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5:57:00
导语:在营业主管履职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这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创卫”工作成果,强化“创卫”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xx年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目标,针对当前我市文化市场尤其是小歌舞厅、小网吧“创卫”治理中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目前,全市场所面积在150㎡以下的歌舞厅共128家(东区22家,西区21家,仁和区58家,米易县15家,盐边县12家);电脑台数少于50台的小网吧共82家(其中东区36家,西区11家,仁和区11家,米易县14家,盐边县10家),主要分布于县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城市经济不发达区域,不同程度存在业主素质偏低,硬、软件不足,卫生环境基础条件较差,“创卫”意识不浓等现象。这些问题虽经治理已有所改观,但离实现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目标仍存在不少差距。
针对当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下阶段的“创卫”工作,按照“归口、分级”管理原则,全市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将充分履行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在巩固前期取得成效的同时,全力抓好“五小”行业中小歌舞厅、小网吧的治理工作。
一、召开全市文化市场“创卫”工作会议,及时布置专项整治工作。
二、市、县区文化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小网吧、小舞厅业主层层签定“创卫”工作目标责任书达100,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市《“五小”行业卫生标准》确定责任书内容,明晰目标,责任到人。
三、20xx年1月31日前,利用年审换证之机,完成对小网吧、小舞厅业主培训,继续强化“创卫”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将“创卫”工作纳入全市年审换证项目之一,确保其主动、积极投入“创卫”工作之中。
四、20xx年3月底前,县区完成小网吧、小歌舞厅的督促整改,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落实“三改”、“三防”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场所环境治理等工作,市文化局组织力量检查、验收县区相应工作,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罚并予曝光。
五、20xx年4月至6月,全市文化行政部门在依法履职基础上,加大巡查频度和力度,继续加强“创卫”督查和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管工作,防止出现反弹,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市场经营行为和环境“双卫生”。
创卫表态发言稿范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发言的题目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十大指标里卫生占六大项,涉及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六个方面的31条指标,任务十分繁重、责任重大。但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在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食品卫生日常监督,狠抓“五小”行业专项整治
首先,市卫生局将按照《__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与三区政府和各责任部门紧密配合,按照方案要求的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协调、全面稳步推进。
其次,以打造示范街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食品及“五小”行业规范化经营。20xx年1月底前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制定、印发食品卫生示范街标准,同时选定具体街道。
20xx年1-2月开展宣传动员,由市、区媒体向社会“三改”工程实施公告,卫生部门将示范街标准印制成册发放到各位业主手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食品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实施创造条件。
20xx年3月由市专项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主导、各单位(部门)密切配合,以街道为单位,全面开展餐饮和“五小”行业基数调查;对照食品卫生和“五小”行业标准及示范街标准,逐一与业主协商设计改造方案。
20xx年3-5月实施“三改”、“三防”工程,卫生部门将加强与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合作,根据《食品卫生及“五小”行业卫生标准》,结合各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量身制作需要改造的每个经营户的改造方案,使其改造一次达标。
20xx年3-6月实施示范街亮化、美化工程。根据示范街标准,做到道路平整硬化,周围环境绿化、美化、整洁无污染源,统一门牌店招。
20xx年3-6月餐饮业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信誉等级证、制度等统一在吧台显著位置悬挂、张贴上墙,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
二、搞好健康教育专项整治,提升全民健康意识
一是要完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在全市健全以社区为基础,以市—区—街道—社区为主线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市、区两级政府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部门、行业、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打造健康教育宣传亮点。全市拟在人口密集的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建立6条健康教育宣传长廊、4面健康知识文化墙、16个健康教育示范宣传橱窗。各单位、大型公共场所均要建立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或板报,电子屏幕要播放健康教育知识。到20XX年2月底,各相关部门(单位)完成宣传长廊、文化墙和示范宣传橱窗的选址,20xx年3月份完成相关宣传内容的设计,4-5月完成现场施工,6月份竣工并验收。
三是首先要以社区健康教育为基础,建立健康教育示范社区,目前全市已在湖光、紫荆山、红星、光明、龙泉、杨家坪、大河中路、沙沟建立了8个健康教育示范社区,年底以前,该8个示范社区均将按照健康教育示范社区标准进一步完善硬件和软件建设。其次是要以单位、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为突破口,建立健康教育示范单位和窗口。到明年4月底,全市将建成20家健康教育示范单位或窗口;同时将以交通工具为载体,张贴醒目的宣传标语和海报,宣传健康知识,将交通工具建成健康教育流动宣传窗口。
四是大众媒体健康教育要进一步扩容增效。从明年1月份开始,市级两报三台要增加健康教育专栏和专题内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每周至少播放1次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报刊专栏设在醒目版面,__晚报坚持每日刊登健康知识专刊,日报每周至少刊登3次健康教育相关文章。西区、仁和区和各大企业也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工作,普及健康知识,营造创卫氛围。
三、强化传染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
一、基本评价
调查组认为:自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2000年9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对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高度重视,县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力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多措并举,学习宣传《产品质量法》成效明显。县质监局、工商局、经济商务局、农业局、药监局等部门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率先学习《产品质量法》的基础上,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广泛采用印发资料手册、张贴宣传标语、咨询服务、宣传车、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知识,并举办培训班对企业生产、产品经营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在全县各生产企业得到广泛认同,人民群众产品质量意识不断增强,为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组织,推进质量兴县活动成效明显。一是围绕提高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水平,县政府组织开展了质量兴县活动,成立了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定了精品名牌创建奖励办法,与乡镇签订了产品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加强了检查、考核和兑现,强化了各级各部门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责任。二是坚持以争创精品名牌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创建精品名牌产品,继东圣牌磷酸一铵被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全省名牌产品后,全县又有四类产品被授予省名牌产品,三类农产品被授予绿色产品,四类农产品被授予无公害食品,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促进了企业提质增效,有效地推动了工业立县战略实施。三是制定了全县产品质量发展规划,并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投入人力、财力和精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管理,东圣、花林水泥、楚园春、森源等企业严格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加大技改投入力度,不惜重金引进高素质质量检验检测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并加大产品检测设施设备建设力度,实行原材料送检、产品自检、委托检验、接受抽检等多重检验把关,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得到不断的加强和夯实,实现了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成本下降、生产效益提升的“多赢”。四是质监、工商、农业、药监等部门在乡镇、村分别设立了质量维权站、协管员、信息员等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监督网络,对产品质量实行了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形成了主管部门负责、专业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格局,为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突出重点,依法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效果明显。一是县质监局等部门突出依法履职重点,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工作到位、方法得当,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和职能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产品质量监管活动,真正做到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履职与促进发展相结合、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相结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二是突出合法生产经营重点,各部门加强了全县各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分门别类建立了基础台账,执法管理人员实行分片区域监管,加强产品质量源头管理和服务,为提高产品质量、维护群众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各部门相互联动、联合执法,开展白酒、农资、食品、药品、饮品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仅质量技术监督局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00余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300多万元,规范了产品经营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突出企业产品质量重点,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先后有五家企业产品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25家企业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档案,2家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同时,质监部门依法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及时指导企业改进工作,提高产品质量,2007年以来,国家、省、市抽查我县重点产品504批次,合格率达94%,比十五时期上升了20个百分点,县级质监部门对一般产品定期监督检查348批次,合格率由2007年的79.6%上升到2009年的88.7%,产品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我县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相比,仍然还存在问题,需要以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为抓手,予以研究和解决。主要是全社会关心、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氛围还未形成;小型加工企业和部分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还存在死角和漏洞;精品名牌申报、创建和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施、检测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企业内部质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加工企业产品质量还存在不稳定性等。
二、几点建议
认真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大局,既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因此,全县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大《产品质量法》贯彻落实力度,深化质量兴县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巩固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法》宣传教育。要突出企业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产品经营人员等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和要求,大力宣传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先进典型,认真剖析相关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生产企业、经营业主、消费群体的法制观念,使全社会真正树立产品质量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
(二)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律、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增强服务和监督并重的意识,并大力加强全县产品质量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和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调动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产品质量监督的主力军作用。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积极引进高素质的质量检验检测专业人员,并加强全员业务技能培训、制度管理和考核奖惩,增强工作责任,切实强化产品源头管理。
(三)进一步夯实质量管理工作基础。要根据“十一·五”产品质量发展规划要求,以改进监管手段、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为重点,细化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投入,逐步解决相关部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施不足的问题,为提高质量检测水平打下基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研究保障依法开展抽检、购买抽检样品、加强质量监管的工作经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产品特别是农产品抽检成果运用办法,在按照一定程序审批后进行公开,督促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指导群众安全消费。要指导企业改进改善质量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科技含量,严格相关管理制度和程序,改进生产工艺,稳定产品质量。
一、物业服务合同性质之争
2003年国务院了《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第35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恒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就上述法律文件所使用文字分析,物业服务合同(准确称呼应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是典型的提供服务的商事法律关系,依照订立的合同约定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书面合同的约定事项包括“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①,形成了提供服务的经济关系特征。那么,它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呢?学者们有不同的说法,概括为四种,即委托合同说、服务合同说、混合合同说和独立合同说。上述各种学者的观点,都从不同的侧面分析了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形成了具有分歧的主张,由于难以形成共识,使司法机关也难以确定如何采纳,他们只是坚持说既然《物权法》已经对此合同有明确规定,其作为有名合同的一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之间,形成的无疑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我们认为,将物业服务合同定性为独立合同更符合其本质特征与现行法律的立法精神。
二、物业服务合同定性为独立合同之辩
我们从我国现行制度设计的基本框架与内容出发,总结出物业服务合同之性质。
1.服务事项的专业性。《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管理事务,涉及诸多的领域,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道路维修与养护,对于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与养护,以及规范业主的影响公共利益行为等,工作职责范围广泛,服务事项细致复杂,故法律才要求“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赖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物业管理条例》第4条),而系统科学管理是提高现代服务水平,实现合同目的,达到经济效益指标的基本手段。
2.独立人格性。物业服务合同不能被解释为委托合同,我们持这种观点的理由就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一点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合同的重要区别。反观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合同后,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要以其企业独立人格与民事主体身份对内与对外从事管理服务。对内场合,业主如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①对外场合,非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组织和个人,有危害业主和公共利益出现,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者向人民法法院,制止违法行为,维护业主和公共财产利益。由此可见,独立人格构成了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3.服务职责具有公益性。这种公益性又可以理解为公共性。法律中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②这里,破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不光会影响到本小区的全体业主,甚至会波及到所在行政区域更加广泛的居民,故这种给予制止的职责就明显具有公益性,远远超出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狭隘的范畴。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中,也强调公共大厦管理负责人(相当于我们的物业公司)于公寓大厦严重毁损、倾颓或朽坏,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但区分所有权人不同意重建,又不出让所有权的场合,有权诉请法院命区分所有权人出让其所有权。这里的“区分所有权人”就是我们的所讲的业主,他们拒不转让的行为,并没有危及到物业公司的利益,为何要授权物业公司诉请其服从大局呢?公共利益所需为最合理的解释。要求在物业管理区内开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健康、计划生育等社区服务活动,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应急演练活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给予协助配合,③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④并不是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直接经济利益的相关义务,而是出于公共利益角度而施加的责任。
4.营业方式的特殊性。前述论及支持物业服务合同为独立合同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强调其订立程序和形式的特殊性。我们认为,用营业方式的特殊性可能更能够充分表明其独特的商业模式。我国的《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都是在承认其行业经营特殊性前提下,提出了对其经营活动的法律约束事项,设定具体的义务与相应责任。如果将这些主要制度与管理服务方式加以概括,物业服务活动的经营特殊性就是有资质专业企业向特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们提供综合的服务,服务活动受到法律与合同双重约束,同时又受到公益性职责的约束,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因此才拥有监督指导的权力。我们从国务院颁布实行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明显感受到,该条例使用“物业管理”的法律用语又充分表明,物业管理除双方法律关系外尚有社会化管理、社会环境管理、物业服务市场管理,以及物业管理区内的公共场地与设施管理的内容。这其中,除了物业服务市场管理是由行政部门通过职责行为和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外,上述提到的几项管理功能都附属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严格来说,物业管理也是一种社会管理权,弥补的是单个所有权人的管理不便或者管理不能,构成了准社会管理的法律关系。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治安秩序维护同样是物业服务企业合同职责范围。故生活中发生的小区内车辆被盗或被损坏,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而后者认为不属于其职责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确实是其工作的职责。上述社会管理职能被商业性、有偿性或经营事项所吸收(这些管理责任本身已不能独立地存在),已无法体现在具体收费项目的计算中。⑤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区别于一般民事合同的独特品格,适应现代社会住房制度区分所有权状况及管理之虞,形成了一种集权利行使、权利让与和权利集束的三位一体模式,使其独立性合同的性质显露无余。所谓权利行使是指业主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将对于物业之管理事宜相托给物业服务企业,构成了合同一方当事人,拥有订立与解除合同,选择物业企业的最终权利。所谓权利让与是指某一物业管理区域内自然居住环境决定了所有业主都要将物业管理与服务事宜交由签约的物业服务企业去完成,这是一种授权性质,排斥了其他企业提供同类服务与收取酬金的机会。所谓权利集束指的是所有业主构成了权利体,为解决便利生活,物业管理,享受服务和保持环境的综合问题,大家协议而与物业服务公司达成提供服务关系,后者依照合同去屡行相应管理与服务的义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就是这种权利集束的外在形式,所有业主的权利集合成为团体的权利。这种权利集束形式上制约着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但同时也制约着个别业主为了一己之利而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由物业公司对于个别业主违反管理公约,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制止,就充分地体现了对抗管理异化行为的功能。
三、澄清物业服务合同性质之利
理论上澄清物业服务合同之性质,使其独立性得到彰显,突出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物业管理秩序的极大促进功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能够保证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拥有清晰的合同主体身份。现行《物业管理条例》确立的法律关系的基本立场,业主大会的主导作用极强,采用的是业主中心主义。这种立法模式在立法当时有客观条件,法规重在保障业主们的经济利益。然而,今天的物业管理服务中,物业服务公司的经济利益受到来自业主的侵害是常态,赋予物业服务企业的诸多合同义务与法律责任,在缺乏对于业主行为的有效约束下,致使物业服务企业资金缺乏,管理受经费制约,业主则以种种借口拒绝与拖延缴费,产生物业弃管也就毫不奇怪了。出现这一系列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对于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企业的法律地位缺乏准确定位。我们认为,必须使法律主旨中的业主中心主义转变为物业企业中心主义,强调物业管理职能具有的核心价值。物业服务企业与全体业主之间具有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不应当是矛盾冲突的,发生对立一定是某些环节上出了问题。什么问题呢?就是物业企业没有被赋予相应的管理职权及身份。因为管理职权被保留在业主手中,致使侵害了公共管理秩序和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行为无法被制止(如私搭乱建、破坏绿地、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而业主的传统的搭便车心理,中庸思想与厌讼习惯,造成了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正是因为物业公司被置于业主的相对立的身份与地位,法律更加关注于物业公司侵害业主利益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却忽视了业主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所以我们推崇物业公司中心主义的理念,就要回归业主整体利益与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职责之间的内在和谐,把物业公司视为对抗个别侵害公共利益业主的合法主体,通过明确授权方式使物业公司拥有管理的权利。
2.能够把物业管理的公共性特征变成加强管理的道义性依据。物业服务不应当单纯地定性为企业营利性的商业运作模式,其中必然要包含社会管理,公民自治和公共服务的内涵在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中孕育着非纯粹营利性的成份,这正是我们强调是独立合同的重要论据之一。目前在物业服务领域出现的大量问题与法律纠纷,很多就是对这种公共性本质缺乏正确认识,致使很多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扭曲化,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专业优势与代表现代社会管理的方向被抹煞了。诸如,物业服务具有社会管理功能这一点就被忽视,似乎物业服务企业就是有偿服务的“管家婆”,不过是收收发发、打扫垃圾、园林绿化和电器维修,相当于集合了的服务“员”。于是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种事务性工作都单纯用收费与服务质量来衡量,社会管理被抽去了。现代社会物业管理社会化是发展方向和趋势,它能极大地增加业主们从事其本职社会职业的时间,带来节约低碳的现代生活,提高社会财富的使用效能。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就应当检讨我们现行法律制度,消除在物业管理公共性问题上的种种制度,达到在社会管理、公民自治与小区物业管理相互促进方面的创新。例如,地方政府应当将小区治安防范建设纳到城市治安规划中,进行必要的投入,安装监控设备。居民委员会履职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形成良性互动,物业服务行业协会还可以通过自律措施去提高服务水平。
3.能够为单行立法提供理论支撑。规范目前物业服务市场及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利益的法律文件,主要是2003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该法已经实施了八年时间。各地方制定的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以实施细则面目出现,与《条例》大同小异,没有太多的制度创新,应该通盘地加以调整与完善。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法》,提高物业服务相关立法的位阶,形成规范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的国家性基本法。在这个基本法中,要十分明确地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中心主义模式,彻底地提升物业公司的法律地位,改变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对立地位,强调合同订立就是授权物业公司以公共管理权。业主对于物业公司违约行为的制约权仍然不能松动,但必须采用集体行使的方式,不允许用拒缴物业费来表示对服务不满。物业公司得代表全体业主利益追究个别业主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拥有代位诉讼请求权。
一、严格把握招标范围、规模标准及程序要求
(一)凡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上述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招标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前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估算价尚未达到以上规模标准的,先到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县发改局,以下简称县招标办)备案,按程序办理免招标手续,不纳入招投标管理,但必须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缴纳相关规费,纳入质量监督管理。房屋建设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建筑工程、水电等管线工程和装修工程,项目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管理。所有国有投资项目无论投资多少原则上都必须先作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审定,否则不予拨付建设资金。
(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必须提供如下资料,方可到县招标办进行核准或备案。
1、项目审批文件;
2、项目基建计划;
3、合法用地手续;
4、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造价及清单;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图审查及批准文件;
6、资金落实情况证明。
(四)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凡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均要实行公开招标,尤其是国有投资的项目。如情况确实特殊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需先向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属重点项目的由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集体研究决定,非重点项目由领导小组委托县招标事项核准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邀标申请从提交至答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规范使用BT模式。BT模式适用于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实行BT模式融资管理,必须先要通过论证和审批。项目业主在项目可研报告中应当专章或单独编制《BT融资建设方案》,由县财政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BT项目业主原则上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融资人。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采购也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县审计部门要对所有BT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完善招投标资格审查制度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资格审查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应严格把关,一视同仁,不得因地域、行业、所有制不同而加以歧视。
(一)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简易工程项目,不得限制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设置其他不合理的限制条件。
二)对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财务实力和业绩信誉以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较多、需要限制数量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8-12家合格投标人。
(三)为遏制挂靠竞标,所有国有投资项目和工程规模达到3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本人到场参加报名和开标,不得委托人。工程规模不足300万元的非国有投资项目,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人参加报名和开标活动,但委托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其近两年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四)严格执行《嘉禾县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凡是近两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有两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一律不接受其在本县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投标报名。
三、规范招投标评标活动
(一)加强评标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县招标办要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的基础上,组建全县统一的政府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对现有的部门专家库进行更新和资源整合,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评标专家库。要加强评标专家队伍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对评标专家实行年度考核与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停止担任评标专家并从专家库中予以除名。
(二)严格国有投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国有投资项目须从县政府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评标专家。简易工程项目,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招标人派一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视工程项目的大小难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活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委会成员参与评标。
(三)对简易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只进行合格性审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包括工程合理价为主要内容的招标文件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响应并按规定要求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合格后,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
(四)对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对技术标只进行合格性审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的为废标;将投标控制价以内的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后,下降若干个百分点(具体比例现场随机确定)作为评标基准价,以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
(五)对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当编制技术标,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可采用综合评估法,但商务部分权重不得少于总分的70%。在综合评估法中,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评审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的设定要体现社会平均水平,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
(六)为确保最低价中标项目的实施,防止恶性价格竞争,实行低价中标差额履约担保制度。低价中标人除交纳一般的履约保证金外,还需交纳不低于其投标报价与标底或最高限价之间差值的差额履约保证金。低价中标差额履约保证金实行专设账户,由招标人控制管理。
(七)国有投资项目的评标原则上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或综合评估法。
四、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全程监管
县发改局(县招标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按照“精简、效能、公平、公正和防止腐败”的原则,加强领导,依法履职,研究总结经验,改革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既符合法律精神和市场经济规律,又能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商业贿赂的监管体制和机制。
(一)加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要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执法。所有的国有投资项目,包括建设、交通、水利、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烟水配套、有线电视、工矿、电力、通讯、邮电等都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接受招投标监管。
(二)加强招投标有形市场的建设,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要按照“同城合一”的原则,整合资源,加快筹建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形成全县统一的招投标交易格局。凡我县范围内需要招标的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由主要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共同进行监督。如确因项目所需拟另行择地进行交易的,须经过县招标办的核准,各行业监管部门不得自行设立招投标交易市场,不得自行组织招投标交易活动。
三)加强招标信息的管理,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凡公开招标必须严格依法在县招标办指定的媒介招标公告。招标金额在300万元以内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省招投标监管网。
(四)加强招标组织形式的规范管理。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拟采用自行招标方式的,必须要具备自行招标的法定条件和能力,并需提请县招标办的审查核准。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以往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有违法行为的,视同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三年内不得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委托招标,即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并委托具备有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监管部门加强对招标机构招标活动的监督。招标人不得随意指定招标机构。凡近三年内在招标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有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机构,不得承接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业务。
(五)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要注重发挥勘察设计的源头控管作用,防范和减少后期变更。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的要求择优确定勘察设计单位;项目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严格评审,凡勘察设计不符合资质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或不予报批)。
(六)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制定工程量清单,按照县住建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的地方材料价格和定额取费标准编制工程预算,经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作为招标基准价或底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工程造价。地方建筑材料价格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调查、确认,每季度一次。工程造价达到50万元以上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需有国家或省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否则财政、审计部门不予评审,也不得作为工程招标造价的依据。企业自主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人工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性费用进行调整或剔除在工程投标报价之外。
(七)加强对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参与招投标。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等相关合法证件的原件,以便查验。正式招标时,除交验上述相关证件的原件外,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以及项目经理必须到招投标现场,防止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竞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八)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参照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书面合同,报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审核后签订正式合同,并报工商部门鉴证。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正式合同必须分别送县招标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以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以便实施监督。
(九)加强工程决算与资金拨付管理。工程中标后,工期在12个月之内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有工程量增减时,应当套用中标时的各项单价,按财政或审计部门原先审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出的总造价进行结算(如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建设周期在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建设项目,重要材料、设备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在建设过程中上下波动幅度超过5%的,按照取合理市场低价的原则,对原合同价作适当调整。有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的,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并在结算报告中单列。决算金额必须经县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工程量的增幅超过5%时,须由施工企业书面提出,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后,按照原工程设计和项目概算的程序报批,并须由发改、监察、财政、审计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核查认定。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款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核算。在办理工程款拨付时,必须凭县招标办出具的招投标核准文件或免招标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的(预)决算资料方可进行,招标项目的资金只能拨付给中标企业,不能直接拨付给施工项目部或施工人员,以防止挂靠转包。
为实现企业优强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在处2013年年中工作会上的报告
主管副处长 ***
(2013年6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进一步动员全处上下明确目标、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攻坚克难、落实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创建一流品牌施工企业而努力奋斗。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内容。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今年是我处继续深化、巩固、完善“4+3”格局的一年,更是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为之年。上半年,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处年初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围绕“稳中提升”的总体要求,超前谋划,自我加压,砥砺奋进,企业整体运行平稳,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较好,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煤炭产量:全处1~5月份计划产量207.8万吨,实际完成228.6万吨,比计划增产20.8万吨,完成月度累计计划的110 %。其中:**煤矿完成 61.8万吨,比计划增产10.8万吨 ;青岗坪煤矿完成61万吨,比计划增产0.4万吨 ;柳巷煤矿完成35万吨,比计划减产4.17万吨;大同焦煤矿项目部完成70.8万吨;比计划增产13.8万吨 。上半年,全处预计完成275.3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 46.7%。
2、掘进进尺:全处1~5月份计划进尺10192米,实际完成9415米,比计划减少777米,降幅7.6%。其中:**煤矿完成3132米,比计划减少488米;青岗坪煤矿完成 1205米,比计划增加8米;柳巷煤矿完成1906米,比计划增加209米;大同焦煤矿项目部完成2286米,比计划减少317米;刘园子项目部完成 1201 米,比计划减少189米。上半年,全处预计完成11238米,完成全年计划的33.32%。
3、营业收入:全处1~5月份实现收入 33098.93 万元,完成考核计划 27868万元的118.77%,完成处全年指标的44.73%,比上年同期增加收入5134.85万元,增幅为18.32%。其中:**煤矿完成7006.83万元,比计划减少178.17万元;青岗坪煤矿实现收入6477.75万元,比计划减少216.25万元;柳巷煤矿实现收入4130.10万元,比计划减少1001万元;大同焦煤矿项目部实现收入 8329.64万元,比计划增加4597.64万元;刘园子项目部实现收入3140.51万元(其中2012年收入1559.68万元),比计划增加1504.51万元;安装一公司实现收入97.6万元, 比计划减少38.4万元。上半年,全处预计完成38373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51.85%。
4、利 润:全处1~5月份实现利润2507.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5.85万元,增幅12.87 %,完成处全年利润指标6500万元的38.58%。其中:**煤矿实现利润443.58万元,比计划欠盈306.02万元;青岗坪煤矿实现利润499.49万元,比计划欠盈 347.44万元;柳巷煤矿欠盈 320.61万元,比计划欠盈1053.11万元;大同焦煤矿项目部实现利润36.85万元,比计划欠盈159.4万元;刘园子项目部实现利润653.87 万元,比计划超盈611.37万元(其中含2012年收入1559.68万元,如扣除2012年收入欠盈948.31万元);安装一公司实现利润40.31万元, 比计划超盈14.95万元。上半年,全处预计完成323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49.79%。
5、安全情况:实现了安全生产。全处1~5月份共治理“三违”73起。
6、职工收入:1~5月份,全处在岗职工人均29649元,同比增长9%。
7、应收账款:全处5月末应收账款达到3.32亿元,比年初增加1.05亿元。其中:**煤矿5156.84万元,比年初增加3078.21万元;青岗坪煤矿4709.86万元,比年初增加1734.72万元;柳巷煤矿3280万元,比年初减少271.52 万元;大同焦煤矿项目部 1.29 亿元,比年初增加 4588万元;刘园子项目部7007.44万元,比年初增加1389.27万元;安装一公司92.14万元,比年初增加12万元。
(二)今年以来工作的主要特点
1、原煤生产体现在“量”上。
上半年,我处各生产单位积极排除煤炭市场疲软和断层等自然条件给生产带来的影响,与业主一道,千方百计保煤质、促销售、创效益,原煤产量稳中有升的势头得到延续。1~5月份全处共生产原煤228.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67.4万吨。**煤矿响应业主号召,通过控制水炭、减少含矸量等有效措施,保煤质、稳产量、促销售,1~5月份,生产原煤61.8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42.9%;青岗坪煤矿,克服工作面瓦斯浓度不稳定、业主限产等困难,以开展积极有效的劳动竞赛活动为抓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开展创高产活动,2月份生产准备工区创出了月产原煤16.4万吨的建矿最好成绩,1~5月份实现原煤产量61万吨;柳巷煤矿,在停产、限产等不利因素接踵而至的情况下,积极配合业主找市场、抓销售,并在销售形势好转时积极开展创高产活动,6月17日原煤产量首次突破万吨大关,企业形象得以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大同焦煤矿项目部,注重潜能发挥,1~5月份生产原煤70.8万吨,较好完成了目标计划。
2、安全管控体现在“严”上。
上半年,基层各单位扎实安全基础、强化现场管控,严格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形势日趋稳定,实现了安全生产。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先后下发了《2013年安全工作意见》、《2013年安全管理规定》、《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实施办法》、《2013年达标工程创建规划》、《2013年安全风险台阶收入实施办法》、《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履职考核办法》等文件,明晰了安全责任主体,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二是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在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的同时,各单位积极开展了“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和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是安全月活动中,各单位都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启动仪式,贯穿全月的系列活动,既体现灌输教育,又突显寓教于乐,形式灵活,效果明显。认真学习贯彻《徐矿集团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七条规定》,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作业意识。分88个工种,统一制作发放了2919个流程卡,促进了职工的规范作业;认真落实平衡计分卡、“手指口述法”及流程卡内容,提升了职工规范操作意识和自我保安能力。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得到有力推进。3月份,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在青岗坪煤矿顺利召开,有力推动了我处各单位标准化创建的热潮。各单位积极开展样板头面、场所、运输一条线和“安全诚信区队”建设,严格检查考评,提高了基层单位创建自主性。今年以来,评出样板头面2个,样板场所2个,安全诚信区队3个,安全先进个人28人。四是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了本质安全程度。1~5月份,投入安全培训经费23.45万元,培训一般和特殊工种108人,培训各级管理人员13人。计提安全费用661.98万元 ,实际使用711.63万元,共投入装备资金153.4万元,添置了斜巷视频监控、人员定位扩容、调度绞车等装备,提高了本质安全程度。五是突出安全管控重点,全处共实现安全开窝14处、透窝12处,安全拆除综放工作面2个。进行超前预控,加强“一通三防”、顶板、矿井水等安全管控重点,解决了青岗坪煤矿工作面瓦斯居高问题,回风流瓦斯浓度由原来的0.65%下降到0.5%以下;确保**煤矿1121运顺两次安全通过破碎断层带;解决了柳巷煤矿30103、青岗坪煤矿42102工作面水处理问题;开展了机电运输专项治理“回头看”等工作,强化了机电“三基”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整治
1、紧盯建筑消防设施,逐个单位、逐个建筑“过筛子”,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逐项检查测试,督促单位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紧盯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紧盯特色民宿等新兴业态,指导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督促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4、紧盯铁路公路隧道等消防监管薄弱环节,督促主管单位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5、紧盯燃气安全管理,开展逐户排查检查,全面推广使用居民家用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严防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6、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加大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二)实施综合治理
1、小单位场所治理。各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要组织对特色小镇、“九小场所”、小微企业、“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报告辖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电动车治理。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3、电气火灾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4、生命通道治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为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
(三)夯实基层基础
1、推动我镇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辖区消防工作。建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切实发挥作用。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农村自建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2、统筹推进农村消防取水口改造。严格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水利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参照德惠市做法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与农村消防供水建设相互衔接的通知》要求,按照“好操作、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则,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今年改造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统筹增设消防取水口或建设消防水池。
3、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按照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消防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将消防车通道整治、消防设施改造、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一并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合理制定改造计划,全面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环境。
4、集中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建设。督促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逐项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社会单位,要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和应急程序,确保设施完好、值班规范、业务熟练、操作精准,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
1、行业单位宣传。各部门要在开展行业监管的同时,加强行业系统内消防宣传工作,自内部网站添加播放消防宣传片和消防宣传标语,免费发放行业消防宣传挂图,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2、农村社区宣传。依托我镇文化站,建立多功消防宣传室,设置消防宣传橱窗和学习体验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农村广播“村村通”,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改变不良消防习惯。针对鳏寡孤独老人、偏僻农村村民、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组织开展以普及消防知识和协助查改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消防大走访”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3、提示警示宣传。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加强组织策划,组织各类媒体,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向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广大群众有针对性地提示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明责、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4、消防安全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做到“真报警、真出水、真灭火、真逃生”。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各村、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组织分辖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2、坚持精准施策。各村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分阶段、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3、严格监督执法。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关键词:破产管理人 清算组 公正性 破产法
破产管理人(trustee in bankruptcy) 一、破产管理人公正性要求的提出
对于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理论上有多种看法,主要包括信托说、说、职务说、破产财团代表说、特殊机构说、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说等,众说纷纭,各有所长。无论何种见解,从根本上都无法否认破产管理人的本质属性在于其公正性。
(一)保证破产管理人的公正性,是破产制度的本质属性使然。破产发生的前提在于债务人的清偿不能、资不抵债,破产法的基本价值就在于将破产债务人的财产以概括的方式公平分配给债权人①。由此决定了作为破产财产管理方的管理人,必须将破产债务人有限的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在此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通常不能得到完全满足,甚至于很多情况下一点都无法满足,这是债权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必然要承担的风险。法律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维护正义,维护公平,将破产这一不利后果公平分摊给相关债权人。破产程序中对于程序正义的追求,要远大于实体正义,破产“不患寡而患不均”。设置破产管理人,建立破产管理人制度正是为此目的。有学者从破产法律制度的目标价值出发,指出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有三个特点,即中立性、专业化和独立性②,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无论是形式上的中立、技能上的专业、责任能力方面的独立,都服从和服务于公正性这一终极价值。
(二)保证破产管理人的公正性,是破产程序中的利益冲突使然。破产程序中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一方面,破产债权人、别除权人、取回权人要求实现自身债权,或者取回自己的财产,他们作为市场主体,讲究利益至上,始终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另一方面,破产债务人虽然市场主体资格不再完整,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但无论是利益上还是情感上,与破产企业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破产企业的职工,他们的生计与破产密切相关,有担保的债权人是他们的直接利益冲突方。此外,国家在破产债务人欠缴税款的情况下,也要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债务人所在地政府,要承担破产企业职工的再就业、社会稳定、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巨大压力,对破产也往往给予较多关注。各种利益交织、利害冲突,必然把破产管理人置于矛盾的焦点,其惟有保持公正性,方能取得各利益相关方的信任。
(三)保证破产管理人的公正性,是法院司法公正的外化和延伸。关于破产的法律属性,有诉讼事件说、非诉讼事件说、特殊事件说等三种看法③。无论如何理解,破产程序通过法院进行,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参与破产,法律对其的要求也无怪乎是保持中立,我们国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仍然适用于破产程序。破产案件漫长复杂的程序,决定了法院不可能全方位的参与,不可能事无巨细的审查管理,不可能象审判普通债务纠纷一样逐笔审理破产企业的债务。在此情况下,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就在某种程度上,作为法院的化身,来具体参与破产事务处理。法院犹如一只“看得见的手”,在破产程序中通过对重大事务的审查决定来把握破产的大原则和大方向,保证不失偏颇;管理人则是丝丝入微的处理破产事务,保证破产顺利进行。破产管理人的公正性,可以看做是法院公正性的体现。
二、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对维护破产管理人公正性的微观层面剖析 (一)加强破产管理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破产活动的专业化,必然需要通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参加。有学者早就提出“破产管理人职业化”的说法,即应当由市场上专门的破产服务组织来担任破产管理人④。在我国,这类中介机构主要就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破产清
算事务所相比于前者,数量较少。尤其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专门的破产管理人资格考试制度,实际上可以从事破产管理业务的就是律师
、会计师、审计师等从业人员。习惯于担任顾问和人,服务于委托人一方利益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能否适应角色的变化,公正履行破产管理职责,兼顾到破产程序各利害关系方的利益,确实是一个挑战。这些中介机构及其从业者在充当破产管理人角色时,除了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内心职业道德自律必不可少。他们不但应分别遵守各自行业协会制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还应一体遵循破产管理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确立公正信念,树立公正形象,营造优良的破产管理人市场。我国新破产法第二十七条对管理人执业规范仅仅提出了“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要求,过于原则和简单,制定专门的破产管理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尤显刻不容缓。
(二)加强破产管理人内部分工制约机制建设。破产活动纷繁复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只有那些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方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中介机构作为管理人,必然会指派机构内部多名从业人员参与破产管理,经过人民法院许可,还可以对外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由此可见,破产管理人名义上是一个整体,实质上则还要细化为机构内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有时还要涉及与所雇人员之间的关系。作为管理人,为保证破产程序的公正和效率,制定内部规程,明确成员职责分工,与所雇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显然也应当成为破产管理人制度建设的一部分。对此,我国新破产法没有涉及。但笔者认为,破产管理人就破产管理事务所做的工作筹划、分工安排,可用以判断其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的能力,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债权人会议也应当有权要求管理人对此项内容进行说明,并提出异议,甚至不满意时据此要求更换管理人。一个内部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协助的管理人,将更有利于发挥其公正性。
(三)增强破产管理人的责任能力。1986年破产法中清算组制度受人诟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清算组的责任难以有效追究,“如果清算组违法,造成破产财产的浪费、破产成本过高或者侵犯了有关权利人的权利,由于清算组是临时组织,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破产程序终结后变告解散,因而无从追究其责任”⑤。新破产法确立的管理人制度虽然大体上克服了这一弊端,但面对动辄上千万上亿的破产债权,管理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同样不容忽视。一般而言,中介机构的规模、资金都是要远远小于破产债务人、债权人的。虽然新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破产管理人承担责任能力较弱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只是一句空话。新破产法只要求“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对机构担任破产管理人未作要求。笔者认为这样规定不利于机构类管理人作用的发挥。从减少职业风险角度考虑,要求机构类管理人也参加保险,有助于破产程序中其他方权益的维护;管理人责任能力的增强,亦有助于其公正性的发挥。新破产法对同一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人数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分析,对一些比较重大的破产案件,不应排除由两个甚至更多个中介机构以合伙的方式共同担当管理人,如同融资时的“银团贷款”制度,组成管理人团队,也有利于分担风险,减轻破产管理人执业压力,促使其从法律角度公正履职。
(四)完善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管理人负责管理的破产财产,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处于最核心的地位,债权人的所有诉求均指向于此。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的权力,也就衍生出对其进行监督的必要性。按照新破产法,破产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后者监督破产管理人的方式就是要求管理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制约方式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在国外,大都采用多元化的监督主体制度,除了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外,还确立了与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相互独立的破产监督人机构⑥。我国虽然规定管理人也要接受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大多数毕竟是代表债权人利益,职工或工会代表有限。因此,笔者建议设立更加超脱的监督机构,或者规定破产企业工会也有相应的监督权。此外,应当建立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保证金制度,督促破产管理人依法公正履行职责,在其因违法而应承担行政责任或赔偿责任时,可以抵作罚款或赔偿金。
三、妥善处理外部关系——对保障破产管理人公正性的宏观层面剖析
破产活动涉及利益,更涉及关系,利益在关系中得到体现。作为破产程序中各种关系的核心,破产管理人是各种关系的交叉点,其能否公正合理地协调处理各类关系,直接影响到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影响到破产目的和价值的实现。在所有关系中,破产管理人与法院、债权人、破产债务人的关系最为关键。款决定等,管理人应当有异议权和申请救济权。对于履行正常的职责如向法院报告工作,有关司法解释也应当就具体工作方式、需要递交的材料、法院答复的期限等程序事项做出规定,以正当的程序来限制司法权可能出现的滥用。
【关键词】惠民 金融IC卡 对策研究
自2011年以来,在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金融IC卡在我国大中城市已成为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但是我国由于幅员辽阔,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差异、大城市与小城市的差异、城市与农村的差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IC卡的普及和应用仍存在较大困难。为此,本文以云南省玉溪市为例,结合实践对金融IC卡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了当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有针对性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实现金融支付利民、惠民、便民和为民的重要目标。
一、玉溪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的现状
玉溪市位于云南省中部,境内地形复杂,民族众多,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级市,属欠发达地区。因盛产烤烟、甘蔗、花卉、蔬菜、水果等特色农副产品,其素有“滇中粮仓”、“云烟之乡”的美誉。玉溪市全辖七县二区,设7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703个村(居)委会,6720村民小组。总人口236.2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133万人,占总人口的56.3%。截至2016年9月,辖内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共18家,383个营业网点,其中发行金融IC卡的机构14家。
(一)银行卡发卡规模不断扩张,但结构不平衡,磁条卡仍然占比较大
截至2016年10月末,除农业发展银行玉溪市分行、江川兴福村镇银行和易门兴福村镇银行未发卡外,其余15家均为银行卡发卡机构,除玉溪澄江中成村镇银行还未发行金融IC卡外、其他14家发卡机构均已发行金融IC卡。2016年玉溪市银行卡业务量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截至2016年10月末,玉溪市银行卡数量达659.91万张,银行卡发卡量是2011年末银行卡数量的1.98倍,人均持卡量由2011年末的1.22张/人增至2.79张/人。其中,金融IC卡332.66张,金融IC卡占全市发卡量的50.4%,磁条卡327.25张,磁条卡占全市发卡量的49.6%,磁条卡仍占据玉溪市银行卡市场的半壁江山。
(二)银行卡POS交易逐年增长,金融IC卡POS交易规模不断扩张
为促进玉溪辖内金融IC卡的推广普及,自2014年以来,玉溪中支牵头组织辖内各银行机构在全市选取130个餐饮店、超市、药店、百货门店,开展“金融IC卡 卡随芯动”为主题的金融IC卡宣传活动,促进了全市POS交易和金融IC卡POS交易的快速增长。2014年玉溪市POS交易658.23万笔,金额222.6亿元;2015年玉溪市POS交易856.56万笔,同比增长30.13%,金额278.95亿元,同比增长25.31%。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全市的金融IC卡POS交易情况见下表:
表1 玉溪市金融IC卡POS交易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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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中数据可知,玉溪市金融IC卡POS交易呈逐年增长态势。2015年IC卡POS交易笔数是2014年的3.48倍,交易金额是2014年的2.86倍;2016年上半年,仅用了半年的r间,IC卡POS交易笔数就已超过了上一年得50%,达到2015年的81%,交易金额已达2015年的78.53%。2014年IC卡POS交易占全市POS交易的比重不足15%,2015年这一比重已达30%左右,2016年这一比重进一步提高至50%,IC卡POS交易占全市POS交易的比重在逐年提升。
(三)与金融IC卡相关的配套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自2009年以来,玉溪中支每年牵头组织全辖性的银行卡宣传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服务理念,增加服务产品,改善金融硬件环境,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市的POS机具和ATM布放数量呈现迅猛发展势头。2009年末,全市仅有POS终端4217台,截至2016年9月末,全市累计布放POS终端50220台,与2009年末相比增长了10.9倍;2009年末,全市的ATM终端343台,截至2016年9月末,全市累计布放ATM终端1470台,与2009年末相比增长了3.29倍。同时,近年来,玉溪中支不断加强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推广力度,逐步延伸资金汇划的“高速公路”,提高辖内银行网点的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率。2010年以来,全市新增112个网点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一家法人金融机构加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四)金融IC卡向农村地区渗透步伐加快
1.建设县域刷卡无障碍示范街,促进金融IC卡在农村地区的推广普及。玉溪中支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的建设,2010年11月18日玉溪市首条县级“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在玉溪市通海中心城区南北街建成,属云南省第二条位于县级的“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在玉溪中支的组织下,中国银联云南分公司和各发卡银行的积极配合下,2011年以来先后在峨山县桂峰路、新平县茂园街、澄江县揽秀园、易门县中心街、华宁县宁兴街创建“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在江川县孤山旅游风景区创建了“刷卡无障碍示范景区”。截至2016年10月末,“刷卡无障碍示范街”覆盖了元江县外的所有县区。通过建设“刷卡无障碍示范街”,进一步推动了金融IC卡在农村地区的社会认知度,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IC卡受理环境,提升持卡人的用卡意识,增强特约商户受理金融IC卡的积极性,促进金融IC卡的推广进程,为在农村地区推行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起到了积极作用。
2.以金融IC卡为载体,推广特色农产品收购非现金支付工作。在推进农产品收购非现金结算工作的过程中,人行玉溪中支通过长期调研,了解各种农产品收购的特点如收购期间,交易时间、交易频率和交易金额等,再结合玉溪当地的实际情况,最先在烤烟收购领域实践非现金结算。2010年选取红塔区大营街烟站、通海县杨广烟站、华宁县前所烟站、峨山县小街烟站开展烤烟收购非现金结算试点工作,试点烟农的电子结算协议签约率为26.42%;2011年选取八县一区的32个烟站开展烤烟收购非现金结算推广工作,推广烟农的电子结算协议签约率为58.71%;2012年烤烟收购非现金结算工作在玉溪辖内实现了全面推广,烟农的电子结算协议签约率达到96.84%,2013年签约率达到了100%,自2013年开始全市的烤烟收购全部实现了非现金结算。随后,玉溪中支逐步在柑橘收购、甘蔗收购和茉莉花收购领域以金融IC卡为载体,大力推广农产品收购非现金结算。据统计:2016全市烤烟收购实现非现金结算67.72万笔,金额24.25亿元,惠及农户8.09万户;2015~16榨季,甘蔗收购实现非现金结算笔数4.42笔,金额2.64万元,涉及农户1.55万户; 2014年至2016年,华宁县柑桔收购通过“全民付―易POS”、网银、手机银行和惠农终端等模式办理非现金结算3.6万笔,5.55亿元。
3.以惠农支付服务点的建设为契机,将金融IC卡推广应用的触角延伸至行政村。惠农支付服务业务是人民银行助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支持“三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新举措,银行卡持卡人通过布放在小卖部、农资店的POS终端即可实现小额取现、转账、现金汇款、查询、缴费、消费等基本金融服务功能。玉溪中支2011年11月在通海县10个自然村首批试点推出了惠农支付服务业务,2012年7月在全市正式启动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推广运用,截至2016年10月末,玉溪市累计建成537个惠农点,覆盖全市七县两区的71个乡镇(街道)、440个行政村、537个自然村,惠及122.47万农村群众。自2011年以来,全市惠农支付服务点的业务量稳步发展。截至2016年10月末,全辖惠农支付服务点POS终端累计办理交易业务116.07万笔,交易金额4.77亿元,累计发生查询业务103.45万笔。通过在金融缺失的行政村设立惠农支付服务点,既解决了乡镇以下地区金融服务缺位的难题,又使得农村地区现存的大量“睡眠卡”活起来。通过手把手的教学,教会农民群众如何安全使用银行卡,培养了一批会用卡、爱用卡的农村持卡人,将金融IC卡受益群体进一步扩大,促进了金融IC卡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对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金融IC卡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玉溪市不断加大金融IC卡知识普及力度,利用一年一度的银行卡联合宣传、金融知识宣传月平台,开展有针对性地金融IC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面向政府、银行、企业、学校、社会公众进行全方位、广视角的宣传。同时,利用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收单机构对惠农点进行巡检,人民银行对惠农点进行回访的契机,召集全体村民对金融IC卡的功能、特点和安全性进行讲解,并提示其防范电信诈骗。在银行磁条卡换发金融IC卡工作的过程中,经过银行网点柜台工作人员的耐心解说,使全市群众对金融IC卡的熟识度和认知度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推动行业应用奠定了基础。
二、金融IC卡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一)政府主导作用不足,缺少相关扶持政策
一是政府部门参与度不高。金融IC卡推广应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环节多、任务重,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需要政府在协调各方力量等方面发挥权威作用,需要各参与合作方在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上达成一致。由于公交、社保、出租、医保等公共服务领域存在行业壁垒,要想将公交、社保、出租、医保、停车、水电气等多行业应用整合一张金融IC卡上,政府必须发挥其主导作用,仅靠人民银行和各银行机构的推动难以实现。玉溪市在金融IC卡应用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对金融IC卡推广应用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深,政府主管部门参与较少,主要靠人民银行推进、商业银行和各行业具体操作为主,缺乏政府部门主导的金融IC卡整体规划与沟通协调机制,全市金融IC卡推广应用进程较为缓慢。二是金融IC卡行业应用属于业务创新,金融IC卡在部分业务领域应用投入大、收益小,成本回收期长,社会效益大、经济效益小,而作为市场主体的y行机构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果缺少政府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就难以调动银行机构推广金融IC卡行业应用的积极性。
(二)银行机构间缺乏统筹合作,呈现各自为政
由于各银行机构之间存在竞争现象,或者银行机构为了垄断本行金融IC卡在某一行业的应用,各银行机构分别与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社保局、医院、高速公路投资公司等单位开展谈判,形成了多头谈判。为了自身利益,这些行业在系统建设、卡片成本等方面设置较高的门槛,由于各银行机构列出的合作条件不同,导致银行机构在多头谈判中处于弱势一方,谈判成功率低,难以达成合作意向。截至2016年10月末,玉溪市金融IC卡仅实现了在部分行业的应用,农业银行玉溪市分行与玉溪市公交集团联合发行了金穗公交IC卡,建设银行玉溪市分行与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发行了公积金龙卡,工商银行玉溪市分行与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发行了公积牡丹灵通卡,建设银行玉溪市分行与云南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联合发行了龙卡云通卡,农村信用合作社与玉溪市人社局联合发行了金融社保卡。由于银行间共享意识较差,造成了“一人多卡”和“一事一卡”的存在,无形中加大了银行机构在行业应用中投入的各项成本。
(三)考核、督促力度不足,银行机构缺乏进取心
一是虽然2011年人总行就下发了《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但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人民银行对金融IC卡应用工作缺乏详细的规划,且对银行机构金融IC卡的发行(含新发行和磁条卡换发)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银行机构推广金融IC卡的积极性不高。同时,“意见”中规定地方性银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发行金融IC卡,导致了大部分地方性银行机构发行金融IC卡的时间较晚,玉溪市地方性银行机构自2014年才开始发行金融IC卡,截至2016年9月末,玉溪澄江中成村镇银行仍未开始发行金融IC卡。二是银行机构内部缺乏考核。据调查,玉溪辖内14家金融IC卡发卡机构中,只有6家机构将金融IC卡的发行、银行卡的“磁换芯”、金融IC卡应用纳入日常考核中,并按条线部门落实推进,其他8家机构未将金融IC卡的推广应用纳入日常考核中,银行内部督办力度不足导致了金融IC卡推广应用中银行机构的懈怠心理。
(四)金融IC卡非接支付示范商圈尚未建成,金融IC卡的应用环境有待改善
非接支付环境的建设是金融IC卡推广应用的基础性工作。玉溪市金融IC卡非接交易主要发生于公交、电影院和西饼屋,目前商未形成一个涵盖百货超市、美容、服饰、餐饮、娱乐等便民生活领域的示范性非接商圈。一是由于收单市场竞争激烈,各收单机构从经营效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在POS机具改造上对商户作出让步,对不能受理非接功能的机具未进行改造或者按照商户要求取消电子现金支付功能,致使玉溪市非接终端改造情况不理想。截至2016年9月末,全市累计活动终端35878台,其中非接活动终端15658台,非接改造工作仅完成了43.64%。二是特约商户的收银员人员技术熟练程度不足。经过调查发现,收单机构对收银员的培训次数较少,覆盖范围有限,大部分收银员没有主动受理金融IC卡“闪付”的意识,部分收银员甚至不了解本店的POS机能够受理金融IC卡,导致金融IC卡降级使用,部分收银员不能完全受理电子现金交易。
(五)金融IC卡的电子现金应用普及程度不高,缺乏竞争力
一是使用金融IC卡“闪付”功能的群体小。受传统的受卡、用卡方式的影响,部分持卡人尤其是老年人最常使用的功能是现金存取、插卡消费、转账、查询、缴费等功能,他们缺乏金融IC卡电子现金应用常识,年轻人由于习惯成自然习性也不大使用闪付功能。二是电子现金受理渠道不完善。由于银行机构ATM终端不能进行电子现金跨行圈提操作,部分银行机构不支持本行自助设备及柜面圈提,导致部分银行机构ATM终端不能进行电子现金圈存的逆向操作,资金不能存回储蓄账户,也不能直接提现,只有在销卡时才能进行圈提,持卡人使用电子现金的体验较差,进而影响电子现金应用的推广。三是受互联网金融产品快速发展的影响。近几年,随着支付宝、微信支付、扫码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兴起,其宣传铺天盖地,并其以方便、快捷、活动优惠力度大等优势吸引了大多数年轻人,年轻人反而对云闪付和电子现金的了解相对较少,使用闪付功能的主动性不强,使用率较低,从而也影响了金融IC卡的推广应用。金融IC卡闪付功能目前在玉溪市主要应用于公交、电影院和高速公路缴费业务。2016年9月玉溪市发生云闪付交易575笔,金额28.46万元,仅占全省交易的2.2%,在全省15个地州中排名第4位。
(六)磁条卡存量众多,短时间内难以全部更换
一是持卡人的主动换卡意识不强,甚至有群众不愿配合银行机构的“磁换芯”工作。截至2016年10末,玉溪市发累计行磁条卡327.25张。由于大部分磁条卡使用时间较长,部分磁条卡已绑定了其他功能如工资、水电费代扣、信用卡还款、证券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一旦更换为芯片卡相应地要进行各项信息的变更,持卡人认为更换起来较为麻烦,换卡意愿不强。二是涉农银行机构的磁条卡更换工作进展缓慢。据统计,截至2016年10末,辖内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的存量磁条卡为228.33万张,占全市磁条卡的69.77%。由于涉农银行机构主要为农村地区的客户服务,农民经常忙于农活,部分持卡人距离银行机构的网点^远,往返一趟银行机构网点需要花费金钱、时间和精力,农村地区的持卡人很少有主动要求将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的,而且涉农银行机构在换卡过程中很难做到逐一通知每一个农村地区的持卡人。
三、金融IC卡推广应用的相关对策及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仅依靠人民银行从履职角度来牵头推进金融IC卡的推广应用工作,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仅仅由银行机构参与也不可能完全实现既定目标,需要政府发挥其统筹、协调和主导作用,努力推进金融IC卡的多行业应用工作。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成立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交通、医疗、社保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借力政府的主导作用,协调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参与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各方积极参与制定玉溪市金融IC卡行业应用发展规划及实施细则,解决金融IC卡行业应用中的难题,实现玉溪市金融IC卡与各行业的完美融合。二是由于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行业的应用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在推广初期,投入的成本与获取的效益不成正比,难以激发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建议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对银行机构给予减免税费、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同时对在金融IC卡推广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参与者予以适当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管理部门,在鼓励银行机构拓展行业应用的同时又要避免形成新的进入壁垒和资源浪费。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各银行机构应该树立合作共享意识,组成银团与相关行业或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合作谈判,多家发卡机构参与金融IC卡行业应用项目,共同分担系统建设与改造初期的成本,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共交通领域、高速收费、铁路、水电燃气收付费等领域,由政府、银行机构、收单机构共同参与建设,搭建开放式的金融IC卡多应用平台,允许新的参与者加入进来,再按照“成本分摊、资源共享、市场开放、利益分享”为基本原则进行分成,努力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提高持卡人的幸福指数和城市管理水平。
(三)完善考核机制,提高银行机构的推广积极性
一是人民银行作金融主管部门,应制定一个“磁换芯”和非接终端改造工作的细化时序表,明确各时间段的主要任务,责任单位,要求银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报告各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人民银行对各银行机构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银行机构的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银行机构的综合评价中。为有效促进金融IC卡在玉溪市的推广应用,加快“磁换芯”工作和非接终端改造工作的步伐,人民银行应通过开展“学先进、树典型”活动,邀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全市交流主要经验做法,以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不足,及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二是银行机构应对金融IC卡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并对各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并纳入本行的绩效考核工作中,充分调动干部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建设一个非接支付示范商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首先在溪市红塔区选择一个涵盖百货超市、美容、服饰、餐饮、娱乐等便民生活领域,并已完成非接改造、收银员能够熟练受理金融IC卡非接支付业务的商圈,在银联公司和银行机构的配合下将其建成一个闪付示范商圈,使金融IC卡小微便民更贴近老百姓,让持卡人先体验一把闪付的便利。在示范圈的建设过程中,人民银行应加强督导,定期统计、通报参与活动的商户情况,收银员的业绩,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并将其列为推广标杆。同时要总结示范性非接支付商圈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市级非接支付商圈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县级“闪付示范圈”或者“闪付示范街”的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电子现金受理渠道,改善用户体验
建议人民银行应对银行机构金融IC卡电子现金受理环境的改造流程和标准做进一步规范,对电子现金圈提业务的开展进行统一规范,以满足持卡人在使用电子现金过程中的圈提需求。建议人民银行对电子现金账户自动开通功能进行规范,使持卡人能安全、顺利进行电子现金跨行圈存交易。同时,可结合玉溪市目前正在建设的公共自行车项目和即将开通的玉溪至昆明城际铁路,充分发挥电子现金在非接小额快速支付领域的应用优势,既可实现闪付骑行、闪付购票的目标,又可以提高客户用卡满意度和体验度。
(六)建立金融IC卡推广应用长效宣传机制,完善金融IC卡受理软环境
一是针对金融IC卡推广应用的宣传较少,人民银行要组织银行机构通过报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广播、网络、微信朋友圈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金融IC卡相关应用和知识,也可结合区域特色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集市、进社区、进农村等渠道的宣传,特别要加强对闪付功能使用的宣传、讲解,提高持卡人对闪付的安全性、便捷性等特点的认识,同时针对常见的银行卡犯罪案例、电信诈骗交易案例,向公众宣传安全用卡知识,对公众进行安全用卡提示。二是银行机构要加强对柜面人员宣传和培训,使其熟悉金融IC卡的功能、特点及相关操作,能够解决持卡人在使用闪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金融IC卡的推广应用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三是要加强对商户收银员的培训,使收y员熟悉金融IC卡知识和金融IC卡的受理操作方法,在可使用闪付的情景下,收银员能够推荐、引导持卡人使用闪付功能,促进金融IC卡的推广应用。
(七)通过对磁条卡的停发、停用规定一个详细的时间节点,加速银行机构的银行卡的磁换芯工作进展
在2011年下发的文件中,人民银行未对地方性银行机构发行金融IC卡做强制性要求,未对磁条卡的停发做时间规定,导致地方性银行发行IC卡的主动性不高,很长一段时间内发行的银行卡是磁条卡。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中,人民银行对金融IC卡的发行做了强制性规定,即自2016年9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新发行的基于人民币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该通知还对磁条卡的使用做了限制,即自2017年5月1日起,全面关闭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磁条交易。以上对金融IC卡发行和使用限制的规定,使磁条卡持卡人的换卡意愿由被动变为主动,进一步加速了银行机构磁条卡更换为金融IC卡的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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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本届政府履职的第三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县乡的“换届年”和“改革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州政府五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上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添劲加力,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
(一)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增长
一是以保“产粮大县”为目标,努力稳定粮油生产。全县栽插水稻5.5万亩,播种玉米25.8万亩,移栽红薯4.8万亩;马铃薯29.5万亩,产量6.5万吨;油菜8.07万亩,产量7737吨;小麦5.6万亩,产量7668吨;两豆1.56万亩,产量1735吨。预计实现夏粮总产量76346吨,同比增长17.5%。
二是切实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在烟叶产业上,完成烟叶种植面积81800亩,大村、大组、大户的专业化布局逐渐形成;在魔芋产业上,建成板块基地8万亩,为第五届全国魔芋板块基地建设经验交流暨商贸洽谈会在我县的召开奠定了基础;在畜牧产业上,强化春季动物防疫,生猪存栏44.65万头,出栏8.53万头,家禽存栏59.01万只,出栏17.08万只,肉类总产量7948吨;在蔬菜产业上,新增高山反季节蔬菜1万亩,总面积达到2.2万亩,预计商品菜总产量可达17万吨;在药材产业上,发展草本药材2万亩、木本药材1.4万亩;在林果产业上,植树造林完成5.85万亩,新发展景阳核桃1300亩、甜柿200亩。与此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外出务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9.12万人。
三是扶贫开发继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2005年整村推进重点贫困村和2006年新启动建设的重点贫困村村组公路在建236公里、水池在建121口、水窖在建230口。全县共建沼气池3582口。烟水配套工程完成工程量7.3万立方米,受益烟农1887户。
四是科学编制规划,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全县1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努力改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共投入资金830.9万元,完成公路建设92公里,建设沼气池544口、水窖409口,建立农业主导产业9275亩。以高坪八角村、业州松树坪村为代表的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一批新村寨、新农民、新产业正在逐步形成。
(二)支柱产业支撑能力增强,工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一是支柱产业发展速度加快。电力、建材、富硒绿色食品加工、煤矿、药材加工等支柱产业在工业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加,其工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的94.8%。其中电力工业完成产值4802万元,建材工业完成产值3912万元,富硒绿色食品工业完成产值7940万元,药材加工业完成产值1045万元,都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速度。2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636万元,同比增长45.44%;完成工业增加值7209万元,同比增长28.3%,发展速度位居全州第三。
二是经济效益明显好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值实现17683万元,同比增长32.35%,亏损面由上年38.1%下降到28.6%,利润总额亏损508万元,同比减亏620万元,利润增长率为55.73%。
三是工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清江工业园A区征地、道路等公共设施建设已完成货币工程量2000万元,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兑现90%以上。朝阳大道西段主干道预计八月底建成通车。沿河路建设正在紧张进行,河堤加高加固工程已基本完工。
(三)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外贸出口保持平稳。完成外贸出口65万美元,新增自营出口经营权企业1家。二是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推进。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农业产业化、提升城镇化和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四个方面抓招商引资。在利用内资方面,新引进项目6个,续建项目7个,实际到位资金8004万元,完成州计划目标的51.6%;在利用外资方面,直接利用外资签订合同资金1350万美元,实际到位25万美元。三是民营经济增长迅速。完成营业收入103538万元,占年计划的61.27%,同比增长29.55%;利税总额完成13392万元,占年计划的63.32%,同比增长34.07%;实交税金3059万元,占年计划的58.70%,同比增长17.2%。
(四)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
一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县重点在建项目22个,完成投资10853万元,其中技改项目完成投资4912万元。(1)总投资717万元的平阳二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大坝加固、护坡清理、防汛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45万元;(2)总投资371万元的渡浪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溢洪道改建、输水管改造已全面动工,累计完成投资70万元;(3)总投资995万元的高坪灌区工程已全面动工,累计完成投资190万元;(4)总投资125万元的退耕还林工程,现已转入管护补植阶段;(5)总投资780万元的沼气池建设工程,已建池3582口,累计完成投资200多万元;(6)总投资2.8亿元的广润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主体工程全面启动,已完成投资1350万元;(7)总投资5000万元的金茨泉酒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基本结束,累计完成投资1200万元,预计近期投产;(8)总投资425万元的红薯膳食纤维项目第一期生产线建设竣工,预计九月份投产;(9)总投资5800万元的景阳河大桥主桥中心板预制、桥面附属结构等均已完成,累计完成投资3500万元;(10)总投资1472万元的高速公路连接线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460万元;(11)总投资1280万元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已完成路基改造139.2公里,累计完成投资500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工业发展方面,申报了魔芋粉丝快餐加工生产线和爱茵木塑第二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亿元的野三河电站扩建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可研报告。在农业发展方面,申报了景阳鸡板块基地建设、动物检疫监督设施建设、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网*测报站建设、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申报项目资金1000多万元。在城镇建设方面,县域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在社会发展方面,认真编报了官店镇等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已上报到省发改委,计划总投资537万元。
(五)强化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城镇建设稳步发展
一是以规划为龙头,强化城镇规划管理。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招投标,完成了官店镇14个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完成了我县列入全省“百镇千村”工程的示范村规划;编制完成了《*县火车站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县工业园片区沿河路景观设计规划》以及《*县林业小区庭园规划》、《*县人民医院院落规划》等六个庭院规划。
二是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城镇建设。业州城区垃圾处理场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基本完成了学苑路东段改造工程,预计七月底竣工验收。启动了广润河综合治理项目,翻板坝工程已完成初设。完成了城区烟墩大道*大桥至公路段交通护栏设置安装和城区交通标志设置。完成了广润集贸市场建设。积极推进朝阳片区开发建设,完成了主干道拆迁的前期工作。
三是加强城镇管理,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3月1日起在城区内对客运正三轮摩托车(电麻木)实行禁行,促进出租车投入运营。目前已有80辆出租汽车和36辆公共汽车在城区运营。按照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深入开展了“城市管理年”活动。
(六)财政收入增长势头良好,金融运行平稳
一是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1607万元,剔除烟厂下划税收实际完成6801万元,占全年预算的55%,比上年同期增长3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407万元,剔除烟厂下划税收实际完成3841万元,占全年预算的52%,比上年同期增长31%,实现了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双过半”。
二是重点支出及时到位。狠抓支出管理,确保重点支出到位,保障水平明显增强。将干部职工工资作为支出第一顺序,按时发放;保证了抚恤和社会救济、低保、再就业、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等资金的及时拨付;足额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中小学公用经费;同时保证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养老保险和“以钱养事”经费落实。
三是惠民政策全面落实。粮食直补561万元、水稻良种补贴87万元、粮食综合直补436万元三项补贴全部兑现到位。石油提价补贴100.26万元,6月底以前也已全部兑现给应补贴对象。
四是金融运行保持平稳。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4.9亿元,比年初增加1.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存款余额达到10.4亿元,比年初增加1.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6.3亿元,比年初增加1.45亿元,其中短期工业贷款450万元,比年初减少283万元。
(七)推进以乡改为重点的各项改革,推动社会发展
一是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成效。根据省、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县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经过一个多月克难攻坚,全面完成了乡镇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延伸派驻事业单位和转制事业单位的改革任务。做到了“六到位”,即编制核定到位;机构设置到位;党政领导班子到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竞争上岗到位;养老保险保障机制到位;农村公益新机制建立到位。
二是财政改革取得新突破。按照明确职责、规范操作的要求,国库收付中心与核算中心并轨,财税库实行横向联网,直接支付范围扩大。政府采购工作范围扩大,规模上升,处于全省县(市)前列。预算收支分类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推进,“校财局管”机制基本建立。启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现已完成资产的清理和初步方案的制定。
(八)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事关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
教育事业稳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高考本科上线919人;加快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强化了预防保健和农村卫生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稳推进,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3‰;广播电视完成76个村的“村村通”建设任务,完成城区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2020户;大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繁荣了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和校园文化;文物保护工作卓有成效,“*直立人遗址”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积极推介和开发旅游资源,共接待游客8.2万人次;狠抓城区饮用水源上游煤矿污染治理、锅炉设备大气污染排放治理及水泥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积极开展“文明*”建设活动,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保险扩面300多人,社保费核定征收额突破3000万元,同比增长45%,3054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和4600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发放率100%。新建劳动力市场投入使用,城镇新增就业1965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70人。
治安整体联防得到强化,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开通网上绿色通道,渠道进一步畅通,秩序逐步走向规范,上半年总量299批次,同比下降52%。国防教育和争创双拥模范城活动成效明显,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狠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大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了上半年未出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总的来看,上半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势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258万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9.36%;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6218万元,同比增长4.1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7116万元,同比增长18.9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1924万元,同比增长9%。实现工业增加值16220万元,同比增长19.4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3867万元,占年计划的26.3%,同比增长39.7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678万元,占年计划的47.9%,同比增长14.9%。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1607万元,剔除烟厂下划税收实际完成6801万元,占年计划12100万元的55%。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快、高、稳”的特点,即农村建设特色新,工业发展速度快,财政收入质量高,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保持平稳。但是,也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一是农村经济发展压力较大。上半年,全县生猪、高山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受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价格低迷,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进入5月以来,全县持续高温干旱,对下半年大秋作物影响较大。二是工业经济总体运行质量不高。煤、电、油及工业原材料价格上涨,加大了企业成本;全县企业亏损面仍然较大。三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新增工业项目对财政的支撑作用还未形成;保工资、保社保、保运转和重点项目支出的压力增大。四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煤矿事故呈多发态势,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安全生产的压力十分大。这些矛盾和困难,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下半年和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保持增速,提高效益,扎实做好下半年工作
下半年,全县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要完成乡改扫尾工作,县乡换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工作量大。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筹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新农村建设为核心,继续抓好“三农”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切实加强中后期田间管理,搞好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切实组织开展抗旱防汛、防灾救灾工作,力争保持粮食生产常年产量;认真组织晚秋作物种植管理,切实搞好冬季农业开发。二是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结合市场行情和需求,努力增加猪、牛、羊、鸡等畜禽出栏数量,重点扩大高山蔬菜和生猪的销路,认真抓好烟叶收购。三是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促进优势农产品开发和深加工,鼓励规模化生产和发展订单农业,保证农产品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市场。要继续对花果山、三友、玉泉、农泰、青龙等企业进行鼓励和扶持,帮助理顺经营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四是继续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前提,认真抓好基本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五是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和生态家园建设。要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在沼气池建设上,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追加措施,全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六是积极做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探索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及资金管理办法,更好地指导示范村建设工作;加强检查督办,加快建设进程。七是继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阳光工程”,通过能人带动、中介引荐、有组织输送等途径,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增加收入。
(二)抓好骨干企业生产经营,保持工业经济强劲增势
一是突出重点抓龙头。加强对电力公司、泰丰公司、花果山公司、玉泉公司等骨干企业的运行调度和监测分析,最大限度地发挥骨干企业对全县工业的拉动作用。加大对今年拟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的培植力度,确保年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24户以上。各乡镇要对产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重点培植,促使其尽快成长壮大。切实解决工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加强对电力、煤炭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使各个企业开足马力生产。
二是强化管理增效益。要积极帮助工业企业化解资金矛盾,以向内使劲、向内挖潜为突破口,保持合理库存,加大清收货款力度。要正确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积极消化原材料和能源涨价因素,节能降耗,全方位降低生产成本。要努力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内在素质。要继续落实领导联系企业和部门联络员制度,指导企业抓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集中力量抓项目。目前,全县大小工业项目有33个,通过充分论证了的项目有25个,要对全县工业项目再进行一次清理,并按项目行业类别将项目论证、包装推介分配到相关部门。要跟踪服务在谈项目,保证签约一批、立项一批。对年产l0万立方米实木复合地板、高磷赤铁矿脱磷工业化试验等在谈的项目争取尽快签约,加快做好勘探设计、申报衔接工作,争取早日立项。要跟踪服务签约项目,保证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年产60万吨硫酸及综合利用、广润河红瓦屋水电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后,要加强协调工作,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跟踪服务开工项目,保证竣工一批、投产一批。对年产2.4万吨木塑装饰材料及制品、利用低热质煤矸石火力发电等已经开工的项目,积极搞好协调服务,确保项目引得进、留得住、见实效。
四是突破难点促发展。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照“整顿、联合、提高”的方针,尽快实施煤炭行业整合,提升煤炭企业的规模和效益、煤炭行业整合是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首要工作,7月底必须拿出整合方案。要积极组织聚信担保公司和信用联社等部门,到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各乡镇重点培植的中小企业调研生产经营情况,切实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要做好重大工业项目的协调工作,组织专班对60万吨硫酸及综合利用项目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项协调,力争9月份该项目正式开工。
(三)努力扩大投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一是要加强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农业上,农村沼气池工程要抢抓时间,落实进度,确保完成州下达的13000口建设任务;两个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年底要全面完工;高坪灌区工程要完成扫尾工作。教育卫生上,农村35所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要全面完成,妇幼保健院业务大楼要完成主体工程。交通上,积极为“两路”建设搞好服务;推进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今年要完成1200万元的货币工程量;村级油路建设一定要抢在11月底以前全部完成州、县下达的任务;高蟠公路改造工程要进入实质性动工阶段;积极协助景阳河大桥建设,力争完成4000万元的货币工程量。
二是要力争新上一批项目。工业上,积极协助建设15万吨粉煤灰生产线,并投入生产;积极协助爱茵木塑公司完成木粉生产线建设。卫生上,力争启动官店等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综合楼建设。
三是要加大项目申报立项力度。重点做好野三河水电站扩建工程、10万立方米高质板材项目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年内拿到项目批文,为明年项目建设打好基础。另外,要继续加强三峡库区一级支流——火龙河流域治理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四)优化环境,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要切实改善软环境。牢固树立“服务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的观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管”与“放”上做文章,实现政府的最佳角色定位。重点抓好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运作,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运作,打造便商利企的绿色通道;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营造严明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确立“你发财、我发展”的观点,算大帐、算长远帐,积极放开搞活,着眼长远,着眼全局,落实优惠政策,该让利的让利,能减免的减免,让投资者有利可图,让经营者有钱可赚。要注重营造人心思和、民主开通、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重点解决好“越位”、“缺位”现象,尽快退出管不了也不该管的领域。尽快“补位”应该管而没有管好、服务不到位的领域。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的发展领域,有效启动聚合民间资本,发展各类民办事业,做到让位于市场,让利于民间。要大力改善硬环境。借助铁路、高速公路、水布垭工程建设机遇,努力改善交通环境,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要围绕建立工业六大支柱产业和农业六大基础产业,精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外商有吸引力的大项目,如水电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优势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招商引资能力;要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要细化招商引资工作内容,创新思路;要努力向外宣传现有储备项目,争取早日签约立项,保证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持续稳步发展。
(五)牢固树立经营城镇理念,加快城乡建设步伐
一是强化规划和精品意识。下半年要完成县城的总体规划修编。在规划实施中要强化权威性和约束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重大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把好审批关,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要突出县城特色,多建精品工程,树立*山城新形象。
二是加大经营城镇力度。要盘活存量资产,高度垄断规划区内土地,严格集中统一管理,“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一支笔审批”,通过公开招标拍卖,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要激活无形资产。这方面我们还没有破题,今后我们要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占用谁出钱”的原则,招标拍卖路桥广场冠名权、城镇户外广告权等,使城镇的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
三是加快城镇重点工程建设。下半年集中力量完成学苑路改造,启动并建成广润河第三级翻板坝,基本完成朝阳大道主干道、次干道建设,推进安乐井及高坪火车站小区建设,加快朝阳小区老城改造步伐,促进景阳新集镇建设,尽快解决龙坪、花坪乡集镇饮水困难。各承办牵头单位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克服一切困难,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达到要求的建设进度。
四是加大城镇管理力度。县城管理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事关*发展形象。目前我们在县城管理上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下半年,要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城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方案,实行严管重罚,全方位、高标准提高县城管理水平。
(六)抓好财税金融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加大收入组织力度。要对下半年收入状况进行认真分析,分乡镇、分行业、分税种摸清税源,加强对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重点税种的征管,突出抓好煤炭、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及建筑等重点行业的税收,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科学合理调度资金。要确保干部职工工资、社会保障资金和“以钱养事”资金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重点专项支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门要组织对上半年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粮食综合直补三项惠农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搞好下半年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等惠民政策的兑现工作。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要抓住国家实施新农村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的机遇,高度重视项目工作,争取上级更大的财力支持,以此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板块基地建设和产业化经营,促进农副产品加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业经济发展,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扩大财政增收渠道。
四是规范财政运行机制。抓紧启动200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大综合财政预算、零基预算力度;加大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抓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管;高度重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抓紧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改革方案,力争在9月初组织实施。
(七)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事关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创新人才机制。要创“兴县富民”的大业,必须有一支勇于开拓、富有实干精神的人才队伍。要坚持以人为本抓经济,在人才的“引”与“用”上做文章,努力形成广纳群贤的引人、用人机制,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创业精神、呼唤实干作风、重视创新人才、比贡献看实绩的浓厚氛围,做到唯贤是用、唯才是举、不拘一格广揽人才。对贡献突出的企业业主、技术骨干,要在政治上重视、经济上重奖,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正确的用人导向,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引导激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到经济建设大潮中来。
二是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在科技上,要切实抓好我县第六次科技奖的评审和表彰奖励,以此为契机努力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在教育上,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管理和办学质量;在卫生上,要继续抓好卫生行政执法和疾病防控工作,坚定不移地落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要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并落实好奖励扶助政策;在文化工作上,要加强“黄四姐”民歌、丝弦锣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申报力度,推进“*直立人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工作。
三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以关注民生、尊重民意、维护民权为主题,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全力实现“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同时,要扩大就业渠道,加紧建立健全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就业信息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待业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空间。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为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继续做好工作。坚持每月排查社会热点问题,对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开展排查调处,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交代,千方百计把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重大问题不出县。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抓好煤矿双“131”管理和道路交通“四方一责”的落实;加大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力度,切实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认真办好几件实事。在州政府“十件实事”的落实上,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并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办,确保完成任务。与此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关心群众疾苦,把握群众情绪,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装在心上,真心诚意地把为民造福的每一件事作为大事来做,把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自己份内的事来办,做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的事。
三、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落实换届期间政府各项工作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到明年2月是州、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换届时期,县、乡两级主要集中在今年7月至年底,这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性,要自觉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妥善处理好换届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确保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松,实现换届工作与抓发展“两不误”。在此我强调几点:
第一,正确处理好换届与抓发展的关系。客观地讲,上半年各项工作虽然总体趋势较好,但相比之下,由于乡改和换届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不少地方和单位完成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不如以前。在换届期间,很多同志关心自己的政治前途,这是很正常的,人心思变、思进嘛,但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前途与工作大局的关系。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换届是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在抓发展上有成效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的队伍中来。更通俗地说,就是要让安心基层、踏实工作、勤政廉洁的干部感到有奔头、有前途。因此,我希望,换届期间政府序列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在换届期间毫不放松地谋发展、抓发展,要保持旺盛的精力研究、制定和实施强有力的措施来推动各项工作,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有大的发展。
第二,要分解细化任务促落实。县政府召开这次大会,目的就是要尽快地把下半年工作任务落实下去。会后,各位副县长要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把下半年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并认真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尤其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工作和实事项目,必须确定完成标准、时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工作措施,保证扎扎实实地落实下去。各乡镇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下半年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三,要讲究实效抓落实。杜绝把抓落实当口号喊,坚决反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级干部都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落实,努力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在这里我重申,我们检验各乡镇和各部门工作落实的标准没有变,那就是,看你这个地方和部门为人民群众办成了哪些实事、好事,看你这个地方的经济实力、生活水平到底提高了多少,看你这个地方和部门的安定稳定状况如何,看你这个地方和部门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有多大。
第四,要突出重点抓落实。同志曾说:“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各乡镇和各部门都要把着力点放在抓主要矛盾和重点工作上,当前特别要集中精力抓好农村产业、工业经济、重点项目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关系县域经济发展的大事、大项目。县里确定县级领导负责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各承办单位要全力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明确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第五,要善于开动脑筋抓落实。前面我已经讲到,下半年工作任务很重、完成难度大,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于和善于加大行政推动的力度,敢于和善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以自身带动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一般,要善于研究政策,学会运用管理科学提高驾驭发展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善于研究市场,研究产业组织,研究新形势下抓项目、抓协调、搞服务、促发展的新方法。注重凝聚内力,广借外力,形成合力;注重降低行政成本,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绩效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