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

时间:2022-02-01 10:47:50

导语:在施工安全专项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施工安全专项总结

第1篇

1、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负责工作。

2、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街道与辖区所有经营户签订消防责任书2200余份,大街小巷张贴消防宣传牌2500个,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3、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街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亲自带队到辖区各个行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利用沿街电子显示屏宣传安全。

5、道路交通安全。1月28日街道湿滑的路面给群众造成安全隐患。为保障交通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街道开展除冰行动。

6、应急救援。1月28日晚,由于高速路面结冻,过往的73辆旅游大巴车无法通行,街道积极配合市应急办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7、2月12日上午10时,街道办事处、安监局对红旗们大市场进行整治,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8、2月26日至27日,街道安监站配合市教育局、市食药工质局、市发改局、市疾控中心、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执法局、市交管大队对辖区(市民中、雅溪中学、市一小、雅溪小学、谷韵民小、雅思高中)进行综合督查。

9、隐患排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坚决杜绝事故发生。重点对企业消防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8处,整改27处,剩余1处正在整改(关厢门)。

存在问题:

第2篇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保障广大建筑工地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堂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解决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我局制定下发的《XX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质安部门加强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及专项治理,今年来全市建筑工地未发生一起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在市质安站报监项目中有17个工地配备食堂,在检查中发现有7个项目未按要求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现场卫生环境、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病媒生物防治不到位的项目督促强化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规范食品加工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建筑工地工人饮食安全。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建筑工地食堂,严格要求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质安站及时下发通知书责令进行整改。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核查建筑工地项目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3、环境卫生情况。核查建筑工地食堂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排气措施。

4、食品材料票据索票情况。核查采购食品原料是否有票据、进货查验,是否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和进货单据凭证,是否采购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肉制品、食用油脂、调味品、饮料、酒类和一次性餐饮具等。

5、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核查加工制作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是否使用“三无”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熟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加工食品的工具设备是否干净清洁,餐饮器具是否消毒;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多次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些建筑工地食堂安全还存在的问题还相当多,在建建筑工地食堂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其中包括证件不齐、食堂卫生环境差、台账记录缺失、硬件设备不齐全、病媒防治不到位等。最主要的问题是各项目负责人及食堂工作人员、民工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不高、卫生防病意识不强,对食品卫生法律和相应的卫生防病知识了解不多。

四、下一步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保持对食品安全的敏感度,充分认识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控的重要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注重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注重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一是各部门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地毯式检查。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三、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检查为重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卫生部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第4篇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与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与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为加强领导,*建管局成立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区建管局局长

副组长:*区建管局副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安监站,丁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镇建管站和施工企业应相应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整治重点及依据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完善和落实,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验算、审批及现场监督,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

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213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进行检查。

三、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工作准备。各镇、各单位根据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布置,并将专项整治方案上报区建管局。

第二阶段(4月—9月):具体实施阶段。根据整治工作部署,各级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以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整治活动的。

第三阶段(10月—11月):整改提高阶段。各级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抽查,并组织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交流,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四阶段(12月):验收总结阶段。12月份我局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实际效果。对全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新的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第5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XX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精神,镇政府决定开展以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一般以上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的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土

方、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努力实现2019年建筑施工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要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镇域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项目行为。以预防建筑工程施工坍塌等事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7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参建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四、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各单位有关部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改阶段:建筑项目业主、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检验等相关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XX省安全生产条例》 《XX省建筑管理条例》 《XX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对照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切实落实责任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

(三)督导检查阶段:镇安监办、派出所、村建办、执法中队供电所将于3月起,组织镇有关部门进行交叉检查,对全镇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督查。

开展交叉督导检查要覆盖本地区相关领域建设项目

30%;各单位检查要做到

100%的全覆盖。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认真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批评。

(四)总结巩固阶段: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各单位要针对前期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镇成立建筑施工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

XX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XX、副镇长XX、安监办中队长XX任副组长,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全面摸清底数。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党总支、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

镇政府组织村建办、安监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各类隐患问题能整改消除的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进行立案处罚,拒不整改和难以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第6篇

关键词:铁路高架站;施工安全;管理

Abstract: This summary of the Beijing-Shanghai high-speed railway Elevated mature housing construction safety practices and experience in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from the field, manage two aspects, highlight basic operations control and guid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of the railway Elevated Housing Works, for the next step of construction safetyahead of pre-control reference and learn from experience.Keywords: Railway Elevated;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U49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铁路高架站施工具有建设周期短、点多面广、施工工序多、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量大等特点,作为站房施工安全管理的牵头单位,须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规范站房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适应于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本篇通过总结京沪高速铁路高架站房施工安全的成熟做法和管控经验,从现场、管理两个方面,突出铁路高架站房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的控制和指导,为下步施工安全超前预控提供参考和借鉴的经验。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卡控要点

1.1 高空作业

铁路高架站房站台面以上施工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如:雨棚钢结构、吊顶、金属屋面、管线敷设、客服设备设施安装等,在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在有效范围内设专人监护,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减少违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物的不安全状态要从本质上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以下从7个方面阐述防高坠安全卡控要点:

(1) 上下通道设置

高架站上下设置工具式专用通道,是安全实现封闭式管理的第一道屏障,通道制作须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验收后方可使用。使用时要定期安全检查,重点是基础硬化、与主体拉接点牢靠。见图1

图1 工具式上下通道

(2) 上下爬梯设置

钢柱及雨棚屋面上下设置专用爬梯,作为施工人员的集中上下,从而避免或减少高处作业,有效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上下爬梯须安全验收后方可使用,班前班后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是爬梯与结构固定牢靠。见图2

图2 上下爬梯

(3) 管桁架安全防护

管桁架施工,焊接人员无可靠立足点,冰、雪、霜、雨等天气下作业,易发生高坠事故。主要防护措施:距管桁架下弦杆1.2m处,沿长度方向利用角钢或钢管与腹杆绑扎成护身栏杆,外面满兜平网防护。见图3

图3 管桁架安全防护

(4) 屋面安全防护

高架站雨棚屋面施工无可靠作业面,施工人员移动时易发生高坠事故,为减少风险,多为加大安全投入,设置平网防护。见图4

图4 平网防护

(5)雨棚立面安全防护

侧线栏杆未安装前,线路两侧临边及屋面施工存在高空作业,为防止高坠事故发生,通常以管桁架角柱作支撑点,搭设挑架进行防护,具体搭设方法及钢丝绳型号依据专项施工方案而定。见图5

图5 外挑网防护

(6) 吊装施工安全防护

钢结构吊装时,被吊物重心不稳定、构件定位后人工摘除吊钩时,均会导致高坠事故发生。施工时要核查吊点及吊索的可靠性,如被吊构件高度超过1.5m时,起吊前须设置摘钩挂梯,且吊点之间须设置穿行防护措施。见图6

图6 构件吊装示意图

(7) 维修期间安全防护

站房后期,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同进度拆除,但涉及高空作业危险点情况较多,如:铝板更换、涂装修补、焊缝处理、设备维修等,如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高处作业监督力不足时易发生高坠事故,主要防护措施:一是利用本质安全机具设备进行施工,如升降梯、云梯等;二是提前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生命线、安全带、兜网等。

1.2 起重吊装

站房施工起重机械如行走路线未硬化、路基箱未均匀设置、交叉吊装作业协调不到位均可造成机械倾覆、吊物坠落等事故,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一是要有一定的责任心,检查过程中善于提前发现问题,二是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重点对以下2个方面加强管理:

(1) 起重机械管理

高架站施工主要有塔吊、履带吊、汽车吊等起重机械,起重机械要求“一机一册”建立档案,“一人一机”安全防护的制度。主要卡控点是:租赁安装单位安全资证齐全,机械进场安装完成后验收、检测,交叉吊装作业,特殊工种定期梳理,过程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等。

(2) 过程卡控要点

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逐级审批后严格方案施工;安装完成后组织安全专项验收,并进行第三方检测;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定,定期安全检查、垂直度监测、维修保养。

履带吊:安装拆除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备案后方可施工;安装完成后组织专项安全验收,且要求租赁单位进行进场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重点对履带吊行走路线、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验收,路面未硬化处理、未均匀布设路基箱等情况坚决杜绝。见图7

图7 履带吊示意图

汽车吊:租赁单位安全资质、协议齐全,现场负责人非法人的要求出具法人委托证明文件;进场后统一编号、专项验收后使用;施工过程中重点控制构件吊点平衡、被吊构件重量、支腿伸出长度、钢丝绳质量等,现场严控跨站台吊装。

1.3 支撑体系

支撑体系控制不到位,会导致坍塌事故的发生。高架站房涉及模板支撑和钢结构临时支撑,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规定,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1) 模板支撑

施工前,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逐级制定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前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安全验收,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进行复核并抽检;搭设完成后组织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施工。

(2) 钢结构临时支撑

安装时,重点对架体组装质量、缆风绳、垂直度进行过程安全检查,完成后组织专项安全验收;构件吊装后,定期进行垂直度观测,留存记录。见图8

图8 钢结构临时支撑示意图

第7篇

文章标题:县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自治州20xx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县建设行业实际,对我县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通过集中整治我们要实现以下目标:

1、杜绝发生建筑施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建筑施工死亡为零。

2、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我县在20xx年度争创2个“州级文明工地”和2个“天鹅杯”工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静县建设局成立由局长杨波同志任组长;由建管股、质监站、等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建设局付局长孟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质监站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三、整治措施

1、狠抓责任制,深化形势分析研究。制定并分解落实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各施工单位签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制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适时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对完成责任制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不力、责任制不落实的追究相关责任。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深化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究,解决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通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2、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监管,强化事故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把安全生产许可作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生重大事故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处以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级、撤销施工资质,清出建筑市场等处理。同时,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切实强化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事故多发地区和重大事故企业领导约谈、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社会曝光、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继续开展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评价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3、继续推进差异化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发挥监管合力,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措施制定、责任制落实、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情况;工程项目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各乡镇的施工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职责,主要、关键工种及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按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以及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安全防护、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情况等。二是逢重大节日、“两会”、高温、大风、施工高峰期等敏感时间,适时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三是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施工。四是结合预防高处坠落、机电伤害和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重点,对脚手架、井字架、高大模板和特种设备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4、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增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建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奖惩措施等激励机制,发挥政府对创优工作的导向作用,重点做好大中型公共建筑及标志性、纪念性建筑物和政府投融资建设工程的创优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突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实施主要、关键工种的技能岗位制度。

5、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施工许可行政审批,严格实施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对建设单位不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未报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或未通过安全措施备案审查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从源头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

6、加强监督机构建设,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做好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和社会评价工作;研究出台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队伍。二是统筹城乡建设管理,加强乡镇监督机构建设,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县级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7、 加强监理行业管理,强化安全监理职责。继续抓好监理市场的专项整规工作,加强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的监管,抓好监理行业自律工作,推进监理行业诚信建设。继续做好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宣传贯彻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强化监理法定职责,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4月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署实施有关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8月,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全面地传达到辖区的每个施工企业,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并将整治工作精神和工作计划传达到每个项目、班组和施工人员,要求企业组织开展在建项目自查和整改。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检查执法阶段:9月~10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认真整改。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份,对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以及事故发生起数尤其是高处坠落、机电伤害和坍塌事故与去年同期进行对比,检查评估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治措施。

2、依据我县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还应与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和对施工企业的指导,及时掌握了解企业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过程,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5、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要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对一线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每一个作业人员都要了解施工现场救授预案,具有一定自救知识和救护能力,知道事故发生后如何报告、抢救,防止在事故发生时的救援及自救方式。

第8篇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前言

近年来我国的超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不仅节约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还给人们的学习工作带来了便利。超高层建筑具有结构复杂、功能全面、施工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土地利用率高等特点,对于土地资源稀缺的城市非常适用。超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除了要遵守一般建筑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还要严格执行依据超高层建筑施工特点制定的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从而保障超高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近年来,国家对超高层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各个施工企业也都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适合本企业施工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超高层建筑的安全管理仍有缺陷,威胁着施工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的生命安全。

1.超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1)安全管理不到位

在超高层施工过程中,没有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就无法保障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时有发生,例如,进行登高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安全装备和系安全带,这就给登高过程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没有焊工证或焊工证过期的施工人员,进行电焊作业,不仅无法保证施工质量,而且还会对施焊工人自身带来严重的威胁;在不具备安全的条件下,就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正是由于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才使得这些危险的操作或指挥没有及时被制止,进而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全防护不全面

超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材料坠落伤人或人员坠落造成伤亡的报道屡见不鲜。这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对临边、洞口、楼梯口等危险位置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或者根本就没有防护措施,再加上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就会造成此类的安全事故。在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的需要,某些施工材料和施工人员会暂时处于较危险的位置。由于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安装好,并且施工还在赶进度,再加上施工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人员就会冒险作业,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安全事故。

(3)起重机管理不合理

在超高层建筑施工中所使用的起重机,需要由专业的起重机安拆队伍进行安装或拆卸。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某些施工作业队伍为了节省成本或追赶工期,就自己进行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工作。作业时,没有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安拆方案和安全保障方案,并且在施工作业时作业人员处于无指挥、无监督的状态,全凭自我意识进行安拆工作,整个安拆工作处于一个比较混乱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安拆工作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给工程和施工人员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2.超高层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由项目经理组织成立安全管理小组,项目经理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负全责,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一项契合现场实际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一个施工人员安全职责,并通过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人员落实各自的安全职责,并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安管制度的顺利实行;定期邀请安全方面的专家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护常识,并将所学付诸于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安全会议,总结该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到位

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临边、洞口、楼梯口等危险位置的安全防护设置保质保量的安装。每一处危险位置都要按照规定安装防护设施,缺一不可,不可为了节省成本,抱有侥幸心理,减少安全设施的配备。同时,对每一个安全设施的安装质量还要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安装,要及时通知安装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安装的安全设施在危险来临时能起到保护作用,为施工中的安全提供保障。还要安排专人,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安全设施处于一个良好的状态。

(3)强化起重机管理制度

在进行起重机的安拆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施工作业队伍进行施工操作,同时还要制定专项方案,并邀请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作业队伍要根据专家论证结果,对专项方案进行一定的调整,然后再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安拆作业。在安拆过程中,要由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统筹安排安拆的各项工作,避免之间相互干扰,确保安拆工作的顺利实行。同时,还要做好安拆的监督,监理人员要对整个过程进行跟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操作要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人员进行整改。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实际的超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威胁施工安全的因素多种多样。不同的建筑施工过程就会有不同的危险因素,本文仅对其中较常见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针对安全问题提出了一定的改进措施以保障施工安全,希望能对进行超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作为超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磨练自己,不断学习施工安全管理知识,进而增强安全管理知识储备,最终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推动我国超高层建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彭福汉.探讨如何加强超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J].科技与企业,2012(21):15-17.

[2]董世贤.超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探讨[J].建筑科学,2013(35):248-248.

第9篇

省住建厅: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明确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认真吸取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我局召开了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完成“安全生产年”既定工作目标。

1.召开全市第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冬季是建筑施工黄金季节,容易产生因赶工程进度而放松安全生产。为此,在2011年11月17日上午,我局召集了各县区建设局以及局各科室的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冬季建筑施工特点,召开了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上各县区建设局对第三季度工作做了总结并结合实际提出第四季度的工作计划,我局刘伟强局长及分管质量安全的领导都做了专门的工作部署,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务必抓好四季度的安全防范工作。

2.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会议

为深刻吸取汕尾市“11·22”塌楼事故和火灾教训,切实抓好我市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于2011年11月24日上午,我局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会议,通过播放事故图片以及分析事故原因,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举一反三,同时要求全市施工、监理企业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地毡式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下发文件,部署工作要求

1.为规范脚手架搭设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消除事故隐患,提升全市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水平,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河规建[2011]302号),并于10月26日至11月1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2.冬季是火灾事故易发季节,为深刻吸取我市“9.2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冬季防火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河规建[2011]310号),并于11月5日至11月15日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冬季防火专项检查。

3.根据市安委会《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安委明电[2011]63号)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河规建[2011]327号),从2011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配合市政府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进行督查。

4.针对我市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施工安全,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河规建[2011]318号),并做出相关的规定:一是严格执行钢笆网片脚手板的使用规定。二是严格执行阻燃型安全网的使用规定。我局文件(《关于加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管理工作的通知》河规建[2011]84号),要求全市建筑工地强制使用阻燃安全网。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也明确规定使用阻燃型安全网。从2012年1月起,凡未使用阻燃型安全网的工地,一律不得申报参评省、市“双优”工地。三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四是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和卸料平台作业人数。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后凡使用建筑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的建筑工地务必严格控制搭载人数,每次搭乘人员均不得超过9人(含操作司机)。卸料平台作业严格控制作业人数,卸料平台作业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

5.根据省住建厅“粤建质函[2011]7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河规建[2011]327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局转发了《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河规建[2011]333号),要求各县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做好检查工作。

6.为认真吸取汕尾市“11·22” 高支模坍塌事故教训,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796号)、《关于汕尾市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培训综合楼高支模坍塌较大事故的紧急通报》(粤建质函[2011]799号)文件要求,我局要求各县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在已经开展的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预防高支模坍塌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三、开展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1.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

我局共对市区24项在建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涵盖起重设备114台,其中塔吊39台,人货电梯26台,井架物料提升机49台,检查共发出暂缓施工通知书2份,抽查记录22份,责令停用塔吊4台,停用人货电梯2台,停用井架物料提升机16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跟踪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规范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及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

2.开展建筑施工冬季防火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从6方面检查了各在建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1)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施工现场防火警示标志、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3)施工现场动火履行报批手续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4)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落实消防要求的情况;(5)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分类隔离存放情况;(6)开展消防救援演练等相关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遏制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发生。

3.开展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做到“既看病,又开方”,真正消除事故隐患和整治突出问题,按照省住建厅“粤建质函[2011]756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第四季度施工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全市共检查在建工地11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96份,发出停工通知书3份,共对14个在建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动态了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处理。

在已经开展的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省住建厅“粤建质函[2011]796号”和“粤建质函[2011]799号”文件要求,我局要求各县区建设局和市质安站继续开展以预防高支模坍塌为重点的专项检查,严密排查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责任主体落实专人负责整改,不留死角,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完成我市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开展对第四季度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督查

⑴省住建厅对我市第四季度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11月28日至30日,省厅督查组对我市3个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做的好的地方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我局按照省厅督查组的意见,认真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抓好安全生产这项重要工作。

⑵为深刻吸取汕尾市“11·22”安全事故教训,我局积极配合市安委办,于11月25号起与市安委办一起对全市在建工地开展检查,并联合组成督查小组,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对市区2个项目、东源县2个项目,紫金县1个项目开展督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主体立即开展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

四、存在不足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能够基本按照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但仍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和麻痹大意的心理,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

1.个别企业未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未能落实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等规定;

2.建筑起重设备和脚手架的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

3.个别施工现场消防水源或灭火器不足(或过期),施工用电不规范,宿舍区存在消防隐患;

4.工人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持证上岗方面有待加强等。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以诚信管理为抓手,开展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工作,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行为,对于违反了安全生产和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严格按照《***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动态扣分和网上公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3.继续加强“打非”活动,完成“安全生产年”既定工作目标。

4.做好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做好工人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工作。

5.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突发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