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1:46
导语: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正确调整种植结构,防范长残效除草剂对后茬作物药害的影响
从生产上看,对后作影响较大的主要除草剂品种有:咪唑乙烟酸、氯嘧磺隆、氟磺胺草醚、莠去津等。对使用上述除草剂及其添加上述有效成分混合制剂的地块,切忌盲目调整,严格避免在残效期内种植敏感作物。需要调整的,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宜作物,对于转租、转包的土地,一定要严查前4年内长残效除草剂的使用情况,避免种植敏感作物。
1.前作大豆田:施用咪唑乙烟酸(如普施特、豆草特、咪草烟、豆草除)的地块,5%的咪唑乙烟酸hm2用量1.5升,需间隔12个月后方能种植玉米、小麦;18个月后方能种向日葵;间隔24个月后方能种水稻、高粱和谷子;36个月后方能种油菜、马铃薯、瓜类和蔬菜;40个月后方能种甜菜、亚麻。
施用氯嘧磺隆(如豆磺隆、豆草除)的地块,20%可湿性粉剂hm2用量75g,需间隔15个月后方能种水稻、玉米、小麦、高粱、谷子、烟草、向日葵;连年使用和碱性土壤地块,2年内也不能种上述品种;间隔40个月后方能种油菜、亚麻、马铃薯、瓜类和蔬菜;48个月后方能种甜菜。
施用氟磺胺草醚(如虎威)的地块,25%氟磺胺草醚hm2用量1.0升,需间隔12个月后种水稻、玉米、甜菜、油菜、亚麻、菜豆、烟草、瓜类和蔬菜;高剂量施用或连年施用的,2年内改种上述作物也需慎重。
2.前作玉米田:施用莠去津(如阿特拉津)的地块,后作第1年内只能种植玉米和高梁。高剂量施用或连年施用的地块,2年内不能种植其它作物。
3.在3年内曾施过长残留性除草剂田块的土壤不能用作水稻、甜菜、蔬菜等作物的育苗床土。
4.实行旱改水时应选择3年内没有施用过长残留性除草剂的地块,如2年以前施用过长残留性除草剂,要对地块深翻、泡田、水耙,泡田期间2—3次大灌、大排较为安全。
以上安全间隔期仅做参考,还要视具体的地力、土壤类型、用药量等情况而定。
二、安全有效地开展农田化学除草
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宜药剂,并做到适时早施药,适量用药,施药后及时中耕,以保证除草效果。在草荒较重的地块,提倡苗前、苗后两次用药。
大力倡导使用残效期适中,且安全有效的除草剂。如:苗前除草可使用异丙甲草胺(金都尔)、噻吩磺隆等药剂;苗后可使用灭草松、精喹禾灵)、烟嘧磺隆(玉米田除草剂)、稀禾啶等药剂。
1.大力推行化学除草标准化作业。推广使用扇形喷头,有条件的地区要大力推广使用气吸式喷头。同一机车上的喷嘴型号要确保一致,避免新旧喷头同车使用,以保证雾滴分布均匀。使用小四轮悬挂喷雾机进行除草,要严格控制行进速度和喷夜量,避免重喷和漏喷。拖拉机行走速度每小时6—8km,封闭除草喷液量每hm2300升以内,压力控制在1.5—2帕,苗后除草每hm2200升以内,压力控制在2—3帕;人工喷雾要选用配备优质扇形喷头的喷雾器,封闭除草喷液量每hm2300升,苗后除草每hm2200升。
2.对干旱比较严重的地块,不宜采取土壤封闭化学除草。应大力推广苗后茎叶除草。如采取土壤封闭除草,必须施药后浅耙混土,以提高除草效果。
3.科学防除豆田恶性杂草。对于鸭跖草、蓟、苣荬菜等旱田恶性杂草,密度较大的地块要播种前采用深翻重耙整地,切断杂草根系。并在苗后茎叶处理,做到适时早施药,可选用48%光灭灵600—800mL/hm2加25%虎威750mL/hm2加12.5%拿捕净750—1000mL/ hm2。此配方对后作相对安全。
4.加强对易产生药害除草剂的技术指导。嗪草酮等药剂在土质疏松、水分较大条件下易淋溶而产生要害,可改用苗后茎叶处理剂除草。不得将未经登记的含有氯嘧磺隆成份的配方推荐用于豆田苗后除草,不得随意将未在芸豆、小豆、绿豆等豆科作物上登记的大豆田除草剂用于该作物田,以免出现药害。除草剂使用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要在农技人员的指导下安全用药,正确的确定喷药时间、喷药量,杜绝盲目施药,避免药害发生。
三、缓解长残留除草剂对下茬作物产生危害的有效技术措施
因种植业结构调整需要,前茬作物使用过长残留除草剂的地块,计划种植敏感作物时,要采取以下技术措施来缓解药害。
1.尽量选用平岗地、避免选用洼地、内涝地及排水不良的地块。
2.采用深翻整地,将地表的长残留除草剂深埋于耕层,同时实现垄沟垄体换位。避免与作物幼苗接触,减少药害的发生。
3.增施有机肥、合理施用化肥。结合整地亩施优质腐熟农家肥3m3以上,有机肥能吸附大量残留的除草剂,可有效缓解药害发生。在配方施肥基础上,科学合理使用氮磷钾肥料,补充中微量元素,满足作物营养,增强作物的抗药害能力。
4.采用生物肥拌种缓解除草剂药害。生产实践证明播种前5—7d,用绿农生物肥粉剂拌种,可起到增产、提高品质和缓解药害的作用。
5.调酸。在播种时用米醋喷于埯中进行调酸,可促进土壤中残留药剂的降解,此技术适于小面积的高效作物种植,大面积使用操作不便且成本较高。
6.吸附。可采用活性碳做为吸附剂,每hm2用活 性炭15kg与种肥混施,吸附残留药剂,此技术适于小面积的高效作物种植,大面积使用成本较高。
7.播种时,在种肥中混拌腐殖酸颗粒肥来缓解药害,一般hm2用量25kg。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__*以建设“平安高新区”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__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转发了______防字[]号文《____*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__*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园区建立了以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具体负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园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挺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年__加大检查力度,以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__*本着对园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环保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__*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月日__*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园区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月日对__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月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月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__确定了项治理重点:、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项工作措施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__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月日,园区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园区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确保了春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春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X月16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业单位的春季消防安全工作,X月19日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2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3月25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了4项治理重点:1、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3、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4、大型写字楼。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未发生一起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X月2日,***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有效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涉及校园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成立潭山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商分局、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安监站、中心小学、三中、居委会、潭农公司负责人及各村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副主任吴恩求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工作协调、督促、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
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非营运的接送学生社会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校(园)车营运行为;
2.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以及校园电子监控设施、路灯等的配置;
3.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社会治安进行整治。
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11年11月18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摸排阶段(11月18日至20日)。
组织召开动员工作会议,对本次整治行动进行集中安排部署,迅速统一思想、明确意义,制定并下发专项工作方案。会后,全镇立即展开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摸底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1.摸排内容:①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②学生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③校(园)车及其驾驶人的情况;④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
2.摸排要求:①逐一登记接送学生关于车辆、车主及驾驶人、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②逐一登记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③11月20日前,将摸排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26日)。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全镇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做好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与校(园)车驾驶人签订承诺书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2.协调交警、公路、交通部门,在三中、中心小学及教学点出入的主干道上设立好道路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在必要的地段安装好减速装置。
3.督促接送中心小学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社会车辆和潭鑫幼儿园园车司机,自觉接受交警、交通部门的督查和整改。
4.对校园电子监控设施、校外路灯进行维护完善,对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进行认真整治。
5.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整改,其重点主要是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情况,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
6.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同时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7.对中小学校、各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要求每所学校于寒假前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27日至12月底)。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到2011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后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整改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镇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外部环境。
这次会议是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回顾前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进一步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两项工作,努力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下面,我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平安**”、“和谐**”创建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特别是有些隐患久拖未改,事故还时有发生。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烟花爆竹方面,非法制作、销售情况依然存在,目前,我区没有一家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但是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现象仍然存在。由于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具有工艺简单、原材料廉价、本薄利丰和传统生产的特点,多数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村庄,规模小,隐蔽性强,并已逐渐向周边非传统村转移,屡打不止,屡禁不绝,表现出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加上烟花爆竹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稍有不慎,容易发生事故。
目前已进入冬季,“两节”、“两会”也随之临近,特别是面临换届工作,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很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有许多特殊性,季节的变化和元旦、春节两个节日,历来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年底一些企业往往赶任务,冰雪天气交通危险性加大,冬季气候相对干燥易发火灾,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管理难度加大,所有这些,都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目前面临的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的大局出发,认真汲取外地区事故的惨痛教训,做到思想再提高,认识再加强,标准再严格,措施再强化,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年底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关于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全面做好年底前的安全生产工作,11月1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会上省安监局孙立新局长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的形势,部署了今年冬季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王仁元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就下一步做好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认真抓好冬季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作了重要讲话。根据省、市安委会的要求,区政府确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6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冬季各项安全措施,通过集中整治,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确保冬季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这项工作,区安委会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区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保障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搞好这次集中整治活动,深入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关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峄安发〔**6〕29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快普查整治工作进度,千方百计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责任制。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行责任制。各级、各部门都要明确自己所担负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对消防基础设施、防护装备、人员配备、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等,都要结合各自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同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和具体人员身上。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工商、文体等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依法予以取缔;林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当前正值冬季,天气比较干燥,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山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建筑设计同步进行;教育部门要在各类学校中普遍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当好义务消防安全宣传员,形成全社会关心和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加强自防自救培训、演练,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要进一步做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普查整治工作,努力消除和减少各类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管。要强化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约束,对普查中发现存有火灾隐患的部门、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存有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危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要切实把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审核、验收关,对未经消防审验和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工程或场所,坚决禁止其开工开业,严防留下先天性火灾事故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特别是对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邮政通信枢纽等,要作为普查的重点,要坚持重点全面普查与一般监督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要严格执法,严肃法纪,凡有各类火灾隐患以及未按要求配备必要消防设施的,要督促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决不姑息迁就;凡导致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实践证明,火灾事故大多是因为消防意识淡薄,用火不慎或违法、违规操作造成的。杜绝火灾事故,必须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预防上作文章。各级、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新闻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公开曝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和违法违章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在学校、城镇、社区、村(居)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三)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目前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依法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等违法犯罪活动,是实现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各镇(街道)要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峄安发〔**6〕28号)要求,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要开展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专项活动。专项活动的范围是:全区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的传统性制作村户;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可能转移的周边地区;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业主。
一要认真落实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积极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该项工作具有监管责任。区政府今天已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与村(居)、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区级领导干部包镇(街道),镇(街道)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包人,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包查处的“四包”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一村、一户、一人。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凡因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精心组织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对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专项活动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挑选精兵强将,强化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要积极搞好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完成专项活动任务。要对专项活动中发生的非法生产经营事故实行责任倒查,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中要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加强明查暗访等方法,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对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的传统性制作村户、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可能转移的周边地区,采取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对排查出的非法制作村户,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查缴。对发现的非法家庭作坊和储存窝点,坚决予以查取缔,彻底收缴、销毁其生产加工设备和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对检查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合法证照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关闭。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非法制作、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由公安部门予以侦查,对涉案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法律责任,绝不能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通过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积极推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为全市卫生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内容
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政府“五个不能”(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査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要求,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紧密结合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突出整治六个方面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各单位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各单位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措施不得力,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査、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自觉,不参加,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各单位隐患排査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四是监管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监管的关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避重就轻、不敢管、不愿意得罪入,当老好人,对存在隐患问题不敢动真碰硬,把隐患问题简单化,放任隐患单位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医疗和疾控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不建档、不闭环,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隐患排査治理和应急演练不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三)治安消防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治安保卫处置突发事件不及时等问题;每日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等问题;病房违规使用电热毯、电炉等电加热或者大功率用电设备及私接乱拉电气线路、电气线路老化不及时更换、电气线路未经年检等问题;医疗机构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被停车泊位等障碍物占用等问题;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等问题;防火分隔不到位,管道穿越墙体处未封堵严密等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上锁,医疗机构门诊楼、病房楼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问题;消防设施设备不好用等问题;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等问题;重点岗位、部位人员值班值宿不尽职、不在位等问题;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四)燃气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卫生健康机构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高层、多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及其他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未按照要求进行防火分隔等问题。
(五)建筑施工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签署《施工安全协议书》等问题;施工单位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停工工地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明火作业未履行审批手续等问题;现场工作人员未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起重吊装作业未划定危险作业区城,高处作业未设置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安全措施等问题;围挡未按照要求设置坚固,未明确设置警示标示,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等问题。
(六)特种设备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医疗和疾控机构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采暖锅炉、供暖压力管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气瓶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和非法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共3个阶段。
第一阶段:层层组织动员部署。(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各科室。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患整治。(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20日)
各单位都要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自查清单,坚持边査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死看死守,加强检查。巡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三阶段:分析研判总结提高。(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5日)
各单位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市卫健局将总结集中整治总体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上报白城卫健委应急办。
四、工作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深入、认真细致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的内在要求。同时,要扎实做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重点掌控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集中力量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各单位要在2019年12月12日和2020年2月25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卫健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将消防平安“四创”活动作为从源头上、从机制上、从责任充分落实上构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并成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新格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平安“四创”活动,逐步建立起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有关部门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单位、村居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普遍提高,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务。两年内,全区消防平安机关、平安企业、平安村庄、平安社区达标率超过90%,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确保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并逐年下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4月27日-6月30日)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区相关部门结合本活动意见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范围、内容、要求,发动所辖企事业单位、村居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基础性调查,摸清底子、找出问题。
(二)自查自评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消除“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并在7月31日前如实填写自评表。区级有关部门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评表上报区“消防平安创建办”(消防大队);各村(居、社区)及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评表报当地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各部门、单位在此期间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认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三)抽检复评阶段(年9月1日-12月31日)
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根据所辖单位的上报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其中,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规模以上企业须逐一核实,其他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抽查率不应低于5%),核实后签发复评意见,汇总后上报区创建办。区创建办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现场核实并审定是否达标。
(四)整改提高阶段(年1月1日-年8月31日)
对现场核实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由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创建办按照各自分工督促整改。同时,已达到创建标准的机关、单位、村居在此期间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五)考核验收阶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区创建办从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各镇乡(街道)抽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各1-2个(没有居委会、社区的抽查行政村2个),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家;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抽查各类单位10家。
(六)总结表彰阶段(年11月)
区创建办总结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成果和不足,并提请区政府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政府、机关部门
区政府统一领导消防平安“四创”活动,将“四创”活动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四创”活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加大公共消防安全投入,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进机关”和当前开展的各项消防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确保自身的消防安全。同时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对本部门下属单位和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以新《消防法》宣贯为主的消防安全宣教活动。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责任主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健全落实消防工作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要督促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导、关心和支持村(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将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列入日常工作内容。要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保证营房、车辆、装备达标,保障正常业务经费,推动队伍管理正规化。完成城镇总体规划的镇乡要同步完成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并推动落实。
(二)企事业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消防法》“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原则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做好各项消防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力量自救逃生及扑救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三)村庄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五加强”和“五个一”。即加强消防道路和水源建设,加强村级工业区企业、“合用场所”(原称“三合一”场所,下同)及违章搭建侵占消防车通道和建筑防火间距的排查和治理,加强对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承租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弱势群体的监管和帮教;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确定一名消防专管员,配备一台机动消防泵,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约。
(四)社区
社区要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以小区商业服务网点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做到“五个一”,即明确一名消防专管员,设置一个消防警务室(可与社区警务室合并),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宣传活动(119消防日期间)。
五、创建标准
(一)消防平安机关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联络人负责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通报相关工作。
2.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确保完好有效。
3.日常管理。督促本单位的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巡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宣传教育。每半年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5.监管有力。每半年组织开展对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抽查数量不少于总单位数的1%且不少于18家(总数不足18家的全部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所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本系统、本行业年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下辖的同一单位不发生两起以上的一般火灾事故。被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期整改完毕。
(二)消防平安企业标准
1.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按照《消防法》规定,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分析一次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研究部署相关消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3.消防安全责任职责明确并落实。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4.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员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和宾馆、医院、商市场应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训练,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和引导疏散逃生技能,能够承担单位内部的防火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5.配齐消防器材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6.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根据自身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对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等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7.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检查,并记录备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存在“合用场所”情况或“合用场所”符合国家标准,不发生火灾事故。
8.消防宣传教育到位。对新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消防教育,每年开展一次员工的消防教育并组织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岗位人员须经消防专门培训。
(三)消防平安村庄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每个行政村应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人数不应少于4名,可由村干部兼任)。志愿消防队应设置相对固定的库室,并配备机动消防泵、简易灭火工具。有条件的村可以配备小型机动车辆。
2.落实责任。村民委员会必须明确村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与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外来人员集居地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制度。
3.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必须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健全防火检(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档案。
4.设施建设。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必须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有条件的行政村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口;农村进村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严禁设置障碍物;各行政村至少按照每50户1具的标准配备4kg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地点,鼓励家家户户配备灭火器。
5.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以少年儿童、老年人、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动,学习家庭火灾预防、扑救、逃生自救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等消防常识。每个行政村设置不少于2处固定消防宣传平台(消防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橱窗)。村民委员会应落实对孤寡、智障等弱势群体的防火巡查制度,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四)消防平安社区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社区应设立消防工作室,确定一名社区副主任或社区干部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工作。
2.防火检查。社区应与所属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年度考评,健全并落实奖惩措施;社区消防工作室应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并有检查、巡查记录。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应经常对辖区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社区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并建立24小时巡逻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宣传教育。社区应有1-2名志愿消防宣传员,负责社区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社区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专栏等,居民楼道内应设置消防警示牌;社区内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每年119宣传日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大型消防宣传活动;社区每半年对辖区内个体经营户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组织1-2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练;应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宣传资料,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设施建设。社区消防工作室内应设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应配齐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鼓励每个居民家庭配置一具小型灭火器;社区应确保公共消火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保障消防车道畅通。
六、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消防平安“四创”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是改善我区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区创建“平安”,保障全区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四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自的创建工作责任,认真排查、研究消防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创建活动的有序推进;要注意将“四创”活动与当前开展的高层公共建筑、“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以“四创”活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公安分局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力量抓好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合用场所”、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并加强对全区各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小型服务性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抽查。
区委宣传部要发动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的“六进”活动,加大新《消防法》和消防公益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社会消防法制意识。
监察局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火灾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查明事故性质、原因和事故责任,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国土资源分局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场所违法用地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存在非法占地、非法出租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合用场所”、出租房屋等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建设局要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对违法建设“合用场所”建筑,要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
文广新闻出版局要以网吧、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在日常审批管理工作中,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文化公众聚集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审核工作,对消防不合格的场所不发经营许可证、不准营业。
安监局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组织、协调、配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工商分局要严格把握市场准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须经消防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凡未经审批或未取得许可证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许可或审批文件已失效的一律不得通过年检验照。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关闭、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被撤销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贸易局要加强对商场、市场、超市(1000平方米以上)和重点加油站等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城管局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检查力度,确保可燃气体报警仪、推车式灭火器等重点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大对违章搭建、违章代充煤气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完好有效。
质监分局要加大对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的抽检力度,依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确保不发生因设备泄漏、爆炸等引发的火灾事故。
教育局要以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每学期消防知识课不应少于2课时,其中1课时必须安排消防疏散逃生演练。
民宗局要加强对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的消防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力度。
旅游局要加强对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及周边服务设施的消防检查。
民政局要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及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检查,重点加强老年人的火场疏散逃生教育。
卫生局要加大对下属医疗单位的消防检查,规范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
供电局要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门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对各类企业特别是“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作坊、小饭店、小企业、小商铺、小娱乐休闲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电气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对存在电气设备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又不及时整改的,根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实行停电措施。要配合消防部门参与各类电气火灾事故的调查,及时提供电气技术支持,协助制定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消防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区消防联席会议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达标验收标准及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任主任。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广泛发动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实施,确保消防平安“四创”活动取得实效。
一、始终将深入学习宣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摆在首位
1.扎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地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县级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扎实推动决策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重要决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3.扎实统筹安全规划与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二、着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地。完善《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开展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把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纳入考核督查的重点内容,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推动各地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县安委会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5.推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细。修订完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细化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强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县安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从严企业“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活动。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深入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全面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7.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到位。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对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检查执法走过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调查处理和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加大通报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对近三年批复结案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县安委会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三、着力深化安全整治攻坚
8.聚焦重点整治。在总结2020年“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痛点、堵点、难点,集中精力推进靶向整治、联动整治、长效整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子上消除隐患。对纳入“三年行动”的16个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细化工作方案,各重点行业领域针对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9.聚焦问题攻坚。在各行业领域深化整治攻坚的同时,聚焦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在全县组织开展打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攻坚战”,努力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0.聚焦强化机制。坚决克服“前热后冷”“紧一阵、松一阵”现象,严格采取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的办法,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督导,阶段性组织“回头看”,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务实的及时通报约谈,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1.聚焦督查检查。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节、高温期间等关键时段,采取综合督导、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向县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3件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县安委办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发现不了问题、行政处罚不严的痼疾。(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四、着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对接省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应急管理部门与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医院、学校、电力等行业储存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3.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整顿退出工作指导意见及年度工作目标要求,严格烟花爆竹准入和安全条件把关,强化对企业的设计审查,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管理水平,扎实推动整顿退出工作有序开展;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检查执法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有关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4.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推进采空区“零积水”目标管理,建立“一矿一册”监管清单,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严禁使用国家淘汰生产工艺和设备,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重点露天矿山安全整治,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县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等四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以及“百吨王”、城区余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高速、国道等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县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按职责牵头组织开展,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6.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查处各类非法工程建设项目和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施工行为。有序推进农村道路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7.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专题、分片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县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8.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等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大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校园防火、防盗、报警求助、减少人身伤害等方面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持续推进民爆物品、电力、商贸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县安委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五、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积极推广应用烟花内筒自动化生产线,探索开发烟花全自动化生产线,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推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接入危化品仓储企业仓库、堆场、停车场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重要场所和具备条件的涉液氨等重点工贸企业监测监控数据,以及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烟花爆竹企业全部实现视频联网监控,至少50%矿山企业在2021年实现智慧矿山监管。(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0.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要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化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建立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要求,尤其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县转移。出台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要大力推进烟花爆竹、小化工、小矿山整顿关闭退出,严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严禁“头顶库”加高扩容。(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1.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支队、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公路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22.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公路、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扎实开展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团县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六、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3.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聚焦推进矿山和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事项,对标出台相关办法、规定、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4.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抄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审批手续、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审批部门,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明确县、乡两级执法管辖权限,落实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监管执法权要求,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和县级专业执法衔接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双随机”抽查基础上,指导服务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5.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安全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在教育培训、风险评价、隐患治理等积极作用,助力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银保监分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