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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部门规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创优服务举措,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
积极运用和延伸工商职能,创新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方式,为地方经济发展办实事、解难事、作贡献。
(一)深入实施“六个一”工程。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我局明年将在全系统深入实施“六个一”工程:一是完善一套红盾护农服务体系。进一步打造好我局今年的重点项目,即建立红盾护农三级服务体系。着力完善每个乡镇的红盾护农服务站、每个行政村的红盾护农服务点的内部机制建设,加强对聘请的各村民小组联络员和各站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并将各站点和农村“一会两站”等有机整合,形成职能完备、机制健全的红盾护农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农村发展,解决农民需求。二是协助每个乡镇建成一个专业特色市场。策应县委县政府政府要求,进一步推动每个乡镇一个专业特色市场的建设工作,坚持依托专业市场培育特色产业,依托特色产业培育专业市场,努力扩大流通渠道,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力争明年全县19个农村专业特色市场全部开业运营,并至少创建2个三星级市场,确保其他市场达到星级市场要求。三是在每个乡镇培育发展一件品牌商标。要求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注册商标产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从中选择一个规模大、品质优、信誉好、销售畅的地方品牌产品,帮助其建立健全品牌管理制度、档案、销售台帐等资料,年底推荐申报知名、著名或驰名商标。同时,加大对“盱眙龙虾”、“金康达”驰名商标企业的指导与保护力度,促进品牌产品向品牌产业深度发展。四是在每个乡镇扶持发展一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注册登记、合同管理等职能,引导帮助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农户等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结合盱眙实际,重点培育壮大龙虾、畜禽、果蔬等农副产品经纪人,努力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基地(农户)”的产销模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五是在每个乡镇打造一条经营规范有序的街道。要求各基层分局强化法规宣传、强化巡查监管、强化登记服务、强化执法办案等,在每个乡镇建立一条“百分之百有照、百分之百亮照、百分之百验照”的街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六是在每个乡镇创建一批示范店。在每个乡镇选择一批有规模、有影响、讲信誉的食品或农资经营大户,将其培育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店或农资诚信示范店。通过示范店的建设,发挥典型辐射作用,影响和带动其他经营业户守法诚信经营。
(二)切实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登记注册窗口建设。在推行“一局多点、远程核准、就近受理”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注册窗口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登记咨询“一口清”、服务流程“一站式”、为民办事“一次结”,努力提高办照效率。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承诺服务等,努力做到事前指导、事中速办、事后跟踪服务,不断“催生”市场主体。对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外资项目,一律安排专人接待,实施全程帮办服务,促成重大项目在盱眙落地生根。二是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窗口建设。着力将消费维权窗口建设成为服务型工商的亮丽窗口,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难必帮、有案必查”,努力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继续开展好红盾服务系列活动。将红盾惠民、
红盾助企、红盾塑信、红盾兴农等系列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根据可调阅的财务资料,分析市场、总结市场规律,在不违背医疗法规、医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前提下,本着“施行医疗服务、传播保健理念”的宗旨、及时纠正市场开发工作的可操作策略(与各乡镇医院建立细化的横向业务联系、人员培训战略、保险公司的可操作的体检表格更新、学校体检的人性化、科学性、合理性的座谈)。
(三)适当的时候,进行医院全员营销培训,逐步提高医院整体营销水平。医疗服务营销,不同于有形产品的营销。产品营销,可能是与生产者关系不大的工作;而医疗服务过程是病人来医院后的具体医疗行为,涉及到医疗服务的各环节,联系到提供医疗服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如何让病人来医院接受比较满意的医疗服务,自然就涉及到相关医务人员的营销观念,以及具体的营销行为。提高我医院医务人员的营销意思、营销水平,进行医院内部的营销培训工作、营销工作,有时候更重要。
(四)客户服务的窗口形象建立。把“坚持有热情、有尊严、有理性的服务客户、坚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医师守则、”贯穿在服务的全程中。规范医疗服务,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客服工作,提高医院现有客户的满意度,忠诚度,促进医院的良好口碑,从而促进医院的经济效益。客户服务工作也是销售工作配套的惯例。这同时也是全体医务人员共同的工作。
(五)明确工作职能,有计划的有效率的进行市场开发工作。
适时组织、安排周边社区健康、卫生相关公益工作。
《规划》提出,力争青少年吸烟率从2010年的11.5%逐步下降到8.5%以下,成年人吸烟率由2010年的28.1%下降到25%以下,二手烟暴露率从2010年的72.4%逐步下降到60%以下,公众对吸烟危害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从2010年的低于25%逐步提高到60%以上。
《规划》提出,实现全国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在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全面禁烟,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将大型赛事、博览会(展览会)等办成无烟活动。
《规划》提出,健全戒烟服务体系,鼓励医院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建立覆盖全国的戒烟门诊协作网络和免费戒烟热线,提供简便可行的戒烟建议和戒烟服务信息;编制和完善临床戒烟指南、培训教材,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支持开展戒烟药物和戒烟技术研究开发并推广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戒烟服务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逐步探索实行戒烟服务产品和服务准入管理。
Abstract: As a part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career planning has a positive meaning for personal development in an organization. Introduce the idea and method of career planning into government sector is good for enhancing the government efficiency, locating the civil servants clearly, and making the “people oriented” government actualized. This study base on the significance of developing career planning in government, analysis the difficulties, demonstrate the importance of the sense of liability of civil servants, and then to table the proposal that making the civil servants’ liability system and the caree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ed.
关键词:职业生涯规划 政府部门 公务员 责任意识
Key words: Career Planning Government Civil Servant the Sense of Liability
作者简介:陈晶妍(1987-),女,汉族,浙江衢州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政府管理与府际关系。
自美国人事管理专家施恩教授,在20世纪60年代首先提出“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以来,职业生涯规划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有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职业生涯,“是指一个人一生从事工作经历的总称,特别包括其职位变迁、职务变化以及个人通过工作实现理想和愿望的发展历程,反映着个人在人生不同阶段行为的取向和态度、价值观”(1)。职业生涯规划则是指组织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发展要求,通过职业指导、咨询、培训等手段,加强组织成员对个人职业发展的认知,从而在促进组织发展的过程中,鼓励成员职业发展目标的实现。职业生涯规划作为一套管理工具一直被运用于私营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之中。随着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及其对企业家精神的呼吁,私营部门的许多管理方法都在政府部门中得到了借鉴和运用。在政府人事行政管理改革进程中,职业生涯规划的理念也被引入政府,成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了传统人事行政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一大区别。鉴于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在人力资源运作上的本质性区别,政府部门在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时应当注重自身特点,充分考虑公务员的角色复杂性,把握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主导方向。
一、政府部门参与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
根据职业生涯规划的定义,政府部门职业生涯规划就是指政府参与公务员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政府之所以需要参与公务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并建立相应的支持体系,是有其历史和现实意义的。
(一)职业生涯规划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人本”理念的独特体现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与传统人事行政管理的本质区别是对组织中“人”的态度。以工具理性为原则的传统人事行政管理,把个人与组织对立起来。一方面,认为个人只是实现组织目标的工具,强调个人对组织的义务,而忽视组织对个人的关注;另一方面,“经济人”假设单纯从个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个人从事工作只是为了获取利益。(2) 在这种人事管理理念的诱导下,组织与个人总是消极地看待对方,不仅影响了组织的运行效率,也减损了个人在组织中的有效贡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出现,在理念上转向了“人本主义”,把人的能力、兴趣、潜能等作为一种资源来看待,使其可以挖掘和开发。当然,关注组织中的个人,仅有理念和态度还不够,形式的存在与外显也是必须的。职业生涯规划,以组织参与个人职业路径设计、兴趣爱好表达、工作能力测量、自治潜能开发等职业发展内容的形式,为个人在组织中设置了合理的自我实现途径,既有利于加强个人在工作中的自我认知,又能促进组织与个人的交流和沟通,充分展现了人在组织中价值。因而,职业生涯规划,能够成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在管理理念上,更胜于传统人事行政的最佳佐证。
(二)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的开发需要与之匹配的职业生涯规划
一是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需要职业生涯规划体系的支持。政府部门引入人力资源管理,以取代传统的人事行政,重在吸收现代管理的先进理念,激活原本就贮存在政府部门内的人力资本。职业生涯规划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中不应被扬弃,相反,应当结合政府自身特点将其吸纳以至融合。二是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体系架构以职业生涯规划为起点。按照私营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基本设置,经过吸收和借鉴,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可以分为六个机制,其中占据首位的就是“规划与职业发展机制,其设计重点在于政府部门规划与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道路和目标的互动,使公务员在政府部门中成为自主有效发展的人”。(3) 在使公务员个人价值与政府目标有效匹配的过程中,职业生涯规划与职位管理、工作分析、绩效评估、薪酬管理、教育培训等多个制度体系形成一种相互支撑、串联交错的关系,为公务员施展才能、规划事业搭建平台。
(三)政府参与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有助于公务员的角色定位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讲求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契合,政府部门也不例外。然而,政府部门的职业生涯规划不同于私营部门的,这是政府的特殊职能以及公务员的特殊角色使然。相对于私营部门以盈利为主的组织目标,政府部门的组织目标要复杂得多。这是因为,政府为民而设,想民所想,组织目标的设定来自于社会需求,服务于公共利益。公务员身处于政府部门之中,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也有合理的自我实现需求。公务员的双重角色,增加了政府部门职业生涯规划的难度,也让其负有特殊的使命,即不仅要实现公务员个人目标与政府目标的兼容,还要促进公务员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为关键的是,要让公务员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找到工作的愉悦感,在明确自身角色定位的同时,达到自我价值最大化。
二、政府部门职业生涯规划的困难
(一)缺乏统一的理论体系
尽管国内外专家、学者不断寻找公、私部门职业生涯规划的共同点,但这种共同点多停留于操作层面,两者的差异却是本质性的。例如,政府部门以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为准绳,对社会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平,拥有强制力的同时也要注重回应性,这是私营部门所不具备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对受雇于这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将有不同的评价标准。目前,“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对职业生涯规划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以企业为载体的个人,对于政府公务员的职业规划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4) 近几年,国内对政府部门职业生涯规划的理论研究不断成熟,在许多方面结合政府特点进行了探究,包括概念界定、职业阶段划分、基本理念、主要方法、支持体系、主要困境、实现手段等。然而,总体来看缺乏一套完整、统一的理论体系为指导,尤其是在角色划分、技术手段、价值匹配、路径设置等方面尚未达成共识。因而,也无法有效地指导政府部门职业生涯规划的实践。
(二)公务员自身目标与政府目标的低匹配度
职业生涯规划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让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相匹配,达致组织与人共同发展的境界。政府部门受传统人事管理理念的影响,对个人在心理和价值层面的关注度一直很低。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实现公务员管理的“去价值化”,专门将公职人员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事务官作为职业文官,不隶属于任何政党,不能带有政治偏见,以完成政府事务为首要任务。事实证明,这种完全的“价值中立”陷入了工具理性的困境之中。我国在传统的人事管理中,一直强调党和政府的目标高于公务员自身目标,人民利益高于公务员自身利益。政府部门对公共利益的重视和对公务员公共责任的要求十分正确,问题在于需要一条渠道、一种方法,将其转化为公务员能够理解、认同、吸纳的工作动力。这一点,我们至今仍在探索。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或许是一个较好的途径,但效果如何还要看这项制度在政府部门的适应性。总而言之,既不能因为重视个人职业发展而过多地抬高个人需求,也不能因为强调政府目标和公务员责任而轻视公务员的自身利益。
(三)公务员的职业发展路径的单一性
促使员那个政府部门的职业发展路径比私营部门相对单一,这也是由政府工作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在私营部门,如果个人对当下的工作存在物质或精神上的不满意,相同技术领域内还有很多私营组织可供选择;然而在政府,晋升、选拔和岗位调动是更换工作的主要方式,并且作为行政命令的一部分来执行。公务员虽然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内、政府与企事业单位间的岗位交流和干部选拔更换工作,但选择面和自主性显然不如私营部门。因此,在有限的职业发展通路内,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面相对较窄。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能有一种价值追求,也并不意味着“当领导事实上成为公务员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途径”(5)。
在职业发展路径单一的情况下,公务员对于自我角色的认知具有重要的意义。选择了政府公务员这个角色,就等于选择了公共利益和政府责任,如何在服务公众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才应当是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的目标。要获致公务员的这种认知,政府部门应尽可能地为公务员提供各种交流、晋升、培训机会,当然,这种机会的获得也是以良好的工作绩效为前提的。有了这种认知,公务员就仍然可以在上升渠道有限的前提下通过服务公益来寻求多元化的发展。
三、政府部门职业生涯规划的选择――对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中责任意识的再审视
(一)公务员的角色特殊性决定了其责任的特殊性
“责任”对应于“角色”,“一个人对社会、对他人负有什么样的责任义务,以及所负责人义务的重大程度,完全取决于他所应承当的社会角色的性质”(6)。然而,“人在职业活动中,人的社会角色职业化了,固着在人的岗位和职务上。因而,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责任义务总是与他所在的岗位和所拥有的职务联系在一起的”(7)。基于此,公务员的责任与政府部门的具体职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因而政府部门工作的特殊性将直接反映在公务员的责任义务上。公务员代表政府行使行政职权,其责任具有多重性的特征。“公务员的责任应包括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8) 其中,政治和行政责任是公务员区别于其他从业人员的主要职业责任,要求公务员以公共利益为重,以行政命令为先。这是公务员的职业特点,也是其角色定位。
(二)责任意识的重要性要求职业生涯规划中建立有助于公务员主动承担责任的机制
公务员责任的实现依赖于自身的责任意识,它影响着公务员的自我认知、价值判断、工作兴趣以及对工作绩效的期望值。重申公务员责任意识对政府部门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责任是构建一个组织的必要条件。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曾言:“在后资本主义社会,构建社会与组织的原理一定是责任。这种组织社会或者知识社会,要求组织必须以责任为基础。”(9) 责任意味着忠诚,是组织认同感的表达形式。社会任何组织的稳定和发展都离不开组织成员的责任意识,政府部门尤其如此。公务员的责任意识不仅关系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更关系民众的利益与社会的安定。
其次,责任意识是个人寻求职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对组织有责任感,对工作有责任心,才会时刻提醒自己不断进步,做好工作的同时也期望在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个人价值。“一般说来,公务员的责任意识,也就是这种内在动力。主要来源于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良心、责任感、道德水平。”(10) 一个责任意识强的公务员,往往会自觉、自主地履行责任,职业生涯规划只是一种辅的自我管理方式;相反,一个责任意识较弱的公务员,在处理事情时往往缺乏原则性和方向性,职业生涯规划在这类公务员身上总是很难实现,因为再多的技术手段也解决不了个人内心的职业发展困惑。
最后,政府部门职业生涯规划的特殊性,要求格外重视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官僚制的金字塔结构从本质上限定了政府内的职业发展通路,绩效薪酬虽然可行,但工作量的差别并不大。正如“职业锚”理论对职业的分类,政府部门的工作本身就属于安稳型。因而,公务员仅凭积极的职业生涯规划,就想实现自己在政府部门内的重大飞跃还是很困难的。只有提升公务员的责任意识,让公务员在有限的职业发展空间内较好地表现自我,在具体的工作中较多地展现才能,才能在责任意识的引导下实现职业生命与社会责任的契合。
有鉴于此,政府部门职业生涯规划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有助于公务员主动承担责任的制度机制,惟有如此,才能不断巩固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并使其转化为现实的责任行政。由此,政府部门职业生涯规划就实现了它的社会使命。
参考文献:
【1】 孙柏瑛、祁光华编著: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P231
【2】参见孙柏瑛、祁光华编著: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P231
【3】 宋斌、鲍静、谢昕著: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2,P8-9,转引自宋斌:试论政府整体性人力资源数字开发管理[J],中国行政管理,2001(11)
【4】 汪洪艳:我国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管理的思考[J],华东经济管理,2008.1
【5】梁文懋、杨龙兴:我国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支持体系建设刍议[J],江西社会科学,2006.8
【6】 张康之著:公共管理伦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9,P187
【7】 同上,P183
【8】 郑维杰:公务员的责任意识与价值观念[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为了规范街道机关部门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廉政建设,维护机关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机关部门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经费开支范围
1、公务接待费;
2、上级条线部门组织的考察学习及培训费;
3、上级条线部门组织的会务费;
4、笔、墨、纸张等小额办公费用。
二、严格控制公务支出
1、部门经费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应严格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2、财政所按月向各部门通报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对严重超过序时用款进度的提出预警告知。部门经费无余额的,在未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前财政所不得办理报支业务。
3、公务接待费用应本着小额、必需、合理的原则开支,接待招待原则上在机关食堂以工作餐的形式举办,坚决反对“一人多陪、大吃大喝”方式进行公务接待。
4、参加上级条线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及上级条线委托部门协办条线活动、会议的,须请示并征得部门分管领导和街道主要领导的同意后,所需费用在部门列支。
三、规范经费列支手续
1、必须取得由税务监制的票据和纳税人出具的税务发票为原始凭证,白条和其他收款凭证不得报支。
2、报支经费须部门经办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部门分管领导签批同意。
四、规范许可收入管理
1、依法组织收入,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设置罚没处罚。对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项目,严禁按原项目标准收费。
2、接受上级部门委托收取的报刊费、培训费、考核保证金等,应及时按上级部门规定搞好对上结算。
3、各部门对上争取的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经街道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加强现金使用管理
1、取消领用小额备用金,因公务需要领取备用金的起点额为3000元,低于3000元的,一律由经办人自行解决。领取备用金,需由经办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证明,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
2、备用金领用人应当在公务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
3、前项备用金未完成报销手续的,原则上不得再次领用备用金;领取的备用金超过2个月未办理报销的,所借款项从其工资性收入中扣还。
4、拒绝私人借用公款,机关工作人员确有具体困难需借用的,应提出申请,经部门分管领导拟定意见,街道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5、采购业务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应办理转账业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规范财物采购管理
1、对单位价值较高的物品采购,符合固定资产计价的采购,由党政办统一办理。
2、大额物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采购,由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核准,街道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才能实施。
3、凡涉及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
七、加强财产日常管理
1、新增固定资产由财政所及时登记入账;不作为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类资产,由党政办组织清理,以备查账形式登记,并建立相应的领用审批制度。
一、经侦执法规范化的主要内容
经侦执法规范化,就是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既要重程序法,又要重实体法;既要严肃办案纪律,又要提高工作效率;既要想方设法调取固定证据,又是要从严要求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时间的考验。
二、执法规范化的措施
(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
执法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制考评奖惩细则》,明确经侦部门各级执法人员的分级责任制。为促进执法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制定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具体办案责任制,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执法责任制考核实行“两结合”,“二挂钩”,即执法责任制度与业务考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执法责任制考核与民警经济利益挂钩和民警的荣誉挂钩。凡执法责任制考核不合格,或在执法中办冤、假、错案的,一律取消办案民警评比先进的资格。
(二)实行执法办案考核制度
每季度,县局执法考评组对大队所办的每起案件进行打分评判,评判人对评判案件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通过案件评判制度的实施,不仅促进民警不断学习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法综合素质,而且使大队领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单位的执法弱点和难点问题。
(三)严明执法纪律,强化监督机制
(1)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经侦工作实际的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对干警的日常行为予以严格规范,严格管理。二是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组织、纪律、作风的教育整顿和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三是严格对单位及个人的考核和奖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真正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四是加强对案件、执法工作的审核和把关,以保证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法律文书的保管和出具要落实好责任,防止滥施法律文书等执法不严现象。
(2)畅通外部监督渠道
在外部监督方面。一是设立警务公开栏,将经侦执法流程、经侦工作职责范围、内部职责分工、服务承诺、举报电话以及办案时限向群众公布,以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继续执行回执回告制度,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三是通过发函征意见、座谈会求意见、上门纳意见、请人找意见等途径,建立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全方位的外部执法监督机制。经侦执法透明度的增强,外部监督渠道的畅通,是促进经侦执法规范化的有效途径。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
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在民警中开展“严格执法”。“执法为民”教育,使民警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与对人负责一致性的思想观念,增强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程序意识和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同时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可采取专家授课,以案带训,以侦带训,自学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使每位经侦民警达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的“三懂”要求。
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具体指导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依照“内创和谐、外树信誉、优质服务”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瞄准一个目标(打造市金三角实力板块)围绕两个中心(守业富民、创新发展)发挥三大优势(区位、资源、环境)掌握四个重点(发展、服务、民生、稳定)实施五项战略(工业强县、农业稳县、三产旺县、科教兴县、依法治县)和市统计局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统计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优势,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权威,抓好普查调查、统计服务两大重点,狠抓统计改革、统计建设、统计和谐三个关键,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一)着力提高统计数据权威。
专业统计字典库和抽样调查样本框的更新维护管理,一是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新增基本单位63家,规模以上工业5家。二是召开全县统计工作会议,布置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三是建立完善每月报表数据质量集中点评分析制度,加强对各专业统计中与GDP核算相关指标数据的审核把关,防范系统误差、指导失误,再生错误和审核缺位。四是努力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中及时、准确的提供数据。五是加强统计调研,规定各专业至少每季度下到基层单位进行数据核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六是跟踪大项目,对我县今年新开工的大项目,派专人现场跟踪,以便及时准确上报。
(二)认真做好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于年5月17日成立了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一是成立了机构。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和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府字[2008]22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普查工作开展由县统计局负责实施。二是积极落实经费。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依照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要求,提交了经济普查的经费预算,整个普查经费分200820092010年三年拨付,年普查经费正在落实中;三是落实了人员。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现已抽调了18名前期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普查规划设计、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和联络,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将在下半年选拨和培训。四是办公条件基本落实。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室已配备了通迅设备和一台电脑,交通工具现正在落实。
(三)针对热点、难点问题。
1圆满完成了各项调查任务。一是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利用农业普查效果。弄清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局准备出资5万元,组织普查骨干向省、市统计局学习经验,并结合外地实际,拟编印《县农业经济通览》为我县研究制定“三农”惠农政策提供翔实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二是依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业规模以下和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等调查工作。三是依照新的国家规范,完成了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分析调研。一是定期编印《统计》县情》统计年鉴》全县经济运行季度分析》等内部刊物。紧扣党政领导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统计调研分析。三是加大课题研究力度,组织并参与完成了5篇经济普查研究和《统计法》修改征求意见等研究课题。
(四)继续深化统计改革。
建立了3000万元新开工项目入库核查制度。二是加强对省外入县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的调查,一是调整月底投资统计全面调查起点。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增加值核算基础工作;三是加强能源生产、消费和流入流出统计,做好节能降耗的监测、考核工作。四是增强名录库维护的更新和管理,改半年更新为季度更新。五是做好联网直报工作。
(五)抓好统计四项建设。
对19个乡镇、38个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和回访,着力加强法制建设。认真执行统计监督检查制度。通过监督检查,立案查处4起,其中罚款1起,通报批评3起,限期整改的单位5个。
台帐建设等规范化建设的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全面实行在地统计制度。二是举办乡、村两级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就农村经济统计、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有关抽样调查等统计相关基本知识进行了培训。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工单位的原始记录。从源头上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切实保证数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对城农住户调查样本点(户)检查指导。五是以统计从业资格监管和统计业务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管。六是依照省、市统计局安排,开展数据质量自查,整改了存在问题,规范了专业工作。
加快信息更新,强化信息化建设。不时完善统计信息网建设。利用县政府网站,做好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统计内网的扩充工作。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双月整治”等教育活动的开展,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双创”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学习,认真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落实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严令禁止公务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
(六)努力构建统计和谐。
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能罚庸的激励机制和竟争环境。二是增加各专业间的协作,一是完善“季度述职半年考评”管理。实现数据衔接、趋势一致,确保集成数据的客观准确。四是加强工业、投资、贸易统计和GDP核算中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口径统一,数据衔接,效果共享,从而提升统计工作的整体合力。五是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加强同事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六是认真落实治安综治,平安创立、计划生育、廉洁从政等责任制度。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我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普查的试点工作。使普查工作家喻户晓,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四是按上级普查工作要求,抓好普查登记前的其他各项工作。
2认真抓好统计执法大检查。
通过检查查找存在问题,年7月是统计执法大检查月。局准备联合县人大财经办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计执法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统计管理。
3开展对全县人口变化情况的抽样调查工作。
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做好年1‰人口变化抽样调查和下半年城镇劳动调查工作。
4协助做好全县文物普查和土地普查工作。
二、凡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办理有关证件,做到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有关从业人员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培训合格。
四、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储存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各相关部门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日检查一次,在岗人员应坚持班前、班后自查,班中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整改。
五、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的要求;
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4、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
5、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查;
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并满足如下要求:
1、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备,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2、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3、不得超量储存。
七、保管员应加强出入库管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楚、标物相符。
八、仓库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火、电源;
2、检查堆垛是否稳固;
3、检查有无使用电冰箱存放易燃液体等化学物品现象;
4、检查货物,主要是检查货物
包装有无破损渗漏或膨胀变形,稳定剂是否充足,物品有无潮解、熔化或风化变质,重点物资应重点检查;
5、检查库内环境,主要是检查库房是否漏雨、积水,库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所存货物的危险特性要求;
6、检查消防设施器材。
九、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作业前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工作的驾驶员、押运员以及相关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消防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凭岗位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2、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输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了解其化学和物理性质,掌握应急处理措施,操作时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3、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件;
4、出车时各种证件(驾驶证、准运证、行驶证及培训合格证等)应携带齐全;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消防器材等工具必须齐全、良好,车厢内应清扫干净、干燥,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残留物;同时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5、运输应对天气有所选择。
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必须遵守消防、交通、治安等法规;
2、装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对行车路线认真选择,尽可能选择宽阔平坦的道路,避开繁华闹市集镇;
3、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并严禁吸烟,且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4、运输过程中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经常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运输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不得疲劳驾驶,停车时随车人员要负责车辆和货物的看护;
7、车辆涉水时,应停车查看水深、流速及水下路面等情况,通过后应轻踏刹车慢行一段路,以保证
车辆制动系统良好;
8、通过铁路交叉路口及复杂路面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遇有视线不清,路面情况不明和无信号或无人管理的路口,应停车查明后方可通过;
9、途中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等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
10、在雨、雪、风、雾视线较差的天气行车或通过泥泞、积雪、结冰、坡陡、狭窄等危险路段或遇有警告标志时,车辆的时速不得超过15km,并避免使用紧急刹车或急速转向,与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之间应保持不小于30m的距离;
11、通过涵洞或桥梁要注意限量和限高标志,对标志不清或有怀疑时,要停车查明,通过时要降低车速,与前车之间保持不小于20m的距离;
12、正常行驶途中,车辆不准脱档、熄火滑行,非紧急情况下不准紧急制动或急转弯;
13、运输过程中不准人为向汽车发动机直接供油;
14、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严禁明火照明作业;
15、车厢内携带备用燃料时,严禁使用塑料桶盛装,且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无抵触,并进行有效隔离;
16、液化石油气槽车、汽油罐车不准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当罐体液温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罐外泼水降温等安全措施;
很多地方的规划,就是在今天一个样、明天一个样的胡乱折腾中,伤了民心。如此彪悍行事,实质是把自己的政绩、部门利益放在首位。“南海行宫”这个奇葩规划就是一例。
最近南昌一小区规划的大变脸,引起舆论关注。对于南昌西湖区朝阳新城的业主来说,不仅说好的40亩绿地没了,而且还将变成一座叫“南海行宫”的寺庙。而对于已经被拆的十里古寺、净业寺和即将被拆的西观寺的僧众们来说,这个还建的“南海行宫”,为的是要合并三座小寺庙,不仅名字叫法不妥,而且和尚、尼姑均安排于此。
更关键的在于,对于业主和僧众这两个利益攸关方,这个规划变更没商量,他们成了被动的接受者。
作为政府,做规划和变更规划,当然都是其权力。然而,这个权力却非私赋,规划也非政府部门的私事。不征询规划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就决策,显然不符合规划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精神主旨。
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考察时曾强调:“考察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此论可谓一针见血,直指一些地方规划的时弊。很多地方的规划,就是在今天一个样、明天一个样的胡乱折腾中,伤了民心。
对于南昌这个规划来说,听取利益攸关人的意见应是前提。更重要的是,规划不能与其他条例相冲突。根据我国《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同时规定,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要由宗教团体先提出申请。南昌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欧阳晓文说,新的寺庙怎么建,不是政府包办的,必须由佛教界佛教协会决定怎么建。
由此看来,这样一个涉及小区业主利益、涉及僧众合法权益、涉及 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划变更,委实应当慎之又慎,把征询意见、取得共识的功课做足。事前没有商量好,必然事中麻烦不断,反弹重重。其结果,则是损毁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令人深思的是,尽管规划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求众所周知,尽管中央一再强调规划不能胡折腾,但一些地方却似乎乐此不疲。有的规划成了橡皮泥,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没有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如此彪悍行事,实质是把自己的政绩、部门利益放在首位。“南海行宫”这个奇葩规划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