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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担保书范文
编号:
交通银行 行:
鉴于你行向 (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 贷款(金额) (大写: )(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该贷款期限为 ,利率为 ,用于 。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担保人:
日期:
银行贷款注意事项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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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邦臣光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验
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正快速发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市地方知识产权局,以及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已经在上海、湖南、天津、重庆、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全国的许多省市陆续开展起来。人民银行在部分省市的分支机构还相应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操作。在各地许多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已经作为一个信贷创新产品,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起重要的作用;各地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各种专项扶持政策,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授信客户实施贴息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010年7月,东莞市科技局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东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等3家银行签署了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合作协议,3家银行又分别与12家企业签署了专利权质押贷款协议,这意味作为全国试点城市的东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本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是东莞市首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是东莞市首例采用无抵押、无担保形式操作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由东莞市邦臣光电有限公司(下称“邦臣光电”)直接以1项发明专利及5项实用新型专利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根据质押资产的评估价值和企业发展情况,获得银行贷款391万元,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到期还清本息后可续款。
一、公司基本情况
邦臣光电成立于2004年2月,是一家生产和销售LED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管组、LED电光源模组、LED灯具及其他LED应用产品,集科研、制造、销售于一体的民营高科技企业,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
2004年成立伊始,邦臣光电只有20多名员工,目前邦臣光电拥有约17000平方米的厂房,在职员工300多人,被选定为国家“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项目,广东省“千里十万盏”路灯项目承建单位。8年时间,邦臣光电从一家默默无闻的小企业,打拼成为LED行业的明星企业。
公司视质量和技术为企业的生命,先后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和RoHS认证。2011年,广东省科技厅的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推荐采购产品目录,邦臣光电从3000多家LED企业中脱颖而出,成为31家入选企业之一。
公司十分重视科技创新,目前在照明技术和显示技术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至2011年底,邦臣光电共申请了150项专利,已授权的达到85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外观设计专利28项。2010年该公司用于首次评估质押的专利为“路灯散热外壳”(ZL200810220026.1)发明专利和“LED路灯驱动电源”(ZL200720055678.5)等5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表1所示。
二、实施过程
邦臣光电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过程如图1所示: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初步书面材料审核。
申贷企业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请书、拟出质的专利证书及复印件、证明专利权有效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资料及贷款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专利权价值评估报告等向东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申请,初审合格后,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出具推荐意见;
第二阶段:申贷企业持初审材料、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推荐意见及银行所需的其它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本案例中给邦臣光电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该行2007年开始成立中小企业经营中心,实现从市场调研、客户调查、方案制订、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产品支持等“一条龙”服务。2010年5月邦臣光电向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提出贷款申请,东莞分行经调查分析,确定邦臣光电可以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试点企业。
第三阶段:知识产权评估。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知识产权融资的关键环节,也是高度专业化的工作。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的专业性和评估过程中对细节问题的处理不同,都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差异很大。
(1)评估机构的选取
为保证专利权评估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本例中知识产权的评估由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共同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北京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让其对邦臣光电的质押物——1项发明专利及5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评估。
北京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对邦臣光电专利产品的历史销售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对未来前景作出预测:在打造节能环保的低碳经济思路下,我国LED产业的蛋糕正快速做大。2010年,中国LED照明产业将超过1500亿,较2008年翻倍,预计2015年,LED在中国照明市场的占有率将达到20%,带动产业规模达5000亿元,中国将进入全球LED照明市场前三名。LED市场的需求不断扩大。因此邦臣光电的产品未来市场需求较大,且在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为技术持有者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2)评估方法的选取
依据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资产的评估属于专利资产评估,本次估价采用收益法,即从一定的产品销售规模产生的收益入手,计算未来可能取得的收益,再通过一定的分成率,得出该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收益额现值之和×分成率
一、现代商业银行贷款理论变迁
由于美国银行业和金融制度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无以伦比的地位和威望,研究其贷款理论演变将成为一种可靠的依托,这种演变经历了:
1.实票论和商业贷款理论。在历史上,美国的贷款实践仿效了英国银行业的模式。英国的理论被称为“实票论”,而其美国的变体则被称为“商业贷款理论”。这两种理论都认为贷款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并认为需要有资金的流动性,以应付预料不到的提款需要。因此,最好是只发放短期贷款,因为贷款理论认为,长期投资的资金应来自长期资源,如留存收益,发行新的股票以及长期债券。“商业贷款理论”的缺点在于:第一,这一理论并不适用于整个银行业务系统――虽然它可能适用于个别银行,以库存货物作低押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只有把货物出售后才能清偿贷款。其二,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买主,这位顾客也会借一笔款去完成这笔交易。这样,虽然个别银行可能预期贷款到期通常会增加银行的资金流动性,而对于整个银行系统来说,则未必如此。再次,整个银行系统的脆弱性,在长时间中,可能影响个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
2.转换论。1918年,产生了H.G.莫尔顿的“转换论”,这一理论认为,把可用资金(存款)的一部分投放于二级市场的贷款与证券,可以满足银行资金流动性的需要。流动性的需要增大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这些资产(包括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美国短期国库券等)。转换理论的实际应用,增加了新流动性来源,并证明银行可以发放较长期的贷款,这样就延长了各种贷款的平均期限。但是,“转换论”也同样具有“商业贷款理论”的那种局限性,此外,贷款平均期限的延长会增加银行的全面流动性风险。
3.预期收益理论。1949年,赫伯特·V·普罗克提出了“贷款流动性的预期收益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稳定的贷款必须有适当的归还日期表,这个日期表以借款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收入为依据。这一理论与先前的一些理论是一致的,但增加了宽广度。“实票论”认为银行应满足工商业的借款需要,“转换论”认为,如果银行的投资是高质量的,那么贷款的期限并不影响它的安全性。“预期收益理论”认为,稳定的贷款应该建立在现实的归还期限与贷款的证券担保的基础上。这样,联邦储备体系就成为资金流动性的最后来源保障了。
二、现代商业银行贷款政策和程序
(一)贷款政策。
制定贷款的重要性在于为银行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适当的信用标准,使之遵守各项法规,保证贷款决策一致性,向顾客和公众披露银行现行信贷策略的有关信息等,最终控制和调整银行贷款的的规模和结构,实现经营目标。制定适宜的贷款政策,银行需权衡以下因素:①银行经济的战略目标。贷款政策文件通常以一般性说明开始阐述银行的目标,以及贷款政策如何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②放款的三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大原则是最基本的因素。③资本状况。银行的资本起着保护存款账户资金的缓冲作用,资本的规模与存款的关系影响着银行能够承担风险的程度。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大的银行,才能承做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放款。④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某一时期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紧缩和放松,直接影响到银行放款利率的高低,必然对银行的信贷规模起到抑制和促进作用。⑤存款的稳定性。存款是放款的基础,存款量的变化直接影响放款的规模。⑥服务地区的经济条件。稳定的经济环境要比受季节性、周期性波动影响的经济环境更利于银行采取积极和宽松的信贷方针。
根据以上考虑,一个典型的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政策应对以下内容作出说明:①有关借款和借款人说明。没有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就不能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书面贷款政策应该列出估计借款者及时归还贷款的意愿和能力所需的文件。完整的贷款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借款者个人品格、借款用途等,核心档案还应收藏与借款者的通信、电话会谈记录、现场走访的详细报告和有关借款者的广告和报刊剪辑。为容纳与日俱增的记录卷册和有关文件处理问题,许多银行已经或正在转向记录档案电子计算机化。②贷款种类。贷款政策应当包括关于适当与不适当贷款的简要说明,应该拒绝不适当贷款,这些贷款通常带有某些投机因素。商业银行应当对贷款类别进行定期检查,因为贷款的分类受经济周期变动影响较大。③合格的抵押品。贷款政策应规定可充作抵押的各种抵押品及其额度。例如:以一批应收账款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九十天期以上的应收账款的70%;以国家注册的法团债券、市政债券和美国政府债券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65%;负债不应超过原材料和制成品成本的60%.④对贷款集中化的限制。稳健的银行经营实践要求贷款政策对贷款种类、行为和地域的集中化方面作出某些限制,以减少整个资金运用的风险。⑤信贷额度。正式贷款政策应区分信贷最高限额、指导性限额(或内部掌握限额)、贷款承担额和循环贷款协议之间的关系。⑥需集体磋商的例外情况。具有同等能力的信贷主管人员。面临一系列相同的环境,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信贷决策。贷款政策文件不可能为处理所有此类问题都订立规则,但它应该包括某些一般性准则。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同有关部门磋商后才做决定。这些例外的情况包括:对原来没有往来关系客户的贷款;收购、兼并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以价格跌落、不适销或不上市的股票作抵押的贷款;新业务的贷款,等等。⑦贷款定价。
此外,贷款政策最后文本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银行经营目标的说明;②贷款权力归属部门及组织原则;③银行现有业务的地域限制;④有关法律的考虑;⑤借款人的贷款承诺、清偿和业务量规模。
(二)贷款程序。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将遵循既定的程序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使贷款政策是得到最恰当的执行。贷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这主要由贷款权力归属部门负责执行,目的在于保持贷款政策执行的客观性,其标准在于:确定贷款是否符合管理方针和法令规定;批准贷款的主管人员是否按照银行贷款政策办事;信贷档案是否齐全;贷款申请书是否说明抵押品的种类和金额;全部必要的债券利息是否完整无缺;还款来源是否象清单所列明的那样足以清偿贷款。具体而言,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包括对借款申请书的审查和对贷款项目本身的调查。前者要说明:借款的目的和用途,银行通常要在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是否与贷款方针的要求相符;借款的数额,银行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数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是否超过法定的贷款限额;借款期限;还款的方法及来源;担保的方法,银行通常愿意接受市场价格稳定、易销售的财产作为抵押品。后者的目的在于确定:该项贷款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或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贷款的利益;借款人的资信能力;合法人;放款规模。
2.签订贷款合同。如果银行信贷部门对借款人和贷款项目本身审查合格,则依双方协商内容最终将订立法律文本,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书也将是未来有关纠纷和贷款具体执行的法律依据。这一合同将包括:①贷款总则,总则中规定贷款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贷款的基本要素;②贷款条件,银行为了保证贷款能够安全收回,对贷款企业的资金运用、生产管理、投资方向、投资数额等生产条件;③担保品的选择;④财务报告,为了准确掌握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和贷款的使用情况,银行在贷款合同中通常要求借款企业在使用贷款期间,提供各种与贷款有关的财务报告和统计资料;⑤违约条款,主要是解决拖欠贷款或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问题;⑥还款方法,银行可能要求借款人一次全部还清贷款,也可能同意分期摊还。
3.放款的偿还。本环节涉及的结果有按期、提前、延期偿还和无力清偿四种状况。后二者将涉及到银行对借款者资信的评价和利息惩罚等问题,前二者可能会有相应的奖励措施。
4.有问题贷款的催收和注销。主要是涉及上述的后二种情况,银行应该采取补救措施。情况不良征兆的显现,要依靠银行对有关报警信号的敏感反应能力和既定应急方案,这些报警信号诸如:收到财务报表、支付报表或其他文件时间的不正常推延;来自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借款者的意外贷款需要;借款者态度的变化(即:拒绝回电话或经常不在办公室);当地经营环境的变化(即大企业关门或加入新的竞争者);借款者的不负责行为(即旷工或过度的酗酒);透支额增加;借款者的企业发生罢工或其他停工事件;违法行为被揭发;对借款者的意外判决(即侵权赔偿或税款留置)。银行贷款管理者一旦发现这种潜在的违约风险,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使损失最小,任何拖延都会使损失增加。处理逾期账户总的原则是:争取借款人的最佳合作,抢先接管抵押品,主动与借款人合作使贷款得以偿还。对于确认无法回收的贷款应提留呆账准备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催收的停止。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贷款政策和程序规定了有关银行贷款业务的明确做法,但过分僵化的刚性规定将不利于员工创造力的发挥。因此,银行应该鼓励有关员工对贷款业务的积极参与,具体贷款政策和程序也应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尤其是在银行内外部环境变动多端的情况下。
三、贷款的种类
贷款种类是银行制定贷款政策时的主要考虑因素。这种划分因标准不同而有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类,其一是按不同用途分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前者是为了经营企业的目的,后者主要是对个人。这类划分将在确定贷款定价时显示其作用。其二是根据贷款规定或条件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抵押贷款。
1.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这种放款可使借款人在不提供任何有价物的情况下取得贷款。获得追加资本,因而信用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由于信用放款只凭借款人的信誉,因而银行对借款人必须熟悉,并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信誉程度。这种放款的利率较高,并且附加一定的条件。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并说明经营情况和借款用途等,这样,银行便可以通过这种放款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控制。其种类主要有:①普通限额贷款。一些企业常常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限额,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②透支放款。对这种放款,银行与客户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往往凭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的默契行事,特别是对信用较好的客户,银行经常提供透支上的便利,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③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的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其费用率通常相当于限额未用部分或全部限额的0.25%-0.75%.④消费者贷款。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职业;借款人的生活收支状况;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借款人的品德。⑤票据贴现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可贴现的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期票、银行本票和汇票等。目前商业银行贴现业务已扩展到政府债券。
2.担保贷款。其产生源于:①借款企业的负债率较高,显示出其财力脆弱;②借款企业没有建立起使人满意的和稳定的收益记录;③借款企业的股本未能销售出去;④借款人是新的客户;⑤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⑥贷款的期限很长,等等。然而有时银行并不寻求担保,而是借款人主动提供担保,这时借款人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得优惠利率待遇。根据充当担保物的不同,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担保品贷款。充当担保的可以是:股票和债券;保函、商品、地产、人寿保险单、汇票、本票以及其他物权凭证;第二、甚至第三抵押权,等等。由于后一类担保品一般都缺少作为合格贷款担保所必需的条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担保品在未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抵补贷款损失,往往取决于担保品的质量,银行当然要选择质量高的担保品。影响担保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有:市场价格是否稳定;是否容易销售;是否易于保管;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是否复杂。由此看来,商品最适合于作为担保品,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按照银行对担保品取得的权利的不同,担保可以分为:①取得留置权。银行扣留债务人的财产直到他欠银行的债务还清为止。②取得质押权。其内在规定性与留置权略有不同:其中之一是,在质押方式下,受质押人(银行)在债务清偿前拥有全部占有债务人用作抵押财产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受质押人还有出卖该财产的权力。与留置权不同的是,质押权是一种特别赋予的所有权。③抵押。拽债务人将其拥有法定权利或衡平法权利的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其借款的抵押品。对财产拥有衡平法权利的人,最多只能要求从这些财产中取得赔偿,而无权出售它们,因为他不是财产的所有者,银行应注意此点。在抵押方式下,受抵押人(银行)对财产有特定的权益并有出卖权,银行的抵押文件一般载有变卖担保品的明确规定。
另一种是保证书担保贷款。指由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人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签约性文件。保证书担保放款的实务操作通常比较简单,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模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人替借款人承担了实际的部分义务,因而成为这一贷款方式的特色,其权利和义务将成为贷款政策的重要内容。保证人的义务总是发生在债务到期时,即从债务到期日起保证人就负有义务,当主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只能清偿部分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保证全部债务得到清偿。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得到解除:已付款;订立放宽贷款期限的协议;保证合约发生变更;主要合同发生变更;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改变。保证人不同,保证书的出具程序也是不同的;银行在接受时必须对股份制、合伙制、单个制公司等加以区分。保证书在银行陈述虚伪、保证人出于误解、保证人受到不正当的影响三种情况下失效。
四、贷款定价
贷款利率即贷款价格。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考虑下列因素:央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贷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银企关系。其中的基础是对风险的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1.信用风险。对这种风险的分析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简称6C):①品德(Character)。指个人或企业借款者对其所欠债务是否愿意归还,一般通过考察其过去的资信情况,了解谁介绍他来借款以及通过同借款人面谈来做出谈判。②经营才干(Capacity)。主要是通过审查其财务报表,看其资金的流入流出是否正常,以及经营业绩怎样。③资本(Capital)。指借款人财务报表上的总资产总负债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相抵后的净值,即借款人的财富状况。④担保品(Collateral)。指借款人用作借款担保品的质量。⑤经营环境(Condition)。指借款人在经济衰退及其他事件中的脆弱性,或说他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的还款能力。⑥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指借款人能否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此外,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对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要注意,这些报表毕竟是反映着企业的过去,因此应用时要作信用调查,以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近几十年来,还发展了许多观察企业经营的方法。如1977年由阿尔曼等人提出的Z分析模型,使用了五个比率:X1为营运资金与总资产比率;X2为留成利润与总资产比率;X3为支付利息及税款前的收益与总资产比率;X4为股票的市场价与总负债值比率;X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因此:
Z=a1×X1a2×X2a3×X3a4×X4a5×X5,
(其中,Z代表企业经营状况,a为各项资产的信用权数(或系数),利用统计方法求出系数后,
Z=1.2X11.4X23.3X30.6X41.0X5,
若Z<2.675,则该企业将有很大问题;若Z≥2.675,则说明企业经营良好。
2.利率风险。目前,防止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定期调整。
3.搭配不当的风险。一是利率与时间搭配不当,短借长用,形成损失。二是币种搭配不当,形成汇率风险。对国外放款,常常涉及不同货币的汇率风险。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的远期交易为抵销此种风险提供了可能。
贷款定价的目标在于确保预期收益率的实现。为此,银行贷款管理者必须考虑发放贷款的预期收入、给借款者提供资金的成本、管理和收贷费用,以及借款者的风险等级。下列简单公式可以说明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
(贷款收益-贷款费)/应摊产权成本=税前产权资本预期(目标)收益率
其中:应摊产权成本=银行全部产权资本对贷款的比率×未清偿贷款余额
若贷款收益低于目标比率,那么,该笔贷款或该类贷款将不得不重新定价。
(1)流动资金外汇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 元
申请单位: (公章)年月日 金额单位: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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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主要产品名称│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创汇额│净创│
│ │制 ││││ │汇额│
│基├──┼──────┼──────┼──────┼─────┼──┤
│本│││││ ││
│情│││││ ││
│况│││││ ││
│ │││││ ││
├─┼──┴───┬──┴───┬──┴─┬────┴┬────┴──┤
│ │申请贷款金额│ 期 限 │用汇计划│ 还汇计划 │ 进口物资名称 │
│贷├──────┼──────┼────┼─────┼───────┤
│款││││ │ │
│情││││ │ │
│况││││ │ │
│ ││││ │ │
├─┼──────┼──────┼────┼─────┼───────┤
│ │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出口收入│新增利税│新增净创汇│ 还汇来源 │
│经├──────┼──────┼────┼─────┼───────┤
│济││││ │ │
│效││││ │ │
│益││││ │ │
│ ││││ │ │
─┴──────┴──────┴────┴─────┴───────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____项目负责人:____财务负责人: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单位地址:____电话:_____
(2)流动资金外汇贷款项目审查意见书
────┬──┬────┬──┬────┬──┬─┬────────
│贷款单位││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出│外贸收购( ) │
│││││││口├────────┤
├────┼──┼────┼──┼────┼──┤方│外贸处理( ) │
│进口原料││产品名称││出口何国││式├────────┤
│││││││ │自营出口( ) │
├────┴──┴────┴──┴────┴──┴─┴────────┤
│贷款单位概况│
├─────┬──┬────┬──┬─────┬──┬─────┬──┤
│所有制││法人代表││地 址││电 话││
├─────┼──┼────┼──┼─────┼──┼─────┼──┤
│ ││││出口金额( ││平均换汇成││
│去年产值 ││利润││收购金额或││本美元/元││
│ ││││创汇金额) ││ ││
├─────┼──┼────┼──┼─────┼──┼─────┼──┤
│出口比例 ││││ ││ ││
│(销售额之 ││净创汇额││联系人部门││联系人姓名││
│比) ││││ ││ ││
├─────┴──┴────┴──┼─────┴──┴─────┴──┤
│ 审查要点 │信贷员审查意见│
├────────────────┼─────────────────┤
│1.出口计划是否落实│ │
├────────────────┤ │
│2.企业管理及加工能力、周期如何│ │
├────────────────┤ │
│3.换汇、创汇及利润情况如何│ │
├────────────────┤ │
│4.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是否可行 │ │
├────────────────┤ │
│5.贷款有何风险│ │
├────────────────┤ │
││ │
├────────────────┼─────────────────┤
│ 科长审查意见 │ 经理审定意见 │
├────────────────┼─────────────────┤
││ │
││ │
────────────────┴─────────────────
年月日
3.担保书
信用担保书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下称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日期年月日
4.其它文书
(1)借款授权书及授权人签字样本致分行:
兹授权我公司____(职务)____(姓名)向你行全权办理我公司所需贷款事宜,授权人有权与你行接洽办理贷款,并有权在我公司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合同上签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随附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人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保证及时通知你行并将变更的借款授权书送达你行。
授权单位: (签章)
董事长:______(签章)
附:授权人的签字,样本或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贷款意向书致____:
关于贵公司__年__月__日为____需要向我行申请__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该项贷款,条件是:
1.贷款项目必需经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已领取营业执照;
2.根据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供项目有关的各项资料;
3.经我行进一步审查,确认该项目贷款符合我行各项贷款条件。 ×××××行
日期:年月日
(3)贷款到期通知书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年__月__日与我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按合同还款计划规定,本期还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还款金额为____。希望贵公司作好还款准备,按时来我行办理还款手续,否则将作逾期贷款或违约处理。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年月日
(4)到期贷款转逾期科目的通知根据贷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单位____(批准金额)的贷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现贷款余额为__,我行自到期日后一天即将该项贷款转入740逾期贷款科目,原帐号__现改为__。我行并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望你单位尽快安排好资金,早日结清上述贷款。××银行外汇信贷部
年月日
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委托贷款协议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借款人:(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万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帐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帐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 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
第九条 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19年月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帐号和工商银行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政府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贷款借据贷款合同号: 年 月 日编号:
──────┬─────────┬─────┬───────────
│ 借款单位 │ │ 开户行及 │ │
││ │ 帐号 │ │
├──────┼─────────┼─────┼───────────┤
│ 贷款单位 │ │ 开户行及 │ │
││ │ 帐号 │ │
├──────┼─────────┼─┬─┬─┼─┬─┬─┬─┬─┬─┤
│ 借款金额 │ │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
│ (大写) │人民币├─┼─┼─┼─┼─┼─┼─┼─┼─┤
││ │ │ │ │ │ │ │ │ │ │
├─┬────┴─────┬──┬┴─┴─┴─┴─┴─┴─┴─┴─┴─┤
│利││借款││
│率││用途││
├─┼───┬──────┴──┼─────────┬────────┤
│ │顺 序│ 日 期 │ 还款金额 │ 备 注 │
│ ├───┼─────────┼─────────┼────────┤
│ │ 1 │ 月 日 │元││
│还├───┼─────────┼─────────┼────────┤
│款│ 2 │ 月 日 │元││
│计├───┼─────────┼─────────┼────────┤
│划│ 3 │ 月 日 │元││
│ ├───┼─────────┼─────────┼────────┤
│ │ 4 │ 月 日 │元││
│ ├───┼─────────┼─────────┼────────┤
│ │ 5 │ 月 日 │元││
├─┴───┴─────────┴─────────┴────────┤
│兹借到中国银行总行信托咨询公司上列贷款,我单位愿遵照银行贷款办法办理│
│;按月息‰计付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保证按还款计划还清贷款本息。│
│借款单位(盖章)担保单位(盖章)│
├─┬───┬───┬──────┬─────────┬───────┤
│ │ 月 │ 日 │ 偿还本金 │ 结 欠 本 金 │ 备注 │
│ ├───┼───┼──────┼─────────┼───────┤
│还│ │ ││ │ │
│款├───┼───┼──────┼─────────┼───────┤
│记│ │ ││ │ │
│录├───┼───┼──────┼─────────┼───────┤
│ │ │ ││ │ │
│ ├───┼───┼──────┼─────────┼───────┤
│ │ │ ││ │ │
─┴───┴───┴──────┴─────────┴───────
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文批准立项,借贷双方就下列外汇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美元(大写___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个月,从甲方第一次拨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__年期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每__月浮动利率加__%。并每__月调整一次,同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 贷款的拨付和使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汇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汇前十天以加押电报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汇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的用汇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____行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汇通知的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汇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汇,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汇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汇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汇,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汇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④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汇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如需在用汇前对外开出信用证,须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汇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须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条 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汇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提前还款期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____万美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应以与贷款币别相同的外汇偿付,并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号内。
第九条 还汇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乙方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汇,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汇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送交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转产、人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汇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 19年月日
中国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存档号:
借款方:贷款方:日 期:地 点:
贷款合同 合同号: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 (小写)
(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批准单位)____号文批准的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二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三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四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 日期:
贷款合同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 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 种:
金 额:
(小写)
(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中国有关部门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借方: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盖 章: 盖 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494600108
日 期: 日 期: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贷款合同中投人贷字第号 年月日申请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由单位担保,并经 批准,向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年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年息为%(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
19年月日
───────────┬───────┬────┬──┬───┬──
│借款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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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 ││
├───────────┼───────┼───────┼──────┤
│借款种类 │ │借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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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款││
│原││
│因││
├─┼────────┬───────────┬───────────┤
│ │分期借款│ 分期还款 │ │
│ ├──┬──┬──┼──┬──┬──┬──┤ │
│借│日期│金额│利率│日期│本金│利息│合计│ │
│还├──┼──┼──┼──┼──┼──┼──┤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
│款││││││││为借款借据│
│计├──┼──┼──┼──┼──┼──┼──┤ │
│划││││││││借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章│
│ ├──┼──┼──┼──┼──┼──┼──┤ │
│ ││││││││ │
├─┼──┴──┴──┴──┴──┴──┴──┴───────────┤
│业││
│务││
│部││
│意││
│见│业务部负责人 经办人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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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审││
│定││
│意││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企业信用银行信贷
中小企业资金问题概况
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并且它具有重要性、长期性和普遍性三方面的特征。首先,中小企业资金问题的重要性,资金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维持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企业资金和人体血液在重要性、“发病机理”和问题解决等方面十分相似,因此资金对企业来说不可或缺。其次,中小企业资金问题的长期性,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管理等方面的差距以及内部扩张的冲动,将使其在资金筹措竞争中长期处于不利地位,资金供需缺口将长期存在。在融资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企业,当协助该企业完成一笔融资后,企业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需要筹措新的资金。最后,中小企业资金问题具有普遍性,即不管何种类型的企业,不管任何规模的企业,或早或晚,都存在资金问题。另外,中小企业资金问题的表现形式很多,不存在这种形式的问题,就存在那种形式的问题,资金短缺是资金问题的典型形式和表象。究竟有多少企业面临资金问题,不妨借鉴英国理查德•科克著名的80/20定律,其核心观点包括:绝大多数的结果,只来自极少部分的原因;80%的结果由20%的原因导致;80%的销售量是由20%的客户带来的;80%的邮件只会发给地址簿中不足20%的联系人;80%的交通事故是由不足20%的司机造成的。
本文认为,80/20定律也同样适用于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在目前所有中小企业中,80%左右的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20%的中小企业暂时不存在融资难问题;企业融资不成功,80%是企业内部原因,20%是企业外部原因;在所有融资不成功的企业中,有80%是因为短期内不具备融资条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缺陷,只有20%的企业有可能短期内融资成功;在20%有可能融资成功的企业中,仅仅有不到20%(总数的3.2%:16%×20%=3.2%)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短期内能够成功,其余80%需要进行内外部资源整合后才能融资成功,如图1所示。根据2005年10月中国民主建国会等单位组织的“2005中国民营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统计结果: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比例高达76.35%,属于阻碍企业发展的第一障碍。
企业信用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
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经过长期的演进和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在该体系下,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一般都遵循融资次序理论,即企业融资选择总是先内源融资、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又总是先债务融资、后权益融资。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融资的基础。该融资次序实际上是一个企业信用等级逐步提升的过程。当中小企业信用能力很弱时,它们往往无法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得到贷款,主要依靠企业主的个人信用,以内源融资以及有限的民间借贷等非银行渠道为主。随着企业信用的逐步建立,公司规模和实力的增强以及公司治理的进一步规范,企业逐渐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同,可获得中短期银行贷款以及民营机构贷款。
而外源融资一旦发生,就涉及到企业的负债和信用能力问题,只有当企业的负债与其信用能力相符时,企业才能在融资过程中建立起自己的信誉,才能获得更多融资来源并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当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后,便成为了银行等金融机构青睐的对象,此时可以获得更为充足的银行中长期贷款,进一步可以公开发行债券融资甚至公开发行股票融资而成为上市公司。所以企业信用能力的提升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关键和核心问题。或者说,企业信用缺失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所在。
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企业获得银行信任并及时取得“关系型”贷款
中小企业自身的优势决定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更能把握市场动态,对市场的变化和不确定因素的出现能迅速做出反应并调整自身经营,及时捕捉有利商机。但中小企业资金匮乏且缺少有效的融资渠道,导致中小企业大部分时间里只能看着商机转瞬即逝。因此,对于掌握了商机的企业来讲,拥有资金就等于拥有未来的收益。如果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那么银行在提供贷款时风险就会降低,并且对于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银行可以简化贷前审查程序,从而降低银行成本,进一步银行就有能力、有意愿按照较低的利率,及时、方便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关系型”贷款。“关系型”贷款与交易型贷款相对应,后者在对企业财务指标(“硬”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前者则一般基于良好的银企关系所产生的“软”信息作出。一般认为,中小企业在交易型贷款方面相对于大企业存在明显的劣势,但在关系型贷款方面却可以获得极大的便利(田晓霞,2004)。这样,企业在贷款上取得了优惠,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同时由于及时获得贷款,从而能把握商机,获得收益。
(二)有利于降低融资交易成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而2007年我国一年期贷款利率为7.47%,因此贷款利率最高可达29.88%。同时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问题上也有自身的难处,因为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具有金额小、笔数多、时间紧等特点,银行的固定成本不变而经营规模大大减小,因此,银行贷款的交易成本是上升的。统计表明,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是对大企业成本的5倍。所以,贷款手续复杂、审批程序严格的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自然缺乏积极性。
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和发展则可以有效解决银企双方的困难。企业信用的提高意味着企业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提高,从而企业的融资比较优势得到了改善,银行对企业的信任也随之增加,此时银行可以酌情简化贷款手续,从而帮助企业节约交易成本。
(三)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风险
中小企业经营的高风险导致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降低,是银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主要原因。但是通过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则可以有效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的可信度,从而达到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目的。企业信用是有价值的,在企业建立了一定的信用之后,企业在违约之前,首先要考虑的是对违约收益与信用受损所带来的利益流失进行比较,这样为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增加了一层保护网;另外,企业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对信息不对称具有替代作用,对自身信用差的企业,若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此时银行只能提高贷款利率,这样反而增加了贷款风险,而对信用优良的企业,银行相信企业有能力、有意愿在未来按时还款,不必刻意提高贷款利率以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从而降低了贷款风险。
(四)有利于形成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主体众多,竞争呈现多元化格局,不仅法人之间有竞争,而且同一法人的众多分支机构间也有竞争。随着我国信贷市场的发展规律,即“最顶端且本身数量极少的优质客户向直接融资转移”、“顶端客户市场卖方市场格局的进一步强化”以及“银行业务由关系业务向价格业务转变”等三大规律在中国市场的逐步显现,这种多元化的竞争必然使得竞争从最顶端的信贷市场延伸到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王自力,2004)。因此,银行迫切需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小企业就是银行的发展契机。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过程,也是一个培育中小企业信用的过程。如果银行能够注重和中小企业长期合作的建立,利用自身的优势扶持和培育一批优质的中小企业,从而形成稳定的长期关系,这样以后就能寻找到稳定的利润增长来源。中小企业信用的提高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竞争力的变化和未来的发展战略。
中小企业信用金字塔模型
如果把所有中小企业按照信用等级的高低由上到下摆放在如图2所示的金字塔中。那么,位于金字塔最顶端的企业信用等级最高,对贷款银行来说,这类企业是风险最小、收益最高的优质客户,它们是银行资金追逐的对象,属典型的卖方市场,但是这类客户的数量是有限的。在金字塔中,从上到下随着企业信用等级越来越低时,企业的数量却越来越多,贷款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在逐渐增加而收益逐渐减少,银行发放贷款的限制条件越来越多,从而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当企业信用等级下降到一定的程度时,企业将无法融到资金。显然,处于金字塔底端的数量最多的中小企业是肯定无法获得资金支持的,这也和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相符。
在图2中,本文可以将金字塔分为A、B两个集合,A集合代表融资成功和暂时不缺资金的企业群体;B集合代表融资不成功和担心被拒绝而没去融资的企业群体。在理论上,在A集合和B集合之间有条分界线,这条分界线的位置由企业、银行以及融资环境等众多因素共同决定,对银行而言该分界线就是其盈亏平衡点,同时它还会受到融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银行之间的竞争程度以及货币供应是否充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事实上,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中小银行众多的美国,同样存在着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相对于大企业,除了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低、融资交易成本高、融资规模较小外,它们较高的倒闭或歇业率也是抑制银行向其提供贷款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估计,在美国有近23.7%的小企业在2年内消失;近52.7%的小企业在4年内退出市场。在我国尽管没有关于企业倒闭的官方统计,但可以判断,我国中小企业倒闭的比率和美国的情况基本相近,并且,其比率也大大高于大企业。有银行管理人员估计,我国有近30%的民营中小企业在2年内消失,近60%在4~5年内消失。中小企业高比例的倒闭情况使贷款银行面临较大的风险,所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并非要满足所有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处在信用金字塔底部的企业本身就不应该得到金融支持。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方案
从以上分析和图2所示的信用等级金字塔模型来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实际上就是让尽可能多的中小企业获得资金。从微观的角度,让B集合内的企业提高信用等级并进入A集合;从宏观的角度,通过改善融资环境而使分界线的位置下移(如图2中的箭头所示),使更多的企业满足融资条件。这两个方面的对策具有同样的目的:扩大A集合,缩小B集合。
(一)中小企业信用增级技术
B集合中包括融资不成功和担心被拒绝而没去融资的企业,这些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满足融资条件但仅仅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融资失败者、基本满足融资条件但需要进行内外部资源整合后方能融资成功者、短期内不具备融资条件者。无论哪种情况,中小企业经营者都必须对企业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在融资问题上不能过于依赖人情和关系,而要通过科学筹划、战略性的储备和扎实的管理来逐步提升企业信用,因为企业能否融资成功最终还是要凭借自己的信用能力。
中小企业可通过内部信用增级技术和外部信用增级技术全面提升企业信用,使其从B集合能成功进入A集合。企业内部信用增级技术包括:融资主体选择、融资资产基础、融资报表基础、融资团队和融资知识、融资资料准备、融资陈述和沟通谈判、企业经营者的品质和行为等方面;企业外部信用增级技术包括:抵押和担保、约束性条款、关系型贷款、与融资服务机构的合作等。前者提升的是企业自身的信用能力,后者则提升的是企业的辅助信用能力。一般来说,企业自身信用能力是其获得信用增级的条件和基础,而辅助信用能力的介入则可以增强企业的整体信用能力。
1.内部信用增级技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融资主体选择。这是被大多数企业忽视的融资基础,也是在融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问题。银行通常对贷款主体的资格都有严格要求。很多中小企业的经营者名下或实际控制多家公司,不同公司的信用等级差距很大,这就存在着融资主体选择的问题。对已经建立母子公司体系的中小企业来讲,也存在融资主体选择的问题,也可以在企业、企业股东或企业经营团队之间进行选择。融资主体的选择,对企业来说影响融资的成功率和融资工具的选择,而对银行来讲,决定着融资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融资资产基础。对于一个中小企业来说,最终能否融到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实际拥有资产的数额,尤其是优良资产的数额。这些优质资产主要是指可以作为抵押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变现能力较强的存货;产权清晰的土地、厂房;信誉较好企业的应收账款等。大多数资金方都倾向于以土地、房产作为抵押物,以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则受很多条件的限制。资产基础除了资产的实物形态外,还特别强调资产的可变现性、产权是否清晰、价值是否稳定等。现在很多企业的土地没有土地证,房产没有房产证,严重影响了企业信用等级,成为银行贷款的实质。
融资陈述和沟通谈判。融资陈述与沟通是融资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在进入到融资洽谈阶段,融资企业把融资方情况、融资需求等资金方关心的问题,通过一定方式向资金方传达,并对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交流和意见征询。当融资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需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融资的具体方式、金额、期限和安全保障等问题进行谈判和讨价还价。总之,融资陈述、沟通和谈判是资金供求双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也是企业控制成本和收益的关键环节。
企业经营者的品质和行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企业信用,主要是企业经营者的品质或者说是企业经营者的信用。中小企业能否融资成功取决于融资团队尤其是经营者的品质和行为,因为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是企业经营者控股或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这种法人治理结构决定了无论是企业资金问题的产生,还是资金问题的解决都与企业经营者息息相关。所以企业经营者的品质在融资过程中会起到关键作用,而且对上述所有的信用增级技术都有重大影响,包括融资主体的选择、资产基础、报表基础、融资陈述、沟通和谈判等。其实,企业融资本质上是一种营销行为,是对融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营销,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最终取决于企业团队尤其是企业经营者的品质和行为。
2.外部信用增级技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抵押和担保。无论从理论分析还是从实践经验来看,银行贷款的抵押和担保所涉及的都是企业信用能力问题。而且传统的中小企业贷款尤其重视抵押和担保。从美国的融资情况来看,90%左右的小企业贷款都是有抵押的,担保贷款的比例在50%左右。林平(2005)对广东中小企业融资调查的统计结果显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中,抵押贷款占89.5%,这一比重与美国的情况相似。它表明抵押和担保在增强企业的信用能力方面至关重要。
在实际操作中,又可将抵押分为“内部抵押”和“外部抵押”两大类。内部抵押是指将企业资产作为抵押品,外部抵押则指将企业以外的资产(主要指企业所有者的个人资产)作为抵押品。而担保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企业所有者提供的。因为中小企业的信用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有十分密切的联系,目前贷款银行越来越多地将信贷决策建立在企业所有者的信用上,而不是仅仅建立在企业自身的信用上。事实上,通过对企业信用能力的确认并以企业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对银行贷款进行担保,这种融资模式在西方国家已经普遍。实践证明,当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利用企业主自身的信用进行信贷融资确实是一条对借贷双方都有利的融资途径。
约束性条款。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在与金融机构就具体条款的谈判过程中往往处于较弱的地位,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很难享受到优惠性的条款。进一步,多数金融机构会在贷款合约中订立相当数量的约束性条款,这些条款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信息,甚至要求用较短的期限来代替这些条款,以达到约束借款人行为的目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约束性条款有助于增强企业的信用能力,属于企业的辅助信用能力范畴。
关系型贷款。前文中已经提到,中小企业在交易型贷款方面相对于大企业存在明显的劣势,但在关系型贷款方面却可以获得极大的便利。也就是说,关系型贷款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提高贷款可获得性、降低贷款成本方面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研究表明,良好的银企关系无论对于企业贷款成本,还是信贷可获得性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其中对信贷可获得性的影响较为显著,而且银企关系持续的时间越长,中小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越强(陈键,2008)。然而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生意上的关系资源很多,包括供应商、销售商、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而不重视银企关系的培育,与其它资金渠道的关系资源则更少,在企业需要资金时,往往束手无策。
与融资服务机构的合作。前文提到许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融资资料的基础以及融资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也没有好的融资团队,造成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妨碍了企业融资目标的实现。其实,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融资服务机构的合作来弥补这方面的缺陷,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度。有很多中小企业对融资服务机构的作用、职能认识不清,不能很好地整合资源为我所用。其实,融资服务机构包括的范围很广,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担保公司、信用评估机构等。
(二)中小企业信用增级的外部环境建设
政府的职责不是创造财富,而是集中稀缺的公共资源,营造一个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和提高其融资能力的大环境,使信用金字塔模型中的分界线向下移动。具体对策包括: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建设、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
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的培育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加快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可以有效促进中小企业信用的培育。建议政府加快中小企业信用征集系统、信用等级评价系统以及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系统的建立,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的社会化,逐步形成企业立信、政府征信、专业评信、机构授信和社会重信的长效机制。通过这种制度的建设,减少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达到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行为,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和中小企业贷款成本的目的,进而为中小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世界银行专家的有关研究认为,良好的社会征信系统能促使贷款成本降低20%。
完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建设。世界各国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都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极大地改善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并提升其核心竞争能力。因此建议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将我国中小企业视为一个整体,完善和贯彻2002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使中小企业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建议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有关中小企业的配套法规体系的建设,并重新审视和修订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法律法规;建议进一步完善会计、统计及税收制度,培育值得信赖的外部独立审计中介服务体系。
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建立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中小金融机构是学术界最认同的、呼声最高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途径。英美等国的金融体系中,中小金融机构所占的比重很大,贷款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性,随着银行贷款技术和风险能力的提高,它们的业务已经扩展到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争夺上。在我国尽管也有十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几十家城市商业银行、三千多家城市信用社和四万多家农村信用社等,但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据着70%以上的市场份额,处于绝对垄断地位。
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参照日美等国的做法,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我国只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从它们的分工和实际运营情况来看,它们与中小企业融资并无直接联系。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除了具有与一般商业银行类似的职能如信用中介、支付中介等职能外,还具有倡导性职能、选择性职能、补充性职能、服务性职能等特殊职能。此外,政策贷款的作用可以通过所谓的“牛铃效应”(cowbelleffects)得到放大。一旦某个企业从政策性金融机构获得信贷,就会大大提升其信用等级,进而成为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青睐的贷款对象。而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一种变通的办法,各大商业银行响应政府号召,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部,但效果不得而知。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担保机构作为连接中小企业和贷款银行的桥梁和纽带,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担保机构来提升自身信用,从而获得银行贷款;贷款银行也可以通过担保机构来减少或化解自身的信贷风险。与此同时,信用担保还具有信用放大和杠杆作用,进而产生正的外部效应。建议政府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力度,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分担机制,通过建立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的方式,有效化解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张建营.中小企业融资实战[M].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7
2.陈键.银企关系与信贷可获得性及贷款成本[J].财贸经济,2008
融资报表基础。报表基础是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融资特别关注的基本条件,但这恰恰是很多中小企业的“软肋”。大部分中小企业的报表存在较多的问题:资产负债率过高、报表大多是明亏实盈、报表核算科目设置的随意性很强、报表不合并、对外投资不规范等,甚至很多中小企业没有现金流量表。更严重的是,有些中小企业有多套报表,分别针对税务局、银行以及企业股东和经营者等不同对象。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信用,制约了企业融资的成功,更为今后的经营发展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