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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时间:2023-03-02 15:01:18

导语: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1篇

局领导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一是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职务变动,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或调整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生经费落实。由于交通部门工作特殊,外出和流进人口变化很大,加强交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由于交通系统单位多,人员比较散,工作差异性大,思想不统一。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配合市计生委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计生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交通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内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市委办[20__]60号文件,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五月“母亲日”,我们印发25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认真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欢迎。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今年应普查300人,实际普查300人,普查率达100%,未发生无计划外怀孕和失效情况。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病、艾滋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交通系统职工中认真开展《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车站码头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性病预防资料,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使系统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艾滋病对人类的危害,增强了自我保护和防治意识。今年以来,交通系统自己组织开展计生宣传2次,先后印发计生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交管所发放限期补办通知书,重点对三轮车、人力板车流动人口进行了检查、清理。二是根据行业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结合,将三轮车、板车在年审、办理营运证时实行查验《婚育证明》,未办《婚育证明》不予办理或年审,并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今年,交通系统流入人口达200人,已办证200人,办证率100%。三是热情服务,随到随验。在流动人口管理验证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四、强化软件,巩固合格单位成果

第2篇

一、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我社区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此外,今年三八妇女节,我们发放2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面向广大居民及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受到广大群众及流动群众普遍欢迎。

二、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社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成立了以社区主任闫文科为组长,副主任张利花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社区工作人员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

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第3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各个地区的医疗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改善,平均寿命年龄不断增加,使我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等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本人重点分析了我国计划生育人口流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使我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在新时代背景下得到不断完善。

关键词 :新形势 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 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对流动人口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能够促进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如今,城市流动人口中的育龄人口逐步增多,给我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是计生管理工作人员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系不健全

虽然我国社会与经济已经得到进一步发展,但是很多地方计生部门的管理体制还比较陈旧,在日常管理工作当中,依旧采用传统的管理方法开展工作。管理人员根本没有从国家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出发,改革管理方式,也未能创新一个全新的管理体制。在以往的管理当中,管理体系的不健全严重制约着流动人口计生的管理工作,使管理工作的难度大幅度提高。

2.外来人口流动量大

在我国很多地区,外来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大。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速度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量越来越多,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人口转移量不断增加,这无形中增加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难度。

3.流动人口缺乏信息网络管理

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内容越来越繁琐,但是由于计生部门没有对这些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了解、掌握,增加了管理难度。其中,管理人员没有更好的发挥流动人口的信息网络管理的作用,没有及时将外来人口的年龄、工作、住址等严格录入网络管理平台,很多育龄人口没有及时得到关注,导致了计划生育工作难以更好的进行。

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优化措施

1.流动人口的社区化管理。

转型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体制,务必要突出社区化管理的主导性质,与先进的网络管理技术相结合,创建一个全面、健全的流动人口的社区化居住管理网络平台,并建立工作组对社区的外来人口进行管理,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及场地物力等资源向流动人口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积极宣传计划生育的相关内容与规定,组织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其中,增加外来人口的城市归属感。

2.流动人口的自治管理

流动人口往往会聚集在其工作与生活的地方,充分发挥自治作用,有利于流动人口之间的协调沟通,社区可以在流动人口中培养自治管理人员,发挥其纽带作用,完善政府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及时发现流动人口的需求,履行相关义务。通过对流动人口进行自治管理,大幅度提高了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效率。

3.加强建设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信息网络

建设流动人口的信息网络,能够掌握流动人口的状况,促进对流动人口的安全、动态和全面管理。发挥流动人口统筹作用,与人口计生、公安、教育及卫生部门等互相协调,采集流动人口的综合信息,实施信息资源共享,有助于计生部门进行人力调查与统计等。建设信息网络平台,还能有效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了解流动人口的发展状况,有效开展管理工作。

4.创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模式

第一,单一管理转向服务管理。传统的管理模式比较单一,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计生管理工作需求。因此,相关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宣传,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服务,尤其是在计生方面,让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由政府主导转化成属地管理。通过政府的正确引导,以流动人口居住地区域管理为主,充分发挥群众的纽带作用,完善计生管理国祚。

第三,从计生部门管理转化为综合管理。充分整合资源,由部门管理不断转向综合服务型管理模式,统筹协调人口计生与卫生教育等部门的管理,解决相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此外,应该加强计生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对管理人员的相关技能进行培训,加强其专业性,强化期管理职能。

第四,完善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工作管理部门应该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标准,根据流动人口各方面实际情况开展管理工作,尤其是计生方面,应该加强信息更新力度,及时了解育龄人口的数量及需求,尽可能满足育龄人口的实际需要。

总而言之,在新形势下更应该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化生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和其他部门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协调做好管理工作。在新形势下计生管理人员要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制定相关制度,了解并掌握措施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给予服务性的管理,提高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效率,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 1 ] 楼红菊.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 J ] .青春期健康,2015,11(6):85

第4篇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各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规章制度,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法律政策保障;落实工作职责,建立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机制,构建“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模式;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的全面发展;加强引导,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考核评估体系;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统筹协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局面。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乡计生办要在乡综治办的统一组织协调领导下,与派出所、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联合作战,共同做好工作;二是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流入流出地共同管理的原则。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以突出服务、强化管理为重点,建立双向管理协作制度,加快构建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三是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按照便民维权、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思想,要在管理服务中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依法生育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各项权利;四是要坚持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原则。对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要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做到“三有四同”,即管理服务有机构、有人员、有报酬,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员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

二、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人员问题

(三)各村要成立由支部、村委领导挂帅,村治保主任、村计生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参加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办公室,明确工作目标与职责,共同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四)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地方谁管理,谁用工谁管理”,协调本村治保、团、妇等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和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五)各村要确定必要的管理流动人口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各村信息员为本村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任务重的行政村应增加一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管员,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六)加强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各村可根据辖区大小,确定若干名小组长。并根据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给予适当报酬。进一步健全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融入村服务网络之中。

三、努力保障流动人管理工作所必要的管理、服务经营和人员报酬

(七)各村要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八)建立计划生育技术、免费结算机制。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逐步实行“一卡通”服务,凭卡免费接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免费领取避孕节育药具和宣传资料,免费享受一年两次查环查孕服务,免费实施计划生育“四术”等服务。

四、进一步明确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一的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九)流动人口户籍地的基本任务和要求:(1)对流出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2)落实孕节育措施、奖励政策;(3)为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办理相关证件;(4)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向现居住地反馈信息等。

流动人口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任务:(1)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2)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3)指导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4)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铃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5)与现居住地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6)积极为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开展各项服务,解决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问题。

(十)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任务和要求:(1)查验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督促未办《婚育证明》者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2)建立已婚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生育变动信息;(3)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单位)宣传教育、日常管理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4)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出租.房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5)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结婚、生育状况通报其户籍地。

(十一)建立和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节育统计报告制度。凡流入、流出的人口,应为其建立单独的档案资料,详细记载其结婚、生育、节育、从业、居住、联系方式等情况,并与常住人口帐卡分开,实行单列管理。

第5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总支书记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落实了责任,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到了实处。

2.局下属单位均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

3.局与各下属单位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使全县交通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4.注重宣传教育。组织全体职工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及《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认识,真正从思想上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交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注重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对流动人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依据与交通部门签订的《市行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予以办理相关手续,未签订的不予办理。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度验证时,当事人须持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已落实‘流管’措施的证明,无证明的不予验证。

2.在交通基础工程建设中,与所辖较大型交通建设企业签订《市行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督促其落实“流管“措施:使用流动人口用工须持经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查验过的《婚育证明》,无证或未经查验的不得招用;对已生育未绝育者,组织女性参加“三查”督促男验其妻由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三查”证明;凡有违法怀孕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并协助动员其终止妊娠。对未履行“流管”职责的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3.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工作。交通系统各单位认真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区域协作工作。

4.开展系统内干部职工出租房非婚同居、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婚育证的清理工作,经查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的现象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1.交通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工作宣传检查不能实现全覆盖,致使个别人心存侥幸,不及时至指定地点登记完善相关手续。

2.交通工程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动频繁管理难度增大,存在一定死角。

第6篇

一、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

截止2009年3月底,我市共有流动育龄人口44175人。其中:市区共有育龄流动人口4173人。流入育龄人口2766人,已婚育龄妇女1249人(其中外省流入779人,本区外县流入470人),重点管理对象934人;流出人口1407人;已婚育龄妇女571人(其中流到外省205人,流到本区外县366人),重点管理对象518

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没有形成有效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办法是形成部门职能联动管理机制。目前我市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工商、公安、劳动、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并没有在这方面形成合力。虽然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明确了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和考核。有的部门基本没有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当成自己的份内的事,而是当成了可有可无的事。对计生部门来讲,与有关部门是平级,督查力度不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不明显,齐抓共管的环节相当薄弱。

2、对房屋出租户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处罚措施不得力。其原因:多年来,市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始终要求村(居)委会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但基本起不到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出租业主受经济利益驱动,不在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出租房屋;有些承租人与出租业主私下商定,不进行申报。即便出现了问题,也没有处罚依据。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缺乏。其原因:目前,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没有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严重不足,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率低。

4、管理服务力量严重不足。其原因: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动量大,分布广泛,管理成本高。根据宁人口组发[20*]2号《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乡(镇、街道)设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但每个乡镇仍只有一名兼职管理人员,尤其是撤乡并镇后,管理的人多了,范围加大了,如*镇、胜利镇和金积镇加上流动人口,人口总数均在4到6万人之间,社区又未配备专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服务需要。

5、全国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提交的部分信息不够准确,核查难度大。其原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要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互通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或者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将避孕节育情况寄给户籍地”。我市虽然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信息交流,但在登记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是不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三无”人员,不愿意说详细地址、编造假地址,是造成流出、流入两地普遍存在着信息通报不及时、不连续,信息反馈率低,查无此人率高的主要问题之一,导致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难掌握,节育措施难落实。

三、建议与对策

1、必须加快形成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公安部门定期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总数、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劳动保障部门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就业信息,工商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作为个体工商户培训工作的必备内容等。二是开展重点问题联手整治活动。计生部门每年利用公安部门整治租赁房屋、工商部门办(换)营业执照的有利机会,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对流动人口联合登记、联合办公、联合验证,进一步摸清流入育龄妇女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2、政府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一是流动人口无论走到哪里,首先要要有一个居住的场所,房屋出租人是最先得知流入人口的流入时间,最容易掌握其基本情况,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出租房主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增加物业公司的计划生育管理职能,把出租房业主吸纳为计生协会会员,充分发挥用工单位和出租私房房东的积极性,以便于管理。社区在辖区内建立由楼栋长、计生协会会员、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提供动态信息,确保计生工作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3、将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要求、自治区《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常住人口标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实行专款专用。要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以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7篇

一、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

截止2009年3月底,我市共有流动育龄人口44175人。其中:市区共有育龄流动人口4173人。流入育龄人口2766人,已婚育龄妇女1249人(其中外省流入779人,本区外县流入470人),重点管理对象934人;流出人口1407人;已婚育龄妇女571人(其中流到外省205人,流到本区外县366人),重点管理对象518

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没有形成有效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办法是形成部门职能联动管理机制。目前我市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工商、公安、劳动、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并没有在这方面形成合力。虽然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明确了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和考核。有的部门基本没有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当成自己的份内的事,而是当成了可有可无的事。对计生部门来讲,与有关部门是平级,督查力度不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不明显,齐抓共管的环节相当薄弱。

2、对房屋出租户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处罚措施不得力。其原因:多年来,市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始终要求村(居)委会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但基本起不到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出租业主受经济利益驱动,不在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出租房屋;有些承租人与出租业主私下商定,不进行申报。即便出现了问题,也没有处罚依据。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缺乏。其原因:目前,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没有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严重不足,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率低。

4、管理服务力量严重不足。其原因: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动量大,分布广泛,管理成本高。根据宁人口组发[2008]2号《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乡(镇、街道)设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但每个乡镇仍只有一名兼职管理人员,尤其是撤乡并镇后,管理的人多了,范围加大了,如金星镇、胜利镇和金积镇加上流动人口,人口总数均在4到6万人之间,社区又未配备专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服务需要。

5、全国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提交的部分信息不够准确,核查难度大。其原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要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互通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或者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将避孕节育情况寄给户籍地”。我市虽然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信息交流,但在登记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是不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三无”人员,不愿意说详细地址、编造假地址,是造成流出、流入两地普遍存在着信息通报不及时、不连续,信息反馈率低,查无此人率高的主要问题之一,导致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难掌握,节育措施难落实。

三、建议与对策

1、必须加快形成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一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公安部门定期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总数、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劳动保障部门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就业信息,工商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作为个体工商户培训工作的必备内容等。二是开展重点问题联手整治活动。计生部门每年利用公安部门整治租赁房屋、工商部门办(换)营业执照的有利机会,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对流动人口联合登记、联合办公、联合验证,进一步摸清流入育龄妇女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2、政府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一是流动人口无论走到哪里,首先要要有一个居住的场所,房屋出租人是最先得知流入人口的流入时间,最容易掌握其基本情况,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出租房主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增加物业公司的计划生育管理职能,把出租房业主吸纳为计生协会会员,充分发挥用工单位和出租私房房东的积极性,以便于管理。社区在辖区内建立由楼栋长、计生协会会员、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提供动态信息,确保计生工作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3、将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要求、自治区《关于加快形成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常住人口标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实行专款专用。要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以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8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年4月29日经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天津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意见》要求,提出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大事,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又迈出了新的步伐,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条例》是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运行十年的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它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一法三规”的重要组成内容,是指导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我们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贯彻落实《条例》要重点抓紧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抓好培训,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条例》上来

各单位要抓紧时间,认真组织本系统的计生干部进行培训。各街道居委会由区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传达市人口计生委要求和培训内容。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按照市计生委统一要求,各单位要在8月份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条例》的知识答卷,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二)深入宣传、营造学习《条例》的社会氛围

按照市人口计生委要求,八月份为我市《条例》宣传月,八月十七日至二十三日为宣传周。《条例》在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的同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大力开展联合宣传。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宣传、综治等部门,广泛深入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宣传月期间要以突出政府和部门职责、流入地和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责任、服务项目和流动人口的权利、义务等重点内容,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和工作场所进行广泛宣传。

2、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各街要结合底数核查工作,入户宣传并发放宣传折页。8—9月份,市人口计生委与市公安局还将组织联合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拉网式清理清查。入户宣传可与清理清查工作一并进行,同时送宣传品上门,此次宣传活动将列入年终考核。

3、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1)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在宣传月期间,区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走进有线电视台,面向社会进行宣讲。各单位要适时组织计生干部认真收看。

(2)文艺宣传。各街计生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在慰问农民工的演出、消夏文艺晚会等活动中,把《条例》宣传的内容结合进去。此间,市、区人口计生委将重点关注或共同参与有关活动。

(3)媒体宣传。各街道、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在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设置固定宣传牌、黑板报、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品)、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把《条例》的宣传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条例》,促进“以房管人”、“示范街”创建和“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的开展,确保年内实现“全市一盘棋”。

(三)各单位要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注意做好单位内部的宣传工作,使干部职工全面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各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用工单位、有关组织和个人,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和协助义务,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接受所在地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

(一)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各单位要对以往制定的有关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有关的规定、制度,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特别是要按照《条例》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便民维权,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与服务之中的原则,对以往制定的各项服务与管理规定和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既确保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相关制度与《条例》的一致性,又保持整体工作的连续性。

(二)推动、落实《天津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基层工作指南》

区人口计生委将结合落实《天津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基层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组织对各街工作调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人口计生委也将结合工作调研和专项检查,对《工作指南》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三)落实市人口计生委全面推动人户分离工作“全市一盘棋”的工作要求

要进一步完善人户分离人员的管理办法,落实户籍地与居住地的管理责任和具体措施,不得出现管理漏洞和不负责任、互相推诿等问题。对人户分离人员政策外生育的,在年终考核时实行双向考核。

(四)抓好流动人口聚居地“以房管人”工作

按照市人口计生委“以界定房、以房管人”的工作要求,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认真结合底数核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的细致清查,摸清底数,落实好“以房管人”工作。实现“以房管人”的工作措施。请各街结合底数核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提出工作要求并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五)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工作。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要求,适时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六)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要求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工作安排,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作为一个子系统,将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一并进行。因此,要重点做好流动人口信息核对和计划生育信息的补充。

第9篇

局领导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细抓实。一是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杨文政为组长,纪检组长刘红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下属各单位均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生经费落实。三是区交通局分别与下属部门签订了计生“三结合”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局办公室、运管所、航务处、养护段、渡管所分别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氛围

我局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工作。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计生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三是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内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在车站码头张贴宣传标语和举办宣传专栏等,大力营造计划生育光荣,违法生育的氛围。

三、真帮实扶,做好计生三结合工作

根据《**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组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泸纳人口领发[2009]7号)要求,09年我局继续实施对护国镇德红村30户计生“三结合”户的帮扶工作,在30户计生“三结合”户中,新增户10户,联系户10户,帮带户10户。

一年来,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发挥交通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为德红村改善通达条件,富民兴村;二是帮助德红村建立村级“科技文化书柜”,赠送价值近2000元的农业实用技术书籍及计生宣传读本;三是为30户计生“三结合”户109人,交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2120元;四是完善多功能活动室建设,为其购置打印机一台;五是免费为“三结合”户提供避孕药具,发放技术资料,提供致富信息等。经过一年的帮扶,30户计生“三结合”户均享受到了相关的政策、项目、技术、物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帮扶和服务,30户中,人均收入比上年增收10%以上的19户,增收20%以上的11户,均被评为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和双文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