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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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紧紧牵住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积极采取三项举措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力求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总体目标,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理清权力清单,突出办案主体地位。探索制定《主任检察官改革方案》,拟建立“主任检察官责任制”专业化办案模式,细化主任检察官的职权与责任,对其选任、免除条件及相应待遇作出规定,厘清不同专业小组的职责范围,明确赋予主任检察官“对所承办的以及负责审批的案件,独立作出、退查、延期、补充证据的决定”等11项权利,充分调动检察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二是加强权力监督,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依托案件管理系统、纪检监察系统以及检察指挥管理中心等内部监控平台,通过定期案件评查、个案质量考评、每月办案(事)质量与风险报告、错案重大瑕疵案件剖析会、自侦案件讯问同步监督等制度,建立起立体监督网络,实现对案件的流程监管、风险防控、跟踪监督,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所有案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将办案活动置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中,从而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制约。完善司法责任监督追究机制,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度,建立干警司法档案和个人月工作业绩档案,实行错案追究和安全事故、涉检案件责任倒查等制度,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检务督察。完善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等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接受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律师远程会见工作机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三是排除权力干扰,确保依法独立行使。研究制定了该院《关于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并建立“清单制度”,排除办案干扰。统一制作《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登记表》,并随卷宗流转至各诉讼环节。出现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即由案件经办人负责填写,做到一案一表、一流程一记录。登记表须详细填写过问案件人员姓名、单位、内容、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名,切实做到全面、如实记录,确保案件全程有据可查,强化对案件经办人的履职保护。要求对出现过问案件的情况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明确案件管理部门责任,要求通过电子卷宗实时跟踪掌握《登记表》的记录情况,并在原有“案件质量与风险月报表”中增加“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栏,于月底上报纪检监察室,防止出现遗漏现象;明确纪检监察部门责任,严格落实案件终身负责制,对违反规定的情形及时处理,公开通报。
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机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使得检察官手中权力和责任制更加明确,然而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越来越突显。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把案件管理部门打造成内部重要的办案业务管理与监督的职能部门,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获得全国同行的点赞。日前笔者走进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一窥在司法改革探索中“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是如何实现的。
流程监控 全程留痕
上海检察机关的案管部门把流程监控作为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所有案件均由案管中心一口受理进入检察程序,在办案过程中案管实施整个流程全程监控,分别从程序、实体两方面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在提高案件整体质量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前不久,奉贤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钱某诈骗案时,办案检察官认为,钱某案发前经营水果店,经验不足导致经营性亏损,其实施诈骗犯罪的证据不足,拟作出存疑不捕决定。根据案件管理流程监控程序,案管部门将案件预警至检察长孙静,孙静综合全案发现,钱某在经营的水果店持续亏损的情况下,仍从果蔬市场42名被害人处购进大量货物,价值约1000万元无法归还。孙静认为钱某隐瞒实际经营状况,大量赊欠货款,不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并有证据证明其有套钱、逃跑的迹象,遂直接改变了原承办检察官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钱某附条件逮捕。
按照办案流程监管“全程留痕”的要求,市检察院制定《上海市检察机关办案流程监控工作办法(试行)》,对案管部门开展流程监控工作的职责、途径、对象、程序,以及监控结果的运用等进行了明确,确保办案“全程留痕”并计入司法档案,形成了全市统一的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范。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6060件案件进行了流程监控,同比上升164%,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69份,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一类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通报。
质量评查 科学评价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监督的另一个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市检察院案管部门结合司法改革相关举措,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修订了《上海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并作为上海检察改革配套文件下发执行。笔者从该案管部门看到,这套办法将案件质量评查与个案评鉴、检察官业绩考评、错案责任追究、检察官司法档案、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有机结合,对案件质量评查的依据标准、评查组织、评查方式、评查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通过发现、评析案件质量问题,形成客观、明确的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提出评查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纠错、问责、规范”的作用。
对于案件流程监控、评查,全市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部门设有专职流程监控员、评查员,并在各办案业务部门选拔一定数量的人员,纳入本院“流程监控员库”、“评查人员库”,以便评查人员轮岗和开展全院性的监控、评查活动。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对员额配置、人员配备方面自上而下的进行推动,牵头建立了全市范围的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人才库。同时他们还聚合各级检察院退休检察业务专家和资深检察官,建立客观、专业的“特邀评查员人才库”,负责专项评查工作,弥补现有评查力量不足和评查不深入的短板,为各级检察院的案件评查提供人才支持。去年以来全市各级院共评查案件9725件,其中随机评查7684件,专项评查1649件,重点评查392件。市检察院案管部门还对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等2014年侦查作出撤销案件或不决定案件、办理案件中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的107件案件、以及2015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作出不捕案件中占比较高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案件,组织了全市统一专项评查。
信息通报,挂钩责任
笔者在徐汇区检察院看到他们探索研发检察官绩效考核系统,依托办案核心数据,使得检察官的业绩评价更具科学性;青浦区检察院结合本院实际细化评查标准,定标准、定规矩、定责任;松江区检察院则积极探索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院外人士纳入评查小组,使评查结果更公正、更具第三方视角;奉贤区检察院探索构建了由检委会专委牵头负责,案管部门案件评查检察官专司评查与检委会专委兼司评查的常态化组织架构,在增强评查力量与评查权威上作了新尝试。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将评查工作与检察官业绩考核进行对接,通过评查信息通报等,扩大案件管理监督成果的运用。
市检察院建立了《年度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制度,根据全市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情况,全市各级检察院形成年度综合分析报告并,用数据和实例全面反映本院及全市办案质量情况和整体案件质量态势。同时,将监督结果和司法责任落实直接挂钩。市检察院今年初出台《上海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细则(试行)》,将案管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列为重点,并在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系统中也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和个案评鉴一起作为干警业绩考核的三部分内容,以实现和检察官司法档案、绩效考核的有效挂钩。
市检察院案管部门专职流程监控员与办案部门对全市办案业务的纵向监督结合,形成纵横监督的合力,并确定了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总结部署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用形成流程监控会议纪要指导全市流程监控工作。检察官在前面办案,同时有另一双“眼睛”时刻关注着办案过程留下的痕迹。
依托大数据 “透明”检察权
“海量的数据资源,44项核心指标,31项辅助指标,从案件、时间、人员、绩效四个维度对检察官办案进行实时统计、分析和管理。自动抓取、自动分析、直接展示,全院109名主任检察官、独任检察官和授权检察官助理手中的检察权运行态势,从“大数据”可以客观、透明地观察到”。这就是浦东新区检察院以现代信息化技术为依托,为规范检察权运行管理,研发的案件监控管理系统平台,俗称“大统一平台”。利用“大流程监管”,细化案管监控规则、梳理监控内容、扩大监控范围、提高监控效率、提升监控准确度的“浦东模式”。
2010年年初,该院按照中央提出的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检察工作新途径,实行社会矛盾化解办案流程,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与检委会成员开展互动,推动、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前不久,在美丽的松花江畔――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检察长付强接受了笔者的采访。
实行社会矛盾化解办案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增加和谐因素,追求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笔者:检察长,据了解,2010年,昌邑区检察院实行社会矛盾化解办案流程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吉林省检察院张金锁检察长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请问您是怎样理解中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又有哪些新做法?
付强:我们理解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目的、是根本,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是措施、是保障。因此,我们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下了很大功夫,采取了一些刚性的措施和办法。
去年7月13日,我们以检察委员会的名义制定了《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社会矛盾化解办案流程的规定》。实行办案流程管理旨在依据法律和政策办理各类案件,对社会矛盾进行过滤和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增加和谐因素,追求社会效果的最大化。2010年,我院实行社会矛盾化解办案流程,依法不批准逮捕43件68人,不捕率26%,同比上升6%,在全吉林地区排名第一。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15人,在全省排名第一。由于成功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我院连续6年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4月上旬,我们对实行化解社会矛盾办案流程工作进行了阶段性的检查和调度,总的感觉效果比较好。但是在社会矛盾过滤环节,有的工作还不到位,需要做更深入、细致的工作。我们及时整改,要求在办案中,不但要填写社会矛盾化解情况表,还要求有社会矛盾过滤的笔录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记录,把随案相关的社会矛盾过滤出来,把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过程反映出来。凡没有按照要求做的,都要影响工作评价。通过这些努力,真正使社会矛盾化解这项工作落实,形成检察干部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模式,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我们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已经在辖区1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检察工作服务站。为深入基层,宣传检察工作,了解群众司法需求,搭建了工作平台,以便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职能作用。
在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方面,我们要求每个检察干部都要牢固树立监督别人首先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在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要强化内部监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我们还制定了建立业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廉洁、不文明档案的规定。通过这些努力,提高了检察机关拒腐蚀、抗干扰和公正执法的能力。
邀请代表列席检委会:“认真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让新时期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笔者:请问您是怎样理解新时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重要性的?
付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检察官执法公不公,严不严,廉不廉,直接关系到宪法的尊严,关系到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关系到能否为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有力的保证。检察队伍是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职权的重要力量。工作之余,我经常思考,检察官这支从事高风险工作的执法队伍,如何在社会的监督下,更好地忠于职守,公正廉洁执法?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方面需要检察官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强化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
笔者:你们是怎么想到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的?
付强:在日常工作中,检察官直接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的机会较少。如何搭建人大代表了解检察工作的平台,让检察官面对面倾听代表意见,接受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公正廉洁执法呢?
作为一名基层院的检察长和区人大代表,我经常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代表视察、检查活动,切实感到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结合贯彻《监督法》,在总结重大案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基础上,有了一个新创意,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
我们院班子统一思想后与人大沟通,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每次召开检委会前,我们都精心选择典型案例,认真学习法律和政策,充分考虑会上可能出现的情况,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务求实效,不走过场。两年来,我们邀请24名人大代表列席了6次检察委员会,研究了交通肇事、轻伤害、伪造身份证等共28起案件,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讨论案件,与检委会成员相互交换意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同志们普遍感到,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也有利于增强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昌邑区检察工作就是在不断地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虚心接受代表建议和意见中走过来的”。
笔者:近年来,昌邑区检察院的工作在区人代会上受到代表的认可,也得到了全区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请问做好检察工作的“秘诀”是什么?
付强:做好检察工作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努力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等等,然而,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检察工作。这一点我们的体会是很深的。
接受人大监督,主要包括自觉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和其他会议、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服务等方面。这些年,我们除了人代会上报告工作之外,每年至少向人大常委会作一次书面报告工作,接受常委会议审议。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们每次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后,都提出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说,这些年昌邑区检察工作就是在不断地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虚心接受代表建议和意见中走过来的,这些对检察工作发展起到了引领和推动的作用,确实让我们受益非浅。检察工作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人大代表的支持,我们工作起来方向更明、信心更足、干劲更大。
一、促发展,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超前谋划,把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工作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在农业方面,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落实、土地流转、新能源开发、三年大造林等工作开展调查、视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工业方面,围绕企业运行、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革新挖潜、融资等进行调研或视察,提出发展对策,帮助企业把握机遇,化解危机,渡过难关。在第三产业方面,围绕商贸流通、旅游开发等现代服务业,就扩大消费需求提出建议,督促落实,助推发展。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常委会深入一线、潜心调研、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积极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发挥大项目拉动效应。同时,常委会积极组织视察滨海新区、罗山旅游等重点建设区域和工业、城建重点建设项目,着力促进重大项目突破。目前,常委会领导包帮的鲁鑫贵金属项目、金泰商厦及绿色生态园开发项目等都已发挥投资效益。在人事任免方面,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地组织保障。同时,号召各级人大代表迎难而上,抢抓机遇,顽强拼搏,发挥推动经济发展的领军地位和作用。据统计,列入市级调度的重点项目,90%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是人大代表。
二、惠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加强对群众普遍关注的财源建设、城建环保、三年大造林、农村沼气、计划生育等工作的监督,促进关系民生问题的改善和解决。一是搭建代表信息平台,设立代表联络专线电话,建立代表专用电子信箱,广开言路反映民情。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市代表制度,了解代表的心声。二是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通过召开专题交办会议、向代表发放办理情况征求意见函、列入常委会议题、跟踪视察等形式,督促部门整改。从122件代表意见中,研究确定了8条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意见作为重点意见进行重点督办,以督办重点意见带动面上意见办理。三是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要求,对评议部门工作的程序、重点、名次确定和问题整改等进一步探索改进,不断完善评议工作机制,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切实达到促进部门工作、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目的。
三、保稳定,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着重对劳动法、科技进步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是针对农村的干群矛盾,通过建立选民议事、选民说事制度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在代表中广泛开展联系走访一部分选民、宣传一部法律、协助政府或单位推行一项工作、帮助一户贫困户脱贫、为选民办一件实事等“五个一”活动,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三是针对企业的劳资矛盾,关注和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促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针对人大反映的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转办、督办,力争案件处结率达98%以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变上访人为和谐使者。
我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省委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目标,把预防调查作为预防工作的基本手段、预防部门的看家本领和实施其他预防措施的基础,在预防职能配置、机制建设和程序设计等方面,积极探索符合河北实际的检察预防工作规律。全力打造检察机关“新品牌”,推动预防工作科学发展,逐步建立以预防调查为先导并及时转化调查成果,有针对性地深度开展预防教育、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犯罪分析、检察建议的预防工作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在专刊这一平台上,与五位检察长一同对创新预防措施,注重预防实效进行了连线探讨。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春和
近年来,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和预防监督能力,为建设幸福石家庄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项目预防工作。针对我市“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工作实际,对辖区396个国有投资834亿元的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与市政府联合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实行预防项目主办责任制、工程驻地检察院进驻制、上级检察院巡视制等三项工作机制,做到了同步参与、同步宣传、同步教育、同步预防、同步查处“五个同步”的全程监督。开展城中村改造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撰写《关于城中村改造中村干部职务犯罪情况调查分析》,实行城中村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邀请检察官到场监督制度。二是突出抓好民生领域预防工作。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民政优抚、医疗保险等民生领域,深入工商、质监、食监、卫生、农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共同预防工作方案,赠阅一本预防宣传手册,签订一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承诺书,上一堂警示教育课,从而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今后,我市检察机关也将继续围绕省委部署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抓好预防工作规律性研究,扩大预防宣传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打造预防工作的“石家庄品牌”。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丽荣
承德市检察机关把预防调查作为深化预防工作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运用预防调查推进预防工作全面发展新模式,实现了预防工作由“单一预防”向“综合预防”、由“虚防”向“实防”的转变。一是立足保障要求,以预防调查为抓手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营造有利于预防工作深入开展的社会环境。二是立足监督属性,以预防调查为手段推进侦防一体化。加强预防与侦查的协作配合,确保制度衔接,努力形成“以共享案件信息为主线、以侦防部门密切配合为推动、以执法办案工作规范运行为保障”的“侦防一体化”工作平台,切实达到“侦防一体”的应有效果。三是立足服务职能,以预防调查为平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运用预防调查方式灵活、针对性较强的优势,积极服务社会建设,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三年来,通过系统、行业的调查分析,两级院共提出加强规范行业管理的检察建议115件,帮助相关系统、行业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度、机制275项,专项报告被地方党委批示146件次,促进了预防调查结果的转化和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振之
今年以来,邯郸市检察机关从检察职能出发,以打造邯郸预防工作新品牌为目标,主动履职尽责,创新预防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是深化重大项目建设预防,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南水北调,是改变人类生存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伟大壮举,是今年全省、全市预防工作的重点。我们通过制定专项预防方案、召开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进驻制、巡视制,积极联系、沟通、协调等举措,切实加大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专项预防工作力度。其中多次派员到施工工地临场监督,杜绝职务犯罪隐患,尤其是权、钱、物等关键岗位。经过积极探索,摸索出“实行资金账户双控管理”的办法,最大程度上消除了工程资金拨付及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二是创新预防调查方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涉农问题、职务犯罪多发单位和行业等开展预防调查32次,真正做到了把预防关口前移,把职务犯罪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在预防调查工作中总结出“三个四”工作法,即争取四个支持、坚持四个围绕、促进四个转化,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调查经验交流会上,作为大会书面交流材料进行了交流。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 勤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反腐倡廉建设前沿,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确定了“围绕大局抓预防,围绕稳定抓预防,围绕检察工作重点抓预防,围绕检察职能抓预防”的工作总思路,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服务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专项预防,扶贫开发攻坚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等五个护航工程,再次提升了专项预防工作的标准。在工作开展中,保定市检察机关始终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为有效防范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部门签署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始终服务大局,履职尽责。7月21日,保定涞源、涞水、易县等11个县市遭受特大洪涝自然灾害,部分地区灾情十分严重。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对救灾捐赠款物立项预防。为此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对“7·21”抗洪救灾捐赠款物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着力强化细节管理,认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了救灾捐赠款物的安全合理使用。始终立足职能,注重创新。针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出现的漏洞,保定市检察院制发了《关于民政资金专项预防的检察建议》,受到民政系统高度重视;针对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制发的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检察建议”。
各位领导、人民监督员: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二三年十月,xx区检察院作为全国首批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的基层检察院,积极开展了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不服逮捕“三类”案件的监督。原创:两年来,在市检察院和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有新的拓展,共监督“三类”案件7件8人,已全部监督结案,取得了预期成效,促进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现将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两年来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委政府重视人大政协支持
我院决定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试点后,向区委报送了开展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委迅速批复同意实施,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xxx批示:检察机关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区政府要尽力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区委成立了以副书记xxx为组长,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xxx、区人大副主任xxx、区政协副主席xxx、区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的xx区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纪委、宣传部、政法委、人大法工委、政协提案法制委、办、监察局、财政局、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组成。区委并就人民监督员推荐工作发出专门文件,明确人民监督员具备的条件,要求充分考虑人选的专业性、广泛性、权威性,在各系统中民主推荐人民监督员。在区委的重视和人大的坚持下,区级各单位积极配合,从各系统推荐出32名人民监督员候选人,经过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审核同意聘任五名同志为xx区第一届人民监督员。2003年9月30日,我院召开聘任人民监督员大会,向人民监督员颁发聘书,5名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
二、创造工作条件诚恳接受监督
为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尽检察机关之所能,努力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在我们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55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人民监督员专用办公室,并新购置了电脑、电话机、办公桌椅、文件资料柜、茶几、沙发、开水器等办公设备,为人民监督员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将《自侦案件范围》、《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保密守则》制作上墙,使人民监督员了解监督范围和监督职责;三是将常用法规、相关书籍、资料存放人民监督员文件柜,并将检察机关的职责、职权、自侦案件受案范围、监督个案的基本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等制作成软件,录入计算机,供监督员随时查阅;还为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订阅了相关报刊杂志,使人民监督员学习有报刊、监督有法律;四是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检察工作部署,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适时向人民监督员传达、通报;相关工作文件、信息、简报等,随时向人民监督员发送,使人民监督员了解检察工作情况,便于实施监督;五是实行工作补贴,给予每个人民监督员相应的交通、通讯、办案加班费补贴,使人民监督员热心、专心做好监督工作。为使人民监督员全面进入监督状态,担当好监督职责,在对“三类”案件实施监督的同时,不失时机组织人民监督员视察驻看守所检察室和对本院查办职务犯罪活动进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如去年10月28日,人民监督员在视察本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和区看守所中,善意地提出加强检察室及看守所规范化建设的建议,我院立即会同看守所认真整改,促进了检察室和看守所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我院监所检察工作专题报告后,对驻所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突出监督重点确保监督实效
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偿试。所以,为了实实在在地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我院在三个方面支持人民监督员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1、突出监督重点,搞好个案监督。按照高检院文件的规定,我们将拟作撤案、不诉和不服逮捕“三类案件”,无一例外,件件进入监督程序,案案讲究监督效果,经过两年来的实践,已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同,取得初步成效。两年来所纳入监督的7件案件,均属于高检院明文规定的“三类”案件。从案件性质上看,有私分国有资产1件、行贿1件、贪污2件、3件;从监督内容看,监督撤案3件、不诉4件。从监督结果看,人民监督员与检察机关意见一致6件7人,意见不一致1件1人。如马畅政不服免诉申诉案,马2005年1月30日向xx市检察院书面申诉,不服我院免予决定,市检察院于2月18日交办于我院。我院3月1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马在担任xx万泰集团车业公司常务副经理期间,购销汽车中获利4,000元。经复查对4,000元的去向,证人证言矛盾很多,认定据为己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贪污罪免予明显不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移送人民监督员监督。2005年6月3日,经人民监督员集体讨论认为,马畅政不服免诉申诉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贪污罪免诉不当,一致同意撤销原免予决定和撤销案件。
2、拓宽监督范围,推进执法监督。在搞好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去年以来,我们主动把人民监督员监督延伸到对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执法活动的全过程。2004年8月17日上午,xx区三名人民监督员冒着酷暑到发案单位工商银行xx分行(xx区检察院在该行侦办2件挪用、贪污大案),听取该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胡毓川对区检察院办案活动的情况介绍;接着,又驱车赶到看守所,会见了在押被告人王铁庆(原xx区政府副县级助理调研员、区交通局局长,因涉嫌受贿20余万元被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已判刑6年),调查办案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是否依法办案、有无违规违法等行为。通过多方面的调查和了解,未发现违法执法,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查办职务犯罪有了深入的了解。今年8月,我院又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推出了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五种情形”监督新举措,使监督工作前进了一大步。监督的“五种情形”:一是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二是超期羁押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三是违法搜查、扣押、冻结财产的;四是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五是办案中出现办案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等情况。对这“五种”情形,职务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或通过其近亲属向人民监督员反映、要求监督、要求纠正;人民监督员通过深入职务犯罪发案单位调查或座谈等方式获得;还可以通过到监狱、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和掌握。对这五种情形,只要发生,我院立即启动监督程序,进行阳光整改,决不含糊。
3、依法依规监督,尊重监督意见。尊重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就是积极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如2003年11月,我院反贪局对贾汉生涉嫌行贿案侦查终结后拟作撤案处理,案件立即进入监督程序,11月21日正式将撤案意见书送达人民监督员,11月27日五名人民监督员到场听取反贪局承办检察官对贾汉生行贿案案情介绍以及撤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展示了相关证据。5名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后认为贾汉生涉嫌行贿情节显著轻微,且证据不足,一致同意撤销此案。11月27日,我院检察长审查了人民监督员的表决意见,决定撤销贾汉生行贿案。人民监督员首次对xx区检察院办案进行监督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12月18日《检察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以《撤销案件,我们同意》为题大篇幅的报道了此案监督的全过程。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李锋、蒋明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彦、xx市人大副主任罗自省等领导20余人视察了我院人民监督员工作后,对这项工作表示满意,要求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推进,希望有新拓展。
四、加强监督宣传透明监督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建立新形式下维权工作新机制
调研表明:通过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调联系,推动形成维权工作合力,逐步完善了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使维权工作融入全市维稳工作大局。
建立领导机制。在市委重视下,推动建立起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由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计生、妇联等15个单位组成,每年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各部门履职履责,构建起“党委领导、妇联牵头、各方参与、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工作局面。
建立社会联动机制。推动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挂牌成立“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和“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要求各基层派出所对家庭暴力案件做到“三优先”:优先接警、优先出警、优先救助。在民政局设立“反家庭暴力临时救助保护中心”,为使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临时性救助场所。在市区8个律师事务所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每月25日指派律师志愿者到市妇联机关定期接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组建并不断壮大法官、检察官、律师三支维权志愿者队伍,组织他们定期到社区、乡村,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召开维权志愿者座谈会,交流维权工作经验,探讨维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动有关问题的妥善解决。开展结对帮扶,动员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妇女儿童维权公益事业提供支持,为贫困弱势妇女办好事、做实事,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
建立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机制。2008年以来,市妇联在全市98个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在基层司法所实行挂牌办公,建立了“三个统一”(即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规程,统一纳入考评)、“四有”(即有人员、有机构、有牌子、有制度)和“五个一”(即“一间办公室”、“一条热线”、“一本台账”、“一套制度”、“一支队伍”)的工作规范,使维权工作网络覆盖全市,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突出自身特色为着力点,把维权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创新之中
调研反映,各级妇联注重发挥职能优势,善于“借台唱戏”,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同时,有效的促进社会稳定。
开展源头维权。配合市人大在全市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将调研中反映的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农村外嫁女(离异妇女)土地承包问题、家庭暴力及婚姻伦理道德等突出问题进行疏理,提出解决意见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人大和省妇联,同时报同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开展宣传倡导。利用每年的“三八”维权月和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组织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系列活动,组织志愿者“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组、送法进家庭”,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2010年专程邀请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红来我市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国策》的辅导报告,大力宣传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各界更加关注妇女事业的发展,着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
接待妇女来信来访。在市县两级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截止目前共接受咨询150余件次;实施妇联领导、律师定期接访和日常工作制度。泾县自2005年起,坚持实行由县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几年来,共参与了180多起涉及婚姻家庭、青少年犯罪、侵害妇女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案件审理,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积极参与,取得一定成效。
实施关爱行动。一是“开展特困救助”。在市委市政府支持重视下,我市于2008年建立特困妇女儿童救助资金。开展对市特困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向46位特困妇女儿童发放特困救助资金30.8元;建立起5000余人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把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的关爱救助服务送到弱势群体中。二是实施“女性健康工程”。市县妇联每年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健康体检活动,受到良好的效果;在乡镇广泛开展妇科病普查,孕产妇“降消”培训班、“防艾”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服务,提高她们的健康水平。郎溪县作为全国艾滋病防治项目县,县妇联通过培训、表彰、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艾“面对面”宣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开展爱心帮扶”。组织全市妇女、爱心妈妈及巾帼志愿者为农村留守儿童送书、送毛衣、送爱心,拓展“春蕾计划”品牌工程,筹措150余万元资金,资助2095名女童继续上学,建宣酒爱心书屋2个,使他们感受到妇联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促进了社会稳定、家庭平安和谐。
(三)以建设文明和谐家庭为切入点,为社会管理创新增添力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构建社会文明的基石。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为此,在实际工作中,全市上下联动,一是开展以“五好文明”家庭为统领的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各级共评选五好文明家庭17917户(市级200户),平安家庭836户,“平安家庭示范户”100户,将创建“平安家庭”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评考核体系,泾县等县综治办列出专项经费对“平安家庭”示范户给予奖励。绩溪县华阳镇和宣州区澄江办事处塔影社区分获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优秀示范区和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社区荣誉称号。省节能减排示范社区和节能减排家庭社区示范点各1个;表彰好母亲47名、好媳妇87名、好军嫂19名。二是开展“双合格家庭”争创活动,多次举办“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材”家庭教育报告会和“讲文明、树新风、做魅力女人、创和谐社会”大型公益演讲会、知识竞赛、研讨会、文明礼仪讲座等等,努力在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上引导妇女提升能力,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为培育合格“小公民”争当优秀母亲。三是倡导健康有益的文明行动。各级妇联组织能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等重大节点,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百万家庭读书征文活动、爱国歌曲大家唱、“党哪,亲爱的妈妈”红歌赛、红歌大家唱等多种活动,建立完善妇女文体活动站,适时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陶冶女性情操,丰富精神生活,引导妇女通过提升修养更好地建设家庭、服务社会。
(四)以引领妇女创业就业为抓手,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中取得新成效
调查显示,在参与社会管理中,各级妇联充分发挥服务妇女群众的作用,广泛搭建平台,组织和引领广大妇女创业就业,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与农业、科技、林业等部门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年培训人次达万人,帮助妇女掌握一技之长;联合供销部门培训初级和中级农村女经纪人、女致富带头人170(人次);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女农民工、SYB巾帼创业培训,举办创业培训班36期,培训后就业3595人,完成女农民工培训任务1000人。2010年成立市妇联家政服务培训中心,共300余名妇女接受家政服务培训,实现了持证上岗就业。
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2009-2010年,全市为141名妇女落实财政贴息贷款1183万元,带动近2万名妇女实现就业。2010年10月,迎接了全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的成功召开,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连续三年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巾帼创业贷款”活动,助推女性创业,帮助妇女解决创业贷款突破2亿元;2008年市妇联积极争取农村妇女小额信贷连环脱贫资金百万元,有效解决绩溪县山里佬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融资需求。
扎实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各级妇联以每年春节前后和“三八”维权月为契机,联合人社部门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举办多形式招聘会,帮助实现就业1.6万人。同时在全市命名一批女性创业就业实践基地,为广大妇女就业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依托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巾帼创业园”,积极做好“巾帼创业园”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把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作为妇联组织服务大局、促进妇女充分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措施,为企业和社会发展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
坚持典型引路。层层开展以“争先创优建新功,时代巾帼展风采”为主题的岗位建功活动,激励城乡妇女提升素质,立足岗位,勤奋敬业,争做贡献。对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巾帼示范村”强化指导和督查,结合民生工程,开展“巾帼文明岗与巾帼示范村、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妇女儿童公益事业提供帮助和支持;2010以来评选表彰各类“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先进典型157个;联合市交通、住建、城管、工商、旅游等部门表彰行业“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共221个。
二、存在不足
通过实际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还存在以下欠缺:
1、资源不足,手段有限,需依靠妇联干部人格魅力、威望,推动创新,推动工作的落实解决;
2、乡村两级妇联干部普遍兼职,精力有限,不能全身心思考、谋划如何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发挥更大作用;
3、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是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是一项紧迫而十分重要的工作,一些基层妇联干部缺乏妇女工作就是社会工作的深刻认识,以及相关知识的掌握,需要加强培训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总书记在今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就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总体部署,对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工作实践,为把妇联组织打造成“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不懈努力。
(一)坚持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把握规律性。通过调研,掌握广大妇女儿童的现实需求,找准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根据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确定妇联工作的创新思路和具体举措,提高服务妇女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尤其要把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关爱弱势群体作为创新的重要切入点,在促进增收致富、维护权益、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健康水平等方面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做好服务,促其发展,真正使她们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二)坚持重心下移,协调各方力量,切实指导基层做好维权维稳工作。联合市综治办和司法局全力推进妇女维权站纳入乡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基层维稳综治中心的支持下,进一步充分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妇联等多部门资源,按照统一受理,归口办理,协调共处原则,重点开展建设平安家庭、开展法制宣传、调解矛盾纠纷、处理来信来访、制止家庭暴力等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工作,努力做到平安工作联创、维稳隐患联排、来信来访联接、矛盾纠纷联调、维权服务联动,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维权到位。同时要求在县以上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妇女维权岗”。着力延伸妇联维权工作手臂,拓展社会化维权工作阵地。在50%以上社区要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点”,不断夯实基层维权工作基础,扩大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站点的覆盖面。
(三)坚持服务为本,广泛搭建平台,切实推动妇女创业就业。整合资源,继续开展城乡妇女各类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对以妇女为主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展送技术、送信息、送项目下乡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妇女进行创业意识培训,努力提高妇女创业能力;继续落实妇女小额信贷政策,努力扩大农村妇女贷款覆盖面,帮助农村妇女选好项目,确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大力开展“巾帼创业园”企业用工服务工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发动基层妇联组织做好思想宣传,引导妇女走出家门,就地就近就业,实现自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