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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毕业论文

时间:2023-03-08 14:52:55

导语:在出售毕业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出售毕业论文

第1篇

近日,一则题为《千万别去“大师”检测!》的帖子,在北京师范大学蛋蛋网引起即将毕业学生关注。发帖人称,在这一免费检测软件上提交论文后未收到任何检测回复。

发帖人小贝(化名)是北师大社科类研三的学生,即将面临毕业论文答辩。小贝说,由于近年来学校对论文抄袭方面管理更加严格,通常都会使用专业检测软件测试论文的原创性。许多临毕业的学生都会在学校检测前,先通过一些网站自费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不达标,便可提早修改。

前天上午,为了省些钱,小贝在网上找到一家名为“论文抄袭检测大师”的免费检测网站,随后将论文的目录、个人信息等内容删除后,按网站要求提交了文档。按照系统说明,几分钟后就会自动将检测报告发至邮箱,但直到当天下午小贝依然未见“检测报告”的踪影。

小贝突然感觉受骗,于是在网上进行搜索,搜索结果让她更为担忧,和她有同样遭遇的同学不在少数。大家担心,如果是不法商家,极有可能通过这种手段将学生论文收集后择优出售,为防万一,小贝向北京市公安局网络报警中心报案。记者试图联系该网站运营方,但网站却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据了解,国内现在已有多家进行的专业网站,最早一批研发这一系统的专家孙雄勇介绍说,他们研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不对个人使用,只提供给高校等机构用户。“网上所谓的免费检测,肯定存在一定风险,所以需谨慎应用。”

第2篇

我七十岁了,十年前,从编辑岗位上退下来,也曾担心“门前冷落鞍马稀”。可是意外得很,门庭反而热闹了。因为我在岗时,人家只当我是出版社人员,业余时间有限,可利用的油水不大,往来也局限于工作交往。如今退了,所有“余热”,谁都可以利用。于是这家邀我编书,那家约我写稿,东家聘我当顾问,西家请我任编委……我效鲁迅的说法:“……张家要我耕一弓田,可以的;李家要我挨一转磨,也可以的。赵家要我在他店前站一刻,在背上帖出广告遭:敝店备有肥牛,出售上等消毒滋养牛乳;我虽然深知道自己是怎样瘦,又是公的,并没有乳,然而想他们为张罗主意,情有可原,只要出售的不是毒药,也就不说什么了……”这样一来就多少有些事情可做了。我把主要精力投入少儿科普创作,十年间出了不少东西,忙得不亦乐乎,也就忘了寂寞。

池许有读者说:“我不是编辑,更不是作家,你的经验我用不上。”我说:“不!有用的。”因为我得出一个简单的道理:只要忙起来,就会忘了寂寞。造字的人很聪明,你看忙和忘好象一个字的两种写法,都是由一个“心”和一个“亡”组成的,“忙”和“忘”可相通。为此,我劝老年朋友,你若感到寂寞,就去找些事情“忙乎,忙乎”,忙就把心活跃起来,寂寞自然被遗忘和排遣了。

“忙”,请别误解为紧张,闲散也是一种忙。“帮忙”与“帮闲”有时也有某些相通之处。古时候皇帝佬倌阕得无聊,就叫臣下去搜集故事供自己开心。一部《太平广记》就是这样集成的。它收集了六朝至宋初的小说、野史正五百卷。精怪、神鬼、和尚、道士,三教九流,千奇百怪的故事包罗万象,皇帝看了开心,不寂寞了,也少干些坏事。你若有闲功夫,看看小说,蕊翻晚报,看上瘾了,忙着跑图书馆、跑书报摊,在这里也许还会交上几个朋友,这样你就不寂寞了。如果你给老年人安排些可以发挥余熟,消磨时间的行当,也就是“帮闲”了。

街道里弄要帮忙的事情也很多,你肯去帮忙,准受欢迎。要不,到俱乐部去打打麻将,下棋、打桥牌,或者去昕听评弹,或者找上三五同好,弹弹唱唱,写写画画……一天,“忙”下来,回到家里心气顺了,吃得香,睡得着,再不会产生“这日子怎么过”的窘困了。

第3篇

论文关键词: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保障性住房改革

当今世界,住房难题几乎困扰着所有国家的平民百姓。某建设部官员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说,30%的中国人能买得起房子,当然也包括这部分人拥有二套以上住房的情况,意味着70%的中国人的住房面临无力负担的困境。即使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

“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十七大报告中这些充满感情的话语,彰显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铮铮誓言。[1]2009年的全国经济会议指出:“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明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同时,要减轻居民合理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负担……”[2]

为了“住有所居”,实现住房社会保障,我们国家又是如何做得呢?在我国的住房结构中,大致存在着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其中,普通商品房是针对高收入者,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针对的是中低收入者,属于住房保障的措施。中国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7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现如今在河北、山东等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建设廉租房的政策,山东已经拿到了一亿廉租房的建设资金补贴。[3]

为什么会出现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廉租房是最理想的住房保障模式吗?

一、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界定

(一)经济适用房的含义及其特点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二)廉租房的含义及其特点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上海为例毕业论文怎么写,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

廉租房的特点:一是,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二是,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三是,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廉租房都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

(三)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区别

虽然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带有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但区别还是明显的:

1. 保障对象不同:从保障效果看,二者针对不同收入阶层的人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廉租房主要针对那些收入更为低下的人群。

2..产权不同:经济适用房主具有产权,包括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而廉租房者没有产权。

3..是否可转让不同: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转让,只是要缴纳一定的契税、印花税和其他一些费用而已。廉租房只能租住,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

4.命运不同:有人说经济适用房只是一种过度的产物,随着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最终会被廉租房所取代。

5.政府的投入不同:经济适用房只需要政府提供地皮,需要金钱投资,而廉租房需要政府投资。

二、对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的质疑

(一)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的原因

聂梅生指出:“从市场发展来看,经济适用房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且,受传统置业观念的影响,加上政策不完善、租赁市场管理与服务不到位,导致目前我国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整体上还比较滞后,与买卖市场需要协调发展,与租售并举、多渠道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4]

1.经济适用房的福利性与市场化结合的操作模式不够成熟

首先,经济适用房是经济与社会转型时期的产物,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只适合于大城市且以高房价为前提的经济适用房,最终必然要被取代。近两年商品房价变化很大,2008年之前,房价一路持续走高,使得很多老百姓望楼兴叹,相对于商品房的高价位,经济适用房以其经济性适用性深受百姓期待与追捧。但是,2008年以来,商品房价开始下跌,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且还会有继续下跌的趋势,使得持续高涨的房地产遇冷,尽管房地产商使出了诸如补差价,赠车,降价等措施,但是毕业论文怎么写,也难以挽回昔日的繁荣。正是普通商品房的降价,使得经济适用房丧失了经济性,价格低的优势,所以,出现了闲置、卖不出等现象。为了解决这一现象,各地方政府纷纷推出廉租房的政策,将过剩的闲置房转化为廉租房,租给中低收入者,既保障了百姓的住房,又解决了商品房市场的困境。

其次,建设经济适用房,土地基本要无偿划拨,各种费用也要减免,还要拿出钱来补贴,地方政府一年要减少数亿元的财政收入——这是政府的直接损失。更重要的是,经济适用房的供给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4%,从而,减少政府与房地产相关的财政收入——这是政府的间接损失。因而,地方政府不愿意建设经济适用房,导致经济适用房建设逐年下降,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停建。

最后,经济适用房主拥有相对的产权,财产归个人,不可能适用与全国所有的个人,不利于推广,也与市场经济的秩序不相适应。

2.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衡量界限模糊,且执行不力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20条第2款规定,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是,现实生活中,符合条件的人却申请不到,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大量有钱人,奔驰,宝马屡见不鲜。经济适用房倒号现象及其严重,16万元一个号,经济适用房到底便宜了谁? [5]

3.经济适用房变成权力瓜分的福利盛宴

按照商品房规格修建的住房,却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出售,没有公示,暗箱操作的销售方式,不符合户口等相关规定的购房者,可以倒买倒卖的购房资格,显然,这一切都是权力的魔杖在发挥作用。能享受到这样的“权力福利”的,也只有大权在握的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利益相关者。

如果说“垄断福利”损害了社会公平,降低了经济效率,那么“权力福利”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它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扭曲了政府职能,侵蚀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期待毕业论文怎么写,是福利腐败中最严重的一种。试想一下,那些急需解决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群体,得知这样的“经济适用房”存在时,会作何感想呢?[6]

近八成的经济适用房对外出租,显示多数购房者不仅不缺房子住,而且把所购经济适用房当作一种“投资”。一边是排队苦苦等待的无房和缺房户,一边是已售经济适用房出现“高租售率”;一边是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另一边经济适用房中却出现大量闲置的“豪宅”。作为中低收入群体福利的经济适用房到底经济了谁?[7]

经济性成了掩盖权力福利的遮羞布。经济适用房原本的保障中低收入者的初衷最终成了权力者的产物,原本维护社会公平的初衷却最终加剧恶化了社会的不公平,这注定了经济适用房被淘汰的命运。

(二)对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的质疑

有媒体报道,现在一些省份正在酝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并轨,更有人提出要取消经济适用房,纯以廉租房作为保障房。由于廉租房建筑成本低,我国廉租住房的覆盖面从2007年的10%增加到20%,所需的资金是同等面积的经济适用房的三分之一都不到,如果用政府的力量建设包括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在内的全部保障型住房,那么,我国的税收在2007年的基础上要增加五分之一。并且,廉租住房不牵涉到产权的转让、分享、移交,行政与市场的边界划分得清清楚楚,几乎不存在寻租空间,如此一来,混水摸鱼者也就失去了寻租的动力。正因为廉租住房与市场的边界非常清晰,所以,廉租住房不会冲击商品房市场,可以保证商品房市场的稳定,进而稳定我国的住宅消费、几十个相关产业以及上千万的建筑工人。少建甚至停建经济适用房,可以节约监管成本,还不会降低民众福利。[8]

但笔者认为,目前廉租房完全取代经济适用房的时机并不成熟、条件还不存在。

1.质疑一:与经济适用房相比,廉租房具有先天的不足,并不具有明显的优势。

首先,廉租房单独承担住房保障任务也不符合国情。廉租房政策运用最多的是中国香港、新加坡等经济体。中国内地国土面积辽阔,居住文化深入人心,同时租房制度建设不完善,廉租房不太可能单独成为解决居民居住问题的完全之策。

其次,廉租房不能解决居民长久的居住需求。目前廉租房的建设标准是50平方米每套,对于一户家庭而言,这是最低的需求,并不能充分满足居民更加自由个性的居住要求。并且由于存在收入方面的标准,如果收入超过了居住廉租房的标准,按规定就要退出廉租房去购买产权房。这中间实际上会存在很多漏洞。可能造成所谓的夹心层住房问题,廉租房和商品房之间无法实现“无缝连接”。这个中间层就需要经济适用房来填补。[9]

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并轨”,是政府引导低收入家庭消化既有存量经济适用房,解决经济适用房市场过剩的难题。如此,低收入者对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保障的可选择权变成了无可选择的一种权利,也被动接受了转嫁而来的房市救市责任。将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并轨,表面看来减少了经济适用房建设与分配规模,其实是变相提升了住房保障的门槛,原本享受经济适用房待遇的低收入者将可能因无法享受廉租房待遇,而相对增加住房成本。[10]

2.质疑二:现实中毕业论文怎么写,廉租房的执行存在种种问题

审计署今日公布“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报告显示1.5亿元廉租房的保障金被挪用,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获得租赁补贴或廉租住房。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存在如下问题:[11]

(1)一些城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时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其主要原因:一是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二是一些城市对土地出让净收益尚未做出准确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2)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中出现偏差

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抽查22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有1.32万户未将租赁补贴按规定用于改善住房条件,而是用于家庭其他消费,使租赁补贴变成了“生活补贴”。其主要原因:一是对保障对象的审核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人口变动、收入财产等信息尚未实现共享,相关部门未准确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二是由于一些地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偏低,大多数保障对象居住在老城区,靠租赁补贴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自身的经济能力难以租到合适的住房。

(3)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

一是由于廉租住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等,南京等13个城市的一些地方存在廉租住房配租困难、房源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已入住家庭退房的情况。二是南京、昆明等13个城市投入12.60亿元新建、收购或装修的廉租住房项目,存在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4)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入住后出现了租金、物业费收取难和不符合条件住户退出难等问题

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天津、沈阳、重庆等12个城市截至2009年底,累计欠收廉租住房租金和物业费238.05万元;沈阳、厦门、常德、成都、乐山、昆明6个城市中的20个区县存在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住房家庭退出难的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是对拖欠租金、拒绝退出廉租住房的行为,缺乏有效措施和明确规定;二是入住廉租住房的部分家庭,在其收入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后,大多仍无能力购置新住房,腾退其现有廉租住房确有困难。

(5)一些地方存在套取、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问题

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一系列政策,消化现存过剩的商品房,以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因此,用廉租房全面取代经济适用房承担住房保障任务不太现实,经济适用房在今后仍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三、我国住房保障体制建设中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监管,严把住房保障申请标准关

政府应该逐步建立一个合理的住房保障机制,让高收入购买商品房,让中低收入者得到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保障。

1.对低收入者应实行动态管理

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平,照顾中低收入者的利益,当申请者收入低时,可以享受廉租房,当其收入高时,就应该搬走,把房子让给其他需要帮助和保障的低收入群众。政府应加强管理,建立相应的配套的退出机制。

2.明确界定保障性住房的属性

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新建的廉租房,都是政府福利的公共产品,任何人,包括政府官员本身,都应该明确其属性,把福利真正用到需要的一些特殊群体身上,比如残疾人或者生活不便的毕业论文怎么写,政府可以收购城市中心区的部分二手房,来满足他们的需求。

3.严惩危害保障住房的行为

对经济适用房“倒号”现象,要加强管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供需双方直接见面,不能通过任何中间环节。

坚决地对经济适用房实行“以租代售”的办法,这样以来,可以成倍地大幅增加出租房的数量,真正地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的问题,使人们在买房前,先考虑是否选择租房,以降低商品房需求达到平抑房价的目的。

(二)鼓励房地产商投资租赁型经济房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四项促进租赁市场发展的措施包括:一是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税收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机构投资者进入租赁市场;二是研究通过“低税率、严征管”,鼓励私人住房出租;三是发展租赁型的经济适用住房,逐步实现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制度的衔接;四是研究建立房屋租赁统一管理机制。[12]

为了满足部分比廉租房家庭收入偏高、但购买经济适用房还比较吃力的“夹心层”的低收入人群,下一步将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推出政策性租赁用房。也就是说,将在经济适用房中安排一定的比例,不通过销售而是通过租赁的方式,给这部分“夹心层”人群解决住房困难。且租赁的价格不完全是市场价;或者虽然采用市场价,但政府在租金上给予补贴,这部分房子将灵活运用,一旦入住租赁的经济适用房的群体,在经济收入增长了或者买房后,必须从这个房子搬出,给别的低收入家庭使用。[13]

同时,针对市场上商品房市场低迷与过剩现象,各级政府也可以购买相对过剩的现存商品房,或者闲置的或退出的公房,提供给中低收入者。或者给中低收入者提供相应的补助,让他们购买商品房。这样既可以消化现有的房屋,救济商品房市场,同时也可以使中低收入者得到实惠。

可以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多渠道性、多路径行地增加住房保障的措施,只要适合我国的国情,改善民生就行。

(三)加强商品房的政府调控与监管力度

2008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同时,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14]2009年,商品房价一直持续走高,住房难再次推入。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史上最严厉的宏观调控措施,依然没能抑制住房价上涨的速度。

首先:控制对土地的占有,从源头上杜绝高房价。

国资委虽发表“清退令”已半年多,执行效果并不明显,78家央企至今未退出“非主业地产”。面对房地产调控毕业论文怎么写,78家央企退出地产的预期正在弱化,而国资委也没有后续的文件。目前,央企房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大约6607亿元,地产总额为991亿元,占15%。据报道,央企在三线城市那地,采用比较流行的“商品房+保障房”模式:先以保障方的名义拿地,然后分出一部分土地建商品房,另一部分土地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由于保障住房的利润太低,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也默认了上述做法。所以,控制国有企业对建设土地的占有,是抑制商品房价格上涨的原因之一。[15]

再次,政府继续对房价实行调控,控制房价的上涨速度。

今年年初,出台的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措施,对房价的抑制情况如何呢?下面一组数字能告诉你结果:在上海买一套房子平均要多少钱?数据显示,2005年是105万,2009年是185万,到了遭遇史上最严厉楼市调控的2010年,这个数字却再创新高,截至2010年10月,上海市商品住宅每套成交均价达254.85元,相比2009年上涨了约70万元。伤害房价上涨最快的正是2010年。[16]

三是坚决抵制并严厉打击非法挪用并占有保障性基金的行为。出台各种措施和办法去保障老百姓的住房权等基本生存条件。

截至2010年8月底,18个城市已对不符合条件领取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1569个家庭停发了租赁补贴,收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86.47万元;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的533套廉租住房,已清退107套,其余426套正在清退过程中。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5名基层工作人员,有关单位已分别对其给予了撤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对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未用于或未完全用于改善住房条件的问题,各有关地区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如何从租赁补贴的审核程序、发放形式以及后续监督等方面进行纠正。如济南市和泰安市计划采取领取租赁补贴与租赁住房实际支出挂钩的措施进行纠正,海口市和深圳市的部分城区已采取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才能给予补贴的措施进行纠正。[16]

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共同构成了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来源,如果商品房价格过高,老百姓就会买不起。而国家的保障性住房又得不到有效配套与保障,最终会导致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激化矛盾,引起社会的动荡。因而,对商品房价的调控至关重要。

(四)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尽管目前,已经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配套法规,但是立法层次较低,且执行不力,缺乏对政府人员违规行为相应的处罚机制,因而,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危害住房保障行为的发生。

同时,政府官员应该加强自身素质建设,不能只顾政绩,而忽视对民生问题的真正解决;要用绿色行政,廉政建设的高标准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进行考核。

既然建经济适用房,优惠能被富人获得,只要吏治状况没有根本改观,政府为穷人建的廉租房,就同样能到富人手上毕业论文怎么写,让社会福利被窃取,因而,加强权力的监督机制也是必须的。

商品房的高昂价格,使得很多中低收入者只能望房兴叹,无奈,只能靠租住别人的房子,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过日子。但是,人人都知道房地产是个暴利的行业,如果政府能利用宏观调控政策,适当地干预房地产市场,从源头上控制对土地的征用,使其在过热时适当地降温,既可以缓解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数量有限的压力,也有利于挽救低迷的商品房楼市,无疑对百姓住房的保障大有裨益。

四、结论

所以,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都只是我国在住房保障制度上探索的结果。无论谁对谁非,只要能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即使探索的过程充满艰辛与曲折,老百姓也能欣然接受。但是,民生问题的解决,应该是考核政府政绩的一个亘古不变的标准。所以,不要让基本的住房问题激化成敏感的政治问题。居者有其屋,原本是基本人权与生存问题,更是我国经济发展之后日益凸显的民生问题的反应。无论是继续加大对商品房的宏观调控力度,还是继续整治保障性住房市场,深化改革,都是一件政治大事,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前行。坚信我们的政府会在住房保障上做的更好。

参考文献:

[1]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的生活.金黔新闻[EB/OL].2007-10-16.

第4篇

相关的检测工作人员依据煤矿生产和出售的不同需求,相应的对各种层次的煤炭进行不同的检测和化验工作,从而提供出科学准确的检测报告。在煤质检测的实际工作中,检测数据的精准度是检测工作首要的内容。

1 检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

煤炭的质检工作是煤矿生产领域的主要工作环节,同时也是质量检测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之一。所以说,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以仔细严谨的工作态度去对待煤质检测方面的工作。煤炭质量层次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效果和安全性,同时它也对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建设有一定的影响。

对此,相关的煤质检测工作人员须时刻持有一个科学认真的工作观念、优良的工作风尚、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最大程度地提升煤质检测工作的有效性。

2 煤炭资源的取样和制备环节要依据有关标准实施

煤矿作为是一种多种物质混合型的物质,在对煤矿进行采集和制备的环节上,必须要做到符合国家相关的采集和制备的标准,并且要经过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实施。

采集样品的科学合理化,才可以准确的对煤炭整体质量进行准确有效的判定,才能使样品的质量最大程度地接近煤炭的整体质量。假如所采集的煤炭样品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差错,那么相关的检测工作就变成了空谈,得出的检验数据也并不具有实质性的说服力。

因此,煤炭样品的采集工作是煤质检测工作准确与否的直接决定因素。那么在实际的采集样本的环节上,如何做到科学有效的实施煤炭样本的采集,首先需要对采集样本的具置以及对应的采集量进行科学的定位和分析,而且要控制煤炭样本在制备的环节上的质量和粒度二者的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接下来进行的粉碎、混合、分样以及空气平衡等基础操作,以此为最终送往检测机构的样品达到国家相关的检测要求提供有力保障。

3 降低在样品检测和分析环节中的误差

3.1 改进或完善实验室的检测设备和仪器

相关检测实验室主要的检测形式和方法主要是以物理分析法和化学分析发为主,实验室当中各种各样的仪器设备、各种检测试剂是构成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结构,它们是检测工作的基本工具。因此,相关的实验室检测机构必须对相应的仪器仪表进行周期性的维护,确保在实际检测工作中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另外,在实验室相关设备都正常的条件下,在针对不同的检测对象实施检验的过程中,必须依据国家的相关检测机制进行工作,对不同的样品采用不同的检测手段,这样才会使最终的检测数据更具备科学性和有效性。

3.2 对实验室的仪器仪表进行周期性的维护

对样本检测实验室的先关检测设备实施周期性的维护和检查,是对最终检测数据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基本保障。具体来说,就是利用相关的样本周期性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正,比如在检测相关煤炭样本中硫的含量过程中,所使用的仪器就是自动化测硫仪。为了保证实验室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定期对四组铂金电极实施维护、清理以及相关的调整,对检测仪器的密闭性要进行重点的检查,随时随地做好相关的准备和解决措施。在检测工作进行之前,检测人员首先需要将仪器电解液当中的电极点位调整到相关标准的数值,之后再具体对煤炭样本的硫含量进行检测,以此防止实际检测数据低于正常数值。其次,在具体的检测实验环节中,要随时随地对电解液对应的PH值进行观察和记录,要是电解液的PH值低于1的时候,就必须要对其进行换新。针对零点是否有移动、对应的仪器设备是否产生漏气的状况,应该每隔4~5 d利用样本实施校检。在煤矿样本的挥发检测工作中,温度的控制对最终检测出来的数据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相关的实验室需要周期性的对发热电阻、控温等设备实施的精准度进行检验,以此防止由于温度设备的因素造成检测数据上的误差。

3.3 遵循科学准确的实验标准进行检测

在煤炭样本的挥发检测过程中,如果对样本燃烧的时间长短以及温度回升时间点的控制存在误差,就会对最终的实验数据的精确程度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相关的工作人员需要在检测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步骤和标准进行检测和实验,最大程度地避免由于人为的原因引起的数据偏差,以此为样本的检测数据提供有力的保障。

4 改进样本检测手段

伴随我国科学技术以及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实验室的检测行业领域中,大量的先进的高科技仪器和设备投入其中,通过对高新技术和仪器的运用,实验室的相关检测数据更加的精准和具有说服力。例如,在以往对煤炭燃烧时所散发的热量进行检测的过程中,最开始是利用人工测量的形式进行实施,但是由于人为操作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疏忽和意外状况,会出现不同的工作人员通过实验所得出的检测数据有一定的差异性。自从全自动热量仪的引进和具体运用之后,其检测的数据逐渐发展到了科学、精准的轨道,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人为操作所导致的误差。所以,随着高科技仪器的不断开发和运用,使得相关的检测工作更加具有效率、更加精确,样品检测实验室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对检测机构的质量进行强化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相关的煤炭检测部门首先要对其内部的管理方面和审核方面进行加强,保证实验室的每一项检测的数据都具备科学性和精确性,最大程度上做到精确、科学、可靠。检测机构需要对每一项的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设立出一套完备的实验检测流程以及对应的规[第一论文 网专业提供毕业论文写作和写作毕业论文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章制度,针对较为重要的仪器设备则需要更仔细和更规范的操作流程,所有的重要设备和仪器都要进行备案和建档,并且记录其详细的使用信息,派以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负责和看管。对实验室的员工素质方面也要加以系统性的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尽快地学习和熟悉最新技术的设备和仪器,从而为实验室的正常工作提供绝对的保障。

5 结 语

本文主要是对煤质检测相关数据的精准度的控制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在煤质的相关检测工作当中起到决定性的有两大环节, 第一是样本的采集,第二就是实际的化验工作。实际的检测数据是判定煤矿质量标准的重要根据,所以检测数据的精准程度必须要具备十分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相关检测工作人员应依据煤矿生产和出售的不同需求,对各种层次的煤炭进行不同的检测和化验工作,从而提供科学准确的检测报告。在煤质检测的实际工作中,检测数据的精准度是检测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所以只有切实保证了煤质检测数据的准确度,才能对煤矿产业的发展起到保障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兴无,李春艳.煤质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J].煤质技术,2011,(3):14-16.

第5篇

(一)交易结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是通过建立一个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来进行的,论文其融资的成功与否及其效率高低与其交易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其基本交易结构由原始权益人、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特殊目标载体)和投资者三类主体构成。从理论上说,只要参与各方遵守所确立的合约,该结构将是一种完善的风险分担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不同国家对资产出售有着不同的法律和会计规定,这一方式将面临结构风险。具体包括:

一是交易定性风险。指根据相关法律,有关部门可能认为发起人与SPV之间的交易由于不符合“真实销售”的要求,而将发起人在破产前与SPV所进行的交易行为确定为无效交易,使破产隔离安排失效,从而给证券化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是收益混合风险。指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与发起人兼服务人的自有现金流相混合,导致SPV在发起人破产时处于一般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从而给证券投资人带来损失。

三是实体合并风险。指SPV被视为发起人的从属机构,其资产、负债与发起人的视同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归为发起人的资产、负债一并处理,从而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信用风险产生于资产证券化这一融资方式的信用链结构。毕业论文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交易过程中,投资者最依赖的两方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商、投资银行和代表投资者管理和控制交易的受托人。在合约到期之前或在可接受的替代方接任之前,任何一方对合约规定职责的放弃都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具体包括:

1.承销商风险。承销是投资者对资产组合恶化采取的主要防范手段。例如,在应收款支持的融资中,承销商能直接以其支付行为影响有关潜在资产合约的执行。因为承销过程的中断不仅可能导致对投资者的延期支付,而且可能引起整个结构信用质量的下降。所以当应收款支持交易被结构化以后,承销商在招募说明书中应根据历史经验对拖欠、违约及索赔给出相应的说明。

2.受托人风险。虽然受托人的经营状况不直接影响由应收帐款组合所带来的现金流量,但它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该资金收妥后的安全性以及该资金转给投资者的及时性。所以大多数交易有严格的规定,按投资者的要求对受托人的经营状况进行控制,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为投资者提供实质性保护,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消除管理不当的可能性,而这正成为造成风险的潜在因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关评级公司已经采取了附加措施以提醒投资者注意这种潜在风险。

(三)可回收条款风险

指发行人和持有者之间合同的条款之一是发行人有权在债券到期前,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券。如果在未来某个时间市场利率低于发行债券的息票利率时,发行人可以收回这种债券,并以按较低利率发行的新债券来替代它。短期赎回等于是由发行人在行使一种期权,以便按更为有利的条件对债务进行再融资。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提前偿还条款有三个不利之处:

首先,可提前偿还债券的现金流量的格局难以确定。其次,当利率下降时,发行人要提前偿还债券,投资面临再投资风险。第三,债券的资本增值潜力减少。医学论文以住房抵押担保证券为例,它属于固定收入证券的一种,但是却包含一个提前偿还条款。住宅所有者难以预料的提前偿还风险使投资者面临再投资风险,并使其原本的资产负债管理计划落空。

实际上,抵押担保证券的现金流动时间安排上的不确定性比公司债券和市政债券要大,因为行使提前偿还一笔抵押贷款的期权不单纯依赖于现行市场利率,它还依赖于每个房产主面临的特定经济和非经济因素。例如,房产主遇到迁移或房屋转手时,可能会提前偿还贷款或者当房产主发现了对自己更有利的二次融资可能性,提前偿付也会发生。一般用存续期这一指标来衡量提前偿还。存续期是以各支付期的支付现值为权数对支付期加权平均,存续期缩短了则说明发生了提前偿还。

(四)利率风险

证券化产品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具有和其它固定收益证券类似的各种风险,利率风险就是其中一种。具体而言,证券化产品的价格与利率呈反向变动,即利率上升或下降时,证券化产品的价格就会下跌或上涨。如果投资者将证券化产品持有至到期日,那么证券到期前价格的变化不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如果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前出售证券,那么利率的上升会导致资本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风险,也称为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证券化产品市场上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证券价格对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取决于证券的特征,如证券的成熟、证券的息票利率、利息支付的频率、本金分期摊还的速度、债务工具当前的收益率、证券中含有的选择权等。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证券化产品的息票利率越高,其价格对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证券化产品的到期期限越长,其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利率水平越低,证券化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

(五)资金池的质量与价格风险

按照JackM.Guttentag的观点:银行具有低估甚至忽略以小概率发生的重大损失事件的倾向。按照该心理定律,忽视低概率、高损失事件,源于人的非理性。人们长期预测能力非但不能随证券化进程而提高,反倒有进一步短视的倾向,结果使金融市场存在更大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因此,在资金池的构建方面,要严格评估资金池的质量,警惕发起人将不良资产以良好资产出售,以防人们对风险资产定价仅依据对市场短期的看法,由此而产生低定价的可能,导致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的利润率曲线形成缺口,而且缺口不断增大,不仅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最终还可能引起金融危机。

同时,资产证券化如果定价不合理,就会产生价格差。这种价格差的大小取决于市场正确识别证券化工具价格水平的能力,也就是说,市场需要时间来评价它的价值和风险。应该意识到新工具、新市场中的低定价问题是有代价的,因为新金融工具或市场通常由于存在为合理定价积累经验的成本,而比成熟市场效率低下,这种学习成本导致低定价交易,会引起近期或未来的亏损。因此证券化等新兴市场上存在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利润率曲线的情况。总之,经验不足导致新产品在初始阶段定价偏低,该阶段大量风险积累起来的可能引发风险。

此外,证券化的风险还包括发起人回购资产的道德风险、发起人弱化对出售资产管理的道德风险、信用增级和流动性支持的风险等,这些风险处理不当,将会危及整个金融体系。

二、中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特殊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政府在资产证券化形成、发展过程中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提供制度保障方面(如法律、税收、利率、监管、投资者保护等)。资产证券化的初期多是政府主导,政府政策的风险不可低估。

比如说,资产证券化本质上体现了财产信托的关系,加之我国现存的法律障碍,所以我国现阶段多采用财产信托模式。但是,目前模式没有严格的法律定位,是由政府审批形式推动的,民间模式属于“球”,面临较大政策风险。

(二)法律风险

通过财产信托创造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典型私募产品,不适用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相关法律没有正式出台之前,它的身份并不明确。而且,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不能很好地规范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收益归属,降低操作风险及提供必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此外,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没有建立,这也为资产证券化带来了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合同法对债务人已采取了“通知主义”,为资产证券化明确了转让的法律条件。但是,资产证券化资产池一般较大,项目繁杂,逐一通知债务人在实践中既不经济也不可行。

(三)流动性风险

目前,中国证券化信托产品发展的一个重要限制是流动性问题。证券化产品流动性不足就会要求较高的流动性贴水,大大增加证券化的成本,这就跟证券化“把不流动的资产转化为高流动的证券”的初衷相去甚远。因此,提高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是中国资产证券化突破模式的核心问题之一。

第6篇

         一、相关概念 库存管理(Inventory Management)是在企业内涉及库存决策的一切职能,即根据外界对库存的要求、企业订购的特点,预测、计划和执行一种补充库存的行为,并对这种行为进行控制。库存管理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入库、出库、盘点等库存详细信息。帮助用户清楚地统一管理库存的每一次出库入库及盘点情况,提高库存管理效率。 库存管理是一个连接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和销售管理的桥梁,根据供给和需求,确定材料和合理数量的存储管理的经济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法律。库存管理应起缓冲作用,使一个平衡的物流畅通,既保证正常的生产和供应,但也是一个合理的压缩库存资金,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果。

         二、存货管理的主要形式 库存管理有多种形式:

                1、委托保管的方式 受托人代表的所有权属于用户的货物,接受用户的委托,代管存款。这货物存储在用户的所有权的仓库,储存,和后者以发送按照一定的标准的货物,用户向受托人支付服务费,用户的专业化程度比较高,这在一定程度实现零库存和无库存式生产。

                2、协作分包方式 主要用于制造企业,公司供应时间,通过这种灵活的生产形式,使库存供应的主要业务是零,而主要的业务重点和出售股票,以分售后服务营销企业的库存为零。

                3、轮动方式 又称同步模式下,系统的前提下,精心设计的所有方面的全面协调率零库存,零储备形式。这种方法是基于对传送带式生产,更扩展形式的大规模生产和进行同步传输系统供应形式,以实现零库存的物资供应。

                4、准时化生产和看板方式 准时化生产是没有类似的轮式输送系统,但“必要时,根据生产所需的产品所需的金额”,以实现零库存。这是丰田的生产方法,先进的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开发的,一切都是设计,以消除低效率,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效率。 生产时间在一个简单而有效的的方式 - 看板的方法,也称作为“一卡通”系统,是在企业之间或企业,或制造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各种生产工艺中,使用一个固定格式的卡证书的一部分,根据自己的节奏,对生产过程中,指定的供应,协调关系的一部分的方向,使时间同步。

                5、订单生产 企业的一切生产活动是根据订单进行的,仓库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仓库库存,而使一个过程物质流“枢纽”,是一个站点的物流业务。材料是基于对信息的需求和订单流,所以从根本上消除停滞不前的材料,这将消除“库存”。最早是由日本索尼公司。

                6、无库存储备 国家战略性物资储备,材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关键时刻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因此几乎所有国家都以各种名义的战略储备。作为战略储备的重要性,一般储备存放在良好的条件,以防止其损失,延长和挽救生命,在这个仓库。无库存储备,这仍然是维持储备,但不采取股票的形式,以实现零库存。

                7、配送方式 企业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物流体系,在按照订单生产,货物交付到用户手中,在通过过境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货物的过程中及时,减少库存。

         三、库存管理问题 在这个阶段,企业在库存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管理不善。一套库存管理的内部规则和法规的缺乏,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以确保库存管理的顺利实施。

                2、标识不清。由于在多个仓库,使用不同的代码标准相同的项目相同的项目,长期存放可能导致大部分原料,物料及甚至有些变质,失效,或重复购买一些物品,商品的采购和存储管理有一个非常重大的困难。

                3、核算不实,成本费用增加。根据新的制度缺乏链接的认识和理解是无须取得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加他们的税务负担,实现一些企业的会计监督的作用与实际账目严重不符;一些企业存货核算。

                4、销售不畅,效益低。由于企业亏损,造成大量的产品滞销。

        四、加强库存管理策略 市场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这就要求存货管理,生产企业必须改变现状。库存管理存在的许多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措施:

               1、企业的库存进行系统的分析。确定适当的库存控制量,调整库存和客户订单和批准以外的关系来分析库存管理结构的各种控制元素的影响,以促进存量结构的改善。

               2、企业应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需要库存管理系统,以便实时动态了解,对企业的库存,提高存货运营效率的计算机。根据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存货核算,应及时,准确,完整。

               3、企业应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库存管理系统和不断完善,随着企业的发展。在一般情况下,和企业的股票品种和不同的功能。在能力或经济角度来看而言,企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来管理所有库存,不管大和小。分类管理基础上的考虑提出的,其目的是,使企业的优先次序和重点,以提高管理的股票型基金的整体效果。

               4、企业进行存货规划,控制库存水平,减少资金占用,使成本效益和最优库存量。应建立良好的库存规划,计划经济秩序,首先要确定好经济订货量和订货点,补货,以避免短缺。其次,我们必须确定职业的资本存量的数额。

               5、企业完善内部控制,以确保其有效。好工作,劳动分工控制,收购,检验和存储控制,储存和保持控制;监督和检查。

               6、业务整合应该是合理的的范围内的物流资源,如存储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管理资源,交通资源,并充分利用第三方物流。

               7、企业要努力实现零库存管理。零库存是材料采购,生产,销售,配送等,一个或多个业务分部,在仓库存储的形式,和处于工作状态。它不是指存储在实数零的某些物品的仓库或存储的形式,但通过实施的具体策略的库存控制,以实现最低库存水平。

               8、提高库存管理人员的质量,库存管理是搞好的关键。库存管理,以加强政治学习,服务学习。企业应加强管理,库存管理,规则和制度,让我们去。

第7篇

一、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义

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 数据显示, 我国野生动物数量超过了2000种, 在世界上, 排名前列, 其中, 约有100多种主要分布于我国, 或者属于我国特有。改革开放后, 我国工业迅速发展, 导致大量野生动物资源遭到破坏, 偷运、贩卖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屡禁不止, 大量野生动物濒危绝种。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 给世界生物多样性、世界气候造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继而影响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也给我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 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 刻不容缓。

二、我国野生动物的立法现状

关于野生动物的保护, 早在古代, 便已经有先例, 各个朝代都有驯化野生动物、不供奉幼兽的记载, 最早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是我国在1950年颁布的《稀有生物保护办法》, 其中规定, 严禁捕杀各类珍稀动物。后来, 我国林业部门公布《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 提出, 对于野生动物资源, 既要注重保护, 也要合理利用。在后来的多年间, 相继颁布《关于制止珍贵野生动物收购与出口的通知》、《渔业法》等, 在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通过, 分别在2004年、2009年进行了修改, 在2011年,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颁布, 2013年,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颁布, 在一定程度上, 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托。

从《刑法》中的规定来看, 关于野生动物的保护, 集中于341、340、151条, 从不同的阶段、角度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做出了规定。相较于《野生动物保护法》, 《刑法》中关于野生动物的保护进行了进一步缩减, 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排除在外, 借鉴了国外的相关做法, 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规定纳入保护范围, 体现出与国际法律法规相接轨的趋势。

三、刑法中关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立法不足

(一) 深度的不够

刑法中关于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 只针对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本体”, 实际上, 导致野生动物破坏的诱因非常多, 栖息地的破坏便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但是, 刑法中关于栖息地内容的规定还显不足。

(二) 设置的缺陷

在《刑法》中, 关于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的量刑比较重, 最重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但是, 相较于其他恶意犯罪, 破坏野生动物行为在主观上的恶性较小, 有一定的可修复性, 而刑罚的最终目的并非处罚, 而是起到震慑作用, 预防犯罪, 促进被破坏野生动物的再生。就当前的规定来看, 《刑法》中没有规定其他的非刑罚措施, 虽然对犯罪行为起到惩治作用, 却难以促进野生动物资源的恢复。

(三) 与其他法律的冲突

为了保护珍贵的野生动物资源, 我国颁布了专门的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 《刑法》中关于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 需要参考《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名录规定, 属于其中的规定, 才符合《刑法》中的保护要求。虽然《刑法》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在规定上存在互补作用, 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冲突。在2017年, 我国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栖息地保护、法律责任、违法方式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而《刑法》并未及时调整, 在立法理念上, 《刑法》也相对滞后。

四、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的完善措施

(一) 完善主观明知认定

《刑法》中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名录是参照《野生动物保护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更新速度频繁, 每五年更新一次, 一些野生动物所在地的居民, 如果还是沿用已有经验, 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 便触犯刑法, 为了解决该种问题, 必须要完善关于主观明知的认定, 具体情况包括三种: (1) 明知不可为而故意为之; (2) 根据以往经验, 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危害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 依然不管不顾, 导致危害结果发生, 存在间接故意, 也构成了犯罪; (3) 确实不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 那么不构成刑法中的犯罪, 可以按照“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来处理。

(二) 明确野生动物死体认定

所谓野生动物死体, 即野生动物死亡后的遗体, 目前, 关于死体野生动物属于野生动物的范畴, 还是野生动物制品范畴, 在司法界还存在争议。在《刑法》中, 没有野生动物死体的认定问题, 致使法律适用存在认定上的困难, 在没有其他明文规定的前提下, 野生动物死体不应该纳入野生动物范围。笔者认为, 若没有对野生动物死体做出明确规定, 会导致犯罪人利用法律漏洞来逃避制裁, 致使大量野生动物遭到屠杀, 基于野生动物可修复性操作要求来看, 应该将野生动物死体纳入野生动物制品范畴,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工作中, 需要结合案情情况来考察死因, 若有非法杀害行为, 可以与《刑法》中关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一起处罚。

同时, 《刑法》应将野生动物的卵、蛋等纳入破坏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对象。对野生动物卵、蛋的破坏是从源头上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远远大于对野生动物成体的破坏。我们应学习国外的立法经验将之纳入到我国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三) 规定野生动物的价值鉴定工作

野生动物资源是国家所有, 就《刑法》的规定来看, 关于野生动物的价值鉴定, 并没有明确规定, 为了满足当前野生动物的保护要求, 要严格遵循与时俱进的原则, 考虑到现实需求, 综合各方面情况来明确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成本, 让野生动物价值的认定更加合理、科学, 具体而言, 需要从“教育价值”、“科研价值”、“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几个方面来综合考量。

虽然其他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价值的认定有所规定, 但是关于实际交易价值、核定价值的认定上, 常常存在纠纷。一般情况下, 主管部门会按照一般价格、国家规定来核定价值, 而实际的交易价格往往会出现波动, 也与个人的认识、与交易方之间的社会关系有关, 因此, 对于野生动物价值的认定, 需要根据一般价格、国家规定来核定, 取价高者。

第8篇

【关键词】股权激励 费用处理 会计处理 信息操纵

股权激励在中国起步较晚,2000年才开始在上市公司中实行试点,2006年初,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它主要规范了企业对职工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等问题,为中国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奠定了理论基础。股权激励虽然对管理层有激励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会计问题也不断地引起国内外理论界和舆论界的思考。本文通过分析股权激励会计准则的不足以及其事件驱动的动因,旨在推动股权激励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并为投资者提供相应的操作建议。

一、股权激励的信息操纵空间

《股份支付》会计准则是目前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式的主要依据,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充分借鉴了西方国家的经验,但目前我国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准则仍是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由于准则本身存在一定的企业自主选择的空间及可调整性,这样管理层就可以通过不同的计算方式来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以获得更大的自身利益。以下主要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为例分析其会计操纵的具体影响:

(一)费用摊销期的操纵空间

根据准则规定,股权激励费用应当在等待期内摊销。对等待起的确认,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大的可操纵性。延长等待期,就意味着每个等待期内摊销的费用减少,反之亦然,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摊销期的调整操纵利润。比如,双汇国际就在2013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将股权激励费用摊销期限变成三年,从而使13、14年每年的费用将少1700万,进而减少了亏损,达到了操纵利润的目的。

(二)行权方式的操纵空间

依据《管理办法》规定,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应根据董事会授予股权激励公告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之高者确定。行权价格一旦确定,在后期实施过程中不再进行调整。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多次行权或一次性行权。如果预计上市公司业绩受市场及外部环境影响较大,企业往往会选择多次行权,来对冲这种风险;如果预期公司业绩持续上涨,则会选择一次性行权。

(三)公允价值模型选择的操纵空间

目前我国股票期权主要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来计量,而B-S模型中估算费用时参数的选择也没有详细规定。以无风险利率为例,可以选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也可以选一年期国债收益率的,还可以用债券回购利率的。参数的自由选择导致结果有很大的差别,而且在披露不完全的情况下,容易导致管理层利用信息的选择来操纵利益。

(四)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操纵空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在可行权日之前是不能准确确认的,是预计的,并且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需重新预计,重新确认当年的费用。准则在这里以最佳估计为基础,估计势必带来当期利润调整的空间。

(五)股权激励终止会计计提的操纵空间

准则规定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权激励利分为未达到非市场条件和未达到市场条件两种情况处理。前者需冲回的费用也仅限于截至目前累计已经确认的与该期取消解锁的股权相关的费用,其他各期不受影响;后者采用加速行权处理。加速行权会加速计提期权费用,而不是冲回已经预先计提的期权费用。这就会增加企业的费用,降低利润。为了避免利润的缩水,管理层会不及时宣布股权激励的终止,借此来对已即提的费用进行回冲,这样做会导致费用降低,利润虚高,公司可以满足内部的某些考核标准。

二、股权激励的投资策略

(一)短期投资策略

短期的投资收益主要通过股价的短期波动来获利。以股票期权的股权激励方式为例,事件驱动点主要包括:公告前、授予日、等待期、行权日、销售期、解锁期。首先,在股权激励方案公告前,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主要利润操纵动机是获得较优惠的授予日公允价格和业绩考核条件。因此,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会尽量避免释放利好消息,有时甚至会利用负面信息的披露来打压股价,压力考核指标。在股权激励开始实施后,当年公司的年报往往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业绩反转,股价开始回升。在第一年的考核期内,由于受期权费用摊销的影响,业绩反弹空间不大,以满足行权提条件为基础。激励对象的应纳税所得额取决于股票的解锁日股价与授予价的差额。因此,在股权激励的考核期间,管理层一方面为了达到考核业绩的满足条件,另一方面要控制利润的结余,隐藏部分利润,待行权后释放利好消息抬高股价。为了打压行权日股价,管理层会有向下操纵股价的动机。在股权激励对象出售股票前,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行权后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与行权日股价市值的差额,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使用的征免税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额税(目前免税)。免税的获利条件,使管理层尽可能地释放利好消息,采取选择性信息披露来抬高股价,使其获得更大的利益空间。在禁售期满后,投资者应关注高管的持股情况。

(二)长期投资策略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解决管理层和股东利益一致的问题,并能持续有效地促进业绩的提高、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长期投资受益于股权激励所带来的预期业绩的持续增长及股票价值的提升。在股票的选择上应该关注于成长性企业,避免选择受资源和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及垄断性行业。资源及垄断行业,只要提高价格或减少供给量就可轻易地实现业绩的增长,经营者缺少通过自己努力实现业绩增长的动力。成长性企业由于市场尚未饱和,企业发展存在较大的空间,主要经理层不断地付出努力,就会使业绩有很大的提升。

三、成功的股权激励的案例研究

2013年案例中昆明制药是滚动式股权激励,即在上一轮股权激励方案(2010~2012年)今年进入考核的最后一年,2013~2015年新一轮股权激励方案的提出,使公司对核心管理团队的激励得以延续。昆明制药的滚动式股权激励方案是一个非常科学的方案,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值得别的上市公司借鉴:

(一)业绩解锁条件的合理性

昆明制药从2010年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主要经营管理团队利益更趋于一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逐年的净利润、工业毛利率和应收账款作为考核条件,从而促使公司管理层在关注公司业绩成长的同时更加注重业绩的质量。2011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达24.34亿元,同比增长33.94%,利润总额1.75亿元,同比增长49.24%,净利润1.3亿元,同比增长52.05%,经营性净现金流1.4亿元,同比增长54.41%。同时,应收账款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了盲目追求净利润而损失长期利益。

(二)行权价格的客观性

证监会规定行权价格应为公告日前的30日的股票的平均价格,这就使管理层存在为作低行权价格而打压股价的行为。昆明制药行权价格的制定相比其他公司要科学的多,具体来说就是公司统计了最近7年医药股静态,动态平均市盈率的区间,从而制定了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最近七年医药股静态市盈率区间为22.4~89.1倍,平均为40.28,动态区间为17.7~55.9倍,平均为30.39倍。

(三)激励计划的连续性

股权激励计划的时间一般为3~5年,为了授予日后其业绩的提升,管理层往往会倾向于在公司业绩低迷市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有时会作低基准年的业绩。在股权激励计划期内业绩持续上升,而激励计划技术后企业便失去持续增长的动力。昆明制药的滚动性股权激励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短期行为,使管理层更关注企业的长期持续发展。

我国股权激励尚在摸索阶段,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不够合理,使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通过盈余管理操控公司未来业绩,来获取个人利益。因此,只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提出严格的行权条件、完善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监管,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来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使股权激励真正成为推动上市公司发展的激励体制。

参考文献

[1]吕长江.股权激励会计处理及其经济后果分析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研究,2009.

[2]高静静.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计问题研究.会计学毕业论文,2011.

[3]卢宁文.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会计信息质量.江西社会科学.2012,08.

第9篇

关键词: 瓦尔登湖生态伦理 自然 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B845.65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是19世纪美国著名的哲学家、文学家和思想家,著有《瓦尔登湖》《康科德和梅里马科河上的一周》《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等,其中最著名的即是《瓦尔登湖》。1945年春,作者从喧嚣嘈杂的城市生活逃往宁静的湖畔,蛰居瓦尔登湖两年之久,继而写于此书。在瓦尔登湖畔梭罗与自然生灵为伴,与潋滟湖水为邻,用自己的劳作过活,生活不免清苦,但精神世界却异常丰富多彩,享受着自由恬淡的独处时光。书中以描述自然为主题,深度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人们回归自然的需要,抨击了物欲横流社会环境中人类不过是被物质奴役而忽视自然生态环境的“野蛮人”, 充满了深刻的生态意蕴,并提出“人类对于自然、对于生态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原本就是一种最本真的精神还乡。”

1.《瓦尔登湖》的生态伦理思想

总体来说,梭罗在《瓦尔登湖》一书中,想要表达两种思想。其一,抨击批判物质主义至上,肆意破坏自然的行为,他主张自由、简朴的生活方式,通过亲身体会号召人们改变目前生存状态。其二,通过自己在瓦尔登湖中的生活经历,与自然最亲密的“沟通”,他认为自然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相互平等,并且高度赞扬了自然的内在价值,否定人类的自我中心主义;后者是生态伦理思想的重点体现,针对全球生态环境日益严重的今天,自然与人和谐共处便尤为重要。

1.1回归自然,崇尚自然,简单生活

现代生态伦理要求我们生态科学技术应向生态主义思想转变,这就需要我们从根本端正对生态的态度,挖掘人类无限智慧和潜能,纠正人在自然环境下措置的位置,人类无法凌驾于自然之上改变它,应该在尊重自然的正常发展前提下使它为人类服务。

《瓦尔登湖》中提到“1846年的冬季上百人络绎不绝的来到瓦尔登湖挖掘冰块转而出售,这些人抢夺了瓦尔登湖冬天里唯一的外衣,不,是掠夺了它的皮,只为可以赚到更多的钱”。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自然的无限怜爱,谴责利欲熏心的人们“如果文明人所追求的并不比野蛮人更高贵些,如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都只是用来获得粗鄙的必需品或是为了得到舒适的生活,那么他们怎会比野蛮人更优越呢?”

《瓦尔登湖》一书开创了“生态文学”的先河,誉为“自然圣经”。书中宣扬的朴实无华的简单生活模式不禁被人向往,甚至有人将其推崇为解决物质主义、金钱至上社会的精神良药。人应该回到自然中,去探索生命真正的价值和真谛,用心倾听自然给予的启示。生态伦理在研究人与自然的同时离不开对人类道德品行的探究,试想,一个内心扭曲的人,将会直接造成人类之间关系的恶化,并间接影响人与自然的发展。所以,要想有效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就需要从根本上理清人的本性。换言之,生态环境的恶化本源是来自于人内在存在的品格缺陷。

2.《瓦尔登湖》的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启示

2.1“生命共同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

虽然我国地大物博,资源富足,但由于人们不合理利用和无节制开采造成大量资源浪费,据统计,我国人均水资源1945m3,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居世界121位。由于水源不足,加之开发过度,导致大量湖泊减少,在过去的50年里,已有1000多个江河湖泊消失。众所周知,我国是农业大国,所需水量巨大,占总用水量63%,每年农业缺水大约300—400亿m3。迄今为止,我国垃圾堆放量为65亿t,其中1.5亿t垃圾露天存放,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人均年产废旧物资400kg,城市人均垃圾以8%-10%的速度增长;但欧美和日本国家早已实现垃圾负增长。咎于原因,由于它们的绿色经济发展良好,经济和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再次我国土地荒漠化也尤为明显,达到263.6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46%。

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生态环境却无法达到同等的发展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平衡物质追求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正如《瓦尔登湖》所宣扬的自然万物和人类合为一体,作者认为自然界之间的一切都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虽然在这个时期“生态伦理学”尚未兴起,但从梭罗描述自己与自然生灵相处亲密融洽,仍然可以感受到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即“生命共同体”:人不是自然界的主宰,人和自然万物一样,只是自然界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人类从自然当中汲取所需养分,有责任和义务尊重、保护自然,人的任何行动都要尊重自然为前提,不能肆意破坏自然界的生态系统。

2.2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繁荣

《瓦尔登湖》的成功之处不仅体现在作者对自然的生动描写,对自然的关心和热爱,而且该作品具有前瞻性的见解,它来自百年前,实效于现在,更属于未来,是真正意义上“绿色读物”,对生态环境具有经久不衰的影响。面对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自然生态带来的负面影响,梭罗形象的比喻其为“就像是从美妙的夜空中摘去了最亮的星星,或是从一首优雅的诗歌中删除了最动听的词句,从一曲庄严的交响乐中抽掉了最悦耳的篇章。”直指工业化发展对生环境态近乎摧残的损害,书中梭罗严厉的斥责拆除某水坝,此水坝是河鲱溯游产卵必经之路,这样的工程建设致使生态生境系统紊乱,并且违反了生态伦理的要求。

走低碳绿色道路,边发展边保护

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是以消耗大量物质资源和排放二氧化碳为代价,造成我国频繁遭受海啸、地

震、酸雨、洪水、气候变暖等严重的自然灾害,自然受到了巨大的创伤。从《瓦尔登湖》一书中感叹梭罗在一百多年前的预卜先知,书中提到的低碳生活正是我国在面对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之道;作者身体力行,用低碳意识管理日常生活中的每个环节,只有通过节绿色低碳生活我们才可以切实有效拯救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领悟自然的真正价值

我们需要有一双敏锐的双眼,随时捕捉自然的美丽,自然的美丽不矫揉造作,不奢靡绚烂,但却

意味隽永。自然不仅具有使用、经济等外在价值,自然本身还拥有审美、精神、文化等层次的内在价值。人和自然共同处于整个生态系统之中,相互之间有一定的生态关系,各个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和合作。

[参 考 文 献]:

[1]郑慧,走向瓦尔登湖:人与自然的道德精神家园——从生态学伦理学角度解读梭罗的《瓦尔登湖》【D】硕士毕业论文,山东师范大学,2010年04月09日

[2]王晓丹,从《瓦尔登湖》的环境美德伦理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J】生态经济,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