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要点

时间:2023-03-03 15: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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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两杜绝,两提高”的目标,即:杜绝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药害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管理水平,提高食品药品综合监督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宁都做出新贡献。

具体目标:

1、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各村(居)委会有一名以上兼职人员,抓该项工作,有专项经费、有工作职责、并列入年终考核。

2、食品药品安全专项预警和应急体系健全。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方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处理得当;

3、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所有新农村建设点都开展了“三进六个一”活动;

4、餐饮单位、食堂建档率达100%。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管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和签订食品卫生许可证和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5、严禁私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6、药品经营企业按照GSP要求进行经营,医疗机构的药房100%达到“规范药房”的标准;

7、完成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监管指标。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村(居)委会和职能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

(二)落实责任,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和督查

各村(居)委会要强化负总责的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系统,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统筹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专项经费,切实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各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要通过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强执法主体之间的协调,防止推诿扯皮,完善监管链条。对工作不力、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丰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认真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等创建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整合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好“赣州市食品安全网”的辐射宣传作用,实现食品药品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认知度;对制假售假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向社会曝光。

(四)突出重点,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要抓住薄弱环节,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特别是要把米、面、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生产、销售、学校食堂作为重点单位,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1、切实加强农产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全面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治理整顿力度,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禁用药物和化学物质行为。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编码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农产品交易市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瘦肉精”和疫病检验检疫工作。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监管力度。要认真治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包装容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监督管理。

3、深入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开展质量监测工作,扩大监测区域和品种覆盖范围,提高监测效果,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4、强化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整治。加快推进餐饮服务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化分级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卫生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卫生检验检测、食源性病症监测预警工作,加大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餐饮消费环节重大食物中毒与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机制,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5、进一步强化畜禽屠宰管理。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快推进动物标识、疫病可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屠宰、未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不准出厂和上市销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注水肉的违法行为,要提高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安全监管。

6、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重点打击地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格药品经营企业管理。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过票以及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加大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坚决查处以消费者、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人作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五)加强引导,促进产业健康协调发展

必须坚持整扶相济、管建结合,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结合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和食品市场准入制的推行,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商贸服务方式,并积极向农村延伸。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的部署,按照“六城联创”活动总体安排,以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行业形象为目的,切实改变药店营业点的环境卫生现状,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工作目标

将药店营业点卫生整治工作与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区、“小药店”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药店卫生大整治活动,全面提高我区药店营业点依法经营和卫生意识,切实做到“店容整治、店照规范、门前三包、无占道经营、制度执行到位”,营业期间确保店堂环境整治,无污染物,通风干燥,设施设备齐全,药品储存符合要求等。至2011年,药店整改完成率达20%;至2012年,药店营业点完成率达70%;2013年6月底前药店营业点完成率达90%以上,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

三、整治内容

严格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符合要求并且在职在岗。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对供货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并索取相关证照,做好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和养护,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类管理、分柜摆放,标识正确醒目,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应严格按处方销售,并经药师审核签字,药师离岗应暂停处方药销售。药品与非药品分区摆放,非药品区设有明显的非药品标识,不得销售外包装或说明书上宣传药品功效的非药品。在店堂的药品广告应符合《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非法广告一律不得宣传和张贴,店容店貌整洁,营业区与生活区明显分开。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底)

制定出台区药店营业点卫生大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营业点卫生大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并与各药店签订营业点卫生整治责任书。

第二阶段:试点推广阶段(2011年5月至12月)

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将各街道整治示范街的药店列为今年整治的重点区域,配合街道做好示范街创建工作,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其他药店营业点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达不到要求的营业点一律予以责令限期改正,为2012年开展全面整治打下基础。

(三)整治阶段(2012年1月至12月)

在试点阶段基础上全面铺开,将整治工作与药店日常监管、稽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整规工作取得成效。

(四)巩固阶段(2013年1月至12月)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巩固提高营业点整治工作,2013年6月底整改完成率达90%以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出现“回潮”,符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切实负起整治的责任,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业务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械科。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阶段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整规工作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二)上下联动

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部门、街道(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与街道(乡镇)联系,发挥上下联动工作机制,配合街道(乡镇)开展营业点大整治工作,将营业点整治工作与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分析现状,掌握工作动态。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工贸行业等为重点,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县安监局执法计划对象为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受委托执法的乡镇安监站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相关行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检查:1、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的中央、省、市驻岳企业;2、非煤矿山;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5、涉铅、涉毒、涉粉尘等危害较重的职业卫生企业。同时县安监局对各乡镇负责执法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按各乡镇检查总数不少于15%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频次

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批发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的执法检查;对职业健康、综合监管行业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点事项

1.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为重点检查内容。

2.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皖政〔2010〕89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以及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具体参照《安全生产执法现场检查表》(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规范执法。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各乡镇安全执法计划应在4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备案。

第4篇

一、档案服务工作

1.认真做好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档案处置工作和指导好新设立部门的规范建档工作。注意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档案工作的指导。

2.做好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建档的服务工作。选择1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建档工作,使该项目档案规范化,通过以点带面,力争形成全区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的常态机制。继续做好入园企业的规范建档,指导有条件的入园企业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3.加强与民政、房产、社保、医保、公证等涉民档案部门的配合与协助,指导并不断完善相关的民生档案的建立,并适时移交进馆,使馆藏档案服务民生能力不断深化。

二、狠抓三个重点建设

4.做好档案馆扩容工作。一是争取上级档案部门和同级政府支持,使档案馆面积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二是认真做好档案资源摸底工作,对全区涉及专业档案的部门开展一次调研,摸清家底,进一步整合并优化全区档案资源。

5.继续加强到期档案资料接收征集工作。加大民生档案移交进馆力度,接收2种以上专业档案,建立5种以上民生档案目录,主动记录城市发展变迁,有计划地接收重大活动、旧城改造等档案进馆,确保年内实现馆藏总量较上年增长7%。

6.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馆藏档案案卷级目录和50%以上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采集任务,完成2个以上馆藏全宗档案的全文数字化工作,继续推进电子档案接收工作。

三、积极推动四项工作

7.加强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加强档案执法力度,今年会同区人大、区政府法制办进行一次针对民生、重点工程项目档案进馆和安全保管为内容的执法检查活动。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8号、9号和10号令。完成3个单位的档案室规范化管理目标认证。

8.完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指导监督搬迁单位做好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开放档案鉴定工作制度,对已上网政府公开信息和开放档案进行复核审查,严格抓好档案移交、利用和数字化过程中的敏感信息和档案的监审工作,启动数字档案异质异地备份工作。

第5篇

2014年安监局总的工作思路是:以“科技兴安”和建设“平安”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源头预防,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体是“围绕一个目标,促进两个转变、落实三个责任、确保四个到位”

一个目标:就是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2013年同比下降3.5%以上,事故总量下降5%以上,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两个转变:一是从传统的监管模式向网络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监管模式转变。在今年初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明年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国土内网为依托,建立起集“信息网、管理网和监督网”三网于一体,覆盖各监管部门、镇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落实、过程监督、情况反馈等在线实时互动的闭环运行体系,实现安全监督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面提升我市的安全监管质量和水平。二是从预防事故向预防事故与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并重的方向转变。在加强隐患检查治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全面加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在造船、电子、铸造、石材加工、木制品加工、危险化学品等六个行业,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的申报、检验检测、健康查体和教育培训工作,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职业危害评价和治理,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力争年内上述行业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检测和接触职业危害职工查体率达到60%以上,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

三个责任:一是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巡查和领导联系企业三项制度,每月至少向政府常务会议做一次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分析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助政府班子成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继续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加强对各镇区和部门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为抓手,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和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制度等,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源头预防措施、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软硬件建设,全面优化安全生产环境。制定2014年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案,确保高危行业全面完成标准化创建率达到100%,其他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位居前列。三是落实安全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测检验、评价评审等机构和组织的监督检查,对其工作行为、工作流程、工作结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各服务机构和组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

四个到位:一是宣传教育到位。以第12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大力推行“渔民素质工程”教育,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安全常识教育”,市民“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普通市民的安全意识。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力争年内培训和复审总人数超过4000人次。二是治理整顿到位。继续开展“春夏秋冬“四次集中行动,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渔业等重点行业和”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期的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和时期的安全稳定。三是打非治违到位。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全面净化安全生产环境秩序。四是综合监管到位。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加强综合监管,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的合力,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目标考核、安全生产集中行动、打非治违和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和活动的部署、检查和落实,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参谋和助手,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高效推进。

第6篇

2015年,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夯基础、强教育、治隐患、保平安”的学校安全工作思路,以学校安全能力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以平安校园建设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以生命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为主线,大力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以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保障学校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全区学校安全工作总体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控制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车和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溺水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伤害事故;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学生伤害事故起数和意外伤亡人数较2014年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两项建设”。一是加强学校安全能力建设。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安全保障能力、安全教育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认知能力、避险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努力提高党政和社会各方面的多方协作能力、专业指导能力、应急保障能力。二是深化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与综治办、公安部门启动实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2015年全区中学及镇小学(含一小共14所中小学)创建“市平安校园”,其余学校全部创建“区级平安校园”。

(二)加强“两项教育”。一是扎实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坚持做到教学计划、课时(小学每周3课时,初中一、二年级每周2课时,初三每周1课时)、教材、教师、教案、考核“六落实”。同时间周一次把健康教育、防震减灾知识和小学生避险知识、中学生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安全教育之中。二是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对问题学生、单亲学生、困难学生、留守儿童等加强心理辅导和健康教育,针对重点学生的实际和生理、心理变化迅速的特点,广泛开展谈心交流、心理讲座等活动,避免因心理障碍引发安全事故。

(三)强化“三防”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逃生应急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宿舍安全逃生演练);各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防暴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四)抓好“三常”管理。一是常规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专干和保安员、门卫,规范门卫室(保安室)建设。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认真抓好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予以坚决取缔。二是日常安全检查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下发整改通知书,一般隐患即查即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三是常态化的校园周边治理。调整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

(五)抓好“六防”工作。一是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开展“平安回家”等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在校内各区域有序行走,在上放学途中注重交通安全。学校组织大型集会活动要制定严密的预案,避免因偶发事件引起骚乱、拥挤,造成踩踏。二是预防校园伤害事件发生。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全面排查化解校园矛盾纠纷,关注关爱师生心理健康,及时缓解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压力。加强校园犯事件的防范。三是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整改各类火险隐患。四是做好校园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校园环境和食品卫生工作,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五是做好防溺水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度假”等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提示和协助地方政府、村、组在水塘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防溺水教育。采取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提示家长加强假期监管看护,努力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六是做好防恐防暴工作。认真开展防恐防暴实战演练,让师生掌握必要的防恐防暴技能知识,切实提高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在学校新建、扩建项目中,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有关中小学校建筑规范。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予以维修、改造。严禁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穿越校区。各校全面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2、加强校园安保设施建设。加大对安全工作保障投入力度,按照标准加强“三防”设施设备配备、保养、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开展“四个一”项目建设,力争年内60%的学校配备1名专职保安,50%的学校建成一个与教育部门视频联网调度中心联网的监控系统;40%的学校建设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系统;30%的学校建设一个卫生保健室。

3、加强学校食堂安全建设。坚持“公益性”原则,建设“安全优质、服务一流、师生满意”学生食堂,严格执行《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学校食堂功能用房和安防设施设备建设,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安全管理,坚决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1、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专干和保安员、门卫,规范门卫室(保安室)建设。强化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民办学校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监管。

2、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隐患排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把具体责任包到人头,建立全覆盖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体系。

3、健全学校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预案可操作性方面的修订和完善,建立完善学校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工作力量,形成完善的学校应急管理体系。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认真落实生命安全教育。抓好《生活.生命与安全》课程教育工作,开齐开足课时,做到“六落实”。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开展普及性心理健康教育,树立健康和安全的生命观,提高生命安全意识。

以学校安全能力和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平安回家”、“安全度假”、“走好路”等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安全教育内容。探索推行学生自主安全教育和自主安全管理,不断创新安全教育形式。

2、扎实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认真抓紧抓实抓好学校应急演练工作,强化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着力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重点要针对防震、防暴、防火、防踩踏等开展演练。加强演练后的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及时修订完善各种预案。

3、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在学校形成“学安全法规、讲安全常识、防安全事故,创和谐校园”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让教师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让学生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明确的安全理念、高尚的思想品质、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全面辨别是非的能力,形成“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良好风尚。

4、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机制,继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整治。建立完善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学校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2、规范安全隐患台帐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对各校的安全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把台账作为考核各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指导各校以安全日志的形式详细记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矛盾纠纷调处等各类信息,做到安全工作每天有记录,进而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行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隐患排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配合交通、交警部门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规程》。坚持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安全责任人人担,安全工作人人抓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依法管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校”的原则,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第7篇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为载体,围绕“强基础、严管理、建制度”三项任务,依托“渔船安全检验、安全技能培训、渔业互助保险”三个抓手,提升“渔港监督管理、安全装备建设、隐患排查整治”三种能力,推动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渔民增收,渔区和谐,渔业兴旺。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地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实现安全管理责任化,隐患排查常态化,渔港管理规范化,渔民教育培训普及化,渔业互助保险标准化,渔船检验专业化,信息平台服务社会化,争创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全面完成市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基础管理工作明显加强,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业主主体责任制度,层层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镇区相关部门、村居(协会)、涉渔企业或个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管理责任;局属各单位也要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要把宣传教育、编组编队生产、定人联船、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渔”和“浮子筏”监管等,列入镇、村责任状的重要内容。要突出涉渔企业、渔船安全自查责任,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

(二)扎实开展渔业安全检查、督查活动

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渔业安全检查、督查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渔船船主(船长)、涉渔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安全自查工作。县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和指导。二要周密部署专项行动。今年,要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护渔2014”、海洋渔业专项整治等3次专项行动。要在春季、伏休、秋季等关键时段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三无”、“套牌”船舶、“浮子筏”生产等非法行为,治理超航区、超风级、超载航行作业,不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不按时签证,故意关闭信息终端等违规行为;要在5月至10月期间组织开展“护渔2014”专项执法行动,要将规范渔船管理、维护正常作业秩序、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作为工作目标,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浮子筏”、外地生产的本籍渔船和外籍驻港渔船纳入今年海洋渔业专项整治的重点,进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由渔政部门牵头,相关镇区紧密配合。三要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检查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三)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

各镇区相关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射政发[2014])2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创建任务分解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创建活动要形式多样,专项行动要重点突出,日常管理要有序展开。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活动协调、指导工作。各项制度要上墙公示,船东船长和渔民培训要有记录。各项活动要留存图片、影像资料,并及时报送县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深化渔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每月要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隐患排查月报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一一登记,建立档案,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整改不合格的渔船,决不允许出海作业。

(五)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警示教育周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护渔行动、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注重渔民安全生产操作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镇区相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教育培训,要利用重大事故的惨重教训,进行警示教育;渔政部门要将渔民海上应急避险、自救与互救等内容编入教材,利用渔民空闲时间,办班培训。2014年计划举办各类培训12期,培训渔民3000人以上。

(六)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镇区相关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县总体《预案》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完善部门应急预案,提高我县渔业生产海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救助效果。各镇区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将编组内自救互救作为演练的重要内容,重视演练每个环节,提高渔民的参与度,保证演练效果。渔政部门要建立渔政船应急备航制度,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积极开展抢险救助,努力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七)切实抓好特殊时段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渔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主要渔汛、恶劣天气期间,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明确检查范围、突出检点和落实整改措施。要对责任落实、渔船安全设备配备、渔船证件、适航状态、船员持证、渔船签证、编组编队等要进行重点检查,要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采取自查、互查、检查、督查等多种方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第8篇

(一)努力完善区级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等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向更深层次和规范化发展。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力量,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合理装备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等仪器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执法流程,着力消除监管空白、边界不清及执法不力等问题。积极开展综合执法试点,通过相对集中监督执法人员和设备等方式,充分整合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解决监管力量薄弱和分散的问题。

(二)努力完善镇办管理体系。落实镇办食品安全责任,将食品安全列入镇办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探索在各镇办设立编制相对独立的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配齐必要的办公设施。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模式,为镇办配备简易速测设备,并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协调相关部门赋予镇办一定的执法检查权,实施委托执法。继续走“以干代训”的路子,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启动食品安全基层基础示范创建活动。遴选一批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监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公众满意度较高的镇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年底前,力争2-3个镇办创建为市级示范单位。

(三)进一步完善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居),依托村委会(居委会)建立食品安全协管机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年底前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全市全面实施以市、区、镇、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主体的社会化建设工程,按照“镇办负责、村居落实、层级管理、网络运行”的原则,细化管理单元,镇办、村居全面完成网络化管理划定,建立镇办、村居两级网络,实行“三定”模式(定格、定人、定责),建立健全监管联动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无盲区。

(四)努力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对复杂业态、新兴业态、薄弱环节、监管边界不清的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明确监管主体和要求。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限期整改达标,纳入监管,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五)努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督察考核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科学制订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约束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六)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统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范围、频次和品种,实现计划统一、经费集约、信息共享。按照市统一部署,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计划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量化考核。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协助做好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力争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

(七)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与评估预警。配合市相关部门落实风险监测计划,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协助落实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机制,根据上级通报监测结果以及监管信息,研判形势,提出预警信息和对策建议。协助市有关部门对辖区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进行监测。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积极参与省、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力度,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切实做好标准的执行工作。

(九)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着手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将食品安全信息化纳入全市全面实施以视频监控全覆盖为主体的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覆盖区、镇办、村居三级的食品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提升食品安全的信息化支撑水平。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网络化、标准化、全流程管理,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深入推进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十)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2〕24号),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并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手段进行定期曝光;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提升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

四、深化治理强化整顿,严惩违法犯罪

(十二)提升日常监管能力。加大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强化农资监管和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继续严格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兽药经营许可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的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严格食品经营市场管理,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对各类食品市场和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纳入管理。

(十三)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禁超限”违法行为。针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和“黑作坊”的攻坚战,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重点行业品种综合治理。进一步突出肉类、蔬菜、果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从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规范、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操作规范,改进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十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监管联动机制为契机,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及人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建立涉案食品鉴定“绿色通道”,加大对案件侦办中涉案食品技术鉴定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舆情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五)完善舆情监测与信息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审慎稳妥地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完善部门间信息、事件通报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进一步明确信息主体和审核程序,科学、准确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规范完善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协同联动工作平台,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十七)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做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区属媒体应当在公益广告时间或者版面免费刊播适当比例的食品安全公益性宣传内容。

(十八)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13年各级监管人员每人至少落实40小时的集中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十九)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奖励资金,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兑付,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部门与媒体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核实、查处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反馈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

(二十一)发挥食品相关协会组织作用。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各级消费者协会等的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二)发挥食品安全专家作用。按照市统一部署,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食品安全政策制定、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七、实施五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养殖场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100%(由区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实施)。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100%(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是农产品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兽药经营许可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由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根据职责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三是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强化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生产和使用企业的整治,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由质监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第9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深入学习贯彻胡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1、落实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村、各单位,明确各单位的行政领导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同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7份,同车辆驾驶员、船舶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00余份,形成了重抓、重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氛围。

2、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专栏、板报、标语、传单等各种形式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在交通危险路段和村级道路段设置永久性警示牌15个,布幅标语4幅,半年散发宣传单500份,书写标语10余幅,黑板报1期。充分利用安全学习时间,对企业、驾驶员、船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教育群众不坐无证、无牌、报废和超载车船。严格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止各单位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使各社会都来重视、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整治

召开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对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安全工作着力抓好“五个不放松”。重点狠抓了水陆交通、煤、非煤矿山、建筑、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特种设备等检查监控,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是确保伤亡控制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工作。

1、水陆交通:半年狠抓了春运安全检查,三大行动、重大节假日安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整治活动。在活动中,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安监局、交警、运管、港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点整治了农用车载客,摩托车超载,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整治了“三危”物品,彻底杜绝了渔船载客现象。半年共处罚违章车、船100余起,保证了水陆交通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加强了工矿企业、学校、建筑、特种设备、消防、煤、非煤矿山、易燃易爆物品等专项检查整治。对企业着重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强化现场质量安全,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特种设备带病运行,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对经销、储存、运输和使用民爆物品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和无证经营的非煤矿山,关闭了2家非法采矿的矿山,并作了详细的落实整改意见。半年共开展安全大检查12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纠正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更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及师生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