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5: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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仡佬族是贵州古老的原生世居民族,自称“木地人”即土著居民,他们曾建立了西南地区闻名的古“夜郎国”。据传仡佬族是古代百越的“俚”、“蜒”部落中的一支,商周至西汉时期的“百濮”,东汉至南北朝时代的“濮”、“僚”,魏晋后称“僚人”,“仡佬”是隋唐以后各个时期对他们的称谓。 目前,仡佬族人98%聚居于贵州省境内,少量散居在云南、广西、四川三省区。自然环境对一个民族的审美心理有着巨大的影响,而贵州仡佬族人的审美意识也正发端于其所生存的独特地域风貌之中。仡佬族人的精神信仰和审美心理萌发于先祖时期,由于其先祖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缺乏清晰明确的认识,因而其审美意识也带有一种古朴混沌的特征,再加之改造自然的能力极其有限,面对风云雷电、山川河谷、天地日月、草木怪石、野兽牲畜产生一种畏惧心理,形成了万事万物皆有灵性的“万灵观”,产生了最原始的自然崇拜,并将这种崇拜活动以习俗的形式保存下来并流传至今,成为一种隐形的架构和秩序,规约着今人的行为,对人们的社会生产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还影响和制约着一个民族审美心理的积淀与审美创造力的生发。“形象是审美的心理活动所凭借的主要手段,而情感则是审美心理活动的最根本特征。”[1],贵州仡佬族人正是以下具象化的自然物为崇拜对象,在一系列习俗化的崇拜活动中孕育了最为质朴的审美体验,投入了最为本真的审美情感,激发了独具特色的审美想象,迸发了强大的审美创造力,抒写了一个民族的审美演化史。
一、山崇拜
普列汉诺夫曾言“任何一个民族的艺术都是由它的心理所决定的,它的心理是它的境况所造成的,而它的境况归根到底是受它的生产力状况和它的生产关系制约的。”[2]从发生学角度说,有什么样的生存环境才会有什么样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才会有相应的审美心理 [3] 。仡佬族审美心理的形成与其所生存的自然环境以及由此而决定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样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仡佬族人生于山长于山,他们是山的儿女,是山的子孙,因而他们对山怀有一种特殊而厚重的情感。仡佬族神话《创造天地》中就讲述了普什格造天,普比密造地的故事。有关夜郎的神勇故事更是从源头上呈现了仡佬族人自古对高山的依赖之情。
世代繁衍生息在崇山峻岭、岩石旮旯中的仡佬族人在与大山的征服与被征服、改造与被改造的历史演进中,一方面显现出自身的强大力量,使自然之物能够为我所用,但另一方面,面对大山蕴藏着的无限巨大威力,他们又感受到自身的渺小与无奈,并由衷对山产生一种敬畏之心,对山的赞颂与欣赏的审美情怀也由然而生。古代仡佬族人认为,高山掌管着气候,而气候又决定了作物的生长,故而山是一年作物收成丰与歉的主宰。深山老林常有野兽毒蛇出没,它们常到村寨伤害人畜,仡佬族先祖认为这也是受山所驱使。因此,为了使庄稼免受大风、雷电、洪水、虫灾的危害,为了使人和牲畜不受野兽毒蛇的侵袭,就必须取悦于山,由此衍生出仡佬族最为隆重也最具特色的节日――三月三的“祭山节”。
面对高山的奇妙变幻,仡佬族先祖从原始思维出发,将山看成是主宰一切的神灵,赋予山与人一样的形象、情感、性格,形成了仡佬族人审美心理的原生形态。世代生于山、长于山、居于山、逝于山的仡佬族儿女,他们敬畏山的神奇,敬仰山的庄严,折服于山的巍峨雄浑,陶然于山的壮美旖旎,叹服于山的静穆苍茫。山林丘壑不仅是古代士人促生激情和启迪思想的不竭源泉,支撑精神的脊骨,而且是原始人类及西南少数民族审美心理生成的环境因素,是构筑民族审美心理的支点,它托起了民族审美的生命高峰,是民族审美文化表现的永恒主题[4]。
二、植物崇拜
古代仡佬族人所居多为树林茂密之地,为躲避野兽虫蛇的侵袭,他们常依树而居或藏身于岩洞之中,在大树和岩洞的护佑下,既可免受野兽的伤害,又可摭风避雨,久而久之便产生了树木奇石有灵的观念,树木便成为一种庄严神圣的图腾。每逢仡佬族“三月三”祭山节之时,对树的祭拜是一项必须举行的活动,因为在仡家人看来,山和树是不可分的,有山必有树,山与树是合二为一的,祭山必祭树,所以人们往往选取山上最高大最茂盛最古老的树作为神灵的标志进行祭拜。
除树崇拜之外,仡佬族还有着极为浓厚的竹崇拜情结,无论生息繁衍还是生活之需都与竹结下不解之缘。《兄妹开亲制人烟》、《竹王》都是围绕竹与仡佬族生命源起的关系这一主题而广为流传的神话传说,其中也展现了仡佬族对竹有着浓厚的生殖崇拜情结。直到今天,在贵州道真县,妇女生育后将胎盘深埋于竹丛中,以求得到“竹神”的护佑。贞丰县咬贯乡的仡佬族人家在祭祖时,必于神龛上放置竹筒一只以示祖宗灵位[5]。如此可见,竹是和仡佬族生命相联的一种植物,这种竹崇拜情结实际上表达着仡佬族人对生命传承的一种敬畏和信仰,对生命美的一种追求和向往。
仡佬族不仅崇敬竹的生命之美,而且还以竹创造了生活之美、劳动之美。仡佬族每年除夕要砍竹一根,每节割一道口子,放入一种种子,再逐节灌以清水,等正月十五将竹剖开观察,看哪类种子发胀得好,当年就多种该种作物,往往能获丰收。粮食作物是农耕为主的仡佬民族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物质条件。农作物的丰歉关系到一年全家老幼生活的饱与饥,他们将如此关系重大的事情寄托于竹管的预卜上,足见对竹的崇敬超过一般”[5] 。仡佬族聚居之地往往都生长着茂密的竹林,无论生产劳动、饮食起居或是休闲娱乐都离不开竹。日常生产生活中,仡佬族人经常用竹蔑来编织各种既美观又实用的用具和器皿。如竹篓、竹背篼用于背运粮食、肥料或赶集购买的物品,竹簸箕用来晾晒粮食,竹围席、竹笼用来储存粮食。在饮食起居上,他们吃竹笋住竹楼睡竹席,渡河用竹筏,穿着竹麻草鞋手拿竹竿赶山路,夜间行走用竹蔑条扎成的火把照明,生病时要熬苦竹水喝。在休闲娱乐方面,仡佬族人擅长吹芦笙和笛子庆祝节日或丰收,在吹奏曲子的同时还会跳起芦笙舞。仡佬族传统体育项目也同样丰富多彩,其中最为流行和受欢迎的项目叫“打篾鸡蛋”。篾鸡蛋用竹篾条编制而成,一般有拳头大小,外形犹如鸡蛋,故称之为“篾鸡蛋”。
可见,仡佬族人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与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不仅敬仰竹的生命之美,把竹视为生命的图腾,而且还将竹用之于生产劳动、饮食起居、休闲娱乐中,从而创造了美。这种美是自然之美与人的智慧和力量之美的高度融合与统一,在民族历史演进的行程中,竹陶冶着仡佬族人的审美情趣,积淀了深厚的审美情感,激发着他们的审美创造力,编织着仡佬族特有的竹文化情结。
三、动物崇拜
在人类远古时期,人对世界与自身的认识均处于一种模糊混沌状态,加之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使人类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强烈地感觉到自身力量的微小薄弱,随之他们就会潜意识地赋予自然力、自然物一种超自然的神奇力量,相应产生一种恐惧心理,进而转化为一种崇拜和敬仰,而对动物的崇拜也滋生于其中,随着美感移情作用的加强,人类就会赋予动物一些高尚的品质或神奇的力量,这些动物便成为美与力量的化身。仡佬族的动物崇拜中对牛和狗的崇拜最为典型。
“乐助会”由沂蒙晚报发起成立,经民政局批准备案,上级主管部门为临沂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以开展各类助学活动为业务范围,旨在进一步弘扬沂蒙精神,倡导“你帮我助、无私奉献”的文明新风,积极主动、有组织、有规划地开展公益助学活动。
在揭牌仪式现场,从企业管理者到全职太太,从机关干部到小学生,来自社会各界的百名会员和理事单位代表欢聚一堂。他们胸前佩戴着同样的徽章,他们心中有着同样的热情,他们用不同的人生去完成同一个梦想:为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帮助他们实现无数个多彩的梦。
是什么燃起了他们心中助学的热情?答案在他们胸前,也在他们心中——“乐助会”。
肇始:做“走转改”忠实的践行者
自全国新闻战线组织开展“走转改”活动以来,沂蒙晚报把组织开展“走转改”活动作为提升报纸影响力的抓手,着眼于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着眼于提升新闻队伍能力素养。记者不仅把笔和镜头对准普通百姓,反映他们的喜怒哀乐,还千方百计为百姓做好事,做实事,扎实开展了“捐一本课外书,圆孩子一个梦”、“热午餐行动”等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活动。
临沂是一个拥有上千万人口的革命老区,部分偏远地区发展相对落后,还有许多弱势群体亟待关怀。秉承“责任媒体,百姓情怀”的理念,沂蒙晚报始终把关注的目光放在扶贫济弱上。
2011年9月,沂蒙晚报几名年轻记者在“走转改”采访活动中了解到,平邑县武台镇万山完小从1993年后再没新增过图书,随后《万山完小1993年后再没新增过图书 山里娃渴望课外书》一稿见诸报端,短短三天的时间里,捐书就超过7000册。爱心人士的热情,让记者体会到了“走转改”的实效,也坚定了“走转改”的信心。于是,经过精心组织策划,2011年12月,作为沂蒙晚报深化“走转改”的一项重要活动,“捐一本课外书,圆孩子一个梦”活动启动。活动自开展以来,三名记者的足迹踏遍了全市7个县区十几所偏远小学,和山里娃打成一片,与爱心人士贴心交流,经过几百个日日夜夜的奔波劳顿,3万册课外书滋润了3000多个农村娃饥渴的心田。清新朴实的文风、真诚真实的情感、扎实高效的作风,使整个活动吸引了大量拥趸,而“捐书圆梦”每走过一站,都会掀起一波助学热潮。
创新:“乐助会”成就一个“山东第一”
随着“捐书圆梦”活动日趋成熟,如何让助学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如何让“走转改”常态化,成为每个参与其中的沂蒙晚报人反复思考的问题。
以“捐书圆梦”活动为依托,以广大爱心使者为纽带,2012年年初,沂蒙晚报创造性地提出注册成立临沂市乐善助学促进会的设想,以此来进一步整合目前社会上的爱心资源,规范高效地做好公益助学文章。由媒体发起成立助学公益组织,在山东省史无前例,在全国媒体中也无例可循。而公益组织的注册过程本身就是块难啃的骨头,许多公益组织在筹建中便半途而废的实例屡见不鲜。面对诸多失败的案例,面对毫无经验可借鉴的筹备工作,克服种种消极因素,沂蒙晚报选择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临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少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国华等对这一设想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发动社会力量办政府目前兼顾不到的好事,有必要、有意义。与此同时,筹备工作还得到了临沂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和临沂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这都给沂蒙晚报以极大的鼓励。
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半年多的紧张筹备,2012年10月16日上午,临沂市乐善助学促进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揭牌仪式举行。山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临沂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朱绍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国华共同为临沂市乐善助学促进会揭牌。为更好开展关心下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临沂市乐善助学促进会特邀朱绍阳主任担任名誉会长。
发展:成立工作室,向品牌化迈进
“乐助会”的成立,是慈善助学活动的新起点,也是沂蒙晚报开展“走转改”活动的里程碑。为巩固这一“走转改”的活动平台,沂蒙晚报筹备成立“乐助会工作室”,设专人负责“乐助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各类慈善助学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宣传报道,真正把“乐助会”做成品牌,做出影响力。
临沂自古尚大义,沂蒙精神深入人心,而今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大背景下,开展公益活动更是沃土一片。然而,开展公益助学活动,并不是媒体的新课题。如何在众多公益活动中保持鲜活的生命力?如何让“走转改”活动更加深入人心?活动的品牌化显得尤为重要。
成立“乐助会工作室”,健全组织机构,精干工作团队,使慈善助学的每个环节都规范化,都有章可循。从捐助物资、捐助方式、受捐方状况调查、资金的募集,到活动的组织策划,步骤安排,均实现统一化、规范化。同时,计划注册“乐助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开通乐助热线,通过网络等新媒体,聚集更多的社会资源为我所用,提高捐助效率,扩大“乐助会”的品牌影响力。
“走转改”有了这样一个固定平台,活动的常态化、稳定性便顺理成章。“乐助会工作室”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除了继续推进“捐一本课外书,圆孩子一个梦”活动外,还增加“热午餐行动”、贫困儿童“1+1”救助等多种助学活动,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起各个层面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募集资金,推动慈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将“乐助会”打造成临沂最具影响力的公益助学品牌,为临沂千千万万的孩子谋福利,为“走转改”活动提供坚强后盾,为临沂的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感悟:“走转改”让报纸生命常青
沂蒙晚报践行“走转改”,创建“乐助会”,给我们在全媒体时代如何办好报纸带来很多启示。
启示一:“走转改”让报纸深入人心
随着新媒体的崛起,新媒体对传统纸媒冲击越来越大,许多人认为报纸马上就要衰落了,许多报人也对报纸的前途失去信心。姑且不论传统纸媒和新媒体有一个相互融合的过程,也不论正在加速的城市化仍然在给报纸提供无限的发展空间,单就目前报纸而言,为什么一个简单的助学活动能引起那么大的反响?这不是报纸影响力的具体体现吗?影响力来自哪里?来自深入群众、深入生活、深入实际。这种理念来自哪里?来自“走转改”。实践证明,只要报人心里有群众,对群众有感情,真心为群众办好事,群众心里就会有报纸,报纸的生命就会常青。
启示二:“走转改”让媒体人职业升华
沂蒙晚报在践行“走转改”的过程中,记者不仅是新闻事件的记录者,也不仅是社会和时代的观察者,还是公益活动的推动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展现了媒体人的社会责任与社会担当。因此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赞扬。当记者“飘”在互联网和机关大院的时候,记者的心也“飘”在虚无之中。到基层中去、到群众中去,看到自己的稿件给群众带来温暖、带来实惠,媒体人的职业神圣感、责任感、使命感就会油然而生。全媒体时代,信息泛滥了,社会责任却稀缺了。因此,一个职业媒体人从基层、从群众中采回来的,带着责任、带着感情的新闻产品,不是更显珍贵吗?有了这样的新闻产品,报纸还愁没有读者、没有市场吗?
启示三:“走转改”的路可以无限宽广
「关键词民问非营利组织 会计制度 会计处理
2004年8月18日,财政部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①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这一制度的,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的一项空白,对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实现与相关法规的协调,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陆建桥,2004)。本文拟对该制度中规范的,关于捐赠、政府补助、受托业务、文物文化资产、资产减值会计、净资产的分类与列报、收人的确认、费用的确认与列报等民间非营利组织特有或者特殊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的背景、理由及其意义,作一阐述。
一、关于捐赠(包括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中,捐赠(包括政府补助)往往是其重要的资金来源,因此,对各种捐赠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就显得十分重要,它也涉及到一些基本的会计概念。
(一)对于取得的捐赠,应当确认为收入还是净资产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是捐赠,但对于接受的捐赠应当确认为收人还是净资产则有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将企业接受的捐赠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其实质是将捐赠直接作为“净资产”确认,因此,民间非营利组织也应当和企业一样,将接受的捐赠确认为净资产。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如果将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捐赠作为净资产确认,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很大一部分收入将无法在业务活动表中反映出来,既不利于真实、完整地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业务活动情况,也不利于衡量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另外,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捐赠符合收入的定义,即它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最终会导致净资产的增加,因此,应当将其确认为收入。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采纳了上述第二种观点,即民间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应当确认为收入,在业务活动表中予以反映,以完整地反映其收入来源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二)对于取得的捐赠,是否应当区分无条件捐赠和附条件捐赠分别进行处理
民间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根据捐赠合同或者协议是否附有对捐赠资产的使用设置限制条件,通常可以区分为无条件捐赠和附条件捐赠。对于无条件的捐赠,国际上一般都规定应当在收到捐赠时确认收入。但是,对于附条件的捐赠,则有不同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对于附条件的捐赠,在所附条件满足之前不能确认收人。按照这一意见,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收到附条件捐赠时,应当首先将其计入“递延收入(或者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负债反映。比如,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规定,对于政府补助,只有在合理保证企业将满足所附条件和补助能够收到时,才能够予以确认;政府补助应当在与其拟补偿的相关成本相配比的期间内,系统地确认为收益;政府补助不应当直接贷记股东权益。按照这一规定,收到的政府补助将被确认为负债,计人“递延收入”,然后,分期摊销,计人有关会计期间的收入。
另一种意见认为,将附条件的捐赠确认为“递延收入”,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负债反映,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因为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收到捐赠资产时,尽管对于捐赠资产存在使用方面的限制,但是并不存在需要偿还捐赠资产或者相应资金的现时义务,所以,不应当将收人递延,确认为负债。对于附条件的捐赠,只要民间非营利组织已经取得了捐赠资产的控制权,导致了净资产的增加,民间非营利组织就应当将其确认为当期收入。
考虑到上述第一种观点在会计基本概念上站不住脚,而且容易导致收入确认和计量上的主观随意性,再加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经作出决议,否定了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的做法,准备取消这一准则或者以新的准则取而代之。而第二种观点将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拟选用的,也是澳大利亚等国的做法。所以,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选择了第二种观点,即对于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应当在捐赠或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收入;对于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应当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人。与此同时,制度又规定,当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者部分捐赠资产(或者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则应当就需要偿还的金额同时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
二、关于受托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民间非营利组织实务中,通常还从事不少受托业务,尤其是一些基金会、慈善组织等。这些受托业务有时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业务总量中还占有不小的份额。
民间非营利组织所从事的受托业务,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是从委托方收到受托资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资产转赠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将资产转交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行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本身只是在交易过程中起中介作用,无权改变受托资产的用途或者受益人。
显然,受托业务与接受捐赠业务有本质上的差别。在接受捐赠业务中,民间非营利组织获得了捐赠资产,并拥有了捐赠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在受托交易业务中,资产并不是捐赠给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它是委托人捐赠给指定的组织和个人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本身并没有导致净资产的增加。同时,资产转给指定的组织和个人时,通常也不是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名义赠予受赠人的,它仍然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赠予受赠人的。因此,民间非营利组织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将受托交易业务与捐赠业务相区分。在实务中,不少民间非营利组织将受托业务视同捐赠处理,实际上虚增了捐赠收入和净资产,不利于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
因此,民间非营利组织因从事受托业务而获得受托资产时,不应当确认收入,因为受托交易不会增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但是,在对受托交易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则有不同观点: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受托交易只是起中介作用,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是受委托人之托将受托资产转赠或者转交给指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因此主张不在财务报告中反映这一事项,即对于受托交易事项,既不予确认和计量,也不必披露。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受托交易事项,可以不予确认和计量,但是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以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
第三种意见则认为,仅仅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受托交易事项是不够的,因为受托交易资产一旦进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就属于已经被民间非营利组织所控制的资源,而且民间非营利组织有义务将该资产转交给受赠人。所以,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受托资产和受托负债,以全面反映其资产负债状况,这样也有助于在会计报表中综合反映其业务开展情况。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采纳了第三种意见。即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受托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且在确认一项受托资产时,应当同时确认一项受托负债。考虑到该项交易的特殊性,制度还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所确认的受托资产和受托负债。
三、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实务中,民间非营利组织一般是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所以固定资产并不计提折旧。但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一方面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导致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固定资产金额没有反映其实际价值,进而导致资产价值和净资产价值的高估;另一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也使得民间非营利组织每期业务活动表中的成本、费用低估,不利于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经营业绩。
基于上述理由,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信息的质量,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管理和成本管理。
四、关于文物文化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实务中,不少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大量的品和文物等,比如基金会接受捐赠的字画和其他艺术品、博物馆的艺术品及文物收藏和寺庙拥有的历史文物等,主要用于展览、或等目的,通常不对外捐赠或销售。对于这些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应当如何进行核算?过去一直没有明确。从实务情况来看,大量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并没有将其纳入表内核算,有些甚至连基本的实物登记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导致这些文物文化资产管理上的混乱。
应该讲,上述文物文化资产是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因此从全面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和加强这些组织的资产管理的角度,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度》规定,对于用于展览、或等目的的文物、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要求单设“文物文化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大类下单列项目予以列报。但考虑到这些资产的价值一般并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也就是说,它们一般不存在象其他固定资产那样的损耗,所以,我国《民问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文物文化资产,不必计提折旧。
五、关于资产减值会计
在会计实务中,民间非营利组织一般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所以,对于所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一般都不予确认。这一会计处理原则已经导致许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一些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继续挂账,无法得到及时处理;市价超跌的投资或者可收回金额严重低于账面价值的存货等继续以账面价值计价,资产价值高估。
为此,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家普遍认为应当允许民间非营利组织对所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和计量,以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价值情况。尤其是捐赠人、债权人等资金提供者和会计信息使用者都希望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方便其如实评价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基于此,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等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这些资产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并计人当期费用。
考虑到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在一般情况下发生减值的可能性较小,而且其减值损失的计量也相对比较困难,所以,该制度在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外,原则上不要求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如果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发生了重大减值,则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六、关于净资产的分类与列报
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一般既没有所有权属于出资者的投入资本,也没有针对出资者的分配,所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来源基本上都为其所获得的收入扣减相应的费用后的余额。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这种组织特征决定了它对于净资产的分类与列报与有明显不同。
既然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主要来自于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而在构成民间非营利组织收人来源的相关资产中,则又因其使用是否受到限制而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所以,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按照其资产的使用是否受到限制进行分类有助于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较为有用的信息,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据以判断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中,有多少属于其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等限制的,有多少属于不受限制的,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自由支配和使用的。
从国际上看,西方成熟市场国家一般也是采用这种分类。但是分类方式则略有不同。比如美国将净资产分为三类:永久限定性净资产、暂时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英国则将净资产仅仅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两类。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只将净资产分为两类,即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没有对限定性净资产再进一步区分永久限定性净资产和暂时限定性净资产的理由主要有三点:
一是在制度中很难对“永久限定性”和“暂时限定性”的概念进行严格界定,我国现行有关合同、协议等法规中,也没有这些术语,所以,没有法律上的严格界定可资。
二是在实际操作中,会计人员有时很难判断净资产的使用属于永久限定性的,还是暂时限定性的,从而会导致实务中对于永久限定性净资产和暂时限定性净资产的分类带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是所谓永久限定实际上也是相对的,出资人等可能改变或撤消对资产的限定。
七、关于收入的确认原则
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的确认问题,从国际上来看,一般是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区分为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两类。
所谓交换交易,是指按照等价交换原则所从事的交易,即当某一主体取得资产、获得服务或者解除债务时,需要向交易对方支付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现金,或者提供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货物、服务等的交易。如按照等价交换原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均属于交换交易。
非交换交易是指除交换交易之外的交易,在非交换交易中,某一主体取得资产、获得服务或者解除债务时,不必向交易对方支付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现金,或者提供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货物、服务等,或者某一主体在对外提供货物、服务等时,没有收到等值或者大致等值的现金、货物等。如接受捐赠、政府补助等,均属于非交换交易。
无论从美国等国的会计准则,还是有关国际准则来看,对于因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均采用与企业相同交易一致的确认原则,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一收入》和我国的收入会计准则等。对于非交换交易(如捐赠、政府补助等),则一般按照交易的资源是否导致实体增加了资产或者减少了负债(即是否导致实体增加了净资产)来确认收入。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借鉴了国际上的这一通行做法,在规范收入确认原则时,亦区分交换交易和非交换交易进行规范。对于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的确认原则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相一致;对于非交换交易形成的收人,则应当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1.与交易相关的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能够流人民间非营利组织并为其所控制,或者相关的债务能够得到解除;
2.交易能够引起净资产的增加;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八、关于费用的确认与列报
由于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而且业务活动表的主要功能是用以评价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经营绩效,所以,该制度要求在对费用的会计核算中,应当严格区分业务活动成本和期间费用,将两者分别列报。其中,业务活动成本,是指用于归集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民间非营利组织所从事的项目、业务或者服务种类比较多的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分别项目、服务或者业务大类进行核算和列报,以反映更加充分的成本信息,也有利于将成本信息与相关收入信息相比较,更好地考察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绩效。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为了组织、管理其业务活动和为了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所发生的费用,该制度规定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分别计人管理费用和筹资费用,对于当期所发生的除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和筹资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也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单列“其他费用”项目进行核算和列报。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吸收了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果,并借鉴了相关国际惯例和财务会计的最新进展,引入了一些较新的会计理念和会计处理规定,比如区分捐赠和受托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交换交易与非交换交易规范收入确认原则、分别净资产的限定性与非限定性进行列报等。这些会计规定,不仅对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行为,而且对于丰富我国会计、完善我国会计标准建设均富有积极意义。
主要参考
A:没有最低营业额的请求,公司没有赢利则无需缴纳所得税,只需要支付自己的个人所得税。
Q:小孩子多大年纪移民比利时比利时适?
A:一般来说,如果父母盼望孩子有较好的中文程度,那在孩子7-10岁左右带孩子移民比较理想。如果从学习比利时融入的角度考虑,则越早越好,基础上所有的案例都可以印证出,无论是语言还是心态,小孩子在国外远比大人要适应的快。
Q:移民在比利时申请银行贷款购置住房吗?
A:是的,新移民在比利时申请银行贷款购置住房,享受退税。
Q:移民可以享受比利时人的福利待遇吗?
A:是的,比利时是个高福利的国家,新移民自抵达比利时市政厅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以享受除失业金补贴以外的大部分比利时人的福利待遇,这与是否获得永久居留及入籍没有关系。
Q:在比利时公司成立后,申请人到欧洲申根国家做生意与旅游方便吗?到非申根国方便吗?
A:持有比利时签证,可以往返于欧盟26个国家与地区,在比利时的子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国家内登记或成立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享有与比利时公司同等的权利,此外,从比利时到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商务或旅游签证程序要简略很多;客户获得永居/入籍后可在欧盟境内就业。
Q:比利时成立的子公司是否需要在指定地点租赁办公室?
A:不需要。比利时的子公司可以登记在比利时任何一个城市,也可以登记在自己购置或租赁的住宅内(登记在租赁房内需要事先征得房东的批准)。
Q:比利时成立的公司是否必定要全职雇佣至少一个以上的本地员工?
A:不需要,可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机动决定是否聘请全职或兼职的本地员工,也可以不聘请,比利时对此没有强制请求。
Q:比利时汽车煳应用汽车的费用高吗?
A:在比利时买汽车的费用不高,尤其是二手车的性价比非常高,如果不是必定要购置豪华汽车,则3000-5000欧元就可以购置很不错的家用轿车了,应用汽车的费用重要有三部分:汽油、路税与保险费,根据应用频率、汽车自重与排气量的不同,每月总消费大概在100-300欧元左右,此外,在比利时、荷兰、德国等大多数欧洲家开车是没有收费公路的。不需要另外再交付路桥费用。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062(2017)08(a)-0147-02
糖尿病是临床上常见的胰岛素分泌缺陷代谢类疾病,一旦发现患者患有糖尿病,往往需要终身服药[1-2]。糖尿病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具有发病率高、慢性并发症能够威胁生命以及终身服药的主要特点,给患者身体、心理以及经济等方面带来很大压力[3-4]。临床上对糖尿病患者的护理研究是提高糖尿病患者利用科学方法控制血糖水平以及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方法之一。该文通过筛选2016年1月―2017年1月期间来该院治疗的86例糖尿病患者,采用糖尿病护理小组的方式,分析糖尿病护理小组护理模式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c方法
1.1 一般资料
筛选来该院治疗的86例2型糖尿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都符合2型糖尿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每1例患者都在医院伦理委员的监督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86例患者无严重糖尿病并发症、无精神病史、无外伤感染、无酮症酸中毒及电解质紊乱等情况,都意识清楚并且理解研究内容及能够配合数据的采集。在筛选中将主要器官严重疾病者、恶性肿瘤者、低血糖严重者、精神病史者、不能配合研究者予以排除。采用数字随机表法,将86例2型糖尿病患者随机平均分成2组,每组43例。其中一组为对照组,患者性别比例男性:女性为23:20,患者最小年龄34岁,最大年龄66岁,平均年龄(53.2±6.8)岁,平均病程(12.7±3.3)年;另一组为研究组,患者性别比例男性:女性为21:22,患者最小年龄31岁,最大年龄69岁,平均年龄(57.2±3.5)岁,平均病程(11.3±2.7)年。对照组与研究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程等一般资料的比较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与研究组患者均采用口服降糖药和皮下注射胰岛素的治疗方法进行血糖的控制。其中,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方法,包括遵循定时定量、低糖、低脂、高纤维的饮食指导;向患者介绍适当的散步、太极拳等有氧运动都有助于血糖的控制;以及向患者告知注意避免过度的运动及低血糖发生时的应对方法;指导患者合理科学的使用降糖药物以及有规律的血糖监测;并且在常规护理中对患者进行糖尿病健康知识的讲座,使患者理解糖尿病和并发症、药物反应等糖尿病相关知识。
研究组的43例糖尿病患者采用糖尿病小组的护理方式进行护理,具体方法及内容如下:组建糖尿病护理小组,任命1名资深护师或者护士长为护理小组组长,护理小组由2~3名专业护理人员组成;在研究组患者开始就诊到出院的整个护理期间内,都在护理小组制定的护理方案下进行,详细的建立研究组患者简历,由指定的护理人员与患者进行沟通,促进相互的理解,有利于各项临床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患者自身情况,对患者进行糖尿病基础知识教育,关于发病机制、健康饮食、并发症预防以及胰岛素注射等较为深层次的知识要细心耐心的介绍给患者,将糖尿病的各项知识告知患者,以消除患者由于未知而引起的心理恐惧,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在护理小组沟通时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确保每1例糖尿病患者都能够正确的理解专业人员的讲解;在护理治疗期间,护理小组成员要多与患者交流与沟通,了解患者的诉求,依据每1例患者的实际情况,对护理方式进行及时的调整,以保证糖尿病患者在护理期间的血糖控制效果。
1.3 观察指标
在护理过程结束后,对两组患者HbAlc、FBG及2 hPG水平进行监测并分析比较;通过数据采集,对比两组患者在护理后的健康知识评分及遵医嘱行为,包括饮食、规范用药、自我监测、适当锻炼等指标的比较;采用具有良好信校度的SAS评分,对两组糖尿病患者在护理过程结束后为患者的焦虑程度进行评分,其中轻度焦虑为50~59分,中度焦虑为60~69分,重度焦虑为70分以上。
1.4 统计方法
所有数据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采用t检验,以P
2 结果
2.1 对照组与研究组患者在护理后血糖水平
通过不同的护理方式,将对照组与研究组患者的血糖水平等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学分析,具体数据见表1。由研究数据表明,在护理结束后,研究组患者HbAlc为(6.02±1.25)mmol/L,FBG为(6.38±1.13)mmol/L,2 hPG为(8.84±1.79)mmol/L,与对照组患者血糖水平相比均有所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对照组与研究组患者在护理后焦虑程度
在护理后,对照组中有4例患者没有焦虑不良情绪、23例患者轻度焦虑、16例患者中度焦虑;而研究组中有21例患者没有焦虑不良情绪、19例患者轻度焦虑、3例患者中度焦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343 8,P
3 讨论
关键词:缺血性脑卒中;中西医结合;规范化治疗
中图分类号:R743.3 R25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349(2012)01-0045-03
缺血性脑卒中又称脑梗死,存活患者中有70%~80%遗留某些大脑功能障碍。本观察将传统中医针灸推拿技术、言语治疗和心理疏导与现代康复医学规范化治疗方案相结合,采用前瞻性随机对照观察,通过180 d评测与比较,探讨中西医结合规范化治疗缺血性脑卒中患者的综合功能、认知能力、抑郁程度,改善生存质量方面的影响及意义。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根据1995年中华医学会第四届全国脑血管疾病学术会议第3次修订的《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1]及1993年全国脑病协作组《中风病中医诊断疗效评定标准》[2]。纳入标准、患者均为首次发病,经CT或MRI检查证实为缺血性脑梗死;年龄30岁~80岁;符合西医脑梗死的诊断;符合中医中风病的诊断;发病1周内入院者;有肢体功能障碍;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在8分以上;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经检查证实由脑肿瘤、脑外伤、脑寄生虫病、代谢障碍所引起的偏瘫;有活动性肝病、肝肾功能不全、充血性心力衰竭、恶性肿瘤、呼吸功能衰竭或四肢瘫患者;发病1周后入院者,曾患脑血管疾病且遗留功能障碍者;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在8分以下;既往有精神病、痴呆病史患的者,聋、哑人;外省市无法随访者。
将2009年12月―2010年12月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康复内科住院,并符合纳入标准的80例患者,按随机对照表随机分为两组,各40例。普通组男18例,女22例,年龄62.40岁±8.10岁;规范化组男17例,女23例,年龄63.31岁±9.10岁。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经分析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两组患者既往史及伴发疾病情况及治疗前神经功能缺损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详见表1。
1.2 康复治疗方法 参考规范三级康复治疗[3],将发病到发病后30 d为第一期,发病后30 d~90 d为第二期,发病后90 d~180 d为第三期。
1.2.1 普通组 采用神经内科常规诊疗,缺血性脑卒中患者根据不同病因、发病机制、临床类型、发病时间等确定治疗方案,在一般内科支持治疗的基础上,可酌情选用改善脑循环、脑保护、抗脑水肿降颅压等措施。在时间窗内有适应证者可行溶栓治疗。并给予下列康复治疗。
良肢位:仰卧位时注意肩关节外展,腕关节背伸位,手指及各关节稍屈曲;膝和髋关节保持伸直位,膝关节下垫以软枕,两足底放置足托,足趾朝上。侧卧时下侧手臂外旋并伸直,上侧手臂置于软枕上,掌心向下,肘、腕关节伸直位;背部垫软枕;上侧膝与髋关节屈曲,用软枕与下侧腿隔开。每日两三次,每次30 min~45 min。
肢体运动方法:由专人对患者进行运动训练,以Bobath疗法为主,包括正确卧位的保持、定时变换、Bobath握手训练、搭桥方法、床上起坐训练、坐位起立训练等方法,同时教会家属或陪护辅助训练,每日两三次,每次30 min~45 min。出院后随访。整个训练注意循序渐进,鼓励患者做被动运动,辅助利用健肢带动患肢训练,防止异常运动模式产生,促进正常运动模式建立,使其更加适应日常生活的动作模式。
1.2.2 规范化组 第一期采用神经内科常规诊疗的同时,待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1周内尽快开展康复治疗。第2期、3期根据患者的病情及功能恢复情况决定转至康复病房继续康复治疗,或转入加重病情,由治疗师上门指导。在此基础上配合下列中医治疗方法、心理康复和日常生活能力训练。
针灸治疗:参考我院中医针灸科针灸治疗方案,根据病情辨证取穴,电针、头针、舌针、耳针均根据需要采用,第1期,2期针刺1次/日,第3期隔天1次,针刺得气后留针30 min。
患侧肢体按摩治疗:①按压穴位, 上肢取内外关、曲池、肩;下肢取足三里、三阴交、环跳、涌泉等穴, 每穴按压5 min。②滚法,从肢体上下端依次按摩,压力要均匀,协调有节奏,每次10 min~15 min。③揉按法,采用掌根从肢体远端向近端按揉,每次10 min~15 min,腕部动作要轻揉缓和的摆动。④顺着双侧背部太阳经上下按摩:主要采用一指禅推法直至皮肤发红为度。第1,2期每天治疗2次,第3期开始隔天治疗1次。
日常生活能力训练:设计简单易行的动作进行训练,如击球、拾豆子、拨算珠等,以及训练脱衣服、使用餐具等。第1期、2期每天治疗2次,每次30 min。第3期开始隔天1次,每次30 min。
语言治疗:以口语表达及听理解训练为主。采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编制的300 词、300 图,及造句训练册进行命名、复述、听辨别、听理解是否题训练。第1期、2期每天治疗2次,每次30 min,每周6 d,第3期开始隔天1次,每次30 min。
心理康复:针对存在的心理特征采用相应的护理措施。采用疏导疗法,对患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给予心理上的支持,使抑郁情绪得以调整。根据其具体情况帮助和指导患者提高自护能力,适应已经改变了的生理状态。对患者人际交往功能的缺陷及应对功能的不足,制定有关对策程序如做好家庭及社会支持系统的工作,充分地给予理解和关爱。或定期组织患者分小组进行康复训练和交流训练体会,使其产生认同感。心理康复第1期,2期每周2次,每次30 min。第3期开始每周一次,每次30 min。
1.3 评定指标及方法 两组连续治疗半年后结束观察,分别于在治疗后30 d,90 d,180 d进行记录神经功能缺损评分[3],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4],残障功能评价[2],汉语失语检查[5],精神状态的测定[6],智力测定[7]及生存质量评定[8]。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软件,进行q检验、t检验、方差分析等。
2 结 果
2.1 两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见表2) 经q检验,两组治疗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见表3) 经q检验,两组治疗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 两组社会功能评价结果(牛津残障评分,见表4) 经q检验,两组治疗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4 两组汉语失语检查结果(见表5) 经q检验,两组治疗后均较治疗前有改善(P
2.5 两组汉密顿抑郁量表测定(HAMD)(见表6)
2.6 两组Wechsler成人智力量表手册(WAIS RC)测定(见表7)
2.7 两组生存质量评定(WHOQOL-BRE)结果(见表8)
3 讨 论
多种疗法配合的综合性治疗是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肢体康复的必然发展趋势,这其中包括运动疗法及针灸、功能性电刺激、生物反馈、部分减重的步行运动等现代康复手段、中药汤剂、针灸疗法等祖国传统医药治疗措施。祖国传统医学在中风病的综合康复治疗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常用方法有针灸推拿、汤药、精神调理等,尤其以针灸治疗的研究和应用最多。
本观察将现代医学治疗脑卒中的方法与传统中医的针灸推拿技术、言语治疗和心理疏导相结合综合地运用于缺血性脑卒中的治疗,建立缺血性脑卒中的中西医结合规范法治疗方案,在神经功能缺损改善程度、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残障功能改善程度,汉语失语改善程度,精神状态,智力水平及生存质量等方面明显优于目前的单纯西医治疗方法。中西医结合规范化治疗缺血性脑卒中强调重视康复、推拿、针灸、教育在该病治疗中的作用,强化了早期康复、规范护理和科学教育的精神[9,10],从多途径、多靶点对脑卒中进行综合干预,不但可以提高临床疗效,还可增进患者、家属与医生、护士的有效沟通[11,12],并能相互理解,融洽医患关系,甚至总体上可节省费用,因此值得加强在中西医结合规范化治疗缺血性脑卒中方面的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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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胡永善,吴毅,朱玉连,等.规范三级康复治疗促进脑卒中偏瘫患者综合功能康复的临床研究[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4,19(6):418-421.
[4] 燕铁斌,窦祖林.实用瘫痪康复[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29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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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Hamiton MA.A rating scale for depression[J].J Neurol Neurosurg Psychiatry,1960,23: 56-62.
[7] 龚耀光.Wechsler成人智力量表手册[M].长沙:湖南医学院,1982: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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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虞炳庆,芮小东.缺血性脑卒中治疗规范中若干问题探讨[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04,2(2):1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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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宋庆华,陈琴,徐平.颈动脉超声预测缺血性脑卒中的研究进展[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08,6(6):701-703.
[12] 杨泽萍.缺血性脑卒中病人急性期合理控制血压对预后的影响[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08,6(1):117-118.
关键词:农业生产力 重组 农民大规模转移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业生产取得了巨大进展,我国农产品供给告别了长期的短缺,中国用世界近9%的耕地、6.5%的水资源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与此同时发生的农民大规模转移,完全改变了我国农村农业生产力结构中的人、地关系和其他生产要素之间的原,有关系。我国农民的大规模转移,不仅是城乡关系的巨大变革,而且也使我国农业生产力面临挑战和重组的机遇。各国经济史表明,农民大规模转移阶段的农业生产力重组对实现工业化意义十分重大。只有实现农业生产力的重组,才有可能在农业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满足非农业人口的粮食需求和工业发展对农业的原料需求,传统农业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如何顺应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趋势有效推进我国农业生产力重组,关系到我国的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的解决。
一、农业生产力的现状、问题与重组的必要性
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世界历史上时间最短、规模最大的农民人口转移,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农民的这样大规模转移必然改变农业生产力中劳动力、土地与生产工具的原有的结合机制,而与此同时我们没有找到一种能够替代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农业经济的组织形式,使变化了的劳动力、土地和生产手段工具能够在新的利益框架下有效聚合并形成生产力,收益的递减势必要依靠越来越多的政策激励和外部的投入确保农业的产出水平。农业生产力重组机制的缺失,导致农业生产力结构的恶化。
一是农业劳动力结构退化。我国农民大规模向城镇或者非农业产业转移主要表现为农业劳动力的减少,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壮年为主体的劳动力转移,导致了农村劳动力结构的显著变化。伴随农村“草根精英”的大量流失,妇女、老人、儿童开始成为农业生产力的主力军,农业劳动者的供给呈现出“弱质化”的趋势,农业愈发成为一种家庭副业,存在被边缘化的危险。同时农民的大规模转移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农业劳动者供给过剩的绝对规模,反而是“草根精英”的大规模流出直接导致了“优质”农业劳动者供给的不足与“弱质”农业劳动者的供给相对过剩。在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的劳动者的数量从相对减少到绝对减少、劳动者体力的重要性日益被智力和技能所取代的结构优化机制没有发生。
二是土地资源的碎化与闲置并存。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1998~2008年间我国的耕地面积由19.45亿亩下降到18.26亿亩,减少的面积超过了一亿亩,由于“农地非农化”速度远远超过了农民向城镇转移的速度,农村的人地矛盾进一步恶化,人均可分配的农地持续减少。此外,不断减少的农地在分配时又要兼顾土地肥力与地块位置的差异,实现好坏搭配、远近搭配,这就导致了农地的细碎化、均块农地面积狭小与相互插花,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这种状况本因通过农业劳动力向城镇的大规模流动引导零碎土地的集中与规模化,但在“以农村户口为依据的配置准则”与“土地承包期限30年,期限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的作用下,已转向非常产业的农村劳动力仍然具有平均分配的农地,农业劳动力向城镇的大规模流动,不但没有提升零碎土地的集中与规模化,反而因为按地发放农业补贴的政策刺激与农地流转不畅,出现了农地的抛荒与闲置。
三是人地关系制约农业生产工具更新。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普遍年龄较大且素质较低,接受新生事物与新技术的意识、能力差,不但难以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在产前、产中与产后细化分工与紧密协作的需要;而且直接制约了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器与现代管理方式等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广泛使用。这种状况又通过与农地资源碎化、农业规模化经营不足的互动和相互催化得到了进一步固化,最终影响了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化、管理现代化与生产互动合作化的提高,使得我国农业生产手段仍然具有强烈的传统农业的特征。
由此看来,现阶段农民的大规模转移只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农业生产在要素“量”上的组合关系,并未改变农业生产力中各个组合性要素在“质”上的关联。应当看到,即便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通过我国农业生产力的重组,仍然可挖掘我国农业内部蕴藏的发展潜力。我国农业生产力的要素结构仍然处于急剧变化之中,顺应这一趋势,有效推进农业生产力的重组,应当成为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
二、农业生产力重组路径与面临的难点
农业生产力重组,就是对土地、劳动力和生产手段进行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新组合,其实质是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构建聚集农业生产力要素的环境,是农业生产力重组的必然途径。其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形成农业生产力重组的利益激励机制,增加农业生产的利润提升农民收入是其中的核心问题。然而当前农村、农业的发展存在一些制度,对农业生产力的重组形成制约因素。
(1)土地制度不完善制约农村生产力重组。作为农业生产力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的流转对农业生产力的重组意义重大。虽然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允许农民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之后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体看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还比较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全国2749个村庄的调查显示,平均每个村出租土地农户的比例为20.2%,东部为27.4%,中部为11.8%,西部为14.1%。研究表明农民之所以不愿流转土地,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农民承包土地过于细碎,难以集中流转;耕地免税还有补贴,农民流转意愿不强;农民在城市不能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仍然把土地视为最后保障;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市场主体不足,能够把农地集中起来搞规模经营的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少;一些地方程序还不规范,农民担心收益得不到保护;文化水平低,农民缺乏离开土地后的务工技能。可见虽然我们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还很多,农村土地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包括完善农民土地产权权能,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宜的土地流转方式,培育土地集中机制等。
(2)农产品流通体系落后影响生产力重组的收益。农业生产力
的重组需要增加生产者的收入,增加生产者引进和提高生产要素的积极性。当前农产品流通体系的落后是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农产品流通需要经过多重流通环节,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较少,农产品流通速度缓慢,流通时间比较长,农产品流通费用的增加。以小麦、玉米、大米和大豆为例,其流通环节的费用约占销售价的30%。此外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中还会发生损耗,特别是蔬菜一类的产品。流通费用加上损耗,使得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产生较高的交易成本,挤压了生产者的利润空间。而且农业的生产以农户为基础,类似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议价能力比较薄弱,而从事流通环节者具有比生产者更充分的市场信息,流通环节相对于生产环节更加集中,这也使得农产品销售的利润向流通环节倾斜,进一步压缩了生产者的利润空间。因此,只有建立合理有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减少交易成本,增加农业生产者的收入,使其能够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才能够激励生产者提高农业生产力。
(3)农业生产力重组缺乏经济组织支撑。在确立了后,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是农户。然而对于农业生产力重组,分散生产的农户由于土地碎化、没有规模效应等原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有限。相对而言,经济组织由于能把农村资源集中起来规模化经营,配置资源的能力较强,有利于农业生产力的重组。当前农村经济组织中广泛推广的形式是合作社。然而合作社的现状却令人担忧,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5月中旬的《2009年一季度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表明,截至2009年3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3.91万户(含分支机构),然而其中很多是“老板的合作社”、“大户的合作社”、“干部的合作社”,甚至“皮包合作社”等“伪合作社”。合作社的社员大多是“被合作”。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农村基层政府在上级的压力下大搞形式上的合作社,另一方面是基层缺乏开展工作的经验。表面上似乎农村合作社发展比较充分,实际上难以真正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支撑农业生产力的重组。
(4)农业生产力重组缺乏专业化人力资本形成机制的支撑。农业生产力的重组不仅需要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而且需要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其中农业专业化人力资本的培育非常重要。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不可逆转的情况下,把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培养成农业专业化人力资本对提高农业生产力意义重大。由于从事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再加上农业生产劳动非常艰辛,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下降,掌握和运用农业科技的经济动机不足。农民虽然对科技传播持欢迎态度,但缺乏接受和应用科技知识的强烈动机和投入。因此,大多数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动机是“自保自”,大多数农民仅使用原来掌握的农业技能进行生产,农业专业化人力资本的形成非常缓慢。加快农业专业化人力资本的形成不仅仅是增收问题,改变农民的意识、提供适宜的教育和培训、提供配套的资金支持、通过市场引导使农民掌握实用的专业化技能都非常重要。因此,增加农业专业化人力资本的存量需要建立一整套的人力资本形成机制。
(5)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影响生产力重组。农业生产力的重组需要道路、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相配套。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由政府提供,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不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主要依靠农村和农民自行解决,各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相对较少。《农业法》规定:每年用于农业的支出不得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但1991年至2007年的数据显示,大多数年份,我国农业支出的增长率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率。较低的农业投入,导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滞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不足,在这次西南旱灾中表现得很明显,在云南,大部分水利设施都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在云南的全部水库中,80%为病险水库。雨季的时候根本不敢储水,担心溃堤!可见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一个负责任的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的主体,以及稳定的资金来源。农村基础设施作为公共物品,显然依靠农业生产者难以实现有效的供给。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保障和条件,其供给不足势必影响到农业生产力的重组。
三、我国农业生产力重组的目标、重点与对策
我国农业生产力重组不可能一蹴而就。长期目标就是要通过生产力重组,农业变成行业分工体系下在全球市场竞争中能够获得平均利润与平均工资的现代产业。实现这个目标后,农业将具有与工业、服务业同等的经济效率,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内生发展,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的“弱势”地位。
近期目标,如“十二五”期间的目标,就是要通过生产力重组,实现农业发展由短期补贴的政策驱动向市场竞争的价格驱动转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劳动者的个体素质有效提升,基本消除“弱质”农业劳动供给的现象;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与组织化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明显提升;农业生产手段显著改善,机械化、资本化、信息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
在十二五期间,加快我国农业生产力重组对提升农业的内生发展机制尤为重要,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推进:
第一,加大农业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培育,推行中坚农户注册制。伴随农民大规模转移与农业劳动者的“弱质化”,提高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就成为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力重组的重要内容。基于“弱质”农业劳动者的供给仍然过剩的现实背景,加大农业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培育在近期内只能是集中资源,有重点向那些能够开展规模化生产并具有创业能力的优秀农民倾斜,将其培育成农业生产经营的中坚农户。所谓中坚农户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地资源与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能够开展规模化与专业化生产的农业微观经营主体。与此同时,为了强化中坚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并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推行中坚农户注册制,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国家各种支农投入与优惠政策向注册的中坚农户集中。现阶段推行中坚农户注册制首先需要明确注册农户的主体只能是已实际开展规模化与专业化生产的中坚农户;其次需要明确中坚农户的注册机构,可由各级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的下辖农经站(中心)主管此项业务;最后需要规范注册机构与注册的中坚农户在经济往来中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确保国家的支持政策与注册的“中坚农户”所提供农产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对农业资源保护之间的匹配等。
第二,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转型,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的适度规模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地资源的碎化与闲置,就必须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转型,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经
营的“适度规模化”。首先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转型,通过“强化权能、界定边界、培育市场”推动农村土地市场化程度,即使通过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在进一步明晰国家、集体与农户的土地权利边界的基础上,发挥市场的主导与资源配置功能,着力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土地资本市场与农村劳动力流动市场,引导零碎土地与闲置土地向中坚农户集中。其次要是以土地制度的转型为基础,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的“适度规模化”。需要强调的是尽管我国发展农业需要走专业化道路,但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其原因是人多地少的客观性现实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实现大规模的农场制,而不同地区农地资源的异质特点也决定了东北平原、云贵高原与中部丘陵地区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可能同质化。因此,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只能是基于异质区域的特点与市场竞争的诱导,实行适度规模化。
第三,强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分工与协作,加快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如何实现“中坚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既是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矛盾的关键,也是农业生产力重组的重要内容。根据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在农业生产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服务环节建立农民自己的专业合作组织是一种有效的形式。这种合作经济组织是其成员的利益共同体,以为成员服务为宗旨。现阶段,加快培育专业合作组织首先就需要依靠市场力量,按照自愿、民主、互利等原则,引导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其次需要整合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与职业化,提高经济合作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能力与水平;然后是需要规范工商、税务、农委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权限,明确农委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其管理权利与指导义务;最后是尽快完善专“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法”,从法律上规范与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的持续发展。
第四,增强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生产手段的资本化与技术化进程。伴随农业劳动者的中坚农户化与生产经营的适度规模化,农业生产力的重组必然要求以开发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为重点,增强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农业生产手段的资本化与技术化进程。首先需要持续加大各种科研生产要素的投入,强化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基础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培育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其次需要加强农业技术的研发与集成,强化集成性农业生产技术与关键环节农机装备的研发与生产,开发适合不同地区农业生产经营的实用技术与装备;最后需要改变完全依赖政府农技推广中心(站)的科技推广模式,要运用各种政策支持,充分调动科研机构、经济合作组织、企业、中坚农户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农业技术的推广中,强化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与农机装备的推广使用。
第五,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动员多方力量保障稳定的建设资金来源。首先要根据交通、道路、水利、教育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主体,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责任不明的状况。县区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责任,避免把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推给农村和农民。建议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由政府出资设立相应的维修基金,对基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其次,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寻求稳定的资金来源。严格规定财政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比例,对财力不足的地区,上级财政应给以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应严格管理,不能以任何理由将资金挪作他用。
在2015年1、2月份签约金额和签约面积同比下降的情况下,公司上半年在销售和业绩上都实现逆转的原因是什么?公司近三年经营现金都处于净流出状态,如何缓解资金链压力?就以上问题,《投资者报》记者于近日致电及致函金地集团,并得到公司的简要回复。
净利润大增但仍难回第一梯队
“招保万金”曾被认为是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第一梯队,规模和业绩均相似。万科和保利早已跨入千亿房企的行列,而金地集团的营业收入即使在最高峰也未超过500亿元,甚至被挤出了上市房企前十,品牌影响力也逐步降低。
2015年上半年,尽管净利润同比大增230%,金地集团仍难回第一梯队,从上半年营业收入看,金地集团则位于第十,但按净利润排名也只位列第17。保利地产和万科地产上半年净利润接近50亿元,招商地产逾20亿元,而金地集团只有个位数,为5.2亿元。不仅如此,作为全国性房企的金地集团,已经落后于荣盛发展等区域性地产商。
金地集团在2015年1、2月份签约金额和签约面积同比下降的情况下,上半年实现销售逆转。2015年上半年实现销售面积172.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12.3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1.3%和25.0%。不过由于结转项目结构的原因,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80.9亿元,同比下降 10.9%,其中房地产业务结转收入 71.3亿元,同比下降 14.5%。
虽然营收下滑,但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上升 230%至5.2 亿元。利润上升主要得益于上半年结转的项目毛利率上升和联营合营项目进入结转期带来3.1亿元收益(占2015年上半年税前利润的40%左右)。
其中,房地产销售毛利率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至26%,主要因为50%的结算来自深圳、上海、西安、武汉等毛利率高于30%的项目。公司上半年总体销售毛利率则为 28.2%,虽然比去年同期有所提高,但在132家上市房企中,其销售毛利率只排名77位。
高华证券研报指出,鉴于550亿元未结算销售中包含利润率较低的北部和华东项目且存在去库存压力(竣工库存仍为人民币200亿元),预计下半年利润率进一步复苏的空间有限,2015年全年毛利率将略低于2014年。
期间费用快速增加吞食净利润
金地集团销售管理及其它费用在上半年快速增加,在结算收入中占比偏高,拖累了净利润率增长。公司2015年上半年,销售费用率为14.8%,明显高于万科、保利和招商地产,在期间费用控制上欠佳。其中销售费用4.7亿元,同比增长16.2%(主要因为销售推广服务费增加);财务费用2.3亿元,同比增长46.9%(主要因为利息费用增加);发生管理费用4.9亿元,同比增长1.8%。
房地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项目开发周期比较长,企业需要长期且充足的资金支持。但近三年,金地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直为负值。根据历年财务报告,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金地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6亿元、-9.5亿元和-25.5亿元。那么公司是如何缓解资金链压力的呢?
西方餐桌礼仪起源于法国梅罗文加王朝,由于受到拜占庭文化启发,而制定一系列精到的礼仪。到了罗马帝国的查里曼大帝时,礼仪更为复杂而专制,皇帝必须坐最高的椅子,每当乐声响起时,王公贵族必须将菜肴传到皇帝手中。西方餐桌礼仪起源于法国梅罗文加王朝,由于受到拜占庭文化启发,而制定一系列精到的礼仪。到了罗马帝国的查里曼大帝时,礼仪更为复杂而专制,皇帝必须坐最高的椅子,每当乐声响起时,王公贵族必须将菜肴传到皇帝手中。在17世纪以前,传统习惯是戴着帽子进餐。帝制时代餐桌礼仪显得繁琐与严苛,不同民族有不一样的用餐习惯:高庐人坐着用餐,罗马人卧着进食,法国人从小被教导用餐时双手要放在桌上,但是英国人却被教导不吃东西时双手要放在大腿上。
欧洲的餐桌礼仪由骑士精神演变而来。12世纪,当意大利文化影响到法国时,餐桌礼仪与菜单用语变得更为优雅与精致,教导礼仪的著作纷纷问世,应邀做客赴宴会时,必须注重下列几点,请帖上假如有注明H.S.V.R(敬请赐复),务必函复是否接受邀请。准时赴宴,不早到也不迟到。被主人请入餐厅时,必须保持站立着,直到女主人坐下来以后才能就坐。每道菜端上桌时,等待女主人示意才开始进食;用餐完毕,女主人站起来后,才可以离座。除了面包以外,任何食物都不可以直接用手指头碰触。面包不可以用刀切割,必须用手撕下一块,涂抹奶油后送人口中。切割食物时不可以发出声音,刀子始终不可以放入口中。每道菜用完后,必须将刀叉整洁地摆在盘上,喝汤时,用汤匙往外舀,然后就着汤盆边缘喝汤,在法国不可以倾斜汤盆,在其它国家可以向外倾斜,方便舀汤。古代希腊人待客时,在进入餐厅以前会先请客人更换凉鞋,让客人感到轻松舒适,主人也会把最好的座位留给生疏人。
而罗马人由于喜欢卧着进餐,不但餐前先沐浴,还换穿毛料的及膝长袍以方便躺卧。罗马贵族喜欢在三面有躺椅的躺卧餐桌用餐,上菜时仆役的双脚随着音乐的节拍移动,先端给主人。时至今日,这些餐桌礼仪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在欧洲国家还保留了下来。当你前往朋友家做客时,穿上体面的衣服,携带适当的礼物,言谈举止处处显现出优雅与涵养,永远都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