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4: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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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监管系统应用,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
1、更进一步发挥监管系统的作用。继续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完善应用为工作重点,在前期试行的《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并下发,更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各级安监人员,要充分利用监管系统,研究、指导日常工作;二是市局将对监管系统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升级、完善。修订“企业隐患排查表”的相关内容,更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重新分级上传“重大危险源”,完成地图定位等。增加“隐患排查”未整改项的提醒功能,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三是分别完善监管系统与省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省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三系统的联网,便于监管系统与省局各系统的互通。
2、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依照修订下发的《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视频信息管理办法》进行检查验收,使监管系统视频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重点检查工作完成、视频运行、保障机制等,从技术和管理上确保各类企业视频设施正常运行,视频信息安全保存,对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后查找线索提供技术支撑。
3、切实抓好企业隐患排查自报表的审查、培训工作。一是按照《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填报内容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审查,提高监管系统的信息录入质量,确保审查率达到100%。杜绝拒报、迟报、瞒报,逐步减少错报现象;二是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月报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错报和新调整岗位录入人员培训,规范企业填报人员行为,解决自查不实、排查不细、填报不规范等问题,逐步降低错报率。
4、加大对拒报、迟报、错报“隐患排查月报表”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隐患排查月报表”的相关企业,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二)深化应急预案管理,大力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
1、加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工作力度。一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完善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二是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预案的管理,做到每一重大危险源都有预案,且可靠、实用。三是对各级安监部门、企业编制工作完成情况、编制质量情况、应急演练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9007-2011)要求,大力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一是各区县局年内至少组织一次高质量、综合型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包括出动消防车、120救护车等),并组织相关企业观摩、学习。二是各企业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救援演练,对演练情况要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危化品、非煤矿山企业要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救援演练。相关企业可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模拟事故状态下,员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的演练。三是各级安监部门可采取突击抽查的方式,拟定题目,要求企业组织救援演练,以检验其日常演练水平。四是积极会同鲁中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和鲁中矿山应急救援中心对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服务。
3、加强应急救援检查。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加大“两节两会”、安全生产月、汛期、冬季等期间,应急救援措施的检查力度,避免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对企业应急救援器材设施配备情况、应急救援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尽快整改。
(三)多管齐下,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提高应急救援协调和处置能力。继续协调完善消防支队、鲁中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鲁中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中心、120急救中心及相关专业事故救援队伍联动机制,推动化工园区和基层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选取基础扎实、有条件的化工园区、中小型矿区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快速响应、相互补充、协同作战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安监部门的事故现场协调、处置能力。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关键词:矿山救护技术 矿山救护装备 救护的组织与保障
引言:
我国是世界产煤大国。煤炭产量居世界首位,我国也是煤矿事故多发国;据权威部门统计,全国煤矿(包括我国重点煤矿、国营煤矿、乡镇煤矿、个体煤矿等)年死亡人数占全世界煤矿事故年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仅次于交通运输事故,列第二位,因此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和高度重视。对煤矿救护自身来讲,提高抗灾水平和能力,提高救灾效果,历来是业务范围之内经常研究的课题。煤矿救护队应当经常总结日常管理及救灾实战经验,不断的探讨提高救灾效果的途径与对策,克服不利因素,发扬有利因素,使煤矿救护队的救灾水平和救灾效果日益完善与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是矿山救援队伍搞好煤矿安全技术工作、处理突发性事故时所必不可少的武器。配备精良先进的技术装备是促进煤矿安全及救援工作的基础和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是提高救援实战力的重要途径。
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强有力的全国性的管理系统。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和协调矿山救护工作,履行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行业管理的职能。
一、矿山救护组织结构
1、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成立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国家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有关矿山救护的工作条例、技术规程、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矿山救护技术的国际交流等;组织指导矿山救护的技术培训和救护队的质量审查认证,以及对安全产品的性能检测和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矿山救援指挥中心配备具有实战经验的指挥员,具备技术支持能力。
当矿山发生重大(复杂)灾变事故,需要得到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技术支持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可协调全国救援力量,协助制定救灾方案,提出技术意见,并对复杂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建立,将有效地对矿山的灾险救护提供保障,并能更好地促进以预防为主的矿山安全生产。
2、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省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部门设立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区域的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业务上将接受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
3、区域救护大队
区域救护大队是区域内矿山抢险救灾技术支持中心。具有救护专家、救护设备和演习训练中心。为保证有较强的战斗力,区域救护大队必须拥有3个以上的救护中队,每个救护中队应不少于4个救护小队,每个救护小队至少由9名队员组成。区域救护大队的现有隶属关系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但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利用技术改造资金对其进行重点装备,提高技术水平和作战能力。在矿山重大(复杂)事故应急救援时,应接受国家局救援指挥中心的协调和指挥。
区域救护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区域内的各矿救灾方案,协调使用大型救灾设备和出动人员,实施区域力量协调抢救;培训矿山救护队指战员;参与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的开发和试验;必要时执行跨区域的应急救援任务。
4、矿山救护队
各矿山救护队的设置,将充分利用现有的救护资源,暂时维持目前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资金渠道,但要根据周边各矿的分布特点,扩大服务范围。
二、矿山应急救护支持体系
1,技术支持
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技术强、难度大和情况复杂多变、处理困难等特点,一旦发生爆炸或火灾等灾变事故,往往需要动用数支矿山救护队。为了保证矿山应急救援的有效、顺利进行,必须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体系。根据煤矿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它将分级设立、分级运作,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形成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技术支持职能,将由各职能处室履行。主要是对重大恶性事故、极复杂灾变事故的救护及其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区域救护大队是区域内矿山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中心。可利用国家的重点资金支持,来提高其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作战能力,能够对本区域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必要时,在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协调和指导下,可提供跨区域的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和帮助。
为了促进矿山救护技术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促进矿山应急救援整体水平的提高,在组建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同时还将组建国家矿山救护技术实验中心和国家矿山救护技术培训中心。
2、装备保障
为保证矿山应急救援的及时、有效,和具备对重大、复杂灾变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必须建立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装备保障体系,以形成全方位应急救援装备的支持和保障。
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将配备先进、具备较高技术含量的救灾技术装备,为重大、复杂事故的抢险救灾提供可靠的装备支持。
区域救护大队除按矿山救护大队进行装备外,还应根据区域内矿山灾害特点,配备较先进和关键性的救灾技术装备,一旦发生较大灾变事故,即可迅速投入使用,并对其他矿山救护队也能形成有力的装备支持。区域救护大队是我国矿山应急救援的中坚力量,要不断加快加强技术装备和更新改造的步伐,要具有与其作用和地位相称的装备水平。
矿山救护队还要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材料的储备。如建立消防系统、消防材料库等。矿山救护队还应对矿山应急救援装备材料的储备、布局和状态实施有效监督。
XXX应急管理局在市局和区XX正确领导下,始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机制,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强化管理,协同配合”的方针,逐渐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应急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增强。截止目前区内33家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已根据相关规定在我局备案,今年全区组织区级应急救援演练3场,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50余场次,参演600多人次,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含现场)55班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
一、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监管执法促应急管理工作。
1、区安委会与全区重点责任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落实;强化应急管理督导工作,区安委会派出督导人员对镇、办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研判分析形式,解决重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2、应急管理局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检查企业700余家(次),查出各类隐患1300余条,立案4起、处罚4起。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全区各重点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相关企业按照市局要求实现双重预防机制全覆盖。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1、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对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力度。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效掌握了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应急管理局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和“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一岗多职”的要求,以区重点企业应急队伍为基础,提高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形成了预防有备、来即能战的应急救援队伍。
(三)预防为主、多方协作,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预防措施、运行机制、处置程序和善后处置,规范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做到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基础工作与实战演练相结合,变过去的事后、抢救性的被动应对,为事前预防性的主动控制,最大限度的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
2、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把保障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本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确保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3、建立健全公共保障机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和信息处理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规范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
4、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动员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全年组织开展各行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多次,巩固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紧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反应能力、抗灾害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应急管理建设滞后,没有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方面的投入不足。
二是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应急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性不够,应急救援体系条块切割,效率不高。
三是一些中小型企业责任意识不强,特别是私营小企业预案编制照抄照搬,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实现操作性差。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响应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辖区应急救援力量,持续加大应急救援工作的投入。
二是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的摸查和指导,重点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全面到位。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路发生特别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往地方铁路或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
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上述行车事故时,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按其规定组织处置。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铁道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发生铁路ⅰ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根据需要,铁道部报请国务院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铁道部成立非常设的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确定。
铁道部成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下设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协助部领导处理有关事故灾难、信息收集和协调指挥等工作。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铁道部建议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作出应急支援决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分工,分头组织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处置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的行车事故。
3预防预警
3.1行车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
铁道部负责本预案规定处理权限的铁路行车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同时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安全预警信息,制订相应预防措施。
铁路行车事故信息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进行报告。当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铁道部,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铁道部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务院,最迟不得超过接报后2小时;按本预案要求通知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对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协助救援、协调伤员救治、现场群众疏散等工作以及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行车事故,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应按地方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程序,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3.2行车事故预防预警系统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特点和规律,适应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铁路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研制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整合和完善铁路现有各项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构建完整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自动收集与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类铁路行车事故的安全监控系统、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和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铁路行车安全预防预警体系。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4.1.1ⅰ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ⅰ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报请国务院启动,或由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
②铁道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国务院,同时根据事故情况,通知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成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③铁道部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④通知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提供咨询。
⑤铁道部根据专家的建议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意见提出建议,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其他支援请求。
4.1.2ⅱ级应急响应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负责启动。
②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立即通知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有关成员前往指挥地点,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通知有关专家参加。
③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设立行车指挥、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协调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
④开通与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应急协调组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⑤根据专家和各应急协调组的建议,应急指挥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⑧向国务院报告有关事故情况。
⑨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告国务院。
4.1.3发生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制定的应急预案启动。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铁道部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构建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铁路行车安全信息集中管理、资源共享。
4.2.2国际联运列车在境外发生行车事故时,铁道部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事故情况。
4.2.3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在报告铁道部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抄报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
4.3通信
4.3.1铁道部负责组织协调建立通信联系,保障事故现场信息和国务院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的通信,必要时承担开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动通信枢纽的任务。
4.3.2铁路系统内部以行车调度电话为主通信方式,各级值班电话为辅助通信方式。
4.3.3行车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应急处理需要,设置事故现场指挥电话和图像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的畅通。
4.4指挥和协调
4.4.1铁道部指挥协调工作
(1)进入应急状态,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代表铁道部全权负责行车事故应急协调指挥工作。
(2)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根据行车事故情况,提出事故现场控制行动原则和要求,调集相邻铁路运输企业救援队伍,商请有关部门派出专业救援人员;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支援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授权,统一指挥事故现场救援。各应急救援力量要按照批准的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实施救援起复和紧急处置行动。
(3)现场救援指挥部成立前,由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人员任组长并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的规定,开展事故现场人员救护、事故救援、机车、车辆起复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行车事故发生后,铁路行车指挥部门要立即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站场),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扩大。
应急状态时,铁道部有关司局和专家,要及时、主动向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以及事故发生前设备技术状态和相关情况,并迅速对事故灾难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决策参考。
4.4.2事发地人民政府指挥协调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铁路行车事故情况,对铁路沿线群众安全防护和疏散、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救护和安置、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以及有关救援力量的增援提出现场行动原则和要求,并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5紧急处置
4.5.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当地铁路单位和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速上报。
4.5.2发生铁路行车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按权限组织处置。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器械和药品等救援物资,落实处置措施。公安、武警对现场施行保护、警戒和协助抢救。
4.5.3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现场请求,负责紧急调集铁路内部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参与应急处置;并通过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组织有关部委的专业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实施紧急支援。
4.5.4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严重的事故紧急处置方案,由铁道部提出并协调实施;必要时,报国务院决定。
4.6救护和医疗
4.6.1行车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工作。
4.6.2卫生部门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请求,负责协调组织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协调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6.3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4.6.4对可能导致疫病发生的行车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卫生防疫部门采取防疫措施。
4.7应急人员的防护
应急救援起复方案,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配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根据需要,由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8.1凡旅客列车发生的行车事故需要应急救援时,必须先将旅客和列车乘务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准开始应急救援。
4.8.2凡需要对旅客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需要对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事发地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
4.8.3旅客、群众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期间的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负责。
4.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需社会力量参与时,由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应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10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损失评估
ⅰ级应急响应的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组织调查组负责。其他铁路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由铁道部负责。
行车事故的损失评估,按铁路有关规定执行。
4.11信息
铁道部或被授权的铁路局负责行车事故的信息工作。如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事故,要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舆论工作,迅速拟订信息方案,确定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并组织好相关报道。
4.12应急结束
当行车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财产、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和旅客、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列车恢复正常运输后,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应急结束。完成行车事故救援起复后期处置工作后,现场救援指挥部要对整个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报送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群众及其家属进行补偿或赔偿;负责清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留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铁道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共同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5.2保价保险
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由善后处理组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及伤亡人员和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对涉及保价运输的货物损失,由善后处理组按铁路有关保价规定理赔。
5.3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根据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交的铁路行车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总结报告,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组织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送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
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应急救援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总结报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铁道部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工作,保证应急救援时通信的畅通。
铁道部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国家铁路和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行车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逐步整合行车设备状态信息、地理信息、沿线视频信息,并结合行车事故灾害现场动态图像信息和救援预案,建立铁路运输安全综合信息库,为抢险救援提供决策支持。
6.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铁道部根据铁路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检查、促进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强化完善救援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
铁道部要进一步优化和强化以救援列车、救援队、救援班为主体的救援抢险网络,合理配置救援资源;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制订各类救援起复专业技术方案;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救援起复能力。
6.3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按管理权限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根据现场需要,由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
6.4医疗卫生保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明确铁路沿线可用于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资源和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分布情况,提出可调用方案,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防疫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
各铁路运输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铁路行车事故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名录,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线路发生行车事故时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并制订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6.5治安保障
各级应急处置预案中,要明确事故现场负责治安保障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6.6物资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备足必需的应急抢险路料及备用器材、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7资金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财会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铁道部按管理权限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实施。
6.8技术储备与保障
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专家库、技术资料等的建立、完善和更新。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守法意识。
铁道部要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铁道部要有计划地按应急救援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演习和演练。根据需要,可开展国内外的工作交流,提高铁路行业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铁路行车事故性质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的构成条件确定。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铁道部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Key words: coal mine enterprise;contingency plan;emergency;emergency exercise;emergency rescue;problem;improvement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D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4-0089-03
0 引言
随着我国煤炭生产呈规模化现代化的趋势,煤矿安全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影响煤矿安全运行的因素较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就是灾难性事故,所以必须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演练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突发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事故应急演练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和检验预案及培训效果,进而更好的应对突发事件。因此,相关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开展高水平的演练以检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国家、省及中煤集团有关规定,平朔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矿、二级单位,结合预案每年都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应急演练,通过开展事故预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但笔者通过多年事故应急演练评审、煤矿企业事故应急演练参演体会、对煤矿企业进行应急救援分析,发现煤矿企业在应急演练中普遍存在重视不够、重“演”而轻“练”,重“演”而轻“实战”的问题。只有达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预案培训学习、制订科学的预案和脚本、科学调控、提高应急救援联动能力等方法,才能使煤矿企业开展科学性、实效性较强的应急演练,并且找出应急程序中的不足,对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应急预案更加完善,操作性更强。
1 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演练是指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预警行动、事故报告、指挥协调、现场处置等活动。为了保证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各部门能够熟练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应定期开展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的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同时在演练实战过程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并对演练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充实、完善。
1.1 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重要性
事故应急演练是检验预案,发现应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合理完善预案的重要手段,如果缺乏必要的实际演练,应急预案往往只是纸上谈兵。
通过演练可以检查应急抢险队伍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及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之间相互支援及协调的程度;检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能力,包括组织群众应急响应的能力和组织指挥专业抢险队救援的能力。应急救援预案必须通过实际演练才能证实其可行性,从而真正的发挥作用。同时通过演练还能够锻炼和提高相关人员的救援技术和业务能力。
1.2 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类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可按不同标准将应急演练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按照演练内容划分,可将其分为综合演练和单项演练;按照演练形式划分,可将其分为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演练类型并不是绝对独立的,可以相互组合采用。
1.3 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
无论演练规模如何,一般参演人员都是分为两部分:一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者,他们占演练人员的大多数。要求所有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者都必须是现职人员,都是有机会直接参与到实际的事故当中去的人员。二是考核评价者,即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或专家组,对演练的每一个程序进行考核评价。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演练后考核人员与演练者共同进行讲评和总结。另外在不同的演练课目中尽量安排不同的人员负责主要任务,以使更多的人员得到实际锻炼。
组织工作主要包括: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的准备工作;选择适合该演练事故类型的模拟演练地段;制定适合该演练事故类型的演练方案;组合相关人员学习制定好的演练方案;布置演练场所,同时筹备演练所需物资和设备;提前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参与演练,听听他们的宝贵意见。
1.4 编制演练方案应注意的问题
应急演练的形式多种多样,在编制演练方案时应结合演练的事故类型/目的等选择最佳的演练方式,最大限度地确保演练起到应有的效果,演练方案应包括应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①事故细节描述。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有清楚了解和掌握事故发生经过,才能避免造成更严重的事故.对事故发生和发展、扩大的原因及过程要进行简要的描述。使演练参加者可以据此来理解和叙述执行该种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和相应的防护行动。
②日程安排。最好依照真实事故的条件安排演练时间,但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的延长或者压缩演练时间,以演练的需求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安排好演练日程后,为了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做好充分的准备,应提前告知演练各项事宜。
③演练条件。最好选择比较不利的条件进行演练,比如夜间,低温或者高温环境等,如此有利于应急演练人员能力的提升。但若演练人员或者各项工作准备不充分时,为了检验预案的可行性或为了提高演练人员的技术水平,也可选择条件较好的环境进行演练。
④安全措施。现场模拟演练要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进行,认真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和安全保障,确保演练的安全性。同时由于演练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周遭的居民,必须安排专人告知周遭居民,并将居民需要知道的事项一并告知。
⑤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的考核与总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实践考验,证实该预案切实可行后才能有效地实施。因此,演练中应由专家和考评人员对每个演练程序进行考核与评价。演练以后要根据评价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总结,找出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经过验证发现修改意见确实可行的话,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上报给上级领导。
⑥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的时间。一般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级别、种类的不同,对演练的频度、范围等提出不同要求。企业内部的演练可以与生产、运行及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2 应急演练普遍存在的问题
2.1 领导、职工思想重视度不够
多年以来应急救援演练质量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的原因是相关人员从思想上不重视,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根本没有意识到演练的重要性,甚至没有成立相应的机构,每到演练时都是走走过场,撑撑场面,因此这些单位难以在演练中真正提升自身的应急救援能力,无法发挥演练的真正作用.演练只停留在形式上,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指挥部人员对演练方案不熟悉,掌握不透彻,且演练前未充分沟通,导致在指挥、岗位坚守、相互配合协调、响应速度、启动指挥等方面存在问题;②应急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明确,对预案熟悉程度不够,不按设计脚本执行;③应急人员思想意识出现偏差,认为演练是走走过程,导致实战时不严肃,不认真对待,演练中没有进入应急状态;④记录演练情况或汇报情况不完整,不利于评价、总结改进、归档、预案修订。
2.2 演练内容过于简单、方案有待规范
现实中很多单位虽然意识到了应急救援演练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导致其在确定演练内容时过于简单,不切和实际,无法真正发挥演练作用。比如在设置火灾事故时,只明确了火灾大小/火灾位置等,对于诸多自然条件都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比如风向/风速/燃烧物质/消防通道等,导致救援行为缺乏技术性和可信度。演练中,假设的灾情都比较简单,基本没有设定灾情发展变化中易引起的次生灾害,如可燃液体燃烧、压力容器爆炸、建筑物倒塌以及特殊情况下高层建筑的人员疏散等,由于演练灾情设定都过于简单,没有起到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作用不大。
2.3 演练组织没有统筹规划
部分煤矿企业在演练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乱:一是演练进程乱,缺乏科学调控,导致演练无法正常进行;二是现场车辆调控乱,在演练现场车辆较多(包括观摩车辆和参演车辆),尤其是大型综合性演练,一旦没有科学调控好现场车辆,就会阻碍到演练的正常运行;三是人员调控乱,大型演练涉及到很多人员(包括观摩人员和参演人员),只有科学调控这些现场人员,才能确保演练的正常运行。
另外,为了保证演练的安全性和可行性,也应该科学设置相关演练情景,综合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因素,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4 演练协调联动有待加强
在目前的应急救援演练中,交代了各参战力量的任务分工,却忽视了相互间的协同作战;特别是在力量的部署上,各职能部门和各矿之间演练协调联动有待加强。资源还缺乏有效整合和统一协调,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很容易使救援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明、机制不顺、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难以协同作战,发挥整体救援能力。
3 改进建议
3.1 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
企业领导首先要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行动上真正投入进去,并且在宣传上下功夫,利用板报、标语、专刊和印制宣传册子、竞赛答题等不同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知识宣传活动和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在内容、形式、方法上都突出“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追求实效”的原则,才能充分发挥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到控制事故扩大,降低人员伤亡与事故损失,提高抵御风险能力的目的。
3.2 制订科学的预案和脚本
演练方案和脚本是整个演练的灵魂,演练方案确保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评估及总结有序进行,演练脚本确保演练每一个环节都能高质量完成。演练方案和脚本的编制直接决定着演练效果。一是从制订科学预案入手,夯实应急救援演练基础。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实施演练前提。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应急预案,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结合应急预案进行编制,要与应急预案相统一;二是结合易发事故进行编制,对平时易出事故地点、易出事故环节进行有针对性设计;三是结合参演人员的素质设置演练情况;四是结合演练场地设置演练情况,有什么样的场地,就要设置符合现场特点的演练情况。
3.3 科学调控,演练有序
要精心组织,使演练有序进行。组织实施演练时,必须做好三个调控。
①演练进程的调控。根据演练情景的设置、应急队伍采取的相应行动效果,科学调控应急救援演练进程。
②对现场车辆的调控。控制演练车辆就要科学规划场地,确定演练车辆停放区域和观摩车辆停放区域,并划出停车位。
③对现场人员的调控。根据演练需要确定演练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估人员的具置;根据场地特点和观摩人员多少确定观摩人员位置,需要转移场地时,要有专人引导和管控观摩人员,并设立标志牌。
3.4 提高应急救援联动能力
通过政府、集团公司统一协调,依据有关规定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及物资、设备器材实现联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集团资源的作用,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应急处置救援资源,形成"大应急、大处置、大救援"的工作格局,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才能既练组织指挥,又练战术动作;既练工作程序,又练协调配合。
4 演练实例分析
①2015年,中煤平朔集团公司共有13家企业单位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主要包括火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汛期安全等多方面的内容,涵盖了诸多领域的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使职工掌握了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提高了职工自我防护、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思想行动方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开始后,平朔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平朔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平朔安〔2015〕3号),全面部署2015年全公司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求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开展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按照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加强领导、保障落实,提高综合实战能力。二是突出重点、内容丰富。部分企业根据从业人员的实际需要,组织举办了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并聘请有关专家讲解,并现场演示应急技能,采用横幅、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宣传事故预防及应急避险知识。各加油站及相关危化企业都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围绕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②以往大多数企业虽然都制定了相应的演练方案,但是演练方案并不规范、不具体,缺乏演练脚本,演练方案缺乏实际操作性。部分企业甚至不编制演练脚本,缺少对生产安全事故整体过程以及重要环节的描述。针对这些问题,2015年平朔集团公司要求各企业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制订科学的演练预案和脚本,报公司总指挥部组织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各企业预案和脚本进行评优评先活动。活动开始后,各企业都成立了演练筹备机构,精心准备演练工作。根据企业规模有选择性地成立指挥控制组、策划组、执行组、评估组、保障组等。演练方案和脚本编制初步完成后,经反复推敲,不断修改完善。各单位的演练方案和脚本在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大大增强。
③思想上重视了,有了科学的预案和脚本,还必须进行科学调控才能演练有序。2015年在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期间,平朔公司各企业通过解说或演练人员的台词,现场人员明白了演练的进程、演练的内容及演练节点。在企业应急响应队伍、医疗、救护、消防及企业职工的协作配合下,充分展示了演练人员的专业技能,演练有序运行,达到预期目的。
④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大类突发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按照不同事故级别对应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以前公司各企业演练时的事故级别比较低,各企业进行的事故演练,多数是现场处置方案和本单位的综合预案演练,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资源仅是本单位的,没有涉及与公司或当地政府的合作演练。《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平朔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中规定了哪些单位的演练是属于集团公司级别的,需要由市政府或集团公司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加强应急联动机制。2015年,平朔集团公司井工三矿在井下举行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在朔州市政府和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技术、财务、装备、供电、供水、卫生、物资、通信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下,按照各部门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具体任务分工,实施了一场接近实战的救灾救援演练,提高了政府和公司门对重大生产事故的协调作战能力。
平朔集团公司计划2016年6月至8月开展13家企业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包括顶板事故、水灾事故、火灾事故、火工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油库消防、液氨罐区泄漏等事故应急演练,在部署今年的应急演练中,集团公司认真总结了以往工作中的良好实践和有待改进的地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年度演练计划设定的事件,在应急救援的程序、组织、设施、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改进,确保将应急演练成为持续改进、推动工作的有力手段。
5 结语
①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只有达到干部职工思想上高度重视,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是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事故扩大的必要手段。通过演练,可以有效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 消防部队 应急通信 保障 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消防应急救援工作逐渐呈现跨区域化、跨行业化。因而如何实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各行业资源的调度配合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就是说实现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的调度有序、条理清晰对于提高消防部队的应急救援工作效率是非常重要的。
一、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信息时代,消防部队也应该开发出一套完整、可靠的通信系统,为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提供高效、快捷的指挥平台,争取各种救援资源能在第一时间送达现场,从而缩短救援时间。但是目前我国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的建设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乏完善的应急通信指挥体系。尤其是没有形成跨部门、跨行业的组织体系。二是通信手段落后。三是应急通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不。
二、完善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的措施
2.1完善应急通信指挥体系
应急通信指挥体系建设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无指挥系统的应急救援工作是无法正常开展的,虽然目前大多数消防部队都有其指挥体系,但是并不够完善。总的来说,消防部队应该做好政府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本级应急通信反应机制两方面的工作,以提高应急通信指挥系统的工作效率。所谓政府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搭建的综合应急指挥调度平台。这样在灾害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过政府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就能完成对医疗、消防、公安等各个行政部门的紧急调度。政府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的建设应该是以政府为中心,一体化的调度方案。指挥中心可以对灾害事故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以方便安排相应的应急救援部门。总之,应尽量做到以政府应急救援为主体,其它部门为辅助力量。而本级应急通信反应机制则是指应急救援部门应该应该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在灾害事故发生时,能够建立起相互协作的通信机制。如发生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该快速调集应急救援人员,同时将卫星电话、救援物资等设备迅速送到现场,另外,还应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个部门做好全方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2.2建立多渠道的现场通信网络体系
由于灾害事故现场可能会发生网络中断、信号传输不良等问题。所以消防部门应该建立多渠道的通信网络能够帮助消防部队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救援工作。首先,消防部门应该重点建立现场移动消防指挥中心。灾害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是不确定的,如小范围的地震事故和大面积的地震事故。如果灾害事故现场面积过大,网络信号体系较弱,消防部门的现场指挥工作难度就会加大。而通过建立现场移动消防指挥中心,就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同时,由于各基层单位的需求不同,因而现场移动消防指挥中心应该具有拓展性、应变性的特点。移动通信指挥车一般由驾驶室、指挥室、设备存放室等部分组成,整车集卫星、有线、无线通信系统为一体,包括视频会议、图像传输、火灾现场作战指挥、广播、电子信息显示等功能。移动通信指挥车一般会采用3G远程通信技术、卫星通信技术、GPS卫星定位等当今国际先进技术,组成一个功能较为完备的“临时作战指挥部”。另外,为了在电力、通信等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的灾害事故现场,还应该组建起现场独立、全面覆盖的信号网络体系,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3加强消防应急通信人才队伍建设
在完善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时,消防部队还应该配备专业的网络通信技术人员,并落实责任制,提高通信人才的业务水平,从而全面提升部队的整体作战能力。
对于人才的专业知识培训,消防部队可以结合院校开展在职培训。在加强应急通信人才的业务理论知识和信规章制度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的应急救援案例,提高应急通信人才对各种通信操作法的熟练程度。尤其是要充分了解现代化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通信组织指挥方法和技术手段。另外,各消防大队还可以开展应急救援事故演练活动,真正提高应急救援人才的水平。总之,消防部队在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时应该重视现代化通信体系、人才、设备的建设。
总结:综上所述,消防部队应该针对灾害事故的特点,制定完善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以提高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尤其是在信息时代,消防部队更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多渠道的现场通信网络体系,并重视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
参 考 文 献
[1]李斌. 消防部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探讨[J]. 消防科学与技术,2015,05:608-610.
关键词:定位 消防 应急救援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和人们物质文化需求的高速发展,伴之而来的各种灾害事故越来越频繁,呈大幅度上升趋势。2009年《消防法》正式将应急救援工作确定为公安消防队伍的法定职责。公安消防部队除了灭火以外,还承担了大量化学危险品泄漏、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及其他灾害事故等应急救援任务,灭火救援的专业性越来越强。
1、目前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
1.1 基层警力不足严重影响应急救援任务的开展
由于受编制限制,目前,我国消防部队普遍存在着警力不足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火灾和突发性灾害事故越来越多,消防部队开展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面的不断扩大,应急救援任务越来越重,消防警力严重不足与灭火救援任务日异繁重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1.2 基层指挥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就福州消防支队而言,近几年,中队指挥员主要是以刚从地方大学毕业的干部为主,这些干部对应急救援经验缺乏,灭火救援专业知识掌握不足,加之一些干部未能安心在中队工作,未能认真学习钻研消防专业知识,灭火救援指挥能力不强。同时目前基层中队是车多人少,承担的灭火救援任务较重,又缺乏应急救援的专业人才,对于大型的应急救援,消防部队难以有效承担。
1.3 基层人员素质还不适应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各种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与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应急救援与社会救助对象不但要求部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解决困难,而且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这种条件下,要求消防部队的基层战斗人员尽快的提高自身的素质,适应社会要求。从当前来看,消防部队实行的是兵役制,中队战士主要为高中、初中文化程度,而且随着应急救援增多,对中队的业务训练有所影响,难以真正达到应急救援的要求。
1.4 消防部队装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福州市普通消防中队基本配备一辆小型抢险救援车,车内配置有一些小型抢险救援器材,对于一般的社会应急救助能够完成,但对于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车辆装备器材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5 消防业务训练分得太细过散,组织困难,效果欠佳
消防队员少、人员结构层次多、分课目训练多、训练气氛差、训练效果低。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担负着多种抢险救援任务的特殊部队,官兵需要训练和掌握的技术、战术和业务理论繁多。繁多的训练课目与有限的训练时间矛盾突出,在开展训练中,如不能合理安排、科学施训,势必会造成顾此失彼的不良现象。
2、适应定位,努力提高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能力
随着2009年《消防法》的修订与施行,应急救援、拯救生命将成为消防队伍的法定职责。加强以公安消防部队专业救援力量为主体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人员、装备和技战术的关键作用,是消防工作任务和形势的迫切需要。
(1)建立和完善社会应急救援指挥联动机制。在灾害事故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按《消防法》的要求,在社会应急救援中充分发挥其组织、指挥、协调的职能,必须建立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社会救援机制。新的应急救援机制应在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下,由政府统一指挥领导,以消防部队为主体,公安、武警、部队、医疗急救、城乡建设部门以及自来水、电力、煤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多种力量参与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便于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力量调集和及时有效地处置,这样既充分发挥了消防部队丰富的社会救援经验和装备优势,又提高了社会救援力量的整体协同作战能力,快速有效地处置灾害事故。
(2)建立社会化的指挥协调系统。建立完善联动的调度指挥系统,形成社会救援自动化指挥体系,把119指挥系统作为社会救援常设指挥机构,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就能及时接警、快速出动、有序指挥和协调,顺利完成应急救援任务。同时定期由政府牵头,组织各社会救援组织的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并针对性的开展对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突破能力,提高指挥员的决策指挥能力,相互间快速集结,协同配合能力。在各种贴近实战的演练中,使装备器材和人员达到优化组合,提高战斗编组的作战能力,以满足大型灭火救援战斗的需要。
(3)制定统一的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标准,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由消防局统一制定每个消防队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标准,在各级消防部队中按标准和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网络,培养一批相应的技术骨干,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充分发挥应急救援器材在应急救援中的尖刀作用。要改革基层中队建制编制,满足基层中队最基本的人员需要,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解决基层中队警力不足。同时依托消防特勤队伍,建立相关专业救援队伍,提升大型灾害事故处置能力。
(4)从国家到省、市各级建立消防训练中心,完备特种火灾、泄漏、爆炸、交通事故、水难等各种灾害事故条件下的模拟训练设施,运用现代声像、电子模拟各种灾害事故和救助方法。建立消防官兵基地轮训制度,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专业培训,提高整个部队的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基地化练兵轮训可以以支队为整体,从实战需要出发,在训练、教学设施配套齐全的综合训练场地,统一师资,集中时间、人员,分层次、科目、岗位,借助高科技和统一的教管学手段及严格的达标考核制度,有针对性地对支队执勤官兵进行定期定向强化训练,实现练兵目标。
(5)加强培训工作,尽快提高各级灭火救援指挥员素质。灭火救援工作能否取胜,指挥员的业务素质合乎指挥水平起到关键作用。所以对各级灭火救援指挥员要加大培训力度,增强指挥技巧,提高指挥水平。一是突出灭火救援工作在消防部队的中心地位。各级指挥员都要把灭火救援组织指挥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之一,从而在部队内部形成“学业务,钻指挥”的良好氛围,促使各级灭火指挥员素质的提高。二是定期组织新装备、新技术的轮训,并组织考核。新器材、新装备的不断更新换代,应以支队为单位组织各级指挥员定期组织新装备、新技术的轮训,从理论上掌握其技术性能和运用。从实践中熟练掌握其操作使用方法,培训结束组织考核,确保效果和质量。三是加强辖区情况的熟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四是强化战术、战法研究。要针对各类型灾害事故特点,从典型战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五是强化实战演练。磨练各级指挥员的组织指挥能力,进行实战灭火演练,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大队主要组织所属中队开展联合灭火演练;支队主要开展跨地区,多警种配合的大型灭火演练。通过灭火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各级指挥员的实战组织指挥水平。六是建立奖励考评机制。提高各级指挥员的福利待遇,特别是中队以及经常组织指挥灭火救援的指挥员,通过奖励考评机制来充分调动各级指挥员学理论、钻业务的积极性,全面促进各级指挥员自身素质的提高。
(6)建立相关灾害事故处置的专家决策组,如成立矿山事故救援专家组、地质灾害事故救援专家组、海难事故救援专家组、地震事故救援专家组、化学灾害事故救援专家组、核生化事故救援专家组等,一旦发生灾害事故,立即调集专家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决策,现场解决救援工作中的技术难点问题。
(7)建立完整的应急救援的战勤保障体系,主要包括:装备器材保障、后勤伙食保障、医疗救护保障、技术保障、油料保障、灭火救援物资保障等。只有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才能使应急救援工作无后顾之忧,确保应急救援的胜利。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抢险救援概述.《灭火救援教程》,2008年.
1编制目的
1、确定xx镇交通事故应急指挥者及管理者的职责和作用,确定相关应急人员的应急功能和任务分配,协调xx镇内应急资源的使用,建立“统一指挥、规范有序、反应快捷、科学高效”的应急机制。
2、对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采取先期处置和先期控制措施,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蔓延条件,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及后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3、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2交通安全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交通事故类型
本专项应急预案的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类型:
1、车辆伤害;
2、火灾;
3、爆炸;
4、中毒和窒息,指职业性毒物进入人体引起的急性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伤害。
2。2事故风险分析
交通安全事故风险分析见下表2。2-1。
交通安全事故风险分析表表2。2-1
2。3事故分级
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号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
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万元。
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
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总指挥部,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xx镇政府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xx镇、村、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组成,见图3。1-1。
交通安全事故领导机构为应急总指挥部,
负责领导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交通事故现场指挥部、工业企业组在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开展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公安消防部队)、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等。
xx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3。2职责
xx镇应急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负责全xx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
xx镇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状况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本xx镇交通安全整顿措施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
3。2。1应急总指挥部
应急总指挥部由下列人员及单位成员组成:
1、总指挥:
xx镇xx镇长、安委会主任,负责指挥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全面工作。
2、副总指挥:
xx镇副xx镇长、安委会副主任、派出所所长胡秀杰,负责协助总指挥全面处理重、
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道路畅通及相关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
xx镇副xx镇长、安委会副主任鲍海涛,协助总指挥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区安办、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相关状况的上传和下达。
3、成员:
xx镇安委会相关职能组成员及xx镇安监办成员。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1)xx镇派出所、综治办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处置,并依法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xx镇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优先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3)xx镇安监办负责对交通事故的倒查工作。
4)xx镇卫生部门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5)xx镇环保部门负责因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6)xx镇民政办负责督促事故发生地殡葬单位及时运送交通事故尸体并带给优质相关服务。
7)xx镇派出所协助大港消防支队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灭火、控制和排除易燃、有毒物质泄漏等工作,协助组织搜救伤员工作。
8)xx镇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事故发生地参与个性重大、重大、较大交通事故的调处。
9)xx镇政府法制办负责带给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的咨询意见。
10)xx镇气象部门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天气气候,做好分析预测,及时带给天气气候分析预测信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状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
11)xx镇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部门由总指挥授权统一通报事故状况,做好宣传工作。
3。2。2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
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下列工作小组组成:
1、综合协调组
1)负责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状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评估,并根据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处置方案;
2)负责向其他工作小组传达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负责联系和督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报告工作小组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联系及请求社会保障力量进行援助。
2、现场警戒组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群众和无关人员;
3)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3、现场抢救组
1)负责根据各类事故的类型、特征,依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相关支持附件,实施事故现场抢险;
2)现场伤员搜索,抢救现场物资;
3)施工设施的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
4、医疗抢险组
1)组织事故伤害人员的现场紧急抢救处理工作;
2)负责保障急救药品、医疗器械、救护车辆、医疗卫生人员、担架、氧气呼吸器、防毒化服装的抢险需要;
3)因事故伤害人员的抢救需获得医疗援助时,负责向上级卫生系统联络。
5、物资保障组
1)制订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检查、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建立应急反应物资档案;
2)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到事故现场;
3)负责保障电力、通信设施安全畅通。
6、善后处置组
1)负责事故调查评估;
2)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3)与保险部门一齐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事故现场恢复。
4预防与预警
4。1交通事故的预防
xx镇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交通道路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需要收集和分析的主要资料包括:
1、可能诱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
2、辖区道路建设和交通状况;
3、潜在的重大事故、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4、xx镇区域分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交通和基础设施状况,重要保护目标及其分布,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条件,人口数量、结构、特征及其分布;
5、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潜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6、可能影响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7、交通运输企业自行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
4。2交通事故的预警
xx镇交通事故的预警机制依照《xx镇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4。2章节的资料执行。
5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见图5-1。
图5-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图xx镇交通安全事故24小时值班为:022-[1**********]3。
报告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3、信息来源。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
6、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7、事故波及范围和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措施。
9、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等。
事故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事故信息
上报格式、资料,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xx镇应急办、xx镇派出所等,必要时报119、120,请求救援。紧急状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xx镇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xx镇安委会领导报告事故的初步状况,并同时向大港区应急办报告事态发展和现场状况。事故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时,xx镇安委会要及时通知区商务局。
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带给的支援。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主动向xx镇应急办、有关部门带给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xx镇应急办、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带给参考。
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故及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的交通安全事故,应加强状况报告。
相关工作可依据《xx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分别是:
1、Ⅳ级响应:企业级的响应,针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Ⅲ级响应:xx镇有关部门级的响应,针对一般交通安全事故。
发生一般交通事故,xx镇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门能够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由相关xx镇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3、Ⅱ级响应:xx镇应急指挥部级的响应,针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超出xx镇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门、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急处置潜力的,需xx镇应急总指挥部统一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交通事故为Ⅱ级交通事故。
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交通事故,由应急总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处理。
4、Ⅰ级响应:滨海新区、大港区区级响应,针对个性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发生特大、重大交通事故,并且造成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危害,超出xx镇应急处置潜力,需立即向上级应急机构汇报,请求增援;或上级部门要求公司配合进行应急处置的交通事故为Ⅰ级交通事故。
发生Ⅰ级交通事故,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xx镇应急总指挥部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响应程序
1、Ⅳ级响应
当事故到达Ⅳ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事故发生现场人员或接警人员应迅速采取下列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
1)事发单位负责人及相关接警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先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
2)事发单位负责人和现场接警人员应及时掌握事故应急处置状况,当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以及发展趋势超出单位或现场接警人员应急救援潜力时,应及时报请xx镇政府(应急)办及安委会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程序;
3)xx镇派出所接警相关人员按照报告程序上报xx镇应急办,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2、Ⅲ级响应
当事故到达Ⅲ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立即上报事故信息,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1)立即向xx镇应急总指挥部报告,报告资料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和救援要求等资料,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2)由事故职责方或现场接警人员组织、研究、制定、决策应急救援方案,统一指挥和调配有关有效资源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3)xx镇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立即向应急总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事故状况,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并按照应急指令下达程序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2、Ⅱ级响应
先期处置未能控制事态的发展,当到达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未防止事态的进一步
扩大,xx镇应急总指挥部分析事态状况后,需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派遣xx镇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入驻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
2)现场指挥部各工作小组根据各职责划分开展相应工作,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并向xx镇应急总指挥部反馈状况,xx镇应急总指挥部则根据实际状况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3)xx镇应急总指挥部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向上级汇报事故应急救援状况,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状况。
3、Ⅰ级响应
当事故到达Ⅰ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将启动相应应急预案,xx镇应急总指挥部配合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按照如下资料响应:
(1)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上报事故状况,并及时续报事故发展态势。
(2)在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采取应急行动前,调用xx镇内应急资源,按照Ⅱ级应急响应采取应急行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在滨海新区、大港区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后,理解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指令,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3现场处置
6。3。1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预案第5章事故信息报告程序”中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上报;
2、各单位应建立信息通讯网络,构成值班电话、无线对讲系统、领导和相关人员移动电话组成的通讯联系网,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无阻;
3、在必要时及时请求社会救援。
6。3。2应急救护
1、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和第一批到达现场的接警人员务必保护事故现场,安排专人严密封锁周边危险区域。
2、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和第一批到达的接警人员在进行信息上报的同
时应首先组织开展救援。在开展救援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1)事故现场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安全处理因交通事故泄漏的燃爆、有毒、腐蚀性物品,疏散周围群众,防止事态扩大;
2)疏通事故现场通道,保证救援人员及车辆行驶道路通畅;
3)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等各项工作。
在自救过程中,当有危及人身安全状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
3、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由xx镇应急总指挥部根据事故灾害状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单位及其应急指挥机构、救援队伍、事发单位和毗邻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带给增援或保障。
1)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各成员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救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在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应急总指挥部的安排;
3)现场应急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推荐等,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各单位务必持续通讯畅通;
4)当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不能满足救援行动要求时,应及时向xx镇政府、大港区应急办、滨海新区应急办汇报,请求调动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或资源;
5)根据现场状况,现场应急指挥部通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社会救援力量(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中有医疗资源名单,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状况选取医疗机构),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3。3应急疏散和警戒
应急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状况,在充分思考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如建立警戒区域、紧急疏散、扩大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实行专人警戒,除消防及应急处置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2、紧急疏散
受灾区域内被围困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搜救;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由事故单位配合
公安部门实施紧急疏散。
3、扩大疏散
当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总指挥部应综合应急专家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实施人员紧急疏散的推荐,推荐应当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与方向。
6。3。4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工作资料如下:
1)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立即到达现场,查明并控制险情,防止灾情扩大(如损坏电气设备;燃料泄漏;易燃易爆物品引发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环境;建筑物倒塌等)。与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经批准后,现场组织实施。
2)现场抢救组排险人员根据状况携带专用防护器材和专用工具迅速到达指定现场。严密监视现场危险源,转移危险物品,防止发生联锁事故。进行现场抢险作业,消除事故现场火种和其他危险源。
3)医疗抢险组组织抢救伤员,迅速将伤员移至安全地带,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现场警戒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原始状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区域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事故现场,保证救援道路畅通;维护撤离区和疏散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护主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5)后勤保障组确保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的救援用车,做好救援物资供应的保障工作。
6)在组织现场救护的同时,安排人员记录事故现场基本状况、事故原因、事故时间、伤员受伤部位及程度、采取的措施等第一手资料。
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一览表表6。3。4-1
6。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人数清点的规定。
6。5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易燃、易爆以及危险化学品泄露难以控制的前提下,由应急总指挥部发出指令,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资料如下:
1、事故单位及现场接警人员负责现场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现场处理组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6。6事故分析与评估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应根据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的现场调查和分析来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的范围。同时,在充分思考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6。7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后,经xx镇应急总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xx镇应急总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响应程序关掉。
6。8后期处置
1、有关部门与事故单位应做好现场处置与清理,消除危害因素。
2、按照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职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对事故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
3、督促事故单位、相关保险机构做好事故的赔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以事故单位为主,上级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善后工作组。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按国家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处理和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
5、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善应急救援工作的推荐,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1、依托xx镇现有相关网络系统,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保障期间信息通畅。
2、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及xx镇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领导和保障人员组成的战备值班制度。相关值班工作依据《xx镇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执行。
7。2队伍保障
成立xx镇专职应急救援小队,并鼓励和奖励村、企业建立自己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7。3经费保障
应急保障资金首先由事故职责单位承担,事故职责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xx镇安委会帮忙协调解决。每年xx镇应急办和专职应急救援小队工作经费应从xx镇年度财政计划中列支,村、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经费原则上自己解决,应急救援抢险中表现突出的队伍和个人由xx镇安委会审议后给予奖励和补贴。
7。4物资装备保障
特殊设备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联系,费用由职责单位负担。
各单位应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带给现场应急救援所需资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用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灭火桶、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消防器材:呼吸器、安全帽、安全带、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斧。
7。5医疗保障
按因地制宜、防救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事故,联系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保障工作。
7。6公共设施保障
xx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水、电、油、气、热的供给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7。7技术保障
xx镇安委会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工作带给技术支持。
7。8紧急避难
xx镇政府应指定或建立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
明确各级职责人,确保在紧急状况下的公众安全和有序的转移和疏散。xx镇应急办应为涉险人员和xx镇专职应急救援队人员带给贴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8培训与演练
8。1公众信息交流
xx镇应急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文化宣传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要普及交通安全事故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救援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交通安全事故的潜力和心理准备。
8。2培训
xx镇应急总指挥部xx镇安委会应用心开展针对各类不同事故的专业技能培训,对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相关工作可依据《xx镇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培训制度》执行。
宣传、法制、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资料,增强各级领导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潜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潜力。
8。3演练
演练由xx镇安委会负责协调组织,各级应急救援负责部门按照在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任务进行演练,透过演练检查应急反应、协调配合、现场反应和现场处置潜力,完善和改善应急救援体系。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相关工作可依据《xx镇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培训制度》执行。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部门为xx镇应急总指挥部xx镇安委会。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
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xx镇应急总指挥部xx镇安委会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批准、印发、备案和公布等各项程序。
xx镇应急总指挥部每两年要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修订,评审结果报xx镇政府审定。各部门应按职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评审,并根据实际状况及时修订,预案修订状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状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2、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3、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4、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9。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镇应急总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