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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影响,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把新三峡旅游作为对外促销的重点,为我市旅游宣传促销提供了良好的外
部环境。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旅游业特别是入境旅游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非典、禽流感对入境旅,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游市
场恢复的影响也许会超过我们的预期。三峡旅游要恢复到历史水平,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开拓国际
国内旅游市场。
一、市场开拓工作
今年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要突出重点客源市场。国际市场要形成"立足欧美日、巩固港澳台、拓展东南
亚、开拓新市场"的旅游促销格局。国内市场要进一步巩固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市场,拓宽以北京为中心
的华北市场、以上海、杭州为重点的华东市场和以广州、福州、厦门为重点的华南市,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场,着力开拓珠江三
角洲地区客源市场,培育和完善假日旅游市场。具体工作有:
1、积极组织参加4月2日-4日在武汉举行的华中旅游博览会;
2、8月开展宜昌新三峡旅游"华南行"促销活动;
3、按照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统一要求,参加今年6月5日-6日杭州全国旅游交易会和11月25日-28日
上海国际旅游交易会;
4、参加省旅游局组织赴日韩、欧美、东南亚等国宣传促销,促进宜昌旅游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
流与合作,开拓国际旅游市场;
5、探讨与桂林、黄山等地开通航空连线,共同促销、客源互动的新模式。
二、产品开发工作
继续推介高峡平湖三峡精华游、环坝·双神游、"两坝一峡"游、清江风情游、三国遗迹游、昭君神农
游、宜昌都市游等七条三峡旅游新干线。重点推介高峡平湖三峡精华游、环坝·双神游、"两坝一峡"游三
大旅游产品。以市场为导向,研究新线路,开发新产品,拓宽新市场,使游客有新体验。大力发展会展旅
游、公务旅游、商务旅游、奖励旅游等高端旅游产品,改变以观光旅游特别是以长江三峡为主的单一产品
格局,形成多品种、多形式、宽领域、复合型的产品组合。
抓好百姓生活游主题年活动。2004年是中国百姓生活游主题年。进一步加大"农家乐"旅游产品的开发,加
强主要交通干线、城乡结合部的"农家乐"旅游培育工作,树立典型,带动全面。大力开发反映百姓生活、
各具特色,包含民居、农事、饮食、服饰、娱乐、节庆和风俗等内容的旅游产品,促进"农家乐"旅游的规
范健康发展。
三、媒体宣传工作
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为重点,大力宣传推广城市旅游形象。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将
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金色三峡银色大坝绿色宜昌"城市旅游形象。具体工作有:
1、在CCTV-1新闻30分《天气预报》中播放宜昌天气预报;
2、与央视CCTV-4合办一期《走遍中国》节目;
3、在《中国旅游报》办城市旅游形象广告专版;
4、与凤凰卫视合办一期《九州深呼吸》节目。
四、旅游节庆工作
精心举办好第五届中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第五届中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第四届中国网友旅游
节、第四届三峡美食节将如期举行,各县市区还将举办屈原文化旅游节、昭君文化旅游节、长阳清江龙舟
旅游文化节、当阳关公文化旅游节、枝江桃花艺术节、三峡车溪腊梅节、犭虎亭古战场三国文化旅游节、
五峰柴埠溪大峡谷徒步游等节庆活动,打造城市品牌,整体带动全市旅游对外宣传。
五、旅游信息化工作
1、建立宜昌三峡旅游信息中心(宜昌市旅游局网站),完善功能,构建宜昌旅游宣传网络平台。网
址是,网络实名是"宜昌旅游局"。
一、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是新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期望,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需要。通过作风整顿,破除“小集团”思想,可以树立团结协作的干部形象。团结是大局,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人才,团结出干部,团结是各项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通过作风整顿,破除“推、靠、等”的思想,可以树立务实高效的干部形象。
二、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是推进民政事业不断发展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民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主要得益于民政干部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得益于全局上下爱岗敬业、充满激情的良好作风。但是,随着形势不断的发展,民政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与党和政府工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就是要针对这些问题认真剖析、整改,整顿作风、纯洁队伍、提高素质,为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思想保障、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
三、明确方向,努力整顿
一是要努力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坚持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 )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二是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中做到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四个意识: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任务意识、时间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展现民政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富于创造性,把握规律性,不断开拓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四、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等重要讲话,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整顿活动中去。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
针对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思想根源,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扎实开展整改。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二要召开专题会议,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查找问题。三要结合工作职责,通过深入调研、个别走访、开展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查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形成剖析材料。四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巩固提高
在集中整改阶段,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同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结合起来,巩固整改成果。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弘扬正气,培养和树立典型。积极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通过学习宣传典型,进一步弘扬单位正气。二要进一步健全行政、人事、业务、后勤、财务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三要组织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廉政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领导干部日常的实际行为。四要对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行经验总结,巩固成果。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还要结合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确保常抓不懈。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康治平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马冠民副局长担任,成员有谢超、汤琦、郑同喜、訾华新、何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主任由张红艳主任担任。抓好各阶段整顿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要真正解决问题,重在实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标准化战略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总目标,积极融入标准化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积极打造群众满意的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平台。
二、工作目标
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服务、业务办理和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方案实施
(一)建立办案程序标准体系。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八步工作法”为支撑,严格工作程序,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标准体系:接待、受理、审查、立案、办案、监督、结案、回访,建立诉讼当事人法律援助告知制度,邀请第三方参与法律援助满意度评估制度,法律援助案结当事人法律风险提示制度,引导援助案件办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二)建立管理规范标准体系。编印《市法律援助工作手册》,实施“5+3”工作模式。实施“5+3”工作模式,即工作人员由3名公务员和聘用5名律师(其中1人为律师助理)组成,3名公务员负责管理、监督,5名律师专职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完善《市法律援助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市实行首问负责的若干规定》,提高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建立机构、经费、人员保障标准体系。出台《市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和工作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办公场所交通便利,标志明显,具备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备与业务量相适应的办公设备,窗口公示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经济困难标准等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按标准及时支付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补贴;完善《市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市实习律师法律援助值班制度》,要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执业律师具备两年以上执业经历;出台《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四)建立质量考评标准体系。出台《市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细则》、《市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出台刑事、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案件质量考核细则,细化各环节卷宗归档要求,从卷宗归档、补贴发放等重点环节加强绩效管理,实施办案质量每案必检制度、卷宗瑕疵保证金制度,办案质量与律师收入挂钩,实现季度卷宗归档零积压,网上登记零迟滞。
四、实施效果
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及流程的管理,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上报市中心备案率达到100%,案件听庭率不低于3%,法律咨询服务质量回访率不低于10%,案件回访率达到90%以上,办案率和来访满意率均达到100%,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运行。
五、实施步骤
一是实施准备。
组织动员培训。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等形式,普及标准化知识,把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建设作为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确定人员、时限,拟制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是组织实施(2017年7月上旬--2018年12月底)。
(一)标准编制(2017年7月上旬--12月底)。1.研究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标准体系框架。2.建立法律援助办案程序标准体系、法律援助管理规范标准体系、法律援助机构、经费、人员保障标准体系、法律援助质量考评标准体系。3.对建立的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进行评估。
(二)标准颁行(2018年1月上旬--12月底)。1.编印标准化工作手册,开展标准化培训。2.标准体系试运行。3.对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自我评估,进行调整和改进。4.标准正式运行阶段。
三是申请验收(2019年1月--2019年12月底)。
在查漏补缺,整改提高的基础上,准备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材料,申请验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标准化组织机构,市司法局成立由局长卢延林同志任组长的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律援助科。具体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实施。确保做好每一项工作、落实好每一个步骤,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法律援助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工作。
一、宣传重点
1、以九龙湖、招宝山入选市二十大基地建设为契机,适时做好两大基地建设的宣传跟踪报道。
2、以我区着手完善旅游组织建设为重点,做好旅游形象推广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协会分会等服务体系完善的宣传报道。
3、针对我区面临的“大桥”、“世博”双机遇,做好对舟山连岛大桥开通前,定海、镇海双方积极进行各项对接、准备工作,大桥开通时的各项活动以及大桥开通后旅游市场效果的报道,同时不断强化世博前的旅游宣传,打造并形成良好的前世博旅游氛围与环境。
4、根据我区明确的重点旅游项目,跟进其工程建设情况,掌握其工程进展动态,对旅游项目的开业、开游等情况进行及时报道。
5、根据我区旅游市场宣传促销活动计划,重点做好学习考察、各类旅游交易会、旅游市场推介、区域联动以及采取相应措施和市场宣传效果等内容的宣传报道。
6、针对实施“保增长、促消费、扩内需”和“国民休闲计划”的要求,对我区适时出台的有关扶持政策、采取惠民措施、发放旅游消费券等形式进行及时、全面的报道。
7、根据“生态旅游年”要求,加强对乡村旅游、旅游强村富民、文化旅游提升等方面的宣传报道。
8、根据我区节庆活动和文化休闲活动的安排,做好节庆活动预告、实施、效果等宣传报道。
9、及时做好全区旅游行业品质品牌提升、人才培训、各类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
二、宣传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报道工作是有效提升我区旅游形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局各科室人员要根据本科室的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效信息;各旅游企业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各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全区旅游信息员要通力合作,认真抓好落实。
2、突出重点,抓住亮点。要根据省、市旅游局宣传报道要点,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重点报道具体代表性、导向性、示范性的工作、活动内容,特别要挖掘在全市、全省都有影响的唯一项目、典型活动。
3、形成互动,确保实效。局各科室与各旅游企业要紧密协调,在本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的基础上,与长三角地区媒体加强合作,强化专题性、配合性报道,努力在整体宣传上形成平面、视觉、网络等各级各类媒体携手联动,相互呼应局面,在具体报道上相互补充,造强声势,形成合力,增强宣传效果。
三、保障措施
1、组建信息员队伍。各旅游企业明确专职信息人员,与各镇、街道的宣传报道员及局各科室人员形成一支旅游信息员队伍,为旅游宣传报道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市政府下达区“创模”主要工作职责
(一)完成2012年市区绿化任务。
(二)开展市区环境综合整治。
(三)抓好管辖范围内绿地养护管理和卫生保洁。
(四)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建立保护制度和落实保护措施。
(五)负责义务植树基地、领导绿化示范点的管理、抚育,设置义务植树基地牌。
(六)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档案。
(七)督促检查线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在门前悬挂“创模”标语。
(八)上报“创模”信息不少于15篇。
(九)在所辖居民小区、企业、机关、学校等设立“创模”宣传栏或橱窗,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营造“创模”氛围。
(十)负责在中心大道段、蓬街农田林网、农垦场、方林村、峰江和路南花卉园区、中央山公园等各设立大型宣传牌1块、横幅和广告旗若干。
(十一)负责在中心大道段、双水路、灵山街、文化路、公园路、迎宾大道、东方大道等路段设路灯杆广告和广告旗,并在上述路段合适位置做3处墙画。
二、“创模”职责责任分解
区府办:
督查各相关镇(街道)、部门抓好任务落实。
区绿化办:
1、负责义务植树基地、领导绿化示范点的管理、抚育,设置义务植树基地牌;
2、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档案;
3、督促检查线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在门前悬挂“创模”标语;
4、督促上报“创模”信息不少于15篇;
5、协助居民小区、企业、机关、学校等设立“创模”宣传栏或橱窗,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营造“创模”氛围;
6、协调在中心大道段、蓬街农田林网、农垦场、方林村、峰江和路南花卉园区、中央山公园等各设立大型宣传牌1块、横幅和广告旗若干;
7、协调在中心大道段、双水路、灵山街、文化路、公园路、迎宾大道、东方大道等路段设路灯杆广告和广告旗,并在上述路段合适位置做3处墙画。
区农林局:
1、督促完成2012年区绿化任务;
2、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建立保护制度和落实保护措施。
区建设规划分局:
1、抓好管辖范围内绿地养护;
2、做好中央山公园参观点的绿地养护管理和卫生保洁;
3、落实中央山公园内科普宣传长廊。
区城管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1、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卫生保洁。
2、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3、协助做好“创模”宣传工作,落实管辖范围内的沿途广告位。
区供电局:
做好“创模”宣传工作,落实管辖范围内沿途路灯杆广告位。
区交通局:
1、抓好管辖范围内绿地管护和卫生保洁;
2、协助做好“创模”宣传工作,落实管辖范围内的沿途广告位。
路南街道:
1、在迎宾大道沿线醒目位置,落实“创模”宣传大型广告牌1块;
2、在方林村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绿化或林业生态宣传横幅2幅;
3、做好方林村内参观线路的引导工作;
4、抓好辖区范围内花卉园区的卫生保洁。
峰江街道:
抓好辖区范围内花卉园区的卫生保洁。
横街镇:
在东方大道沿线醒目位置,落实“创模”宣传大型广告牌1块。
蓬街镇:
在东方大道沿线醒目位置,落实“创模”宣传大型广告牌1块;八塘公路与尚家路交叉口,设立防护林宣传牌1块。
市农垦场:
1、抓好农垦场内绿地管护和卫生保洁;
2、落实防护林宣传牌1块及宣传橱窗1处;
3、做好农垦场内参观线路的引导工作。
三、其它事项
(一)“创模”沿途广告经费已列入广告宣传预算的由各沿途镇(街道)、部门自行解决,未列入预算的由绿化办统一负责,宣传内容由绿化办统一提供。
(二)请各相关镇(街道)、部门,确保大型宣传牌、横幅、路灯杆广告、广告旗和广告墙画设置后,保持半个月以上,确需要拆除的,请提前与区绿化办联系,拆除后由绿化办统一保存,以便8至10月份迎接全国绿化委员会正式验收时再次使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法律援助作为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不断开拓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树立“稳中求进、质量优先、注重基础、创立品牌”的工作理念,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平安、法治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案件补贴标准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1.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由房屋拆迁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案件的再审听证、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列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并根据新受案范围制作宣传材料,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法院立案庭等处摆放宣传资料。(完成时限: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2.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区司法局会同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确保补贴标准达到应援尽援工作要求,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3.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6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完善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功能,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4.建立区法律援助中心标准化接待室。标准化接待室应处于临街一楼,设立无障碍通道,总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接待室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公示内容、统一放置法律援助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完成时限:年10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5.加大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基础设施投入,切实解决区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和法律援助办案设备、服务设施紧缺等问题。确保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电话、传真、复印机、上网电脑及业务用车,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完成时限:年10月;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三)全区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站)10个,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可就近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
6.在全区各镇办司法所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站)。在选点上,要充分考虑方便群众申请,确保城市符合条件的居民在2平方公里范围内可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农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在镇办即可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受理点(站)要尽量选择在临街一楼。(完成时限:年10月;责任单位:各镇办)
7.加强受理点(站)规范化建设。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受理点管理规定,对受理点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法律援助受理点(站)工作规范、受到实效。新增受理点应统一标识、统一内容。根据上级要求,11月份,对全区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受理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每个受理点(站)全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件。(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四)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8.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援助。要强化对基层农村的宣传,注重对农民工、困难群众、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低保人群的宣传,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在工厂、劳务市场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法律援助统一宣传标识,要突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宣传,使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在全区达到80%,在农村达到50%。(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五)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建设
9.在我区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积极为涉法公民提供及时、便捷、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完成时限:年6月;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
(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提高案卷归档率
10.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受理点(站)办案数量要达到170件,与去年相比,增长35%。(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11.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实现对案件的分级评价,提高办案质量。(完成时间:年10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七)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法律援助效率
12.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加强与区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的联系,认真做好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做好法律援助与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介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八)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水平
13.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加强培训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14.积极使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镇办)
三、工作要求
建立和完善具有__特色的旅游标准体系,配合县旅游局在旅游行业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帮助旅游企业提升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县旅游服务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确保达到国家旅游标准化评估标准。
(一)协助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编制《__县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4-2020)》。
(二)协助县旅游局对全县旅游标准进行普查,编制《__县旅游标准体系表》,制定《__县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三)配合县政府办公室,旅游局制定创建工作培训制度,督查检查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配合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制定《__县名牌创建和标准创新奖励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实施。对旅游企业涉及主导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单位、开展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单位进行奖励。
(五)协助县旅游局对全县旅游、交通、建设、文化、商务等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参与试点建设的旅行社、旅游住宿、景区、旅游相关企业分别进行标准宣贯培训。质监部门重点做好《标准化工作导则》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基础标准的宣传贯彻及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整理。
(六)协助县旅游局、城管局检查各试点企业是否按《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的内容抓落实。
(七)协助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生态环境、食品卫生国家标准培训,并检查贯彻实施情况。
(八)协助县旅游局按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设施及服务》要求督导检查建设工作情况。
(九)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要求,督导检查咨询中心设立情况。
(十)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督导检查厕所设置及改造情况。
(十一)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标准要求,督导检查达标情况。
(十二)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督导检查达标情况。
(十三)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要求,督导检查达标情况。
(十四)协助县旅游局按照《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标准和《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标准》要求,评定企业创建4星旅游汽车公司。
(十五)结合__旅游的特色协助县旅游局等单位制定3项以上地方标准,积极争取。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项目、旅游设施、旅游场所和旅游服务,制定和一批县级旅游地方标准。帮助和指导旅游企业制定一批符合实际的企业标准和内控标准。
(十六)协助县旅游局对全县旅行社实施相关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协助县旅游局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的相关要求,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八)按照县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奖励文件,配合县旅游局对制定实施适合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单位,对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和参加试点的单位进行奖励扶持,并负责考核兑现。
(一)切实加强领导。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政府确定的旅游发展的重点工作。县局成立以吴建东局长为组长,黄贤军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旅游标准化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稽查分局、业务股、检测中心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业务股。各成员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舒城县是一个典型的“四稻”混栽(播)的农业县,常年水稻种植面积493.5km2,其中早稻53.4km2,一季稻373.4km2(含杂交稻133.4km2),双晚66.7km2。小麦种植面积133.5 km2,油菜种植面积200 km2,蔬菜面积106km2,玉米、棉花近70km2。病虫害中等发生年份的2012年水稻共发生病虫害1248.4km2,其中水稻病害752.3 km2,虫害496.1km2。,病虫害种群结构也在不断变化。按照“绿色植保、和谐植保”的总体要求,我们积极致力于一季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水稻性诱剂防治水稻二化螟田间应用示范等各项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全县水稻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的基本情况
2012年一季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核心技术示范区0.67 km2,位于千人桥镇五里桥村,辐射带动三叉河、五里桥、张屋、舒胜等四个村6.67 km2示范;在示范区内开展全程多病虫综合绿色防控技术展示;二化螟、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单一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在绿色防控示范区内设立性诱剂防治水稻二化螟田间应用技术示范0.33 km2亩,打造全县水稻绿色防控样板示范片。
二、水稻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的主要内容
1.一季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
1.1核心示范区推广Y两优2号、Y两优1011、Y两优8188、两优932等抗病新品种0.67 km2;
1.2全面推行吡虫啉、咪鲜胺浸种,预防稻蓟马、稻飞虱、恶苗病等病虫害技术。
1.3科学管理田间水肥,前期促进早发,中期适时适度烤田,后期控制氮肥使用,促进水稻健壮生长,增强稻株的抗(耐)病虫性。
1.4保护利用天敌技术。7月22号前不用化学农药,为稻田蜘蛛等天敌种群生长营造适宜环境,充分发挥自然天敌对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的控制作用。
1.5生物防治技术。开展苏云金杆菌防治稻螟虫示范,全面推广阿维菌素防治稻纵卷叶螟,井·蜡芽防治水稻纹枯病、稻曲病与稻瘟病等。
2.性诱剂防治水稻二化螟田间应用技术示范
在绿色防控示范区内设立性诱剂防治水稻二化螟田间应用技术示范0.67 km2,努力打造全县水稻绿色防控样板示范片。6月30日安装水盆与投放诱芯,示范区不设重复。平均每亩设置1套二化螟诱芯和诱捕器,累计安装诱捕器500多套。诱芯隔一个月于7月29日更换1次,诱捕器内加入清水和少量洗衣粉。诱捕器设置总体距稻株表面12厘米左右的高度。距示范田500m以外,选栽培方式、品种、长势基本一致的稻田设为不防治二化螟对照。根据示范方案要求,我站安排专人5天一次,持续开展诱蛾量、二化螟为害情况、天敌、总体病虫发生情况、作物生长情况、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观察记载。9月12日,由县农委牵头再次组织全县农技干部与种粮大户观摩,重点开展水稻品种展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综合评价和分析。
三、试验示范主要主要成果及效益评估
1.诱蛾量情况
示范区内由内向外不同位置选取有代表性的诱捕器5点,定点调查,每隔5天调查1次诱蛾量。结果显示:5号点水盆累计诱捕成虫最多达44头,其次是1号、2号、4号和3号点,分别为21头、18头、17头与12头;从时间上来看,7月15日5个点累计诱捕成虫37头,其次为7月20日20头,此时间段也正是我县二化螟二代羽化至卵孵高峰。据统计,5点水盆田间累计诱捕成虫112头。
2.田间虫口数量
主要调查卵量和幼虫量,放置前作一次基数调查,放置后5天调查一次。7月15号调查,诱芯示范区内百丛卵量3粒,农户自防区卵量7粒,百丛虫量1头,空白对照区卵量5粒,虫量6头;7月20号调查,诱芯示范区内百丛卵量5粒,农户自防区卵量7粒,百丛虫量3头,空白对照区卵量8粒,虫量5头;7月25号调查,诱芯示范区内百丛卵量5粒,农户自防区卵量9粒,百丛虫量6头,空白对照区卵量12粒,虫量7头;农户自防区于7月25日每用30.2%甲维·毒死蜱EC120ml+40%井·蜡芽WP60克+2%阿维菌素EC50ml+50吡蚜酮防治一次;8月5日调查,自防区虫口基数大大降低。
3.天敌种群数量
自6月1日至8月30日连续观察,示范区蜘蛛、隐翅虫与绿盲蝽数量累计达到910头,农户自防区累计观察到649头,差异较为明显,生态效益显著。
4.绿防技术集成配套示范区病虫最终危害情况调查
8月16日二化螟螟害诱控区被害株率为0,自防区为0.2%,空白对照区为0.8%;8月28日稻飞虱(褐飞虱)危害调查:示范区百丛虫量87.5头,农户自防区400头,空白对照区2300头;稻纵卷叶螟6月25日危害调查:示范区虫量0头,农户自防区3头,空白对照区70头;纹枯病8月25日调查:示范区病株率92.5%,自防区病株率100%,空白区病株率100%,但病指较高;稻曲病定型调查:示范区病穗率无,自防区病穗率0.3%,空白区病穗率10.0%;水稻黑条矮缩病6月25日病情调查:示范区无病株,自防区病株率0.4%,空白区病株率1.2%;稻瘟病、条纹叶枯病与水稻南方黑条矮缩病在示范区和自防区均未查见。
5.病虫害防治情况调查
5.1示范区农户防治情况:7月26日组织防治四(2)代稻纵卷叶螟、纹枯病等,主要药剂:每亩用2%阿维菌素EC50ml、40%井·蜡芽WP60克,开展专业化防治现场会并组织全县有关单位进行观摩;8月上旬,根据水稻生育期与天气,适时组织开展水稻穗期病害综合防控,每亩用10%井冈·腊芽菌100ml加1%申嗪霉素60ml,部分农户还及时用春雷霉素预防和防治稻瘟病。
5.2辐射推广区防治情况:6月3日~6月6日于秧田期和大田前期防治一季稻大田、秧田二化螟一代与灰飞虱,选用40%毒死蜱EC100ml加25%吡蚜酮SC16克;7月26日组织防治四(2)代稻纵卷叶螟、稻飞虱、二化螟、纹枯病等,主要药剂:阿维菌素、甲维·毒死蜱、井·蜡芽等;8月5日-10日,根据水稻生育期与天气,适时组织开展水稻穗期病害综合防控,选用井冈·腊芽菌、井·酮·三环唑和富士一号等药剂。
5.3农户自防区情况:主要在秧田期、大田苗期、孕穗期和穗期开展了至少四次病虫害防治,药剂选择比较凌乱,而且单次搭配显浪费和多余。
6.防控效果调查及经济效益评估
2012年我县水稻病虫害总体呈中等、较去年虫害有加重发生态势。主要特点:1、稻飞虱尤以白背飞虱为害明显重于去年;2、稻纵卷叶螟偏轻发生,发生程度和为害损失较去年下降;3二化螟、灰飞虱中等发生;4、大螟危害呈加重趋势;5、稻曲病偏重发生、纹枯病中等偏重发生、水稻病毒病、稻瘟病呈加重趋势、在部分品种和山区重点区域表现重发生。核心示范区绿色防控技术到位率达到84%以上,防控效果达到95%,危害损失控制在3%,天敌种群数量较农户自防区增加1倍以上。在考察二化螟及其它病虫害综合防效时尚有一定的局限性,有待于进一步试验、示范。
6.1二化螟防控示范调查:诱控区幼虫调查始终未见,自防区较空白对照区在7月15日、7月20日、7月25日的虫口减退率分别为83.3%、40%和14.3%;8月16日二化螟危害稳定后,采用对角线五点取样法,共取五点,每点20从,共100从计算被害株减退率。调查诱控区被害株率为0,自防区为0.2%,空白对照区为0.8%,存在明显差异。
关键词:律师服务;社会管理;权益机制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118-02
一、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素质
律师作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普法中有着其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接触最多的是当事人。当事人找律师主要是因为其不懂法律,因此当事人是律师最常见的普法对象。当事人出现纠纷的时候,也是他想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时候。律师在接待时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为其释疑解惑、析法明理,是对当事人最好的法律教育。在实践中,律师经常接受诉讼当事人一方的委托,其出庭诉讼或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或者接受非诉讼当事人一方的委托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或者参与人民调解组织、有关主管机关和仲裁机关构组织的调解。在这些活动中,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分清责任,支持双方合理的意见,劝说放弃不合理的要求,采取说服、教育、引导、宣传法律的方法,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成和解。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自觉或不自觉的普法过程。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必然会与有关国家机关交涉。在这个过程中,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化服务敦促法官、检察官、警官、仲裁员等公务人员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办案。律师在法庭、在仲裁庭上,以人、辩护人的身份发表词、辩护词,可以使当事人及旁听公民感受到法律的教育。律师还可以参与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进行普法讲座。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律师可以对有关社会管理的法律政策进行宣传讲解,还可以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释疑。通过律师执业活动来进行普法,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二、参与政府决策,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一)服务政府决策
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和行政措施的审查,特别是目前涉及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涉农利益、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论证,保证政府依法行政。律师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通过参加起草和制定机关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提出法律意见。律师参与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在政府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过程中,对相关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参与政府改善经济运行环境、拉动内需、谋划项目、扩大投资、企业减负等各项工作方案措施的研究制定。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社会管理、消除治安隐患的对策和建议。
(二)参与领导接访
主要是通过随同领导下访、参与协调会、参与窗口接待等方式进行,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处理:
1、为来访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者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事项,告知和引导来访人向有关司法机关申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仲裁或行政复议,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
3、接受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事项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4、对来访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部门维护好来访秩序。
5、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引导其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法律援助。
在工作中,律师对初信初访矛盾的评估和化解力度,使矛盾及时解决在基层;律师参与积案核查,通过对核查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推动事项终结;律师参与工作,按照方便群众、双方自愿、公益无偿、公平公正、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选聘律师作为员,接受人委托,核实事项,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促成事项妥善解决。
(三)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通过建立突发事件善后工作专家库,律师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共同会商评估,制订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律师从法律层面剖析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经过,并参与制定改进措施。
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因为很小的事件引发的,这时有了律师的参与,做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加害方和被害方能尽快达成和解就能很好地减少进入审判阶段的案件数量,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也化解了因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使社会矛盾在没有发生和升级的情况下就被消灭。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侦查阶段,通过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会见过程可以全面了解案情,对他们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说服有罪的人认识错误积极认罪,便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也利于被告人日后的改造。律师通过积极说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不仅能帮助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减少被害人方面其他的损失,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
(二)发挥律师办理民事案件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