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48:19
导语:在房屋转租合同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1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1、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号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号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1)。
―1―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2)、(3)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2)、(3)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乙方承诺按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赁合同/前1个
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2―
4、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币)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元。(大写: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 该房屋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5、其它费用
5-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等费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担。
―2―
5-2 乙方负责支付的1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__。
5-3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月的租金,即( 币) 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
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6、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承担。
6-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6-3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
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7、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__币)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5―
8、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9、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9-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1的,1方可书面通知另1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1方,应向另1方按月租金的 ___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1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6―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10、违约责任
10-l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本合同租金条款。
10-2 在房屋转租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 乙方未按约定或者超出约定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7―
10-4 房屋转租期间,在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01、其他条款
11-1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15 日内,应由甲方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乙方的身份证明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出具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甲方/ 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 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1切责任。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2)(3)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
有同等效力。
11-3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1方违反本合同,另1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8―
11-4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1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任选1种):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5 本合同连同附件1式_____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1份,(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1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9―
补 充 条 款
---------------------------------------------------------------------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10―
附 件 1
该房屋的平面图
---------------------------------------------------------------------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11―
附 件 2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12―
附 件 3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13―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甲方):
国籍: 国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委托人: 委托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受转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1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1、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号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号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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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2)(3)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2)(3)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乙方承诺按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赁合同/前1个
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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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币)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元。(大写: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 该房屋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5、其它费用
5-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等费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担。
―2―
5-2 乙方负责支付的1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__。
5-3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月的租金,即( 币) 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
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6、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承担。
6-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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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
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 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7、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__币)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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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9、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9-1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1的,1方可书面通知另1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1方,应向另1方按月租金的 ___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1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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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
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10、违约责任
10-l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本合同租金条款。
10-2 在房屋转租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 乙方未按约定或者超出约定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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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房屋转租期间,在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01、其他条款
11-1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15 日内,应由甲方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乙方的身份证明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出具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甲方/ 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 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1切责任。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2)(3)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
有同等效力。
11-3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1方违反本合同,另1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8―
11-4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1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任选1种)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11-5 本合同连同附件1式_____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1份,(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1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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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充 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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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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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
该房屋的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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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11―
附 件 2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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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12―
附 件 3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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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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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甲方)
国籍: 国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委托人: 委托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个人房屋转租合同范文1转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基本概况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号(门牌)市区路__________号)层楼房、其楼上全部_______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转租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计_____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元,每月____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房屋转租合同范文2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卧室一间出租给乙方作为住宿使用,甲方提供水、电、暖、网线。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及从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房屋租金共计 元,乙方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付 元,一个月之后付清余款。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有责任维护房屋的完整性,因使用的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自行投资合理装修(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应保持室内原有物品的完整性,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四、乙方在住宿间除水、电、暖、网线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外,其余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必须履行,终止该合同须双方协商一致。
六、若出租有违国家,地方政策的利益时,该合同无效,甲乙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七、合同期满甲方按期归还,逾期不还以双倍租金收取费用。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房屋转租合同范文3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房屋的格局为 室 厅 厨 卫)。该房屋用途为生活用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2、甲方于3月8日与出租房季某签订半年租房合约,现转租给乙方。
3、甲方与乙方合约签订完之后房屋发生一切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与出租方自行解决。
4、乙方向甲方支付金额——元,
5、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上海市 区(县) .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支付方式为**.
(二)租金支付时间:**.
第五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水费 / 电费 / 宽带费 / 电视收视费 / 燃气费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甲方应保存并向乙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
(二)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 市 区 街 号 小区 单元 室的公有居住(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全部/部分)即 室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元。该房屋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
五、其它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币)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
附件二: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
摘 要:伴随着房屋中介市场的发展和以转租为生的“二房东”的出现,“转租”成为我国房屋租赁市场的一个普遍现象,并且产生了很多的纠纷和矛盾,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稳定形成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在擅自转租的情况下,次承租人处于转租关系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与擅自转租的房屋合同的效力问题关系莫大,因此应当通过确定擅自转租房屋合同的合法性来保护次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擅自转租;擅自转租合同的效力;擅自转租合同有效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擅自转租的房屋合同的效力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之中的判决的分歧由来已久,笔者将通过介绍基于同一事实的两个诉讼引出这一问题。
基本案情:2002年4月21日,傅某将一间车库出租给骆某作营业房。骆某承租后,对车库进行了装潢,改变了车库的功能。2003年5月25日,骆某未经傅某同意,将该车库转租给了汪某开服装店。2004年2月29日,金某因经营所需,向汪某转租了该车库,双方订有《房屋转租协议》1份,约定租期和租金支付方式以被告与原房东所订协议为准。协议签订后,金某按约向汪某支付了转让费。2004年6月7日,房东傅某的委托人王意国口头通知金某出屋,同年7月8日,傅某以转租未经其同意为由,书面通知金某出屋。
案例一
一审:因双方协商未成,金某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与汪某签订的《房屋转租协议》无效,判令汪某返还其支付的转让费29000元及押金1000元。越城法院经审理判决:一、原告金某与被告汪某于2004年2月29日签订的《房屋转租协议》无效;二、被告汪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收取的转让费36000元和押金1000元返还给原告金某。
二审:汪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被上诉人金某与上诉人汪某于2004年2月29日签订的《房屋转租协议》无效;二、上诉人汪某返还被上诉人金某转让费36000元和押金1000元。
案例二
一审:2005年8月7日,汪某向越城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于2003年5月25日签订的《房屋转租协议》和《附加协议》无效,并判令骆某返还转让费23123元、押金1000元。判决:一、原告汪某与被告骆某于2003年5月25日签订的《房屋转租协议》和《附加协议》无效;二、被告骆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收取的转让费23123元、押金1000元返还给原告汪某。
二审:骆某不服一审判决,向绍兴中院提起上诉。绍兴中院在二审中又查明:案外人金某从被上诉人处转租之车库已于2005年5月30日归还所有权人傅某。绍兴中院经审理判决:一、撤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05)越民一初字第2151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汪某的诉讼请求。
再审:在第二个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后,汪某就第一个案件向绍兴中院申请再审,绍兴中院裁定第一个案件进行再审,主要理由是:一、合同效力是法律对当事人达成的合意的一种价值评判,应由法院认定,而不属于当事人自由协商的范围,该案在调解书主文中对合同效力进行确认不当;二、该案与第二个案件在法律适用上不统一。绍兴中院经再审改判驳回金某的诉讼请求。
一个车库经过两次转租牵涉到四个当事人,最后产生了两次和一次申请再审,这两个案例将目前司法实践中关于房屋转租合同效力的争议完全体现出来。
二、非法转租合同概述
(一)房屋转租的概念
根据我国台湾学者的定义:“称转租者,乃承租人将租赁物之全部或一部复出租于第三人(次承租人),供其使用、收益,第三人则支付租金,而承租人(转租人)本身并不脱离原租赁关系之谓也。”将这一转租概念的外延加以限制,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将租赁的房屋出租给第三人使用收益,而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的行为。
(二)房屋转租关系的当事人
房屋转租关系总共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以及次承租人,他们三者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的。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是原始的房屋租赁合同,这个合同也构成了房屋转租关系的基础;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后来签订了房屋转租合同,最终形成了转租的法律关系。我们都知道合同具有独立性和相对性,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转租合同之间彼此独立,分别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及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发生效力。但是由于转租合同的特殊性质,二者之间有一定关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办法》的规定转租合同的标的物就是原租赁合同标的物的全部或者部分;除转租双方另有约定外,转租合同的到期日受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的限制。并且,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转租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原则上不得超越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范围。简而言之,三个当事人和两个合同,构成了房屋转租法律关系的五个基本要素。
(三)房屋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原则的比较法分析
由于转租直接关系到出租人的利益,不同国家和地区立法中,根据承租人进行转租自主程度的不同,大致可以区分为三类:一类是自由主义(或称放任主义)模式,认为转租乃承租人的权利,如无禁止性约定,承租人原则上可以转租。法国民法典、奥地利民法典即采用这种模式。一类是限制主义模式,即规定非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即采此见解。还有一类是区分主义模式,区分主义立法模式的做法是根据租赁物的类型的不同适用不同的转租制度。如租赁物为不动产,不论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均有权转租。如标的物为动产,则对转租加以限制,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意大利民法典、俄罗斯民法典、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均采用此种模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法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可见,我国立法明显系采限制主义模式。
(四),我国的非法转租
根据我国法律,转租按照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即擅自转租两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法转租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对次承租人毁损租赁物的行为负责。因此经过出租人明示或者默示的同意,承租人可以将房屋转租,此时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有效。那么如果出租人表示不同意转租或者在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呢?《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亦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由这两个法条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并未明确规定擅自转租房屋合同的效力问题,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于审判效率的考虑,将擅自转租的房屋合同认定为无效。但是由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法律效力低于《合同法》,而其中涉及的法理观点,也不为多数法官认同,所以司法实践之中并没有完全严格依照此办法判案。
三、擅自转租合同的效力认定
(一)学界对于擅自转租合同效力认定的三种不同观点
1.合同无效说。有学者认为非法转租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根据前文所述《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擅自转租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合同无效,并且转租人由于违反了相关的行政规定,甚至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将两者定为主从合同关系,主合同终止,从合同自然随之终止。
2.效力待定说。认为擅自转租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的学者认为根据《合同法》五十一条的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非法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是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出租人事后追认或者转租人获得了房屋的处分权,那么合同有效,反之合同则无效。因此,转租合同效力待定。
3.合同有效说。持该观点的学者的理由主要是承租人(转租人)与次承租人所签订的转租合同属于负担行为,自双方达成合意之时即成立生效。擅自转租订立的转租合同,也不属于《合同法》第51条所规定的效力待定的情形。租赁合同的实质在于出租人通过合同向承租人让与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以供其使用收益,无关乎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由此可见,租赁合同的内容并不涉及财产权的处分,因而擅自转租行为,并不属于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所以擅自转租合同也不因为是无权处分行为而效力待定。
(二)认定非法转租合同有效的法理基础
笔者认为,在认定非法转租合同的效力之时,应当采用合同有效说。
1.对于学者依照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认定擅自转租合同是无效合同的做法不予赞同。
我国《合同法》作为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部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擅自转租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即使是许多学者引用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也仅仅是规定了当发生擅自转租的情形之时,出租人享有解除权,但是这个解除权针对的是原始的房屋租赁合同,而不能涉及后成立的转租合同。当然也有人会说,如果原始的租赁合同被解除了,那么依附于原合同的转租合同当然随之无效。如前文所述,合同具有独立性,转租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并不存在依附关系,是相互独立的,所以即使租赁合同被出租人解除,转租合同依然因为独立成立的继续有效。还有的法官在审判案件之时,严格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认定擅自转租合同是无效的行为,其实不然。这个法条成立的基础在于将擅自转租合同和原始的租赁合同认定为主从合同的关系,这样的出发点就是和一般的法学常理相左的,立法者的初衷仅仅是想通过立法将审判的程序简化统一,却忽略了民事法律的原理。此外,该办法的性质实际上是一项行政立法,对于行政法规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笔者不予苟同。并且,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而非法转租的合同并不属于这五种情形之一,因为此也不能判定非法转租合同的无效。
2.关于转租行为的性质的界定仍存在不同观点。
根据德国和我国台湾的学者的观点,租赁行为是一种负担行为,而不是处分行为。因为租赁行为不涉及处分财产,所以租赁合同的成立不要求出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王泽鉴先生曾提及“租赁行为系负担行为:买卖及租赁均属于所谓之负担行为,又称债权行为或债务行为,与之应严予区别者,系直接引起权利变动之处分行为(物权行为及准物权行为)。”“出租他人之物,其租赁契约之生效所以不因出租人无所有权而受影响,乃是因为租赁契约系负担行为,处分行为并不包括负担行为在内,与租赁契约系以物之使用收益为内容,而非在于转移租赁物之所有权。要言之,出租他人之物,其契约之有效,均不以负担义务者对标的物有处分权为要件。何则?其理由无他,乃此等契约均属负担行为(债权行为、债务行为)非属处分行为也。”主张非法转租合同有效说的学者,从物权行为主义学说出发,采用外国和台湾学者的观点,认为转租作为一种实质仍为租赁的行为,不是一种处分财产行为而是负担行为,因此不能形成无权处分。
主张效力待定说的学者,并不是从合同有效说学者的对立面出发,认为转租合同是一种物权行为,而是认为但是我国不采用物权行为主义的模式,也不承认有关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划分。我国的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是相结合的,法律上无权处分中的“处分”采用的是广义上的处分。各种能够导致财产权利的设定和转移的行为,无论是处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还是非法出租和擅自转租以及在他人财产之上擅自设定质押等,都是对财产所做的一种处置,都可以认为是一种法律上的处分。转租是一种广义上的处分行为,并且因为其涉及到擅自处分出租人对于房屋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的权能,所以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
3.结论
笔者认为,转租行为的性质界定不影响转租合同的效力认定,非法转租合同的性质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按照物权行为主义说,将转租行为界定为负担行为,那么转租合同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都在合同签订之时生效,非法转租合同亦是有效的,在此不予赘述。
如果根据效力待定说的学者的观点,认为转租合同是一种广义之上的无权处分行为,所以要确认非法转租合同的效力,也就是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这一法律条文的存在,一直以来都饱受质疑。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有人认为,根据反面解释规则,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没有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就应当无效。综合这两点得出了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结论。《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出发点是为了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权的完整不受破坏,但是认定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就会对这种保护造成破坏吗?笔者认为不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旨在强调在签订买卖合同之际,出卖人应当对于标的物享有处分权,但是也没有明确认定在出卖人没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事后没有追认的情况下,无权处分合同是无效的。在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给予了《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以补充,同时也重申了无权处分行为发生后,签订的无权处分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如果将擅自转租行为列为无权处分行为,显然擅自转租合同也是有效的。
因此,笔者认为,无论擅自转租行为是负担行为还是广泛意义上的无权处分行为,都应该认定擅自转租合同的有效性。
四、结语
非法转租的行为在我国租赁市场繁荣发展的今天,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但是对于擅自转租合同的性质,我国立法之上仍然是漏洞,学界三种观点各持己见,造成了司法实践之中的混乱,笔者通过此篇拙作论述了个人对于应当认定擅自转租合同有效的理由,并且认为认定此类合同的合法有效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首先,认定擅自转租合同的有效性是对处于最弱势地位的次承租人的一种保护。其次,承认擅自转租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王泽鉴先生认为,私法上有两个原则:自由和效率。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以最小的成本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转租作为配置市场资源的一种手段,应当加以鼓励和引导。因此,确定擅自转租房屋合同的有效性是十分必要的。(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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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 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 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本人所属之坐落于苏州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村(弄)________幢________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上款所属房屋租赁,甲方和乙方愿意承租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居间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其中甲方承担________元,乙方承担________元。
三、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月)先付后用。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四、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按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在续租,则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还甲方并结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____月支付一次租金,并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第一次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签本合同时即时支付。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该房屋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六、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____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水、电、煤、电话、有线、物业、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是读数:水表________,电表________,煤气________.
七、甲方须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无质量问题,屋内设施均能正常使用。房屋结构设施的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八、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它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的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信息:租房合同要明确房屋维修责任]
九、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损失超过保证金或乙方已付租金和保证金总额的,乙方应据实赔付甲方;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租期结算,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按一个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租金、租赁保证金按实结算。4、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则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租金、保证金按实结算。
十、乙方使用的物品有:洗衣机冰箱空调彩电热水器微波炉电话饮水机沙发衣橱餐桌椅煤气灶脱排机固具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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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居间方义务:居间方应协助双方进行交房时的物业交割事宜,至交割完毕,居间方义务与责任完成。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产生纠纷的,如有需要居间方可出面协调双方纠纷,协调不成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处理。
十三、甲乙双方在此申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已理解并表示认可并愿意共同遵守及履行。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备档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并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甲方: 乙方: 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不得转租:一是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二是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此外,还应注意两点:(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向市房地资源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