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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申请

时间:2023-03-02 14: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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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申请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停薪留职期限: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为____年.

二, 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二, 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三, 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 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待遇.

五,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___%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 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七,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八, 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部门,(如经公证,应交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第2篇

律师分析

停薪留职问题首先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曾特意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个《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同时,办理停薪留职的,应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并报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备案。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应于期满前1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应予安排适当的工作。

笔者获悉,2004年,我国部分乡镇卫生院经历了事业制――企业制――事业制的改制,但由于重组后机构效益都没有明显改善,这部分乡镇卫生院又重新改回事业制。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又将原工作人员重新安排回原单位。

本案中医生在卫生院改制为企业后,提出停薪留职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但卫生院与其并没有签订严格的“停薪留职”协议,而且其实际停薪留职期限也长达5年时间,超过了国家的规定。但是从实际情况而言,此问题可能与历史操作不规范有关,其实际工作关系仍保留在卫生院,因此,卫生院改制回事业单位后,应当按照张某的要求,重新为其安排工作。

本例与一般的停薪留职不同的情况是,该案中涉及的人员是医生,我国《执业医师法》对医生职业有特别的规定,不仅应当取得医师职业资格,而且取得职业资格后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经注册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因此,有关该案中医生的工作问题,还需要考虑注册执业地点问题,如果卫生院重新为其安排了工作岗位,还应当配合其完成执业地点的变更手续才能合法执业。

■ 医法知识

第3篇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第4篇

人申请的,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聘用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聘用方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招工计划及用工指标的批准文件;

招工简章;

受聘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和身体健康证明;

第5篇

为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规政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应当符合辞职条件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规定,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公务员辞职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保障干部的辞职权利,又要掌握好辞职的条件。对党的高级干部、地方党政正职和一些特殊岗位的干部辞去公职应当从严掌握。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不得辞去公职。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也不得辞去公职。

二、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履行辞职程序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辞职申请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辞职后去向;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申请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要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党委(党组)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指派专人与申请辞职的干部谈话;被批准辞职的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公务交接和离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任免机关批准干部辞职后,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申请辞职的干部在任免机关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从业应有必要限制

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具有审批、执法监督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辞职,要按照上述精神从严管理。以上规定,也适用于提前退休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离职后要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各地组织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应措施,保证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相关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因领导干部辞职“下海”诱发新的腐败行为。既要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又要注意为党政机关保留工作骨干。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奉献精神,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要继续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干部施展才干、实现抱负创造良好环境。

第6篇

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

1、企业在实施下岗分流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规范运作。下岗职工名单应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征求企业工会或职代会意见,提前一月张榜向全体职工公布。企业不得将下岗或停工待岗作为处理职工的手段。对暂时没有查清事实的违纪职工,可以采取临时性停工检查的方法,但停工检查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天。

2、凡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符合进中心条件的下岗职工必须进入中心,并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不愿进中心或进了中心不签协议的,不支付其基本生活费,并协商解决劳动合同;对不愿解除劳动合同的,从下岗之日起,在三年内劳动合同期满的,期满即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履行期限长于三年的,三年期满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3、进入中心的最长期限为三年,凡是进入中心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相应变更。在中心的三年内,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届时终止劳动合同,不得再办理续订手续,同时脱离中心。在中心满三年后,如果没安排其上岗,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到期,都应解除劳动合同,脱离中心。

4、下岗职工在中心三年届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按其在中心最后一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直至退休;在中心二年届满时距法定休年龄不足5年的,企业应按其在中心最后一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三年的基本生活费,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余下的时间,停发生活费,企业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直至退休。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金和发放基本生活费确有困难的,经报请市政府或当地政府批准后,可续延用“三三制”渠道解决。

5、有条件的企业在实施下岗分流过程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实行内部退养,内退期间领取生活费,其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不应低于本人工资的60%,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6、凡是建有中心和有下岗职工存在的企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以外,不得再新招进人员,也不得聘用临时工。对因腾岗需清退的长期临时工,企业应妥善安置,按有关规定发给其补偿费。

二、关于隐性就业人员劳动关系的处理

7、企业应对长期离厂(公司)、离岗的人员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摸底。查清离厂(公司)、离岗的时间、原因及去向,对以上人员应区别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意见分别作出处理。

8、对已经与新的工作单位有了半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且收入相对稳定的企业职工,原企业应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新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9、对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已从事半年以上个体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0、对因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离岗的企业职工,符合本意见第9条或第9条规定的,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本意见第8条或第9条规定的,企业应当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本人不愿意解除,要求继续履行停薪留职协议的,可将协议履行到期,期满即行终止,不得续签。今后,企业不得与职工办理新的停薪留职手续。原来签订的停薪留职工协议,凡是到期的,职工应一律返回企业,企业尽可能安排其上岗,确实无法安排上岗,应进入中心,本人不愿进中心的,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对未经任何批准手续擅自离岗长期不归的职工以及原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期满后不回企业的职工,企业应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件》第18条的规定对其予以除名,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12、对因企业不景气而放长假的职工,符合本意见第8条或第9条规定的,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本意见第8条或第9条规定的,应安排其进中心,不愿进中心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的,应当即行终止,不得再办理续订手续。

13、对长期休病假的职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超过医疗期的以及以病假为由在外就业的,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4、对长期挂靠在企业,名义上保留劳动关系,而事实上没有实施劳动行为,也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所谓职工,企业应立即清退,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无论是期到否,均应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有关问题的处理

15、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除本意见第11条、14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按照国务院国发[1996]第77号文件和劳动部劳部发[1994]第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服务期间负过工伤未享受到补偿的,还应按省政府[*]第82号令的规定,补发一次性伤残怃恤金。

16、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结清职工在企业服务期间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集资及经济补偿金,补齐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证明手续)。对自愿提前出中心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岗职工,其本人在协议期尚未领取的基本生活费,可以作为鼓励性措施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17、符合本意见的11条、14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由本人负责补交。

18、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有关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械应当给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9、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已在其它国有、集体、外资及私营企业就业,视为与新的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其档案应转入新的工作单位,该企业应当为其接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双方并签订劳动合同。

20、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已自谋职工或个体工商户就业的,可以自费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自谋职业的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由雇主为其接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16%。过去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以后续缴的年限合并计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省政府皖政[1997]63号文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

四、关于其它各类非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调整

21、其它各类非国有企业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在一企业连续服务满半年以上的,即视为该企业的职工。企业应当与其补签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企业不得以此为由辞退职工。

22、任何企业均不得擅自招收农村临时工,如生产经营需要用工的,应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通过劳务市场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尽可能招用城镇下岗职工。

23、非国有企业对下岗职工及离厂(公司)、离岗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均可按本意见的规定执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

24、本意见所说各类非国有企业是指城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非国有控股的各类股份制企业。

25、因执行未意见的规定而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办理。

第7篇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不同标准划分不同的种类,常见种类是:

①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录用合同的一种,是指以职工雇用为目的,用人单位从社会上招收新职工时与被录用者依法签订的,缔结劳动关系并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聘用合同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招聘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时使用的。例如:,有的单位或企业高薪聘请外地或本地的技术专家、法律工作者、高级管理人员等用以改善本地区或企业的经营状况,或为本企业提供特定服务。

②录用合同

录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以长期雇用劳动者为目的而订立的劳动合同,如大学生就业协议。它是由用人单位在社会上招收新职工时或续签合同时使用的合同类型。其内容约定的是一般性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合同中的基本类型。

③借调合同

借调合同是指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人员之间所签订的约定将某用人单位职工调到另一方单位从事短期性工作并确定三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借调合同一般适用于借调单位急需又是临时性的情况。这种合同中一般由借调单位支付借调人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④停薪留职合同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职工为了在一定期限内脱离原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在停薪留职合同中,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达成的具有明确全力义务内容的协议

技术合同的种类很多,而且各种合同还经常互相重叠交叉。《合同法》根据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特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将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4类。下面分别对这4类技术合同做一简单介绍。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技术开发合同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具体来说就是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收研究成果。受托方即研究开发人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等,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的合同。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合同。具体来讲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为完成一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当事人各方共同投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现金、设备、材料、场地等物质条件承担辅助协作事项,另一方主要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则应当按委托开发合同来处理。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有的、特定的、成熟的技术成果。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引进合同等。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是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委托人提出的要求,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能力和掌握的信息,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手段,通过调查、研究、分析、评价、预测,为委托人提供最佳的或者几种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者解答委托人的问题。技术咨询合同,就是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受托人就特定的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一类独立的合同,包括在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其他各类合同中有关技术咨询的内容,不能使用有关技术咨询合同的规定,应当适用其所属的合同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技术咨询合同中约定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验收或者评价办法。委托人是否采纳以及如何采纳受托人的咨询报告或者意见,由委托人自行决策。受托人对委托人实施咨询报告或意见所受到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对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派生完成的或者后续发展的技术成果,归属和分享的原则是:谁完成谁拥有;允许当事人做特别约定。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可分为辅助技术服务合同和传授、传递科技知识和情报的合同。前者包括产品设计合同、工艺编制合同、测试分析合同、计算机程序编制合同等,后者包括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等。

与其他三类技术合同相比,技术服务合同有其特点。服务方所运用的技术知识是现有的技术,不包括开发性的技术成果,也不包括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不存在技术权属的转移,无需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及分享条款,并对实施的结果承担责任。

买卖合同

按其买卖合同的性质划分,大致可分为: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知识产权买卖合同四大类(知识产权类合同在技术合同中阐述):

(1)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①供应合同:主要是国家按系统有计划地分配物资和商品或当事人之间为了生产、生活需要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按年度计划签订,供应合同又可分为订货合同和供货合同;

②产销合同:这种合同主要指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为了买卖工业产品(或商品)而签订的。按供需双方的买卖关系,又可分为代销合同、包销合同、选购合同和议购合同等;

③采购合同和推销合同:采购合同主要是工业、商业、农业等经济组织,为了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购买产品、原辅材料时与供方订立的合同。这是从需方角度来说的。如果是上述单位为推销自己生产、经营的商品和物资而签订的合同就叫推销合同。

④协作合同:主要是企业之间为生产产品的需要,由一方协作供应另一方产品配套件、附件等订立的合同,以及经济组织之间以互相供应自己的产品为条件而订立的合同;

⑤调剂合同:是物资、工业和商业部门为在原料、设备、商品等方面进行余缺调剂而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都是有组织、有领导的会议协商方式进行的)。

(2)农副产品买卖合同

为了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从1985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订购和市场收购,取消统派购以后,实行多渠道直线流通,农产品经营、加工、消费单位等都可以直接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农民也可以通过合作组织或建立生产者协会,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签订销货合同,这是尊重农副产品生产者的自主权,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发展商品生产的重要措施。

主要合同种类有:

①定购合同:一般是指供销部门、粮食部门、商业部门在播种季节前与农民协商先就定购的品种、数量等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合同(如:果品产销合同、水果定购合同、蔬菜产销合同、鲜鱼收购合同、棉花定购合同、粮油定购合同等等)。

这种合同签订后,一般先由需方付给供方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担保,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供方违约,则应加倍返还定金。这是我国对农副产品有计划收购采取的一种普遍形式。

②换购合同:是指供需双方为了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而签订的合同。如木材收购部门,可以用一些生产资料同集体林区或林农通过换购合同的形式收购一部分木材等。

③结合合同:主要是指国家商业部门同农业生产单位,或农民之间订立的合同,如:由商业部门按合同供给生产资料(化肥、农药、薄膜、农机具等),农业生产单位或农民按合同出售农副产品(一般是在国家收购某些重要农副产品时采用);又如:食品公司收购生猪时供给饲料粮;粮食部门收购稻谷、小麦优先供给化肥、地膜等;

④议购合同和议销合同:主要是指商业部门与生产者采取协商议价的方式所签订的收购合同(一般是指产销情况变化大,生产零星分散的农副产品(如:核桃、花椒收购合同);或是商业部门将议价收购的农副产品,又以协商议价的方式出售给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而签订的议销合同。

电子购销合同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商标: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 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 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_________作业水平: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作业水平:_________

……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

7.产品功能

……

8.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数据安全: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

……

第二条 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获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 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 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_________

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 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 %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 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 _________ 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约定

……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 保险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标的物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七条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单据

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2)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5)其他单据

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

第二十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授权人:_________

第8篇

一、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公司主要从事生猪、牛、羊定点屠宰(二级),畜禽加工及销售,生猪、牛、羊、鸡、兔养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普通机械、电器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销售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废旧物质收购和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等业务。注册资金xxx万元,企业性质属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xxx人,其中:大学学历xx人、中专学历xx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xxx人。xxx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多次被评为xxx“消费者信得过企业”、xxx“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十强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纳税大户”、“先进私营企业”和“商贸工作先进集体”;是xxx盘大盘强和重点保护私营企业之一,是我县畜禽养殖龙头企业。

xxx集团有强大的发展后劲和品牌优势,一直以“诚信、高效、务实、奉献”企业精神,奉献社会,回报大众。以“诚信为本、铸就品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的经营理论,盘大盘强威旺,使企业成为xx畜禽养殖、食品开发的重要支撑,为发展和繁荣xx地方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

董事长xxx先生,生于xxxx年x月,清华大学MBA毕业(工商管理课程),xxxx年x月入伍,xxxx年x月复员到xxx公司工作。具有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精神的xxx,于xxxx年x月停薪留职创业,现任xx政协常委,xx工商联副会长,xx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xx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员,xx公安局执法监督员,xx市五金商会会员。多次被评为xx"先进私营企业厂长(经理)"、"工商业联合会优秀会员"、"光彩事业家"和xx市"下岗创业再就业明星"等荣誉。xxx是一位讲诚信、善经营、懂管理、富于实干精神的企业家。xxxxx有限公司在他的带领下,不断引进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夯实企业管理基础,构筑优良的企业文化,坚持“优质、高效、诚信、服务于顾客”的经营方针和“质量是金,服务是心"的经营宗旨,团结拚博,与时俱进,不断致力于向新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建成一支具有高度敬业精神、高效创新精神、高效团队精神的员工队伍,以食品生产加工为龙头,打造“xx牌放心肉”品牌,营造出超时代风格的一流产品,建立高品质、高水准的xx综合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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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法人信用情况

公司一向讲信誉,守合同,目前在中国银行xx支行、农村信用合作社xx联社有信贷关系,在与银行交往过程中,从来都是按期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本金。与经营客户订立的合同履约率为100%,多次被有关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誉的单位。被中国银行xx市分行评为AA级企业,重庆市信用联社评为AAA级企业。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能力较强,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强,信誉度高,发展前景可观,为了扩大经营规模,盘大盘强企业,开发新的项目,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现向农发行申请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短期贷款,由于公司经营项目好,效益可佳,具有充足的销售收入和现金流入,公司承诺,一定按期偿还贵行贷款和利息。为此,xx公司完全有实力偿还贵行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短期贷款,保证贵行贷款的安全性。

第9篇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营运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大连市财政局应会同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保险基金专款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依照本办法具体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营运等管理工作。

各约定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单位每月10日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第五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医疗保险基金后,应于每月15日前存入财政在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应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的拨款计划,审核拨付医疗保险费用。

第六条  医疗保险基金列支渠道:

㈠国家机关(含团体)、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差额预算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医院,由各单位预算内资金列支;差额预算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单位提取的医疗基金列支;企业在职职工从福利费中列支,离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离退休人员)在企业管理费中的劳动保险费中列支,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㈡违反有关规定,缴纳的滞纳金或罚款,国家机关及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专用基金中列支。企业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㈢停薪留职人员由个人或聘用单位负担,由保留公职的单位代收代缴。停薪留职人员出国的,只允许使用存入个人帐户的基金,超支不补。

第七条  破产企业在清算财产时,应先清偿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并缴足以离退休人员上年度实际人均医疗费为基数的10年医疗费用。

第八条  经济困难的单位,确无能力缴纳医疗保险费时,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应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缓缴手续,缓缴期最长为三个月。

投保单位无故未缴纳医疗保险费一个月或经批准缓缴三个月后未缴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停止其职工使用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九条  医疗保险基金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户储存,专帐记载,专款用于下列费用:

㈠基本医疗费用;

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开支项目: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房屋基建修缮费以及其他与医疗保险工作有关的费用(管理服务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㈢经市政府批准支付的其他与医疗保险有关的费用。

第十条  凡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均应建立个人医疗帐户(IC卡)。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划入IC卡,职工在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的约定医疗机构就医时,用IC卡结算。在未实行计算机管理的约定医院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暂由职工个人垫付。

第十一条  职工的IC卡要谨慎保管,不得涂改、损坏。遗失的,要立即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挂失,办理补办手续,在未挂失以前的一切损失,由职工本人负责。

第十二条  个人医疗帐户的余额,第年结算一次,按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经核定后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结转使用。

第十三条  职工死亡后,个人医疗帐户余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其合法继承人有工作的,可转入合法继承人的个人医疗帐户中,若无工作的,余额和利息(到结算日期为止),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结算,发给合法继承人。

第十四条  职工在投保范围内工作发生变动时,凭有关证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医疗帐户转移手续。凡有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应补缴其欠交部分,方可办理个人医疗帐户转移手续。

职工调转外省市的,其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余额可转入调入地的医疗保险机构,若转入地区未实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其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余额及利息可一次性结算给本人。

第十五条  职工与投保单位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暂时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应及时通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内资金可继续使用,资金用完后,IC卡暂停使用,由本人保管,重新就业后,可继续作用。

第十六条  投保单位和职工,有权查询、了解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  成立大连市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医改办、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局、总工会、职工代表、专家代表组成,实施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约定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费的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约定医疗机构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应提供有关资料,需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支持和协助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