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论文

时间:2023-03-10 14: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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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论文

第1篇

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因为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公众性,这就决定了政府有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享受公共利益的受众群体,通常情况下是不特定的、多数的受益人,并且这一利益是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的,它必须要通过统一行动,并且有组织的进行提供。而政府则是规模最大的公共利益提供者。在日常工作中,政府主要扮演着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与提供者。因此,公众很容易把两者混为一谈,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阐述为:

1.公共利益不等同于政府利益。实事上,政府已经成为公共利益最大的侵蚀者,在识别政府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条件时,首先要将政府利益排除在外。虽然从政治的角度来说,政府应该没有自身利益,政府的利益与公众的利益应该是一致的。但事实上,政府利益的确是存在的。我们从现实分析得出,政府并非一个抽象的存在,实际上政府是由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利益共同体,政府为工作人员发放薪水、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工作人员与政府机关发生了利益关系,同时不同阶层的政府部门也存在着利益关系,以上都说明了政府利益的确是存在的。而政府利益主要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机关与公众之间的矛盾表现出政府存在利益;二是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表现出部门之间也存在利益关系;三是政府工作人员依靠权力牟取了个人利益。

2.政府利益的本质就是公共利益。从历史角度来看,政府的管理模式主要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也就从前的“统治型”管理模式;工业化时代的“管理型”模式;以及后工业化的“服务型”管理模式。不同的管理模式,反映出了政府职能存在着差异,这也决定了政府利益内容之间的差异。“统治型”管理模式,政府更注重统治阶段的利益;“管理型”模式,政府利益更走近于政府自身的利益;“服务型”模式,政府利益更注重公共利益。所以说,政府只有远离统治者与管理者的角色定位,实现公共利益,才能巩固其存在的意义。

3.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二者之间实际上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并且两者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一是公共利益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转化成权利,进而转化成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在转变成权利以后,其主体就会被具体化。比如我们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这本身是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当法律再次确认环境权之后,那么这一权利就会由具体的社会群体、法人、个人来执行。二是个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转化成公共利益。只有在个人利差受到侵害,而具有典型意义时,才能够转化成公共利益。它的外部表现形式通过是被舆论认为的一种社会公害,从而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因为社会利益总量有一定限度,所以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

完善公共利益理论的构想

第2篇

论文摘要:教师与政府问的行政法律关系是固有的,这源于国家在行使教育公共权力中对教育人力资源控制的需要。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的自然属性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在社会属性上是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特殊公职系列人员。因此,公立中小学校的教师处于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属于公职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

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法定条件和权利。不同国家教师的法律地位的确定和调整取决于各国社会政治经济背景、隶属法系、法律传统以及学校教育机构的性质。本文采用法理学和比较的方法,首先探讨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和政府的关系,然后分析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最后推理出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一、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和政府的关系

从公立学校教师自身职业的特点看,教师职业的产生和职业定位与国家的教育控制权和学校教育的制度化密切相关,它是伴随着教育权力主体的转移、教育纳人到国家权力视野和教育由私人事务向公共事务的演变而逐渐形成的。

教育发展史和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研究表明,教育这种“超生物遗传方式”最早在原始社会产生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儿童的教育,主要是年长者的一种道德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家庭形态、内涵的日趋完善,家庭的教育权利和义务成为文明社会普遍存在并保护的“第一教育权”,至今我国宪法仍然保护这种天然的教育权。进人阶级社会后。国家开始涉及教育领域,但是这时教育仍然主要是一种社会活动,国家对教育的影响和控制一般是采用间接的手段,如采用科举选士等人事选拔方式。近代公共教育的产生和发展促使国家教育权的真正出现。各国普遍建立了义务性的国民教育制度,国家教育权普遍强化,并成为现代教育权的主体,各国都设立教育行政机构代表国家承担举办和管理教育的职责。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从建立一开始就把教育视为无产阶级国家的职责。

国家行使教育公共权力,保障义务性的国民教育制度,实现国家教育目标的主要基础之一,就是国家对教育过程中需要的人力资源的控制,其中包括对教育者的控制。因此,建立师范教育体系、培养受过专业训练的教育者,对于国家教育权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即国家通过培养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教师队伍来保证并不断扩大国家教育权的实施,同时确保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鉴于公立学校教师在实现教育的国家责任中的重要意义,许多国家都把教师纳人到国家公务系统,或者虽然不是公务员但是享受公务员同等的待遇。可见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和政府之间构成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政府与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历来就是存在的,这种关系源于教师职业的产生和特点,是固有的、不可改变的。教育行政机关依照教育法律规定对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实施资格考试、招聘录用、培养和培训、考核与评定、职务晋升与奖励等行政管理活动。教师必须服从这种管理,在涉及到教育教学事务时二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是法律规定的。当然,政府与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之间的这种行政法律关系的内涵、各自的权利义务要求和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教师仍是“国家干部”身份,教育行政机关掌有教师管理的绝对权力,教师则有绝对服从的义务。教育行政机关对教师的任免、奖惩等仅适用于内部人事管理的权利义务体系。实际上二者构成内部行政法律关系,类似于传统上大陆法系的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

1986年2月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之后,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开始改革教师的“国家干部”身份。虽然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具有公职身份,但他不是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行政级别系列的公务员。教师作为行政相对人与教育行政机关发生法律关系时,不具备内部管理权利义务的一些特定的形式,如命令权力和服从义务不像以前那样具有职位层级性。教育行政机关在实施教师资格证书的行政许可行为、罚款或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行为时,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则教师就可以以侵犯其程序权利为由通过司法机关以行政诉讼方式主张权利。同时,教育行政机关或其所属公务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过错行为,侵犯教师权益,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的,教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二、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属性的分析

1.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的自然属性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教师职业的自然属性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公立中小学校的教师也不例外。我国学校内部主要存在三种岗位,分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教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从时代要求和社会发展趋势来看,在当代中国社会转轨的过程中,学校教育体制发生了深刻变革,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从业方式也处于急剧变化之中,教师专业化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议题。l966年l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会议发出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明确指出,教育工作应被视为专门职业,教师职业是“建立在有关学科基础之上的一种专门性强的社会职业,必须是经过专业训练,长期研究,获得并保持专门知识和特殊技术,承担着对学生和社会进步的责任,有高度责任感的人,才能适宜教师职业”。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不断努力推进教师专业化的进程,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崛起,教师职业进入G0ds0n所称的“恪守原则的职业精神”时代。在传统的工业社会中,教师可以以稳定的国家公务员或者是白谋职业、自立发展的合同工的身份存在。但在依靠知识和信息技术的时代,教师已经不应是市场化公民社会中“瘦身”政府的人和企业式的服务提供者。“新的教师职业不能只成为技术性工作,为了实现教育标准化和追求考试成绩只关注教学技术而忽视教育目的,工作强度无限增大,就像私立部门的雇佣员工那样;也不能固守原来僵化、不鼓励创新的教师公务员管理模式。”教师(包括其他专业)需要接受“市场的冲击和重塑政府的更强的控制和监督”,教师将由一种熟练职业转为专业运作方式,这会使教师人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发生改变。一些国家在教育私营化和分权化政策的冲击下,公共部门的雇佣模式开始转向一种合同雇佣关系,赋予学校更大的人事管理权。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领域,教师由与国家、政府结成服务关系转变为合同关系,教师的工作条件受私法下雇佣合同的调整,教师的义务可以由作为法律雇主的学校与教师在个体或集体的基础上双边协商决定。在公立中小学校教育领域,教师的权利和教师劳工关系在几股力量的冲击下被重新塑造,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受到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影响,“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一特征受到法律保护。基于此特征,中小学教师的公务员身份被取消,私法的契约精神越来越多地渗入到教师管理领域,影响着教师的法律地位和从业方式,教师与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的法律关系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2.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社会属性在于提供公共服务,属于公职系列

公职人员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务员,二是在政府机构中和各类事业单位中工作的、非公务员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公立学校教师职业从属于公职系列,“起源于现代国家把普及义务教育视为国家的事业和把对它的管理当作政府行为,从而用国税收入支付教育公务员——教师的工资,由他们执掌这一国家事业和完成这一政府行为”。因此,从法理上讲,公立学校教师既不是分文不取的义务劳动者,也不是由私人机构付酬的劳动者,而是由国家付薪并确保各种福利待遇的、从事特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公职人员。可以说,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本身必然使其从属于公职系列,尤其是在基础教育阶段,教师职业的公职性尤为突出。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市场、社会和教育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教育的社会性质也发生了改变。学校自主管理权的扩大,使教师多采取合同形式从业,但并不等于否定教师的公职身份,而是根据时展赋予教师职业新的含义,即在传统的模式上融人能力、绩效、竞争等具有市场色彩的因素,以提高公立教育质量和建立现代化的教师管理制度。我国白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任用制度摒弃了“国家干部”身份时的行政任命制,转变为教师职务聘任制。其目的在于改变教师的单位所有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以适应教育领域日趋激烈的竞争,促进教育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最终提高教育质量。对于改革引起的教师法律身份的变化,在理论逻辑上,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仍是由国家付薪并确保各种福利待遇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这就意味着“教师与国家之间事实上是种‘雇佣’关系,教师应当是国家代表者,在教育活动中必须体现国家意志”。从现实来看,由于教师资格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工作场所是国家举办的学校,他们的工资收入、福利等由国家财政负担、职务由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聘任,因此,教师仍是国家公职人员。从长远来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换、市场经济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会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这段时期内,教育处在由国家独揽的事业向“第三部门”的逐渐转变中,市场和计划两种资源配置机制在教育领域内渗入的程度也处于过渡阶段中,两种力量谁占主导地位尚未形成最后格局。在这种情况下,很长一段时期内国家的行政公共权力仍会在教育领域内占主导地位。尤其在义务教育领域,因为它受市场的影响比较小,也是国家法定的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所以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控制地位不容动摇。在每个公民都必须接受教育的意义上,政府要保证这种服务事实上被提供,而且要达到政府认为满意的标准。只要国家仍对基础教育负主要责任,为了实现国家的教育目标不放弃对基础教育的控制,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的公务性质就不会被取消。教师聘任制并不必然改变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与国家的公务关系,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工资仍由国家负担,教师职业仍可以享有社会公费医疗、保险福利待遇以及职业的稳定性等公务员特性。这也是保证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具有吸引力、确保教师待遇、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的关键举措。

三、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分析

l、国外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各国都把教育看作是国家兴办的公共事业,教师受国家委托执行国家意志,按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培养目标教育下一代,执行的是国家公务,因此,各国都把教师定位于公务员或者公务雇员。法、德、日三国,明确规定公民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后,其身份就是国家(或地方)公务员,纳入国家公务员行政管理系统中,适用本国的公务员法,或根据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而专门制定的教育公务员法。日本文部省认为,教师人事政策的管理和操作问题,只能由教育行政机构决定,地方公务员法禁止教师与地方教育机构进行集体谈判。德、法两国,国家立法机关确定教师的雇佣条件,政府和教师协会无权就此签署集体谈判合同,罢工为非法,要受到法律惩罚。英、美两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不是国家公务员,而是国家的公务雇员(PublicEmpl0yee),由公立学校的责任团体(地方教育委员会或地方教育当局)采取雇佣合同的形式与教师签订工作协议,教师的雇佣和解雇不适用于一般的劳工关系法,也不适用于国家公务法律条款,而是由仅适用于学校雇员的法律明确规定。与其他一般雇佣关系相比,公立学校教师的雇佣合同也受到限制,尤其是在集体谈判、罢工、教学责任等方面限制更加严格。英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教师的教学责任由合同约定改为由国家教育和科学部立法详细规定,教师不再是基于合同向雇主提供服务,而是基于法规提供教育服务。美国公立学校教师的雇佣条件很多都由法律规定,对在公务雇佣领域能否集体谈判仍有争议。一般认为,集体谈判并不是维持公立学校的必要手段,因为学区作为民选的负责公立学校管理的团体,不能向雇员组织妥协或违法授权,但学区可以与地方教师组织就学区有自由处置权的事项,如工作时间、工资、纪律措施、解雇的方式和工作条件等进行协商。

2.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我国1993年才颁布《教师法》,开始以法律手段解决有关教师的法律问题。该法对我国的教师地位、权利、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定,并为确保教师的法律地位,使其责任和义务得以履行、权利得以实现,提出了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聘任制度、培养和培训制度、考核制度等。但现有法律仍有明显缺陷:第一,对教师法律地位的规定相当笼统,不能很好地运用于法律实践。比如,法律规定我国中小学校教师是专业人员,但到底是什么样的专业人员却不明确,所以教师的法律主体地位并没有真正确立,教师的地位依然不高。第二,对教师法律地位的保障缺乏严格的规定,以至于在实践过程中,既不能保证教师有效地履行职责,又不能很好地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做到以法对教师进行管理。所以,有必要运用法律把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规定为属于公职系列的专业人员,并参照公职人员和专业人员的法律具体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救济措施,规定政府、学校、司法部门在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管理方面的法定职责,从而确保公立中小学校教师法律地位的确定和实现。具体地说,我国教师既不同于国家公务员,也不同于自由职业者,而是一种为国家和社会公益事业工作的专业人员,即教师是一种特殊的专业技术人员,他的特殊性在于他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并且从属于公职系列。超级秘书网

第3篇

无论从法学教育目标的改革,还是从人类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来看,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人类的认识习惯总是遵从先关注现象,然后分析本质,案例恰恰给了学生认识的场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从中找出内在的法律关系,举一反三,从而形成对法律关系稳定性的掌握。我们的法学教育改革也将侧重点放在了法律职业教育的培养,也就是说要培养一大批能在实践中应用法律的人才。而法律实践就是不断的处理大量的实际案件的过程,因此,通过案例分析,掌握内在规律性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当然,案例教学法的广泛应用,对学生学习法学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教师是主体,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填鸭式,学生是被动地接受,学生学习没有积极性,学习效率不高。随着现代教育理念的不断深入,教师开始关注教育模式与方法,也不断地研究如何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教师在教学中主要起导向作用。此时如果选择一些与学生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案例,让学生自己进行分析,学生会有相当高的学习热情,教师与学生的良性互动才会有机展开。变重理论为重实践。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将刑法教学的侧重点放在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给学生提供了实践的机会,通过在对案例分析的过程中,不断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对接,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变一言堂为互动式学习。如果今天的刑法学教师仍然坚持一言堂式的教学模式,仍然是在给学生将纯粹的理论,学生会感到非常的枯燥乏味。但如果我们讲案例教学应用于课堂,通过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老师之间的讨论,将抽象的理论通过浅显的案例来呈现,整个教学过程会比较生动,学生更容易接受。变静态为动态学习过程。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还需熟练准确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要做大量有组织、有准备的工作,能将理论与实践进行融合与贯通。与此同时,教师要对学生中可能出现的讨论结果有一定的预判,并做到心中有数,这就要求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变低效为高校的保障。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呈现出低效状态,教学效果不明显。通过将案例引入课堂,并不时向学生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跟紧教师,跟紧讨论的节奏,通过学生自己的分析回答,能在较短时间内到达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并能检验教学的效果。

2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现状及常见误区

尽管案例教学法对于刑法教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也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将其引入中国,我们很多刑法学教师都会在课堂上应用这种教学方法,但是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性和功能性被忽视甚至是被误解了,所以在实践教学中出现了比较常见的误区。

2.1把案例教学法当成了理论知识的解释说明

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由于受传统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的影响,大部分教师都保有这样的想法,案例就是对理论知识的解释说明,就是对理论知识的应用,将案例当做传授理论知识的一个过程,这种想法是片面的,它忽视了案例教学法的重要功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强调教师或学生要提前准备案例,在课堂上讨论分析,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变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探究,从而大大提高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

2.2抛开教材,将案例当做教材

我们在实践中总是会出现矫枉过正的现象,前面的教师不重视案例教学法,而又有部分教师将案例的功能扩大化,抛开了教材的内容,课讲得很吸引学生,但学生不能从中学到相应的理论知识。教材是教学的基础,我们都知道讲课必须以教材为基本框架,所以案例的选择也要紧紧围绕教材来进行,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案例都适合用来进行案例教学的,比如刑法学总论的很多内容、刑法的基本原则等用案例教学是很难说清楚的,如果机械地将这种教学方法进行应用,起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反而会增加学生学习的难度。再有就是案例选择既要与知识点密切相关,又要与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相对应。因此,教师应避免单纯追求案例选择上的新奇,试图通过新奇的案例吸引学生的眼球而忽视教学实际本身所追求的价值,则背离了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初衷和目标。

2.3将案例教学法当做唯一教学方法

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对教学方法的选择,不能简单地看做非此即彼,要懂得发现各种教学方法的相互关联性。案例教学法的优点不言而喻,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推理、表达等能力,有助于学生增长实践应用能力,但它并不能代替课堂教授法。因为,学生对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是以学生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为前提,没有理论,案例讨论也无法深入。但是案例教学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它欠缺系统性、体系性,这就要求教师在刑法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

3如何提升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教学中的成效

3.1选择适合教学的案例

案例的选择对案例教学法来说至关重要,如何选择适合教学的案例,我想遵从以下标准,我们就能选出合适的案例。

3.1.1案例选择要有针对性

在选择案例时,要结合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需要,最好能用来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学生讨论学习案例,加深对课程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并学会分析案例的方法和过程。因此,案例的选择所涉及的知识点不能过于松散,针对性要强。

3.1.2案例选择要典型

刑法教学过程中,案例的选择应确保典型性,能突出反映相关的法律关系,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学生能清晰的掌握其中蕴含的理论知识和法律原理。当然在案例选择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的是,案例的典型性在于案情与法律原理内在的关联性,而不是案件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否则我们的案例教学会适得其反。

3.1.3案例选择要保持新颖性

也就是说我们在选取教学案例时,要具有时代感,能反映出当代社会的法律现象,只有这样才能紧跟形势,才能吸引学生,从而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如果我们选择的案例都是过时的,学生根本不了解,分析完了也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那么我们的教学也就失去了意义。

3.1.4案例选择要与学生能力相适应

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案例时,确保案情简洁,难度要适中。如果案情过于复杂,难度又高,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不能理解,则学生就无法入手,颇有老虎吃天无处下口之感。如果案情过于简单,学生一眼就能洞穿答案,则同样引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3.1.5案例的选择应能启发学生思考

案例的选择要能启发学生不断深入思考,这就要求案例本身应有一定的拓展空间,既能进行有效分析,又保持一定的疑难度,为学生留下讨论学习的空间。比如,对于安乐死相关案例的分析,从而对帮助自杀行为的定性留下讨论问题。

3.2多途径、宽领域的案例教学模式的构建

案例教学法虽然是众多教学方法中的一种,但如何达到这种教学方法的功效,则需要我们不断的考虑与探索多种教学模式。3.2.1创新课题案例教学方式对于案例教学,除了课堂讲解案例,我们还可以采取组织学生分组讨论,进行小组对抗,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感官刺激,利用模拟法庭的模式让学生学会站在不同的立场考虑案件本身,学会换角度考虑问题,我们甚至可以考虑让学生扮演案件中的不同角色来深刻体会案件中的法律知识的关联性。只有不断地创新教学方式,才能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3.2.2不局限于自有教师,也要将眼光放在校外

我们可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请相关的法律专家来学校做法律前沿报告,提升学生专业方面的时代感,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利用课外时间来学校为学生做典型案例解析,将审判的整个过程完整展现在学生面前,点出审判过程用到的法律原理,这样学生的学习更具实效。

3.2.3不局限课堂教学,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将学生从课堂引向课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法律实践活动,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自豪感,比如,在校内为其他专业的学生、为低年级的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特别是校园暴力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的宣传,又比如,在社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与咨询、在特定的时间进行相应法律知识普及,鼓励学生到公检法等部门调研、实习,这些都能极大的提升学生理论知识应用能力。

3.3在总结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第4篇

本调查问卷共设置四部分题目,依据论文写作选题阶段、开题报告阶段、论文写作及修改阶段、答辩阶段设置相关问题,调查结果总结分析如下:

(一)论文选题阶段

选题是毕业论文写作的第一步,也是论文写作成功的关键一环,将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联系实际,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为地方经济民生服务作为选题原则之一。选题时采取老师推荐与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学生在选题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选题偏大、选题与实际联系不紧密、选题陈旧不能切合社会热点、选题不是自己感兴趣的。而另一方面,调查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学生认为在选题阶段老师的指导很重要,无论是选择推荐题目还是自选题目,都需要老师提供宝贵意见。另外,学生还希望系部能组织社会调研,开展毕业论文培训,提供查阅资料的便利等。

(二)开题报告阶段

在毕业论文的题目选定之后,学生应在阅读相关书籍,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拟出论文的写作提纲,进行开题。通过问卷调查,笔者发现有些学生对于论文提纲的写作,缺乏重视。在回答是否有必要组织开题论证的问题时,有55%的学生认为有必要,这个环节对论文有一定指导作用;有15%的学生认为应该进行,但作用不大;有30%的学生认为没必要进行。学生对开题报告认识不足,不重视,特别是论文提纲不完善导致写作困难增加。而针对这一问题,学生希望指导老师能就提纲写作给予专门指导。

(三)论文写作及修改阶段

在这一阶段,学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文章的创新性不足,实践中经常出现学生仅凭一两篇论文或一两本教材就完成论文的写作或东拼西凑,复制加粘贴,毕业论文俨然成为他人论文的“拼盘”的现象,文章的创新性无从谈起。而收集最新的研究文献是解决论文创新不足的重要前提,因此学生希望指导老师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论文相关信息、系部应对学生多开“绿灯”,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平台来搜集有用的资料。同时要帮助学生学会取舍,把新颖的有价值的用到自己的论文中,这样不但可以增强自己论文的新颖性,也可以提高论文质量。

(四)论文答辩阶段

论文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己的论总结的环节。通过问卷调查可以看出学生在该阶段缺乏一定的紧张感,对答辩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虽说学院颁布一系列的针对答辩的要求,但是也有学生认为只是走过场而已。有些学生似乎更喜欢这种形式主义,针对这一问题,学生有如下的建议:改变答辩模式、建立末位淘汰制等。

二、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现在用人单位在选聘毕业生时,很少会考察毕业论文的质量,学生由此认为毕业论文对就业影响不大。学生不重视,必然会直接导致毕业论文的质量下降。另一方面,不少学生在学习中对所学知识只是死记硬背、应付考试,从而基础理论知识不扎实,很少能深刻领会法学理论的内涵,同时也缺乏对其深层次的独立思考。在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中,笔者发现有近二分之一的人存在着入手盲目,思路不清,欠缺独立思考和分析,甚至文不对题等问题,这都直接会引起毕业论文质量下降。

(二)质量监控方面的原因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教学过程是一项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然而我国高等学校对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的管理与规范还存在着较多问题,没有形成完备、有效的管理机制来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例如过分依赖指导教师在过程监控中的作用,系部作为毕业论文组织管理主体发挥作用有限、缺乏严格奖惩机制,论文答辩程序形式化、尚未普遍建立论文相似检测制度等。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需要指导老师尽职尽责,加强监督和指导。但是,因为老师时间有限,精力有限,在一定的程度上疏忽和轻视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在论文指导过程中对学生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师生互动交流少,没有从选题、收集资料、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撰写初稿、中期检查到修改定稿等层层把关。这也使得学生放松了自己对论文的要求,最终使得毕业论文的质量不高。

三、提高独立学院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途径

通过对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问题及其需求的调查,笔者认为要提高独立学院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需要系部、指导老师、学生多方的努力。教学单位在制定毕业论文质量监控体系时应重视学生的需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如下:

(一)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写作,增强自身综合能力

学生是毕业论文写作的主体,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是学生将所学知识加以综合、融会贯通,并进一步深化和应用于实际的一项基本训练过程。因此只有让学生认识到论文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论文质量。而学生自身能力如何是决定论文质量的关键。学生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从大一开始就认真学习,夯实基础,掌握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丰富实践经验;擅于创新,培养自己的各种爱好。这样有利于充实自己论文的内容,将研究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有利于创新,避免了内容陈旧等问题的出现。

(二)系部应完善质量监控制度,积极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论文写作起着重要的作用。系部应制定相关制度及各种文表,以便系部对老师在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督促老师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将双向选择制与老师年终评比相联系,增强老师的责任心;对学生要开展论文专题讲座,讲解毕业论文的重要意义、论文选题和写作的方法与技巧、文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的方法、怎样撰写文献综述、怎样拟订写作提纲、以及如何组织论文的内容;改革答辩形式,如:将原来由老师提问学生回答的模式,改为学生对论文自我陈述、总结的过程;确立严格标准,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学生论文质量不高,一个主要的原因是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在论文中缺少数据支撑,缺乏实践性,针对这一问题,系部需组织更多的实践活动,让学生自主的参加到社会实践中去,在社会实践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以拓宽自己的视野,进而提高知识面,最终达到写作论文时有话可说,有数据可用,不会出现人云亦云的状况,写出有自己观点的论文,那么论文质量必然会有所提高。

(三)指导老师应加强监督管理,增强与学生的交流沟通

1.健全选题、开题步骤

对于推荐选题,老师应做到提前了解,胸中有数,推荐选题应尽量能满足既体现专业知识,又与时事及学生的兴趣相结合的要求,如果学生不感兴趣,必然会影响论文的质量。同时老师也应该鼓励学生自主选题。自主选题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开题报告期间,老师应开展开题专项指导,了解学生所需,帮助学生在此阶段为论文写作打好基础。

2.加强对论文的中期检查

论文中期的检查工作直接影响着论文的最终质量。这个期间老师应该时常关注学生的论文进度,与学生进行交流,学生更应该将近期论文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论文的完成情况及时向老师汇报,老师要根据具体情况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这样才有助于提高论文的质量。

3.加强评阅和答辩管理

第5篇

生理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也是一门桥梁学科,是学生学习其他医学课程的重要基础。传统教学中常用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方式,不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热情及主动性,没有生动地展示理论与实际之间的密切关系,不能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而项目教学法可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让学生学习生理学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习动力,调动学生积极性及主动性,从而有效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

1.1项目教学法的实施

在生理学教学中,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选出76名在校生为研究对象,将40名2012级康复医学班学生作为实验组,36名2011级康复医学班学生作为对照组。实验组采用项目教学法,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法,教学内容选择“生命活动的基本特征”一节。实验组在理论授课前布置实验内容,学生自行分组进行资料收集及实验方案设计,再结合实验室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实验安排。在实验过程中,实验组根据预先讨论好的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观察刺激的种类、刺激与反应的关系、兴奋与兴奋性的关系,最后讨论本次实验对今后的临床工作(如护士注射)有何指导意义。实验课结束后,教师再把“生命活动的基本特征”这一节的理论知识详细讲解一次。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法,先理论授课,再实验验证。两组在完成理论授课和实验后,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统一使用“生命活动的基本特征”相关理论试卷进行测试,并将两组测试成绩用统计学方法进行处理。

1.2结果分析

实验组测试成绩高于对照组,经t检验,有显著性差异(P<0.05)。这表明采用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的实验组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比对照组学生好,说明项目教学法在一定程度上优于传统教学法。

2应用项目教学法的优势

当前,职业教育大多还是采用教师主讲、学生被动听课的传统教学方式,教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这种机械学习方式不仅容易使学生产生疲劳感,而且由于学生没有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被动接受知识,无法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学习热情不高,易产生厌学情绪。所以,教学改革的关键就是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使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而项目教学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的被动教学模式,促使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在项目教学法的具体实施中,可以根据教学目标及学生特点,充分挖掘和利用教材以外的信息资源,为学生提供一个逼真的情境,还原知识产生的背景,恢复其原有的生动性和丰富性,让学生融入到真实的情境中,引起情感上的共鸣,激发其学习热情和主动性,成为课堂上真正的主人,变被动式学习为积极主动式学习。项目教学法的应用,实现了3个实质性的转变: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由以教材为中心转变为以项目任务为中心、由以课堂教学为中心转变为以知识应用为中心。这在提高学生理论水平的同时也能提高学生操作能力,培养学生合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3应用项目教学法需注意的问题

(1)授课对象是中职生,其独立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普遍不高,教师选题不宜太深、太广,以免学生难以独立完成,且选题一定要能吸引学生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项目实施阶段,教师要引导学生多查阅相关资料,采用少批评、多鼓励的方式,帮助学生克服畏难情绪;时刻提醒组员之间要多沟通,争取自己动手完成相应任务。同时教师也要加强监督、检查,避免个别学生偷懒,达不到相应的教学效果。

第6篇

一、充分认识在实验教学中开发学生智力的重要意义

1、开发学生智力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

我们教育的总目标是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智育即包括化学实验知识技能的传授,又包括开发学生的智力。有人认为智育就是传授知识,这显然是把“智”当作“知”来理解了,这是不全面的。人无知识不行,但光有知识没有智慧更不行,有了知识不会用,知识就是僵死的东西。有了知识又有了智慧,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灵活运用,把实验知识、技能转化为实践工作的创造性能力,因此,实验教学中须注意开发学生的智力。

2、开发学生的智力,是培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科技人才的基本措施

近几十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反映科技成果的科学知识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由于新的知识层出不穷,学生毕业后必然会遇到他们所不熟悉的新科学应用技术、新的发现、新的成果,那时,他们必须发挥自己的智慧去弄懂、掌握、应用它们。因此,只有认真重视开发学生的智力,才能使学生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3、化学实验教学对开发学生的智力有其独特的优势

化学实验这门课程是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在实践操作中进行论证,使理性认识转化为感性认识,并在感性认识过程中,通过实验技能知识的积累和独立思考,不断丰富观察力、想象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其智力得到开发。例如,在乙醇制备乙醚的实验中,学生已知副产物有乙烯生成,但副产物是怎样产生的呢?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观察发现得知:反应首先是乙醇与浓硫酸作用,生成硫酸二乙酯,反应伴有放热。然后乙醇进一步与硫酸二乙酯在加热条件下作用生成乙醚,但如果反应时温度过高,则硫酸二乙酯分解生成乙烯,同时伴有碳化副反应现象发生。

这是学生在掌握乙醇加热生成乙醚的基础上,在实验中通过观察得出新的理性认识,使其智力得到锻炼。

二、在实验教学中开发学生智力的方法

1、要加强“双基”教学,为开发学生的智力奠定基础

智力和知识、两者是紧密相连的。如果一个人对客观事物一无所知,就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分析问题和解决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缺乏一定的知识,就会阻碍学生智力的开发,因此,要开发学生的智力,教师就必须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从化学实验这门学科而言,就必须通过课堂理论课的教学,把反映客观物质本质性的知识,通过实验,使学生获得的理性知识,在实验中加以检验,并对实验中的问题加以分析解决,达到智力开发的目的。要完成这个任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要注意讲练结合。所谓“精讲”就是画龙点睛地把实验的重点、难点和实验成败的关键讲清楚。“练”就是根据教学目的,精心安排设计各种实验内容,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2、坚持启发式教学方法,为开发学生智力创造条件

智力的开发与学习知识虽有密切的联系,但智力的开发又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对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的学习,更重要的是对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的灵活运用,使理论知识渗透于实验操作之中,实验的事实结果又能升华为理论。如果教师是注入式灌输的,学生就只会死记硬背、照方抓药、机械的模仿操作,智力就难以开发。如在实验过程中,学生常会得出一些反常的实验现象,有的甚至实验失败。对此,学生往往会向教师提出许多各种各样的问题,面对这些提问,教师应该与学生一道共同分析实验操作中每一个环节,引导学生找出问题所在,并让学生自己思考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这样才利于学生的智力开发。启发式教学的关键在于教师要深入细致地钻研教材,结合学生实验,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启发学生积极思考、活跃思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发展观察、思维和想象等方面的能力。

第7篇

网络数据库课程是一般分为三大模块:创建管理数据库及数据表、数据库记录的增删改查操作,创建管理数据库对象。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大量的知识点导致学生难以记忆、难以掌握,并且在实际操作中不能灵活运用。为了在教学组织过程中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吸引学生学习兴趣,在授课过程中将一个完整的案例拆分为若干具有鲜明特点的小案例,并从中分解出完成该案例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最后再以完整案例贯穿所学内容,最终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所学内容解决实际问题。在网络数据库中采用案例式教学具有以下优点:

1.1学习目的明确

在授课过程中通过一个或几个独特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让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中,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思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技能素质。在所有授课过程中,通过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及图书馆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及管理,讲解数据库理论知识,学生能够学有所用,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项目中。

1.2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网络数据库中的案例来源于企业真实项目,通过分析讨论,学生会主动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活跃了课堂气氛。例如,我们在授课过程中引入东软等公司真实项目员工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及实现、网上购物系统数据库设计及实现等。在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兴趣被激发到较高的水平,有利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同时,学生是主角,由过去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接受并积极去探索,便于学生掌握案例中所揭示的相关问题,通过认真思考,提出解决办法。

1.3较强的实践性

案例式教学过程中所选的案例必须与学生的实际项目需求相结合,所学案例要具有准确性及代表性,这就要求授课教师对案例中所涉及的相关知识应有较深刻的认识,选择适合教学需要的高质量案例。所选案例必须与学生的实践项目相结合,通过案例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技能。具备一定难度的案例,激发学生进行深入仔细地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便于对这些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理解和掌握,从而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2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法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学生在学习中能够举一反三,对案例进行完善和扩展,符合高职院校对学生能力培养要求。案例式教学实现了教学相长,即教师在教学中不仅是讲授者和组织者,而且是讨论中的一员,通过交流,产生思维共振和学术共鸣。学生的思维如果都活跃起来,他们在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往往会超越教师,使教师和学生之间相互学习成为可能。合理运用案例教学法法,积极实行启发式教学,对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运用已有的能力解决它,为学生提供在“做”中“学”的学习机会,为以后更快更好地适应就业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3结论

第8篇

数学课程建设是数学教育改革的关键,它体现着一个国家特定时期的数学教育目标和教育思想,对一个国家未来数学教育的发展具有前瞻作用.当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从迎接信息社会的挑战、培养21世纪所需人才的角度出发,纷纷进行数学课程改革.随着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开展,新初中数学课程业已实施,与之衔接的普通高中新数学教材也正在试用.在这种背景下,比较研究发达国家数学课程的改革方向,对我国数学课程的建设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1发达国家数学课程的发展趋势

1.1美国数学课程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数学教育改革经历了大起大落的几个阶段,到80年代后期,提出了“大众数学”的思想,并于1989年形成了《中小学数学课程与评估标准》.美国教育的非集权化管理,使得全美没有统一的课程,然而,大部分州现行的中小学数学教材基本上是按上述《标准》编写的〔1〕.

美国现行中小学数学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具有数学素质的社会成员.这里的数学素质包括以下5个方面:①懂得数学的价值;②对自己的数学能力有信心;③有解决数学问题的能力;④学会数学交流;⑤掌握数学的思想方法.

1.2法国数学课程的发展

80年代初,法国提出“反形式主义”的口号,制定了许多数学教育纲要.在数学教育制度上,提倡:①面向全体学生;②十年义务教育的内容应大众化、通俗化;③反对种族、性别等的歧视;④反对长期存在的“以数学取仕”的倾向〔2〕.

法国现行中小学数学课程是在1990年颁布的教学大纲基础上制定的.高中数学课程的基本精神是:①同时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与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和分析能力;②强调学生独立工作的重要性,强调“问题解决”活动的推动作用;③发展学生的组织能力和交流能力,提高对掌握方法的要求;④内容的选择注意面向全体学生,删除过难过偏的材料;更加重视基础;⑤词汇使用的范围与深度做适当的限制;⑥明确规定学习的内容与目标.

1.3英国数学课程的发展

60年代,英国对“新数学”运动表现了极大的热情;70年代,部分地区开展“回到基础”运动;80年代初,“Cockcroft报告”的出现,引起了英国数学教育界的重视,其中不少观点被后来的国家课程数学和A水平数学所采纳.

1992年开始实施的英国国家课程数学,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5~16岁)的数学课程,A水平数学规定了第6学级(16~19岁)的数学课程(不属于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后学生分流,进入第6学级的学生学习A水平科目后,参加GCE考试,准备升入大学.

国家课程数学的目标分为4个阶段10个水平,每个学段的数学学习都规定了应达到的目标、水平和范围.内容安排上将成绩目标分为5类:①运用和应用数学;②数;③代数;④图形和空间;⑤数据处理.

A水平数学课程的总目标大致包括:①对数学的理解(培养对数学学习和应用的正确观念,提高对数学与数学过程本质的认识,理解数学思想如何用于解释周围的世界);②知识与技能(扩充数学知识与技能并应用较先进的技术,打下进一步学习数学、其他学科以及就业所需的知识、技能的坚实基础,培养建模、一般化及解释与数学的应用和发展有关的结果等方面的技能,培养更普遍应用的学习与思维技能);③数学能力(提高应用的能力,提高逻辑论证与理解严格性的能力,提高计算器与微机的合理的数学应用的能力,获得解决推广数学问题的策略);④提高交流数学思想的能力和应用数学的自信心.

1.4日本数学课程的发展

战后日本数学课程改革大约每10年修订一次.在经历了“单元数学”、“系统学习”、“新数学”运动和“留有余地的数学教育”时期之后,目前正处于第5个时期.日本现行高中数学课程(1994年开始使用)的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数学智力,它包括数学素养和数学思维两方面,既要加深对数学的基本概念、原理、法则的理解,提高运用数学方法研究和处理事物现象的能力,又要认识到数学的思想和思考方法的优越性以及形成积极灵活地应用数学的作风〔3,4〕.

战后上述4国数学课程的改革,代表了数学课程发展的主流.进入80年代中后期,各个国家在调查、了解本国数学教育现状后,开始稳健、系统地发展适合全体学生的数学课程.90年代中期,这种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并形成了以下共识:数学课程发展的趋势应是培养未来社会需要的具有数学素质的社会成员,应该面向全体学生,强调区别化.数学课程的内容应该强调:①数学能力;②数学的应用;③问题解决;④学生数学思想的交流;⑤现代化;⑥允许“非形式化”;⑦培养学生的数学意识和学习数学的自信心.

2我国数学课程建设的思考

数学课程的建设应该立足本国国情,同时借鉴国外成功的改革经验和教训.发达国家几十年的数学课程建设和发展趋势,引发了我们对我国数学课程建设的进一步思考.

2.1数学课程建设应以数学素质教育为中心

数学素质教育体现着“大众数学”的国际潮流,它依据人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数学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开发学生智慧潜能、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数学文化素养为根本特征.它不是面向部分人而是面向全体学生,它不反对培养数学英才,但不是专门的英才教育模式.数学素质教育不是一种选择性、淘汰性的教育,它是每个人在原有基础上、在天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展的数学教育.

数学素质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受着数学课程的制约,因此,必须突破“应试教育”下业已形成的我国数学课程框架.只注重学生知识的获得、技能的形成,忽视多种数学能力培养,不注重学生整体性发展的数学课程必须淘汰.也不能因为考试制度改革的滞后,采取保守、中庸的办法.与国外相比,我们的改革步伐应再大一点.

2.2借鉴、吸收发达国家数学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注意其发展的共同态势

我国反映素质教育思想的数学课程正在摸索之中,其建设晚于发达国家3~6年.尽管各国国情不同,我们应当承认数学课程存在着一定的普遍性,至少从以下3个方面看是如此:一是我们面对同一个信息时代,面对同样的挑战,每个国家都希望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二是数学学习本身对人类普遍存在着智力价值、文化价值和应用价值;三是认知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思维发展阶段的共性具有跨文化意义.因此,我国数学课程的建设,应注意这种课程中的普遍性,认真比较、研究发达国家较为优秀的数学课程,如美国的UCSMP课程、英国最新的SMP课程、德国巴伐利亚州的中学数学课程、日本现行的COM课程等,吸收其精化,注意其发展态势,使我们的改革更有成效.

P>2.3数学课程建设应充分考虑中国国情

建国以来,我国数学课程改革,从最初照搬苏联模式到逐渐摸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课程体系,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不少宝贵经验.尽管现行中小学数学课程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面向未来的数学课程必须立足于现实来建设,只有符合国情才有生命力.因此,数学课程建设至少应考虑下述几个方面:①现行的教育体制、办学模式和学生的分流特点及可能发展;②中小学数学教师可以达到或提高的水平;③中国文化传统及目前人们的价值观念.这里涉及到数学课程的适应与超越问题.数学课程既要适合国情,适应时代的需要,又要超越这些需要、超越国情.适应不是目的,适应是为了更好地超越,超越是为了将来适应,仅仅囿于国情特点建立的数学课程肯定是不成功的.

2.4我国普通高中新数学课程建设中的两个具体问题

2.4.1关于新高中数学课程的结构根据《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的规定,新高中数学课程以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为其基本框架,反映了当今国际数学课程的主流,应该予以肯定.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将三者统一起来.我国现行高中课程计划实行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相结合的结构,思路是正确的,但是,由于选修课、活动课课程建设跟不上,再加上教师数学教育观念尚未完全转变,考试制度改革滞后,使得选修课、活动课的本义发生了质变.高考命题范围内的选修课成为必修课的延伸.数学活动课是一种以综合性学习为主要内容,以学生主体的活动及体验学习为主要形式,以促进学生的数学认知、情感、行为统一协调发展为主要目标的课程及教学组织模式.新高中数学课程中如何体现出选修课和数学活动课,是值得认真研究的.

由于新高中数学课程中,必修课程内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高中会考标准的参考;必修课内容加限定选修课供理科选用部分的内容,作为理工农医类高考数学命题范围;必修课内容加限定选修课供文科选用部分的内容,作为文史类高考数学命题范围,很可能出现新型的应试教育,限定选修课被等同于必修课,是后者范围的扩大,任意选修课形同虚设.因此,数学课程建设中应预先注意这些问题,尽可能在结构安排上体现必修课、限定选修课、选修课的区别,以及它们的侧重点、作用和意义.严格地讲,我们缺乏这方面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也没有做过认真细致的实验研究.数学教育要实现素质教育,数学课程改革必须在结构方面,尤其是结构体系的安排和衔接方面有所突破.

2.4.2关于高中数学课程的教学目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规定了新高中数学课程的基本目标,内容上增加了平面向量、概率统计和微积分的初步知识.它们被纳入必修或限定选修部分,标志着体现“现代化”的内容正式进入每所普通高级中学的数学教育领域.能力培养上三大能力中的逻辑思维能力改为思维能力,范围得到拓广.除此之外,新教学大纲与此前的中学数学教学大纲相比变化不大.

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数学能力的教学和培养是各国数学教育的重点,应该占据中心地位.但是,我国数学课程建设中对学生懂得数学的价值、认识数学的思想方法、增强学生学习数学的自信心以及学会数学的交流重视不够,只是将上述几个方面分别在数学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良好个性品质培养中作为附属性问题提出来,在具体的数学课程设置、编写中,只是被隐含其中,考虑的并不多.

自70年代末以来,作为数学课程设置的主要目标,我国数学教学目的修改数次,但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几乎没有改变,只是局部的修修补补.这段时间内,我们形成了越来越完善的“应试教育”体系,除了考试制度等因素之外,是否与数学课程所反映的数学教学目的有关联,是值得深思的.

参考文献

1NationalResearchCouncil.EverybodyCounts.WashingtonDC:NationalAcademyPress,1989.88~96

2陈昌平主编.数学教育比较与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130~152

第9篇

(一)利用直观案例,锻炼学生表达,培养学生抽象思维。在新课标高中地理教学的要求下,在日常的教学模式中,教材直观案例是引领学生从感性到理性的思维起点,学生的思维可以对感性的、形象和直观的材料归纳整理,从事物的表象特征当中总结事物的本质规律进而上升到理性思考。对于刚由初三升入高一的学生而言,其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思维能力都十分有限,所以一线教师应着重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在课堂教学中把选择合理的数量和难易程度恰当的感性材料作为第一要务。感性材料的难易程度应该是刚好能初步揭示高中地理事物的一般规律,教材内的案例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在应用的过程当中需要注意,不能过分倚重,否则会引起学生兴趣下降,思维僵化的问题。教材的案例只可作为引入点,不能成为规律总结的唯一切入点。因此,多元化直观案例,有阶梯性难易程度的案例,在课堂上应适度展示出来。同时,在学生思考和总结的过程中给予适当的、必要的、具有启发性的点拨。

(二)知识树的建立和高中地理事物的整体性。高中地理教学过程中高中地理事物是相互联系、综合发展的。其中,以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活动为主要线索。科学、技术和社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理论主张,自然高中地理和人文高中地理结合,并在多方面相互渗透,以使高中地理教育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为此,高中地理教学过程要阐明各种自然高中地理要素、人文高中地理要素及这两部分之间的综合联系,使学生建立起从不同研究角度、不同层面上综合联系高中地理要素的观点,掌握认识高中地理事物综合联系的方法。高中地理事物和规律从来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新课标对学生的培养要求也让学生成为应用型人才而不是存储器,在高中地理事物规律的应用上教师要培养学生联合、统一相互影响的发散思维,而不是僵化的因果联系。就高中地理知识的“点”而言,发现“点”与“点”的区别是学生掌握高中地理事物内在联系的基础。而“点”与“点”联系成的“线”,是编织知识网络的基本构成。

(三)激发学生学习高中地理的兴趣。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一堂成功的课堂教学中应注意找到能引起学生兴趣的兴奋点,教师在研读教材时应注意充分挖掘教材知识内容背景下的感性材料;与此同时应广泛搜集、充分积累相应的素材作为课程切入点,在潜移默化的课程进度中带领学生走向正轨。在保证教学内容生动有趣,引人入胜的同时,不忘对学生的思维以正确引导。

(四)重视高中地理图表的判读能力。高中地理--“自然之所向,通晓以为理”,在高中地理学科的建立之初,以高中地理事物的标记起源,因此,地图成为高中地理学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已发展到包括统计学在内的相关图表的研读与总结。所以如何在观察到外部表象时,分析其个中道理成为高中地理学习的关键所在。在对高中地理图表的判读当中,其外部表象特征,反映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的开阔性、准确性都是高中地理学科考查的范围且常见于简答题。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学生自己的思维表达方式,注意其思维的偏差和纰漏,教师要给予及时的方向性的引导。其细节可以从一下几个点来掌握。第一,高中地理图名。高中地理图名揭示了该图的总结内容,是解决问题的起点。掌握图名内容有助于迅速查找相关材料。第二,图例和注记。是高中地理事物的符号表达,最能直观表示高中地理事物的分布及相关高中地理事物的外在联系,结合知识的点构成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最后,区域高中地理知识的应用。相关表象的内在联系在是课堂的教学的重要组成,通过学生应用情况教师应调整在高中地理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思维方式,表达方式的训练内容和强度。

二、高中地理教学方法

(一)多媒体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高中地理教学中有很多抽象的理论和概念,多媒体是高中地理教学中重要的辅助手段,将能引起学生兴趣的感性素材通过多媒体形式的展现是建立高效课堂的有力保障。特别是在“言传”很难表达的素材上,多媒体的表现使原本抽象的内容变得直观。例如人教版必修一教材中关于地球运动的部分,多媒体可以展示立体的地球运动状况,太阳光照图,天体之间的运动等。

(二)图示法。自制简图和填图册的应用在课堂教学中要及时、高效利用。其中,自制简图甚至比多媒体的展示效果要好,简图能够有效化繁为简,更易寻求掌握高中地理事物的外部特征。在简图的应用过程中,教会学生要掌握如何将复杂高中地理事物通过一定规则的转换成为易用图表。如世界大洲轮廓,洋流简图等。同时教师和学生共同制作简图,以增强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以及动手能力。填图册的应用可以成为粗略内容的精细加工。将统一冗繁的高中地理知识整体打碎成数个区域各个击破是建立高中地理整体的有效方法。在自然高中地理和人文高中地理的相关图标应用中,学生要注意将不同高中地理事物分图层掌握,而在规律的总结当中就要应用图层叠加,分析其相关规律。填图册也可以通过自制的方法加强记忆。适合不同学生的手工填图册使不同的内容得到了有针对性的训练。

(三)列表比较法。高中地理学习中的同类型知识内容,是学生容易混淆的高发内容。在解决此类问题时,可以利用学生建立相关图表,相互对比并通过总结规律、语言描述、试题猜想、资源共享等课内授课方式来增大类似知识点的区分度,适时的锻炼自主学习的学习习惯和相关内容的思维习惯。

(四)理论联系实践。高中地理材料中的大部分内容均与生产实际,生活实际内容息息相关。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对理论知识点的实际应用。必要时,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建设参与机制来完成对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例如:南昆铁路是沟通西南与华南沿海的一条重要通道,使资源丰富的西南地区与东南沿海连成一体。修建南昆铁路,对加快西南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增进民族团结,缩小东部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内容对学生而言并没有实践可能,为使学生充分理解可以通过与生活实际相关的切身感受来让学生掌握。让学生分析交通运输线路的建设对实际生活的改善加强理解。在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技术因素,自然因素等共同的作用下,高中地理事物的发生发展要寻求其主导因素或决定性因素。通过对实际生活的理解,学生的掌握可以是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