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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我药店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我
药店在
xx年
年
3
月通过
GSP
认证后,严格按照
GSP
要求经营药品,
按照沧州市食药监局的部署,我药店特申请提出
GSP
认证申请,现
将
GSP
实际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概况
XX
药店成立于
xx年
年
10
月,并于
xx年
年
10
月领取得了《药
品经营许可证》
,正式获得了药品经营资格。药店的注册地址:
xxx。
经营范围:
生化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xx年
年销售额为
xx
万余元,属小型药品零售企业。药店于
xx年
年
3
月
5
日第一次通过
GSP
认证。
1、药店人员情况:
XX
药店现有职工
3
人,其中
1
人为县以下农村药学技术人员,
三人均为高中以上学历。
2、药店组织分工:
经理
xx
负责全面工作;副经理
xx
兼职质管员;营业员
xx
兼采
购员、养护员。
3、药店经营情况:
药店属个体零售企业,主要经营:
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制
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经营品种达
900
余种。xx年
年销售额为
5余元,属小型药品零售企业。
4、经营条件:
药店有相应的营业场所、仓库设施、设备、卫生环境。药店营业
面积
60.40m2,仓库面积
21.60m2
,冰箱容积为
189L。配
备了升级进、销、存系统软件,达到新版
GSP
要求、空调、排风扇、
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避光窗帘、柜台、货架、鼠夹、干粉灭火器等
设施设备,货架底垫能满足药品的储存要求。
二、药店实施
GSP
概况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
xx
食药监局的
统一部署,我药店经讨论与研究,决定于
xx年
年
3
月申报
GSP
认证
的工作目标,具体实施工作分
3
个阶段组织进行实施
GSP。
1、xx年
年
1
月
10
日
1
月
31
日是我药店实施
GSP
组织发动
及整体设计阶段。
组织药店职工学习关于零售药店实施
GSP
认证的有关文件精神,
使大家深刻地认识到
GSP
认证的重要性。通过组织发动工作,统一
职工思想,提高认识,坚定实施
GSP
认证的决心。为实施
GSP
认证
工作,打下了思想基础。然后经理组织自查,找出药店质量管理各主
要环节存在的缺陷和工作差距。明确和抓住认证工作的重点,制定实
施
GSP
工作计划,为有条不紊开展
GSP
工作奠定了基础。
2、xx年
年
2
月
1
日
2
月
28
日为全面实施阶段。
按照实施认证计划的要求,我们从软、硬件两方面着手,严格按
照
GSP
标准,全面实施
GSP
工作。具体主要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做好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修改、完善、审定工作;
做好职工的
GSP
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工作,让职工熟练掌
握本岗位的质量职责和操作规范;
整理、填写药品购进、验收、陈列、储存、养护、销售及
服务各主要环节的记录文件;经理组织人员首先对照《GSP
认证现
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为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费管理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规范运行,逐步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含门诊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加成情况,药品、医疗器械出入库、结存情况与临床实际应用数量情况,门诊管理、门规病种管理、住院管理、信息管理情况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药品加价情况,处方药、非处方药销售、财务与结算情况,POS机使用管理情况,单位执业资格情况等。
(三)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缴费管理情况,与协议单位(个人)协议签订、履行情况,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申领及发放情况、账户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省、市两级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市人社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由规划财务科负责牵头,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和市社保局、市人管中心参与。
(一)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于3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专项检查办公室。
(二)市检查组3月18日—3月31日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听取各被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
(三)4月10日前形成全市的检查工作报告报市人社局。4月10日-5月20日迎接市人社局对我市的检查。
(四)迎接省人社厅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自查时要查全、查细、查彻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省、市抽查不出任何问题。
一、基本情况
我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付的单位共有×个,即市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和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目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工伤保险参保×人,生育保险参保×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参加失业保险×人,参加生育保险×人,参加工伤保险×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率为×%)。
今年上半年,共征缴社会保险费×万元(其中,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医疗保险费×万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险金×万元(其中,支付企业养老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万元)。
2011年,有×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含低保、五保×人),参合率为农村常住人口的×.×%。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万元,已有×人次住院就医,支付住院医疗费补助×万元,人均补助×元。
二、自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主要领导向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科长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并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成立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根据《通知》要求,各经办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计划和整改方案,重点围绕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为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各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均单独核算,分开管理,专款专用,没有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相互串用问题。在银行建立社会保险资金财政专户,各经办机构征缴的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问题。设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努力做好社保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二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各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出现纰漏。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建立层层报批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基金征缴和支付方面建立了部门间相互监督机制,征缴科与基金科每天核对应收款项与开出的票据,保证了票款账相符,并建立了领取、收回签章负责制。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制定了计算机收缴管理制度、基金上缴制度、审核认定发放制度,银行进账单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三是建立基金及时上解制度。各经办机构社保基金收入及时上解到财政专户,定期与财政专户对账,保证了账账相符。
四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经办机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设举报箱,随时接受监督。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业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五是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各经办机构定期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实行随时检查和定期轮岗制度,严肃基金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加以整改。同时,分析查找在机制、制度、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三)强化基金征缴,严把支出关口
为做好基金征缴,严把支出关口,我们不断加大基础工作,设立了征缴、审核、支付、监察、审计、财务、微机管理等科室,安排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同时,通过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业务竞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经办能力,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专业化。
×.严把收入关,确保基金征缴应收尽收。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扩面工作。通过送法到企、政策宣传周、就业洽谈会、举办培训班、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的目的、意义及政策规定,使更多的人了解政策,从而提高劳动者和企业法人的参保意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增强基金保障能力。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与工资、评优挂钩,做到人人有指标,充分调动全员收缴的积极性。三是大力清欠,实现颗粒归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清欠小组,组成专门科室,抽调专门人员,深入欠费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稽查,对少缴、漏缴的单位,敦促及时补缴。失业保险科定期对缴费单位进行稽查,核对企业参保人数,核实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加大清欠征缴力度,通过政策宣传、电话催缴等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医保中心建立基金欠缴备查账,每月月末由征缴科提供当月基金欠费明细,根据明细,及时催收,保证了基金足额征缴。各经办机构对欠费×个月单位由主任调度,欠费×个月由主管局长调度,欠费×个月的报局长亲自调度,有效地敦促了企业及时缴费,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严把支出关,确保基金合理使用。一是建立网络系统基础数据和信息台账,采取电脑操作业务,业务流程按**市基金监督规定执行,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信息化。各经办机构建立信息网络系统,严格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流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严格追款冲账业务手续,凡是重复缴费的,需提供缴费收据原件,由窗口审核打印,注明原因,助理审核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返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常年坚持报批制度,凡涉及新增参保人员的保险费征缴、合同制人员的保险费补缴、新增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支出、个人账户的转移支出等方面,全部经由初审、复审后上报局里,审批后执行等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网络系统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又建立一套系统人工账台,记载参保、征缴、支付等各项内容,随时更新,以备查验。二是与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共同把关,每年做好两次离退休人员生存信息认定,杜绝养老金冒领,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三是做好待遇核准,认真做好失业职工的接收和档案审验认定,做好工龄认定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核定工作。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督,重点是对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杜绝不合理支出。五是严格失业救济金发放程序,对失业保险申领登记的失业职工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对申请住院的失业职工实行定期走访制度。经自查,各项社会基金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没有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发生,也没有采取欺诈手段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现象。
(四)健全监督体系,实行全方位监督
基金监督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对于保证基金的安全性、提高收益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监督的有效性,我们主动接受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
一是严格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与运行,绝不出现套取或挪用现象。实行“钱账分离、管用分开”的管理办法,做到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确保基金封闭运行。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每月×日前将上月报表报局养老保险科,接受监督检查。三是市审计局、财政局加强日常监管,并将基金的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务必要把老百姓的“保命钱”管好、用好。四是监察局对社保基金使用实行通报制度,市人大和市政协也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工作环节仍有不足之处。如原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仍有未补缴;社会保险费有当期欠缴现象发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建设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业务需要等。
三、下步打算
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我们认为,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工作的关键,规范业务操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是做好社会保障基金自查与整改工作的基础,实行社保基金信息化监管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保障,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是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自查情况,下步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协议,催缴欠费具体情况问事保。
(二)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各经办机构都成立稽查科,并派专人深入企业,定期、不定期对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参保单位是否有漏缴漏报现象发生,做到应收尽收。对当期欠费或拒不缴费单位,劳动保障局采取行政、法律、舆论措施,强制催缴,减少社会保险费当期欠费现象的发生。
(三)安装财务软件,提高经办能力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生产经营准入标准,严格实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杜绝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工作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源头治理。各区(县)局要会同农业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中药材种、养植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大力推进集中统一薰蒸杀虫等无害化初加工工序。支持基原明确、品质优良地产道地药材品种的种植,完善中药材质量标准以及有害物质限量控制标准,严禁滥用硫磺熏蒸等方法,加强农药、重金属、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的检验检测,防止不合格的中药材流入市场。
(二)强化生产监管。鼓励和引导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逐步使用可追溯的中药材为原料,严禁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中药饮片生产、中药提取。督促企业建立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标本室,增强鉴别假劣药材能力。重点检查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材中药饮片或提取物,是否按标准进行质量检验,是否在非GMP条件下生产,是否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材非药用部位、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是否不按炮制规范或超出核准范围炮制生产中药饮片,是否在中药饮片前处理中染色增重和掺杂使假,是否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进行“贴牌”销售或用于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的打粉必须严格执行省局食药监办文件精神,全面停止无标准的中药打粉行为,严格按标准和炮制规范进行生产和检验。
(三)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经营企业购销行为监管,落实经营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溯源,杜绝购销环节来源不明饮片,重点检查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和购销票据的合法性、规范性,严禁经营企业分包装饮片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制售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购买、自制饮片包装袋从事饮片改换标签等行为,净化市场流通秩序,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流向清晰可追溯。
(四)加大抽验力度。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加强对销售使用终端单位、农村集贸市场和季节性药材市场的监督抽验,将容易发生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的,以及价格偏低、供货渠道可疑的品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结合2015年监督抽验计划,切实加强生产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验力度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抽验频次,合理分配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抽验数量。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结果进行分析,并开展风险评估。
(五)严惩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严厉打击私切滥制等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制售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药品生产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照、将中药饮片生产转包给非法窝点或药农、外购非法中药饮片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出售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非法提取物从事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等行为,及时查处曝光典型案例,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自查阶段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宣传动员,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重点,迅速落实部署。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负责人(或质量受权人)要切实履职,采取企业内部自检、互查及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报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抽验。市局相关科室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案件查处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市局将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药化生产监管科、药化市场监管科、科技宣传科、政策法规科、稽查支队、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专项整治的部署协调、督查督办。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药化生产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药化生产监管科具体负责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药化市场监管科具体负责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整治;政策法规科负责专项整治法律法规咨询解答;科技宣传科负责专项整治宣传以及信息收集;稽查支队具体负责组织查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检验所具体负责开展针对性抽验。各区(县)局要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专项整治。
(二)狠抓工作落实
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其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部门间、上下级间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经营批发(批发、连锁)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确保检查的有效性和结果的真实性。
(三)严格案件查处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调查案件线索,集中查处典型案件。对非法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要追根溯源直至源头;问题品种要查清流向,全部召回,并监督销毁;暂停问题品种的生产,在未查清原因和彻底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极个别严重违法的,要坚决依法取消企业生产经营资格同时公开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四)构建长效机制
要根据本次专项整治情况,结合风险研判工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逐一分析,梳理归纳企业质量安全隐患,确定风险点和等级。在科学研判、综合评估基础上实施分类监管,加大问题企业监督检查频次与力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结合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控制、追溯、查处机制,完善监管痕迹管理和信息直报体系,使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期化。
在巡视工作中药械安全监管股专题汇报材料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和桂荣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3年上半年,我们药械安全监管股紧紧抓住打假制劣这一主线不放松,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神圣职责,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既突出了重点,又保证了检查面,加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械安全与市场规范
(一)加强药械安全监管,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有效保障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用药、用械安全。二是为切实整顿和规范我县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GSP认证成果,增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结合我县部分药品零售企业GSP到期换证的实际,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香县城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GSP跟踪检查,确保了GSP再认证工作,并针对各个药店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监管记录,提出监管建议让各药店进行整改。三是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根据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从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医疗器械是否符合标准、产品存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要求等内容进行日常检查。
(二)整顿和规范药械使用秩序,加快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在原有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着“积极推进、注重实效、逐步完善”的原则,对香县辖区内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与卫生局联发相关文件。营造“用药、用械安全”的良好氛围,督促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工作尽早步入有章可循、制度管人的轨道。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药械综合检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使医疗机构责任人增强规范使用药械意识,严格审查、验收程序,起到了警示在先、预防为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体系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工作尽早规范化。
(三)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成效。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医务室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医务室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我局结合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对部份学校医务室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为全面推进**县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全覆盖,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促进监管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提高监管效能,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保障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安全示范县电子监管全覆盖暨申报配数据终端分配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市〔2013〕13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药品安全示范县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云食药监市〔2013〕13号,项目实施重点放在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单体药店,我县已有23家零售药店经省局审批通过。三是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13〕9号)精神,结合我县药品安全实际情况,制定《**县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建章立制,完善药品流通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州局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企业行为,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文件”要求,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并认真整改,较好地解决了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县中药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中药饮片包装标识的监督检查。四是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监督、抽样中发现的部分不合格率高的品种进行清理,正本清源。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中多次发现的同物异名,同名异物、一药多源、品种变异等造成的混乱问题进行清理,澄清混乱,正本清源。
二、相关具体工作
(一)保质保量完成药械抽样工作。一是上半年共完成药品抽样23批次,其中化学药品抽样8批次、中成药抽样17批次,完成国家基本药物抽验10批。二是医疗器械抽样,根据州局2013年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分配表,完成州局下达的医疗器械抽验任务3批次。
(二)证照管理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5家新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资料上报工作。共完成到期换证的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换证材料上报工作。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共2家。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5家新申办药店的GSP申报工作;完成2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GSP申报工作。
(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1家新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资料上报。
(五)中药材、氧气《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情况:到2013年6月共新办了4家中药材、氧气《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共1家。
(六)进一步加强药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经我局与县卫生局协调后将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纳入《卫生责任目标书》。截至6月,我县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上报9份药品不良反应报表。
三、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力量薄弱。基层没有专职人员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任务繁重,工作起来力不从心,效果不是特别明显。
(二)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意识不高。农民群众对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部分农村涉药单位尚需进一步健全贮存设施设备,提高储存和养护条件。
(三)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四、下一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整治药械市场秩序。结合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大对药械流通秩序的整治力度,深入实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药品安全宣传力度。加大对广大群众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2005]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2006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数据安全意识,加强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业务数据的科学管理,采用安全技术,应用安全产品,建立完备的网络管理、数据维护、数据备份等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制度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逐级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领导问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制度,责任到人
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密码口令、机房安全、设备安全、系统运行、网络通信、数据管理、紧急情况处理流程等,明确责任,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要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并不断完善规范。
三、堵塞漏洞,全面防范
(一)加强应用系统安全。加强对计算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管理,根据其工作职责的不同,设置使用权限。通过对用户身份认证管理,保证用户的合法性。
信息系统必须有全面、规范、严格的用户管理策略。重要的信息系统必须有双人互备做为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对信息系统中各类设备加设口令,严禁采用系统默认超级管理员用户名或口令;由系统管理员对操作人员账号实行集中管理,对操作人员按职责分组管理,设定用户访问权限,严禁跨岗位越权操作;对信息系统的用户身份、主机身份、事件类型等应进行安全审计,并留存审计日志和妥善保存。
信息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并及时进行系统升级或更新补丁;信息系统必须装有防毒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病毒检验;与互联网相联的信息系统要有防止非法入侵措施。
(二)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通过系统权限、数据权限、角色权限的管理,建立数据库系统的权限管理机制。通过安全审计记录,跟踪用户对数据库的操作。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安全要求,采取不同层次的数据备份制度。对通过网络传输的重要信息,应进行数据加密处理。
全市各类信息系统的业务数据要有完整可靠的备份机制和策略,我市金保工程实施前,要求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12月底前将业务数据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进行实时备份。各责任单位要具有在规定时间内恢复系统功能和业务数据的能力,对各类信息系统及设备要有应急处理预案,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登记,并不定期进行数据安全应急演习。
系统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必须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设有口令密钥的要及时进行更换,并确认对业务不会造成危害后方可调离。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软件的操作规范,离开操作岗位时,必须退出应用软件操作界面或锁定计算机,以防他人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操作人员应注意自己用户名和口令的保密,并定期或不定期修改口令,避免出现他人借用或盗用本人帐号引起不良后果。
(三)加强网络平台安全。全市统一的劳动保障市域网络平台已构建了一套安全、高效的网络管理体系,对联入网络的所有机器设备实行准入机制,并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的病毒防护。对于目前未纳入统一管理,分散在各级业务经办机构独立运行的局域网要配备有效的防病毒软件,防止网络环境的病毒感染和泛滥。凡在业务内网运行,用于处理业务的计算机要与外网实行物理隔离,一律不得连接公共互联网。建立网络安全扫描和网络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对网络攻击进行检测和告警,及时发现网络系统安全漏洞,防止非法攻击对网络平台的损害。
(四)加强机房和设备安全。机房建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注意防雷、防泄漏、防火、防盗。存储信息的备份介质要防尘、防潮、防霉变,保障系统的设备和数据的安全。
服务器或存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尽量现场维修,系统管理员要在现场监督;确需要送出维修时,须卸除存储部件或删除业务数据,防止数据泄露。
(五)加强数据保护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劳动者个人隐私,避免数据通过网络等渠道扩散。要重点做好业务数据库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对数据库进行操作,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具备完善的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避免给业务经办带来重大损失。
四、加强监管,定期考核
全市各类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责任管理单位应定期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信息网络安全自查报告,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信息系统进行综合安全评估、检查指导,协助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因不及时整改而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追查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一、坚定不移履行职能,助力经济社会服务发展
(一)扎实开展清费治乱减负。为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清费降本减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先后对我区5个企业、5个重点收费单位以及4个社区进行了重点检查,工作人员现场听取了被查单位的自查报告,通过发放问卷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促进了清费降本减负政策的全面落实。与此同时,我局继续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梳理了《____市____区____年度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目录清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今年共完成辖区内20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报告统计工作,涉及收费金额3696.03万元,统计率100%,我局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抽查制度,健全完善价费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创新组织“服务企业”系列活动。我局把2016年确定为“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年”,重点开展了对____宁、和信、金鹰、金地为主的服务核心商贸企业系列行动。一是充分听取企业的价格服务诉求和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增强价格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积极向企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告知国家和省、市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切实维护企业价费权益不受侵害;三是认真指导企业按照信用等级评价和“价格诚信单位”创建等政策要求,积极争创“____省价格诚信单位”;四是结合企业业务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好价格部门在价格认证、价格争议调解、价格信息、股权转让评估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开拓物价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思路。
(三)有序推进价格认定工作。一是参与区“三重一大”建设。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拆迁工程,我局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轨道交通2号线项目、龟山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马场湖项目、____堤北路项目、北三环高架项目、轻轨及周边项目、北闫窝项目等多个涉及房屋附属物的价格评估工作。到10月底,共出具附属物评估报告974份,评估值4867万元;二是落实《____市涉税价格认定管理办法》。今年3月份率先在主城区以区政府文件形式成立了我区计税价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徐____政办[2016]12号),逐步推进计税价格认定工作,有效堵塞税收监管漏洞,努力为增加区政府财税收入提供保障;三是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截止10月底,共办理涉案、涉纪价格鉴定案件253件,标的金额559万元,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四)积极开展成本监审工作。根据新修订出台的《____省定价目录》,积极承接好国家和省、市下放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在开展对____树德中学和____市树恩中学两家民办中学教育收费成本监审和定调价工作中,按照客观反映学校实际支出,充分考虑学生家庭承受能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等政策规定和要求,严格开展定调价成本审核,制定的2016年秋季招收新生学费标准得到了学校投资方、学生家长代表、教育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注重加大监管力度,加快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一)认真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严格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成立整改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区委整改工作方案。二是狠抓工作落实。自3月份以来,我局对全区10家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开展票据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2家存在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和1家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的执收单位严格依照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责令整改。
(二)开展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我局深入开展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有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认真开展 “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市场检查,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价格行为的价格监管,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派出检查人员42人次对所辖11家医疗机构、36家社会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送达限期整改警示函23份;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启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学校及幼儿园进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对我区参于全市幸福家园创建的6家物业小区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乱收费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以惩促改,为我区创建幸福家园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切实落实“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理念,进一步规范民生价费秩序,托起民生保障底线。(三)落实“问题解决月”专项治理行动。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问题,部署开展“问题解决月”活动,对小区门禁卡收费、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开展了专项价格检查活动。一是规范小区门禁卡收费行为。今年4月份,我局开展了对九里万科城物业、徐矿城金桂园华美物业、天悦华景和顺物业、滨湖城市花园物业4家物业公司的小区门禁出入证(卡)收费专项检查,落实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二是整治停车场收费秩序。对风尚米兰停车场、国威物业停车场、龟山汉墓停车场、金鹰国际停车场、金地商都停车场、三院停车场等6家停车场进行了停车收费专项检查,落实停车收费政策和明码标价规定。三是强化旅游景点价格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龟山汉墓、植物园等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四)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政府推动引导、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工作思路,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宣传、培育、上门服务、前期督导等举措,评选出“龟山汉墓”和“金驹物流园”作为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申报省级价格诚信单位,为我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国庆前夕,我局邀请区人大代表参与价格检查和价格诚信建设宣传工作,实地查看了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家乐福超市(金地店)、百惠家美时超市平价直销区,以召开座谈会形式听取我局在价格诚信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区人大代表对我局维护群众价费合法权益给予充分肯定。
三、更大力度服务民生,切实维护群众价费权益
(一)加强价格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我局价格监测人员每月的5、15、25日,深入农贸市场一线采价,监测范围涉及7大类,76个品种;今年极端天气凸显,我局价格监测人员实行工作日一日一报制度,及时对监测的农副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和变化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将监测分析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今年以来,共上点采价70余次,编发市场价格动态52期,为上级科学调控市场价格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强化平价商店行为监管。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对平价商店实行电子动态管理,通过安排价格监测人员登门监测和督查指导,及时市场价格和平价商店价格对照表,确保平价蔬菜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格符合规定,促进平价商店严格履行平价的责任和义务。春节期间,我局组织开展“平价惠民春节送温暖”活动,为朱庄社区、殷庄社区共31户社区困难群众发放面值为100元的平价商店惠民券,让利金额共计3100元。在中秋节期间,平价超市、直销店代表、社区负责人和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发放了2个社区共22户困难家庭月饼、面粉、豆油等慰问品共计5000余元。
(三)畅通群众价格投诉举报渠道。我局认真落实“马上就办”工作精神,充分发挥“12358”、“12345”价格维权的主渠道作用,结合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建设,认真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价费违法案件,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案件187件,办结率100%,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41802元,努力维护好群众价格权益不受侵害。
(四)妥善调处群众价费矛盾。按照全市构建基层价格服务网络的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健全价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做到受理调查、政策依据、答复处理公开透明,及时妥善调处群众价格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截止10月底,我局共受理价格争议调解134件,标的额47.66万元。
(五)落实依法治价要求。强化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结合3.15、《价格法》实施纪念日、《____省价格条例》颁布实施等,积极组织人员在金鹰北广场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严格规范价格执法行为。进一步梳理价格行政执法的权限,细化执法程序,量化价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拓展价格信息公开渠道。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各项要求,重点研究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规定,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举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息公开工作,主动防范法律风险。
四、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强化价格部门自身建设
(一)着力强化价格新闻宣传。我局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积极____励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
沟通联系,切实做到重要信息多汇报,重点信息多沟通,问题信息多请示。今年以来,共完成调研分析3篇,上报价格工作动态信息92条,有75篇政务信息被省、市物价局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采用,32篇信息被市物价局《____物价情况》刊登。(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根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作为我局一项重要任务,注重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整合、相互促进,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和“同志在建党95周年上的讲话”等,紧紧围绕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坚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为全面推进价格工作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今年3月份,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县政府印发了《全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对做好今后几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规划》要求,我们坚持把做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整顿和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1、充分履行职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一是精心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重点抓了食品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先后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五.一”节日重点食品专项检查、加强农、兽药监管控制农产品源头污染专项整治、小麦粉产品专项整治、劣质奶粉专项检查等,高、中考期间组织开展了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等活动。 二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总结先进县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逐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县政府分别和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签订了《2008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我们积极探索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组织机构建设。试点建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设置监督员,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赋予乡镇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使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全方位、无缝隙监管。目前,试点工作申请已报请县政府审批。
2、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水平。
一是加大药品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上半年,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了以打击制造和邮售假劣药品、非法回收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保障农村用药质量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在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县药械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有序,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药害事故。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86人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380家,立案查处95起,结案95起。查获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2.10万元,没收药品、医疗器械1.11万元,罚没收入16.3万元。
另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从5月中旬开始,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的紧急通知》要求和省、市局的意见精神,县局及时做出周密部署,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下发了紧急通知,并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涉药单位展开拉网式检查,发现标示生产厂家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一律采取强制控制措施。 二是大力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今年4月份,组织人员对农村常用药品价格、购进渠道、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调研,并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充分调研,摸清底子的基础上,积极引导连锁企业在农村增设网点,基本实现了连锁配送进乡、到村率100的工作目标。
三是巩固g认证工作成果。我们不断加强对企业跟踪检查力度,督促已通过认证的企业严格遵守g各项规定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巩固了g认证成果。今年5月,针对各药品零售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办了“##县药品零售企业g认证工作培训班”,对新开办的8家药品零售企业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分别做好帮促和指导工作。
四是严格实行药品分类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省局《关于切实做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市局《二oo六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检查活动,我们把《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名单》和《按处方药管理的药品名单》印发给全县各药品经营企业,并下发《关于开展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要求进行自查。4月中、下旬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分类管理专项检查,共检查68个单位,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对存在问题的9个药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