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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时间:2023-03-07 15:01:02

导语:在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第1篇

二、年以来全校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和通过人员数量及通过率情况;以来全校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据统计,有XX位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有XX人通过了省高级教师资格的评审,通过率为XX%;有XX位教师申报中级职称的评审。其中,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有XX人,通过评审的有1XX人,通过率为XX%;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有XX人,通过评审的有XX人,通过率为XX%。

三、我校在组织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坚持做好年度评审工作安排会和年度评审工作总结会。在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会上,明确当年评审政策,提出评审工作要求,以统一思想;在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总结会上,系统总结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办法。

2、评审政策规定公开、透明。对职称评审文件,突出要点,条块分明,一目了然,以利于评委和工作人员掌握、理解,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在接收申报材料时,将有关要求与规定随时以文件形式公布于办公现场和相关网站,增强政策的透明度。每年评审工作进行到接收材料基本完时,也就是开始评审之前,把前期工作基本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及时向教育厅职改领导小组会议汇报,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

3、建立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照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步骤和流程,建立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各单位软盘报送资料的同时,要求纸质报表加盖公章,核对无误输入计算机,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接收职称申报材料和评审过程中提取信息的错误。

4、建立评委回避制度。对发现托人情、跑关系、投票表上全同意等一些问题时,可以针对个别评委申请回避,同时实行随机从评委库里抽取评委等原则,增强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5、评审环节注意政策的把握。每个组安排联络员,联络员的任务是给评委提供工作服务,及时反馈组内评审动态,掌握评委的工作态度等,这样可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尽量做到各组之间政策把握适当。

四、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到头,资料齐全,一般就能上去,既评不出水平,又阻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评职称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

3、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于是出现拉关系和暗箱操作现象,直接滋长腐败和不正之风;每年都要评职称,直接造成职称贬值,

4、评审过程中看不到被评者的工作态度和实际工作能力,导致评审不公平;

5、脱离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职称评审不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在科学设置岗位的前提下进行评审,而是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及职称评审条件硬件,有多少评多少。

6、教师队伍缺乏生机。不少教师把职称作为终身的奋斗目标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一旦职称到手,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形成“一劳永逸”、“职称到手、事业到头”的消极思想,造成教师队伍缺乏生机和活力。

7、在评审标准上尚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片面强调了资历、学历、外语、论文等因素,而忽视了教学、科研的综合评价。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片面强调了量化的硬件,致使不少申报者为职称评审凑论文,只追求短期效应,缺乏长远目标,对大课题攻关和取得标志性成果意识不强。

8、国家规定的“双职称”制度根本难以实施。职称评审机制死板,引导不够。

五、对我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方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1)、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肃职称申报工作纪律的意见和政策,严禁弄虚作假。如出现申报材料造假、异校申报、异岗申报、“插队”申报以及其它弄虚作假情况,将收回申报职数,并视情况作出通报批评、核减下年度申报职数、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相应职称等处理。

(2)、财务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以及其他非教学和教育管理、研究岗位人员,不得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未兼任教学任务的教育管理、研究岗位人员不能按教学人员申报。

(3)、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量化评分细则,并要保证评分细则相对稳定,不能一年一改,更不能因人设定评分条件。

2、业务负责人应加强学习,保证申报材料质量。职称工作业务负责人应切实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对申报材料在初审时认真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准确齐全,不得因不熟悉政策或自身业务素质不高给申报人员带来不良后果。

3、建立并完善社会化评价机制,贯彻业绩优先原则,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真正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职称评聘的问题就出在滥评聘、乱评聘、误评聘上。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评价人才、用人才的机制,就要力求改革、探索出路,努力创建新的制度。无论是从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还是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我国都亟待建立职称或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社会化评价机制。

第2篇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1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附件7:自评地区及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核准备案花名表.xls

第3篇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高端智力集聚工作,服务实施“三高四新”战略, 按照《长沙市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资助实施办法》和《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长沙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拥有专门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或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2%。

2.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签订建站协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

全国范围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3.工作站运行保障和合作投入经费每年不少于10万元,能为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已与院士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承担过国家或省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登陆长沙人才智慧导航平台(changsha.gov.cn/csrc_portal/)下载《长沙市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向各自税务登记地的区县(市)科协、园区报送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5日。

(二)初审推荐。税务登记地在国家级园区内的企业由园区归口申报,税务登记地在省级园区及园区外的企业由区县(市)科协归口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好电子版申报材料后发送至邮箱csdstm@126.com,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核通过后生成书面材料打印稿一式两份,经合作院士签署说明,归口申报单位(部门)和国税登记所在地财政局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长沙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A402)。

(三)评审认定。依据《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审办法》,由市科协牵头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审定。

(四)批准认定。审定后的拟认定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拟建站单位的合作建站院士须在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完成院士专家工作站备案工作。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完成备案的,由领导小组发文认定,并以市政府名义授牌。

三、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申报单位建站申请报告(见附件2);2.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3);3.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4)。申报材料须按照以上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盖公章并添加封面(见附件1),以A4纸装订成册,双面打印。

(二)各归口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工作站的推荐工作,广泛进行发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我市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为重点,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慧芸   0731-85450237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308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A402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2、申请报告模板

      3、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4、相关附件材料清单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 日       

附件1

(封面样式)

 

×××××××××

院士专家工作站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 

附件2

 

关于成立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

申 请 报 告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企业简介

……………………………………………………………………………………………………………………………………………………

    二:建站目的及意义

……………………………………………………………………………………………………………………………………………………

    三:合作内容、合作形式、资金筹措、建站预期目标及项目市场前景等

……………………………………………………………………………………………………………………………………………………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附件3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加盟院士姓名:

院士管理机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院士任职单位:(如:XX大学、XX研究院)

合作期限:xx年x月- xx年x月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制

 

 

 

填表说明

 

一、申报单位填写此表前请先认真阅读《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市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资助实施办法》及《申报通知》,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与要求认真填写。

二、申报表封面“院士管理机构”指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

三、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申报表,若无特殊说明,本表中的数据填写上年度统计数据。申报单位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考察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都将会酌情扣分,严重失实的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注册资金

            (万元)

成立时间

 

所属行业

 

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是o            否o

通信地址

 

联 系 人

 

手机号

 

QQ号

 

邮箱

 

 

二、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情况

 

序号

平台名称

建立年份

 

 

 

 

 

 

 

 

 

 

 

三、申报单位生产经营及科研投入状况

项   目

金 额

上年度销售额(万元)

 

纳税总额(万元)

 

税后利润(万元)

 

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万元)

   万,占销售额的  %

累计投入工作站经费(万元)

 

四、申报单位人员状况

现有职工总数(人)

(截至2021年6月底数据)

研发人员(人)

 

占职工总数比例(%)

 

高级职称(人)

 

占职工总数比例(%)

 

副高级职称(人)

 

占职工总数比例(%)

 

中级职称(人)

 

占职工总数比例(%)

 

 

五、院士主要科研团队情况(包含院士)

姓 名

年龄

工作

单位

职务/职称

专业及研究方向

站内主要工作

 

 

 

 

 

 

 

 

 

 

 

 

 

 

 

 

 

 

 

 

 

 

 

 

 

 

 

 

 

六、企业配套团队情况

姓 名

年龄

工作

单位

职务/职称

专业及研究方向

站内主要工作

 

 

 

 

 

 

 

 

 

 

 

 

 

 

 

 

 

 

 

 

 

 

 

 

 

 

 

 

 

 

 

 

 

 

 

 

七、申报单位与院士合作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项目总经费

(万元)

解决的关键技术难点或实现的技术突破点

 

 

 

 

 

 

 

 

 

 

 

 

 

 

 

 

 

 

 

 

 

八、申报单位近三年知识产权情况

发明专利授权

   项

实用新型授权

   项

外观专利授权

   项

国际标准

共   项 其中参与    项,牵头制定    项

国家标准

共   项 其中参与    项,牵头制定    项

行业标准

共   项 其中参与    项,牵头制定    项

 

九、申报单位近三年承担的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省级/国家级)

项目经费

 

 

 

 

 

 

 

 

 

 

 

 

 

 

 

 

 

 

 

 

 

十、申报单位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名称

授予单位

获奖时间

XXXX系统

长沙市科学技术进步

一等奖

长沙市科技局

XXXX年

 

 

 

 

 

 

 

 

 

 

 

 

 

 

 

 

 

 

 

 

 

十一、建站优势

 

 

十二、工作计划

分别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和2022年工作计划。

要求:三年工作计划为总体规划,2022年工作计划须依据《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综合考核指标》各分项指标列出有具体量化数据的条例式计划。(2022年工作计划将作为首次考核的指标依据)

十三、院士说明

合作建站院士意见及承诺:

1.本人承诺此次建站合作符合《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全国范围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2.本人已了解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事宜,并仔细审阅了申报材料,支持XXX(单位名称)申请认定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如获认定,将按要求及时在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完成登记备案。

   

                             院士签名:

                                          年   月   日

 

 

十四、归口部门及国税登记所在地财政局意见

归口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国税登记所在地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相关附件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荣誉证书、资质证书

3、审计报告(标出上年度税收、销售额、净利润、研发投入等数据)

4、院士基本情况表(见样表)

5、与院士的共建工作站协议(包括合作年限、合作形式、双方权利和义务、成果应用和保护等内容)

6、与院士或院士团队的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或立项证明材料。

7、与院士合作项目情况介绍(与申报表中内容一致,主要包含项目内容、项目计划、项目目标及考核、技术难点、团队分工等)

8、近三年专利授权清单(见样表)及发明证书复印件(与申报表中数据一致)

9、近三年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清单(见样表)及证明材料(与申报表中数据一致)

10、近三年承担的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证明材料(与申报表中数据一致)

11、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证明材料(与申报表中数据一致)

12、工作站相关制度清单(见样表)及首尾页复印件

13、与院士或院士团队合作的相关报道、照片等

院士基本情况表

 

 

院士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院士方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邮箱)

 

邮寄地址

(若接收人非院士本人,还需写明接收人姓名及手机号)

院士类别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研究领域

 

 

 

 

 

 

 

 

 

 

获得项目成果情况

 

 

 

 

 

 

 

 

 

 

备注:一表对应一位院士的基本情况。

专利授权清单(近三年)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授权专利号

授权

时间

 

 

 

 

 

 

 

 

 

 

 

 

 

 

 

 

 

 

 

 

 

 

 

 

 

 

标准清单(近三年)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

类型

牵头

或参与

是否现行

有效

 

 

 

 

 

 

 

 

 

 

 

 

 

 

 

 

 

 

 

 

 

 

 

 

 

 

工作站相关制度清单

制度名称

时间

 

 

 

 

 

 

 

 

第4篇

关键词:职称制度;问题;改革措施

1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

1.1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已经过时

现行的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规定,仍然是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标准、条件和系列规范,执行周期已有20年,标准和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对人才全面准确评价的需要。特别是职称标准和条件中对学历、年限、工作经历以及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刻板生硬;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与有些行业或专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要求比较苛刻;评审条件中量化标准不够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全面推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后,仍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要求过死,单纯以执行职级、职等工资制为取舍,限制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评价方法上也存在片面性和职称“一评定终身”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激励和鞭策机制,职称作用受到削弱;职称评聘工作在企业中只搞评审、不搞聘任,不与待遇挂钩,有逐步淡化的趋向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从长远来说,不利于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1.2现行岗位管理办法不科学

事业单位岗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相对缓慢,各方面配套措施未及时跟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还是走职称这个“独木桥”,而职称又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紧密挂钩,一旦聘任,即刻兑现。基于体制原因,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采取结构比例标准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办法,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而无法要求事业单位做到遵循“以事定职,因事设岗”原则,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又由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使一大批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而评上职称不是目的,获得聘任并兑现有关待遇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岗位需求矛盾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农业科研、教学研究、卫生医疗、文化等事业单位,需求矛盾更为突出[1]。由于现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控制标准难以达到有些单位的实际需要,为尽快解决岗位需求矛盾,许多单位只好不顾客观实际,超限额比例要求申请增设岗位,致使事业单位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再者,经济发达地区人才集聚密度较大,而经济落后地区人才集聚密度相对较小,现行岗位管理办法没有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差异,安徽省按照同一比例和标准管理,就限制了经济发达地区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力度,客观上极易造成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1.3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规范化管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不少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竞争聘任力度不够、走过场,甚至“暗箱”操作,聘约管理弱化,任期考核滞后或简单化,个别单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于应付等不负责任现象,致使竞争聘任机制未能真正形成。而作为职称综合管理的人事部门,在职称聘任方面存在政策空白,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缺乏上级赋予的明确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使得职称聘任过程中的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从长远来看,不利于职称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

1.4评价机制不适应激励人才辈出的时代要求

一是评价方法相对落后。目前,能力测试仍然通行“笔试”。实践证明,“笔试”在职称评聘工作中的高度运用,难以准确地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的情况,往往是考试成绩上去了,专业能力、专业水平,特别是工作创新能力却没什么提高。二是评价考察的内容相对落后。按现行政策,各级各类职称,一般必须专业能力、外语(以英语居多)、计算机3门课程都合格才能参加评审。虽然这是应该而且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外语测试,除少数人获得免试资格外,大多数人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这意味着如果通不过考试,就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尤其是高级职务。一部分业绩、能力平平、缺乏上进心的人,自然是望而却步。但那些破格不够条件,而能力、业绩突出的技术人才,因为历史原因和缺乏外语学习的环境而很难通过考试,导致难以晋升高一级职务,势必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评价的标准不科学。比如晋升资格条件,明确规定晋升高、中、初级职务必须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但从充分激励人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条件,就成为限制有突出贡献人才、积极上进人才、致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依据。

1.5全评全聘不适应“评聘分开”的改革要求

客观地说,“评聘分开”在现实工作中有较大阻力。首先,计划经济长期的“大锅饭”形成“你有,我有,全都有”的习惯,不评则已,评则必聘;其次,单位领导担心对职工利益重新分配易引起新矛盾,造成职工上访、闹事的局面。所以,目前大多数地方仍是评聘合一。显然,不符合人才激励要求。

1.6聘后管理不适应现代管理制度规范

由于评、聘实质上难以分开,与专业技术人员的经济利益不可能有本质冲突,聘后管理仍停滞在收发考核表、掌握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等低端层面。以能力、业绩为基本评价要素,以激励人文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的现代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最终流于形式。

2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措施

2.1进一步推进职称评聘分开制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评审过程中按岗位职数评审的限制,实行“能者上”的激励机制;在聘任管理上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通过评聘分开,使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较好地解决过去因岗位职数限制而积累下来的矛盾和历史欠账。实践证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仅使职称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迈出新的一步,而且为今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转贴于

2.2运用科学职称评审方法

职称评审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趋于科学合理,使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单一的考试或评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局限性。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进行严格公正的考试和科学合理的评审,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从2001 年开始,对职称评审工作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对晋升高、中级职称人员,进行全市统一的业务考试,成绩作为高级推荐和中级评审的重要依据。考评结合办法的全面实施,既可以从一个侧面检验和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水平和业务素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从而为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2.3建立人才评价新机制

尽快建立起新形势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新机制,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打破制约和影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一切不利因素,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依据。围绕能力和业绩2个方面,结合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和有所侧重的要求,特别是能力方面的要求。不唯身份、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进一步扩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和职称覆盖面,凡在当地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均可参加职称评审;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区、行业、专业、工作性质和年龄而异,不搞“一刀切”;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个以上职称,促进复合型人才成长,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平、合理和有效的竞争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2]。

2.4加大对职称工作的投入

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一步精简手续,规范程序,缩短工作周期,切实提高职称评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将每年的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公开,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心中有数。评审时间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作的实际,在时间上留有余地,并进行合理安排。同时,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投入,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和先进的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由安徽省人事厅牵头,组织安徽全省各个地市的优势力量,共同开发安徽省内通用的职称评审管理软件,将职称评聘的各个环节形成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运行模块,并充分利用网络建立相互联系,试行网上填报材料,网上传阅材料,网上评审材料,网上查阅结果等[3]。

2.5发挥职称改革的影响作用

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坚持考评结合的科学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职称改革的政策导向作用;坚持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制度,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杠杆作用;正确处理好职称申报、评审和聘任管理三者间的关系,不断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2.6加强职称后续管理工作

针对职称后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力度相对薄弱、竞争聘任和聘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赋予各级人事部门相应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加大人事部门对各单位职称后续管理工作的参与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人事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于职称评聘工作的全过程[4]。同时,建立健全职称评聘方面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积极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2.7扩大职称改革的宣传面

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对职称改革工作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的宣传力度,扩大职称改革工作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组织原因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利益受到影响的机会和因素,积极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

2.8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

为进一步适应职称改革工作的深化和社会化评价工作的大趋势,也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职称工作“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情况,彻底解决职称评审由于各系列间多头参与所造成的不平衡现象,加快推进职称工作走社会化评价这条路子的步伐。建议尽快出台安徽省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使职称评审工作尽快走上社会化评审的轨道,从而推动整个职称改革工作上一个大的台阶。

3参考文献

[1] 孙晓燕,赵俊杰,卢萍.职称制度改革与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24(11):121-123.

[2] 陈鼎杰.关于职称制度的评价与创新[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7):125-127.

第5篇

第一条为了推进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据《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对全国通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器材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通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器材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对从事通信建设项目的招标人自行招标资格、招标机构资质、评标专家资格进行认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全国通信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名册。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内招标人自行招标资格进行确认,对招标机构资质、评标专家资格进行初审。

第五条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备案制度。

第二章自行招标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经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并取得自行招标资格后,方可自行办理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事宜。

限额以上的通信建设项目的自行招标,应当遵守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招标人申请办理自行招标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通信企业;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

(三)具备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有效组织评标的能力;

(四)有负责招标工作的机构或3人以上的专职人员;

(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

第八条通信企业申请办理自行招标资格,应填写《通信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资格申报表》(见附件一),电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省以上的通信企业向信息产业部申报,经审查符合第七条要求的,由信息产业部颁发自行招标资格确认文件。

电信业务覆盖范围不跨省的通信企业符合第七条要求的向所在行政区通信管理局申报,经审查合格的由通信管理局颁发自行招标资格确认文件,并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九条招标人自行招标资格有效期为二年。招标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

第十条招标人初次申报自行招标资格的,其自行招标资格定为临时资格,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后,重新向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申报。

第十一条招标人未经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确认有自行招标资格的,不得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委托具有通信建设项目招标资质的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二条招标人申报自行招标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自行招标资格。

第三章招标机构

第十三条凡从事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证书》,方可从事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业务。

本细则所称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是指对通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及主要国内设备、器材采购招标的。

第十四条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临时乙级。

申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的企业,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通信管理局审查合格后,由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批准发证。

电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省以上的通信企业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公司由信息产业部批准发证,其他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批准发证。

第十五条申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从事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资金,以及开展招标业务所需设备等办公条件;

(五)具备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有效组织相应专业评标的能力;

(六)有按规定组建的评标专家库。

第十六条申请甲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除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及技术、经济、财务负责人必须为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通信建设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通信技术及经济类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近三年内招标项目累计中标金额在6亿元以上,并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第十七条申请乙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的,除具备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及技术、经济、财务负责人必须为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通信建设工作6年以上;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通信技术及经济类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近三年内招标项目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并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第十八条新成立的招标机构,凡符合相关条款而业绩达不到标准的,其资质按临时乙级资质审批,有效期一年。

第十九条各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所承担的业务范围:

(一)甲级招标机构可承担所有投资额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业务;

(二)乙级和临时乙级招标机构只能承担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业务。

第二十条申请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于每年的4月和8月向信息产业部或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的确认章);

(二)《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申报表》(附件二);

(三)招标机构章程、技术和经济负责人职称证书、拟建立的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申报表》后,在一个月内完成初审工作。

信息产业部接到经初审合格的招标机构的资质申报表后,在20天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者,颁发相应等级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证书》,证书分正本和副本。

第二十二条《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二年。招标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第二十条规定的资料;

(二)原资质证书副本及工商、税务部门年审合格证明。

第二十三条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提出复审的招标机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对逾期不申请资质复审的招标机构,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并由发证机关收回。

第二十四条招标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机构应当在30天内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二)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

第二十五条招标机构发生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按照新的资质条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二十六条招标机构接受招标业务时,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招标事宜。招标机构不得向他人转让业务。

第二十七条招标机构不得与被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八条招标收费标准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招标机构在业务经营期间,如发现下列违规行为,由信息产业部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取消其招标资质,并收回其资质证书,在二年内不受理其资质申请。

(一)在资质申请或复审时弄虚作假;

(二)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三)涂改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范围承担招标业务的。

第四章评标专家

第三十条通信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当经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核同意,并取得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颁发的《通信建设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方可参与通信建设项目的评标活动。

第三十一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通信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二)能自觉遵守招标评标的有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中级职称,并且从事通信建设管理或者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经所在单位推荐的掌握通信新技术的特殊人才;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第三十二条凡申请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应当参加由信息产业部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填写《通信建设评标专家资格申请表》(附件三),并附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由所在企业或单位统一报所在地区通信管理局;电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省以上的通信企业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公司专家资格申报材料报信息产业部。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行政区内申报专家资格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信息产业部。

第三十四条评标专家由信息产业部审批,并颁发统一印制的《通信建设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第三十五条信息产业部将所有取得《通信建设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评标专家按地域、专业、所在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分列,建立评标专家名册,并及时向社会。

第三十六条《通信建设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评标专家应在有效期满前两个月按申报程序向发证机关提出复核申请,填写《通信建设评标专家复核申请表》(附件四),逾期不申请复核的,其《通信建设评标专家资格证书》自行失效并应交回发证机关。

第6篇

*市体育局机构设置情况为:市体育局含五个直属事业单位,编制为70人,其中,机关17人、体校32人、足球运动管理中心5人、网球运动管理中心3人、场馆中心10人、老年体育活动中心3人。现有情况为:局机关内设两科一室(办公室、竞训科、社会体育市场管理科)共15人。五个直属事业单位为市业余体校、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市体育场馆中心、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共46人。*市四县三区体育部门均与文化(广播电视)合署办公。

二、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把“七个一工程”落到实处

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紧紧围绕“出人才”这个宗旨,以积极备战*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为主要任务,继续深入实施省局提出的业训“七个一工程”;按照县区业余训练打基础,重在拓展;市级业余训练突重点,重在巩固;输送到省队训练关键是保质量,重在提高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抓县区业训工作评估为切入点,抓好“七个一工程”的落实。

进一步强化以县区业余体校为中心,以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为基础的初级业余训练网络,发现人才,培养兴趣,打好基础。今年市体育局认真落实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县级业余训练工作评估精神,从组织机构、训练项目、场地设施、管理制度、教练员培养、体育竞赛、文化学习、人才输送等方面对县区业训工作进行量化检查评估,有5个县区通过自查进行了申报,经市局复查,上报省局审批的是3个县区业余体校。各县区以此为契机,按评估要求,把县级业训工作真正做实,充分发挥县级业余体校在初级训练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在训人数,参训学生达754人,夯实了业训基础,扎扎实实推进县级业余训练的开展。

(二)以命名*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和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抓手,抓好项目布点这个业训重点。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市体育局开展了新一轮的《*省*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各县区对“基地”申报工作十分重视。以申报为契机,以申报促建设,结合新周期业训布点、布项工作,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全市三区四县,17个单位上报了申报材料,有16个单位初审合格,经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实地检查审定后,结合今年暑期参加全省比赛的成绩予以命名。市体育局加大了对各县区基地的检查力度,建立*市青少年运动员人才信息库和教练员业务档案,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检查不合格的要亮“黄牌”,限期整改。各县区切实加强对“基地”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从经费、人员、设施、器材、科研等方面保证“基地”各项训练的正常开展,真正把“基地”建成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摇篮。

今年市体育局还开展了“市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项目校”)的命名工作,在全市命名了3所市级“项目校”,推荐一所学校到省上命名为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各县区体育部门积极扶持重视业余训练的传统项目学校,完善相关条件,积极申报。通过“项目校”命名,进一步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业余训练的积极性,把“项目校”作为“基地”人才培养的重要补充,使“基地”与“项目校”比翼双飞,成为我市开展业余训练的重要阵地。

(三)以推进各项目实施体教结合契机,提高运动队伍业训质量。

按照我市多年的非体校训练项目经验,根据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我市各训练项目与学校联合办业余训练,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体育资源的优势,解决中级层次业余训练的可持续发展,体教联手共同培养后备人才。在过去8个项目的基础上,又新增了2个项目和6个组别,各县区和已实施联办的单位大胆创新,不断总结,探索出一条适合培养体育人才的新途径,保证我市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市级各训练单位抓紧此项工作的落实,加强与县区的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工作进程,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中级层次业训存在的弊端。同时做好输送到省专业队集训运动员的跟踪服务,保证信息畅通。今年,市体校和市足管中心已经开始施行新一个周期的改革方案,在施行过程中加强对选材、管理、训练方面的工作,保证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减少淘汰率,同时对有偿训练队员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缩短集训周期、注意总结体教结合的成功经验,切实提高我市中级层次业余训练的质量。

(四)以加强政策支撑、落实配套措施为手段,确保业训健康、稳定发展。

1.加大激励力度。根据近年来业训工作在发展、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人才输送这个宗旨,省上对20*年下发的《*省业余训练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扩大了奖励面,增加了奖项,提高了奖励标准,我市也按照奖励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推动县区业训工作的开展。

2.加强竞赛管理。一是制定好参加第十一届省运会奖励办法和措施。省十运会结合后,市体育局立即着手这项工作的落实,专门向各县区和训练单位下发了积极备战的通知,多次到各县区调研解决具体问题,组织教练员参加培训,熟悉竞赛工作的一般常识和管理工作。二是全面实施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实际,按照省体育局制定的《*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草案)》、《关于加强青少年运动员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资格管理的通知》,切实抓好今年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工作。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上杜绝以大打小、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净化竞赛环境。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有关设备,提供准确的运动员注册信息,按时完成了519名运动员的注册。三是加强年度竞赛管理。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竞赛工作的管理,提高竞赛质量,省体育局制发了《*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和《*省青少年体育项目管理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竞赛组织的责权利,加强了检查和监督力度。今年7月和8月我市参加全省22项青少年锦标赛,承办2项青少年锦标赛,都做到了安全顺利。

3.强化培训工作。今年我局加大了教练员培训力度,以单项培训为主干,以综合培训为补充,分层次、有重点地实施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了全市业训教练员业务素质,提高了训练水平,今年除省上的培训我局全部按要求参加外,市局凡是组织的比赛,都预先组织教练员培训,同时加强县区业训教练员培训,不断提高初级训练水平。各项目管理单位也非常重视教练员的培训工作,结合青少年业余训练的特点安排好教学,把观摩训练和*举行的大型赛事与培训相结合,加强专业、业余的衔接和互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4.建立贫困生助学金制度。这是省体育局在全省开展十项惠民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按照省局的要求,着手开展建立*市体育专业贫困生助学制度的调研,通过在全市范围的调查研究,摸清楚我市业余训练和体育专业贫困生的现状,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经逐级把关后,提出实施助学金制度推荐人选,最后交局党组审定、公示后上报,按时保质上报了100名业训运动员作为资助对象。

5.充分发挥市体校和足管中心对基层训练的示范、指导作用。市级训练单位对县区业余训练进行示范、指导和服务,是“七个一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训练单位认真落实到基层进行示范表演、优秀教练员到基层帮助训练的工作,加强体校与非体校的衔接和协调,从选材、训练等方面给基层以指导和帮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各项目实际,我们将逐步推进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一条龙”管理体制,使市县区二级业训工作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围绕“出人才”这个宗旨,遵循“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着眼未来,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原则,培育我市体育后备人才的优势项目,逐步形成“省在我市有重点(基地)、市州之间有优势、县区有项目”的我市业余训练的整体优势,从而实现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

三、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为契机,不断探索和巩固业余训练改革新路子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近几年来,我市业余训练逐渐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和激励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教练员是业余训练工作的主体,教练员素质、执教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市训练工作的质量效果。因此,结合参加省十运会和落实省、市两级《决定》,我们制定了《教练员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输送优秀运动员奖励办法》、《市、县(区)业余体校考核办法》、《参加省运会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将教练员的工作成绩与评选先进、职称晋升等利益挂钩,从制度上加强了教练员的竞争意识,从机制上增强了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实施“体教结合”,走国家、学校、社会办体育训练模式。

我市业余训练工作的发展得到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首先是体教结合,体育、教育部门经常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业余训练中的有关问题,在参加省运会方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参加省运会准备工作的意见》、《关于运动员集训读书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参加省运会参赛项目及承担单位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实施业余训练工作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解决了部分运动员就近读书、升学中的实际问题,稳定了业余训练队伍,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体教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还体现在每年两家坚持联办中小学生运动会,联合在16所学校设立青少年训练基地,对我局选才、组队、训练、参赛等尽力提供方便;其次,是在探索业余训练改革的路子上,把国家办、学校办、社会办结合起来,体育局直属单位承担了14个项目,有关学校承担了7个项目,借助社会和个人力量承担了4个项目。实践证明,由于调整得当、布局合理,训练层面得到了拓宽,各项目的训练自得到了扩大,各方面的积极性得到了调动和发挥,保证了训练人数稳中有升,部分项目成绩逐年上升;三是得到了市财政和社会大力支持。20*年以来政府投入业余训练专项经费260余万元,其中20*年投入购买训练器材费30余万元,参加省运会经费150余万元,今年投入80余万元。同时得到了社会一定的经费赞助。

(三)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我市业余训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除了场地、器材、运动员训练稳定外,还有一支较好素质的教练员队伍。我局近年来,十分重视教练员队伍建设,实行项目主教练负责制。严格考勤、考核,从制度上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现在我市22个项目中,有专职教练员35名,其中本科学历24人、专科学历11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12人、列为行政事业和试用期人员10人。90%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非体校项目兼职教练员34名,本科22人、专科10人、中专2人,90%以上经过省以上专业培训。这些教练员都尽可能被选派外出参加培训深造,逐步改善和提高其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大部分教练员都能安心工作、勤勤恳恳,在自己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刻苦训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长年与运动员同吃、同住,有力地鼓励和调动运动员的训练积极性。

(四)巩固和发展非体校项目,多层次、多形式培养体育人才。

我局始终坚持以市业余体校为龙头,引导、带动和辐射业余训练网点和传统项目学校,同时逐步建立和发展业余训练走学校化的路子。在22个项目中,7个项目由学校承担,6个项目与学校联合办,这对选苗子、培养运动员兴趣、打基础都非常有利,为初级训练层次向中级到高级训练层次发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同时也符合业余训练的客观规律。学校承担训练项目,既解决了运动员读书和训练、升学矛盾,又有利于学生学籍管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还有利于教练员选才和业余训练的长远规划,保证体教部门在资金调剂和宏观上的管理。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市业余体校训练和非体校业余训练齐头并进,政府办与社会办、个人办与集体办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在省十运会上,我市多数非体校项目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先后向省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30余名。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业余训练工作打算

第7篇

关键词 学习竞赛;高校教学管理;学风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4)04-0055-02

大学的四大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1]。高等院校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三育人”理念决定了高校的第一大职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如何将大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是众多教育者长期以来研究的热点之一。

大学教育属于高等教育,是教师将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通过学生自我“学习—了解—掌握—运用—创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学习”首当其冲。要想学好,首先要有刻苦的精神、良好的学风。学风是指学校治学、读书、做人的风气,它综合体现了学校的治学精神、态度、方法、氛围、管理理念和育人环境[2]。良好的学风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影响着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影响着学校办学的水平,甚至影响着学校的社会形象和发展前途。因此,学风建设常抓不懈是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学风建设,更好地营造育人环境,让每位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山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1~2年级学生中开展以“正学风,为中华振兴立志成才;比勤奋,为医学事业打好基础”为主题的学习竞赛活动。本文借基础医学院近年开展“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活动发现的问题,来探讨教学管理科学化、教书育人高水平化、思政教育常态化的策略。

1 开展“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的情况分析

学习竞赛活动的组织步骤 选取所学课程相同,授课教师为基础医学院教师的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麻醉医学系、法医学系、口腔医学系、医学影像系、预防医学系这七个专业1~2年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在学年初公布学习竞赛活动方案,学年末进行“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评审。通过本人申报、思想政治辅导员和院系审核后,将申报材料递交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审查复核材料,提交活动领导组评选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等进行表彰。

学习竞赛活动对提高学习成绩的促进作用 基础医学院的“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活动仅2009年未组织竞赛,2009年按常规应是2007级、2008级学生的竞赛,2010年参加活动的应的是2008级、2009级学生的竞赛。选择2008级作为对照组,选取2009级作为处理组,分析一年级是否进行“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对二年级的成绩是否有影响。

如表1所示,对每个班一、二年级全班平均成绩求差值,即增加量,比较两届学生平均成绩增加量是否有差别,进行两独立样本t检验。

经Levene方差齐性检验,F=1.94,P=0.167>0.1,可以认为两总体方差齐,t=-3.162,v=74,P=0.002

学习竞赛对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作用 从统计结果中不难看出:一年级若进行“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则二年级的平均成绩要高于未进行比赛的学生。据调查,通过学习竞赛的开展,各个专业学生和班级开始重视学习成绩,在班级内学生中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通过运用“正学风、比勤奋”学习竞赛的激励机制,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了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刻苦的学习精神、科学的学习方法、坚强的学习意志、严格的学习纪律、健康的学习动机,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成绩,增强了班级的凝聚力。

2 从学习竞赛活动中探析影响优良学风的因素

多方共管、少沟通协调影响优良学风的形成 学校的工作重心是教学,优质教学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保证,它直接关系到院系良好学风的形成。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山西医科大学扩迁到远离市区的高校园区。在新、老校区过渡阶段,多校区教学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学生由教务处、学生处、院系分别派出管理人员、辅导员、授课教师进行三方共管,教务处负责教材选用,辅导员负责日常管理,院系教师负责授课教学。在多部门管理中,三个部门人员各司其职、少沟通协调,导致课程教学时数、教学大纲更新不及时,授课专业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优良学风的形成。

重研轻教、非生动化课堂教学影响优良学风的形成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的教学水平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人才培养质量。目前高校中以科研经费和教师在SCI上的数量作为大学排名的主要标准,以核心期刊上的数量作为教师评定职称的主要依据[3]。基础医学院目前46.7%的教师为博士研究生学历,78.5%的教师为副高和中级职称,87%的教师为教学科研型岗位,他们除教学工作外,还需完成一定量的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申报、奖项专利申报、晋升职称等。故在教学过程中,不免有重科研轻教学的思绪,在工作中忽视教学,备课不充分,导致课堂教学不生动,调动不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也是影响优良学风形成的因素之一。

疲于奔波、思政教育不充裕影响优良学风的形成 思想指导行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应常抓不懈,才能够确保学生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当前,1~2年级学生已入住远离市区的新校区。虽然授课教师师资水平未变,但教师上课来去匆匆、疲于奔波,难以有充裕的时间与学生多沟通。学生的困惑无人解答;基础课教师授课单纯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播,忽略了学生内心需求;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不充裕,学生屡发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日常管理未跟上等,都会影响班级优良学风的形成。

3 营造优良学风环境的有效策略

合理设置课堂教学,加快二级院系教学管理科学化 随着学校在多校区管理中的不断探索,学校教务部门应牵头进一步对课程设置进行专题论证,采用不同专业不同侧重和不同教学时数的教学方式,突出各专业医学特色,让学有所用;承担教学的学科要尽量合理安排授课计划,让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在课程开始进行授课,打好课程启蒙的基础;要大力引进高素质教师,积极创造机会让知名教授或高水平教师为学生授课、互动交流;要更新传统教学手段,充分应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将PBL(Problem-Based Learning)、TBL(Team based learning)等教学新模式引进课堂;组织开展章节学习竞赛等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增加学生学习积极性;开展师生互评“星级”活动,提供师生监督、交流平台。

大胆尝试教学/科研轮岗,培养教师教书育人高水平化 院系学风如何与教师有着密切的关系,教师必须做到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用良好的教风带动学风。首先,尝试开展“教学/科研”轮岗制。让院系教师以1~2年为周期,或从事教学或从事科研工作。在从事教学过程中,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下苦功夫,专心致力于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加强师风师德建设,要求教师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树立教师教书育人意识。在授课中要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就业形势、社会需求等,既教学生专业知识,又教学生获取知识的本领。

努力搭建师生沟通平台,确保学生思政教育常态化 辅导员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力,应从一年级新生入学开始就积极引导,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帮助他们明确努力方向;鉴于新校区师生间沟通时间少,建议创建“师生交流直通车”,实行辅导员下班辅导制度,对学生进行学习、生活、社会等各方面的知识辅导,帮助实现学生从高中到大学的顺利过渡,为其答疑解惑;在新校区开展本科生导师制,2~4名本科生安排一位授课教师做导师,帮助学生制定学习目标,树立远大的理想;强化学生遵守纪律,全院各级领导、教务人员及思想政治辅导员应齐抓共管,杜绝上课迟到、早退、逃课等现象的发生。

4 结语

总之,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院系的学风建设,促进教学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广大教育工作者需要在教学、管理各个环节中逐步探索,以教学管理部门牵头,改革传统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让管理促进学风,以教风带动学风,让良好的学风成为学校不断发展的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1-04-25(1).

第8篇

关键词:数据结构;精品课程;课程建设;课程教学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1]。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新理念的体现,是新时代教学手段的具体运用,是各种教学资源的开发与整合,是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窗口,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2]。精品课程的建设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的传播和利用,也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次大的改革[3]。如何正确理解精品课程内涵、探索实现精品课程的科学途径,对确保这一质量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1]。

数据结构是计算机专业的核心基础理论课,在整个专业知识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4]。通过学习数据结构课程,不仅要为后续课程打好基础,而且要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数据抽象能力和程序设计能力。数据结构课程概念多、方法多、逻辑性强、实践性强,这些特点决定了教与学的难度大,其教学水平和效果又将直接影响后续课程的学习以及学生程序设计实践能力的提高[5]。但是许多学生对于数据结构的概念、知识理解不够,思考分析能力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所以不少学生反应数据结构是比较难学的一门课[6]。这些年来,我校各级领导对数据结构课程非常重视,加大力度进行组织建设,特别是在教学内容组织、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实践环节加强以及共享资源的开发等方面,具体论述如下。

1教学内容的组织

数据结构作为计算机专业的核心基础课,主要思想是问题求解的理论与方法、抽象和设计的理论与方法等[4]。于是我们将课程内容分为概念表述、构建数据模型、算法设计与实现3个层面,突出数据组织方法与算法的实现技术,以适应不同层次的教学需求。采用面向对象的思想方法介绍数据结构的相关理论与方法,贯穿程序设计的思想观点,引入抽象数据类型的概念及其基本性质,重点培养学生的数据抽象能力,突出构造性思维训练,强化程序抽象能力和数据抽象能力的培养。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围绕抽象数据类型,采用面向对象的思想观点,从基本概念、基本结构、基本方法来讲解教学内容,并贯穿了计算机专业的一些问题求解方法。使用熟悉的C语言作为算法描述语言,便于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在算法的理解上。通过给出用C语言实现抽象数据类型的方法,使数据结构的表示容易理解。采用定义、存储以及典型算法实现来展开教学内容,并引导学生提高实际的应用能力。

我们在组织教学内容的时候注意知识点的前后呼应,而不是以简单的流线形式呈现[7]。通过实践证明,这样可以帮助学生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复习以前的知识。例如有关排序知识,在程序设计课中已经学习了冒泡排序、选择排序,在数据结构课中又学习直接插入排序、希尔排序、归并排序、快速排序、堆排序等;这些排序算法可以应用于现实生活的很多地方,学生成绩的排序、大学食堂买饭菜的排队等;同学们在学习新的排序算法的同时可以复习以前的排序算法;还可以在自己熟悉的应用问题中实现各种排序算法,并对它们分析比较,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2师资队伍的建设

教学质量的优劣取决于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整体的能力[8]。课程建设需要有一支结构合理、综合能力强的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学术水平高、教学水平高的师资队伍是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也是筛选和培养一流教学师资队伍的过程。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我们组建了一支由8名教师组成的结构合理、综合能力强的教学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人。教学队伍中所有老师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年龄呈现梯队结构,其中30岁以下的2人,40岁以上的2人。

本课程的教学师资队伍中不但有主持过多项科研、教研项目的教授,也有教学经验丰富的主讲教师,并配有动手能力强的专职实验教师。在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传、帮、带”的办法,使青年教师走上主讲教师的岗位,逐步挑起教学重担;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相关领域的师资培训学习、参加科研和教研活动等,逐步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3教学模式的改革

我们主要选择并推广精选案例(Selected Cases)、扼要讲解(Briefly Explain)、任务驱动(Task-Driven)的教学模式,简称SBT教学模式[9]。

第一步,任课教师在深入钻研数据结构教材的基础上,根据课程的教学目的精心选择教学案例。所选案例既能反映教学内容要表达的思想,又能让学生容易理解。因此要求教师明确数据结构课程的教学目的: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如何根据问题的需求合理地组织数据,在计算机中有效地存储数据和处理数据[10];通过该课程的实践环节,对学生进行程序设计的训练,巩固加深对数据结构的理解,提高综合运用本课程所学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1]。

第二步,任课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概括,结合教学案例进行简单扼要地分析讲解,使学生理解有关概念、掌握有关操作。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启发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引导学生解决问题,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第三步,任课教师给学生布置具体课外任务,通过学生独立完成具体的课外任务来实施教学。其中课外任务的提出可以结合学生的特点和兴趣,使学生按自己的需求去学习,从而培养出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自学能力[12]。

例如在讲解哈夫曼编码的内容时,我们一般先讲一个简单易懂的实例。学生很快就能理解哈夫曼树的构造过程以及具体的哈夫曼编码形成过程。然后引导学生理解哈夫曼树的存储和哈夫曼编码的存储。在学生掌握了这些存储结构之后,再结合实例讲解哈夫曼树的构造算法、哈夫曼编码的求解算法。最后布置课后作业完成一个求解哈夫曼编码的实例程序,大多数学生能够按时完成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4加强实践环节

数据结构实验应能达到如下基本目标:培养学生应用数据结构基本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帮助学生建立计算机问题求解的意识,主要是通过认识数据结构在问题求解中的地位来完成这种认识的建立;训练学生用系统的、规范的观点来进行计算机问题的分析、设计、编码等[13]。

首先,改善实验条件。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更新了计算机专业实验机房;实验所需软件都能在新学期开学之前完成安装调试;每个实验室配备一名维护人员,负责实验室的运行与维护;设备完好率99%以上,实验开出率100%。除了规定的上机实验以外,提倡学生自己课余时间上机练习。为此,学院设有两个开放实验室,配备专门的实验指导老师对学生免费开放。机房内计算机专业学生身影不断,有的在复习教师的课堂教学内容,有的在阅读网上的参考资料,有的在下载教师布置的作业,有效促进了良好学风的形成。

其次,加强实验管理。在开学之初,主讲教师与各班学习委员确认课内上机时间,并通知到每一个学生,实验指导书、教材、习题集同时发到每个学生。每个学生必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8个实验项目,实验成绩占30%;所有实验实现1人1组;实验前安排1次答疑;学生上机前必须完成预习,写出完整的源程序,准备好上机步骤和调试数据。在实验过程中遇到学生提问时,老师给学生一些提示信息,尽量让学生自己将程序调试通过;实验后要交实验报告;教师批改后评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必须重做。

第三,注重课程设计。课程设计是对所学知识的巩固提高,是培养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引导学生搞好课程设计的关键是选好题目与做好课程设计的准备工作。而课程设计题目的选择要和所学知识紧密联系,又与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密切相关。通过课程设计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校级省级程序设计大赛、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探索等,以提高学生程序设计能力。

5共享资源的开发

建设精品课程的目的是通过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来提高教育质量。我们在课程建设中使用网络技术手段,建设了精品课程网站。精品课程网站由以下几个部分主成:课程介绍、课程负责人、课程特

色、申报材料、教学大纲、课件与教案、教学录像、教学论坛等。其中课件与教案就是教师上课使用的课件和教案,方便学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进行下载,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自主化的学习。任课教师还把自己的实验程序、常见问题分析、习题解答等内容放到网上,供同学们学习参考。

6结语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教学改革也在逐步深入,这必将对数据结构课程的教学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精品课程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在今后的课程建设过程中,我们要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不断扩充新的教学内容,完善教学网站,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教学资源,培养出更多更好的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 侯治富,金祥雷,谷树严,等. 精品课程建设目标及实现途径的研究与实践[J]. 中国大学教学,2006(1):21-23.

[2] 李银芳. 高校精品课程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 中国高教研究,2007(1):91-93.

[3] 许坦,石. 精品课程发展现状综述[J]. 中国电化教育,2007(5):53-56.

[4] 严蔚敏,吴伟民. 数据结构(C语言版)[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5] 耿国华,王小凤,张德同.“数据结构与算法”课程工程型知识体系研究[C]//大学计算机课程报告论坛组委会. 大学计算机课程报告论坛论文集.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9-13.

[6] 顾沈明,张建科,李鑫. 数据结构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践[C]//浙江省高校计算机教学研究会. 计算机教学研究与实践.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111-114.

[7] 刘雪梅,袁文翠,富宇,等.“数据结构”教学模式变迁的若干思考[C]//大学计算机课程报告论坛组委会. 大学计算机课程报告论坛论文集.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535-537.

[8] 耿国华. 数据结构课程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C]//大学计算机课程报告论坛组委会. 大学计算机课程报告论坛论文集.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50-153.

[9] 潘洪军.“精选案例,扼要讲解,任务驱动”教学模式[J]. 中国高教研究,2008(11):55-56.

[10] 王玉峰,刘宝旨,王猛刘,等. 也谈“数据结构”的教学[J]. 计算机教育,2007(15):21-23.

[11] 舒坚,刘琳岚,陈斌全,等.“数据结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设计与实践[C]//大学计算机课程报告论坛组委会. 大学计算机课程报告论坛论文集.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401-404.

[12] 王炳强,张植才. 任务驱动法在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中的应用[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5):53.

[13] 李治军,廖明宏,张岩. 数据结构与算法课程设计教学模式的探讨教学资源建设[J]. 计算机教育,2006(2):54-56.

Organiz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High-quality Course of Data Structure

GU Shenming, WU Yuanhong, HUANG Haifeng

(School of Mathematics, Physics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 Zhoushan 316000,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