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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选举诉讼
第389条〔选民资格案件〕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
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第390条〔上诉与再审〕
选民资格案件的上诉与再审必须在选举日三日前方可提起。
第391条〔其他选举案件〕
公民因其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第392条〔适用普通程序〕
选举案件的审理适用普通程序,但不适用处分原则与辩论原则。
第十七章票据诉讼
第393条〔适用范围〕
基于票据权利提起的诉讼,适用本章的规定。
第394条〔禁止提起反诉〕
票据诉讼,禁止提起反诉。
第395条〔转入普通程序〕
在言词辩论前,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转入普通程序。
第396条〔证据使用的限制〕
票据诉讼使用的证据仅限于书证以及当事人陈述。
对票据的真实性有争议的,应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第397条〔不经口头辩论驳回诉讼〕
法院可不经口头辩论以判决驳回诉讼的全部或部分。
原告受败诉判决后,在判决书送达后的15日内对前款请求以基础原因事实提起诉讼的,其时效自提起票据诉讼时起中断。
第398条〔审理期限〕
票据诉讼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理完毕。
第399条〔另行提起诉讼〕
依照票据诉讼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的票据纠纷,当事人非因票据原因事实败诉的,有权就票据原因债权另行提起诉讼。
第十八章督促程序
第400条〔适用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四)支付令不需要在国外送达、执行或公告送达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401条〔管辖法院〕
督促程序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第402条〔准用起诉与受理的规定〕
支付令的申请与处理准用起诉与受理的规定。
第403条〔裁定驳回〕
法院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法院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
经审查申请不符合前两条规定且不能补正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对该裁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
第404条〔计算机的使用〕
支付令的申请与处理,可使用计算机程序处理,具体办法由最高法院规定。
第405条〔支付令〕
法院认为债权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发出支付令。支付令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债权人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第406条〔债务人异议〕
债务人法定期间内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的,支付令在异议的范围内失去效力。
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权人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提出多项支付请求,债务人仅就其中一项或几项请求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其他各项请求的效力。债权人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就可分之债向多个债务人提出支付请求,多个债务人中的一人或几人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其他请求的效力。
第407条〔支付令生效〕
债务人不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有效的书面异议的,支付令即发生与确定判决同等的效力。
生效的支付令具有再审事由的,可以申请再审。
第408条〔因送达不能失效〕
支付令发出后三个月内不能送达债务人的,支付令失去效力。
第409条〔时效与费用〕
支付令失去效力,诉讼时效自申请支付令之日起计算。
支付令因债务人异议失去效力的,督促程序的费用列入诉讼费用的一部分。
债务人的异议明显无理由的,债务人应当赔偿债权人因提起诉讼所支出费用的一倍。
第十九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410条〔适用范围与管辖〕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节规定。
第411条〔申请〕
前条规定的票据的最后持有人或者能根据票据主张权利的人可以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申请人应当提出票据的复印件或者足以辨认票据的证据,并释明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以及有申请权的原因、事实。
第412条〔公示催告〕
法院准予公示催告的,应当做出裁定,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生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413条〔公告方法及内容〕
公告应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内,并在有关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刊登;法院所在地有证券交易所的,还应张贴于该交易所。法院应当根据票据的性质决定登载公告的媒体。
公告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
(三)申报权利的期间;
(四)在公示催告期间逾期不申报即失权的后果;
(五)法院。
第414条〔申报权利〕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法院申报。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法院应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察看该票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对该裁定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提起再审。
法院认为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与公示催告的票据一致的,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对该裁定不得提起表示不服。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利害关系人在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准用前二款规定。
第415条〔撤回申请〕
公示催告申请人撤回申请,应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第416条〔解除停止支付〕
因为利害关系人或者申请人撤回公示催告申请导致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的,法院应依职权解除停止支付。
第417条〔除权判决〕
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院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
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第418条〔撤销除权判决之诉〕
对于除权判决不得提起上诉,但利害关系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做出除权判决的法院提起撤销除权判决之诉:
(一)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的;
(二)该事项不得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
(三)未遵守公示催告期间的;
(四)未予公告或者未按照本法规定的方法公告的;
(五)申报权利被无理驳回的;
(六)具有再审程序所规定再审事由的。
利害关系人应当自知道上述事由之日起一个月内提起撤销之诉,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提起。
第419条〔审判组织〕
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撤销除权判决之诉,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第二十章人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婚姻案件
第420条〔管辖〕
宣告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以及确认婚姻成立不成立的诉讼,夫妻有共同住所的,由共同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没有共同住所地,则有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住所或其住所不明的,依据本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确定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受诉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第421条〔夫妻一方死亡时的当事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提起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的,以检察院为被告;第三人提起的,以生存的另一方为被告。
第422条〔无民事权利能力、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的诉讼行为能力〕
无民事权利能力人、限制权利能力人可以不经过其法定人同意,提起宣告婚姻无效、撤销婚姻以及的离婚的诉讼。法院应当依申请或者依职权为无民事权利能力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选任人。
第423条〔诉的变更、追加与反诉〕
宣告婚姻无效、撤销婚姻以及离婚可以合并提起或提起反诉。
在言词辩论终结前,可以进行诉的追加与变更。
前款规定的诉的变更、追加与反诉,另行起诉的,法院应当裁定移送至受理婚姻案件的法院合并审理。
第424条〔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对夫妻一方所提出的撤销婚姻或离婚的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请求,对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做出裁判。
对于前款请求当事人另行起诉的,受诉法院应将诉讼移送至受理婚姻案件的法院合并审理。
第425条〔夫妻双方的出庭义务〕
没有特殊情况的,夫妻双方应当出庭。
夫妻不出庭适用证人不出庭的规定。
第426条〔辩论原则不适用〕
婚姻案件不适用辩论原则。
法院对于维持婚姻、婚姻是否成立或者无效,可以考虑采纳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
对于子女抚养的裁判,法院也应考虑当事人未提出的事实,并依职权调查证据。
前两款规定的事实,应当给予当事人辩论的机会。
第427条〔认诺、自认、放弃不适用〕
认诺、自认、放弃不适用于婚姻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的除外。
第428条〔婚姻案件新事实、新证据的提出〕
除涉及财产分割的部分外,婚姻案件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新事实、新证据。
第429条〔临时裁定〕
在下列情形下法院可以依照申请或者依职权临时裁定:
(一)对于双方共同的子女如何行使亲权的;
(二)父母与子女的往来;
(三)把子女交给父母中的一方;
(四)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五)配偶双方的分居;
(六)对配偶一方的扶养;
(七)夫妻住房及家庭用具的使用;
(八)其他涉及婚姻关系的事项。
前款申请与裁定适用保全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430条〔再次起诉〕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以同一理由起诉。但被告提起诉讼的除外。
其他婚姻案件禁止二重起诉。
第431条〔普通程序的适用〕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
第二节收养关系案件
第432条〔收养案件的管辖〕
宣告收养无效、撤销收养确认收养关系成立与否以及终止收养关系的诉讼,由养父母住所地或其死亡时住所地法院专属管辖。
第433条〔养子女无民事权利能力与限制民事权利能力〕
养子女为无民事权利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的,也有诉讼行为能力。
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诉讼,如养子女无诉讼行为能力,而养父母为其法定人的,应由生父母代为诉讼行为;无生父母的,由法院在生父母一方的亲属指定一人为人。
第434条〔适用婚姻案件的程序〕
审理收养案件,除另有规定外,准用婚姻案件的程序。
第三节亲子关系案件
第435条〔管辖〕
否认子女之诉、认领子女之诉、认领子女无效之诉、撤销认领之诉、确认生父之诉、宣告停止亲权以及撤销停止亲权宣告之诉由子女住所地或者其死亡时住所地法院专属管辖。
第436条〔继承权被侵害的人提起诉讼〕
否认亲子关系诉讼,可由继承权被侵害的人提起。
夫妻一方提起否认子女之诉后死亡的,继承权被侵害的人可以承继诉讼。
第437条〔检察院参与诉讼〕
诉讼中检察院可以提出事实主张与证据。
第438条〔婚姻案件程序的适用〕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参照适用婚姻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四节其他人事诉讼案件
第439条〔程序适用〕
其他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参照适用本章的规定。
第二十一章非讼案件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40条〔申请书状〕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就非讼案件做出裁判,必须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及住、居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团体的,其名称及事务所或营业所;
(二)有人的,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及住、居所;
(三)申请的目的及其原因、事实;
(四)证据;
(五)附属文件及其件数;
(六)法院;
(七)年、月、日。
申请人或其人,应于书状或笔录内签名;其不能签名者,可以由他人代书姓名,由申请人或其人盖章或按指印。
第441条〔管辖〕
非讼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依照本章规定根据自然人的住所地确定管辖的,住所地的确定适用本法第16条的规定。
第442条〔普通程序的准用〕
除本章另有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
第443条〔审判组织〕
非讼案件,除重大疑难的案件外,由独任法官审理。
第444条〔职权主义〕
法院应依职权调查事实以及必要的证据。
第445条〔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参与诉讼并陈述意见。
第446条〔通知利害关系人〕
法院审理非讼案件,应当通知有关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有权参与诉讼并陈述意见。
第447条〔不公开审理〕
法院审理非讼案件不公开进行,但法院认为公开审理适当的除外。
第448条〔国家垫付费用〕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传唤以及其他必要的诉讼行为由国家财政拨付费用。
第449条〔以裁定结案〕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法院审理非讼案件,以裁定做出裁判。
第450条〔撤销与变更〕
法院做出裁判后,认为裁判不当的,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第451条〔上诉〕
利害关系人因裁判而受到侵害的,可以上诉。
第二节指定财产管理案件
第452条〔适用范围〕
为失踪人、无人承认的继承遗产管理指定财产管理人以及其他需要指定财产管理人的案件适用本节规定。
第453条〔管辖〕
关于失踪人的认定及其财产管理案件,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454条〔失踪人的认定〕
申请认定自然人失踪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认定失踪的目的,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自然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法院做出被申请人是否失踪的裁定前应当向失踪人的住所地、最后居住地点和工作单位等询问情况并进行其他必要的调查,对该裁定不得提出上诉。
第455条〔管理人的选任〕
法院做出失踪裁定的,如果失踪人未指定财产管理人的,应当依照申请为其指定财产管理人。财产管理人依照下列顺序确定:配偶、父母、与失踪人同住的祖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家长。
不能按照前款规定确定财产管理人的,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可以选任其他人担任财产管理人或者就失踪人的财产予以必要的处分。
第456条〔财产管理人的改任〕
财产管理人有不胜任管理或者管理不当、违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或者有危害管理财产之虞的,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改任。
第457条〔利害关系人陈述意见〕
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财产管理人的选任或者改任陈述意见,法院选任或者改任财产管理人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458条〔善意管理〕
财产管理人应当以最大的善意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失踪人财产的取得、消灭或者变更依法应登记,财产管理人应向有关登记机关登记。
第459条〔管理权限消灭〕
财产管理人的权限因死亡、被宣告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或无民事权利能力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而消灭。
财产管理人权限消灭的,法院应当依照申请另行选任财产管理人。
第460条〔财产管理状况〕
管理人应当作成管理财产记录,法院可以命令财产管理人报告财产管理状况。
利害关系人可以说明原因,申请查阅财产管理记录或者进行复制。
第461条〔担保〕
法院可以裁定财产管理人就财产的管理和返还提供相应的担保,也可以裁定免除。
对前款裁定可以上诉。
第462条〔财产管理人的报酬〕
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管理人与失踪人的关系以及其他情形,裁定给予财产管理人相应的的报酬。
第463条〔失踪人出现〕
被认定失踪的人出现的,法院应当根据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失踪裁定及指定财产管理人的裁定,做出新的裁定。新的裁定应当裁定财产管理人向本人返还财产并提交管理财产的报告。
第464条〔无人继承遗产管理案件的管辖〕
无人承认的继承财产管理案件由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465条〔准用失踪人指定财产管理人的程序〕
其他需要指定财产管理人的案件适用本节关于为失踪人指定财产管理人的程序。
第三节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466条〔管辖〕
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被宣告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
第467条〔鉴定〕
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
第468条〔被宣告人的与询问〕
法院审理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被宣告人的近亲属为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人。
被宣告人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对被宣告人进行询问。
第469条〔做出裁定〕
法院经审理宣告申请有事实根据的,以裁定宣告该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宣告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裁定驳回。
第470条〔指定监护人〕
法院做出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裁定的,在该裁定确定后应当根据申请或者依照职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
第471条〔撤销宣告裁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被宣告人本人、监护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被宣告人住所地基层法院申请撤销宣告裁定。
法院认为有理由的,应当做出撤销的裁定;申请无理由的,裁定驳回。
第四节指定监护人案件
第472条〔指定监护人〕
最高的一张卡,已覆盖杭州主城区16周岁以上户籍市民的95%以上,并逐步向“一卡通”迈进,变得越来越“智慧”。杭州市民卡,是浙江智慧城市建设的典型成果,也是杭州市民“智慧”生活的一大保障。
刷市民卡看病不用排队付费
“想摆脱在医院排队付费的痛苦吗?赶紧使用杭州市民卡‘智慧医疗’结算功能吧!”这是最新出现在杭州市民卡官网上的“广告语”。杭州市民又一次率先享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便利。
对老百姓而言,到医院看病,最痛苦的莫过于两件事:看病贵和排队长。看病贵,国家正在通过普及并完善医保制度逐步解决;排队长,杭州已经想出办法,那就是推行市民卡“智慧医疗”结算功能。记者从杭州市民卡公司获悉,市民卡“智慧医疗”结算功能已于今年10月份在市红会医院试点,计划于今年底在市级医院全面推开。届时,凡是杭州市医保病人,并开通市民卡账户功能,只要带着市民卡就能轻松就医,省去以往看病过程中反复排队付费的困扰。
“挂号、到诊室就诊、到辅助检查室检查、回到诊室复诊、药房取药、离院”,这是以后杭州市民的就医流程,也是杭州多家省市医院推出的“先诊疗、后付费”市民卡结算新模式。杭州市民卡原本就有医保结算功能,现在又新增了市民卡账户的医疗支付功能,可以支付除医保承担部分以外的个人承担部分,病人在诊间就可以完成结算,无需再去窗口排队付费,大大缩短了就医时间。
特别提醒,要使用这个功能,首先要保证市民卡账户内有一定的余额。例如,感冒发烧看西内科,除去医保承担的费用,自费部分100元,则市民卡账户里保证有100元以上的余额即可使用。医院贴有市民卡标识的窗口、市民卡各服务网点和相关银行均可进行账户充值。在医院用不完的余额,可以在众多市民卡特约商家消费,也可以转充入电子钱包,还可以再退现。
向“一卡通”迈进
市民卡成为城市一卡通,既是一种未来趋势,也是大部分市民心中的愿景。
杭州市民卡的使用范围正在逐步扩大,除了前面提到的作为社保卡、医保卡的功能外,又增加了公园年卡、图书馆借阅等功能,还能支付各类费用。据杭州市民卡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卡的支付功能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市民卡账户,另一类是市民卡钱包。其中,市民卡账户是有密码的储值账户,可在商城超市、汽车服务、餐饮娱乐等直接刷卡消费;市民卡钱包主要用于公共交通、便利店等小额支付,无需密码。杭州市民卡,正在朝智慧城市“一卡通”的目标迈进。
据了解,目前市民卡可在杭州500多家主流商户的2000多个门店进行刷卡消费。往后,随着市民卡支持支付的消费商户增多,市民只需要在这一张卡里充值,就能够到各大商家进行消费并享受一定的优惠,真正实现“一座城市一张卡,走遍天下都不怕”。
关键词:身份;农民工;市民权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5-0045-02
中国正面临社会转型,在转型过程中各方利益都在重新的组合与构建,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不断显现,农民工的身份和权利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大多数学者从农民工身份叙事模式来关注他们的权利问题,很少从“市民权”或“市民身份”来考虑。本文结合中国社会变迁这一大背景从“市民身份”这一视角来分析农民工权利及保障问题。
一、市民身份
社会学家对身份有不同解释:在社会上的位置;在等级制度中的位置;一种继承来的社会地位;任何一种用客观的特点(如职业、收人等)测量的地位;声望;权利与义务的集合。” [1]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市民身份”主要是指城市市民的资格和权利问题。
市民身份在国内有不同的说法:第一种以户籍来确定身份。具有城市户籍身份并居住在城市的人,同时享有与这种身份相应的权利。第二种理解,市民一般是指长期地或者固定地生活、工作在城市里,从事非农产业劳动的居民。这种说法其范围和含义也比前一种广泛,是将市民群体裂化为“具备城市户籍身份同时享有相应权利的市民”和“准市民”(朱力用准市民来定义农民工阶层的身份),这部分群体不具有城市户籍身份,不享有与这种身份相应的权利,又长期地或者固定地生活、工作在城市里,从事非农产业劳动的居民。我们研究的是“具备城市户籍身份并这种身份相应的权利的”市民,下述我们称之为“市民身份”。理由有四:(1)市民身份作为农民工身份流向的可行性。(2)支配这种市民身份的各种资源的有限性即延伸的身份排斥。(3)社会的变迁引起市民身份内涵的变化。(4)“具备城市户籍身份的市民”和“准市民”在城市社会的权利和待遇的特殊性。我们就从市民身份及应享有的权利这个角度来分析他存在的边界,证实他的排斥性和内涵的变化,不能将“市民”等同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公民”。
二、“市民身份” 边界的排斥
对于边界的排斥,选择两个观察点:第一个是支配市民“身份”的边界资源;第二个是社会的变迁引起市民“身份”内涵的变化。我们在这里预设“身份”为一个社会成员,归属于某个共同体,在经济生活中和社会交际中确立个体的自我认同,也即自我身份定位,并享受体内成员应享的权利。
(一)支配市民“身份”的边界资源
城乡二元户籍一度让人们认为它是阻碍“农民工”市民化的元凶。对这个问题有必要做一定批判,“市民身份”与他者区分并不仅仅是户籍,而有其复杂的因素。下面着重分析“市民身份”边界内的内容,找出排斥他者的原因。美国学者苏黛瑞《在中国城市中争取公民权》一书就市民作为一个整体来阐述:(1)转型时期城市人的偏见。“他者”形象造成市民态度和排“外”成见;(2)六类公共用品。涉及的问题是:1)谁应是市民(这里是指公共物品的享受者);2)外来者进来之时本地人(市民)拥有什么,关心保留什么 [5]。从中推导一些道理,造成他者在市民心目中的态度和印象,有限公共资源的是否能共同享有,再者市民更关心的应该保留什么。据此对市民身份的塑造应是多方面因素,市民身份并不仅仅是指市民拥有的各种权利,它还意味着认同、情感等精神方面的内容。下面选择三个维度来分析构成市民身份边界的排斥。
1.确认市民身份的制度因素。许多学者在阐述社会变迁倾向与“行政主导型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向“市场主导型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转换,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事都是由市场决定,市民身份的确认仍然要通过行政部门把握的户籍这一门槛,户籍只是一道屏障而已,市民身份的背后是多个因素的综合。农民工身份转换为市民身份,必将配置一定的制度保障和资源保障,以至让身份享受应享的权利,不然就会造成“获取身份而不认同这个身份”的悖论。因此,确认市民身份,取决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的有关容纳程度的把握。
2.支配市民身份的公共产品及各种福利待遇等资源边界。对城市社会共同体内的有限的公共产品等资源边界的享有问题。在市民看来,农民工身份转换成市民身份,就意味着市民将失去支配自身的一些资源或不愿意分享有限的资源,或认识到农民工对他们的利益构成挑战,特别是关系到附属在市民身份上的各种利益,社会经济差别和福利待遇,他们就会构筑一定的边界阻碍“他者”的融入。
3.市民身份的观念认同边界。作为“市民身份”的认同问题,李海青认为市民共同体内的传统文化传统使得其成员对于市民的权利与义务、行为与责任有更直接的理解、把握与沟通,作为一种内心的规矩更易于让其接受。本阶层或群体的组织性为基础的良好的利益表达、沟通、博弈与协调机制,对于市民社会利益矛盾的化解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 [6] 。市民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习惯及传统文化等能够使共同体内成员在价值理念上自觉认同已有规范,从市民社会共同体内身份的观念认同层面来看,户籍的改变并没有自动带来农民工“角色”内涵的完整转型,仍然面临市民社会共同体内成员身份的认同危机。对市民身份的边界排斥阐述,目的在于理解农民工身份转换方向的可能性是市民还是公民。
(二)市民“身份”内涵的变化
由市场导致的城乡二元结构称为“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 [7]。“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不仅促进了中国城市化的发展进程,还造成现在城市社会的现状,“农民工”与“市民”是两个的权利群体。由市场引导的城市社会的这个主战场,直接导致这两个群体本身的分化及身份定位的变化。李建明认为:市场经济导致人口社会流动,社会流动分为上行流动和下行流动。社会上行流动主要表现为20世纪90年代后期一个由民营企业家、新经济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知识分子等所组成的是受过良好教育、职业声望的“新中产阶级”。社会下行主要是社会转型期中被边缘化城市的“失败者”,并出现具有城市户口的贫民阶层。他们与农民工、一起构成了城市社会的底层 [8] 。据上述资料市民层次分化为上层市民和城市贫民阶层,我们可得出这么几点结论:(1)“市民身份”使“农民工”的流向成了模糊和宽泛的概念。“农民工”改变了户籍身份,获得与城市贫民阶层的一样的市民身份及相应的“市民权”,这个身份及相应的“市民权”其实质性的意义值得考量。(2)市场经济社会流动的变化所导致的城市(市民)与城市之间的发展水平及市民的权利应享也存在差异。就此而言,中国现有城市市民身份的 “市民权”不是什么“标准”的公民权(“市民权”)。(3)我们认为,社会上下行流动的过程也绝不会是“农民工”向城市市民单向靠近的过程,而是一个双方共同变化的过程。王小章认为,“城市居民的公民权(‘市民权’)的内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市居民曾经拥有的特权已逐次消失或弱化,国家已不再负责城市居民的工作安排,城市居民曾经旱涝保收的各种福利和保障也逐步缩减或日益市场化,甚至连政治代表权(人民代表占人口的比例)也逐步和农民靠近,尽管还没有完全一致。总之,在今天,拥有城市户口已不再意味着曾经意味的一切。” [9]
“市民身份”的边界排斥及社会转型带来的城市居民的“市民权”内涵的变化。说明农民工身份/公民权流向市民身份/市民权是值得质疑的。
三、解决农民工“身份”的路径选择
解决农民工“身份”的路径选择不是“市民”和“农民工”身份转换,换言之,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将二者逐渐统一纳入国家层面上的“公民”。我们在对市民身份论述的时候,预设身份属于某个共同体,体内的制度、资源与文化认同为身份提供支持。体外农民工进入城市社会这个共同体,必将引起制度的变动、资源的重组和分配。现要将城市社会的有限资源与这些外来者共享,必将造成城市社会的压力和市民身份的排斥。目前有关“农民工”问题的相关制度,中央政府在致力于敦促各级地方政府、城市政府及其相关的职能部门“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但不提供国民社会保障等的财政支持,反而将义务、责任(财政负担)下移到了地方及城市。国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将国家层面上的“公民权”问题转换成了城市层面上的“市民权”问题 [10]。中国这个特殊的社会转型时期,现存的这种状况,城市的有限能力已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居于各自的发展考虑,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医疗、住房、教育等旧的制度均不保障农民工群体的权益,说明“市民权”这个趋向行不通。在城市这个社会,支配身份的资源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医疗、住房、教育和就业方面的保障,必须由中央统一纳入规制内,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不能单方面的下落负担到城市。农民工公民权要脱离以市民权和市民社会为中心的状态而转变为一种国家的制度,一系列关键性的制度包括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福利等制度逐渐为这个身份提供保障,是当前农民工权益解决之路径。
参考文献:
[1]李强.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流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阿兰・布鲁姆.巨人与侏儒[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4]古朗士.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第1―3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
[5]苏黛瑞.在中国城市中争取公民权[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
[6]李海青.市民社会的利益冲突及其中国语境[J].科学社会主义,2009,(1).
[7]孙立平.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及其分析模式的转换[J].南京社会学,2009,(5).
[8]李建明.中国人口与社会发展关系:现状、趋势与问题[J].人口研究,2007,(1).
一、农村城镇化后“新市民”文明素质有效提升的意义
1.“新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提升直接影响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农民城镇化包括农民社会角色的城镇化、农民职业生存的城镇化,还包括农民素质状况的城镇化,而农民素质状况的城镇化的主要问题是是农民文明素质的提升问题,这是影响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因素。“新市民”的文明素质能否满足城镇文明的要求是决定他们能否真正受益于城镇化的基本要素。帮助和创造条件实现农村城镇化过程中“新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提升,是当今实现农村城镇化的重要课题,其效果将直接影响城镇化的进程。
2.“新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提升能影响一个城镇的“软环境”的形成。一个城镇(包括一个城区)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一个城镇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虽有历史、投入、管理等原因,但在很大程度上与市民的文明素质相关。国外农村城镇化成功经验表明,如何尽快把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尽快由传统农民转化为高素质的城镇社区居民,特别是有效提升“新市民”文明素质,不仅是关系到城镇化成效的重大问题,更能促进人与城镇、人与社会、人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和改善一个城镇的“软环境”。
二、当前制约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提升的因素
1.“新市民”原有的社会交往心理和生活环境因素。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的“新市民”来说,农村的文化传统、生活环境及风俗习惯等是其主流的社会文化,城镇的生活方式、待人接物方式、看待事物的观念、人际关系、风俗习惯以及城镇各种规则都使“新市民”感到不适应,阻碍了“新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提升。
2.对“新市民”城镇文明素质的培养的忽视因素。人的素质总体上讲包括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两大方面。国家在2005年已经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使许多“新市民”取得不同岗位的国家职业技能证书,解决了大量的“新市民”职业技能素质提升的问题,但在培训过程中,受“新市民”原有的文化程度偏低的影响,培训组织者过分重视“新市民”职业技能的提升培训,忽视了对农民城镇文明素质的培养,制约了“新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提升。
3.市民文明素质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过高因素。目前城市将现有的城镇文明市民评价标准中的素质要求作为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的文明标准,存在对“新市民”的文明素质要求过高的问题。“新市民”对市民个体文明素质和公共文明素质的要求,有一个适应和提高的过程。市民文明素质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过高反而不利于“新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
三、有效提升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文明素质中的举措
城镇市民文明素质包括市民个体文明素质和公共文明素质[4]。提升城镇市民的文明素质,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它既是“新市民”居住地域的转移,又是其“新市民”职业和身份的变换,更是“新市民”生活方式、社会角色、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转换。通过对当前“新市民”在城镇的文明素质状况的分析,提升农民文明素质需要做的大量的工作。
1.发挥新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作用。城镇化之后所形成的新的社区组织,是“新市民”城镇文明素质和公共道德观念赖以养成的新的根基,通过新社区的组织教育已成为“新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城市文明素质和文化知识水平提升的重要途径。为此,必须加强新社区活动、市民学校等载体的建设,针对新社区居民的实际状况,按照不同的文明指数评价体系,采取符合实际的教学和培训手段,提高“新市民”适应城镇社区的生活规则,使“新市民”慢慢适应新的城镇生活。只有“新市民”的素质提高了,才能使他们成功地融入城镇社会,并在城镇稳定工作,才能有效地促进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也才能推动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2.切实提高农民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是一个人接受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础。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不学习就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民能否成为真正的“新市民”,不取决于有没有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还取决于“新市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新市民”文明素质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与原有的科学知识的肤浅,甚至是愚昧无知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提高“新市民”的文明素质,必须先提高“新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这是提升“新市民”的文明素质的重要前提。目前在各地政府部门推行的针对失土农民的“双证制”的教育模式就是很成功范例。“双证制”教育模式的推行,既解决了“新市民”掌握职业技能的问题,又解决了“新市民”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提高的问题。
3.培养城镇社区文明礼仪的宣讲员。受“新市民”文化素质基础现状的影响,组织“新市民”参加城镇文明礼仪的学习,必须十分重视宣讲方法和途径,培养城镇社区文明礼仪的宣讲员是工作开展的关键。城镇社区文明礼仪的宣讲员由于来源于原有的城镇社区,对“新市民”的社会现状比较了解,与新社区居民没有距离感,加上采取贴近农民生活的宣讲方法,是提升农村城镇居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方法。通过城镇社区文明礼仪宣讲员宣讲城镇公共领域的“公共文明规范”、“公共礼仪”等内容,并通过宣讲员的示范效应,让“新市民”学会宽容、敬人、自律、真诚等礼仪,懂得在不同城镇公共场所应具有的礼仪素养,“公规意识”、“公规行为”,自觉地克服并纠正有损公共规则的生活陋习,达到培养“新市民”的公共文明素质的实际效果。
文明素质要求过高的问题。“新市民”在城镇化后对市民个体文明素质和公共文明素质的要求,有一个适应和提高的过程。城镇文明素质的标准和评价体系应该与“新市民”文明素质的评价体是有所区别,如果套用原有的城镇文明素质的评价体系,就会产生评价体系不符合实际现状的尴尬局面,起不到应有的评价效果。
四、在提升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的文明素质中应注意的问题
1.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要坚持切实可行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新市民”的文明素质提升不是一朝一夕,或搞几次活动能够实现的,而是需要坚持不懈、共同努力的一项系统工程。在注重综合素质提升的过程中,可以选择在某一方面进行有效的突破,然后,以点带面循序渐进。
2.针对“新市民”文化素质参差不齐且整体素质较低的问题,应加强培训讲师和宣讲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宣讲的实际效果的关键。在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的过程中,培训形式要多样化,培训内容要实用化,摆脱程式化的课堂教学方式,使培训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3.社区应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民俗、健身活动,形成寓教于乐的学习局面,让参加培训的“新市民”在最普通的娱乐活动中受到公共礼仪教育。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新市民”(进城务工人员)奔走在城市建设的道路上,他们的子女也跟随父母来到城市辗转上学。面对截然不同的教学方式和风格迥异的教学方法,他们能适应吗?怎样才能让“新市民”子女更快更好地接受教育、尽快融入班级融入城市生活?在具体教育教学过程中又会遇到哪些问题?带着这一系列问题,我们走访了西安市教育局相关领导。
1. 目前西安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多少?占西安市总入学比是多少?
截至2016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846071名,其中“新市民”子女在校生数264820名,占当年在校生比例是31.30%。
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总人数201928名,其中“新市民”子女70717名,占入W总人数的35.02%。
2. 西安市学校能否满足“新市民”子女入学的需求?
目前,全市全面满足了“新市民”子女入学需求。西安市保障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有学上”。
3. “新市民”子女学校西安有多少所?请列举几个典型学校。
为使广大“新市民”子女享受同城待遇,西安市未设立专门的“新市民”子女学校,“新市民”子女招生入学“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
其中,新城区的东方中学、普天小学,碑林区的西信中学、何家村小学,莲湖区的西安市第31中学、南小巷小学,灞桥区的西安市第34中学、东枣园小学,未央区的东前进小学、马旗寨小学,雁塔区的红星小学、西安市第98中学等学校接收了数量较多的“新市民”子女,这些学校办学各具特色。
4. 对“新市民”子女入学问题,西安市教育局有何指导性、倾向性政策?
近年来,西安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
“新市民”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条件、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5. 近几年来,西安市“新市民”子女入学率相比本土入学率怎么样?“新市民”子女分布最密集的地方在哪里?
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新市民”子女在校生分别是252504名、242720名、261654名和264820名,分别占当年在校生比例是32.23%、30.49%、32.08%和31.30%。
“新市民”子女主要分布在城六区、县城,分布最密集、压力较大的地区是雁塔区、未央区、莲湖区;其他区县的县城压力较大。
6. 有的家长说,为孩子上学,不知找哪个部门。
“新市民”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条件、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新市民”子女由其父母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
7. 西安市对“新市民”子女在学校的日常管理与教育是如何实施的?
我市坚持从学生开学报到、日常管理与教育等方面进行跟踪管理,保证“新市民”子女与本地学生一起享受“同城待遇”,接受公平的教育。学校对“新市民”子女学生与城市学生平等对待,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编班、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做到一视同仁。另外,还针对“新市民”子女的不同特点,因人施教,分类要求,分层指导,努力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的关心与照顾, 通过加强与“新市民”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8. 今年两会提出的“钱随人走”(教育经费可携带)新建议,对“新市民”子女2017年入学有无影响?
目前,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提出的“钱随人走”相关建议尚未出台具体政策,对“新市民”子女今年入学没有影响。就西安市而言,今年的入学政策与上年大体保持一致。
现象:“初生蛋”卖出数倍高价
笔者在走访多个菜市场发现,一种名叫“初生蛋”的鸡蛋颇受市民追捧。这种蛋个头很小,大约只有半个普通鸡蛋那么大,而且个头并不均匀。其价格在每斤20~30元,比普通鸡蛋高出几倍,这初生蛋究竟有何神奇呢?
“初生蛋是母鸡下的第一个蛋,一只母鸡就只有那么一次机会,所以营养价格特别高,特别适合老人、儿童、孕妇吃,贵一点也值得买。”某市场经营户韦女士这样介绍说,初生蛋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个头小,个头不均匀也是自然现象。农村流传的“金鸡蛋,银鸡蛋,不如母鸡头一蛋”的说法,说的就是“初生蛋”。韦女士摊位上的初生蛋卖每斤30元,来源多是和养土鸡的鸡场定购的,也有部分从农村收购来的。笔者在走访市场过程中,一名市民就买走了1公斤的初生蛋,说是专门买给小孩吃。“跟洋奶粉、营养保健品比起来,初生蛋的价格不算贵,而且是天然食品。”这名市民说。
走访中,在菜市场上出售活鸡的杨先生告诉笔者,初生蛋又叫开产蛋,并不单指鸡生的第一个蛋,而是一个阶段内产的蛋。一般来说,母鸡的生长期在130~160天之内,这个时间段内产的蛋都被称为开产蛋。杨先生认为初生蛋的营养价值未必高,不过是卖鸡蛋的人在玩概念,就像说同一棵苹果树上先熟的苹果比后熟的苹果更营养一样,不靠谱。
探访:初生蛋更营养无依据
笔者发现,不少买初生蛋的市民其实并不了解初生蛋,还有不少主观的理解。有名市民认为,母鸡生出的第一个鸡蛋,就像女人在最佳生育年龄生孩子。还有的市民则盲目认为,农村都流传这样的说法,再加上卖这么高的价格也供不应求,其中肯定有一定的道理。那么,这些理解是不是真有“道理”呢?
笔者从广西水产畜牧局政策信息处了解到,农业部颁布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安全卫生优质鲜禽蛋标准》,涵盖了鲜禽蛋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操作技术规范,各项鲜禽蛋安全卫生标准项目和标准值均参考了国内外相关的技术标准。鸡蛋只要达到这两项标准,其所含营养成分就足以满足人体需求。所以要说初生蛋有什么特别之处,没有相关依据。初生蛋为什么个头特别小呢?该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初生蛋个头较小,每个约40克,这是因为母鸡生长、发育的时间还比较短。在一些国家,对于市场上鸡蛋的重量是有规定的,重量不够不能销售。
广西南宁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蛋鸡养殖场负责人也谈到,鸡的品种不同,所产的蛋在大小、颜色上就有一定差异。但是对于同一只母鸡来说,在养殖场里,不同日龄所喂食的饲料是一样的。初生蛋是不是真的那么神奇,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也搞不清楚。但是,对于市场上那么多的初生蛋,普通市民如何判断真假,并不容易。据这位负责人说,为了迎合市场,现在几乎所有蛋鸡养殖场都会把初生蛋单独挑出来卖,有的甚至从普通鸡蛋中挑出个头小的充当初生蛋。
建议:蛋品选择不妨丰富些
近年来,市场上的土鸡蛋、绿壳蛋、红壳蛋等概念蛋屡见不鲜。营养专家认为,市民们想吃得更加营养、健康,与其追求这些难以证实的概念,还不如把眼光放宽些,让蛋品的选择更为丰富,从而获得均衡的营养价值。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转型成本模型;成本测算
中图分类号:D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6.061
0引言
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核心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如何更好地融入城市的问题,对于丰富农民工市民化相关理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与理论分析相结合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城市发展与农民工市民化的关系问题,农民工市民化的障碍及其隐藏在其后的深层次原因问题及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问题来丰富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意义。
1成果特色
本项目立足于攀枝花市,通过对攀枝花市农民工的问卷调查,了解到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为城镇居民的有意愿不强烈,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城市的生活成本太高,其次是大多数人都有恋土情节。通过对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意愿的调查,可以了解到攀枝花市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也希望政府能够帮助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以实现社会公平。
2相关概念的界定
2.1农民工含义
农民工是指户口在农村,到城市务工的人员。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指的是后一部分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
本文所指攀枝花市农民工以攀枝花市主城区农民工为主题,同时也包含在各区县城市从业的农村籍务工人员。
2.2农民工市民化含义
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外出到城市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成为当地市民的过程。
2.3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含义
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指的是农民工转变为城市市民所需的各项经济投入,也即要让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当地市民同样的权利和公共服务所需的公共投入与个人投入。
3构建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模型
经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攀枝花市的农村人民不太愿意转型为城市人,其原因在于农民工市民化转型需要个人付出高昂的成本代价,除了个人,社会也要为之承担成本,因此,接下来本文将从个人成本和公共成本两方面,对农民工市民化转型进行成本测算。
3.1城市生活成本(A1)
城市生活成本是指农民工转型为城市市民后,要在城市维持基本生活的开支,包括在城市生活的人均通讯、交通、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的开支,还要减掉其在城市生活的年人均消费支出。基于数据的可计算性和可得性,本文以农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替代农民工年人均消费支出。即可得A1=A城-A农
根据上表数据,攀枝花市农民工市民化转型的城市生活成本A1为7975.5元。
3.2住房成本(A2)
住房成本是指农民工转型后,在城市为居住所花费的成本。
关于农民工转型的住房成本,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应该是城市的人均租房成本,也有的学者认为农民工转型的住房成本应该是城市人均住房成本,但是,这种住房成本不同于城市商品房的卖价,而是应该接近于经济适用房的平均建筑成本。
因此,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变为城市居民的住房成本一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城市单位住房面积造价。公式表示为:A2=X*Y
由上表可得,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的住房成本A2为33484元。
A2表示农民工转型后的住房成本,X表示人均住房面积,Y表示单位住房面积造价。
3.3机会成本(A3)
机会成本是指为得到某种东西而放弃的另一种东西的最大价值。就是在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时,选择了一项方案,未被选择的方案的最大价值就是机会成本。农民工市民化的机会成本是指农民工进入城市生活所放弃的在农村的收益。
3.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A4)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指的是为满足城市物质生产、供应和居民正常生活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转型之后,随着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交通、供水、排水、通讯、能源、环保、邮电等设施的最低资本投入。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物质形态的主要组成部分。通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性基础设施即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和文化等社会服务设施。另一类是工程性基础设施,包括交通、供水、排水、能源、通信、环境等。同时农民工的转型和人口的城市化两者之间也存在差异,特别是农民工长时间生活于城市,实际上,已经享受了城市的一些基础设施,且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公共商品不具排他性,所以农民工转变为城市市民,并不是重新建造全部基础设施,而是相应地扩展部分基础设施便可。
由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虽然很多农民工已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但是相对应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仍然十分匮乏。由于数据收集的困难性,本文将以攀枝花市年固定资产投资减住房投资后的余额作为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的基础设施成本。
用公式表示为:A4=M/N。
A4表示农民工转型为市民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M表示攀枝花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N表示攀枝花市城镇户籍人口。
3.5社会保障成本(A5)
社会保障成本是指农民工向城市过渡后必须投入的确保他们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资金。由于农民工没有本地户口,尽管他们也为促进本地的经济发展出一份力,但因为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样不能享受城市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救济。此外,现行经济环境的不稳定,农民工随时面临失业的风险,社会保障门槛又高,使得他们处于没有保障的社会状态之中。因此,一旦农民工转型,其养老、医疗、子女教育、失业和就业等社会保障是必须跟进的。
根据攀枝花市近五年的统计年鉴数据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0%以上,全市人口平均寿命达到75.29岁。现以年龄29岁的农民工为例,他们于2014年开始购买养老保险,每年按攀枝花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金,并于2040年55岁退休,以当前攀枝花市人均寿命75岁计算,他们能领取20年的养老金。假如记账利率与一年期存款利率相同,设r=2.25%,这样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会根据预先设定的记账利率获得增值。攀枝花市2014年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85元,则成本计算如下:
基础养老金一(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一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为计算简便,设定缴费基数为100%,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1%。根据国家规定,55岁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月数为170个月。
(2)医疗保险成本。
从2015年9月1日起,攀枝花市按照新医疗改革的要求,本着巩固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攀枝花市对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对各个单位、个人的分担机制进行完善,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准合理分担,经济较好地区分担较贫困地区多,居民个人缴费为360元。与此同时,缩小了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的差距,使得农村居民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到相同的保障。根据攀枝花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如试行定病种、定医疗机构、定报销比例等。而由于数据的难以收集,此处就不计算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的医疗保险成本。
(3)失业保险成本。
此处由于数据的难得性,加之失业保险成本较小,对总成本的影响较小,此处就不再计算攀枝花市的失业保险成本。
综合上面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分析,得出农民工市民化转型的社会保障成本A5=38201元。
3.6随迁子女教育成本(A6)
随迁子女教育成本指义务教育阶段政府承担的支出,包括教师工资、学杂费、教科书费用、公用费用、教学设施、校舍改造等费用支出,这些费用可以统称为“生均教育事业费”。
假如农民工转型后,他们所携带的子女中11岁以下的上小学,12―14岁的上中学,这样就可以计算出农民工子女接受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年数,用年数分别乘以各阶段的生均教育事业费就可以得到随迁子女的教育成本。
本文以攀枝花市2014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标准计算,攀枝花市2014年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为740元/人,小学生均公用经费520/人。那么29岁的农民工转型为市民,他的子女教育应该从小学一年级算起。
随迁子女教育成本(A6)=520×6+740×3=5340(元)。
总上六个方面的成本,攀枝花市农民工市民化转型成本:
4攀枝花市农民工市民化转型成本分担机制
4.1攀枝花市农民工市民化转型成本分担原则
根据上表数据可知,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的成本大约是178874.65元,也即是每个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市民,个人与社会共同承担178874.65元的成本。目前攀枝花市有50万农民工,其中有40万在市区工作,他们中有23%的人愿意转为城市户口,也要换成11.5万人,若每人按178874.65元计算,他们将负担205.7058475亿元,对他们而言是不可能分担得起的。因此,农民工市民化转型的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应是政府,除此之外,农民工和其所在单位也应该承担部分成本。
4.2攀枝花市农民工市民化转型成本分担主体
攀枝花市需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农民工市民化转型的分担机制,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有效机制。在引导市民分担成本的过程中,政府应最大限度的加大保障支出,分担市民的成本。
根据上表数据可知,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的成本大约是178874.65元,也即是每个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市民,个人与社会共同承担178874.65元的成本。其中个人负担的成本为60420.75元,政府负担的成本为118453.9元,由这个数据可以看出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为市民政府所要负担的成本较大,主要原因在于攀枝花市的基础设施成本过高,而基础设施成本过高的原因在于,攀枝花市的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高,而攀枝花市的城镇居民人数较少,因此分摊到每位市民的成本较大。
下午3点30分,活动主会场正式开始现场直播。经广台20多名品牌主持人、骨干记者结合多天来赴灾区一线现场采访所见所闻,向广大市民介绍灾区的受灾情况和百姓生活现状,讲述灾区百姓顽强自救、爱心市民、爱心企业慷慨解囊的感人事迹,号召全社会伸出援助之手,向大爱集结,少吃一顿饭,少喝一瓶水,少打一次车,为灾区人民送去温暖和真情,以解燃眉之急。
电波犹如城市集结号,将四面八方的爱心人士汇聚到经广台直播现场。大雨瓢泼如注也没能阻住人们爱心的脚步,都市110景观直播间前人头攒动,捐款车辆鱼惯而行,排出100多米远,来自长春、辽宁、哈尔滨、北京、四川、深圳的爱心也向这里集结,暴雨中筑起一道爱的长城。
直播进行中,救灾前线传来紧急求助消息,二道乡急需80件救生衣。为了应急,为了前线将士的生命安全,都市110记者毅然把自己采访备用的十五件救生衣拿出来,在第一时间先行送往前线。而听到经广台的呼吁,一件又一件救生衣集结到直播现场,很快被送达抗洪前线。
雨更酣,夜已深,暴雨隔不断人们对灾区的情,黑夜挡不住人们对灾区人民的爱。不断有爱心人士冒着大雨来到捐助现场,一百,二百,五千,一万,开着车来的,打车来的,走着来的,送来了一笔笔善款,送来了灾区急需的物资,甚至不肯留下姓名。自发留在现场的志愿者和经广台全体工作人员一直冒雨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为每一位捐款者送上由衷的掌声和敬意。人间大爱,天地动容!
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网友通过“吉林根网”的网上直播了解了吉林的灾情和社会各届积极援助的情况,都特别关注。特别是看到这次“向大爱集结――吉林市百万市民赈灾捐款广场大行动”中,江城百姓冒雨捐款的景象,备受震撼,纷纷留言表达对灾区人民的祝。
“向大爱集结――吉林市百万市民赈灾捐款广场大行动”一直持续到午夜12点,前来现场捐款的人仍然络绎不绝,围观的听众和市民也冒着大雨站在那里久久不愿散去。近9个小时的现场直播爱心涌动,激情澎湃,12.7万元的善款,温暖着灾区人民的心,也感动着江城百万人民,感动了所有听到都市110广播的人,承载了华夏儿女的大爱。
8月5日早7:30,现场直播活动又开始了。
名记者,人人都可以播报新闻。为了顺应自媒体时代的发展规律,也为了增加网站的原创内容,龙虎网于2011年1月17日创建“我新闻”频道,栏目定位是“人人皆记者,人人播新闻”。在这个平台上,市民、网友可以通过网络、手机、热线、QQ、微博等多种途径诉说自己身边的新闻。凡是给龙虎网“我新闻”播报新闻的网友被称为市民记者,对于其中的优秀成员,则会给他们颁发市民记者证书。播报内容如果被选入焦点区还可以得到10元-500元不等的奖励。“我新闻”致力于打造南京市民网友身边新闻的最大互动平台。在这里,可以看到南京本地最草根、最真实和最原汁原味的新闻。
正视草根力量
市民记者的力量正在崛起,无比强大。他们是网站部分原创内容的制作者、传播者和阅读者。很多情况下,记者不在新闻发生的现场,身临其境的往往是普通的市民。这些市民不是专业的记者,但是通过培训让其掌握基本新闻知识,那么当新闻来临时,他们就能够充当记者的角色,成功地将新闻报道出来。
所以,如果一个城市门户网站的市民记者遍布这个城市的角落时,那么这个网站在新闻的及时性、多样性和丰富性方面就已经打足了基础。所以频道初创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便是发展市民记者。除了南京的普通市民外,我们的市民记者还往校园、企业、医院等领域拓展。据“我新闻”平台的注册和信息显示,“我新闻”的市民记者已经有近10万人,其中骨干市民记者有千余名。
相比于传统媒体的爆料途径,网络新闻的方式多样且便捷,并且市民记者在播报新闻的时候就已经是在传播新闻。对于新闻的选取,我们不再是单一的自上而下的眼光,而是每个市民记者就他身边感兴趣的题材进行写作。这种个人化的写作被打上强烈的“媒体”色彩。
播报题材不分大小
纵观“我新闻”频道,市民记者播报的题材很多,小到家里的花儿开了,家里的宽带不够快,敬老院里碰见的恩爱老人;大到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的车祸等。事情不分大小,但都具备新闻基本要素,图文并茂。凡是报名成为龙虎网市民记者的网友,编辑都会做回访工作,告诉他们“我新闻”新闻的规则。
有了这些基本规则,市民就会很配合地身边的新闻。比如说,2012年8月11日,“我新闻”在组织市民记者前往江心洲敬老院时,市民记者们捕捉到敬老院里对金婚夫妻。男的92岁,女的89岁,两人恩爱又都有才华。于是市民记者以《江心洲碰见有才的老夫妇我又开始相信爱情了》为题,并配以生动的图片。市民记者的新闻发出后,“我新闻”在网站和微博都做推荐。同城媒体争相转发,(《现代快报》记者更是在“我新闻”稿件的基础上,继续追踪采访报道,第二天用差不多一个版面来报道这对老人。龙虎网总编辑戴亦钢评价说:“这才是真正的我新闻,真正是发生在身边的新闻,很能温暖人心。”
2012年1月6日,南京发生了银行抢劫案,后经证实是周克华所为。最快这条新闻的不是传统媒体记者,而是“我新闻”的市民记者。当时,市民记者正好在附近,他先是快速拨打热线向“我新闻”编辑播报了这则新闻,编辑立即到“我新闻”后台,随后市民记者利用随身携带的上网本将新闻图片上传到“我新闻”后台。
经过初步的核实后,“我新闻”当即推荐了这则新闻。龙虎网成了南京市也是全国最早这条信息的网站。该新闻当日的点击率达到10万多。
并肩作战抢新闻
2012年8月8日,南京大雨,中山东路的梧桐树倒地致死两伤。该新闻也是市民记者第一时问播报的,“我新闻”编辑迅速在后台,同时立即派出文字记者、视频记者赶赴现场。记者赶到现场时,南京各个媒体的记者也到了现场,他们很多人表示:“是看了龙虎网‘我新闻’的报道才出来的。”紧接着,市民记者和记者共同作战,在很短时间内完成新闻采访、拍摄和写作,并迅速发稿。而第二天,南京所有传统媒体的稿子都未能出来,龙虎网因为市民记者的播报做到了第一时间和独家报道。
网络时代,人人皆记者,普通的市民皆可以成为市民记者。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专业记者和编辑的地位被大大削弱,甚至被取代?答案是否定的。在“我新闻”平台,我们拥有千余名市民记者,只有三名编辑,市民记者往往活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编辑保持长时间在线状态发挥指挥作用,一个在前线,一个在后方,谁也少不了谁。网站记者和编辑就是超级市民记者,对于市民记者播报内容的再加工、再整合和再追踪至关重要。有时仅仅是标题的稍微改动,但是改了之后的点击率无疑要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