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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群口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前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
自此项工作开始后,我们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今年4月初,在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宣读了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并对我县机构改革前调查摸底所需填报的各种表格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明确了报送的程序和时间。随后我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党群口和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摸底的内容是:各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划分情况及每个人的出生时间、工作时间、工作类别、学历、职称等详细信息。通过调查摸底,我县党群口和乡镇要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共有25个(党群口12个单位、乡镇13个单位),共计272人。其中,党群口90人,乡镇182人。目前,我县的调查摸底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待市人事局对我县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后,分步开展各项工作。
二、2008年考录到我县的6名乡镇公务员和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配安置工作圆满完成
经过去年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录用、初任培训等程序,我县共考录了6名乡镇公务员和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今年年初按照运组通字(2008)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分配原则、分配办法和拟分配名单,通过与各相关乡镇负责人沟通联系,经部务会研究决定后,我们及时将这9名同志分别介绍到了相关乡镇。同时,我们和县人事局、财政局协调联系,工资福利一律从2008年12月份执行。在对他们的管理上,我们采取与各相关乡镇负责人联系、不定期调查走访的方式,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他们都能够严格按照百分比考核细则和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八法”要求自己,成效明显。
三、党群口2004年6月30日前进入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安局副科级以上人员公务员的登记工作接近尾声
公务员登记工作是一项战线较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人人关注的工作。由于今年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日常工作比较繁重,任务多,此项工作一直处于搁置的状态,直到今年6月初,接市委组织部通知,此项工作才被再次正式启动。我们在去年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的基础上,又再一次把所有材料复查了一遍,经过我们连续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同相关审查人对所报送的资料进行反复审查,最终确定了73人(党群口36人,公安局37人)。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到收尾阶段,预计到7月底全部完成。
四、党群口第一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过渡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在去年我县党群口第一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及审批工作完成后,今年6月,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组织党群口符合参照条件的10个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登记前的过渡考试。我们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组织实施,对符合过渡条件的人员进行填表、统计、审查、汇总,最后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我县符合参加过渡考试条件的人员共有70人,其中28人免试,42人参加过渡考试。目前,这42名同志已全部参加过渡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待下一步接市委组织部通知后进行参照登记。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估计登记工作从今年8月份开始。
五、党群口第二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第二批参照的范围是党群所属事业单位,在今年年初我们与县编办联系,对党群口符合此次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经过审核,共上报了10个单位。在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摸底统计阶段,我们又与市委组织部多次联系,“打探消息”。目前,第二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申报资料已全部报送到省委组织部审批,待审批通过后组织过渡考试,并对其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登记。
六、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的内容,建立健全干部档案的基本信息,今年以来,首先,我们结合我县近两年来干部大面积调整的实际,与县人事局、教育局联系,对我县近两年来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的档案进行了移交,共移交档案120余本。同时对所移交的档案进行了整理、编号、入档,并对短缺资料进行了补充;其次,还对离退休干部的档案进行了分类整理;根据聘干和职工档案的基本信息未建立的实际,我们对这些人员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等个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并将信息全部录入了微机,建立了职工和聘干档案信息库。
七、干部调配、干部离退休和出国政审等工作稳步推进
1、干部调配工作继续完善干部调配审批一卡制,由具体承办人填写调动审批卡,科长、分管副部长、部长签字后方可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目前,已办理行政任命手续25余人次。
2、在干部退休的办理上,按照通过查阅干部档案、与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联系等方式,及时掌握了我部所管理的将要离退休干部的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共为23名到龄的干部下发了到龄通知单,办理退休手续15人次。
3、在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上,我们严格政审程序,对需出国(境)人员的资料严格审查,由科长、分管副部长、部长签字后,出具政审报告,今年以来,共为3人出具了出国(境)政审报告。
此外,在目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科室还重点参与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就科学发展观相关知识进行分批培训。自2009年3月初,全县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召开后,我们分8期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村两委主干、大学生村官共计1431人进行了分批培训。在培训前,通过制定科学发展观培训预案,对培训过程中涉及到的每一个细节都明确到人;培训中,通过一天两签到、两点名等方式,确保了培训人数和培训效果;培训后,通过对所有参训人员的笔记进行展评和评优,组织结业考试的方式,让参训人员找到了存在的差距,明确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二是组织我县4名同志参加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工作。在接到市委学习实践领导组办公室通知后,部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此项活动进行了安排,提出了目标和要求,我们立刻行动,制定预赛培训预案,对培训的时间安排、学习内容、培训场所、工作人员职责等进行了详细安排,同时为参赛人员搜集各种复习资料,邀请专业老师为他们进行讲解、辅导,对他们进行了为期8天的预赛前封闭培训。全市共有32支代表队参加预赛,预赛结束后,有6支代表队进入决赛,我县荣获了全市第2名的成绩。决赛前,结合预赛培训的经验,制定了决赛培训预案,对培训事项进行了安排,同时及时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获取最新的复习范围,准备抢答设备,邀请指导老师和陪练,对参赛人员进行了为期7天的封闭式培训和赛前模拟演练,决赛结束后,我县获得了三等奖。此外,根据高部长的要求,在预赛和决赛培训过程中和参赛时,我们为参赛人员做好了一切后勤保障服务,为参赛人员消除了后顾之忧。
三是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单位工作。根据试点单位(东镇党委、东镇西街村)性质的不同,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们试点指导组经常深入到试点单位,按照实施细则对各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进行督察指导。与此同时,我们经常与试点单位沟通,及时掌握试点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共同探讨如何开展活动的方法,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6月24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振亮一行来到东镇西街村调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陈振亮部长对我县及试点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我们正在对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梳理、总结,为即将开展的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在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科室的同志还积极参加了部里的各项中心工作。如:鲁迅读书写作组的各项活动、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调研活动、七一红歌颂活动、七一表彰活动、2009年选聘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的笔试和面试工作、调整干部时的考察工作等,科室同志都在不同的岗位上圆满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
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需求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我省在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与中央的要求相比,与东部省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一)从服务意识看,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在一些部门依然存在。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关心,有权有利的事争着干,没权没利的事绕着走;、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机关办事人员服务意识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和部门落实政策不到位,反映社情民意渠道不畅,群众上访事件增多。
(二)从服务内容看,公共服务产品投入相对较低。据统计,近年来我省对公共服务产品投入逐年增加,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经济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腿长一腿短”的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偏离公共利益,导致公共服务覆盖面较窄,供给效率不高,影响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效果。目前,全省农村仍有206万低保对象,偏远农村的生活用水、用电、通信、看电视等仍存在诸多困难,不能满足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
(三)从服务方式看,审批手续繁琐,收费行为不规范。我省行政审批改革尽管已经进行了多次清理和调整,保留的省本级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依然还有476项,这与浙江省到“十一五”末拟保留264项、吉林省继续执行审批的279项、江西省保留的330项、河南省保留的373项相比,数量偏多。有些外省来陕的企业反映:投资陕西一个新项目,从立项到开工,要盖30多个图章,除个别例外,一般需2~3年才能办下来。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不规范。有些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承担行政执法职能,一些执法单位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不少执法单位甚至给工作人员下达罚款指标。
(四)从服务效能看,效率和水平不高。一些部门工作重形式不重实效,会议多、文件多,文山会海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少数单位衙门作风严重,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仍然存在;服务、协调能力不强,我省作为全国第一军工大省,军工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军工企业民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仅有12%。而重庆市这个比重达到38%,绵阳市达到40%。
(五)从服务通道看,“中梗阻”现象严重。老三乱(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屡禁不止,新三乱(乱培训、乱收费、乱发证)开始出现。有的部门借规范和加强管理之名,不断集中、上收和增设对企业的培训权、考试权、发证权、年检权、审验权、检查权、罚没权,借机扩大公共权利边界,并且千方百计借地方立法使其合法化。对一些重大项目、各类规划的前期审查、备案、审批、鉴定、文件会签等方面,环节多,手续复杂,办事难度加大。司法环境亟待优化。由于行政干预、地方保护等人为的原因,使一些投诉案件久拖不决、判决不公、执行不力,外商反映强烈。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六点建议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和全体公务员坚持不懈的努力。
(一)研究出台专题文件,积极推进我省服务型政府建设。建议省政府组织力量,研究出台我省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专题文件,做出工作部署。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情况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实际效果。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关文件资料,查找本地、本部门工作中的现存问题,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在推进我省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方法步骤上,先要抓好市、县及部门的试点工作,由点到面、逐步推广,以保证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破除官本位、权力本位的陈腐思想,不断强化服务意识。
政府及其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掌握重要行政资源的职能部门,要破除居高临下的官本位、权力本位等陈旧观念,破除注重部门利益、地方保护等错误的管理思维方式, 把自己的角色定位在代表人民利益来监管市场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公仆位置上,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已任,以公众满意度为最高标准,以对民众负责为崇高使命,一切公务活动都应做到保证民权、尊重民意、关注民生、开发民智,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营造亲民、富民、扶民的思想氛围。
(三)以推进民生工程为抓手,着力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要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民生工程,努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社会管理职能。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减少行政性经费支出,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使其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把更多公共资源投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和困难群众,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规范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使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宏观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微观管理服务,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协调互补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一是以下放和委托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重点,在清理压缩、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上实现新突破。在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数量的基础上,也要借鉴吉林、广东、浙江、成都等地的经验,下工夫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否则,会导致行政行为失范,滋生腐败。二是以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政务大厅为载体,在改革行政审批方式,实现“权力阳光运作”上有新突破。要明确政务大厅的工作定位,理顺政务大厅管理体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办理制,变分散审批为集中审批,变多头受理为一门受理,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最终实现政务大厅“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审批服务模式。要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认真实行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积极建立和实施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监督、考核、激励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改善政务服务环境。三是以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抓手,在强化行政审批全程监督检查上有新突破。要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总结经验、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推进我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争取在三年内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五)规范行政收费和处罚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加快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每年定期公布调整和取消的收费项目内容,凡不在公布保留之列的收费项目、未经法定程序设立的收费项目,均属乱收费。必要的行政收费、处罚事项,不得下放给学会、协会等中介机构。要严格限定政府部门所属各类站、所、中心的培训、发证、年检、收费、处罚权限。政府授权的评估、发证项目要在网上、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与政府各部门有各种关系的资格评估公司、评估中心、培训中心等尤其要实行严格监管。二是各级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处罚程序和处罚尺度。执法必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过罚相当,禁止重错轻罚或轻错重罚。执法人员执法时要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严禁态度粗暴,以权压人。三是坚决取消各级政府给行政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指标的做法。一旦发现下达罚款任务,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相应的问责及处理,彻底改变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现象。
2018年8月,经过江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我十分荣幸的成为了一名国家公务员。转眼之间,我工作满一年了。在这短暂的一年中,在各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忙下,我从不不熟悉到已经基本能完成负责的各项日常工作,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武装部,2019年起担任我镇武装干事期间,配合我镇武装部长,完成我镇2019年度征兵工作(宣传、报名、体检、政审),完成2019年度饶丰民兵训练工作,完成2019年度武装器械更新及武装器械库的搬迁工作,在武装部工作期间锻炼了我的大局意识,树立了更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时刻高标准要求自己,崇尚科学,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党政办,能够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之外还负责我镇三公经费报销,五查报表填交,门户网站维护,五型政府,等相关工作,期间对负责的各项内容做到了按时按量完成,确保工作完成上级下发目标,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争取不留下任何纰漏。
第三,卫计办,从2018年9月1日担任饶丰镇卫计办信息员以来,除了完成每日日常办证,部门领导交代工作等事宜,还在每季度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工作,涵盖我镇11所学校、1家自来水厂、24家村级卫生院,做到仔细检查,不留死角,对过期药品、医药垃圾管控、水质处理等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了被检查单位的卫生合格。开展了两次两癌筛查工作,涵盖我镇所有村委,共800余名妇女进行免费体检,较好地完成了我镇筛查任务。
现就开展“提行政效能、优政府服务”活动制定如下方案:根据区委关于开展“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简称“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
结合海曙实际,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意见精神。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初步形成机构改革设想。对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1加强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部门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将相似或相近的职能进行统一归类,对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出现或强化的职能以及随着社会进步逐渐消失或弱化的职能进行重新界定,初步形成机构改革方案设想。2月底前完成
科学制定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总体要求,2精简整合。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借鉴中央、省、市及兄弟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经验,按照规定不突破行政机构限额,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全面组织实施全区政府机构改革。9月底前基本完成
重新拟定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不突破现有行政编制总数的前提下,3立足实际。对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人员编制的余缺调剂,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领导职数,重新拟定政府工作部门的三定”方案,及时加强对新“三定”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注重长效管理机制,4注重长效。跟踪机构改革方案的运行情况,深入了解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机构编制,保持“三定”规定的相对稳定,将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继续深化职能归并改革。
切实理顺体制机制,1对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通知》文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减少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批管分离”运行机制。3月底前完成
完成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环保等6个部门职能归并改革,2扎实推进垂直部门职能归并改革工作。具体进度安排将积极与市审管办联系确定。6月底前完成
将户籍中心、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2011年计划新增进驻行政审批事项25项以上,3提高部门、事项中心进驻率。进驻率达到85%以上。6月底前完成
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提高即办件比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把一些经常发生,4围绕行政审批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的要求。手续办理简单,流程成熟的承诺件转化为即办件,现有20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即办件事项数。二是压缩承诺件的办理时限,缩短每一个审批事项承诺时间。力争承诺件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5天以内,所有事项的实际办理时限压缩到1.5天以下,比平均法定时限提速达78%以上。三是提高中心窗口直接签批办结率。做好新一轮窗口授权工作,使窗口授权到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直接签批事项占发生事项总数的65%以上。6月底前完成即未纳入政府公告目录的行政事项不得开展审评工作,5探索试行行政审批目录制。不断规范行政审批权阳光运行;探索开展iso2000认证。6月底前完成可行性前期调研论证即资料审核、领导签批盖章等一律实行网上办理。12月底前完成6深化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全部实行网上审批。
2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创新。
宾馆业、金属加工业、机动车修理业、再生资源回收业、餐饮业、洗浴业、文化娱乐业等7个行业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1抓好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市审管办进度安排。使我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完善“x+6并联审批运行机制,2扩大并联审批范围。发挥其在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街道招商引资中的作用。
继续做好企业服务工作,3强化企业服务办公室力量。加强与81890企业服务平台对接,确保5分钟及时响应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推行“无午休”服务制度,4加大服务举措创新力度。实行“现场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不断提高服务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3不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定期公布考评结果,1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以“四个率”即事项进驻率、网上审批纳入率、提前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为核心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以及反馈至各个部门。3月底前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注册登记环节中企业归属和属地落户管理制度。
从审批业务、内部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加强管理、检查、指导和考核,3加强对分中心和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的指导。6月底前制定好分中心管理制度。促进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6月底前完成相关试点工作,年底前出台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按照“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应用”原则。以电子政务应用为导向,以构建统一的数字海曙平台为目标,加快区域内数字化资源整合步伐,全面推进“313工程,即基本建成三大数据库,搭建一个统一平台,推进三大系统建设。
依托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1基本建成自然人库。以社区警务e超市为基础库。依靠制度化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由公安分局牵头,区计生、民政、卫生、教育、劳动、房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一个覆盖户籍、婚姻、计生、教育、健康、社保、住房等信息于一体的自然人库。2月底前完成
贸易、物业、安监、街道、公安、财政、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2基本建成法人库。由工商部门牵头。共同做好法人库建设。3月底前完成
全区统一采用测绘院开发的地图,3基本建成地理信息库。为避免重复建设以及系统之间的冲突。建设好地理信息库。同时,由区府办牵头,城管、教育、卫生、物业、贸易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扩充地理信息。4月底前完成
区府办、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配合,4搭建统一平台。由信息办牵头。进一步融合地理信息、自然人、法人基础数据库,以共建共享的方式,统筹数据资源,逐步构建集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于一体的公共平台。
区府办、发改、审管、城管、公安、建设、财政、规划、环保等部门配合,5政府管理系统建设。今明两年主要做好“科技促廉”系统建设。由区纪委、信息办共同牵头。建立一个包含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资产(资金管理、请示督查办理等内容的电子政务系统及其电子监察和绩效评估系统。力争年底前完成请示督查办理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时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
进一步融合公安、交警、消防、安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信息设施,6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数字城管”系统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信息的采集、交换、存储和服务平台,打造一个具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综治维稳、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字城管”系统。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大数字城管项目的前期调研和项目方案。
相关职能部门配合,7社会服务系统建设。重点做好海曙e生活平台的建设。由区府办牵头。三维地理信息库基础上叠加政府部门、学校、医院、景点、公园、公交、影院、酒店以及人口、法人等信息。5月底前完成
加快政府信息录入更新速度,8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做好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四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4月底前完成
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积极探索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
1完善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力求以量化考核为主,1对考核内容进行归类整合。执行大部门考核。建立分类考核标准,力求考核程序简化,减轻基层单位负担。
加大对民生事业、人才工作和文化建设的考核力度。2调整完善部分考核内容。目标设置、内容确定上继续加强对区重点工作的考核。
体现类别层次差异性,3实行分类考核评优。按党群线、政府线等单位或工作相近度进行分类评优。更具针对性和公平性。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班子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与单位个体考核优秀比例挂钩,考核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可提高次年的个体考核优秀比例至20%安全生产、综治、计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以及目标管理考核中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其个体考核优秀比例酌情减少。
2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5月底前完成
调动普通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1合理分配评优资源。对区管干部和其他干部分层评选。强化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平时与定期相结合,2注重公务员考核科学性。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防止年度考核对实际不称职人员迁就照顾现象。
要求实行“五公开”考核程序公开,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监督反馈制度。考核指标条件公开,优秀等次名额公开,量化测评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基层公务员对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培训、辞退、职务调整、工资调整的依据,提高公务员的自我完善能力。
三、工作保障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
科学的政府职能配置和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前提。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虽然在转变政府职能和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上取得了重大成效,但目前政府职能配置和行政管理体制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的转变还没有全面完成。《纲要》把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切入点和第一个环节,充分体现了它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先导性地位。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首先要求我们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改革和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体制不完善,法治政府的建设就没有健全的框架,依法行政的推进就没有坚实的基础。因此,一方面,应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明确划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界限,坚持凡是老百姓能够自己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和社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政府就不必也不应当干预;另一方面,应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合理设置政府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大力改革管理方式,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以制约行政权和保护公民权为核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
依法行政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是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问题。行政权具有管理领域广、自由裁量度大、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它既是与公民、法人利益最密切相关的国家权力,又是最容易被违法滥用的国家权力,因而依法行政的重心是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同时,由于我国的法治模式主要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型模式,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也主要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型改革,因而使得对行政权的依赖与对行政权的制约成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导致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始终是依法行政的难点。公民权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人民政府应当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行政权力应当始终是为了保护和扩展公民权利而行使和运用。制约行政权和保护公民权,就像“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推动着依法行政阔步前进。《纲要》抓住了依法行政的这两个核心,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和坚持政府对人民负责、对人民制定的法律负责的行政理念作为根本的指导思想;把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和规范行政权,保护和扩展公民权作为贯穿《纲要》的内在主线。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依法行政的这两个核心和《纲要》的这两条主线,通过在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纠纷解决、权力监督、程序建设等主要环节上建立起完备的行政法制度体系,真正把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落到实处,真正把保护公民权、扩展公民权落到实处,做到以制约行政权来保护公民权,以扩展公民权来监督行政权,实现制约、监督行政权与保护、扩展公民权的相互依存和共同推进。
以强化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带动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为着眼点,不断促进制度与人的良性互动
公务员是行政权的行使主体,是一切行政活动的最终实施者。他们依法行政观念的强弱,直接影响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实现制度约束下的公务员自觉依法办事,是我国依法行政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的根本条件之一;否则,再完善的制度也会被与之不相适应的观念错位和水平低下所扭曲,甚至使制度失去意义。韩非子说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体公务员只有真正做到了不唯权、不唯上、只唯法,严格遵循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才能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奉法者”,才能带动全体人民真正把法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才能实现制度与人的良性互动。唯有如此,全面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这个矛盾的主导方面,通过制定公务员依法行政的五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对培训的认真实施和严格考核,通过奖优罚劣、赏罚分明,教育和督促广大公务员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行政;并以此为推动,加大在全社会普法的力度,积极营造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以加强依法行政责任制为保障,把《纲要》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是法律的生命,违法不究必然导致有法不依。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政府责任是关键。一是各地方、各部门的行政首长要真正履行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大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力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二是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每年对推进依法行政和贯彻实施《纲要》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三是加强对行政机关贯彻实施《纲要》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新闻监督、社会监督以及严格考核、过错追究等机制和制度,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总之,要通过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大奖惩力度,使《纲要》切实得到贯彻执行,防止其被淡化、虚化、口号化。
,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自“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委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经济委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本部门执法和普法水平,通过努力,全委干部职工和所属各企业职工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同时有效服务了我县各项经济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县委办关于转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维办发﹝﹞11号﹚和县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的通知(维普法办1号)具体要求,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就“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把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五五”普法的主要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与要求,“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活动顺利实施,根据县普法办的要求,成立了以赵宗民主任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规划的具体实施,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县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我们对普法教育经费给予保障。普法教育离不开学习资料,我委普法办在征订普法资料时,均以保证本单位本部门普法教育的需要为前提,干部学法读本的证订数均按照上级要求如数征订,百分之百的完成,这也为开展普法工作打好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还结合自身执法的实际,对业务学习用书做到各办公室一册。
(二)明确任务,制订规划。为适应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我县经济管理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根据县“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我们于11月制订出台了《县经济委
“五五”普法规划及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教育对象及主要内容,制订了具体实施工作步骤。同时,根据规划,结合实际,每年都制订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计划,从而在时间上、制度上、措施上保证了“(来源:文秘站 )五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加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自“五五”普法规划制定后,我委按照《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普法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面向全委干部职工以及所属各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一直以来,我委利用星期五学习日,除学习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外,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涉及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学法懂法,并结合工作实际,让各项法律法规进入千家万户,增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及订阅有关知识读本中,参加率和合格率均达100%。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同时,还积极参加省、州、县举办的各类行政培训,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另一方面,我委还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第一线,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并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在每次的宣传活动中,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标语。通过学习、培训,广大干部职工及各企业进一步端正了经营的指导思想,增强了法制观念。
(四)强化管理,依法行政
为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二、存在的问题
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二)对所属各企业的法制培训还有 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来,通过总结和反思现行的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应对策略,以求更好地实现“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 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的最终目标。
关键词:政法干警 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培养模式 教育体制
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政法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全国部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招改)2008年正式启动。此次试点涉及公安大学、刑警学院以及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所属公安院校共计17所院校参与改革试点,将为山西、内蒙古等14个中西部省(区、市)的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培养人才。
公安院校试点班包括两个办学层次,即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其中,专科层次为高中起点学历教育,学制2年;本科层次为专科起点专升本和本科起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2年。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的部署,广西省公安厅于2008 年启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内容
此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有“五个变革”:一是招生对象的变革。招生对象由原来的高中毕业生转变为应届毕业生及退役士兵。二是招考方式的变革。入学考试变革为公务员考试形式。三是培养方向的变革。非定向招生、培养转变为定向招录、定向培养、定向分配,考生在报考时,就确定工作去向,通过统一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及入学资格,入学时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学习期满获取相应的学历或学位后,根据定向岗位和培养协议进入工作岗位。四是培养费用承担者的变革。通过招录考试入学的学生不但不用负担学费,还能获取一定的生活补贴。五是培养侧重点的变革。重点培养实战型人才,在课程设置中突出公安实务的教学和实训,加强实战训练及职业道德学习。
2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现状
由于此次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和探索,没有任何规律可循,没有任何模式可套,也没有任何经验可鉴,一切均在摸索中进行,因此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笔者经过调研,发现以下几点问题:
2.1 招考录取并非绝对公平、公正 第一次招录考试工作完成之后,广东省便有人举报招录过程有人“暗箱操作”,不按招录条件严格录取人员,很多“硬件”达不到要求的被录取,如身高不够入警条件的或排名明显比未录取的人员靠后的反而被录取的怪象。
2.2 招录职位设置与基层实际需要不相符 基层急需的专业人才未能划入招录计划,法医在艰苦地区公安机关非常短缺,却又“招不到”,即使招到了,个别外籍招录生又“留不住”,在艰苦地区呆不久便会产生离开的想法。
2.3 招改生专业跨度过大 招改生原有专业与公安专业学科跨度太大。笔者曾在我校网络安全监察专业招改生中调查,发现他们大学时所学的专业五花八门,有法律专业、体育专业、计算机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更有甚者便是兽医专业。这么大的专业跨度,学员的专业基础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专业跨度太大,专业基础相对就会薄弱,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难度也会增大,对培养公安专门人才也存在很大的制约和抑制。
2.4 不能按正常的秋季时间入学 政法干警招录试点工作中,招改生基本上都不能按正常的秋季9月份入学,因为考试的对象为当年的应届毕业生,考试一般要安排在毕业生毕业之后进行,即每年的7月份之后,笔试完成后,还要进行试卷评阅,成绩合格的再进行面试、体能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即使环环紧扣,整个程序下来至少也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招改生在校的学习时间被占用了一个学期,培养质量势必会受到较大的影响,达不到招考工作的最终目标。
2.5 招改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招改生不用自己承担学习费用,而且以公务员身份录取,工作岗位已经确定,公务员的铁饭碗捧在手里,可以高枕无忧了,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有些甚至还认为老师和学校不会在毕业上为难自己,所以学习不认真,应付了事,影响了培养质量。
2.6 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 笔者经过调研发现,很多招改生毕业后并没有分配到与专业相近的岗位,上岗后不能马上上手,还需要进行跟班实践或专门培训。这样既浪费了在校的学习资源,又增加了岗位上的培训资源,也影响了基层公安工作的持续开展。
3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完善
鉴于以上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应该着重从招生、培养及入警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3.1 增大招考的透明度,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近几年广西的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并没有完全公开考生的笔试成绩,仅仅是将进入面试的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等信息公布于相关网站,这样仍然会存在“暗箱操作”的机会。建议相关部门将考生所有的考试成绩予以公开,并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真正做到从优录取。
3.2 科学地设置招考职位 在设置招录职位条件时,应由基层用人单位提出专业需求及人员数目,缺什么招什么,缺多少招多少,特别是紧缺专业的招考职位,要科学地设置。尽可能招录原籍大学毕业生,保证公安队伍的稳定性,最大程度地制约“跳板”现象。在招考过程中,建议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招考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范围,可以考虑到相关院校进行宣传,扩大参考面。这样既可以增加人才的择优率,也可以招到紧缺专业人才。
3.3 实行“订单式”培养 通过调研,笔者发现,广西近几年招改毕业生去定向单位报到时才由当地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分配工作岗位,很多招改生并不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的警种。如:侦查、治安专业毕业生从事网络安全监察。这种现象显示,招改生在公安院校所接受的专业教育不能全部应用于实际工作,而就业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又非常匮乏,出现上岗不能上手的情况,仍需要进行专门培训,这无疑产生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为避免这种现象,应该联动制订计划,共同建立招录计划协调机制,实现教育部门招生计划、人事部门招录公务员计划与公安机关用人计划相一致。做到按岗位招录、分岗位施教、定岗位使用,在录取通知书上便明确学员毕业后的工作单位与警种岗位,实现“订单式”培养。
3.4 加强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严格的管理,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保证,公安院校应严格按招改生的学制要求制订两年的教学计划,不能按正常秋季入学,可以采取入学及毕业同时顺延一个学期,以保证两年的学制教育。为了培养高质量的政法干警,要改进学习评价体系。根据中央的招改精神,对招改生的学习评价,传统的教育评价机制不符合招改生的实际情况,必须进行全面改进,建立起符合招改生的学习评价体系。在评价内容上,重点考核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尤其是关键能力的考核。在方法上,要以实战考试为主,采取多种考核形式,不搞纯理论的考核,如采取传统的笔试、上机考试方法的同时结合实务操作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可以借鉴福建省公安厅的做法,采取“校局共管”的模式。在录取工作完成后,将招改生的名单及基本情况通知招警单位,让招警单位将招改生纳入自己单位的管理范畴,全程监督招改生的学习进步过程。公安院校将招改生在校各方面情况通报给招警单位,并将学习成绩单书面通报给招警单位。同时,建议各任课教师要严格要求学员,考核要动真格,不要做“老好人”。一些教师认为,学员们已经是公务员了,成绩合格获得毕业证即可上岗,在考核上不动真格,走过场,这样的做法不但会害了学员,还会影响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开展。
3.5 对招改生的报考专业进行限制 招改生原有专业与公安专业学科跨度太大,不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建议招生考试部门及公安院校在招生专业上进行一定的限制。比如,网络安全监察专业可限定为计算机、信息通讯、网络安全及相关专业;特警可招录退役士兵或者体育专业的学生。应尽可能地保证学员专业知识的相关性和相近性。针对招考生不同知识背景的情况,坚持因材施教原则,采取分班教学的方法。对公安专业与非公安专业招改生进行分班教学,公安专业招改生应侧重实战训练,非公安专业招改生首先要保证专业知识及技能训练,同时还要加强警务实战技能的训练,这也要求公安院校更灵活、更科学设置专业课程。
综上所述,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作为新生事物,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的全新开始,总结和反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取其精髓、去其糟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为培养卓越警务人才创造更有力的条件。
参考文献:
[1]专稿.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14个试点省份基层公安机关招录培养4360人[J].公安教育,2008(8).
[2]张峻峰.公安院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现状探析[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关键词:学籍档案;利用;总结;思考
一、学籍档案利用概述
学籍档案是学生在学校综合情况的原始记录,涵盖了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部信息,具有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学籍档案的利用在求职、升学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学籍档案利用是高校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勤于思考,逐步提高高校学籍档案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二、学籍档案利用情况
对学籍档案利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有助于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质量。本文将从利用者类型、利用目的、利用时间三个方面对高校学籍档案利用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利用者类型。利用者类型主要有以下五类:第一类是在读学生,新生录取名册是在读学生利用的主要学籍档案,利用率高。第二类是已毕业的学生,已毕业的学生利用学籍档案类型多,主要有新生录取名册、毕业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第三类是本校教职工查阅本部门已归档的学籍材料,用于工作查考。第四类是第三方认证机构。第五类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通过查阅应聘人员的学籍档案,为聘用与否提供参考。
第二、利用目的。利用目的主要有以下五种:1、“报名”,指报名参加各类考试和比赛,包括以下内容:一、学业方面,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考研、考博、出国留学、报考军校等;二、求职方面,报考公务员、海警、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三、技能方面,报考专业技能证书考试等;四、综合素质方面,报名参加各类体育比赛等。2、“审查”,指招聘单位对即将录用人员的身份审核,比如公务员和海警考试通过之后,录用单位在政审时要进行身份审查,同时部分企业在录用签协议和报到时也需要进行身份审查。3、“认证”,指为第三方学位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位和成绩认证。 4、“补充”,指已毕业的学生补充个人档案材料。5、“查考”,指校内教职工查阅本部门归档的学籍档案,进行工作查考。
第三、利用时间。学籍档案利用的高峰时段在4-5月和10-12月,利用的高峰时段与高校的运行周期相一致。这两个时期新生录取名册利用量大,主要用于在读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体育比赛、求职录用等。
三、学籍档案利用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维护档案完整。《档案法》第5条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保证查档人的身份安全。学籍档案在大量利用时,要注意控制利用顺序,避免造成混乱。利用完毕要仔细核查档案的完整性。在学籍档案利用的各个环节中,时刻把档案的安全性摆在首位。
第二、制作专门的检索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在学籍档案中,新生录取名册利用率最高。在查阅的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是无法查到学生的具置,要从该年录取入学的所有学生中找到某个学生的信息如大海捞针,工作效率低下,同时反复翻阅档案,不利于档案的保护。
这个问题在本省生源的新生录取名册查阅中尤为突出,因此必须要为本省生源的新生录取名册制作更加细化的检索目录。检索目录要逐年进行制作,依次录入序号、入学年份、档号、学历层次、录取专业、页码等内容,按照招生录取的专业进行编制,对不同录取批次中同一专业所在页码进行汇总,查阅时只需要翻阅该生所在专业即可。利用细化的检索目录大大缩短了翻阅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p少了档案的磨损,从而起到保护档案的作用。
第三、探索异地办理的途径,方便远程查档。少量已毕业的学生人在外地,本人不能回到学校并且无法找到委托人代其办理查档。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为查档人提供远程查档,查档人通过电话联系,说明本人情况和查档内容之后,运用QQ、邮件、传真等手段提供本人证件的复印件,证明查档人身份,通过履行查档手续确保查档人身份安全后可以予以办理。学籍档案证明材料办理完毕后,将材料邮寄给查档人。在确保查档安全的前提下,远程查档为查档人解决了燃眉之急,提供了便利。
四、结语
学籍档案记载了与利用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数据,随着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多,就业形势日益严峻,高校学籍档案的需求量逐年增加。高校档案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更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高校学籍档案利用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考核 评议 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1-291-01
中层干部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的中流砥柱,其效能能否全面发挥直接影响到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考核作为一种对工作监督检查的手段,无疑起着助力推动作用。在当今大力倡导科学发展观的时势背景下,如何充分有效地发挥干部考核制度的监督激励作用,以推动广大干部为企业的健康、持续、科学发展贡献力量,成为我们企业的一个课题。
晋城煤业集团长平煤业公司自2000年实行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干部考核办法以来,不断摸索总结,形成了一套基本上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它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群众公认与领导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百分制考核方法:民意测验占35%,领导评议占40%,同级互评占10%,综合考核占15%。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第一,撰写述职报告。第二,召开述职会。在考核工作组主持下,由领导者本人面向本单位群众,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作一概括陈述。第三,单位主要领导评议、群众评议和同级互评。领导者述职结束后,考核工作组发放民主测评表,由本单位群众对领导者进行评议,同时单位正职对副职进行评议,副职对全公司同级干部评议。第四,个别谈话。评议工作结束,考核工作组指定谈话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了解领导者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之后写出考核意见。第五,公司领导评议。第六,核实有关重要情况和数据。第七,汇总考核数据,经公司党政审核后予以公布。
上述以“德能勤绩廉”五字为考核标准的考核办法吸收了360度考核法的理论精神,采取了上级、同事、下属三个角度综合评价的年末考核同企管部每月打分的月度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由不同主体、不同时段的反馈来综合评价干部绩效的全方位评价方法,它打破了单纯由上级评议下属的传统考核制度,避免了传统考核中考核主体极容易发生的“光环效应”、“居中趋势”、“偏紧或偏松”、“个人偏见”和“考核盲点”等现象,较为公正客观地全面反映了被考核者的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同时它也体现了现代公司管理制度所倡导的员工参与管理的思想,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员工的自主性和自我控制,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组织忠诚度。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企业的改革,理论与时俱进的本质要求使得我们很有必要对原有考核办法进行深入的探讨分析,总结起来,原有考核办法存在的欠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考核队伍素质及考核机构职能有待加强
考核队伍是绩效考核制度的具体实施者,作为考核主体,其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到整个考核工作的结果和质量,目前该公司的考核工作人员均未参加过专业的系统知识培训,在政策认知水平、考核业务流程、考核工作技巧等方面缺乏宏观认识和准确把握,因此须加强考核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实行考核员制度,定期组织考核干部到党校、干部行政管理学院学习,加强对考核人员的政策水平、理论业务知识等相关培训,建设一支一流素质的考核员队伍。
目前的考核机构,除了年终考核临时成立的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办公室,日常的考核业务归属在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的业务范围,但仅限于企管部综合评议分的收集整理,缺乏理论上的探索创新。为能保证考核制度的与时俱进,须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工作机构,成立考核工作办公室,加强对考核工作的专题调研,对干部考核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突破,对相对复杂的考核工作进行实例分析,探索解决途径。
二、群众评议参评对象设计有欠合理
目前的考核办法,群众评议范围仅仅局限于本单位下属职工,属于“自己评自己”,很不合理。同时,由于利益上的连带关系,大多数职工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自己上司的评议往往持保守态度,因此群众评议结果的好坏无法真实反映领导干部的群众基础,自然也就不能发现问题所在。群众一词的定位直接影响到管理干部自身的行为方向,而且所有单位都是对外开放的,从某个角度讲,配合、协作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更接近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群众评议的范围应该扩大到全公司范围,考虑到操作上的困难,实行网上群众评议便显得势在必行。
三、考核指标不够细化及无法量化
目前的考核指标仅有概括笼统的名词解释,尚缺乏具体的细化标准,考核过程中,考核主体对被考核者的五项内容打分基本上是印象分,并没有可供参考的具体评分标准,此外,“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中,除了“绩”较易量化外,其余指标都难以衡量,比如“廉”怎么界定?跟人吃了两顿饭,算不算不廉?政治学习几次没去,算不算无德?这些尺度把握上的模糊性导致考核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难免会“失真”。
考核内容的具体衡量标准,是考核活动的准则及标尺,对考核结果的真实有效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标准乃是整个考核的基础性工作,对此,须不断细化指标,增强可操作性。针对“绩”,我们须加强职位分析,明确每一个岗位的任职资格、专业素质、业务素质、岗位职责等要素条件,建立领导干部职位说明书库。“廉”的方面:主要看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亲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忠于职守的表现情况等。比照国外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北欧国家和新加坡,公务员公款喝了100块钱以上的酒就被视为“不廉”,要受处罚;美联邦政府则对公务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标准做出界定,它设有一个专门部门把联邦级公务员的工作能力、数量、质量和适应能力等分解成详尽的多项因素,以此作为考核公务员的依据,对工作表现不良者,提出警告直至予以解雇。因此对于管理干部的考核还必须配合相关具体的制度建设,使考评尽量客观化、科学化,避免领导评议中的“印象分”。
四、考核结果受到参评对象素质的制约
现行的对于中层管理干部的考核办法,参评对象涉及直接上司、分管员工、同级三个方面,而煤炭企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一特性无疑决定了其员工整体素质偏低和金字塔状的人才结构现状,这一现状自然也被反映在干部考核工作当中:(1)理性认知水平偏低,人情因素所占比重较大,往往“老好人”、“庸人”的考核分数很高,考核结果与实际绩效相脱节。(2)某些员工不能正视上司和同事的批评与建议,将工作上的问题与不和上升为个人恩怨,利用考核机会“公报私仇”。(3)大部分员工缺乏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思想深处认为“官官相卫”,不敢真实地对领导进行评议,不能充分运用组织赋予他们的权利。上述状况的改善有待于员工整体认知水平的提高,公司也将会在本公司内网加大干部考核工作相关政策及制度的宣传力度。
五、须建立健全考核工作相关制度的保障
考核工作需多方部门和领导群众积极协助配合,这就要求出台相关的制度保障,明确考核工作组的正当权力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义务。比如谈话人的责任可以明确规定为:积极配合和支持考核工作人员开展考察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如果故意捏造事实,混淆视听,对被考核者刻意中伤的,必须追究其责任。除此,对于考核工作纪律也应做出专门规定,尽管每年的考核工作,考核领导组再三强调,禁止吃请和接受一切形式的贿赂,但口头上的禁令毕竟不能起到强有力的约束和保障。因此,须制定相关制度,诸如不准接受考核对象的宴请、馈赠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收受贿赂,不准借考核之机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等等,以此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引导考核工作人员秉公办事。
总之,考核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整个考核工作由考核主体、考核客体、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程序及方法、考核环境等因素构成,欲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切实起到考核制度的监督激励作用,我们应该从考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着手,做到尽善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