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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3-03-06 15: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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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执法工作计划

第1篇

“有计划”执法,即明确执法频次、执法范围,避免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全覆盖”执法,将全县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纳入执法范围、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规范化”执法,即统一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通过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落实监管责任,打击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促使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按照“属地管地、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县环境保护局承担辖区内执法管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同时承担辖区内由省和市环保部门监管企业的配合监督管理责任。

根据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和检点。(见附件1)

执法管理及现场检查对象按照监管类型分为一般污染源企业、自然生态类、新改扩建设类、危险废物类、核与辐射类等5大类,各类对象检查职责分工如下:

一般污染源企业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医院、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核与辐射除外)。将检查对象按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将一般污染源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一般污染源企业类别划分原则(方法)及监管规定见附件2。

一般污染源现场监管职责分工,按照“谁收费、谁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环保局依法对辖区内企业按规定频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自然生态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职责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2.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

3.对国家、省级审批的改扩建生态项目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

新改扩建项目类检查对象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审批未“三同时”验收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包括建设期和试生产期,取消的除外)。监管责任分工及批次要求如下:

1.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3.对县本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危险废物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2.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根据产生量及毒害程度,实施切合实际的检查频次。

核与辐射类项目检查对象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单位、铀矿及核工业企业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管责任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

1.对使用Ⅳ、V类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

场检查不少于1次;

2.对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3.协助市环保局开展现场检查。

1.一般污染源企业检点及要求

①现场检查污染源企业,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状态、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②应参照省环保厅汇编的《__省重点行业环境现场检查指南》进行,每次检查必须填写《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③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中应用的通知》(__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监察监测联动,联合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机构应及时将超标排污信息向执法机构反馈。

④对重点减排项目,在现场检查时,在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基层上,着重检查企业总量排放情况。

⑤现场监察要有明确的监察结论,应依法依规提出拟处理意见和要求。

2.自然生态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检查自然保护区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项目、工矿企业、人类活动情况。

②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检查是否依法环评并获得批复,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设并正常运行,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满足减排要求。

③应按照环保部编制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指南》和《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进行,每次必须填写《自然生态类现场检查记录》。

3.新改扩建设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环评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部门、时间及要求),重大变更履行环保手续情况。

②项目建设情况。环评批复及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情况;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情况,建设规模与批复规模情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步建设情况;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落实情况;以新带老项目的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区域替代任务的项目替代情况。

③项目试生产情况。申请试生产和试生产批复情况,试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④项目验收情况。申请验收及验收手续情况,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4.危险废物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查经营许可。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②查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是否向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是否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

③查转移。查看危险废物转移是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核与辐射类项目检点及要求

①是否按照环保法规办理有关许可手续。是否按照许可规定开展工作。是否依法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

、送贮、异地使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是否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台账和射线装置台账并账物相符。②是否建立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与定期检查、维护等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建立放射上作人员名册和培训、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是否按照规定制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并实施。

③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与管理情况。放射性工作场所分区管理情况。放射性物料、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和控制情况。个人辐射防护措施及紧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放射性废物(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

④环保部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每次检查必须编制检查文件,并及时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

1.依法依程序检查。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规范执法文书。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执法文书要参照《关于印发<__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执法常用文书格式>的通知》执行;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对已建有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环保部门,必须运用系统制作相关执法文书。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执法对象一档”数据信息库。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还要按要求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查笔录》、采样监测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

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①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县人民政府取缔关闭;

②对偷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的,采取责令停产整治、查封扣押、顶格处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和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拘留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③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末批先建、边建边批的,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

④对拒不落实停产决定的,依法采取停水断电、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⑤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⑥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环保部门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决。

4.跟踪落实整改。对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环保部门做出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均要纳入本级后督查案件实施管理,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按时将处罚情况填报到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体联动。将执法计划列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将按照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县域实际认真施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划分环境监管网络,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执法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并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开后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着重解决执法检查人员、装备、车辆、经费不足等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案情分析会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廉政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加强协调配合,改进监管服务。搞好计划执法与属地监管责任的有机衔接,建立执法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县环保局同一月内原则上不再对同一执法对象、同一事项实施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环保部门对央企等重点企业检查存在阻力或困难时,要及时向对当地政府或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第2篇

(一)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贵州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火电、水泥等重污染企业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确保按新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强化工作指导和对涉污企业的定期督查、调度,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的落实。今年上半年,全州COD新增削减1356.89吨,氨氮新增削减244.26吨;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减排量为54187.57吨,氮氧化物减排量为6367.98吨;水泥企业氮氧化物减排量为2161.67吨。火电、水泥两个全口径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4.64%;氮氧化物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9.4%。全面完成计划控制目标。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环境保护12件实事项目进展顺利,截止目前,8个水泥行业脱硝工程、2个火电行业脱硝工程、1个化工行业污水治理工程全部完成;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成4个,在建7个,预计今年10月底全部完成;建成生活垃圾焚烧电厂1座;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9个;建成跨境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1个。2015年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个,争取上级资金300万元;积极申报兴义市、兴仁县、义龙试验区行政村农村环境保护集中连片治污项目,其中兴仁县连片集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待下达;编制完成《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争取到万峰湖污染治理中央专项资金一期2000万元。

(三)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以“治气、治水、治渣”为重点,制定《__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拟用3年时间推进实施36个污染治理项目,基本解决我州环保设施总量不足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采取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燃煤小锅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上半年,对全州各县(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并实行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全州机动车“黄绿标”管理覆盖率达100%;完成63座加油站、176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制定机动车准入限制政策,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1800余辆。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力。认真落实“水十条”,完成全州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组织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风险状况评估,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继续实施南、北盘江,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万峰湖、马岭河污染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改革相互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污染防治有成效。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逐步削减重金属污染存量。加强危险废物督查,安全收贮转移危险废物6163吨。对15家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目前13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

(四)服务科学发展作用发挥明显。

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系列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29个。积极“跑部、跑厅”协调对元豪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兴仁登高煤电一体化项目、马岭水库等大型项目的环评审批事项。

(五)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初步进展。

全面动南盘江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南盘江主要水体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探索制治分离、治管分离机制。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治理、重污染企业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营运。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以册亨县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权属、规模、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情况的审计,评价自然资源管理的有效性,界定相关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依据。加强水资源管理。州政府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用水效率,确保用水安全。

(六)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贵州兴化、贵州宜化环境监管监测。

今年上半年,州、市环保部门采取明查、暗查、夜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两家公司污染物排放、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

监察执法人员167人次,现场检查55次。共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3台锅炉进行30天监测;对桔山片区兴义中学、原兴义烟厂环境空气进行59天183次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桔山片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为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依据。聘请环境义务监督管理员5名,在厂区周边村寨及单位团体设立环保联络员25名,对两家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环保在线监控平台,并安排专人对贵州兴化和贵州宜化外排废水和废气实行24小时对监测传输数据进行监控。(七)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管强力推进。

一是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空前。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争取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13号),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排查、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等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上半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检查人员5118余人(次),检查企业1587家(次),检查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110余家(次),对398家(次)企业下发了《责令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和《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39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90余万元。 联合公检法执法18次,开展夜查6次,依法限期停产企业47家,限期治理3家。其中对兴义市余江芭蕉芋淀粉厂、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106万元;兴义市敬南富兴养殖场等5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人各15天。二是执法方式和监督管理不断创新。与司法部门建立环境违法案件协作机制;与云南省曲靖市、广西自治区百色市建立万峰湖流域跨省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争取州委、州政府出台了《__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15]112号),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模式。三是环境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及时处理环境70件,州环保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全州共征收排污费2534万元,其中追缴拖欠排污费1158万元。

(八)以环境宣教为引导,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重点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制作环境保护宣传视频短片,在环境日期间通过州电视台进行播放宣传。以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为契机,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生态黔西南”主题宣传活动,共组织环保干部、企业负责人、学校师生900余人参与活动。在环境日期间开展了丰富的街头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加强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公众环保参与意识。

(九)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

我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把环保部门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争取编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与编委办等部门沟通,结合西部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标准,力争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监察、监测力量。经过积极争取,目前州编委办已同意为我局增加编制21名,待州编委会议审定。二是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积极争取,我局从今年3月开始着手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经宣传、面试、考察等环节,已确定引进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工程等9名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待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即可到位。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实施年度预算。在本届政府任期内,2015年,州级财政通过追加方式解决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经费96万元,2016-2017年州财政每年预算州级环境监管执法保障工作经费100万元,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扎实抓好机关党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党组认真谋划“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查找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按步骤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会、党组成员上党课等,切实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到实处。

2.扎实抓好干部召回工作,从严管理干部。__年11月,我局开始实施《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并从2015年1月起,以《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为基础,实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把结果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延伸到各岗位的各个工作环节,切实体现工作干好干坏不一样,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机关作风大为好转,执行力和落实力有所提升。

同时,对现有干部进行了适应岗位调整,提拔任用等工作,共对18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新提拔副科级干部3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3.扎实抓好党建扶贫工作。一是按照《州环保局2015年支部结对扶贫工作计划》,对结对帮扶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汇总。协调解决两户住房困难户(者王村王朝会、赵富强)建房资金,按照危房改造要求建设住房。根据农产品进机关食堂的要求,我局机关食堂与者王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根据者王村农产品产出情况进行收购,现金结算,促进者王村农产品外销。二是积极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我局主要领导于6月23日、24日对册亨县庆坪乡四合村和庆坪村进行“遍访”,与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对两个贫困村的自然资源状况、人口现状、现有产业、发展思路、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等深入了解,对于制定具体帮扶计划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走访了庆坪村刘永伦、何坤,四合村蒙德江、潘林4户贫困户。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干部对庆坪乡共计60户贫困户进行遍访,遍访问卷将由“驻村第一书记”按照时间安排召集对贫困户所属类型进行审定、公示,为下一步制定扶贫计划打下基础。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是制定了《__环保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和《__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并列出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切实纠正“”问题。二是制定完善我局议事决策、综合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等26项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着手推进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重点风险点的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通过努力,全州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同步小康建设核心指标和国民经济发展统计环保指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饮用水达标率为100%。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全州6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16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上半年全省排名并列第一。二是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今年1、2、5月兴义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9个中心城市排名第二,3、4月排名第一,6月排名第三。上半年综合排名全省第一。

我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喜中有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形势不容乐观,面临诸多矛盾,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中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一些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补票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急于发展,不按规划执行,在招商引资中 “饥不择食”,盲目上项目。一些企业业主环保意识淡薄,生产中只顾及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不正常使用环保治理设施,偷排漏排的现象仍较突出,侵害群众的环境权益。一些地方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对违法排污查处不及时,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极不平衡。

二是总量减排压力大。我州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工业经济欠发达,污染物排放基数总量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生活和工业污染不断增加。“十二五”减排缺少工业污染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支撑,工业减排空间较小,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全州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几乎处于瘫痪状态。由于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我州一些污水处理厂仍由供水公司自行管理,技术人材缺乏,运行长期达不到要求,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三是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我州总体环境趋好,但存在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如普安楼下片区煤矿生产,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期,煤矿无序开发,废水无治理设施,废渣乱堆乱放,导致马岭河流域污染较重。一些煤、金矿山的开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机动车噪声污染、城市建筑施工粉尘污染等问题突出。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虽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恢复生产后仍有超标排放的情况,仍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影响,人民群众意见较大。

四是环境和应急管理问题突出。当前环境维权诉求日益增多,环境问题往往成为群众不能容忍的问题表现出来,环境污染逐年上升。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也较为繁重,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继续加大。

六是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薄弱。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任务、高要求与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并存,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显得尤为薄弱。我州州级及各县市的环境监测和监察均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能力建设在全省处于挂末。

七是环境污染历史欠帐问题较多。一些老企业的污染治理难度大,再加之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已建好的管网由于城市建设损毁严重,生活污水处理率达不到要求,给一些城镇河流造成严重污染。煤、金矿山开采导致植被破坏,局部地区水土流失问题突出。同时,农村环境污染和农业面源治理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一)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在治污手段上有新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水十条》。深入实施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启动万峰湖污染治理项目。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全面落实《大气十条》。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好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标考核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工业渣场污染控制标准,抓好工业废渣整治,协同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四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新建涉重项目严格执行“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制度。

(二)以实施“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为龙头,在抓建固本上有新进展。

一是按照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启动实施年度任务项目,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牵头责任。二是建设完成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收运系统项目。三是全面完成国家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省级责任目标项目。

(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在创新先行上有新发展。

全面深化南盘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完善总量管控、生态环保红线区划、生态补偿、第三方治理、综合执法、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等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使各项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四)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在执法监管上有新建树。

一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对照适用新法条款,查封扣押一批、按日计罚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环境监管人员严格问责一批。二是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铁拳铁规治污,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

,严格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三是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法制机关联动,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四是加强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和调处工作。认真开展核辐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评估,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五)大力推进三大减排措施,在污染物减排上有新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管理减排。进一步细化分解减排目标任务,坚持推行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抓好结构减排项目监管统计工作。加强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和定期监测,严肃查处偷排超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加快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达到考核要求。二是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强化督促检查措施,确保列入国家和省级责任书考核的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及水泥脱硝等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三是大力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措施的落实,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为高附加值、低污染的新兴产业发展及时供给环境容量。

(六)加强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和优质服务,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有新面貌。

一是实行两个严把关。对高排放项目,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持“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对高危高风险项目,严格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把关,防止入口“门槛”过低带来风险。二是开展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三是推进环评改革,优化技术审查规则,缩短评估时间,开通环评“绿色通道”, 全力推动重大基础工程项目及系列产业带动招商引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认真按照省环保厅建设项目豁免目录,支持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推进,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发展。

第3篇

根据鲁政办发[2009]43号文件要求,为有解决保护渔洞水库库区水资源环境面临的破坏和威胁,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要求,强化措施,细化责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管理监督,把握重点环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处理好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共同抓好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一、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成立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坚持动态巡查,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禁止私挖滥采,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对资源环境的污染破坏。

二、认真开展非煤矿产资源整合

今年1月初,早动员,早部署,及时成立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拟定工作计划,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原龙树水磨矿区共设置矿权6个,其中采矿权2个,探矿权4个。通过资源整合,现已注销探矿权证2个,另外以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进行兼并或重组,最终只保留1个探矿权,1-2个采矿权,减少矿权3-4个。矿山开局不合理等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矿业结构调整和矿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终将实现,最终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既有利于培育壮大矿业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更有利于渔洞水库库区上游水资源环境保护;

三、大力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工程

2005年以来,主要实施了省级投资××县龙树河片区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49.02公顷,总投资1076.33万元,现已竣工并通过省级组织验收;目前,正在继续实施国家级投资××县龙树—新街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779.83公顷,总投资1495万元,2007年度已投资400万元;2008年度已投资595万元;2009年度计划投资500万元。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效益相结合原则,坚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与生态防护、灾害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从而达到“山、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通过项目配套工程实施,促进了渔洞水库库区上游水资源和环境保护。

四、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开采情况

因×ד11.15”、“11.26”和“8.10”地震后恢复重建的需要,以及龙树片区方圆15公里内无玄武岩,砂石料资源相对紧缺,导致非法开采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冬春季节,砌房盖屋多,农民自采自用确实存在,且点多面广,难以发现和及时有效制止。

针对存在问题,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安全生产”宣传月、“十一”期间,××县国土资源局都要会同县公安局、安监局、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砂石料开采,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2008年元月2日、3月18日、5月27日、6月28日、9月29日30日、12月12、16日分别深入龙树片区,在乡镇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对龙树乡辖区内白岩、石灰窑、徒家坟砂石料开采点进行了检查,发现多处非法开采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对此,检查人员对向太府、苏正检、李家顺、李太恩、李雄恩、李宏正、马大贤、李才军、李毛进、王高正等人,一是做耐心细致的安全生产、矿产资源和治安管理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炸药4公斤、导火索4米、雷管3枚,并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三是由国土资源局下发违法开采通知书9份,依法责令停止了非法开采,作业人员立即全部撤离了现场。但当检查人员深入现场时,没有非法开采,当检查人员撤离现场后,又出现了炸石取材的情况。

2009年1-5月,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多次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动态巡查,通过蹲点守候,抓获了非法开采者,当场没收钻机1台、钻杆2根、撬杆5根、炸药6只,处理非法开采者3人。

目前,又研究制定了砂石料专项整合方案,以页岩、白云石、石灰石、砂石料场为整合矿种。全县共12个乡(镇),根据昭整规[2009]2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整合的目标任务,我县共保留4个整合矿区,其中由梭山乡、水磨镇、龙树乡、新街乡整合为龙树矿区,该矿区仅保留采矿权证9个。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五、相关建议

第4篇

今年上半年,我们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县人大、政协两会精神,按照县委制定的“乘势而上、突出重点、图强进位、加快崛起”的工作方针,以“讲政治、迎*、树形象,抓管理、保稳定、促发展”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县“项目建设、园区建设、环境建设”,不断加强、深化和创新环境保护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是:

(一)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上半年,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我们把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局之力,牵头组织好和协调好全县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污染源普查队伍建设。建立了由44名人员组成的全县污染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利用自身的师资力量,借助*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技术人才,对全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污染源清查及普查的技术培训,共组织召开各种培训会议12次,培训达600人次,提高了普查员的工作技能;二是有效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深入普查对象,面对面搞好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三是扎实组织好全县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全局集中两个月的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加班加点,完成了全县污染源清查和普查任务。共清查污染源1731家,普查606家。现正在开展普查数据的输录工作。

(二)迎*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按照《*市迎*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抓好全县迎*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一是起草了《*县迎*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并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到全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二是依据此方案和市*局的工作要求,起草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迎*加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通告》,已在县*台公布宣传,同时印发通告300余张,发送到县直相关单位及全县重点企事业单位;三是按省、市的要求,已制定《*县20*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四是认真开展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周报工作,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推进

20*年,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目标是,*需氧量为90.37吨,二氧化硫为87.98吨,年削减率分别为3.5%和3%。为了完成这一目标,今年上半年,我们制定了《*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将减排指标落实到相关企业。有效组织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已完成了2家企业的关停和5个工程项目的污染治理工作。同时,督导被列入全市清洁生产审核目标的4家企业,完成了接受审核的前期准备工作。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有望实现。

(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定不移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为第一要务”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县“项目建设、园区建设、环境建设”,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为全县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支撑。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一票否决权”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和拓展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局长和主管项目审批工作的副局长,亲自跑市进省,帮助县工业区、各乡镇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审批建设项目搞好项目选址。项目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速提质,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了全县重大项目的引进。截止5月22日,全县共审批建设项目45个,其中经我局审批的29个,上报省、市环保部门审批的16个,工业项目33个,非工业项目12个,建设项目匡算总投资22.8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319.4万元。

(五)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

以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刚性。以执法促治理,以执法促减排,以执法促收费,以执法保*,以执法促创卫。目前,把保护饮用水安全作为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的首要任务。重点查处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乱堆、乱存、乱放、乱倾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人民群众举报、关心的的环境热点与难点问题。半年来,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件,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六)重点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对*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东红寺*寨肠衣加工污水处理厂及*县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等重点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的督导力度,加强工作协调,搞好专项服务。目前,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了二次环评,正在施工建设,综合办公楼的主体工程已竣工,生化池土方开挖完成三分之二,其它单体工程8月底可完工,整个工程9月底可进行调试并试运行;*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已完成选址、立项工作;*寨肠衣加工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选址、工艺选型、工程设计及设备引进等项工作,现正在开展施工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下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市20*年度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的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我局的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重点抓好以下5项工作:

(一)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时间和要求,5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7月31日完成所有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有效,普查数据直接报送国家环境保护部。

(二)积极推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东红寺*寨肠衣加工污水处理厂和*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力争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市政府要求的期限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

(三)实施全县烟气排放治理攻坚战役。对县城内所有超标烟囟进行摸底调查,力争6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并报请县政府对所有超标烟囟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对4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高效脱硫除尘治理,确保在*会召开之前消灭每一根黑烟囟,拆除全部废弃排气设施。

第5篇

一、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行政机关做出涉及全局性、久远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可能发生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大型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前,应当进行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完善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探索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二、继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广泛论证制度、公开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经常性清理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凡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执行;规范性文件必需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后30日内,必需报备案受理机关。备案受理机关对受理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年度终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清理结果报区政府。

责任单位:各行政机关。

三、研究、探索、试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后。认真总结实施情况。对不符合实际、失去继续实施必要的以及原规定与新出台的上位法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责任单位:各行政机关。

四、建立和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保证拨付。行政罚款全面执行罚缴分离制度,逐步改变以罚款为经费来源或者局部来源的自收自支机构的经费供给为财政全供。对预算外资金严格依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不得将年度预算安排与行政机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挂钩,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缩小同级政府所属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津补贴等收入差别。行政机关及其下属机构不得设立和保留“小金库”严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乱发津(补)贴和奖金。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编办、监察局、政府法制局。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依照界定的执法职责履行职责,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把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全面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范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所属内部科室、二级机构和代管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赋予部门的新的职责。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

六、乡村管理执法领域推行明确责任地段、明确执法人员的经常性监管制度。做到职责分明、职责到人,统一进行监督和考核,并接受被管理人和社会公众的评议。加强日常巡查,尽量减少突击执法。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七、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经审查合格的行政执法主体。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自收自支机构原则上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八、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公告制度、岗前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区人民政府进行资格认证并取得《省行政执法证》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和岗前宣誓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自收自支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发给《省行政执法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网络,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所在单位、执法证件号码、执法范围、证件年审情况、执法资格变化情况及执法证件注销、吊销等基本情况及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九、规范委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严禁行政机关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变相配置给其他非法定行政执法单位实施。清理、规范现有行政委托执法,纠正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行为。制定政府规章,解决委托执法体制上的障碍。

各行政执法机关配合。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牵头。

十、进一步完善落实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继续推进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建设。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严格执行已经公布的裁量阶次制度,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说明裁量的理由,行政处罚决定要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

十一、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重大决定要由领导集体讨论作出。变卦已经做出的行政决定,要经过领导集体讨论。所有执法案件目录要向同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的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决定文书要向同级人民政府备案;下级政府的所有执法案件目录要向上一级政府备案,涉及的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决定文书要向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查阅,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判决、行政确认和行政复议要建立卷宗。对相对人的基本情况、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资料、执法文书等应当立卷归档。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维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应当为查阅提供方便。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判决、行政确认和行政复议卷宗实行评查。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

十二、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方法,切实解决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够、经费缺乏的实际问题,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基础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审查,依法加强对与行政复议申请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要积极探索建立简易顺序解决行政争议。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局。

十三、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镇办。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与不足,制定切实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区依法行政工作明显改进。

第6篇

性病、艾滋病防制工作:

第五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工作于XX年9月份在我市开展,我们铁东区防疫站作为鞍山市项目工作区之一,承担着大量的工作任务,为此我们积极动员,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开展了此项工作。首先开展了对fsw的外展干预工作,为提高这些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高危,以降低艾滋病及其它性病的感染机率,共对fsw外展干预1823人次,发放安全套4654个;为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套的使用率,降低流动人口感染机率和传播艾滋病、性病的危险性,我们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及建筑工地50余家的流动人口进行外展干预2118人次,发放安全套9919个;对vct者进行咨询检测1387人次,其中检出hiv阳性4例,完成3例流行病学调查,另外1例至今没有找到。并对辖区内31家公共场所(足疗馆、休闲中心、洗浴中心、音乐厅)等单位的服务人员进行了安全套推广使用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免费发放安全套和宣传材料,从而增强了所有服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5月8日晚省项目办对鞍山市项目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其中对铁东地区的fsw干预工作进行了检查抽检,检查结果令省项目办卢主任非常满意,并对我们前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与肯定。现共进行hiv检测9425份,其中查出4例艾滋病感染者,13例梅毒。4--5月我区承担了350份的性患者血清检测工作,由辖区内的两家医院市中心医院、鞍钢铁东医院协助完成。

性病疫情报告工作:XX年1―3季度共报告性病6类490例,其发病率为100/十万。其中hiv9例、梅毒152例、淋病56例、尖锐湿疣5例、非淋球菌性尿道炎262例、生殖器疱疹6例。

消杀工作

“四害”监测工作:按照市疾控中心的工作计划及部署,我们定期对“四害”的生长繁殖情况进行监测,了解其生存环境及存在密度情况,以便更好地制定相关传染病的防控措施。1-10月份共监测鼠密度9次,布鼠夹1068个,捕鼠10只。监测蟑螂7次,布蟑螂板170张,捕蟑螂78只。监测苍蝇7次,捕蝇17只。监测蚊12次,捕蚊3只。同时我们配合全市的春季统一灭鼠行动,进行了灭鼠前后的鼠密度监测,均为1%。

5月份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共有150余人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消毒知识、医疗废弃物处理、疫情相关知识及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并对医疗机构在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机构消毒检测工作,共抽检2家,全部合格。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及卫生监督监测,并书写了监督笔录及监督意见书,共建档50家,监测22家,采样49份,有1份不合格,合格率为97.96%。监测紫外线灯管40余根,合格率为50%。

卫生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监督覆盖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管辖单位认真检查,并运用自己所学的卫生知识耐心指导业户,帮助他们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去做,使各食品及场所单位的卫生状况基本符合行业的卫生标准,做到了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能够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共处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7家,罚款8900元,处罚公共场所单位19家,罚款3600元。通过我们认真监督,严格执法,有利地打击了违法行为。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卫生许可的申报程序逐步趋于完善。在受理卫生许可申请时,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站内规定,要求业户提供各种相关的资料,并耐心解答业户咨询及时对申请业户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指导,按照卫生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卫生许可证。在卫生许可的验收审批过程中,我们行政执法人员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坚决不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各行业的卫生标准,提高了经营场所的卫生质量,防止了食品的交叉污染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也为近年来餐饮单位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提供有利条件。

今年新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760户,新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9户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2670人,其中有223人体检不合格,均依法及时调查岗位。体检合格率98.24%。今年我区无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在认真做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监测工作。共采集餐具采样1215份,不合格94份,合格率为92.3%;食品采样527份,不合格22份,合格率为95.8%;公共场所采样651份,不合格4份,合格率为99.4%。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卫生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铁东区卫生局专门成立了鞍山市铁东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郑岩担任,副组长由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李庆华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铁东区卫生防疫站,主任由李庆华副局长、防疫站站长兼任。同时铁东区卫生防疫站也成立了《铁东区卫生防疫站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了《铁东区卫生防疫站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具体的工作方法及措施。同时制定了《食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及台账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

为了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区卫生局及防疫站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科主任、全体卫生监督员及全站职工动员大会,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相关文件、方案及会议精神,反复强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大家要把这次攻坚战当作一件政治任务来完成,将其视为与抗击“非典”一

样重要。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会上站领导还反复强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必保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4个100%和1个95%。

按照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落实《鞍山地区餐饮原料采购与使用整治行动(辽宁省卫生监督2号行动)培训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支部召开《餐饮业原料采购与使用知识培训班》,全区共有312家餐饮单位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餐饮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特聘请了市卫生监督所崔卫红教授详细讲解了《餐饮单位原料采购与使用的卫生要求》,并播放了相关内容的系列片,发放《餐饮从业人员读本》304套。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全区各餐饮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对原料采购索证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卫生安全意识及责任感,为进一步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通过鞍山日报、鞍山电视台、鞍山人民广播电台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食品卫生监督科室还分别以责任区为单位,召开7次地区业户会议,进一步强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并详细讲解了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方法及如何记录台账,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去做,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这次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了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并利用网格化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站领导包科室,监督员包业户,按照谁管片谁负责的原则,每位食品卫生监督员还签订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承诺书,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层层追究责任。这也更增强了每位监督员的责任感及紧迫感,使每位监督员都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地毯式监督检查,一户不漏,不留死角,家家走到,户户指导。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各餐饮单位进行再检查、再指导,再规范,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到督查监管到位。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区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开展了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了2户无证经营业户。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卫生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况,我们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法及措施,利用现有条件进行了内部资源调整。全体卫生监督员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并将全站的车辆都用来保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而大大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对于力量薄弱、存在问题较多的困难地区,所有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亲自下到基层,挨门逐户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为了打好这次攻坚战,还制定了每天总结制度,使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均能及时了解全区的工作动态,掌握工作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监督覆盖面达100%,监督频次达到3-4次/户,书写监督文书1290份。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个别“钉子户”及卫生条件极差、根本不具备发放卫生许可证条件的业户,我们均协同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共查处58户,查处率达100%。我区无大案要案发生。按照上级要求每缝3、8日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2篇。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逐街逐户地反复进行地毯式监督指导,对每一餐饮单位的监督频次少则2-3次,多则5-6次,完全做到了一户不漏,不留死角。真正做到了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对于那些卫生条件较好,稍加整改就可达标的单位,我们本着“靠上一批”的原则,督促其尽快整改后,办理了正式卫生许可证。对于那些卫生条件较差,短时间内难以达到卫生标准的单位,我们本着“过渡一批”的原则,令其负责人做出保证,在半年内整改完善,之后发放了临时卫生许可证。而对于那些卫生条件很差,根本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单位及一些“钉子户”,我们均书写了卫生监督笔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协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其进行了严肃查处。目前我区共有餐饮单位840户,其中持有正式卫生许可证的有637户,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的有203户,进行量化分级的有823户,量化分级实施率达97%,不具备发放卫生许可证,依法进行查处的有58户。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多次召开相关人员的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分析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工作目标。首先我们发放了《辽宁省卫生厅第5号公告》、《餐饮单位承诺书》、《食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及台账制度》、《辽宁省餐饮业食品索证办法》各840份,统一下发到每一个餐饮单位,并当场粘贴上墙。并带回一份各餐饮单位签字后的承诺书,作为我们监督机构存档。同时我们还印制了1000本统一规范的《台账》,发放到每一餐饮单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每到一户我们认真检查、督办卫生许可证是否悬挂明显处;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格要求各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索证验收制度,认真指导每一餐饮单位进行原料采购索证及台账记录;认真检查是否有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立即查处。通过全体卫生监督员的共同努力,连续奋战,我区的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基本上达到了上级的要求。

针对重点单位(中小型餐饮单位)、重点人群(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我们还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中小型餐饮单位的整治,我们结合铁东区政府的“百日会战行动”联合工商、税务、质监局、环保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重点整治,对于不合格单位上报市、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我区共有学校食堂29家,食品原料索证、卫生状况良好,只有一家是新办证的未进行量化分级,其余均进行了量化分级,从而保障了全区师生的就餐安全。对于我区的4户建筑工地食堂,由于不具备发放卫生许可证的条件,均依法进行查处。

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全体卫生监督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放弃多少个休息日,起早贪黑、披星戴月地忘我工作着。通过全体监督员的不懈努力,我区餐饮单位各种卫生状况大有改观,尤其是餐饮单位的食品原料索证及台账记录有了明显的变化。为我区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的经验和做法是:第一、按照管辖区域的不同,分别召开了5次现场会,宣传推广一些好的单位的具体做法及工作经验,从而使与会单位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第二、站领导与卫生监督员签订承诺书,使压力变成一种动力,增强了每位监督员的责任感及紧迫感,从而调动了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第三、让“过渡一批”取得临时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书写保证书,对于他们起到了一种自约的作用。是一种无形的压力督促他们抓紧整改,以达到取得正式卫生许可证之目的。

通过本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大大提高了全体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及全体餐饮单位服务人员对这次餐饮消费安全工作的认识,餐饮消费安全工作是一件与每个人都戚戚相关的大事,它涉及千家万户,是一种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康的大事,绝不可忽视。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各餐饮单位自身的管理水平。改善了我区的所有餐饮消费环境,提高

了消费安全系数,为广大市民进行安全消费营造了放心的环境。在本次行动中,还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广大群众对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达75%,基本得到认可。自7月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接到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5起,均依法进行处理,查处率达100%,其结果反馈给投诉者,使群众比较满意。

存在问题:

1、卫生防疫队伍人员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我站承担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工作,工作量较大,由于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且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满足不了快速发展的工作需要。

2、办公用房、监督车辆不足

首先办公用房严重短缺,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服务人口在40―80万,工作用房应为3200―6500平方米,而目前我站的工作用房仅有1200平方米,离标准用房相差甚远。并且业务用车也满足不了工作需求。

3、 监管对象法制意识淡薄,执法困难

由于个别业户素质不同,法律意识淡薄,对我们的工作不能积极配合,造成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一定难度。

11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精神。加强我站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运行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效能。

2、加强疫情管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使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做好学校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做好鞍山市第五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调查工作,充分发挥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作用,落实对高危人群的干预措施及“四免一关怀”政策,认真完成特殊人群的hiv抗体检测工作。

4、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积极做好儿童基础免疫及强化免疫工作,接种率达98%以上。继续巩固消灭脊髓灰质成果,维持无脊灰状态。提高乙型肝炎的防治工作力度,在成人中推广乙肝疫苗免疫接种。

5、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流感、布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霍乱、伤寒等传染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做好对“四害”及院内感染的监测与评价。完成全国碘盐日常监测工作任务。

6、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按照新的《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卫生监督培训系列教训》做好全站职工的各方面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树立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形象。

7、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及医疗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做到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使我区的食品和场所等单位卫生状况发生根本性变化。

8、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卫生许可的申报审批程序。

9、进一步抓好餐饮业、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做好中、小型饭店的整顿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