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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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县、乡镇(街道)分级负责、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把关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专项清查工作既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坚持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4.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本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农办、发改、粮食、商贸、教体、科技、民政、财政、劳动、建设、交通、水电、农业、林业、文广、卫生、计生、环保、供销、国土、人民银行等部门。
(二)内容。本次专项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两个方面内容。由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着重检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等。检点为:
1.涉农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住房保险保费补贴、早稻订单奖励资金。
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重点包括农田水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改造资金、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
3.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下山脱贫专项资金)、农民健康体检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领雁工程资金、书香校园资金、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资金、文化大省(农村基层文化)资金。
4.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供销社扶持资金、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费、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费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今年6月开始至今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成立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阶段(7月上旬-7月31日)。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清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并视情将自查自纠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等项目实施单位。主要工作包括:
1.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填报。
2.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财政部驻浙专员办及纪委、审计、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坚决纠正。
3.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及时通报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同期开展县级重点检查。
(三)迎接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从8月1日起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市县的重点检查面达到所在片区县(市、区)数的50%以上。省级重点检查工作除省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外,继续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核查,并对重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从9月1日起,财政部对我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省、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省级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有关部门于9月5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在汇总各有关部门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我县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于9月10日前将我县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市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为做好本次专项清查工作,县里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做好本部门专项清查的同时,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及时开展县级重点检查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清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综合协调,相关单位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分级负责机制。本次清查工作以专项资金为线索,按照“谁使用谁自查自纠,谁主管谁牵头把关,谁监管谁负责审核,领导小组重点检查、汇总上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三是??他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予以解决。四是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要求认真填报清查情况和相关数据,各个环节都要签字确认,落实责任,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瞒报,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在认真组织整改的同时,要加大查办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依纪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农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年度和20*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年度和20*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年度和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海荣,副组长:陈健,成员:钱伟、赵学富、朱虹昆、罗小平、周洪生、刘茜、崔勇、王惠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茜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要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在对好账目、核准资金环节上做细致的工作。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群众反映频繁,问题突出的资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县开展“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服务年活动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抓实抓好,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被评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县级被评单位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城建、物价17个系统。
2、行政管理类: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广旅游、经贸、教体、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管、农业、外贸、民族宗教、粮食、个私办、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20个系统。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10个系统。
4、全县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
以上1、2、3类单位评议工作按《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管部门会同我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4类单位评议工作由县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
(二)参加全县民主评议乡镇级被评单位
今年参加民主评议的乡镇为全县19个乡镇及长凌工业园区管委会。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司法、建保、城市管理执法11个系统。
2、行政管理类:财政、民政、文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农业、个私、粮食8个系统。
3、参加全县民主评议服务行业类:供电、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5个服务行业。
(三)参加全县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被评对象
从县政府各委、办、局挑选5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股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
三、评议内容
(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县级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按《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参加全县民主评议乡镇级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司法、建保、城市管理执法11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行政管理类:财政、民政、文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农业、个私、粮食8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邮政、联通公司5个服务行业,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行业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年县“文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三)参加全县“百名科股长”评议内容
从县政府各委、办、局挑选5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股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重点解决制约全县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具体评议内容由县委、县政府在今年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实施方案中确定。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第一类共47个市直系统对应县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管部门会同县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第二类共24个县级系统对应乡镇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双评”办)、县主管部门会同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按省、市教育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按省、市卫生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全县“百名科股长”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法
今年省、市统一部署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县里部署开展的“百名科股长”民主评议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召开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县直参加全市民主评议的被评单位、各级公办中小学和公立医院以及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动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召开动员会及通过媒体以及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乡镇、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民主评议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管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督促各被评单位抓好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文明行风热线”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县直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底前报县“双评”办和县政府纠风办。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县“双评”办和县政府纠风办。
(三)收集样本,抽样调查。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县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的建立,由县统计局和政府纠风办参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样本框组织县直各被评单位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7月20日前报县统计局。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除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O.5分,以此类推,扣完5分为止。
2、对公办中小学和公立医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在学生家长和医院患者中开展问卷测评,其中,对学生家长的问卷测评工作,由县教体局按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对医院患者的问卷测评工作,由县卫生局按市卫生局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3、县直部门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由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县主管部门会同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4、全县民主“百名科股长”的满意度调查工作,由县“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督导检查,考核评分。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县直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被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评。检查考评主要围绕2007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文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方案另定)。
(五)集中统分,上报结果。县“双评”办会同县统计局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督导检查考评数据进行封闭统分,按系统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县“双评”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
1、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督导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O.7、0.5。(2)督导考评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
2、根据被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对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综合排名。计分方法如下:每个乡镇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最后结果的平均分,即为该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某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该乡镇级实际被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之和÷该乡镇实际被评单位数。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县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县政府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县政府对方案中确定的乡镇行政执法类、行政管理类被评单位,在民主评议中分别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授予“2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具体表彰范围为:县直对应级被评单位有19个的,表彰前3名的单位;多于5个但不足19个的,表彰前2名的单位;不足5个的,表彰第1名。县政府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得分排名前四位的乡镇政府予以表彰。
对各级公办中小学、公立医院的表彰奖励办法,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确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由县“双评”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的领导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财政部门要给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整改促提高。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大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整改情况的检查考评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
(三)规范数据统计。县统计局要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工作人员有保证,工作设备有保证;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框建设工作;严格规范数据采样、数据录入、数据管理、数据解密程序,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客观真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县纪委要求,镇上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决定由镇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期间,镇主要领导还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各村、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时给予了纠正和整改。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情况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镇财政所通过与邮局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各农户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即可领取。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截至目前,全镇已发放粮食直补36.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2万元,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资金255.3万元,良种补贴15万元,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种粮农户、养殖户和购机户进行了补贴,并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救灾、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一是认真搞好全镇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今年共救助雪灾受灾户216户,发放救灾款5.5万元。二是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为做好农村低保审核工作,我们组织村社干部对全镇贫困家庭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共确定上报农村低保对象户270户864人,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是及时发放各类救助款物。从元月到十月份共发放救济、救灾、低保等款物共计32万多元,向受灾群众和困难户发放救灾面粉900袋、救灾大米30袋,为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提供了生活保障。
3、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强化资金管理,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专户,凡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各项资金,均进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到镇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分校核算,分校拨付,保证专款专用。今年,全镇共落实教育“两免一补”资金1525997元,其中免杂费994135元,贫困住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531862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乱收费的管理力度,各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没有发现超标准收费现象,学校收费秩序正常,群众满意率较高。
4、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奖励政策要求,今年截至目前,计划生育特困救助9户共9000元,两女户结扎奖励7户共21000元,特别扶助44户共发放扶助资金45840元。
5、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和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发放情况
一是设立专户。按照“村财镇管、镇管村用、专户专账”的方式由财政所集中统一管理,分村核算,支出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村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工资统发。村干部报酬由镇财政所直接划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确保村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严格办公经费核发。按照规定,分批及时拨付办公经费,坚决杜绝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发生。
6、合作医疗报销情况
尽量简化合作医疗报销手续,设立了专门报销机构,并逐步建立报销审核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更加方便群众就医和报销。截至目前,镇、村卫生院、所共收报代金券19.73万元,卫生院收治住院病人78人,转诊191人,报销医疗费用3.686万元,真正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后顾之忧。
7、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今年,镇上积极筹措民政救灾应急资金达3.7万元,用于救灾应急和贫困扶助,由镇民政办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四川大地震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及时通过镇政府网站、媒体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积极伸出援助之手,踊跃奉献爱心支援灾区人民,帮助他们共渡难关。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向灾区捐款、捐物,全镇共累计捐款达169637.7元,按照规定,统一上缴县民政局。同时,镇上及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也通过交纳“特殊党费”方式支援灾区,全镇940名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54570元,也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并按照规程开据了“特殊党费”收缴发票。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个别部门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惠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一、工作目标
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为主要手段,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在我镇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
二、整治内容
(一)低保对象核查。由镇政府统筹安排组织力量,对全镇目前所有低保对象都上门上户进行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面达到100%。对核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予以取消。同时,对各村(居)比较突出的困难家庭也要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防止“漏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二)依规处理“人情保”。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对一经查实的本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进行集中依规处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有效遏制“错保”。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一年以上或毕业后已就业人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人员收入和财产状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
(四)全面实行公示。以村为单位,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公示,同时在公示栏右上角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或把“人情保”、“关系保”对象隐瞒不予公示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10日——7月15日):召开镇村两级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低保政策,公开核查内容,设立举报电话:。
(二)全面核查阶段(2014年7月16日——8月5日):对全镇目前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按人群统一纳入低保的对象要作为排点,严格按照家庭收入和财产重新核定,确保每户上门见面。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低保享受资格及时予以取消。8月5日前向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三)接受督查阶段(2014年8月6日——8月20日):主动接受省市民政部门检查督导,如实反映本镇城乡低保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在自查自纠阶段中所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4年8月21日——8月30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8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和各村(居)支书为成员,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村(居)支书又是本单位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民政干事具体负责业务报表和材料归档。
(二)加强政策宣传。一是层层发动,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二是组织学习。认真学习国发[2012]45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民字[2014]83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政策和要求,为开展专项治理奠定基础。三是舆论造势。镇村要办好宣传栏,宣传本次治理活动的必要性治理工作要求。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清查工作实行镇级负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互相督促,严格抓落实。
2、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专项清查工作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坚持统筹分工,协同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等有关涉农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4、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督管体制和机制,确保上级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此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全镇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镇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财政、组织、教育、科技、民政、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规划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农村能源、经贸、民宗、文化、卫生、粮食、供销等部门。
(二)内容。本次专项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强农惠农清理和检查两个方面内容。由各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着重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特别是要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所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检点为:
1、涉农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住房保险保费补贴、早稻订单奖励资金。
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重点包括农田水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改造资金、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
3、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财政扶贫资金(下山脱贫专项资金)、农民健康体检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资金,农村基层文化资金。
4、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耕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并下达到我镇的资金补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供销社扶持资金、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费、村干部基本报酬补贴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贴费等。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初—7月6日)
成立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程朝华担任组长,常务副镇长任世光担任副组长。财政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办、纪检办、民政办、计生办、村镇建设局、市政科、新农合、新农村建服务中心、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文化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办事处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局,由陈少影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清查等日常工作。各办事处、镇属各有关单位相应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切实抓好本单位资金的专项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7日—7月20日)
县领导小组对乡镇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时间为7月7日-7月20日,在这期间,各单位要重点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填报时间,各有关单位要在7月20日前报送镇资金清查办。
2、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纪检、财政及涉农主管部门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
3、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健全完善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三)重点抽查阶段(7月21日—7月28日)
镇资金清查办根据各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结合涉农部门涉农资金管理状况,制定重点抽查方案,确定重点抽查涉农资金管理使用部门。重点抽查工作由镇财政局、纪检办联合开展,并根据重点抽查情况,督促相关涉农单位进一步整改。
(四)检查整改阶段(7月29日—9月25日)
各办事处、镇属各有关单位以及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准备,积极配合,全力做好迎接上级对我镇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重点检查。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各级重点抽查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办事处、镇属各有关单位于9月5日前将总结报镇资金清查办,镇资金清查办要根据上级重点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我镇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客观评价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于9月25日前将我镇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县清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清查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政局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责、明确责任的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及时做好总结和上报工作。镇财政局要负起牵头责任,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本部门的专项清查工作,及时向镇资金清查办报告情况。
(二)创新监管机制,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绩效。要通过清查工作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制度、体制、机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推广涉农部门使用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经验,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疾控中心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属,按照市软环境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以及市卫生局关于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抓好行业风气,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做到“四个”明显转变(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环境明显优化、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逐步实现软环境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为构建文明、富裕、和谐__提供不竭动力,为我市国际贸易旅游城市建设,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实施内容
(一)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形式多样,抓好思想教育,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中心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软环境建设认识有一个新的飞跃。重点是抓好服务窗口科室及其人员的软环境和行风建设,继续将民主测评纳入目标管理,民主测评排后的科室及人员取消其在单位各种评先评优的资格。将服务窗口科室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公示,健全监督岗,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抓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在开展民主评议过程中,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效率低下、、弄权渎职、吃拿卡要、、预防服务过程中收受财物、见机购物、滥检查、滥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将我中心所有的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继续采取挂牌上岗、“首接”负责等制度,树立疾控中心“廉洁、高效、优质、文明”的新形象。积极推行“五制”制,即“办事透明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监督投诉制、收费公示制”等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公示版、宣传材料、新闻媒体等),将服务程序、办事手续、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时限和结果、承诺内容、咨询投诉途径等事项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开公示。实行限时办事制度,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只要是方便服务对象,有利于群众的事。要重点纠正在疾控服务中出现态度冷漠,工作野蛮、收受财物等不正之风。进一步健全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的考核和奖惩管理制度。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单位纠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查涉软案件。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重点整治政令不畅的问题。要兑现承诺的优惠政策,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的发生,确保政令畅通。
(五)健立建全责任追究制度。把“民评官”结果作为衡量中心各项工作的成败标准,同时也作为我中心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对于出现涉软问题的人和事要严格追究有关直接和间接连带责任。
三、实施步骤
今年我中心软环境建设从四月份开始,201(来源:文秘站 )0年十二月份结束,历时九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统一思想阶段。时间在4-5月份。一是做好思想发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积极开展主题系列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继续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的根本目的、深远意义和重点任务。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层层搞好宣传动员,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入心入脑,不断形成和保持建设软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三是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按照《__市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日常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继续将软环境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包括环节干部)的实绩考核内容中。
第二阶段:工作落实、巩固完善阶段。时间为六月份至十月份。继续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帮的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该阶段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自查自纠。按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等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要自查自纠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组织纪律、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开展专项整顿。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立即改进。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对应付了事、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人员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三是出台新举措,改进服务质量。拓宽中心办事公开透明度,尝试网上办事,推进电子政务,开设领导信箱,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对我中心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四是广开言路,强化社会监督。年内至少开展两次监督员座谈会。采取多种形式,至少进行两次社会问卷,每次不少于100份,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采取措施,整改完善。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收集到社会意见和建议后,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全力做好整改。
第三阶段:接受评议、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今年十一月份至十二月份。在此阶段,中心软环境办公室要组织召开软环境建设情况通报会,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 找不足,堵塞漏洞,在上报工作总结前,中心软环境办公室将组成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服务对象和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没有解决或落实不到位的要重新补课。
五、具体措施
(一)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进行政策宣传、业务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受理群众投诉,并把群众投诉的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反馈到相关科室,认真处理。
(二)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设立电子邮箱、开设监督电话和设立举报箱等途径,进一步与广大群众沟通,开展面对面专题民主评议活动,通过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提纲,聘请特约监督员开展专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工作中的不足。
(二)量化指标,加大日常考核工作力度。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并将软环境建设日常考核纳入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中。
(五)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
(六)进一步加大“涉软”案件的查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查处涉软案件,查实一个案件处理一个案件。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要按照《全市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卫生局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软环境实施方案,责任到科室,具体到每个人,一抓到底,层层落实。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中心的日常考核制度和通报制度,完善效能考评制度和失职追究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日常考核结果。建立和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公开职能职责、工作内容、办事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三要加大检查力度,保障软环境建设落到实处。中心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要加大力度,完善措施,认真开展工作,加强软环境的检查,使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市疾控中心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2009年我县按照省、市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长为副组长,县纪工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招商引资局、县畜牧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负责督促县直各部门纠正本部门存在的行风问题。两个重点评议系统也相应的成立了领导小组。县纠风办下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且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创新举措,搭建平台。今年,我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来开展,各参评单位先对自身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议,写出自评报告,县纠风办组成评议组深入被评议部门检查督促。为让群众关注行风,群众参与纠风,干部转变作风,使行风评议深入千家万户,县三个重点行风评议单位均开展了面对面的评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县畜牧系统收到群众方面意见建议共4条,县政务服务中心收到意见和建议2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收到群众意见建议共条,三个单位都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制定了整改和限期督办措施,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面对面评议这一反映民情、民风、民意的平台。使被评系统各单位负责人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主动接受他们的评价和监督,调动群众参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拉近行风评议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促进政府职能部门转变作风、接受监督,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以评促纠、纠建并举。我县将行风评议以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在广泛座谈、问卷调查等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将县畜牧系统、县政务服务中心纳入今年行风评议的重点,县纠风办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出工作计划,并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明确对本年度被评为不合格的部门,将被列为纠风重点整改单位;经评议问题较多的单位,将列为明年行风评议的重点。评议结果作为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评先创优的评比条件,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评议单位紧紧围绕效能建设,重点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职业道德等方面开展行风评议。被评单位通过民主评议促进行风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纠正存在行业作风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同时,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力求达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务求实效”的目的。 二、重点评议单位评议情况
(一)县畜牧系统评议情况 针对反馈和自查自纠得出的意见和建议,县畜牧系统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在整改和总结阶段,畜牧系统聘请行风评议代表,按照畜牧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测评方案,对畜牧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进行了评分,通过民主测评和考核测评,综合满意率为93。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评议情况 (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整改情况
认真围绕上年行风评议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开展工作,通过测评,综合满意率达92.6。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机关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是完善行风评议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通过征求意见表梳理归纳,今年重点对3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聘请评议代表 三、取得的经验和努力方向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使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方向明确、目标具体,为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供保证。
2、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业作风,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行风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勤政为民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评,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
3、将行风评议工作与机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措施,使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依法严格化、程序分开化、行为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使行风建设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有成效”。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被评单位自查自纠力度不够,不能从深层次上查找问题;二是被评单位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宣传不够,没能很好地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没能很好地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纠风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好,使之收到实效。
一、主要做法
1、动员及时,认识统一
继市、区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议,组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分工,明确责任,认真研究行评启动工作。8月10日召开全劳动系统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劳动保障系统60余人参加了动员会;局领导作动员报告,要求下属各单位要以求真为本、落实为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厌倦、畏难、无所谓等消极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行评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宣传到位,氛围浓厚
一是多形式学习宣传。通过动员教育统一思想认识,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多层次典型宣传。通过设立政风行风评议栏、创办工作简报、走访基层等形式,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浓厚的行评氛围。在层层动员,广泛发动的努力推动下,使广大干部职工都懂得了开展行评的意义、对象和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不在乎”、“不重视”、“事不关己”等消极思想,扭转被动应付的局面。
3、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及时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行评办公室,形成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行评工作格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行风评议的基本内容,对评议的方法和步骤做出了具体安排,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作准备,确保行评工作组织机构到位、任务到位、方法到位、目标到位。
4、拓宽渠道,真听实查。
以真诚的态度,广辟渠道,真心纳谏,全面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向区直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115份,并100%收回,二是设立举报电话、设置意见投诉箱。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行评办公室人员深入基层,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征求意见。四是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开辟了“民主政风行风议”宣传角,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并以简报形式加强行评信息交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现已出简报8期。
5、深查细纠,整改到位
严于剖析,严把自查关。对外,搭建社会各界沟通平台,自觉接受评议,主动走出去,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和解决群众的难点、热点问题;对待批评意见不强调客观,不推卸责任。着眼未评先改、立纠立改,针对收集梳理的问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目标,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逐条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共受理市局评议办转来的问题2个、*行评办转来的个案1件,自查自纠个案7个,均能及时深入核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整改,现8件个案已按时落实到位,切实条条调查核实,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6、选题贴切,整治成效显著
通过自查自纠、走访基层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是:企业结构性缺工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通过召开局务会议,反复讨论,一致认为:紧紧围绕这二个选题,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提出整改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把具体的方案措施落实到行动上来,全面做好解决企业结构性缺工和纠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已取得明显成效,促使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难题走上规范道路。
二、主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