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5: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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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员精心制定并出台了《2014年自治县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总体规划好我县节能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6月9日,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周密部署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职责,形成部门各司其责,密切合作,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进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组织好宣传周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6月10日上午8:30,在县城繁华地段的建行前面举行了以“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为主题的2014年县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县政府办、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国资委、县总工会、共青团县委、质量技术监督局、供电局等主办单位和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1名领导和2名业务人员共12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县政府吴冬副县长在启动仪式上做重要的讲话。仪式启动后,各主办单位以宣传画板、摊位展示、现场演示、互动体验等方式,宣传我省和我县节能减排降碳成就和典型案例、我省和我县电力供应紧张形势及限塑规定等,开展节能减碳咨询活动,解答群众咨询4500多人次,发放《节能减排低碳宣传手册》、《节约用电小窍门》等宣传材料3800多本(张),悬挂宣传横幅10条。
三、多方位开展宣传活动
(一)开展“节能低碳进机关”活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各公共机构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以停开四层以下办公楼电梯、关停办公区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开展电力紧缺体验,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绿色出行方式节能减碳。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举办知识讲座、参观展览等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营造节能氛围,通过制作宣传栏、利用电子显示屏、政务网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倡导全县师生和医务工作者广泛参与节能节水实践,建设节约型校园和节约型医院。6月11日,各公共机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等节能政策法规。
(二)开展“节能低碳进校园”活动。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节能低碳行动”,利用学校校报、校刊、广播、网络、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知识,努力营造浓厚的节能低碳氛围。组织“三个一”活动,在中小学校举办一次能源资源国情报告会或气候变化、节能低碳、生态文明讲座,组织一次节电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有关节能低碳的团队活动或班会,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减排低碳创意思考和创作,树立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减排降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共青团县委倡议全县幼儿园学童在父母的陪同下,步行或乘公交车上下学,体验能源紧缺和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三)开展“节能低碳进企业”活动。县国资委动员国有企业深入开展以节电为重点的节能和资源节约宣传活动,加快实现能源结构清洁化、低碳化。县总工会在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围绕节约电力资源和保护环境,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县科工信局印发《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第二批),为相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节能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加快推动节能减排降碳适用技术产品在我省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四)开展“节能低碳进社区”活动。县科工信局利用社区宣传栏或设立展板宣传居民阶梯电价、水价政策,推动居民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开展家庭节能行动和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开办居民家庭节电课堂,培育良好的用能习惯,引导居民节约用能用电。到社区派发节能宣传手册、传单,现场咨询家庭节能节电及低碳有关知识。
(五)开展“节能低碳进农村”活动。县农技中心组织县级农业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绿色植保、节水灌溉等节能减排的农业低碳新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推介节约型农业相关新技术、新成果、新措施,大力宣传适合农村的节能减排技术和农业低碳发展技术,引导农民选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六)开展交通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县交通运输局在客运站点等公共场所及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上利用视频、海报等形式宣传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以及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印发绿色出行宣传手册,引导广大车友多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提倡合作乘车,环保驾车和使用低排放、低能耗汽车等出行方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
(七)开展建筑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宣传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方面的成效,提高公众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认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建筑节能相关知识,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知识、宣传绿色建筑、太阳能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等。
(八)开展绿色饭店、绿色消费活动。县商务局组织编印《绿色饭店节能降碳案例》,推广一批适合酒店餐饮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改造的节能技术产品,推进宾馆酒店绿色运营。在全县各大型商场和超市开辟绿色消费专柜,向消费者和顾客宣传节能知识,推介高效家用电器产品,促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九)低碳专题活动。县发改委倡议“建设低碳,争当绿色公民”,激发公众保护环境、建设低碳的信心。以宣传展板、节能低碳产品展示等方式,宣传低碳知识及我省、我县推进低碳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低碳培训和讲座,聆听企业代表、普通公众对我省及我县低碳发展的诉求。
(十)资源节约宣传活动。县商务局在加油站户外媒体开展节能宣传,派发宣传单、使用节能环保油品等活动。宣传国家及我省散装水泥政策法规。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商场空调温度设置情况、商品能效标识、用能用水行为。对大中型购物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零售摊贩、个体工商户等薄弱环节塑料袋有偿使用和超薄塑料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关键词:国土资源;耕地保护;调查报告
DOI:10.16640/ki.37-1222/t.2016.21.086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耕地保护是保障群众生活、保持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从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每一寸耕地,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之路。近日,该县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先后深入全县21个乡镇、26个部门、150多个企业和村庄,对五莲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五莲县县委、县政府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经常听取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县域重点工作(党政)联席会、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农村建设用地挖潜利用领导小组等,进一步加强了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立足关注民生,做好耕地保护利用。“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土地生产是农民重要就业途径和收入来源,耕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生活最基本最可靠的保障,减少一亩耕地,农民就减少一亩生存“地”,就减少一份生活的保障,增加一份社会不稳定因素。五莲县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和完善土地流转形式,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的情况下,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单位耕地的粮食产量和利用效益,以此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针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该县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闯出了一条“一预审两公示三到场”并用“五簿二表一台帐”规范管理的新路子,实现了农村宅基地报批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护了耕地,减少了矛盾,有力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严格土地执法监察,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该县严格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逐级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土地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了强大的高压态势,特别是通过对少数典型违法用地实施,公开曝光,有效地遏制了新的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切实发挥好基层所的前沿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和执法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坚决把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该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手软。2015年以来,全县共出动土地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车辆1000余台次,监督检查项目用地56宗,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苗头20余起,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4)切实改善耕地环境,提高粮食产量。耕地只要使用得当,肥力可以不断提高。为此,近年来,五莲县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秸秆还田、平衡施肥、施用有机肥、轮作、种植绿肥等等手段,不断培肥土壤肥力。调整种植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生产,提高耕地的产出效益。与此同时,积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中低产田的改造,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排灌设施等,提高农田防预自然灾害的能力。
(5)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里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五莲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五莲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财政扶持暂行办法》,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挂钩试点工作。2009年以来,通过村庄整村搬迁、空心村就地改造、社区化改造等模式,五莲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共立项15个项目,可增加耕地2220亩;已通过验收的项目有8个,增加耕地1216亩。截止目前,全县基本农田面积始终保持在72万亩,耕地总量为93万亩,已连续19年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 存在的问题
(1)基本农田保护率高,耕地保护的压力大。经过这些年的快速发展,我县部分乡镇建设占用耕地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量,基本农田保护率接近90%,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压力。
(2)在对空心村的整治上,急需上级进行必要的经济支持。对“空心村”的整治,目前只能按照农民的意愿,要和农民的经济收入相结合,在一些村庄,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力量薄弱,“空心村”一时很难解决,上级最好采取经济扶持政策,调动村庄积极性,尽快消除“空心村”。
(3)对于“一户多宅”的管理上,存在较大难度。对一户多宅现象,虽然《土地管理法》只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是由于配套办法尚未出台,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
3 建议和下步打算
(1)建议对基本农田保护率高的“农业大县”进行政策扶持。为调动农业大县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建议国家对农业大县按照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量进行财政补贴,每亩每年可补贴10-50元,以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2)建议尽快出台“空心村”整治优惠优惠。建议国家进一步对整治“空心村”给予优惠政策,如挂钩等政策,采取国家、省、地市、县给予经济补助的办法,以此来推动旧村改造和整治“空心村”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议搞好对上争引,增加耕地面积。建议继续创造条件,主动想办法,积极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多汇报工作,多争土地指标,多争土地整理项目,多争国家优惠配套资金,以增加耕地面积。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大额支付交易,是指规定金额以L的人民币支付交易。
可疑支付交易,是指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用途、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的人民币支付交易。
第三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其联合社、邮政储汇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支付交易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支付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第六条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第七条下列支付交易属于大额支付交易:
(一)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第八条下列支付交易属于可疑支付交易: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二)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四)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五)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六)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七)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体
(八)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九)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十一)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十二)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十三)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十五)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本条所称“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第九条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审查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包括单位银行结算账
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账户的日平均收付发生额等信息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等信息。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其客户有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格式见附表l)后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对可疑支付交易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可疑支付交易时,有关金融机构应负责查明,及时回复,并记录存档。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按银行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保管支付交易记录。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支付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金融机构应对下属分支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可疑支付交易由金融机构进行柜面审查,通过书面方式或其他方式报告。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办理大额转账支付,由各金融机构于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第十七条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应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并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应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经过分析人民币支付交易,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同时报告其上级单位。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应分析金融机构报送的《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需要金融机构补充资料或进一步作出说明的,应立即通知金融机构说明情况。
第二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应对金融机构报送的《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按周汇总(格式见附表2),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告。对重大的可疑支付交易,应立即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可疑支付交易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审查开户资料为个人开立结算账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以l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二十三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对开户资料进行审查,致使单位开立虚假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或收集的存款人信息数据不完整的;
(三)未按规定保存客户交易记录的;
(四)未按本办法对支付交易进行审查和报告的
(五)对明知或应知的可疑支付交易不报告的
(六)违反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泄露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的。
第二十四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伪造开户资料,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协助进行洗钱活动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停止核准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暂停或停止其部分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并取消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二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按照“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跟踪监督”的原则,通过发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监督保障平台作用,使中小企业反映的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有效解决,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流程
(一)主动服务
1、调查走访。由市纠风办牵头,采取召开座谈会、向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全面了解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掌握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管理服务、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从中发现、筛选有关违规违纪线索。
2、专项检查。由市纠风办牵头,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执行纪律、办事程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政、失职渎职、乱收乱罚、吃拿卡要等问题。
3、建立联系点。由市监察局负责,通过领导联系、科室包抓的方式,在全市建立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联系点,帮助解决注册登记、投资立项、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事项,了解涉企检查、涉企收费等情况。
4、设立监测点。由市纠风办负责,在全市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中设立一定数量的优化投资环境监测点,向监测企业发放《涉企检查登记册》,每月收集监测企业受检情况,全面监控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检查行为。
(二)受理投诉
受理范围及时限:由市纠风办负责,统一受理中小企业反映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服务意识差,执法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缺乏诚信等问题。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举报件的整理、阅批和分送工作。
1、电话受理。设立投诉电话,正常工作日受理投诉举报。
2、录音受理。依托纪检监察举报系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录音受理投诉举报。
3、网上受理。在廉政网设立电子举报箱受理投诉举报。
4、来信来访受理。确定专人负责接待中小企业来信来访,并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办公电话。
5、舆情采集。市纠风办确定专人随时关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的破坏投资发展环境问题,扩大线索来源,回应社会关注。
市纠风办建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监督保障平台信息库,对破坏中小企业投资发展环境的线索、问题以及处理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随时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办,综合研判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纠正处理
对企业投诉的问题和发现的案件线索,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组织调查核实,依纪依法处理。
1、自办。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新闻媒体曝光以及具有普遍性、造成较大影响的问题,由市纠风办直接办理。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人应向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说明材料。突发性事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2、交办。对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问题,市纠风办于2个工作日发出交办函移交相关单位办理。交办件的办结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能按时办结的,承办单位必须及时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申请延期;经批准,延期办理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3、督办。对情节比较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由市纠风办派专人督促办理,督办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举报投诉件的纠正处理,实行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办理完结。
4、责任追究。经调查属实,情节较轻的由所属单位实施警示训诫,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由市监察局分别与问题发生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应责任。
5、公开通报。在日报和政府门户网站每季度对全市影响和破坏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举报投诉、纠正处理等情况进行通报,并设立“曝光台”随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
(四)回复反馈
在调查处理结束后,承办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企业反馈处理情况,同时向市纠风办报告处理和回复情况。市纠风办在3个工作日内征求投诉企业对处理情况的意见。
1、当面回复。对反映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投诉件,由承办单位登门向投诉企业回复处理情况,并赔礼道歉。由市纠风办派员或委托相关部门了解投诉企业对处理情况的意见。
2、电话回复。对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投诉件,由承办单位向投诉企业电话回复处理情况,市纠风办电话征求投诉企业的意见。
3、信函回复。由市纠风办向投诉企业发出《处理情况意见反馈书》,说明处理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监督保障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监察纠风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市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由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确定3-5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协调力度,认真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抓好管辖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建设,认真纠正影响和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件的调查处理。
这份报告读来让人触目惊心。一家远在美国的非营利性组织,对中国劳工的调查竟如此深入而细致,该不该让我们的劳动法执法监察机关汗颜?
该调查报告重点列举的4家“美泰”产品代工,分别是佛山市南海美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郭氏宏高电子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深圳市伟利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这四家工厂都在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珠三角,它们一共聘用了大约1万名工人,约占“美泰”全球工人总量的1/3。这4家企业都是中国赫赫有名的大中型玩具生产厂家。
CLW指出,加班超时是这4家工厂最严重的问题。佛山市南海美泰一名员工的工资条显示,他在8月份加班113小时。也就是说,他平均每天都要加班四五个小时。更令人气愤的是,他所领到的加班工资竟然低于法定加班工资的下限。在深圳郭氏宏高,正式工的加班工资是10元/小时,派遣工只有7.5元/小时,且不论是否在休息日。但依据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工资应为工作日12.8元/小时、休息日17元/小时。
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工厂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了吗?
CLW的调查报告还指出,事实上,在美泰之前,已经有多个全球知名企业在华被冠上了“血汗工厂”的名号。
第二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需要我局组织听证的要依职权组织听证。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实施。
第三条下列决策应当举行听证:
(一)政府招商的重大投资项目;
(二)其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事项;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其他决策事项。
第四条拟作出的决策在举行听证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还应当经有关领域的专家论证。
第五条属于依申请听证的重大决策,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听证后可能损害对方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对方及第三方的意见;对方及第三方不同意听证的,不得听证。但是,本局认为不听证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听证,并将决定听证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对方及第三方。
属于不予听证范围的重大决策,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听证会应当在举行的10个工作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旁听人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在听证会举行的7个工作日前,确定听证代表、旁听人,并向社会公布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及听证代表名单。
第七条重大决策听证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经保密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一)我局招商引资项目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听证的重大事项,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或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县政府授权部门组织听证。
(二)直接由我局组织听证的重点工作,由本局按规定自行组织听证,并报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办督办信息科备案。
(三)在听证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及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办督办信息科、县网管中心。
第八条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包括: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旁听人。
(一)听证人由本局指定,一般为3至5人。听证设主持人,在听证人中产生,但必须是本局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
(二)主持人应指定记录人,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听证记录工作。
(三)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有关负责人担任。
(四)听证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主要从以下人员中产生: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3)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4)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
(5)法律工作者;
(6)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前款第(1)、(2)项的听证代表主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或者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前款第(3)、(4)、(5)项的听证代表可以由本局直接邀请产生,或者委托有关组织推荐。
(五)听证监察人由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
(六)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
听证机关举行听证会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监督。
第九条听证代表人数根据听证事项确定,但不得少于15人。其中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代表人数的1/3(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人数应当多于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听证机关应当合理确定各方听证代表的人数,参加听证会的不同利益关系各方或不同意见各方的听证代表人数应当大致相等。
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实际出席人数不足应出席人数2/3的,应当延期举行听证会。
第十条听证机关应当在听证会举行的3个工作日前,将以下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一)拟作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拟作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可行性说明;
(三)有关统计、调查分析材料;
(四)听证机关的联系方式;
(五)听证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在听证开始前,记录人应当查明听证参加人的到场情况并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宣布听证纪律和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
(二)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
(三)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四)决策发言人答辩;
(五)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六)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七)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第十三条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认为听证会程序违反本规定的,可以向主持人提出。主持人应当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异议予以答复。
第十四条听证机关应当客观、真实地记录听证会全过程。听证结束后,主持人和其他听证人应当进行听证评议。听证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听证记录和评议制作包括下列内容的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二)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三)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五)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包括对拟作出决策的赞同意见、反对意见、其他意见及其主要理由作出的客观归纳和总结;
(六)其他有关情况。
听证报告应当附听证记录和评议记录。
第十五条在听证会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查。
经审查的听证报告是决策机关作出决策的依据。
第十六条听证机关应当在听证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查的听证报告递交听证代表,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听证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未按照本实施办法举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本部门领导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对于情况紧急,不及时施行将会影响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经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酌情调整本办法规定的时限。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应当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可以向招商局提出举行听证申请。
听证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写明申请听证的事项、理由、申请人、行政管理人等内容。
招商局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研究,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对于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听证应当提供必需的场地、设备和其他工作条件,所需经费由部门财政予以保障。
组织听证不得向管理相对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姓名: 江先生
年龄: 31 岁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目前所在地: 广东省
户口所在地: 肇庆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质量管理/测试工程师(qa/qc工程师):品质工程师、质量检验员/测试员:验货员、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师:工程师
工作年限: 7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一个星期
月薪要求: 3500--5000
希望工作地区: 中山 广州 广东省
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风扇(美资)中国公司起止年月:20xx-06 ~ 20xx-06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电器,电子,通信设备
担任职务: qa验货员
工作描述:
一. 跟供应商技术部门以及本公司项目工程师一起跟进新开发的产品,协助完成新产品批量生产前的各项性能测试,独力完成新产品复查报告并将报告递交给本公司的质量工程师,确保新产品品质符合公司内部要求和认证标准。
二. 作为客户qc代表进驻工厂,对供应商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出货前检验并出具英文报告,要求供应商对不良产品进行返工处理,要供应商对不良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做预防纠正措施。
三. 不定期地在现场稽核供应商的工艺流程,核查预防纠正措施是否落实,监督和帮助供应商完善品质管理体系,使供应商通过认证机构审核。
四. 完成工作日报、周报和月报并汇报给品质经理和供应商。根据质量汇总要求供应商对突出的质量问题做预防纠正措施,改善产品质量。
五. 与供应商一起对品质投诉进行调查跟踪,对不良原因进行分析验证,及时回复客户投诉。
公司名称: 番禺雅快泳池洁具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xx-02 ~ 20xx-06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机械制造与设备
担任职务: pe工程师
工作描述: 制订工艺文件,设计工作夹具,改善工艺流程,监督工艺纪律,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
公司名称: 中山万得福电器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xx-09 ~ 20xx-02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机械制造与设备
担任职务: 工程师
工作描述: 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抽油烟机的产品设计,完成生产工艺文件,制定检验标准。
公司名称: 东洋电机(中山)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xx-05 ~ 20xx-09
公司性质: 中外合资所属行业:机械制造与设备
担任职务: 制程巡检员/iqc检验员/成品检验员
工作描述: 制程检验/进料检验/成品检验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州大学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20xx-07-01
所学专业: 制冷与空调工程
培训经历
1999-09 20xx-06 广州大学 制冷与空调工程 毕业证
20xx-07 20xx-08 大户外英语学校 英语培训
20xx-08 20xx-09 卓悦英文学院 英语培训 结业证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优秀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
掌握制冷与空调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家用产品的设计工艺及检验标准;熟悉iso9000质量体系及品质管理知识;掌握家用抽油烟机的设计及生产工艺;熟习word、excel、cad及pro/e软件操作.具有设计人员、工艺人员及品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英语听说读写流利,有美资公司验货工作经验;熟悉ul507,熟悉豪华装饰扇的设计生产及品质控制,熟识的样品确认,能够独立完成产品的出货检验并出具英文报告;能够监督和帮助供应商完善品质管理体系,提高和改善产品质量。
截至北京时间6月16日18时止,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全球共有74个国家报告29288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死亡145例。目前世界卫生组织已将流感大流行的预警级提高到6级,为最级别,宣布全世界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报,到6月16日18时止,我国内地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1例,其中,北京报告3例,福建、四川、天津各报告2例,广西、广东各报告1例确诊病例。截至目前,我国内地共报告237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已治愈出院97例,140例在院接受治疗。其中:云南省有1例,目前,全国无死亡病例报告。
5月21日卫生部已决定在全国增设119家流感实验室为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增设167家医院为全国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并要求自即日起开展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同时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立即组织开展监测工作的师资培训,向新增网络实验室分发检测试剂,做好监测方法标准化和质量控制工作。临沧市疾控中心和临沧市人民医院属于此次新增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及哨点医院。
二、开展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领导机构
鉴于全球、全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严峻态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为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我县及时成立了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卫生局、农业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联系卫生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交通局、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公安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防控工作日常事务的协调、处理。并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县卫生局根据职责,相应成立了防控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疫情处置组、防治专家组、纪律检查组5个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工作小组职责。
(二)制定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为有效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及时制定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应急值守,确保物资的供应和信息畅通。
(三)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1、指定定点医院我县已指定县人民医院为县级定点诊疗医院。负责甲型H1N1流感的分诊预检、转运和会诊工作。做好隔离观察所需的病房、设备、人员、药品、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2、成立防治专家组县人民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已分别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家组。
3、卫生部门有序开展工作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和加强发热门诊工作,对发热病人并伴有流感样症状的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按规定及时报告等;二是做到诊疗流程合理,严防院内交叉感染;三是做好感染性疾病科的各项准备工作;四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做好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4、农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相应成立了甲型H1N1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生猪猪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5、病人的急救转运工作准备县医院急救中心做好病人的急救和转运的各项准备工作。
6、强化培训工作为了提高诊疗水平,增加医护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县卫生部门已完成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培训工作,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已组织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同时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全员培训,参训率达100%。
(四)严格应急值守、强化疫情报告
为切实做到我县甲型H1N1流感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自省、市、县召开相关会议和制发相关文件后,全县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积极落实人员,严格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明确了一名疫情信息报送人员,从4月30日开始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及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五)加强应急物资准备采购工作。为了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防控,根据目前情况,县医院、县疾控中心已经有部份应急保障物资和药品,为确保能够有效地应对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县人民政府已拨给县卫生局防控资金10万元,卫生局正在组织招标购买急需设备及消杀药品。
(六)县卫生局已主动与县旅游局进行信息沟通(函告),建议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工作,建议对旅游线路予以把关。
××所是分局片区监管工作试点的单位之一,并较早地使用了分局开发的片区监管软件,开展片区监管工作_个多月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监管、执法、服务职能到位,辖区的经营秩序明显改善,监管水平和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领域不断拓宽,监管效果初步显现。
一是广泛探讨,统一思想。该所在停费前后,按照分局强化网格化监管推进职能到位的部署,提前给同志们灌输网格化监管思想,把为什么开展片区监管,为什么设计新的监管软件,怎样开展片区监管,达到什么目的,都交给大家讨论。通过讨论,全所统一了思想认识,切实把片区监管作为转型的首要任务。
二是提早准备,打牢基础。该所组织开展了经济户口软件的全员培训,手把手的教,认真做好传帮带,从建档立卡、到上传资料,到信息录入,都能达到人人会操作,保证了新软件应用后全所人员迅速掌握。同时,注重收集各地网格化监管的资料,对照监管要求,反推巡查常用的法律法规,组织全所人员尽早学习,加深掌握。并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节省开支,新购置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一部、扫描复印机一台,使全所达到微机_台、相机_部、扫描复印机_台,为开展网格化监管奠定了基础。
三是科学规范,精细操作。该所严格按照分局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从不熟练到熟练,从不规范到规范,目前以基本步入正规。在信息采集方面,从建档立卡的准确性,到经营者照片、经营场所和经营状态照片的拍摄技巧等,都反复商量,一丝不苟的操作,一点一点的改进,力求清晰、客观、准确。在提高巡查质量方面,始终围绕“痕迹化监管”这五个字总要求,狠抓巡查笔录质量。从一开始的不知怎么写,只写一两句话,到多次开会会诊,找出症结,逐步改进。目前,该所的巡查记录质量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有效提高了巡查质量,防止了巡查流于形式。在信息录入方面,认真做好巡查材料的整理、分类、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并将每日巡查情况汇总填制《巡查工作日报表》上报所长签字处理。目前,该所信息录入及时,达到了与监管同步。在执法效果方面,该所把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责令改正等方式,记录违规违法情况,收集执法工作证据。现在,部分逾期不改的业户正逐步进入立案程序,真正做到了监管工作与执法工作的有机统一。
四是大胆实践,勇于探索。该所结合实际,只要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和工作质量的,就主动去创新,达到了监管效果和人员素质的双提高。如:在监管台帐的设立上,该所副所长张智睿根据工作实际,设计了电子巡查台帐,实现了从手工操作到电子操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他还探索出了建档立卡和电子监管档案录入的最佳流程,提供给有关工商所所做参考,同时,他注重搜集在软件使用和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与业务科室联系,先后向有关科室和所长提建议__条,撰写调研报告和建议_篇,并参与了软件的改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