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06: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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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平安,降事故,确保不出大事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和“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运作机制,努力提高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不增加,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宣传、经贸、安监、监察、公安、建设、交巡警、城管、工商、教育及各街道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巡警大队,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三)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四)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五)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312国道、229省道、盛岸路等主干道及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建设施工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五、职责分工
根据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精神,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安监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事故多发地区、多发点段的整治。
2、宣传部门和文明办要切实加强全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并将区属单位、部门的文明交通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评比范围,促使各单位、部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减少动态交通安全隐患。
3、针对*辖区电瓶三轮车非法生产、销售比较集中的实际,经贸委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电瓶三轮车及其他安全性能不合格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隐患。
4、监察部门负责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参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负责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5、建设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特别是区管道路的建设、养护,保持路面完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及省市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的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意见,会同公安部门设置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对事故多发点段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对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6、交巡警部门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等源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辖区主干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分析,对安全隐患治理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查处,消除动态交通安全隐患。
7、农机部门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城市、县城专营运输的拖拉机除外)、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及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发证和道路行驶牌证核发等监管工作。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生产、经营企业和交通运输单位或个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组装)、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产品,以及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行为。
9、教育部门负责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中小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内容。
10、市政部门负责加强对道路排水、道路照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维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11、城管部门加强城市管理力度,加大道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加大对“非标”等排查治理等力度。
12、各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的区管道路、村道等支小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年3月),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区属各部门、单位根据区政府的部署,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年4月-10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分工和职责,全面深入排查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等级,建立交通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同时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落实针对性的治理整改措施。同时,区政府将由分管区领导挂帅,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11月)。区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验收,迎接市政府的考评。
七、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运作。健全区、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专报、重特大事故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通报等三项制度。每月分析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活动,落实针对性预防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情况通报。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区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试行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街道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城区要全面推开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建设,将驾协组织服务触角引入社区工作站,提高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社会公信力;加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指导和运作,制定完善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工作规范。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旅游车投放会办制度和源头监管安全态势研判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治交通运输企业。对全区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析问题存在的结症,突出管理重点,对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强化监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由区安监部门和监察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要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加强源头管理和整顿。
(五)严把车辆登记和检验关。要加强对大客车、大货车的车检工作,大客车检验率达到100%,大货车检验率达到90%以上。对不符合出厂技术标准,擅自改型的车辆严格把关,不予注册登记;经贸委、工商、质监、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联合查处非法改装、倒卖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凡不按规定解体报废回收的企业和非法改装单位,要停业整顿,问题和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经贸委、公安、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报废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行驶和转籍使用,对到期不申请注销登记的车辆,公安车管部门及时注销其车辆档案和牌证。对报废大客车、大货车及营运车辆的解体,公安车管部门要派员现场监督。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继续在全市范围突出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及事故多发重点道路、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城区要全面深化城市交通综合整治,要以文明示范路段、路口创建为抓手,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坚决取缔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施工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摩托车管制区域内摩托车通行总量控制在5万辆以内,做到基本无外地摩托车和无通行证及无牌无证摩托车。
(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国道、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的急弯、陡坡、窄桥、险桥以及危险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公路安全行车条件,保障安全畅通,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通事故。
(八)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切实抓好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干部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八、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对全县道路(含214省道、城区、县乡及厂矿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万车死亡率等指标低于去年同期;力争年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县城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安监、交通、城管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县公安局:切实抓好“三个重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拖拉机、电动或机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专用校车、两轮摩托车,特别是农村地区客运车辆、火三轮、两轮摩托等重点车辆;三是重点整治S214线、盐米路、小黄路、克挂路、湾黄路及事故多发的农村便道。
(二)县安监局: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深入全县各厂矿及生产性道路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迅速整治。
(三)县交通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乡公路的隐患治理工作,负责与市级路政部门协调214省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深入客运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出租公司,特别是农村客运出租公司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禁止车辆“带病”运行,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坚决杜绝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安全状况不合格车辆和农用车、拖拉机接送旅客。
(四)县城管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城区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示的行道树进行逐一排查、修剪、整理,加快年县城区新增标志、标线的施工进度,力争10月份以前完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务必要清醒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需要,其目的在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动员,克服麻痹思想,充分发挥其职能部门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作用。
(二)强化信息报送,严格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并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9月3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确保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监管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堵塞安全漏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重拳整治、严肃惩处,上下联动、不留死角,从严惩戒并通过媒体曝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建水县第九中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组长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分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第二阶段:落实推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三阶段:督查问效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遵守“六不六要”和“五不五要”,即针对中学生突出宣传“六不六要”(六不: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⑤不乘坐超员车辆,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④走路要走人行道,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请官厅派出所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五)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学生接送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通过摸排,对学生乘坐违章违法车辆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规范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一、总体要求
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的基础上,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和竞赛活动,以排查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为抓手、以打击非法载客营运为重点、以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层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为主线、以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遏制一般事故为目的,全力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做到“以人为本、防范为先、管理为重”,真正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整个经济社会和发展之中,使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科学管控、问责查处等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
4月1日至7月8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和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镇乡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百日整治和竞赛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20日)。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近期省、市、区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尤其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2月20日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与今年六月第十一个“安全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标语、宣传车、宣传册(单)等多种形式,对道路交通安全“十条禁令”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排查治理阶段(4月21日—6月20日)。积极深入,全面、认真、细致地对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存在的隐患和管理的问题进行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并认真梳理,及时有效地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包括驾校及有校车接送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贵毕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车、路等因素的整治工作,有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较大的改进和提升,实现长治久安。
(三)检查考核阶段(6月21日—7月8日)。区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深入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和重点路段进行检查并考核。考核组人员安排和考核具体内容由区安委办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百日整治和竞赛活动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做到领导上重视、组织上得力、方案上具体,整治查处出实招、出重拳、下狠招,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5月1日前,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将整治方案报区安委办。
(二)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各镇乡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长”(乡镇长、校长、村长)的管理作用,强化协管中队源头管理、基础管理,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档卡全,检查督促到位。运管、交警、安监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营运行为,彻底清除城乡结合部、车站附近、加油站附近、集镇等重点区域存在的违法营运窝点,更好地规范营运市场秩序。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顺利开展,全面组织实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二、大力宣传、提高认识
我镇充分利用会议、校园法制讲座、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醒机动驾驶员尊重生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珍惜生命。半年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49次,(其中会议宣传6次、深入学校7次(校园法制安全讲座3次)、村(社区)16次、企业(单位)11次、施工工地9次),悬挂宣传横幅8副,书写宣传标语32条,发放宣传资料359份,受教育群众和学生6000多人,受教育驾驶员197人。
三、组织有序、全面检查
半年来镇交安办精心组织,派出所、交警二中队业务指导,镇安办、交管、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具体实施,充分利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百日安全活动、汛前安全检查等有利时机,对辖区农村道路、机动车辆进行全面交通专项整治,排查道路隐患、检查机动车辆、登记驾驶人员基本信息、纠正违章。共参加检查人次186人次,检查发现道路安全隐患3处、整改3处,检查各类机动车辆536辆(其中:客运车30辆、面包车18辆、摩托车257辆、重(中)型货车59辆、工程运输车26辆、农用车146辆),查纠各类交通违章78起(其中:超载76起、无证驾驶2起)。
四、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辆违法违规等问题,为富驿的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安办主任江伯龙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李国志任副组长,达兴友、雷永和、王宗焱及各行政村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电话13668334888)由江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标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三)“三车”(农村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四)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假(套用)牌假(冒用)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五)农村居民及外来人员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四、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整治重点,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各行政村、
区同交警中队、安监、农机、交通部门一起,对辖区内三轮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分布、销售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为专项整治打好基础。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交警中队、村建、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 “三车”使用情况的清查,切实加强对相关有车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求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结合“隐患治理年”工作,按照今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富驿中队要立足辖区实际,在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的路口建议交通部门迅速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在不具备设置红绿灯条件的路口,区分道路等级、功能,在支路设置让行标志及减速驳;在事故多发段设置提醒或减速的标志标线,合理实施路面渠化,减少冲突点;在急弯、视距不清的路段设置反光镜;在靠近居民区省道101线以及初中、五马广场、医院、粮站、等路段设置减速驳或震荡线,安装减速提示的信号、标志;在各桥梁、弯道、高路基、临水路段完善安全防护栏。东山富驿中队要会同交通部门,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要禁止汽车通行,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行政村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员和活动场所,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固定的宣传栏,结合“实施追赶跨越发展”建设,力争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固定的交通安全橱窗,每所学校建设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每个企业建设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要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对“三车”驾驶人和农村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全面开展一次针对性安全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通报交通安全形势特点,结合农村居民、外来人员常见的无牌无证、假(套用)牌假(冒用)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及多发事故类型,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落实警示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应农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五)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交警中队、农机、交通等部门要突出夜间、凌晨等“三车”车辆违法违规活动猖獗的重点时段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地区,组织专项行动,严查“三车”违法违规行为。要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检查点,坚决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载超员、不戴头盔以及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整体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整治计划。要在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落实各职能部门交通安全责任,规范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运作,发挥其权威功能,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整治期间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各单位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一、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组,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图跃任组长,县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长万强任副组长,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金昌平任办公室主任,各基层所、队负责人和交通管理大队法制股长王长明、宣传股长陈子文、办公室主倪明任成员,具体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各基层交警中队和参与交通管理的派出所要认真执行本方案,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全县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及和协作单位的配合力度。按照省厅交警总队《关于在全省开展排查治理和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作的通知》(皖公交管[2009]149号)及市局《六安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公发[2009]31号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县局交通管理大队要积极加强和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监管、交通、公路等部门的联系,对本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各参与交通管理的基层派出所和基层交警中队对目前尚未治理或正在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对新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并通过树立警示标牌、标语,增加巡逻次数等手段加强对过往驾驶人的安全警示。
(二)严格执行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全县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一要严格执行《汛期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辖区内的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路段、汛期易发生泥石流路段、易坍塌路段、易造成拥堵路段为辐射点,通过国省道辖区路段、县乡道、村村通向全县范围辐射,形成一个高密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切实提高预警和处警能力。二要加强对恶劣天气情况的掌握,要积极的与气象、路政等部门加强联系,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前预警,及时向客运企业、客运驾驶人及广大交通参与者预警恶劣天气和道路信息。三是加大路面管控,完善交通标志。在建立全县交通道路安全管理网络的同时,排查出易在汛期发生危险的路段并设置警告标志、指示标志,加大路面巡逻力度,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做到动静态结合,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确保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
(三)加强学习,提高意识。要认真学习省厅《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皖公交管[2009]221号)、《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公交管[2009]198号)、省厅交警总队印发的《安徽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个一”工作实施意见》、《安徽省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皖公交管[2009]194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公交管[2009]218号)等近期交通管理重点指示精神的文件。认真学习市局交警支队杨明德副支队长在《全市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个一”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市局交警支队《关于转发省厅交警总队<关于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贯彻市局交警支队就近期全市交通管理工作重点制定的相关文件、方案,并结合县局本方案和县局交通管理大队制定的《***县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个一”工作实施方案》、《汛期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提高全体民警的带头意识、管理意识。
(四)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吃透上级公安机关就近期交通管理工作重点制定的各项文件、方案的基础上,在本县辖区内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国道、省道营运客车超速超员、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城区和辖区内事故多发地段机动车超速的严重违法行为;
3、货车和农用车辆载客、摩托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反规定停车、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加大客运车辆源头管理,掐断事故发生萌芽。对全县从事客运的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排查县内六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迅速消除安全隐患。排查记满12分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并立即扣留其驾驶证,告知其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对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将其驾驶证停止使用。通过这次整治从源头上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
三、强化督查 责任到人
县局将派出督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由领导组李图跃副局长和万强大队长分别带领领导组成员进入基层一线进行督查,现场解决基层民警遇到的实际困难,全力督促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治理而没有治理的,要限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工作不力、安全措施不落实而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基层所、队要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上报
各基层所、队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以及整治中的优秀事迹要及时上报“排查整治办公室”并作简要文字叙述,由“排查整治办公室”形成文字材料后,上报“领导组”。各交警中队于7月25日前上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总结。报至交通管理大队FTP《2009年隐患排查治理》文件夹。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学生乘坐车辆违法违规等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转,交通事故减少,隐患明显消除,管理基础打牢,从源头上杜绝重、特大恶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教体局、工商局、经贸局、农业局、文广局、司法局、公安交警大队、运管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是全县农村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秩序混乱的集镇重点路段。
(二)整治的重点车辆是无牌无证机动车、报废车、学生乘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违规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学生乘坐车辆及微型客车(7座以下)超员、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各镇要明确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地位和法定职责,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集中时间、人力做好本行政区内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及道路隐患的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台账;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由镇长任主任,分管综治的领导及辖区的人武部长、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镇综治办主任、各学校校长、村委会主任、包村干部为成员,专门配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进一步落实“镇设交通安全监管员、村设交通安全监督员”的监管机制,把好农村道路源头管控。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重点加强本单位及干部职工所属汽车、摩托车的监管,杜绝无牌无证、挪用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一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农村客运车辆和非法营运“黑车”进行全面整治,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无证从事客运的“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要重点做好农村客运线路发展和运力投放规划工作,对符合通行客车条件的农村线路及时投放运力,开通客运班车,提高农村客运覆盖面。二是农业(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一次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操作条件的一律不得从事农业机械作业,防止农业机械作业事故的发生。三是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从事客运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抓紧时间对拼装车的生产、销售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严罚重处。四是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凡不符合培训条件及培训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停业整顿。五是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三)突出抓好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职责,教体、公安交警、运管、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乘车安全进行教育、监管到位。县教体局要进一步明确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生乘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学生乘车安全纳入工作常态,确定专人担任学生乘车安全监管员,建立起专门台帐,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日常监管。各学校应采取错峰放学等措施,缓解周末、节假日车辆运力不足的矛盾。要认真调研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立减速带、警示标志。各镇、村及学校的交通安全监管员要及时制止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通知派出所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四)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各镇要积极协同交通部门,将农村道路安保工程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生命线”,按照农村道路分级管理原则,着力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全面提高通路率和通车率。重点突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的设置工作,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设置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的禁令标志,在急弯、临水、临崖路段设置波型防撞墙或防护栏,在长下坡路段设置减速带。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等防护警示设施的路段,采取相应临时处置措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按照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县文广局、交警大队及各镇要根据自身职责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教育群体为广大车主、驾驶人、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群体。县司法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常用法规纳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到交通沿线的群众中去,想法设法提高全县人民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切实提高公民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的能力。要组织协调媒体开展持续深入宣传报道,使公众了解这次整治的目的、任务和工作措施,定期公布曝光一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进一步强化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各镇、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公安交警部门要合理设置检查点,坚决查处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对各镇摸底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做到任何时候心中有数,对达到报废的车辆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公安派出所要发挥管片优势,加强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客运的打击力度,切实规范客运市场秩序。通过强化日常管理整治工作,使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要通过集中清理整治,达到管理规范,运营正常,不留隐患。
(二)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到各镇、村进行督查。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各级责任追究,凡是因整治工作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
(三)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信息,公安部门要及时向农机部门通报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记分、事故情况,对在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车辆要及时通报交通部门。
一、活动主题
心系交通安全,远离事故伤害。
二、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
三、活动时间
**年4月22日至**年7月29日。
四、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养成交通文明习惯,达到行人横穿、乱穿公路、车辆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车辆各行其道基本形成自觉性,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的目标,为大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廷剑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龙飞、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雷兵、县交通局副局长周宁及县级有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安办(电话:43761689、传真43722029)。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各街镇乡交安办、各交警中队、运输企业开展大宣传活动,并制定大宣传活动的考核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大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活动安排
(一)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县政府决定于4月下旬,在大足南门桥车站广场举行大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县公安局牵头。
各镇乡街人民政府也要组织在本辖区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活动
1.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监察、安监、交通等部门,召开由部门、街镇乡、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群众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
2.集中宣讲活动期间,交警大队组织专业运输企业召开专题宣讲会,开展签订安全承诺书,交流心得体会,建章立制,培训考试等活动。要针对营运车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较多的状况,会同交安办和交通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对驾驶人进行集中宣传教育。组织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集中听一次交通安全课,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集中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强化自律意识;安排一次交通安全基本知识考核,强化宣传效果。
(三)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重点宣传
县新闻舆论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千里行采访活动”,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及大宣传活动进行实地采访报道,扩大活动影响。要在县级媒体设立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播放公益宣传片。
(四)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交警大队要积极配合县教委,开展以“安全伴我成长”为主题的班会、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以“小手牵大手”带动市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的普遍提高。
(五)制作下发交通安全宣传品,丰富宣传内容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设计制作宣传手册2000份,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5万份、典型事故案例光盘1000盘,发放到各街镇乡、县级部门、专业运输企业、学生和广大市民中,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
交警大队要制作《致县机动车驾驶员的公开信》,在县级媒体、互联网站、窗口部门等广为播发;要将印有交通安全提示的宣传卡通过车管站、执法室业务办理窗口等各种途径发放。同时,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专题片巡回展播,在辖区人流密集地、车站、码头等场所以及车管、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张贴、展示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张贴画,扩大宣传效果。
(六)集中开展“五·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掀起宣传
“五·一”黄金周期间,交警大队要指导各运输企业以“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主题,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交通安全提示活动,要在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七)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交警大队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交通秩序整治方案,组织深入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交警大队要明确一个辖区重点路段、路口作为文明示范路段或严管路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以点带面扩大管控范围。同时,要全面排查行人容易横穿公路的地点,积极协助市政部门安装人行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八)组织专业论坛,开展交通安全大讨论
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策划,在大足有线电视台上组织交通安全论坛,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开展大讨论,掀起社会各界关注交通安全,文明参与交通的热潮,扩大百日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覆射面。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平安、和谐大足”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精心制订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百日大宣传活动要求,制订实施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