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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施工企业需要依法申报和纳税,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标项目不仅资金紧张而且利润空间极小甚至未干先亏,企业以效益为根本,为了提高效益,必须开源节流,而进行税务筹划合理避税也是获取效益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施工前期应该对国家和当地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解熟悉,积极展开税务的筹划,以最大程度获取效益。
一、税务筹划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在税务筹划中,首先应该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充分履行其义务、享有其权利,也就是说只有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条件下,才能考虑少缴税款的各种方式。
2、效益最大化原则
税务筹划的最主要的目的,归根到底是要使纳税人的可支配利益最大化,即效益最大化,纳税人除了考虑节税外,还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经济利益最大化。
3、稳健性原则
一般来说,纳税人的节税利益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各种节减税收的预期方案都有一定的风险,如税制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等。税务筹划应该在节税利益与节税风险之间进行的必要的权衡,以保证能够真正取得财务利益。
4、节约性原则
税务筹划可以使纳税人获得利益,但无论由自己内部筹划还是由外部筹划,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税务筹划应该要尽量使筹划成本最小。纳税人可选择的节减税收的方式和方法很多,税务筹划中在选择各种节税方案时,选择的方案应该是越容易操作越好,越简单越好。
二、税务筹划在施工企业的应用策略
税收是根据企业的经营行为而发生的。而我国一些施工企业认为缴税是财务部门的责任,缴多缴少是会计核算上的问题。税务部门不会完全依赖企业的账目去征税,而是根据企业经营签订的相关合同或证明来确定业务发生额,这就要求企业财务部门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同时参与经营管理,站在全局的高度应用一定税务筹划策略对涉税事项进行统筹谋划。
1、工程承包应尽量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营业税条例规定: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均应按包工包料工程收取的料工费全额缴纳营业额,即计税依据是营业额。施工企业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包工包料的工程承包合同,且尽量避免甲供料。建设单位一般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材料价格较高,这必然使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较高,而施工企业则可以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获得比较优惠的价格,从而降低计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原材料的价值,达到节税的目的。
2、签订合同时注意方式的选择
(1)签订总分包合同,避免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营业税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征税,工程分包的,分包单位承担的营业税由总包单位代扣代缴,总包单位按工程总结算值扣除分包值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
(2)能签订建筑安装合同的不要签订服务台同
随着施工企业竞争的加剧,有些企业的施工任务不足,有些设备闲置,为了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可以利用闲置设备去分包其他企业的施工任务。而签订经济合同时,要注意签订合同的类型不同,征收的税率是不同的。如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按建筑安装税率3%征收,当签订机械租赁合同时按租赁业5%征收(假设其它随征税一样),所以应尽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3、纳税时间的确定
施工企业缴税的一个特点是本期收入和成本的确定时间与金额具有可调节的余地。税款延迟交付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利用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问的规定,合理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往后推迟,也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筹划方法。
另外,由于施工企业作业周期长、耗费资金大,所以很多施工企业都采用预付工程款、分期结算等方式,纳税时间的选择对施工企业则显得尤为重要。
4、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
税法赋予了施工企业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定的选择权。因此,在施工企业可以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可以摊销更多的折旧费用。这样,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还能够将收回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5、利用集团的优势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现在很多公路施工企业是集团性质,可以利用本企业的集团优势进行利润和费用的税务筹划。税法规定,企业集团总部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的管理费用可以分摊给下属公司。因此,集团公司可以给税率高的子公司或盈利多的子公司多分配管理费用,税率低或处于亏损状态的子公司少分配管理费用,达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的目的。
总之,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较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总结出不同的方法。税务筹划应从总体上系统地考虑。施工企业不仅要了解自己所面临的外部市场、法律环境,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外部发展空间,而且必须熟悉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能力,综合多种税务筹划方法,给企业自身的税务筹划进行一个准确定位,因为任何好的筹划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环境。因此建筑企业要纵观企业整体利益,结合实际选择最优方法。
参考文献:
[1]葛家澍:最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与避税技巧应用,2009年02月出版.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企业经营的和谐发展,税务筹划也逐渐被更多的企业所接纳。时至今日,不同形式的税收筹划正在不断地兴起。税务筹划能够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本文尝试对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概念、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必要性、税务筹划风险的种类以及具体应对措施四方面内容进行简要地论述。
关键词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必要性
全面到来的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促使我国的社会经济得以快速地发展和壮大。然而由于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国内的许多企业也在这场经济寒流中实力严重削弱,甚至是无法挽回的宣告倒闭。由于市场环境风云变幻,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也是与日俱增,其中税务风险是影响企业经营与决策的关键点,税收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热点,因为不论法人、自然人、穷人、富人,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纳税,而作为纳税人都希望减轻自己的负担,所以,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能够获得合法收入的一项基本权利,美国南加州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会计学》中写道:“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他还写道:“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生产经营或投资行为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税款,这个过程就是税收筹划”。换言之,纳税筹划就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与“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应该”的项目、内容等,对组建、经营、投资、筹划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因此我们应对税务筹划保持理性的认识,以科学的态度运用税务筹划,税务筹划就是要我们打好提前量。在其逐步推广并受到认可的同时,我们更要认识到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更要重新审视我们的经营与管理,探求风险与筹划的最佳平衡点。
一、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概念
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的漏洞和差异,通过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安排从而实现税负的最小化是企业税务筹划活动的本质。而在筹划的整体过程中,税务筹划风险是无法完全抑制的。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对于税务筹划加强了研究,在概念上也出现了许多种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税收筹划风险是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还有的人认为:“所谓税务筹划的风险,通俗地讲就是税务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因此税务筹划风险实质是指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由于未来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以及自身生产经营状况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发生,而使得筹划收益出现偏离纳税人预期结果的可能性。
二、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从宏观角度去分析和总结,可以将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开展税务筹划是促进企业利润提升,增强企业发展实力的需要
在当前的全球市场环境中,竞争永远是企业发展的主旋律,企业在竞争中期望实现的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始终不会改变,但是利润是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收益,在数量上等于收入去掉允许抵扣费用后的差额。费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税金,而税务筹划就是节税或降低税金,从而有效地降低费用,提高企业的经营利润。也是由于企业通过节税降低了费用,才有了更多的可用利润投入到产品的生产中,从而不断地增强了企业的综合实力。
(二)开展税务筹划是企业不断提高依法纳税意识的实际需要
深入了解和熟悉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内容,并能够准确区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是顺利地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前提。因为税务筹划可以促使企业为了得到税收收益,而去主动地运用和学习相应的税收法规,久而久之,在潜移默化中,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税收法律观念将会得到显著的提高。
(三)开展税务筹划是强化企业经营和会计管理的需要
加强对于自身的经济业务活动全面的监督是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基本要求,税务筹划要求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不但要熟悉税收的相关法律政策,深入认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同时还要与会计处理进行有机的结合,而不可以脱离会计单独存在。
三、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种类
(一)法律风险
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在预期结果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有可能会承担偷逃税的法律责任以及补缴税款的相关法律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就是企业在税务筹划实施中潜在的法律风险。首先企业为了争取在税收上的优惠,在当前企业综合条件下要针对个别经营活动进行形式上的某种变通,谨慎选择政策,一旦没有合理地把握这种变通和选择的“度”,如果税务机关不认可,则企业很可能就要承担一些由于税务筹划发生的损失而衍生的成本费用,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补缴税款的法律义务;其次,税务部门对企业由于避税范围加大,而致使一定危害或影响发生时,还要对该企业进行一定的限制。在实际操作中的避税和偷逃税非常敏感,有时甚至是一体两面,一旦把握不周,那么避税则很可能就会成为偷逃税,如果这时被税务机关认定企业是打着合法的幌子掩盖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则会对该企业实施罚金以及滞纳金的相应处罚,甚至在情形严重的情况下企业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经济风险
企业在制定和实施税务筹划方案的过程中,由于其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会直接让纳税筹划成本不能有效的收回,也会因此而承担一定的法律义务,加重经济上的损失,这就是企业税务筹划所要承担的经济风险。如果企业的筹划方案未成功,那么那些投入到筹划中的成本支出将会付诸东流,与此同时还要支出滞纳金、追缴税款以及罚金,可以说在制定不当税务筹划所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
(三)行政执法风险
税务筹划行政执法风险是指企业在实施税务筹划方案的过程中,由于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出现了税务行政执法方面的偏差,企业所要承担的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一般来说,税务筹划通常是合法的,并能够通过税务机关的认可,然而因为国家在制定税法时,在税收事项内容上保留了一定程度的弹性空间,再加之税收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存在差异性,这些不确定因素也会造成税收政策在执行中的偏差。即便是税务筹划是合理合法的,也会因为行政执法的某些偏差而被认定是偷逃税的行为而遭到严厉的处罚,这样一来企业不但不能够达到节税的目的,反而更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四、企业应对税务筹划风险的具体措施
(一)重视成本效益
企业在针对某个筹划方案的实施并且取得相应利益的同时,也必然会同时付出一些额外的费用。而要想制定一套具有一定可行性的税务筹划方案,企业所得的利益首先就必须要大于筹划方案的损失和成本,也只有在这种状态下,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才会被接受。所以企业在制定税务筹划方案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企业的成本效益。此外,企业不仅要考虑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还必须要同时考虑机会成本。
(二)提高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
首先企业要有税务筹划的风险观念,务必要充分认识到企业所要承担的潜在筹划风险,明确税务筹划风险对未来发展的重要影响,要在企业税务筹划的全程中落实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让税务筹划人员在制定税务筹划方案时,能够全方位地综合考虑潜在的风险因素,从而有效地规避税务筹划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增强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审慎把握税收政策
要想有效地避免税务筹划风险,首先就必须要全面的把握税收政策,要时刻注意有关法律法规的综合运用,全面系统地对所筹划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细致的研究和充分的论证。此外,还要不断提高相关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筹划团队,优化筹划队伍的人员构成,从而有效地降低筹划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四)加强与税收人员以及政府官员的互动
我国的税法在制定时,对相应的税收事项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具有“自由裁量权”。加强与税收人员以及政府部门官员的互动能够尽量降低征税纳税双方针对相关税收政策在理解上的出入,从而有效减少税务机关认定风险。因此,企业要运用自身的优势,加强和当地政府的互动联系,从而便于自身的发展。
结论:综上所述,企业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合法的规划,企业税务筹划能够有效地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但是在企业增加税收效益的同时也会出现一定的筹划风险,这时则需要我们从多方面入手加强筹划的科学性与合法性,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对于企业的经营与会计管理,不断优化筹划方案,充分思考税务筹划的合法性经济性,从而让税务筹划能够真正地作用于企业的财务决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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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税法 企业 会计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最早是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它主要指的是企业在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并且不影响自身正常的经营活动下,对企业的投资、筹资以及经营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的一种活动,它的主要目的是用合理的手段来降低企业的税赋支出,使企业最终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企业的税务筹划必须要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它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合法性和计划性是税收筹划的本质。目前我国关于企业税收策划的研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它过于考虑短期的利益,忽略了企业长远利益的战略发展,企业应该认识到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它关系着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我国目前企业会计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税务的筹划意识且纳税观念过于陈旧
近些年来虽然人们对于纳税的观念已经逐渐熟知,但在企业中相关的财会人员对于偷税漏说以及税务筹划之间的关系却难以界定,而且对其概念也认识不清,大多数企业中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对企业所得税五统一的内容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对纳税会计业务也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从而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时候,依旧采用着以往旧的税务筹划方案措施,这样一来就很难使企业的税务负担减轻,利益得到最大化,而且旧的税务筹划方案并不符合国家税收相关精神与当前的市场环境,一部分的企业财会人员并没有意识到税务筹划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此外,在偷税、漏税、避税以及税务筹划上要认清它们在本质上的区别,偷税是一种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也就是企业隐瞒真实的内部情况,采取不公开和不正当的手段从而不缴或者少缴税款;避税是企业为了解除税负或者减轻税负从而利用税法上的一些漏洞而做出的一些不正当的行为;漏税指的是在企业中会由于相关的财会人员的粗心大意或者企业对于税法相关的规定不太熟悉而造成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这种行为大多数并非主观意愿的。偷税、漏税、避税这三种行为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还要受到一定的处罚,而税务会计筹划则是需要在合理且合法的情况,并且符合国家相关的税务精神和税收的优惠政策来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负。
(二)相关财会管理人员的税务筹划能力不强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企业的经济效益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水平,而企业中的税务筹划工作则对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企业中相关的财会管理人员缺乏对税务策划的重视,且全面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很难满足新税法的要求,税务策划方面的能力整体都比较低,这样一来企业的税务负担就不能减轻,经济效益也难以得到提高。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要想有效的开展,就要求相关的财会人员在精通税法、会计方面的知识的基础上,还要了解并熟知投资、金融、物流、贸易等方面的知识,然而现实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部分的企业财会人员甚至连基本的税法和会计知识都没有完全精通,且会计和税法相关的知识和观念较为陈旧,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此外部分的财会管理人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主动去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少税收负担,致使企业内部的财会部门不能够制定出合理细致的规划,不能使各部门之间达到很好的配合,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大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降低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没有完善的税务筹划体系和相关的管理机制
企业要实现税务筹划达到一个理想的效果,最根本的就是完善和健全一套合理有效的筹划体系和管理机制,一部分企业由于自身税务策划的目的不够明确,在管理方面有所欠缺,导致了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很难顺利开展下去。首先,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是一个整体性和目的性很强的工作,一些企业忽略了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企业成本效益的分析,致使税务筹划的目的本末倒置。其次,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的工作,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状况来制定合理的方案和详细的计划,从而保障税务筹划在时间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然而现实中的一些企业却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而是在结束了各项经济行为之后才开展了税务筹划工作,这样不仅使税务筹划工作失去了统筹规划的作用,而且很难达到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目的。最后,由于大部分企业的财会管理人员专业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欠缺,再加上其税务筹划经验的不足,导致了企业税务策划方式的单一和缺乏创新,很难与新税法的相关要求适应。此外,部分的企业忽略了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从而使征管的流程变得复杂,这样不利于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进行。
二、企业所得税五统一主要的变化
首先,五个方面的统一分别为:一是新税法不再把外资和内资企业区分开来,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二是新税法将之前原税法中对内资企业规定的税率降低,并把内外资企业的不同税率统一为25%。三是新税法统一了税前扣除的一些标准和政策,使企业的税负变得更加公平公正。四是新税法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了调整和统一,并且将特惠制取代普惠制。五是新税法统一规范了税收的征管要求。除了五个方面的统一之外,新税法也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过渡政策,这两个方面的过渡政策使企业达到了降低成本的目的,为相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开展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间,进一步实现了节约资源,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其次,企业所得税五统一简化处理了所得税的税率,它把基本的税率定位25%,这样的一个标准对于不管发展进步还是缓慢的企业来说都是一个最低的水平和标准,大大地减少了企业的税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使企业能够在财务方面增加一些经济实力和效益,进而更好地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最后,企业所得税五统一进一步明确地规定了税前的一些扣除项目,如工薪资金和附加项目的扣除。具体表现为其一是对企业的相关工薪、福利、经费等的发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二是对企业在业务方面的宣传费用和招待费用以及一些公益性的捐赠费用都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并根据具体的规定进行税前的扣除。
三、企业所得税五统一后企业会计税务筹划的具体策略
(一)培养税务筹划的专业人才队伍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有一个明确的筹划目的和筹划方案,这就要求税务筹划者不仅需要有税法和会计等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全面的筹划能力以及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企业应该培养一支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极强的税务筹划人才,在进行筹划的过程中,能够对企业的整体运营情况很好地把控和掌握,并对企业中的筹资、投资以及经营等详细的了解,并通过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纳税方案和计划。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项思维型和规则性极强的工作,要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人才,不断地扩大人才建设的队伍,且在工作中定期地开展培训,培养税务筹划人员的创新意识和策划能力,使其能够不断地根据新税法的相关规定合理的调整税务筹划的方案,使其能够与企业的利益相契合。
(二)完善税务筹划的管理体系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尊重税收筹划的时间性、目的性和实践性,建设一个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从而最终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首先是要用岗位责任制来确定在税务筹划的时间,必须要确保在其他各项经济活动之前进行筹划,从而设定一个合理的财务格局。其次是要明确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以企业效益的最大化作为最终目的,并且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计划,进一步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最后是要结合着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新税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实践,使企业与税法能够充分的融合起来。总之,企业要根据税务筹划的具体特点,结合着企业自身的状况,建立并健全税收筹划的管理体系,进一步保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联系沟通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制定不同的筹划方案和措施,但一切的方案和政策都要在遵守相关的税法和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的,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和通过才能够实行。因此,企业应该与税务机关之间保持顺畅的沟通,及时的咨询并学习相关的国家政策,如果相关的筹划方案没有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没有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同,那么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就是无效的,严重时甚至可能触犯到国家的法律,从而影响企业的合法运营,企业在制定税务筹划方案时要与税务机关进行及时的沟通,然后根据相关的政策制定出不同的策划方案,这样一来不仅避免了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而且还能够使税收筹划的方案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四、结束语
就目前现代企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对企业会计税务进行有效合理的筹划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和意义,新税法相对于旧的税法来说在纳税的内容、税收的优惠以及纳税人主体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改变,它对于企业在税务的筹划工作上产生了有利的影响,在今后的发展中,企业应该更加重视税务筹划工作,不断地总结以往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在新税法的环境下开展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进而使企业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利益和资金时间价值,不断地提高其市场竞争优势和地位。
参考文献:
[1] 迟麟欢.新税法下的企业税务筹划分析[J].北方经贸,2014,(1):70.
[2] 程节.新税法下的企业税务筹划分析[J].消费导刊,2014,(10):225-225.
关键词:税务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3198(2013)13015702
1 纳税筹划概念的界定
笔者在总结归纳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研究基础上,定义出税收筹划即企业在不违法违规的前提下,在透彻理解相关税制的基础之上,利用相关手段进行的纳税方面的策划或是合理的使纳税人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并融合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1.1 合法性原则
纳税筹划必须在遵守国家现行的税法及相关法规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依法纳税是企业和公民的义务,也是税务筹划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时无刻不面临着纳税筹划的问题,若想真正意义上解决企业的税收问题,税收筹划相当重要。首先必须不断更新知识体系,学习理解新的税收法规,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充分利用,如税制构成要素中的税负弹性及税收优惠政策都有较大的纳税筹划空间,利用专业眼光和素质加以甄别和选择。
1.2 服从企业财务管理总体目标原则
纳税筹划一方面需要充分了解企业自身的现实财务管理体系,另一方面需要结合企业的战略规划目标,前提把握了企业的生存环境,才能因地制宜选取适合的财务模型对企业纳税事项进行选择和组合,达到重组企业的优势资源,实现对资金的高效配置,最终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的实现。
1.3 事前筹划原则
企业应纳税额是由经营管理活动决定的,而不是核算决定的。核算仅仅是对纳税结果的反映。因此,只有在对企业的筹资、投资、运营等经营活动中进行事先的设计和安排,尽可能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纳税负担,实现税收筹划目标。
1.4 成本效益原则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首先需要评价企业经营事项经济上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在评价可行的基础上,再充分权衡该事项的成本效益。笔者指出,任何一项纳税筹划活动其出发点就是付出最小的成本得到最大的收益,然而经济利益的大小与税收体制、执法环境密不可分。企业只有着眼于整个集团总体税负的降低,立足企业集团的长期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种种现实环境,才能针对不同经济活动环节制定相应的筹划方案来实现企业的收益超过成本。
2 税务筹划基本方法介绍
2.1 税率式纳税筹划
税率式纳税筹划简单来说就是利用国家税法规定的各种不同比例的税率,制定纳税计划降低纳税额的方法。一般而言,企业在税负既定的情况下,纳税额与税率呈正比例增长,由此可以考虑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选择低税率以减轻税负。具体包括价格转移、投资高新技术行业或者区域避税等方式。
2.2 税额式纳税筹划
税额式纳税筹划是指指纳税企业直接通过减少应纳税额的方法降低自身的税收负担,主要是采取减免税优惠达到目的。它主要有减免税、优惠退税、再投资退税和亏损弥补等。具体表现有新设和分立企业的税额筹划策略等。
2.3 税基式纳税筹划
是指纳税企业通过缩小税基的方式来减轻纳税的筹划方法。纳税额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与税基大小呈正比例关系,故要想降低纳税额,最主要的是减少税基,才能使得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越少。多数企业倾向采取延迟结转确认收入,扩大当期成本费用,压低利润,进而相应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实现少纳所得税的目的。
3 纳税筹划要点
3.1 企业筹资环节税务筹划
合理筹资费用可税前扣除,债务筹资利息也可税前扣除,具有抵税作用。企业银行借款的不同还本付息方式下的现金流和时间都是纳税筹划的重要衡量标准。发行债券筹措资金也可享受利息税前扣除的待遇,尤其是到期还本付息方式更为明显,不仅利息税前扣除,还在一定程度上推迟了企业现金流时间。借款费用多用于企业购置相应资产、工程建造方面,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多以折旧的方式分期扣除。租赁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均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前者税前可扣除,否则以提折旧,计入成本。
某企业投资总额2000万,当年息税前利润30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设投资总额由两种方式获得,(1)全部由投资者投入;(2)投资者投入1200万,银行借款800万,借款年利率10%。站在税务角度,哪种方式收益更高?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如下:
权益资本税后收益率=300×(1-25%)/2000=1125%
权益资本税后收益率=(300-800×10%)×(1-25%)/1200=13.75%
3.2 企业投资环节税务筹划
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考虑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政策考虑投资方向的选择。
企业的组织形式的选择也能够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一定的筹划空间,为降低税收成本,企业多愿意设立子公司而非分支机构,主要得益于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可以负担母子公司的盈亏不均以及利用税率差别等方式实现节税。
某企业(非房地产开企业)准备将一处房地产转让给另外一家企业乙,房地产市价5000万,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为7%和3%。企业面临两种选择:(1)直接按照市价销售给乙企业;(2)将房地产作价5000万投入乙企业,然后将持有的股权以5000万转让给乙企业的母公司,站在节税减负角度,哪种方式更合适?(不考虑土地增值税,假定印花税率为0.05%)
方案一,直接销售房地产。
应交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000×5%×(1+7%+3%)=275万
应交印花税=5000×0.05%=2.5万
合计应交税金=275+2.5=277.5万
方案二,企业先将房地产投入再转让股权。
企业以房地产作为出资投入并承担投资风险和分享利润,按照营业税规定无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但须缴纳印花税,投资后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时仍不需缴纳流转税,但须缴纳印花税。
房产投资时应缴纳印花税=5000×0.05%=2.5万
股权转让时应缴纳印花税=5000×0.05%=2.5万
合计应交税金=2.5+2.5=5万
所以站在节税的角度来看,企业应采取第二种方式更为合适。
3.3 企业营运环节税务筹划
采购环节,选择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运费抵扣方面,免税产品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代购方式、货款结算方式以及采购时间上都可以进行税收筹划以权衡利弊。
生产环节,针对存货,主要是计价方法的选择能够调整企业的当期利润,是企业税收筹划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点。假设企业现阶段处于免税期,先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虚增利润,达到筹划目的。当然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不同对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也有着较大的影响,加速折旧对当期利润的冲击很大,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总而言之,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或成本消耗模式均给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销售环节,销售实现方式的选择影响了纳税义发生的时点。企业委托代销、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以及货到付款的销售实现方式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延缓纳税的目的。促销是零售企业惯用的销售策略,折扣销售、买一送一、购物送赠品、返现等活动的不同选择其税负也不尽相同。针兼营、混合销售、视同销售需等特殊销售行为需要在经营决策前做合理筹划,减少税负。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所得税税率25%。假定每销售1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60元,购进货物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拟采用以下三种方案促销:
(1)七折销售(折扣销售,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
(2)购物满100元,赠送30元商品(成本18元,含税价)。
(3)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
由上表得知,从税收负担角度看,方案1最优,方案2次之,方案3采取返还现金方式销售的方案最不可取。
3.4 企业收益分配环节税务筹划
收益分配环节,税务筹划的重点是企业所得税,笔者认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所得税筹划的关键点,如何在合理范围内控制应纳税所得额,一方面是对各项扣除项目的政策充分理解筹划,另一方面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加以重视。强调扣除限额的问题,在招待费处理问题上,通常采用平衡点法进行节税操作,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销售收入的1/120时为最佳限额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的规定,尽可能早的弥补亏损,获得税收利益。
某企业2002年发生年度亏损100万,假设该企业2002-2008年度年度利润总额如下:
上表得知企业2007年仍处于利润弥补期,尽量提高该年度的利润,可以采取压缩成本和支出,增加收入,将2007年的利润收入总额提高到40万,尽量在2008年开支推迟的成本和费用,2008的利润总额降到30万,应纳税所得额为7.5万,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7.5万元。
股利分配涉及的税收事项包括是否股利分配以及采取何种股利分配方式。对股东而言,获得股利的股东需要交纳个所税,企业在分配股利时,合理选择股利支付方式,增加股东财富。
4 结论
本文从企业实际纳税环境出发,重点对企业各生产环节进行税收筹划,目的在于引起大家对税务筹划的重视,强调税务筹划重在对企业经济事项进行事先计划和安排,而非事后税务的核算。从而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总结出企业只有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条件适时调整税筹划策略,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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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倪筱楠,叶.基于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所得税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07,(6).
根据上述原则对目前常用的绩效评价方法包括传统的业绩评价法、平衡计分卡业绩评价法进行分析,为构建企业集团税务筹划业绩评价体系提供思路。
(1)传统的业绩评价法主要是根据财务指标来进行评价,其优点是数据真实且容易获取。但容易忽视不可计量的非财务因素,而后者对企业集团税务筹划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例如企业集团的品牌形象、与政府的关系等。
(2)平衡计分卡业绩评价法是一种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有机结合对企业业绩综合评价方法,该方法强调非财务指标的重要性,但不可避免地受非财务指标本身的缺陷(即不能量化,数据不易获取等)的限制,因此,实际运行成本比较高。
上述两种种评价方法各有优点,对其进行改进和融合来建立符合税务筹划要求的业绩评价体系是可行途径。
二、企业集团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即在业绩评价方法选择过程中花费的成本应以业绩评价产生的效益为限。
(2)战略符合性原则。税务筹划业绩评价应以实现企业集团战略总目标为起点,实现集团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一致。
(3)协调性原则。业绩评价指标应促使集团成员之间协调发展,而不是人为的造成冲突。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一个子公司经营活动的好坏往往会影响其他子公司的活动。
三、企业集团税务筹划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企业集团税务筹划业绩价体系是以企业集团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结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影响、反映税务筹划质量的各要素的总结和分析,判断其是否实现预期的战略管理目标。评价指标据此可分为两类指标:一类是财务指标;另一类是为非财务指标,如下:
(1)财务体系指标
①显性(直接)成本收益率,即税务筹划直接成本和直接收益的比率。其中,直接成本是指企业为节约税款而发生的直接的资源耗费,包括税务筹划的设计和实施成本。前者包括集团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获得的工资报酬等;后者是筹划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所需支付其他费用。税务筹划的直接收益是指企业因为开展税务筹划节约的税款。该指标可以直观地反映出企业税务筹划的效率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②隐性(间接)成本收益率,即税务筹划的间接成本和间接收益的比率。其中,税务筹划的间接成本是指由于集团开展税务筹划而间接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为获得税收收益而相应地调整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结构而发生的可计量的额外成本。税务筹划的间接收益是指由于企业开展税务筹划而产生的除节约税款以外的其它可计量的收益包括当地政府的补贴收入及相应地调整原有经营范围等而发生的可计量的额外收入。
③实际税收负担率,即企业应纳税收与应税收入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实际的税负水平。企业集团一般在经营过程中会面对多个税种,法定税率并不能反映企业的税负轻重。只有确定企业实际的税收负担率,才能有针对性的制定税务筹划策略以及评价税务筹划的实际效果。
④税法遵从度,即企业集团因违反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所需支付的罚款和滞纳金占企业集团总的应缴纳税款的比率,体现出企业集团对当地税收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以及企业集团对税务筹划风险的态度。
⑤集团税务筹划与管理目标的偏离程度,即企业集团因税收因素放弃最优方案改为次优方案从而改变财务行为带来的机会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企业集团税务筹划与企业集团管理目标出现偏离程度。
(2)非财务体系指标
①企业在当地的品牌形象。这一指标体现了企业在当地的认可度和社会责任感的强弱,为其在当地长期投资和发展奠定了基础。这样既可获得税收优惠,又会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从而使企业的信誉增强。
②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对企业而言,主要在于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如主动同东道国税务当局签订预约定价协议就可以减少税务机构的反避税调查和价格调整。不少跨国公司特别强调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受到政府的好评的同时也为获得税收利益和谋取其他利益奠定了基础。
③内部转移定价和内部资金移动对管理人员的影响度。集团内部商品和服务的转移价格的制定对子公司的影响很大,管理人员可能从本公司的角度出发,抵制或不愿执行企业集团从整体战略出发所考虑的税收和资金流动性等因素而产生机会成本。这一指标的设计是为了了解管理人员对集团政策的支持度和理解度。
一、税务筹划的必然性
我国是法治国家,纳税人必须根据税法的规定性履行纳税义务。而纳税必然减少纳税人的净利润,为了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达到节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纳税人必须进行税务筹划。即,环境是一定的,只有适应环境,才能改变自我。我们的环境是:来源于市场,适应于市场。而在市场运行中又必须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则,适应、掌握并较好地运用这些市场规则,最终实现纳税额度最低,企业利润最大,市场份额占有率最高,进行税务筹划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1、企业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使税务筹划成为必然;
企业要生存、发展、获利,盈得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获得投资者最大额度的投资。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他的根本目标。实现该目标的途径总体来说有两条:一是增加企业收入,二是降低企业成本费用。而税款就作为一项费用而存在,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税务支出,就等于降低成本费用,从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2、税法的规定性、法律的严肃性使税务筹划成为必然;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业务发生之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事先对纳税事项进行安排,以达到最低纳税额度。而一旦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事项已发生,那么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这时再想方设法少交税款,就成为偷税、漏税,必将受到法律处罚。合理、合法、合规、及时、有效地进行税务筹划就象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企业遵纪守法;一方面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增加净利。最终达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3、税务筹划是纳税人行使的一项基本权利,经过税务筹划纳税义务会变得积极、主动、简捷而明了。
权利和义务是一对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矛盾。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而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则是纳税人行使的一项权利。进行税务筹划使纳税人被动的纳税行为(即税务机关征多少,纳多少)变成了一种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行为,为了使企业利润最大化,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纳税额度,纳税人会进行一系列测算、规划、分析、对比,设计几套纳税方案,然后选择其中最优的使用。这里所指最优包括税额最低;操作最简便;使用最明了等等。对征税机关来说,利用纳税人的这种积级性,不但抑制了偷税、漏税、逃税;而且方便了征税。从而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二、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税后利润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具体来说,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一)全局性是税务筹划的显着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出现了多元化、多渠道、覆盖面宽,涉及范围广的趋势,税务筹划不再仅仅是一种行业、一个部门、一种产品基础上的单纯的筹划活动,而成为触动企业发展全局,减轻企业总体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税后利润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分立、重组不断拥现,税务筹划的全局性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筹划缩小税基、适用较低税率,合理归属企业所得的纳税年度,延缓纳税期限,实行税负转嫁,进而降低整个企业的税负水平。一般可以考虑的操作方法有:
1、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包括企业组建过程中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公司制企业既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又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企业仅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设立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则设立子公司,如果经常亏损有负债经营的好处则设立分公司。
2、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投资涉及选择投资地区、投资行业、投资类型。比如,在中、西部与东部投资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选择服务行业和生产行业会适用不同的税种;而选择了生产行业,生产不同的产品又有不同的税收规定。
3、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筹资无外乎有两个途径,一是自有资金,一是借入资金。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所产生利润应承担税务额度是不同的。
4、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经营已结束,本会计期间的净利润已结出,现金流量数额已确定。面临的工作就是是否进行股利分配,怎样行股利分配?如何为投资者节税?采用何种方法分配股利才能为投资者谋得最大利益?这些都是在股利分配中需要考虑的税务筹划问题。
(二)程序性、法治性、前瞻性是税务筹划在市场经济中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
1、遵守企业业务流程,研究企业自身特点,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税务筹划。纳税人必须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从始至终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各是多少?采取何种纳税方式?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哪些税收法律或法规上的漏洞?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纳税人要考虑如何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开展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
2、税收法律、法规是纳税人缴纳税款和进行税务筹划的依据。纳税人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需要利用一些恰当的税收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从而找到与经营行为相适应的突破口。
3、进行税务筹划,要考虑企业空间和时间经济效益的统一,前瞻性是税务筹划的显着特点之一。税务筹划的主要目地是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是一个整体概念,从企业的建立至企业消失,从企业的总体负税到企业的个人负税。降低税收负担,要从横向、纵向、空间、时间上谋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目标对税务筹划提出的要求;
关键词:现代企业;纳税筹划;风险防范
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起步晚,很多中小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认知度不高,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因产权关系不明确等各种复杂原因,导致企业管理层对纳税筹划不够重视。在此过程中企业在财务管理中的纳税筹划表现出诸多问题,纳税筹划的风险防范意识比较薄弱。
一、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
1.良好的法律环境。我国税收法律制度既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也保障了纳税人的权利,纳税筹划就是纳税人合理利用税收法律制度权利的具体体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国家提倡企业对纳税行为进行合理的筹划,鼓励企业选择最有利的纳税方案进行纳税。我国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税率,修改了税收优惠政策,规范了减免条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越权减免的现象。纳税人可以根据税法的规定充分运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另外,新《企业所得税法》也明确了各种优惠政策,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2.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纳税筹划活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盲目地进行税收筹划,结果可能事与愿违。现阶段我国的税收环境复杂,法律制度不健全,具体的税收条款不完善,纳税策划人可能会对税法的理解有偏差。对税收法律理解不透,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纳税筹划过程中就很容易触犯法律,使纳税筹划变成偷税行为。纳税筹划还需承担经济环境变化以及税收执法人员意识的风险。纳税策划人必须及时了解、把握税收政策的变更,以便策划出最优利于企业的纳税方案。另一方面,由于税务机关对纳税筹划的认识存在偏差,有些税务机关对纳税筹划有消极抵触的情绪,以各种借口不予以支持配合甚至阻扰,这些都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承担的风险。
二、纳税筹划过程中的防范风险及对策
1.事前防范。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事前防范是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的风险控制,通常运用在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过程中。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首先要确定目标,包括短期和长期目标。在确定了目标之后,就需要大量搜集信息,包括企业自身的纳税信息,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方面。只有充分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准确地判断企业将来的发展趋势,才能制定出符合企业发展的纳税方案。对于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纳税策划人需要熟练掌握,并从中找出能为企业纳税提供便利之处。纳税人要化解纳税筹划的风险,确保纳税筹划方案的成功,就必须加强对从事纳税筹划业务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精通国家税收政策和企业财务会计知识,制定正确的纳税筹划方案,正确地组织实施纳税筹划,确保筹划方案的成功。另外,为了在事前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应提高纳税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沟通与协调,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如果企业依法纳税和纳税筹划的意识很强,筹划人员严格依法精心设计纳税方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风险,达到事前风险防范的目的。
2.事中控制。纳税筹划风险的事中控制是指企业在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和执行过程中进行的风险控制。对于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涉税票据凭证,如各种发票、税收减免文件等资料,财务人员需要恰当处理和妥善保管,为纳税筹划提供依据。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需要经常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税务机关对一些纳税策划活动的态度,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要求,避免产生误解,防范税务风险,建立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渠道,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在纳税筹划的执行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涉税情况,编制与纳税相关的手册,并注明该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哪些环节发生了缴税的义务,如何计算应缴纳税款,以及为了实现整体纳税筹划的目标,该生产环节应该注意的问题,从而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更有效的实施。
3.事后防范。纳税筹划风险的事后防范是指企业在纳税筹划执行之后,对纳税筹划进行综合评估,主要目的是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不断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水平。事后防范主要可以从纳税筹划前后企业税收负担比率、纳税违规情况、机会成本以及纳税筹划成本率等方面进行分析。
进行纳税筹划事后防范,还需要对企业与税务部门的关系进行综合评价。由于企业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纳税筹划的成效,因此在纳税筹划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中都需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在纳税筹划事后,需要全面评价和分析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对于较好的改善了这种关系的方案,企业应该继续利用,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比如,企业经常向当地税务机构解释公司的定价策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务机构的反避税调查。对纳税筹划风险进行事后防范,需要合理利用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分析,以降低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要注意进行风险防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会计制度和其他经济法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纳税筹划技术将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知和掌握,并在企业发展道路上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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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我国企业集团税务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应当加强创新,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提高企业集团税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集团的良好健康发展。
(一)努力提高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能力
通过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能力,可以有效降低企业集团的税负水平。具体说来,企业集团应当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集团要真正重视税收筹划工作,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承担税收筹划的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与相关税务部门的沟通,获取准确的有效信息,并注意加强对外的咨询,做好税务的筹划工作;其次,企业集团要通过一定的宣传和教育手段使管理层的人员树立税收筹划的意识,在企业集团的投资、融资以及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多征询税务部门的意见;最后,企业集团在努力提高企业集团税收筹划能力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合法性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加强税务的筹划,提高企业集团的整体经济效益,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许多的税务风险,而且大部分的税务风险是由于投资、采购、销售以及生产等环节的决策和经营没有深入考虑税务问题而引起的,为此我们一定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3]。首先,企业集团的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税务风险管控工作,亲自督促并参与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其次,企业集团要通过精挑细选来组建一支强大额税务风险管控队伍,保证每一名队员都能够对企业集团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应对;最后,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其内容的全面性,将企业集团的采购、生产、销售以及并购重组等多项业务内容全面包含在内,同时还要注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税务管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税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能主动配合和参与税务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为了提高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我们必须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将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相关理念、方法、制度以及具体流程进行总结和提升,努力建立健全企业集团的税务信息系统。首先,将企业集团的一切基础税务信息全部纳入到税务信息系统中来,实现税务情况的多维度统计和分析。其次,企业集团要建立一个科学的纳税指标评估体系,通过这个体系可以迅速地计算和评估相关子企业业和子部门的负税率和纳税情况。最后,要努力构建一个税收政策的咨询服务平台,为企业集团内部提供税收政策的咨询服务,并向基层的企业和员工及时相关的税收刊物,同时向员工及时有关税收的最新的法律法规,这样可以提高整个企业集团的税务管理意识和税务管理能力。
二、结语
(一)税收筹划的起源
从已有文献记载探源税收筹划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意大利。在当时,意大利的税务咨询业务中已存在税收筹划行为,意大利的税务专家地位不断提高,这可以是税收筹划的最早萌芽。税收筹划的正式提出始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SFAS10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中首次提出“税收筹划战略(Tax-planningStrategy)”的概念,并将其表述为:“一项目满足某种标准,其执行会使一项纳税利益或营业亏损或税款移后扣减在到期之前得以实现的举措。在评估是否需要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价准备及所需要的金额时,要考虑税收筹划策略。”以上表述较为准确地说明了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的关系,尽管现代税收筹划的边界远远超出了SFAS109所定义的范围,但是税收筹划始终是税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有三件里程碑式的事件可以认为与税收筹划的起源有一定的联系:(1)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作了有关税收筹划的重要声明:“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使自己少缴税,那么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普遍认同,税收筹划第一次得到法律的认可,成为奠定税收筹划史上的基础判例。(2)1947年,美国联邦大法官勒纳德•汉德在法庭判决书中勇敢地为纳税人辩护:“人们合理安排自己的活动以降低税负,是无可指责的。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不论他是富人,还是穷人。纳税人无须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国家税收。税收是强制课征的,而不是自愿的捐款。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税收,纯粹是奢谈。”该判例成为美国税收筹划的法律基石。(3)1959年,欧洲税务联合会在法国巴黎成立,当时由5个欧洲国家的从事税务咨询的专业团体和专业人士发起成立,后来规模不断扩大,其成员遍布英、法、德、意等22个国家。欧洲税务联合会明确提出“为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是其服务的主要内容。
(二)税收筹划的发展现状
自20世纪中期以来,税收筹划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所青睐,同时也成为中介机构涉税服务业务新的增长点。德勤、普华永道、毕马威、安永等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纷纷进军税收筹划咨询业。据不完全统计,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来自于税务咨询业务方面的收入额超过其总收入额的半壁江山,其中税收筹划已经成为税务咨询业的重要构成内容。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这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已有税收筹划方案大多停留在“就税论税、单边筹划”层面,很多所谓的税收筹划方案并没有多少含金量,充其量只是依靠税收优惠或税制缺陷获取税收利益。筹划者较少考虑经济交易中其他契约方的利益诉求及非税成本的影响,当然也未从战略高度推进企业经营活动、业务流程与税收筹划模式的深度融合。目前从事税收筹划实务的主要有两类人:一类是学院派,另一类是实务派。学院派从税收原理出发,结合税制要素和业务流程分析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致力于揭示税法中存在的税收优惠待遇或“税收漏洞”(Taxloop-holes)。学院派偏向于税收筹划方法论的研究和运用,原理性强、逻辑结构严谨,但是,他们所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与实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可操作性稍欠火候,在税收实务中往往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验证。相反,实务派从一开始就注重税收筹划方案操作的可行性。他们从税收实务角度出发探索可行的税收筹划操作;并力求从这些税收筹划实践中总结出一些基本规律和方法。但是实务派的税收筹划缺乏原理性分析和方法论基础,容易陷入“一事一议”的局限,特别是在税制变革时容易完全失效。
二、税收筹划的学科定位
(一)税收筹划的理财性质
税收筹划本质上是一种企业理财行为,税负测算、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税务风险控制都属于财务管理范畴。因此,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应归属于财务管理。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的目标与财务管理的目标具有一致性。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衡量企业价值最大化所采用的最重要的计量指标是现金流,而税收筹划的功能之一就是对现金流的管理,包括节约现金流、控制现金流、获取货币时间价值,并为财务管理决策增添税收因素。税收筹划与企业价值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从而使税收筹划成为财务管理的重要构成内容。
(二)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的关系
税收筹划天然不是税务会计,但税务会计必然衍生出税收筹划。企业的税收活动离不开税务会计,税收征管依据的基础信息是税务会计所提供的,那么税收筹划依据的基础信息也必然来源于税务会计,税收筹划对税务会计产生强烈的依赖关系;不以税务会计信息为依据,税收筹划是无法开展的,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相辅相成、交相辉映,形成一种交叉互补的依存关系。关于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的关系,盖地教授有着精辟的见解:“在会计专业中,税务筹划可以不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作为税务会计的组成部分。”查尔斯•T•亨瑞格更是一语破的:“税务会计有两个目的:遵守税法和尽量合理避税。”汉弗莱•H•纳什认为:公司的目标是在税务会计的限度内实现税负最小化及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在永无休止的税务征战中,税务会计只能算是一组“征战法则”……税务会计的目标不是会计,而是收益。其实,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算是一对孪生兄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但从根源上讲,税收筹划是税务会计决策职能的衍生,其理财决策特征十分明显。
(三)税收筹划与法学的关系
借用罗马法谚“私法乃为机警之人而设”,其实税法作为公法也有“为机警之人而设”之妙用。从法律角度出发,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实务中对税收法规作严格解释,即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这意味着税收筹划包括避税和节税。法学派对税收筹划的研究内容作如下概括:注重从司法原理上界定税收筹划(避税)的范围,通过控制经济交易的无数税法细节和例外规定来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法学派对税收筹划的研究主要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则的范式;在约束避税这种具有不确定性和超前的问题上,普通法系在一定程度上比大陆法系有更大的约束力。这也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为什么税收筹划问题的研究和应用首先出现在普通法系下的英美等国家。税收筹划是一门新兴的复合型、应用型学科,融经济学、管理学、财务学、会计学、税收学、法学于一体。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已经独立为一门重要的交叉性学科或边缘性学科,但归属于财务学范畴这一特征并没有改变。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应归属于管理会计范畴,其理由是税收筹划不仅有着涉税会计决策功能,而且也给企业管理者提供相当丰富、有益的内部税务会计信息。
三、税收筹划的诱因与动因
(一)税收筹划的诱因
1.税收制度的“非中性”和真空地带由于各国经济背景不同、税收法律环境不同,税制的具体规定千差万别。为了实现不同的目标,各国规定了许多差异化政策,比如差别税率、免征额、减免优惠政策等,这使得税收制度呈现出“非中性”的特征,从而企业的经营活动面对税收契约呈现差异化的反应,理性的企业自然会选择符合收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并有意识地进行事前筹划和安排。税收制度是政府在有限信息条件下的决策结果,不可能对现实的所有情况、所有交易和事项产生约束,也难以对未来的情况、交易和事项作出规范,从而必然留下真空地带,形成税法空白。税法空白诱发了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热情。纳税人利用税法空白进行税收筹划,是其追逐税收利益的一种本能反应。2.税收漏洞的存在在税收活动中,导致税制失效、低效的因素都可称为税收漏洞。税收漏洞可视为税制本身因各种难以克服的因素而形成的税制缺陷。从法律角度看,税收漏洞可分为立法税收漏洞和执法税收漏洞。尽管政府反对纳税人利用税收漏洞进行避税,但是不可否认,不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其税收漏洞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今后很长时间内都会存在。由于纳税人的数量是巨大的,对税法的解剖和考察是全方位的,因此只要存在税收漏洞,就很容易被纳税人识破并捕捉到。面对税收漏洞,纳税人不会无动于衷,也不能无动于衷,“只要符合规则,可以打‘球’,钻规则的漏洞”。所以,税收漏洞的存在诱发了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利用税法中存在的逻辑矛盾和税制缺陷进行税收筹划,是纳税人追逐税收利益的一种方式。3.税收负担重、税收监管体系严密税收负担过重促使纳税人寻找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以控制其税负支出,税收筹划既不违法又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必然成为纳税人追逐税收利益的首选。因此,在税收筹划和税收负担之间存在着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从某种意义上看,税收负担背后所隐含的政府的宏观政策意图是引导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路标,而税收筹划则是纳税人针对“路标”所做出的良性反应。严密的税收监管体系会形成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纳税人要想获得税收利益,只能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获取正当的税收利益,而一般不会、不易或不敢选择逃税避税行为获取税收利益。
(二)税收筹划的动因
1.理性经济人的选择理性经济人是指人的思考和行为都是理性的,即总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理性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的理论基石,同时也是税收筹划动因的理论支撑。理性经济人能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条件来判断自身利益并决定行为走向,尽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纳税人作为市场中的纳税主体,根据市场条件和税收环境理性地选择最优纳税方案,追求税负最小化或者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经济结果是其理性选择。理性纳税人减轻税负、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是其与生俱来的动机和不懈追求的目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纳税人总是在寻求这样一个结果,即在最晚的时间支付最少的税款。正如盖地教授所指出的:“纳税人在纳税理性的支配下,最大限度地寻求投入最少(纳税额与相关成本)、产出最大(税后利润、企业价值)的均衡。”2.税收法定与私法自治的导向税收法定与私法自治是税收筹划存在的法理基础。税收法定是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财产权的基本要求。税制的法定性越强,税收筹划的预期性越明确,税收筹划的技术、方法就越具有稳定性和规范性。私法自治则表现为公民个人参与社会活动、处分其私有财产权利的自主性。税收法定和私法自治二者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共同保证纳税人权利的实现。基于私法自治原则,利用私法上的经济活动形式的自由选择权,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享有的一项正当的权利。3.利用税收规则的自由度纳税人作为税收契约关系中的弱势群体,虽然不能制定税收规则,但是可以利用税收规则,享有利用税收规则的自由度。因此,纳税人更好地理解税收规则,利用税收规则,即从现行税收规则中谋取最大的税收利益才是上乘之计。纳税人无法选择税制(除非移民到别的国家或迁移到国际避税地),但可以选择适用税制的相关条款,灵活利用不同的税收规则谋取税收利益最大化。
四、税收筹划的形成机理与博弈对局
(一)税收筹划的形成机理
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及其他内外部制度因素的推动驱使下产生了利益最大化需求,强烈的利益需求天然激发了企业的节税动机,所以从逻辑角度分析,本能的驱利动机使纳税人寻找降低税收负担的各种手段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和代表政府税收征管的税务部门目标的差异性将引发一场激烈的博弈对局。博弈结果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企业选择了非税收筹划手段而遭到税法的严厉制裁和处罚,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收益很可能无法弥补由于处罚导致的利益丧失;二是企业选择税收筹划行为,使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获取的利益能够弥补并超过所耗费的成本。税收筹划与税收监管实际上是一对相互促进的矛盾体,税收监管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法律保障,税收制度的变革又指导着税收筹划的顺利实施;税收筹划活动为税收制度的变革和完善指明了方向。上述博弈过程导致了税收筹划的产生,这就是税收筹划的形成机理。
(二)税收筹划的博弈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