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司法行政化

时间:2023-03-07 14:57:45

导语:在司法行政化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司法行政化

第1篇

1、继续做好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力争在20__年6月底全面完成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任务。

2、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

3、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行政队伍与业务建设。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配齐基层司法所专职人员。

二、人民调解工作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2、规范我市基层统计报表和基层信息上报工作。

3、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切实做好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

2、逐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司法所人员学会使用安置帮教信息管理软件,加快我市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的建设。

3、抓好教育转化,落实帮教措施。一是监所帮教与社会帮教相结合,为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二是要注重组织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并及时签订责任状,制订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三是典型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4、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各安帮站要积极与企业交流,加大宣传力度,力争有条件的镇(街道办)都要创办一个以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逐步解决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就业。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2篇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情感建设。法律是无情的,但执法人员要有感情,特别是我们司法行政干警,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为老百姓办实事,动真情,用真心,怀真意,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进一步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司法行政干警要履职尽责,增强分析研判的能力,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极为重要,只有能力提高了,才能够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服好务、护好航。当前,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应着力落在司法所的建设上,而司法所的建设要突出三个重点:一要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首先要解决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保证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所需的机构和人员。我市虽然建有60个司法所,但只有18个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118名司法助理员中,专职司法助理员仅有25名,司法所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未得到保障,这个问题一定要按照省司法厅和省编办[20*]1*号文件办理。市司法局要组建一个班子来专门研究抓司法所建设,来认真落实扎柯厅长的要求,要将方面工作向市政府汇报。二要切实加强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人民调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三级网络,使人民调解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及基层村(社)、城市社区,企业厂矿、车间班组。同时在边界地区也要建立纠纷排查机制,加强区域间的协作,从基层化解矛盾,从源头化解矛盾,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荫芽状态。三要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没有一定的物质条件是办不了事的,没有很好的机制也是办不成事的,这是我们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司法所建设硬件设施差,软件设施跟不上,严重阻碍了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加强司法所建设首先必须加强保障措施的完善。办公场所,必要的工作条件,必要的生活条件,将按照经济发展的程度,循序渐进,逐步得到改善,不能因为这些方面的问题影响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进一步加强驾驭抵御风险能力建设。司法行政干警工作在第一线,环境艰苦,工作辛苦,但我们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深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道,甘做人民公仆。在工作中要克服困难,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促进司法行政干警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民服务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要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加强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的重点建设。一是要着力服务大局。司法行政工作一定要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积极推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发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基层“两所”是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基础平台,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的延伸,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础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做到了位,才能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要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控制纠纷的能力,及时妥善调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四是要竭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改造教育劳教人员,作为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维护所内安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并积极配合做好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接收、帮教、安置、稳控工作,使释解人员真正成为社会有用之人,化解社会消极因素,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

六、进一步加强执法作风建设。长期以来,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劳任怨,忘我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司法行政队伍是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但我们还必须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有的司法干警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不依法履行职责,缺少群众观念,缺少群众感情。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在全体司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加强执法作风建设。司法行政干警一定要作风朴实,腿要勤,手要勤,口要勤,要深入群众,深入到田间地头,主动为人民群众服务好,与人民群众建立一种亲密无间,水融的关系,真正做群众的贴心人。

第3篇

加强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区级平台的主导和辐射功能、街(镇)平台疑难复杂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功能、村(居)平台一般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功能以及“第四横”平台的纠纷发现和调处功能。继续组织实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三不”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明确不同等级专职调解员的岗位设置,组织开展专职调解员职业资格评审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加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在“一专多能”上下功夫、出成效,服务和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专业性纠纷调处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工作局面;增强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自我运作功能。从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手,在加强调委会组织建设,定期分析各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发生特点,研究部署针对性工作方案。开展疑难复杂纠纷会诊,制订落实调处措施,依法进行调解。坚持“预防为先”的原则,大力加强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和预警工作,使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整合运用系统内、系统外的资源优势,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工作局面,着重加强医患纠纷、房地物业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教育领域纠纷等专业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省际边界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质量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在职学习、案例教学、参与庭审等方法以及开展“三案三讲”活动,着力增强调解员办案水平,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继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按照社会形态变化以及矛盾纠纷发生机理和特点,在布点织网基层上,加强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继续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以各街镇综治中心建设为契机,不断改善司法所办公环境及接待服务条件;

以完善社区矫正中心体制机制建设为目标,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依托区社区矫正中心执法平台,强化司法所专职干部执法能力培训和对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区内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进一步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和法律文书、社区矫正人员交接制度,完善工作衔接机制,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现象的发生。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确保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加强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建设,注重发挥协会作用,实现“政社分离”,让协会有责有权并能够依法自治规范运作,确保每一个矫正小组、每一个帮教小组都有志愿者参与,明确具体职责;深化新《刑事诉讼法》的施行,探索出台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完善本区社区矫正工作软硬件设施建设;加强各街镇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和街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建设,进一步健全“四位一体”工作站运行机制,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落实好区政府促进特殊人员就业扶持政策,深入开展本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就业促进工作,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第4篇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的工作要求,从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日常事务等方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20*年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县7个乡(镇)已经全部解决了司法所长配备问题,7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已经争取县编制委员会给予核定编制,并纳入事业单位统一进行招考录用。到目前为止所有岗位已经招收就位。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人员已经全部得到充实。同时,我们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司法所、派出所、基层中心法庭“两所一庭”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主动争取,花时间、花精力,切实抓好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县已列入司法所建设项目5个,已竣工4个,忙丙、军赛2个司法所正在做着项目前期申报工作,两个所新建项目已纳入2009年发改部门编报投资计划,目前已经批复可研报告,预计今年可以破土动工。在硬件建设中,我们还积极做好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装备项目的规划工作,申报装备项目,强化基层办公自动化建设的硬件施设投入,在第三期装备项目规划中,县局已经为各基层司法所列报配备了设备器材,并且现已经采购到位,有的司法所已经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基层的办公条件。

二是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框架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软件建设。各司法所制订了《司法所工作制度》、《岗位工作职责》等十二项管理制度。订制了司法行政徽章、牌子、公章标识,有的司法所还完成了政务公开样,承诺服务栏,法制宣传栏的悬挂公示上墙。基本达到规范化司法所建章立制的要求。为做好基层司法工作提供了有章可循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们以县城搬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矿山治理、山林水土、市场营运、民工工资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和人民群众为重点,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把矛盾从事后处置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首先,各级调解组织大力开展“我为和谐做贡献”的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每月一小查,每季度一大查的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巡查,真正达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筑起“第一道防线”。其次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自身建设。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调整充分了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集送出去和就地等形式对部分乡村调委会成员进行法律文书、调解知识培训,搭建了人民调解网络,逐步提高调解队伍的自身素质。

(二)以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落实为龙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认真抓好规划的中期检查督促工作。一方面我们遵照市委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指导。另一方面,我们充分总结经验,制作展牌,录制专题片,积极迎接市委检查组对我县规划的中期检查、考核。通过努力,我县贯彻落实规划的执行情况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顺利通过了市级中期考核验收。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行业依法治理力度和法制宣传力度,狠抓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土地清理、环境保护、城建监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全县建立健全执法资格、执法公开、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全县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在电视上公开承诺“三力”建设事项,同时,行政审批单位还认真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

三是继续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突出普法主体工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普法办和乡(镇)司法所积极投入到“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六进”活动中,整个活动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培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推动全县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强对青少年、中小学生、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用法的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普法和治理氛围。全县普法机关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联合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条街和“送法下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紧紧围绕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经营权证书补换发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及时送到基层老百姓手中。

五是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我们认真总结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经验,积极扩大创建活动的范围。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到目前为止,全县7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已经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创建面已经达100%。

六是创新普法方式,强化普法学习考试。为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按照“三贴近”的原则,不断创新普法思路。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现代的传媒手段,电脑网络、手机短信、电视等宣传媒体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清理整治,县林业局开展的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同时在今年全县首届民间民俗“阿数瑟”对歌会上,参赛宣传单位还把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排成象声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进行演出宣传,既活跃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又普及了法律知识。20*年,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10场次,出动宣传车100多辆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展出宣传图片2000多余幅,解答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次。组织处级、乡科级和一般干部职工普法考试达5*0人。

(三)创新方法,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围绕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实行全面帮教,重点监控,建立健全刑释解教统计台帐,对刑释解教“两劳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失控,不漏管,对履行效果不理想,思想波动较大,有严重重新违法犯罪侧倾向的人员纳入重点帮教视线。进一步完善县乡各级安置帮教机构的工作制度,强化预防、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派出基层股同志参加省上举办的刑释帮教工作一整套软件运用管理培训,主动掌握两劳回归人员的基本动态,社会关系,宣传安置帮教政策,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向一线延伸”。充分发挥帮教组织、社会志愿者和家庭亲属的帮教作用,开展“一对一”的社会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加强与劳动、工商、民政等刑释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和领域,使各项帮教政策、规定落实到位,解决回归人员的后顾之忧,体会到社会的接纳和温暖,杜绝因生计困难而重新犯罪。据统计20*年共有16名刑释回归人员,这16名人员都基本得到了安置落实,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两大职能,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年,全县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一手抓人民调解,一手抓法律服务。一是全县法律援助机构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积极努力构建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工、青、妇等群团援助机构为辅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形成了以专职法律援助人员为主体、律师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密切配合,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格局和工作格局。二是广泛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针对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刑事指定辩护减少的实际,法律援助中心主动调整工作方法,积极克服办案成本增高,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等困难,把法律援助案件由过去以刑事援助为主转向大量的民事法律援助,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办法,适当放宽援助条例,将农民工,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家庭虐待、遗弃等方面的案件纳入了援助范围,并极力主张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利益诉求,节约了司法办案成本,缓解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工作压力,促进了老百姓之间的和谐相处,收到了很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其中县法律援助中心38件,世安律师事务所承办8件,在这些案件中刑事案件34件,民事案件12件;写作法律文书38件。接待来信来访12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28人(次)。三是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提高服务质量,拓宽证源,积极为群众服务。我县公证处公证员切实加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学习《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业务知识,年内派出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建立和完善了公证公开的五项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作用,坚持以高效、快捷、廉政为原则,积极拓宽证源,提高办证质量和服务质量,先后到*镇哈里村为当地群众办理了土地租赁合同公证,到军赛乡参加公路建设招投标等公证,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公证法法律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42件,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公证9件,施工合同公证19件,申明公证4件,抵押登记申明1件,其它合同协议6件,公证收费2.48万元。除上述公证办证外,县公证处还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90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家。四是积极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服务三农,为当地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职能主导作用,为当地政府或乡(镇)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协助公证,见证服务,写作法律文书和办理有关非诉讼业务等,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各乡(镇)服务机构今年共办理出证254件,代书103份,接受法律咨询507人(次),诉讼3件,非诉讼1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业务收费3.68万元。五是抓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自2004年5月我县成立第一家私营世安律师事务所以来,我们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管指导工作,规范律师行为,强化执业纪律和执业操守,有一名副局长专门分管律师工作,使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出现因律师违规而被当事人投诉举报和社会反映的不良问题,律师事务所在不断扩大,健康发展。在抓好规范管理的同时,今年世安律师事务所还积极主动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云南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了律师的职业教育和社会责任感。今年律师事务所还结合新的律师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组织律师和从业人员,对新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按照《律师法》新的规定对世安律师事务所的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改制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今年世安律师事务所共承办各类案件1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代书50份,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业务费创收8.6万元,担任法律顾问1家。除此之外,世安所还积极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出资3000元支持我县泡核桃产业发展。

(五)认真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完成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

一是抓了机关作风建设。根据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我们及时调整了领导分工,首次实行了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加强了对司法所的领导。同时我们加强了行政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带班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转变了机关的学风,增强了机关干警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并注重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全年共有5人参加了云南省司法厅的业务培训,20人(次)参加了县内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再者,我们认真开展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制建设,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修订了管理制度,印制了服务指南,建立了信息公开网页,按要求公开了单位的信息,并向社会公开了年内要做到的七项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积极服从服务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年内共抽调35人次参加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土地纠纷处理、泡核桃种植、综治考评等工作,其中,抽调半年以上的8人。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关于机关干警到基层司法所顶班学习的号召,年内共抽调6人到6个司法所各顶班学习4个月。三是积极向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搞好扶贫挂钩工作。汶川地震发生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多次参加爱心捐款,共计捐款3110元,其中,78岁高龄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李宗德,不顾体弱多病,妻子无固定职业,儿子下岗,毅然向地震灾区捐款500元,并主动缴纳了200元的“特殊党费”。我局音乐爱好者字少贤与*县音乐爱好者共同发起组织了以“地震无情人有情”为主题的赈灾义演,当晚筹集到善款27万余元,通过*县红十字会转交灾区。同时,我们积极做好扶贫挂钩工作,年内共向*岩子头扶贫挂钩点、勐堆铜厂精神文明挂钩点以及*、*、勐堆3个泡核桃种植点支持资金2.3万元,其中,世安律师事务所出资0.3万元。

(六)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壮大,实现了各个岗位不缺编,为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今年4月,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县委调整充实了司法局领导班子,新任命了一名副局长,司法局领导班子达到了一正三副,班子力量进一步加强。9月,县委组织部分别从乡镇机关及乡级事业单位任命了*、*、*3个司法所长,至此,7司法所长全部配齐,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已全部落实。司法行政领导队伍不断壮大,领导力量得到加强,对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同时,通过县人事局新招考录用了*、凤尾、*3名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至此,7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已全部招收满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得到加强。至今年11月底止,我局在职干部职工达42名,其中公务员31名,事业人员9名,工勤人员2名。正科级领导5名,其中实职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领导16名,其中实职领导职务12名。有本科学历6人,其中法律本科2人;专科学历26人,其中法律专科9人;中专、高中学历11人。35岁以下22人,36至50岁的16人,50岁以上的5人。无论是领导队伍还是职工队伍今年都得到了充实壮大,首次实现了各个岗位不缺编,为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第5篇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1、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委将根据单位人动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并根据*年各项制度运作情况,结合09年工作特点,完善各项决策制度,积极做好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咨询、听证工作,为我委积极推进政策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打好基础。

2、完善学习、培训制度

09年度,我委将根据执法人员的特点及景区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将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思想素质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我委的执法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3、完善执法考核制度

09年度,我委还将结合*年度考核办法及考核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完善执法考核体系,为执法责任制分解,完善执法责任制体系及提高执法效能打好基础。

以上工作将在09年6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1、行政许可方面

09年度,我委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方面的各项制度并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做好民房及其他许可审批工作,同时结合往年工作经验,合理改善审批工作的流程,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提高许可工作效率。

2、行政处罚方面

*年度,我委共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3起,在09年度,我委依旧按照法定要求,做景区的行政处罚工作。今年,我委将通过加强日常巡逻管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查处“黄牛”带客逃票、非法营运及违章建设等违法行为;09年,我委行政处罚案件目标数为:比*年年提高10—20%,案件合法性和有效性要求达到100%,结案率要求达到100%,希望通过严格执法,有效改善景区旅游秩序。

3、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今年,我委还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景区内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加强对山区、林区的巡逻检查,配合农经局做好景区内涉及野生动、植物案件的查处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好景区的生态环境。

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我委将通过巩固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09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定量地进行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真正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三、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权利

09年度,我委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以公开栏、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并在*年基础上,对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保密性进行改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委行政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我委行政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09年,我委对依法行政工作已有了明确的思路并作了具体布署,我委将在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执法考核,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推动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一、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1、零口供案件的处理

我委在处理景区违章建筑时,因涉及村民的个体利益且数额较大,村民有较大的对立情绪,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虽然目前尚无零口供案件出现,但在送达《限期拆除决定》时,仍表现出各种对立情绪,一般当事人都拒绝签收,因此在今后工作中很可能会出现零口供现象。目前对违章建筑案件的处理中,主要证据为当事人陈述申辩、现场勘察笔录和照片;在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我们能取到的证据只有照片,因此想了解,有哪些证据可以在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取得,并能相互映证作为处罚依据。

2、违章建设案件中,经常会碰到户主与实际违法人员不符的情况。如当地村民并没有分户,户主仍是家庭老人,但实际进行建设者为小辈,因此想了解处罚当事人应以谁为处罚对象。

3、按照《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行政机关有权依当事人申请决定当事人暂缓或分期交纳罚款,但无暂缓或分期具体期限,同时暂缓恢复程序也不明确。

4、农民建房管理工作,一直来都是我委亟待解决的难题,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区内民房绝大多数都是90年代初建造的,已到了修理和翻造时间,近几年随着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广大农民已有能力建房或翻造楼房,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也使他们对修房和建房有着迫切的愿望。我委依据相关法律及县委、县府的工作要求,自20*年以来景区采取了停止审批建房的措施,由于停止审批建房的时间过长,造成广大村民对民房审批失去了等待的耐心,加快、加强了村民违章修房建房的步伐。结合目前我区违章建设现状,及早出台对核心景区内村民建房的处理方案,尽快的开始建房审批,使广大村民明了建房的规定及出路,出台何种建房审批方案,如何解决区内村民建房出路,彻底根治我区违章建设问题,是困绕我委多年的一项难题。

第6篇

全镇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目标”、发挥“两个作用”、深化“三个理念”、打造“四个品牌”、提高“五种能力”、深入实施“六项工程”: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司法行政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再立新功”。

——发挥“两个作用”:就是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创特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借助外力,上下联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全镇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作用。

——深化“三个理念”:就是深化“贴近人民群众的事情要做深,涉及中心大局的事情要做透,关系司法行政形象的事情要做细”的工作理念。

——打造“四个品牌”:就是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争创一流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民心窗口”;开展“民心工程”品牌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困,为分流”中的作用;“法律六进”创品牌。

——提高“五种能力”:就是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服务大局的能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司法行政工作为大局工作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研究新思路,制定新举措,进一步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各项职能,为我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独特优势,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深化法治建设的能力。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指导好行业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解决民生的能力。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效解决经济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要从大处着眼,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使各项决策部署更加体现出科学性、前瞻性;从小处入手,创新工作载体,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围绕上述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就是加强基层基础,全面活跃提升司法所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法律援助品牌窗口;做好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准。

(一)加强基层基础,全面活跃提升司法所工作

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既是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司法行政整体作用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基层政权的要求,牢固树立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要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会议要求,整体推进我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硬件软件再上台阶。积极参与上级司法局开展的“名所名长”工程,全面活跃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大培育和表彰力度上下功夫,加强培育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立功创模”的氛围。不断巩固综治工作中心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向企业延伸。加强对村级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努力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发挥村级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稳定。

要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有着独特作用,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认真贯彻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基层组织,完善接边调解,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的同时,继续探索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激励长效机制建设,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完善社情动态分析制度,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全年各级调委会参与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要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就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加强帮教安置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帮教安置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地作用。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落实各项帮教安置措施。深入开展“导航工程”,切实做好归正青少年帮教安置工作。归正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

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经验,深入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切实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大宣教”格局,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

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部门协作,我们采取有力措施,整合宣传资源,突出重点对象,开展法制宣传,创新弘扬法治,传播文明的课堂。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为平台,加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宣传;创新手段加强对新居民的法制宣传;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结合宣传月、周、日活动,配合各部门加强专题法律宣传活动。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查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通过现场会、专项督查、法制宣传月、周、日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要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的方针,根据建设“法治*”的要求,全面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巩固深化以“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与考核,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

(三)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继续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品牌活动。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决策咨询等内容上有更大的拓展与实效,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要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工作渠道,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新农村建设,同时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提升其自身素质。通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努力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素质,切实做到依法治村,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依法维护基层合法权力。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法律援助品牌窗口

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效解决经济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做深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今年要在提高援助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工作合力、提出决策建议四方面下功夫:

一是建立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控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加强法律援助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和机构建设规范,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作,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督导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援助质量。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文明窗口”建设。完善“12348”法律咨询服务机制,及时做好充分发挥法律咨询热线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和作用,为党委、政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加强援助工作站基础建设。按照“完善网络、健全制度、配齐人员”的要求,加强指导,深化法律援助点建设,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作用。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提升法律援助效能。四是加强横向援助点工作,扩大援助服务范围。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交流沟通,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影响。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5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做好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

根据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准

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把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从而创新业绩、增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队伍建设。巩固扩大先进成果,争创学习型单位。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履职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加大队伍教育、管理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在新的一年里多出业绩。

第7篇

一、把握舆论方向,明确目标任务

1、坚持正确宣传舆论方向。把握宣传的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努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上求突破。

2、确保全省领先工作目标。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对外宣传能力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管理规范有效,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持续提高,确保继续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

二、把握工作重点,提高宣传效果

4、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六、十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一些新招、实招、高招;大力宣传全系统积极参与“法治南京”、“平安南京”创建,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在争当全省司法行政排头兵、打造南京司法行政特色和品牌中的做法、经验。

5、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大力宣传全市“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推进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等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事迹;积极宣传“法律人在行动”、法治文化建设等特色普法工作。办好“12.4”法制宣传日南京日报专版。

6、大力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各地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突出案例和好的做法;积极宣传创新调解模式,推进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各类跨地区、专业性、行业性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征地拆迁、房产物业纠纷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案件。

7、大力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在推进劳教创特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体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宣传对未成年、涉黑涉毒涉、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以及“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的典型案例、成功经验。

8、大力宣传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对市局党组和区县局拟定的典型人物进行挖掘、培养,力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干警公正执法、廉洁从政、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9、大力宣传法律服务保障民生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对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以及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在推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三、把握新闻规律,提升宣传水平

10、加强合作,搭建平台。进一步加大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与省市媒体的合作,加强与中央专业媒体沟通联系,做大宣传平台。利用好每周《江南时报》的司法在线专版,加强新闻线索报送,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继续在《南京日报》开辟专版。

11、加强研究,优化效果。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注重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事件或案例,通过法援热线、调解工作室、今日说法等形象化、新闻化的小栏目、子栏目等形式,穿插于电视、报刊现有的新闻栏目中,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12、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规划,季度计划和重点专项策划,按照新闻规律、运用新闻语言,提高宣传的及时性、生动性、有效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

四、把握工作环节,完善运行机制

13、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

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在报刊、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体上开办专版和专栏。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

14、加强统一协调,实行归口管理。进一步严格新闻宣传纪律,把好审查关,重大新闻事项要及时向市局新闻主管部门申报,统一对外。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危机应对机制,积极地引导舆论。

对有价值的报道线索、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要紧紧跟踪、挖掘,采写稿件,并及时反馈给市局新闻主管部门。

第8篇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国家确立的信息化建设指导方针,贯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坚持以网络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信息化软环境为保障,按照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系统各个领域的应用,实现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率,为推进法治连云港建设,实现快速崛起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市司法局的统一领导下,总体规划,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各县区局在市局的统一指导下,制订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进度,建设相对独立的局域网络,并逐步联成广域网络。

(二)需求主导,应用为主,稳步推进。在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中,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重点推进办公应用系统和各种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尽快发挥效益。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应用管理并重,除保证硬件设备投入外,还必须十分注重应用软件的推广应用。要由小到大,由简入繁,分段建设,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运用成熟的先进技术,使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相衔接、相配套,避免重复建设。

(三)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要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凡有国家标准的,优先采用国家标准;暂无国家标准的,应制定和推广行业标准。只有统一标准,才能实现全系统上下联网,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在市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实现有条件、分层次的信息共享。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手段,确保网络系统安全运转和信息保密。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全市司法行政信息网建设进度,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以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网络;实现全系统内的计算机联网,并与市政府、省司法厅实现互通互联;逐步实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在互联网上建立司法行政信息网站,面向社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反映法治连云港建设成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拓宽应用领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建立内部局域网。市局在机关各处室,各县区司法局在局机关和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之间建立内部计算机局域网络,实行网上办公,实现资源共享。

2、建立全市系统远程信息网络。在建立内部局域网络的基础上,依托市局信息网,实现市司法局与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及直属处所远程联网,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3、建立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市局建立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与省厅会议中心联网;各县区局建立电话会议系统,实现三级会议系统互通。

4、建立司法行政网站。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和法治连云港建设成果,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科学决策。为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局办公室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组织协调;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技术标准;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全系统各单位也要确定相应部门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9篇

关键词:化妆品卫生;行政处罚;思考

【中图分类号】R92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2-0368-01

1案情概述

我所在经常性卫生监督中,发现某化妆品经营单位经营的沐足产品: “华康牌足光粉”、“华康牌西洋肾宝沐足剂”、“足晶晶牌藏药浴足粉”、“脚癣一次净浴剂”、“足神牌老姜浴足粉”等,外包装上都标注有“卫妆准字”卫生许可证号,同时外包装上还标注有医疗术语和疗效:“除臭、除汗、除脚气、除脚癣”、“杀菌止痒”、“除臭、杀菌、止痒”、“能活血化瘀,促进血液循环,调节人体系统功能达到杀菌”、“对香港脚(烂脚丫)、脚臭、脚汗、脚癣等足部皮肤疾病有显著防治效果”等。

2合议过程

这些产品均为沐足产品,且均标注有“卫妆准字”,而其在外包装上宣传了疗效,我们以其涉嫌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予以立案查处。但在案件合议的时候,合议组成员意见有了分歧。

2.1沐足产品是否为化妆品:一种意见是这些产品标有“卫妆准字”,说明其向消费者表明其为化妆品,且从这些产品的使用方法“将本品一包倒入适量的温水中,搅拌均匀,沐足20分钟”来看,这些产品也符合化妆品的定义“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因此,我们认为其属于化妆品。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其标注的内容为常见的消杀产品上出现的内容,应该属于消杀产品。

合议组成员通过合议认为:认定消杀产品的证据不足。一来未标注消杀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号,二来即便是消杀产品,上述宣传疗效的内容也是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岂能以违法内容来判定产品属性!

2.2违法条款和处罚条款:一种意见是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本条例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根据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对生产企业,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经营单位,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

另一种意见是这些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内容不仅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5.2的规定:“化妆品标签所标注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应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给予行政处罚。

合议组认为:不能牵强地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认为是《化妆品卫生标准》。

3思考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10余年,有关条款可操作性不强。

热门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