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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办工作汇报

时间:2023-03-10 14:47:28

导语:在信息办工作汇报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信息办工作汇报

第1篇

 

一、 机制方案类

(一)上级来文。

(二)本级发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等必须参照上级文件以正式文件下发,存档同时报县扫黑办。

二、组织保障类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村(社区)信息联络员名单。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及经费保障情况。(宣传等费用)

三、宣传发动类

(一)工作工作方案或计划;

(二)宣传资料;(包括《通告》、明白纸、《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及其他宣传资料的样品)

(三)媒体网络宣传资料。(刊发的稿件、图片、新闻等)

(四)宣传活动、标语、出动宣传车等相片或影视资料。

四、线索排查移交类

(一)排查方案或计划;(时间,分组分片,排查方式,排查期限,排查结果)。

(二)排查出的线索台账。建立专门线索台账。

(三)线索移交手续。(移交公安、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包括事由、移交人等,移交双方签字)

(四)线索查办反馈情况。

五、打击整治类

(一)打击整治方案。(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与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结合起来)

(二)打击成效。(有关案件及总结汇报)

六、会议纪录类

(一)党委会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记录。

(二)政府常务会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记录。

(三)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每月1次)。

(四)扫黑办会议记录。

七、总结汇报类

(一)各村(社区)每月向镇乡街报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半年总结、年度总结;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向镇乡街报送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完成情况,半年总结、年度总结。

(三)镇乡街每月30日向县扫黑办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半年总结、年度总结。

(四)其他向党委会、政府常务会的工作汇报

八、信息报表类

(一)上级有关工作简报

(二)村(社区)及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简报。

(三)每月向县扫黑办报送的信息简报。

九、督导调研类

(一)督导检查通知(分组分片,督导检查提纲)

第2篇

各单位:

随着现在科技信息发达的飞速发展,微信作为一个及时聊天工具软件已经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微信的使用产生泄密状况也是不能忽视。针对公司现在微信使用特别是单位微信群建立的使用现状,请各单位开展一次专项自查。

一、自查为对象为本单位所有员工。

二、本单位现建立有哪些微信群(包括班组群、工段群、车间群、机械员群等),建立的目的。

三、主要在微信群中传输的何种信息(工作交流、工作汇报或图片信息)

四、本单位在使用微信群存在的隐患。(安全隐患)

五、针对自查情况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本次自查工作,如实的指出现在微信群所存在问题,以便有利于今后的工作开展。自查工作纳入12月份工作考核,检查出隐患问题不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合理化建立纳入综合考评。

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ang920”为你整理了这篇存量变型拖拉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材料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存量变型拖拉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金堂县“1.28”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确保农业行业生产安全,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及时行动,采取务实举措,扎实开展存量变型拖拉机大排查大整治,促进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快部署

1月31日全省今冬明春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暨农业行业安全视频会议后,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于2月1日即会同区交管办、区交警二大队和全区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召开了变型拖拉机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研判动员会。会上认真研读了陈孟坤副厅长在今冬明春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暨农业行业安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和《关于答复<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发了《达州市达川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答疑》宣传册,建立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

二、广宣传

一是强化变型拖拉机定点宣传,营造氛围。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交警二大队和区道安办密切配合,在场镇集市、村(居)委会、道路安全劝导点等人员密集地悬挂横幅46幅,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群众知晓度高。二是加强变型拖拉机手“一对一” 宣传。对各拖拉机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一对一”的宣传、解释。主要宣传达到使用年限或三年未年审的将强制注销报废,以及报废补贴条件、标准和如何申报报废补贴等。截止目前,共对196位机手“一对一”的宣传,均发放告知书,签定安全承诺书。

三、严堵源

一是严格执行拖拉机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在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工作中,严把拖拉机的上牌登记关,坚持变型拖拉机“增量为零、逐年报废递减”原则,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坚决杜绝为不符合标准的拖拉机办理注册、登记。二是抓好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3月份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存量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51号)要求,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做到“见人、见车、见证、见检测数据报告、见档案”,逐车查验发动机号、车架号、保险凭证,认真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禁不检车就签字走过场现象发生,确保检审质量。三是完善电子档案。按照省农机监理总站要求,组织力量将有效期内的存量变型拖拉机、拖拉机驾驶人的纸质档案资料完整全部上传到《四川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完整的电子档案。

四、深排查

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和乡镇农技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开展变型拖拉机牌证检查,尤其是非法车辆、超过使用年限或已过年审的车辆。已完成了全区31个乡镇(街道办)的逐村(社)排查。同时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衔接,联合开展变型拖拉机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的排查,共排查34台。

第4篇

一、窗口运行概况

1、十二月份,我局各线在政务服务中心上报审批80件,分别是畜牧82件、农机0件、农业0件、水产0件。其中网上办件2件。分别是畜牧2件、农机0件、水产 0件、农业0件。

2、没有黄牌及红牌警告。

二、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

   1、本月窗口对照“湖北政务服务网”中的依申请事项,上传(PDF)格式申请表22项,修改不合格材料样本39项,

2、组织农业农村执法单位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传农业行政执法案件117件。其中行政检查90件,行政处罚27件。排名前五。

3、完成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部门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一单二库’数据的和2019年行政审批及行政处罚的报送。

4、由发改局牵头的社会信息信用平台工作,一度比较落后,通过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填报上传数据1300余条,已全部完成今年任务。是全县第七个完成任务的县直单位。

三、大数据工作情况

本月我局上传电子证照数据439条、数据共享524条,中心排名继续靠前。

第5篇

目录

1、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工作职责

2、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干部岗位职责

3、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4、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发展新团员及团员

5、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6、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

7、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团员证管理制度

8、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关于团的档案管理办法

9、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团员年度民主评议注册制度

10、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关于干部管理办法

11、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关于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规定

12、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干部干事考核细则

13、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关于学生干部换届选举方案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工作职责

(1)根据院团委和上级计算机系分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起草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计算机系分团委会和院团总支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布置研讨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积极开展对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团的工作动态,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马列学习小组和学习小组的学习。

(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作好团员发展及管理工作,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抓好年度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表彰工作,推动全院形成倡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维护和代表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院有关部门搞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指导和帮助系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做好青年教职工团员的工作。

(6)抓好每学期团校培训班的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好团校。

(7)配合党校组织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的入党工作。

(8)积极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团内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9)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团的其他工作。

南海东软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干部岗位职责

一、 计算机系分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 主持团的全面工作。

2、 主持召开计算机系分团委会议,传达党委和上级计算机系分团委的指示、决议,研究确定团的工作任务。

3、 负责团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学院党委、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4、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汇报团员青年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并积极地、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5、 学习、掌握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工作方法,了解团史,研究团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 抓好计算机系分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开展好工作。

7、 参与学院党政有关青年学生问题的研究。

8、 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事情。

二、 计算机系分团委书记职责

二、 计算机系分团委副书记职责

1、 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 具体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

3、 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 办公室岗位职责

1、 负责计算机系分团委、团的上级组织及有关部门文件、通知、简报等的收集、整理、存档;负责计算机系分团委各种数据资料保管存档(需要存档的资料包括: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党委、行政及其他部门的文件、通知、简报、计算机系分团委的文件、通知、简报及其他数据资料、会议记录、各种名单、交流材料)。

2、 负责计算机系分团委信件的收发、处理;日常工作的协调、安排;会议的通知、记录考勤。

第6篇

金融办

今年以来,县金融扶贫攻坚指挥部紧紧围绕“学习借鉴金融扶贫‘卢氏模式’,组织发放扶贫贷款”的目标任务,加强信贷规范管理,扩大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做好金融扶贫各项工作。2019年,共新增扶贫小额贷款户贷户用28户100万元,累计投放591户2810.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完善卢氏模式,提升“四大体系”建设水平

1.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管理,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全部建有金融服务站,所有行政村均有金融服务部,全面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相关的政策宣传、贷后管理等工作,金融扶贫三级服务体系作用发挥良好。

2.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了信息采集系统,印制下发了信息采集标准,截止目前,共采集并进行农户等级评定14.3万户,同时,将评定结果全部反馈到乡镇金融服务站及贫困户家中,激励贫困户建立良好信誉。

3.产业支撑体系。协同督导县发改委依托主导产业,组织搞好带贫企业、带贫合作社及扶贫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提升产业带贫能力。

4.风险防控体系。扶贫小额信贷严格按照“5万以下、3年以内、两免一补”执行基准利率进行。县财政注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7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对每月按时付息、且满一年户贷户用贷款的用户进行贴息,每半年为一个周期,8月份,已发放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0.4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

二是规范小额信贷发放。

2.做好企业带贫。坚持“体现差异化,着重带动未脱贫贫困户增收”的工作原则,主要对无劳动能力、无技能、无项目的贫困户进行覆盖。为全县除享受户贷户用贷款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金融扶贫帮扶资金,分别对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2681户,每户发放456元金融扶贫帮扶资金;对未脱贫2259户贫困户,发放1000元的金融扶贫帮扶资金。此次共计发放347.8万元,于6月28日发放到位。

3.落实好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将以上精神和要求转发至金融扶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筛选企业,重点选择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涉农企业等作为贷款主体,目前,带贫企业材料正在市扶贫办审核。

三、完善预警监测,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1.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核实,紧盯贷款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抓早抓小,形成上下贯通的风险防范监测。

2.提前做好还款准备。对到期还款企业提前两个月进行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还款准备,防止出现到期未还款或逾期问题。目前,我县无逾期贷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符合申请扶贫贷款的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根据我县户贷率低,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无发展生产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印发《郏县金融扶贫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鼓励贫困户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发展我县特色产业,为贫困户建立连接机制,实现应贷尽贷。

第7篇

××县先进性教育办公室

(年月月日)

××县选派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强班子、带好队伍、发展经济、锻炼干部”的目标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选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县名选派干部肩负组织重托,已奔赴个贫困村任第一书记。

一、县委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

县委坚持把选派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选派工作伊始,就成立了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选派工作的领导。多次召开常委会,听取选派工作情况汇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先进办严格按照州委和县委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先组发[]号),切实搞好选派干部的选派、管理、培养、考察和服务工作。

各选派单位从全局的高度出发,把本单位优秀骨干和后备干部推荐出来供组织挑选,在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后,各帮扶单位在帮助选派干部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为帮扶村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各乡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但主动帮助选派干部解决生活上的难题,还积极帮助选派干部理清发展思路,选准发展方向,帮助选派干部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二、严格选派标准,确保选派干部的质量

县委和县先进办严格按照省委和州委要求,坚持选派标准,确保选派干部质量。严格按照民主、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和从严考核。从县直党群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拔了名政治素质好,群众观念强,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理论素养和较强开拓创新意识的年轻干部分赴全县个省定贫困村任职。

三、认真做好选派干部的岗前培训工作

抓好选派干部任职岗前培训是保证选派干部到村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环节。选派干部到村担任的是党支部第一书记,是带领全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对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负有重要责任。县委高度重视对选派干部的培训工作,安排一周的时间,在县委党校集中进行了培训,同时精心安排了培训内容,除省州要求的培训内容外,还结合实际,请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涉农部门领导和有长期农村工作经验的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给选派干部讲课。通过培训,使选派干部进一步明确了选派下去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初步掌握了农村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为选派干部迅速进入角色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健全选派工作制度,强化选派干部管理

第8篇

一、上半年工作

1、参与组织“2018年山东省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导向目录”评审;

2、参与组织“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专项规划”论证会。

2月2日,协助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在北京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3、参与济宁高端装备规划调研及规划的撰写工作。应济宁市经信委邀请,对济宁市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实地调研及书面文字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济宁市高端装备产业规划》的撰写。

4、参与“22个工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进展情况调度”。应山东省经信委要求,对山东省22个工业重点行业中的汽车、农机、工程机械三个行业完成转型升级进展情况调度,并完成汽车及工程机械报告的撰写。

5、参与“山东工业经济发展研究报告”撰写、修改工作;

6、参与“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提意见工作。应省经信委要求,对“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

7、参与“汶上县装备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发展规划”初稿撰写。应汶上县经信局邀请,对汶上县装备制造业企业实地调研,并参与完成《汶上县装备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发展规划》初稿撰写。

8、完成2篇政务专报。

9、参与文明创建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完成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报告撰写。开始对全省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实地调研,深入研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及我省产业发展情况,形成研究报告。

2、继续参与完成文明创建工作。

第9篇

第一条为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切实改进职能部门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保证年度重点项目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项目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度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确定、督查、评议、奖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实行县级领导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挂带责任制。

本办法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负责实施。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发改、经贸、财政、农牧等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第四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督办要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高效及时的原则。

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实行汇报制、限时制、督查制、评议制、奖罚制。

第二章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确定及分解

第五条两办拟定出年度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决定。

第六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确定和任务分解,每年3月底前完成。

两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临时拟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并分解。

两办拟定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要征询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意见。争取和实施项目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集中精力跑项目、争资金、管理项目。县上四大班子挂带项目的责任领导和协助领导全力负责好挂带的项目工作。

重点项目责任领导根据常委、县长分工确定,重点项目主要由县委常委、政府分管县长挂带,县人大、政协领导主要进行配合工作。

两办按照县委常委会议审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向责任单位、配合部门印发《*藏族自治县年度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其内容应当载明重点项目工作名称、责任领导、协助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落实要求等内容。

第七条责任单位在接到《一览表》后一周内,会同配合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填写《*藏族自治县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进度表》,上报县委县政府。

第三章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汇报

第八条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项目争取和重点工作实施情况要及时向责任领导和协助领导汇报。在实施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汇报请示;有特殊情况的,要特事特办;需要延时办理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九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实施中,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政策调整和项目变动除外),造成停工停产的,责任单位当天必须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原因,并在3日内拿出合理补救措施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责任领导和协助领导在听取汇报后3日内,以会议或现场办公的方式协调解决。责任单位按要求组织恢复实施。

第十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后,责任单位要对工作的整体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建议与对策等形成有价值的报告,报县委县政府。

第十一条各挂带项目的县级责任领导,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时限要求

第十二条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要按照《一览表》的时限如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争取项目部门获得重点项目信息后按规定的时限要求上报有关资料,项目主管部门3日内完成转报批复备案工作,不能办理的5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四条重点项目和工作实施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延时的,以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协调确定的时间如期完成。

第五章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

第十五条对确定督查的项目和工作,两办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接到督查通知后,要进一步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确保项目和工作如期完成。

第十六条县人大、政协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调研的职能,每年分两次对重点项目进行督察,并形成督察评议结果,提交县委、县政府参考。平时督查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对每次督查情况要记录备案,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挂带该项目和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协助领导汇报,同时印发《督查通报》,对工作进展不大或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报请县委、县政府组织督查。

第十七条责任单位要在规定完成时间截止15日内向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预报工作完成情况,对没有如期完成的,将挂“黄牌”进行督查。

第十八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实施中,责任单位或配合单位因主观因素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经多次督查仍没有实质性进展的,由组织部门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领导班子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第十九条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督查工作之中,经常深入实际,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实施的进展情况,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

第六章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评议

第二十条两办根据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情况适时组织考核评议小组。

第二十一条评议采取座谈、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个别谈话、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并形成测评报告。根据测评报告,归集评议意见和建议,向被评议单位反馈。

第二十二条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对重点项目实行公示制,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宣传报道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布。

第七章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奖罚

第二十三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责任目标,工作完成情况由实绩考核办作为衡量本乡镇、本部门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不能按规定时限汇报的责任单位,在年终考核时扣除平时分2分。

第二十五条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为优秀,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评为合格,不奖不罚;评为不合格、县委县政府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扣发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基本工资总额的10%和分管负责人年基本工资总额的5%。年终考核时对该单位一票否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不享受年度责任奖。挂带该项目和工作的县级责任领导和协助领导也相应扣除年基本工资总额的10%和5%。

经考核调查,对确属不称职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交流或降职、免职。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我县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县级挂带领导由县委建议市委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不评定优秀。

第二十六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实施中,对配合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推诿扯皮、不积极协调配合,影响工作进度、质量和效益的配合单位,通报批评。同时扣发主要负责人年基本工资总额的10%、分管负责人年基本工资总额的5%。

第二十七条奖励标准根据争取项目的结果和实施重点项目和工作的工作量、难易程度和效益等情况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