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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教育论文

时间:2023-03-07 14:57:57

导语:在行政教育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行政教育论文

第1篇

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现状分析

要想促进教育行政管理,必须深入分析发展现状,才能针对性的提高创新性。对我国部分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现状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行政权力实际不受限制,挤占学术权力现象严重。学校的有些学术活动由于没有行政权力的支持,难以正常进行,教育过程中教师的正常诉求无法得到满足,一些普遍的必要性学术活动受到限制,学术专家的合理建议没有获得采纳等现象,总的来说,就是教育行政管理糜烂,行政管理机构膨胀,行政管理服务意识不足。同时,管理观念落后,不少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方法依然沿用以往的老办法,规范性和法制化建设明显不足,这样的现象直接导致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不得人心,管理水平得不到创新提高。其次,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复杂,不仅有专职教师,还有专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又有教学科研“双肩挑”的教师。在这样的环境下,教育行政管理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无论是资金、物资还是人才方面都必须把握好,不然就会直接影响管理质量,而当前的学校教育行政管理在这方面确实有待提高。最后,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从某种程度来说,教育行政管理是辅的工作,在学校教育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过程中,行政管理人员没有经历过专业的管理知识培训,学校对行政人员的培养也采取放羊式的管理方式,没有提供有效的职业培训,导致学校教育行政管理总体质量不高。

二、教育行政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

(一)更新教育行政管理观念

“创新是一场全面的心理革命”,而创新的管理观念是行政管理创新的前提和基础。教育行政管理要想实现创新,必须更新管理观念,立足于学校,并面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竞争需要以及新时期下的经济发展。一方面,教育行政管理者必须转变落后的观念,比如重岗位、轻职位,重权力、轻能力,重机关、轻服务等陈旧观念,把握当前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利用先进的管理制度和观念,完善教育行政管理机制。例如,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者必须更新现代服务意识,协调好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按制度处理管理事项,并积极引入新型的计算机软件,创新管理观念和管理手段,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效率,促进其快速的发展。

(二)找准教育行政管理定位

学校的发展是一个功能系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只是其中一个子系统,必须找准其中的定位所在,基于此创新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在学校功能系统的位置作用。学校的系统包括:教学岗位、科研岗位、行政管理岗位等,无论是哪种岗位都有严格的界定和独特的管理方法。所以必须知道自己需要干什么,不能越俎代庖,创新行政管理方法,这样才能使得每个岗位共同协作、分工明确,促进学校整体发展。因此,教育行政管理创新必须找准岗位定位,创新管理方法,结合学校的发展提出有效的行政管理方法。例如,对于有些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可以实行柔性化管理,采取民主管理,让师生都参与起来,通过这样的主人翁意识和决策,能够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正确性,推行决策措施的有效运行。

(三)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会直接影响管理质量,行政人员的素质水平会局限着管理创新性发展。因此,必须重视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和提高。优化管理队伍建设,从而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例如,学校可以直接在招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上严格把关,遵守一定的招聘条件,提高所招聘管理人员的高素质。同时,必须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对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在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教育行政管理创新提供人才支持。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教育行政管理是学校发展的重要部分,在学校不断的发展过程中,行政管理的质量必须给予极大的重视,必须保持与明确和学校各项工作的分工,不断改革和创新教育行政管理。目前教育行政管理现状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行政管理的进步,必须深刻认识到创新对于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性,积极研究有效的创新措施,促进教育行政管理质量的提高,进而促进整个学校的蓬勃发展。

作者:王春霞 单位:松原市教育考试院

参考文献:

[1]吴悦.浅谈新形势下的教育行政管理创新.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6.18

第2篇

但是,在语文教学实践中,较普遍的现象是未能将着力点放在基础工具上,语言文字教学上,因而成了提高语文教学效率的一大因扰。理在,我们已认识到小学语文教学必须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的训练。但光有认识还不够,我们在教学实践中还必须加强语言文字教学。语文教学如何回归到它的工具性,基础性上来,如何从课文内容分析模式回归到从语言教学为主这方面来?这是一个很值得深人探讨的难题。以下就谈谈个人的几点浅见。

一、应是教学观念上要真正转变、更新

我们要认识到语文学科是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因此语文教学还负有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发展智力,培训良好的学习习惯等任务;其他学科也有这些任务,是各学科共有的任务。“特有任务”和“共有任务”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在教学过程中,二者关系处理得当有利于加强语言文字的训练;要敢于摆脱困扰教学效率提高的以灌输为主的课文内容分析主红,精讲巧练,讲练评结合,着为于语言文字教学的新模式,新模式的建立其目标应在于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使学生能更快更好地掌握语文工具。必须真正地切实地把语言文字教学和读写听说能力,思维能力的培养训练有机结合起来并落到实处。

二、要研究和梳理语言文字教学的基本内容,探索和总结语文教学的基本规律

布鲁姆强调,基础教学的任何学科,基础知识是重要的教学目标。语言基础知识凶括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字词的音、形、义、标点符号,词法和句法即汉语语言的构造形式及其规律,修辞和语言逻辑等。掌握这些知识的目的在于更自觉更熟练地运用语言这一工具。所以,语言基础知识教学不能单纯的孤立的机械地进行,只有充分利用课文—活的语言环境进行教学,才有可能使学生牢固掌握语言基础知识和形成语言能力。融,只能令学生讨厌,引导学生钻进死胡同。

语言文字教学的另一个基本的重要的内容是汉语言的表达形式和表达方法。而有不同的语境中又会有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和方法。这样的例子在教材中比比皆是。如“把”字句与“被”字句的强调侧重点不同;反问与陈述句等强调语气不同;把两个句子合成一个兼语句;礼貌用语的训练等。我们汉语绝大多数的字既表形又表音、表义。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有些字的音义就有变化。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上的一切都有可能成为语境。语境是语言教学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教学中语言因素的挖掘,分析和语言训练的主要内容。此外,语言能力如感知能力,理解能力,组织与表达能力等,都是语言教学的生要内容。加强语言教学,加强语言因素分析,到底应提取哪些因素,如何梳理归类,语文教学中关于语言能力水平的序列和层次如何理解和分类,这些都有待探讨。虽然大纲提出了大方向,但何理解,如何落实到每一课时中去,如何使大纲的要法语再细化更易操作,便有待同行的探讨。

三、要突出语言文字教学的前提下处理好语文教学与德育、美育等的关系

语文课是语言课,是语言工具课。不能把语文课上成治政课,也不能把语文课上成文学课。语文课要在突出语言工具性和基础性的教学过程中渗透道德教育,结合审美教育。也就是说,要因文悟道。寓文为鉴赏、审美教育于语言教学之中,对某些范文作分析评鉴,让学生感受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操。但必须强调,这些都成在语言教学过程之中进行,应是潜移默化的,不是孤立的,更非牵强的,或随意延伸的。

四、要改进教法,加强语言文字训练

掌握语言文字工具主要不是依靠教师讲,而是有赖于学生实地操作训练,在练中掌握运用语言的技能技巧。因此,必须改变过去由教师讲授为主的方法,要真正体理以学生为学习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叶老早就提出:“知识是教不尽的,工具拿在手里,必须不断地用心地使用才能练成熟练技能的。在我国传统的语文教学中,重吟诵,重语感,重表达,提倡“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提倡多读多写等等。这其中的精髓是让学生自己学习,自己感受,在练中掌握技能。而在我们的实践中,但凡效果较好的洁文课,加强诵读和语言训练是个重要原因。我们应继承并发展这些至今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

第3篇

摘要:长期以来,关于政府财政与科技、教育之间的关系,在我国财政经济理论的研究中有失偏颇,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没有廓清。本文从政府财政的角度来分析研究政府财政与科技、教育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探讨振兴政府财政的可行途径。

关键词:科技发展环境科教兴国政府财政科技教育

长期以来,关于政府财政与科技、教育之间的关系,在我国财政经济理论的研究中有失偏颇,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没有廓清。本文从政府财政的角度来分析研究政府财政与科技、教育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探讨振兴政府财政的可行途径。

一、政府财政:科技、教育的主要“经济基础”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强有力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是现代科技、教育发展的重要前提。如何解决科技、教育发展所需的物质条件,换言之,是否应该由政府来承担促进科技进步和发展教育所需资源的供给责任,这决定于科技、教育事业活动的社会经济属性。从公共财政原理上讲,由于科技、教育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的特征,因而科技、教育事业活动的所需投人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来有效提供,即无法通过市场来完全有效解决发展科技和教育所需的物质基础问题。因此,政府从财力和财政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是科技、教育事业顺利发展的主要经济基础。

从科学技术进步的角度来看,据有关专家估计,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至少有2/3是由于广泛采用了新的科技成果的结果。这一数字清楚地表明,一方面,在宏观上,科技对于经济增长有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在微观领域,科技能够给投资于科技的各微观主体带来巨额的利益。这似乎已经表明,市场能够有效地解决科学技术进步问题。然而进一步地分析却不难发现,虽然私人部门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政府仍然是推动一个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性因素。

第一,虽然科学技术可以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创造巨额的物质财富,但现代科学技术的开发与研究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群体活动,在科技发展中的许多领域,私人部门往往不愿意参与或缺乏足够的投资积极性,从而需要政府财政扮演主要“角色”。这突出表现在:其一,在基础科学研究方面,由于基础科学是应用科学研究的基础,没有扎实的基础科学作为前提,应用科学研究就难以为继。因而基础科学研究是一国科技发展的“基石”。但基础科学研究成果无法直接转化为商品,可以说是一项很难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工作。因而其发展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只能由政府财政来提供。其二,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应用科研项目,其往往是建立在多学科交叉的基础之上,需要很多人的合作。不但其开发周期长,需要巨额的投资,而且投资风险较大。私人部门往往因考虑投资回报率和投资风险而不愿意涉足于此,因此,对于这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如果缺乏政府在财政与政策上的有力支持,私人部门虽有一定的积极性,也难于保证能有足够的投人。

第二,科学技术是一项智力活动成果,不仅其本身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特性,而且科技进步对公共物品和半公共物品的需求也将大大增加,如为科学技术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就成为了当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科学技术具有很强的外溢效应,科学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收益与其成本往往难于直接对称起来;而且,从产权角度上讲,科学技术成果的产权很容易受到侵犯。如果某个人通过学习或其它途径获得了同样的知识,他也同样会得到一样的技术和生产出同样的产品。发展科技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很显然,优化这一外部环境的所需资金,只能由政府财政来解决。因此,无论是从提高科学研究工作效率,还是从保护科技成果的产权方面来看,政府财政也是一国科技发展的重要经济基础。

从教育发展的角度来看,政府财政更是教育发展的经济基础。这是因为,现有的理论研究已经证明,一方面,虽然教育不是纯粹的公共物品,但却具有极大的溢出效应,从而离不开政府财政的投资;另一方面,政府对教育这种“人力资本”的支出进行资助有利于改善社会公平。

不仅如此,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政府财政作为教育发展的经济基础,除了改善公平和解决其外部效应外,还主要表现为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接受教育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社会公共需要。因为,第一,现代社会已经开始进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掌握和创新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因而国民素质在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作用更为重要。这就是说,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教育所提供的利益虽然可以内生化和私人化,但相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教育已不再简单地表现为一种个人需要,已经成为了与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必需的一种基本公共需要。从而使得为教育发展提供资金成为了政府财政的一项基本职责。第二,更进一步讲,从科技进步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方面来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通过科学研究来实现的;而科学研究是一种智力活动,它是以掌握现有科学技术成果为前提条件的,掌握现有科学技术成果的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教育。这就是说,科技与教育是相互依存、相辅相存的。一个国家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必须有一个现代化的教育体系;一个现代化的教育体系必将带来其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毫无疑问,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和高度发达的教育体系,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进程的必备条件和其是否进人知识经济社会的基本衡量标志。因此,政府财政为教育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科技、教育:现代社会政府财政的主要依托

政府财政发展史已经证明,政府财政总是根植于相应的经济基础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下,政府财政的经济基础,乃至财政制度安排和财政收支结构都是不同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总体上已经先后完成了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变,目前正向知识经济时展。与此相适应,政府财政的经济基础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演变而变化。

1、科技、教育将成为现代政府财政的主要依托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的必然结果

自70年代以来,科技进步日渐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开始变成现实。今天的世界,知识经济扑面而来,人类社会正经历着自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以来的第三次巨大转型。

世界的竞争已经成为以经济为基础,以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因此,调整政府财政经济发展思路,将振兴政府财政的思路建立在发展科技与教育的基础之上,是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因为,这种从后工业社会逐步发展起来的知识经济,是一种明显区别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新型经济,这种区别突出表现在产业支柱的变化方面。与以农业或工业为基础的农业经济或工业经济不同,知识经济是以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以科学技术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的经济。其基本特征是其资源配置以智力资源、无形资产为第一要素;其生产是以将高科技作为其资源依托的高技术产业为支柱;其消费是以高技术产品和通过信息产生的新知识为主。现代经济的这一发展趋势的财政意义在于:从财政收人方面来看,现代科学与技术的融合必将催生高新技术与高新产品,这些高新技术和高新产品又会构筑“新型行业”和“支柱产业”,从而创造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提供充足的财源。因而,建立起强大的系统化、高新化、高效化的科学研究体系,以保持科学技术的强有力的发展趋势,是实现现代政府财政良性循环的必然选择。从财政支出方面来看,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经济发展必须要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和良好的科技发展环境。由于人力资源和良好的科技发展环境的获得,是以加大对人的知识化投资,加快对人的知识化和以管理制度为主的科学研究环境建设为前提的。因此,发展多结构、多层次、多形式、多方面、多阶段和多功能的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培养出一大批高度专业化的人才和管理有方的管理者,营造出一个科技发展所需的良好环境,就是现代政府财政以科技、教育为主要依托的重要表现。这就如同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社会的政府财政是建立在农业和工业经济基础之上一样,现代政府财政也必然是以科学技术和教育作为其主要依托。

2、将科技、教育作为政府财政的主要依托已为我国正反两方面的发展经验所证明

我国正反两方面的经济发展经验已经证明,科学技术和教育是现代社会发展经济和健全政府财政的主要依托。

改革开放以前,在我国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变过程中,虽然我国的科技、教育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走的仍然是一种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甚至滥用的基础之上的工业化发展道路,而不是以科学技术和教育为基础来实现财政经济发展目标的。在时期,还出现了轻视知识、排斥科技的严重破坏科技教育的现象。从而使我国的经济发展与建设既没有考虑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没有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加大以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投资为中心的新兴产业的发展力度和实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其结果是我国的工业化程度虽然在不断提高,但经济运行中的科技含量并不高,与世界经济特别是先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很大,从而使我国政府财政的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脆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仅十分重视发展科技、教育,而且通过大量引进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发展新兴产业。这不仅为我国经济发展增强了后劲,也为财政收人的持续增长创造了条件。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已经占工业总产值的巧%,新产品税利已占工业税利的10%。1994年以来,我国财政每年新增财政收人在1000亿元以上,其中新兴产业和新产品开发所提供的税收占较大比重。

上述分析已经表明,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看,科学技术和教育的发展对于政府财政来说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在世纪交替时期要完成由尚未完全工业化的经济向知识经济过渡的任务,使政府财政摆脱目前的困境局面,其基本途径就只能是发展科技、教育事业。

总之,我国财政经济的持续增长,离不开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又离不开政府财力和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政府财政与科技教育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三、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振兴政府财政

当前,我国虽然已经明确提出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科技、教育发展水平总体上还不高,与世界先进水平之间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如据原电子工业部估计,在代表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之一的电子技术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方面,我国的集成电路的水平与世界水平相差15年,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技术出口在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很低;在劳动力素质和科技及受教育水平上,目前,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占该年龄组的比重,现阶段约3%,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高出我国10—20倍,美国达到80%,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达到了30%,目前我国每万人中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为巧0余人,而美国1988年就有200多人,日本1987年为700多人,联邦德国1987年为400多人;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我国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技术进步和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仍然较低。

这些差距一方面说明我国通过发展科技、教育来促进财政经济的振兴尚有较大的空间;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它同时也说明了,我国要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目标、完成振兴政府财政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如何发展我国科技、教育事业,以达到振兴政府财政的目的,从财政角度来看,主要要从如下两个方面着手。

第4篇

幸福教育理念的实施,对学生和老师都有一定的影响,不只表现在教学方面,而且对于学生学习、师生关系都有一定的作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方方面进行讨论:

1.对老师教学的作用

幸福教育理念要想完美实施,那么所要迈出的第一步就是对老师的教学方式予以改变,为什么这样说呢?高中政治老师担负的责任重大,他们的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高考录取率,也正是这种严峻的责任压力反而导致老师教学不尽人意。针对此问题,高中政治老师仔细观察学生学习状态后,着手调整自己的教学模式,创设给学生明净、欢快、愉悦的课堂学习环境,并且将幸福教育理念巧妙嵌入于教学内容之中,两者完美结合后自然为提高教学质量与完善自我教学有着重要意义,比如老师在讲授国家政体、国家制度内容时,善用巧妙地比喻,展现政治学习内容“活”的一面。

2.对学生学习的作用

教师将幸福教学理念融入到政治课堂之中,一方面将政治学习内容生动化、形象化,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都有所作用,整体上更利于学生的学习。学生在学习高中政治内容时,应该与老师的教学理念结合,在学习的过程中也尝试领悟幸福教育理念的真正内涵,努力观察老师在课堂上的表现,给老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这样的做法不仅有利于教师发现教学中的失误,而且便于学生在课堂上凝聚注意力,促进学生接纳知识的速度与深度,真正达到有效教学的目的。

3.对师生关系的作用

幸福教育理念的根本准则,要求老师必须改变传统主宰者的身份,而是将学生看作课堂的主体,自己潜化为引导者或者带领者的身份,与学生以平等的地位置身于课堂之上,拉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重距离,成为学生的朋友与玩伴。这种角色的转变,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原因,而目前加速这种角色转变的因素即为幸福教育理念的实施,使得师生关系在幸福教育理念的影响下愈来愈亲密、和谐,可见幸福教育理念在如今高中政治课堂中的地位。

二、幸福教育理念在高中政治课堂的具体研究策略

幸福教育理念的实施,其中最为关键的部分即为教师教学,因此老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改善自我教学方式,选定正确有效的教学方法,在幸福教育理念的指导下让学生真正学会如何享受学习,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问题分析:

1.紧贴幸福教育理念,提高自身教学素质

高中政治课堂教学,老师必须要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课堂教学中尽量服务于学生,善于解决学生学习所遇到的一切困难。这就要求老师必须理解幸福教育理念的深层内涵,在此理念的引导下切实提高自我专业知识,尤其要弄明白高中政治课本中的重点、难点,力求为学生解答一切问题,与此同时,老师还要结合自己班级的学生学习情况,在备课时突出教学重点,满足学生的知识、个性等具体要求,逐步推进学生朝向幸福教育理念的方向发展,提高政治课堂的教学效率。

2.运用幸福教学理念,转换多种教学方法

如今幸福教育理念的实施,就要求老师必须展现自己独特的教学能力,在课堂上转换多种教学方法,继而达到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目的。比如,老师可以在政治课堂开始时运用游戏教学法,将学生的思想从下课的活跃气氛中吸引回来,便于老师教学的开展;也可以在讲授某一节内容时,事先安排学习任务,在课堂上利用情境教学与分组教学的方法激励学生自主学习;老师也可以在课堂上适当运用差异教学、反思教学、辅助教学等多种方法,传递幸福教育的理念。

3.实践幸福教学理念,展现政治课堂魅力

幸福教育理念用于高中政治课堂教学,不仅仅只是作为一面引导旗帜,必要的时候还是需要进入课堂,真正的融入课堂并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真正感觉到幸福教育理念的好处。比如,老师在讲到党政机关、国家制度的相关内容时,条件允许的话就可以带学生参观所在地区的党政机关单位,或者可以利用多媒体设备观看我国国务院会议的相关视频,让学生对此章节内容能够印象颇深,当然此种现实实践相对来说比较难开展,但老师也需要开发条件开展实践活动,展现政治课堂的独特魅力。

三、结语

第5篇

一、讲好开头,引起“注意”。

俗话说:“良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讲好课的开头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第一步。如果在上课一开始学生就注意听讲,他们就有可能连续认真地听下去。否则,他们的注意就不易稳定,掌握的知识也不全面,学习效果自然受到影响。怎样讲好开头呢?

教师对教材应有十分准确的把握,努力设计出能引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导语”。可以通过讲与本节课有关的故事、成语导入新课;或在课的开头提出学生感兴趣的问题,造成悬念等。同时,教师还要仪表端庄、亲切和蔼、自信心十足。课堂教学语言要生动、条理清楚,并联系实际讲好每节课的学习目的和意义,使学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样,就会引起学生的注意。如果教师走进教室时精神倦怠,讲话有气无力,没有条理,就不难想象学生的状况会怎样,整体教学必然要受影响。

二、多给学生议、练的时间,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习兴趣。

政治课教学过程是“读、讲、议、练”的过程。对说教篇幅较多、道理好懂的教材,要精讲。要多给学生安排一定的议、练的时间。例如,讲初中的《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课时,可出这样的议题让学生讨论:“中学生在爱人民方面有哪些值得称赞的表现?还有哪些不足?应怎样热爱人民?”学生在议论过程中畅所欲言、精神放松、兴趣盎然,既理解了课文,又提高了思想认识。如果教师一直“满堂灌”,学生一定会困倦,收不到好的效果。

三、运用恰当有趣的比喻等方法激发兴趣。

政治课教学可根据需要,恰当地运用有趣的比喻、精彩的名言、简短的故事等,突破难点、激发兴趣。

例如,讲“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抽象难懂的哲学观点时,如果教师只空洞地讲述理论,学生难以理解,又会觉得枯燥。我在讲这一问题时,引用了一个故事:有一员外家有四位女婿,分别是文人、做官的、经商的、种田的有一天,他们在员外家同桌饮酒时,天空下起了鹅毛大雪,他们便望雪兴叹对起诗来。身分不同的人作出了不同的诗句。之后,我向学生提出问题:①为什么他们对下雪的认识不一样?②他们的不同身份,各自表达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③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谁决定谁?学生通过思考、回答,明白了道理,而且记忆持久。

四、政治课教学要解答学生的疑问和关心的问题,培养学生探求知识的兴趣。

教师在备课时,要考虑学生会有哪些想法或疑问,讲课时予以解答。例如,讲“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客观规律决定的”这一观点时,考虑到学生可能会提出“为什么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这样的问题,我便在课堂上对这一问题给予解释,说明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长期性、曲折性、必然性,排除了学生的疑问,树立了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相反,如果不排除学生的疑问,学生就难以接受教材的观点,甚至认为教材内容与实际不符,进而对学习失去兴趣。

当前,中学生思想活跃,对社会热点问题非常关心,教师应针对这一情况实事求是地解答学生的问题。我在讲“社会发展史”这部分内容时,有学生问:“地球能毁灭吗?”我没有认为学生的问题和教学无关不该问,而是给学生以鼓励,并解答了问题,满足了他们的求知欲。

第6篇

论文摘要:英国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经历了一个从冲突到协调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其教育与就业统筹管理和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实行分层管理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尽管英国是世界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但其职业教育在工业化国家中,却起步较晚,发展缓慢。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国政府意识到劳动者素质不高是英国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调整和完善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就是这一系列措施中的重要一环。

一、英国现行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的教育行政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与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共同组成的。学校主要由地方教育局管理,中央不直接设立和管理学校。学校校长权力很大,有决定课程的权力。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只通过财政援助、视导工作和其他协助方式进行指导和监督。英国的教育行政体现了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的结合和合作,这是它的一个特色。

(一)中央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教育与技能部。1899年以来,英国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称为教育署,1944年改称为教育部,从1964年起更名为教育与科学部;1995年教育部与就业部合并,改名为教育与就业部,2001年6月,英国大选之后,工党政府即把教育与就业部更名为教育与技能部。由于英国的英格兰以外的三个地区(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存在着某种分权状态,因此,英国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只有下列两项职权:对苏格兰的各级各类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大不列颠的大学、学术研究和文化艺术工作。北爱尔兰是完全自治的,不受教育与技能部的领导。教育与技能大臣通过内阁向国会提出教育法案,而论文后根据国会的决议命令和制定有关学校和教师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对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和私立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大臣的权力有所加强,但也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为了防止独断专行,设立各种咨询机构,如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等等;规定大臣的行政措施必须经过议会的承认和质询;为大臣和部规定权力的界限,如不能直接控制大学,不直接开设和管理任何学校,不管教师的任命和升级事宜,不决定课程、教科书和教学方法。

在英国教育与技能部,职业教育主要由基础教育四司、成人高等教育二司和成人高等教育三司管理。基础教育四司一处负责城市技术学院的管理工作;成人高等教育二司负责制定有关成人教育的政策及拨款事宜,与成人教育拨款委员会及就业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为十六岁以上青年制定职业技术培训标准;成人高等教育三司负责成人教育,其中包括扫盲和函授教育、基本技能培训及远程教育,负责职业继续教育。

(二)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就是各地方的议会、教育委员会、教育局和教育局长。议会是地方自治的最高机关,同时也是地方教育行政当局。从英国的地方行政体制来看,以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为例,该地区设有47个非都市郡议会、36个都市郡区议会、33个伦敦自治市镇议会和郡一级的夕利群岛议会。这些议会均为地方一级的行政机构,也是负责本地区有关教育事务的法定机构,即地方教育行政当局。目前,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共有117个。议会由民选的议长和议员组成。英国的地方议会是兼有决议和执行两种职能的机关,有权开办学校,任用教师,分配补助金,提供教材、设备等,即对本地区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行使行政权力。不过事实上是委托教育委员会、教育局长和教育局行使这些权力的。每个地方教育行政当局都设有教育委员会,这是一个法定的机构。教育委员会由议员和专家组成,其比例一般为二比一。但各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具体工作的执行机构是教育局,它通常设立在当地政府大楼内。大的郡通常还会在各地设立教育分局,负责片内的教育事务。教育局通常采取三级行政官员结构,从高到低分别是教育局长、副局长和助理局长,后者的人数通常为5名,教育局长由议会任命,他是教育行政事务的负责人。另外,各地方教育当局还存在与局内科室部门并列的直属于局长的称之为总顾问、高级顾问和顾问的人员结构。他们主要负责学校的视导和督察工作。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在继续教育方面具备某些职责和权利,主要负责16~19岁青少年的部分时间制教育,并在成人非职业教育、青年培训、就业指导方面承担职责。

二、英国现行业务管理机构及职能

(一)课程与资格委员会

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的教育制度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及参与国际竞争上,遇到严峻的挑战,英国在职业资格体系上进行了巨大的变革,这一变革给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带来了一场革命。1986年10月,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成立,它是代表政府劳动就业部门具体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的权威部门,后与教育部门的课程委员会合并,现名为课程与资格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各级学校校长、教育和工商业界知名专家和政府官员组成,其职能是设计、管理和调整全国性职业资格标准,开发全国性的职业资格体系,鉴定、认可与授权颁证机构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收集、分析和利用国内外有关职业资格信息,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该机构实质上是在教育与就业中提供的政府框架内的一个公共机构。

(二)产业指导机构

产业指导机构一般都是行业性的民间机构。目前英国有150多个产业指导机构,覆盖了所有主要的产业部门。该机构代表产业界的利益,负责本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它接受教育与就业部和课程与资格委员会的指导。每一产业指导机构都必须得到教育与就业部的认可,产业指导机构也要把他们开发新标准的计划通知课程与资格委员会。当这些标准得到教育与技能部和课程与资格委员会批准后,其具体实施也由该机构负责。除此之外,许多产业指导机构也具有工业培训的职能。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证机构

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是由各相关领域或行业的颁证机构负责的。这些机构都是经过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其主要职责是: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负责审定和设立鉴定站,审定鉴定站的考评员和检查员的能力水平,管理鉴定站的鉴定工作,培训督考员,对鉴定工作的质量负责。伦敦行业教育协会、商业与技术教育协会、皇家艺术协会是三家最大的颁证机构。

三、管理途径与手段

(一)改革教育体制,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

英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其历史上的绅士文化传统对英国的文化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英国,以培养绅士为目的的公学和传统大学格外受尊重,而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在主流社会中却被看成是下等知识和下等职业的化身。直到20世纪60年代,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英国各种与职业教育紧密相关的技术学院和技术大学才得到较大发展。但由于受到绅士文化的影响,招生人数严重不足。为了扭转这种对国家长远发展极其不利的局面,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政措施,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打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的通道。首先,英国政府于198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使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学历文凭相沟通,在两者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如职业资格证书NVQ4级大体相当于学士学位,NVQ5级大体相当于硕士学位,同时可以相互转换。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可以直接申请进入大学学习学士学位课程,经过大学预科学习达到Alevel而没考上大学的学生,也可以转入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中进行学习。其次,英国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把一批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的技术学院改名为大学,与英国传统大学并列,结束了技术学院与传统大学分道行走的历史,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融合。

(二)改革就业制度,加强职业培训

在职业资格制度推行以后,英国政府规定新就业或再就业人员必须持有GNVQ或NVQ证书。企业不同的技术岗位必须录用具有与其相应等级的GNVQ或NVQ证书的人员。此外,英国政府还加强了职业培训的管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开展了系列培训活动。1978年针对未就业青年开展“青年机会计划”,针对已就业而未接受正式职业经验及培训者开展“统一职业准备”,1983年开展“青年训练计划”,1988年推行“共训工程”,1994年实施“现代学徒计划”等。进入21世纪后,英国政府在全新理念的指导下,制定了一些非常有力度的职业教育管理措施,以期对新世纪的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2002年底,英国教育技能部《2006年战略计划》对未来四年英国教育的目标和策略作了非常具体详尽的阐述。其中提出从2002~2004年,取得二级水平证书的19岁学生的比例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到2006年,再增加三个百分点;为成人提供更多学习机会;2003~2004年,在一半以上的继续教育学院新建“卓越职业教育中心”;在每个地区建立2所技术学院;推行国家“生活技能”战略,从2001~2007年,将累计提高150万成人的基本技能水平,从2003~2006年使100万的已就业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

(三)引进经济手段辅助管理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英国政府设立了与普通大学教育基金并列,由政府拨款的职业教育基金会。该基金会负责制定一套完整的资助评分标准,对每一所接受拨款资助的职业学校进行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与该校每年的在校学生人数结合起来确定拨款数额。英国职业学校每年的经费有75%来自政府职业教育基金。除直接给职业学校拨款外,英国政府还给培训与企业协会拨专款,并对参与GNVQ和NVQ学习与培训的人员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制定相应的政策对重视职业教育的培训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如通过调整工资和扩大级差的政策来鼓励进修,对未就业者给予免费学习,对已就业者给予带薪学习或减免税金的优惠,并建立个人学习账户,政府为其注入资金。

四、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生产力得到高速发展,社会对职业技术人才的要求从数量到质量都有了极大的提高。我国有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当前一些地区和行业却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这是我国劳动力市场人才“结构性”短缺的征兆。这种现象与英国20世纪60~70年代的情况颇为相似。更主要的是,中国与英国在文化教育方面有着相似的历史背景。中国的科举文化与英国的绅士文化一样,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对职业教育的态度。“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点已经深深扎根于中国人的心灵土壤之中。因此,虽然中国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就大力提倡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可是二十年来成效却不显著,职业技术学校普遍面临招生严重不足的困境。这种困境的摆脱,极大地依赖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到位。英国职业教育行政管理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教育与就业统筹管理

英国政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以教育部和就业部的合并为标志,最终结束了职业教育中教育与培训分离的局面,使英国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现阶段同样面临着英国当年教育与培训分离、教育部与就业部(劳动部)各自为政的问题。我国职业教育总的来看有两个体系,一是隶属于教育部门管理的职业学校,一是隶属于大型企业或行业管理的技工学校,它在行政上接受劳动部门的管理。这种管理上的分治局面极不利于我国新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尤其不利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广。我国现行的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是由劳动部负责制定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但教育部却为自己管理的职业学校大开方便之门,不参加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而是以学历证书等同于职业资格,这就使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大打折扣,职业教育的质量缺乏应有的保障,同时,劳动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及其他岗位培训在教学方面也不接受教育部门的管理,教育教学的科学性也难以得到保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国的经验给我们很好的启迪,我国职业教育要迈上新台阶,必须在统筹管理上做好文章。

(二)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分层管理

职业教育的发展受教育、就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运行中问题千头万绪,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起来难度不小。其次,职业教育的发展既有政策的制定与检查监督的问题,又有具体事务的推行与落实的问题。英国在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这些问题时,实行设立专门机构,分层管理的办法,值得我们借鉴。

第7篇

【关键词】缓刑;社区矫正;刑罚组;刑罚逻辑

一、引言

缓刑作为一种刑罚应用方面的重要的制度设计,充分体现出人类社会的刑罚智慧:明明是罪有应罚,但是所科处的刑罚却并不立即执行,而是适用缓刑,将应有刑罚的实现予以后延,给受刑人和用刑人以机会;或者以此表达用刑人的一种有意的、有条件的宽宥,或者以此表达对受刑人的一种期待。

然而,因为处于各种政治经济历史文化背景之下,以及在各种刑罚文化的不同理念之下,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缓刑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资源,却一直并没有得到同样的重视和开发。

今天,在多数国家里,犯罪依旧是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监狱关押人口总数居高不下,被广泛使用的剥夺自由刑的行刑成本日渐攀高的现实状况,在主张以人为本,切盼提升刑罚效能的行刑目标推动下,各种刑罚资源,包括缓刑、社区矫正等刑罚资源的利用及开发,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日益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与关注。在这样新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努力开展对包括缓刑、社区矫正在内的诸多的刑事资源的研发,就是本课题立项的初衷。

在中国现行的刑罚制度中,缓刑其实有两种样式。一种是重刑缓刑,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制度设计中,作为对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刑罚——死刑——的缓刑,设立了二年的考验期。法律规定,在考验期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即可不再执行死刑。在实际运行中,几乎没有哪个服刑罪犯会主动“找死”,会在考验期内再次故意犯罪,而被执行死刑。所以实际情况是,只要是确定是“死缓”,绝大多数就意味着“免死”。因此,一般对于应受死刑的罪犯来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实是极大的宽宥。

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的结构上来分析,这种缓刑制度设计,实际上是两种刑罚类型的融合,即“本刑(死刑即生命刑)+考验期(自由刑)”。一来,在现行刑罚制度中,这种缓刑的考验期是以自由刑的样式来完成的,并且交付监狱来“执行”(必须注意,这里的“执行”,并不是原有刑罚即“本刑”(死刑)的执行,而是死缓考验期的执行)。二来,这种缓刑制度的最终结果,绝大多数是通过正式的减刑达到与较重的自由刑(例如无期徒刑或15~20年的有期徒刑等)相衔接,即通过正式程序转化为长期自由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是刑罚制度中的一个充分体现着刑罚智慧的制度安排,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的内涵结构式具有以下的特点:

1.在结构上,并没有取消并始终保持着原判的极刑(死刑执行)的最终可能性,这既是顽冥不化的受刑人的最大的威慑源,也是立意悔改的受刑人的最大的激励源。

2.“缓期二年”中虽然表面并没有说明,但是其中蕴含着或者说是捆绑着、套装着一个与缓期相同时间的严厉自由刑,就是说,缓期的这二年,用刑人并非什么都不执行,而是要执行一个处遇相当严厉的自由刑。

3.死缓制度设计为现代刑罚体系提供了一个单独的刑罚逻辑。实际上出现了一个“刑罚组”或“刑罚组合”。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实是一个刑罚组,即以死刑为本刑,却又偏偏先不执行,先要执行的是与本刑捆绑在一起的“缓期二年”,是一个处遇严厉的二年自由刑。本刑在一般情况下被虚化为一个震慑要素,一个极大可能性。与此同时,长期自由刑(无期徒刑或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成为另外一个极大可能性,从而给受刑人和用刑人一个抉择的机会。特别是对于受刑人,一般都会以最大的努力来争取第二个极大可能性,即转化为长期自由刑的可能性,从而达成制度设计者的期待,产生应有的激励作用。

缓刑体制在刑罚制度中关于死刑执行方案中的应用,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死刑制度,这是缓刑资源在开发应用方面值得关注的案例之一。

刑罚体系中的缓刑的另一种样式,是轻刑缓刑,其实这也是一种“刑罚组”。它的一般的表达形式和结构是:“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年”。在刑罚逐渐趋轻趋缓的现代社会,这种刑罚样式逐步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其原因之一就是其中蕴含着较大的刑罚资源。

在这里,“有期徒刑若干年”虽然是本刑,但是一般也只是表现为一个极大可能性,作为这一刑罚组的实现来说,最重要的是捆绑在一起的“缓刑若干年”的实现问题。

在我国的刑罚制度中,“缓刑”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种或刑罚类型,因此它依然属于“刑罚的具体运用”,属于刑罚的实现样式或执行样式。对于用刑人来说,作为刑罚的具体运用,作为刑罚实现样式,他也可以有多种选择:(1)缓刑期间什么都不做,如果在缓刑期间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或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刑法》第七十七条)即要执行本刑;(2)缓刑期间内对受刑人监督考察,视其表现到期或者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执行本刑。如果表现好,“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原判的本刑即不再执行,从而缓刑的过程就成为原判刑罚(本刑)的实际替代物(《刑法》第七十六条)。(3)为加强刑罚的效能,在缓刑期限中再套装着一个严密的矫正过程,例如“社区矫正”,使缓刑的过程内存在一个实实在在的能够发挥作用的教育改造受刑人的过程。

在这里特别值得关注的就是第(3)种选择。因为这样一来,缓刑就不仅仅是本刑在时间上的延缓执行,或者仅仅是刑罚实现上的时间缓冲,或者简单地成为本刑的替代物,而是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设计的逻辑一样,以另外一种矫正制度和本刑捆绑在一起,形成刑罚组合。如果立法规定社区矫正也是一种单独的刑罚类型的话,那么这种缓刑(内部套装着社区矫正的缓刑)也就和本刑一道,构成一个独特的刑罚组。就是说,在这个刑罚组的结构当中,是以“有期徒刑若干年”为极大可能性,来发挥实际的威慑和激励作用。而以“缓刑若干年”为框架,加上内含套装的社区矫正,形成一个单独的教育改造受刑人的过程,从而形成一个全新的刑罚逻辑。而这正是本课题所要关注和研究的重点领域。

剥夺自由刑的实现,即刑罚的执行,从最初的实现样式——主要是通过严格的监禁监管完成对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剥夺来看,当然首先就是要使用专门的机构来完成,这一使命就历史地落到了一种现成的机构——监狱的头上。由完全封闭的监狱监禁实现对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剥夺,由监禁的时间长短(刑期)作为衡量刑罚烈度的指标。但是由于刑罚理念的变化,剥夺自由刑的实现由单纯的监禁监管以完成对人身自由的剥夺,逐渐转变为要在剥夺人身自由的同时实现对受刑人的“矫正”(在我国被称之为“改造罪犯”)。就刑罚实现的内容样式来看,“监禁刑”转变为“矫正刑”。但是这样一来,陆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譬如,对于主观恶性比较小和行为危害比较轻的因而所判刑罚时间比较短的受刑人,严格封闭管理的机构(监狱、矫正机关等)是否真正有利于对其矫正(或改造);是否应当放在更加宽松的、更加有利于其重返社会的环境氛围中进行;是否应当有新的刑罚执行方式来应对和缓解居高不下的监狱受刑人数量压力;等等。这些新的实际需求,都会直接导致产生新的刑罚执行的改革思路。

在机理上,使用一种专用的特定机构来实现刑罚,可以称之为“机构执行”。那么这种机构既是刑罚执行的主体,又是刑罚实现的载体。机构执行的特点是专业性强、封闭性好、剥夺指向明确,可控性大等等。但是机构执行也有明显的不足,例如执行成本较高并且有日渐升高的趋势;如果被执行人人数急剧增加但是机构内空间和容量有限而且增加缓慢,就会导致关押条件大幅下降;被执行人之间容易出现恶习感染、恃强凌弱等管理问题;受长期关押囚禁副作用影响产生回归社会障碍;等等。还有一些,譬如行刑经费的增长赶不上受刑人的增长、机构行刑的效益备受质疑以及机构创新发展的压力等直接原因,都使得人们对“机构外执行”或者是“非机构执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自由刑实现样式的改革及新样式的探索,新的更加经济、方便、适宜的惩罚方式的试验等,都对自由刑的实现载体——监狱提出了挑战。

这里的“机构”其实是指“专业机构”,实际上就是各种各样的监狱和矫正机关。从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出发,尽管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样的专业机构不但不能被取消,而且还有日益加强其效能的趋势。但是,在现实社会的条件下,是否还要由这样的机构担负起全部的、不论刑期长短的所有自由刑的执行任务,就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改革的问题了。

对于行刑专门机构(监狱)外的空间的利用,应当说早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对于特别在政法工作中讲究“走群众路线”的中国来说自然更不能例外。在中国的刑罚制度当中,就有“管制”刑罚类型的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严格地说,管制应当属于“限制自由刑”,比起“剥夺自由刑”来说,其刑罚烈度要轻微得多,所以实现起来的条件要求也就自然宽松得多。在制度设计和执行的实际来看,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由于公安机关任务繁重,所以常常是无人或无暇来实现“管制”,于是受刑人自然是乐得其所,但是用刑人不得不有所忌惮,从而导致运用上的阙如或稀少。当然,导致管制刑应用稀少还有其他的原因。例如,在刑事政策上,由于立案标准的存在和标准的不断提高,事实上导致在犯罪处理上的“紧缩的犯罪圈”的现象存在,即一大批介于罪与非罪界限之附近的行为被立案标准推出犯罪之外,这也是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但是这样一来,一旦进入“圈内”被列为犯罪的,其恶行恶性就不会太轻,按照“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其应得刑罚也就不会太轻。这恐怕也是为什么看起来一般被判刑的受刑人的刑罚都比较重的原因之一。由此一来,按照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能与管制刑相对应匹配的犯罪就不是很多,大概这也是管制刑适用很少的原因之一。

而在相当的另一些国家中由于实行着“扩张的犯罪圈”,一大批轻微犯罪行为被定为犯罪,进入圈内等待适用刑罚来处理。但是如果都将大批这样的受刑人交付专门机构(监狱或矫正机构)来执行自由刑,既是不经济的,其效果也未必是好的。所以,一些诸如强制社区服务,社区劳动、社区矫治等非监禁方式的刑罚样式应运而生。由于在专门机构之外有无限的容纳空间,也容纳无限的想象力,因此在专门机构之外的刑罚实现样式也可以有不断的创新。但是为了表述起来方便,人们就把各种各样在社区进行的刑罚实现或矫正方式,归纳起来统称之为社区矫正。

但是,单纯的社区矫正如果只是作为一种轻微的限制自由的处分存在,往往也会由于处分烈度的轻微或者是执行过程中的缺陷以及激励作用的不足,在“紧缩的犯罪圈”的刑事政策大背景下,非常有可能形成和管制刑大致雷同的状况。

由此看来,将缓刑与社区矫正结合起来,创新设计一种符合国情实际,符合宽严相济的新的刑罚组合样式,也许在“紧缩的犯罪圈”的刑事政策背景之下,将不失之为一种有益的选择。

近年来,国家对于社区矫正予以高度的关注,不少地区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试验。在试验中,假释人员、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管制刑受刑人员、缓刑人员等,凡是处在机构之外的被执行人员一般都被纳入社区矫正的管辖范围当中,据说都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重新犯罪率大幅下降。

但是本课题并不是在这里简单地肯定缓刑人员被纳入社区矫正管辖范围这种做法的意义效果等,而是要正式建立一种刑罚制度设计。这种设计的表述是:将有期徒刑、缓刑、社区矫正三者正式组合起来作为一种刑罚样式,一个特殊的刑罚组,并且予以相对大面积地、大范围地、大比例地使用。对于相当多的犯罪种类、犯罪人,有意识地采取“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缓刑若干年,缓刑期间实行社区矫正”的新的刑罚处罚样式。这种刑罚处罚样式还可以简单称之为“缓刑框架下的社区矫正”。和传统的剥夺自由刑,例如“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相比不大一样,“缓刑框架下的社区矫正”是一个刑罚组合,是一个具有特殊结构的刑罚组。与单纯的社区矫正也不大一样,关键在它的组合中,有“有期徒刑若干年”的参与。“有期徒刑若干年”在这里虽然还是“本刑”,其实表现为一种新的形态,即成为所谓的“可能刑”,而不是所谓的“必然刑”,从而使这一刑罚组合具有新的属性。

在这个刑罚组中,有着独特的刑罚逻辑和结构。

1.如果以“缓刑若干年”为基本逻辑起点,刑罚组的运行有两个走向,或者说受刑人面临着两种极大可能性:(1)如果在缓刑期间表现不佳,符合有关要件,经过法定程序,就有随时被送入监狱执行本刑罚组中的“有期徒刑若干年”的极大可能性,从而使可能的监禁成为必然。这样一来无疑会使刑罚组具备了较大的震慑和激励能量,增强了刑罚组的效能。(2)如果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同样符合有关要件,经过法定程序,那么就可以在缓刑期满甚至可以在缓刑尚未期满,就视为本刑罚组执行完毕,具备了不再执行刑罚组中的“有期徒刑若干年”的极大可能性,从而使这种“可能刑”消失。这样一来,无疑会使本刑罚组具备更加强大的的激励能量,大大增强本刑罚组的效能。

2.如此一来,“缓刑若干年”就成为本刑罚组的核心内容,或者说在时间上看处于核心区段。那么怎样才能看出受刑人在缓刑期间内的表现良否呢?同时也不能单纯地消极等待受刑人的立地成佛、自我完善,这就要在缓刑区段内安排实质性的主动的矫正活动,所以在缓刑期间套装有社区矫正,进一步将缓刑期间由单纯的观察监督为主,转变为教育改造为主,只是教育改造的方式方法不同,空间环境在社区,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更加开放和多样化,与关押在专门设施机构中的教育改造有着很大的不同,教育形式上可以有更大的回旋余地,并且可以借助更加丰富广阔的教育资源。

3.这里的缓刑和传统意义上的缓刑其实是有区别的。在传统的缓刑体制中,或者说在现行刑法的缓刑规定中,只是在缓刑和原判刑罚之间树立了一道比较高的“门槛”,受刑人在缓刑期间,除非是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有漏罪,或者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之外,对于受刑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能够得到应有的教育矫正,并未予以必要的关注。而本文所主张和建议设计的缓刑,着重点是要成为一种教育改造的框架,一种重在缓刑过程的设计,而不是仅仅像现行的制度那样只是设定一个门槛,只要你不越过这个门槛,只要服从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参见《刑法》第七十五条)就够了。这个设计重点强调的是,要把缓刑和一种矫正样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一种独特的、新型的、大不同于监狱或其他矫正机构内执行的教育改造过程,从而把缓刑过程更加实体化,加大缓刑的功效。

4.这里的社区矫正似乎和传统意义上的社区矫正有一定意义上的不同。传统的社区矫正多半是一种独立的国家处分样式,与监禁刑是并列存在的,其处分的烈度是处在监禁刑以下的,往往是针对比较轻微犯罪的处罚措施,和监禁刑并没有直接衔接或套装使用的关系。而这里的社区矫正是作为一种实质过程,内存套装于缓刑框架之中,并和有关的监禁刑共同构成一个刑罚组。

一般说来,社区矫正大概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独立的国家处分样式,由法院判决科处,主要匹配对应处理一些轻微犯罪行为;而另一种则是将“社区矫正”作为实现方式用来执行或完成其他的国家处分,例如将被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的人,交付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教育等。

但是,如果将社区矫正作为一种过程措施,并且与监狱执行的监禁刑关联起来考察,此时的社区矫正大概又可以分成另外两种形态:一种形态是,如果服刑人由于在监狱内服刑期间改造表现良好,从而获得奖励而被假释出狱,并且被交付执行社区矫正的话,以在监狱内服刑为基点,这时的社区矫正可以被称之为“后置式”社区矫正。而另一种形态,则是在宣告一定期限的剥夺自由刑(有期徒刑)同时宣告一定期限的缓刑,并先将缓刑人交付执行社区矫正。同样以监狱内服刑为基点,这时的社区矫正则可以称之为“前置式”社区矫正。

在机理上,“前置式”社区矫正与“后置式”社区矫正有着很大的不同。先说“后置式”社区矫正,“后置式”社区矫正其实是对假释执行方式的改进。假释是对在监狱服刑的服刑人,由于改造表现良好而受到的奖励,假释人可以带着剩余的刑期提前出狱。传统的假释执行方式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执行,在国外有的也有专门的假释执行机构负责假释人的监督执行。但是这种“监督执行”的内容多半也只是一种“远距离”监督、照管和约束,一般并没有系统的矫正内容。现在如果将社区矫正套装到假释期间,使得假释考验期(剩余刑期)继续充实着教育改造的内容,这无疑是对假释考验期内容的重大变革,加大了假释的作用力度,使教育改造有了可靠的接续,提高了国家刑事措施的整体效能。对于重刑犯、长刑犯来说,先到监狱里服刑,以严格的处遇予以震慑和较强烈的刺激借以表达刑罚处分的严厉和严肃,嗣后视其改造表现逐步缓和处遇水平,直至以假释的形式重返社会,交付社区矫正。这样的刑罚执行逻辑和格局,应当是比较有益的。

但是对于轻刑犯、短刑犯来说,一下子先到监狱内服刑,并且由于刑期的限制,以及在刑期的后段还要留出一定的假释考验期,就不能在监狱内执行太多的时间,可是这样一来,监狱的作用未必能够发挥,监狱的副作用倒有可能随时出现。“监狱不过如此、刑罚也就这样”的不良服刑体验心理反而会导致抗刑心理、抗改造心理的增强。同时,由于轻刑犯日益增多,先行监禁也会导致监狱人口的急剧膨胀,挤占监狱处遇资源从而减低监狱对所有受刑人的处遇水平,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国家实现剥夺自由刑的行刑成本和总体经济开支。所以,“后置式”社区矫正对于短期自由刑来说,既不经济,效果也有限。

“前置式”社区矫正则有所不同,它是把社区矫正放到监狱内监禁服刑的前面,是把社区矫正置于缓刑的框架之内,与有期徒刑若干年(须到监狱内服刑)套装在一起,构成一个刑罚组。但是如前所述,从机理上,这时的有期徒刑若干年(即需要到监狱内服行的监禁刑)只是一种极大可能性,只要服刑人表现良好,就不会去监狱内服刑。因此这时的“有期徒刑若干年”只是一种“可能刑”。不过,在实际中,有没有这种“可能刑”效果可是大不一样的,同时这种“可能刑”的可能性有多大,效果也是大不一样的。没有这种极大可能性的存在,没有它在前面震慑和激励着,“前置式”的社区矫正也不过是一种独立的、威慑性和激励性都较小的处分措施,其效能也要大打折扣。

在现行刑法的关于有期徒刑缓刑的制度设计中,缓刑考验期的执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刑法》第七十八条)。这种执行的制度设计内容实际上是宽泛的、不确定和松散的。

本课题所主张的制度设计改革,是沿用与死缓制度相近的刑罚逻辑。一如本文前面所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是在原判刑罚死刑的缓刑二年考验期内,套装了一个处遇严厉的剥夺自由刑,构成一个独特的刑罚组。从这个刑罚逻辑出发,我们主张在原判的有期徒刑若干年的缓刑考验期内,套装一个程序规范的、内容严谨充实的、确定单独负责机关(不一定再是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这里的社区矫正,是一种完整的教育改造处分制度,不是宽泛和松散的简单考察,而是由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实施,有着规范程序和教育改造内容的过程。由此,也构成了一个新型的、内容独特的刑罚组。

在当今时代,各个现代国家的监狱其实是小异而大同。但是,对“社区”的理解却是大相径庭的,由于经济、历史文化、政治制度、社会发达程度等诸多方面的巨大差异,因此所谓的“社区”其实也有着极其巨大的差异。不过这样也好,这就为“社区矫正”的设计提供了极大的想象和发展空间。事实也是如此,现实中,不仅对社区矫正的概念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解,譬如说,“社区矫正”究竟是“由社区来实施的矫正”还是“在社区进行的矫正”?其实就有着天壤之别。前者的执行主体是社区,而后者的执行主体是国家指定或单独设立的社区矫正执行机关。鉴于我国现实的社区发展程度,显然,采取后者,即有专门的社区矫正机关负责的、在社区进行的社区矫正样式是比较合适的。特别是关于本课题所设计的“刑罚组”的执行,似乎就更要求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实现。

随着社会的发展,短期自由刑的适用量及适用范围都在不断扩大,这在发达国家中已经得到验证(当然这和一个国家总体的刑事政策有关,即和是采取所谓“扩张的犯罪圈”还是“紧缩的犯罪圈”有关)。也许,对于只要是完成与社会的彻底隔离就行了的单纯监禁刑来说,短期刑的刑期长短倒是无所谓的,刑罚实现的内容十分简单。可是在现今社会的刑罚制度中,大家都认可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要加进去教育改造或者矫正的内容。不过这样一来,短期刑的刑期问题就凸显出来,因为对于教育改造或矫正来说,显然时间越充足就越容易收到效果。而对于受刑人来说,当然是刑期越短越好,一眨眼就过去,矫正不矫正、改造不改造也好混过去。因此,在短期刑大量适用的时代,短刑犯的教育改造或者矫正的问题,就是令用刑人和监狱管理者普遍感到头疼的难题。

如果像本课题所说,我们将社区矫正、缓刑和短期自由刑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一个新型的“刑罚组”,将一个特定的、严谨的社区矫正套装到缓刑中,使缓刑和短期自由刑有更加紧密的联系和严格程序控制下的转换,就有可能有利于解决短期自由刑的矫正困惑。譬如说,对有些犯罪,我们可以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在执行的阶段,先以社区矫正的方式实现缓刑二年,如果受刑人表现良好,就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二年;如果受刑人表现恶劣拒不接受教育改造,经过严格程序,送到监狱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二年。这里与现行的缓刑制度相比,有两点重大的不同:一是在缓刑期间要执行严谨的社区矫正,而不是单纯的“缓期”;二是缓刑的撤销“门槛”降低,适当增加了执行原判刑罚的几率,当然要建立严格的评估和转换程序,根据一般的心理和经验,处在社区矫正状态下的受刑人恐怕没有多少人会愿意去监狱执行剥夺自由刑。这样一来,这个刑罚组的内容就具备了较大的弹性和广度,既可能只执行社区矫正二年,也可能连同原判刑罚一道执行四年的教育改造。甚至如果有更加复杂的制度的话,还可以在二至四年之间有更多的变数,从而大大增强短期自由刑的激励能量和矫正的便利。

用缓刑的方式延缓有期徒刑的执行,又以社区矫正的方式完成缓刑的实现,并且将对受刑人的教育改造一以贯之,这不仅涉及刑罚制度的设计,也涉及新的刑罚理念和刑罚逻辑的建立,应当说是在新的社会历史阶段对刑罚制度的重要变革,值得认真对待和研究,并大胆地试验。

即使是单纯从经济角度考察,“缓刑框架下的社区矫正”也有重要意义。由于在监狱内教育改造受刑人的行刑成本日渐攀高,并且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全世界的普遍现象。与此同时,社会的犯罪率丝毫不见减少,因此监狱内的关押监禁人口数量也是与日俱增。再加上人道主义和受刑人人权的要求,监狱在不增加资源的条件下是不能够增收受刑人的,所以监狱的压力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压力是可想而知。在这样的背景下,减轻监狱的压力,减少行刑成本乃至整个预防犯罪工作的经济成本,方法之一,就是尽量减少监狱内关押的人口,从而减少国家在自由刑行刑方面的经济负担。根据有关的研究和计算,一个社区矫正人员每年所需的各项费用,只相当于监狱内受刑人的四分之一甚至还要低,而预防再犯罪的效果又经常是好于监狱监禁。如此这般质廉价优的事情,何乐而不为。这也是为什么社区矫正日益受到人们关注和期待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再从教育改造服刑人的角度来分析,缓刑框架下的社区矫正中的教育改造,相比较监狱监禁条件下的教育改造而言,也存在着较大的方便适宜之处。条件的宽松、教育资源的丰富、受教育人员的心理放松、方式方法的灵活多样等等,都是监狱的教育改造所无法比拟的。在社区矫正人员保持正常的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基础上,有关机关在组织学习座谈、参观访问、读书阅览、思想汇报、典型报告、恳谈疏导、心理治疗等等,一系列多种多样的教育改造活动样式,足以使社区矫正的内容丰富多彩。再配以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主题鲜明的、符合实际的教育改造工作,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缓刑框架下社区矫正中的教育改造一定会更加生动有效。

结语

必须指出,本文在这里论及的社区矫正、缓刑及有期徒刑之间的关系,只是在进行研究和设计,并非是对现行法律制度的诠释。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在缓刑中并没有必须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而且有关社区矫正也尚在试点,并没有足够规格的立法规范。但是这也是一种天赐良机,可以为我们的各种改革、试验和相关的制度设计,提供有利的时间和空间条件。

本课题所讨论和设计的“缓刑(社区矫正)+有期徒刑”刑罚组,只是一种制度设计方案。概括起来,我们的基本构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短期自由刑(一般不超过三年)、缓刑和社区矫正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独特的刑罚组合,形成一种新的剥夺自由刑及其实现样式。在这个刑罚组中,短期自由刑往往或在大多数情况下,虽然只是一种“可能刑”,但是却扮演着十分重要的威慑角色,从而加大这一刑罚组的整体惩罚力度,保证其能够发挥国家处分的应有作用和意义。

(二)在这个组合中,以缓刑为基本区段,并以缓刑若干年为基本框架,在其中套装程序严谨、教育改造内容充实的社区矫正,并以受刑人在社区矫正阶段的表现为评估要件,通过立法和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与程序,决定少数不思悔改、表现恶劣的受刑人到监狱执行原判的短期自由刑,而大多数受刑人则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自由刑。

(三)在这个组合中套装的社区矫正,不同于传统的相对比较松散的社区矫正,是由专门机构负责的只是在社区进行的、程序缜密的教育改造过程,受刑人在保持与正常人差不多的社会生活与家庭生活条件下,要接受经过精心设计的社区教育改造规划的实施或监督实施。对受刑人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要进行严格、客观与公正的评估,并以此作为是否执行原判短期自由刑的主要依据。

第8篇

摘要:对教育进行投资是政府的责任所在。不同的投资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政策效果。自从弗里德曼提出“教育券”理念以来,发达国家的教育投资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教育券”模式可以有效地治理我国教育的低效率。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三个问题。

关键词:教育券;思想渊源;背景:问题

为了解决教育不均衡问题,相当多的发达国家实行了教育券政策。教育券(educationvoucher),又译成学券或教育凭证,是在教育领域中试行的一种代币券,教育券体制的原理是:改变目前政府对公立学校的直接补助的教育投入方式,把原本应投入到教育中的资金经过折算发给每一位学生,学生凭券可以进行自由选择,到政府认可的任何一所学校(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就读。学校在收到教育券后,可以凭教育券从政府那里兑换与券值等额的教育经费。[1]

近几年来,我国的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那么,我国要解决教育领域中的问题,能不能也实行教育券政策呢?笔者认为,我国能否实行教育券体制关键要弄明白以下几个问题:(一)发达国家实行教育券政策的社会因素或背景是什么;(二)我国当前教育的问题所在;(三)我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应该注意的问题。根据这一思路,文章将逐一加以描述或分析。在这之前,先介绍一下教育券政策的思想渊源。

一、教育券政策的思想渊源

教育券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76年。①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原因和性质的研究》一书中提到:如果竞争是自由的,各人相互排挤,那么相互的竞争,便会迫使每人都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弄得相当正确……如果各学院以科学艺术传授学生的导师或教师,不由学生自由选择,而由校长指派;如果教师怠慢、无能或无行,学生未经申请许可,不得由甲教师改换乙教师,这种规定,不但会使同一学校内各导师各教师间的竞争,大大减少,而且会使他们全体勤勉任教以及注意各自学生学习情况的必要性,也大大减少。像这类的教师,纵使领受了学生非常优厚的报酬,也会像那些全未受学生报酬或除薪俸以外毫无其他报酬的教师那样,怠于职守,荒误学生。

选择教育的理念至少可以回溯到托马斯.潘恩。在《人的权利》中,他认为政府应该为家长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以保证自己的孩子进入私利学校接受教育。②“他赞同将穷人的税收减至最低,并认为所有的贫困家庭都应该每年得到4英镑的资助,以使他们能够支付孩子的学费,并要求地方政府监督这一职责的履行。”[2]

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券概念由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1955年他在《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出了教育券的概念,这篇文章于1962年收入他的著作《资本主义和自由》之中,在1979年出版的《自由选择》一书中,弗里德曼对教育券进行了较为详细地阐述。

在《资本主义和自由》(P44-P46)中,他提出:

把孩子和缴纳不起最低要求的学校教育学费的家长分离开来,显然和我们把家庭作为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办法以及和个人自由的信念不相一致。此外,这很可能不利于自由社会的公民教育……为了对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学校教育提供经费,政府可以发给家长们票证。如果孩子进入“被批准的”教育机关,这些票证就代表每个孩子在每年中所能花费的最大数量的金钱。这样,家长们就能自由地使用这种票证,再加上他们所愿意添增的金额向他们所选择的“被批准的”教育机关购买教育劳务。教育劳务可以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教育机关或非营利的教育机关所提供。政府的作用限于保证被批准的学校的计划必须维持某些最低标准,很像目前对饭馆的检查,要求保证最低的卫生标准那样。

在《自由选择—学校的问题在哪里》中,他提出:

二、美国实行教育券政策的背景

社会背景是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之一。美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同样受到美国当时的社会背景的影响。本文从社会思想、理论基础和管制模式三方面加以分析。

(一)新自由主义是教育券政策的思想背景

(二)公共选择理论是教育券政策的理论基础

(三)集权式教育的低效率是教育券政策的现实因素

美国历次教育改革的失败和公立学校教育质量的不断下降,是教育券等择校制度推行的又一背景。美国公立学校教育失败是不争的事实。中小学生阅读能力普遍较差,数学成绩属于工业国家之尾,学校中帮派林立,、枪支在校园里见惯不怪。尽管政府多年来为公立学校投入大量经费,增加教师,缩小班级规模,但家长们认为公立学校的教学水准仍然未能达到他们的要求,择私校而读的学生人数仍逐年增加,因为“各私立学校能提供高水准、安全校区与校风良好的教育”。因此,美国一些教育改革者便在历次教改不尽如人意之后,选择了消除公立学校垄断,强化学校教育竞争的“教育券政策”。[4]

弗里德曼认为,社会集权导致了教育质量的下降。公共教育运行方式的最重要的因素是非中央极权的政治结构:美国宪法严格地限制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使它无法发挥重大的作用。各州把控制学校的权力大部分都留给了地方团体、小市镇、小城市和大城市内的各个区。家长密切监视管理学校的政治机构,部分地代替了竞争,同时也确保了家长们的普遍要求得以实现。而1933年经济危机之后,“公众加入到知识分子的行列,开始对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能力无限崇拜,在这种情况下,单间教室的学校和地方学校委员会的衰败就成了不可逆转的趋势。而控制学校的权力,也就很快从较小的地方机构转给了较大的地方机构,如县、市、州一级的机构,最近则转给了联邦政府。”1990年,约翰库伯和特里莫进行的大量调查表明:集权和是导致美国公共教育低效率的主要原因。③小布什上台后,在教育改革方面实行NCLB计划(NoChildLeftBehind),并自称是“美国教育史上最重要的改革”,但这受到广泛的批评:NCLB计划是以集权的方式运行的,这个计划带给我们的最终结果也许是最差的,即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控制以及由此引发的教育质量的下降。改变美国教育几十年来绩效平平的局面,就应该摒弃集权主义模式。相反,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应该给予学生“用脚投票”的权力,从而使学生可以自由地选择教育。这种革命性的变革的关键在于各州,中央政府在教育改革方面能做的最大贡献就是避免教育集权化并允许各州尝试自由选择学校的计划。[5]

三、我国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教育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三个就是学校结构的问题、教育体制的问题和教育收益率的问题。

(一)高校职能机构臃肿,造成成本浪费

现阶段,高等教育的有限经费没有全部花费在教学和科研中,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如支付师生员工的住宅、医疗、生活后勤的成本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成本。同原来的国有企业一样,高校“办社会”不仅严重浪费稀缺的教育资源,还造成机构臃肿和人员冗杂。在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中,经常会出现专任教师只占教职员工的一半的情况。其次,在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中,存在较大的资源浪费。例如高校内部,一线教学人员的工资、津贴之和与行政后勤人员的区别不大,甚至出现倒挂。由此引起教师资源和时间资源流失。更有甚者,一些经过高层次学习的博士生等人才纷纷离开教学岗位,进入高级或中级管理阶层,使一个学者整天忙于“文山会海”中,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二)教育不均衡现象严重

我国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状况不仅表现于反映教育数量特征的结构、布局的不平衡,也表现于反映教育质量特征的绩效、结果的不平衡,还表现于反映教育运动状态特征的速度和规模的不平衡。从数量特征来看,我国农村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比例失调,布局不合理,学校数量极度短缺。从质量特征来看,农村教师教学观念滞后,学生辍学现象严重,教学质量无法保证。从运动状态特征来看,农村学校经济资源不足,发展速度缓慢,办学规模较小。很明显,农村的教育状况与城市的教育状况形成了普遍的、强烈的反差。

(三)我国的教育收益率不高

四、我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0年11月,长兴县教育考察团在美考察期间发现有些州的教育财政拨款与目前国内的做法大不相同,是将政府教育经费以“教育券”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由学生持券择校,学校则将收取的“教育券”到政府换取教育经费。受此启发,2001年9月,长兴教育局为扶持当地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借鉴美国同行的做法,结合当地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面向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开始“教育券”试点。这一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上文所述的三个问题。

但是,局部的成功并不意味着整体的可行性,长兴县的教育券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一政策的成功概率还很难说。笔者认为,在更大范围内实行教育券政策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理论层面要严密,操作层面要规范

教育券政策并不是完美的制度,它需要理论和实践的互相支持。理论层面要严密,就是说在实行教育券政策之前,必须对实行这一政策的前提条件和可能产生的政策结果由一个充分的预知,操作层面要规范,就是说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强调各利益主体的法制化意识,相关的监督机制必须完善。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劳凯声教授认为教育券制度的确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人民的选择权,对中国的教育改革发展有很大的意义。但是它一旦实施后政府将不能保证学校之间的公平,会导致资源流向好的学校,造成“富校越富,穷校越穷”。湖南师范大学的曾坤生教授认为教育券制度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向更加规范的市场制度迈进的一种过渡形式。这种过渡体现了制度变迁的强烈的路径依赖和渐进性,作为一种选择可以在若干地区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最优的选择范式。因此,在选择教育券这种制度安排时,一定要注意运作的规范和其本身的演进性。长兴县副县长熊全龙先生认为教育券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公办薄弱学校难以维持生存;学生培养费标准提高;教师工资财政专户将被取消和人事管理制度面临新挑战等。这些都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

(二)摆正认识,各种教育一律平等

(三)教育券的受众要有选择性

我国的教育规模十分庞大,所以实行教育券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是循序渐进。这里的循序渐进有两层含义。首先是在地区的选择上要有战略性或带动性。我国实行教育券的第一个地区是浙江,这可能和浙江地区的制度完善程度有关。其次在教育层次的选择上要有针对性和可比性。选择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作为实行教育券政策的对象,是城市教育还是农村教育优先,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政策意义的判断。

参考文献:

[1]沈有禄.教育券制度评析[J].教育与经济,2004(1),17-19.

[2]尼古拉斯.巴尔,大卫.怀恩斯.福利经济学前沿问题[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216.

第9篇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广西南宁530023)

摘 要:远程教育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是广播电视大学学员的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员能否完成学习任务、拿到毕业证书顺利毕业。通过对课题组教师所指导的最近几届远程教育行政管理专科学员的毕业论文进行分析,总结取得的良好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找到进一步改进的措施,提高文章质量,促进毕业论文的规范化。

关键词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规范化;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2-0222-02

收稿日期:2014-06-08

基金项目:广西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成人高等教育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以行政管理专科专业为例”的部分成果(2013JGA264)

作者简介:方仁(1981-),男(壮族),广西宁明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教育管理;韦玲云(1972-),女(壮族),广西柳州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一、远程教育行政管理专科毕业论文的写作

电大远程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专业毕业作业环节的首要任务是联系社会实际,加强学生对所学理论、方法、技能的掌握,提高学生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专业写作的基本能力[1]。

毕业论文是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学员几年学习成果的综合检验,这个环节合格,学员才能拿到毕业证书。毕业实践环节包括论文、社会调查要根据成人学员在职学习的特点,培养学员掌握必需的管理知识,适应社会建设的需要,进行创新和实际应用。论文的写作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学员通过这个环节,将已有知识、能力进一步转化、升华。完整的论文应包括题目、摘要、

关键词 、目录、正文、

参考文献、致谢等。论文要求格式规范、语言精炼、论述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有据。

二、文章的研究对象

在我校(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开设的远程教育2012年春季、2012年秋季、2013年春季、2013年秋季、2014年春季的行政管理专科毕业班之中,抽取课题组所指导的部分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采用面谈、电话、网络询问结合的办法,对其毕业论文进行分析。探讨学生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学生在论文写作上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问题的途径,注重分析学生的看法、类型与原因。

三、最近指导学员毕业环节取得的良好经验

(一)良好的配合是完成毕业环节必不可少的

对于远程教育的毕业指导,工作人员、指导教师与学员们的共同配合是完成毕业环节必不可少的前提。在前期准备工作中,面对琐碎的毕业环节工作,学校团队工作人员进行了合理的分工,顺利的完成了前期的工作。很多学员刚刚进行论文撰写活动的时候,经验不足,在开展具体工作时,要对他们进行解答疑惑。从学院领导到指导教师到班主任,发挥团结合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各司其职,才能有效地完成毕业环节。

(二)举行毕业环节辅导会

举行毕业环节辅导会,统一要求,通过面授讲解,到会的学生可以进一步了解、熟悉相关规定,与辅导教师进一步联系。通过辅导会,提高学员的重视程度,让他们通过毕业环节认识到,要认真完成论文与调查,关注地区发展的热点问题,尽自己所能深入调查研究,为区域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及时、有效地沟通有利于提高毕业环节写作的效率

许多学员以前接触的论文写作比较少,在专业知识、调查方法、写作技巧等方面经验不足,这就需要在写作过程中多与辅导教师、班主任、同学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我们在近几期的毕业环节中,采取了多种沟通、联系方式,包括有电话、电子邮件、QQ、学校自己开发的毕业论文写作网络平台,或者学员、教师都有空的时候,可以到学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等等。通过多种方式,学员就可以得到更多的信息与指导。

(四)规定写作专题与自由选题的有机结合

规定专题是近年远程教育院校采取的毕业论文方式之一,对学员的论文限定一定的范围,或者直接规定题目,利于学员进行书写,但学员发挥的空间较小,自由选题则是在专业范围内,任由学员自选题目进行书写,学员的自由度比较大。两种方法各有优点,我校近年的毕业论文都采用过这两种方法,有的学期规定了写作专题(例如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务等),有的学期是自由选题,都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效果,两种方法可以有机结合。

四、论文中存在的不足

(一)论文格式各异

尽管我们对毕业论文的格式做了统一的要求,并开了说明会,但有的学员因为工作忙碌,没有到会,或者对相关要求不熟悉,在写作过程中论文的格式还是各异。有的缺少摘要、

关键词 ,有的没有

参考文献,有的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排版,有的没有使用学校论文的表格来书写,等等,需要指导教师多次提醒,最后终稿提交时才补全。

(二)各个模块部分不够清晰

有的学员的论文各个模块部分不够清晰,例如,前言部分对前人的研究成果概括不够,有的对案例缺乏交代,有的论证缺乏说服力,各部分之间联系不强。论文要求其结构安排科学合理,各部分之间联系比较紧密,层次分明,观点表述准确。因为许多学员是初次接触论文的写作,经验不足是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三)细节不够完善

通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论文的写作,也要从细节入手。不管是资料的收集与调查,还是写作的过程,都要仔细认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要注意一些平时看来并不十分重要的细节问题,比如有的学员题目不够简练、概括,还没有反映所要撰写的对象、领域、方向等;又如,有的学员还没有认真核对文章中的数据、图标、注释,

参考文献不完整,等等。

五、加强论文规范与提升质量的措施

(一)加强毕业环节的管理,提高学员的重视程度

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是建立良好的实践教学秩序和保证实践教学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实施的前提[2]。远程教育的学员大多是在职学习,有家庭、工作方面的原因,工学矛盾比较突出,经过几年的函授学习,也存在学习疲劳感,面对最后的毕业环节,有的学员对毕业实习与论文写作不够重视,存在应付心里,积极性不高,科学、严谨的态度不够。社会调查与毕业论文,是通过具体实践活动才得到锻炼与提高。学校要加强毕业环节的管理,首先要提高学员的重视程度。论文的写作与平时的散文、工作总结等写作存在较大区别,需要丰富的资料、严谨的逻辑思维,这是一个系统锻炼的过程,通过这样的锻炼,在职学习的学员才能达到高等教育毕业的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论文组成、强调格式

指导老师通过各种方式,告诉学员论文的组成、格式,并按照要求进行书写。例如,论文正文的各级小标题可以细分,但是主体可以分为前言、主体、结尾三大部分。前言阐明写作的背景、目的、现实状况等,提出问题;主体是论文的主要部分,论述研究的方法、发现的问题、解决的对策等;结尾总结文章的主要观点,深化主题,引起思考,展望前景等。在我校曾经采用过的区域公共交通专题写作中,许多学员按照指导老师提示的大纲来进行写作,包括区域公共交通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该问题的建议等。学员由此思路展开调查和分析,完成撰写。规定社会生活中的热门话题,学员感兴趣,相对容易书写。

(三)细节完善

论文的细节包括了字体大小、段落、

参考文献格式、错别字完善,等等,这些细节也经常需要指导教师提醒。比如,我们可以统一规定字体字号,论文题目用宋体小三号加粗;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三级标题、正文、

参考文献,宋体小四号。

另外,一些主要的

参考文献格式,指导教师也经常提醒学员,包括如下:

专著: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期刊文章: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期号.

网络电子文档:作者.题名[EB/OL].网址,发表日期.

(四)加强写作前的培训与各个环节的联系

毕业论文主要包括了六个阶段:论文选题、拟定大纲、开题、撰写初稿、定稿、答辩。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从严管理,要对学生的论文选题、论文大纲、论文内容和论文意义进行认真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地完成毕业论文[3]。我们要求学员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毕业环节的培训,熟悉相关要求,通过多种方式(电话、邮件、QQ群、论文指导网络平台、面谈等),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悉心听取指导老师的建议,开展调查,进行论文的书写。

(五)加强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

夯实实践教学保障基础,一要加强实践教学师资力量的培养,强化实践教学软件建设。要将传统理论型的教师通过培养和引导逐渐转变成“双师型”教师,大胆聘请用人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作为实践教学的导师,使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有另一重意义的“双师”,即学生校内有专业教师,校外有职业导师;二要增加实践教学的财力和物力投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满足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物质需求[4]。校内教师也要多加强实践,积累各种行业、企业锻炼经验,积累丰富的案例。完善辅导团队,可以相互分工协作,准备好丰富的教学资源,更好地指导学员写作。

(六)其他好的建议

我们在调查中,一些学员还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例如,有的提议可以在毕业论文培训会、网络平台上多展示一些往年的论文、报告,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论文的说明规范、层次、细节等,让学生更有把握写好论文。有的建议加强规范的同时也鼓励创新,多一块是由学生自由去发挥的模块,作为加分题,这样可以促进学生写作能力的发挥。好的建议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采用。

参考文献:

[1]韦玲云.远程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毕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探索[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21-24.

[2]马武玲.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0(24):139-141.

[3]乔成邦,黄闯.完善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