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3 15:56:53
导语:在乡镇环保工作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我镇将环保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制定环保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保证了组织机构完整。
(二)加大宣传,提高对环保的认识
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我镇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通过广播宣传、张贴海报、分发传单、拉横幅等方式对环保知识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
(三)齐抓共管,加强目标管理
在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实施,强化管理,使环保目标责任的各项内容和指标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1、对集中饮用水源进行保护
认真配合协调水务、林业、农业等部门做好辖区内涪江水源地和太乙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宣传工作。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一切影响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活动、工程等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捕杀鱼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增大群众知晓率。同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改工作,通过宣传发动,目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改工作有机取得初步成效。
2、严抓秸秆禁烧工作
2020年以来,我镇针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把秸秆禁烧工作列入了当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为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我镇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作为今年最后三个月的一项中心工作之一,在前期努力基础上,再接再厉,全力以赴,严防死守,疏堵结合,想办法,添措施,多措并举,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具体安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并与各村签订《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各镇村组干部结合脱贫攻坚、党风廉政社会满意度走访及其他日常走村串户田间地头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农户秸秆禁烧工作宣传;通过新媒体如网络、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在人群聚居区、村委会宣传公示栏、镇政府宣传公示栏张贴秸秆禁烧相关宣传画册、广告标语。三是各村镇村干部结合脱贫攻坚、党风廉政社会满意度走访及其他日常走村串户田间地头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劝导、止及收取焚烧卫生处置费工作;同时,镇上成立巡查组,每天不定期由镇值班领导率值班人员和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对全镇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施行全镇沿线)巡查,巡查过程中做到现场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广播,做好宣传、劝导、制止、处置等工作。四是大力配合市环保、农业、城管等部门对本镇辖区内重点区域的宣传、巡查、劝导、制止、查处,加强工作对接和相关信息上报等工作。五是在全镇各村公路沿线、生态环线沿线、各村传统农业种植集中区张贴秸秆禁烧和集中利用宣传标语30余幅和警示牌20余个。六是通过家家户户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和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使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焚烧危害及罚款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按上级要求,落实厕污共治工作
我镇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相关工作,全面提升乡村人居生活环境,全镇厕所建设工作紧扣上级部门卫生厕所和无害化厕所建设标准,全程专人跟踪督导指导施工工作,并组织施工方参与建设前标准培训会参加集中培训,对照标准逐条解读,答疑解惑确保施工质量。对照上级部门的标准规范,分管领导牵头到户考察按照何种方案施工,准确分类实施改造,同时按照相关卫生厕所、无害化厕所补助标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把钱花在刀刃上。各村按照各户实际情况建立一户一档台账,选择适合各户的施工方案,由各户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并对每户改厕情况从开工、施工到完工的每一个阶段由镇上安排专人亲自参与督导,确保施工质量;并对相关照片、资料进行收集并分类整理统计。截至目前我镇建设完成卫生厕所13609户,无害化厕所7500户,新建公厕7座。
4、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促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对全镇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摸排,建立散乱污企业台账,对登记在册的散乱污企业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由镇环保办牵头,加强对全镇散乱污企业的巡排查,针对辖区内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群众意见比较大反映比较突出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不同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协作配合市环保、发改、工商质检、国土、水务等部门,各司其职,联合执法,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工作标准,对环保不达标的“散乱污”企业彻底取缔关停,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减少。通过对这些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和有效监管,使我镇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有效促进。
5、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加强群众环卫意识
结合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村组落实并加强环境保洁人员工作责任,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卫生死角的治理力度,对积存在路边、房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全部清理,保持清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积极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户卫生意识差,不能完全理解厕污共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接受改厕意愿不强,对新修建无害化设施接受度较低,认为有储粪池就不该修建化粪池;
(二)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还做得不够,群众环保意识有很大提升,但还不强;
(三)部分村组干部对环保工作不重视,环保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最大的短板就是秸秆禁烧工作目前无有效的既治标又治本的措施来全面禁烧秸秆,而且在巡查中逮到的秸秆焚烧人员多为老年人。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努力改进,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在2021年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把环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压紧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发展惠民和生态惠民的有机统一。
一、 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半年来,镇党委、镇政府认真贯彻《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尤其把乡镇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镇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3月份,镇经委与10家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企业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每条每款抓落实,责任到人。
二、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
一是通过印标语、办板报、挂横幅、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六月份结合“6.5”世界环境日活动,通过镇广播站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法》材料200余份,同时在镇政府门前、各企业驻地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10余幅,大力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气氛。二是华奥炭黑公司用宣传标语、黑板报、电视录象等舆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传递与全厂的职工心中,做到人人皆知。三是企业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厂容厂貌的整治,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和永利脱水蔬菜厂用于美化、亮化、硬化、绿化工程投入经费共计达20万元。四是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中日专家主讲的“嘉峪关市清洁生产技术研讨会”,督促企业订阅环境保护书刊。通过广泛宣传,使镇村及企业干部职工重视支持环保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环境监理和管理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 ,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对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等重点企业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并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采取防治措施,降低能耗,减少炭黑粉尘和铁矿灰污染,确保企业增产不增污,人员累计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12人(次)。二是企业自身从源头抓起,全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技术。华奥炭黑公司、恒源炉料公司分别采取了新的碳黑生产工艺和改进了粉碎打磨机的密封系统,降低了粉尘产生量,减轻环境压力,降低消耗,提高产量,增加企业效益。三是我们积极主动参与永利脱水蔬菜厂搬迁扩建项目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工程项目按照环保要求正在建设实施。四是加大绿化造林工程,认真组织农户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栽1297.6亩,在泥沟村移民点北侧营造防风林40亩,组织机关干部和某某村的农户完成了某某村至魏晋墓3.5公里旅游公路两旁的植树绿化工作,累计造林110亩。同时加大乱开荒整治工作力度,全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存在的问题
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下,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宣传教育工作还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三是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四是镇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以上就是我镇上半年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我们会再接再厉,在下半年我们会把上半年中不足的地方加以改正和落实。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2013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2013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2013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三)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化工行业、废旧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方针和"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以环境执法为抓手,以专项行动为载体,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开展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综合整治
1.加大对采砂场、制砂场的整治力度。依托河道建立的采砂场、制砂场的整治由县水务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供电局、工商局和有关乡镇配合(列入今年"百日破难攻坚"行动难题交办的文溪及其源头采沙场整治工作,仍按县政府原协调意见由县国土局牵头);其它制砂场的整治由县国土局牵头,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要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对全县采制砂行业重新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新设采制砂场采取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对未依法办理采砂许可、未经环评审批、废水排放未达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全县现有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由县农业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有关乡镇等配合,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等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并严格执行禁养、限养区制度,优化养殖布局,削减散小畜禽养殖户。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地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年内按照"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整治一批"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文溪流域养殖场综合治理和有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县环保局和有关乡镇牵头,建设局等配合。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全年新建农村污水处理点20个以上。
4.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有关乡镇等配合,整治重点是县城、重要集镇饮用水源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问题。主要检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有无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有无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1.严把"两高一资"行业环境准入关。由县发改局牵头,经贸局、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业投资项目落地协调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项目。
2.加强对工业区块的环境监管。由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规划局、国土局、新城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有关乡镇配合。要理顺工业区块的环境管理体制,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省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争取年内通过验收。
3.集中开展全县工业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等部门配合。对全县-年审批的工业项目集中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给予及时验收;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达标,符合验收条件后再验收;逾期不申请验收或验收通不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4.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经贸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有关乡镇等配合。要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工业污染企业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企业排污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实行分类治理,年内要完成县正林洗衣厂、县曙光工艺品厂、县丰源工艺品有限公司、明峰铝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限期治理任务,完成重污染企业县超能蓄电池厂的搬迁,并在年底前完成县渠成氟化有限公司关停。
5.开展"小冶炼"整治活动。由县环保局牵头,经贸局、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供电局和有关乡镇配合。对县内的"小冶炼"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予以彻底清理,对其设施进行彻底拆除销毁,避免死灰复燃。对位于与邻县交界地带的"小冶炼"企业,要与邻县开展联合执法,杜绝"小冶炼"在我县交界处蔓延。
(三)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建设。由县建设局和有关乡镇牵头,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配合。今年计划建成玉山、尚湖、方前三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争取完成尖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并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尽快提高县城污水截污纳管集中处置率。
2.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的监管。由县建设局牵头,环保局配合。要严厉查处纳管企业超标排放污水、向市政管网偷排严重超标污水、非法倾倒与弃置污泥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3.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由县建设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尤其是要加强对渗滤液处理站的监管,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渗滤液达标排放。
三、工作步骤与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
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月-月)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采沙场、制沙场的整治要在目前提出的具体工作方案基础上,于月份开展集中整治;畜禽养殖场整治要加大力度,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实施搬迁、关停的养殖场,要在月份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限期治理企业要争取在月底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并进行调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情况,要在-月份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以上检查和整治情况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汇总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三)总结阶段(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年月底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要继续按照省十部门和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部署,纳入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狠抓落实。县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司法、水务、国土、建设、农业、工商、公安、安监、供电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执行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围绕省、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的工作重点和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重点任务
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1、严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定应予取缔而未取缔的排污口,加大已经取缔的饮用水源地的所有排污口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00年以来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责令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业(产)或关闭。
3、针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隐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扎实有效的做好全方位应急准备,确保饮用水的绝对安全。
4、切实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对养子寨、南部山区、景家庄等水源地定期进行抽样化验,督促完善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确保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
1、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2、整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问题。对平凉工业园区规划未进行环评、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以试生产名义超标排污的区属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3、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责令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停产整改。
(三)集中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行业
1、全面清理整治矿产开发企业。对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区属矿产开发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矿产开发企业,依法予以关闭,落实关停措施,严防死灰复燃。
2、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造纸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已经关停的百兴纸业厂,必须坚决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杜绝“死灰复燃”和偷产偷排问题的发生。宝马纸业公司,要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确保稳定达标。
3、落实重点污染源企业停产治理措施。按照市政府关于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停产治理的要求,百兴集团福利制革厂和峡门造纸厂,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停产治理,完成治理项目,确保达标排放,并通过验收。停产治理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逾期仍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关闭。
4、强化对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中石油下属的66家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11家民营加油站及加气站、煤气站和天然气供应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燃煤锅炉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燃煤锅炉审批权限规范管理;新扩改建燃煤锅炉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平凉城区禁止安装7兆瓦(10吨/小时)以下的各类燃煤锅炉;新建锅炉要同步安装高效节能脱硫除尘和消声降噪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对近年安装的4.2兆瓦(6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逐年限期取缔,环保部门每年在采暖期内要对其实行年检,对烟尘、噪声等超标的锅炉限期治理,对污染物超标严重、治理无望的锅炉先期列入取缔计划,坚决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环保专项行动从7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历时6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崆峒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构,抽组专门人员,根据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本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自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8-10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关停取缔决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出明确的督办要求和时限,并对历年的挂牌督办问题认真进行清查。区政府将对自查整改情况和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抽查检查。
3、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搞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污染反弹,迎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验收。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完成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要定期沟通,建立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集中整治,挂牌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抓主抓重,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挂牌督办要求和时限,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是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3、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整改和挂牌督办的措施,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给予高限处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凡是由行政机关任命的,追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那些故意干扰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各职能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2003年度xxx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文章作者:sayyes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11日15:31 x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全面开展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x年x月再获“xx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x年度我市环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真抓实干,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体系。 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形成了政府运筹、部门落实、领导包干重点
工程,人大、政协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与所辖县、区以及x个市直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区也与有关镇、所辖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和严格考核,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保护环境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深入宣传,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 全市各级环保、文化、教育、宣传和科技等部门继续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坚持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方式,经常性开展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x年x月“环保宣传月”期间,市长xx发表了电视讲话。同时,我市开展了大型的咨询活动,组织了“xxxxxx,共建环保健康社会”x人签名活动,派发各类宣传资料近xx册,掀起了环保宣传热潮。x月,组织参加“xx国际环保展览会”,宣传推介xx的环境新貌,接待参观人员xx余人次,派发宣传资料x余册。组织x次校园专场环保教育课,参加人员近x人,派发资x余份。积极组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x年,全市共有2个社区和6所学校(幼儿园)被评为省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有x所中小学(幼儿园)被评为市绿色学校(幼儿园),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环境教育。市委组织部与市环保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学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中开设环境保护课程,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形成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严格控制新污染。 一年来,我市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制度,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环保部门不签意见,其它部门均不予以审批,环保第一审批权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实行重大污染项目市环委会联审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x%,较好地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 此外,全市各县、区积极开展污染集中控制的规划建设,推进工业项目进园区的工作。 (四)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治污防污,完成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 我市加强对污染源的规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实现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了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投入x多万元(政府补x万元),在x家企业安装了污染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装置,同时继续采取全面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晚上突查相结合、上级环保部门检查与本级环保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四结合”办法,严查企业偷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x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7宗,立案处罚金额86.8万元。制定实施了《xx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对x家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目前全市x多家县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完成了全面达标整改。 我市还认真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严格做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年审工作。严格查处超证排污行为,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在污染总量控制方面的作用,较好地落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x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五)抓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东江综合整治工作,东江水质保持优良。 东江水质保护一直是我市环境保护重点。一年来,我市认真落实《x省进入市区,更换了大部分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禁止销售使用含铅汽油等措施,使机动车排气和噪声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此外,我市对市区主要道路路面进一步改造和扩建,也减轻了交通噪声污染。 四是整治江河湖,市区生态环境日趋优良。市区“两江四岸”整治工程有了新的进展,x年建成了占地面积x多平方米,富有惠州文化和东江景观特色的东江沙公园;建成了xx休闲观景长廓;完成了xx的拆迁,东江北岸整治工程也已完成一期工程---搬迁拆除江岸边的x厂、x厂等x个工厂,共计x平方米,建成约x平方米的x公园。积极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工程,x年,市区绿化覆盖面积x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x%。 同时,以改善xx水质为重点,大力整治西湖环境。一年投入资金2600多万元,完成了xxx和xxx的清淤、截污和美化工程,整治总面积44.8万平方米,总清淤量达22万立方米,铺设截污管道850米,维修截污管道6246米,恢复湖面1.5万平方米,湖边绿化面积1.45万平方米,目前xx水质保持国家iv类水体标准。xx风景区通过了国家x级验收。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局部环境污染问题和跨区污染纠纷有待解决。xxx工业区向商业居民区转型期的噪声污染,水口新区发展期的生活污水污染均比较突出;xx市难以在短期内按省政府规定,按ⅲ类水标准交水给xxx。 (二)各县、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薄弱。除市区外,各县、区还没有建成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占总污染负荷60%的生活污染未得到处理;有关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征收还存在很大困难。 (三)环保产业发展缓慢,环保投融资机制单一,环保产业市场运作机制不健全。为保护东江水质,我市计划在县城及干流沿岸乡镇都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预算总投资近20亿元,这笔投资仅靠我市地方财力难以办到。 (四)人员编制不足,与繁重的环境管理任务不相适应。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需加强,由于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有时环境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不少违法事件和投诉案件无法及时处理,难以适应环保工作要求。 (五)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意识不强。一是破坏环境换取当前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二是部分企业环境意识不够强,故意偷排漏排污染物现象仍然存在。 (六)乡镇环境规划滞后,农村垃圾污染和农肥、农药、农膜等“白色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三、今后工作要点 (一)以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龙头,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我市原有的环境规划随着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发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了。2004年,我们计划把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作为一项大事来抓,依据xx省xxx环境保护规划总体框架,立足惠州发展的实际,科学地修编全市环保规划,促进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以城镇污水厂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东江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加快市区梅湖污水处理厂一期tot和二期bot建设进程,保证二期工程(10万吨/日)在2004年底动工建设,2005年底建成运行;二是重点抓好各县、区及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到2005年底,xx等5个县、区和xx等x个重点镇共12个污水处理厂
投入使用,合计处理能力为25万吨/日;三是整治禽畜养殖业污染;四是督促落实xx采石场的整治工作;五是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整治,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和饮用水安全;六是启动xx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编制并实施《xx生态系统修复规划》;七是全面实施xxx整治工程。 (三)以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审为载体,提高城市环境综合素质。国家环保总局将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复审,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审,要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增和调整了的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新情况,突破重点、难点,使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城市面貌有较大的改观。一是确保惠阳区、大亚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04年6月底动工建设,合计处理能力大于8万吨/日;二是确保惠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惠阳区垃圾综合处理厂于2004年底建成使用;三是确保全市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在2004年底建成使用;四是强化施工工地的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以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目标,加强污染源的控制和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完成总量削减任务;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三是继续完善和加强工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工作,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四是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防止固体废弃物加工利用产生污染环境问题。 (五)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为手段,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各级学校的环境教育宣传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学校、生态示范区(园区)、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等的创建活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加环保投入。认真研究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环保投入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全面开征、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七)加强环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现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环保现场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信息综合应用能力,加强环境科研工作。 随着xxxxx项目建设的推进,惠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将进一步加快,对我市的环保工作也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再接再励,乘势而上,掀起新一轮的环保建设潮。用3-5年的时间,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并努力向全球500佳、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类居住环境奖、生态城市等目标迈进,为惠州两个文明建设再谱新篇。 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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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来,我区工业企业环境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精神,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和专项治理工作,加快“绿色企业”建设步伐。通过综合治理,为塑造我区文明卫生环境,切实化解因工业污染带来的纠纷和矛盾。
一、加强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督促。
(一)在区经济局的牵头下,定期组织下属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根据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下去,并通过定期走访和汇报的方式督促治理任务的落实。
(二)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到各乡镇、街道办、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区属重点企业就工业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及时听取职工、企业意见,找准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难点,督促有关乡镇优先抓好所在辖区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治理,积极体现优势龙头企业的标杆示范效应。
(三)确定年度治理工作重点。进一步巩固环境治理成果。今年3月切实督促有关乡镇具体抓了孝黄路沿线10余户企业的厂容优化美化工作,进一步彰显我区企业文明形象。
(四)加强所属治理区域的整治工作。我局今年牵头组织口内部门对工业发展区内责任区域的道路卫生环境进行了认真清理,对口内各单位所包干负责的卫生区域采取了定期检查,确保责任区域不留死角。
二、扎实推进企业治理工作。
通过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本辖区企业投入资金改善厂容厂貌,同时加强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通过积极支持企业申报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为重点,把治理工作与企业的自身发展需要结合起来。
整体来看,全区大部分企业能够严格以“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为标准,深入开展“五乱整治”和绿化及容貌治理月”活动,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厂容厂貌了较大改观。
三、下一步整治重点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实施“双五”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潞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改善重点流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巩固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
1、对20xx年和20xx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凡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的、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的,一律挂牌督办;依法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着力抓好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变化状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编制完善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健全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报告制度,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和误报行为。凡是发现一级保护区新增设排污口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指标100%达标。
2、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重点整治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不到设计能力、不能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泥达不到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的,污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擅自停运、超标排污和直接排污等问题。对污水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要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同时,对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垃圾填埋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强烈及未经处理仍在直排渗滤液的问题。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已经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专项检查
1、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环保有关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2、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对钢铁、焦化、水泥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摸清本辖区内工业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情况。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拒不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目录的设备、工艺,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装置的运行情况。
(三)全力推进COD减排,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专项检查
按照《x市浊漳河沿岸企业专项检查》要求,通过集中开展对直接排入或相当于直接排入(相当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河道或沟渠、排污口距河道干流500米以内的排污口)浊漳河的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排污申报工作,全面规范直接排入河道的排污口设置,建立企业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档案,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
2、检点
(1)重点检查并掌握企业日均排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按月进行水污染物排污申报;
(3)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水污染物排放口和排放口标志;
(4)检查国控、省控重点排水企业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安装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是否按照规定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自动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5)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立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并做到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6)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7)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订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8)检查企业是否产生危险废物,是否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置危险废物;
3、检查要求
(1)进一步强化排水企业排污申报工作,全面规范水污染物排放口,建立企业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档案。对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未按要求规范排污口、未按规定制订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未在规定期限内安装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检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查处;
(2)对违法建设、未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要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私设排污口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超标排污、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3)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流域,要采取挂牌督办等有力措施,并严肃追究监管责任。
强化污染治理力度,推进重点区(流)域整治工程
nn40.com 在去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本区域的排污企业重新进行全面梳理,对每一个企业都要有明确的处置意见,合法企业继续巩固提高,违法的企业依法处理。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强化对店上、王里堡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8月底前通过省环保部门验收。认真落实《x市重点工业区域和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35号),潞宝工业园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全面开展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有工业项目,都要通过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重新核实确定排放指标和减排任务,积极开展治理工作;焦化行业要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的后期工作。全面实施浊漳河重点河段清理整治,彻底取缔重点河段两岸500米范围内的土小企业、拆除设施,恢复地貌。重点河段两岸5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污染项目,杜绝新增排污口,对现有排污口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进行规整,设立排污标志,注明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的种类数量及排放达到的国家标准,接受监督;坚决清理堆弃于河道两侧的垃圾等废弃物,对河道进行规整,加大河道两岸的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淘汰钢铁、电力等落后生产项目,全面完成焦炉煤气和然煤电厂烟气脱硫建设任务,已建成焦炉煤气和烟气脱硫设施的要全部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全面提高焦炉煤气和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的投运率和脱硫效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市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处理标准,落实运行经费,保证稳定运行,水质达标。店上镇要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通过以上措施,到20xx年底使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开展
按照省环保局《关于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监督其整改到位。对地处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20xx年底以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处罚并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未建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以及污水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除依法处罚外,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关闭;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贮存的畜禽废弃物渗漏、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及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组 长:杨鸿斌(副市长)
副组长:王双泰(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翠则(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田杨太(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赵耀红(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怀生(市发改局副局长)
宋伟斌(市经贸局主任科员)
杜进才(市城建局总工程师)
刘建国(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建东(市司法局副局长)
郑学先(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维忠(市电业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赵耀红兼任。
办公室电话:0355—6762306(兼传真)
各乡镇、办事处要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主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明确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分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治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发改部门要按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未完成清理整顿的乡、镇停止核准或审批基本建设项目。
经贸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名单所列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依法提请市人民政府对有关企业予以关停、实施淘汰。
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环境行为实施监察,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责任。
司法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教育,并结合我市“五·五”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环保法的宣传教育,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城建部门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及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提供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基本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违法的污染企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对应取得而未取得环保部门前置审批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负责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化工企业。
电力部门负责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淘汰、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依法实施断电措施。
四、主要工作措施
nn40.com (一)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开展专项行动的指导;要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总结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采取综合措施,全面进行整治
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在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基础上,环保部门要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机关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工商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
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
环保部门要强化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要以环保专项行动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建立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监管,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
各乡镇、办事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重点流域排污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各乡镇、办事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负责的各项工作都能顺利开展,并按时完成。具体做了以下各项工作:
1、武装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武装部今年顺利完成了征兵前期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实施新入伍青年的体检工作以及入伍前的政治教育、体能训练等各项工作,完成了定兵工作、新兵的起运和入伍后的回访工作,今年入伍新兵为9人,超额完成送兵任务;目前,所有新兵在部队表现均比较优秀,受到部领导的表扬。利用横幅、广播车等宣传手段,宣传兵役登记是男性公民的义务,提高知晓率,完成全镇年满18周岁男性兵役登记330人。兵役登记率达100%。我镇今年组织了60名基干民命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利用两天时间对所有民兵进行了思想政治教育、队列队形训练、体能训练、抢救抢险技能训练等,通过训练民兵,有了自己的队伍,为镇域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保障。
2、交通工作:完成柏油路路5.6公里。完成进村路、生产路共计12公里。目前全镇所有通村路已经全部硬化。段家境内韦罗高速已经复工,后续问题正在积极对接;育红洛河大桥也开始动工,完成前期的部分征地工作,目前工队已经进入工地开始施工。与农管站等职能部门对接,完成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3、农机工作:今年完成农民购置农机补贴196户,补贴金额241300元。作为试点镇,完善各类台账资料,迎接国家、省上对我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验收工作。
4、住建工作:今年完成危房改造补助户数11户,其中群众自建其中C级9户,补贴16.2万元,D级2户,补贴4.7万元。完成贫困户“三改三化”(美化、绿化、亮化)41户,每户补助5000元。完成对贫困退出村的危房鉴定工作,确保垣雷村顺利脱贫。及时上报传统村落东高垣村的规划和工程进度,对接天然气公司,做好气化乡镇工作,目前气化工作已经进入段家村,准备施工。与县规划站对接,完成育红村污水处理站的前期调研工作。
5、安全生产:每季度定期组织驻镇双管单位对辖区进行安全大检查,每逢节假日和重大时间节点都能按时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影响资料的收集与上报。全镇全年没有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6、食品药品: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每季度组织食药所对学校、食堂、各超市等进行集中检查,重大节日也能按时检查,全年没发生一起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
7、消防安全:能及时与消防大队对接,在全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大检查工作,定期上报各类资料。
8、市场监管:能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对境内各集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保障段家辖区市场稳定,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9、电力工作:与供电所对接,保证全镇群众能够正常使用生活、生产用电。配合镇环保等工作,对不合规企业进行停电停业整改,配合扶贫工作,做好贫困退出村的用电全入户的资料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