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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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地区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市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日趋完善,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则退”现全市纳入保证范围的乡村低保对象共12240户、29292人,月人均补差标准155.45元,全年预计需支出保证金5464.13万元。保证范围覆盖了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已故原工商业者无工作的配偶、乡村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体。乡村低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开展乡村低保工作的过程中,由于个别地方基层基础力量单薄,个别工作人员对乡村低保政策掌握不准,加上责任意识淡薄,导致我市的乡村低保工作不同水平地存在一些问题,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主要表示在一是将少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了保证范围,极少数符合乡村低保标准的对象未纳入保证范围;二是个别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已谋得就业岗位或者收入高于保证规范、个别低保对象家庭的已死亡成员未及时申请退出;三是个别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因婚姻关系户口已迁出本市范围或者临时在异地打工生活的仍在享受我市低保;四是由于乡村低保对象底数不清,电子台账不准,乡村低保政策中的分类施保制度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在市建立起来。因此,全市范围内对乡村低保对象开展一次全面核查,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逐步清理出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保证范围,并准确掌握乡村低保对象中的人员类别,以便在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基础上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类施保制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根据《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对乡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为确保核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市长任组长,为加强对此次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民政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社会救助局,负责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把此项工作作为镇乡办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将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于3月25日前报市社会救助局。
二、核查范围
为动态管理和实施“分类施保”制度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乡村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此次核查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已经享受乡村低保的所有对象。
三、核查时间
9月底前报送核查工作总结。其它镇乡办核查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至6月25日,城区乡村低保核查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至9月25日。6月底前报送核查工作总结。
四、核查内容
(一)乡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详细情况和现在收入情况。包括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是否因为就业、服现役、婚迁、户口迁移、死亡或退休等原因造成人员变化或收入变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是否具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保证对象户籍所在地与纳入保障的辖区是否一致等详细情况。
(二)乡村低保对象中符合“分类施保”人员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60岁以上老年人;
2.患重大疾病人员;
3.重度残疾人(二代残疾证明确的二级以上残疾人)
4.单亲家庭;
5.就读高中以上的校生;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殊困难乡村低保对象。
以上情况必需真实、准确、详细。
五、核查方法和步骤
(一)核查方法
认真检查其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1.入户调查。由核查人员直接深入保证对象家庭了解核实家庭收入情况。必要时可查看其在用水、用电、通讯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发票,检查核实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并逐个进行核实。
从侧面了解保证对象家庭收入及生活状况。2.邻里走访。由核查人员深入低保对象所在居民小组或邻居走访。
可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会议进行民主评议,3.会议评议和张榜公示。即对具有隐形收入而又无法核实的保证对象家庭。听取群众意见。并对群众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方法
于2011年3月15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各镇乡办负责组织对核查工作人员的培训,1.组织培训。加强核查工作的业务培训是确保此次核查工作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对镇乡办分管领导、社事办和救助站负责人的培训。于2011年3月2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主要以低保政策、法规以及核查的目的意义、核查内容、核查方法和核查工作纪律要求为主。通过培训使核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得到普遍提高,能够依照核查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
至9月下旬全面结束。主要由社事办和救助站牵头,2.工作方法。城区从3月下旬起开始启动。集中城区低保协管员、配合社区干部对社区逐个进行核查,核查完毕依照顺序完善分类施保政策,建好电子台账。其余镇乡完成农村低保年度核查任务后,从5月下旬启动,6月下旬全面完成核查任务。核查时由市社会救助局派工作组协助,各镇乡办社事办、社会救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和低保协管员及村干部共同参与,核查完成后依照顺序对镇乡乡村低保待遇进行年审并建好电子台账。
六、相关要求
(一)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规范。根据上级城市低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年根据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目前,全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4户198人,月人均补差170元,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37万元。
2、农村低保工作运行良好。按照省市的要求,对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批,自查自纠。目前全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3户1352人,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05元,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0万元。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开始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形成目前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制度,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规范。目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平台已基本建立,困难群众在本市范围内看病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救助金额。
4、灾民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损房补助资金1.8万元,6户危房改造得到资助。
5、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补助,从7月起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目前我镇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的人数达410人。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
完成了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了培训,认真落实社区实险全覆盖工作,农村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治安调解服务站、民政工作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协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等。
(三)进一步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春节期间,积极做好现役义务兵的优抚慰问工作,早做方案,早安排,优抚费、立功受奖人员奖励、春节慰问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义务兵家庭的思想稳定。
制定了全镇双拥创建工作三年计划,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打造军地构建和谐社会新平台。进一步健全烈士家属、牺牲及病故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病退军人、参战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复退军人得到妥善安置,发放优抚金约245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建成具有敬老院、老年公寓、爱心超市、老年活动中心、社会救助工作站、救灾物资贮备站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向上积极争取“关爱工程”补助资金23万元,新增敬老院床位30张。推动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13个村居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严格按规定确定供养对象,我镇目前五保供养人员有255人,供养标准集中供养3920元人/年,分散供养3320元/年。镇敬老院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敬老院。
(五)积极做好慈善工作。宣传发动,建立组织,组织募捐,募集慈善基金32余万元。严格把关,配合市慈善基金会为低保户学生、孤儿实行慈善助学,为低收入尿毒症、恶性肿瘤等患者进行慈善助医。
民政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不断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和护理、娱乐条件,强化院内建设和管理,提高入院率。
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发放。
进一步落实优待优抚政策,认真做好双拥工作,争创双拥模范乡镇,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略高于当地群众。
加强查灾报灾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查灾、报灾、核灾程序,做到发现灾情现象及时报灾,做到报灾准确,信息畅通。
巩固村民自治模范镇工作,争创省级村民自治模范镇。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杜绝骨灰装棺重葬现象,完善村级公益公墓(骨灰堂),保证火化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骨灰入墓率。
认真做好老龄工作,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软硬件建设,热情为老年人为服务。
根据《实施〈珠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方面。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县共有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152家,其中社会团体10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3家;已进行备案登记的社会团体176家;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印发了《**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全县获得4A级的社会组织有一家,3A级的有两家。三是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目前,我县已经实施困难空巢老人、低保失能老人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形式,同时有**县龙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惠州市孝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惠州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工机构分别进驻龙城街道城郊村、林村和平陵镇平陵社区部分社会组织以委托、购买服务等各种方式承接了一些政府部门职能和事项。
2、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一是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站工程建设。截止至2016年12月,全县156个行政村、23个社区基层公共服务站均已完成建设。二是继续推进“社区约请政府部门现场办公”制度。截止至2016年12月全县共开展16场社区(村委)约请县直单位现场办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社区(村委)建设工作,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形成解决问题“直通快办”机制,更好地为社区居民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3、社工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截止至2016年12月,全县累计考试通过审核取得证书的共有353人,完成市委本年度考核我县的社工人才指标任务的185%。
(二)着力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1、社会救助方面。一是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制定了《**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目前我县有避灾场所168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一间,面积约150平方米,现储备有:应急包200个、帐篷100顶、折叠床100床、手电筒68支、棉被35床、毛巾被1500张、草席500张、棉衣70件、衣服200件、羊毛上衣1600件。二是启动县救灾储备仓库建设和县救灾避护中心。县救灾储备仓库选址在县民政社会福利院旁,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设一栋二层总建筑面积605平方米,功能齐全和附属设施完善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目前已竣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新库)启用后,库容比原临时仓库面积大幅增加储备物资将比原来增加5倍。县救灾避护中心选址在县救助管理站右侧的空地上新建一栋框架结构二层占地面积130平方米,建筑面积286.57平方米的功能齐全和附属设施完善的救灾避护中心,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三是从2016年1月起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10元;四是建立健全低保医疗救助金管理制度。出台了《**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细则中明确了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标准和确定定点医院。其中,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内医疗费用的自付部份实行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的比例达70%。
2、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6年1月份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20元;二是落实老年优待和老龄津贴政策。截止至2016年12月,我县共有4800人办理了《惠州市老年人优待证》,老年人可凭《优待证》享受免费乘坐县城内公共汽车和浏览公园、风景区、旅游景区(点)等惠老政策。逐步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补贴。从2012年9月份起,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补贴,80-89周岁老年人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2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500元;三是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首期投入近160万元完成首期3层框架主体工程建设,建成床位总数100个。二期已正式动工,截止12月底共投入700多万元。建设2家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机构;四是福利院建院共投入资金120万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累计收养社会弃婴(童)28人,目前收养孤残儿童、弃婴10人。从2016年1月份起,机构供养和散居孤儿从原来每人每月129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390元。
三、存在问题
1、社会组织功能不够完善,能承接政府职能下放的社会组织寥寥无几。
2、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要进一步提高。我县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但敬老院的设施不够完善,入住率较低。
3、养老体系建设不尽人意,没有一间民营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机构廖廖无几。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扩大评估范围,鼓励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等级评估,加强等级评估结果的管理;争取县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扶持资金,并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加强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救助水平。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养老服务场所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积极争取政府投入、激励社会投入、发动慈善捐助等各种渠道来加强对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保障,确保在2016年6月底前建成。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民办养老事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养老事业发展,争取2018年底在**县建成一家民办养老机构。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县民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按照我局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方面工作
1、安排春夏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今年上半年,由于我县旱情严重,群众缺粮问题较为突出,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我局拨出春夏荒救济款49万元购买粮食发放到各镇,救济灾民。同时,安排救灾专项资金19万元到各镇,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此外,对200多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还安排35万元购买衣被等物资发放给缺衣少被的灾民。
2、做好农村五保户调查核实工作。今年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个镇,对农村五保户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在经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农村五保户1150户1245人。每月发放五保户供养金20万元,并保证每位五保户死亡丧葬费800元及时拨付。
3、抓好特困灾民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今年上半年我局投入近94万元,为83户农村特困灾民因灾倒房进行恢复得建,共计2110m2(其中县建设局为45户提供每户5000元的建房资金)。
4、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工作都是按往年的做法进行,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名单在各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最后确定3324户8198人为城镇低保对象,确定5203户16630人为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今年上半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455万元,农村低保金1042万元。
5、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乐东黎族自治县城镇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24万元。
(二)优抚安置方面工作
1、依法落实优抚政策。目前我县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对象1679人,我局按月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上半年已发放1—4月各类人员优抚补助款166万元。
2、开展双拥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双拥工作主要是: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多种形式开展春节拥军慰问活动,共投入慰问资金25万多元,同时为边防、武警、消防部队解决水、电困难问题。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工作
1、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今年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第六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我局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六届村委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候选人条件及步骤、时间安排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依据。
2、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对全县34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规范了社团的活动;加强对3个民办非企业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保障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社会福利体系工作
1、落实“霞光计划”。在完善县城老人活动中心设施的基础上,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项目上报、选址等工作,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的建设。
2、实施“健康快车”。今年上半年,在完成全县家庭困难白内障患者初检、复检合格的基础上,确定100多名白内障患者到三亚接受手术治疗,效果十分理想。
3、发展社会福利彩票事业。今年上半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0万元。
(五)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工作
1、贯彻《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结婚登记3200对,离婚登记6对,结婚登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提高。
2、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下,上半年对8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款800元。
3、加强对民政事业费的管理,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类民政事业费发放的监督检查。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班子成员除了按规定时间接访外,还经常带领业务骨干下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上半年共为50多位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并对200多名困难民政对象发放临时救济款近6万元,群众较为满意。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2、由于地财紧张,有些资金不落实,如低保金县配套部分没有落实,优抚经费县级负担部分也没有落实,造成工作压力大;3、扶持农村退伍兵发展生产,解决退伍兵存在的实际困难力度不够;4、双拥工作经费不落实,部队驻地附近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影响共建成果;5、彩票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成绩不够理想等。
二、下半年工作要 点
1、切实做好汛期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2、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3、做好冬令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
4、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
5、做好全年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的审批、统计和发放工作。
6、做好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和五保户供养金发放的跟踪调查。
7、搞好“八一”、春节慰问活动;做好争创双拥模范县工作,争取我县今年评上省级双拥模范县。
一、201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1、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1—6月,全县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150户931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802万元,人均月补助143元,低保覆盖面占全县非农人口的6.9%;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4125户35107人,发放农村低保金964.8万元,年人均补助标准700元,低保覆盖面占全县农业人口4.38%,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上半年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4125户35107人进行了全面审核,共取消不符合条件1942户4287人,新审批2290户4500人,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认真做好县重点工程被征地农民低保工作,全县被征地农民享受低保共计4016户14578人,1—6月份共发放低保金483.7万元。
2、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及时开展春荒救助工作。上半,全县下拨冬令救灾款90万元,救灾棉被1000床,重点解决灾区五保户和困难群众生活。下拨春荒救灾粮80万斤,解决春荒期间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修订并印发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责任制,规范了部门预案的衔接工作。建好春荒、冬令灾民救助统计台帐。三是成立防灾减灾委员会,在全县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和地震救灾实地演练,通过宣传教育和实地演练,让广大群众学习和掌握公共安全意识,灾害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四是积极开展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全县总计接收捐款925895元,捐赠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3、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有力,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突破。上半年全县完成五保评定7595人,其中集中供养2660人,散居4935人,集中供养率35.1%。五保供养经费投入535.5万元。集中五保年供养标准人均1800元,散居五保年供养标准人均1200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2010年县政府再次把敬老院建设作为县民生工程。投入515万元建设资金,新建和扩建5所乡镇敬老院,新增住房307间,新增床位614张,整个工程将在10月底前全部竣工。敬老院工程竣工后,全县可集中供养(居住)3274人,集中供养(居住)率达40%以上。
4、城乡医疗救助有序开展。上半年修订出台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同时,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指导思想,我们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的重点,在救助资金和救助力量上尽量倾斜。今年省下拨医疗救助资金465万元,县财政配套37.2万元,共计502.2万元。1—5月份发放医疗救助金112.5万元(其中城市10.46万元,农村102.04万元),救助人次7816人。与此同时,实现了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重点保障对象合法权益全面落实
1、双拥工作有了新发展。一是春节期间,协调各级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的拥军优属和各种送温暖活动;二是及时调整了县双工委领导成员,召开了县双工委成员会议,对2009年双拥工作进行总结,2010年双拥工作进行了部署,向全县各单位和驻军下达了双拥先进单位考核验收标准;三是继续开展县双工委成员单位结对帮扶33户特困优抚对象工作,并发动100个社团组织结对帮扶100名优抚对象,共投入款物6万多元,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一、民政业务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坚持“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原则,上半年我旗低保金发放到3月份,保障对象3118户、4525人,发放保障金153.5万元,人均补助113元。按照上级要求,6月份保障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180元,享受对象确定为3130户、4542人,人均补助133元,月需保障金60.4万元,并按每人每月20元补发1—5月份提标补助45.8万元(正在发放中)。
2、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一年一审”制,20*年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旗财政匹配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扩大保障面,保障人数达到20000人,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困难程度的不同,实施分类施保,在补助标准上分为三个类别,一类924元/年/人、二类600元/年/人、三类438元/年/人,平均每人每年保障金基本上不低于600元。目前各苏木乡镇正在按类划分上报。
3、五保供养工作。全旗共9处社会福利机构,其中社会福利院1处、乡镇敬老院6处、村级五保代养点2处,集中供养160人;分散供养718人。今年进一步投资扩建五面井敬老院,扩建面积252平方米,计划可利用床位数20张,逐步提高我旗敬老院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率。按照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20*年经旗政府研究,确定我旗五保供养标准为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包括实物);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包括实物)。
4、救灾救济工作。20*年春荒期间我旗共下拨救灾款23.7万元,购置救济口粮17.47万公斤,发放救助卡*,救助*户、*人。针对6月10日我旗部分乡镇遭受的洪涝、冰雹、雷击灾害,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核查组深入到受灾地区核查灾情,对受灾群众进行了安抚,组织转移安置,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了受灾情况。据统计,全旗农田受灾面积30233亩,其中:西芹2160亩;受灾人口1815户、6761人,其中因雷击死亡1人;洪水造成危房135间,涉及42户、147人;紧急转移安置3户、9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10.66万元,其中农牧业经济损失792.86万元。
5、医疗救助工作。截止目前,20*年我旗共救助农牧区大病患者102人,兑付现金291500元。在20*—走进内蒙古”公益活动中我旗对14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具有先天性心脏病手术适应症的患儿4名、足内外翻患儿6名、唇腭裂患儿6名、两性畸形患儿1名成功实施了手术。为更好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20*年我旗出台了《*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暂行)》,全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全面推开,确保城乡贫困群众敢看病、看得了病、看得起病。
(二)社区建设工作
为建立和完善我旗社区服务体系,加快社区建设步伐,20*年制定了《*旗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2010年)》,决定在年内对宝昌镇8个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进行新建和修缮,并由旗党政领导和有关成员单位包扶社区,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协调和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各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年底全部达标,从根本上改变社区阵地基础设施薄弱、办公条件差的状况。
(三)优抚安置工作
全旗共有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67人,在实际工作中,对优抚政策、优抚对象、优抚标准、经费发放、评残升级等实行“五公开”,确保了优抚政策的落实。抚恤补助标准按政策要求自然增长,抚恤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和享受定补、定恤对象手中,上半年共支出优抚事业费83.5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上半年安置20*年退役士兵9名。
(四)殡葬管理工作
《*旗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于20*年*月*日起施行,20*年*月*日召开了全旗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主要研究安排今年丧葬管理和城镇周边迁坟等事项,并确定了每年3月份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制定了殡葬改革宣传月实施方案。旗宣传、文体、广电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标语、传单等形式,加强对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为节约土地,美化城镇景观,对宝昌镇西山坡(弹药库东侧宝龙小区西山)所有坟墓分三个阶段迁出,各时间阶段给予一定迁坟补助。截止目前,共迁429座坟,发放补贴20.93万元,还有近60余座待迁。为推动我旗殡葬改革,经多次选址、协商,初步确定红旗镇庙地村卧牛山生态区和千斤沟镇水井村马鞍山生态区两处的部分荒山荒坡地为全旗定点经营性公墓。
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
20*年是我旗优化发展环境年,为给全旗发展环境创造宽松的空间,我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统一印制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每次学习的记录。目前已完成了学习动员、自查整改两个阶段的工作,按要求制定、上报了20*年民政系统公开服务承诺,公布监督咨询电话,上报了两个阶段的总结和4期工作信息;并在学习过程中坚持边学边改的原则,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为顺利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一、基本情况
综合执法局结对帮扶洛水镇洛城村,全村辖13个村民小组数、总人口2853人,全村有党小组13个、党员115人。2014年全村确认建档立卡贫困户101户186人,2017年通过全面精准核查后,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4户160人,其中2014年脱贫32户67人,2015年脱贫21户33人,2016年脱贫26户39人,2017年脱贫13户17人,2018年脱贫2户4人。截止2018年11月,洛城村贫困户已全面实现脱贫。2019年动态调整后洛城村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2户156人。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政具体负责洛城村结对帮扶工作,城监大队、园林所、市政所三个部门的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洛城村贫困户,其中城监大队51人,结对帮扶65户;园林所6人,结对帮扶11户;市政所11人,结对帮扶16户。
二、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定期进村入户,第一书记真实掌握扶贫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精准反馈扶贫对象信息,制定调整完善帮扶措施,实施帮扶行动。
2、常态化的落实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贫困户,及时了解贫困户的个性需求,因户施册的针对性制定出相应的帮扶措施。要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求帮扶责任人坚持“进家门、见本人、问实情、常联系”,确保做到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家庭收入、联系电话“五个清楚”,贫困户对帮扶干部基本情况、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电话“三个清楚”,确保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3、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积极为有劳动力适合种植、养殖业发展的贫困户解决部分化肥等生产资料,给部分贫困户户种植优良品种大蒜、选送禽苗等,帮助发展洛水特色优势产业,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4、积极为有劳力的贫困户,联系介绍安置从事力所能及的就业岗位。计划利用我单位空余临工岗位为有意愿劳动力的贫困户提供工作机会,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
5、改善环境卫生,增添部分环卫设施,结合环境整治、给村部和各组集中点配送垃圾桶20个,争取城乡环境治理经费,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卫生。
6、对丧失劳动力、无法通过产业帮扶和就业实现脱贫的特殊困难家庭,要主动上门看望、慰问,协助镇、村完善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救济进行扶贫;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或其他方式进行帮扶资助,力争取得实效。
7、对患有重大疾病、身体残疾、精神残障等特殊困难群众提高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水平,采取特殊措施予以帮扶。落实好各级的惠民政策,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8、搞好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工作,协助村党支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三大工程”;协助“农民夜校”培训和“四好村”建设工作。
9、定期开展好走访慰问工作,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开展慰问贫困党员活动等。
10、对前期已脱贫的贫困户,要持续“输血”,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扶上马、送一程”,做到脱贫不脱帮扶、不脱政策。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和上级的检查,综合执法局结对帮扶洛城村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驻村帮扶工作资料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二是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环境卫生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部分帮扶责任人工作履职还有不积极、不到位的现象。四是对部分扶贫政策的落实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因户施策,增强脱贫效果。对贫困户实行分类帮扶,选择有潜在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施产业扶贫,通过技能培训,政策扶持,能人带动等组合手段,编制产业脱贫发展规划,因户因人扶持发展脱贫产业,扶持贫困户宜养则养,宜种则种,促进产业脱贫。对老弱病残、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充分调动帮扶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
(二)强化宣传,切实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强化各类政策宣传引领,切实将精准扶贫政策原汁原味地宣传到群众当中去、落实到贫困户中去。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户直接受益的教育扶贫、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扶贫开发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县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工作以上级统一工作部署为统领,按照县局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落实“五项措施”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社区矫正队伍执法规范、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矫正中心运行规范,做好安置帮教的衔接配合提效、安置帮扶提质、基地建设提量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具体为:
一、总体情况
全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77人,解除269人,至12月底,在册275人,迁出14人,迁进2人,4人被撤销缓刑,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274人次,在册安置帮教人员1829人。
二、精准教育1+6,助力社区矫正新跨越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日渐增多,为使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正确认识和对待社区矫正工作,打消少数对象“社区服刑就是释放,就是自由之身”的错误思想,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功能作用,推出一套别具心裁又规范统一的入矫教育程序。除施行规定的入矫流程外,还会组织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观看动画视频短片。视频以动漫的形式,利用生动形象的剧情,将社区矫正的基本知识和行为规范、纪律要求融入其中。观看后再组织考试,考试合格才能进行入矫宣告仪式。用一套标准化的入矫流程,拴住社区服刑人员思想牛鼻子外,还用6个个性化的教育平台,为社区服刑人员添加教育“催化剂”,筑牢社区服刑人员遵章守纪意识。一是依托工读学校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阳光教育;二是依托监狱对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三是依托县职业技术学校对城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四是依托心理咨询师协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五是依托临时过渡性安置基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教育;六是依托微信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法制教育。2002年出生的黄某因犯抢劫罪被判1年6个月,缓期2年执行,2017年3月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直到黄某事发,黄父才知道儿子犯了罪。这年,黄某还是一名初中生。同年9月黄某又因打架斗殴再一次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面临被撤销缓刑的危险。一旦被收监,黄某的人生就完了,黄父愁得食不知味,夜不成寐,却又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黄父怀揣一丝希望,来到社区矫正作局。黄父找到社区矫正工作局时,黄某撤销缓刑的资料已准备,本着以人为本、治病救人的原则,司法局召开了专题的局务会,针对黄某的犯罪原因和入矫后表现,大家一起研判如何挽救这个未成年人,建议黄父将黄某送至专门矫治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市工读学校进行封闭式教育,隔断黄某原来的朋友圈,由家长配合学校开展亲情教育转化。黄父接受了这个建议,积极与学校联系,将黄某送去就读,黄某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与学习,和以前截然不同了,黄父逢人便说,没有社区矫正工作局的关怀,我的儿子就完了,是社矫工作局挽救了我们这个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送工读学校就读,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落实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
1.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队伍建设初见成效。2018年以来,县司法局招录引进政法干警、公务员等优先补充到乡镇司法所,截至目前,消除了1人所、兼职所现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缓解了司法所的工作压力,有效的防范了监管安全隐患。目前,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已达4项,分别是定位监管项目,集中教育学习项目,心理咨询项目和社区服刑人员月走访项目,还有一项技能培训项目正在与相关企业对接协商,争取早日完成第5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
2.完善社区矫正网络管理平台。为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实现“人防”和“技防”的结合,社区矫正网络管理系统全面运行,实现对矫正人员的定位管理、实时跟踪、随时通话、头象检测、越界报警、远程报到、活动轨迹查询、教育内容群发、电子档案管理等综合功能,能够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的综合管理水平。
3.加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正确执行刑罚,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投入80万元对县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建设,全县除两个所外完善了视频对接系统,社区矫正中心通过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直接点验。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运行规范,每月的考核位居省、市前列。利用新系统及配套设备仪器,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信息、日常监管考核记录等监管信息载入系统平台,实现高度电子化、一体化的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合法、有序、规范的开展。
四、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巩固安置帮教成效
一、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年1--11月份全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53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2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财政收入完成40万元,农民纯收入达2500元。
(一)农业生产稳步增长
全乡粮食生产达43.5万吨,产值达11862万元,其中优质水稻种植达35000亩,并已走上了产业化,精米大部分销往外地,增加了附加值。以杨周为中心的瓜套棉立体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目前,苏杨村的瓜套棉种植已达5000多亩,亩均增收1000元左右并实施了订单农业,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养殖业稳步发展,年纯收入超50000元的养殖大户共已发展到10户,其中张郢李克福、李法勇罗氏沼虾养殖场、*花永成立体养殖场、汪德寿特种水产养殖场、苏二朗德鹅养殖场、马典成养鸡厂等年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上,截止目前全乡养殖业产值达1662万元,较同期增长2.3%,产品大部分销往省内外,效益十分可观;劳务产业发展迅速,劳务输出规模进一步扩大,截止11月底全乡劳务输出人员近18600人,劳务创收8400万元,人均增收5300元;国家“多予少取”的惠农政策成效明显,全年发放粮补资金350.6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二)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效益不断提高
1—11月份全乡个私企业发展到48家,总产值3400万元,从业人员达1600人,其中板材加工厂已发展到9家,是我乡企业发展的新亮点,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田川皮革涂饰厂是我乡唯一的一家化工企业,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预计全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利润300万元,产品远销河北、山东、广州、四川等地,已列入全县民营经济的前八强,使其成为刘集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有力地塑造和宣传了刘集的外部形象。
(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商业贸易日益繁荣
我们在修订和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加大了城镇建设力度,实行市场化运作,开发了北大街,截止目前已完成规划面积6000多平方米,刘集街道崭新的“三纵三横”街道业已形成,水、路、电等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乡村公路建设成效明显,各村实现了道路硬基化,大大改善了*交通条件,增强了集镇的集贸和辐射功能。商品贸易空前活跃,为了增强商品贸易,我们认真组织了刘集、三优集、叶井集三个农村集市的物资交流大会。截止11月底,我乡的商品零售额已达8700万元,从事商业贸易的人口已达1.5万人,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紧紧把握国家支持“三农”的政策,积极申报项目,已经省市县审批立项的项目6个,项目资金800多万元,其中在建项目2个,累计完成资金投入500万元。同时积极搞好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职责和分工把引资任务分解到党政班子成员身上,“定指标、压担子”攀亲结缘,寻找商机。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年共引进县外资金项目3个,引进资金600多万元。
三、社会治安形势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以来,我们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和“严打”斗争,坚持群防群治,农村治安形势稳定,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成效明显。截止11月底,全乡境内无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计生干部管理水平、业务技能和敬业精神不断提高,计生投入足额到位,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在市、县考评中取得较好成绩。加强了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干群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医疗卫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群众参合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生产救灾工作深入民心,全年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及救灾款物价值达50万元,完成倒房重建108户,246间。及时为898户1685人农村特困户和57户102人城镇居民特困户办理了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在淮北大加固工程中,共拆迁安置1278户,5751人,基本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政务便民服务大厅,民族宗教、殡葬改革、土地管理、动物防疫等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年初以来,乡党委、政府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认真坚持学习、考勤、考核、民主生活等管理制度,加大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使全体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明显提高。工作中我们认真发扬民主、畅通民主渠道,规范行政行为,凡重大问题均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坚持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政府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彻底整治机关部门和行业的懒、散、慢、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