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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总结

时间:2023-03-03 15: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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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总结

第1篇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镇成立以镇长同志为组长,副镇长同志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与各村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集中力量对本辖区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2.开展道路交通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

我镇交管办及交通协管员在各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全镇重要道路进行交通监管,及时对违章情况进行查处、对违章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道路安全情况的监测。认真检查是否存在道路路面开裂、路基下沉、护栏损坏等情况,一经发现,及时进行处理。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并采集、录入交通管理信息。

3.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和整治。

对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针对检查出的隐患,下发整改书限期整改,对1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隐患13余条,对查处的隐患按时复查形成闭环;都及时整改完成,加大对非法经营销售危化品、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

4.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和整治。

对镇辖区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超市、饭馆、企事业单位等敏感场所,持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对农家户继续开展用电用气火灾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电器、线路以及消防设施使用管理等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和整治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售卖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加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入户等方式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年终更进一步联合村组干部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监管和安全常识的宣传,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平安度过春节。

5.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和整治。

针对镇辖区内食品消费量情况,检查了农贸市场、超市、小作坊或小经营店、学校周边小摊贩及食品店安全情况,发现有“三无”产品、临近有效期和过期食品,立即责令下架。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学校保持食堂食品卫生,加强菜品留样和食品原辅材料留存购货单及加强自查巡查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针对农村聚餐量及临时性群体聚餐情况,镇安办联合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了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及检查规范。加强督促食品协管员使用雅安食品监督执法APP对食品检测和备案信息进行平台录入上报。

6.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针对镇辖区举行的大形群体性活动,落实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食品安全检查、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制订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控制安保方案和疏导方案,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引起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开展对景学校、农贸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7.开展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和整治。

针对辖区企事业单位、超市及加油站等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摸排,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书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整改,并提出相关要求,督促认真做好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及建立完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加大宣传消防、食品、道路交通等各项安全知识,着力做好各企业化解和防范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截至目前共检查次数30余次,排查整改隐患56条,进一步增强镇辖区内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增强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镇、村、组干部身兼数职,工作冲突影响工作开展。

2.大部分镇、村组干部安全监管专业知识技能低,隐患检查排查、整改完成情况的记录简单、填写不规范,档案填写和管理的能力相对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按照镇政府各办公室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相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三、重点任务

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

(二)部署开展安全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行”等活动3次。

2.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2场次。

3.每月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1次。每季度采用“监管干部+专家”和“检查+服务”方式组织检查1次。

(三)组织开展供水、供热、燃气专项整治。

1.组织开展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要对供水企业二次泵房安全管理和水厂消毒设备等设施,燃气企业及管线和站场等设施,供热企业供热设备、换热站和供热管线等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

2.供水企业和燃气企业,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于2021年底前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3.2021年底前,供水企业必须实现硝化、氯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

4.建立安全生产研判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会商研判。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和指导服务。

(四)深化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围绕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城镇老旧小区整改完成率达到75%。居民住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成率达到60%。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五)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开展2次以上违章建筑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

1.建立市政路灯日巡查机制,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2.排查路灯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3.做好季节性低洼地带接电设施安全检查。

4.对工程车的刹车、灯光和升降系统进行排查,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七)环卫作业和冬季清雪作业安全整治。

1.对环卫和清雪车辆、公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安全作业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规范化作业要求。

3.配齐配全作业人员所需的安全防护装备以及作业场所、作业工具、工作休息场所的安全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八)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企业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定。

3.推动各类企业在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4.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6.2021年底前,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8.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行管科室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于2月20日前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本部门工作方案,并下发到企业实施制定完成。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行管科室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四个清单”,每月26日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主线意识,强化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整治、系统整治和综合整治,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社区(村)和企业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社区(村)书记岗位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街道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街道监管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各社区(村)和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街道理论中心组和各社区(村)以及相关企业安排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街党工委和各社区(村)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压实安全责任。不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动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突出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负责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21年底前,街道、各社区(村)和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相关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使用到位,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三)冶金工贸安全整治。一是在工贸行业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双重预防工作,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二是在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的重点领域,推进“双体系”建设,全面建立风险分类分级管控警示制度,通过三年时间,我街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的小微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率达到100%。三是突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工贸行业危险源监管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督促企业每年组织一次或参与观摩应急演练,提高自救实战能力。

(七)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完善停车资源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二是配合行管部门针对高层建筑、养老机构、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紧盯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力量建设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底前,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家庭加工作坊、城乡接合部、乡村等领域,配合相关行管部门对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以及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重点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健全完善各社区(村)及企业消防组织机构,着力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五是各社区(村)加强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六是各社区(村)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按程序制定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及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社区(村)对本辖区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社区(村)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报送街应急服务站或相关行管部门。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社区(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落实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三)不断提高保障能力。要强化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督促企业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

(四)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各社区(村)配合行管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前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缺补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到12月底完成15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工会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安监办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安委会督导组自11月2日起到12月底,定期不定期对我市进行督导检查,我市安委会也组织成立9个督导组对各镇街园区和部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镇安委会也将成立督导组对各社区和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从现在起至12月底,各社区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做到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回头看”。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三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以查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重点工作攻坚年”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镇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镇安委会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1月上旬至中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局之战”。

二、具体任务

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股室、站所、大队以及涉电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要求排查,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林草系统安全无事故发生。同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每日隐患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措施,将风险化解在隐患前,消除在萌芽中。

三、整治重点

(一)林业和草原局集中整治重点

要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林业草原安全风险管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整治重点,同时搞好森林草原安全生产检查和护林防火等工作,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重点问题得到解决。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站所、大队、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郑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秀蓉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精准管控,强化安排。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对各股室、乡镇林业站、检查站的值班制度、安全巡逻制度、防火用火制度和重大事故及时报告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做到安全防范摸清风险底数,加强监督检查,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汇总风险数据并作出相应的整治措施,付之行动。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增强防范意识。定期组织专业队伍对单位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关键环节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并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活动,使安全理念、安全常识进机关、进林区、进家园,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强化执法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将按照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

四、工作安排

将严格按照此次全县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的时间安排,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纠纷,对林业和草原局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和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纠纷情况进行全面整治,贯彻落实风险辨识全面、风险可控受控、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动态清零以及严格把控管制措施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为重点。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除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输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政治取得显著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高度重视此次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整治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县行动部署上来,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明确,局长亲自部署,副局长、工会主席具体负责,局属各股室、站所、大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头落实,结合实际,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自查纠纷,全面辨识掌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严格把控,务实工作绩效。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进行到底,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局机关组成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组对林草局机关、各站所大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主要通过森林草原防火巡查、现场隐患排除、查阅资料、台账登记及演练等主方面开展。严格按照把控要求,切实履行责任,不走过场形式,全方位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将继续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各股室、站所、大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

第6篇

一、领导重视,强化旅游安全责任制

根据省市区旅游安全工作部署,我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XX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区旅游局关于开展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区XX年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城区旅游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通知》认真督促各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等旅游企业抓好旅游安全生产。

在具体组织工作中着重于“三抓”:一是抓法人安全责任制。坚持法人亲自抓安全,负总责,才能把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才能督促消除安全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经费保障,3月份区旅游局与各旅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和履行义务,并按时组织检查,抓好落实。二抓安全检查督促机制。旅游安全无小事,事关安全工作要时时抓常常查。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好“三查”。即假日抓好“春节”、“五一”前大检查,部门按照职责规定抓好专项检查,企业坚持日常安全工作自查。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发生。旅游安全涉及各个方面,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我局经常配合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旅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至六月底,共检查旅游企业12人次。这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我区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实现连年无旅游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开展全方位安全防范

星级酒店安全是我区旅游安全工作的一项重点。针对个别酒店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设备落后,安全管理不够规范,职业教育和安全培训不足等问题,我局联合安监等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帮助加强防范,有的放矢地督促整改,确保旅客住的舒心,吃的放心。

旅行社是团体旅游的组织者,其安全工作也不容忽视。我区旅行社都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安全工作,签订旅游合同,实行派团单制度,严格执行合同旅游线路和食宿用车约定,基本上都能告知旅游线路安全情况。但还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够规范,安全教育有待加强。旅游部门对此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帮助整改督促落实,同时对旅行社的安全档案管理给予指导,帮助他们健全了安全档案管理的有关规范。

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开展

1、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我局认真落实市旅游局及区安办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旅游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了完成治理行动的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局将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营造旅游系统“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2、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根据市旅游局及区安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我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三年行动”工作有序地开展。我局成立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抓好业务培训,明确评定标准,确保评定工作质量;抓好辖区内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上墙”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通过开展这一活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通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经开区领导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使本单位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

三、治理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四、工作步骤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10日前)。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重点针对《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统筹研究、部署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职责、任务和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摸排上报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经开区管委会发挥属地监管部门网格效能,按照《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内容,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三)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火灾防控工作指导手册(高层建筑)》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进行自改。

(四)治理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级、分类对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落实整改。

(五)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开展“回头看”活动要求,将排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的风险隐患及时汇总,并实施清单管理,依法整治到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五、整治重点

(一)消防责任。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实现日常管理全覆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单位消防责任人负责管理。

(二)日常管理。明确消防管理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灭火救援窗、消防水泵接合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车取水口等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

(三)建筑防火。重点检查外墙外保温材料是否易燃、可燃材料;保障疏散楼梯、走廊和安全出口通畅;

(四)消防设施。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预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灭火救援窗、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维护保养、能够正常使用。

(五)电气安全。定期检测电气线路的连接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或容量负荷、消防用电负荷符合标准要求;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按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设置电气、燃气火灾监控系统并保持完好有效。

(六)应急准备。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及时组织培训、演练。

(七)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开展多维度消防宣传服务;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掌握逃生自救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

六、任务分工

(一)经济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加强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对集中攻坚整治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办法,并作为重点督查督办项目狠抓落实。

(二)落实管理责任,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高层建筑,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占用、室内消火栓无水及配件缺失等突出风险;

(三)经济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局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单位场所,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的重要性,紧紧抓住本地区高层建筑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政府协调、部门配合,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第8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襄汾“8.29”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3年时间,彻底消除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

成 员: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安监股、旅游股、文化股、文物股、产业股、珏山办、文化馆、图书馆、曲艺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股,主要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收集、汇总、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总结,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目标

立即对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行业领域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库;为我县提供可靠数据。

四、时间与范围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重点排查(2020年11月—12月)。

各文旅企业对用作经营的房屋(KTV、网吧、影剧院)和人员密集场所(酒店、旅行社、景区、公共图书馆和阅览室、文化馆、文保单位)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排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及时上报,县文旅局分组进行检查,对隐患问题进行汇总。

2、重点整治、全面排查(2020年11月—2021年6月)。

一是在全面完成文旅行业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二是全面完成文旅行业重点房屋(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基本情况,建立房屋档案。

3、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

基本完成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县文旅行业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

五、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全面开展文旅行业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要聚焦薄弱环节,重点加大对大型文化活动场所、KTV、网吧、歌舞娱乐、星级酒店、景区、文保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筑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公益性、经营性的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修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5个检查组,局长李广林负总责。

3、逐步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档案。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房屋信息录入“数字房产”平台。

(一)实施精准整治。

排查人员要按照“两个清单、一个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各文旅企业要组织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将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县文旅局将规范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文旅局将统筹领导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全面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将文旅行业房屋安全纳入行业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局属各单位、相关股室要认真贯彻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对所管辖企业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进行全程指导与服务。

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到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立即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本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自查内容,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本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9篇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小餐饮行业的卫生整治与规范工作,巩固和扩大近几年来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餐饮卫生长效监管机制,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十小行业小餐饮卫生整治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征求市工商局等5部门意见,现就做好我市小餐饮行业的卫生整治与规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解放思想、创业创新”总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按照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的要求,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消除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隐患,逐步提升餐饮行业整体卫生水平。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镇(街)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餐饮消费环境,保障餐饮消费安全。

二、目标要求

我市小餐饮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的主题口号是“万家小餐饮,三年大改观”。餐饮业全面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业卫生信息公示三项制度。小型餐饮业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卫生基本达标”的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型餐饮业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餐饮服务业有序发展。具体分三年组织实施,各年度目标任务如下:

2011年工作目标:摸清全市小餐饮的的基本状况,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卫生监管制度;完善各类小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条件,规范经营场所,明确基本的卫生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食品卫生问题突出的餐饮单位;制定小餐饮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各镇(街)结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开展小餐饮全面整治,同时抓好各镇街的试点工作。试点区域内达到“五个100%”的目标:即小餐饮建档率100%、无证照经营及违法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查处率100%、小餐饮单位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率100%、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建立率100%。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小餐饮整治经验,开展“小餐饮示范店”活动。

2012年目标:全面开展小餐饮整治行动,组织召开现场会,充分发挥示范区(点)的典型规范作用,全面推动小型餐饮行业按照卫生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具体包括: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型餐饮单位提升卫生水平,提高量化等级;改造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型餐饮单位达到基本卫生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小型餐饮单位。同时,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加工经营条件恶劣、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以净化全市餐饮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3年目标: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小餐饮整治成果,基本消除餐饮业存在的突出卫生安全隐患,使全市小餐饮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试行进货验收;餐具消毒、保洁;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农村餐饮食品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小餐饮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餐饮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餐饮店、农家乐、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通称“小餐饮”(下同)。

(二)重点区域。市区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镇街所在地和小餐饮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三)重点问题。无证经营及“脏、乱、差”等卫生问题,具体包括:无证或不按照法律规定、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加工供应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餐饮食品。

四、职责分工

根据《义乌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精神,由市卫生局牵头,工商、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负责全市小餐饮行业的专项整治和规范工作,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卫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对辖区内小餐饮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完成建档;依法对小餐饮单位实施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工作。

工商部门:切实做好对餐饮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及时对无照餐饮单位进行疏导、查处、取缔。

建设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项目部工地食堂的管理,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环保部门:对新审批餐饮项目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规范建设废水、废气、废渣处置设施。对原已审批餐饮项目,完善环保治理设施,规范排污,对涉及环境违法的经营单位依法查处。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对用于餐饮经营的违章建筑以及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工作安排

根据市政府对“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小餐饮整治分三年组织实施,其中2012年、2013年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1年8月底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试点镇(街)。

(二)调查摸底培训阶段(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调查掌握全市小餐饮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确定试点镇(街),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划片包干为主要形式的片巡警制,明确辖区内条和块的监管责任领导及责任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考评机制,在责任区内实行网格化的监管模式。开展小餐饮业主及从业人员培训,做好整治前准备工作。

(三)试点整治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在试点镇(街)小饮食店、小农家乐、小饮食摊群、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等按照《浙江省小型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浙江省“农家乐”餐饮卫生许可条件》、《浙江省小型幼托机构食堂卫生许可条件》和《浙江省乡村小学食堂卫生许可条件》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可结合实际对小餐饮卫生许可条件中的“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和“食品处理区和辅助用房与餐厅面积的比例”作适当调整,但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得小于5㎡,比例在1:4之内;小餐饮单位凉菜间的预进间及餐饮具清洗消毒间可不作要求,但必须设置餐饮具清洗消毒专用区域;“卫生组织制度”可作适当简化。提高小餐饮整体的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卫生设施极差的农村小餐饮店必须予以取缔,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卫生问题。要注重典型示范,开展创建“镇餐(街)饮卫生示范街”、“农村小型餐饮食品卫生示范店”、“农家乐食品卫生示范店”、“农村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示范单位”活动,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为2012年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打下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在与市工商局、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协调基础上,决定成立全市小美容美发足浴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成员:市卫生局、工商局、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卫生监察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局,由卫监疾控科科长陈永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丹誉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检查验收,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发,有关会议的安排落实。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在整治与规范中,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

(三)堵疏结合,分类治理

认真落实市委“两创”总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义乌”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的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小餐饮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要全面排查摸清小餐饮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要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小餐饮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健全信息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新闻会等形式,及时小餐饮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成功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