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4:59:24
导语:在水利局工作意见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为规范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高度重视,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县要充分认识中小河流治理的重要性,按照财政部、水利部要求,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要按照与州财政局、州水务局签订的《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责任书》建立中小河流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逐个项目落实责任人。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工程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资金使用管理违规的,要严格问责。
二、认真做好前期工作
按照规划,我州“十二五”期间需完成40多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涉及项目49个,治理河长173.05公里。
中小河流治理要按照水利、财政部印发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和年度资金安排,组织好项目实施。2013—2014年试点项目要抓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2014年底完成建设任务;2014—2015年的实施项目,各县按照州水务局、州财政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按时将初步设计报告上报州水务局,州水务局统一汇总后转报省水利厅审查批复。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规划》,将在2014年11月底完成省水利厅的审查批复。
三、加强建设管理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验收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
(一)项目法人组建
各县必须要成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直接由县人民政府组建,承担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责。
(二)招标投标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采购,均应通过招标确定。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信誉好、实力强的施工、监理队伍。在县域内尽可能将同类项目整体或项目分片区打捆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队伍承担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监理任务。
(三)质量和安全管理
要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条件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可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建设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进行巡回监督,积极推进工程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强制性检测、“飞检”和第三方检测。工程参建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针对跨汛期施工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度汛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确保度汛安全。
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目前,我州的部分试点项目已完工或基本完工,开始发挥工程效益。工程所在项目的县要及时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队伍和经费,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在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挤占、乱采、乱挖、乱堆、乱建等现象,保障河道功能和防洪安全。
水利局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市水利局软环境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确立“百姓是天,客商为重,企业至上”的服务理念,建设“行为规范、有诺必践、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型机关,始终把软环境建设作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及开放型经济的生命线来抓,在加强对企业、群众的服务,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促进了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快速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形成,我局进一步加大了软环境建设工作力度,建立软环境建设网络,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局党委政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把改善软环境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并召开市直水利系统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成果,布置任务。同时在去年的试行基础上,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了《市直水利系统2006年度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及《市直水利系统2006年度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实施细则》,并印发各县区和机关及直属各单位。二、主动服务企业,改进机关作风
上半年以来,市水利局积极参加全市第五次全民创业调研服务暨第十四次企业服务月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局共有9位县处级以上干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和创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送交各自的服务联系卡。对市软建办再次交办的6项问题,认真做好协调工作,跟踪服务,及时反馈企业意见,使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
在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一是狠抓机关管理,健全制度建设,对机关干部出勤执纪情况进行了随时抽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处理,杜绝了机关干部上班时间打游戏等现象,提高了“人人都是投资软环境”的意识。二是向社会公示服务承诺、行业禁令、投诉电话等,进一步介绍职责职能、办事规程,方便了企业和群众。三是进一步深化为企业的服务,指定帮扶企业的对口科室,做到上门服务,及时帮助,有求必应,诚恳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投资软环境的看法和建议,随时了解企业对改善经营环境的反馈意见,真正做到了“帮忙不违规、服务不添乱”,受到企业的好评。
三、完善制度,提高办理质量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凡向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
第三条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的污水处理费由区水利局负责征收;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的污水处理费由区自来水公司负责征收。
第四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计算,按月征收。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取水口必须安装计量设施,无计量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按水泵铭牌流量和管道流量测算。
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核定的标准执行。对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污水处理厂建设费和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六条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的单位,经有关部门认定,污水处理费按0.25元/吨执行。
第七条城市污水处理费作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作的主要资金来源,主要用于: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补助。
第八条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必须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标准征收,并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九条城市污水处理费属预算外资金,金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足额缴纳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少交或拒交,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减免。
第十一条对逾期不缴纳或拖欠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区水利局,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将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处以应缴金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实行强制封井。
一、科学谋划,积极申报一批重点项目
按照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区总体规划的发展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早、抓紧选准一批重点项目向上级各对口部门积极申报,并主动汇报、跟踪生态示范区项目建设情况,寻求上级部门的支持。
(一)区农业局要抓住生态示范区已列入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的契机,以此作为平台重点研究水产、禽畜、蔬果加工项目的申报实施,作为示范区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新的方向。要跟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争取大宗专项资金投入基础改造及配套建设。
(二)区海洋与渔业局要积极争取申报省塭池标准化改造项目;牵头争取申请省将东部经济带围海建设上缴的海域使用费直接转为内海湾生态修复建设经费,投入生态示范区建设。
(三)区科技局要根据示范区产业的发展需求,重点解决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争取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指南,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农业技术创新速度。
(四)区水利局要继续争取省水利部门将南干渠纳入省潮州水利枢纽供水规划,积极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环评报告。
(五)区发改局要积极衔接市发改局,跟踪“湿地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列入省政府的年度重点项目的立项。
二、狠抓落实,推进一批重点计划项目建设
目前示范区已经筹备了一批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已具备了开工建设的条件,个别项目经过努力也可在今年组织项目的建设,示范区各成员单位要攻坚克难,加快进度,确保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落实。
(一)区水利局要加快大港河右岸堤围达标加固工程开工建设,要积极配合东洲路桥梁涵闸等一批水利改造配套项目的建设。
(二)区建设局要牵头推进海头涵桥、莲洋路和海头涵路3个重点基础设施的规划、论证、设计,争取年底前组织开工建设。
(三)区林业局要抓紧实施大堤外红树林种植(一期)工程项目建设。
(四)区农业局要组织示范区年度的农田、水产基本建设项目的落实,加快的功能片区的标准化改造建设进度。
(五)区旅游局要牵头加快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策划推出示范区“生态游”旅游项目,积极培育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三、讲求实效,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近几年,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开发价值及政策配套等方面已有明显的提升,要抓住的宣传效应,积极务实,多渠道进行招商引资,加快示范区开发建设步伐。
(一)区办公室和区投资服务中心要在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台的前提下,研究若干招商引资的办法和配套的优惠政策,明确招商的方向及目标,推进示范区开发建设。
(二)街道要配合生产基地做好“综合服务区”和水产交易水产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尽快发挥项目对核心区的带动发展效应。要牵头大力推介“北回归线-桑浦山鸡笼山水库片区”、“莲美牛山头生态公园”、“绿洲塭旅游项目”、“三屿岛旅游项目”,争取引进战略投资者及战略投资项目,推进开发片区旅游项目的发展。
四、加强领导,为示范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监督计划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农资环工委牵头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成立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宣长友的带领下,于5月底至6月初,就我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舒桥、船寮、东源、高湖等乡、镇政府及部门领导、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实地察看了舒桥、船寮、东源、高湖等乡、镇小流域综合治理现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成效
船寮港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源头黄洋钼矿的百法无序开采得到有效遏制,投资1602万元建造了6道矿山废碴固碴坝,固定废碴1785万方,植树种草绿化1300亩,新建大型排水沟1**0米;十一都源中下游的河道疏浚工作已基本完成,畅通河道取得明显成效。河道清水工程有效缓解了治理区河床淤积抬高,降低了水位,有效地降低洪灾的发生率。
温溪镇防洪堤累计完成4190m,完成投资4276万元,将温溪镇集镇横溪以下段防洪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
四都港流域综合治理。先后完成了油竹新区防洪堤、田步洋、下尾段、徐岙段、赤岩段防洪堤;仁庄镇防洪堤、山口下殿潭、板石防洪堤、汤洋乡防洪堤、方山乡防洪堤等防洪堤长度的建设工作。
水毁工程以奖代补项目。20**年完成投资1278万元,07年完成投资892万元,**年完成投资685万元,近两年对山塘整治的力度逐步加强,**年投入约880万元。
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实施生态林保护制度,加强生物防护措施。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管护工作,森林覆盖率达74.5%,有效地改善了沿河沿溪的景观和生态环境。
二、我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详细措施如下
(一)重视前期规划,强调综合治理
1、小流域治理坚持“合理开民、得用,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水旱灾害”,坚持以“上蓄、中拦、下疏、疏围结合、因势利导、防冲防淤,降低水位、减少水患”为指导思想,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不懈,讲究实效,目标明确,治一段成一段。先后编制完成船寮港、四都港、祯埠港、管庄源、贵岙源等各主要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报告和中下游滩地开发规划报告。
2、由于财力、物力、人力等因素的限制,工程项目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对山洪条件下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又没有实施防洪工程项目的区域,建立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的防洪避洪体系,因地制宜,做好小流域防洪避洪应急预案。**年完成编制《全县小流域防洪避洪规划》,指导各乡镇完成《乡镇小流域山洪避洪YU案》编制。
3、开展全县水域调查与水域保护规划工作。20**年底,根据省水利厅统一部署,我县开始着手部署全县陆地水域调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河流、水库、山塘进行了普查。调查工作历时一年,通过调查,全面掌握了我县现有水域基本数据,为加快水域综合治理步伐提供基础数据。
4、20**年12月,完成《青田县水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丽水市水利局审查:现阶段水域划界以开始野外测量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监管我县水域,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河道打好基础。
三、我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存在问题
(一)、施工硬件方面
部分河道疏浚不规范,该挖的没挖掉,挖掉的地方高低不平。寮港赤岩段河道疏浚时,疏浚的太深,防洪堤的堤底都在外,洪水来的时候,有被洪水冲毁的危险。后续管理不到位,部分河道刚疏浚完,就有很多废渣、弃渣倒进来。
(二)资金拨款安排方面
我县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有三部分:一是由财政局下面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导的小流域生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由县里上报,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目的是偏远山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面貌,促进农民增收;二是水利局主导的防洪堤建设,目的是提高防洪能力;三是由砂石料办公室主导的河道采砂疏浚工作,目的是提高防洪能力。但有时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到工程的开展进度。
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与城建、交通、林业、农业环保惟及船运等专业规划有发生交叉现象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涉及的面相当广,由于青田的特殊地理环境,河道治理经常会与城建、交通、林业、农业环保惟及船运等有发生交叉,在有关的专业规划上也经常出现冲突,给小流域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困难。
四、我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建议
1、编制规划
小流域综合治理是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制订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坚持走“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的路子。
对小流域要采取“治理、保护、管理”的方针,治理是指河道疏浚;保护是指原生态保护;管理要依法、科学、到位,不得对河道采砂行为乱收费。船獠港流域要重在治理,有科学地进行河道疏浚;四都港、祯埠港和小溪流域要重在保护,其中四都港和祯埠港流域要规定不好挖砂,严格保护好现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小溪流域民间用砂可以就地小规模挖取,但不好作为商业用砂外运,破坏生态环境。
2、开展试点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浩大,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要根据财力逐步实施。近期,要在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筛选灾情严重影响大急需治理的小流域,开展综合治理试点。对列入综合治理试点的,要将综合治理区的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并将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明确为工作重点,各司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因地制宜,针对具体的小流域特点,科学地采取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实现综合治理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强化管理
要提高小流域的生态质量,维护小流域的生命健康,不仅要治理,更要重视管理,落实以防为主,切实加强对河道的管理,严禁在河道弃土弃渣和在河道内占地建房,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清理“三无”小水电。切实加强沿溪沿河森林植被保护和培育,引导农民科学山地耕作和营林作业,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森林植被质量。加强和规范小流域的采砂管理:对小流域要认真落实保护措施;原则禁止小流域内的外运型商业采砂活动,搞好小流域保护和疏浚规划,规划疏浚区域之外原则不得安排商业及填方用料的采砂;积极探索村民自用用砂开采与小流域保护的有效管理办法。
4、加大投入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推进行政管理创新。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扩大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55号)精神,两集中两到位”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重要意义
对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再造和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可以进一步优化行政组织结构,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改进现行的行政审批运作模式,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科学合理安排、便民公开规范和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实行审批、监督相对分离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建立适应行政审批新模式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二)工作任务
结合上位法变化和实际工作等情况,1.继续开展项目清理。市直部门、单位要根据市政府行政审批及服务项目清理结果。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认真进行清理,进一步理清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以及审批中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为做好行政审批职能的调整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奠定基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审核,公共服务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审核,收费项目由市物价局牵头审核。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物价局)
未归并行政审批职责,2.组建行政审批机构。凡纳入推行范围的部门。未设立行政审批机构的都要对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提出职能整合意见,按照“不增设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要求,结合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采取更名、增挂、新设等方式,组建行政审批服务科,统一履行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编办)
要将负责行政审批的科室整建制安排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未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一个科室对外”审批运行机制,3.建立新的审批运行机制。已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确保行政审批高效、规范、便民、快捷。各部门和单位对无需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疫、鉴定、专家评审、专业委员会和上报审批的项目,要授权行政审批服务科现场办理;对必须承诺办理的事项,要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确需其他科室配合办理的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办理,并要完善窗口与其他科室之间衔接、监督、考核等制度。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市监察局)
要不断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4.加强审批队伍建设。要选配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服务科。保证行政审批质量。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窗口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要加强对实施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5.建立审监分离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在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后。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保证做到依法审批,依法行政,按章办事。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窗口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确定推行范围
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直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确定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旅委、市公安局(含屯溪公安分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含市房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含市运管处)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委、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容局)市人防办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公路局、市海事局等29个单位为市直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单位。
四、时间步骤
一)结合本部门“三定”规定,方案制定阶段(10月初-11月中旬)确定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拟定本单位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总体方案,并制定行政审批职能整合与行政审批机构组建方案,于10月12日前报送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组成审核小组,方案审批阶段(11月中旬-12月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对各部门方案逐一进行审核,其中:项目清理方案由市法制办审定;人员及进驻中心方案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审定;涉及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行政审批机构设立的单独行文报市编委,经市编办审核后,按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
三)已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应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组织实施阶段。确定推行的单位按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全面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纪委、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23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共机构工作的组织、推进、督查和指导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也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这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依法行政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为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年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讨论并制订了2012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对全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完成标准等进行逐一细致的分解落实。我们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前,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节能网络、健全规章制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网络已覆盖到全市各乡镇(街道)、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形成了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运转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正有序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制度执行能力
为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依据《条例》和《办法》,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办法》、《市公共机构节水、节电、公务用车节油和办公经费节约等管理制度》等;印发《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市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考评工作意见》、《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节能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等。指导、监督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制订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目前,我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节能考核、节能监察、节能采购等制度体系。3月份召开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通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部署全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彰奖励201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7月11日,在盱眙县召开全市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听取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对下半年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出详细安排。11月14日,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召开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会上,市卫生局介绍近年来卫生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市教育局、体育局、国土局、水利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就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刘天培同志对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完善监督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质量
我市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年初下达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制定考评办法,通过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方式,对市级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为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不断强化工作督查力度,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印发通报,6月12日、7月19至20日,先后两次组织对市直92个部门和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给予了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好较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规用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年终考评时予以扣分。在抓好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求各县(区)和科、教、文、卫、体系统,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抓好直属单位、乡镇(街道)、各系统所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
通过检查考评,今年,我市共有10个部门被评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3,我们将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抓好节能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举办一期培训班,邀请省、市节能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将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节能工作人员依法节能、依法用能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急迫感
我省是资源贫乏大省,我市同样也存在能源贫乏问题,所需能源90%以上要靠外地调入,同时,我市资源耗用量大,长期以来资源和能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潜在能源风险和不稳定因素。
第一,我市人均资源能源储量少,耗量大。*年末,全市耕地资源总量252.7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51亩,低于世界公认人均耕地警戒线0.8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1.43亩的35.7%,而且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持续增长。*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达168.42万吨标煤,同比增长6.2%。而且我市远离能源资源产地,流通环节多,能源价格高于其他省、市。特别是近年来,受全省电力供应紧张和我市地方电源出力不足影响,我市在实施错锋用电的情况下,仍因超用省网负荷而被省中调命令实施错锋用电措施33次,涉及各县(市)区线路860条次,累计实际执行错锋负荷92.94万千瓦。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也已由季节性转变为全年性,并呈现电力、电量双缺的局面,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
第二,我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平高、能效低。*年我市万元产值能耗1.1吨标煤,高于全省0.97吨标煤的平均水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410立方米;能源效率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2.84万吨,比*年增加4.51%,综合利用率为51.4%。
第三,资源的大量消耗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全市废水排放量13779.34万吨,比*年增加14%。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27019.3吨。同时,大量使用煤、油等石化能源燃料,特别是含硫发电燃煤、燃油消费量持续上升,全市废气排放总量232.26亿标立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253.9吨,二氧化硫排放引起的酸雨污染影响加剧。目前,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20.24%。
因此,要充分认识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立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对推进资源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资源节约活动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提高能源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污染预防意识、发展循环经济为目的,以能源结构调整为切入口,坚持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抓好节能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积极推广工业节水、节油(代油)和洁净煤燃烧的技术示范,全面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坚持法规规范、规划指导、政策导向、机制创新、示范推动、信息服务、宣传培训和国际合作,为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年,我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下降10%,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5%,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显著提高,耕地减少趋势得到遏制,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至全省平均水平的0.92吨标准煤(当年价),节能率为4%。具体为:
节约用电:到*年节电1亿千瓦时(年平均节电0.35亿千瓦时),能源利用效率达到35%。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发应用太阳能热水器(系统)。
节约用水:到*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下降10%,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5%。其中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7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镇用水量160立方米;全市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750立方米。
节约用地:到*年,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山、湖、江、城”资源整合利用,优化城区功能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政策引导,完善土地储备机制,扩大土地储备总量,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力度,清理违规用地,加大力度处置闲置土地,促进土地合理、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资源综合利用:到*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其中粉煤灰、煤矸石的资源综合利用率达100%。
新型建筑材料:到*年,新型墙体材料约占墙材总用量的80%。
散装水泥:*年散装水泥供应量150万吨,散装率达到60%,节约综合经济效益0.75亿元。
环境资源:到*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三)基本要求: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看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扎扎实实推进资源节约工作。在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中,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相结合。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按照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放在突出位置。同时,要探索资源节约的市场机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二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调整经济结构相结合。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与资源节约相关的服务业;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的准入条件,坚决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技术进步相结合。推进资源节约科技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资源节约重大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节能、节水设备和器具,提高资源节约的整体技术水平。
四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制约相结合。优化电力生产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大力节约用电。加大农业节水和城市节水力度,加大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采取行之有效的节地措施。
三、落实措施,切实抓好资源节约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资源节约工作责任制。
市政府成立*市资源节约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贸局、计划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农业局、国资委、环保局、广电局、统计局、法制局、总工会、团市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资源节约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市经贸局:制定全市开展资源节约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业节水、节能、综合利用工作意见,组织、协调全市清洁生产工作,定期公布我市重点耗能企业,负责资源节约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市计划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强调资源节约的重要性。负责制定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综合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市科技局:加大资源节约技术开发力度,推广成熟资源节约技术和工艺;负责组织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通过科普广泛宣传节电、节水常识。
市财政局: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资源节约工和的财政支持政策、措施。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节约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市建设局:制定全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及“禁实”工作;推动城市供水节水工作。
市市政管理局:推动城市公共照明节约用电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工作。
市水利局:参照省行业用水定额,编制全市行业节约用水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市统计局:加强能源、水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及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我市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公布我市资源节约相关数据;协助市经贸局做好重点企业节能监督工作。
市广电局:组织力量宣传报道资源节约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企业,及时曝光高耗能、过度浪费资源事例,配合开展资源节约公益宣传。
市教育局、农业局、国资委、环保局、法制局、总工会、团市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本单位和本系统资源节约活动的组织实施,配合推进全市资源节约工作。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增强全民资源节约的意识。
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资源节约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年-*年分别以节电、节油、节水为主题,把增强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忧患意识作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点。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以及节约资源、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转变利用资源的落后观念和不良习惯,树立节约资源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参与节约资源、保护资源的行动,真正把节约资源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和省有关资源节约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和推广科学利用资源、节约资源的好方法、好典型,对浪费资源、破坏资源的行为,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予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防治污染、保护土地的良好风气。
做好资源节约的教育培训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将资源节约教育贯穿于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中,制定培训规划,加强节约教育。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对节能节水执法监督人员和检测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资源节约的技术服务水平和执法监督水平。
(三)制订节约规划,落实激励政策,加强宏观指导。
各地、各部门在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时,必须把资源节约、降低消耗列为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科学规划,优化资源配置,重点编制节能、节电、节水、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土地、节约森林资源等专项规划,提出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各专项规划要在今年11月底前报市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编制全市资源节约总体规划。各地要抓紧制定本地区资源节约活动方案,明确3年内的资源节约目标,使资源节约活动有重点、有措施、有效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各级引导对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改造项目的投资,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建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认真落实国家鼓励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要研究运用价格调节机制,促进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开展。研究扶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将节能、节水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各级政府要依据实际对资源节约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要启动和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搞好节能、节水产品认证,提高产品能效水平,引导用户和消费者选购节能、节水型产品。建立并完善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和全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四)依靠技术进步,加快结构调整,加快资源节约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一是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遏制部分行业、地区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依法关闭污染严重、破坏资源的企业。要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资源节约的重要途径,按照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从体制、政策、机制、投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低消耗、高附加值的产业和产品,降低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由专业资源节约综合评估,不符合资源节约产业政策要求的,坚持不予批准。
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推进信息化;限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行业发展,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重点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组织现场会、举办展览、技术交流等方式,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尽快将其转化为生产力。近期重点推广节电、节水、支流水改循环水、空冷、污水回用、凝结水回用、高效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动机及拖动系统优化技术;推广空调节电技术、绿色照明和高耗能行业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废水资源化技术和“零”排放、中水回用技术;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引导冶金、电力、建材、石化、造纸、纺织等高耗能、高耗水行业积极采用先进成熟实用的新技术,带头降低能源、水资源和原材料消耗。
(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在全社会提倡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文明消费。实施“治污保洁工程”,确保空气、水源、噪声等环境质量达标。
清洁生产是一种将污染防治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全过程的新的生产方式,其核心是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通过全过程控制,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的转变,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全面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十大民心工程项目”中的治污保洁任务,根据《*市环保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加大政策、措施配套,引导企业重视清洁生产,推进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今年重点抓好蓝带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通过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并以此带动其他企业积极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我市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要继续抓好清洁生产队伍建设、清洁生产企业审核认定等工作,推进环保产业园区建设等。制订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企业为基础、园区为平台,构筑循环经济体系。
今年以来,我所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大力整顿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法监管,重拳打击非法行医效果显著
从2013年11月27日开始,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县卫生局等四部门《XX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宜卫发〔2013〕5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告》(宜政通〔2014〕3号)、县政府《XX县2014年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宜政办函〔2014〕69号)要求,分为3个小组在全县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至2014年11月底,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03家,药店31家,查处无证行医的22家,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的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3份。对22家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了取缔,给予“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收药品22件,没收医疗器械大小计31件,罚款11.59万元,张贴取缔公告22份,查处率100%;对7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下达了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并处以罚款的处罚决定;对503家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25家有违法行医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罚款3.5万元。7月28日对构成非法行医罪的1家无证行医诊所、1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县公安局已受理并正在执行中。
通过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非法行医的现象基本遏制。非法行医者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看到了政府打击非法行医的决心和工作力度,部分非法行医者自觉停止了违法活动。出租承包科室的现象基本绝迹;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的情形明显减少。二是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与积极参与意识。在对非法行医进行集中取缔的同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围观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及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危害,引导群众认清非法行医的危害,鼓励群众到正规医疗单位就医。三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加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进一步净化,医疗秩序进一步好转,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二、认真履行职则,全面落实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的卫生监督工作坚持“深化基础,强化能力,稳中求进,争创一流”的总体思路,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卫生局的中心工作和总体要求,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坚定信心,牢牢把握“为民执法办案”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专业技术含量;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有所突破,继续保持和跻身市内前列,为实现局的卫生工作目标和构建和谐XX、建设新XX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和卫生监测工作。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我县共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596家(今年办证190家),其中美容美发171家、宾馆(旅店、招待所)89家、沐浴场所31家、网吧44家、候车室3家、歌舞厅22家、酒吧(咖啡馆、茶座)15家、300㎡以上商场(书店)16家、影剧院1家、游艺厅15家、就餐场所面积大于150㎡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饭馆156家,医院33家,监督检查701户次,监督覆盖率100%;督促从业人员体检2013人,并且取得了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了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一年一次的空气、微小气候和顾客卫生用品检测,检测覆盖率100%;对8家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予以限期整改,对5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开展了卫生许可审查工作。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达到许可条件并予以限期整改,经营单位整改符合许可条件后取得卫生许可证。今年共受理发放卫生许可证190家,其中:住宿25家,理发95家,美容16家,歌舞厅6家,餐厅空调就餐场所28家,游艺厅3家,健身场所2家,沐浴足浴12家,商场1家,候车室1家。
(三)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在继续对县城区的住宿、美容美发、游泳、足浴等四类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外,还增加了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采取现场指导、上门服务、巡回监督等办法,帮助他们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毒设施、确保空气质量和顾客卫生用品达到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到11月26日止,190家今年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都已完成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工作,县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我县增加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受到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专家的好评。今年我们将帮助县自来水公司实现量化分级管理A级目标。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改善学校教学环境
对全县所有的中学、中心小学、托幼机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51家,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经检验合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要求,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井水和蓄水池等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取得身体健康证明、水池是否规范消毒并记录,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等;二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规范,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学生晨检、缺课追踪调查是否自始自终坚持,“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了一些问题,对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局进行了通报。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加强了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完善了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强化饮用水监督检查,确保群众饮水卫生安全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管,维护群众健康,按照省卫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14〕15号)的要求,我所从8月至10月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的配合下,对辖区内的城镇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采样检测,共检查城镇公共供水单位2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50家(其中设计日供水1000吨以上单位10家,设计日供水100吨以上单位40家),持有卫生许可证7户,持证率88.68%;采取常规处理水质净化工艺的40家,氯化消毒水质消毒方式的40家。对41家水厂全分析监督采集出厂水样或末梢水样69份,经县疾控中心检测,合格63份,合格率91.3%。
五、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强化内部管理
一是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建设,充实配强了卫生监督稽查力量,设置了稽查股长和专职稽查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的要求,稽查股制定了卫生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案卷的形式、内容、书写、送达、执行、结案、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自评与互评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每次随机抽取每位监督员5份监督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列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上半年共抽取执法文书40份,优秀率为30%,优良率为70%,通过活动的长期开展,全所卫生检查执法人员执法文书书写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努力树立监督员形象。今年5月上旬,稽查股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深入近30家监督对象,围绕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所发放的问卷调查表全部收回,管理相对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6%以上。通过面对面的与管理相对人交流,未发现卫生监督员有渎职情况。为规范卫生监督员的行为举止,我们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月不定期对卫生监督员的着装是否规范、执法语言是否文明、态度是否和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促进卫生监督员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及卫生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稽查股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稽查股严格按照本所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分类处置: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严格按照稽查程序查办;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的,转交相应的业务股室,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确保举报信息核实到位、查处到位、回复到位。由于措施得当,今年上半年受理的3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查处率100%。
六、开拓创新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举措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是国家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X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自2011年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由于卫生局领导重视,各乡镇卫生院积极配合,协管工作从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到档案管理、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等方面都得到了有效落实。目前卫生局明确了59名专(兼)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305名专(兼)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印发了《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管理规定》、《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流程图》。年初,对59名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卫生监督业务培训,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但由于协管员素质不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协管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为了弥补差距,促进交流,由县卫生局公卫办牵头,卫生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亲自带队,派出卫生监督业务骨干,采取现场言传身教、以点带片的方式,从4月15日至5月14日,在全县选取了9个乡镇卫生院,邀请其周边2-3家卫生院的院长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共同参与,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现场检查交流。检查人员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方式,即认真学习被检单位协管工作先进经验,又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检查完后,所有参加检查交流的人员进行了座谈,纷纷发表了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称赞这种工作方式好:看有实物、学有榜样、做有目标,对今后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充满了信心,达到了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七、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投身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促进卫生监督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单位的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扩大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增强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文明意识,在2012年成功创建“县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按照市创建文明单位的标准和要求,全力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朝着领导班子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重视学习培训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的目标迈进,树立卫生监督所的良好社会形象。力争在2014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达标。
积极投入县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园林县城活动,成立了“XX县卫生监督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XX县卫生监督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针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和园林县城中我所的责任目标,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创建文明活动和学校生活饮用水、乡镇集中式供水、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收到了良好效果。
抓创文管理,落实网格化措施。我所积极响应全县的创文网格化管理模式,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大巡查、大清扫、大清除、大规劝、大宣教、大整治、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义务巡逻等创文活动,建立健全了网格巡查台帐,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困难一一记录,本单位能解决的及时给予了解决,能力范围之外的做到了及时向有关部汇报。
八、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制定和完善了学习教育机制,加强学习教育活动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逐月抓落实。结合卫生监督所工作实际,要求各股室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安排自学,要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省市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市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体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全所14名卫生监督员全部通过了30学时的网络培训,年均集中学习教育时间达到了人均24天。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今后工作意见
1.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2.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大力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对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工作,其实保障人们身体健康。
4.继续抓紧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指导工作,巩固取得的成绩,使我县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步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