的提升。社会福利思想中最基本的部分如对弱势群体的救助,都可以追溯到基督教对贫困人的救助和“十一”奉献。以及上述的《圣经》经文中勉励信徒要勤劳致富,要坚守正义等也正是新自由主义在批判现代福利国家“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制度,导致机构臃肿、人性懒惰等弊端所提出的。基督教中要求对弱势人群的救助和勉励信徒节俭、勤劳和坚守正义等也正是现代国家一直在寻求社会福利制度中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参考文献
《公司法》只规定了股东直接行使表决权的制度,对其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一些小股东由于客观因素而不能够出席股东大会,致使他们不能够行驶股东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保护自己利益的权利。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小股东可以利用表决权,委托给值得信赖的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小股东的意愿统一行驶表决权。这对中小股东来说,无疑是一个体现同股同权、公平正义的途径。第二,完善对大股东的制衡机制,将累计投票制度改为强制性规定。积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它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有事控制董事、监事的选举,弥补“一股一票”表决制度的弊端。它使那些仅持有少量股份的小股东在董事会上得到发言权,能够使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监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监事的选任,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基于累计投票制可以使小股东有当选懂事,并参与公司经营的优点。
二、股东和债权人之间应享有同等权利
公司法实施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持大小股东之间的权利平等,并在公司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是不能刻意理解成仅仅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因为如果想让公司健康发展,就不能忽视债权人的利益。另一个角度而言,公司法作为市场的主体法律,能够对各个公司股东的权利进行约束,从而促进整个经济市场快速稳定发展。在实际的经济活动过程中,股东与债权人是一种相对关系,公司法对债权人越有利,对股东越不利。要实现股东和债权人具有同等的利益,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对股东的权利进行限制,建立完善的股东违规惩罚性条款。目前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中明确要求公司在对信息进行披露是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及时性,但这只是对公司本身的要求。
单一的加强公司本身在信息披露的责任是不全面的,除此之外要求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出现违法行为,那么债权人由此所产生经济损失,控股股东和公司要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这种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加强公司对信息的披露责任,也在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更在于净化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这样有效的避免了控股股东把公司作为其资本运作与业务的工具。在公司中信息的披露方式可以采取现行制度要求进行,也就是对于信息内容的不同可以采取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两种主要形式。但是如果债权人对公司提出正当的信息披露要求时,公司也有义务对要求信息进行披露。
本制度的意义在于公司和控制人应该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连带责任。我国新公司法引入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概念,对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进行了全新的规范,这是我国对公司法制建的进步,但是在新规范中并没有对信息披露的连带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也是一个现阶段我国公司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遗憾。建议在其他公司法附属规范文件或证券监管规则中对此作补充性规定。
新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第20和21条规定中对这种补充性规定提供了法律空间。
三、结论
关键词:《正名》;荀子;社会语言学
社会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于20世纪60年代诞生在美国,中国的社会语言学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也经历了初创、迅速发展、稳定深入三个阶段。虽然在我国社会语言学起步较晚,但是对社会语言学的一些基本问题的研究却在很早就已经出现,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保留下来的典籍中,其中荀子作的正名篇能较集中地反应对语言的看法,其论述至今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
一、语言的产生
荀子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名,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名”指的是事物的名称,“名无固实”是说名称不是固定的指称某一事物的,名称和事物之间本来没有什么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名称只是代表了客观事物的符号而已,也就是说语言名称和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本初是任意的。这和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纲要》里所讲的“语言符号是任意的”的这个意思表达是一致的。虽然在名和实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也并不意味着名就可以任意的指称事物,联系“名”和“实”的是约,即是指社会的约定。“异于约谓之不宜”,语言和客观事物之间经过社会的约定俗成之后,他们的关系就会固定下来,成为了标准,再就不能任意更改,并且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正像索绪尔所讲“事实上,一个社会所接受的任何表达形式,原则上都是以集体习惯,或者同样可以说,约定俗成为基础的”。
“名无固宜”和“约定俗成”从任意性和强制性这两个方面阐述了语言符号的特性。任意性指的是语言符号在产生之初是任意的,与客观事物之间没有什么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而强制性是指语言在社会生活的实际运用当中,就具有了一定的强制性。
语言与社会的关系是社会语言学研究的基础理论问题之一,荀子运用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提出了“约定俗成”的理论,开创性的指出了语言是“任意性”和“强制性”的结合,正确的阐述了语言的社会本质,对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历时和共时的社会语言观
从历时的角度讲,语言是一个在继承中发展着的系统。语言是社会的产物,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相应的发生着变化,荀子在《正名篇》中对此也有比较较深刻的阐述,例如,“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他还进一步解释说,“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荀子此说不仅阐述了一个制名的方法,而且也是一个对语言也需要创新也需要发展的一个表述。“名”不是一成不变的,既有循旧,也有作新。循旧名与作新名都是制名的方法。前者是对前代语言文化的继承和袭用,保证了语言的稳定性和继承性,使得交际能够顺畅地进行,后者强调了语言也需要适应变化了的社会观念,语言是在继承中发展的。荀子“循旧作新”的语言观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是对孔子的循旧束新、过分强调语言的永恒性和稳定性的一种纠正。
从共时的角度来看,荀子也揭示出了语言具有方言与共同语的区别。在荀子生活的战国时代,汉语方言主要有南北两系,南系有楚语和越语,北系为夏语。周游列国的荀子,对各地的语言、风俗等有着广泛的接触,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在《儒效篇》中说:“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这就说明荀子已经认识到语言的地域变体,方言就像风俗习惯一样随居住地和环境不同而不同。他在,《荣辱篇》中说:“譬之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是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错习俗之节异也”。这就好像越人习惯使用越语,楚人习惯使用楚语,君子无论居住在什么地方都习惯使用雅言一样,不是自然具有的本性和认识能力使他们这样,而是由于他们的习得和风俗习惯不同所造成的。在这里,荀子不仅强调了语言因地理环境因素而产生的地域之别,形成各地地域方言,而且还超越地域方言,关注到了专属于社会集团变体的共同语――雅言。雅言又称夏语或诸夏之言,是在吸收了各地方言中最好的部分及最共通的成分之后而行成的书面语。所以,雅言不仅适用范围广,而且王室宫廷和读书人等君子争相使用。写文章不用雅言,必然会造成交际上的障碍。
三、语言的社会功能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作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拖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其民,则易使,易使则公,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一于道法,而谨于循令矣,如是则其迹长矣,迹长功成,治之极也,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
“名定而实辨”指的是事物的符号名称确定下来之后,不同的事物之间也就好区分和辨别了,那么道术也就能够得以施行,意志也就能够得以畅通,人们也就遵从并且取得一致的认识。荀子还对“以乱正名”的人进行了批判,称他们为“大奸”其罪恶不亚于假造契券、尺称的罪恶,这样人民就不敢乱用名称,也就变得真诚朴实,也就容易使役,长此以往,人民依于法制,遵守命令,为政者也就可以成就功业,长治久安了。荀子完全是从当政者的角度来论述语言功能的,他把语言的规范同治理国家、治理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在某些方面夸大了语言的功能。
“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费之祸,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
荀子在这里指出了语言具有“别同异”、“明贵贱”的功能。不同的人群,他们的形体容貌和心理是不同的,尊卑和贵贱如果不分明,相同和不同如果没有区别,这样必然会造成模糊不清的病症,而事物势必就会有困顿荒废的祸患。所以,制定名称来指称客观事物,就可以使贵贱高低分明,相同和不同清晰了。“别异同”是指语言还具有认识的功能,能够区分不同的事物,指出事物的异同。“明贵贱”是指语言能够区分高低、贵贱,这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语言是没有阶级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荀子揭示了语言在社会发展中草创之初的任意性、历时和共时的社会语言观、语言的社会功能。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荀子的很多思想与现代语言学理论几乎可以说是不谋而合。但是,荀子的语言观终究是附属于封建政治理论思想的,他更为关注的是语言的社会政治功能和道德教化功能。尽管如此,他敏锐的社会洞察力和精要入微的分析对儒家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仍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为中国古典语言学的建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中国现代第一部《中国语言学史》中,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曾强调过荀子的社会语言观、语言的继承和发展观以及语言变异等语言问题,肯定了作为哲学家的荀子对语言学理论的突出贡献。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荀子对语言的社会本质、语言的地域变体以及社会变体的论述,为我们研究古代社会结构与语言的共变关系,追溯共同的发展历程提供了很好的历史的渊源和知识佐证。荀子的这些经典的语言观也成为了中国社会语言学发展的导向路标之一。(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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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瑞士】费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纲要.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3]《诸子集成》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
[4]陈原《社会语言学》商务印书馆,200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依靠组织和行政的力量,也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以党的思想理论和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去影响社会和凝聚群众。
思想和谐,才能社会和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思想活跃,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重在疏导,春风化雨,以收到润“心”细无声的效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还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还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形式主义在党和群众之间筑起壁垒。这些会使群众产生不满和躁动压抑情绪。因此,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要倡导反腐倡廉、抵制歪风邪气,同时要进行深入细致、有针对性的思想疏导工作,帮助群众解开思想疙瘩,理顺情绪,要善于因势利导,化解矛盾,促进思想和谐。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促进思想和谐的“剂”。
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就必须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在内容、形式、手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进行创新和改进,尤其是要在增强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环境、任务、内容、手段都发生了变化,思想政治工作如果不适应这些变化,依然是老面孔、老方式、老套套,就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甚至适得其反。因此,增强思想教育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政治思想工作的感染力、渗透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首先,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入脑入耳,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能只讲大道理,说空话大话;其次,思想政治工作要互动交流、沟通和讨论,为人民群众提供表达意见和呼声的渠道和空间;第三,还要激发人们关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第四,还应特别关注困难群体,提倡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多了解他们的疾苦和愿望,帮助他们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困难群众的问题解决好了,就会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添合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很长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社会,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才能巩固和发展。构建从属于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也不是一项短期的任务,同样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才能逐步实现。当然,无论是建设社会主义,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有阶段性的。只有扎扎实实地从现实问题出发,不断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不断地完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就需要把实现社会和谐的理想与完成阶段性社会和谐的任务紧密结,既着眼于长远,做好长期努力的准备,又立足于现实,根据已经具备的条件,积极主动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重点解决好现阶段的问题。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必须按照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九大目标任务”和“六大原则”,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落实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五大部署”。贯彻这些部署和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绝不是一句口号,是实实在在的,靠空喊不行,靠背书不行,靠背文件不行,需要将这些部署和要求变成工作的指导思想,变成具体的措施对策,并狠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去做。要清醒地意识到现阶段的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困难多、任务重,特别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人一之、我十之”地努力、苦干。
第二,把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紧密结合,善于解决突出问题,善于加强制度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既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在内的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找准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一个一个加以解决。要善于解决突出问题,敢于触及矛盾,学会化解矛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重点,还包括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这次全会通过的《决议》,突出强调了制度建设和创新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作用,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落实好这些要求和任务,归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尤其要不失时机地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努力在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