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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合同

时间:2023-03-08 14: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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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合同

第1篇

乙方:_________

为了鼓励乙方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配车奖励事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方确认乙方符合甲方规定的销售人员配车奖励政策,将以下车辆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期限3年(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计):车辆商标/型号_______,生产厂商______ ,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车架号_______.

二. 乙方愿意在享受购车贷款时与甲方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并接受甲方对其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估及管理。

三. 就车辆使用/奖励/转让等事项,双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执行:

1. 若乙方累计2年完成销售回款指标1200万元,甲方同意将已配车辆产权奖励给乙方,将车辆过户给乙方(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下同);

2. 车辆无偿使用期满后,乙方若未能符合上一条款要求的,则双方同意按照车辆的市场评估价格转让并过户给乙方。

3. 若乙方未满服务期限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因业绩原因/违纪等原因被辞退,甲方同意按按上款所述办法将车辆计价转让并过户给乙方。

4. 乙方同意车辆转让款可以从购货保证金/销售提成奖励/费用及工资中扣除。

5. 若因甲方经营不佳而被收购重组、破产解散等原因导致乙方中途离职,则乙方应将车辆退还给甲方,乙方无需支付车款。

6. 因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性疾病等)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以视不同情形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可不视为违约.但当事人(或其家属)须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对方,以最大程度减少对方损失。

7. 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丙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中承担乙方的连带责任。

四.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讼。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1(签字):______________ 丙方2(签字):

第2篇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劳务合同范文节选!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篇

(一)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期内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四)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或者经批准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五)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本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以及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九)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十)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十一)聘用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随迁的;

(十二)聘用单位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不服从安排,经教育无效的;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二、有上列情形之一,聘用单位可按以下程序办理解聘事宜

(一)聘用单位提出拟解聘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其亲属,如无法直接通知本人或其亲属,可采用公告送达;(由学校行政会根据被聘者情况,讨论做出拟解聘意见—《武隆县xx学校拟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

(二)被解聘人员或其亲属在接到拟解聘通知书15日或公告见报1个月内,有权提出申辩意见,聘用单位应认真听取本人申辩意见,并记录在案;

(三)聘用单位在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是否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正式通知拟被解聘人员;(根据被解聘人员意见,学校行政会再次讨论做出是否解聘的决定,如做出解聘决定,应填写《武隆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一式五份,《武隆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记表》一式四份)

(四)拟被解聘人员超过申辩时限未提出申辩意见,聘用单位即可解聘;

(五)聘用单位解除被聘用人员的通知书及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并同时送达本人和抄送县教委(县教委作为主管部门只负责对各单位的人事工作监督和指导)及县人事局备案。

三、辞聘(即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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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聘人提前15日向聘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受聘人员填写《武隆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表》)

(二)聘用单位在接到申请后的15日内经过学校行政会讨论后做出是否同意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答复;

(三)受聘人员交申请后,聘用单位在处理相关事宜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否则视为旷工;

(四)受聘人员在受聘单位同意终止(解除)后,填写《武隆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记表》一式四份。

(五)聘用单位将收集《武隆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表》、《武隆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记表》各一式四份,分别存入本人档案、聘用单位、县教委及县人事局。

四、被解聘或辞聘人员自被解聘或辞聘的次月停发工资

第4篇

一、关于文义解释

当事人表示的意思,首先是以合同用语为载体的意思。一方面,不应把当事人通过语言或是文字明示出来的意思搁置一边,凭空探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也不应置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于不顾,仅限于合同词语本身的解释。这二者应有机地统一起来,不可分割。

二、关于整体解释

利用整体解释原则去解释合同的时候,法官应特别注意一些具体规则。如特殊列举词语与不能尽举的一般概括词语连在一起时,概括性词语外延应视作仅包括与特殊列举词语相类同的事物。另外,特定性条款优先于一般性条款。特定性条款应视为是对一般性条款的例外,例外情况下应适用特定性条款。

三、关于参照习惯或惯例解释

在具体参照习惯或惯例解释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习惯或惯例在合同解释中时特指的,并非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采用的所有做法或规则,可以作为合同解释根据的习惯或惯例应当只是在商品交易中被经常采用的做法或规则。

2、商品交易中一种做法或规则是否应被确认为一种习惯或惯例,取决于其是否已经在某一区域、某一行业或某类贸易中得到经常的遵循,由于一种习惯或惯例是否存在是一个事实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因而,主张习惯或惯例存在的当事人应负有举证责任。

3、习惯或惯例应当是当事人双方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而又没有明示排斥的。当一方当事人主张存在一种习惯或惯例时,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也实际上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习惯或惯例的存在,必要时,主张的一方应对此举证。

4、习惯或惯例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使当事人有以此习惯或惯例的意思,也不能以该习惯或惯例来确定合同的含义。

四、关于目的解释

法官在具体运用目的解释原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当事人一方的合同目的应该是对方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合同的目的分为抽象目的和具体目的。抽象目的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欲使合同有效的目的;具体目的是指合同本身所欲追求的具体的经济或社会效果。如果目的解释效果与其他效果不一致时,应寻求目的解释而抛弃文义、整体、习惯解释方法。

五、关于漏洞补充解释原则,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解释与合同漏洞补充都是法官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推定,但两者又是有区别的。合同解释是法官或仲裁员对因缔约人的理解不同而导致前后矛盾的合同已有条款依一定的原则进行解释;而合同漏洞补充解释则是法官或仲裁员对合同未约定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充。

2、合同漏洞的补充方法包括补充的合同解释和依任意性规范补充。所谓补充的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客观规范的内容加以解释,以填补合同的漏洞。所谓“任意性规范”是指《合同法》中大量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条款,体现了在不违反强制规定的前提下,私法主体自愿达成的协议优先于私法适用。法律上设任意性规范的目的,也是着眼于补充合同漏洞。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详细订立其内容,大多期待法律设有合理规定。因此,对前述借款合同纠纷案例中法官基于参照习惯或惯例解释原则所作的被告胜诉判决有不同意见。理由如下:

根据“法定优先原则”,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时,有约定的,合同解释应从约定;无约定,但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应当依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解释合同。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关于合同解释原则的选择问题。我国传统法律制度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长期以来对合同要领的理解与大陆法系基本一致,强调的是当事人的意思,如《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时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所谓协议即为合同当事人的合意,是共同意志的体现,由此,决定了我国合同解释理论更多的是采取意思主义。

我国合同解释原则的规范化及完善

规范化不仅是合同解释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是完善合同制度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不仅涉及合同解释原则的选择,立法工作的完善,而且与司法过程、整个社会经济环境,公民法律意识以及合同管理密切相关。分析如下:

1、完善立法问题

现行《合同法》第12条对合同解释做出了对有争议的条款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的规定,这一规定既为合同解释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一定限定,同时也为合同解释的规范化指明了方向,然而在实践中合同解释仍缺乏可操作性。关于合同解释原则适用的一些细则,我国的立法、司法解释至今并未有所规定。

2、规范司法问题

第5篇

1解热镇痛药的作用机理

要掌握和了解发热、疼痛得发生机理以及各种解热镇痛药物的作用特点,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正确合理选用解热镇痛药。

1.1当细菌、病毒或某些炎性分泌物等致热源作用于丘脑下部的体温调节中枢时,使周围血管收缩,散热减少,组织氧化分解加速,产热增加,使体温上升。解热镇痛药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通过血管扩张、出汗等增加散热,于是使体温下降。但正常体温不受解热镇痛药影响。

1.2疼痛的发生机理则是由于前列腺素、激肽、组织胺、5-羟色胺、乙酰胆碱、高渗和低渗溶液、酸性和碱性物质、钾离子等物质刺激了末梢神经感受器所致。解热镇痛药能对抗这些物质,从而起到止痛、消炎、抗风湿等作用。最近有研究证明,阿司匹林能抑制炎症区的前列腺素合成,阻抑末梢神经受体对激肽等化学介质的敏感性,因此能缓解疼痛。它还能够直接作用于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从而不仅使炎症所致的疼痛得到缓解,还可以使高热消退。

各种解热镇痛药的解热、镇痛、抗风湿作用的强度是不一样的。解热作用以安乃近为最强,其次为扑热息痛、阿司匹林,控制癌性发热则以消炎痛为优。镇痛作用较弱的是消炎痛,它的镇痛作用仅适用于牙痛、神经痛、肌肉关节痛、痛经等,对创伤性疼痛、内脏平滑肌痛、灼伤痛等几乎无效。抗风湿作用则以水杨酸钠、阿司匹林为最佳。中草药的解热、消炎、抗风湿作用较弱,较缓慢,但副作用小,可根据病情选用。

2解热镇痛药的毒副作用

解热镇痛药与许多药物相比,相对来说比较安全,但也有一定的副作用,如果应用不当,则毒副作用更大。

2.1阿司匹林对胃粘膜的刺激很大,病人服药后可产生胃肠道反应,甚至使胃粘膜糜烂出血;还可以引起过敏反应,使某些哮喘病人,特别是内源性哮喘病人出现(不能耐受阿司匹林综合症)。有些人在吞服阿司匹林或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后,几分钟至几小时即出现流大量清水鼻涕、脸发红、恶心呕吐、肠绞痛、腹泻、支气管哮喘、哮鸣音及紫绀等,并可导致哮喘持续状态。有些病人则表现为荨麻疹。

2.2先消炎痛可引起恶心呕吐、胃出血、头痛、头晕、幻觉、神经错乱、臆病样症状、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肝损害、黄疸、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2.3安乃近用以治疗老年、幼儿、毒血症较重、过高热等病人易引起虚脱,也可引起过敏反应,如荨麻疹、药物热、渗出性红斑甚至剥脱性皮炎,还可抑制骨髓造血系统而发生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

3应用解热镇痛药的注意事项

3.1在发热、疼痛的原因及性质为明了前不随意应用解热镇痛药,以免掩盖症状误诊而产生不良后果。

3.2掌握解热镇痛药的应用范围:在感染性炎症、高热时可用解热镇痛药作为辅助治疗;对低热者,因疗效不明显,可不必应用;为解除或缓解神经痛、痛经、腰背痛、偏头痛、牙痛等症状,可考虑选用;治疗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骨髓炎、肩关节周围炎等;用阿司匹林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塞再发及脑血管栓塞形成等,可小剂量、长期服用。

3.3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以免产生过敏反应。对一些易引起造血系统抑制的解热镇痛药,须定期检查病人的血常规。

3.4妊娠早期或有严重肝、肾损害时,禁用或慎用解热镇痛药。

第6篇

甲方:独坡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保洁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我村环境卫生全天候、全覆盖管理,提高环境卫生保洁质量,美化村容村貌,营造村民舒适的生活环境,保持村庄环境整齐干净,保护我村生态环境,建成美丽家园。经支村两委研究决定聘用保洁员,实行分片包干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保洁员职责

1、负责所划分区域内公共卫生的清扫、保洁;

2、劝导和监督农户搞好各自卫生责任区域内的卫生清扫、保洁;

3、参与村委会另行临时组织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卫生保洁要求

1、所划分包保区域内道路的路面、路边、沟渠边日常保持整洁,及时清理“白色”污染、无明显垃圾堆积物。

2、及时清理所划分包保区域内道路两边沟渠中的淤泥和杂物;

3、及时清扫所划分包保区域内卫生死角。

4、对所划分包保区域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散发、乱吊挂等非法广告及时制止和清理干净。

三、工作要求

1、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路面、路边进行长效保洁,并做好突击性的清理保洁工作。

2、引导村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自觉实行垃圾分类减量处置。

3、文明操作、礼貌服务,发现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应先进行劝阻和宣传,说话文明,以礼服人,使其及时清理;对再犯者,上报村委会。

4、服从村委会管理,按时完成村委会交给的任务,工作中如遇困难或人为刁难及时向村委会反映。

5、如有事请假或病假,由本人另请他人替班。如超过两周,作自动放弃本工作处理。

6、凡工作责任心不强,村民意见大,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在聘用期内可作辞退处理。

7、如要换行不做,应提前一个月向村委会提出;如不提前提出,扣除一个月报酬。

四、保洁员报酬

1、每月报酬为60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

2、村级不定时检查,每次扣除10元;上级部门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扣除50元。月底结算工资时扣除。

五、聘用期限

从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实行一年一聘。到 期工作尽心尽职,完成出色的,可以优先继续聘用。

六、清扫保洁范围

本人责任区域为: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2、聘用协议一经签订,双方须严格遵守。以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决定。

甲方:独坡村民委员会(章)

乙方:(签字)

第7篇

商业用房借款合同范文一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用房借款合同范文二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按_____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账户或(开发商)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归还。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月的还款日为日。 甲方还款采用如下第种方法:

1.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2.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应为: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_____元

商业用房借款合同范文三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 (币种) 佰 拾 万 仟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 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 ,按 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账户或(开发商)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 (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归还。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月的还款日为 日。

甲方还款采用如下第 种方法:

8.1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 元。

8.2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应为:

第九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担保:

9.1 由 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

9.2 由 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 。

9.3 由 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 。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条 提前还款

10.1 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必须在还款日前 天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10.2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比例)计收损失补偿金;

10.3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11.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11.3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有关其经济收入的证明;

11.4 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11.5 乙方有权在约定的还款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存款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 计收违约金; 13.2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 计(加)收利息; 13.3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收回:

13.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13.3.2 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 天;

13.3.3 甲方逾期未付款项总额达 元人民币;

13.3.4 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3.3.5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3.6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13.3.7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13.3.8 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违反保证、抵押或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抵押;

13.3.9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13.3.10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

第十四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5.1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5.2 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签章):

第8篇

在临床上,解热镇痛药是经常应用的。常用的解热镇痛药有水杨酸钠、阿司匹林、扑热息痛、安乃近、消炎痛、地塞米松、板蓝根等。由于解热镇痛药的解热和镇痛作用不尽相同,在应用时注意合理选择,正确应用。

1 解热镇痛药的作用机理

要掌握和了解发热、疼痛得发生机理以及各种解热镇痛药物的作用特点,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正确合理选用解热镇痛药。

1.1 当细菌、病毒或某些炎性分泌物等致热源作用于丘脑下部的体温调节中枢时,使周围血管收缩,散热减少,组织氧化分解加速,产热增加,使体温上升。解热镇痛药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通过血管扩张、出汗等增加散热,于是使体温下降。但正常体温不受解热镇痛药影响。

1.2 疼痛的发生机理则是由于前列腺素、激肽、组织胺、5-羟色胺、乙酰胆碱、高渗和低渗溶液、酸性和碱性物质、钾离子等物质刺激了末梢神经感受器所致。解热镇痛药能对抗这些物质,从而起到止痛、消炎、抗风湿等作用。最近有研究证明,阿司匹林能抑制炎症区的前列腺素合成,阻抑末梢神经受体对激肽等化学介质的敏感性,因此能缓解疼痛。它还能够直接作用于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从而不仅使炎症所致的疼痛得到缓解,还可以使高热消退。

各种解热镇痛药的解热、镇痛、抗风湿作用的强度是不一样的。解热作用以安乃近为最强,其次为扑热息痛、阿司匹林,控制癌性发热则以消炎痛为优。镇痛作用较弱的是消炎痛,它的镇痛作用仅适用于牙痛、神经痛、肌肉关节痛、痛经等,对创伤性疼痛、内脏平滑肌痛、灼伤痛等几乎无效。抗风湿作用则以水杨酸钠、阿司匹林为最佳。中草药的解热、消炎、抗风湿作用较弱,较缓慢,但副作用小,可根据病情选用。

2 解热镇痛药的毒副作用

解热镇痛药与许多药物相比,相对来说比较安全,但也有一定的副作用,如果应用不当,则毒副作用更大。

2.1 阿司匹林对胃粘膜的刺激很大,病人服药后可产生胃肠道反应,甚至使胃粘膜糜烂出血;还可以引起过敏反应,使某些哮喘病人,特别是内源性哮喘病人出现(不能耐受阿司匹林综合症)。有些人在吞服阿司匹林或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后,几分钟至几小时即出现流大量清水鼻涕、脸发红、恶心呕吐、肠绞痛、腹泻、支气管哮喘、哮鸣音及紫绀等,并可导致哮喘持续状态。有些病人则表现为荨麻疹。

2.2 先消炎痛可引起恶心呕吐、胃出血、头痛、头晕、幻觉、神经错乱、臆病样症状、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肝损害、黄疸、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2.3 安乃近用以治疗老年、幼儿、毒血症较重、过高热等病人易引起虚脱,也可引起过敏反应,如荨麻疹、药物热、渗出性红斑甚至剥脱性皮炎,还可抑制骨髓造血系统而发生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

3 应用解热镇痛药的注意事项

3.1 在发热、疼痛的原因及性质为明了前不随意应用解热镇痛药,以免掩盖症状误诊而产生不良后果。

3.2 掌握解热镇痛药的应用范围:在感染性炎症、高热时可用解热镇痛药作为辅助治疗;对低热者,因疗效不明显,可不必应用;为解除或缓解神经痛、痛经、腰背痛、偏头痛、牙痛等症状,可考虑选用;治疗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骨髓炎、肩关节周围炎等;用阿司匹林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塞再发及脑血管栓塞形成等,可小剂量、长期服用。

3.3 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以免产生过敏反应。对一些易引起造血系统抑制的解热镇痛药,须定期检查病人的血常规。

3.4 妊娠早期或有严重肝、肾损害时,禁用或慎用解热镇痛药。

第9篇

关键词:合同通用条款;工程量清单;支付细目合价;合同价格;调价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12-0091-03

如果变更的工程的性质或数量,占整个工程的比例较大,使涉及的工程细目原有的单价或总额价因此而不合理或不适用时,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议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报业主批准。当不能达成协议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在报业主批准后,定出他们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但是,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以调整。对根据第51条规定指令的变更的工程,应在监理工程师指令发出后7天内,并在变更的工程(取消了的工程除外)开始实施之前,发出下列通知:(1)由承包人将其要求增加付款或变更单价或总额价的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2)由监理工程师将其变更单价或总额价的意向通知承包人。若无上述(1)或(2)所述的通知,不考虑按第52.1款或本款的规定对单价或总额价予以作价或重新定价。

一、河北省保沧高速保定段的工程实施项目介绍

在河北省保沧高速保定段的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方格护坡中的数量为较工程实际的数量出现明显的错误,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为网格铺筑的混凝土面积,并非根据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范本208.05条规定的方格护坡的计量面积为按其铺筑的实际面积数量以平方米计量,以保沧路B2标项目为例,根据设计图纸,每平方米网格护坡的混凝土数量为0.035m3,(见保沧高速公路施工图第二册路基路面施工图纸),设计图纸中网格护坡的面积为136988.2m2,含京石加宽段设计中未列的变更增加面积19821.9m2,实际铺筑面积为156810.1m2,设计中网格护坡混凝土方量为4794.6m3,加上设计中上边石混凝土体积955m3(为我部BGLB2-085号工程变更令中混凝土数量),共5704.6m3,折合铺筑的实际混凝土面积38030.67m2(网格护坡的混凝土厚度为15cm),基本与合同数量为38839.1m2一致,根据保沧路B2标合同段的投标报价54.27元/m2,该细目的合价为8510084元(原合同清单中支付合价为2107798元),签订合同时的合同总价为225781584元,合同总价的2%为4515632元。

根据合同通用条款52.2条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以调整。业主根据该条款对全线的预制混凝土方格护坡的单价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各合同段预制混凝土方格护坡的单价统一确定为37.18元/m2,方格护坡的计量规则为招标文件中清单量的125%仍按原清单单价执行,超出部分的单价执行调整后的单价,根据该条款,保沧路B2标48548.875m2执行合同单价,结算金额为2634748元,超出合同清单125%部分1086261.23m2,执行业主调整价格,结算金额为5875337元(我部BGLB2-169号变更令)。

二、河北省保沧高速保定段的工程实施项目修改方案

基于我部169号变更令有以下意见:

1 根据52.2条,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该条款中的金额或合价指的是签订合同是的价格,还是合同价格与实际工程量之积的价格,如果指的是签订合同时的价格,则保沧路B2标的清单支付金额2107798元,达不到合同总价的2%(4515632元),即构不成调价的条件,对保沧高速保定段全线而言,只有保沧路B1标构成调价条件(合同中该细目的金额为2660779元,超过了合同总价的2%为107838774×2%=2156775元)。作为公平公正的原则,也应该为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单价之积的价格,以保沧路B2标为例。该金额为8510084元,超过了合同总价的2%,达到了调价的条件。

2 根据52.2条,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以调整。根据字面的理解,应该是达到合同调价条件的,工程量清单125%以外部分执行新确定的单价,这样就可能出现实际工程量大,结算的金额小的情况,假如保沧路B2标网格的实际数量为小于83206.7m2(工程数量与单价的乘积为合同价格2%,即4515632元)的83000m2,达不到合同调价的条件,则结算金额为4504410元,当实际数量为大于83206.7m2的90000m2,则结算金额为38839.1×1.25×54.27+(90000-38839.1×1.25)×37.18=4175900元(也小于合同总价的2%),则出现了完成工程量大而结算金额小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和业主探讨过这个问题,业主的合同管理人员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也表示认同,但是作为全线统一调价确定的情况,业主最后就统一按照125%以外的部分按照新单价计价。

3 当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工程细目的合同单价特别低(与实际成本偏低较多),实际工程数量与单价的乘积还小于2%,像保沧路B7标的方格护坡投标时的工程数量为36664.7m2,清单单价为9.99元/m2,实际工程数量为134657m2,合同价为200690159元,则134657×9.99=1345223元,远达不到合同总价20069159×2%=4013803元的调价条件,虽然业主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全线按照统一的调价方式对超出清单数量25%外的88826m2方格护坡的单价进行了调整,但是其实并不符合52.2条调价的条件,也就是说业主在牺牲其他标段的利益的情况下,对该项目明显单价不合理的方格护坡进行一定的补偿。

4 上述三种情况都是基于工程量增加的情况下可能出现 的各种调价的情况,在实际工程中可能发生实际工程数量减少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支付细目所列的合价应该指的是签订合同时的清单合价,某项目的路基借土填方为100万方,单价为18.74元/m3,合同总价为30000万元,工程实际施工的情况为路基借土填方30万方(由于施工地处城市附近,大部分填方采取城市改造的建筑垃圾填筑),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借土填方的合计1874万元,达到了合同调价的条件,由于土方施工的成本为13.5元(含土方购土费用5元/m3),则调价的费用为[1000000×(1-0.25)-300000]×(18.74-13.5)=2358000元,这部分作为承包人计划的利润需要给对承包人进行补偿,当然假如该项是承包人的预亏项目,则业主也有权力将这部分费用扣回。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调价为承包人和业主都忽视的地方。

三、河北省保沧高速保定段的工程实施项目解决方案

综合上述四中情况,笔者认为对《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合同通用条款52.2条合理的运用,首先,建设单位(业主)及招标在招标时对工程数量的统计一定要尽量准确,避免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工程数量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施工单位报价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尽量不采取不平衡报价,每一个工程细目的单价水平基本符合工程成本和计划利润之和,这样避免因报价不合理造成利润的不确定性,甚至亏损;至于对施工过程中遇到这样的问题,笔者认为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以下几点处理方法:

1 对于工程数量减少的项目,按照52.2条执行,应该是业主和承包商没有分歧的地方。

2 对于工程数量增加较多的情况分为承包人报价高于工程实际成本的(即变更下调单价),对变更后总金额(按合同价计量金额+变更价计量金额)大于2%的,执行合同数量的125%执行合同价,其余部分执行调整价(我部的BGLB2-169号变更令即按照此规则执行)。

3 对上述假定的第二种情况下实际数量×乘合同单价大于2%,但是[合同数量×125%×合同单价+(总数量一合同数量×125%)×变更后单价]小于2%情况,则增加按合同单价计量数量,减少变更后单价计量数量,确保变更后的总金额等于合同总价的2%。

4 对在工程数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对于工程的实际成本超过了合同总价2%,但按照清单单价则达不到2%的情况,应按照工程实际成本(调整价格)×工程数量大于合同总价的2%,采取调价,但是对(合同总价2%÷调整价格)部分数量采取清单单价,其余部分采取调整后价格计价。变更后的总金额为(合同总价2%÷调整价格)x合同单价+(总数量一合同总价2%÷调整价格)×调整单价。

对于上述第1种情况即该条款中的金额或合价指的是签订合同是的价格,由于不符合工程的原则,故笔者认为该金额不应该为签订合同时的价格,而为工程实际数量与合同单价(或工程实际成本价)乘积之积。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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