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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实践论文

时间:2023-03-07 14:59:03

导语:在科技实践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科技实践论文

第1篇

艺术设计专业培养的是动手能力强的设计师,达到这个目的的途径就是设计实践课程的开设。在学生的培养过程中,纯粹的理论教学很难被学生接受,如果只掌握理论知识而没有动手能力无异于“纸上谈兵”。实践课程的开设是和理论课程相辅相成的。理论是为了指导实践,而实践可以验证理论,在实践的过程中又可以产生新的理论。设计实践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设计实践可以让学生更好的消化吸收设计理论;

(2)设计实践可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3)设计实践可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准;

(4)设计实践可以使学生学以致用以适合社会真正需要。

二、艺术设计实践课程的教授方法

1.鼓励学生扩大兴趣爱好,广泛的阅读汲取各种学科的营养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只有一个有丰富知识和开阔的视野的人才能解决设计上的各种难题。正所谓“功夫在诗外”,在设计学习中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为了设计而设计”,这样做往往造成一种在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之后也得不出一个好的解决方案的结果。有的学生把这种结果归结为没有灵感所致,其实所谓的灵感也是建立在一定的知识积累基础之上的。在做设计时如果你是一个知识丰富的人,你就会有很多种解决方法,也会有很多种灵感迸发出来。

2.鼓励学生艺术个性的发展艺术设计包含艺术的成分,而艺术强调个性,因此艺术设计也需要个性。在教学中的我们要充分的发掘学生的个性,然后因势利导,发展学生们的个性。社会中一些著名的设计师和设计公司都有其独特的设计理念和艺术风格,这些理念和个性都源于设计师的艺术个性。如香港设计师靳埭强就有其独特的设计语言,他主张把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融入西方现代设计的理念中去。靳埭强强调这种相融并不是简单相加,而是在对中国文化深刻理解上的融合。如中国银行的标志,整体简洁流畅,极富时代感,标志内又包含了中国古钱,暗合天圆地方之意。中间一个巧妙的“中”字凸现中国银行的招牌。这个标志可谓是靳埭强融贯东西方理念的经典之作。

3.增加学生之间的交流与讨论,杜绝学生固步自封、闭门造车在实践过程中,互相的交流是十分重要的,互相交流可以发现自身难以发觉的问题,可以群策群力想出更好的解决方法,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在课程进行中我们可以增加学生讲述自己设计作品的环节,因为在社会实践中作为设计师我们要做设计提案,要陈述自己的方案,通过理念和方案的分析来说服客户采用自己的设计方案。这一步骤是十分重要的,在教学中通过学生讲述自己设计作品这一环节可以锻炼学生的口才,为以后走向社会做准备。

(1)鼓励学生参加设计比赛。参加设计竞赛一方面可以锻炼设计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参赛选手作品的分析,可以“取其精髓,去其糟粕”,借鉴吸收好的设计方法,从而提升自己的设计水平。参与的过程就是一个提高的过程,如果在比赛中能够拿到奖项则会增加学生的信心,同时也会激励其他同学的学习热情。在这里推荐几个设计比赛:“靳埭强设计奖”、“时报金犊奖”、“白金创意”等。

(2)给学生提供一些实际的设计任务。这里又回到了设计学科的实践性上来了,艺术设计和纯艺术的最大区别在于:艺术可以孤芳自赏,而艺术设计在强调艺术个性的同时一定要有功用性。所谓的功用性说白了就是设计作品是要被采用的,是要被投入市场创造价值的,一个没有被采用的设计作品是没有存在意义的。设计的功能性就强调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适当的安排一些设计实战,这就需要教师发动各方面的资源给学生提供这样的一个机会。实际的设计任务会调动学生学习和动手的积极性,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和社会接轨,从而了解什么才是社会需要的设计。

三、结语

第2篇

手印痕迹检验技术通过对犯罪现场的手印痕迹进行检验获取指纹信息,就可以当做刑事犯罪案件的直接证据。在许多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之后常常会出现拒绝承认和交待犯罪事实的情况,这时候指纹检验就可以作为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成立的重要证据,让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制裁,有利于公安机关有效地打击犯罪。

二、现场手印痕迹的固定和提取方法

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中,发现手印痕迹或者将手印痕迹显现出来之后,首先要对手印痕迹进行固定,然后在对手印痕迹进行提取,把手印痕迹完整地从犯罪现场提取出来,才能对其进行保存、检验,才能使手印痕迹作为直接证据发挥其在刑事案件侦破中最大的作用。下面就介绍实际现场勘查工作中常用的几种手印痕迹固定、提取的方法:

(一)拍照

可以利用相机将发现或显现的手印痕迹进行拍照,这样能够将犯罪现场的手印痕迹最原始的状态通过照片来进行反映,通过照相手段拍下的手印痕迹既能够对现场的手印痕迹的清晰程度进行反映,也能够完整地保护犯罪现场的手印,使其不被破坏,因此,拍照手段是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固定、提取手印痕迹的首选方法。

(二)提取印有手印痕迹的原物件

对犯罪现场留下来的手印进行研究,确认其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留下来的痕迹之后,发现现场没有合适的手印痕迹显现手段,或者是为了能够对原证物进行长期保存,这时候就可以直接对印有手印痕迹的原物件进行提取。但是在采用提取原物件方法的时候必须要先征得相关方面人员的同意,办理好相关的原证物提取手续之后才能进行犯罪现场原证物提取,而且在原证物使用完之后要进行归还。

(三)用胶带粘取指纹

胶带粘取指纹是通过利用粉末和熏染法进行手印显现之后对指纹进行固定、提取的方法,在犯罪现场勘查中经常会用到。在使用胶带粘取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在粘取了手印的衬纸背面将案情原由、案发时间、地点和手印遗留的具体方位进行注明。

(四)静电复印方式

对于犯罪现场发现的印在灰尘上的手印,没有办法直接提取原证物或者使用胶带粘取的,就要使用静电复印方式对手印痕迹进行提取,而且在提取手印之后还要进行拍照固定,也可以采用塑料薄膜将灰尘手印覆盖起来进行长期保存。现场勘查中对手印的固定、提取方法除了上述几种之外,还有荧光试剂法、碘熏法、硝酸银法以及宁海得林法等等。

三、利用“502”熏胶显现手印痕迹反差增强技术

通过“502”熏胶显法显现出来的手印纹线是白色的,一般情况下只能使用拍照手段来提取手印,但是如果客体表面的颜色本来就很浅,那就必须对手印痕迹进行发差增强处理,这样才能将其进行拍照固定。

(一)通过加碘进行反差增强在“502”熏胶中加入微量碘,用碘和“502”熏胶一起对手印痕迹进行热熏,碘就会跟着“502”熏胶一起挥发,这样得到的手印痕迹呈现的是淡黄色,更容易用拍照提取。

(二)粉末染色方式

利用“502”熏胶将手印显现出来之后,立刻使用带磁性的黑色粉末或者其他粉末对显现出来的手印进行刷显或抖显来增强反差。

(三)利用生物染色剂进行手印反差增强

将0.2%-0.5%龙胆紫或孔雀绿乙醇溶液滴在经过“502”熏显的手印上,等到手印变干之后,用乙醇将小犁沟中残留的染色剂反复冲洗掉,这样呈现的手印纹线就是紫色或者绿色。

(四)使用荧光染色剂进行手印反差增强

手印在经过“502”熏胶熏显之后,立刻使用0.1%-0.5%的罗丹明6G、罗丹明B或者是基础黄40的乙醇溶液(或(1%XJ-1甲醇溶液)处理手印,再用乙醇或者是甲醇将客体进行反复多次冲洗,经过这种方式处理过后的手印在紫外灯或者多波段光线其中的某一段长光的照射下呈现的是荧光状态。

(五)BBD荧光染色反差增强方式

将BBD溶液滴到经过熏显之后的手印纹线上,让手印纹线充分被BBD溶液浸润,待到BBD溶液自然挥发干燥之后,利用无水乙醇对手印纹线进行冲洗、晾干,这样处理后的手印纹线经过紫外灯、蓝光灯、激光或者是多波段光源的照射下呈现的就是黄色荧光状态。

四、真空镀膜显手印方法

真空镀膜手印显现法是在真空条件下,在印有手印的客体表面镀上单层或者多层金属、介质薄膜,这样就能够将手印痕迹清楚地显现出来。其原理是利用手印与客体表面光洁度的差异,使吸附在客体表面的蒸发料远远多于吸附在手印表面的蒸发料,这样手印就清楚地显现出来了。对于玻璃、金属制品、搪瓷制品以及陶瓷等耐热性较好的检验材料上经过“502”熏胶熏显过后的手印,可以使用加热法减薄,但是使用这个方法必须注意对温度的控制。例如,在使用电热鼓风干燥箱进行耐热检验材料上的手印进行加热法减薄时,首先要在160℃下加热大约4分钟之后,再将温度调高至165℃加热7大约分钟就可以了,但是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加热的温度要控制好,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如果温度低于155℃,那么“502”熏胶聚合物就不能减薄,如果温度高于177℃,那么经过“502”熏胶熏显的手印就会迅速消失。

五、经“502”熏胶显现过后的手印减薄技术

(一)加热减薄法

前面已经提到加热减薄法的具体操作方法,就是通过加热的方式控制温度对经过“502”熏胶熏显过后的手印痕迹进行减薄,使得手印纹线更加清晰。

(二)胶带粘取减薄法

胶带粘取减薄法就是通过把进口胶带裁剪成适合手印痕迹大小的形状,将裁剪好的胶带粘贴到经过“502”熏胶熏显过后的手印痕迹上,然后对胶带进行轻轻地按压,按压的时候要留一点边以便能够顺利地将胶带揭起,揭开之后的手印痕迹就会被减薄。这个方法可以反复多次使用,直到达到理想的效果。

(三)化学试剂减薄法

使用浓度太低的化学试剂进行手印减薄效果不明显,而农地太高的溶液有会与“502”熏胶中的聚合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黄色或者橙色的化合物,使手印痕迹遭到破坏,因此,化学试剂减薄法采用的是10%醋酸水溶液或者10%氢氧化钠水溶液。首先使用脱脂棉蘸取10%醋酸水溶液或者10%氢氧化钠水溶液之后,涂在经过“502”熏胶熏显之后比较厚的部分上面,用手指对其轻轻按压大约15秒,然后将脱脂棉移开,重新用干净的脱脂棉将多余的溶液轻轻吸走;其次,重复上面的步骤至达到最佳的效果之后,用滴管将残留在手印上面的多余溶液冲洗掉,如清晰不干净,那么剩下的溶液会跟“502”熏胶中的聚合物发生化学反应使得手印发黄。

(四)丙酮与乙醇混合液减薄法

第3篇

扩大实习企业资源,建设合适的实习基地

在建设实习基地的过程中,我们积极和各种企业联系,特别是中小企业,扩大实习企业资源.中小企业管理机制灵活,人才匮乏,对高校师生的实习有着浓厚的兴趣.此外,中小企业相对艰苦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有利于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精神,为他们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提高对生物技术实习基地建设的重视度

实习基地的建设不是某一个部门的职责,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5].首先,我们要积极呼吁政府制定企业接受实习生实习的各种优惠政策,为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创造良好的基础.其次,学校应成立专门负责生产实习的机构,加强各专业生产实习基地建设.例如,建立校企合作发展联盟,从校级对实验基地进行规范和管理.尽管我系实习基地建设中得到了学校教务处大力支持和配合,但还缺乏专门的校企发展平台.第三,学校应该制定合适的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文件,明确目标、职责以及实习基地建设的各种要求.第四,我系应该结合生物技术专业实际规划好实习基地建设,努力促进其发展.例如,寒山啤酒厂实习基地就是按这样的要求建设的,厂里免费提供食宿,学生可以安心在企业实习,学校也节约了一大笔实习经费.

加强实习指导老师队伍的培养

实习指导教师由学校的带队教师与实习单位参加实习指导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4].学校带队教师主要按照实纲的要求组织实习计划的落实工作,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与实习单位积极配合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协调好实习基地双方关系.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业务学习、生活安排、安全教育等负责.因此,指导教师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随着我系领导对实习工作的重视,一支高素质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正在建立起来.例如聘请寒山啤酒厂、洛阳亚洲啤酒有限公司、新春都生物制药厂、九九龄醋厂主抓技术的管理人员作为“双师型”指导教师,来学校做生产工艺及生产管理的报告,并协助做好学生生产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要求学生的班主任也参与进来,杜绝学生盲目请假、逃避生产实习.通过院系领导召开实习动员大会,使学生充分认识生产实习在学生专业培养中的重要性[5],通过两年的实习情况分析,取得了良好的实习效果.

加大实习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

生物技术实习基地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应加大投入.另外,还可以在实验室大胆探索,积极改革,建设校内实习基地;也可以将实践教学内容与周边企业需求结合起来,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自身科研人员缺乏,对和学校合作建立他们企业的研发基地很感兴趣,这样我们就可以利用企业资金,建立校企合作的研发基地,供给学生专业实习.这不但有利于稳定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关系,而且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第4篇

〔论文摘要随着墓础教育语丈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人们对语文教学改革的认识更加深入。但是,在改革过程中也存在认识的误区和教学操作上的失误:“以学生为主体”就是让学生多说多讲,让学生占用较多的课堂时呵;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的教学,就是让学生组成小组进行讨论,大家共同研究问题;鉴赏课文写作之美只通过反复诵读就可实现;对课程改革与考试的关系认识定位不准确;新课程要淡化语法、修辞的学习。

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开发的视野,具备包括阅读理解与表达交流在内的多方面的基本能力。语文教育应该为造就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一代新人发挥重要作用。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随着语文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人们对语文改革的认识更加深入,关于语文课程的思维也变得更加活跃,但也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和教学操作上的失误,出现了矫枉过正的倾向。这些都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误区一:“以学生为主体”就是让学生多说多讲,一切交给学生做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 “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的情景。坚持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是新课程的重要指导思想。

有的教师认为:让学生自主学习、以学生为主体,就是让学生多说多讲,教师少讲或者不讲;上课时教师不能占据课堂,要把课堂交给学生,让学生唱主角。因此,每节语文课教师都把读书、了解作者、认字、释词、分析重点句子、剖析文章脉络、总结文章主旨、探求文章写法、赏析语言特色、实施美育,甚至处理作业、批改作文、出考试题、评阅试卷、批改作文等,完全交给学生自己去做:每一节课都要把学生分成小组进行讨论,要求大面积发言,把大部分时间交给学生自己去学习。教师不能也不敢多讲,否则就是教师包办学习,就是一言堂,就是压抑学生的创造能力,就是严重违背课程改革的理念。有些地方甚至把“一切交给学生去做”作为教学改革的成绩加以渲染。

这是严重的认识偏颇,是对课程改革理念的曲解,是矫枉过正、走上极端的错误做法。把学习权、参与权交给学生,课堂上让学生唱主角,这是对的。但是,首先需要弄清“唱主角”的内涵。确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整个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不能简单地从教学活动的形式或者占用课堂时间的多少去衡量。让学生“唱主角”,首先是在教育理念上,要确立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思维的新观念,改变以往教师主宰课堂、“一言堂”、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状况,让学生充分调动“想要学”的内因,真正开动思维机器,确保良好的学习效果。教师在备课、施教、作业、训练等各个环节,都要清楚学生的基础,了解学生的认知能力,时时想到如何让学生容易学会,如何使学生学得更好,这就是在理念上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传授知识和训练能力,要因文章体裁、内容制宜,要因人制宜,灵活掌握,求真务实,以学习效果为根本。至于谁为主体、谁是主角,不能仅仅看外在形式,也不能仅仅看谁在活动或者谁占用课堂时间多。教师或学生占用时间多甚至始终占用课堂时间,这并不等于他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主体、主角。在这个问题上,既要看形式,又要看动机和效果。课堂上热热闹闹,实际所学甚少,就是一种花架子。那种一提到教学改革,就连必要的教师引导和讲解也不敢做了以及担心被指责是“穿新鞋走老路”的顾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也是错误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假如教师不讲了,那么教学方法中最基本、最传统的讲授法也就不存在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误区二: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的教学就是让学生组成小组进行讨论

《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部分特别指出:语文课程“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

一些教师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存在偏差,他们认为:提倡自主学习,就是让教师放开约束,让学生自由自在、毫无压力地轻松学习,让学生自己安排自己的学习;合作、探究,就是让学生分组讨论,大家共同研究问题,发挥各自特长,互相交流,集体探讨。因此,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的学习不提要求,尽量让学生放松地学习,消除压力,并且,每一节课都安排小组讨论,即便有的问题无需探究,也要这么做,课堂讨论成了每一节课必不可少的固定教学形式。有的教师甚至不看学习内容反复进行没有必要的讨论,似乎不使用这个形式就是陈旧的教学方式,使用了这一方式就是落实了新课程标准。

这里存在着对课堂讨论教学形式的使用和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两方面的误解。课堂讨论这一教学形式有很多优点,但教师在使用时要掌握好时机,不能乱用。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是新课程教学的一个重要思想,教师要正确、全面地理解。

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的学习方式,目的是为了改变过去那种陈旧的学习方式。其中的“研究性学习”是针对“接受性学习”而言的。接受性学习即学生在课堂上时时处于被动接受、机械训练、死记硬背、简单重复的地位或状态,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受到压抑。“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就是要激发学生主动学习、阅读求知、表达交流、探究创造、自我完善的潜能,就是要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转变学生他主性、被动性的学习状态,促使学生主体性、能动性、独立性不断生成、张扬、发展、提升,使学生学习的内在精神获得解放,把学习过程中的发现、探究、研究等认识活动凸显出来,使学习过程成为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这一学习方式也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鼓励学生对书本质疑和对教师的超越,赞赏学生富于独特性和个性化的理解和表达,积极引导学生从事实验活动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

“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不能仅仅表现为外在的学习组织方式上,学习组织方式仅仅是一个必要条件。诚然,介合作”不能是一个人,课堂讨论可以体现合作,但缺乏合作本质的课堂讨论就会流于形式。课堂讨论可以是进行探究的形式,但是,进行课堂讨论不等于就是在进行探究。这取决于课堂讨论的内容,取决于教师的引导。同时,探究不一定只限在教室里进行,也不一定非在固定课时内进行,或者非得要小组活动,只要学生能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就实现了探究的目的。

误区三:鉴赏课文写作之美只要通过反复诵读就会达到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提高文化品味和审美情趣,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课程标准从培养学生的品德、人格需要出发,提出要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这是一个重要的思想。以往我们在这个方面强调得不够或者不全面,因此,出现有的学生荣辱不清、审美标准不明的问题,甚至在品德和人格上出现问题。所以,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是有积极意义的。

新课程标准颁布之后,广大语文教师纷纷把加强审美教育作为新课程教学的重要方面。教师们在进行语文教学设计时,注意加强教学内容方面的审美,遇到重点课文,更是牢牢把握这一点,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审美情趣。但也不能否认,一些教师对此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些教师认为:对于意境优美的文章,只要反复诵读,学生自然就会产生审美情趣。于是,在教学设计中,就出现了采用放录音、教师范读、学生单人读、学生分组读、集体诵读和穿插默读、放声读、有感情地诵读、分角色朗读等读书形式。课堂上热热闹闹,朗朗读书之声不绝于耳。有的教师把这种做法冠名为“美读”。但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基本没有教师引导学生进行审美的活动,教师不进行分析讲解,全让学生自己去熟读感悟,似乎只要多读,问题就会全部解决,甚至还以“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来解释自己的做法。

审美,是一项复杂的思维活动。鉴赏语文的美,需要对语文资料的积累和感悟,需要理论的指引。只能这样才能深刻、全面地领悟到美的实质。

感悟美,不读文章不行,但要获得美感,需要教师的引导、点拨,需要教师带领学生走进课文的意境之中,利用自己的文学知识去分析、点评文章的优美之处,带领学生咀嚼、品味文章的意境、构思、文句,启发学生联系自身体验进行感悟,达到对美的欣赏。

要达到好的审美效果,教师一定要通过引导、分析、讲解,以激发学生的联想和增加学生的间接生活经验,让学生在此基础上多读、体验、感悟。

误区四:课程改革将取消考试与靠考试拉动课改

课程改革强调评价的改革,主张在考查教与学的效果时采用多种方法,不把考试作为唯一手段。于是,一些教师的认识又出现矫枉过正的倾向,认为:落实新的课程标准、进行教学改革,就不能进行考试,要尽快向取消考试的方向发展。于是,主张让学生轻轻松松地学,在游戏中学,提倡从小学到高中不留课外作业,不再考试,让学生摆脱作业的压力,让学生从考试的栓桔中解放出来。

还有的教师认为:考试依然是教学的指挥棒,考试不改,课程改革就寸步难行,除非创造一套适应新课程的考试方法,让考试拉动改革,否则,改革就难以深入。

以上的认识都有片面性。课程改革没有主张取消考试,也没有回避考试这一敏感的问题。新的课程标准在考试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主张:新课程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倡导灵活多样的、开放的、动态的考试方式,注重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在考试结果上,杜绝大排队现象,以减轻学生的压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小学毕业可以免试就近升学;初中升高中,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可以实行开卷考试:高中毕业生会考应突出水平考试的性质;高考要突出3个“有助于’,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本轮课程改革从来没有说过要取消所有考试,只是提倡小学生毕业可以免试就近入学。把新课程理解为任何时间都要取消考试,是对新课程的曲解。考试和考查,是检测学生学业状况的有效的方式方法,考试是难以取消的。我国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升初中可以不用考试就能入学。但是,要了解学生的学业或者素质情况,学校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摸底考试的。每一个教师、每一所学校都会这么做,这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考试制度和考试内容要不断地加以完善和改革,但课程改革决不能只寄希望于用考试改革来拉动。考试能促进教学,考试能引导教学,“考试怎么考,我们就怎么教”道出了人们看重考试引导的心声。但是,考试的内容不是课程学习的一切,“考试考什么,我们就教什么”的思想显然是错误的。出题考试比较易于衡量学生的学业成绩,但是,学习态度、创新精神、动手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探究精神、健康的审美情趣等是很难用量化的方式和考试的办法加以考查的。而这些,都是新课程教学的重要目标。因此,应该打破“考试万能”的神话,尊重教育追求的价值,建立一种新的考试文化。考试改革并不能解决课程改革中的所有问题,也不是决定课程改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误区五:新课程要淡化语法、修辞的学习

《语文课程标准》在“实施建议”中指出:在阅读教学中,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

课程标准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是想改变过去的学习方法。过去的中学课本系统地刊载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有关语法、修辞的专门知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要求教师带领学生系统地、专题地进行学习。但由于学生没有足够的阅读积累和抽象的概括能力,系统地、专门的学习,就成了空洞、抽象的理论学习。有鉴于此,初中阶段应提倡多阅读、多积累、多从感性认识出发,而不必过早形成系统的理论认知。

一些教师对此存在误解,认为新课程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淡化语法、修辞的学习。因而,在教学过程中,不再进行有关语法、修辞知识的渗透。在组织学生做练习时,不再出现有关语法、修辞的内容。有关部门组织结业考试、升学考试也不再出现相关知识的考查。在错误的思想指导下,有的教师在教材中出现比喻、夸张、比拟、排比、对偶等最基本的修辞方式时,也不敢加以介绍:对一些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句式,不敢进行分析,一些必要的概念更是不敢提出,生怕有人说自己违背新课程理念。目前,这一做法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很多升入高中的学生,口语交际、书面表达都出现了相当多的语法错误。有些文科的大学生,对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学习倍感吃力,欣赏诗文时讲不明、道不出,感悟不到诗文的优美;对文学理论和美学原理的理解非常吃力。

认为新的课程标准要求淡化语法、修辞学习,不提倡进行语法、修辞的讲解,是对新课程的曲解。新课程标准提出的建议是“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的学习”,而不是“不进行语法、修辞的学习”。新课程标准倡导改变过去的学习方法,以求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而不是要求停止对语法、修辞的学习。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新课程标准反对进行超出学生接受范围的、过于系统的、抽象的语法和修辞知识的学习,目的在于引导教师注意知识的传授方法和传授时机,倡导让学生通过大量的言语实践进行感性认识,再形成系统理论,这符合教育规律和认识规律,绝不可把它曲解为反对或者淡化语法、修辞知识的学习。

第5篇

关键词:和谐体验 品味成功 课堂高效。

20xx年秋季学期以来,我们积极参与湖北省“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按照学校教务处和数学教研组的安排,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备课、说课、观课、议课等一系列“课内比教学”活动。该项活动让我在数学教学中有了新收获,特别是对构建和谐数学课堂有了新认识。通过上课、观课、议课,我认为数学教师在整个数学探究学习过程中,要从传统的角色中走出来,努力创设轻松和谐的教学环境,让学生在和谐的、宽松的数学课堂里遨游,感受学习数学的美妙,领悟数学来源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

一、和谐的数学课堂是学生轻松体验的场所

试想,铃声响后,学生看见讲台前板着脸的老师,谁还能轻松起来?因此,教师要努力保持微笑,不要刻意让学生体验到学习压力。本来来自家长、社会、同学的重重压力已经让学生喘不过气来,有的教师还喜欢一上课就先给学生来个下马威,背定理呀、法则呀、公式呀……这怎能让学生轻松起来?相反,善意的微笑,平易近人的表情,关怀爱护鼓励的发问,轻松耐心的回答,如“好”、“很好”、“很有创意”……在这种课堂氛围中,学生心情舒畅,变机械模仿为心领神会,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探究。教师要因时、因地、因人、适时地对教材进行再加工,使教学过程轻松、活泼和有效。有时面对学生的差错,不要声色俱厉,要帮助学生分析形成差错的原因,并指明修正错误的方向。这样的数学课堂如同磁石般富有吸引力,让学生留连忘返,学生不仅愿学,而且乐学。

二、和谐的数学课堂是学生自由发展的天地

强烈的表现欲望是孩子们的天性,所以,数学教师不能用成人的“规矩”去抑制他们的创新思维火花,在数学课堂上要松开手、放宽心,让学生自己去推导、去感受、去领悟。

比如讲授《圆的面积》时,课前让学生动手制作学具“圆”,课中让学生将所制作的圆等分成16等份后重新拼成新的图形,让学生探究推导出“圆的面积计算公式”;研究一元一次方程时,利用学生对数学游戏的兴趣,引入数学游戏丰富课堂,引用其中的必要知识导入新知识……要给学生展示自己的机会,让他们用自己的方式一起探究学习。

以赞许的微笑、鼓励的点头、发自内心的称赞拉近与学生的距离,一个和谐的、充满人文关怀的数学课堂就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身边。

三、和谐的数学课堂是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

在每个教学环节中,都要力求给学生创造一种思维情境,调动眼、脑、口、手等多种感官动起来,让学生多看一看、想一想、做一做、议一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学生主动学习的氛围,给学生创造更多自我表现的机会,让学生获得成功的快乐。 如讲授《弧长和扇形面积》时,课前让学生收集生活中的“扇形实物”和折“纸扇”一把,并让学生用直尺、绳子、量角器分别测量出“纸扇”扇叶两边的长、顶边的弧长,以及扇叶两边夹角(圆心角)的度数,做好记录,算出“纸扇”的周长。课中由已学“圆”的周长计算公式,引导学生推导出“1°和n°圆心角所对的弧长公式”,然后让学生根据“弧长公式l=(nπR)/180”求出所折“纸扇”的弧长和周长,比较手工用“绳子”测量计算扇子的弧长、周长和用“公式”计算的结果,并肯定公式计算不仅精确度高,而且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这样,学生在轻松愉悦中学到了知识,掌握了知识,他们的心灵在和谐的氛围中得以舒展。实践充分证明,教师与学生心心相印,教师的行动成为学生的楷模,教师的知识成为学生探索追求知识的磁铁,和谐的师生关系提高了数学课堂教学的效率,也促进了学生和谐、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也就不难实现新课程“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这一目标了。

四、和谐的数学课堂是一个和睦的大家庭

数学尽管比较抽象,但它并非枯燥乏味,它广泛而不失统一美,奇异而不失逻辑美。在教学中,我有意让学生体会到数学是一门教人聪明的学科:数学问题中的一题多解、一题多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数学兴趣,有利于引导学生沿着不同的途径去思考问题,通过多向思维寻求最优、最简捷、最新颖独特的解法。

第6篇

1.税法课程实践课时不足,不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税法课程内容繁杂,在教学中不仅涉及大量法律条款的讲授,还需要将这些知识与企业的涉税业务相结合,但课程周学时只有4学时。长期以来,理论教学有余,实践课时不足,无法满足教学需求。

2.教学内容偏重理论知识,教材实用性差。

在税法课程教学时,许多高职院校沿用了传统的税法教材,税收法律法规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内容,而实践教学的内容不系统,教材的实用性差,致使实践教学效果不好。

3.教学方法传统,理论与实践教学脱节。

税法课程教学仍然摆脱不了“以教师为主导、以教材为中心”。教师在教室讲完税法整本教材之后,再到实训室进行实训,表面看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实际上理论与实践没有很好地结合,并没有真正实现“教中学,学中做,做中教”,也没有真正跳出传统的教学模式。在这一教学模式下,理论与实践仍然是脱节的,由于实践教学环节的薄弱,致使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不强。

4.实践教学方法单一,案例教学标准不规范。

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单一,局限于案例教学。案例从何取得、案例教学该如何开展,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很多教师在教学中,把举例当成案例,实质上形成了典型的例题式教学。在所谓的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缺乏充分准备,无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5.教师实践教学水平影响实践教学。

由于税法课程教师长期在教学一线,很少直接从事涉税实务,因此缺乏相应的涉税处理实践经验。在税法实践教学中,主要通过案例分析法对企业常见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讲解和实训,因此,税法课程实践教学就演变成以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主,学生对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得较好,但涉税处理能力较差。

6.校内实训室缺乏相应的税务软件。

由于校内实训室缺乏相应的税务软件,所以学生无法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税务登记发票领用、网上纳税申报和缴销等实务操作,影响了校内实践教学。

7.校企合作未落到实处,缺乏有效的实践教学。

高职院校采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措施主要有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实习、短期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三种形式,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由于会计行业的特殊性,一个企业不可能同时接受很多学生的实习,更由于校企合作紧密度较差,导致即使学生去实习,但基于某些原因,对方也不愿意把具体业务交给学生做,从而造成学生实习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因此难以提高学生的涉税处理能力。

二、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探析

以下笔者针对税法课程的特点和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行业、企业对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涉税岗位能力的要求,就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进行探析。

1.加强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教材建设。

税法课程进行实践教学,其教材的编写尤其重要。实践教材应注意税收法规的时效性,体现最新的法律法规。实践教材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教师讲解部分;二是学生技能训练部分。教师讲解部分应包括对不同税种的相关票据的开具,纳税申报的时间、纳税期限、地点、申报流程,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申报表的编制、税款的缴纳及税务会计处理等内容。学生技能训练部分是在教师讲解部分的每一个税种后面,为学生设计一个体现岗位职业能力的具体业务让学生进行实务操作训练。比如,对增值税业务处理能力的实践技能训练:教师在教材里应设计一个一般纳税人企业一个月的经济业务,让学生对一般纳税人进行模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据、税款的缴纳、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等实践内容,再编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最后进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处理。通过税法实践教材的建设,使税法教学实现“教中学,学中做,做中教”一体化,真正将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技能,转化为活的生产力和创造力,从而提高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的实践技能和涉税岗位职业能力。

2.税法课程实践教学内容模块化,建立各模块的职业能力标准。

按照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标准,结合毕业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将税法课程内容序化成四个模块:税收法律法规、税务会计、纳税筹划和纳税申报。并建立四个模块的职业能力标准:对税收法律法规模块要求学生能够熟练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对税务会计模块要求学生能够进行涉税会计的账务处理;对纳税筹划模块要求学生能够根据税法进行税收筹划并进行合理避税;对纳税申报模块要求学生能够进行不同税种的纳税申报。将四个模块整合为税法实务进行实践教学,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变为生动的实务课程,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体现以职业能力为标准进行税法课程内容体系设置和课程的实践教学模式。

3.增加实践教学比例,构建税法课程“教学做一体化”的实践教学方法。

在税法课程教学中以理论够用为度,增加实践教学比例。由于实践教学环节形式多样,并且自成体系,包括对企业税务登记、应纳税额的计算、税务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组织实践技能竞赛、毕业实习设计等。要完成这些环节的实践教学可以采取“项目引领”“任务驱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情景模拟教学”和“顶岗实习”等多种实践教学方法,构建“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以促进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4.加强校内实践教学,购买税务软件,开展网上实践教学。

为了方便税法课程校内实践教学,在校内应建立会计手工、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和纳税申报实训室。在实训室里配备税法实训资料、税务软件和税法教学光盘,做到实训室软、硬件设施齐备,保证正常实践教学。教师在纳税申报实训室里对学生进行网上纳税申报操作示范,在手工模拟实训室和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对学生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的指导,然后让学生自己动手操作练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并为不同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使学生正确认识各种纳税人以及他们应该办理的各种涉税业务事项,从而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涉税处理能力。在课堂教学之外,教师还可以利用校园网开设网上税法实践教学。教师可以通过网络,一是及时向学生传递最新的税法信息;二是将自己实践教学的课件、经典案例提供给学生课后学习和复习;三是在网上提供实训资料供学生实作演练;四是利用网络平台对学生进行课堂外的实践指导,解决学生的疑难问题,以便更进一步地实现实践教学。

5.加强税法课程校外实践教学。

一方面,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税法实践教学仅仅依靠校内实训室是不够的,还必须以行业、协会为平台,广泛与企业合作,建立紧密型教学实训基地。因为会计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一个企业不可能同时接受很多学生的实习,由于财务信息的机密性更让很多企业不愿意接受学生参观或短期教学实习或顶岗实习,这就不能实现校外实践教学的目的。因此,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校外实践必须要走新的路子——探索建立“高校—中介机构—企业”的校外实训基地。让学生到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代账公司顶岗实践,在行业专家和兼职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涉税会计业务的处理等工作。另一方面,校外实践教学要取得当地税务部门的支持。因为税务部门是最新税法的传播者,并且企业报税也必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申报,所以保证校外的实践教学效果,税务部门的支持也很关键。

6.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要保证税法实践教学的质量,教师很关键。因此,培养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尤其重要。由于税法课程的特点,教师应及时把握税收政策的最新动向,收集最新的税收法规政策,整理并充实到教学中;熟悉税务实际工作,熟练操作涉税事务。高职院校一可以让教师“走出去”,即鼓励教师到校企合作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代账公司等中介机构兼职,为企业做会计、税务咨询等;也可以让教师轮流到企业顶岗实践,开展产学研合作;也可以鼓励专业教师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二可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即聘请行业专家为学生授课,将企业元素融入学校教育中,把职业技能训练与职业素质养成放在企业、放在职场,使学生进入企业后软着陆,迅速适应岗位工作,以实现培养技术技能型会计电算化专门人才的目的。

7.对税法课程实践教学进行考核。

制订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来对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效果进行检验,即以职业能力考核为要素,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方式与标准体系。考核方式包括实践过程考核和综合实践技能考核。实践过程考核主要包括学生实训态度、实训的作业、实训过程、岗位模块实训报告、实践技能比赛等。综合实践技能考核,主要包括学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应纳税额的计算能力、纳税申报能力的考核、税务会计核算能力、税收筹划能力等。考核评价标准分为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几个等级。

三、结语

第7篇

基础实践教学考评方式与内容的单一化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一方面,在考评方式上,教育者不能结合实践教学的特殊性和学生的个性进行评价,只是注重结果性评价,忽视学生在具体过程中的表现,很难真正衡量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的效果。另一方面,在考评内容上,教育者只是看学生有没有参加活动和上交的文字材料的质量,在主观上对其进行定性的评价,这种评价忽视了知与行的矛盾和对立,也错失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最佳时机。

二、基础课实践教学考评的原则

1、全面性与针对性并重的原则

第一,在建立基础课实践教学考评体系的过程中应参照和引入系统论的观点与方法,将整个考评体系作为一个系统进行分析和考察,充分分析和论证各构成要素间的内在联系及良性运行机制,使其真正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以便有效的控制;还要充分分析和考虑构成考评体系的各要素的具体特点,探究其在考评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运行规律,使各要素能够健康运行。第二,基础课考评涉及的面要广,搜集的信息要全,评价标准和方式要多样化,考核的内容和主体要多元化,学生的成绩要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在考核的过程中还要根据实践教学目标和内容、学生和实践活动的特点等有针对性的设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式,选择评价主体。

2、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并重的原则

考评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是实现考评目的与达到实践教学目标的重要条件。第一,教育者要深入研究基础课实践教学考评的特点,发现考评规律,并结合学生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全面的、详实的、系统的、可操作的考评规划,使其符合教学考评实际需要,确保考核评价的顺利实施,进而引导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第二,教育者要在正确把握实践教学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和教师在组织实践教学活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考评原则,并将其细化为具体性原则,在总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实践教学的考评。第三,教育者在考评过程中应考虑到世界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基础的考评也应随着学科发展、学生对教学需求的变化、教学资源的不断丰富、教学环境的变化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

3、引导性与规范性并重的原则

基础课实践教学考评作为一种教学手段,其真正目的是要促进教学和学生成长。一方面,在考评中,要善于结合过程与结果、知与行、动态与静态对学生的实践活动进行合理地引导、对阶段性和最终的实践成果进行评价,在评价中引导和规范学生的行为,进而使学生的实践活动和教师的教学活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在考评中,要结合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总体特点、每个实践专题的具体特点、学生的个性特征,制定规范的、科学的考核标准和考评方式,并严格执行。

三、基础课实践教学考评的新思路

1、完善考评标准

完整的实践教学考评标准,应包括对学生和教师的双重考评。作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在地位上与各专业的实践课程是相同的,对教师的要求、考核评价标准和程序同样也可以参照其他实践课程。「1基础课教师应结合本门课特点、实践教学的特殊性和对学生的具体要求制定出一套实践教学的严格的考评标准。体现在量上,就是对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时、实践报告的字数与格式、实践报告上交的时间等有明确的规定;体现在质上,就是实践报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实践的选题是否可行和科学、实践态度是否端正等。对学生实践教学成绩的考评必须紧密围绕其展开,并给予相应的等级评价,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丰富考评内容

为避免传统实践教学考评过多的关注学生上交的文字材料和参与实践活动的结果带来的弊端,教育者必须要丰富实践教学内容,重视实践过程,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第一,在实践过程的考评中,注重对学生实践全过程,包括实践的选题、态度、阶段性成果、各环节的具体表现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把握,进而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二,在实践结果的考评中,教师应依据实践报告的撰写质量与学生实践过程进行一个总的评价,作为学生该门课程的结论性评价。这种全面科学的评价方式,丰富了实践教学考评的内容,有利于得出公正的结论。

3、开发考评主体

课程考核评价主体是考核评价权的拥有者,即裁判。「2]传统考评中的裁判主要来源于教师,过于强调教师的作用,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其实,真正的考评应是教师和学生均为考评的主体,共同参与考评过程。一方面,教师要根据实践教学考评标准对学生成果进行评价,然后反馈给学生,并提出整改意见,利于学生提高。另一方面,教师在考评中应尊重学生个性,让学生参与到对自我的评价与互相评价中,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双主体’主体间性等特质,赋予学生和教师一定的评价权重,来共同完成考评。

4、创新考评方法

考核评价的实施方法是体现考核评价理念的载体,直接影响考核评价目标的实现及考核评价工作的效果。[3]当前,考核客体的特点和需求不断变化、实践教学环境不断变化、实践教学内容不断更新、考评标准不断变化,相应的考核方法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第一,要广泛吸收其他学科实践教学行之有效的考评方法,对其进行改进创新;还要敢于去除旧的、过时的方法,不断进行方法的自我更新。第二,要结合实践教学内容、学生特点、教学目标进行方法的选择,可将一些多媒体课件、影视作品、倡议书等作为考核的一项,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参与实践教学积极性的提升。

5、健全考评保障机制

第8篇

摘要:在国际民商事诉讼或仲裁中,有时候会遇到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或者当事人虽然选择了法律但其所选择的法律没有得到适用,这有违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也有违于法的正义。所以应当建立可预见性排除规则,以解决这样的困境。可预见性排除规则是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紧密相连,两者都包含和明确在意思自治原则中的,这样才能保证适用于调整当事人行为的法律可以或合理情况下应该被当事人所预见。

关键词:意思自治原则可预见性排除规则

1意思自治基础理论及其发展

国际私法是国际民商事交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3世纪以后,随着国际民商事活动的日益频繁和法律冲突问题的大量出现,研究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的国际私法学说相继出现。为了解决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和阐述其根据,不同时期的法学家们提出了不同的学说。法国法学家杜摩兰在其《巴黎习惯法评述》一书中提出的“意思自治”学说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历史中有特殊的贡献,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杜摩兰认为,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合同关系所应适用的(习惯)法,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示选择,法院(现代实践中还应包括仲裁庭)也应推定当事人“意欲”适用某一(习惯)法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合同纠纷。在后一种情况下,“法院或者仲裁庭通常会决定合同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该国通常会是被假定是进行作为合同特征履行的当事人营业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国家”。但是该学说产生以后,并没有立即在合同法律适用领域占据主要地位,直到1865年《意大利民法典》首次在立法中将意思自治原则明确规定下来后,它才陆续被各国立法所接纳。并逐渐成为各国确定合同准据法最为普遍的原则。“现在,这一原则几乎被所有国家的立法或判例以及国际公约所接受”。除了合同领域以外,意思自治已经被适用到其他领域,如侵权。“欧洲法院在1976年比耶诉阿尔萨斯钾矿案(BierBVv.MinesdePotassedAlsace)中认为,当侵权行为地不止一个时,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其中一个地方的法律”。这是判例方面的一个例子。

立法方面,《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132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随时协商选择适用法院地的法律。其他的例子还有,《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1992年的《罗马尼亚国际私法》等都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婚姻家庭领域,1981年荷兰《国际离婚法》规定:对当事人离婚问题可以让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继承领域,1989年《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就支持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意思自治等。

值得一提的是,从20世纪中叶开始,随着最密切联系原则成为当代国际私法最流行的一种法律适用理论,各国已经进入以意思自治原则为主,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辅的合同自体法阶段。意思自治原则虽然仍是各国解决涉外合同法律关系的主要原则。但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特征履行等理论已经占据重要地位。最密切联系原则系指:涉外法律关系应受与该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支配。特征履行是大陆法系国家判断最密切联系地的一种理论和方法,它要求法院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何地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特征来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它使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实践中具有了确定性和可预见性,是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必要限制。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主观标准,特征履行理论是将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大限度地客观化。

2法律适用中的可预见性及排除规则

法律的存在,应当起这样一种作用,当人们作出某种行为的时候,他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结果或他人将如何安排自己的行为,从而决定自己行为的取舍和方向,这就是法律的预测作用。法律还应当起这样一种作用,它能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即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和法律的指引作用是相辅相成的。

基于法律应当具备这样的作用的理论基础,法院或仲裁庭最终适用于处理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应当是当事人在作出某一行为的时候可以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法律,或者说,当事人有权利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即法院或仲裁庭的判/裁决结果。即法律适用和行为后果的可预见性(foreseeabIlity)。否则,这样的法律适用是违反“法的正义小”的。

杜摩兰提出的意思自治原则,包括他以后的学者们,如萨维尼(德)、瓦西特尔(德)、孟西尼(意)、戴西(英)、莫里斯(英)、斯托里(美)、里斯(美)等,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发展的本意正是体现法的这种价值,他们主张的尊重当事人对调整其合同行为的法律选择,有利于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当事人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有利于法的预测作用和指引作用的发挥。然而,如果当事人所选择了的法律没有得到适用,甚至最终适用的法律是当事人行为时根本无法预见到也不应当预见到的时候(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法院或仲裁庭适用法律时所体现的就不是当事人真正的意思自治。原因在它与当事人的目的意思不一致,而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不具备目的意思,或目的意思不完整,或者目的意思有矛盾的表示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这时法的预测作用就受到了阻碍,法的正义价值就面临威胁。这种情况是存在的,比如说反致,如果说反致在合同领域中不适用已经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的做法,但是婚姻、继承、夫妻财产制等领域呢?众所周知反致在这些领域里盛行,而意思自治原则发展到现在,其适用范围已经是超出了合同领域,扩展到了婚姻家庭继承等领域。再比如,当事人在非协商一致情况下选择了与他们的商事活动本来毫无关系的实体法,就很有可能导致此种结果的发生。同样,杜摩兰以及他以后的学者们都没有提出方案解决这样的“困境”。

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包括两方面:当事人明示选择;法院或仲裁庭应当推定当事人“意欲”适用某一(习惯)法,即默示的意思自治。后来的学者们以及各国的司法理论关于“意思自治”的阐述也没有超出这个范围,都没有关于法院或仲裁庭推定出来的法律应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知晓的法律表述。实践中,也未见有法院或仲裁庭排除适用当事人不可知晓的法律案例。事实上,法院或仲裁庭是否都有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分析将要适用的法律能否为当事人所预见值得怀疑。

3可预见性排除规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突破范围。

第9篇

关键词:形成性评价;建筑施工;教学

教育评价这个术语多年来一直被狭义地理解为教育测量,又进而被限定为教学测试。在教学实践中,只重视测试形式,忽视非测试形式的现象更为严重。其实,教育评价的对象十分广泛,教育评价的形式多种多样。根据教育评价在教育过程中的不同功能,分为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两种。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教学评价方式主要是终结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而传统的评价方式存在着过度强调应试能力的培养,阻碍学生主体性、能动性和自主性的发挥等诸多弊端。形成性评价是一种质性评价,能够为师生提供促进发展的信息,其目标在于改进教学,促进发展及提供决策依据。形成性评价强调评价的形式、内容和方法的元化,适合建筑施工技术教学的特点。

1形成性评价的理论基础

形成性评价理论是综合人文主义、建构主义、认知心理学、人本主义学习心理学的理论研究,从而设计出的一种评价方式。

人文主义将动机描述为可以使人成长发展及实践其潜能的内在动力。学习者的动机取决于他们如何看待自己,好的教育是鼓励学生将自己看作是有能力的,有价值的,可以自我学习,并且鼓励他们自觉地做到行为一致。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学生在自己学习的动力机制的驱动下,在与客观教学环境相互作用中,积极主动地建构知识的过程,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因而各人的知识建构方式不一定相同。

受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影响,学习和评价的观点都由原来的一味强调学生学习的结果转向关注学习过程,从评价具体的、孤立的技能转变成整体和跨学科评价。

认知心理学已接受了一种构建主义的哲学,也就是当学生们构建自己的学习时,他们学的最好;运用自我评价时学的最好;目标明确时学的最好。

主体在学习中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盲目的,以这种方式学生们能够评价自己的学习及进步。

人本主义学习心理学认为学习也就是发挥潜能和实现自我的过程,认为人的潜能和价值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是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潜能是主导因素,是价值的基础,环境是限制或促进潜能发展的条件,其作用归根到底在于容许人或帮助人实现他自己的潜能,人的潜能及其社会价值并无矛盾,创造潜能的发挥具有最高的社会价值。

人文主义、建构主义、认知心理学、人本主义学习心理学在过去的四十几年中已对如何使学生们学习得更有效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综合上述理论成果来设计评价方式,可以创建出更有效的评价模式供教师借鉴,这些评价方式可以为学生们提供机会,使其能知道自己了解了哪些,可以做些什么。

2建筑施工教学中引用形成性评价的必要性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是大土木工程工程类专业的一门非常重要的专业课,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了解土木工程中各主要工种工程的工艺原理、施工方法,以及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因此内容覆盖面广,实践性极强。而目前该课程的教学方式还是主要以课堂教学为主,考核的方式还是以终结性评价为主,而学生具体学到什么程度,将来工作中能利用多少都不清楚。而形成性评价强调过程性,用评价来促进教学方式的改变,从而使建筑施工技术课程的教学能够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参与教学中,主动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弥补目前教学方法的不足提高教学效果。

3形成性评价在施工技术教学中的应用

3.1评价形式的多元化由传统的单一教师评价形式改为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主体,使学生从被动受评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将施工课程教学与实际工程相结合,例如施工技术中的混凝土浇筑应该注意的问题,教学内容完成后,让学生自己评价自己学到的情况,并与实际工程相对应,同学间互相评价,了解同学的学习情况,通过与同学的讨论,学生可以说出他们的忧虑,听取他人的观点,从而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学生的自评和互评,可以弥补教师评价等外部评价的不足,鼓励他们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

3.2评价方法和内容的多元化改变单纯通过书面测试和考试来检查学生对施工技术这门课的学习情况,倡导运用多种评价方法、评价手段和评价工具综合评价学生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能力。形成性评价方式有座谈、访谈、测试、生产实践、课程设计等多种方式。

例如布置实际工程情境作业。将在施工现场常见到的问题设置成情景作业,布置在课堂上,并且将大家所得出的结果进行交流讨论,这样,即培养了同学们交流学术问题的习惯,也加强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1]。进行几项施工实习操作,如施工技术中讲到绑扎钢筋的方法时,可以直接带学生到校内实习工厂进行绑扎钢筋的实践操作。在绑扎钢筋的过程中可以让同学们了解绑扎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满足规范的要求。并对学生实际操作的结果进行评价,促进学生认真领会其中的要领。

在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举办专题讲座,主要讲授一些国内外先进的施工技术、方法、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同时也可聘请有知名度的专家学者来讲课,使学生了解现代建筑施工中的最新前沿知识。同时讲座结束后,让学生自由提问,通过学生提出的问题来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从而指导下一阶段的教学[2]。

加强生产实践的考核,生产实践调动了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但是整个实习过程仍是在指导教师控制下进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工地的巡视检查与指导,分期递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实习结束后检查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实习情况鉴定,在组织实习答辩和认真审阅学生实习报告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考核[3]。

改革课程设计内容,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设计作为建筑施工技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对学生理论知识学习的检验,也是为培养学生日后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的必要手段。要求每个学生独立完成课程实际中的一部分,力求课程设计的最后成果达到施工的要求。通过课程设计的学习既巩固了所学知识,又增强了团队合作意识和动手能力。通过对课程设计内容的考核,有效的促进学生实践工作能力的提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