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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规论文

时间:2023-03-02 14: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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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规论文

第1篇

关键词:消防,施工

 

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体积的不断增加,消防设施越来越成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用水设备的安装施工也越来越成为是建筑物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建筑安装工程。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外,施工质量的好坏也很大程度地影响了消防设施的质量,甚至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从日常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情况来看,施工过程中常常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存在问题

1.1消防给水管网方面

(1)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当前民用供水管道大量使用了工程塑料管道,个别单位在水电安装时选用了民用塑料管道作为消防管,或者在消防供水系统中局部使用了塑料管。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引起管道损坏,产生泄漏,不能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的需要,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因此在消防给水系统或合用管网中应使用钢管。

(2)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

1.2消火栓安装方面

(1)有些施工单位或业主要求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

(2)一些根本无法满足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在设计、施工时按常高压消防给水进行设计、施工,目的是为了节省地下水池、加压消防水泵、屋顶水箱及联动控制装置的投资。

(3)消防箱及其附件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有时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安扎,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扣和水带脱落。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

(1)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2)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并且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论文参考网。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或缩小了保护的范围。

(3)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4)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5)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论文参考网。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另外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6)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有的单位不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公称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或螺纹连接,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或少安装防晃支架等。

2.解决问题的举措

2.1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一是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消防设施施工人员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传授相关知识技能,让他们对消防安全能真正重视起来,并有能力担负相应的工作。四是建立消防施工单位的退出机制,对于消防设施施工质量不行,安全意识不好的企业,在不能满足相应的要求后应该降低其施工等级,严重的禁止进入消防设施施工行业。论文参考网。

2.2做好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使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制度化,保养专业化。一方面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应该聘请专业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机构以及选择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定期检查检测,发现系统存在的故障和故障隐患,及时排除,从而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有关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监理和消防监督管理人员水平。

2.3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明确地说,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不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予以处罚,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3.结语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随着建筑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的长效制约机制和消防技术法规的不断完善,消防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断改进,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使用的建筑精品。

第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17(C)-0273-01

由于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使建筑业仅次于采矿业的重大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据统计,建筑业的生产事故频率、灾害率要高于全国各行业的平均水平,所以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决定》等一些类关于安全管理的法规,因此,建立切实可行的现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工业化程度较低,操作人员大都是农民工,人员流动性大,高层作业和参建单位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材料多,耗电量大,施工中应用大型设备多,现场预留井口和空洞多。因此安全管理势在必行,我们应用现代科学知识与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在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个环节固有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评价,进而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控制,以消除隐患,有效地对系统进行安全预测、预报和预防,以获得最佳安全生产效果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2、安全监管的认识不足,监管力度不够。3、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落实到位。4、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不到位。5、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低。6、建筑项目安全技术落后。7、参见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

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

1、提高安全管理意识,端正安全管理态度。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国家人民财产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企业的生存问题,要让广大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丢掉“安全管理是增加成本”的错误思想,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安全经济观。克服马马虎虎,走过场的监督方式,工程项目班子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2、健全法律法规。近年来在建筑工程上发生的安全事故种类很多,有些安全事故前所未有,现有的法律法规处理起来很困难,我们就要及时探究妥善处理这些事故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完善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业和国家的发展。3、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为落实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全方位控制,提出安全生产的全方位控制,提出安全生产“六无”的高标准管理目标,同时项目要以项目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此项工作,按规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紧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配齐专职安全员。开工前,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明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体系。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的发生,根本在于人的不安全活动,因此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是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1)安全生产教育要通俗化、普及化和全面化。(2)举行一些安全生产活动,促进工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国家、省或市的建设部门可以组织开展“安全建设月”“安全知识问答”等安全检查考核活动,项目班子也可以组织工人定期观看安全知识宣传片,进行广泛的安全教育。5、控制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企业应认清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为了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就必须投入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6、采取激励机制。为了调动大家对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有关部门可以对这方面工作上做得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书面或者物质上的表扬,对那些在安全管理工作上违章,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批评或处罚,从而起到规范安全管理的目的。

四、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管理

建筑施工中应通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来控制事故的发生率,当找出或预测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后,要根据对象和条件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局部控制方法。事故管理方法大致有:消除法、保护法、控制法、隔离法、保留法和转移法等6类。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操作中,可通过采取预测各个施工阶段、施工环节存在的危险源;制定危险源控制方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工作等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来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总之,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每一项工序,都需要进行危险性研究。首先,对整项工序的过程作充分了解。其次,利用鱼刺图、事故树等科学分析方法,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让施工人员明白其所从事工作的内在危险实质和危险因素,使其在工作中提高警惕,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再次,对危险因素的发生概率进行估计。最后,根据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操作程序,使安全事故频率和强度降至最低。

结束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动态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文章从现代建筑安全管理而论,具体论证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繁杂的工作,只要我们认真对待,从人的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入手,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工作就会从繁到简。

作者单位:廊坊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我国建筑工程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建筑工程的工程管理是一项很复杂的过程,不仅仅涉及到人员,材料设备的管理,更要综合考虑到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施工施工环境,施工安全控制,因此,也对工程的管理人员和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完善,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对工程的质量和施工的安全产生了消极影响,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探究,对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人员管理问题

(一)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准入制度不完善,很多管理人员可以靠着关系或者是凭借某一个高层的喜好而进入工程地方管理,由于准入机制的不合理,不严格,很多不懂管理,不知经济,不明财务甚至不懂技术的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工程项目的管理层,管理团队整体素质偏低,管理机构臃肿。

(二)对人员的管理缺乏科学性

在施工过程中,分工不明确,权责不清晰,对人员的管理和对工程的管理脱节严重,同时,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奖惩、任免、选用等主要是由施工单位的人事部门为主,管理也比较随意。

2.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问题

(一)材料设备管理缺乏科学性

首先,材料采购环节,为了大力节省施工成本,各种质量低劣的工程物料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同时,采购环节暗箱操作严重,抽取提成,拿回扣等情况普遍。其次,材料堆放位置不合理,分类不科学,对各种物料进行存储时候没有严格安排进场时间,在材料管理存储过程中,各种材料发生潮湿,霉变,挥发,磨损情况严重。

(二)材料质检制度不够完善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材材料质量检测方法落后。质量检测的手段和方法传统而简单,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很多区域的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机构依然是人工操作,手工填写表格,工序缺乏严密性,且繁琐,失误较大,甚至是人为的修改数据,使得各种数据统计资料缺乏一定的客观性。其次,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检测力度不够,检测结果缺乏真实性。对质量检测制度贯彻执行不力,检测标准不够严格,抽样不合理,材料质量安全隐患比较多。检测人员缺乏职业操守,因为私利而弄虚作假,材料检测的结果缺乏真实性。

3.施工技术操作问题

首先,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员的素质偏低,对各种各机械设备的操控不够熟练,手工操作比重比较大,失误比较多,因此,容易发生不规范操作,违章操作的现象。其次,同时,对各种施工标准和施工的规章制度理解不深入,贯彻落实的力度不够,缺乏系统科学的监督机制。最后,建筑工程建设中,各种砂浆,混泥土,石灰浆等配比不合理。比如为额外利益在配置砂浆的时候不按照标准比例,经常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或者施工人员为了减少工作量,经常会擅自去掉其中几个规格的砂浆,对于搅拌用水缺乏检验检测,忽略了水质对于物料的影响,这样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4.施工安全管理问题

实施安全施工管理是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客观要求。但是,安全管理工作并没有得到重视。首先,建筑工程建设中,缺乏健全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方式落后,对国家的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同时,管理人员追去经济效益忽视对施工安全的控制,施工人员本身安全意识薄弱。都使得建筑工程建设中,安全事故频繁。

三.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措施探讨

虽然我国的建筑工程发展迅速,并在国民经济增长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为了完善建筑工程的管理体制,促进整个行业管理上的成熟,。笔者结合多年的建筑工程施工经验,在借鉴他人技术理论的基础上,对建筑工程管理的措施进行分析。

1. 图纸会审工作

在建筑施工中,图纸是施工依据也是重要的技术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设计意图、设计特点及对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来,把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难点提出来,在施工中使用某些材料采购及使用困难提出来。施工单位必须从实际出发,审查图纸,经设计、施工、建设三方协商,达到达到设计及质量要求。

2.改善人员管理方式,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一)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改善管理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重视管理。管理人员只有扎扎实实地提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注重细节管理,用心管理,才能发现细节问题的实质,同时,要改善决策方式,加强管理中的民主化和集体化,加强和施工人员的交流,促进人员关系的和谐。

(二)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的熟练度。

由于建筑工程一种庞大复杂的操作施工过程,其中无论是先进的设备还是纯人力劳动,手工操作都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但是,由于我国建筑业起步发展时间晚,对技术人员的系统培训尚不够完善,手工操作人员的手工操作能力相对而言有着很大的差距,操作不熟练,操作失误多,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因此,要加强对施工员工的培训,提高其操作的熟练程度,严格执行操控标准,提高操作效率,保证整个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水准。

3.建立专门的物料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确保建筑用料的质量和安全

(一)要严格材料进入标准。材料进场前应检查其规格、型号、产地、外观、性能指标、数量等参数,对于一些重要材料,还应该委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监督,如商用混凝土就必须在生产现场检查水泥、砂石质量、配料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搅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等。做好质量的抽样检测,客观记录。

(二)采用正确的方法保管建筑材料。进场的建筑材料应按照平面布局堆放并设立标识,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材料分别堆放。做好防水工作,防止水泥受潮、钢筋锈蚀等。在材料保存一段时间之后需要取用时应先检测再使用。

4.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实施规范性操作

(一)严格执行施工标准

制定完善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对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操作培训,从理论上深刻明白操控原理,从实践中进行现场操作演示,务必使所用施工人员都可以严格达到施工标准,操控熟练,能够满足工程技术相关规范,杜绝胡乱施工操作的现象。

例如,如图1,在门、窗框粉刷后的施工中。

传统的门、窗框安装于粉刷前结束,这类方式的缺点有:漏水,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多数用发泡剂填充,而发泡剂防水性能差,很容易造成能窗框周围渗漏水,尤其在窗洞尺寸偏差大是,漏水情况更严重:窗框损坏,在窗框安装结束后,粉刷过程中被踩踏、碰撞会损坏窗框;施工久,门窗洞的粉刷要在窗框安装后进行,这就延长了施工工期。

(二)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监控。

从全面控制的角度出发,找出产生误差或者失误的原因,分析制约每道工序质量的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消除恶劣影响,减少制约工程质量的因素。严格执行每道工序的前后执行顺序,杜绝前后跳跃施工,尤其是时间急促,施工匆忙时期,要尽量减少多种工序的交叉,保证整个施工顺序的合理稳定。

5.重视工程安全管理

首先,建筑工程要建立健全施工的安全控制机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其次,要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实施安全知识培训,更新安全管理理念,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式,最后,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要将各种安全管理规范和国家的安全法规落实到实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安全施工。

6. 建筑施工中要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

竣工验收,是基础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工程设计、工程质量的最后检查总结。在验收时,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工程验收规范标准,逐项验收评定。可采取查看、实测的方法。重点查看各项资料和原始记录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验收标准;砂浆和混凝土试块、构件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室内外装修是否达到标准,有无屋面漏水;厕所、厨房渗水;阳台泛水;水管、卫生设施接头冒水;楼地面、屋面开裂等质量通病。

四.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管理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加强管理探究,有助于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有助于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曹小军 李斌 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问题分析和措施探讨 [期刊论文] 《现代营销》 -2011年9期

[2] 苏斌 增强建筑施工管理安全体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 2012(2)

[3] 陈明 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问题分析和措施探讨 [期刊论文] 《中外建筑》 -2010年11期

第4篇

论文摘 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基本建设工作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对其经济利益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如何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社会生产水平相适应,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建筑工程造价人员素质,才能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走上国际化的道路.

如何使某一时期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始终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是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工程造价。长期以来,我国都是采用通过概预算确定工程造价, 即“定额+费用+文件规定”的模式,也就是按定额计算直接费,按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补充,最后得到工程造价,而且至今仍是采取这种程序和方法。这里直接费与间接费的计算依据,分别是参照定额和取费标准。定额既包括了生产过程中的实物与物化劳动的消耗量, 同时还包括了各项消耗指标所对应的单价, 属“量价合一”式的定额;取费标准是依据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由国家确定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构成直接费用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长期相对稳定, 业主的主体以国营、集体单位为主;承包商绝大多数为国营、集体施工企业,管理模式单一。在这种条件下,采用“量价合一”式的定额和依企业资质等级确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工程造价是可行的。可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属静态管理模式,并且完全是政府行为,管理部门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编制、解释定额, 制定政策、法规和纠纷仲裁等方面。

1 目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弊端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己不再长期稳定不变, 而是同其它商品一样随市场变化; 业主与承包商的性质大有改变并呈现出多元化, 目前施行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

(1)施工企业利益严重受损,造成施工企业“计划经济的收入,市场经济的支出”的局面。如果为外资业主,则等于肥水外流。

(2)施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将管理费用大幅度降低,使工程管理大打折扣,从而影响建筑产品质量。

(3)由于业主与施工企业地位不平等,施工企业为承揽任务垫资施工,大量贷款,不仅使企业发展走入死胡同,而且造成严重不良债务,给金融业带来负面影响

(4)在项目招标中业主片面压低取费,从而造成资质等级低、管理水平低的企业的中标率高于资质等级高、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使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的管理、技术、装备优势难以得到发挥,并且挫伤了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技术和装备水平的积极性。

(5)导致了取费等级高的企业在承揽任务后,将工程层层转包给资质等级和取费等级较低的企业,坐收管理费, 不仅产生腐败, 而且, 由于这些企业管理水平低,技术、装备水平有限,致使工程事故频发,使业主利益受损的同时,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

(6)承包商为了中标片面压低报价,中标后利用增加现场签证等手段弥补损失, 不可避免地带来。“三超”,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难以控制。

2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形态的转变

为了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形态正在由静态向动态转变,并在以下两方面取得进展。

(1)定额由“量价合一”改为“量价为离”,作为工程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固定的, 而工程实物消耗量的单价和物化劳动,在空间上各地是有区别的,在时间上不同时期是变化的。因此,最新编制的定额只体现工程消耗量标准,而将全省各市、地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季度定期在造价信息刊物上予以,并实现了全省市范围的价格信息联网。

(2)取费标准的确定依据由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改为按工程类别取费, 实行以取费证书和取费认证单相结合的取费管理办法 取费证书用以表明施工企业所具有的最高取费级别,取费认证单用以判定工程类别并确定工程项目的取费标准,这样既避免了业主编制标底时片面压价, 损害施工企业利益;又使达不到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取费等级的施工企业被预先排除在招标范围之外.从而保证了公平竞争的实现,也保护了业主的利益。工程类别是按照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难易程度等来划分。

3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

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许多措施尚属过渡性质,针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未来的发展, 业内人士提出了多种设想。

3.1简化费用项目,保留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其它能够反映企业间竞争的费用因素如: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措施费、远征费等均按实际发生计取,作为个别成本报价。

3.2 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目前由政府行使的纠纷仲裁职能将转变为法律仲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3.3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由政府管理转变为行业管理,建立建筑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只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工作。由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规范,实现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并全面参与到国际工程造价业的竞争与发展中去。

3.4 建立并完善行业协会监管下的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服务体系。由中介机构确定工程造价,定期人、材、机的价格及价格变动指数, 预测有关价格走势,为用户提供动态的工程造价基础资料,参与工程项目从立项投资分析到招投标标底、标书的编制,到工程决算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使工程造价管理真正纳入市场化轨道, 最终形成以业主、中介咨询机构和承包商为建设市场主体的格局。

第5篇

【关键词】质量管理;房地产;工程建设;重要性

1、前言

房产工程建设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参与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质量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目前我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研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控制内容及方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提高工程质量,是摆在所有施工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也是永恒的话题。施工企业只有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才能对工程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等因素进行全面控制,使整个企业的质量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房产工程质量水平不能提高的关键,在于施工过程中对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运用不当,结合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对工程建设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2、房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房产工程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项目投资能否成功,建成后的项目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最终质量能否达到国家规范和业主的要求。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施工阶段质量管理工作,其中心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来确保工程质量。

房产工程的施工质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设计、机械、水文、施工工艺、操作方法、管理制度等,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必须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二由于房屋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和流动性,不具有固定生产流水线、规范化的生产工艺和稳定的生产环境,所以工程质量易产生波动而且波动大。任何一种因素发生变动,都会导致工程质量出现波动。房产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序交接多、中间产品多、隐蔽工程多,因此质量存在隐蔽性。不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避免事后从表面进行检查,造成质量隐患。

3、提高房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当前形势下法律法规的实施还受到了一定的阻力,没有足够的权利管理整个建筑施工工程。需要加强制定法规部门的权利,尽快地制订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权威性法规。还要严格执法,以此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房地产工程建设质量把关至关重要,首先要理解质量控制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进行了论证和分析,从项目管理、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等方面论述了质量控制的要点。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施工工程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主要是指在建筑工程进行项目确立开始,使建筑工程项目实现高质量以及低成本和高效益的建筑目标。

3.2强化房产质量意识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果要想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的质量方面的问题,必须要使建筑工程的施动者树立一个良好的质量意识。在当前工程项目建设中,加强对方案合理性管理,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是保证工程质量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质量意识是保证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搞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的一项。因此,必须从筹建协调到具体施工全过程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从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还没有形成系统以及专业的管理体系,致使在管理中存在较多的漏洞。

3.3提高施工监理的信息管理水平

房产工程质量监理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信息管理方面。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着信息管理水平低下,因而要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领导负责制信息源,要加强实习质量终身责任制,即不因为领导职位的变动而不去追究事故出现后该领导的责任。还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管理监督横向信息平台的搭建。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房产工程的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于目前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加以完善。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建筑工程的管理更加科学化。

4、总结

综上所述,房产工程的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认真负责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才能真正搞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影响建筑工程管理的因素复杂多样,对建筑工程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施工工程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相对复杂的工作,是一项比较系统的工程。建筑行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经过严格的招标和投标以及整体规划对建筑进行专业的管理。房产工程的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于目前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加以完善。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建筑工程的管理更加科学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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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定发,王正才,林支康. 试论质量与效益的关系 促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A]. 中国质量管理协会.中国质协2001年学术年会暨第二届中美质量管理交流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质量管理协会:,2001:4.

[8]法文芳.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D].中国海洋大学,2010.

第6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施工质量质量管理目标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有较高的要求,那么就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和花费较多的项目实施时间,即强调质量目标,就不得不需要降低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如果项目业主主要抢时间、争进度的完成工程目标,把工期目标定得很高,那么投资就要相应的提高,或者质量要求适当下降,即强调进度目标,就需要或者降低投资目标,或者降低质量目标;如果要降低投资、节约费用,那么势必要考虑降低信息工程项目的功能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会造成工程难以在正常工期内完成,即强调投资目标,势必会导致质量目标或进度目标的降低。

二.明确监理目标和岗位职责(图表形式)。

以施工合同承包总价为投资控制目标,创优良工程,严格执行合同,加强工程信息管理、工程投资分析工作和协调工作,实现工效最大。

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督促、检查本合同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情况,严格事前控制工作,组织施工设计文件复查,并负责主持研究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优化和改善方案,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价与验收,抽样检查关键工程的施工进度与质量,参加变更设计会审并签署意见,审查签署并汇编本合同工程季、年的验工计价总表等文件。投资控制工作总监重任在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工程监理的投资控制首先应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工作。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要求监理人员在施工方案的审核中,注重采用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综合比较评价,以迈好投资控制第一步。

2. 信息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

要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完善工程信息、文件的传递流程及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存储、检索、统计分析和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合同支付款项目标控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报表,监理人员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监理记录,并定期进行整理与反馈。要为投资控制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坚实基础。

3. 造价工程师岗位职责。

造价工程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具体负责工程造价控制:依据“施工规划”编制工程项目执行概算,编制工程项目的年、季、月的投资计划,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用款计划,编制本合同用款计划和费用图表,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处理合同变更,下达变更令,审核因合同项目变更引起的有关单价及费用的调整。参加监理工作协调及有关投资控制(合同变更、索赔、争议等)会议。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有关费用调整、统计和竣工决算报告。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费用分析,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合同完成后工程款项财务支付报表及年、季、月工程投资分析报告。造价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要善于使用工程进度款支付这一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同时做好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作。

4. 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三.建筑工程中投资控制的监理目标与方法。

做好投资控制的先决条件是熟悉合同,要强化合同管理,即投资控制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投资控制计划,通过一系列控制方法进行日常投资控制,及时进行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的对比,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最终达到投资控制的目标。

1. 投资计划的制定。

监理部首先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资金流计划。监理部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后,即以此资金流计划作为日后投资控制的基准。

2. 投资目标的分解。

投资计划确定之后,需进行合理的目标分解,以及时发现实际投资情况与计划投资情况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相应对策。一般主要有:按时间分解、按工程部位分解等。

3. 日常投资控制重点。

(1). 高度重视工程量清单项目;

(2). 把好价格调整关;

对施工中发生的材料差价、设备差价、人工费、运费、台班费价差,在进行调差时进行严格控制,注意调差品种和取费范围,调整时间界限和合法依据,严格按调差及承发包合同报价规定办理。对手续不全者,及时提交不予验收拨款建议。

(3). 严控工程变更;

(4). 妥善处理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

要妥善处理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以及因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量问题。对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在控制上较为困难,且常与合同的索赔条款联系在一起,因此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预先分析,并提出相关报告供发包人参考。

(5). 加强督促指导,鼓励施工单位采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

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实行项目工程核算制,所有项目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管理网络都公布上墙,严格执行。

4. 投资完成情况的检查与计划的调整。

投资控制是随施工进展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因此监理部每月必须进行当月投资完成情况汇总,分析实际完成投资与月控制目标的差距产生原因,同时也应对当月投资完成情况按工程部位进行分解,并与各工程部位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对比。在透彻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在确保总体投资控制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对下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适时修正,使之更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并以投资控制动态报告形式及时上报发包人,主动做好应对工作。要规范工程变更操作,实行事前把关,主动监控。

四、措施。

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理想成果,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控制。这些综合性措施可以归纳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1. 组织措施。

组织是目标控制的前提和保障。采取组织措施就是为保证组织系统的顺利运行,高效地实现组织功能。通过采取组织调整、组织激励、组织沟通等措施,以激发组织的活力,调动和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实施目标控制提供有利的前提和良好的保障。

2. 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目标控制的必要措施,控制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技术来实施。工程项目的实施、目标控制的各个环节工作都是通过技术方案来落实。目标控制的效果取决于技术措施的质量和技术措施落实的情况。

3. 经济措施。

工程项目的参与者通常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经营目标,而经济措施实质上是调节各方经济关系的方案。经济措施在很大的程度上成为各方行动的“指挥棒”。无论对投资实施控制,还是对进度、质量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但是经济措施的应用,必须受到合同的约束。

4. 合同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根据与业主签定的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和供销合同来进行项目建设,所以监理工程师也必须紧紧地依靠工程建设合同来进行目标控制。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确定对目标有利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拟订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好防止和处理索赔工作等都是重要的目标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在工程项目目标控制中是必不可少的。

五.结束语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 林文斌 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研究 [期刊论文]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年8期

[2] 马彦 浅谈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 [期刊论文] 《现代企业文化》 -2010年5期

[3] 梁安财 浅谈建筑工程监理的目标控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年16期

[4] 帅华峰 基于目标控制的建筑工程监理研究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2期

[5] 佟国东 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论述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16期

第7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 监管体系 法律思考

一、我国工程质量监管体系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不同程度的进步,有关工程质量监管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相继完成了一大批高质量工程项目,质量技术进步取得新进展;全社会对工程质量的关注度和认同感;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以及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得到提升。然而,2007年6月15日广东江门的九江大桥坍塌事故、同年8月13日湖南湘西凤凰至贵州铜仁大兴机场的二级公路堤溪段300多米长的沱江4跨石拱桥坍塌事件再次说明:建设工程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仍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推进,我国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技术难度越来越高,人们对工程质量已从单纯注重安全性上升到舒适性、建筑节能以及全寿命周期质量等全方位的需求。工程建设的现状给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完善势在必行。

二、我国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及其弊端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的法律依据最早可以追溯至1983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1984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文件。20多年来,围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问题,我国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增补、修订了大量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其中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和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实施对规范市场行为,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我国工程质量水平起了重要作用,更为现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目前我国现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包括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两个方面。纵向管理是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所进行的监督管理,它具体由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实施;横向管理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所建工程的管理。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行,对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仍有待完善。

1、法律法规不完善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一直是我国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的立法工作也一直为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重点。现行的主要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其中第六章即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建筑法》的配套法规之一,它对建设行为主体的有关责任和义务作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此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也相继颁发了建设行政规章及一般规范性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工作规定》(1985年)、《关于确保工程质量的几项措施》(1986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1990年)、《关于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规定》(1992年)、《关于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1995年)、《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2年)等。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我国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工程质量监管的实践仍面临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力和对法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等问题,尤其是缺乏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程序性规定。这种立法现状致使监管者的监管行为缺乏外在制约,被监管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极易发生、、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现象,使工程质量受到极大的影响。

2、监督管理机构权责不明确

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仍存在着政府主管部门不作为、滥作为、运动员与裁判员角色经常混淆不清,工效不高和分割管理,封闭管理,政出多门的状况;首长(政府)工程,献礼工程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不按科学规律和技术标准,盲目组织施工,经常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抢工期赶进度,造成了许多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全国各地的各类开发区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大多存在较严重的各自为政,封闭管理,自行管理,管理不严,存在隐患等问题。

3、监督管理体系不科学

如前所述,当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包括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两个方面。一方面,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实行多部门多专业管理,政出多门,相互间职能划分不清,看上去层层把关,实际效果却大打折扣,职责不清不仅造成了部门之间的扯皮掣肘,而且也给立法和监督执法造成了困难,还加重地方及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统一的监督机构管理体系没有形成,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站由于其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等均由当地管理,人员配备不尽合理,各地发展不均衡,导致对其有效监控明显不足。没有自上而下对其统一的管理机构,不利于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4、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我国现有各类监管机构所配备的人员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首先表现在人员素质上,长期以来,由于编制和管理方式等原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中高质量、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素质参差不齐,与“既要对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又要对强制性技术标准非常熟悉”的要求甚远,级别较低的县级监督机构这方面问题尤为突出;其次表现在设备上,技术装备落后,缺乏现代化的检测手段,监督方法远远落后于科技发展水平,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难以适应当前建设工程发展的需要。所有这些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待改进和完善。

三、对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法律思考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为进一步改革政府质量监督工作,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工程质量水平和工程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本文对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提出几点法律思考。

1、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一些规定已明显不能适应当前的客观实际,迫切需要修改和完善。国务院 2007年立法工作的意见已把《建筑法》列入“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的133件之一。作为建筑法律体系母法的《建筑法》及与之配套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在对其逐步完善过程中,应对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岗位资格等人员的行为做出法律规定,把一些相关质量责任主体依法纳入管理范畴,对工程合理使用期满后的质量确认以及使用中遇到意外损害后的质量确认建立相应法律制度,尽快构筑质量监管各环节相互衔接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迫在眉睫。

2、转变角色,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我国的行政管理产生巨大影响,对政府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法制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转变角色就是要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的转变:由授权执法向委托执法转变;由实体质量的环环把关向随机抽查转变;由“看、问”式现场检查向采用科学仪器,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的权威性监督转变;由直接审验工程质量等级向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转变;由以施工现场对承包商的监督为主向全面、全过程监督转变。通过角色转变使政府监督机构恢复执法地位,承担监督责任,依法对所有参与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实施公正、威慑的执法监督,使各建设主体依法承担起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的有效落实,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

3、加大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建设市场

监督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建立统一的执法实体。主要包括:一是对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欺诈等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依法建立承包商、供应商市场准入制度,实现有形建筑市场与政府部门机构分设和职能分离;三是在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通过法律的形式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和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制度。工程设计审核和竣工备案应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委托国家认可的非官方机构(如协会或学会)进行;四是实行强制性的以承包履约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凡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各方,如业主、总承包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向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而保险公司则要求各个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委托一个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质量检查监督。委托机构接受委托后,从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开始,直到工程竣工,最后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送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并从根本上解决工程建设中债务拖欠、责任不清等问题。

4、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依法行政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都很强的知识型管理工作。《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政府的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举足重轻的作用。法律对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规定要求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技术专业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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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李永丰: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现状及应对策略[J].工程研究,2003(2).

第8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人工费,构成,影响因素

 

0.前言

工程造价即是指建设项目经过分析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各个阶段,完成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及其他相应的建设工作,最后形成固定资产及所投入的费用总和。确定工程造价的重点是根据施工图计算建筑物的工程量,然后通过套用预算定额来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进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计价方法计算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最后得出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造价,按我国最新的分类标准可分为直接费、间接费和其他费用三大部分。免费论文。直接工程费又包括定额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构成)、其他直接费。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是“生产力三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人力的使用对工程进度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重大影响,有效管理控制好人工费,对整个工程的综合效益有着重要意义。下面,我们就对工程造价管理中人工费的构成与控制进行分析。

1.人工费的构成方面

人工费,作为工程直接成本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是人工消耗量和预算工资单价之乘积,一个建筑安装工人(现场生产工人)一个工作日在预算中应计入的全部人工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人工费的计算与取值

2.1 计算参照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长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各地区的人工工资单价组成内容并不完全相同,但其中每一项内容都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地的行业特点和社会经济水平,通过反复测算最终确定的,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预算工资单价的形式确定计算人工费的工资单价标准。按照与预算工资单价同口径,人工费用中不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近年来,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变化,有利于劳务分包的实施,各地开始对不同工种的工人采用不同的工资单价计价。

建设部以建办标函[2006]765号文要求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工作,之后以建标造函[2007]44号了有关会议纪要。各地陆续开展了此项工作。开展人工成本信息工作是引导建筑劳务合同双方合理确定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基础,是建筑业企业合理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和调解、处理建筑工人劳动工资纠纷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投标中评定成本的依据,对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当然,所的人工成本信息的作用和水平与预算工资单价是有所不同的。在实际预算时,取值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单价。以广东省为例吧,广东省劳动保障厅2008.年《关于调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8〕34号,从2008年2月19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860 元/月,8.3 元/小时 (广州)

二类:770 元/月,7.4 元/小时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670 元/月,6.5 元/小时 (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580 元/月,5.6 元/小时(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五类:530 元/月,5.1 元/小时(执行四类标准的市所属部分县(县级市)

其中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工资待遇,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年工作日=365-104(休息日)-10(法定假日)=251(天)

月工作日=251÷12=20.92(天)

月工作时间=20.92×8=167.4(小时)

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规定的三类工资待遇项目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些规定,是工程造价计算中要注意的问题。后来的定额预算制度改革,简化了上述做法,实行“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同时采用统一预算工资单价。

2.2、人工费的基本计算方法

1)人工费单价=人工消耗量×预算工资单价 (1)

这是在'综合工日'及统一工资单价情况下的表达(分项工程单价).

2)人工费单价=∑人工消耗量×预算工资单价 (2)

这是区分工种,实行不同工资单价情况的表达(分项工程单价).

3).人工费=∑工程量×人工费单价 (3)

这是'单价法'计价下,单位工程的人工费计算的基本表达,只能得到人工费用额.

4)人工费=∑∑工程量×人工消耗量×预算工资单价=∑工程量×[∑人工消耗量×预算工资单价]

上述公式表达是将人工费单价(算式2,区分工种)简单代入算式3.

=∑[∑工程量×人工消耗量]×预算工资单价

这是首先做'工料分析'(可以得到单位工程需要的各工种工人的工日数量),区分工种(工资单价可以统一,也可以不统一)情况的表达.也即'实物法'计价.

5).人工费=∑∑∑工程量×人工消耗量×预算工资单价

3.影响人工费的控制因素分析

人工费是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一定数量的建安工程产品而消耗的活劳动的货币表现。人工费是由价格和消耗量两个因素决定的??构造为数学模型如下:

式中F为人工费,Ji为各类人工工日单价;Li各类人工消耗的工日数。工日单价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会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及建筑队伍的稳定性。免费论文。工日消耗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人工费的控制要则要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单位成本中的工资含量来实现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的人工费一般占总成本的10%左右,工程类型不同这一比例也有所不同。根据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归纳起来有五方面的影响因素。

3.1建筑工程的特征

多指建筑工程的类别、规模、建造环境、施工技术特点等。它影响到施工生产对人力的要求,比如需要施工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工种构成、工艺要求等情况,这些方面反映了工程施工的劳动密集程度,同时也是制定工时消耗定额标准的依据(主要影响工日消耗量)。因此根据不同建筑工程的特征合理地制定和配置劳动力计划,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人员的劳动特长,节约工日消耗,降低施工项目成本。

3.2企业发展状况

指建筑施工企业为进行施工生产所具备的技术装备条件和专业化程度,以及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生产资料。显然,建筑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越高,劳动生产率越高,人工费比例降低。企业状况对工程成本影响的作用在一定时期内相对较稳定。

3.3工资水平

工资水平是职工物质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项目建设的重要经济杠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仅可以减少工资支出,同时还可以缩减单位产品的各项费用。在一定的生产发展水平条件下,职工工资水平,首先取决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及由此形成可供企业自行分配的盈利水平,其次决定于个人在生产劳动中所作的贡献。随着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施工企业在分配上有了较多的自主权,工资水平就必然受到企业经济效益的制约。

3.4人员素质

应优化员工素质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文化技术水平,采用先进施工技术、设备,提高建筑施工的技术装备水平,广泛推行流水作业,工序作业不间断,实现均衡连续作业,以一定的投资取得较大成效,这是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提高劳动生产率,有效降低人工费成本的根本途径。

3.5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建设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创新与发展,一是靠项目经理的素质和项目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二是靠创新管理、科学发展;三是靠质量和信誉的保证;四是靠广大干部职工的通力合作,团结奋斗。免费论文。因此,要强化项目管理,创新管理,努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设项目经常流动转移,要从一个施工段到另一个施工段,从一个部位到另一个部位,各个工序的施工时间里所需工种和人数一般都有差别,我们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周期,使建设工作分期分批进行,避免过分集中,合理、节约地使用劳力、材力,提高劳动时间的利用效率,以同样的工日消耗,完成尽可能多的建安工作量。

4.结论

工程造价中人工费的管理控制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应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精心策划项目建设,合理确定并控制人工费,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因素,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以求取得较好的人工费控制效果和综合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军霞.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02.

[2]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8〕34号).

[3]廖小建,杜晓玲.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快速编制技巧与实例.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第9篇

论文关键词:工程保险,施工,风险,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纵深发展,政府演变为市场经济的“守夜人”,其主要职能是为市场经济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公正、自由的竞争环境,让市场经济的主体凭自由的参与竞争,优胜劣汰,最终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近几年来,我国市场环境逐步得到改善,经济形态也从原来的单一国有制经济改革成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形态。各种经济主体成了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私营、合伙、外资等多种形式的经济主体共同存在于市场经济之中。各利益主体都会以各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保险制度应运时代而生,在工程领域,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经济改革之中成了独立的利益主体,他们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便会想方设法地转移或降低风险。这样的经济环境下,工程保险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是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工程保险的。一方面,计划经济主导主体是国家,全国上下推行单一的国有化的经济形态。工程项目的所有者是国家,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同属于国家利益统一体。工程建设单位是政府或其下属部门机关,而施工单位恰是这些单位所属的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遭受不可抗力风险,工程因此受到破坏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都不会遭受什么损失,这一切最终都将是由国家负责。因为不管是建筑材料或是工程技术设备等,都是由政府按需进行调拨,在这种经济条件下与施工环境中,不需要建立工程保险制度来平衡各单位的利益,因为它们的利益统一体为国家,同时也没有必要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就像将一个人的财物从右口袋放进左口袋,没有实际价值,反而会降低工程效率。

一、建立工程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降低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

风险,是指非人的主观意志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客观因素所造成的损失,风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不确定性论文提纲格式。这种不确定性体现在风险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具有不确定性,同时风险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亦具有不确定性。风险的种类有很多种,如工程失火意外事件、地震自然灾害等,虽然这些事件的发生概率很低,但由于工程所涉及的标的额非常大,对于一个企业来讲打击是致命的,承包商在承接工程项目的同时,如果不将这些风险作明确的责任划分,不仅会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且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长远发展。

对于承包商来说,投保可将这些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从而最大程度的减少自己的损失。承包商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约定保险的范围与类型,保险公司分析工程实例及周边施工环境,对风险可能发生的类型与期望损失作比较准确判断,从而采取各种防范和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业主或承包商只需支付少量的保险费,便可获得保险范围内风险发生所造成的重大损失赔偿,从而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导致的损失。

(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建设工程是一项高风险事业,而我国国内的施工单位的市场占有又存在问题,市场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当然就无从谈起。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的市场主要局限在该地区或该部门,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一个主要的方面就是风险防范意识比较薄弱,风险管理水平比较低。这严重降低了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而工程保险的设置目的就是专门应对这一风险,对于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和意外对工程造成损失时尽可能补偿工程项目的损失,在特定情况下能保证承包商不致破产而获得生机。通过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可以有效的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有利企业在自由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放开手脚大胆的去开拓市场。

(三)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工程保险是目前世界工程承包中通行的惯例,根据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风险,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工程保险作为承包商的一项强制性义务,在签订工程合同时是必须履行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凡“三资”项目及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投保。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来,外国的承包商不断涌入我国建筑市场,这无疑是对我国国内建筑企业的一个挑战,也会挤兑它们的生存空间。我国的建筑承包企业也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建立工程保险制度是我们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对于提高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及增强国际竞争力都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二、我国工程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保险意识淡薄,思想观念落后

1、由于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就使得一些大多数业主或承包商存有侥幸心理,认为风险的发生概率很小,或是不可能发生风险,保险意识淡薄。为了节约资金不投保,若没有发生风险,等于打了水漂没有回报,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下由于建设工程的风险事件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因而许多承包商或业主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侥幸心理。他们认为如果风险不发生,或者发生了但损失不大而节约的费用足以应付损失,否则所支付的保险费将白花,没有任何回报,严重地影响了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的推行。

2、思想观念落后,保险是一种社会行为,需要大众主体广泛积极的参与,它是通过向大众集资,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但是,目前我国普遍存在保险意识观念淡薄,认为保险是个人行为,或是政府行为。风险责任应该由自己负担。在这种错误观念的误导下,我国的保险事业并不像国外那么发达,在工程当中,大多数业主或承包商不愿意花钱买工程保险。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工程保险制度方面所依据的法规主要是国家计委、审计署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85年联合作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保险问题》,其中指出:“对建设项目实行强制保险加大了基建投资,增加了工程造价,这种做法不妥”。这项规定在《保险法》实施后,是否还要继续执行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为保险制度的持续推行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我国保险包括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两种形式。在国际上,绝大部分国家都把工程保险纳入强制保险范围之列。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只有《建筑法》对此项制度作了少许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其它方面则无强制保险规定。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亟待去完善。

(三)缺乏专门的保险服务中介机构

对于承包商或业主而言,购买一个称心的保险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风险,如购买保险的类型,保险的条款,索赔的具体程序和条件等论文提纲格式。这对于承包商而言,由于不具有专业知识,这也为他们购买保险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在投保之前,首先要全面深入了解各保险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深入的评估和比较,做出妥善的决策。同时,还要严格执行保险合同条款。所有这些,要求投保人要有专门知识,既要擅长分析保险人的可靠性,又要精于成本计算、效益分析,同时还要对建筑工程的特点特别了解。因此,需要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去专门处理这些问题。而目前我国这类的保险中介服务机构还很不完善。

三、完善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工程保险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保险制度的推进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作保证,结合我国现状,应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尽快制定与《保险法》相配套的法规政策,同时加强工程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积极发展工程保险队伍

工程保险工作能不能搞得好,有无专业化的技术人员很重要, 工程保险是一种集约型、高智能的综合性工作,它要求标准高、要求严、技能强的队伍方可胜任。 加强工程保险人员的技能培训,建设一支优秀的工程保险队伍可以有效推进我国的工程保险事业的发展。

(三)改革造价管理体制

在建设工程中推行保险制度,参照国际惯例,改革现在的造价管理体制,逐步将保险责任和保险义务转移给承包商,把保险费纳入到承包商的投标报价之中。这样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具有:明确保险责任,转移业主和承包商风险, 提高承包商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等一系列的优点。

(四)加强工程保险的理论研究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工程部位,风险发生的概率是不同的,对整个工程建设影响也不相同。因此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总结出每个施工阶段、工程部位风险发生机率的大小及其影响,从而确定哪些方面需投保、哪些方面需加大投保金额。

四、结语

总之,工程保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这项制度在我国目前的工程建设当中落实的还不够到位。由于笔者水平有限,文中不足之处望行业同仁多多指正,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亦会加强学习,争取为我国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的推行建言献策。

参考文献:

[1]张立平;浅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方向[J].山西建筑.2009年20期.

[2]周健等编著;现代城市建设工程风险与保险[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

[3]王艳丽;建筑工程保险制度与在我国建筑业推行的策略[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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