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3 21:09:27
导语:在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工作准备情况
公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等合同主办部门等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物,招议标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基础检查。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合同的有关文本、会议纪要、资质资料、会签单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管理要求。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对合同文本进行了检查。检查合同文本内容是否严谨规范、会议纪要是否齐全、会签制度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各项合同文本较规范,主要不足是:合同文本格式不统一、合同会议纪要不齐全、个别合同会签单上没有时间。事后,相关部及时统一了合同文本格式、补全了相关内容。
4、对合同承办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各承办单位均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以及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情况,无吃、拿、卡、要和的不廉洁行为。三、监察建议:
各合同承办单位:
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统一合同各类相关资料的格式、内容、编号。
3、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4、加强部门及合同承办人应履行的管理职责。
5、进一步完善招议标会议记录、会签单制度;合同相关资料必须统一、齐全、及时归档。
6、进一步加强合同生效的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书制度。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合同承办单位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各合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合同管理。
县纪委、监察局: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结合我镇自身实际,我镇组成自查工作小组,开展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其工作开展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情况
1、沼气池建设资金33.49986万元,在全镇21个村(居)委会实施。
上级下达我镇沼气池任务256口,其中①国债资金100口,资金16.96208万元;②省沼气池建设96口,是属欠账,在未实施。10.177万元,由县农业局、县能源办管理,镇同意实施,在具体实施中由受益农户实施,资金6.36078万元,每口按付技工工资300元,农户砖砂补助395元/口,水泥及其他费用365.13元/口,于10月全部完工,由县农业局按报账制,镇财政划拨支付,在验收合格后,由镇统一支付技工工资和砖砂补贴;③60口为一池两改配套设施建设,每口1060.13元,由县农业局承包给承包商实施,工程质量和资金支付由县农业局具体负责。
2、茅草房改造工程39万元,主要是在箐口、以支、营仓、新龙4个村实施。
(1)箐口村49户,户均5000元,资金24.5万元,县农办下拨资金39户,县扶贫办下拨10户资金,由受益农户实施,于10月已完全结束工程,经县农办、扶贫办和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工程由县农办、扶贫办、镇人民政府管理,资金由镇财政所按工程进度划拨。
(2)营仓村10户,户均5000元,资金5万元,由县扶贫办主管,由镇人民政府实施,具体由受益农户自行建设,于12月完成,经县扶贫办验收合格,资金按工程进度已全部兑现。
(3)以支村10户,户均5000元,资金5万元,是县扶贫办下达项目,由具体受益农户实施,于12月完成,经县验收合格后,资金按工程进度已全部兑现到位。
(4)新龙村10户,其中,5户户均5000元,5户户均4000元,共4.5万元,由毕节农校对口扶贫新龙村,由镇政府具体组织受益农户实施,于10月全部完工,经毕节农校验收合格,资金按工程进度全部兑现到位。
3、经果林种植300亩,资金15万元,主要在箐口、以支、营仓三个村各种植100亩梨树苗,每村5万元,项目由扶贫办主管,由镇人民政府实施,资金全部用于统一购苗,受益农户无偿投工投劳分户种植,3月结束,经县监察局、财政局、扶贫办验收合格。
4、连户道路硬化(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万元,在营仓村实施3公里,5万元,箐口村实施9公里,15万元,属县扶贫办管理项目,由镇人民政府实施,经邀标无人投标后,经召开党政会议指定人员承包实施,每米工程造价16.67万元,12月完成,经县验收合格,资金金额拨付,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给承包人。
5、民族村讨瓦小学义教工程,资金25万元,由县民政局承包给__宏远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基为学校老地基,未重新征地,于10月完成,资金由县民政局拨付。
6、以支村小水窖建设,资金2万元,共20个,每个要求20立方米以上,由县扶贫办主管,受益农户分户实施,2月完工,经县验收组验收评定为优良,资金全额发放到农户。
7、通组公路新修、维修,共23万元,由县扶贫办在以支、营仓两个村实施,营仓村2.5万元/公里,以支村2.6万元/公里。
(1)营仓村维修、新修公路共4公里,资金13万元,在实施中,经先邀标无人报名后由会议研究,指定人员承包,于3月完成,经县验收组验收后评定为优良,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2)以支村新修、维修公路共5公里,资金13万元,在实施中,经先邀标无人报名后由会议研究,指定人员实施,于3月完成,经县验收组验收为合格,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二)工程项目情况
1、灾后重建项目
(1)主要在青山村进行灾后重建,资金共460万元,由国家民政部拨款200万元,省筹措70万元,地区匹配20万元,县匹配170万元,工程由县民政局管理,在经县民政局招投标,流标的情况下,委托__镇政府分项组织实施,在单价低,无人应标情况下,经召开党政会议,由领导指定人员施工,资金主要用于平整基础、主体民房80幢修建,道路硬化、芦笙场、公测修建、自来水、照明用电安装,在实施中两次变更图纸,工程量增加。工程造价及物资采购忽高忽低,经县民政局批准实施,工程于5月完成,经县民宗局、镇人民政府、国资监理公司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资金管理拨付由镇社会事务办,资金由工程进度进行拨付,专款专用。现该工程由地区审计局正在进行专项审计。
(2)由民政局投资94万元,对全镇20个村103户受雪凝灾害危房进行改造,4月完成,经验收合格,资金已全部兑(来源:文秘站 )现。
2、新建卫生室3个,资金12.9万元,由县卫生局管理,委托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主要在以支、中心、民族3个村实施,建筑面积各60㎡,资金各4.3万元,工程造价716元/㎡,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承包。
(1)以支村卫生室,征地130㎡,按8元/㎡标准征地,征地费用经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由镇社会事务办解决,工程造价为716/㎡,工程于9月完成,由县卫生局和镇政府验收合格。
(2)中心村卫生室,征地130㎡,建筑面积60㎡,资金4.3万元,征地按8元/㎡,工程于9月完成,由县卫生局和镇政府验收合格。
(3)民族村卫生室,征地120㎡,按8元/㎡征地,资金4.3万元,于9月完成,经县卫生局和镇政府验收合格。
3、双山小学义教工程,资金20.48万元,由县 教育局管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属2层砖混结构,经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承包,于5月完工,资金已支付13万元,其他的未拨,由于施工方监理资料不齐,还未经验收。
4、饮水安全工程;(1)、主要在金家坝村实施,由县水利局投资22.851788万元,其中土建及安装13.851788万元,水窖45个共9万元,工程审定国补投资为33.06万元,实际总投资31.535万元,工程于6月完工。(2)、在阳光村实施,由地区水利局投入资金15.68万元,3月已完工兑现。
5、沼气池建设工程100口,13.07万元,属国债资金,由县农业局、县能源办主管,在全镇21个村(居)委会实施,分户实施,工程于10月完工,经县验收组验收合格,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6、茅改工程,共44.5万元,由县扶贫办主管,实施于在六花28户,新龙23户,高山15户,民族23户,5000元/户,由受益农户分户实施,于11月结束,资金按工程进度全部兑现到位,经县验收组验收,高山村15户为优良,其余各村为合格。
7、通组公路新修、维修:(1)高山村通组公路修建资金17.5万元,由县扶贫办主管,在高山村进行维修通组公路4公里,资金10万元,新修公路2.5公里,资金7.5万元,各村由镇召开会议发包,于2月完成,经验收新修公路为优良,维修公路为合格,资金按进度全部拨付。
(2)六花村通组公路新修,资金11万元,维修通组公路3.2公里,资金6.5万元,新修1.2公里,资金4.5万元,由县扶贫办主管,经党政会议研究发包,维修2.03万元/公里,新修3.75万元/公里,于2月完工,经验收维修公路为优良,新修公路质量为合格,资金按各村进度拨付。
8、连户道路硬化工程(整村推进),由县扶贫办主管,镇政府实施,经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发包个人实施。
(1)新龙村连户道路硬化,资金13.5万元,造价2.33元/米,共5800米,于12月完成,经验收为优良,资金按工程进度金额拨付。
(2)民族村连户道路硬化,资金13.5万元,造价2.33元/米,5800米,于12月完成,经验收为优良,资金按工程进度金额拨付。
9、公路建设,由县交通局主管投资:①投入资金77万元,对民族村至中心村14公里公路进行修建,5.5万元/公里,经验收合格使用;②、投入资金58.2万元,对小石山至兴发进行公路修建6万元/公里,经验收合格;③、投入资金30万元,对桥上至马倒气坡进行公路扩建,6万元/公里,已验收合格;④、投入资金18万元,对营仓村至双山村进行公路修建,已验收合格。
10、集镇建设:已经省国土厅审批,征地59.8亩,1.158万/亩,资金由政府借支,国土局正在组织招投标。
11、奥援工程,由县农业局投入资金35万元,在以支、箐口两个村为77户农户进行“两改”工程,即改厕、改圈,已按工程要求完成和验收,资金已全部兑现。
(三)工程项目情况
1、经济林木种植,由县扶贫办主管,预投资金14万元,元月播种,主要是在新龙村300亩,预投资金6万元,高山村200亩,民族村200亩,各预投资4万元,由__镇政府进行项目实施油桶种植,由镇统一购种,农户分户实施、补种,现苗长势良好,资金已全部拨到位,但未兑现,在种植时,经检查合格后,一次性兑现给农户,实行专款专存、专款专用。
2、沼气池建设300口,由县农业局主管,镇政府实施,预发资金49.02万元,其中国债32.68万元200口,省沼100口16.34万元,资金主要是用于购水泥及其他费用,砖砂补贴、技工工资、维修旧池,在全镇21个村(居)委会分户实施,4月已完成,资金已完全拨到位,但未完全支付,经验收后才全部兑现。
3、危改工程:(1)第一期危改工程项目资金150万,由县危改办主管,在金家坝、美满、民族等9个村实施,共75户,户均0元,由__危改办组织75户危改户实施,已于4月完成,资金已全部拨到位,已全部兑现给危改户,经验收合格。
(2)第二期危改工程,资金268.1万元,由县危改办主管,由镇危改办组织175户危改户实施,危改户涉及全镇20个村,资金未拨付,工程预计10月底完成。
(3)第二期危改追加工程项目,资金133.9万元,由县危改办主管,由__镇组织107户危改户实施,107户危改户涉及全镇21个村(居)委会,资金尚未拨付到镇,工程预计11月底完成。
4、通组公路维修,资金10万元,由县扶贫办主管,由镇政府安排金家坝村实施,通组公路维修2.5公里,由镇召开会议指定承包人,于4月完成,经验收合格,资金全部划拨支付,是按工程进度兑现的。
5、学校教学楼建设:由县教育局主管,预计资金20.1万元,由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承包方,在美满村猫场小学实施新修教学楼300平方米,按670元/平方米,造价发包,现已到位资金16万元,已借支给施工方15万元,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预计10月完工,资金借支是按工程进度进行的。
6、畜牧兽医站办公楼修建:由县畜牧局主管,预投资金8万元,由__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指定人员施工,征地300平方米,按8元/平方米征地,按工程进度现已划拨5万元支付给施工方,工程预计在9月底完成,尾款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划拨结清。
7、农民健身场工程健身项目:由现体育局主管,预计资金县体育局投入2万元,镇中心校投入2万元,镇政府匹配资金2万元,共计6万元,由镇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发包,无征地拆迁,工程于8月完成,资金未拨付。
8、新修村卫生室工程项目,预投资金25万元,由镇组织在美满、金家坝、双山、青山、高山5个村各建60平方米,各投5万元修建村卫生室,各村征地120平方米,按8元/平方米征地,由县卫生局主管,由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指定发包给个人施工,当前工程正在施工中,各施工点已拨付3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预计10月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清。
9、人饮安全工程:预投资46.6万元,由县水利局主管,由镇组织以美满村为主的233户农户实施,每口水窖补助元。现工程未完工,资金未完全到位,也没有完全兑现给农户,预计11月底完成。
10、老大(老马冲——大平乡)线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主管,由镇实施补偿,投入资金90.15052万元,征地补偿52.61577万元,拆迁房屋补偿37.53475万元,工程未完工,因出现问题,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二〇〇七年以来实施的项目中个别出现了违纪违法现象,现虽已由检查机关立案调查,但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二是在乡镇实施的项目资金大都较少,选择机构方面的工程较少。
三是镇缺乏基建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开展有效的技术 质量监督,在项目验收中,合不合格只能以主管部门说了算。
四是多数项目实施无评估,有关部门安排在哪个村就在那个村实施,效益分析不规范。
五是教育方面的工程结账困难,有拖欠工程款现象。
六是安排到乡镇的项目多数单价比较低,通过正规的招投标和竞标通常都没有公司来投标,有时连邀标也无人来做,只好找个人来承包,而个人大多只是挂靠公司,实际有资质的企业很少进入乡镇承包工程,而一旦实行招投标,反而增加成本。
七是涉农项目无土地补偿,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大。
三、下步努力整改的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严格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三是建议相关部门组织对乡镇监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在工程验收前组织专项培训。
四是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尽量增加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作好项目公示。
五是主动寻找相关机构,同时相关部门应及时介绍相关机构供乡镇选择。
六是今后尝试搞工程实施群众满意度测评。
关键词:联通 财务检查 有效开展
中国联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内部制定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及下属基层分公司开展财务检查和评价工作。中国联通的财务检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总部、省级公司、地市公司三级管理体系实施。近年来,笔者所在的地市分公司在上级公司的指导下通过加强本地财务检查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在防范财务风险,支撑生产运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制订清晰的财务检查实施细则
财务检查实施细则是关于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地市分公司在上级省公司财务检查指导意见的框架内,结合自身的组织架构、业务特点,制定具有指导性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管理体系,明确了财务检查机构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强调了财务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有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责任;工作内容,描述了纳入财务检查工作范畴的制度建设及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生产运营支撑等具体内容;工作方式及程序,阐述了开展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临时检查的流程和安排;评价报告制度,包括对被检查单位的问题整改落实跟踪、建立财务预警与考核制度、建立工作报告与通报制度等。
二、 对存在问题的深入剖析和整改跟进
依据财务检查实施细则,财务检查活动由下发检查通知、实施检查、编写检查报告、检查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收集整改报告等环节、步骤形成闭环。而整个检查活动的核心重点,是对发现问题的剖析和跟踪整改。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高风险、不合规问题,检查组积极与被检查部门进行现场深入沟通,或更大范围的召集政策制定部门、执行部门以开会分析、讨论的方式广泛收集各方信息,从而确定该问题存在的具体原因。
对于发现问题的各项原因,检查组提出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按照“六有”要求(有责任人、有时限、有目标、有措施、有督促检查、有考核评估)提出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以便问题的有效跟踪整改。三、突出体现财务检查的服务支撑作用
电信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使处于重压下的一线区分公司和业务部门人员容易产生财务风险的管控措施与生产经营是矛盾对立关系的想法。实际上,根据财务检查管理细则,财务检查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有两项重要原则:一是,突出财务指导的原则,将业务指导和财务检查有机结合,立足指导解决问题,提出处理方案,跟踪改进效果,提升财务工作质量;二是,服务生产运营的原则,面向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支撑公司生产运营,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流程。因此,财务检查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利益共同体,财务检查的有效开展是生产经营业绩提升的有力保障。例如:在营销费用专项检查中,检查组就营销费用的筹划、使用、台帐登记等工作与费用使用部门进行探讨。
四、重视财务检查队伍的建设
财务检查人员是财务检查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检查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各项检查任务的完成质量。首先,从财务部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稳定的财务检查队伍,为日常专项检查、地市间交叉检查做好人才储备。第二,不定期组织宣贯和培训活动,使财务检查人员对财务检查工作的实施流程、要求有较深刻了解,以利于后期检查工作的高效开展。第三,财务部各科室相关岗位人员于年初根据公司最新的管理要求和IT系统环境的变化,分别对资产、资金、营业款、佣金等模块的检查底稿内容展开讨论,以修订和完善当年检查底稿中的检查关键点、检查步骤和方法。这使得财务人员在熟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主动规避财务风险的同时,自身的检查能力也得到较大提升。第四,开展专项检查前,财务检查小组针对选定的检查主题,收集总部、省公司、地市公司已制定的相关文件、规范进行深入分析,熟悉各环节的具体流程及风险防范要求。
五、建立完善的财务检查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是确保财务检查工作效率和效果,有效规避财务风险的保证。财务检查考核制度的建立既推进了财务检查工作的有效实施,更使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而符合内部控制框架的具体要求。笔者所在的企业建立了完善的财务检查考核制度,以部门为单位按月分别对日常监督、例行自查、专项检查、外部检查等各项活动进行评价。考核细则中既有对工作时限、工作质量、检查结果等指标的量化扣分条款,也有对于重大风险问题的一票否决制度。考核制度拟定的过程中,考核小组就考核的具体内容认真听取、收集了财务部各科室及各执行部门的相关参考意见,从而增强了考核制度的可操作性。每月末,考核小组将考核规则统计的总得分换算为KPI考核体系中的分值,经考核小组确定后应用于部门绩效。
六、注重财务检查中的IT手段
中国联通的经营、财务信息绝大部分反映在运营支撑系统(OSS)、业务支撑系统(BSS)以及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中。尤其是各专业的营业欠款情况、佣金的计提和支付、数量繁多的各种有价卡及手机终端的进销存管理等复杂、海量的数据必须依靠信息系统的支撑才能完成。因此,财务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人员的要求已不局限于能够熟练运用ERP财务系统提取报表、查询帐务,还需要掌握如何通过各业务、计费系统产生的数据为财务检查提供服务。
七、结束语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包括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的财务检查制度并加以有效实施将使企业得以强身健体,防范内部管理失控,防止财务信息失真,有效防治经济犯罪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为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费管理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规范运行,逐步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含门诊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加成情况,药品、医疗器械出入库、结存情况与临床实际应用数量情况,门诊管理、门规病种管理、住院管理、信息管理情况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药品加价情况,处方药、非处方药销售、财务与结算情况,POS机使用管理情况,单位执业资格情况等。
(三)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缴费管理情况,与协议单位(个人)协议签订、履行情况,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申领及发放情况、账户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省、市两级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市人社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由规划财务科负责牵头,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和市社保局、市人管中心参与。
(一)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于3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专项检查办公室。
(二)市检查组3月18日—3月31日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听取各被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
(三)4月10日前形成全市的检查工作报告报市人社局。4月10日-5月20日迎接市人社局对我市的检查。
(四)迎接省人社厅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自查时要查全、查细、查彻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省、市抽查不出任何问题。
为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保护汉江沿线生态环境,按照《襄阳市2019年度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战役实施方案》及市卫健委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在第一季度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门会议,会议要求各科室、各责任监督员务必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监督执法工作,迅速行动起来,抓实抓牢日常监督,做好做细专项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日常监督
1、抓住关键,突出排点
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全面查找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等关键问题环节,重点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是否完整,是否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院内运送过程丢弃现象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是否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等。一季度,共计完成日常监督约110 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近100 份。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落实了院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等相关工作措施,在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转运移交时,能够较好地落实医疗废物移交签字的制度。
2、严格标准,避免源头流失
我局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将医疗废物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同时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医疗废物规章制度作为必备项纳入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校验标准,并现场审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一季度,我局共计受理医疗机构校验近90家,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均签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制定有医疗废物规章制度。校验工作从源头上避免了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有效地防止了医疗废物因管理或处置不当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发现一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整改一起,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截止4月30日,共计发现问题11起,责令整改5起,立案处罚6起。通过严格执法,加大了法律威慑力,加深了当事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了在处罚中进行警示教育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时限超过规定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但目前我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仅能对产生医疗废物量较大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超过2天收集、运送一次,部分小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频次甚至达到每周或每月一次,造成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的暂存时间超过2天,存在安全隐患。
(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医疗机构法律意识淡薄,医废管理制度不健全。少数民营及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不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尚未建立健全相关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负责人对处置流程不熟悉,未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二是少数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医疗废物管理设施、设备简陋、不全的问题,未配备专用的医疗废物存贮容器、转运工具,卫生及防盗设施不完善,暂存地未远离医疗或生活区;三是少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设备不全、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内部交接记录不完善。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混合存放,部分小型医疗机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能及时交由暂存间存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
教育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流程。
(二)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
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将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负责人及具体从业人员作为重点,使其掌握相关政策要求,自觉抓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方式,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切实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并将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工作挂钩。对医疗废物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自2002年向省物产集团公司等14家省属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和监事会专职监事(以下简称专职监管人员)以来,专职监管人员和各派驻企业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专职监管工作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信息不对称、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发挥专职监管人员在新一轮省属企业改革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专职监管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专职监管人员是省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向省属企业派出的监督代表,其监督工作依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度进行。监督工作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所派驻的省属企业及其以出资人身份行使职权的领域内的资本运营和财务会计活动。
二、专职监管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坚持知情、建议、纠正和报告原则,通过参加会议、阅读文件、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派驻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主要包括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内控制度监督。
(一)日常监督。主要是掌握财务变动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了解并检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安全运作、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情况,并就资产运作状况、会计信息真实性情况作出评价。
(二)重点监督。主要是通过参加会议、阅知有关材料和审议财务会计报表等方式,对董事会决策、企业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监督。
1、决策活动监督。重点是监督企业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要件是否完备,决策事项是否合规。
2、财务会计活动监督。重点是监督企业会计政策的执行,并通过审议财务会计报表,对可能存在、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
对会计政策执行的监督。主要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随意选用会计政策的现象,是否采用统一的内部会计核算办法。
对财务会计报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利润表,监督企业收入、利润有否虚增或虚减;通过资产负债表,监督企业有无侵犯国有资产权益等行为;通过现金流量表,对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进行动态监督;通过利润分配表,监督企业在利润分配中是否同股同利,有无损害国有股权益。
(三)内控制度监督。主要是结合企业整体资产的运营情况,着重对企业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内控制度建立情况的监督。着重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对尚未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的企业,应督促其尽快建立和健全内控制度,并加强管理。
2、内控制度的合法、合规性监督。着重检查企业内控制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否符合出资者对企业进行监控的需要;是否符合经营者对企业运营安全性、有效性、效益性控制的需要。
3、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着重检查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得到遵循,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特别是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长期投资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着重检查有无随意调节企业收入、费用、利润;有无未经批准就核销资产、资本金;有无账外资金和账外经营等行为。
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着重检查有无擅自拆借资金;有无委贷资金不能按期收回;有无关联企业关联交易违规占用资金等行为。
对长期投资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着重检查有无长期投资项目无合同、无协议、无可行性分析、无集体会审意见;有无对境外投资失去控制;有无账外投资行为;有无巨额捐赠性支出;有无资产无偿转移;有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价投资不进行评估和备案(核准)等行为。
对其他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着重检查有无因巨额担保引起连带责任,从而造成或有负债;因经营股票、债券、期货引起巨额亏损;违规进行股票、债券、期货投资等行为。
三、对于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专职监管人员有权要求企业、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作出解释,也可以建议省国资委对派驻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并参与选择确定委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专职监管人员应及时掌握企业的资本运营和财务会计活动情况,对其作出客观分析、评价,提出相关建议,并按照《专职监管人员工作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向省国资委提交专项报告、定期报告。工作报告涉及的相关内容可以要求企业予以核实。省国资委定期召开专职监管工作例会听取专职监管人员的工作汇报,同时完善监管信息沟通渠道,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专职监管人员提交的专项报告、定期报告。
五、企业应自觉支持、配合专职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向其提供相当于企业董事会成员工作所需的办公条件等后勤保障和各种文件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及时。
企业召开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及其他涉及财务、内审、项目投资、经济担保、企业改制、产权转让和资产重组等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议,必须通知专职监管人员参加或列席,并提前提供相关材料。
六、为了确保专职监管人员及时掌握企业的资本运营和财务活动的情况,发生下列事项时,企业必须将相关材料送专职监管人员阅知:
(一)产权(资产、股权)转让、增资减资、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发行债券;
(二)贷款、抵押、担保;
(三)大额资金流动(具体金额由监管企业与专职监管人员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等各种改制方案;
(五)董事会决议,董事会、经理层作出的有关经营活动的报告、计划、会议纪要、可行性报告、对内对外文件、财务报告等;
(六)董事会、经理层、财务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下属子公司的重大人动;
(七)审计、中介机构、内审等部门出具的各种报告;
(八)经济诉讼案件。
七、专职监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认真完成省国资委交办的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切实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专职监管人员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报酬、馈赠,不得在企业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对专职监管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因、监管不力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经查实后,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一、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继续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从树正的角度,以全面推进明码实价店评选为切入点,正确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培育消费者合理的消费理念。在开展评选活动方面,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数量上应逐步增多,在范围上逐步扩大。在评选方式上,由初期的宣传、申请、验收、表彰逐步过度为申请、验收、发牌,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授牌。在管理方面,主要通过成立协会的方式,加强明码实价店价格行为的自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则作为其中的主要成员之一,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定期例会的组织以及建章立制等。
二是改进评选方法,继续开展“价格信得过”等形式多样的价格信用活动。在具体方式上应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通过社会评价机制来转变工作方式。在具体内容上应将社会的评价作为主要标准,同时要注重企业的影响力、经济效益等多层综合因素。
三是建立与推广企业联系制度,强化价格自律和内部监督。采取定期定向包干方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物价员制度,健全价格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我约束能力。
二、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价格和收费以及物业收费专项检查。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而来房产价格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欺诈、质价不符等行为,同时由于房地产业投资相对较大,一些部门借机乱收费的行为也不少。明年要以规范房地产价格为切入点,对涉及的收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物业收费问题已成为当前居民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这其中除了物业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也存在物业管理企业只收费不服务或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今年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二是开展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系统收费大检查。随着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已成为政府关注的热点。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则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各个部门不仅管辖的范围较大,而且涉及的收费项目相对较多。通过开展检查,对规范各个部门的收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对邮电、电信资费开展检查。近年来邮电、电信行业体制管理变化很大,业务领域逐步拓宽,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乱加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对邮政、电信资费的检查,对于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促进邮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四是对涉农价费、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继续开展常规性检查。近期农村市场价格时常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特别是一些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影响了农民利益。所以,**年在涉农价格和收费方面应继续开展检查,重点是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全面配合“一费制”的具体落实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继续开展教育、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顿。
此外,对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逐步探索与推广提醒告诫、案例公布、规劝警示、市场调查、定期免检、信誉评价、整改回访、协商调节等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三、完善农村价格监督体系,全面构筑基层物价检查机构工作平台。
主要从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着手,进一步理顺镇价格监督站管理体制,从制度、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实行全市统一的管理办法,逐步推行统一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定期交流机制等等,同时对人员配置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镇村价格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新的工作平台。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监督检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土地违法者进行查处的执法活动。
第三条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责是:
(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复垦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它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使用土地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土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有关土地费用的收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土地行政复议;
(八)依法应监督检查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依法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继续施工的,有权对其施工的设备、建筑材料采取查封措施。
第六条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全省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和省人民政府、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州、市(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和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违法案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可报请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七条 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发现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制止。
第八条 凡具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有明确的行为人,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立案调查。
第九条 立案调查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认定举报不实或证据不足的,予以销案;
(二)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需给予行政处分的,作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并附调查报告和有关证据,移送当事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处理;
(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属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期限。
第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变更违法的土地行政行为。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督促纠正,必要时可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撤销、变更。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严格依法处理举报案件。
第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定期、不定期自查、抽查、联查等检查形式,发现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制度。对专项检查结果和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作专题报告,对阶段性工作作定期报告,对突发性案件和较为复杂本级无力查处的案件应随时报告。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备案制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时,应分别在立案后七日内和结案后三十日内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佩戴统一标志,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十七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不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阻挠、干扰、妨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对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的罚没款、财物,一律上缴同级财政。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办案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年度拨给,专款专用。
今年,黑龙江省计划建设标准化乡镇卫生院60家、标准化村卫生室500家,培训各类基层卫生人员2.8万人,同时,投入2 700余万元为300家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急救车辆。所有救护车均配备氧气瓶、逆变电器、移动可固定担架、软担架、吊瓶、急救箱、心电图机、吸引器、听诊器、前后隔断、对讲呼叫系统等。
此外,黑龙江省还将继续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各类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大力推行县乡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及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启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20%的乡镇卫生院的等级评定。
据《健康报》
海南:财政投15.5亿元支持医疗卫生
1月31日,海南省五屑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今年海南省将安排公共财政资金15.5亿元用于医疗卫生,比去年的113亿元增长37%。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安排5.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将年补助标准由240元/人提高到280元/人;安排1.6亿元用于省直医疗机构、区域性医疗中心、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及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安排1 500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安排6 500万元完善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新生儿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安排2 400万元,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据《华夏医界网》
全国医疗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2013年1月21日下午,全国医疗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马晓伟要求,医疗管理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实干精神,多深入基层,多研究问题,多讲真话实话,突出重点,乘势而上,做好2013年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管理工作。
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四个分开”为重点推进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全国面上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便民惠民服务。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医疗质量控制,推动平安医院创建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工作。要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推动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天津、上海、山东、湖北、海南、陕西6省(市)卫生厅局分别就医政管理、公立医院改革、医院评审工作、医疗集约化服务、无偿献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T作进行了交流。
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输血”
福建省卫生厅近日印发《福建省2013—2015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方案规定,从今年起,该省将用3年时间,开展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援工作。根据《方案》,福建省将选取省内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福建省立医院等37家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长汀县医院等72家县级医院。福建省要求,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签订支援协议书,每家三级医院向每家受援医院至少选派4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卫技人员。支援周期内,派驻医务人员可定期分批轮换,每批连续工作时间≥6个月。对口支援工作将实行绩效考核制,考核结果纳入医院评价、评审等。
据《健康报》
开展处方药专项检查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对处方药、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将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专项检查期间,宁夏药监部门将重点检查各药品零售企业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内部管理情况,并将加大对违法销售处方药、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查处力度。对第3次发现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的经营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据《健康报》
规范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中医特色关键指标不合格的中医医院,在申请二级或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时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