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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

时间:2023-03-08 14: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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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

第1篇

问:我国外汇储备资产是怎样形成的'能否无偿分配使用?

答:企业和个人通过商业银行买入和卖出外汇,如果商业银行将净买入的外汇在银行间市场上出售,由人民银行购买后就形成了外汇储备。在人民银行买入外汇的时候,已经向外汇持有人支付了相应的人民币。从外汇来源的具体渠道看,主要包括三类:

从企业看,企业通过向、国外客户出售货物,提供服务或接受外商投资,获得对方支付的外汇,向商业银行结汇成人民币以后在国内使用。结汇过程中,企业将外汇卖给商业银行,同时按汇率获得了相应的太民币资金,其外汇资产转变成人民币资产。从个人看,居民个火将持有的外汇卖给商业银行后,也获得银行支付的等值的人民币。从商业银行看,商业银行从企业和个人购汇后,出于外汇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将大部分外汇在各营业窗口又卖给了企业和个人,并将买卖轧差后的多余外汇卖给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支付相应的人民币获得外汇,形成国家的外汇储备。总体来看,外汇储备形成中,企业、个人和银行不是把外汇无偿交给国家,而是卖给了国家,并获得了等值人民币。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交易都是出于等价和自愿的原则,银行企业和居民的经济利益在外汇和人民币兑换时得以实现,人民银行获取这些外汇时支付了相应的人民币,因此是有成本的,不能无偿使用。

问:外汇储备怎样支持国内经济的发展?

答:外汇储备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较为充裕的外汇储备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近年来,充裕的外汇储备在维持国际支付能力,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在此轮国际金融危机中,外汇储备抵御危机冲击的表现尤为突出。二是充足的外汇储备便利企业对外开展经济交往活动。三是外汇储备经营收益可增加民生支出。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在管理好风险的前提下,确保外汇储备资产保值增值。外汇储备经营收益并入人民银行大账,人民银行依法将净利润全部上缴财政,增加了用于民生支出的财政资金的可使用量,实际上也对国民福利的改善作出了贡献。

讨论外汇储备支持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澄清两个问题。首先,外汇储备不能无偿使用。外汇储备不同于财政资金,是人民银行用人民币在国内外汇市场上购买外汇形成的,对应着人民银行的货币发行和人民币负债,如果无偿分配使用,将会影响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并带来通货膨胀压力,影响经济和金融稳定。其次,外汇储备在形态上是外汇,主要用于对外支付。如果用于国内,就要二次结汇换成人民币,再次增加货币投放,加剧国内流动性过剩矛盾。

问:如何看待我国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问题?

答:外汇储备不是越多越好。我们不追求大规模的外汇储备,也不追求国际收支的长期顺差,我国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连续多年保持顺差,外汇储备的增加是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客观结果,反映了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这是由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和特点决定的。

当前充足的外汇储备为我国稳定的金融环境提供了保证。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即使按照传统的适度规模指标衡量,也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外汇储备。充足的外汇储备也是种信心的保证。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就充分证明,充足的外汇储备提升了我国有效应对危机的能力。

从更广义的外汇资产总量来看,截至2009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3.46万亿美元,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当前主要的问题是我国的外汇资产大多集中在政府手中,民间外汇资金蓄水池有限。我国官方的外汇储备占全部对外资产的三分之二,而日本的这一比例仅约为六分之一。因此,我们鼓励企业和老百姓持有和投资外汇,实现财富币种的多元化,实现“藏汇于民”。

问:外汇储备包括哪些货币?结构如何?

答:我国外汇储备中有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货币,也有新兴市场国家货币,是一个分散的货币结构组合。

第2篇

关键词:外汇管理制度;路径依赖;制度演变

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的国家货币金融管理当局或其他国家机关对外汇的收支、结算、买卖和使用所采取的限制性措施。外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集中使用该国的外汇,防止外汇投机,限制资本的流入流出,稳定货币汇率,改善和平衡国际收支。中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人民币汇率行成机制、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外汇风险管理制度。

一、中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发展演变

外汇管理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行适当的演变、改进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演变经历了汇率双轨期、汇率并轨期、汇率市场改革期三个阶段。

1.汇率双轨期(1978—1993),为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以及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中国采取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并存的汇率形成机制、实行外汇留成办法、1980年10月建立外汇调剂市场,引进更多竞争机制、增加外汇储备、存在较少的外汇风险,缺乏外汇监管制度。

2.汇率并轨期(1994—2004),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以银行结售汇制度为基础,市场调节为主的管理模式、形成统一、规范、有效的外汇市场、取消对外国货币在中国境内的计价、结算和流通,提高居民用汇标准,扩大供汇范围。1996年12月1日起,实现人民币经常账户可兑换,加入WTO后,中国与世界各国进行的贸易日益增多,外汇管理局为适应形势需要,作出相应政策规定。

3.汇率市场改革期(2005至今),2005年7月21日起中国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新一轮改革:

(1)改革人民币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和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制度,中国政府坚持人民币汇改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三原则。

调整汇率水平,2005年7月21日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一次性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作为次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间交易的中间价,外汇指定银行可自此时调整对客户的挂牌汇价。

调整汇率基准价格和挂牌汇价体系。适当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区间。允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日波幅为上下浮动0.3%;将人民币与非美元货币汇率的浮动区间扩大到3%;扩大银行自行定价的权限,现汇和现钞买卖价在基准汇率上下1%~4%以内由银行自行决定,而且可以一日多价。

(2)调整中国外汇储备的管理制度。截至2008年6月,中国外汇储备总额为18088.28亿美元,由于过多地用美元衡量外汇储备,加之美元兑人民币正在贬值,这一阶段已摆脱之前经济学家所谓的“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外汇储备政策,中国开始运用合理的手段,充分利用超额外汇储备使外汇储备要保持适度规模。

(3)不断完善外汇交易制度。增加交易主体,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即期银行间外汇市场,将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扩大到所有银行;引进美元做市商制度,在银行间市场引进询价交易机制;引进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业务;增加银行间市场交易品种,开办远期和掉期外汇交易;实行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增加银行体系的总限额;调整银行汇价管理办法,扩大银行间市场非美元货币波幅,取消银行对客户非美元货币挂牌汇率浮动区间限制,扩大美元现汇与现钞买卖差价,允许一日多价等。

二、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绩效

1.汇率双轨期。改革开放使中国加强与世界各国经济往来,进行国际贸易,引进外商投资,其中外商直接投资占主要部分。但是国家对外汇规定仍比较严格,汇率形成机制由政府和市场双方决定,以官方汇率为主。但与改革开放前相比,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单一固定汇率制,扩大了市场汇率的调节作用,表现在贸易和利用外资上,增长速度较快,波动幅度较大。

2.汇率并轨期。1994年中国对外汇管理制度进行了新改革,对汇率形成机制、个人和企业用汇政策、外汇市场等都有更加灵活规定,使贸易和投资加速增长。从以下可以看出,这一阶段外汇体制变化使贸易和投资较上一阶段有较快增长。1994年贸易额达到2366.2亿美元,贸易额增长率达到20.9%;投资额为339.46亿美元,突破300亿美元,增长率为22.24%。1996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宣布中国实现人民币经常账户可自由兑换,实现投资者换汇的便利性,减少交易费用,以此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包括间接投资,1996年外商投资额为421.36亿美元,由于时滞的存在,其增长率为11.45%。加入WTO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一些相应政策促进中国贸易和投资发展。2004年贸易额为11574.4亿美元,增长率为35.7%。

3.汇率市场改革期。在总结以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及符合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前提下,中国在2005年又一次对外汇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这次改革使汇率灵活性加强,外汇市场更加完善。虽然2006年外商投资增长率仅为15.23%,但从整体规模上看,贸易和投资都在增长,2006年贸易额和投资额分别为17606.9和735.23亿美元。

三、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演变背景及影响因素

1.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演变背景

(1)国际环境变化。20世纪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国际上整个汇率体系都随之作出调整,由固定汇率制开始向浮动汇率制转变。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各国先后调整原有政策以应对危机。2002年末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经常项目顺差不断扩大和外汇储备激增,由日本等少数国家开始在国际社会上散布“中国输出通货紧缩论”,2003年进一步升级为要求人民币升值,2005年前后日本、美国、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又要求中国改变汇率制度或逼迫人民币升值。

(2)国内环境变化。中国逐步放宽外汇管理,不断加强外汇市场建设,推广外汇市场工具,各项金融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宏观调控成效显著,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仅由国家制定固定的汇率已不适合经济发展需求,1994年开始,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更加明显,缺乏弹性的汇率制度已不能体现市场的主动性,改变中国外汇管理制度也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演变具体影响因素

正如诺斯所言:“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只有当这一条件得到满足时,我们才可望发现在一个社会内改变现有制度和产权结构的企图。”[1]外汇管理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在于变

迁主体对制度创新利益的追求。

(1)外汇交易费用。汇率双轨期,官方汇率干扰市场汇率有效发挥,带来经济活动扭曲和配置失当,产生管理费用。银行结售汇制阻碍外汇流动性和可得性,影响个人和企业用汇,并且容易引发外汇黑市猖獗。

(2)博弈参与者进行博弈。在汇率双轨期和并轨期,中国新外汇管理制度的产生是参与者重复博弈的结果。外汇管理制度的博弈参与者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及其分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先制定新外汇管理制度,一段时间实践,根据博弈学习理论,进出口企业个人等其他博弈参与者认为新制度会给自己带来一定收益,他们选择合作博弈。到汇率市场化阶段,进出口企业、个人不再满足被动地接受博弈的结果,政府也相应的考虑到他们的需求,他们开始参与到博弈中去。

(3)意识形态变化。知识发展方式会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使中国意识到汇率制度需要由固定汇率制改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传统意识认外汇储备存在“衣柜效应”,安全系数越高,但现阶段过多的外汇储备导致外汇占款过多,易压迫人民币升值,引发通货膨胀、中国意识到对外汇市场的管理应由原来只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外汇业务,改为现在多种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可进行外汇业务、意识到随着市场的开放,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必然会带来相应的外汇风险,相应的抵制风险制度也应出现,目前中国有多种规避外汇风险的手段,如货币远期合同、货币期权期货合同等。

四、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演变的方式、路径及其特点

1.国家对汇率的干预。虽然改革后的制度在对汇率的管理上有所放松,汇率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上下浮动,但政府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管理,政府仍发挥着主导作用。

2.中国外汇管理法规“位卑权重”[2]。中国外汇管理法规从一开始就以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形式出现,而不是以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中国在外汇管理这一领域只由一部行政法规《外汇管理条例》调整,一切外汇管理活动都以其为准则。

五、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演变的趋势

1.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汇率制度采用浮动汇率制。根据克鲁格曼“三元悖论”,即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的稳定性和资本自由流动三个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各国只能选择其中对自己有利的两个目标。综合中国的现实情况,中国资本市场终究会完全开放也会长期拥有独立自主货币政策选择相应的浮动汇率制度可行。

2.合理利用外汇储备。到国外投资、用储备换技术、关注环境变化,加强企业社会责任;调整外汇储备资产的币种结构,减持美元储备,增持欧元、马克等货币资产[3];转变引进外资理念,注重成本效益分析[3]。

3.逐步确立由强制结汇制向意愿结汇制的转变。意愿结售汇下,易于增强企业和个人自主创汇的积极性。

4.积极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以及完善外汇风险的监测与化解机制。

5.建立外汇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参考别国相关法律的优点,写出自己的法律,与世界接轨,促进中国外汇制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卢现祥,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460.

第3篇

关键词:外汇储备 增长 外汇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外汇储备作为一个国家国力的象征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如此巨量的外汇储备在充分显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现实问题与烦恼,进而引发业界激烈争论。

一、我国外汇储备现状

2006年2月,我国外汇储备超过日本成为第一储备大国。2007年年末外汇储备较2006年末增加了4619亿美元,达到15282亿美元。截至2010年末,我国外汇储备额达到28473亿美元。2011年3月,我国外汇储备正式突破3万亿美元大关,达30447万亿美元。6月新增外汇占款为490.85亿元,较5月份的234.31亿元继续增长。2011年末我国外汇储备较2011年三季度末净减少206亿美元,是近期我国外汇储备首次出现季度净减少现象。2012年6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3.24万亿美元,相较3月末的3.305万亿美元下降650亿。这是自2011年4季度之后,我国外汇储备再次出现季度负增长。

二、高额外汇储备的影响

(一)保持高额外汇储备的有利之处

巨额的外汇储备无疑是一笔丰盛财富。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保持充足的外汇储备对于确保国际清偿能力、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较为充裕的外汇储备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近年来,充裕的外汇储备为国家干预外汇市场,稳定人民币汇率,增强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能力,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其次,充足的外汇储备便于企业对外开展经济交往活动。在外汇储备较为充裕的情况下,企业用汇、购汇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如企业对外投资,只要在经济上可行,就可以用人民币购汇投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企业进口、外债等对外支付也同样能得到保障和满足。

再次,外汇储备经营收益可增加民生支出。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在管理好风险的前提下,确保外汇储备资产保值增值。外汇储备经营收益并入人民银行大账,人民银行依法将央行净利润全部上缴财政,增加了用于民生支出的财政资金的可使用量,实际上也对国民福利的改善做出了贡献。

(二)过度的外汇储备会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作为发行货币的储备物,央行的外汇储备并不是越多越好,因为外汇储备越多,相应投放的货币就会越多,而过多投放货币,就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和严重的货币贬值,进而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控制货币供应量,央行不得不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发行央票的方式回笼资金。这样就导致央行货币政策陷入困境:一方面,为抑制人民币升值过快而不断购汇,相应扩大货币投放;另一方面,为防止通货膨胀又不得不采取措施予以对冲,大量回笼货币造成资金闲置。一方面,货币过多,面对通胀,理应较大幅度提高利率水平;另一方面,如果较大幅度提高利率,有可能吸引更多国际资金流入中国并带来新问题。这就迫使中央银行使用利率工具时慎之又慎。

此外,巨额外汇储备也蕴涵着其它弊端。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导致大量“套利性”外汇资本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我国境内;基础货币投放和外汇占款增大,制约了货币政策的运用和效应;高额外汇储备并不经济,降低了资金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了外汇储备成本,内债与外债大幅增加;增大了储备风险;使国家储备资产面临巨大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失去了国际货币基会组织的优惠贷款。

三、对我国高额外汇储备进行有效管理的对策建议

安全、流动、增值——这三个词可以说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金科玉律”。

外汇储备的安全性处于重要地位。我国一直坚持多元化、长期性和战略性来保障外汇储备安全。多元化,就是通常说的“所有的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既会投资不同的币种,又会在同一币种下投资不同的资产,是一种分散化的资产配置原则。长期性,是指确定外汇资产配置结构时,会综合考虑各种资产的风险收益特性、市场发展趋势等长期因素。战略性,是指确定货币结构时,还会综合考虑我国国际收支结构和对外支付需要,以及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等宏观性或战略性因素,目的是维护大局稳定,也就有利于保障外汇储备对外投资的安全。

外汇储备资产还需要保持充分的流动性。因为国家外储不仅要满足一般对外支付需求,如进口国内需要的物资或技术、支持企业“走出去”等,还要在资本可能出现快速流出、货币面临较大压力的情况下,发挥保障国家经济金融稳定安全的“定海神针”的作用。因此,任何国家的外汇储备都不会大规模地投资波动性大、市场容量小、流动性差的资产。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全球外汇储备规模的不断增长,外汇储备的功能也在不断拓展和丰富,世界各国对它的经营管理已逐渐由被动变为主动、由保守变为进取,增值的目标也应运而生。

为了实现国际储备“安全、流动、增值”三原则,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要多元化

我国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过于单一,主要还是以美元资产为主。美元将以缓慢的速度温和贬值。美元的贬值预期将使我们以美元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外汇储备遭受资本损失,这构成了我们在储备增量中减持美元的基本动机。我国必须逐步实现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多元化,逐步减少美元储备比重,增持欧元、日元以及韩元、澳元、新加坡元等,藉以实现外汇储备的多币种配置。

(二)开拓多元化外汇经营渠道,分散投资风险

目前我国的外汇储备多为美国国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证券和高投资级别的公司债券等,这些债券资产虽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良好的流动性,但其提供的收益率普遍偏低。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应逐渐提高股权、企业债在资产组合中的比重,适度降低国债、机构债在资产组合中的比重,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外汇储备的整体收益率,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进一步分散风险。

(三)积极建立能源、金属与其他大宗商品市场的储备

目前这类资源处于至少10年来的低位,投资价值明显上升。例如,尽管美国在次贷危机中损失惨重,但美国仍在利用目前的原油市场低迷时期大举囤油。相比之下,中国的原油和大宗商品进口量却在下降,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合理成本建立资源储备的必要性,利用时机以较低成本建立能源与大宗商品储备。

(四)采取多种措施,“藏汇于民”

适当加大“藏汇于民”的政策力度,这是化解外汇储备过多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家可利用市场化手段降低过多的或是结构不合理的外汇储备,让企业、机构和个人更多地持有并进入外汇市场。把部分外汇储备“转化”为企业运营的资本和居民的储蓄,这不但会增加企业、单位和个人的财富,而且还会促进他们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经营持有的资产规避市场风险。

(五)审慎执行走出去战略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积极参与国际分工,支持社保基金、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等实体投资于国内外企业股权。我国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通过对一系列申报“走出去”的企业进行审核,为缺乏资金但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在可预见的未来能产生经济效益的成长型企业,通过调拨一定外汇储备,帮助这些企业在国际市场进行投资办厂;通过兼并购买、控股国际产业链中的企业降低企业成本,扩大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同时加强对境内企业走出去进行风险教育。

参考文献:

[1] 任飞.浅析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及管理对策[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8).

[2] 刘兵权,彭菲娅.超额外汇储备、贸易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J].国际贸易问题,2008(7).

第4篇

1994年初,中国加大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实施了“银行结售汇制、汇率并轨、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并于1996年11月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果――顺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基本吻合,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度评价。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又进行了新的改革,制订和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

1996年11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原则及其内容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可兑换前的侧重于外汇收支范围的严格审批转为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外汇管理的方式由事前管理、直接审批改为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这就是说,凡是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只要单证齐全、真实可靠,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对外支付货款及运、保、佣费用。按照国际常规和改革顺序,一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应继续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不过,中国并没有急于求成。鉴于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脱离实际,过快开放资本项目造成外汇流失、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的事实,中国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并在1997年1月14日新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管理。”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外汇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作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和及时的。随即而来的亚洲金融危机证实了这一点。

2.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为中、外资企业及个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汇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本着这一原则,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努力抓了这样几项改革:一是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始进行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保值手段;同年10月15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二是增加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1999年5月28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开通了国际互联网网站,内容包括全部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业务操作指南等。三是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开办了“红色通道”、“首问负责制”、“免费咨询电话”等新的服务项目,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在个人因私用汇方面,也在真实性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向便捷宽松的方向发展。1994年个人出境旅游只能换购60美元,1996年提高到1000美元,1997年再次提高到*美元。五是于2001年初允许中国境内居民从事B股投资,为国内持有外汇的居民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3.完善外汇市场建设

1994年4月4日,设在上海的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运行,从此中国外汇市场由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外汇调剂市场发展到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新阶段。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卫星和地面通讯网络为媒体,通过计算机网络形成覆盖全国37个分中心的外汇交易联网系统。各交易中心主体是银行,各银行的交易员每天通过网络进行结售汇头寸交易,为银行提供交易、清算服务,保证结售汇制度下外汇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为了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建设,1996年12月2日,中国颁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就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机构、会员管理和交易行为等作出规定。1997年2月12日,中国又决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8年12月1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宣布取消外汇调剂业务,并相应关闭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全部境内机构的外汇买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中,使银行间外汇市场更加统一规范,进一步发挥对外汇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4.积极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1981年,中国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蛇口分行。1985年,中国允许在厦门、珠海、深圳、汕头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设立外资银行。1990年,为配合浦东开发,中国批准上海对外资银行开放,1992年,中国批准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等7个城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但总的来看,金融对外开放的步伐较为缓慢。从1996年起,中国加快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速度,1996年12月2日,中国允许设在上海浦东、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并同时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1月,中国首次批准上海的9家外资银行迁址浦东并经营人民币业务。1998年8月12日,中国又宣布允许深圳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1999年6月,中国批准25家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其中上海19家,深圳6家。1999年7月17日,中国批准扩大上海、深圳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范围。从地域范围上,上海扩大到江苏、浙江,深圳扩大到广东、广西和湖南;增加了外资银行人民币同业借款业务;放宽人民币同业拆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规模;允许同一家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分行之间自由调拨人民币头寸。由于中国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软环境建设,从而确保了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

5.建立健全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

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能够全面反映一国与世界经济交往状况及外汇供求状况,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是否正常、外汇储备与外债规模是否适度以及汇率水平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具有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1980年,中国开始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1982年起正式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从1996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国际收支申报制度。1997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进行编制公布。2001年开始按半年期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至此,中国基本建立和健全了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宏观监测系统的加强和完善。

6.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1996年底,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当局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建国以来的外汇管理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600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47件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包括1997年1月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使外汇管理法规更加系统、规范,符合实际需要。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为净化外汇环境、打击不法行为、鼓励出口等作了法律上的铺垫。这些法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善资本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1997年7月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为了加强资本项目管理,保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中国外汇管理当局颁布的重要政策法规有《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离岸银行业务管理规定》、《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等,旨在区分经常项目收支,限制游资的流入,加强对借用外债的宏观调控和及时准确掌握中国外汇外债的统计监测数据。二类是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合法外汇资金需求的法规。1998年受各种利益驱动,骗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势头愈演愈烈,扰乱了国内金融秩序。在此种情况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制订颁布了《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狠狠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稳定了中国外汇秩序。三类是鼓励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法规。1998年5月到1999年6月,中国外贸出口增速处于低迷状态,对外筹资能力也受到影响,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从1999年初到*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独立或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出口收汇考核办法》、《关于简化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管理的外汇通知》、《关于改善外汇担保项目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通知》、《出口收汇核销试行办法奖惩条例》等法规,支持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保证中国国际收支稳定和健康。

二、改革的主要成效

1.抵挡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

1997年7月,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从泰国开始,金融危机很快席卷马亚西亚、印尼、菲律宾、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沉重打击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金融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考察这次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不难发现这与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过早开放资本项目不无关系。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为加快经济发展和吸引外资,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放弃对资本项目的管理,造成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长驱直入,以证券资本、投资于房地产等形式,流进流出,投机造势,套汇套利。当国际形势出现动荡时,这种短期投机性资本便大量抽逃,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不景气的出口形势、大量银行呆、坏帐及居高不下的外债等不利因素,共同作祟,终使这些国家和地区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反观中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却牢牢地站稳了脚跟,取得了先手。这固然与中国良好的经济金融形势有关,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中国未雨绸缪,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外汇工作方针,将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挡在国门之外,使其无隙可趁。同时,中国工农业发展势头良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外汇储备充足、外债适中并结构合理,使人民币汇率一直保持稳定。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成功化解危机冲击,并在危机期间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促进周边国家经济的复苏,普遍给予了充分肯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份总结性报告中指出:“正是因为中国在危机中采取的负责任的宏观经济政策,加之充实的外汇储备、较大的国际收支顺差、对资本帐户自由化采取谨慎的态度和继续推进改革的措施,才使中国比较顺利地渡过了本次亚洲金融危机。”

2.提高了企业出口创汇和外商投资与个人对外交流、投资B股的积极性

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采取措施,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营造宽松的外汇环境,对扩大中、外资企业出口和个人对外交流及投资B股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中、外资企业出口方面看,由于采取了规避汇率风险的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保留一定数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增加外汇管理透明度及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大大地提高了中、外资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使近几年中国出口创汇形势基本良好,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据统计,1997年至*年,中国外贸出口额分别为:1827.0亿美元、1838.0亿美元、1949.0亿美元和2492.12亿美元,其中每年约有35%―45%的出口额为外商投资企业贡献。从外商投资方面看,近几年形势基本稳定。外商并没有因亚洲金融危机而影响对华投资的积极性和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1997年至*年,中国实际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金额分别为452.57亿美元、454.63亿美元、403.19亿美元和427.98亿美元。从个人对外交流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扩大个人购买外汇数额,使得近几年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留学、探亲成倍增长。从个人投资B股方面看,尽管中国向境内居民开放B股交易时间较短(2001年初开放),但从目前形势看,从事B股交易者十分踊跃。据证券部门有关专家根据B股流通市值(约60亿美元―80亿美元)估计,当前个人投入B股交易的外汇资金约达100亿美元左右。现在中国居民的外汇存款已达770亿美元,B股交易前景十分广阔。

3.保证了人民币汇率的统一和国家宏观调控

近几年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一了人民币市场汇率。1998年底取消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到银行结售汇体系中后,彻底统一了人民币汇率,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汇价的统一不仅有利于中、外企业的经营和进一步利用外资,同时也使中国在汇率方面比较符合国际规范。二是有效保证了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统一的中国外汇市场,外汇资金可以在不同地区和银行之间合理流动,可以及时解决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出现的外汇头寸的不平衡。据统计,在1998年12月取消外汇调剂中心后的1999、*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共成交600多亿美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三是有利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外汇市场的彻底统一,使外汇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宏观调控机制。中央银行可以在外汇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平抑汇价,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4.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

在中国长期的“入世”谈判中,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是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一国若想参加该组织,除了在工业、农业、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向组织内的成员国敞开大门和作出减让外,而且在金融、保险、运输、通讯等服务业方面也要向该组织的成员国开放。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包括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为了配合“人世”谈判,积极采取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开放,不断放宽外资银行设置的标准、地域及业务范围,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使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金融开放的进程基本满意。据统计,从1996年到*年,中国新批外资银行机构达70余家,相当于前15年引进外资银行机构总量(132家)的1/2。

5.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于1996年起建立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摒弃了依赖各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信息的做法,引入了新的数据采集方法,即采用了交易主体申报制,将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逐步申报与定期申报有机结合起来,克服了行业统计的弊端,从而保证了中国国际收支数据的质量。特别是1997年在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对外资产及损益、汇兑等四项申报内容后,使得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变得更加完善,基本包括了中国境内所发生的一切外汇收支。进一步讲,从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产品框架看,它不仅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而且为日后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创造了条件;它不仅能编制按部门、行业、企业属性、交易国别、币种等分类进行划分的补充表格,而且能为现有的结售汇统计、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外债统计等提供重要的核对及必要的信息。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完善,其监测、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日渐显现。如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密切注视国际金融市场的走势和爆发危机国家、地区等情况,一方面通过国际收支申报体系认真分析和研究中国经常帐户收支、资本和金融帐户收支、外债情况、外汇储备变化等情况,准确地作出判断,并及时向中国政府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为政府制定预防和化解亚洲金融危机的措施服务。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网站提供的1997年和1998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可见,在亚洲金融危机最严重的这二年中,中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分别获得了416。88亿美元和466.13亿美元的货物贸易顺差,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452.57亿美元和454.63亿美元,外债余额分别为1309.6亿美元和1460.4亿美元,没有超过国际警戒线(20%),外汇储备余额分别为1399亿美元和1450亿美元。可以说,中国政府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之所以处乱不惊,应对措施得当,与新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提供的准确、真实的信息数据密切相关。它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6.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近几年,中国出台的关于加强资本项目管理、打击逃汇、骗汇、非法买卖外汇及鼓励出口、利用外资的一系列外汇管理法规,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同时也为外汇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1998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其他部委制定出台的《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为例,就起到了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的巨大作用。1997年下半年开始,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形势变化导致市场预期转变,资本流出的动机增强,黑市上美元兑人民币汇价一升再升。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出于走私、骗税等目的,想方设法骗购外汇,非法截留、转移和买卖外汇,使中国外汇收支形势变得趋紧。1998年1―7月,中国外贸顺差27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投资240亿美元,但同期国家外汇储备仅增加7亿美元,“外贸顺差外汇不顺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整体经济的安全运行。而用于支付走私款的骗购外汇增加,又进一步加剧了非法走私活动的蔓延,干扰了国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这种不良形势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打击骗汇、逃汇、套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法规,一方面依法会同有关部委对进口付汇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多种手法的骗汇行为进行了追查,期间共查出假报关单13800多份,涉及骗汇金额高达110亿美元。实践证明,通过上述法规和措施,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骗汇、逃汇、套汇及非法买卖外汇的势头,维护了中国外汇收支的稳定。1998年下半年中国外汇储备开始恢复正常增长,1999年全年增加了97亿美元,到*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达到1655.74亿美元,从基本面上保证了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三、今后改革取向

1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2001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世贸组织),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虽然汇兑制度不直接在WTO协议之内,但加入WTO事实上会产生部分资本项目的开放,也会强化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成熟的时候,一国货币不可自由兑换是难以适应的。因此,中国今后的外汇管理方针应该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借鉴工业化国家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开放资本项目应采取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策略,大致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1)在长期资本流动方面,可先放松直接投资的汇兑限制(包括外商来华投资和国内企业的对外投资),然后逐步放松对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汇兑限制。其中股票交易的限制可以先行放宽,而带有衍生产品性质的交易应当最后解除限制。(2)在短期资本流动方面,对贸易融资可以较早地解除限制,对于短期资本交易应最后解除限制。(3)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如自然人、企业和金融机构),考虑到自然人和企业的资本交易流量相对有限,可以先放松对他们的汇兑限制,最后解除对银行、投资基金用于贷款和投资的汇兑限制。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国融人世界经济的最重要标志,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其他配套改革必须加紧进行,如加快人民币汇率机制建设,形成合理汇率;积极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发挥利率调节资本流动的作用;增强中央银行监管和调控能力,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和抑制资本流动风险;加快中国工农业改革,保持良好的国民经济运行氛围等等。

2.推行比例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银行结汇制,即绝大部分国内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人必须按官方汇价全部卖给国家;外商投资企业的经常项目收汇则保留一定的限额不结汇。此种银行结汇机制显然不利于进一步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不利于真实反映人民币汇率水平和国内外汇供求关系,不利于中国企业增强汇率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中外合资企业平等竞争,也不利于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因此,中国今后进一步构建宽松外汇环境的重点应该放在逐步实行意愿结汇制方面。目前中国可以选择比例结汇的意愿结售汇制改革方式。其具体做法可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国家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宏观政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一个结汇比例。此比例可以依据外汇储备量的增减进行调节,结汇比例越低,则意愿结汇程度越高。第二层次,外汇银行根据国家公布的结汇比列,对国内企业的每一笔贸易、非贸易外汇收入进行按比列结汇。第三层次,批准所有企业开立现汇帐户保留现汇,帐户内外汇可以用于进口支付、临时结汇、进入外汇市场,或进行外汇远期买卖、期权交易等规避汇率风险操作。中国取消银行强制性结汇制,代之以比例结汇的意愿结汇制,可以降低中、外资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的积极性和平等竞争,同时也可以把外汇资产的储存和风险分散到千家万户,而不是由中央银行一家承担,减缓中国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改善外汇的供求,促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合理完善。当然,今后随着中国宏观调控手段的不断建立和完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逐步实现,结汇比例的不断提高,中国结汇制度将会最终过渡到意愿结汇制的形式。

3.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中国外汇市场经过近20年的改革和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初步形成统一的全国性的外汇市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客观地看,目前中国外汇市场应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际外汇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是:在交易性质上,中国外汇市场还只是一个与现行外贸外汇体制相适应的本外币头寸转换的市场,并非具有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从市场公平上看,现行外汇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供求关系扭曲的市场(这主要是指强制性的银行结汇制);从交易内容和品种上看,单一偏少。目前主要是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的即期交易,缺乏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等其他交易品种;从市场形式上看,只是交易所形成的有形市场,而非现代无形市场形态;从对外交流上看,与国际外?亡市场基本隔离。由于现阶段中国外汇市场存在上述种种不足,结果导致许多负面问题,如难于形成合理、均衡的人民币汇率,中央银行经常被动人市干预、敞口收购溢出外汇,不利于提高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等等。所以,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已成为当前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主攻方向:一是在交易性质上实现向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转变,完善市场组织体系,其中以外汇银行、企业为市场交易主体,实行竞价交易,中央银行退出交易主置。二是取消强制性银行结汇制,为企业真正参与市场交易扫清障碍。三是丰富外汇交易内容和品种,开办欧元等币种买卖,满足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外汇资产多币种构成的需求。另外,可根据国际市场惯例和中国企业与银行规避汇率风险的实际需要,开办远期外汇交易。四是完善中央银行市场干预机制,在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中,应尽量减少对人民币汇率的直接行政控制,允许其按照市场供求状况自由浮动。为避免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中央银行可通过建立双向平准基金的办法,针对人民币对美元的短期汇率,在外汇市场进行间接调控,从而使人民币汇率稳定在目标区范围内。五是推进市场的无形化建设,尽快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要不断完善电子交易系统,研究国际电子经纪的发展,使中国的外汇交易系统与国际接轨,更符合国际外汇市场的规则,并与纽约、伦敦、巴黎、东京等著名的国际外汇市场建立伙伴关系,推动中国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

4.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

中国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金融开放将呈现全方位态势。按照中国与WTO成员国达成的协议,在今后的5年内,中国将向外国金融业开放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在银行业方面,协议明确规定,“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全面开办人民币业务,同时取消地区和客户限制。”因此,从外汇管理角度考虑,目前必须加快研究开放银行业的问题。这主是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条件,并简化审批手续。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申办外资银行或分行,须在提交设立申请前一年末总资产不得少于20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在华最低注册资本要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另外申请手续繁琐、批复时间较长,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国银行来华申办银行的积极性。为了保证中国引进外资银行工作的正常进行,中国应适当降低外国银行的资产要求,并简化申办手续,限期内批复。二是尽快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2001年11月13日,中国宣布在今后4年内分5批向上海、深圳等20个城市的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5年后全部放开。在服务对象上,从2002年1月1日起,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为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5年后允许其提供零售业务。因此,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应该按照国家的承诺,尽快贯彻落实,认真布署实施,按照人民币企业存款业务――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开放顺序,尽快向在华的所有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让中、外资银行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业务竞争,共同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三是努力提高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科技投人和人才培养,建立和健全监管法规体系,确保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质量,维护中国金融安全。

5.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

目前中国已经实现了国际收支数据采集处理的电子化和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国际收支数据正在发挥对宏观经济决策的基础信息作用。展望未来,国际收支体系必将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市场化和加入WTO而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将国际收支申报体系与银行和交易主体的交易过程有机结合在一起是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未来的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改革:一是加强国际收支的分析预警功能,逐步实现国际收支系统由以结售汇为主向以国际收支和结售汇相结合的模式过渡,进一步提高和发挥其预警功能作用。二是实现国际收支与汇率合理水平的分析,努力探索将国际收支信息用来做模型分析以确定合理的汇率水平的新路子,促进汇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三是实现国际收支与相关统计间的有机联系,使各项外汇统计相互印证核对,确保经济信息的准确无误,提高中国宏观经济决策水平。四是实现国际收支信息的规范披露。国际上已对信息披露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标准,中国应当按照国际标准,逐步规范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频率和质量及客观性,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对信息的要求,保证中国宏观决策和微观经济主体的决策有可靠的信息基础。

第5篇

3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在外汇局下属的《中国外汇》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指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新兴经济体经历了一个跨境资本流动从平稳流入到持续高涨,再逐渐回落、逆转的完整周期;从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中国的国际收支从持续“双顺差”进入到了经常项目顺差、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的新格局。

在方上浦看来,由于国内居民财富积累,企业国际化水平提高,外币外债去杠杆基本完成,当前中国资本流动的格局与资本被动流出有着本质不同。

顺应中国经济基本面与跨境资本流动的变化,外汇管理方式也需要转变。

方上浦认为,“便利化”与“防风险”是当前管理的两块基石。基于此,下一阶段的外汇管理工作将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建立宏观审慎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制;二是完善微观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开放、有竞争力的境内外汇市场;四是夯实跨境资本流动统计监测体系。这勾勒出了中国外汇管理政策将来的行动指南,值得业内进一步思考。

如何认识必要性和紧迫性

与方上浦观点类似的是,CF40高级研究员管涛2017年2月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CMRC例会上指出,短期来看,中国资本外流的压力正从偿还外债转变为境内居民资产配置。虽然人民币的单边贬值恐慌情绪得到了修正,不过,外汇管理政策的转变仍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美国特朗普政府的经济政策即将陆续出台,美联储货币政策转向,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2017年乃至于更长的时间内,中国经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减反增。经过“补课式”的调整,人民币是否显著高估也需要重新评估。

结合前述内外部复杂环境,加上海量信息借助网络传播越来越快,微观主体运行机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使有管理的汇率浮动能有效应对资本外流,有关部门仍需探究公众沟通的艺术,引导市场预期,降低政策实施成本。

方上浦在撰文中指出,外汇局将对外汇流动性和跨境资本流动进行逆周期相机调控和精准调控,并完善相关的工具。

就对外沟通的角度来看,如能明确工具箱,对于预防民间非理性的人民币单边贬值预期再度抬头、震慑潜在的做空人民币的力量或许会有积极的作用。

如何看待对外投资增长

方上浦提到,目前国内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行投资配置,深度融入国际市场,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猛。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15年,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创下1180亿美元的历史最高值,成为全球第二大投资国;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达1701亿美元,同比增长44.1%。

如何看待对外直接投资高增长,直接关系到如何应对资本账户逆差的“新格局”。

外汇管理两大基石当中“防风险”相对好理解,至于“便利化”,中信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孙炜认为是要求服务实体经济。

从深化供给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的角度来看,外汇监管部门支持企业以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可以通过产能转移的方式“去产能”;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跨境并购先进技术“补短板”。

但管涛认为,资本外流当中对外直接投资的增加,已经超越了基本面的因素,不是企业正常的“走出去”行为可以理解的,对中国国际收支平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监管部门对于这种对外直接投资行为的成因或许还需要有更加深入的分析。

北京大学教授宋国青2016年12月曾在一次会议上提出猜想,以中国资本存量之高,资本输出既合理也难免。以下仅以中美两国的情况来进行对比。

用当年的资本形成总额扣除折旧作为国民经济的年净投资额,经GDP价格指数调整再累加,以此估计一个国家投资的容量。2000年以来,中国每年净投资不断上升,并在2007年超过美国,而美国净投资额从2006年见顶之后迅速下降,资金涌入房地产与证券市场,企业资本支出较低,目前净投资额仍未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在2015年,若以当年美元/人民币平均汇率6.35折算,中国净投资额约为美国的4.1倍。

根据宋国青的估算,中国资本产出比在金融危机前低于美国,到现在已经远超美国,意味着投资回报率相对于海外下降,或者仅仅是预期下降,于是逐利的资本流向预期投资回报率更高的地方。以中国过去两年资本输出的速度,依然难以缓解境内资本产出比快速上升。

这是理解跨境资本流动背后经济基本面的一个角度。当然,如此估计资本存量学界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宏观逻辑与微观行为的因果也不一定是必然的,但至少一定程度上对应了方上浦所说的中国当前不是资本被动流出。不过,宋国青进一步指出,境外承接中国资本输出的容量也是有限的。

理解对外直接投资变化的另一个逻辑需要跳出宏观经济学。世界银行每年年底下一年度的全球经商环境排名,依据是就企业在各个经济体从开办到关门的生命周期流程进行调研和访谈。中国大陆2016年的排名较2015年下降,2017年则较2016年上升。

当然,这一种解释是基于对外直接投资形式的资本外流是真实的对外直接投资,或者是以往真实的华直接投资的汇出。至于其中是否有跨境套利资金的成分,或许如方上浦所说,还需要夯实跨境资本流动统计监测体系。

如何争取境内外汇市场定价权

单看“建立健全开放、有竞争力的境内外汇市场”这一条,至少可以读出两层意思,一是要做好银行间和结售汇市场的建设;另一方面强调有竞争力的境内市场,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一直以来在岸人民币汇率的定价权并不强,容易被离岸人民币汇率影响。

从2015年开始,在岸人民币的恐慌性贬值预期来自于离岸市场,中间也有空头机构四两拨千斤的影子。即使是到了2017年年初,离岸强于在岸客观上促进了在岸预期的稳定,但反而印证了在岸被离岸牵着鼻子走的尴尬处境。

中国庞大的对外贸易与投资的用汇需求,如果任由离岸市场影响,对于服务实体和防风险而言均是不利的。在岸市场的定价权是否需要加强,能否加强,未来值得探讨。

人民币汇率浮动到什么程度

外汇市场建设涉及汇率制度。方上浦指出,要更大程度地发挥人民币汇率在外汇资源配置、调节跨境资本流动、平衡国际收支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灵活、弹性汇率机制对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的“自动调节器”作用,夯实外汇市场自求平衡的基础。

假使当前有管理的浮动大框架不变,那么方上浦的这一表述似乎意味着,对于汇率的宏观政策目标更受重视了。相应地,市场自由竞价形成的汇率作用在于缓冲跨境资本流动冲击,但相比于满足前述三项基础性作用的长期目标并不是最主要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若恩对本刊记者表示,人民币汇率水平目前可能接近于均衡汇率区间。“如果更广泛地看,市场供求决定的汇率并非是均衡汇率,浮动汇率制不是必须实现的目标,中国目前缺乏充分的理由推行浮动汇率制。”

“均衡汇率”的政策意义是内部就业充分,没有通胀;外部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均衡。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内部通胀压力主要体现在资产价格上,外部则是经常账户顺差和资本账户逆差。

不过,从长期看,即使没有干预,人民币倒也未必会有大幅贬值。任若恩援引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Conference Board)的估计指出,即使是对中国经济增长持很悲观的估计,中国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也远高于发达国家,未来五到十年内,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可能会有一定幅度的升值。

如何区分监管职责与市场自律

再具体看管理体系和市场建设的事项,包括“逐步取消微观领域的汇兑限制、严控规避政策的投机套利行为”、“增加外汇市场的深度,丰富交易工具、增加交易主体;建立分层、包容的交易平台,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转变外汇市场监管方式,赋予市场主体产品创新的灵活性、金融展业的主动性等”。

孙炜对本刊记者指出,此间的表述强调了监管层认同金融机构在守规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业务的发展空间。

如果更进一步细分的话,介于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和有关部门的宏观审慎管理之间,还有一层中间力量,同时也是市场中坚力量,那就是市场成员的自律管理。目前中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下设汇率、银行间市场(批发市场)交易规范、外汇和跨境人民币展业三个工作组,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外汇市场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6篇

关键词:外汇管理;修订;改善;安全

中图分类号:F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1-0301-02

1 修订原因

1.1 基本制度问题

1.1.1 阶段性

1994年,我国为了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消了用汇限制和外汇留成制,实现了汇率并轨,并开始建立外汇结售汇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等一系列制度,初步确立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基本外汇管理制度。然而,外汇管理体制的变革还在继续进行。只有不断进行以市场机制为方向的外汇改革,才能不断完善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并以此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鉴于此,我国外汇管理条例所确立的体制是外汇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外汇管理条例带有阶段性特点。

1.1.2 授权性条款多,实体法规范多由配套规章规定

实体法规范多由配套规章规定。外汇管理本身即具有较强的应对性,需要外汇管理机关针对具体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作出迅速的调整。因此,相当多的国家和地区的外汇管理法律、法令中都有较多的授权性条款,授权外汇管理当局对外汇方面的突发事件、对外汇日常管理政策等进行调整,这是外汇管理体制,尤其是外汇管理较为严格国家、地区外汇体制内在的要求。在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条例中,有14个以上条款是授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授权性规范较多,导致外汇管理机关制定了大量的配套规章,有必要加强规章制定的严肃性,尽量减少规章立改废的频率,使外汇管理相对人有合理的预期。

1.1.3 外汇管理条例基本制度尚需完善

首先,我国外汇管理条例对外汇管理机关本身的职责、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手段等规定的较为不足。这导致在现实中,外汇管理机关履行检查等执法职责时,缺乏法律层面的支持,位置尴尬。其次,一些国家、地区外汇法律中均规定了紧急情况下,外汇管理机关可以采取的应急措施,我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也可以考虑确立这一制度。这些,都需要法律定位、规范。

1.1.4 外汇管理法律位阶较低

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法律体系,是以外汇管理条例为主、配套规章规范实体程序的法律体系,在法律层面,仅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几个条文中略微涉及到外汇管理体制、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等极为原则的规定,《外汇法》至今未能出台。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以行政法规、规章为主体,其好处是便于通过修订现行规定的方式调整外汇管理制度,但是在表彰外汇管理重要性、保护公民与法人基本权益、与现有监管法律衔接等方面则存在不足并受到一定制约。

1.2 新形势的要求

1.2.1 WTO与IMF规定对外汇管理立法提出新要求

近期,美国国会委员会通过两个议案,其主要内容是:如果一个国家货币的汇率在被认为有“根本性偏差”后未进行重估,则可以对该国实施反倾销惩罚。这实际上是入世以来,我国外汇管理直接或者间接受到的WTO 有关协定的压力。6月15日,IMF通过的《对成员国政策双边监督的决定》,货币操纵的认定原则是无须一国是否故意,只要其政策造成了“基本汇率失调”或者“经常账户长期巨额赤字或盈余”的后果,即构成货币操纵。从立法的角度讲,必须注意上述动向。

1.2.2 外汇储备增长对外汇管理立法的新要求

近年,随着外汇储备的增加,我国外汇储备的运用问题成为一个理论及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对于储备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管理目标等,多有争议与探讨。从外汇管理立法的角度,现行《外汇管理法》对外汇储备并无规定,《人民银行法》仅规定人民银行持有、管理和经营外汇储备,外汇管理条例对外汇储备问题是否予以规定,以使储备的管理、运用制度化并更有可预期性,值得考量。

1.2.3 完善资本项目管理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对外贸易、资本流动的发展,在境外从事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交易等资本项目活动越来越多,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但外汇管理条例中却没有体现,应予补充。同时,还应考虑转变我国以前一贯重流入、轻流出的立法取向,可考虑将监管重点转向资本项目资金运用的监管。从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现有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配套规章的内容看,我国现行的资本项目管理对流入资金的运用管理尚需进一步加强。

2 新条例较之旧版改善之处

2.1 新条例大大简化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内容和程序

条例规定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并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取消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强制结汇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按规定保留或者卖给金融机构;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支出按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2.2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规范是新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

这首先是为拓宽资本流出渠道预留政策空间。简化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行政审批,增设境外主体在境内筹资、境内主体对境外证券投资和衍生产品交易、境内主体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等交易项目的管理原则。其次是改革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除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以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结汇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国家未规定需事前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原则上可以持规定的有效单证直接到金融机构办理,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在外汇支付前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最后是加强流入资本的用途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并授权外汇管理机关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 新条例完善了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

条例一方面在总则中明确要求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另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并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按照条例的上述规定,外汇管理机关可以全方位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监测。同时,建立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的监管信息通报机制。

3 新条例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翻阅新条例时,我们不难发现:

第九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

第十三条: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二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以上三条就已经很大程度的拓宽了外汇资本可能流出的渠道,不仅产生资本外逃,而且也为短期内国际热钱携带国民财富撤离提供了便利。我国应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国际收支不平衡。还要适当考虑进出口状况、外债规模、实际利用外资等条件,根据持有外汇储备的收益和持有成本等状况维持一个国家的外汇收支平衡。否则,将会造成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增加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远程核销;外汇管理模式;远程核查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12-0038-03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序言――我国外汇管理理念和核销制度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主要矛盾由外汇短缺转为贸易顺差过大和外汇储备增长过快。随着经济形势和国际收支的变化,外汇管理理念和核销制度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

1978年~1989年,国际收支连续逆差,外汇资源极度稀缺。1990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情况发生了转变,除1993年出现小幅逆差外,国际收支持续顺差且不断扩大,外汇储备也不断增加,但截至2000年底,外汇储备也仅有1847亿美元,外汇需求旺盛,外汇资源依然相对稀缺。在这个时期,外汇管理的理念必然是“宽进严出”,更加注重对企业收付汇的监管,也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1991年开始实行出口收汇核销制度,作为一种事后的监管制度,目的是监督企业及时收汇,防范企业逃套汇。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的外向度日益提高,国际收支顺差快速增长。截至2006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10663亿美元,首次超过万亿大关。200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必须把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作为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任务”。伴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外汇管理理念也在不断转变,从“宽进严出”转变为“均衡管理”。同时,政府职能转变也要求外汇局不仅要提高监管水平,更要从促进便利化人手,强化服务职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核销制度不断创新,陆续推出了自动核销、网上核销和远程核销等便利化模式。200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贸易外汇管理办法(草稿)》,明确了核查制度代替核销制度的改革方向,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

一、河南省“远程核销”模式的推出、运行和成效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局服务水平的方针后,河南省分局积极组织调研,推出了“远程核销”的业务模式。“远程核销”在河南省的首创和运行是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

(一)河南省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状况

河南作为一个内陆省份,总体来说外向型经济发展较为滞后,但发展速度很快,从1999年至2006年进出口总额的年均增长速度约为29.63%,高于全国25.89%的增长速度。

河南是发展中的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发展县域经济意义重大。从“十五”期间的发展情况看,河南省县域经济已占全省经济总量的近70%。河南省委、省政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实施了“开放带动”战略,积极推动县域外向型经济。

总体来看,河南省县域外向型经济起步较晚,发展很快且极不平衡。2003年河南省政府首批确定21家对外开放重点县(市),当时21家对外开放重点县进出口额仅占全省总量的不足15%;到2006年末,河南省对外开放重点县(市)总数已超过50个,对外开放重点县进出口额约为25亿美元,约占全省进出口总量的25%,其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县域涉外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对外开放重点县进出口额占全省县(市)进出口总额的95%以上,许昌县、孟州市等8个县(市)年进出口额都超过一亿美元,但还有50多个县的年进出口总额不足百万美元(数据来源:《河南省商务运行分析报告》)。

(二)“远程核销”模式的推出和运行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和支持下,2004年河南省外汇管理局在赴广东分局对其三级管理、三级运行的外汇管理模式进行考察后,多次深入周口、南阳、信阳等市,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以周口、信阳为例,九成以上的企业分布在各县、乡、镇,而且进出口业务单子多、金额小,按当时的核销模式,企业需到地市中心支局办理业务,核销成本大,且极为不便。根据全省外汇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地方涉外经济发展状况,认为在全省统一推行省市县三级管理模式成本太大,且河南省109个县(市)只有17个县支局,需要增加92个县支局,可行性不强。结合河南实际,在不违背国家“外汇属地管理”的政策原则下,把部分正常性操作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到县就地办理,创新推出了“远程核销”模式。远程核销,就是利用人民银行局域网和外汇局网,中心支局将出口核销的一个业务终端放在县支局,由县支局直接办理出口核销业务。这种业务管理制度创新,形成了新的二级管理、三级运行的模式。

自出口收汇远程核销业务开展以来,先后有40个县人行(含县支局)开办了远程核销业务,占全省县、市的25.3%。“远程核销”运行三年多来,共处理核销业务约五万余笔,核销金额约30亿美元,极大地方便了县域企业的出口收汇核销,推动了贸易便利化,有力地促进了县域外向型经济的迅速发展,受到了政府部门的肯定和企业的欢迎。

二、贸易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及对“远程核销”的影响

(一)贸易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及意义

贸易便利化和有效监管是外汇管理改革的两大永恒主题,新贸易外汇管理的核查制度贯穿了这一思想。

1.核销到核查制度的转变体现了贸易便利化的理念。核查制度是在原有核销制度的基础上,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把企业、海关、银行和外汇局的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联网,实现了企业网上领单、网上申报、自动核销的功能。除了一些特殊业务,企业都不用再到外汇局来现场办理,可以在网上直接完成,为企业节约了时间,降低了成本,推动了贸易便利化。

2.由核销到核查体现了外汇管理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的转变。核查制度改革了现行的收付汇管理模式,加大了贸易真实性审核的力度,强化了外汇局监测、分析、识别、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的能力,实现了贸易收付汇监管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从操作性违规监管向实质性违规监管转变。

从核销到核查,国家外汇管理局增加了贸易收付汇数据核查系统,改革了业务流程,使日常手工程序的逐笔核销转为计算机信息的自动批量处理,这项改革便利了企业,提高了外}[局工作效率。可以说是技术一小步,管理一大步。

(二)新贸易外汇管理核查制度对“远程核销”的冲击

1.核查制度动摇了远程核销贸易便利化基础。新贸易外汇管理通过收付汇核查系统,将出口单位的海关货物信息流与银行外汇资金流进行总量匹配,并由系统自动生成监管信息及预警预报信息,便利了外汇管理部门进行统计分析和事后核查,使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交易行为退出繁琐的核销程序,方便了企

业,推动了贸易便利化。相比较而言,“远程核销”已经显得不再便利,从根本上动摇了远程核销在缩短企业核销距离这方面的贸易便利化基础。

2.核查制度冲击了远程核销“重服务,轻监管”的管理理念。核查制度要求外汇局通过对行为主体外汇资金的非现场监测、分析、预警,去发现问题,并及时对行为主体的异常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实其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核查制度在贸易便利化的基础上更注重对异常行为主体的监管,而远程核销的设立主要是方便企业办理正常核销业务,由于历史原因只侧重于服务职能而忽视了监管,“远程核销”的服务理念与核查制度的监管理念存在相当大的距离。

贸易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随着核查制度的建立,“核销”将成为历史,“远程核销”这一名词也将不复存在。作为促进内陆进出口企业贸易便利化、服务县域外向型经济的远程核销所搭建的平台,在核查制度下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如何赋予其新的生命力,必须重新审视和思考。

三、核查制度下“远程核销”平台存在的必要性

技术的进步可以改变一个领域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方式,但人的因素始终是不可或缺、起决定性作用的。

1.核查制度的推出主要建立在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之上,新的核查系统的应用将改变外汇管理领域的运作模式和监管方式,但新技术的应用始终是进行外汇管理的一项工具,最终还需要人的操控、监测、分析。

2.外汇监管的一项重大转变是由行为监管转向主体监管,

这一转变拓宽了监管领域,深化了监管内涵,使外汇监管从重形式转变为重内容,同时也使监管工作由简单转向复杂。对涉外企业资金的流动、资产的变化、生产经营状况甚至高管人员情况都需要进行及时全面的掌握,这是目前任何技术都无法全面实现的,必须有外汇管理人员密切关注企业、贴近企业、了解企业,主动收集各方面的信息,进行调查分析,才能实现外汇的全面监管。

3.近年来,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进出口企业户数和进出口额大幅增加,在贸易便利化方面企业需要外汇管理当局将服务窗口延伸到县域;在外汇管理方面,外汇管理当局也有必要将监管窗口延伸到县域,实行分级管理、分域管理。

综上所述,在核查制度下,“远程核销”所搭建的平台仍有存在的价值,但应赋予其新的职责,使其与核查制度接轨。

四、核查制度下“远程核销”的再定位:远程核查模式

(一)“远程核查”模式设想

“远程核查”模式是指中心支局利用人民银行局域网、外汇局网和互联网,将业务终端放到县人行,同时赋予县人行对县域外汇资金流动情况进行监测、识别、分析、预警及对企业、银行进行现场核查等职能的一种业务管理模式。

远程核查模式是一种准三级管理模式,或者说是一种二级管理、三级运行的模式,它与省一市一县三级管理模式的主要区别是:首先县支行定位不同,完全意义上的三级管理模式,县支局作为一级管理局,有自己的国际收支代码;而在准三级管理中,县支行(局)仅是中心支局一个业务终端,仍以中心支局名义开展工作。其次,企业隶属关系不同,实行准三级管理模式,尽管企业在县支行(局)办理业务,其仍隶属于地市中心支局而非县支行(局)。

(二)“远程核查”模式的职能和特点

1.便利化服务。核查制度的推出,极大地便利了涉外企业,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但并不是也不可能是所有的业务、所有的企业都通过网络平台来办理业务。如新开户企业、“关注企业”以及正常企业的一些特殊业务还必须到外汇管理局现场办理,“远程核销”模式所建立的平台仍将为涉外企业提供便利化的服务。同时可以利用这个平台为企业提供更贴近的政策服务,使外汇管理政策在传导和落实上不出现地域空白。

2.非现场核查。非现场核查包括监测、识别、分析和预警,需要一系列的核查指标的设立,但是由于实体经济的复杂性和经济发展的迅猛性,核查指标的设置将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更新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同时指标并不是万能的,并不能说明一切,还需要工作人员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需要结合历史数据进行辩证分析、需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分析。远程核查网点立足县城,贴近县域涉外企业,在外汇管理当局的非现场核查中可以充分发挥外汇管理网点的雷达站作用,将本地区进出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外汇资金的实际运行情况报告给上级部门,使上级管理部门能更快速更准确地得到进出口企业的经营信息和外汇流动信息,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是非现场监管的必要延续,是核查制度的重要内容。外汇管理当局根据非现场监测和分析结果,发现交易主体的某些异常行为超过预警值时,必须启动现场核查程序,以达到对交易主体监管的可控性。外汇监管包括合规性监管和真实性监管,无论是针对外汇指定银行和涉外企业的合规性监管,还是根据非现场核查启动的真实性监管,当需要进行现场核查时,都可以通过授权或者委托远程核查网点及时进行,提高现场核查的效率、降低现场核查的成本。

五、从“远程核销”向“远程核查”模式转变的可行性和路径

(一)从“远程核销”向“远程核查”模式转变的可行性

1.“远程核查”是一种准三级管理模式,容易推广。远程核查与远程核销一样,也是一种准三级管理模式,远程核查点是市级中心支局的一个终端,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只需在设点的县支行(支局)加强人员培训和制度建设,就可以开展,并且易于控制风险。

2.“远程核销”模式的成功,为远程核查的建立培养了人才。“远程核销”模式在河南已经成功运行三年多了,40家县支行(支局)已经培养了一批业务素质高、政策法规熟、风险意识强的外汇人才,为远程核查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3.远程核销的硬件基础可以继续使用,减少了远程核查的推广成本。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和国际收支业务都是在外汇局内部网络上操作,远程核销点所配备的设备和网络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另外增加设备,只在原有基础上添加程序即可以顺利完成,减少了远程核查推广的成本。

(二)从“远程核销”向“远程核查”模式转变的实现路径

“远程核查”模式的提出是依托在“远程核销”模式基础上的,只要通过不断充实和完善远程核销工作内涵,创新工作理念,就可建立起发挥其自身特殊作用的“远程核查”工作模式。

1.扩大远程核销业务权限,将经常项目业务全面下推。从目前的形势看,远程核销的业务品种仍显单一,随着县域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外汇管理的服务需求越来越大,对多-功能、多品种、全方位的经常项目服务渴求越来越强,同时银行的外汇业务也在不断地往县域延伸。因此,可充分挖掘远程核销的潜力,在现有的政策缓冲区间,进一步完善和增强远程核销的工作内容,扩大其业务覆盖面,将进口核销和服务贸易的管理也逐步下推到县支行(局),阶段性地把远程核销变成整个

经常项目的管理,为向远程核查的转变作准备。

2.进一步扩大远程核销业务,形成远程外汇服务窗口,最终实现“远程核查”模式。在下推经常项目业务成熟之后,可考虑把资本项目业务下放,如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等业务下放至县人行,进一步方便企业,充实远程核销业务内容,使其囊括经常项目、部分资本项目业务。待时机成熟,进一步理顺各方关系,也可把国际收支业务下放,使远程核销网点成为远程外汇服务窗口。根据各县经济发展情况及人员素质状况,逐步赋予其对县域外汇资金的监测、识别、分析、预警及现场核查等职能,最终实现“远程核查”模式的确立,发挥其独特的便利化和监督管理作用。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业务全面下推及远程核查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度建设是确保“远程核销”到“远程核查”模式转变的关键。一是由总局(或省分局)统一制定业务下推以及“远程核查”建立的内控制度,规范其健康发展。制度建设是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的基础,健全内控制度,使其与业务变化产生的新风险点相结合、与系统功能设置相吻合,整合设立远程窗口的县支行(局)已有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制订统一适合于窗口执行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使所有的业务都置于严格的制度约束之下,对逐步下推的业务管理要密切关注,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二是加强对县市外汇从业人员的管理。为限制管理人员的频繁更换,建议实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特别是对外汇管理部门具体主管的管理十分重要,应严格实行报批制,即对于县市支行拟定的主管人员应上报中心支局备案后方可任命。三是建立对县市支行(局)外汇管理人员的常规培训制度。加强知识更新,培养一支既熟悉宏观经济、掌握外汇管理政策,又敬业爱岗,能够适应远程核查外汇管理形势的干部职工队伍。

六、结论

(一)“远程核销”是针对内陆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特点推出的便利化措施,河南的实践证明,该模式是适应内陆县域涉外经济发展需要的,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8篇

一、网上银行交易的支付方式

(一)收入結汇

收入结汇是指客户采用就地进行汇款的途径把企业或个人的资金转入到国内的相关银行储蓄账户,之后再对整个资金进行详细的结汇计算把钱款进行流入,流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可以利用分属异地公司进行资金互转的方式把钱款直接转入国内的银行系统,然后在分转于各个私人账户进行最终的操作。再有客户也可以通过自己在国外的朋友把钱款间接地汇入到账户中,进行个人方式的收入结汇[1]。

(二)跨境支付

在我国电子商务展中,跨境支付是常用的网上银行交易的支付方式,同时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其方式主要也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方面是利用机构责任认定的第三方的支付工具进行直接的支付程序,比如现阶段比较常用的支付宝和微信等网上资金交易工具的收入结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国外的支付平台和手段进行跨境支付,此举对于整个结汇工作时相当有效的,同时可以扩大整个的支付范围和受益人群。

二、网络跨境支付外汇的相关风险

(一)审查力度过小造成的风险

有很多机构上的审查风险需要去规避,一些电子商务的企业对一方汇款人的身份没有进行详细的检查,同时也没有对收款人进行相同的认同主体审查原则,所以一些有资金滞留所造成的风险不断地挑战法律的底线,而相关支付行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的态度也并不认真。比如在跨境支付的同时,因为第三方企业认证失败而导致别有用心的人通过虚拟身份进行网上交易,并完成一项项真实资金的交易,如果情况真的发生就会产生很大的责任风险,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问题。

(二)信息保护意识不足导致风险

其实,无论是企业和个人,在对信息的保护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近两年频繁出现的诈骗和违法交易问题正一次次的挑战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准则,越来越多的人们呼吁去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谨防网络诈骗发生,如果相关机构没有按照自身的管理去保护公民的隐私,就会很容易触犯相关的法律,严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另一种情况下,同时也破坏当前的电子商务平台上的跨境支付的良好秩序,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财产损失。

(三)非法资金因审查不严流入平台

对于相关的使用者来说,因为企业无法识别各种跨境支付客户的真实身份,而很多交易又都是通过电子商务和网上支付的形式进行相关的操作,所以不能对付款人和收款人做一些相关的资质证明,所以在识别客户的身份上有很大的盲目性,也不能做到合适的处理规范,而这样的后果就是造成了很大的信用风险,为一些违法活动创造了条件,于是便使得非法资金因审查不严流入平台,并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应对网络跨境支付外汇管理的具体规范策略

(一)建立健全外汇管理制度

如今在一些涉外性的相应的纠纷中,对于相应的管理部门来说首先就应该建立健全外汇管理制度,并以相关的责任银行所规定的条例准则就行操作运行,并完善相应的网络跨境支付,同时一定要规避因审查力度过小造成的风险、信息保护意识不足导致的风险和非法资金因审查不严流入平台。此外,要把第三方的相关支付状况作为审定的又一基准,对其业务工作也进行一定的规范,还可以加大相应的宣传力度,使得各种业务行为都能够有序的运行和发展。

(二)完善网络跨境支付外汇管理相关准则

首先在立法上要不断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同时要不断的处理支付交易的一些特殊性案件,要利用我国的一些强制性规定来直接适应到相应的冲突规范,并紧密联系当前的案件,以求不断地完善网络跨境支付外汇管理相关准则。

第9篇

为深化系统整合,利用信息化技术便利我国外汇管理工作的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开发网上服务平台(ASONE)对外汇业务多系统多平台进行整合,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多平台的协同工作。该平台是我国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平台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整合、共享与便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其典型特征如多业务系统单点登录,一改以往用户办理不同业务需要多个用户权限的模式,用户只需使用自身唯一的身份ID进行登录,即可在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多个系统间自由切换,便利了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流程。该平台目前支持三类机构登录,即外汇局、银行类(含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类(含会计事务所等),每一个用户隶属于上述一个机构。同时,该平台通过整合多个应用系统,每个应用系统均定义了一组角色,每个角色又是一组功能权限的集合,例如针对外汇局(包含总局、分局、中心支局和支局共4级)设立超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针对银行类机构设立银行类管理员、银行类操作员;针对企业类机构设立企业类管理员、企业类操作员,权限层级规划明确,合理实现权限划分。此外该平台整合了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统计、银行结售汇统计、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资本项目信息、外汇账户管理、外汇案件信息管理、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及损益、贸易信贷、出口换汇、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货物贸易外汇监测和外汇检查分析等多个外汇业务应用,通过IBMDB2数据库管理系统,在表空间、表结构、索引、视图、触发器设计等多方进行统一并调整优化,同时在用户操作界面上进行重新调整,使其具有方便、易用、稳定、高效的诸多特性。第三是该平台整合了数据资源,以往各业务平台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各自为战,创建自己相对独立的业务数据库,依靠SYBASE数据库管理软件,设置有出口核报数据库、网上核销数据库、进口核销数据库、外汇账户数据库、国际收支数据库,依靠IBMDB2数据库管理软件,设置有外汇检查数据库,依靠LotusNotes设置有外汇账户交互平台数据库,形成了各业务数据交集缺失,不利于综合统计分析利用,也对数据库的管理维护产生压力,单单数据库备份一项工作就要设置多项任务。整合后,统一了数据库管理平台,将之前分散在各个业务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筛选,合并重复数据,剔除错误数据,优化数据库表设计,通过改进字段属性、合并或拆分旧表、更新索引INDEX等方式设立了一整套既符合已有数据规范,又满足发展需求的数据标准体系,同时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了应用平台的整合。

二、数据整合对金融机构业务报送工作给予便利

由于我国外汇管理工作的需要,各金融机构需要根据其自身外汇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相关数据的报送申报工作。长期以来,由于外汇管理工作按照国际收支、资本项目、经常项目业务范围来划分,导致各个金融机构报送数据时按照上述口径分别报送,这样就存在类似于应该报送给国际收支部门的却报送给了经常项目部门,应该报送给经常项目部门的却报送给了资本项目部门的情况发生。此外,对于同一业务范围的数据报送也细化为各个业务科室,导致金融机构经常不清楚该笔业务应该报送给哪一个具体科室,或者直接就随便报送,不报、漏报、错报的情况时有发生,从数据采集源头开始就不能保证数据质量,导致数据可用性较低。2014年4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采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和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数据,借此机会整合了现有数据采集规范,形成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标准化文件,将历史上形成的多个数据接口报送规范、多种报送途径、多种报送方式进行了统一,避免重复报送和繁琐的操作步骤,通过技术手段直接从银行内部系统抓取电子数据并经过校验程序的检验,正常情况下不经过人工干预环节,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数据精准度。通过IT技术手段,增加了多项数据逻辑条件及规则,如修订了涉外收支和境内划转申报号码生成规则、调整行业属性代码表内容、增加了原银行自身资本项目业务外债项下(除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和票据、非居民个人存款外)部分接口文件的数据项、调整账户性质代码表内容等等,建立统一的数据字典表、合并数据库重复表字段、增加字段长度、消除无用表和字段、重新设计索引视图等手段,对监管需要的金融机构数据进行进一步梳理,兼顾到今后的政策发展方向,实施前瞻性设计,使外汇管理系统数据质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三、深化信息系统整合提升了外汇管理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