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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知责、履职”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
各施工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企业开展“知责、履职”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的通知》(阳政办发【2013】55号)文件要求,经矿委会研究决定,2013年5月20日至11月30日,我矿将开展为期半年的以“知责、履职”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在全矿各科室、各施工队、班组岗位之间,广泛开展以“知责、履职”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以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位员工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强化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学习理念,推进我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知责制度化,履职规范化”,努力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的目标。
二、成立领导组
为扎实开展好“知责、履职”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特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总工程师)
(通风助理) (防治水助理)
(机电副总)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闫国平兼任。
三、方法步骤
活动共分为六个阶段,由活动领导组统一部署,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由各科室分别组织开展各自专业范围内的活动。
(一)动员部署(5月20日至5月25日)。
活动领导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安监科负责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二)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5月26日至6月30日)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并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悬挂于醒目位置。具体负责人:董亮亮
(三)培训和考试(7月1日至7月30日)
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员工进行培训,使每一名干部职工熟知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熟知熟会“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具体负责人:杨于战
(四)“知责、履职”安全承诺(7月10日至7月30日)
全矿开展“知责、履职”安全承诺,每一个员工向班组承诺,每个班组向区队承诺,每个区队向科室承诺,每个科室向分管领导承诺,分管领导向矿长承诺,矿长向全体职工承诺。
(五)岗位达标和集中隐患排查治理(7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科室、区队要按照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达标活动。同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倒查隐患形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防止同类隐患问题重复出现。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落实监控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并挂牌限时治理。
(六)总结表彰(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科室、区队要对此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活动领导组。经活动领导组统一评审后,将对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先进科室进行表彰。对不予配合、开展不扎实、敷衍了事、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或在省、市、县抽查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关键词:人民银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作为央行治理结构中的组成部分,是促进各级行加强内控建设,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履职绩效的重要手段。地市人民银行处于“下管一级,上对三级”的中间环节,做好地市人民银行的内审转型工作,对实现全系统的内审转型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从金昌市中心支行的内审实践,探讨地市中心支行的内审转型工作,以期有借鉴作用。
一、地市人民银行内审转型实践
(一)加强县支行的审计监督,促进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内部审计的特殊地位,客观上决定了其具有监督、鉴证、评价和参谋的作用。县支行是地市人民银行内审监督的唯一下级单位,对县支行实施内部审计是地市中心支行管理层全面掌握其执行制度、风险管理和履职绩效的重要手段。2003年以来,金昌市中心支行对其管理的县支行先后开展了12次内部审计,平均每年1次以上,其中,全面审计2次,行长离任审计2次,领导班子履职审计2次,内控审计1次,业务专项审计5次,发现并纠正县支行管理中的各类问题和隐患64个,提出审计建议40条。内部审计全面反映了县支行各个时期在贯彻落实上级行的工作部署、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履职绩效和内控管理状况;对县支行工作进行了阶段性的总结和评价。在监督县支行安全合规运行的同时,对其经营业绩起到了鉴证作用,对中心支行决策层加强对县支行的管理提供最直接的参考依据。
(二)开展部门负责人履职和离任审计,提高部门的履职绩效。职能部门是机关履行职责的执行机构,部门履职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机关运行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对部门负责人履职和离任审计,可以使决策层和主要领导全面掌握部门工作开展的成效,督促职能部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绩效。从2007年开始,中支结合下查单位少的特点,尝试在内审同级监督中开展部门负责人履职审计,先后对中心支行机关货币金银科、科技科、会计财务科、营业室、保卫科、外汇管理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开展履职审计8次,平均每年1次以上。通过履职审计,对职能部门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决定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价;发现纠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执法现场检查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56个,督促被审计部门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制度建立健全,健全各项登记簿,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促进部门负责人依法、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
(三)开展重点业务的专项审计,防范业务经营风险。管理人、财、物、资金和枪枝弹药的部门是地市人民银行和县支行出现管理风险的高发区域,这些区域出现风险和事故诱因往往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和违规操作。通过业务管理合规性审计,督促各业务岗位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操作,防业务风险于未然是内审监督的基础业务。2003年以来,中支根据一定时期业务风险发生的区域特点,及时开展了会计决算、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管理、再贷款管理、安全保卫枪弹管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电子化设备、征信管理、集中采购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国库业务风险管理等重要业务管理专项审计20项,平均每年审计2项业务。通过专项审计发现并纠改业务管理中存在的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再贷款短贷长占、统筹基金检查监督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94个,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操作程序、改进工作方法、严格制度执行,保证了各项重点业务操作的合规性,有效防范了业务风险。
(四)注重重要业务系统审计,防范计算机操作风险。随着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的发展,人民银行的各项重要业务都发展为电子系统,通过计算机和通讯网络运行和操作,业务系统的现代化为内控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内部审计的监督领域、监督重点和监督方法也要适应科技发展的要求做出相应调整。从2003年开始,中支紧跟各重要业务系统的上线步伐,及时开展了各项重要业务系统运行和操作的专项审计。先后开展了业务应用系统及个人办公计算机联网运行管理、外汇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管理等重要业务系统专项审计,及时解决了各业务系统在运行载体发生变化后,各操作环节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业务部门规范业务系统口令设置管理,加强业务系统从看得见的纸上操作到看不到的电子操作过程中监督制约制度的落实,确保了各业务系统的合规、安全、有效运行。
(五)开展内控制度建设审计,增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地市人民银行规范高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按制度操作各项业务是体现单位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人民银行从上到下,从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严密的业务操作系统为出发点,切实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为了保证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中支先后开展对县支行内部制度建设、国库业务内控制度执行、货币信贷内部控制执行和中支全系统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的专项审计,对中支内控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等进行了客观评价,对存在的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等20个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在全行开展了以落实制度为主题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活动,使全辖基础业务更加规范,业务运行更加安全,防止了各类业务风险和案件的发生。
(六)探索开展绩效审计,适应内审转型的要求。地市人民银行的工作安全尤为重要,但从事任何业务工作的最终目标不是为了安全,而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内部审计不能仅仅强调安全,而是要强调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的履职绩效最大化。因此内部审计不仅要审业务的合规性,还要审履职的绩效。中支按照“内审工作要由传统的财务、业务合规性审计向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转变”的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绩效审计。2011年开展了征信管理绩效审计,对中支和县支行推进征信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评价,鉴证了征信管理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客观反映了影响高效履职的9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为提高征信管理及履职绩效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内审转型积累了经验。
二、地市人民银行内审转型的制约因素
(一)风险管理工作和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建立滞后影响审计结论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对被审计对象的监督在执行审计内容上评价或鉴证的标准应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在传统的合规性审计中,审计人员依据已执行的制度作为度量标准,用制度来衡量工作,做到了就是做到了,没做到就是没做到,拿事实对标准一目了然,说服力很强。而在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中,审计评价的内容从做没做延升到了做的程度的判定。目前,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还没有风险管理和绩效的判定标准,对风险大小、履职好坏要凭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评价,为了让被审计单位认可审计结论,容易使审计人员做出“风险判断就低不就高,履职绩效就好不就坏”的审计结论,使审计报告变成掩盖风险、歌颂成绩的“喜报”,向主要领导和决策层传达错误信息,可能造成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的缺失。
(二)对内部审计促进管理作用的认识不足影响转型工作的开展。内审转型中,审计领域不断拓宽和延伸,凡是存在风险隐患的领域,凡是可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领域都要纳入审计关注的视野,使审计的项目和被审计部门增加,对其它职能部门的“打扰”相应增多。许多部门负责人对审计的目的认识不足,没有建立起审计是为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帮助自己提高管理和履职水平的认识,错误地认为审计就是挑毛病、找问题、添麻烦,是既分散管理精力,又向领导暴露管理中问题和不足的事,对内部审计虽不敢抵触,但也表现出了不欢迎的态度,提供资料不及时、配合工作找理由推拖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同在一个单位工作的审计人员对开展同级监督有畏难情绪,认为是出力不讨好的事,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内审转型工作的推进和审计绩效的提高。
(三)内部审计还没有造就素质权威的队伍影响内审转型的步伐。当前内审部门的人员大部分是在以“财务、业务合规性”为主的传统内审职能下配备的,以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老同志为主,虽然他们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但在信息化的时代,央行业务日新月异,业务操作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审计人员对新业务、新知识的学习速度远远赶不上业务发展步伐,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及业务风险和履职绩效的判断能力。地市人民银行具有CIA资格证书的审计人员的比例更低,使内部审计队伍综合素质很难适应内审转型的需求。
(四)事后审计的内部审计方式影响了内审防风险的实效。长期以来,单一的事后监督使得审计成果价值下降进而影响了审计的权威。尤其是在风险审计上,由于内审人员不直接参与管理层的决策,对一些与被审计对象相关的、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信息的知晓范围非常有限,内审人员不能全方位掌握被审计对象的全面情况,在事后审计中发现问题时,风险已成实事,限制了内部审计在防风险中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加快地市人民银行内审转型的思考
(一)在管理体制上体现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方式,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关系到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尤其是以同级监督为主的地市人民银行的内审部门,应考虑内部审计与组织的整体利益相分离,使其无论是地位上还是利益上都处于独立的第三方,保持内部审计独立性、权威性和高层次地位。可以考虑在当前内审为行长负责的体制下,提高内审部门的行政级别,由副行级领导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或者改由上级行下派制,将内审人员的考核奖励等独立于其他人员,为内审人员建立相对独立的履职地位,在工作中减少干扰,排除后顾之忧,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营造良好的内审监督体制机制。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审计评价标准。科学完善的评价标准是内审对风险控制和绩效进行监督评价的基础,将地市中心支行和县支行的业务流程进行细分,确定各环节上的风险点,对每个风险点进行量化考核,从而确定风险等级;对重要工作的落实质量进行绩效量化细分,根据执行到位的程度评价工作绩效。内审进点前要根据审计业务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评价标准,增强审计评价的刚性,使审计结果更加科学严谨,客观反映被审计对象的实际风险等级和履职绩效。
(三)培育适应内审转型的内部审计队伍。加大内审人员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采用资格证书培训、现场培训、远程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做好集中培训;收集汇编各领域的审计实务、优秀内审项目及央行内审案例,供内审人员日常学习和参考;从信贷、外管等部门选调人员进入内审部门,优化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人才,使之适应内部审计的发展需要。把好审计人员“入口”关,建立审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明确审计人员的学历要求,努力提升内审队伍学历层次。通过培训和补充,形成多元化的内部审计人员结构,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新型内审人才,使内审队伍素质逐步适应转型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穆西安.推进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全面转型与发展的思考[J].南方金融,2009,(1):5-8。
[2]施林.推进中央银行内审工作科学转型的思考[J].海南金融,2012,(4):83-85。
[3]陶华.提高巡视与内审监督效率探析[J].青海金融,2012,(1):57-59。
一、考核范围、分类及内容
(一)、范围:本方案用于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未纳入市安委会的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考核。
本方案所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包括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分管工作范围涉及安全生产其他分管负责人。
(二)、分类:根据被考核单位职能及对安全生产履职要求不同的情况,按区别对待、分类考核原则,将被考核单位划分为辖区管理、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和协助管理等四种类型。具体分类为:
1、辖区管理类。具体包括:全市21个乡(镇、街道)和参照考核的__、__2个工业管理区。
2、监督管理类。具体包括: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经贸委、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农机局、地矿局、水利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林业局、旅游局、房管局、供销社、中小企业局、文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公路养护公司、地方海事处。
3、部门管理类。具体包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教育局、物资局、粮食局、商业局、二轻局、外贸局、广电局、体育局、农业局、果业局、畜牧水产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火车站。
4、协助管理类。具体包括:市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总工会、人寿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上述所列部门、单位,根据本年度单位职能变动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组织年度考评时作必要分类调整;未列的部门、单位,也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组织年度考评时作必要增列。
(三)内容:安全生产履[本篇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网址为-未经过文秘站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职考核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考评,主要考核各单位及其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责任制度、隐患治理、监督管理、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事故控制和履行协助管理义务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指标和评分标准,按《南康市安全生产履职分类考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表》)实施。
二、考评办法
考核工作由市安委会负责实施,从四种类型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办法如下:
(一)、履职年度时间指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各类安全事故统计年度时间从有关规定。
(二)、考核分单位考核和责任人考核,采取单位考核与责任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组织实施。单位考核分自评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责任人考核只作自评,不另外进行组织考核。对责任人考核的等级评定参照单位履职考核的情况进行。
(三)、安全生产履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依照《考核表》加、扣分。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三、考评程序
1、自评。各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在20__年1月6日前,撰写好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责任人述职报告,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并量化自评得分。
2、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责任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召开由有关部门、企业人员参加的[此文若非在文秘站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按照《考核表》评分标准对被考核单位作出量化评分,并提出改正意见。对各考核单位有“日常考核”项的考核工作,由市安委办综合年度内各考核情况,按加权平均方式考核量化评分。
3、评定。市安委会负责召集各考核小组组长召开考评工作会议,综合“日常考核”情况,对各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履职等级作出初定,报市政府审定。
三、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划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70~90分(不含90分)的为达标单位,60~70分(不含70分)的为挂牌警告[此文若非在文秘站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单位,6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单位。责任人考核结果以上述对应分数分四个等级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二)对考核评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的责任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三)被考核单位或所监管职责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奖)资格,并对考核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1、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或不达标单位的;
关键词:海事政治要求 海事规范标准 海事发展动力
2013年9月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全国海事系统“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海事系统“三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海事系统“三化”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中国海事,是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海事处是海事系统基层单位,全面履职的前沿阵地,人员约占系统人数的三分之二,是推动发展的主要力量,强化基层海事处“三化”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三化” 建设丰富内涵
“三化”建设与“三个海事”、“三个追求”和“四型海事”,是交通运输部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特定情况提出的,虽然各有不同的侧重点,但他们是与时俱进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体系。“三个海事”是发展的属性,“三个追求”是发展的任务,“四型海事”是发展的途径;“三化”建设是海事发展的方向目标,是海事发展新的重大机遇。
海事革命化,即海事队伍忠诚于党、听从指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海事革命化是海事发展质的飞跃,是海事进行改革、创新的内在要求,这也是海事履职的政治保障。行政管理强调的是执行力,革命化强调的是战斗力,革命化要求提高基层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确立精神支柱,保证在重大关键问题上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能站稳立场。
海事正规化,即海事队伍素质精良、作风过硬、海事管理法制健全、科学规范。海事正规化是海事发展的动力,是海事发展的新要求,也是海事履职的重要基础。坚持组织形式和科学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管理、从严管理、标准管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提升基层海事监督管理水平,打造规范标准,做到海事队伍和海事管理的规范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服务到位。
海事现代化,即海事装备精良、技术先进、文化领先。海事现代化是海事事业发展和进一步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是调数字化监管、智能化服务、国际化水准,这也是海事履职的根本要求。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实现海事人的现代化,推进海事职工从传统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知识体系、素质能力、行为方式、工作理念、管理方式、体制机制、装备设施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向现代转型。
“三化” 建设相辅相成
“三化”是相互联系的整体,相辅相承,相得益彰,可以构成结构严密的逻辑体系,是海事发展的科学性与政治性、传统性与时代性、导向性与规范性,体现中国海事时展要求和海事人价值追求的统一。
革命化是海事政治要求,是海事履职的政治保障,也是“三化”的核心、前提。革命化是“三化”最基础、最稳定的部分,是海事发展正规化和现代化的政治指引,“三化”中缺少革命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就没有了方向和灵魂。只有坚持海事革命化,才能把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才能把能更好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更好的建设三个海事――交通海事、阳光海事、数字海事。也才能做到海事正规化,实现海事现代化。
正规化是海事规范标准,是海事人的行为准则,也是的“三化”的基础、条件。正规化是海事人的宗旨要求、行为准则,是海事发展革命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三化”中缺少正规化,现代化和革命化也只是空中楼阁。只有坚持海事正规化,才能把热爱祖国之情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把忠于人民落实在工作之中,才能更好的更好的实现中国海事三个追求――勇于负责,追求社会满意度最高;干对干好,追求岗位业绩最优;创造环境,追求职工归属感最强。也才能做到海事革命化,实现海事现代化。
现代化是海事发展动力,是海事卓越服务具体展现,也是的“三化”的追求、主题。现代化是海事中心目标、职责价值取向,是海事发展革命化和正规化的迫切需要,“三化”中缺少现代化,革命化和正规化则不能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和形势需要。只有坚持海事现代化,才能实现装备、技术、文化的现代化,才能实现人的现代化,才能更好的建成“学习型海事、责任型海事、服务型海事、创新型海事”。也才能做到海事革命化,实现海事正规化。
“三化” 建设必须强化
一、近年来九江中支开展绩效审计的实践与效果
1.对县支行履职情况的绩效审计。主要是把“县支行履职”整体当作绩效评价的主体,从“安全性”、“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做法:一是以“安全性”为核心。选定“发行、会计和国库内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发行基金管理”、“计算机管理”和“金融稳定”等与央行业务安全密切相关的六个方面进行安全性评价。安全性分值权重占比50%。二是以“效率性”为重点。人民银行的效率着重体现在管理与服务职能上,为此,选定“窗口指导”、“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稳定”三个反映地方金融经济效率的指标,选定“支付结算”和“国库业务”两个反映央行服务水平的指标,选定“征信管理”、“贷款卡管理”、“金融统计”、“人民币管理”、“外汇管理”和“反洗钱”等六个反映央行管理能力的指标进行“效率性”绩效评价。效率性分值权重占比30%。三是以“经济性”为补充。人民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在总体费用“恒定”的条件下,追求业务活动能耗最小化,是各级人民银行关注的问题,经济性作为绩效审计的标准是必要的。选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较能反映央行的经济性。四是以“效果性”为导向。对“效果性”的定义是指人民银行的履职效果。选定“项目推广”、“经验材料转发与交流”、“论文交流”和“获上级行荣誉”四个指标,旨在通过绩效审计引导员工不断创新和争先创优。
2.财务资金运行情况的绩效审计。选择“财务资金”作为探索绩效审计的突破口,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以2005年为基数,到2010年各级行节电20%、节水20%、人均能耗降低20%以上。主要做法:选定了弹性较大有压缩空间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及工会经费等6种可塑性费用作为审计评价对象。按“3E”原则确定审计标准,即以表格的形式将上述6个账户设置相应的应得分值、审计标准、评价标准以及审计方法,共列出了14种审计标准、评价标准和审计方法,按账户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关联度分别设计分值。在现场审计过程中,注重查阅原始凭证,剔除调账因素,确保审计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3.九江中支开展绩效审计的效果。通过对县支行履职情况和财务资金运行情况绩效审计的实践,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效果。一是审计观念得到转变;二是审计标准得到转变;三是促使工作目标的实现;四是推动了单位间的绩效竞争。
二、基层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面临的问题
绩效审计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对绩效审计的认识不够。绩效审计在人民银行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各项建设基本是空白。基层人行内审人员多数对绩效审计概念认识模糊,至于它的实际内容是什么、具体该如何操作,还知之甚少。人民银行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效率应包括:对内的内部管理效率、对外的业务处理效率、执行货币政策效率和行政审批效率。
2.绩效审计缺乏衡量标准。基层人行的绩效审计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缺乏系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容易造成绩效评价无据可依。因此,评价标准是绩效审计能否深入有效进行的关键因素。
3.审计方法和方式落后。目前,在人行业务普遍采用计算机处理的情况下,内审部门仍以传统的现场检查为主,审计手段仍局限于查账、翻传票等老路子,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数据的分析等一系列审计作业全部通过手工完成,时效性差,与金融电子化的日益发展相比落后较远。
4.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基层人行审计部门人手少、任务重,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探索中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县支行履职情况和财务资金运行情况的绩效审计,我们积累了不少经验,认为人民银行绩效审计需要有一个不断实践与完善的过程,需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绩效审计作为当今政府审计的一个发展方向,内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央行每个职工大致了解绩效审计的原理和基本知识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得绩效审计开展起来得心应手。与此同时,提高大家对绩效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完善标准,科学评价。目前,央行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尚不成熟,加之审计人员的主观理解和判断上的差异,可能会选择不同的评价标准,得出的审计结论存在差异,从而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比如,“固定资产管理”、“窗口指导”、“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稳定”等,是要经过几年或更长时间才能体现效益的,所以对这些工作的审计标准和评价要注意把握多年效益的累加,使长期性与每年使用效益的短期性结合起来,绩效评价才能客观。因此,要不断进行审计实践、摸索和总结,丰富、修订和完善审计标准和评价指标,使之更为科学、灵活,形成更有效的绩效审计评价准则。
3.注重培养,提高素质。绩效审计是一种以信息为基础的活动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工程、行为决策以及现代审计技术方法等方面专业价值在其中占据核心地位,但从现状看,基层人民银行现有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分析能力等方面与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审计人员只具备财经、审计方面的知识远远不能胜任。应当学习和掌握国际内部审计准则,鼓励内审干部参加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培训,进一步促进以职业化、专家型为目标的央行内审干部队伍建设,以尽快解决审计人才紧缺和质量不高的问题。
我区现有中小学22所幼儿园35所。中小学生、幼儿共计37603名,其中初中生9293名,小学生17723名,幼儿10587名。
一、健全机构,履职尽责。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第一主任,区教育局局长为主任,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四办一乡等部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为副主任的校园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9月重新修订《区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区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和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并下发到校园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履职尽责做好校园安全生产。区委书记李向东组织校安委会各成员视察中考安全管理情况,组织召开校园安全专题会议;李区长、汪区长亲自带领校安办各部门到学校检查工作,现场办公整改隐患。
二、综合治理,联动促效。
2018年开展两轮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汪区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四办一乡牵头联合教育局、安监局、交警伍家大队、城管局等部门分片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梳理问题清单进行全面综合治理。采用拉网式全面排查,现场看情况,出对策,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全面综合治理。尤其是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督办。有效清理了校园周边无证摊贩、畅通师生出行交通安全,对校园周边四类人员进行了有效管控……各部门联合行动打造了阳光平安校园。
三、 平安校园,创建提质。
各单位全面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管理。全面实行封闭管理,均按标准配齐配足专职安保人员并配备安保器械八件套,校园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保安管理实施月考核并发放奖励。各校均安装报警一键通与辖区派出所110指挥中心相连接,定期监测确保紧急情况正常使用;校门外监控与市雪亮办和公安系统联网,校内重点场所和区域要求视频监控全覆盖,要求图像清晰的、硬盘容纳的影像资料存盘达到30天、有后备电源能够保证断电后系统持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小时。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77人,其中工矿企业不超过3人;事故起数比去年有所下降;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件1)。
三、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并通过签定责任状(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经费有足够保证。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各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各企业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五)加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当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七)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评价和评估率不低于9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审查验收率100%。
(八)深入开展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城市燃气和液化气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九)完善本辖区或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
(十)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各类事故,发生事故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建立和完善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向县安委会上报各类报表。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县安委会已制定下发)。各责任单位上半年和年终,应对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年底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细则”和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县安会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县安委会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同时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二)考核等次考核按满分1000分计,分四个档次:
优秀:等于或高于900分;
合格:等于或高于800分、低于900分;
基本合格:等于或高于600分、低于800分;
不合格:低于600分。
(三)奖惩方法根据考核等次,决定奖惩办法如下:
优秀: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奖励风险抵押金数额的40%,并在全县通报表彰。
合格: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
基本合格:扣减40%风险抵押金,返还60%风险抵押金;
不合格: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奖励资金来源为: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返还各单位的风险抵押金和奖励资金作为各责任单位的安全奖励资金使用。扣减的风险抵押金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被考核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或其管辖范围内当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强化目标管理
(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及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行分解落实。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情况专项自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山下乡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贯彻情况专项自查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主要内容
(一)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纳入农村消防建设内容并同步落实情况;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情况;消防机构的建立及履职情况;村民委员会落实自主消防管理情况;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乡、村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乡、村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情况。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村民防火公约建立落实情况;农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及消防宣传“进农村“情况。
(四)火灾隐患整治及火灾防控情况。集中整治火灾多发地区的区域情火灾隐患情况;整治“三合一”场所和连片易燃村火灾隐患情况;农村新办工业项目和农民自建房屋的消防监管机制建立情况。
检查方法及时间
(一)组织自查。各村、单位、企业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在5月14日前完成。
(二)组织检查。乡政府在5月14—15日组织深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县消防大队。
(三)组织整治。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整治,整治工作要求在6月结束,准备迎接上级检查。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有关单位、企业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推动解决一批制约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的发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08年以来审结危害生产安全刑案6103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总体状况如何?呈现哪些趋势?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一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及与之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据统计,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共审结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6103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8118人,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其中,2008年共审结1591件,生效判决人数2048人;2009年共审结1525件,生效判决人数1948人:2010年共审结1506件,生效判决人数2059人;2011年~11月审结1481件,生效判决人数2063人。
2010年8月,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联合组成检查组,对15个省市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惩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疑难问题。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相关案件审判经验基础上制定了这个《意见》。
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权钱交易、渎职犯罪
法院审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应当把握哪些原则?对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渎职犯罪如何惩处?
这次出台的《意见》,首次明确审判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三项审判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即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区分责任、均衡量刑;主体平等、确保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在指导司法审判实践过程中强调,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尤其是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和渎职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要根据事故原因、后果大小、主体职责、过错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全案,正确划分责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对于所有责任主体,都必须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确保刑罚适用公正,确保裁判效果良好。
《意见》规定,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数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或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在《意见》中还规定,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同时构成职务犯罪或其他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进一步明确责任认定,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
审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过程中存在哪些难点?如何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涉案人员往往较多,犯罪主体复杂,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有的还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而且事故原因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又有间接原因,原因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关联程度又存在差异,如何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区分责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是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
对于多个原因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在区分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的同时,应当根据原因行为在引发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确认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合理确定罪责。
一般情况下,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对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从业资格、从业时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受到他人强令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因素认定责任,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履职时间等,综合考察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合理确定罪责。
规定从严惩处若干情形,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参股企业构成犯罪不能缓刑
在审判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中,如何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实践中,对于安全生产危害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应当特别强调予以从严惩处。《意见》中规定了具有如下情形的,原则上不得适用缓刑,其中包括:
①非法、违法生产的;②无基本劳动安全设施或未向生产、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无保障的;③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④关闭、故意破坏必要安全警示设备的:⑤已发现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⑥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人员,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⑦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企业,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⑧贪污贿赂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的: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⑩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的;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尚未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⑥事故发生后,采取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⑩数罪并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