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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经济论文

时间:2023-03-07 14: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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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经济论文

第1篇

关键词:经济法现代性后现代性

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的后现代性很少有人提起,学者更多地是对经济法的现代性给予了关注。而笔者认为,经济法却是后现代之法,具有浓厚的后现代性。本文拟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内涵出发,对此进行论证。

一、经济法的现代性之误解

综合学者的观点①来看,主要是从历史起点、内在精神以及制度构成三个方面说明经济法与传统部门法的联系与差异,以阐释经济法现代性。其基本思路是:从经济法内在和外在的特殊性出发,分析其与传统法律部门的差异,从而得出经济法现代性的结论。然而是否可以仅仅因为与传统法律部门的“传统性”差异就冠之以现代性之名?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要分析经济法是否具有现代性,应当从什么是现代性谈起。

首先,从时间角度来看,在今天,现代性主要是指大约从17世纪开始以来的这一段历史演变时期或这个时期的人与事物所具有的性质或状态。吉登斯认为:“现代性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十七世纪出现在欧洲,并且在后来的岁月里,程度不同地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的影响。②”学者宋林飞也指出,“现代性是一个历史断代的术语,是指接踵中古世纪或封建制度而来的新纪元,涉及各种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以及文化的转型。③”其次,现代性还可以从外在的社会结构层面上来理解。韦伯认为,理性化和合理性是区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关键。基于工具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或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区分,他认为现代性主要表现为工具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就是以形式理性为核心观念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而建构起来的,因而现代性在社会结构上表现为社会规范的制度化、形式化和程序化。再次,现代性还指向贯穿在现代社会生活过程中的,支配社会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历史变迁的某种内在精神。正如舍勒所指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是环境和制度的转化,而且是人自身的转化,这是一种发生在人的“灵魂和精神中的内在结构的本质性转化”④。随着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结构转型,人们对自由的追求越来越彰显出来。哈贝马斯曾经这样刻画了现代性的“自由”:“现代性首先是一种挑战。从实证观点看,这个时代深深地订上了个人自由的烙印,表现在三个方面:作为科学的自由,作为自我决定的自由,还有作为自我实现的自由。⑤”总之,现代性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具有内在张力的整体性概念,理性是现代性的核心观念,自由则是其根本价值。

社会的现代性也必然会引起法的现代性,法的现代性又以现代性为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两者是紧密相连的。法的现代性包含了现代社会中法的共同特征,其核心要义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形式理性,形式理性主张“法律主治”和对法律的绝对服从,强调法律中排除宗教和道德等实质性价值判断以及法律面前人人都有形式上的平等,强调市民社会与国家的明确分野,主张消极自由的保护和正当程序,从而对遏制国家权力扩张、捍卫私人权利和自由起到了重要而关键的作用。二是理性经济人。理性经济人“舍却了其固有的经济上的、政治上的和知识结构上的区别⑥”,从而是具有人格独立、理性自由和功利主义精神的“自然人”,能够对自己的生命、价值和社会秩序负责,并且通过每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而法律则只需要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自由、平等竞争的规则即可。三是个人自由。现代性观念体现的是一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权利本位观,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市民社会的内在气质。

从以上来看,法的现代性实际上是对人的主体性的确认和对理性精神的弘扬,这一信念直接促动了现代法治信仰和私法文化精神的形成。可以说,私法文化精神才是法的现代性观念中孕育的自由精神和理性精神等价值理念的必然表现或延伸。而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融合互动的产物,并不必然属于公法或者私法,而是由于两者的互动而催生的新兴法域——社会法域的独立法律部门,因而与现代性以及法的现代性的精神是不相符合的。可以说,现代性并非经济法的特性。

二、经济法的后现代性之确认

现代性的理性、自由精神对人类社会的“祛魅化”、理性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尤其是20世纪中叶之后,人类所面临的越来越多的困境和难题显示了现代性的危机,例如人类精神家园的丧失,工具理性的膨胀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功利主义日渐泛滥,政治系统的官僚化的形成,等等。为此,人们不得不对现代性进行重新的审视和反思。最为突出的是后现代主义者高举批判的大旗,展开了对现代性的反思和解构,反对现代主义对基础、权威、统一的迷恋和对主体中心论的确认,强调的是破碎化、非连续性、散播性、多元性和批判性。因此,与现代性不同的是,后现代性并不是以时间为基础的概念,它不是位于日历上的处于前现代和现代之后的一个时代,而是代表了一种现代之后的精神状态,是对以知识至上为主要特征的后工业社会的精神回应。尽管后现代性在基本倾向上是持一种与理性决裂的态度,但是后现代性对现代性的批判与反思并非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对现代性的继承与扬弃的基础上的。这恰如台湾学者高宣扬所说的:“不管后现代主义思想家们赋予‘现代性’什么样的内容和意含,他们都以批判现代性为己任。——‘后现代’孕育于‘现代性’内部,而又不断地进行自我超越。⑦”实际上,后现代性是随着社会及其需求的变迁而发生的研究视角和思维方式的转换,是人们面对现代社会日益显露出来的危机所做出的理论上的批判与反思。除去这一点以外,后现代性与现代性所具有的人文关怀和和终极指向并没有差别,都旨在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平等和幸福。因此“已被宣布为后现代性的东西,实际上并不构成现代性的断裂,而只是一种‘激进化’形式或者说‘高’形式的现代性。⑧”

后现代性同样对法学理论的变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例如,诺尼特和塞尔兹尼克主张建立回应性法,图伯纳主张建立反应性法,从而对现代新观念下法律理念的进行反思及重建。在法学领域,后现代性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形式理性的提升——实质理性的弘扬。由于形式理性最终主张的只是一种形式平等,因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以后,法律的形式理性在社会现实面前愈来愈尴尬。人们愈来愈主张突破形式化的自由、平等,强化对自由和权利的实质性保护,从而出现了从形式理性走向实质理性的倾向。其二,理性经济人的反思——社会人的提出。

理性经济人的假设随着社会变迁使得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利益、理性追求发生了扭曲和变异。社会人的假设逐渐取代经济人假设而被提出。在社会人的假设中,人是真实的人、本来的人、生活中的人,是法律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的真实基础。以此出发

所进行的法律制度框架设计,才是真正体现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和理性精神。其三,对个人自由的质疑——自由精神的重塑。极端个人自由的实践使得自由变成了不被剥夺的先占、利用和挥霍的权利,而“法律也随即成为‘适用于狮子和公牛’的压迫性法律⑨”。后现代性的法律思维强调以社会本位的价值信念来克服和修补自由主义的个人本位缺陷,而不是完全否认自由。实际上,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自由精神历经了由前现代社会的政治共同体自由、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自由再向社会本位自由的转向。以社会本位的自由为目标而建立的社会不再是个人主义精神、适者生存的社会,而是对人的主体性和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与以关怀的社会。正如后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提高,法的后现代性是对于建基在现论之上的法治理论的批判,从而有助于适应时代要求的法治理论的重建。

从以上对后现代性以及法的后现代性的阐释来看,经济法的产生、成长过程正是对对现代性进行反思、重建过程的写照。首先,在经济法领域,自由不再是现代性的个体自由和形式自由,而是社会自由、实质自由。经济法能够站在社会整体的高度,以社会自由为出发点和目标,对个人自由之间的矛盾进行协调,抑制自由的滥用,从而有效避免和抑制自由市场经济中产生的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的不完全性等诸问题。在经济法领域,对自由的追求不再表现为直接的、绝对的个人自由,而是更高层次、更具普遍性的社会自由。此外,实质自由是经济法自由精神的又一个侧面。经济法是国家彻底摆脱了守夜人的角色,强调国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其承担了更多的经济职能,并且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认了国家适度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经济法通过由有限政府向有效政府的扭转,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为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的主人,获得自我的实现提供现实的条件和手段,体现了一种实质自由理念。

其次,经济法对经济主体的参与作用十分重视。在领域,早已有学者⑩认为,应大部分政治和社会理论的主要关注及其对于揭示我们集体生活的潜在现实的关注,转变到从设计者即公民的观点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出发点建立一种较广泛的社会科学来补充理性重建的不足。这表明在领域,学者已开始关注公民参与权力的有效运用问题。实际上在经济法领域也是如此。经济法吸收了后现代法律的主体观念,在这个领域,人们不再是消极的防御者,而是以投资者、消费者、经营者、劳动者等身份积极参与经济运行。同时,作为单个个人的经济主体在参与市场经济的同时,还积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11)”,经济自治团体便是这一结合的典型形式,它是连接政治国家与社会的桥梁,使得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了一种功能上的互补机制和互动结构,形成了其与政府之间、与其成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经济自治团体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原应由国家履行的经济功能,在满足社会经济多元化要求的同时,可以通过其自我保障机制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国家权力,为国家不恰当地介入私人领域设置了一道屏障,有效地维护了其成员的自由权利,进而促进社会自由的实现;另一方面,经济自治团体是市场主体组织化的结果,它可以通过自律机制和协调机制来有效解决各成员之间自由权利的矛盾冲突,有效地制约了市场的盲目性等缺陷,从而实现个人自由的最大化。正是在此意义上,作为经济法主体的经济自治团体表明了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张显了经济法的后现代性。

再次,从形式上看,经济法实现其立法目标的手段主要表现为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即经济法不仅确认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同时规定制约政府干预经济权力的措施,从而通过法律上制度化的途径,使政府经济权力的实际运行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权利的实现,同时又给予经济主体以自由的空间。其一是明确了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职能,对国家的经济权力予以确认。现代性的形式理性和个人自由的张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共物品的不可能性、信息的不对称、分配的不公平等。而这些问题是依据传统部门法理论和规范不能有效地予以解释和解决的。在此背景下形成的经济法确认政府对市场秩序和宏观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与调节的经济权力,以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其二是明确了有效政府的权力框架,从法律角度规范经济权力的行使。由于政府干预也存在失灵和缺陷,例如易于产生浪费和缺乏效率、缺乏判断其干预行为的适当与否的标准、政府干预存在任意性等等。因此,需要用法律对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进行规范。经济法就是在确认政府干预的同时,又对其进行规范,这也是对现代性观念下的自由价值的升华与扩展。经济法要求的是建立一个负责的、有限、有效的政府,反对对经济运行的专横的威权和绝对的干预。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经济法以其自身的特质,充分表明其是张显实质理性和社会自由、实质自由的后现代之法。但在这里需要补充一点,前文已提到,后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自我反思与自我超越,两者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仍然是一致的。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的关系,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法来说,后现代性的经济法是对其在制度实践和精神追求上的超越。因此,强调经济法的后现代性并不是否认其作为产生于现代社会的法律一些特征,例如公开性、权威性等等。

①张守文:《论经济法的现代性》,《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张鸿志,蔡岱松:《经济法的现代性刍议——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②安东尼·吉登斯著,田禾译:《现代性的后果》,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③宋林飞著:《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68页。

④舍勒著:《“谐调时代”中的人》,载舍勒:《资本主义的本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07页。

⑤哈贝马斯著:《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2页。

⑥王晨:《日本契约法的现状和课题》,载《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2期,第46页。

⑦高宣扬著:《后现代论》,台北五南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09页。

⑨伯纳德·施瓦茨著,王军等译:《美国法律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页。

第2篇

【关键词】法权结构;现代经济法;权力;权利

【正文】

一、法权结构的界定

1.法权结构中的“法”。法权结构中的“法”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主体认知的“法”,主要是从学理角度而言的,包括学者对规则及制度的价值追求、一般民众对于规则及制度的普遍向往,主要体现为学理性的著述、大众的信念;二是法律规定的“法”,主要是指成文制定法,即由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机关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文件;三是现实表现的“法”,主要是指制度生活的行动者实际确立、维护并遵守的实践规则。以上三个层面分别构成法权结构的不同形态:应然态、法定态和实然态。[1]

2.权力和权利。根据政治哲学和社会学晚近的研究成果,权力更强调一种“控制权”,而权利则意指一种“行动的自由”。[2]权力和权利的本质利益属性,也不再局限于单纯的经济利益或资源,而扩大到了几乎一切形式的资源。在当今社会,由于资源形式多样且数量巨大,任何公民个人、团体、国家机关等等都可以享有一定的资源,若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了广泛的同意,自然就会产生强制性的支配和控制能力。[3]同时,权力与权利除了数量上的比例关系,还存在其他多种形式的关系。包括二者相互的影响、二者在一定的社会情势下发生的互相转化、二者在具体场域中的不同组合,等等。

总体而言,权利与权力二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可以分为两个极端:互侵与互动。所谓“互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单极化的权力(国家权力)对个体权利的吞噬;二是指分散化的个体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反对或者武力反抗,以及个体权利对原属于公共权力领域的侵犯。所谓“互动”,同样是从两个方面而言:一是指多元化的权力(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对社会个体权利和团体权利的尊重与信任;二是指有组织的、自治的社会个体权利和团体权利对公共权力(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的监督与信从(一种建立在信任和信念基础之上的配合与服从)。一般说来,法权结构不是静态的,而是常处于变动不居之中。就人类历史的总体发展趋势而言,法权结构表现为由“互侵”到“互动”的变迁。权利对权力的态度以及相应的行动,也从屈服、盲从,逐渐演变为反对、暴力反抗,到理性思考、有限参与,再到追求自治、积极参与、严格监督,等等。当然,这是理想的变迁描述,实际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反复甚至倒退亦在所难免。

二、经济法的法权结构

法权结构是指包含于法之中的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经济法的法权结构就是包含或体现在经济法之中的权力与权利二者之间的关系。由于这里的“经济法”存在应然、法定、实然等多个形态,相应的法权结构即经济法中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也存在应然态、法定态和实然态三个互相联系又互有区别的层次。

笔者将法权结构在性质上界分为传统和现代两种。传统法权结构最突出的特征是权利与权力之间的“互侵”,与之相对,现代法权结构最突出的特征是“互动”。以此为基础,“传统法权结构和传统经济法”与“现代法权结构和现代经济法”可以形成对应的关系。所谓“传统经济法”,从理念维度分析,最基本的特征是“互侵”。在中国计划经济时代表现为奉行单向度的“国家干预”的集权思想和“全权计划”理念,对国民经济进行几乎无所不包的计划和安排;在西方社会则表现为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崇尚的绝对自由和对公共权力的绝对排斥。所谓“现代经济法”,最基本的特征则是“互动”,表现为秉承“协调互动”的理念,包括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经济民主与政府管制的“协调互动”等,在促进和张扬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体现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基础之上追求政府的有限干预和市场的有限自治。当然,与传统法权结构和现代法权结构一样,传统经济法和现代经济法都只是一种大致的、笼统的理论概括。

三、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的基本层次

(一)应然态:从共生到协调的经济法理念

应然态的法权结构是主体认知的法权结构,主要是从学理角度而言的。现代经济法互动式的法权结构表现在应然层面,体现为经济法理念对于互动的诠释。经济法的理念即经济法的宗旨、基本精神和价值追求。笔者以为,经济法的互动理念从法理角度看体现为共生,从制度角度看体现为协调。

经济法权力与权利之间的互相融合、互相转化、相辅相成等关系,在法理层面都是共生的反映与体现,是权力与权利之间互动的高级形态,在有些场合,经济权力与经济权利甚至是互以对方为条件、须臾不可分的,比如在商会的组织运作中,商会对成员的组织、管理的权力与商会成员参与商会运作的权利互为条件、互相依存。协调作为一种理念,其内涵也在于强调各个因素之间的互动和共生。作为制度层面的理念,协调强调的是互动的制度化的理论表达,包括主体的协调、行为的协调、责任的协调等等。主体的协调是指分享经济法权力的主体与分享经济法权利的主体在机构设置、资格认可上的对应;行为的协调是指经济权力主体行为与经济权利主体行为之间的配合;责任的协调是指权力主体因违法的经济权力行为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利主体因违法的经济权利行为所承担的责任之间的匹配。

(二)法定态:经济法制度间的功能组合

法定态的法权结构是实体法及程序法规定的法权结构,主要是从立法角度而言的。现代经济法互动式的法权结构表现于法定层面,主要体现为各种经济法制度之间的功能组合。

法律功能的组合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目的,在分析不同法律各自具有的功能的基础上,寻求功能之间的组合以形成协同效应。就经济法制度之间的功能组合而言,即是针对具体的经济问题,主要通过经济立法将体现不同理念和原则的经济法律规范进行组合,并通过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律实施环节予以落实。实现经济权力与经济权利的互动,在法定层面上最关键的就是完善经济法制度间的功能组合。比如在城市管理、规划行为中,政府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等经济权力必须与民众获得生活保障、获得再就业和再发展的经济权利相共生、相协调,才能发生互动的效果,这就需要土地征用制度与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制度之间的组合,需要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与拆迁公民的生活安置和再就业发展制度之间的配合。

(三)实然态:从“互侵”中探寻通往“互动”之路

实然态的法权结构是指社会现实的经济生活体现出来的权力与权利二者的关系,与应然态和法定态的法权结构不同,它是法权结构在现实层面的终极表达。从功能的意义上讲,只有这个层面上的法权结构才真正体现了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实现互动的范围和程度,因而这个层次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但法律的现实运行会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对实然态法权结构的分析也具有更大的难度。

从经济权力与经济权利的现实生态来看,经济法的法权结构在实然层次上存在很多的不协调,准确地说,在性质上离互动还相差甚远,“互侵”的现象反倒更为常见。比如商会组织不健全出现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反映了经济权利和经济权力之间的不协调、不配合,甚至相互侵占、职能错位、功能失效等状态。因此,对实然态的法权结构进行分析,真正的价值还是在于从权力与权利之间的不协调入手,从二者之间的“互侵”入手,分析不协调和互侵的成因,以此探寻实现“互动”的路径。这一路径最关键的问题是必须理顺法权结构三态之间的关联,使得经济法的法权结构在应然、法定和实然三个层次之间彼此互通、信息和资源共享,实现良性循环。

四、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的具体特征

(一)经济权力的多元化和“经济元权力”的制度化表达

现代法权结构的核心特征之一就是公共权力的多元化,不仅权力的职能要分散化,权力的主体也必须多样化。经济权力主要包括“经济组织权力、经济支配权力、经济强制权力、经济处罚权力、经济监督权力”,[4]随着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理论的发展,经济权力的行政性色彩日渐淡化,个体、社会与国家在对公共经济事务的支配上都具备了现实性与可能性,特别是在主体上,经济权力的分享机制可以包括政府的经济权力、专门性机构的经济权力社会中介组织的经济权力、以及社会成员的经济权力等等。

经济权力的多元化带来了经济权力生态的繁荣,也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在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中构建一个针对多元化权力本身的监管机制就变得极为重要。这个监管机制中最为核心的一点应是“经济元权力”的创设及其制度化表达。所谓“经济元权力”,也可以称作“经济权力的权力”,即创设经济权力的权力,它是所有个别的、具体的、社会化的经济权力的合法性和经济性的基础,是经济权力在制度化设置及运作中的终极性的价值标准。经济权力是特定主体对国民经济运行施加支配性、强制性影响的资格和能力,特别是对于经济行政主体而言,其享有的经济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权力,其从事的经济干预(如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行为本质上属于一种经济行为。[5]规范经济权力、约束经济行为的关键在于为相应的权力和行为寻求宪法、意义上的合法性,这种寻求的实践进路则是探索“规则”、“元规则”[6]在经济权力和经济行为领域的制度化表达。只有确立并遵循“经济元规则”及其衍生的“经济元权力”,各种具体的、分散的经济权力才能在根本上获得合法性,才能在经济权力社会化、泛化的同时保持自身的规范与正当,从而实现与经济权利的互动。

(二)经济权利的自治化与规范化的制度构建

一般认为,经济权利是经济法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所获得的,实现经济目的的,满足物质利益需要的权利。事实上,经济权利的发生往往并不依赖于经济法律或经济合同的规定及约定,特别是在大多数场合下,实然态的法权结构都包括了经济权力及与之相对应的经济权利。

与经济权力不同,经济权利不需要“经济元规则”、“经济元权利”的制约,相反,最大化地实现权利、发展权利才是经济权利的本质内涵,也是互动式法权结构的根本要求。经济权利的问题在于私权的滥用同样会造成法权结构的失衡,在经济权力缺位、越位、错位的场合下,个体的经济权利往往会因为空间的无限和监管的缺位而挤占公共空间,结果或是个别的权利主体实施不正当竞争侵犯了其他权利主体的利益,或是若干权利主体通过不正当联合或结盟实行垄断、限制竞争,比如价格卡特尔等,从而损害互动的法权结构,损害整体的社会福利。显然,同权力一样,权利自身也要具备实现互动的要件,因此必须通过制度构建实现经济权利的规范化,即对私权滥用的制止。比如经济法中宏观调控的功能之一是弥补市场主体力量之不足,市场规制法则主要是对越出正常范围和幅度的私权进行纠正或惩戒。规范和监管等作用方式主要是消极、被动的,互动式法权结构还要求实现经济权利的自治化,促使个别、零散的经济权利主体由分散走向自治。自治即自理,是经济权利主体获得更大的自由空间、积极参与公共领域事务、监督经济权力行使的必然要求,一个有组织的、自治性很高的权利网络还可以自发地形成自我规范,有效地节约权利监管和规范的成本。

(三)社会经济权力和权利的权限制约机制的型构

社会经济权力和社会经济权利,即社会中介组织掌控及享有的经济权力与经济权利。社会中介组织在结构上连接经济行政主体和市场主体,其重要的功能一是作为经济行政主体的替代实现对市场主体的自治性管理;二是通过信息制造及传输以产出中立、客观、社会性的经济评价。前者的代表是形形的商会,后者的代表是各种各样的信息咨询和信用评级组织。但社会中介组织的问题在于容易发生行政化和内部人控制。[7]行政化是指社会中介组织变成政府的代表,沦为经济行政主体的经济权力触角的延伸,典型的比如各种官办产业协会;而内部人控制则是指商会组织内部发生经济学上的“道德悖逆”和“逆向选择”,沦为个别成员谋求私益、掌控话语权的工具,社会经济权力被个别权利主体挪用,社会权力的空间被个别权利主体挤占。

社会中介组织同时具有经济权力主体和经济权利主体的资格与能力,这一点使它在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的互动之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社会经济权力和权利的勃兴是实现及保障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的关键。然而,这种双重的资格与能力也造成了对其进行规范和完善的重大难题,因为单向的权力制约和权利监管机制此时已经难敷其责。要完成这个目标,最重要的一点应是经济权限制约机制的型构。我国学者认为,经济权限是“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力、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的总和”。[8]经济权限强调在经济义务基础之上的权力与权利的复合,事实上是看到了在经济权力与经济权利之间的互动关系中,仅有经济权力主体与经济权利主体之间的制约是不够的,而必须通过另外一个支点完善法权结构内部的互动机制,这个支点就是义务。通过将义务同时附着在经济权力和经济权利之中,实现了经济权力和经济权利的强制性倚赖,保障法权结构的互动格局。因此,经济权限本质上是一种法权结构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经济权限制约机制,是解决社会中介组织的社会经济权力及权利监管难题的关键。

【注释】

[1]李步云:《走向法治》,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17页。

[2](美)丹尼斯·朗:《权力论》,陆震纶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

[3]郭道晖:《权力的多元化与社会化》,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

[4]刘瑞复:《经济法:国民经济运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53页。

[5]单飞跃:《经济哲学论纲——经济法哲学基础的建构》,载《西南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第29页。

[6]规则,又称“规则的规则”,参见(澳)布伦南、(美)布坎南:《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中文版序,第1页。

[7]鲁篱:《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58页。

第3篇

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把产业定位确立好.选择和确立科学的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一要眼睛向内,先把自己的“家底”盘点清楚。盘点的目的在于盘活,盘活则需要以战略眼光从不同角度去审视现成的“家底”,去谋划它的未来。近两年,我们对我县的国有集体企业资源、知名品牌资源、劳动力资源等方面和领域全面盘点,通过盘点,从而找到了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县域经济发展因此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二要跳出县域看县域,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进行资源整合,营造县域经济发展新优势。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发展县域经济,没有现成模式,也不应该都是一个模式,只有突出个性,尽快培植出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影响力较大的主导产业,县域经济发展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们既要对县情的一种梳理盘点、客观认定,也要面向国内外市场和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科学选择。在发展主导产业上,必须坚持三点原则:一是培植特色产业要有韧劲,要像经营百年老店、打造跨国公司那样,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只争朝夕,不断推进。二是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求特”、“求精”的特色经济新理念,用世界的眼光、全局的思维来审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从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新趋势中找准自己的特色经济定位。三是在选准“特色”产业的前提下,要千方百计促其扩张、裂变、规模发展。提升县域经济的竞争力,说到底就是要提高特色经济的竞争力,而提高特色经济竞争力的根本出路在于使特色经济产业化,形成由几个特色产业为主导的县域特色经济构架,最终实现用几个特色产业带动县域经济社会的整体大发展。

二、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必须紧紧围绕投入和发展这个主线,把起飞的平台搭建好(一)民营突破。把民营经济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能否有大的突破,关键是政府能否出台鼓励农民放心、放胆、放手、放开发展非公经济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也就是说有没有一个好的政策平台。近两年,我们就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税赋、土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使大批农民进入国企改革、城建、教育、卫生等领域,由此改变了固有的所有制经济格局,转变了经营方式,膨胀了民营经济总量。

(二)壮大园区。创办工业园,发展专业村、镇,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产业族群,促进行业、产业、产品之间优势互补和集约经营的好路子。我们按照“民营企业园区化、园区城镇一体化、乡镇经济产业化、特色产业规模化、产品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县范围内形成了10个特色经济块状群体,这些块状经济群体的形成,不仅提升了各个园区和产业的经济运行质量,而且拉动和派生出其他产业,发展了配套经济。今年,县城工业园区要入驻20家企业,总投资要突破3亿元。

(三)开放先行。扩大开放,外引内联,是提速县域经济的明智之举和必由之路。对此,我们努力做到:一是要把土地、资源、劳力、电价等比较优势的“王牌”亮出来,促其转化为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民营经济的优势;二是要把特色产业的“王牌”亮出来,科学编制招引资规划,使客商因利动心,迎利而来;三是要把优良环境的“王牌”亮出来,使人们感到异地创业的安全感和舒适感,敢来投资、愿来投资、主动来投资。

三、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必须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求真务实精神弘扬好发展县域经济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必须增强四种意识: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事关全县大局,没有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就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吃亏落伍,同时还会因一个县的落后影响到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我们绝不能拖全市的后腿。二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像我们这样县域经济相对落后的县份,再也不敢按部就班,必须瞻前顾后,超常规发展。三是要增强机遇意识。国际新一轮产业转移和资本流向加快,国内经济发展正全面进入新的快速发展周期,这为我们进一步拓宽县域经济发展空间,提供了良好条件和机遇。失去一个机遇,就会落后一个时代,我们必须乘势而上。四是要增强实干意识。实干兴邦,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必须力戒空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我们一定要在全县上下大力弘扬永不懈怠的奋斗精神,把压力化为动力,坚定信心,励精图治,同心同德,实现县域经济新跨越。

发展县域经济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发展县域经济要真正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样一个基本的方针。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发现,在各地的县域经济的推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偏差在于后起的县在先进的县考察过程中仅仅看到它的一些皮毛,看到了它们的结果而没有看到它们增长的过程。比如他们学到要建大房产、要修大马路,却把仅有的一点钱都用到这上了。所以我认为发展县域经济说到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这个“建设”是指社会财富充分利用的概念,不是大兴土木劳民伤财的概念。

第二,既然说要发展县域经济,就要实事求是,要以发展非国有经济为主的企业。不明确这一条,县域经济很难发展。因为我们县域经济一个最基本特点之一就是在县里没有多少国有经济,以前的国资结构里面,县一级有多少国有经济?有也不归县管,比如银行、电力、电讯这些。既然没有国有经济,当然就要努力发展民营经济。但有的地方两者都不发展,县乡的财政却在增长,钱从哪里来?就只有加重农民负担。所以民营经济不发展,大言之,就是没有了县域经济、没有了县的经济支柱,小言之,它对于减轻农民的负担,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增长级为不利。我们到浙江、广州去看,农民富的地方,县域经济繁荣的地方,都是靠民营经济为主导,打江山。不发达的地方,差距也是在这里。中西部地区的很多地方领导还局限于依靠国有企业、财政部,“跑部钱进”,认为靠国家给项目的那点资金能把县域经济搞起来,这是不行的,因为我们整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取向是市场经济,财政支出要从经济里面退出,从经济竞争领域退出。国家审计的项目会越来越少,国家直接投资的项目会越来越少,这点县级政府一定要非常明确。

第三,发展县域经济一定有一个开放的活力的市场,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开放的市场,不仅仅是指商品市场,不是说只想把自己的东西卖出去,还要不拒绝别人的东西进来。所以有些地方经常搞地方限制,限制他人卖啤酒,以为这样能把自己的经济搞好,保护自己的企业,实际是保护了落后,有朝一日害了自己。因此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一个开放的要素市场,资金、技术、劳动力的流动和重新优化组合,这是最关键的。这就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形成一个好的投资环境。

第4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不断增强自身和家庭的抵御风险能力,已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而作为风险规避的最佳途径,即选择将个人或家庭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也已日益受到人们青睐。然而现实却存在这么一个怪圈,即人们对个人保险需求量是如此之大,而投保率却是非常之低,那么,如何会存在这样的怪圈,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本文主要就我国个人保险市场发展的策略进行探讨。

2注重对个人保险的市场分析

我们国家有13亿人口,蕴台了巨大的个人保险市场。我们首先需要研究的对象是国内这块市场,而不是简单地去模仿国外保险业的发展套路。正确的大市场战略是:在借鉴国外保险业发展上百年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内的个人保险市场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进行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做到对市场发展演变过程以及对个人风险效用的深刻认识,再有的放矢地采取其他策略,诸如产品策略、营销策略等。

2.1注重个人保险市场的宏观策略研究

虽然我国人口众多,潜在的个人保险市场总量惊人,但是正如一座有待挖掘的宝藏,在现阶段的保险人看来,如何突破需求大、实际消费少的怪圈,这已经是每一个保险人面对国内个人保险市场的一个最棘手的问题。实际上,保险人在进行具体的产品创新与市场营销之前,应该从宏观角度对国内的个人保险市场进行一番系统的考察。可以从两个方面作为考察的切入点:一是从本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历程来考察:另一是通过对比国外保险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考察的要点包括:宏观的政策环境;历史文化背景;宏观的经济指标与特定的个人保险市场发展的相关性分析。

(1)宏观的政策环境

个人保险市场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系统中的一个部分,自然地受到来自于宏观政策环境的极大影响。通过对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政策环境分析,我们知道国家不但已经注意到了保险业为国计民生带来的巨大效益,而且制定了相应的众多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和规范国内保险业的发展。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国内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为国内民众提供从政府到市场的两极社会保障。再通过对比国外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凡是政策环境相对稳定,市场机制发挥极大效力的地方,保险业的发展也是健康而成熟的。由此来看,国内保险人有理由认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已经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当然,国内保险业的发展仍然需要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放宽,需要国内政策环境在各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继续发挥良好的作用,从而为与保险业产业链中最相关的金融、投资等领域注入创新的活力,提高资本收益率,进而在整个保险业产业链系统的良性循环中使得保险业能够获得更快的发展。

(2)充分研究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

我们国家有着上千年的悠久历史,保险业最初作为西方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传入中国时间并不是很长。对这种较为新鲜的消费领域,本国的国民从认识到普遍接受还有一个过程,需要打破国民风险管理习惯中的风险自留和风险控制的老手段,注重“普保”意识的宣传,注重对中国人生活、风俗习惯的考察,注重对西方保险业教科书上所没有的软性约束的研究,从而以一种战略的、历史的眼光来培育个人保险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比如,在我国,国民整体性地对个人保险的意识极为淡薄,且不易接受。大多数保险人还是在潜在消费市场中的低收入陷阱和高收入游离的怪圈内纠缠,实际上,建立保险意识并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事情,培养一个民族的“普保意识”和消费习惯最起码需要若干年的艰辛努力。我们认为,应该由政府主导,各保险人、保险人以及相关教育机构进行全民性的“普保”教育,并坚持不懈,最终希望打破旧的历史文化背景的束缚而建立起新的全社会性的保险机制。

(3)注重对宏观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个人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是与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密切相关的。比如说,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特别是进入新的千年,我国的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大关,据世界经济合作组织的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即将进入汽车消费和房地产消费的高速增长期,由此带来个人保险市场中车险和房屋险的极大发展。为了获得更为精确的相关性分析和准确的预测结论,从而能够在宏观上把握市场究竟有多大,以及如何演变增长,这就需要准确可靠的数据收集整理和通过科学的统计方法来得出相关结论。再比如,对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等宏观经济学指标的计算和分析,我们大体上可以知道国民大致的收入一支出状况,从而为个人家财险等险种的制定提供一定的依据。

2.2注重对个人风险效用的分析和研究

值得指出的是,我们在对个人风险效用进行分析和研究时,不但要关注硬性约束,比如收入约束、财产构成、健康状况等条件,还要关注一些软性约束,比如受教育水平、职业特性、风俗习惯、甚至是被保险人独特的个性等条件。往往在很多情况下,软性约束对个人风险效用产生的影响要大大超过硬性约束带来的影响。通过对个人风险效用的深刻认识,我们就可以为细分市场找到充足的理论依据,从满足个人最大化风险效用的目的出发,挖掘出新的险种,设计出适销对路的个人保险产品。

3从4P到4C的产品、营销策略

所谓4P是传统的市场营销学中提出的产品(Product)、价格(Price)、销售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这些“动作”的主体是企业自身。通过前面对个人保险市场发展的特性来看,保险人的主观臆断和简单效仿很难再与真实市场的变化状况相吻合,因此我们将从顾客满意(CustomerSatisfaction)入手,引出4c概念,这是在1990年由美国的营销专家劳得朋教授提出的,所谓4c是指消费者的需求与欲望(Customerwantsandneeds)、消费者获取满足的成本(Cost)、消费者购买的方便性(Convenience),以及消费者与企业之间有效的沟通(Communication):

(1)挖掘被保险人的需求与欲望

也即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挖掘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来进行险种的创新和相应的营销策略制定。

(2)被保险人获取满足的成本

也即在获得适当的个人保险服务时,以及签订了个人保险合同后,保险人要考虑被保险人为获得相应的服务水平而需要付出的成本。比如保险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产品的重新设计:个人保险合同的通俗性及保费价格、个人保险合同中具体的义务条款设定等。

(3)被保险人购买的便捷性

保险人可以通过扩宽营销渠道使得被保险人不但能够及时地接触到个人保险产品,而且要使得被保险人意识到一旦发生了风险损失,他也能迅速地得到适当的赔偿,从而增强被保险人投保的信心。

(4)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有效的沟通

保险人应引入“危机管理”机制,培养一批有足够能力应付各类市场危机的“明星员工”、“保险精英”,从而当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及时、有效、良好的进行沟通,从而建立起保险人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5)4P与4C的结合

将产品、价格、营销渠道、促销手段与“顾客满意度”结合起来,使得市场供给与实际需求充分接近,既不过分超前也不发生滞后,以一种稳健的姿态保持个人保险市场的发展。

4保险人的内部改革

通过导入4C理念,保险人进行决策不再“自以为是”,而是应出客观市场、由被保险人的需求来引导产品创新和具体的策略制定。比如说,在进行个人保险产品的创新时,运用4C理念,我们首要做的就是明确细分市场,界定不同的可保风险标的范围,避免可能的逆向选择风险。这还可以通过两个方向来进行:一、如果市场已经存在类似险种,可以按照重新评定的顾客满意度指标来进行新的需求挖掘,从而进行定向的险种产品的开发(比如针对特殊人群、特殊需求);二、如果创新的险种还是一个未知的消费领域,那么保险人就需要事先做大量的引导和培育市场的工作。当然要能很好地达到上述目的,我们还需要保险人自身进行一些改变:

(1)改变保险人的管理架构

在现阶段致力于建立“个人保险产品研发”与“个人保险产品营销”为两个重心的哑铃型结构,使得保险人的管理体系更为扁平化,从而进行更为迅速和真实的市场反馈与及时的产品提供,让更多的决策贴近第一线。同时,保险人内部需要建立起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以防范内部人的道德风险。这样做的171的就是要使得保险人更为接近市场,能够及时挖掘市场需求,同时,以适当可行的激励约束手段来加大市场开拓的力度。提高服务水平,防范各类风险。

第5篇

 

 

农业发展一直以来都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在我国农业尤其重要,但是,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对于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程度,我国政府对于农业发展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虽然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已经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但是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并没有意识到如今形势的紧迫性,国家对于农业发展的经济支持更是少之又少。如果我国目前的农业发展状况依然得不到政府的重视,将给我国发展带来难以预估的灾难,其他方面经济的发展一旦少了农业的支持,也必将出现大的问题。所以,加强对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增加对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投入,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

 

1.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市场信息闭塞,农产品增产不增收

 

农产品也是一种商品,是商品就必然受到市场的影响,所以农业生产与经营也将受到市场活动的调配,方可以健康有序的发展。农民到底应该种些什么、养些什么也必将由市场决定,绝不是农民与政府脑门一热就决定的。但是,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信息化建设相对迟缓,农民不能得到足够的有效信息的支持,不能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的调整生产策略。而且,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形象工程,完全不顾市场发展趋势,造成了粮食生产虽然产量上去了,但是农民却得不到十足的利益,给农业发展带来巨大负担。

 

1.2基础设施落后,农业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政府对于农业经济发展并没有制定出一个稳定的投入计划,对于农业的支持力度有很大的随机性,影响了农业经济的稳定性。地方政府对于农业发展支持不到位,造成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大部分还是上世纪修建完成的,这些基础建设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能适应气候变化对于农业发展的影响。

 

1.3城乡二元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农村人口依然劳动力过剩,城乡户籍差异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进入城市,破坏了正常的劳动力流动秩序。农产品价格相对较低,严重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市场,受制于户籍制度不同,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层出不穷,而且农村人口也很难享受与城市人口相同的权利,进一步影响了现代农业经济发展。

 

2.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的战略对策

 

2.1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发展高科技农业

 

加快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就要加快农业创新体制的建设,设立国家级的农业创新基地以及地域性农业创新示范单位。企业也要增大对于创新型农业发展的投入,国家要加大对于创新型农业生产单位的支持。加大对于高科技农业的研发力度,实施现代农业高科技项目,争取尽快地获得一批具有科技含量的重大农业生产成果。针对我国目前农业生产需求,加大对于优良农作物以及禽畜良种的推广,积极进行动植物疾病的防治,发展循环农业经济,实行可持续发展的策略。政府要加大对于农业科研的投入,提高对于农业科研的经济支持力度。

 

2.2发展特色农业项目,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调整目前我国的农业结构,要以优质高效、生态环保、安全高产以及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大力推广绿色农业,打造农业知名品牌,加大农业主导产业比重。增大对畜牧业的支持,增大对畜牧业的补贴力度,推广科学的生产方式,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优良畜牧业试点单位建设。加大对动植物疫情的预防,增大基础建设,完善对突发疫情的应急机制,构建一批具有专业水准的兽医队伍。积极发展水产养殖,推广优良品种的养殖力度,大力发展远洋渔业,保护生态环境。扩大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农产品出口贸易,提高我国农业对于国际市场变化的调整能力。

 

2.3加大政策支持,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受国际经济发展缓慢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目前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困难重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对于我国农业发展的思路,积极调整农业生产规划,加大对农业发展支持力度,实行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第一,适当调整目前的粮食直补标准,增大对农资综合的补贴力度,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实行综合性补贴制度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调整农业生产,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的农业生产模式,提高农民收入。

 

第二,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准则,通过建立现代化的农业金融体制,确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鼓励农民放弃地域思想,开展跨区域、多要素、多形式的资源共享,提高农业规模化程度。

 

2.4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大招商引资力度

 

加快现代农业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良好的农业投资环境。加快基础建设,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业基础建设相对落后,增大这些对于农业基础建设的投入,增加农业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改善目前的农业生产条件,还要配备良好的交通条件以及通信水平,加强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个机械化水平高、信息化范围广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同时,发展现代化农业也要加大对于环境保护的力度,发挥政府的引导职能,加大招商引资,引导国外投资商多关注我国农业发展,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坚决打击环境污染的行为,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健全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建立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我国现代农业的持续、高速、健康的发展。

 

结语

 

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经济,对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团结、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大对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势在必行。 .

第6篇

本文从休闲经济的视角研究“泛珠”发展与合作问题。并重点涉及“泛珠”经济区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问题。文章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应用2006年的数据比较和分析“泛珠”9省休闲经济竞争力的差距和形成差距的原因;第二部分,探析相应的发展对策并解读合作思路。

关键词:泛珠三角休闲经济合作发展

一休闲竞争力

1、评价指标体系概要

我们首次提出了文化资本和文化价值双模型,并创新3个文化指数构建了休闲文化竞争力模型⑴。该模型吸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竞争力模型的合理内核,将休闲经济划分为5个子系统:文化竞争力、规模竞争力、结构竞争力、环境竞争力和成长竞争力。每个子系统选取4个关键指标,构成一个较为完整指标体系。运用这个模型分析比较了中部6省休闲经济竞争力差异。

由于收集和调查数据的成本因素,我们在研究“泛珠”9省休闲经济竞争力过程中,简化了指标体系,省略了企业抽样调查部分,仅选取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切相关的12个指标,构建了“泛珠”休闲经济竞争力评估体系。根据每个指标的重要性程度大体又划分为A、B、C三类。权重分配A类50,B类30,C类20,合计权重100。具体评价方法参见中州学刊2007,(2),第42页。

2、休闲经济竞争力测度结果

应用上述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对“泛珠”9省的休闲经济竞争力进行了计算。当然,计算出的结果可能没有反映出各省休闲经济实力的全面内容,但至少能有力说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联合实力。现阶段,文化和旅游两个产业的增加值占了可测量休闲经济总量的2/3以上,是休闲经济的重心。研究解决休闲经济的核心发展问题,休闲经济的其他方面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以2006年的数据为准,我们整理出一个无量纲矩阵(表3)。计算结果显示,泛珠9省休闲经济竞争力存在巨大的差异。休闲竞争力最强的广东省比最弱的海南省、江西省高出50分。其他6省的休闲竞争力均处于竞争力弱的状态,即第5档:22-35分范围。“泛珠”9省休闲竞争力排序结果:广东(67.79),四川(35.69),贵州(34.14),湖南(30.53),云南(27.79),广西(24.31),福建(23.78),江西(17.29),海南(16.09)。

3、休闲经济竞争力比较分析

从以上的计算结果看,“泛珠”9省休闲经济竞争力存在3个特征。

特征1,广东一枝独秀。广东的休闲经济发展水平与他的综合实力分不开。在休闲竞争力考察的12个指标中,广东有9个指标第一,只是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合计占GDP的比重、国家4A级景点数、旅游收入增长速度等三个指标相对较弱。

特征2,存在3个梯度。第一梯度即65分以上的只有广东;第二梯度既22-35分范围的有四川、贵州、湖南、云南、广西、福建;第三梯度既22分以下的有江西、海南。海南的休闲经济竞争力在总量上最弱,但旅游和文化的单项优势并不弱,尤其在高星级酒店数量、文化和旅游占GDP的比重、城镇化水平等指标上具有显著优势。

特征3,同一个省份在不同区域比较,休闲竞争力状态发生变化。与长三角经济区对比,广东的休闲竞争力弱于江苏和浙江;与中部6省经济带对比,江西休闲竞争力指数28.1,处在第二梯度范围。

“泛珠”9省休闲经济竞争力巨大差异的3点主要原因:

一是富裕程度的差距导致的当地休闲消费能力差异。国际发展历史证明,当人均GDP3000美元以上⑵,社会才会对休闲消费产生强烈需求,当恩格尔系数在40%以下时,人们才进入富裕状态。美国1/3的时间、2/3的收入和1/3的土地用于休闲娱乐业⑶,他们的人均GDP达到7.6万美元(2006年),是中国人的37倍,“泛珠”人的30倍,香港人的3倍。2006年,广东、福建以外的“泛珠”7省人均GDP为¥9800元,折合1256美元,本地缺乏强烈的消费需求;而福建是2730美元,具有较强的需求,广东是3580美元,香港是25000美元,具有强烈的本地需求。

二是地理位置的差异导致的客源地优势不同。广东和福建的沿海地理位置,具有休闲客源便利和优势。福建有台湾客源优势,2006年旅游创汇15亿美元;广东有香港和澳门客源优势,2006年旅游创汇75亿美元,占全国339亿美元的22.1%。其他“泛珠”7省相加才24.5亿美元。

三是休闲文化差异导致的休闲消费理念的不同、休闲文化的差异。例如以上海为中心的经济带对外开放比内地早100多年,休闲文化理念融合了西方“时尚、高贵”的内涵,人们较早地追求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高雅”的和多样化的休闲方式,这种现代休闲文化有利于高附加值休闲产品的规模化发展。“泛珠”的多数省份与中部地区一样,受农耕文化的影响深远,比较满足于传统朴实的大众化休闲方式。在没有足够的高端客源情况下,这种传统休闲文化不利于高附加值休闲产品的规模化发展。

二合作与发展

4、APEC环境下的休闲经济发展策略

在亚太经合组织21个成员国中,中国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正在扩大,但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也值得高度重视。一方面,中国的环境超负荷付出必将严重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以中国、印度、俄罗斯等为代表的新兴国家近来迅速发展,这难免会对世界经济原有格局形成冲击⑷。洛桑国际管理学院的最新报告认为,经济和商业权力正在转向一些新兴经济体,但这不意味着它们已经处于竞争力最高的群体,而老牌工业化国家也不会容忍这样的“权力转移”,贸易保护主义有可能因此抬头。事实上,发达国家利用企业自律、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软壁垒”打压新兴国家的趋势近年来明显增强,我们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泛珠”休闲经济发展策略必须是沿着有利于国家整体战略的方向健康前进。第一,“泛珠”的人均生产力还相当低,发展工业生产力似乎比休闲经济还重要。整体上“泛珠”的人均GDP1.7万元,农业特征仍然浓厚。工业生产力不达到一定高度,休闲产业发展就缺少依存的“根”。由此,休闲经济发展必须依托传统文化、生态文化,走简约舒适的休闲道路,避免法国式的、庸懒的“奢侈化”倾向。第二,休闲经济发展要服务于国家“环境战略”,走绿色休闲、健康休闲、文化休闲的环保道路,并以此引导人们树立科学发展观,扭转不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第三,休闲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和农业经济发展互动,以城市休闲需求推进农村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稳步增长农民收入,缓解和解决三农新问题,促进城乡社会和谐。

5、CEPA背景下的休闲文化发展应对

2003年6月29日在香港达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或CEPA)。《安排》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内地将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原产香港进口金额较大的273个税目的产品实行零关税。

目前,CEPA已进入第三阶段。内地与香港已商订1,369项产品的CEPA原产地规则,服务业已经向香港澳门实施23项开放措施,涵盖10多个范畴:包括管理咨询、旅游服务、会展服务、会计服务、视听服务、法律服务、分销服务、物流、广告、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

CEPA意味着所有货物贸易的零关税,意味着服务贸易自由化在内地的扩展,意味着“泛珠”经济圈和大中华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同时,也意味着香港与内地在上千种产品项目和所有服务项目在内地的直接竞争。面对零关税和香港的低税赋,“泛珠”其他省区休闲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一般性的休闲产品竞争压力明显加大。当务之急,就是要改善休闲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条件、软环境条件,积极进行税务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旅游产业模式创新。以战略的眼光落实CEPA,以积极的姿态对接东盟,以文化的优势发展休闲产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降低CEPA的不利面,发挥CEPA的有利面,促进休闲经济和休闲文化的快速发展。

6、竞争合作情景中的休闲旅游发展策略

2006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全国入境游客中,港澳台胞增加到82.2%。CEPA加强了内地与港澳的经济联系,尤其促进了双方的旅游和文化交流。“十一五”旅游外汇收入主流仍然会来自港澳台客源地,其次是东盟中的新加坡等华人经济体。因此,“泛珠”的旅游发展要研究海外华人和港澳台胞的观光旅游需求特点和需求变化,了解他们对休闲文化的诉求,建设富含中华民族文化精华和现代特色相结合的旅游观光景点,提高吸引力、入境率。在吸引客源的竞赛中,广东具有绝对的地缘优势和语言环境优势。2006年广东入境旅游人数2022万人次,是“泛珠”其它8省总和的2倍(见表4)。处于绝对劣势的省区,只有停止过度竞争,加强旅游合作,增强服务意识、增加服务内容,联合开发新的客源,才能获得多赢的局面。

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泛珠”经济区旅游出现了4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旅游人数和收入比上起明显增加,尤其是贵州和四川两省明显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旅游目的地中农家乐的比例明显增加,农村发展旅游意识增强、接待能力有限;三是自驾游人数快速上升,自家车增加多,大多数旅游景点出现了停车难的问题;四是旅游地消费价格合理,“泛珠”的多数省区人均消费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发达地区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不发达地区。然而,五一黄金周旅游越来越拥挤、旅游者越来越“疲惫”,旅游失去了休闲的意义,各省要尽早研究新的休闲时间分配模式,解决旅游目的地游客在时间上的严重失衡等问题。

“泛珠”应当与时俱进,创新思维,联合而不是竞争地解决休闲竞争力普遍低下的重大问题。宏观上,始终坚持文化与旅游发展互动策略:在旅游发展中注重增加文化的含量,文化发展要为旅游发展增强后劲,优化资源整合,促进文化旅游品牌提升;微观上,重点扶持核心文化企业集团的横向联合,培育“泛珠”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国际竞争力;操作上,改善当地消费行为导向,引导休闲文化个性创新,用文化价值链整合休闲产业链,培育休闲品牌营销竞争力⑸。

7、生态文化背景下的产业发展要求

从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生态危机形势看,产业发展最需要努力经营的是生态剩余、生态健康、产业与人与自然的良好关系。富有生态资本积累的民族将是21世纪国家竞争力中最大的赢家。21世纪的产业发展应当主修“生态文化资本”课程。

经营生态剩余就是经营人的生存环境。生态剩余与人类繁衍、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类的健康繁衍需要绿色健康的环境,健康环境是一种综合的生态剩余。健康的环境剩余在减少,新生婴幼儿的畸形率在上升。湖南(2007)每百对双胞胎有2对是畸形的!2006年的一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称:四分之一的疾病与环境有关!五岁以下儿童的不幸发生在世界各地,每年有160万因不安全的水而腹泻死亡;森林砍伐引的生物多样性减少,疟疾加剧,每年100万非洲幼儿死亡。科技发展让人类的食物剩余增加了,一些有利于广义生态剩余的食物链被人类食物生产方式切断。水力发电打破了水体的生态平衡,矿产资源的野蛮开采引发矿区周边的离奇疾病。

经营生态剩余就是经营未来的生产力。生态剩余与企业生产的资源利用效率存在正相关。循环经济模式不仅有利于生态剩余,而且有助于改善环境。产业的能耗率(百万元产值的标准煤耗量)越高,对生态剩余越不利。从短期看,以牺牲环境的方式可以牟取高额利润,但产品的生态道德价值降低会影响消费者的感受,从而损害企业的长期发展机会。生态文化的发展客观要求产业战略生态化。

经营生态剩余就是经营国家的整体利益。从大处着眼,生态剩余是民族的整体利益;从实处着想,社区的整体利益就是企业的长远利益。企业经营活动背离伦理道德,对社区产生不利影响甚至损害社区居民的健康福利,就会失去民心、失去社会支持,最终失去市场和生存机会。经营生态剩余实质上就是经营生态健康、社区环保、企业形象。在环保法律和居民觉醒的时代,以企业的名义做和谐自然的亲善大使,做建设美好家园的利益先锋,做生态伦理的道德楷模,是21世纪初消费市场最重要的品牌力和竞争力来源。

8、“泛珠”休闲经济合作构想

未来5至10年,东盟是将是“泛珠”最重要的客源地。对接东盟,“泛珠”应当在文化、旅游方面进一步加强协调与沟通,并在文化与旅游的4个维度开展更加广泛的合作。

⑴推动省界旅游联合营销模式,搞活边缘经济,探索农村社会和谐新途径。“泛珠”各边界的旅游景点不仅很多,而且各具地质地貌特色。由于散在性,大都没有形成品牌竞争力,旅游资源未能有效转化为旅游经济实力。应当积极借鉴华东旅游圈、以及黑龙江、内蒙古联手打造的“塞外”黄金旅游线路品牌的经验,扩大湘西—黔东南黄金旅游线初步形成的品牌效应,建立更多更好的跨边界旅游线。2007年5月,广之旅国际旅行社、广西旅游广西(梧州)中海集团联手打造的“梧州祈福、封开奇境,两广省界游”线路启动后,梧州接待的游客数量上升了20%,旅游联合营销线路产生了影响力。因此,有必要加大力度推动省界旅游联合营销模式,以旅游合作搞活边缘山区农村经济,探索农村和谐社会新途径。

⑵实施文化多样化联合创新,丰富旅游者的文化差异体验。文化艺术和自然美景的交融是旅游体验的最高境界。各省旅游产业要从竞争走向合作,就必须创造文化的多样性,增加旅游的文化内涵,丰富旅游者的文化差异体验。逐步形成集聚吸引力、竞争力的“泛珠文化圈”,提高“泛珠”旅游的休闲文化价值。

⑶搭建“泛珠”文化旅游网,构造亚洲最具魅力的无障碍旅游休闲带。“泛珠”区域内地质地貌多样、人文景观及其丰富多彩。建议修筑比邻省区之间的旅游交通和信息高速公路,将“泛珠”旅游精品连接成网,简化入境旅游手续,提供便利的通道,建立亚洲最具魅力的无障碍旅游休闲带,对接东盟和亚太的经济发展新趋势。

⑷联动、优化旅游线路组合,打造湘粤赣"双色"旅游产业链、云贵川民俗文化旅游产业链。2006年10月,湘粤赣三省的六县(市)在上犹县正式签署了一份三省六县(江西上犹县、崇义县、大余县,广东南雄市,湖南汝城县、桂东县)区域旅游发展合作框架协定,确定将打破行政区域的禁锢,共同促进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合力打造赣、粤、湘边际绿色生态旅游大板块,提升区域旅游核心竞争力。我们建议,下一步要实施“双色”组合战略,将绿色旅游的生态元素和红色革命圣地、摇篮旅游中的人文元素完美组合,打造跨边界的旅游组合及双色旅游连,云贵川民俗文化旅游链,构建“泛珠”旅游产业链和集群优势。

参考文献

⑴刘新荣.中部休闲经济竞争力比较研究[J].中州学刊,2007,(2);41-44.

⑵马惠娣.21世纪与休闲经济、休闲产业、休闲文化[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1).

⑶耿莉萍.论休闲消费的特征、发展趋势与企业商机[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3).

第7篇

1、评价指标体系概要

我们首次提出了文化资本和文化价值双模型,并创新3个文化指数构建了休闲文化竞争力模型⑴。该模型吸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竞争力模型的合理内核,将休闲经济划分为5个子系统:文化竞争力、规模竞争力、结构竞争力、环境竞争力和成长竞争力。每个子系统选取4个关键指标,构成一个较为完整指标体系。运用这个模型分析比较了中部6省休闲经济竞争力差异。

由于收集和调查数据的成本因素,我们在研究“泛珠”9省休闲经济竞争力过程中,简化了指标体系,省略了企业抽样调查部分,仅选取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切相关的12个指标,构建了“泛珠”休闲经济竞争力评估体系。根据每个指标的重要性程度大体又划分为A、B、C三类。权重分配A类50,B类30,C类20,合计权重100。具体评价方法参见中州学刊2007,(2),第42页。

2、休闲经济竞争力测度结果

应用上述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对“泛珠”9省的休闲经济竞争力进行了计算。当然,计算出的结果可能没有反映出各省休闲经济实力的全面内容,但至少能有力说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联合实力。现阶段,文化和旅游两个产业的增加值占了可测量休闲经济总量的2/3以上,是休闲经济的重心。研究解决休闲经济的核心发展问题,休闲经济的其他方面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以2006年的数据为准,我们整理出一个无量纲矩阵(表3)。计算结果显示,泛珠9省休闲经济竞争力存在巨大的差异。休闲竞争力最强的广东省比最弱的海南省、江西省高出50分。其他6省的休闲竞争力均处于竞争力弱的状态,即第5档:22-35分范围。“泛珠”9省休闲竞争力排序结果:广东(67.79),四川(35.69),贵州(34.14),湖南(30.53),云南(27.79),广西(24.31),福建(23.78),江西(17.29),海南(16.09)。

3、休闲经济竞争力比较分析

从以上的计算结果看,“泛珠”9省休闲经济竞争力存在3个特征。

特征1,广东一枝独秀。广东的休闲经济发展水平与他的综合实力分不开。在休闲竞争力考察的12个指标中,广东有9个指标第一,只是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合计占GDP的比重、国家4A级景点数、旅游收入增长速度等三个指标相对较弱。

特征2,存在3个梯度。第一梯度即65分以上的只有广东;第二梯度既22-35分范围的有四川、贵州、湖南、云南、广西、福建;第三梯度既22分以下的有江西、海南。海南的休闲经济竞争力在总量上最弱,但旅游和文化的单项优势并不弱,尤其在高星级酒店数量、文化和旅游占GDP的比重、城镇化水平等指标上具有显著优势。

特征3,同一个省份在不同区域比较,休闲竞争力状态发生变化。与长三角经济区对比,广东的休闲竞争力弱于江苏和浙江;与中部6省经济带对比,江西休闲竞争力指数28.1,处在第二梯度范围。

“泛珠”9省休闲经济竞争力巨大差异的3点主要原因:

一是富裕程度的差距导致的当地休闲消费能力差异。国际发展历史证明,当人均GDP3000美元以上⑵,社会才会对休闲消费产生强烈需求,当恩格尔系数在40%以下时,人们才进入富裕状态。美国1/3的时间、2/3的收入和1/3的土地用于休闲娱乐业⑶,他们的人均GDP达到7.6万美元(2006年),是中国人的37倍,“泛珠”人的30倍,香港人的3倍。2006年,广东、福建以外的“泛珠”7省人均GDP为¥9800元,折合1256美元,本地缺乏强烈的消费需求;而福建是2730美元,具有较强的需求,广东是3580美元,香港是25000美元,具有强烈的本地需求。

二是地理位置的差异导致的客源地优势不同。广东和福建的沿海地理位置,具有休闲客源便利和优势。福建有台湾客源优势,2006年旅游创汇15亿美元;广东有香港和澳门客源优势,2006年旅游创汇75亿美元,占全国339亿美元的22.1%。其他“泛珠”7省相加才24.5亿美元。

三是休闲文化差异导致的休闲消费理念的不同、休闲文化的差异。例如以上海为中心的经济带对外开放比内地早100多年,休闲文化理念融合了西方“时尚、高贵”的内涵,人们较早地追求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高雅”的和多样化的休闲方式,这种现代休闲文化有利于高附加值休闲产品的规模化发展。“泛珠”的多数省份与中部地区一样,受农耕文化的影响深远,比较满足于传统朴实的大众化休闲方式。在没有足够的高端客源情况下,这种传统休闲文化不利于高附加值休闲产品的规模化发展。

二合作与发展

4、APEC环境下的休闲经济发展策略

在亚太经合组织21个成员国中,中国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正在扩大,但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也值得高度重视。一方面,中国的环境超负荷付出必将严重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以中国、印度、俄罗斯等为代表的新兴国家近来迅速发展,这难免会对世界经济原有格局形成冲击⑷。洛桑国际管理学院的最新报告认为,经济和商业权力正在转向一些新兴经济体,但这不意味着它们已经处于竞争力最高的群体,而老牌工业化国家也不会容忍这样的“权力转移”,贸易保护主义有可能因此抬头。事实上,发达国家利用企业自律、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软壁垒”打压新兴国家的趋势近年来明显增强,我们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泛珠”休闲经济发展策略必须是沿着有利于国家整体战略的方向健康前进。第一,“泛珠”的人均生产力还相当低,发展工业生产力似乎比休闲经济还重要。整体上“泛珠”的人均GDP1.7万元,农业特征仍然浓厚。工业生产力不达到一定高度,休闲产业发展就缺少依存的“根”。由此,休闲经济发展必须依托传统文化、生态文化,走简约舒适的休闲道路,避免法国式的、庸懒的“奢侈化”倾向。第二,休闲经济发展要服务于国家“环境战略”,走绿色休闲、健康休闲、文化休闲的环保道路,并以此引导人们树立科学发展观,扭转不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第三,休闲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和农业经济发展互动,以城市休闲需求推进农村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稳步增长农民收入,缓解和解决三农新问题,促进城乡社会和谐。

5、CEPA背景下的休闲文化发展应对

2003年6月29日在香港达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或CEPA)。《安排》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内地将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原产香港进口金额较大的273个税目的产品实行零关税。

目前,CEPA已进入第三阶段。内地与香港已商订1,369项产品的CEPA原产地规则,服务业已经向香港澳门实施23项开放措施,涵盖10多个范畴:包括管理咨询、旅游服务、会展服务、会计服务、视听服务、法律服务、分销服务、物流、广告、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

CEPA意味着所有货物贸易的零关税,意味着服务贸易自由化在内地的扩展,意味着“泛珠”经济圈和大中华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同时,也意味着香港与内地在上千种产品项目和所有服务项目在内地的直接竞争。面对零关税和香港的低税赋,“泛珠”其他省区休闲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一般性的休闲产品竞争压力明显加大。当务之急,就是要改善休闲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条件、软环境条件,积极进行税务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旅游产业模式创新。以战略的眼光落实CEPA,以积极的姿态对接东盟,以文化的优势发展休闲产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降低CEPA的不利面,发挥CEPA的有利面,促进休闲经济和休闲文化的快速发展。

6、竞争合作情景中的休闲旅游发展策略

2006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全国入境游客中,港澳台胞增加到82.2%。CEPA加强了内地与港澳的经济联系,尤其促进了双方的旅游和文化交流。“十一五”旅游外汇收入主流仍然会来自港澳台客源地,其次是东盟中的新加坡等华人经济体。因此,“泛珠”的旅游发展要研究海外华人和港澳台胞的观光旅游需求特点和需求变化,了解他们对休闲文化的诉求,建设富含中华民族文化精华和现代特色相结合的旅游观光景点,提高吸引力、入境率。在吸引客源的竞赛中,广东具有绝对的地缘优势和语言环境优势。2006年广东入境旅游人数2022万人次,是“泛珠”其它8省总和的2倍(见表4)。处于绝对劣势的省区,只有停止过度竞争,加强旅游合作,增强服务意识、增加服务内容,联合开发新的客源,才能获得多赢的局面。

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泛珠”经济区旅游出现了4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旅游人数和收入比上起明显增加,尤其是贵州和四川两省明显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旅游目的地中农家乐的比例明显增加,农村发展旅游意识增强、接待能力有限;三是自驾游人数快速上升,自家车增加多,大多数旅游景点出现了停车难的问题;四是旅游地消费价格合理,“泛珠”的多数省区人均消费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发达地区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不发达地区。然而,五一黄金周旅游越来越拥挤、旅游者越来越“疲惫”,旅游失去了休闲的意义,各省要尽早研究新的休闲时间分配模式,解决旅游目的地游客在时间上的严重失衡等问题。

“泛珠”应当与时俱进,创新思维,联合而不是竞争地解决休闲竞争力普遍低下的重大问题。宏观上,始终坚持文化与旅游发展互动策略:在旅游发展中注重增加文化的含量,文化发展要为旅游发展增强后劲,优化资源整合,促进文化旅游品牌提升;微观上,重点扶持核心文化企业集团的横向联合,培育“泛珠”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的国际竞争力;操作上,改善当地消费行为导向,引导休闲文化个性创新,用文化价值链整合休闲产业链,培育休闲品牌营销竞争力⑸。

7、生态文化背景下的产业发展要求

从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生态危机形势看,产业发展最需要努力经营的是生态剩余、生态健康、产业与人与自然的良好关系。富有生态资本积累的民族将是21世纪国家竞争力中最大的赢家。21世纪的产业发展应当主修“生态文化资本”课程。

经营生态剩余就是经营人的生存环境。生态剩余与人类繁衍、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类的健康繁衍需要绿色健康的环境,健康环境是一种综合的生态剩余。健康的环境剩余在减少,新生婴幼儿的畸形率在上升。湖南(2007)每百对双胞胎有2对是畸形的!2006年的一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称:四分之一的疾病与环境有关!五岁以下儿童的不幸发生在世界各地,每年有160万因不安全的水而腹泻死亡;森林砍伐引的生物多样性减少,疟疾加剧,每年100万非洲幼儿死亡。科技发展让人类的食物剩余增加了,一些有利于广义生态剩余的食物链被人类食物生产方式切断。水力发电打破了水体的生态平衡,矿产资源的野蛮开采引发矿区周边的离奇疾病。

经营生态剩余就是经营未来的生产力。生态剩余与企业生产的资源利用效率存在正相关。循环经济模式不仅有利于生态剩余,而且有助于改善环境。产业的能耗率(百万元产值的标准煤耗量)越高,对生态剩余越不利。从短期看,以牺牲环境的方式可以牟取高额利润,但产品的生态道德价值降低会影响消费者的感受,从而损害企业的长期发展机会。生态文化的发展客观要求产业战略生态化。

经营生态剩余就是经营国家的整体利益。从大处着眼,生态剩余是民族的整体利益;从实处着想,社区的整体利益就是企业的长远利益。企业经营活动背离伦理道德,对社区产生不利影响甚至损害社区居民的健康福利,就会失去民心、失去社会支持,最终失去市场和生存机会。经营生态剩余实质上就是经营生态健康、社区环保、企业形象。在环保法律和居民觉醒的时代,以企业的名义做和谐自然的亲善大使,做建设美好家园的利益先锋,做生态伦理的道德楷模,是21世纪初消费市场最重要的品牌力和竞争力来源。

8、“泛珠”休闲经济合作构想

未来5至10年,东盟是将是“泛珠”最重要的客源地。对接东盟,“泛珠”应当在文化、旅游方面进一步加强协调与沟通,并在文化与旅游的4个维度开展更加广泛的合作。

⑴推动省界旅游联合营销模式,搞活边缘经济,探索农村社会和谐新途径。“泛珠”各边界的旅游景点不仅很多,而且各具地质地貌特色。由于散在性,大都没有形成品牌竞争力,旅游资源未能有效转化为旅游经济实力。应当积极借鉴华东旅游圈、以及黑龙江、内蒙古联手打造的“塞外”黄金旅游线路品牌的经验,扩大湘西—黔东南黄金旅游线初步形成的品牌效应,建立更多更好的跨边界旅游线。2007年5月,广之旅国际旅行社、广西旅游广西(梧州)中海集团联手打造的“梧州祈福、封开奇境,两广省界游”线路启动后,梧州接待的游客数量上升了20%,旅游联合营销线路产生了影响力。因此,有必要加大力度推动省界旅游联合营销模式,以旅游合作搞活边缘山区农村经济,探索农村和谐社会新途径。

⑵实施文化多样化联合创新,丰富旅游者的文化差异体验。文化艺术和自然美景的交融是旅游体验的最高境界。各省旅游产业要从竞争走向合作,就必须创造文化的多样性,增加旅游的文化内涵,丰富旅游者的文化差异体验。逐步形成集聚吸引力、竞争力的“泛珠文化圈”,提高“泛珠”旅游的休闲文化价值。

⑶搭建“泛珠”文化旅游网,构造亚洲最具魅力的无障碍旅游休闲带。“泛珠”区域内地质地貌多样、人文景观及其丰富多彩。建议修筑比邻省区之间的旅游交通和信息高速公路,将“泛珠”旅游精品连接成网,简化入境旅游手续,提供便利的通道,建立亚洲最具魅力的无障碍旅游休闲带,对接东盟和亚太的经济发展新趋势。

⑷联动、优化旅游线路组合,打造湘粤赣"双色"旅游产业链、云贵川民俗文化旅游产业链。2006年10月,湘粤赣三省的六县(市)在上犹县正式签署了一份三省六县(江西上犹县、崇义县、大余县,广东南雄市,湖南汝城县、桂东县)区域旅游发展合作框架协定,确定将打破行政区域的禁锢,共同促进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合力打造赣、粤、湘边际绿色生态旅游大板块,提升区域旅游核心竞争力。我们建议,下一步要实施“双色”组合战略,将绿色旅游的生态元素和红色革命圣地、摇篮旅游中的人文元素完美组合,打造跨边界的旅游组合及双色旅游连,云贵川民俗文化旅游链,构建“泛珠”旅游产业链和集群优势。

参考文献

⑴刘新荣.中部休闲经济竞争力比较研究[J].中州学刊,2007,(2);41-44.

⑵马惠娣.21世纪与休闲经济、休闲产业、休闲文化[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1).

⑶耿莉萍.论休闲消费的特征、发展趋势与企业商机[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3).

⑷赵秋艳.2007年世界竞争力排名[R].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07年5月14日.

⑸朱有志,欧阳煌,罗波阳.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报告[R].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第376页

摘要:

第8篇

1.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变动分析。消费结构指各类消费支出在总消费中所占的比例,消费结构能够反应出居民的生活水平,甘肃农村居民从1993年到1999年将支出主要用于食品消费,说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处于贫困和温饱状态;从2000年开始消费支出比例小于0.5,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医疗、交通通讯、教育、居住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相关数据变动说明甘肃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逐渐优化,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2.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变动分析。恩格尔系数从1993年的0.51总体上保持下降趋势,到2007年的0.36,食品消费支出已不在占据消费支出的一半比例。说明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到达小康阶段,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娱乐文教、居住方面的支出比例都相应有所增加,表明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3.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度分析。消费结构变动度,是分析消费结构变化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在1996年~2000年期间,甘肃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度为9.00%,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度为6.26%。在2001年~2006年期间甘肃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度为2.22%,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度为3.27%。

在1996年~2000年期间,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动非常显著,其中食品支出消费对消费结构的变动影响最大,交通通讯的影响其次;2001年~2006年期间,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经过剧烈变动后,明显趋于缓和变动,居住消费支出对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影响最大;医疗、文教消费是影响消费结构变动的又一重要因素。

二、甘肃省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1.生产总值构成变动分析。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是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同时是计算支出法生产总值的三要素,其中最终消费一直在我国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最大,在经济增长中贡献率最大。1978年甘肃省生产总值为64.73亿元,2007年为2702.40亿元;消费率1978年为66.62%,2007年为59.78%,说明最终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动力,因此实证分析甘肃省居民消费变动及其对经济影响作用有一定实际意义。

2.最终消费情况分析。最终消费由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两部分组成,甘肃省最终消费支出1978年为43.12亿元,2007年为1615.37亿元。根据《甘肃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居民消费支出一直占据最终消费支出大部分的比例,稳定在70%以上。

3.甘肃省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消费贡献率(消费拉动率)通常指在经济增长率中消费需求拉动所占的份额,计算甘肃省最终消费贡献率在2002年至2007年间分别为63.99%、55.38%、63.81%、69.24%、49.67%、53.44%,可以看出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并不稳定,其原因是经济增长更容易受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政策要素影响。

三、甘肃省城乡居民消费函数分析

本文采用持久收入消费函数。具体模型:Ct=α0+α1Yp+α2Yz+ε

其中Ct为现期消费;Yp和Yz表示持久收入和暂时收入。系数α1和α2分别是持久收入和暂时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根据《甘肃年鉴》统计资料,对模型进行回归拟和,分别得甘肃省城乡居民消费函数(1)、(2)。

农村居民消费函数Ct=0.258+0.721Yp+1.737Yz(1)

(0.002)(8.237)(2.469)

R2=0.873D.W.=1.212F=34.461

城镇居民消费函数Ct=87.934+0.789Yp+0.873Yz(2)

(1.095)(40.793)(3.908)

R2=0.997D.W.=1.91F=1878.984

从方程中可看出,农村居民每增加1元持久收入,有0.72元用于消费;每增加1元暂时收入,有1.74元用于消费。既增加了暂时收入,不仅要将暂时收入全部用于消费,同时还要拿出储蓄来消费。城镇居民每增加1元持久收入,有0.79元用于消费;每增加1元暂时收入,有0.87元用于消费。

四、简要结论

1.经济增长与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之间有直接的影响。经济增长越快,收入增加越高,消费也会随着增加。但是,在投资、出口和消费等三要素当中,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最高,一般都在70%左右,说明拉动消费仍然是甘肃省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2.随着经济的增长、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结构出现重要变动倾向。在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变动当中,食品支出消费对消费结构的变动影响最大,交通通讯的影响其次,特别是自从2001年以来,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剧烈变动,居住消费支出对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影响最大。另外,医疗、文教消费是影响消费结构变动的又一重要因素。

3.为了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我们建议:一是加快发展城乡经济,保证固定资产的投资速度,使投资增长不要出现大起大落;二是进一步开发农民能够稳定增加收入的就业渠道和途径,如非农产业收入、转移性就业收入、农业产业化收入等;三是对于城市居民来讲,要把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作为重点,用扩大就业保证收入,用收入增加保证消费;四是对于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进行一定的引导,努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医疗、教育、保障等关键性问题。

参考文献:

[1]彭劲松:重庆市经济增长中消费与投资贡献度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7~10

第9篇

一、保险经纪业发展的现状

(一)两增

一是主体速增。从2000年6月我国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正式成立到现在的322家,7年间保险经纪公司的数量增加了几百倍,而且每年都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势头,彰显了保险经纪公司从无到有的惊人发展速度。在保险经纪主体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分支机构也在快速扩张。二是业务速增。2006年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4.55亿元,同比增长37.26%;2007年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业务收入20.19亿元,同比增长41.39%.曾一直处于缓慢发展状态的保险经纪业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

(二)两低

一是业务规模较低。随着保险经纪公司数量的逐渐增加,保险经纪业的产能得到不断提升。2006年实现保费收入106.65亿元,占当年全国总保费收入的1.89%;2007年实现保费收入166.88亿元,占当年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37%.从上述情况看,保险经纪业的业务规模虽然与自身相比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在保险业总体业务规模中的比重仍微乎其微。二是经营层次较低。由于规模较小,专业性不强,技术含量较低,社会认知度不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保险经纪公司仍停留在低端的经营层次。

(三)两化

一是业务经营两极化。2006年收入前十名的保险经纪公司的营业收入共计7.4亿元,占全部保险经纪公司营业收入的50.86%;2007年收入前十名保险经纪公司的营业收入共计10.33亿元,占全部保险经纪公司营业收入的51.16%.数量只占3%的十家保险经纪公司占据了保险经纪市场的半壁江山,“马太效应”凸现,一些经营较差的公司出现亏损。二是业务来源同质化。在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结构中,来自保险公司的保费业务始终占据主导地位。2006年,在所有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中,经纪业务保费收入占98.2%,而再保险业务和咨询业务收入只占1.8%;2007年,在所有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中,经纪业务保费收入占97.7%,而再保险业务和咨询业务收入只占2.3%.业务同质化导致各家公司的业务对象都集中在相同的几个主要险种上。而且,各家公司的大部分经纪业务保费又来源于“股东背景”业务,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结构过于单一。

当前,保险经纪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行业定位、专业人才、诚信意识、法律政策以及社会认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失,制约了保险经纪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保险经纪业发展的对策

(一)打造专业化经营之路

在300多家保险经纪公司中,股东资源型的公司数量约占50%以上。在日益增长的保险经纪需求与落后的保险经纪技术、多元化的经纪业务需求与单一化的股东资源模式的矛盾背景下,保险经纪公司不应仅仅满足于做股东业务,而应尽快重新调整公司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不断满足保险经纪市场的深层次需求,实现自身发展、社会效益和股东回报的共赢。因为,除了股东还有更多的企业需要风险管理。保险经纪公司由于其在从事风险管理服务上所具备的专业特点,而为管理各类风险所需要。因此,保险经纪公司若想成为风险管理专家,就必须走专业化路线。

首先要培养和吸纳两类专业人才。一类是专业管理人才;一类是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包括精通保险经纪技术的人才和精通其他行业技术的人才。这样才能在公司内部自上而下形成一整套人才体系,为保险经纪业务的开展奠定人力基础。其次是由现在的粗放式经营向专业化经营转变。锁定自己的目标客户,或将中小型企业作为自己的客户群,为其在某一方面提供专家服务;或将大型企业作为自己的客户群,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但无论最终的客户定位如何,都要成立自己的风险管理专家委员会,将其作为公司最重要的部门,由该委员会为客户提供团队的专家级风险管理服务;也可按照保险业务和险种进行部门设置,每个部门配备专家,对重大经纪业务实施矩阵式的项目组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家组成项目组,为该项目制定合理的风险预案,选择适合的保险公司,并提供其他相关的保险中介服务。只有这样,保险经纪公司才能为各行各业的大型商业风险项目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保险经纪公司只有实现专业化,才能提高诚信度,才能提高社会认知度,才能成为真正的“风险管理专家、保险采购行家、专业索赔和投资理财顾问”。

(二)塑造良好的诚信形象

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曾经对影响消费者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进行过调查,18.7%的被调查者选择“保险人素质太差”,21%的被调查者选择“理赔太难、理赔时间太长”,另有69%的被调查者对保险人持“不信任”态度。显然,保险经纪人在中国保险市场是否受到欢迎与肯定,同样取决于他们能否为消费者提供诚信服务。

首先,保险经纪公司和每个保险经纪人必须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将诚信作为立业之本,在执业活动中自始至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力争做到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不误导客户。在展业过程中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将客户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确保客户利益得到优先满足和最大实现。

其次,努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诚信队伍。保险经纪人应当自觉参加资格认定、等级考核,并严格遵守培训制度。可以根据保险市场的要求设置多种类、多层次的资格认定与等级考试制度,以确保保险经纪人的素质适应消费者多层次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培训体制,除了保险经纪公司自己开办或者资助保险经纪人进行培训外,还可以借助各类自律机构和专业院校的力量,聘请保险以及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对保险经纪人进行培训,以培养高级保险经纪人才。通过系统、规范的教育培训,既提高保险经纪人的道德水平,又提高其业务素质,使其为投保人服务的质量得以保证。

再次,应进一步强化对保险经纪业的监管。新的《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放宽了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各项条件,但是对保险经纪公司的监管不能因此而放松。保险监管机构要在对保险经纪公司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管的同时,从建立健全担保制度、客户投诉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行业自律机制以及惩罚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经纪人诚信的监管。

(三)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保险监管机构、工商部门、税务机关,以及保险行业自身来共同营造。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尽可能为保险经纪业提供或者争取相关优惠政策,扶持该行业的发展。保险监管机构须联合工商部门,尽快解决与保险经纪业息息相关的行业定位问题;根据保险经纪的定义以及保险经纪公司未来的保险产品研发之路,对保险经纪公司的性质重新进行明确,将其纳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范畴。由此也可以解决税务机关在向其征税时,依据标准含糊不清的问题。

由于佣金是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经纪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绝大多数由保险公司支付,因而极易引起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人的私下交易。为有效防范这种道德风险,必须加强对保险经纪佣金的监管。保险监管机构应严格规范佣金制度;尽快出台有关经纪佣金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区分经纪佣金与手续费;制定合理的佣金标准,令佣金多寡与经纪业务数量、质量、险种差异挂钩;规定佣金上下限,实行弹性佣金制度;严禁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人擅自或变相提高佣金标准;实行佣金披露制度,使佣金情况接受广大客户、保险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一五”期间,国家大力扶持服务业的发展,对新兴的服务行业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免收1年或2年的企业所得税,适用对象为新办的独立核算的商业、物资业、公用事业、饮食服务业以及咨询业、教育文化等行业。在这些行业中,商业可以获得减免1年税收的优惠政策,咨询业可以获得减免2年税收的优惠政策。保险经纪业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理应纳入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同时,对保险经纪从业人员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建议参照保险营销人员税前收入扣除40%展业成本的规定执行。

(四)创造广阔的经营空间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上是兼展业、承保、理赔于一身,机构臃肿,人员过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无法致力于产品的设计、资金的运作。随着金融市场的完善、可替代产品的自由进入、消费者投资意识的增强,产品种类的多样化、产品的不断更新以及资金运用的效果才是提高保险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应该以此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这才符合保险公司职能的定位,因为产品体现保险公司对客户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而资金运用则体现公司对客户利益的保护。保险公司应突出核心优势,将展业等职能从现有的职能中剥离或逐步剥离出去。由于保险商品的技术含量很高,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投保人往往处于信息劣势,比较被动,而保险经纪公司能够站在投保人的立场,为其提供周全、专业的服务,改变投保人在市场中的劣势地位,使保险市场的运作更加公平、有效。同时,由于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消费者的投保顾问,在服务过程中对各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财务状况、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比较,有利于规范保险公司的竞争,促进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国外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的长期并存和共同发展,说明保险经营的某个或某几个环节是可以从保险公司剥离出去的,而且这对保险公司的发展也是极为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