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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时间:2023-03-07 15:01:18

导语:在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第1篇

一、审核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决算报表是否以会计账簿为基础,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是否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审核各项经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的计量与确认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折旧等的计提、转回、摊销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应提未提、应摊未摊现象。

二、审核财务决算编制范围是否全面、完整,是否按规定将境内外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所属基建项目全部纳入企业财务决算合并报表范围,是否存在漏报、错报、瞒报和重报等弄虚作假现象。对于实行不同会计制度的企业集团所属事业单位或基建项目是否参照有关规定进行报表科目转换。

三、审核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口径、编制方法是否符合统一下发的报表编制文件及财务制度等的规定要求,审核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子企业(单位)、以及三级以下的重要子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编制了分户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四、审核合并报表编制是否规范完整,是否按照规定层层编制合并报表。各级企业和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制度规定和有关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将各级子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层层合并,对于应抵销的内部往来和交易事项是否作了充分抵销。对于按规定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单位),是否按规定填报相关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子企业主要指标表(企财24表)。

五、审核财务决算报表各项封面信息填报是否规范、齐备。封面左边的各项基本信息是否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签章是否齐备;封面右边的各项标识代码是否按规定标准填报。

六、审核报表的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报表的合并或汇总数据与基础录入数据是否相衔接;上报的汇总报表与数据软盘是否一致;上下年度间数据是否衔接可比,增减变动是否合理。各企业应采取人工审核与计算机审核紧密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计算机已设定的公式参数和提供的过录表查询、有效性审核等功能控制数据质量,对因特殊情况不满足审核公式的,应在报表编制说明中逐条解释说明。

七、检查数据合并汇总方法是否正确;树型结构是否规范、清晰,是否符合各级子企业的内部组织管理关系;数据库是否安全完整,各企业报表录入是否有缺漏。

八、审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中有关国有资本及权益各项增减变动因素的数额与审计报告及证明材料相关数据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项目进行填列,对特殊情况是否作出专项说明,需上报的材料是否齐全。

九、各省属企业在自审的基础上,应提前准备好20*年度财务决算各项报送材料:

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检查和总结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规范项目竣工验收,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或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果,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部分或全部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含国债资金),按基本建设程序由国家林业局审批、审核的林业建设项目(不含营造林项目),须按本细则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计划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工程建设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等文件。

第二章竣工验收权限

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总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含3000万元)林业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条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地方项目,即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所辖管理的林业建设项目,按以下投资规模分别组织验收:

(一)总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二)总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直属项目,即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承建的建设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章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能够满足使用及功能的发挥。

(二)所有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会计档案、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审批文件和年度投资计划文件,设计(含工艺、设备技术)及设计变更、施工、监理文件,招投标、合同管理文件,会计档案(含账簿、凭证、报表等),财产物资清单,工程总结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证书,工程竣工图等。

(三)土建工程质量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四)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能够按批复的设计要求运行,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五)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六)建设项目或各单项工程已经建设单位初步验收合格。

(七)编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进行了造价审查或财务审计。

(八)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批准可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1、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应组织竣工验收。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2、项目已全部完成各项建设内容,但项目的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的,应组织竣工验收。

3、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已投入生产经营,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出发,可缩小规模,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单位批准后,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工程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4、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已考核合格的,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七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批

(一)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应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核实,清偿债权债务,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二)竣工财务决算由竣工财务决算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具体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三)直属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总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总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至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批;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地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定。

第八条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由以下主要内容组成:项目概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土建工程建设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制度建设、操作规程及档案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建议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应规范、完整、真实,装订成册。

第九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期限。

第四章竣工验收内容

第十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完成。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包括中央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是否按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三)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设计或施工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四)施工和设备到位情况。各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合格纪录。包括建筑施工合格率和优良率,仪器、设备安装及调试情况,生产性项目是否经过试生产运行,有无试运转及试生产的考核、记录,是否编制各专业竣工图。

(五)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是否合格,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六)投产或者投入使用准备情况。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培训、物资准备、外部协作条件是否落实。

(七)竣工财务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并通过了审核。

(八)档案资料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监理、质检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立卷。

(九)项目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五章竣工验收程序与组织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之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地方项目,建设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上报国家林业局申请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直属项目,由建设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国家林业局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上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应附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一式五份逐级申请。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的组织

(一)验收组织单位在受理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范围,应在9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工作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进行。验收组由验收组织单位、规划、环保、劳动安全、消防等有关部门及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可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分成工程、技术、档案、财会等验收小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专业验收并形成专业验收意见。建设、使用、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工作。

(三)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应听取各有关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汇报,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充分研究讨论,对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

第十五条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并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后,对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第十六条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进行批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由验收组织单位将验收情况报国家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建设项目应当在竣工决算审核完毕和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3篇

财务部审计需要根据企业管理需要,组织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财务部审计职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财务部审计职责11.负责拟定内部审计计划及项目初步审计方案,报部门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审计工作,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投资审计、离任审计、履职绩效审计、内控体系审计等:

2.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论正确,证据获取充分;

3.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弊病和漏洞,优化内控体系,促使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4.及时发现现有或潜在内外风险,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促使整体目标的实现;

5.实施对子公司的专项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层建议书等审计文书,督促审计结论和审计建立的落实;

6.负责对各被审单位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了解内审发展趋势并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有效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8.完成风控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部审计职责21.通过阅读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了解上市公司运营情况

2.通过财务报表和其他行业信息,撰写调研报告

3.负责财务报表、费用审核,资金管理、及财务预决算等工作,整理财务数据,支持业务工作

财务部审计职责31、严格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开展子公司财务工作;

2、负责子公司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3、负责子公司财务预(决)算、资金计划、税务测算等工作;

4、负责子公司税务申报;

5、负责编制子公司月度指标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财务预警,确保年度指标及整体预算顺利达成;

6、审核子公司各类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报销及付款符合公司制度。

财务部审计职责41、组织拟定年度审计监察重点工作计划报监事会主席审批;

2、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3、组织拟定审计工作报告,并上报监事会主席审核。

财务部审计职责51、拟定年度审计重点工作;

2、组织进行年中、年终经营情况审计;

3、进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计;

4、进行经营与财务运行中单独事项的专项审计;

5、进行投资项目阶段性和专项审计;

6、联系外部审计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预算、决算审计;

7、检查督促审计决定与建议的实施。

财务部审计职责61、协助完成工作底稿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

2、协助出具审计业务报告和其他鉴证业务报告;

3、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

财务部审计职责71、审查集团内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完善财务制度的建立。

审阅定期财务报告,配合外部机构实施专项财务审计;

2、根据公司投融资需求进行标的公司的财务尽职调查工作。

3、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4、检查和评估公司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的合理合规性

5、独立编写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计报告,确保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目的

第4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项目竣工;会计事项;核算;探讨

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会计事项概述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相关会计事项主要是指以上级核定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审计报告为主要依据,办理的资产和相关转账的移交,进行合并账册、处理账务、移交档案的相关工作。

一方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相关会计事项的处理是项目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竣工验收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从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看,每一个经济活动都要经历计划决策、实施、完成结束这个过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也因为有上述的过程项目建设更加细致,2006年6月8日由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政府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按照规划来编制建设项目的建议书(2)按照项目建议书,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的分析,出具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告(3)根据已经批准的可行性报告,编制出初步的高速公路设计文件(4)根据批准后的高速公路的设计文件,编制出高速公路的施工设计文件(5)根据批准的高速公路的施工设计文件,做好组织项目的招标工作(6)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前的征地拆迁工作,积极的向交通主管部门递交施工申报许可(7)按照批准后的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8)在高速公路建设竣工后,进行工程项目决算、编制竣工图表、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移交、竣工验收、移交财产等手续(9)当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评价组织项目。

另一方面高速公路建设企业做好竣工后的会计事项的核算工作,既是高速公路财务人员的责任,也是关系到高速公路建设企业全体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会计项目核算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应该做到与竣工同步,这样才能圆满的完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作。

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竣工会计事项核算探讨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竣工会计事项核算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办理了验收竣工;第二资产已经办理完交付;第三已经做好了与承包商等对外账款的清算工作。

第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办理了验收竣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可以对建设项目的成果进行全面的考核,也是工程质量和检验设计的重要环节,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是工程验收的两个主要方面,在竣工验收之前应该编制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并要进行严格的审计,没有编制或者审计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二资产已经办理了交付使用。资产已经办理了交付使用主要是指高速公路单位已经完成了购买、建造的过程,并已经交给使用单位使用的资产,主要包括了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为生产准备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竣工会计事项可以分为以下六个步骤:

第一步是对账务结算款项进行核对,也就是说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审计规定的数额与外界结清各种款项,一方面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要认真的核对各种的资金来源,要严格的根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结清上级部门拨付的各种款项,并认真的核对是否与审计规定相符,及时的发现超拨和漏拨等问题;另一方面要认真核对银行贷款是否正确。

第二步是办理转账业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要经过审计认定“待摊投资”、“设备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等科目。

第三步是处理结余资金。高速公路应该变价处理材料、设备,应该及时的处理应付、应收款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结余资金,应该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资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非经营先买的结余资金,首先要将结余资金偿还项目贷款。

第四是撤销银行账户。经过以上三个步骤之后,银行存款等资金科目的余额应该为零,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应该交回剩余的支票、撤销账户、停止印鉴使用等手续。

第五是对终期资金平衡表进行编制。终期资金平衡表只能在“基建拨款”、“基建借款”、“交付使用财产”这几个科目中体现,如果在其他科目中有体现,就说明相关的会计业务还没有处理完。

第六是核销处理。在对终期资金平衡表进行编制后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核销账务,其中高速公路的这项工作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只有拨款没有贷款,另外一种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既有拨款又有贷款。

三、做好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竣工会计事项核算的对策

(一)提高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的素质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竣工会计事项核算工作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完成,因此高速公路企业要提高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的素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高速公路建设企业要根据不同业务的特点和岗位的需要,制定出不同的培训目标,可以采用岗位练兵、短期培训、外派培训等培训的方法,注重对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的培训,高速公路建设企业为了对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的工作范围得到突破,既要对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知识技能的深度和广度进行拓宽,也要注重对竣工会计事项核算人员的道德素质进行培养。

(二)做好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

由高速公路建设企业有着项目周期长、投资数额大等特点,因此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于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的提高会计事项核算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高速公路建设竣工结算会计事项的核算工作水平:

首先,对于房地产企业项目建设区域分散、成本高、投资数额大的特点,要对项目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例如可以在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内部建立专门的资金结算中心,将项目资金进行统一的调配和使用,并予以管理人员一定的权利,实现项目资金的统一筹集、分配和使用,降低资金使用风险。

其次,做好资金内部管理工作,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力度,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资金月度、季度、年度的计划,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后的评估工作,对项目资金的占用量和占用期进行准确的核算。

(三)用审计的角度进行财务决算

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竣工决算财务人员既要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也要跟上时展的需要,掌握先进的计算机技能,还要熟练掌握一些审计知识,要注重对审计风险的控制,要用审计的角度去编制财务决算。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审计部门要对财务决算审核的内容和方法进行明确,其他部门也要配合好审计部门做好竣工审计工作。一方面财务决算要与项目概算的审核过程相紧扣,要将实际建设的成果与项目概算进行比较,及时的审计出是否有超出概算的项目;另一方面要严格的审核往来资金,评估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

四、总结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相关会计事项核算直接关系到高速公路建设的财务管理水平,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领导层要重视起这项工作,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好竣工相关会计事项的核算工作,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高速公路的建设工作,提高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徐智,蔡建春,陈红.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模式理论研究与现实选择[J].信息通信,2013(10).

[2]朱金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效益审计的内容与方法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3(07).

第5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境内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秩序,根据原国家计委计建设[]12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151号、陕政办发[]22号;市发改委宝市发改投发[]197号、宝市发改投发[]788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转赠;转让、出售、拍卖国家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灾后重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政府投资分为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三条验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程序,是对建设项目决策、立项、设计、建设直至交付使用等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的全面评估,对总结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后续项目的决策、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积累经验具有十公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四条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验收依据

第五条项目验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包括概算调整)及其批复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规划、土地、消防、节能等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

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4、现行工程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三、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投资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简称小型项目)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

3、初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认定为合格,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4、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务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审计部门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5、工程财务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完成财务决算。

6、工程已经试运行,且运行正常。

第七条投资100万元到1000万元(含)的项目(简称中型项目)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

3、初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认定为合格,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且资料齐全、竣工图编制完成,档案整理符合有关规定。

4、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务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审计部门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5、工程财务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完成财务决算。

6、环保、消防、节能、安全、抗震设施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已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7、工程已经试运行,且运行正常。

第八条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简称大型项目)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

3、初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认定为合格,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且资料齐全、竣工图编制完成,档案整理符合有关规定。

4、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务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审计部门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5、工程财务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完成财务决算。

6、环保、消防、节能、安全、抗震设施等符合国家有关专项验收规定,并已办理相关手续。

7、建设项目新征用地已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8、试运行各项指标正常。

9、编制完成以下报告: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试运行情况的报告;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第九条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规定的内容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的,也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条项目全部完工,但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的,经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一年。

四、验收程序

第十一条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

1、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管理运行等单位参加。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对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等进行检查和评定。初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须总结、形成初步验收报告。

2、专项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档案管理、节能、抗震等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

(1)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由环保局负责。

(2)消防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消防设施安全可靠、落实各项消防措施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3)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三同时”的基础上提出来验收申请。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验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4)档案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的技术和经济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归档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档案验收由档案局负责。

3、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对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中的问题整改到位后应及时向县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根据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和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的通知》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和表格报县监察局审查备案。

(2)建设单位向竣工验收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同时提交竣工资料供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竣工资料包括县监察局审查意见、项目立项、初设、招投标审批文件、招投标资料、勘察、施工、监理、建设工作总结、财务审计报告、初验及专项验收情况、结论等。

(3)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竣工资料,在5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决定,并在做出同意竣工验收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同各有关单位协商确定具体竣工验收时间并通知建设单位。

(4)进行竣工验收。

4、固定资产移交:在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小型项目的固定资产移交在竣工验收当日进行,中型项目在验收通过后7日内进行,大型项目在验收通过后15日内进行。

第十二条小型项目的验收程序可简化为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中型项目可简化为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各专项验收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并在竣工验收鉴定中明确各行业验收意见(为了确保项目顺利验收通过,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行业验收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大型项目按照竣工验收程序严格进行。

第十三条设备发放、资金补助等建设内容单一的项目的竣工验收形式由建设单位与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小型项目原则上可按行业打捆组织验收,中型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打捆组织验收。

五、竣工验收组织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实行“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县境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被验收单位,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竣工验收应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担任,成员由主管部门、县监察、财政、建设、审计、环保、国土资源、消防、质监、抗震、档案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发展和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专家参加。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委员会职责:

1、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情况报告;

2、听取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情况介绍;

3、听取主管部门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4、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全面检查项目建设管理、设计质量、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以及环保、消防、安全、节能、抗震、档案等,并做出评价;

5、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对投资使用效果做出评价;

6、研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总结建设经验;

7、起草、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六、验收结论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验收会议的主要成果。竣工验收鉴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概况:包括项目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开工日期,项目完成情况及投入试运行日期等。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评定意见。根据质量监督单位实测实查的情况与结论及现场验收情况,分别对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做出评定结论。

3、环保、安全、消防、节能、抗震、档案等验收结论。

4、试生产、试运行考核结论。根据试生产或使用的考核资料和验收会议现场验收情况,对其能否按照批准的生产规模正常使用做出结论。

5、竣工决算。根据竣工审计结论和现场验收,对批准的投资、实际完成投资进行分析对比,对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核销投资、在建工程投资做出审核结论。

6、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对验收后继续完成或完善的工程及其他有关情况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7、总结讨论意见,对是否同意验收、正式办理移交手续,以及正式移交时间做出结论。

8、竣工验收委员会签字。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七、附则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整改到位前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1、擅自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的,须报原审批机关调整后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2、凡审计后的决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以上的,须报原审批机关调整概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审批环节不到位、资料不齐、财务不清、债务未清理的不验收。

第6篇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前提和收尾工程的确定

根据财政部第(2016)81号令《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项目一般不得预留尾工工程,确需预留尾工工程的,尾工工程投资不得超过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阶段和设置审计程序时必须把握好该前提条件。

此外,收尾工程的确定也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重点。收尾工程的投资额如何确定?一般采用以下方法:一是收尾工程项目已通过招投标而在实施过程中的,可以按照该项目的中标价(合同价)加上设计变更联系单的工程造价(估计数)。二是收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已齐备,但未通过工程公开招标的,注册会计师可利用专家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造价来确定该收尾工程的投资额。三是相关图纸未设计好的,但项目投资总概算有该项目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作为收尾工程的投资额。

二、工程造价结算资料的复核

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的投Y所占比重较高,故注册会计师欲降低审计风险和提高审计质量,有必要对工程造价资料进行复核。那么如何掌握复核比例?复核比例可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暂行)》的规定: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抽查面不少于建筑安装完成额的15%,抽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首先应核对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以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其次要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量和定额子目套用进行审计。再次要对材料价格进行审计,原则上应根据合同约定方法,再结合甲方现场签证确定材料价格。最后要对签证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计,一是看手续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签字是否齐全有效。二是看其内容是否真实合理,费用是否应由甲方承担。三是复核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三、建设项目借款利息的问题

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对于借款利息问题应充分关注:一是借款利息期限的问题。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建设期内的借款利息和资金占用费可以计入借款利息项目,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还款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不计入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二是利息费用范围的问题。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由于建设单位未按借款用途规定使用借款资金和未按合同规定还款而支付的加付利息,不应计入基建投资总额。三是财政贴息处理的问题。部分建设项目在审计时要考虑是否存在有财政贴息资金、检查财政贴息资金是否已全部到位、审查其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的问题。四是审计利息费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建设单位在建设资金供应量充足的前提下,处于其他目的而采用职工集资方式(无计划)支付超过银行利率的利息或者出借资金而造成借款利息支出等问题,注册会计师要予以关注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此外,由项目投资方承担的项目资金因未及时到位造成建设资金周转缺口而向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利息,不应列入建设项目建设成本,应向项目投资者收回。

四、关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审计

根据财政部第财建[2016]504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一般不得发生业务招待费,确需列支的,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

第7篇

PDCA循环法是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有效方法,在企业生产经营全面质量管理中,它将质量管理控制过程分为四个阶段:Plan(计划)阶段,即根据要求分析现状,制定审计计划,提出审计目标;Do(实施)阶段,即把制定的计划认真执行的过程;Check(检查)阶段,即对计划实施的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确定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Action(处理)阶段,即实施的效果总结,把成功的经验进行总结并整理成标准,同时把本工作循环没有解决的问题或出现的新问题,提交下一个工作循环去解决。这四个阶段始终不间断地进行,循环往复,故简称PDCA循环。PDCA循环法具有对质量全面管理、全部过程管理、由全员参加和全社会推动等特点。PDCA循环法同样也适用于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全过程审计质量PDCA循环管理由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执行、审计检查和审计后评价处理四个阶段组成,每个阶段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共同组成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完整的PDCA循环系统。

二、我国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现状

虽然在审计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三是审计过程的检查、监督不到位;四是审计项目的质量评价体系缺失。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

三、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

企业产品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包括市场调查、产品设计、采购、制造、检查、销售、服务等主要环节。与此类似,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包括:立项调查,审计计划;勘察、设计、监理、采购、招标、施工、财务管理等实施过程审计;审计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审计成果跟踪,审计后评价等环节。与企业质量管理的各环节具有对应性。比如: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市场调查主要是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审前调查主要是了解项目情况,制定审计质量控制计划,工程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全面质量管理按照PDCA循环,审计立项调查、审计计划属于P阶段,审前准备、现场实施、审计报告属于D阶段,审计质量检查属于C阶段,审计成果跟踪处理属于A阶段。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PDCA管理的四个阶段如下:

(一)P阶段即审计计划阶段,包括审计立项调查、审计计划和影响审计质量因素分析,是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的中心环节。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计划阶段是对全过程审计工作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总体设计,是全过程审计质量工作的行动指南。因此,在制定全过程审计计划时,应遵循统一性与灵活性、预见性与现实性、科学性与重要性相结合原则,拟定措施计划,使审计计划工作对全过程审计工作真正地起到指导作用。1、审计立项调查审计立项调查的内容包括被审项目所处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被审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建设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及建设条件等。通过审计立项调查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审计打下基础。2、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目标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根据审计调查结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目标。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的审计任务所作的事先规划,审计目标是指完成审计项目所应达到的预期效果。制定好年度审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对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可以保证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有利于年度审计任务的完成和审计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合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年度审计计划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内部审计年度工作目标。(2)需要执行的具体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3)各审计项目所分配的审计资源。(4)后续审计的必要安排。3、影响审计质量因素分析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自愿审计需求不足。(2)审计需求者的错位。(3)审计监管体制的缺陷。(4)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5)审计人员的政治与职业道德意识。(6)审计方法和手段的应用。(7)审计收费。

(二)D阶段即审计实施阶段,包括审前准备、审计实施、编写审计报告和审计资料管理,是审计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1、审前准备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对需要开展全过程审计的工程项目成立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召开审计进点会。2、审计实施审计组人员根据审计方案按分工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审计、勘察与设计审计、招投标审计、项目合同签订与执行审计、项目实施过程造价审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其中项目实施过程造价审计包括:对施工现场进行测量、拍照和记录,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主材价格进行询价定价,对合同及文件进行审签,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进行确认,并收集各类审计资料(包括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变更通知、隐蔽工程签证、材料签价、索赔资料等),编制审计工作日志、审计周报和阶段性总结,召开工程审计例会等,该阶段审计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3、编写审计报告和审计资料管理审计组人员在实施现场审计的同时,汇总审计资料、撰写审计工作底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核意见、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和全过程审计报告等)、并签发审计文书、整理审计资料并档案等。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由于工程审计所涵盖的专业有工程、经济、管理、审计、法律、计算机等方面,在确定审计组人员时,要根据项目情况挑选具备专业技术知识、胜任工程审计工作的人员。2、要根据全过程审计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结、决算等不同阶段,针对各阶段进行审计任务分工和人员调配,并在每个阶段审计实施前确定具体的审计事项、责任人、审计方法、需要收集各种资料和数据,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等。3、在签发审计文书环节,审计组在出具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核结果报告、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竣工结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报告等成果文件时,应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主管部门报送。为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审计部门可与建设单位或其相关单位建立协调机制,扩展审计成果利用渠道,将报告以抄送等形式分发至各单位。审计项目执行阶段是影响审计质量好坏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按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一是遵循既定目标。必须全面按审计计划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审计任务。二是严格审计程序。要按照《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的各项程序性规定实施必须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并对所有已完成的工作都以审计日记、周报、现场经济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和工作底稿记录备案。三是谨慎原则。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依靠审计经验作出专业的判断并进行认真核实,因此,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不能重程序轻实际,不能让存在的问题在眼皮底下“溜”走,防止“执行”走过场。

(三)C阶段即审计检查阶段,包括制定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定时检查、及时修正,是审计质量管理的保障环节。1、制定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在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前,内部审计机构要熟悉并严格把握国家、行业协会等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完整、规范、操作性强的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流程,明确审计质量检点,特别要加强对委托审计合同签订、审计过程监督、审计报告审核、审计质量检查评价等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质量。如建立项目审计小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确定项目重点审计环节的工作流程、建立项目审计小组向委托部门(审计处)工作报告制度(周报、阶段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交叉复核制度、审计质量考评制度等。使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审计质量的有效追溯,提高全过程审计质量。2、定时检查。审计组长应随时检查审计小组成员的审计日志、审计周报、各种签证、会议纪要和工作底稿等;审计机构质量监督员要定时检查各关键点的质量控制:审计人员是否能胜任项目审计工作,能否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执业道德规范,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运用的审计技术方法与手段能否揭示审计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的处理定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审计项目是否按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通过定时检查,及时发现审计中存在的质量问题。3、及时修正。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是一种事前质量控制程序,但它也是一种动态的质量控制程序,它应随审计进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在审计过程中不断完善。要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在不合格项控制和预防措施控制上,要改变过去沿袭的老思想、老方法、老传统,采用符合国际质量标准要求的管理程序,使审计工作程序规范、合理、可操作,真正起到控制审计质量的作用。

(四)A阶段即审计处理,包括审计质量分析总结、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是审计质量管理提高环节。1、审计质量分析总结。审计处理是通过实施P、D、C三个阶段后,对审计的主要过程和重点环节的质量管理方法、程序、效果进行统计、分析、整理,找出计划目标与审计实际的差距,审核审计质量是否满足了要求,追踪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并得到政府及被审计单位的采纳,检查是否建立后续审计、检查和评价机制。2、找出问题。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审计工作的兴衰存亡,体现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服务大局的效果。在审计处理阶段找出影响全过程审计质量的主要问题,并加以整改,为新一轮的审计项目提供帮助。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中一般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审计程序不合规;(2)审计调查了解不深入;(3)审计实施方案缺乏指导性;(4)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不严;(5)审计成果反映不突出;(6)对审计整改的督促与检查不到位等。3、提出整改措施。针对审计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反复的论证和修改,征求多方面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使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目标尽可能量化、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优化下一个PDCA循环。保证审计质量的措施有:扎实做好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各项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完整、规范的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并严格执行;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做好各项审计记录;定时检查,发现审计中的质量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审计质量PDCA循环管理中应重点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实行审计组长招投标制度

要打破原有审计组组长用人模式,规定审计组长(或主审)任职资格,以确保其专业胜任能力,同时还要明确审计组组长的职责和权限。探索实行组长招投标制,可选择一定数量的重大工程项目试行审计项目审计组长招投标,中标者聘为审计项目组长,审计组成员则采用审计组长与组员的双向选择确定。通过招投标,优选审计组长,使审计组长更具有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

(二)建立审计方案论证制度

首先要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审计方案评估论证制度,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组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估论证,讨论审计方案的可行性,解决好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内容、审计手段和方法等问题。通过审计方案论证,可以达到以下目的:一是论证审计风险是否属于可接受的范围,要根据审计目标、重点,选择最小风险方案予以实施;二是论证选择的审计技术方法是否恰当。三是论证审计的内容是否完整,重点是否突出;四是论证审计组人员与工作内容是否匹配。

(三)建立审计项目质量审查制度

目前审计方案制定、执行、处理等环节集中于同一个审计业务部门,甚至同一个审计组。为降低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应建立审计项目审查制度,成立审计质量审查组,将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执行与检查分开。审计质量审查组主要负责对各审计业务部门的审计计划、执行及提交的资料和结论性文件进行检查,并督促审计结论的整改和落实。同时,审查组有权对认为有必要的有关事项交由业务部门进行补充审计或者直接进行补充审计。

(四)建立项目后评估制度

第8篇

在事务所工作这么多天,才真正体会到“内勤”和“外勤”是怎么一回事。就审计来说,外勤就是到单位去实地考察,内勤就是在事务所办公室内整理工作底稿。有时候所审计单位的账目比较简单,可以把大部分外勤工作移到事务所办公室里,比如把账本和凭证拿到办公室审。我观察到有些企业做账划用手工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都是手工记账。有的凭证用软件做,打印出来,而总账等手工记。还有的企业所有的会计资料都是用计算机完成,国内大部企业用“用友”软件。看来企业做账的方式很灵活,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来定。审计做为我们提供的服务,也要讲究服务质量。这个服务质量不但体现在审计人员业务的精通,还体现在与企业的沟通,不给企业添不必要的麻烦。就像教师说的,如果有一些调整达不到重要性水平,就不要调整,如果硬要调整,企业方又没有同意的话,就总是挂在那里,这样每次审计都要调一次,也给以后年度的审计也带来麻烦。

(二)

从实习以来一直都在出外勤,工作比较紧张而又让我受益匪浅,我真真体会到了会计师忙碌的工作状态。出外审计时,大概老师们只有吃饭时间可以休息一下,一吃完饭就埋头在了工作中,一刻不停。因为工作日程都是安排好的,这个项目结束了马上后面有另一个项目等着他们,所以工作量非常大,压力也很大,不过他们总是在五点左右就让我回家了,也没让我留下来加班。在审计过程中,和客户的沟通是很得要的,对出具什么意见的审计报告书,心脏是否要调整所得税,而在很多时候客户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只能出具无法表示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要求出具肯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所得税调整需要摊牌的给客户做工作,才会勉强接受。在出具审计报告和查税报告时既要客户满意,得以通过三级审核,还得要税务局认可,会碰到报告被打回好多次的情况。

(三)

转眼在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实习了两个多月了,我现在体会到当我们还是学生的时候,应该要觉得幸福。当我们一旦踏入职场后,就该为自己的行为独当一面了,因为我们要为自己的工作负责,不可能永远当别人的小麻烦。在学校时,报告或作业忘了交,顶多事后补就可以顺利过关,老师们也会网开一面,但在职场上,我们被分派的任务,一旦没按时完成,只会越积越多,把我们压得喘不过气。在出外勤的时候,经常做的一件事是抽样,说到抽样,可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虽然工作不难,但要从成千上万的收据中找出你的抽核的那一张,那可就是一件费时的工作了,这让我了解为什么在事务所工作的人一天的时间总是不够用,可是这样每天的生活变得很充实,老师们待在客户公司的时间比待在公司的时间长。最近终于回到事务所了,老师们昏天黑暗的整理底稿赶报告,而我们实习生担任的角色是把所有的杂事捡起来做,打印底稿、复印等。

(四)

实习终于圆满的结束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了解到课本上我们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只是为我们的实际执业注明框架、指明方向、提供相应的方法-论,真正的职业技巧是要我们从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慢慢汲取的。还有就是作为一名未来的会计人员,我们应该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而针对实际操作中遇到的一些特殊的问题,我们不能拘泥于课本,不可纯粹地“以本为本”,而应遵从准则与技术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地加以修改。这就将从课本上所学的理论知识的原则性与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操作的灵活怀很好地结合起来。作为一名学生,学习是为了获取知识,是为了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通过学习能够完成将来的工作,为社会作出贡献。然而步出象牙塔进入社会是有很大落差的,能够以进入公司实习来作为缓冲,对我而言是一个幸事,了解到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本次实习,我不但学习到了审计的相关理论知识,还进一步巩固了经济业务的处理方法。

外勤实习周记范文二第一周

今天非常的开心,我工作实习的第一天,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之前听过很多关于实习生的传闻,说他们在单位要么被当成透明人,要么就净干些杂活,于是有点担心自己会和他们一样。

踏进办公室,只见几个陌生的面孔。我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从那天起,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上见到他们都要微笑的说声“早晨”或“早上好”,那是我心底真诚的问候。我总觉得,经常有一些细微的东西容易被我们忽略,比如轻轻的一声问候,但它却表达了对同事对朋友的关怀,也让他人感觉到被重视与被关心。仅仅几天的时间,我就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我担心变成“透明人”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我想,应该是我的真诚,换取了同事的信任。他们把我当朋友,也愿意把工作分配给我。

所以待人一定要“真诚”,做事也要“真诚”。做事必需按部就班,不能说是死板那是做事的程序必须遵守。事实是怎样就怎样,不要不懂装懂,这不同于作业错了可以一改再改!这就是我第一个星期的收获。

第二周

我慢慢适应了上班的生活,慢慢适应了公司的环境,曾经的孤独似乎逐步淡化。那天部门经理安排我去税局帮忙,我好开心,我终于可以有有关会计事情做了。到了那,了解了本年应缴未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情况,主管安排了应收票据、长期待摊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给我。面对着那些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格、从来没有见过的凭证、从来没有使用过的软件,我似乎被打-倒了,突然感觉自己什么都不会做,感觉自己学的都是理论,真正使用起来谈何容易。可想而知,那天我是怎么窘迫的度过的,当然那天我甚至连一个科目都没有完成。没有办法,不会也要硬着头皮做,我相信自己会慢慢学会,于是我遇到不懂的地方就问邰老师和张老师,一开始还觉得不大好意思,后来脸皮好像变厚了不停的问,呵呵,都不知道两位老师有没有嫌我很烦阿。慢慢的,我有了点思路,每个科目我要首先获取或编制明细表,然后根据编制的程序表实施一些审计程序,主要是抽查凭证、分析性复核,再根据抽查的结果填制检查情况表,最后再完成审定表。仔细想想这个过程最起码从表面上看也没有什么复杂的,不过对于一个什么实务也没有接触过的我却被它困扰了一周。

第三周

税务局规定每月申报纳税期限不得超过十日,今天负责报税的人员教我如何网上报税了.看似简单倒有点需要耐心去计算.我们公司是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随着这几年发展,公司月开的发票几乎都超出定额范围外,这就要求我们这些做财务的在报税方面认真仔细的做好,当然我也只能从头学起,毕竟没有经验,登陆选择网上办税,然后点击纳税申报,登录后,开始填写计税依据一般在没有超额的情况下每月扣缴的税额是一样的,当然也有个别税种是按季缴纳比如:堤防税分别是在1月、4月、7月、10月申报缴纳的,也有半年缴纳一次的比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在4月、7月缴纳。若是超额的情况下除了缴纳固定每月应缴的税额外,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购销合同、以及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均分别按照它们的计算依据一一计算填写申报,如未按期申报缴纳的话,将被罚交滞纳金。国税也一样,虽不用网上申报,国税局会自动从我单位开户银行划转税款,但是如果本月超额的话,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门申报。且税局规定企业所得税从今年起按季缴纳。

逐步适应了这里的工作,每天似乎在重复着做一些事情,可这一切却仍然对我充满了新鲜感。抽凭的时候,我接触了大量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我对会计的认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编表的时候,我逐步掌握了一些技巧,操作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怪不得别人说在事务所干上一个月Excel水平提高很多呵!那天,我被经理安排到他们厂房去进行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点,当时真的是又害怕又兴奋。我害怕我会做不好,因为我从来没见过别人怎么做,这对我来讲是一个挑战;但我我又因为这种挑战感而兴奋。在他们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我们来到了他们的厂区。面对那些我从未见过的机器设备,大概我也最多看看上面的标签而已;还有那成堆的产成品,当时我就顾着他们在跟我说,我真不知道怎么去盘那满屋堆放的东西。就这么糊里糊涂的盘点完,出来感觉好失败,感觉都是他们在说,他们要是真想掩饰点什么,我根本发现不了的。也许是第一次做吧,有点紧张哈,不过感觉也就是那么回事。

前一阶段的时间主要是完善各式各样的电子表格,主要包括程序表、审定表、明细表、会计报表调整系统表、财务决算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对前面三张表还是比较熟悉的,至于后面三张我又陷入了缓慢的学习状态。现在看来其实也并不复杂,只是完成任务的时候只顾着做,事先缺少了一些指导与思考,以至于大脑混乱、做事没有条理。现在来看这些表格,觉得在质量控制上还是有些帮助的。会计报表调整系统主要是通过填列本年和上年的试算平衡表来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审定,最大的优势在于编制调整分录来对报表进行自动调整,不过感觉该系统在某些方面还不够智能;财务决算表的数据其实是从会计报表调整系统中审定数中直接获取的,它是最终附于审计报告之后的报表,财务决算表工作簿里面自带一张审核表,对会计报表之间的钩稽关系进行了一次审核;财务报表附注工作簿中主要有财务报表和个附注项目明细,工作簿中自带的审核公式对表与附注的钩稽关系进行了很好的自动审核。下一阶段的工作便是打印整理复核工作底稿,对于从来没有完整接触过一个项目的我,这些底稿对我来讲还是充满了挑战性。

似乎我快要适应底稿整理的时候我被派到另外一组临时帮忙,这样我就遇到了我另一位可敬的老师徐征老师。徐征老师的工作风格似乎与李慧文老师完全不同,不过我倒不觉得有谁优谁劣之分。他们组的外勤还没出完,相对而言较忙,她们现在主要在做太平洋机电这一块。我们的外勤地点是在太平洋机电的本部,徐征老师主要让我完成太平洋机电下一系列子公司的会计报表调整系统、财务决算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由于之前对于这三张表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因此这次做起来比较熟练。和他们的相处觉得也很愉快,我觉得这样很好,可以与不同的人相处,可以学习不同人身上的优点。我发现此刻的我已经完全适应了公司的节奏,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工作与生活。

这周的我在负责公司工商年检的任务,于是公司给我专门安排了培训人员教我如何进行营业执照工商年检的事前材料准备,年检需要的材料主要有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前四者都是现成的,主要要做的就是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了。翻出之前的税单以及各类凭证,算得我头晕啊,这么多数字,都看傻了。培训人员告诉了我如何编制的技巧之后,其实编制财务报表其实不难,难怪有人说会计是一门艺术,我现在总算是领会一二了,就这样连续培训了两周,也基本掌握了,收获了知识不少的一周啊。

第9篇

第二条国家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达到《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实行必审制。审计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市审计局应当开展审计项目调查,加强与计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区域范围内国家建设项目的动态情况,建立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科学编制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计划,需要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向上级审计机关申请授权,并列入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报上级审计机关备案。

第三条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计划安排,由市审计局研究决定,并明确审计组织方式:审计机关审计、审计机关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在媒体上公布。

第四条市审计局实施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应当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和名称的具体情况;

(三)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的起讫日期;

(四)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五)编制日期。

第五条市审计局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六条为确保项目审计计划的顺利实施,市审计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浙江省建设项目施工验收管理办法》(浙计经基[*]604号)的规定及时办理初步验收手续,编制竣工决算报表,为竣工决算审计创造条件。

建设单位应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394号)的规定,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市审计局应当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做好审计结果的统计、分析、整理、归档工作。

市审计局可以将审计结果单独或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也可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市审计局应根据需要、择优的原则,由局研究或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并签定协议书。

第九条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审计验证资格。

第十条市审计局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或工程结算审计,应由中介机构派出审计人员,报市审计组,由市审计局向被审计单位、中介机构下发审计通知书,明确审计项目名称、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的中介机构、组成人员和审计时间。

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应遵循国家审计准则,按国家审计程序操作。工作主要环节包括: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审计实施、审计签证、出具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完成每一环节,都应向市审计局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入一下环节。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市审计局经贸基建局审计科、法制审理科、分管副局长三级复核、局长审定后,向被审计单位征单位征求意见,由审计局出具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社会中介机构只进行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部分审计的,实施审计后,由社会中介机构向市审计局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经市审计局确认后,作为市审计局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部分的审计结论。

第十一条组织中介机构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经费,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浙价服[20*]262号),根据签订协议,由市审计局支付。

第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基建审计专业人员作为审计局派出的审计组成员,参加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

第十三条被聘请专业人员的报酬,由市审计局按临时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依据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五条根据《办法》条十条规定,市审计局应确定需跟踪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实施立项后的全过程审计监督。市审计局应参加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招投标、工程项目资金拼盘、隐蔽工程测量和追加工程确定及竣工验收等环节。

重点国家建设项目,应跟踪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现场勘察笔录取证。对投资大、工期长的项目,应审计在建工程物资、投资支出、施工管理、检查计划执行及投资有效性等,也可进分期、分标段完工工程决算审计。

第十六条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设审计局应对国家建设项目“五制”进行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包括:国家经营性建设项目管理是否执行法人制;资本金是否落实,资本金是否符合法定出资额;建设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采购是否采用公开招标,审查招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质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建设项目管理是否实行合同制,合同行签订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是否严格按合同执行;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是否实行监理制,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监理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监理业务是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