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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管理

时间:2023-03-06 15:55:49

导语:在公务车辆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公务车辆管理

第1篇

一、部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

二、正常工作日,上班10分钟之内,驾驶员要搞好车辆卫生,随时准备出车。

办公室主任或车辆管理人员要不定期抽查驾驶员出勤情况。

三、工作时间各处室用车,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用车。

四、干部到市以外公出,一般不带车,确需带车时,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部领导批准。

五、下班后及节假日无值班和出车任务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公车停放指定地点,办公室主任不定期抽查。

六、非工作时间,出车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视为出私车。

出私车发生任何事故,所有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七、建立综合考评制度。

每年年终,根据每个驾驶员全年的出勤、车辆卫生、服务质量、行车安全、节油等情况,由部领导和机关全体人员对驾驶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时间或值班时,驾驶员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

九、车辆一养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车辆零部件损坏及需二养和三养的,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到指定地点购买或维修。

第2篇

一、切实加强公车的日常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车使用与管理制度,建立公车使用台帐制度,减少出车的随意性。节假日和夜间,除值班备勤用车外,其它公车应及时入库或定点停放,严禁将公车随意停放在居民住宅区或公共场所。

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在工作时间学习驾驶技术,不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以各种名义动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在单位报销与学习驾驶技术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非专职驾驶人员,未经批准,无论因公因私,均不得驾驶公车。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因特殊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其他部门中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工作人员,应填写《机关干部驾驶公车审批表》并履行审批手续,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由县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干部职工由本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批准的《审批表》送县纪委党风室备案。在审批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从严把关,严格控制。

四、已被批准驾驶公车的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特殊岗位后,其驾驶公车的资格自然取消。

五、严肃查处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问题。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包括本单位和外单位车辆)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将认真进行调查,并按下列原则作出处理:

(一)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第一次被查,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讨;第二次被查,给予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实行诫勉;第三次被查,属县管干部的,建议免去其领导职务,其他工作人员由部门、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理。版权所有

(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等后果,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害的,无论因公因私,均按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责成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

第3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越来越多,为了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管理效率,文章结合物联网技术设计了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管理平台,该平台由信息感知层、信息处理层、信息传输层、信息应用层四部分构成。

关键词:

物联网技术;RFID;公交车辆

0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导致我国的城市交通处于一种极为严格的考验之中,目前,城市拥挤等问题已经对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制约,成为了发展过程中的通病。城市交通问题不止出现在我国,世界上很多国家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为此,国内外的城市交通规划师等专家学者对此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研究与讨论,实现了对相关理论与实践的丰富,取得了一定成果,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对城市交通设施进行管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城市交通设施利用率,对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城市交通秩序进行有效的维护,对于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极为有效,因而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认可。文章主要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进行研究,基于物联网技术对城市公交车辆进行管理,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管理效率。

1物联网概述

1.1物联网定义

物联网英译为theInternetofThings,简称IOT,它对互联网进行延伸与扩展,属于物物相连的泛在互联网范畴。物联网对RFID、传感感知、全球定位系统等多种先进技术进行集成,遵循相关协议的规定,在物与物之间进行信息识别交互以及智能化处理。

1.2物联网核心技术介绍

对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综合发现物联网的技术体系分成感知技术体系、通信与网络技术体系、应用技术体系三部分,如图1所示,其中感知技术体系包括RFID技术、GPS技术、传感器感知技术;通信与网络技术体系包括互联网技术、无线传感器网络;应用技术体系包括云计算、图像识别及其他智能处理技术。①RFID技术。RFID(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技术,即为电子标签,主要包括射频识别标签、信息读写器以及天线三个部分。②GPS技术。GPS(GlobalPositioningSystem)技术,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对物体的定位。主要包含三个组成部分:卫星、地面控制系统GPS信号接收机。③传感器感知技术。传感器感知技术(SensingTechnology)其工作原理为:通过传感器感应收集信息,并通过关联关系模型等手段对信息进行辨别、分类,以实现对信息的感知。④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InternetTechnology,IT)是一种信息技术,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主机和通信设备硬件层,用于数据的存储、处理和传输;二是各种软件;三是使用各种信息的应用,譬如间接辅助决策。⑤无线传感器网络。无线传感器网络(WirelessSensorNetwork,WSN),又称传感网,具备数据采集、处理以及信息传输多个功能,通过汇聚节点经由网络将网络覆盖区域传感器获取的信息传输给用户。⑥云计算技术。云计算技术(CloudComputing)的实现原理为:基于网络,将庞大的计算处理程序拆分,通过多部服务器,进行系统搜寻、计算分析,完成对以亿计海量信息的处理。

2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信息管理系统结构设计

城市公共佳通车辆信息管理系统采用物联网技术,通过该网络平台可以实时查询公共交通车辆信息,对行车安全、运营服务等进行监管,并对客流量进行统计。

2.1信息感知层

信息感知层包括NFC(近场通讯)、RFID(无线射频)、GPS卫星信号接收、Zigbee无线通信、CAN总线等技术对信息进行感知,通过摄像头获得车厢内部的乘客信息、车辆车牌号信息,通过RFID标签对车辆和人员标识信息,通过GPS获得车辆定位信息,通过IC卡获取乘客的电子钱包信息;通过车辆传感器获得车辆运行状态信息和驾驶员操作的信息。

2.2信息处理层

获得信息之后,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计算和加工,如通过计算空间定位信息,得到车辆的经纬度信息;通过车辆传感器获得驾驶员操作的信息,是否和乘客聊天、开车过程中是否打电话等及车辆的开关门、刹车、行驶速度等信息;对IC卡进行密钥验证,对于摄像头获得的图像信息则根据处理芯片进行图像分析和识别。

2.3信息传输层

信息传输层主要是通过4G移动通信网络、GPRS、WIFI等通信网络在指定的通信节点,将已经处理的信息数据传输到后台应用系统。

2.4信息应用层

2.4.1执法稽查管理

执法稽查管理该子模块主要对出租车、公共汽电车及从业人员进行管理。通过RFID读写器、IC卡读写器等执法人员可以对车辆的运行状态、是否为套牌出租车、驾驶员是否具有从业人员资格证、运行车辆是否具有运输证等这些行为进行处理,严加处理不具备从业资格人员,促进城市交通业的健康发展。车载稽查系统部署在交通执法车内,固定稽查系统一般安装在收费站、卡口,当车辆经过时可进行识别。此外,还可以使用出租汽车防伪顶灯技术以提高执法效率。

2.4.2运力投放监管

实现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电轨车等的运力投放监管,尤其是对上下班早晚高峰的运力投放情况进行分析。通过监测车辆到站信息、首末班车发车信息,得到运营计划完成情况、线路班次兑现率等指标数据,更好的安排城市公交和电轨车的运营投放计划。通过出租汽车企业出车率、出租汽车规定地点到达次数的运行监测,实现对出租车运力投放的监管,向重点客运枢纽的城市客运供给提供支撑,对年度、季度等相关指标数据进行汇总计算,以此对出租车企业做出评价,发放运营牌照。

2.4.3服务及行车安全监管

通过对公交车辆车内环境、出租车车内环境、车外行车环境、驾驶员情况等的监控,结合电子地图,安装GPS设备,车载摄像头、行驶记录仪等装置,实时获取车辆信息,通过无线通信技术将采集的信息传输到监控平台,实现对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等车辆异常状态、危险驾驶行为的监管,包括车辆急转弯、紧车辆急制动、车辆超速行驶、驾驶员抽烟、车辆带速开关门等,可作为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从业人员诚信监督的重要依据。此外,还可以借助GIS技术,将车辆的位置信息生动直观的呈现在用户面前,结合电子地图使用,实现对受控目标的动态调度和管理。

2.4.4公交IC卡信息处理

公交IC卡信息处理主要是针对公交科的充值、购买等服务与IC卡费用结算、刷卡信息处理等。通过RFID技术办理IC卡,并将乘客信息、充值信息等存储在IC卡中,车辆安装刷卡机并实现与公交管理系统的信息交互,当有乘客刷卡时,自动对信息进行处理,结算费用,实现IC卡智能收费,同时将获得信息传输至后台管理系统,设置卡内余额定值,如果刷卡时,卡内余额低于设定值,则提醒乘客充值。

2.4.5公共信息查询

公共信息主要是为大众提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线路及公交车站等信息的查询服务,同时还设置投诉与监督窗口,如果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存在不满意的地方可以进行在线投诉,并对车辆的运营服务进行监督,提出相应的意见,同时,借助于GPS技术、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等的集成应用,获得车辆信息,在电子站牌语音、路外信息显示屏、电子站牌等辅助设施向乘客驶向、驶离站点车辆信息。此外,针对出租车的预约功能,该平台还可以实现车辆的智能预约,平台通过出租车停靠点辅助电子信息显示屏为乘客预约的车辆信息,或通过短信方式为乘客相关服务信息。

2.4.6客流统计分析

实现对公交车、出租车及车辆拥挤度的统计分析,通过红外客流采集器、站台闸机、车载刷卡机等实现对乘客的上车人数、下车人数、乘客刷卡等信息的动态监测,在此基础上计算重点线路客流量、节假日客流量、早晚高峰客流量等情况,如果客流量超出设置的阀值实现自动报警,形成重点区域客流量分布图,为公车线路优化提供依据。

3城市公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

3.1车辆信息识别

系统对RFID标签予以选用,同时,利用UCODEHSL芯片,该芯片具有性价比高、使用寿命长、体积小、不需要电池、可靠性高等优点,它是一种专用的非接触式无源智能电子芯片,由于其使用寿命较长,无需经常更换,降低了系统实施投入成本,并且该芯片还可以实现数据的高速双向传输。由于车辆信息较多,在传输信息时可能会发生信息冲突的情况,该芯片中所用到的防冲突与冲突仲裁技术十分先进,能够向数据的有效与准确传输提供保证。公车识别的操作距离需要维持数米之远,芯片能够对0-10m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读写,适应速度低于6km/h。在公车信息识别系统中,需要设置2个电子标签,利用特殊的工艺,将其放于公车车牌以及公车路数标志之中,对车辆及车辆的线路信息进行保存,实现公交车辆的唯一性与准确性识别,进而精准地提供车辆行驶的具体信息。

3.2总站点信息控制管理

借助现有的公用通信网以及卫星网等基础性质的网络设备与设施,采集到的车辆信息能够得到及时的传送,进而生成网络信息资源,并经由网络层执行相应的整合操作,最终形成一个具有互联互通特征的大型智能网络。在后台的管理系统中,网络内的监测信息会得到即时的管控,管理系统会将各行驶车辆的具体状况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各个对应的候车站点。网络会对总站点的信息进行与传递,由于信息具有针对性与实用性的要求,基于这一层面的考虑,总站只需向车辆未到达的站点公交车行驶信息即可。在对总站点进行信息管理之时,需要以整个城市全部公交车的信息为管理对象,数据量十分之大,这就对数据的良好处理以及快速传递提出严格的要求,以对信息的实时予以实现。

4结束语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它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便利,基于物联网技术,以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为对象,对其展开管理工作,采用电子标签、摄像头以及IC卡等电子化工具,借助于物联网进行公共交通车辆行驶过程中乘客人数的详细与准确数据获取,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候车乘客提供详细的公交车量相关信息。通过对该系统进行应用,市民能够在更大程度上缩短对即将到站公交车信息予以了解的时间,接受系统的有效帮助,进而做出合理、合适乘车方案与乘车路线的最佳选择,为自己的乘车之行节约时间,更加便利地进行公交车出行的选择。毋庸置疑,若想要在大范围内对该系统予以应用,电子标签的成本与编码规范、物联网应用所需遵循的一系列标准与规范和网络传输实时性问题等都是必须得到更加深入考虑与研究的问题。

作者:谢魁元 单位:福州公交集团马尾惠民巴士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公务车辆;管理;解决方案

车辆管理是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为干部日常工作提供安全、及时、高效的用车服务保障。其管理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机关工作正常运行,而且还影响着机关形象。所以,机关车辆管理上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实现车辆调度的科学化与经济化,从而为机关单位赢得利益、为社会创造效益。试想,如果没有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的话,机关车辆就会给城市交通、环境污染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说,新新形势下的机关车辆管理必须要改革、必须要创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带动所有机动车辆管理的健康发展。

1、现行公务车辆管理存在的弊端

(1)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运行成本过高。

据统计,社会轿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是0. 82万元,而党政机关单位公务轿车则高达3万元以上,全国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有的部门和人员还采取虚开加油、维修发票等手段,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2)使用效率低,资产流失。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这种管理方式形成了多投入、少产出、高消耗、低效益、浪费严重的现象。由于单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物轻管的现象,受车辆配备、使用及车辆管理体制所限,单位对机关公务用车费用无法进行必要的经济核算和有效管理,致使部分车辆利用率低,资产闲置状况严重,造成人为的浪费和自然消耗。由于公务用车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各单位的车辆配备、更新、报废等手续得不到有效监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为国家和集体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3)维修保养流程控制难。

在车辆维修方面,过去驾驶员到修理厂修车缺乏严格的审批和查验程序,造成车辆维修成本偏高,而传统模式下的车辆管理又很难实现有效的程序和成本控制。

2、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具体对策

(1)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借鉴银行运钞车的管理方法,实现单位与车辆分离,以各县、市为单位,成立一个公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各种公务车辆,逐步实现公车服务社会化。他相当于现在的出租车公司,但又不同于出租车公司。他把各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集中起来,按高、中、低档,用车性质和路途远近,对车辆进行统一计划,合理派遣,做到随叫随到。平时确保有关领导的车辆相对固定,遇到重大事件时要统一协调,统筹调配。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用车时,应提前向公务车辆管理中心提出预约,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的要求,在车辆、人员的配置上,尽量满足各单位。同时,公务车辆管理中心必须加强监督,成立监督机构,对假借公务之名者,一律不予出车;对已出车的进行罚款处理,并加以公示。到月底或季末,公务车辆管理中心根据车辆计价器的价格,统计后与各事业单位结帐。

(2)禁止公车私用。公务车辆管理中心设立统一的停车场,夜间和节假日,车辆一律停于停车场。因工作原因,确需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的,驾驶员需向有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将车带回家停放,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必须报经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3)对事业单位车辆安装GPS,它可以进行用车详细分析和记录车辆状态,如:何部门、何人用车、何时出发、何时返回、经过路线以及行驶里程统计等,起到有效管理车辆的作用。通过高度智能化的管理模式,有效节约公车使用成本,遏制“公车私用”,提高车辆办公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节约财政支出;提升事业单位公众形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4)公务车辆管理中心要结合财务部门对车辆进行好成本核算。车辆实行油费、洗车费包干使用制。每辆车按每月行车情况核定油费、洗车费,超支自行解决。实行用卡加油制,油卡由专人管理,登记好每辆车每次加油时间及数量,并按季度进行公示。车辆维护由每辆车的驾驶员负责,车辆需要维修的,应由驾驶员向车辆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车辆管理中心根据车辆情况,核定额度,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点按月到财务部门结帐。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管理中心的备案,对每辆车的维修费进行核对无误后付款,按月进行公示。

总之,加强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可以控制车辆数量,节约费用开支,提高车辆使用率。

参考文献:

[1]王珑.新形势下的机关车辆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第9期

[2]陈祖明.强化车辆管理,促进安全支撑[J],中国邮政,2010年06期

[3]盛文翔,杨彦林.关于加强机关公务车辆调度管理和安全行车工作的一点粗浅思考[J].市场周刊,2012(1).

第5篇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根据《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镇党委、政府,工行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行属各事业单位所使用的各种型号的车辆统称公务车辆(含各类工程车辆)。

第三条行委财政局是全区公务车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区公务车辆的编制、配置、更新、调配等管理工作。行委主管领导对公务车辆实行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公务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健全驾驶人员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制定驾驶人员管理办法,组织驾驶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钻研和提高驾驶技能。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配备

第六条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购置实行定编管理。车辆编制按“三定方案”规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数以及工作需要,由行委财政局会同纪工委、行委办公室核定后报行委批准下达。

第七条工委、行委、人大联络处县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按州公务车辆管理办公室有关规定配备。更新或新配备车辆由工行委研究确定。

第八条捐赠车、上级配备的业务用车纳入编制管理。

第九条重点工程车辆配备实行一次性核编,由项目主管部门向行委财政局申请,报工行委研究并经行委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条工行委各部门以及下属单位公务车辆纳入编制统一管理,若因工作需要配备公务车辆,由本单位请示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购车单位向行委财政局提出申请,行委财政局会同纪工委、行委办公室初审后,报工行委研究并经行委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各镇、部门和单位配车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需特殊配备的公务车辆,按州公务车辆管理办公室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公、检、法及其下属执法单位警务用车,配备的标准和数量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审查核定。

第十三条两镇、部门和单位配置公务用车,须将购车理由、车辆编制、购车资金来源、拟购车型及排量、价格等情况报行委财政局初审后,报工行委研究并经行委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新配置公务用车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新配置公务车辆(含捐赠车、上级配置的车辆)在上户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上户后车辆完整资料复印件报行委财政局、纪工委备案。

第十五条因单位撤并、迁建等原因需将公务车调出机关外的,应报行委财政局初审后报工行委研究并经行委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十六条重点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车辆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行委财政局报告,并由行委办公室提出收回、调配、公开转让等处置意见报工行委研究决定。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使用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只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作为领导干部个人专车。

第十八条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在非公务活动中因特殊事由需要使用公车的,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除有工作任务的车辆外,其余车辆必须入库,不得启用。

第二十条严禁非单位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驾驶公车。

第二十一条严禁用公车进行节假日休闲旅游、探访亲友、办私事。

第二十二条严禁公车借给私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严禁用公车供个人学习、训练驾驶技术、接送子女家属等非公务活动。

第二十四条执法车辆只能用于执法工作,非执法部门不得使用执法车。

第二十五条严禁“私车公养”。不准以“私车公用”为名乱发补贴;不准为私车报销各种费用;不准以各种名义乱发交通补贴;不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本单位、下属单位及其它企事业单位报销私车的各种费用。

第四章公务车辆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务用车管理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公务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车辆负全面责任。

第二十七条必须持证驾车、投保用车。

第二十八条无证驾驶、酒后开车,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第二十九条驾驶员对车辆保养维护、安全行驶负全部责任。驾驶员驾驶已入保险的车辆,出现车辆和人员安全事故的,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以外,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由个人全部承担,负主要责任的个人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个人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个人承担30%。

第三十条驾驶员未经单位领导同意办私事或公车私借而出现车辆和人员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归单位所有,造成车辆报废的,该年度保险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违章行为被罚款的,由驾驶员个人负责,单位不得核销。

第三十二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认定,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的认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更新公务车,原则上须达到最低使用7年或行驶里程达到25万公里。凡未达到国家法定报废规定的公务车辆需报废更新的,须出示公安车管部门的审验报告方可报废更新。

第三十四条严格执行公务车辆转让、报废程序。公务车辆转让,经行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须按资产评估作价交由产权交易机构予以公开处置;报废车辆经行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依照规定统一处置。严禁擅自转让、低价转让和报废。

第三十五条不得将公务车辆擅自上私人户头。

第五章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对节假日、双休日期间,车辆入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省、州、工行委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有权向上级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有关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按管理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严禁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资金购买公务用车;严禁以“借用”之名无偿占有企事业单位、下属部门的车辆;严禁违反规定挂靠、使用军警牌号。

第三十九条严格公务用车档案管理,各单位每年必须将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包括保险、维修、燃料等费用开支情况,报行委财政局存档,并在本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章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第四十条凡未按程序批准,擅自购买、更换或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予以查封没收,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的有关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直至处分。

第四十一条凡挪、借专项资金,违规购买公务用车的必须予以拍卖,归还购车资金,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有关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直至处分。

第四十二条凡未经批准擅自长期包租车辆变相用车的,包车费用由包车人承担,不得用公款列支。

第四十三条凡违反公务用车牌照管理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凡在本办法实施前购置的公务用车由行委公务车辆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进行清理。清理后,建立所有公务车辆档案,今后按本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各单位要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6篇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深圳市路况、路名。

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第7篇

一、健全组织,责任到人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业务科室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专人管理,对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我局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公务用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个月公车治理工作。结合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政策解答》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到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三、注重细节,措施得力

(一)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领导相对固定公务车辆,公务车辆固定驾驶员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我局出台了《德阳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印发了《文明交通千日行活动实施方案》(市民[]号),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岗位责任书,制作了安全行车牌,严格公务用车使用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二)有效节约燃油。我局严格公车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了统筹调度,专车专用,集中停放等措施。要求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减少了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实行定点加油,提倡节约能源,逐步建立起节约用油奖励机制。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有效节约燃油。

(三)加强驾驶员管理。为严格车辆管理,避免用油浪费,以及杜绝公车私用现象,我局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岗位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驾驶员的职责。通过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努力提高驾驶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采取培训、评选先进等方式,鼓励驾驶员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树立机关驾驶员的良好形象;完善了车辆维修和安全驾驶考核奖罚机制。

(四)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为了搞好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我们实行了车辆维修申报制度,并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使车辆维修工作真正做到既保证修车质量又节约经费,堵塞了维修环节的漏洞。同时加大了对定点维修厂的监督管理,采取季度检查和随时抽查的办法,从报修、原材料价格、管理费、工时费四个环节进行检查,保证维修质量。

第8篇

一、我市公务用车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置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置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我市近期发生的几件公车私用的案件,群众反响很大,人民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二、目前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市纪委纠风办每年在节假日进行的突击检查中,查证违规使用的公车达30辆。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则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处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置浪费。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机关一直在努力解决的现实问题。从1998年起,我国公车改革进入快车道,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行公车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第9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三统一、两定点”制度,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公务车辆实行“一车一卡(本)”加油和车辆使用情况定期公开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施范围:全市各乡镇、市机关直属各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

2、“一车一卡(本)”加油制度,是指在定点加油的基础上,每辆公务车配备一个相应的加油卡(本)。加油卡(本)分IC卡(即智能卡)和人工记账加油卡(本)。

3、实行IC卡加油的单位,应指定专人对IC卡数据资料进行管理,结账时必须对车辆加油明细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后作为附件随发票报销。

4、因技术条件限制,尚不具备使用IC卡条件的,应实行人工加油卡(本)制度。人工加油卡(本)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为签收卡(本),由供油单位持有,每次加油后,由公车驾驶员对当次加油的日期、油料品种、数量、单价及金额进行签名确认;副本随车携带,每次加油后,由供油方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内容和正本相同)。结账时,用油单位应有专人对加油卡(本)的正副本加油记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结账付款。

5、每辆车的加油卡(本)必须注明相应车号,不得多车合用或混用。

6、各单位应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一车一卡(本)”加油制度。从实行本制度之日起,对因特殊情况而非持卡(本)加油所开具的发票,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若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加油卡(本)或擅自报销油费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利用加油卡(本)为非对应车辆加油或记录不真实内容的供油单位,一经发现,在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解除双方的油料供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