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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通知范本模板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请注意:
春节即将到来,感谢大家一年的辛苦,公司将在20xx年1月中旬举办年会,希望大家提前准备一些娱乐节目,以组为单位,每组准备2-3个节目,最好是自编自演。希望大家积极参与,以增加年会的气氛。
文艺活动由XX和XX负责组织、排练等事宜,望大家予以配合和支持。
XXX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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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_大精神和团中央__书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下阶段学校团队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__区中小学团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__年__月__日下午2: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区教育局5楼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
1、区各中学团委书记
2、区各小学大队辅导员
四、会议内容
1、总结、布署团队工作;
2、自由论坛:如何促进学校团队工作精细化
3、教育局、团区委领导讲话。
五、会议要求
1、请各学校上报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思路。
2、与会的团队干部做好自由论坛的发言准备。
3、各校、各团队组织要高度重视,确保团队干部的到会率。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共青团__市__区委
__市__区教育局
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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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召开学校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0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学术会议中心大报告厅
三、会议主题: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宣传思想工作
四、参加人员范围:
全体校领导,校长助理,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大部(院)负责人及各办公室、中心主任,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党委秘书,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委(党总支)秘书,学院及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部分教师,全体政工干部。
五、会议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好会议期间本单位工作,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
2、各单位要认真准备会议相关材料,对会议确定的相关主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
3、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要严肃会议纪律,排除外界干扰,确保会议质量;
4、__校区将进行同步网络互动直播会议实况。
党委宣传部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投资方有限公司(或个人)决定在_________投资设立外资独资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三条 投资方名称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四条 本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条例、规定并遵守。
第二章 经营范围与规模
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专项审批且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 本公司的生产规模:_________。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人民币。
第八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人民币。
第九条 公司出资方式为_________。
第十条 公司在经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投资方缴资计划:第一期_________元,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在_________年内缴齐。缴足出资后,经会计师事物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 投资方增资,或本公司吸收其它方参资,或以公司自身积累部分用于再投资等形式来扩大注册资本时,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若要转让资本,不论全部或部分,须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经投资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本公司可与国外其它经济组织建立合资、合作公司以及在国内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本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指定。
第十七条 董事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第十九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它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________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资会议。
第二十三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_________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它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前条所述之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五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
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若干经营管理部门,由董事核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向董事会全面负责,执行董事会议决,主持领导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
总经理的具体职责如下:
1.按照公司的章程,执行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规定和一系列制度,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2.组织编制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各项经营目标和利润目标,送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执行和实施。
3.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制度、职工考勤、奖罚制度等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4.提出公司资金筹措,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基建规划等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监督控制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
5.按董事会通过的经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年、季、月生产开发和经营进度表组织实施,负责完成量事会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提出适合公司管理的结构设想,送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订立下设部门的职责条例,聘用部门经理,报董事会备案,并按董事会通过的有关规定,决定该类人员的工资等待遇、福利奖惩和提升。
7.负责向董事会提出年度工作报告及其它报告,接受董事们质询。
8.按各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统计报表。
9.负责做好其它应做的经营管理工作,全权处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有关正常业务,以公司的名义签发各种文件处理董事会委托的其它事宜。
10.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_______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讨论获准后,交接工作完结方可离任。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或有损本公司利益活动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经董事会考核认定不称职者董事会亦可对其予以撤换。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遵照独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_________市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均需专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第三十四条 公司采用分币种真实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同人民币换算以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局公布的汇价计算,合营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三十五条 公司财务会计记账法应记载如下内容
1.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的物质出售,购入及库存情况。
3.公司资产及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交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5.公司在与其它经济组织合资或合作的公司中出资、收益、负债情况。
第三十六条 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应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投资方、_________市有关部门各一份。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有权随时查阅当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投资方有权聘请审计师查阅公司账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按中国有关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开办费的摊销年限。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在_________市经中国政府批准的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币账户。
第四十条 公司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列》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 公司所提取的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应在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剩余的利润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确定。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上一年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后进行分配。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转为扩大注册资本或储备基金转为扩大注册资本或参资其它经济组织需经董事会,讨论得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章 职工
第四十五条 公司职工的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和劳动纪律等事宜,在遵守_________市有关部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办理。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招聘职工,按_________市的规定办理,职工进入公司要有试用期进行考查,试用期间要订立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转为正式雇佣,应订立劳动合同,合同上应包括工资待遇、应遵守的事项和雇佣双方签名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 公司有权对违反本公司制度、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中规定事宜的职工给警告、记过和降薪等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可给予辞退、开除、对开除的职工应报_________市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公司待遇,原则上参照_________市现工资制度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九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公司的投资方若同意延长经营年限,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的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二条 公司一致认为终止经营符合最大效益时,可提前终止经营。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由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三条 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五十四条 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和债进行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清算,清算期间如有必要,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
第五十五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的酬劳应从公司的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五十六条 清算原则。
1.对公司的资产应根据账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2.对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归属投资方或按经董事会讨论后一致通过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五十七条 清算结束后,公司应按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手续,缴交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十章 规章制度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通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规章制度。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和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补充,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六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书写,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须经投资方法定代表同意和签字后,并报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正式生效。
投资方(盖章):_________
员工代表年会发言稿600字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下午好!
我是xx地产集团公司xx部一名普通员工,作为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我很激动也很荣幸能够代表优秀员工在这里发言。首先,我代表所有获此殊荣的优秀员工,向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紧密配合、相互支持的亲人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所有不畏艰难、风雨同舟、并肩奋斗的同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公司蒸蒸日上的一年,是我自身成长的一年,身为这个光荣集体中的一员,我们感到无比骄傲、自豪,今天,公司授予我们优秀员工的荣誉称号,这既是对我们过去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赞赏,更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的表彰和感谢。
一切的成绩和荣誉都已成过去,在这暂新的一年里我必定克尽职守,为我们公司明天的宏伟蓝图添一份色,我一定再接再励,奋发向上,不辜负公司及诸位给予我的信任,有理由相信xx年我们公司又将是辉煌的一年。
今天的成绩将是我明天的起点,在荣誉面前我们不会沾沾自喜,不会骄傲自满,我们深知:我们还有很多不足,我们会继续力争向上,不断提升自我,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公司,我们有勇气迎接一切挑战,我们有信心去战胜一切困难。
“红梅盛开兆丰年,春回大地暖人间。”迎接新年到来的如火骄阳,我们必将一如既往、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再接再厉谱写出新的精彩华章!让我们放飞心中的梦想,点燃满腔的激情、挥洒青春的力量,我们有理由相信:xx地产集团的明天更精彩!
最后,请允许我再次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平安吉祥,健康幸福!
谢谢!
员工代表年会发言稿600字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兴能和大家在一起共同庆祝新年的到来。首先,我代表我们行政人事部向各位同仁致以新年的问候和祝福,其次祝愿我们的公司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楼,同时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不知不觉中我来到咱们公司已经有x年多的时间了,细数这段时光,辛苦忙碌但却充实而有意义,是公司磨练了我的意志,给我信心和勇气,带给我成长的空间。对于个人而言,他不仅仅让我从一个PC售后转变到一个职业网管,同时更是教我学会做人、做事。在这x年的时间里我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回顾过去的一年里的工作,我把我们部门的工作成果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希望与大家共同进步。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xxxx年,我们用汗水换来了丰收,我们用拼搏换来了喜悦,我们的付出得到了回报,我们的希望得到了实现。期间我们有很多工作经验值得总结,有劳动成果值得我们珍惜。在过去的xxxx年,我作为刚到公司工作的第一年,在工作中面临着各种压力,但是我非但没有望而却步,相反能够与大家能够紧紧的团结在一起,坚持我自己的理想及信念,用我的坚强毅力,和不怕苦,不服输的工作作风,在团队扶持下,井井有条地按计划完成了预定任务,为xxxx年画下了一个完美的句号。这就是我与我们团队的胜利,我为我是这个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自豪!
在此,我向我们公司的各位成员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尤其是感谢领导我们这个公司的领导,他们面对着比我们还要大的压力,正是有了他们的带领,我们这个公司才能走到更美好的明天。
我要说的就这些,最后,再次祝愿公司全体成员新年快乐!
员工代表年会发言稿600字
公司的全体员工们:
晚上好!
今天,是我们一年一度的年终聚会,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公司领导班子向奋斗在公司各个岗位上的职工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祝福!
在即将过去的x年,我们公司全体员工都有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你们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的付出,辛勤的耕耘,在你们的努力下,我们公司创造了很好的业绩,所有的工作都开展得非常顺利。最值得赞扬的是那些奋战在生产第一线的员工们,你们的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时间紧迫,但是,你们面临各种考验都不曾低头,你们将汗水洒在岗位上,展现出吃苦耐劳,知难而上,顽强拼搏的精神,表现出高昂的斗志和极大的工作热情,体现出团结有助的精神风貌,你们
为公司生产的完成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公司品牌的树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公司的发展增添了强大的动力。还有那些在后勤工作的员工们,你们没有冲锋陷阵的机会,但是你们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公司的正常运作奉献了不可磨灭的力量。在此,我代表公司的领导干部,向所有勤劳努力的你们道一声:同志们,你们辛苦了!同时,对一贯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员工家属表示钦佩和衷心的感谢!
在新的x年,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迎接机遇,面对挑战。
最近,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意味着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在衔接规定方面,财政部要求,在《准则》施行日之前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准则》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自实施之日起,财政部于2006年的38项具体准则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废止。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会计准则7月起施行
最近,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在现有准则披露基础上对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进行了整合、补充和完善。新《准则》明确规定,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目的是帮助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评估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性质及相关的风险,以及这些权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财政部规范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会计处理
最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财政部指出,相关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规定》,对发行和持有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未来可能有更多形式的金融工具出现,其会计处理应当适用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可设自贸区分所
最近,财政部《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14]20号),明确了进一步扩大开放、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的有关政策。《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合伙制或者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满一年、内部整合到位且运行平稳的会计师事务所先行试点,在上海自贸区设立1家分所,允许其使用含“上海自贸试验区”字样的分所名称。《通知》规定,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暂按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审批办理。拟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上海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并由其依法审批。
2014年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确定
最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试点,定于今年9月份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定于今年10月份举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30日,各省具体报名时间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
IASB就披露动议相关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最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披露动议――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为深入主动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财政部要求相关单位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提出意见,并于2014年7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中国的意见。同时,财政部也鼓励各单位以自身名义直接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财政部要求反馈意见不限于文中所提问题,并要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最好能有案例支持。
IFRS基金会2014版分类标准
最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基金会了2014版IFRS分类标准。IFRS分类标准是IFRS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版本。2014版IFRS分类标准囊括了自2013版IFRS分类标准以来,所有已过的IFRS分类标准暂定修改建议,主要涉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对冲会计处理及IFRS第9号,IFRS第7号以及国际会计准则(IAS)第39号的修订内容),非金融资产可回收金额的披露(IAS第36号的修订内容),两套IFRS年度改进内容(2009年-2011年周期和2010年-2012年周期)以及一些反映行业实务的新概念。IFRS基金会通过分析房地产及电信公司所编制的IFRS财务报表,提炼了这些通用的业务概念。2014版与2013版在架构上有所不同,2014版分别为IFRS通用准则、中小企业IFRS以及IFRS实务公告管理层评述设置了独立的模块。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出新规
最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商务部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专项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安排专门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及高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增强资本实力、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规模;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增加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
央行创设支小再贷款
最近,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正式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通知》明确,支小再贷款发放对象是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等四类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设定为金融机构须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即上季度末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期限设置为3个月、6个月、1年三个档次,可展期两次,期限最长可达3年。为体现对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支小再贷款利率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减点确定。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明确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公告》明确,自国发[2013]44号文件之日起,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不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同时废止。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专项申报扣除的有关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执行。《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出口退(免)税逾期未办可延期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办理的公告》,规定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货物,如未按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2014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举证材料,仍可提出延期申报申请,并要求税务机关在规定申请期限截止之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告》还延长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电子信息读入时限,针对企业按规定报送的电子信息无法导入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其出口的货物面临按规定视同内销征税的问题,《公告》明确,2013年委托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如果在2014年3月15日前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且被受理,由于节假日等原因未及时读入信息的,可在2014年4月10日前将信息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开幕式上显身手
2006年12月30日上午,在怀化的武陵侯大酒店举办的创业杂志社的年会中,本刊记者意外邂逅了河北圣旨骨酥鱼总部的技术总监赵中毅先生,这算起来已是第三次与圣旨骨酥鱼总部接触,记者简单地和赵中毅聊了几句,询问了最近一段时间圣旨骨酥鱼的发展状况,赵总监说:“圣旨骨酥鱼不但在技艺上更加精益求精,研发了休闲鱼系列制品机;在服务上也日趋完善。”提及此,赵中毅举了一个小例子:“咱们北方比较冷,前些天,总部来了个浙江的学员,零下6摄氏度的天气,他就穿了件毛衣外面套了件西服。一进门,他就冻得不成样子,在与张辉经理的交淡中,无意中几次提到北方的天太冷了,张经理意识到了这是个问题,马上吩咐总部的工作人员出去买10件羽绒服,男女穿的各5件,为以后来总部学习的南方学员提供点保障,以防感冒……记者与赵总监聊了才一会儿,台上的主持人就宣布下一个上台发言的是赵总监。
赵总监走上台,没想到他的发言独辟蹊径,以“成功创业有门道,小本也能赚大钱”为题目,讲述了中小投资创业者在创业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怎样才能找到致富窍门,而只字不讲自家的圣旨骨酥鱼,相比别的项目者大讲特讲自己的产品如何如何好的老套介绍,赵总监别开生面的开场白引起台下阵阵掌声。
现场解答读者疑问
展会上火暴成一景
在2006年12月31日上午创业杂志社举办的项目展会上,圣旨骨酥鱼的展位被围得水泄不通,记者站在一侧,发现圣旨骨酥鱼展位前的人群很特别――前排的人在向下看,后排的人看到前排的在看什么的样子也十分好奇,所以大家你拥我挤,记者还注意到有的人在伸手向赵中毅在要什么。记者好不容易才挤进了人群,才见了个分晓,原来大家低头看的是圣旨骨酥的三字经,其他人和赵总监要的是致歉声明,看到赵总监忙得应接不暇,记者就没打扰,也顺便要了张致歉声明,看到上面有如下内容:由于准备不足,圣旨骨酥鱼样品在会前被提前入会人员抢食一空,对所有关注项目的读者我们非常抱歉,为了补偿大家不能现场品尝的遗憾,总部决定:凡是在这次年会上和圣旨骨酥鱼达成意向并到总部考察满意后,决定学习技艺的读者,不管路途远近,一律报销路费并优惠学费千元。
记者站在旁边还旁听了赵中毅与有意向的读者之间的沟通,“我想问问,圣旨骨酥鱼现在全国有多少个学员了?”一个操着广东口音的读者问道,“有500多人吧。”“那你今天为什么不带些鱼过来啊?”“这个很抱歉,因为我接到参会通知是下午2:00,而来怀化的火车是下午4:00,所以很仓促,没来得及做准备,只带不多的样品,没想到被提早入会的人员抢食一空了。”说着赵中毅递了一张“致歉声明”给这位读者。“那你不能给我们示范下,现场做做这鱼不行吗?”“可能大家还不太了解,制作圣旨骨酥鱼,关键在于器具、工艺及配方三者的绝妙组合,三者相辅相成,才能做到“鱼绝、味绝、营养绝。”“那您的意思是要做这骨酥鱼必须得三样俱全,要不就做不了了?”“也不能这么说,因为我们树的是口碑,所以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来对待我们的鱼,我们要尽量展现给大家原滋原味的正宗圣旨骨酥鱼,所以三样俱全才能达到,如果硬要做,即使勉强做出来,恐怕也已经不是圣旨骨酥鱼了。”这时,又有另一名读者说道:“赵老师,我做饭店行业十多年了,以前我是给领导开车的,经验也不少,说实话,消费者认什么我知道,就凭你身后这幅宣传画就能招揽不少生意!”经他这么一说,记者才注意到,赵总监背后是一幅宋太祖的画像,宋太祖端坐在正中央,他身后是皇宫,皇宫后是御宴殿,宫女们正端着圣旨骨酥鱼上菜,在图景的下方,标有一行醒目的字:做人,做人上人;吃鱼,吃圣旨骨酥鱼!
记者站在一旁观察了大约有20分钟,看到咨询的人数有增无减,因为赵中毅一个人来参加展会,所以忙活得不亦乐乎,根本应付不过来,这时,他相邻一家展位的工作人员十分友好地过来帮忙,赵总监感激地和对方握了握手。又过了一会儿,就有四名考察者各预交了200元订金,准备会后立即随同赵总监去河北总部学习技术。
在午间聚餐的时候,记者留意到不断有读者去找赵中毅交流,后来听创业杂志社的一位记者站的主任说,有不少人追到宾馆去找赵中毅。
2006年12月31日下午,在创业杂志社年会的闭幕式上,圣旨骨酥鱼被读者现场投票评选为“创业杂志社2006年年度最佳创新企业”。
记者后记:2007年1月11日,记者又电话采访了赵中毅,询问了怀化展会上随同他一起学习的几位学员的情况,这几位学员是河南南阳的李女士、河南三门峡的宋先生、山西太原的张先生,还有江苏溧阳的吴女士。“这几位学员里,谁给您的印象较深呢?”“江苏溧阳的吴女士我印象很深,在怀化时,每次在咨询的队伍里都能看到她,她都是站在一旁,也不说话,就是听着别人讲,后来我和别的读者合影时,她就迅速地站进来。来到邢台后,她才说了自己的情况,原来她老家的村里盛产鱼,乡亲们都是渔民,自己的丈夫是位包工程的,收入不少,她之所以来学圣旨骨酥就是想给村里的乡亲们带去点福利,让大家的鱼都能多条出路,卖个好价钱。”
授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现代饮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人大培训中心2层(市中兴西大街133号)
关键词:农业保险;道德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2
自2007年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试点开始,全国农业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保费收入持续增长,覆盖面积迅速扩大。在这高速发展过程中,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准公共品性质及其标的物的特殊性,加上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农业保险中的欺诈骗保等现象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逐渐扩大。研究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有助于农业保险未来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表现及其影响
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是国内外农业保险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农业保险本身准公共品性质及其标的物的特殊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人与政府三方参与,使得农业保险道德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远比一般商业保险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费率厘定方面,一方面,保险人掌握保险合同定价权,费率厘定不合理,可能会导致部分险种定价偏高;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经验数据,地方政府可能过分压低费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经营亏损。
第二,投保、承保环节上,冒保(利用代办或组织农业保险的机会,在农户不知情前提下,借故取得农户身份证明材料,以农户名义进行投保,进而骗取保费)、替保(农户放弃保险权利时,保险机构或中介机构垫付保费,以农户名义进行投保,以套取保费补贴资金)、虚保(投保时,故意将实际投保数量扩大)、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投保等情况屡见不鲜,而且农户也通常会对更容易发生灾害的区域进行选择性投保。除此之外,保险机构或中介机构,甚至地方政府还可能从享有财政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保费中抽取手续费或佣金。
第三,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往往不采取任何预防风险的措施,任农业风险扩大和蔓延。
第四,报案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也可能将保险标的偷梁换柱,故意虚报或夸大损失,捏造保险事故骗取赔款。另外,他们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没有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也该救灾时不救灾,造成了保险事故损失程度的扩大。
第五,赔付时,少保多赔、一案多赔、无灾赔付、小灾超赔、协议赔付、封顶赔付、平均赔付的情况也时常发生。
除此之外,农业保险的各方参与者在监管不利、法制缺失的条件下可能相互勾结、共谋骗保,通过非法手段来谋取私利。地方政府在保费补贴的条件下可以通过自己的特权,干预市场活动,控制市场资源的分配,让保险机构或中介结构有机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政府的特权供应,以此谋取自身经济利益,即寻租问题随之产生。同时,政府理所应当的认为可以从补贴中“分享”好处,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手段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在国家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增大保费补贴数量,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同时,道德风险也在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直接导致了保险事故发生概率上升,损失范围扩大,农业保险赔付率增高,增加了运营成本,并间接引起农业保险的保费提高,更是导致了政府补贴资金的流失。这些行为不仅增加了农户获得保障的成本,损害农户的利益,也给承保机构造成损害,增加了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降低了财政资金对农业保险补贴的效率,违背了财政补贴的初衷,同时影响了行业形象,破坏了保险市场秩序,打乱了市场资源配置,降低了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
二、农业保险道德风险的成因分析
道德风险,源于合约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险活动中,道德风险是一种重要且无法避免的风险,无论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均有可能发生道德风险。
在农业保险中,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具有准公共品性质,大部分农业保险是由财政支持给予保费补贴的。特殊的运作方式,有了利益的诱惑,甚至有政府部门通过直接干预农业保险经营活动获取非法利益,使得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不光局限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还有政府机构的因素,较一般的商业保险风险更高。
农业保险道德风险的成因按照参与主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原因:
(一)农户的小农意识滋生道德风险
农业保险中,作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农户,大部分保险意识水平较低,对保险的作用认识不足,投保后担心事故发生无法获得赔付,或者认为不会有事故发生,买保险就等于让保险公司白白赚钱。基于这种心理,农户的道德风险就会通过隐瞒事实或者灾后不作为等方式发生。
农业保险的标的具有特殊性(有生命的植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掌握和控制了保险标的生长情况、风险环境等绝大部分信息,较承保机构占有绝对的信息优势,农户有意隐瞒、谎报案情、扩大保险事故、替换保险标的、灾后不作为等欺诈骗保现象不可避免。
(二)保险人的技术水平及监管漏洞引起道德风险
在保险合同制定上,农业保险从保险责任到定价机制都还缺乏一定的科学性,道德风险极易发生。在合同条款方面,农业保险多为综合性保险责任,专业的术语让农户并不能完全理解保险责任的准确范围;在保险费率确定上,由于现在农业保险的费率厘定方法以经验法为主,保险人可能“随意”提高费率,以避免高风险造成的亏损,甚至获得正常利润水平之上的超额利润。
另外,农业保险标的物的特殊性,导致保险人难以对每一个环节进行控制和监督,对保险标的风险状况难以充分了解。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于技术有限,标的物的损失测定也没有办法达到精确测量,这也是世界性难题。这在客观上就给道德风险提供了发生的空间。保险人在有意无意间促成了虚报或扩大损失赔付情况。
同时,我国在农业保险监管上也存在漏洞。保险机构利用监管漏洞,与投保人、中介机构,甚至是政府人员密谋,签订虚假保单,骗取财政补贴、赔款或者多收保费,据为己有。
(三)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源于监管失灵
农业保险准公共品的性质,使得政府成为农业保险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在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协同推进”的原则下,地方政府即便不是农业保险合同关系的主体,但却是农业保险的重要参与主体,不仅为农业保险提供财政补贴,还参与协助农业保险的组织工作,若没有地方政府的参与,农业保险难以持续发展。
在法律法规不明确或缺失的情况下,政府在农业保险中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的特殊地位,存在监管失灵的情况:监管主体不明确,政府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明,有利时相互争权,而无利时则无人问津。道德风险也在监管失灵中产生。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不能准确把握自己在农业保险制度和农业保险经营中的定位以及权限,过度干预、寻租问题在所难免。
三、农业保险道德风险的防范
可以说农业保险道德风险的防范要较一般商业保险更有难度。面对这些欺诈骗保的现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展开:
(一)完善农业保险立法工作
我国《农业保险条例》已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填补了农业保险立法的空白,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人及各级政府在农业保险经济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提供了依据。但《农业保险条例》仅明确了对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行为的法律处理,而对虚假承保、选择性投保、虚假赔案、虚报灾情、虚报损失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保监会的《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承保、理赔等环节上对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的行为进行约束,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道德风险的防范和治理。但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政府的行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工作来防范道德风险。
(二)建立统一的农业保险监管体系
农业保险在经营方面需要政府各部门之间协调和组织,其监管比一般的商业保险更复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监管权在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农业保险的特殊性也使其存在多部门监管的情况,其中权责不清导致的监管低效和监管盲区引起了道德风险,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干预农业保险市场活动等行为,并不受保监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管。
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包括特定的监管主体以及统一的监管规则的农业保险监管体系,对农业保险实行全面监管,以防范某些方面的监管失灵产生道德风险。首先,设立一个相对独立、专业化程度高的农业风险管理机构,对农业保险的参与主体、条款和费率的制定、承保环节、损失测定、理赔流程等方面进行规定,以实行农业保险的全面监管。其次,建立一个农业保险的信息共享平台,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形成农业保险数据库,实现行业信息共享,有效防范道德风险。最后,建立相关审查制度,对农业保险财政支持的资金预算、拨付程序和监督以及使用效果评估,防止保费补贴低效运行,对道德风险的防范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加强保险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制度建设
第一,加大防范道德风险工作的投入。保险公司必须重视农业保险经营中的道德风险,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第二,加强核保工作,提高承保质量。保险公司在对农户进行承保前,应进行实地勘察测算,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第三,建立专业化的理赔队伍。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保险公司需要建立专业技术强的理赔队伍,能够迅速识别保险标的的生长情况,判断保险灾害的损失情况。
第四。加强查勘定损工作。由于农业保险标的有一定的自我恢复能力,农业保险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标的损失的测定工作以保证定损的准确性。
第五。完善内部监控机制。保险公司内部应建立承保核审制度和理赔制度,保证农业保险在经营过程中能够规范操作,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工作人员各司其责、互相监督、严格防范,避免或内外勾结实行保险欺诈的行为发生。
(四)加大保险知识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而言,农民和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保险意识淡薄,相关的保险知识和法律知识缺乏,在小农意识的影响下,或多或少会不自觉的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因此,保险公司应加大保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和法制意识,包括政府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额度或比例,让投保农户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农业保险投保、定损和理赔等过程中,让投保农户参与其中,形式一定的监督权,对揭发和检举欺诈行为的农户给予一定的奖励,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让道德风险难以发生。
参考文献:
[1]李琳,游桂云.论保险业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J].保险研究,2003,9:5-8.
[2]庹国柱.论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其方法[C].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青岛,2012.
关键词:稀土行业 上市公司 环境会计 信息披露 统计分析
作者简介:
李胜红(1987- ),男,湖南永兴人,湖南永兴县金银管理局职员
张海燕(1970- ),女,甘肃兰州人,吉首大学商学院教授
一、引言
稀土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国家战略资源——稀土资源开发、加工的责任单位,在开发、加工稀土资源的阶段会都产生大量的环境问题,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但是国家保护环境和资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加强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提高公司综合效益的根本需要。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在稀土行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中国大部分稀土资源的开发、加工、销售。因此,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较强的现实意义。从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角度看,公司进行环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从稀土行业整个行业的状况来看,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能为我国加强对稀土资源的保护、整合提供重要参考。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利于我国加强对稀土资源的保护、整合,从而提高我国稀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效益;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稀土资源价格的话语权,为中国限制稀土出口提供理论依据,从而提升我国稀土行业的整体实力,保护了我国的国家利益。
二、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分析
( 一 )稀土行业背景介绍 (1)稀土概念及分布。稀土(Rare Earh,RE)指化学元素周期表中镧系元素——镧(La)、铈(Ce)、镨(Pr)、钕(Nd)、钷(Pm)、钐(Sm)、铕(Eu)、钆(Gd)、铽(Tb)、镝(Dy)、钬(Ho)、铒(Er)、铥(Tm)、镱(Yb)、镥(Lu),以及与镧系的15个元素密切相关的两个元素——钪(Sc)和钇(Y)共17种元素。世界稀土资源主要集中在中国、独联体、美国、澳大利亚、印度、加拿大、南非、巴西、马来西亚等国家其中我国占有率最高,占世界稀土资源的30.68%。在我国稀土矿产主要分布内蒙古、四川、山东、广东、广西、江西、湖南、贵州等地区,其中白云鄂博矿占我国储量的80%以上。(2)稀土应用领域。稀土被称为“工业味精”,能极大的改变金属及非金属的性能,在科技领域和国防建设方面有着重要战略意义。近年来除应用于冶金、农用、纺织等传统领域外,在新材料领域等到了广泛应用,自2002年以来,以稀土磁性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领域增长强劲,占比从2003的34%上升到了2009年的55.21%,稀土正在成为驱动低碳经济的新动力。(3)我国稀土行业的上市公司。通过在中国民族证券网上的查询,统计出截止至2010年12月21日,我国稀土行业在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共15家,具体名称和上市时间如表(1)所示。
( 二 )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 通过对15家稀土行业上市公司2007-2009年三年度的45份年报及15份招股说明书的统计分析,得出我国稀土行业15家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总体情况如下: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有10家,占总数的66.67%;在年报中除滨海发展(000897)在2007年和2008年未进行披露外,其他公司都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了披露,其中2007年年报中披露的有14家,占93.33%;在2008年年报中披露的有14家,占93.33%;在2009年年报中披露的有15家,占100%。但没有1家在独立报告中进行披露,披露的主要途径仍然是补充报告的模式,在查询、收集资料过程中也发现这些环境会计信息都是零散分布在招股说明书和年报中,很难寻迹。具体统计数据见表(2)。从表(2)中可以看出自从2000年起,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在招股说明书及年报中的披露率都达到了100%,披露的比率较高。这也说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越来越重视。究其原因可能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以及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要求企业公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促进了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这也说明随着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尤其是近几年来国家加大对稀土资源保护,这都促使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
( 三 )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分析 (1)披露方式概述。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环境信息的披露方式才得到相对统一。(2)招股说明书分析。经过对稀土行业15家上市公司15份招股说明书的统计分析,稀土行业15家上市公司有10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披露率为66.67%。从数据看自2000年以后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环境信息的比率比较高,甚至一度达到100%,但在2006年上市的两家公司“横店东磁”、“中钢天源”中,只有一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这说明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在招股上市时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还不够重视。(3)年报分析。经过对15家稀土行业上市公司45份年报分析,得出在2007年年报中,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主要分散在招股说明书、董事会报告、公司治理机构、财务报表附注中,而且比例很小,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不能满足社会相关利益的需要。然而,从2008年开始,我国稀土行业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除了通过在董事会、公司治理机构、财务报表附注中零散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外,还开始在社会责任报告中统一有针对地详细披环境信息,尤其在沪市上市的稀土公司都在年报中增加了社会责任报告。具体统计数据见表(3)。从表(3)统计分析看,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年报中主要通过董事会报告、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报表附注、社会责任报告四种方式来进行披露。在2007年主要通过董事会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披露分别占80%、40%、26.67%,但在2008年开始较为统一的在社会责任报告中进行披露,其中2008年占73.33%,2009年占80%。由此看出,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在年报中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逐步从董事会报告、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报表附注分出来,转到社会责任报告中集中地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在收集资料中也发现自2008年起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开始集中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对公司的环保措施、环保投入、环保绩效等一系列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做出了详细报告。
( 四 )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分析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分类。比较中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体内容,目前在理论上存在很大的差别。英国会计学家格瑞教授认为,环境报告披露的内容应该包括:企业所采取的环境政策,发生的环境活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管理等五部分。而我国学者许家林等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应该具有通用性,应该包括:企业环境财务收益,企业环境绩效,企业环境会计政策。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指引》规定和当今学术界对环境信息内容的分类,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分为9种信息内容,分为环保风险、环保措施、环保奖励、环保绩效、环保管理体系认证、环保违规说明、环保指标、环保投入、环保拨款与补贴。具体情况见表(4)。(2)披露内容具体分析。从对稀土行业45份上市公司年报的具体分析来看,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尤为环保绩效,一般以定性的文字表述和定量化描述相结合,其中量化形式包括货币量化和技术指标的非货币量化。因此,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可以分为定性化描述和定量化描述两大披露类型。具体统计见表(5)。稀土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与环境法规的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从表(5)中我们可以看到除“环保风险”、“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这两部分内容,其他各项的披露比率都有所提高,其中“环保绩效”和“环保指标”提高比例最大,分别提高了26.67%、20%。从收集的资料来看,我国稀土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更加完善了,这跟2008年的《指引》有很大的关系,这也说明我国的政策和法律对促进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具有重大的意义。稀土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偏向于有利于自身形象的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包括环保措施、环保投入、环保绩效,2007年披露比例分别占86.68%、73.33%、33.33%,2008年分别占93.33%、73.33%、60%,2009年分别占93.33%、、86.68%、60%。而环保风险、环保违规说明两项的披露率很低未超过20%,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对环保风险和环保违规进行披露。从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环保措施和环保绩效属于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自愿公开的信息,因为通过环保措施和环保绩效的披露,有利于改善自身的社会形象并确立在行业的竞争优势。而环保风险和环保违规是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不愿披露的信息,因为这些信息的披露有损于自身的形象。由此也可得出,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存在自利性倾向,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 五)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分析 从表(5)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定性化的文字描述仍然是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在2007年至2009年中分别占50%、54.44%、64.44%,但从近年披露的环境信息来看,采用量化形式的披露也日渐增多,在2007年、2008年、2009年分别占39.26%、45.19%、50.37%。不仅使用了更多数量化的指标,而且采用了大量的表格或图片,形象的、清晰地披露了有关环境会计信息。包钢稀土(600111)在2007年至2009年就呈现出量化披露增多的趋势,具体如下:(1)在2007年年报中披露,由于公司的在生产稀土过程中使用了先进工艺,是生产效率得到大力提高,污染排放率大幅度减少,生产用水量大幅度降低,排放物得到有效回收,使公司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在2008年年报中披露,公司采用液碱皂化钠皂化工艺体系,每年可以减排废水70 万吨左右,提高了废水循环利用率,节省了原盐和水资源用量,对酸、碱等辅助消耗材料的供应问题将起到改进作用,大幅减少了能源消耗,有效改善环境污染状况,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先后完成了焙烧烟气深度治理、氧化镁(钙)清洁皂化工艺改造、余能余热利用项目的建设,实现了焙烧烟气零排放、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消解、节约标准煤12000 吨、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0.58吨标煤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目标,同时完成了年回收70%硫酸31365 吨、氯化铵3307 吨。在2009年年报披露,公司引进节能灼烧设备,淘汰了原有的4000 吨高能耗灼烧生产能力,灼烧吨产品由原来2.4吨标准煤降低到1.6 吨,年节煤6000 吨。以新35 吨节能锅炉代替两台旧有10 吨高能耗锅炉,相对提高热效率15%-20%。改进碱法工艺的洗涤方式,由原来吨产品用水42 吨下降到25 吨,全年节水1.35 万吨。采用连续沉淀工艺,吨产品水耗由17 吨下降到11 吨,年节水6 万吨。采用浓水用于配碱、石灰、选矿等生产环节,提高水回收利用率25%-35%。利用废气换热,形成热水用于生产和职工生活。
三、结论与建议
综上分析发现,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主要通过招股说明书和年报进行披露,且分布零散,缺乏固定、规范的形式,可比性差,不能满足社会相关利益者的需求。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于环境法规具有很大的关联性,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助于其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以定性化的文字描述为主,且披露的环境信息存在自利性倾向。为了保护我国的稀土资源,促进我国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本文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我国稀土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建设。目前国家新成立了稀土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其功能,会同我国立法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做好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工作,从而使我国稀土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更加规范和完备。(2)应当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披露其环境会计信息。由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可以看出,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采用的是补充报告模式,环境会计信息较为分散,不便于相关利益者的使用。因此,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应当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以便于使用者的阅读和分析。(3)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从自身利益出发,稀土行业企业往往很难全面、如实披露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履行情况。因此,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环境专项审计,以提高稀土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参考文献:
[1]卢馨、李建明:《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010年第3期。
[2]周一虹、孙小雁:《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证分析》,《南京审计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
[3]李静:《上市公司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2008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08年)。
[4]窦巧梅:《山西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研究》,《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5]金莹、应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分析》,《财会通讯》2011年第8期。
[6]田云玲、洪沛伟:《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年第8期。
[7]李越冬、舒进:《上市公司环境审计研究》,《“环境会计与西部经济发展” 学术年会论文集》(2010年)。
汽车制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一
目录
1)合同宗旨
2)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3)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5)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6)增资和资本转让
7)利润率
8)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9)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0)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11)国产率
12)地址、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3)进出口
14)外汇平衡和支付
15)关税
16)会计
17)报表和审计
18)职工管理
19)_____公司派遣的雇员
20)保险
21)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22)清算和分配
23)部分失效
24)不可抗力
25)未行使权利
26)争议的解决
27)合同文字
28)通知
29)附件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职责范围
本合营合同在_____年_____月_____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合同各方为:
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丙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丁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
上述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谈判,决定根据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在中国_____共同建立一个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建立这一合营公司的目的是:
采用甲方公司的最新技术,制造汽车和发动机;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经营合营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为此,甲、乙、丙、丁四方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宗旨
本合同宗旨为:
1.规定合营公司的建立;
2.规定合营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3.规定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规定合同各方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1.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资法》建立合营公司,根据《合资法》第四条,合营公司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_____
英文:_____
缩写为:_____。
3.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
4.合营公司应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合营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即告成立。
5.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6.商标“_____”已由甲方在国际上向瑞士日内瓦世界工业产权组织国际局注册,注册号为_____,并单独在_____国家注册,在北京商标注册号为_____。甲方许可合营公司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权使用这一商标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_____”这一商标在中国要继续得到注册,并且甲方应能继续按本合同、章程和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在合营公司中施加其影响,特别是对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施加影响。
在本合同终止时,合营公司应不经甲方提出要求立即改变公司名称、新的公司名称不得把“_____”这一商标或其任何缩写作为一个组成部分,也不得有任何其他类似于上述商标的组成部分。同样,如果甲方在合营公司资本中的份额不论由于何种原因而减少,致使甲方认为它将丧失按本合同、技术转让协议和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在合营公司充分施加影响的法律上的或实施上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充分施加影响,则经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合营公司应立即以同样方式改变其公司名称。如合营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则甲方根据本合同有权办理一切手续,以改变合营公司或其合法继承者的公司名称。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1.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下:
1.1制造汽车;
1.2制造发动机;
1.3制造零部件;
1.4进口为制造、装配、测试、服务、培训以及辅助业务活动所需的各种货物;
1.5有关法律和法规允许时进口整车;
1.6在国内销售合营公司所制造的汽车。
1.7在国内销售维修服务配件;
1.8出口汽车、零部件、配件、附件和冲压模具;
1.9售后服务。
2.为了实现其主要业务,合营公司可以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与主要业务有关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四条 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1.合营公司在建立后最初_____年(以下称为“第一阶段”)内制造轿车。有关要制造的轿车及其制造的具体细节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商定。以后,合营公司将制造由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所开发的其他车型。制造上述车型也应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2.在第一阶段,合营公司应具有以下装配制造能力;
汽车厂 有冲压车间、拼装车间、油漆车间和总装车间,生产能力为_____班年产_____辆,包括配件;
发动机厂 发动机制造是指生产_____发动机,其制造设备的生产能力年度_____台,其中每年至少应有_____台装配成_____发动机,以满足在中国销售的轿车对发动机的需要。
3.汽车厂和发动机厂投产时间按时间进度表。
4.乙方保证购买合营公司生产的_____轿车数量如下:(略)
如果需求量高于上述数量,合营公司将要求中国有关部门对进口散装车所需的外汇予以支持,并从国内提供足够的原材料、零部件和能源。
5.在本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生产的汽车应逐步做到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但是,要有下列条件:
5.1国产零部件要有货供应,并在价格和质量上具有竞争力;
5.2产量要增加;
5.3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要得到合理保护。
6.甲方保证在发动机投产_____年后购买由合营公司制造的_____发动机,但是_____发动机到甲方的入库价要不高于甲方制造的_____发动机的入库价,质量按甲方标准和交货条件方面均具有竞争力。价格和交货条件应在甲方和合营公司将要签订的购货协议中规定。
第五条 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人民币_____元。
2.合同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和认缴额应为:
甲方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
乙方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
丙方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
丁方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
3.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如下:
3.1甲方
--实物,合人民币_____元,
--现金,相当于人民币_____元的_____币;
3.2乙方
--实物,合人民币_____元;
--现金,计人民币_____元;
3.3丙方
--现金,相当于人民币_____元;
3.4丁方
--现金,计人民币_____元。
4.合同各方应按上述规定的比例分期缴付其认缴额。各期出资缴付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的需要决定。合同各方第一次现金出资应在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后30天内付讫。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的各期出资应按以下方式记入合营公司帐册:
4.1实物出资在房屋,机器设备等以及投资前费用作为资产入帐之时视为付讫;
4.2现金出资在现金存入合营公司所指定的中国银行的帐户之时视为付讫。
合同各方按章程规定付讫出资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合同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5.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条第4款规定的日期付讫出资额时,如出资逾期不超过30天,则该违约方应以其应当出资的货币,就其应缴付的出资额,根据中国银行当时的短期贷款利率,自逾期第一天起,按逾期天数支付利息,作为合资公司的财务收益。如出资逾期超过30天,则违约方除应支付本款前述利息外,每逾期30天,应向其他各方缴付其应缴出资额的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以与出资相同的货币支付。如逾期长达90天,则采用下列程序:
5.1如违约方为甲方,则乙、丙、丁方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5款共同或单独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2如违约方中有一方为乙方,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5款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3如违约方为丙方和丁方两方或其中一方,则其余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有权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丙方和(或)丁方已缴付的出资,应按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出资的面值,由乙方购买。
5.4如果乙方和甲方在没有丙方和丁方两方或其中一方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合营公司,任何一方在此后再逾期90天不付讫其出资,则本数5.1、5.2、5.3各节同样适用。
6.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7.注册资本中现金和(或)实物的外汇出资,应按出资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入帐。现金外汇出资应存入合营公司的银行帐户。
8.在本合营合同签字之前,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营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在本合同批准后30天内确定人民币贷款限额,以筹措投资和日常业务,诸如支付进口物品,许可证咨询费、特殊服务费、股利、外籍职工薪金等所需的资金。这一货款限额为人民币,但可以用于人民币付款,也可以按兑现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兑换成外汇。外汇在经批准的外汇额度内提供。上述货款条件的优惠程度应不低于给于其他中外合营企业的贷款条件。
9.在开始留存储备金之前,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总投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_____%,总投资的其余_____%应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此后,合营公司资本结构中的_____;_____的产权一负债比率应视为一条长期的资金筹措准则。
第六条 增资和资本转让
1.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各方书面同意,可以增加合营合同的注册资本。但是,合同各方在新增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应与原注册资本中的比例相同。
2.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一方方可将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或将其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如合同一方欲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合同其他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其原先向合同其他各方提供的转让条件。
3.合同一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或接纳新的合营者,应由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上述书面文件应视为合同的补充。
4.增资和资本转让应在合营公司章程中更详细地予以规定。
5.发生上述增资、资本转让和接纳新合营者时,合营公司应在经贸部批准后1个月内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尽管上述各款规定,合同各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份额不超过_____%的部分转让给_____投资公司或一家由甲方选择的_____国银行。在此情况下,_____公司还可将_____公司有权委派的五名合营公司董事中一名或几名董事的委派权转让给_____投资公司或上述银行。
第七条 利润率
1.合同各方应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2.根据本条第3款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配给合同各方的净利润,为利润总额减去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提取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三项基金”)。三项基金提取的金额由董事会决定。
3.合同各方同意,合营公司应在其建立后第四个全会计年度内实现金额为注册资本_____%(百分之_____ ̄百分之_____)的税后(汇出税除外)净利润分配,自其建立后第五个全会计年度起,实现每年金额为注册资本_____%(百分之_____ ̄百分之_____)的净利润分配。
4.然而,初期亏损应在第二个全会计年度末予以平衡。
5.最初和以后的销售价格应按本合同附件五确定。
第八条 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1.分配的净利润,汇给_____公司的为_____币,汇给_____公司的为_____币,汇给_____公司和_____公司的为_____币,就在年度会计报表通过后立即(不迟于二十天)分别转入各方所指定的银行帐户。任何未支付的金额,应自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之日起20(二十)天后,_____币和_____分别按违约之日3(三)个月货款的_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计算利息,_____币按违约之日3(三)个月贷款的_____银行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计算利息。上述利率有效期为3(三)个月。三个月后,重新适用上述方法。
2.在本合同终止时,合同任何一方都应获得符合其权利的结算,结算的金额应根据合营公司的价格(以下称“估价”)计算。各方在结算中所得份额应相应于其在合营公司的投资比例。
3.汇给甲方及丙方的利润和汇回甲方及丙方的出资,应适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述汇给和汇回之日所公布的对于_____币和_____币的官方利率。
第九条 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名,其中一名为第一副董事长,乙方委派_____名,其中一名为董事长,丙方委派_____名,为第二副董事长,丁方委派_____名。董事会应于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举行第一次会议,即董事会成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2.董事会人选由合同各方各自书面委派或调换。
3.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合营公司业务的决策和监督,并为此定期举行会议。董事会的职权应在公司章程中具体订明。
4.董事会应建立执行管理委员会,由一名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和一名或几名执行经理(以下统称“执行经理”)组成。
5.董事会应采用其认为合适的合营公司组织机构。合营公司建立后第_____年的年底将形成的组织机构,见本合同附件六。
6.合营公司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见本合同附件七。董事会可按其认为适合的方式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随时加以修改。
第十条 技术和专用技术的转让
制造合营公司的产品所需的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第十一条 国产率
1.合营公司制造的各种车型的国产率最终目标为100%。合同各方应共同努力,促使本合同附件八中商定的外购件和自制件的_____车国产率发展计划得以实现。
2.乙方、丙方和丁方保证国产率发展计划所需的先决条件得以完全实现。为此,除了要遵循经济和质量标准外,还要及时发展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因此,有必要实现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先决条件:
2.1合营公司应可以自由选择中国协作厂;
2.2合营公司的中国协作厂应作出设备投资,和(或)购买按照甲方的质量标准制造_____零部件和在后阶段制造甲方许可的合营公司其他产品所需的技术许可证和(或)专有技术;
2.3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制造零部件所需的材料应在中国_____计划中予以考虑,并提供给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
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期望始终取得优惠进口关税税率,并能迅速办理结关手续。
3.甲方应在技术转让协议范围内尽其最大努力向合营公司提供帮助和咨询,以期达到国产率目标。此外,甲方还应尽最大努力促使_____国内外可能的外购件协作厂以转让技术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对可能的中国合作者予以援助。同样,乙方、丙方和丁方应促使其各自的上级组织和上述协作厂、将来可能的中国合作者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对上述协作厂予以充分合作。
4.如果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的国产零部件未能保持甲方的质量标准,从而造成停产的危险,则有关零部件应由甲方提供。
5.如果国产件的入库价高于甲方交付的零部件的合营公司入库价,则有关零部件应由甲方提供。
6.有关国产率的具体技术问题应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第十二条 场地、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第四条第2款所述的第一阶段使用的合营公司汽车厂和发动机厂应在乙方目前使用的_____汽车厂。
2.上述厂区要设有必要的厂外基础设施,如能源供应、污水处理和废物处理,直到厂区边界为止。此外,应建造一条铁路连接线和公路连接线,_____路应对外封闭。
上述厂外基础设施的费用将由_____市政府负担。
但是,如果合营公司在上述基础设施之外就其他只供合营公司使用的厂外基础设施提出特殊要求,则合营公司应支付一部分合理的建造费用。
3.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营公司向_____有关部门申请提供合营公司需用的工厂场地(包括附件九甲中的平面布置图和将来扩展用地)和本合同附件九乙中合营公司所需的厂外基础设施以及公用服务。
4.合营公司建立后,应按经批准的上述申请书向土地主管部门订立土地使用合同。
第十三条 进出口
1.在投资和生产阶段,合营公司需进口以下(但不限于以下)货物;
1.1生活资料,包括办公设备;
1.2散装车、零部件、配件和附件;
1.3整车,通过中国进出口部门进口,或者在中国有关法律或法规允许时由合营公司自行进口;
1.4工艺材料和原材料;
1.5机器、模具、工具和设备的配件和附件;
1.6售后服务和培训用的工具和设备;
1.7样品;
1.8技术资料和业务文件。
2.合营公司还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2.1迅速结关;
2.2落实国内运输;
2.3安排在港口的中间储存。
3.合营公司将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款自行出口_____发动机和冲压模
具。
4.整车出口事宜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外汇平衡和支付
1.合同各方均应尽力支持合营公司尽快达到外汇平衡。
2.为了使合营公司能够继续经营,乙方、丙方和丁方应负责根据中国主管部门所批准的可行性报告(附件十)中规定的外汇缺额取得外汇额度。
如果由于应由_____方面负责的,而为合营公司所不能控制的,不可预见的原因,致使合营公司需要更多的外汇,则乙方、丙方和丁方应负责取得额外的外汇额度以弥补缺额。如果是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则合营公司将在乙方、丙方和丁方协助下借贷外汇。上述贷款应较之其他贷款优先偿还。
3.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购买_____发动机。此外,还保证,自营业执照签发后第_____年起,每年购买价值_____美元的中国制造的冲压模具,但是上述模具在价格、质量和交货条件方面对甲方来说要具有国际竞争力。如上述购买冲压模具和_____发动机的先决条件未予满足,则应适用本条第2款。
4.甲方发运给合营公司的所有货物,将采用中国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证来支付。
5.合营公司发运给甲方的所有货物,将采用一家第一流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证来支付。
第十五条 关税
合同各方期望,合营公司经按中国法律提出特别申请后将会取得优惠关税待遇。
第十六条 会计
1.合营公司应完善、准确、适当地记帐和记录,以真实和清楚地反映合营公司财务状况,并说明公司的经济业务。
2.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和英文书写。
3.合营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合营公司也可就外汇经济业务员另立外币帐簿,其中也应记载汇率和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4.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制。合营公司第一个会计年度,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七条 报表和审计
1.为了促进有效的合作,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报表制度,向合同各方报告合营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
其中尤其应包括以下报表:
1.1月度报表
A.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计算书、资产负债表和外汇平衡表;
B.散装车到货量、散装车库存量和在运量、国产材料和零部件的库存量以及已装配好汽车的库存量;
C.产量和职工人数;
D.新车销售量;
E.配件和附件的库存量、销售量和购入量。
1.2年中报表
A.周转性财务预测;
B.按国产率发展计划的国产率;
C.当时的能源需要、能源消耗和能源费用;
厂总工时。
1.3年度报表
a.下两年的详细公司预测(预算);
b.合营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c.售后服务工作。
2.此外,合营公司应定期向合同各方提供中国公布的,与合营公司业务有关的经济政策、市场发展情况以及法律和法规。
3.合营公司应以合同各方各自要求的形式,向合同各方提供与本第1款提到的文件有关的其他资料。
4.合同各方有权派其授权代表检查合营公司的帐簿和其他业务文件。
合同各方有权为自己的目的自费聘请在中国或国外的公证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帐簿、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这一审查权还意味着合营公司有义务向上述会计师提供一切所需的数据和文件。
此外,合营公司将允许合同各方的授权人进入其各部分场地。
第十八条 职工管理
1.合营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各部门具体需要。系统和定期地决定公司的职工总人数和对职工素质的要求(人事计划)。董事会作决定时,应考虑组织机构表所规定的外籍职工的职位。
2.执行管理委员会应有权雇用和解雇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决定雇用职工的条件,建立奖金奖励制度,以提高生产率。
3.高级职员(执行经理、部门经理、分部经理)的薪金、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等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执行经理由董事会个别地与其签订书面雇用合同。部门和分部经理以及其余外籍职工由执行管理委员会个别地与其签订书面雇用合同。
4.公营公司职工(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但外籍职工除外),经中国劳动部门推荐,由合营公司经过考核,自行录用,其薪金、工资标准和奖金、津贴等,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参照职工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由合营公司决定。合营公司开始时的职工薪金、工资和其他有关各项费用,已在可行性报告中确定。随着生产发展以及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应根据其利润率、生产率和竞争能力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调整职工薪金和工资。
第十九条 外籍雇员
1.甲方应与合营公司商定,在甲方的可能范围内向合营公司派遣其专家,作为合营公司的临时雇员(即外籍职工)。甲方应按合营公司提出的具体职务要求选派专家。然而,合营公司有权辞退任何证明是不称职的外籍职工,拒绝接受或辞退任何证明其健康状况不足以胜任其职务要求的外籍职工。
2.合营公司应与各外籍职工分别订立雇用合同,雇用合同应包括本合同附件十一所规定的主要条款。
3.各外籍职工的报酬总额应按甲方标准,雇用合同中所规定的外籍职工所有人员费用(包括奖金),应由合营公司负担。
4.合营公司应负责办理,或者必要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4.1在_____批准并可在_____续签的签证,包括有效期为_____个月的多次出入境签证,以及居住、工作和旅行许可证;
4.2根据_____正规学校标准提供教育条件。
5.外籍职工的住房在本合同附件中规定。
第二十条 保险
1.合营公司对其资产保火险、营业中断险和一般责任险。
2.一切可能涉及合同各方利益的与保险有关事项,合营公司应尽快提请合同各方注意。
3.合营公司对以人民币投保的项目,以人民币支付保险费;以外汇投保的,则以外汇支付保险费。中国保险公司在赔付损失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本合同已经合同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将报请甲方主管委员会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主管领导确认。在确认以后,本合同应报请经贸部审批,并在批准后生效。
2.本合同经甲方主管委员会确认后,甲方应即通知乙方、丙方和丁方。本合同经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领导确认后,乙方、丙方和丁方应即通知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在收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主管委员会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领导应在签约后1个月内确认或不确认本合同。本合同在上述主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确认之后,方可报请经贸部审批。
如果上述主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在规定的1个月期限内未确认本合同,或者经贸部在本合同报请审批后3个月内未批准本合同,则合同各方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4.本合同生效后,有效期为_____年。
如果在本合同期满前至少1年合同所有各方均未通知合同其余各方,其打算在本合同期满时终止本合同的意图,则乙方、丙方和丁方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个月前,共同向经贸部提出申请,要求将本合同延长_____年,经经贸部批准后生效。合营公司应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工商局办理合营公司期限延长的登记手续。
仅由中国的合同一方或两方通知甲方其打算退出本合同的意图,则不影响本合同在其余各方之间的有效性。
对于进一步延长本合同期限,本款规定同样适用。
5.合营公司董事会可决定解散合营公司,从而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董事会应解散合营公司:
5.1合营公司连续_____年严重亏损,而且预测不可能合情合理地得出经济状况会改善到使合同所有各方满意的结论;
5.2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实质性条款,以致合营公司有无法继续经营的危险,除非上述违约能够或者已经在违约书面通知后_____天内予以纠正;
5.3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延误持续_____个月以上,而且合同任何一方的全体董事要求董事会解散合营公司,除非在上述期限内能按该合同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应新的情况,或者其余合同各方决定在要求解散合营合同的合同方不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合营公司。
5.4甲方和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协议因该协议的任何实质性条款遭到违反而终止;
5.5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如果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解决方案后董事会仍不能对某一重大问题通过决议。
6.董事会有关解散公司的决议中,还应规定清算程序和原则,确定清算委员会的人选及其报酬。
7.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损害任何合同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清算和分配
1.本合同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4款和第5款终止时,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所任命的清算委员会确定估价。
2.估价应反映董事会决定解散合营公司之日或者董事会确定为合营公司清算开始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状况。此外,估价还应反映那一天的合营公司的价值。
3.在确定估价时,清算委员会应采用编制经审计的合营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所采用一贯原则。估价应以合营公司全部产权(即固定资产加流动资产,减负债,加或减重新估价调整差额)的价值为依据。这一价值还应加上一个有待合同各方谈判商定的,反映合营公司将来利润率的因素(继续经营价值)。在确定合营公司将来利润率时,应适当参照合营公司当时和以前的利润率。
4.清算委员会应就估价作出一致决定,并在董事会决定解散合营公司后_____天内把该估价提交董事会审批,如果清算委员会在上述_____天期限内未能一致确定估价,则每个清算委员会成员都应向董事会提出自己的看法,提请董事会决定。
5.如董事会在估价提请审批后_____天内不能就估价作出一致决定,则合同各方均可按本合同第二十六的规定提交仲裁。
6.由估价确定的合营公司价值中甲方的份额应由乙方和丁方共同购买,用_____币现金支付。支付应不迟于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或仲裁裁决之日后_____天。最终确定的未付金额,应自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或仲裁裁决之日后第_____天起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计算利息。鉴于上述付款,甲方应按乙方和丁方所购买的合营公司价值中甲方份额的比例,向乙方向丁方转让甲方在合营公司中的权利,尤其是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方面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部分失效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余条款应不受影响,继续有效。如为了达到本合同在商业上的目的而有必要更换任何上述条款,则合同各方应尽快会晤,按照签订本合同时所持的精神,为取得尽可能相同的经济效果,来商定新的条款,以取代失效的条款,并使新条款在法律上生效。上述新条款应追溯的原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之时起开始适用。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持 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不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中止履行合同,应限于不可 抗力的影响存续的时间内。合同各方都将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 起的延误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
2.合同各方在其他方面仍受本合同的约束,因不可抗力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协 商适当解决,使本合同能合理地继续履行,但是,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持续_ ____个月以上,则合同任何一方应有权要求董事会终止本合同,除非在上述_____个月期限内能按该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应新的情况。
3.不可抗力事故是指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 到的,阻碍其实际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 故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流行病、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自然现 象以及战争和爆炸。
4.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立即(不尽于获悉发生不可抗力后_____天),由邮寄、电传或电报通知合同其余各方。这_____天期限自该获悉发生不 可抗力之日算起。如未按上述方式通知,则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即失去其提出遭 受不可抗力的权利。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同样有义务按照相同的期限通知合同 其他各方不可抗力事故结束。
5.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有义务证明所发生的,为本合同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续的时间。
第二十五条 未行使权利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按本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 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上述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合同各方由本合同、违反本合同、本合同的期满终止和提前终止或失效所 引起的,或与上述各项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议和索赔,均应通过谈判或调解解决。 如果谈判或调解在_____个月内未能取得任何有关各方可以接受的结果,则上 述争议、争论和索赔只应通过仲裁解决,而不诉诸有关法院。仲裁应按照当时有效 的_____仲裁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合同各方将在其国家内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
2.仲裁应提交_____仲裁院进行,仲裁地点为_____,仲裁使用的 语言为_____文,仲裁庭由_____名仲裁员组成。
3.仲裁庭应只适用在有关争议的原因发生之时,详细成文并经正式公布的, 一般能获得的中国法律。
4.合营公司和甲方之间的买卖应遵守各买卖合同。上述合同中未专门涉及的 问题应遵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二十七条 合同文字
1.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就,各签署原件8份,两种文本均为正式文本,具 有同等效力。中英两种合同文本,各方各执2份。
2.工作文本用_____文。
第二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或允许发出的所有通知均用_____文,应亲手递交或 用挂号信、电传,电报发给合同另一方或各方。
2.任何通知,凡是邮寄的,则在装有通知的信件寄出时即应视为发出:要证 明信件发出,只要证明装有该通知的信封上已写上正确的地址,贴上邮票,投入邮 局或者投入各自的国家财政管理部门所控制的任何信箱。
第二十九条 附件
本合同有以下附件:
一、技术转让协议
二、职责范围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整体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技术转让协议
目录
(1)定义
(2)协议宗旨
(3)技术资料
(4)技术修改和改进
(5)技术资料的交付
(6)培训
(7)咨询
(8)特殊服务
(9)商标
(10)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
(11)合同产品的制造
(12)产品质量
(13)支付
(14)不可抗力
(15)保密
(16)责任
(17)协议的转让和修改
(18)协议期限
(19)部分失效
(20)未行使权利
(21)协议终止的影响
(22)争议的解决
(23)协议文字
(24)通知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1.“附属公司”指甲方在某中拥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所有公司,合营公司除外。
2.“散装车”指全分解的汽车成套件或散装零部件,其中包括消耗材料和标准件(如有的话)。
3.“合同汽车”指经甲方和合营公司商定由合营公司制造的,以甲方和(或)附属公司的汽车为基础的所有汽车种类、车型和变型。
4.“合同零部件”指在中国由合营公司制造和为合营公司制造的合同汽车的所有动力总成、总成、分总成和零部件。
5.“合同产品”指合同汽车和合同零部件。
6.“契约商标”指甲方随时可能用书面规定的甲方及附属公司的商标和服务商标,以及商标名称和服务名称。
7.“工业产权”指在中国国内或国外注册、纯属甲方产权的,有关合同产品的所有专利、实用新型、注册过的外形设计和技术发明的发明者证书。
8.“专用技术”指甲方或附属公司拥有和开发的,与合同产品有关的,关于合同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试验、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管理的一整套实用的、先进的、有价值的技术资料、技能、技术和经验。所有无法用书面形式表达的知识和经验应通过本协议所规定的咨询、特殊服务和培训以及外籍职工予以传授。
汽车制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二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和××成为银行在××的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和××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和××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一、会计舞弊行为的理论基础
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创始人艾伯伦奇特(W. Steve Albrecht)提出的企业舞弊三角理论,是对舞弊行为进行分析的一个代表理论。他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需要三个条件;压力(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和合理化(Rationalization)。这三个条件具体表现为:
第一,压力。压力是企业舞弊者的行为动机,是直接的利益驱动。事实上,任何类型的企业舞弊行为都源于压力,只是具体形式不同而已。企业舞弊的压力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经济压力、工作压力。其中,经济压力是指企业管理当局或者个人为了达到特定的经济目标或是为了掩盖某些经济事实而产生的舞弊动机;工作压力包括失去工作的威胁、提升受阻、对领导不满等,它也会促使当事人通过舞弊的手段来应付考核或者从公司的资产中进行补偿。
第二,机会。机会要素是指舞弊者进行企业舞弊,而不被发现,或者能够逃避惩罚的条件。机会要素的存在,使得舞弊动机的实现成为可能。它主要有六种表现形成:内部控制的缺乏或低效、信息不对称、会计和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惩罚措施、无法评价工作质量绩效以及无能力察觉舞弊行为。
第三,合理化。合理化实质上是一种个人的道德价值判断。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意图来判断自己,而通过行为来判断他人,对于自身而言,意图总是比行为要好得多,因此为舞弊行为为寻找借口就非常容易。企业舞弊者常用的理由主要有:别人都这么做,我不做就是一笔损失;我只是暂时借用这笔资金,肯定会归还的;这是公司欠我的;我会通过其他方面予以更多的回报等等。
二、会计舞弊的理论分析
(一)面临的压力。压力要素是任何舞弊行为的直接驱动力,会计舞弊也不例外。对于会计舞弊而言,它面临的经济压力和工作压力有其特殊之处。
1.经济压力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主要表现为筹资压力。
在许多企业、许多人看来,发行股票实质上是“圈钱”,而公司股票上市往往又会给个人带来极大的好处,所以许多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动机十分强烈。然而并不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是可以发行和上市股票的。根据证券法规的规定,发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但在近几年经济效益整体滑坡的情况下,能够做到连续三年盈利的企业很少,于是许多企业为了发行和上市股票,便通过各种舞弊手段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公司连续三年盈利。如四川红光在发行上市材料中,将1996年的亏损1.03亿元做到盈利5400万元。
新股发行公司除了存在“圈钱”的想法外,还面对着“圈钱”多少的压力。一家公司能够募集资金的多少是由股票发行额度和股票发行价格决定的,其中股票发行额度受公司的影响较少,能做手脚的只有股票发行价格了。在我国,1996年12月26日以前,股票发行价格是根据发行当年预测的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计算的,由于市盈率同样是证券主管部门所确定的,所以,许多公司就高估盈利预测,而实际完成数远远低于预测数。1996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股票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按照发行新股前三年平均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计算,于是,为了获取理想的募集资金,许多公司便在以前年度会计报表上做文章。 1997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又将新股发行价格改为:股票发行价格=每股税后利润×市盈率,其中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前一年每股税后利润×70%+发行当年摊薄后的预测每股税后利润×30%.在这种发行价格的定价模式下,新股发行公司们又在上年会计报表和盈利预测报表上同时做文章了。在这些以利润数为基础的定价模式下,公司为了缓解圈钱思想带来的压力,必然会以各种舞弊手段虚增利润数,以期达到抬高发行价,圈入更多资金的目的。
除了IPO外,配股或增发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再筹资工具。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上市公司要求在股票市场上再筹资的欲望更加强烈。然而,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或增发有严格的要求。例如1999年以前,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在其申请配股的前3年,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必须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于6%.为了满足该要求,以保持可能的配股资格,上市公司大都需要在会计年度行将结束时测算本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到10%.如果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则在配股压力的驱使下,会采取各种舞弊手段来提高本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
2.工作压力源于上市公司的处罚机制。
公司上市后可能受到的处罚包括各种原因引起的批评、谴责以及因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恶化而被特别处理、停牌等等。例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1997年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凡年度报告的利润实现数低于预测数20%以上的,除要公开做出解释和道歉外,将停止发行公司两年内的配股资格。中国证监会还将视情况实行事后审查,如果发行公司有意出具虚假性盈利预测报告,误导投资者,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基于这一规定,以及前述企业多募集资金的动机,一方面公司在上市时高估预测期间的利润,在预测期间利润无法实现时,又不得不对粉饰其会计报表,以避免公司上市头一年就受到处罚,进而丧失以后配股的资格。
同时,根据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或者有一年的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公司将被处以特别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股票上市。上市公司一旦因亏损而被特别处理、暂停上市乃至终止上市,公司以及其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都将受到损失,这显然是公司及相关利益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出于逃避惩罚,一些处于盈亏临界点附近的公司不得不用舞弊手段粉饰其会计报表。(二)存在的机会。机会是舞弊动机实现的前提条件。会计舞弊的机会主要体现为:缺乏内部控制制度、信息不对称、会计政策的缺陷、审计的不足和缺乏适当的惩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