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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售后承诺
1、质保期一年。
2、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保修的日期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所售商品只要在质保期内符合保修条件,均可享受维修的服务,但下列情况则不在保修范围:
a、错误或者不正当使用;
b、人为损坏;
c、经他人维修过。
d、耗材
3、超过质保期的产品将由用户承担材料费、维修和往返运输及其它费用。
4、购买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持银行汇款回执单据及所购物品到指定商或售后服务部进行检测、维修, 如不能维修可享受退货或换货处理。
二、 以下情况之一的产品,乙方仅能享受合理的有偿维修服务。
1、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其它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
三、 技术支持和服务
1、您随时登陆本公司网站从那里得到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无论在购买前还是购买后,您只需拨打电话致电查询。就会得到我们应用工程师关于您应用和需求的详细咨询。
四、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承诺义务;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甲方行使乙方的法律权利。
五、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无效时,双方可通过甲方当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销售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主要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故此,双方就有关销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销售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的单价
_________元/只(不含税_________元/只)
第二条结算方法
1.第一批进货_________只,预付款_________%,第二批起付款发货。
2.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卖不完第一批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剩余货物,退回预付款,结清帐目。
第三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乙方所在地内产品直接用户向甲方联系购买时,甲方不得低于以下价格:
_________元/只(不含税_________元/只)
第四条如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向直接用户提供低于第三条规定价格。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第一批未付货款
第五条出厂包装标准
用纸箱包装,_________只一箱为单位发货。为节约运输费用,可根据乙方提出面壳与头箍拆开包装,到达时由乙方组装。
第六条甲方代办托运到达乙方指定站港,费用乙方负担。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初期的宣传广告资料,并对产品因制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包换,一年内免费维修。
第八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罚款_______元。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已成交价款金额的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销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九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成为乙方的短信息会员,由乙方或其关联企业(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乙方包括_________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甲方提供商务短信息服务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1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甲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以手机短信息的形式发送到甲方手机上。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将根据注册短信息会员的需求类型分为_________,具体服务类别见手机短信分类。
第2条 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信息会员服务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条 服务费用
3.1 甲方注册成为本网信息服务 类手机短信息会员的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
第4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4.1 甲方享有按时接收乙方通过手机发送的相应类别的市场短信息的权利。
4.2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用于非法用途。
4.3 甲方保证遵守所有由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的服务合同、规定、程序和惯例。
4.4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发送市场短信息。
4.5 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应保证与甲方所订类别相符,不能发送与市场无关的信息。
第5条 除外责任及补偿
5.1 乙方对任何与手机或其它服务形式有联系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的损害不负责任,此等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5.1.1 甲方使用自己的手机发生故障所造成的损害;
5.1.2 甲方不正当使用手机服务或其它形式的服务所造成的损害;
5.1.3 在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的指导下进行交易所造成的损失;
5.1.4 乙方注册会员提供的商务信息发生变动导致的损失。
5.2 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6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6.1 乙方对依据本合同开发的软件,数据库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商业机密及其他均享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利益。
6.2 一方对于由于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另一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应保守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该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一旦本合同终止,该方应将载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另一方要求归还另一方,或予以自行销毁,并从任何有关记忆装置中删除任何该等保密信息,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6.3 _________专业子网站所提供的内容和软件可以用作信息获取,商务交易的信息资源,但甲方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后,不允许向其团体成员以外的任何第三者传播,同时在团体内部成员之间传播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是_________。
6.4 双方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第7条将持续有效。
第7条 合同的提前终止
7.1 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前6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
第8条 不可抗力
8.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是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8.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网站页面公告,电子邮件,专人手递或挂号邮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8.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则本合同终止。
第9条 其他规定
9.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9.2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合约,理解和通信。
9.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9.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合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9.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9.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0条 通讯
10.1 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网站页面公告,或电子邮件,或非在线形式传送。
第11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12条 附则
12.1 本合同一式贰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匿名举报引起检方重视
2012年初,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接到多封举报信,称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化纤公司)能源供运处处长薛福立有重大经济问题。尽管是匿名举报,内容也非常笼统,但还是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因为薛福立所在的化纤公司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着50余年的历史,是我国生产化纤纺织原料的大型一类企业,产品远销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效益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作为该公司的能源供运处处长,薛福立每年负责上亿元的煤炭采购,一旦存在经济问题,极有可能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举报信随后被转至化纤公司所在地的凤泉区检察院。该院立即成立办案组,兵分多路对薛福立展开秘密调查。
反馈回来的信息显示,薛福立一家拥有4套房产,其中本市2套,北京、天津各1套,总价值200多万元,另有银行存款130多万元,股票基金保险共140余万元,家庭各类财产高达520多万元。薛福立的妻子是化纤公司退休职工,儿子还在读书,其正常资产应该不足百万,多出来的这400多万元来源是否合法呢?薛福立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瞬间加大。为不打草惊蛇,办案组决定继续展开秘密调查,待时机成熟后再接触薛福立,争取一举突破。
嫌疑人辩解漏洞百出
此时,一条消息打乱了整个计划。办案人员在企业走访时得知,在检察院接到举报前不久,化纤公司纪委也接到了同样的举报,并就举报内容展开了调查,但由于方法不当惊动了薛福立及相关人员,他们极有可能已经订立了攻守同盟。办案组决定立即正面接触薛福立。
到案后,薛福立的表现印证了办案组的猜测,他将所有事情全推到妻子柳红梅身上,称自己从不过问家里有多少钱,对北京和天津的房产更是不知情。而柳红梅的说辞和薛福立高度一致,同时表示家里的钱都是合法收入。
柳红梅这样解释其收入来源:1996年到2001年期间,她开榨油厂赚了80多万元;2000年到2010年期间,她将60万元用于放贷,每年利息10.8万元;2002年到2004年期间,她办散热器厂赚了20多万元,后将该厂转让给合伙人得款20余万元,转让后合伙人每年给她10万元,2010年该散热器厂拆迁补偿35万元;借给邢某60万元,5年共收利息152万元;2010年开衣钩厂赚了10万元;2007年出售某用于合纤氨纶的油剂配方赚了90万元;从母亲家的老宅里挖出珍宝,变卖后得款80多万元;母亲去世时,从她家水缸底部找到现金30余万元。
“她在撒谎,”这是办案人员的第一感觉。尽管这样,办案组还是对其供述进行了调查核实,得到的结果是柳红梅确实开过榨油厂、散热器厂、衣钩厂,可整体呈亏损状态。至于放高利贷、挖出珍宝、得到母亲遗产、分得搬迁费的事情则全是子虚乌有。
心理测试瓦解攻守同盟
就在薛福立夫妇胡编乱造时,柳红梅账户中一笔10万元汇款引起了办案组的注意。
汇款人叫李成,从2009年起给化纤公司运煤。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李成与薛福立不仅平时通话频繁,两人还颇有渊源。李成在2009年之前经营一家沙场,生产用电用水全部由化纤公司供给,其与时任供水车间主任的薛福立关系密切。2009年薛福立接管能源供运处后,对煤炭采购进行了改革,由向中间商采购变成直接到煤矿采购。这样一来,就多了运输环节,而运输费用隐蔽、不可控,有灵活的利润空间,很多人都想成为化纤公司的运煤户。这10万元会不会是李成为得到特殊关照,给薛福立的好处费呢?
随后,办案人员讯问了薛福立、柳红梅和李成三人。薛福立一如既往地称自己不知情。柳红梅和李成则供述一致,说那10万元是柳红梅向李成借的钱,已经归还。但是在是否有利息、还款时是否有收条以及柳红梅去李成处还钱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等多处细节上,二人的供述明显不一致。办案组随即加大审讯力度,但是进展缓慢。
案情分析会上,办案人员认为嫌疑人在订立攻守同盟后心理上产生了优势,对抗性较强,只有击破其心理防线才能顺利突破。于是,办案组决定对三名嫌犯进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俗称“测谎”,根据被测试者回答问题时的生理指标变化,判断被测试人是否说谎,若测试结果对被测试人不利,将会给其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在这种心理压力下,李成交代了薛福立夫妇向自己索贿10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也交代了受薛福立指使串供的事实。攻守同盟开始瓦解。证据链条锁定犯罪事实
原来,2010年时薛福立、柳红梅和李成一同去天津看房,返程途中,柳红梅以他们夫妻买房缺钱为由,要求李成赞助20万元。最后,李成通过银行给柳红梅汇款10万元。2012年初,化纤公司纪委调查时,薛福立害怕受贿的事情暴露,就找来李成,同柳红梅一起编造了借钱的说辞,还伪造了还款收据。根据李成的交代,办案组通过相关的书证、证人证言对薛福立、柳红梅受贿10万元的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零口供”情况下锁定了其受贿的犯罪事实。
2012年12月24日,凤泉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判处薛福立有期徒刑十二年;以受贿罪和洗钱罪判处柳红梅有期徒刑十二年。薛福立和柳红梅不服,提出上诉。
子宫肌瘤患者, 将其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 每组51例。观察组患者运用腹腔镜子宫肌瘤剔除术进行治疗, 对照组患者运用传统开腹子宫肌瘤剔除术治疗, 比较两组采用不同治疗方法患者的手术出血量、手术时间、住院时间、术后第一次排气时间、术后疼痛情况。结果 观察组患者的手术时间为(65.23±24.12)min, 手术出血量为(125.21±41.62)ml, 均显著少于对照组的(89.13±28.12)min、(225.24±61.82)ml,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 腹腔镜手术;子宫肌瘤;临床治疗;应用价值
DOI:10.14163/ki.11-5547/r.2017.02.020
Comparison of clinical effect between laparoscopic surgery and traditional laparotomy in the treatment of uterine fibroid patients WANG Su-xiang. Liaoning Province Yingkou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Hospital, Yingkou 115007,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compare clinical effect between laparoscopic surgery and traditional laparotomy in the treatment of uterine fibroid patients. Methods A total of 102 patients with uterine fibroid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observation group and control group, with 51 cases in each group. The observation group received laparoscopic myomectomy for treatment, and the control group received traditional laparotomy myomectomy for treatment. Comparison was made on operation bleeding volume, operation time, hospital stay time, first exhaust time after operation, postoperative pain between the two groups. Results The observation group had operation time as (65.23±24.12) min and operation bleeding volume as (125.21±41.62) ml, which were obviously less than (89.13±28.12) min and (225.24±61.82) ml in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ir difference had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P
【Key words】 Laparoscopic surgery; Uterine fibroid; Clinical treatment; Application value
子宫肌瘤是较为常见的良性肿瘤, 激素因素往往是其发病的主要原因, 子宫肌瘤的临床治疗方法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及手术治疗, 针对肿瘤体积较大、症状较明显且出现不良发展趋势、患者无生育需求的中老年女性患者, 通常进行子宫全切术治疗[1]。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 微创理念逐渐运用到妇产科临床治疗中, 微创理念指导下的腹腔镜手术治疗具有手术创伤小、患者恢复快等优势, 自运用以来患者认可度较高[2]。本文对本院选取的102例子宫肌瘤患者分别应用腹腔镜子宫肌瘤剔除术治疗及传统开腹子宫肌瘤剔除术治疗, 比较两种不同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8月~2015年11月本院妇科收治的子宫肌瘤患者102例, 将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 每组51例。观察组患者年龄35~71岁, 平均年龄(51.2±6.6)岁, 孕次1~6次, 平均孕次(3.3±1.5)次;对照组患者年龄32~73岁, 平均年龄(51.5±7.2)岁, 孕次1~5次, 平均孕次(3.0±1.5)次。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入选标准:所有病例临床表现均符合病理学活检结果, 子宫表面弹性较好、体积小于孕4个月、未脱垂子宫现象均可确定为子宫肌瘤患者;患者均有阴道分娩史, 机体状态优良, 具备子宫切除术条件。排除标准:排除患有严重内科疾病的患者、有生育需求的患者、恶性肿瘤患者、有手术史患者或腹盆腔有创伤史的患者。
1. 2 方法
1. 2. 1 对照组 运用传统开腹子宫肌瘤剔除术治疗, 行硬膜外麻醉, 将腹壁切开同时建立气腹, 详细探视患者腹腔同时放置拉钩, 充分暴露患者腹腔, 运用血管钳将子宫两端夹持同时牵引, 运用手术剪剪开膀胱腹膜并下压膀胱, 同时使用双极电凝对子宫动静脉进行凝固, 对阴道壁进行环形剪切, 从阴道将子宫取出[3]。结扎时运用7号线进行结扎, 运用10号线进行缝合。
1. 2. 2 观察组 采用腹腔镜子宫肌瘤剔除术进行治疗, 采取腰-硬联合麻醉后确定膀胱截石位, 对大腿上沿至剑突这一片区进行严格消毒;在进行手术前, 首先要用消毒纱布将患者进行堵塞, 并缝合患者大小, 充分暴露手术视野, 然后完全导出患者膀胱内的尿液, 运用血管钳将子宫两端夹持同时牵引, 将适量的生理盐水注入空隙部位, 在距膀胱沟3 cm处环形切开阴道壁, 上推膀胱到达子宫腹膜, 切开腹膜, 然后依次剪断韧带、主韧带、子宫动静脉及宫旁组织, 采用7号线将手术切开的残端进行缝合;触摸到患者的子宫后壁位, 另一手把勾形钳放到子宫后壁位置和手指之间, 固定卵巢与子宫韧带同时做向下牵引动作, 然后把输卵管与子宫韧带切断, 缝合残端运用的是10号线, 最后把游离出来的子宫取出, 手术结束。
1. 3 观察指标 研究比较两组患者的手术时间、手术出血量、术后第一次排气时间、住院时间;采用VAS评分观察两组患者的疼痛情况, 并进行对比和分析。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观察组患者的手术时间为(65.23±24.12)min, 手术出血量为(125.21±41.62)ml, 均显著少于对照组的(89.13±28.12)min、
(225.24±61.82)ml,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子宫肌瘤为生育年龄女性中常见的良性肿瘤, 发生率约为20%~50%, 肌瘤的一般形态为白色带包膜, 与子宫周围的正常组织分界较为明显[4-12]。有关调查资料显示[5, 13-19], 子宫肌瘤主要发病年龄段为生育年龄, 青春期患病率不高, 患者绝经后多数肌瘤会自行萎缩消失, 因此影响子宫肌瘤发生的因素可判断与雌激素或孕激素有关, 这两种激素可刺激瘤体生长。
本次研究治疗子宫肌瘤时, 观察组患者应用腹腔镜手术治疗, 对照组患者采用魍晨腹手术治疗, 对两组采用不同治疗方法手术出血量、手术时间、术后第一次排气时间、住院时间、VAS评分进行比较, 研究结果显示, 观察组患者的手术时间为(65.23±24.12)min, 手术出血量为(125.21±41.62)ml,
均显著少于对照组的(89.13±28.12)min、(225.24±61.82)ml,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 使用腹腔镜手术治疗的手术时间较短, 患者出血量大大减少, 患者第一次排气时间明显提前, 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治疗效果理想, 值得临床应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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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手机中安装联通手机营业厅。
2、点击手机营业厅应用,进入其首页界面,找到“服务”选项。
3、点击“服务”,进入服务界面,首先是查询服务,点击“办理服务”。
4、进入办理服务后,找到服务密码修改。
5、点击服务密码修改,进入服务密码修改界面,开始填写原密码和所要修改的密码。
同时,诸多调查研究表明,30%左右的留守儿童存在各种明显的心理健康问题,在身心发展中存在更多的潜在危险性,更容易产生各种不良的心理行为问题。由于父母长期远离,留守儿童无法直接感受到父母教育和关爱呵护,在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以及行为示范方面缺乏应有的指导,情感和心理上的渴求得不到满足,心理问题突出,行为问题发生率高,严重地影响了该群体的心理健康发展。
本文针对宜城市小河镇部分学校作了初步调研,调查发现,初中留守儿童比例占全校均数的40%以上,小学留守儿童比例占全校均数的60%以上,而且年龄越小的年级双留守儿童所占比例越大,部分孩子处于无人监管的“真空”状态。本研究拟采用《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HT)量表,考察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性别、年级不同的差异状况,父母一方外出务工、父母同时外出务工以及各监护类型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来探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服务。
1. 调研方法
1.1 调查对象
本研究选取宜城市小河镇中学、余云村小学、大冲村小学三所学校进行调查,发放问卷600份,收回问卷569份。抽取二所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共300人,收回有效问卷287份,男生140人,女生147人。抽取初中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共300人,收回有效问卷282份,男生138人,女生144人。父母都在外打工的占总人数的63.7%;隔代监护、单亲监护、同辈/自我监护和长辈监护分别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6.3%,22.9%,7.9%,12.9%。
1.2 采用方法
采用《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ental Health Test)》(简称MHT)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此调查表由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专家周步成教授和其他心理学科研究人员根据《不安倾向诊断测验》进行修订的调查量表。量表共100个项目,每个项目均采用“是和否”2级评分制,选是得1分,选否得0分。此量表测题量适中,覆盖面广,筛选率高,由8个焦虑倾向分量表和效度量表组成。测验由学习焦虑、对人焦虑、孤独倾向、自责倾向、过敏倾向、身体症状、恐怖倾向和冲动倾向8个内容量表构成,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效度量表得分大于或等于7分的为无效问卷,8个内容量表的总分表示个人焦虑的一般倾向,得分越高表明心理健康状况越不好。8个分量表的标准分之和为全量表的总焦虑倾向的标准分,其中心理健康状况不好,总体焦虑异常者得分在 65分以上,低焦虑者得分在35 分以下,35-65分属正常水平。
1.3 统计处理
采用团体测试,统一指导语,当场收回问卷。数据统计处理采用 SPSS 17.0进行统计处理,采用方差分析、t检验等。
2. 结果与分析
2.1 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检出情况
由表1可看出,留守儿童的总焦虑倾向低于65分正常值为 45.22 分,总体上心理健康水平属正常。8个分量表均分除了学习焦虑分量表均分高于7分外,均在正常值内。心理健康问题大多集中在学习焦虑方面其异常检出率达73.5%,其他检出率依次为34.1%的过敏倾向、33.2%的身体症状、29.8%的自责倾向、14.3%的恐怖倾向、12.9%的对人焦虑、9.3%的冲动倾向与5.8%的孤独倾向。
从学习焦虑来看,留守儿童普遍对考试怀有恐惧心理,为了赢得父母的重视,又特别关心考试分数,以致无法安心学习,对学习有着更多的压力和焦虑。又由于父母关爱和教育的缺失,留守儿童在卫生和生活习惯方面规律无序,加上饮食、睡眠等方面随意等多种因素导致一系列身体症状。
2.2 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性别差异
由表2可看出,留守男生和留守女生心理健康总体水平差异显著。
留守女生心理健康水平低于男生的原因有很多:受重男轻女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得女生比男生承担着较多的琐事,学习时间的不稳定使她们承受的学习压力较大;女生对父母的依恋普遍高于男生,比男生更容易产生担忧、恐怖等;在多子女家庭中,女生一旦学习成绩差,与男生相比辍学的概率就增加;女生因比同龄男生心理生理等方面的早熟,加之父母引导的缺位,使她们对身心发生的变化产生畏惧和不安的心理,从而更易产生焦虑。
2.3 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年级差异
由表3可看出,小学与初中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总体水平存在差异,差异特别显著的是在过敏倾向和冲动倾向方面,表现为初中生得分高于小学生。从此可看出,随着年级的升高,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处于下降趋势,初中生心理健康状况整体上低于小学生。
随着年龄的增长,由于身心变化,进入青春期的初中留守儿童,会更多地担当家中的责任,对父母在外打工漂泊有着更多的担心,在外界环境的影响下,他们非常在意社会及外界对自己的看法,遇事的冲动度及敏感性也过高,也是初中留守儿童与小学留守儿童在过敏倾向和冲动倾向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的主要原因。
2.4 父母打工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差异
由表4可看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总体水平的差异与父母在外打工情况不同有着明显影响,留守儿童父母双方都在外打工的在对人焦虑、孤独倾向、过敏倾向及冲动倾向方面均显著高于父母一方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可见,父母双方都在外打工的儿童其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父母一方在外打工的儿童。
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均在外打工,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与父母交流的机会,与父母之间的关系相对疏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发展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其次,由于在外打工的父母深感自己文化水平太低,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对孩子的期望较高,无形给孩子造成一种压力,使其产生焦虑心理。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身边,他们总觉得自己比别人矮一截,一旦表现不如他人,或达不到父母的期望,就容易缺乏自信,把自己孤立起来。
2.5 各监护类型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
由表5可看出,各类型监护人不同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总体水平存在着显著差异。在对人焦虑、过敏倾向方面,由祖父母监护的留守儿童的得分明显高于其他监护类型的留守儿童的得分,孩子会比较敏感对人焦虑会更严重些;在孤独倾向方面,由父亲监护的孩子得分最高,表明其儿童孤独感最强;在身体症状和冲动倾向方面,由母亲监护的儿童明显要比由其他人监护的儿童的得分低,表明由母亲监护的儿童对身体的控制能力高于由其他人监护的儿童,而且此类的留守儿童最不容易冲动。
由于祖父母有隔代亲情,在监护时会放松对留守儿童的要求,或精力有限缺乏监管力度,不能满足留守儿童的成长需要,从而导致各种焦虑状态的产生,容易使儿童养成任性刁蛮的个性,影响到儿童的人际交往和学习生活。而由母亲监护的留守儿童最不会存在孤独感,因母亲感情细腻在生活中能够给予儿童充分的关心和爱护,而儿童也愿意向母亲倾诉自己的想法,从而体验到强烈的安全感和亲密感,故得分比其他各监护类型得分均低。
3. 服务策略
留守儿童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我国社会转型所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不仅关系到儿童本人的成长,更关系到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图书馆作为社会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教育性机构,是社会文化服务的重要窗口,用健康的精神食粮去关心支持留守儿童的成长,为留守儿童服务,是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
3.1 丰富文献资源,加强馆藏建设
图书馆丰富的文献资源是服务留守儿童的有效保障。图书馆可根据留守儿童的年龄、心理特征和知识结构等的不同来购买图书,并针对行为偏执、情感冷漠、自卑退缩、攻击性强、抑郁焦虑等情绪性留守儿童,定向性的购买相应的趣味心理辅导书籍。还可购买各种类型的多媒体资源,对留守儿童实行多视角愉悦教育,使他们能从感、视、听、声、光等多维度阅读中培养其阅读兴趣,提高其综合素质。
3.2 创建互动机制,拓展服务空间
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是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政府之间的相互协调合作,以保障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图书馆可联合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互动,建立留守儿童流动服务站,构建以公共图书馆为中心点,高校、社区、乡镇图书馆(室)为线,中小学校图书馆(室)为面的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可组织一些热心儿童教育的离退休干部成立形式多样的留守儿童托管所,当好留守儿童的亲情导师。可与寄宿学校合作,加强法律、安全、心理健康知识与青春期教育,以弥补儿童在校外的生活真空。还可建立留守儿童图书流通点及图书接力阅读箱,供留守儿童接力、交换阅读,让留守儿童真正感受到不出家门也能享受到图书馆的温暖。
3.3 建立留守档案,开展心理疏导
图书馆可每年对留守儿童摸底调查一次,让其填写“留守儿童信息卡”,全面掌握其家庭、学习、生活及父母外出务工留守代管情况,针对留守儿童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等问题,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随时了解留守儿童信息档案。根据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设计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比如人际交往、青春期心理适应、情绪调节、挫折耐受力等等心理健康教育课,将心理理论知识与训练活动相结合,对有心理障碍的特殊留守儿童进行个体咨询或者团体咨询,帮服留守儿童认识、接纳、管理自己。还可开辟富有特色的心理教育园地,为教育工作者、家长及留守儿童推荐馆员搜集、整理的心理教育资料,并长期邀请心理学老师和有经验的家长举办心理知识专题讲座,帮服留守儿童消除成长中的烦恼、学习中的种种困惑,作好心理疏导和教育工作。
3.4 利用资源共享,开拓网络教育
图书馆应充分利用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的信息资源,引导留守儿童掌握检索知识,学习查找课外知识、计算机知识、学习资料等,培养他们的想象力、洞察力和创造力,使他们学会阅读电子书刊,扩大知识面,开阔视野。可开通QQ咨询热线,对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定期解答。可不定期举办普及网络知识培训,使他们比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技能,自觉抵制防范黄色网站的侵袭,培养正确的网上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可利用网络远程教育,组织留守儿童经常与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网上交流,让孩子经常能听到父母的教诲,感受到父母的温暖,同时让外出打工的父母对子女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有一定的了解。
2、打开支付宝,点击收钱,即可看到个人收钱码,在个人收钱码下方点击商家收钱;
3、进去后点击最下方,申请收钱码。支付宝会在5或6天寄支付宝商家收钱码的信件;
4、收到信件后,打开支付宝,左上角扫一扫,开通商家收钱码;
5、开通后,在商家中心,点击开通花呗,信用卡收款;
6、点击后回到页面,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和个门头照,按照上面的样例完成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