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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的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艰巨的任务,对于我们的医疗改革有一定深远的意义。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有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基本药物的可用性,能够减轻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并且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仅能够按时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了基本用药的问题,也解决了医药资源浪费和短缺的现象,有利的促进了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基层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作者对此现象进行讨论和研究分析。
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度前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渠道对照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度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渠道有三个方面:分别是药品差价收入、医疗服务收费、以及政府补助。而药品差价收入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的主要来源部分,因此长久的不正常的经营模式对现在的医疗现象造成了很多弊端。比如医务人员乱开药、开高价药、药价虚高等问题,形成所谓老百姓说的“看病贵,看病难”医患之间信任度降低,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的社会现象。在进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在收入渠道只有医疗服务收费、政府补助两大来源。在这样的模式下针对药品的收费标准采用这种零差价率,使药品差价收入的现象不再存在,对于这一改变将有力的改变医疗服务行为,能够有所保障的保证了群众的用药安全,也减少了患者的医药费用。对于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的药品零差率销售所减少的差价不再给予直接的补充,对于这一现象,可以换一种另外的方式对于医疗人员进行补偿,例如,给予工资补助,对医疗工作人员的环境进行改进,对于医疗人员承担的应急卫生事件给予一定的资助补偿等等。
二、各地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机制的做法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上,全国各地对此目前都有一定的补助办法,各个地方补助的原则基本一致,即在核定任务、核定收入、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收支差额进行补偿。但在具体的应用中不同的地方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分别有不同的应用原则。例如在云南地区按照服务人口和区域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综合改革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给予补助。辽宁地区建立了一下几种种渠道的补偿机制,如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湖南省的财政采取了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偿。天津省采取多种补偿,首先去掉医疗中的黑色收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有的药品收入中不合法、不合规的部分去掉;然后消化部分灰色收入,并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制度的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使患者较为容易的进行疾病的治疗。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核定财政补助。
三、现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有些地方财政补偿能力不确定。据有关数据统计2007 年全国药品费用总支出为6102.2 亿元[1]。按照全国30%的卫生机构推广使用基本药物、使用比例70%、加价率15%估算,各级财政全额补偿需投入160亿元左右。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加价率远不止15%,有的翻一倍,有的超过60%[2]以上数据表明了,有关部门投入的资金要比原有的预算的资金要高出很多,针对此现象,各个地区制定的补偿机制中都有较为各个财政所承担的比重程度,但此类财政承担的比重对于一些较为贫困的县城要额外负担这笔针对医疗结构的投入,针对实际情形会比较困难。因此要对于各个县城要进行不同程度的划分。
四、对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充机制的对策
相关政府应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投入
(1)加强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基本设备、信息化建设、以及医疗人员培训。针对一些无主病人欠费、医疗纠纷赔款等经费应由政府财政通过项目预算的方式安排。(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由政府通过合作的方式给予补助。( 3) 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人员费用由政府补助。对于一些基层医疗机构正式在编职工的工资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上的补贴根据地区差异进行有效的补助, 对编外职工的工资给予适当比例的补助, 这一制度的实施主要是断绝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为工资较少而出现的针对患者的一些不合理的收入。( 4) 基层医疗机构的办公经费按定额进行补助。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纯公益事业单位, 其办公经费支出水平要高于其他事业单位。毕竟医疗人员平时的工作量较大,且医疗人员的心里压力巨大,这样才能够使医疗人员收入与工作形成正比,使医疗人员在工作中能够更加认真。增加符合本地实际的药品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增补,这一制度的实施要要充分考虑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能够使当地群众真正能够用药所需,并在一定程度上严格控制抗生素的数量,保证群众在医疗机构中能够准确有效的配到自己所需的药物,尽早摆脱疾病的折磨。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2009 中国卫生总费用研究报告.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2009.
医疗保险体系覆盖下医疗卫生机构其绩效管理体系中,以卫生行政部门为监管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以医疗保险机构为主体’医疗保险体制下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管理方式以按人头付费的制度为主。按人头付费的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保险机构管制下实施人头付费标准。第二’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下采用按人头付费的方式。第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下实施“结余归己、超支自付”奖惩制度。其中,付费以绩效管理理论为标准,同时是考核的最佳指标;付费方式是考核的最佳方式,剩余控制权是奖惩的最佳机制。
2两种绩效管理制度的本质性区别及原因
2.1两种绩效管体制本质性区别
目前,我醒疗保险棚細于政赫式_額事业单位,在此翻之上’社会医疗保随经办体系显示的是政府的责任以及机构的公益特征,但该体制会造成参保人同保险人之间缺乏激励性的相容机制。全民医疗服务体制之下,大众通常以政府行政角度(管制角度)去进行公立医疗机构绩效管理的内涵解构,并以此角度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绩效管理体系加以定位。在此情况之下,医疗服务体系覆盖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其绩效管理体系就其本质上而言,是绩效管制方面的体系。医疗保险体系覆盖下,大众通常以政府管理角度(治理角度)去进行公立医疗机构绩效管理的内涵解构,并以此角度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绩效管理制度予以安排。
2.2两种制度差异的根源
造成两种制度差异的根源主要有如下三个因素:第一,费用支付标准存在很强的科学性。医疗机构参照相关规定对人头付费标准予以落实,按人头付费是市场机制中医疗服务的供求双方实现公平博弈的结果,按人头付费的标准不会因“虚高”现象而对医疗服务中的需求方造成不利,同时也不会因医疗服务价格“虚低”对应供方带来不利的影响,进而促进医疗服务中供应以及需求双方“均衡”局面的实现。反之,由行政机关构建的机制和制定的收费标准,必然代表供应方的利用且出现一时低一时高的情况,很容易使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出现波动以及扭曲,以此使医疗卫生机构中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具备合理及有效性。第二,预付费方式有激励体系。医疗服务机构的付费方式就本质而言,是医疗服务当中需求方对供应方进行的绩效管理体系’各种类型的医疗保险付费形式对医疗机构约束以及激励机制的形成有不同的影响’例如:医疗保险中若使用后付费方式,会形成医生、医院的单点形式,患者及医保对医疗费用产生约束以及激励作用。后付费方式的约束以及激励机制容易使医疗机构养成以成本为核心的服务思维模式,进而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费用予以控制对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进行优化。医疗保险的预付费形式是对医生诱导患者消费的约束,同时还是有效的过度医疗治理机制。第三,按人头付费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按人头付费的方式之下,我国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常常能够以:防未病、治小病、转大病的理念进行职业行为的规范,以此减少大众医疗费用中人头费用的支出,最终促舰方利益最大化的实现。由此可见,按人头付费W方式支概疗麵更符合当翻情下医疗卫生机的转舰务、撫诊治、公共卫生等E疗功難定位。
3.结束语
一、管理及考核目的
村级卫生组织是政府举办的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农村的一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按照一村一所进行设置,积极稳妥地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结合省政府民生工程村卫生室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要求,逐年加大村卫生室建设投入,整体提升村医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确保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分级管理制度,逐步探索出适合我县县情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管理及考核对象
(一)已经县卫生局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并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二)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管理及考核对象。
1、未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延缓考核,辖区内村医严格按照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进行监管考核;
2、因各种原因终止执业两年或已被除名的;
3、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
4、连续两年未参加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
5、正在立案审查或被劳教、判刑的。
三、管理机构
各乡镇成立由乡镇分管领导为组长,村委会主任、卫生院院长、农医所负责人为副组长,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负责村卫生室的监管及考核。乡、村领导及各类代表履行对村卫生室村医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药品价格、收费标准等的监管职能;村委会主任为村卫生室行政管理负责人,乡镇卫生院履行对村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合理用药、诊疗规范的监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村级卫生组织及村医的考核方案,开展工作督查,及时管理及考核信息,按照考核结果下拨村医补助及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各乡镇要在1月20日前将监管领导小组名单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四、考核内容
村级卫生组织的村医年度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个方面内容。
(一)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在乡镇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下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完成,县卫生局组织抽查,核实考核结果及评分,下发考核情况通报,具体考核要求按《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都卫字〔2009〕205号)执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见病的一般诊治、转诊服务)开展情况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内容等。
2、业务水平。从事公共卫生、传染病报告、计划免疫工作和一般医疗服务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3、学习培训情况。参加医学培训、在岗医学学历教育等情况。
4、服务规范情况。各项医疗规范、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新农合门诊服务情况。
(二)职业道德考核
职业道德考核由乡镇监管领导小组完成,主要包括执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等情况。
五、管理及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乡镇监管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半年一次,考核步骤、方法和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二)考核责任划分。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村医的考核,并适时召开工作会,研究和部署考核事宜。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考核日程安排,对照方案,突出重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严把村卫生室管理的业务考核关口,以及各种规范的落实情况。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当地群众代表,参与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并对村医职业道德进行综合评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三)细化考核内容。对村卫生室的服务项目进行重点核查,服务态度、收费项目、新农合门诊诊疗费用核报以及各种医疗规范等为主要考核指标。
(四)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医,严格按照《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均为合格者,考评结果定为合格。任何一方面不合格者,考评结果定为不合格(其中:业务考评分值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职业道德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县卫生局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发放依据。
(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乡镇监管领导小组报县卫生局。检查发现有药价过高、村医不出诊、服务项目不公示、医德医风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医,视为不合格村医,县卫生局应严格执行《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注销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三)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执业考核,或扰乱考核秩序的;
3、暂缓考核后仍不按时参加考核的;
4、在考核年度期间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5、未经县卫生局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时不服从上级卫生部门调遣的;
7、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书,伪造、隐匿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8、故意泄露患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关键词:新医改;基层医疗机构;成本控制
在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基层医疗机构也逐渐开始建设与发展。同时,由于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医改政策推行的前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为了能够实现新医改背景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对其发展中存在的成本控制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积极的解决措施,从而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体制,有效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一、新医改背景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首先,因为政府的财政投入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有重要的影响,在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时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在实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工作中,由于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且在区域内存在资金分配模式不均的现象,这往往就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发展的积极性与生存上存在较大的问题。一些地区为了能够保证各医疗机构不出现亏损对其资金进行分配,但是往往就会形成大锅饭的局面,医护人员的积极性较差,医疗服务的质量较差。其次,有很大一部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形成系统的成本预算编制工作。在新医改背景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其建设发展中应用了“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机制。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由于财政投入不足,且相关的工作人员与领导的成本控制意识不强,甚至在一些医院,其财务系统的成本控制的工作人员是医护人员承担的,这就使得成本控制的相关数据的采集也存在一定的误差,对成本控制造成影响。最后,尚未形成明确的成本核算观念。在大多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进行成本核算往往是对其实际工作中产生的成本和费用进行管理与控制,但是尚未形成明确的成本核算观念与体系。在基层医疗卫生结构建设发展中,科学的成本控制与核算,可以提升对已有资源的使用效率,并减少消耗,创造出更大的社会价值。但是,有很大一部分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领导在其管理中重视收入,尚未认识到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的重要性,尚未在其内部构建起合理的成本核算机制,这也使得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相关工作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比较薄弱,这往往也会造成铺张浪费的现象。
二、新医改背景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本控制的对策
(一)加强成本预算编制工作,实现全面预算。在新医改背景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中,为了能够加强成本控制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其成本预算编制工作,在其财务管理中能够推行全面预算,对其建设发展中的财务活动进行约束与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而且就目前推行的《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第七条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是根据其发展管理中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为了能够加强其成本控制,就需要管理层认识到加强预算对成本控制的重要性,能够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发展建设计划以及各项财务活动计划,尤其是费用支出等编制合理的预算[2]。并保证制定的预算能够在实际的工作中执行,将预算应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活动的各个项目与环节,避免其流于形式,失去约束作用,产生不必要的成本。(二)加强医院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加强成本核算。在新医改背景下,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中相关条例,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实现“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因此,就可以在其财务管理时通过对某一区域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对该区域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支出、固定资产以及流动资金进行细化与规范。还要在其内部建立起完善的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部门,避免出现预算执行不力的现象。同时还要建立起与之匹配的考核制度与奖惩制度。这样就可以较好的保障将成本控制管理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各个科室与岗位都进行考核与监督。这可以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工作人员能够树立起良好的成本控制意识,并在其工作中尽可能的规避与杜绝不必要的支出。(三)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产管理。在新医改背景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成本控制,需要不断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就我国目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其在成本控制管理中仍旧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可以通过不断加强其流动资金的管理,保证其资金周转的安全性与合理性对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管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往往是承担基本的医疗服务,为了对其进行成本控制,就可以对某一地区内的相关医疗业务进行规范。例如可以要求该地区的几家公司向其提供定向的业务,这样不仅可以使其采购等业务更加简化,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也能更好的管理其成本,也能避免药品、器械等出现囤积与过期的现象,降低储备的数量,减少对资金的占用,可以将结余资金用于其他业务的发展,从而有效的降低其成本,加强成本控制。这就要求政府能够定期对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并能对其财产内的相关设备进行报废批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其购置相关的仪器设备的时候,还需要参考实际需要与可能产生的社会效益,避免盲目的投入,加强对成本的控制。(四)加强对相关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首先就要求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能够不断提升成本控制的意识,能够认识到加强成本控制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中的重要性,医院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加强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专业知识得到更新与发展,使其能够学习先进的成本控制与管理的知识。在日常的资金管理中能够树立起良好的成本控制意识,并能与实际结合起来。在面对新医改背景下出现的新现象与新问题要进行积极的分析,从而能够解决遇到的成本控制问题,从而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基层卫生机构的资金管理质量与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社会的发展。
新医改在我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为医院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对医院的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都提出了更加详细与具体的要求。在医院的资金管理中,成本控制是管理的重点与中心,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医院的发展,需要根据新医改政策的变化与医院的发展需要,及时的对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改进与调整。这样才能促使医院更好的适应时代的变化与发展。医院也要不断加强医院的成本控制意识与成本控制工作管理技能培训,从而不断提升医院的成本控制质量,促使医院实现其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能实现其经济效益。
作者:陈颖 单位:北碚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二、实施时间
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年4月至年3月。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192917人。其中城镇职工55104人,城镇居民137813人。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区卫生局负责)
2、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提高筹资标准。年上半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从7月1日起,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2)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达到100%,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医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3)提高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在资助城镇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探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区民政局负责)
(5)积极做好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区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管理水平。
(1)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在全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患者只需支付医疗费用中需个人承担的部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2)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结算服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3)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选择部分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逐步提高医保统筹层次,科学论证、有序开展基本医保经办管理资源整合。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保管理服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政府举办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区发改局、卫生局负责)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区卫生局、物价局负责)
(3)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落实基本药物省级统一招标采购配送的有关规定,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区卫生局、物价局负责)
(4)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区物价局负责)
(5)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区卫生局负责)
(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区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
(7)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2、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1)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其正常运行。(区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鼓励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3)探索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规范合理的补偿办法。(区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绩效工资政策的落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负责)
(2)科学合理确定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稳步推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4、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明显提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区卫生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年内完成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扩建青年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保按期竣工投入使用。(区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2、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
(1)为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4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区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安排3名区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积极开展为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卫生人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实行全员在岗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
完成20处村中心卫生室改扩建、178处新农合布点任务。符合新农合报销条件的村卫生室,落实以药品配送为重点的一体化建设任务,提高报销比例;积极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区卫生局、财政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水平。(区卫生局负责)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区卫生局负责)
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年再补种2035人。(区卫生局负责)
(2)对1753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负责)
(3)为2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区卫生局负责)
(4)落实年8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确保中央、省、区级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区卫生局、经济开发区负责)
(5)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区卫生局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区卫生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筹组织和协调全区的改革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出台的配套文件及省、市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及时研究制定我区的贯彻落实意见。医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关键词: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模式;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服务项目付费
我国目前医疗领域涌现出卫生费用和人均卫生总费用上涨过快[1]、医保费入不敷出[2]等诸多问题,国家想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角度来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和医保费不合理使用的问题,于是提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2017年6月,国家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2017〕55号),这是第一个针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文件,对推进改革工作做出新部署。从文献资料来看,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各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比较或某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探索和应用,很少针对各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模式选择的研究。其实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对患者和医院产生的影响不同,基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合理控费、控制医院管理成本及提高可操作性几个方面的综合考虑,不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是有一定的适用机构的。国内外有很多典型案例,它们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但亦有共性存在,即某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有其可适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此,本研究将通过查找文献了解国内外典型国家或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现状,结合不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探究我国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选择模式。
1不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利弊分析
1.1医疗服务质量
在医疗服务质量方面,按服务项目付费可以较好地满足参保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保证医疗服务质量,这应该也是这一传统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能得到广泛应用的主要原因。但是按项目付费成本效益较低,它需要运用大量的卫生资源和资金来换取医疗服务质量[3]。按病种付费方式有明确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标准,因而服务质量一般能得到保障。相比而言,其他几种预付制方式可能会导致医疗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合理降低服务成本,减少必要的服务流程,造成医疗服务质量不同程度地下降。因此,对于控制医疗服务质量而言,按服务项目付费效果最佳。
1.2医疗费用控制
在医疗费用控制方面,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控制费用效果最差。按项目付费是典型的后付制,保险机构按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服务量对医院进行补偿,容易造成供方诱导服务和需方过度利用医疗资源,导致卫生资源浪费,医疗费用不合理上升,加重需方的疾病经济负担[4]。相对而言,预付制增强了医疗保险机构的话语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被动处境,使得医院主动积极参与医疗成本控制。其中总额预付和按人头付费是在医疗服务发生前,保险机构预付给医院一笔固定的费用,预付的费用与患者实际发生的费用无关,超支不补,提高了卫生资源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因此,在费用控制方面,预付制较后付制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1.3医院管理成本
在医院管理成本方面,按病种付费方式的疾病测算系统很复杂,需要大量基础工作支持,对技术和数据要求比较高,费用标准的制定和调整过程繁杂,所以管理成本很高[5]。按服务项目付费是在患者接受服务后再支付费用,需要卫生服务提供者审核繁杂的服务项目,工作量巨大,审计和监督费用增加,因而投入管理成本也比较高。按服务单元付费、总额预付制和按人头付费都是预先确定支付标准,费用结算简单方便,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监督成本和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成本低。故按服务单元付费、总额预付制和按人头付费三种支付方式便于管理医院成本,而按病种付费是医院管理成本最高的一种支付方式。1.4易操作性在可操作性方面,按服务项目付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按服务单元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的支付标准固定,可操作性都比较强[6]。总额预付制确定科学的预算额度比较困难,但若以往年总额为参照,此方法亦可操作。而按病种付费需要大量统计数据支持,这种方式在实施操作上有一定困难。
2国外典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借鉴
1948年英国开始实行全民健康保险,对初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统一采取按人头付费方式,后来为解决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英国对初级卫生保健全科医生的支付方式逐渐转变为按人头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7]。二级卫生服务机构采取的支付方式是总额预算制。而三级医院多数按服务单元付费。对全科医生实行按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能有效分担二级、三级医院的诊疗压力,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美国在1976年建立了疾病相关分类系统(DGRs-PPS),即采用按病种付费方式[8]。现美国模式是在DRGs-PPS的基础上建立的复合式支付方式,对于此类相对合理的医疗费用管理支付方式却因复杂的支付体系和高难度管理,而影响其实施效果。德国的门诊服务主要采取总额预付下的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方式,按人头付费是门诊服务的辅助支付方式。住院服务则采用按病种付费模式,德国推出自己的G-DRG系统,医疗服务付费标准由费用支出权重、基础支付标准和平均住院天数共同确定,达到合理控费的目的[9]。挪威、瑞典、葡萄牙等国直接引用美国的HCFA-DRGs和AP-DRGs方案,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匈牙利等引进DRGs的病例组合技术,再根据本国情况制定自己的病例组合方案[10]。纵观国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国外医保支付方式大致有以下转变。一是由后付制或预付制向混合制转变,且混合程度和复杂程度越来越高,但基本模式是以一种支付方式为主,多种支付方式并存。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门诊服务主要采用按人头付费和总额付费的方式为主,而针对二级、三级医院,很多国家在探索按病种付费的模式,同时辅助多种支付方式。
3国内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实证效果
3.1复合式结算
江苏镇江作为国内最早进行医改试点的城市之一,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上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目前镇江对医保费用支付采取的是复合式结算方法,对医务室和一级卫生机构采用总额控制的支付方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用以就诊人头为核心的总额预算管理和按单元付费的支付方式,对二级以上医院实行总额预算、弹性结算和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结算方式[11]。此模式借鉴了英国的全面健康保险模式,结合镇江实际情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模式。
3.2DRGs结算北京是国内最早学习和探索
DRGs支付方式的城市。首批试点选择了6家三甲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在此期间发现各试点医院运行平稳,DRGs在三级医院中的运用初见成效,DRGs促使医院为获得明确诊断和合理成本测算而开展标准化临床路径研究和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将成本、质量以及管理三者相结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就医困难。从北京市的医保支付方式发展历程来看,北京市亦是从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从单一付费模式向复合付费模式转变[12]。
3.3总额预付
2002年,上海市开始试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逐步对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医保总额预付试点;2009年起,上海在全市的二级、三级医院启动医保总额预付,2012年又探索医疗联合体试点的“打包总额预付”[13,14]。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上海形成了以总额预算管理和三大机制为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险混合支付模式,此混合支付方式包括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和按病种付费。上海市总额预付管理适用于所有级别的医疗机构,是国内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效果最好的城市,同时结合公开透明的协商谈判机制和约束激励复合机制,使上海市各级医院必须在合理的预算范围内控制医疗费用支出。三明市在2012年正式启动医改时,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也做出一些探索:一是采用总额控制的方法控制公立医院的医药费用年增长率;二是建立次均费用限额付费机制;三是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对住院费用采用按病种付费,三明模式中鼓励二级、三级医院探索按病种支付方式,对于所有医院可考虑总额控制支付方式,同时混合其他支付方式[15]。纵观国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选择,可以得出结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考虑以总额预付制为主,辅助按人头付费方式,而对于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总额预付制下的按服务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混合付费方式。
4不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适用机构模式探究
4.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人数比较稳定,医疗次均费用较低,可采取按人头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在实施按人头付费制时,应根据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人数,结合药品、年龄、性别和地区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支付标准[16]。其次,可采用总额控制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按服务单元付费主要是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住院服务,按照服务机构的实际年度参保出院人次、出院人次的平均住院日和平均床日费用等进行结算;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可以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的老年医疗护理和家庭病床。因此,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可辅之以按病种、按单元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因按病种定额支付会增加医疗机构的管理成本及具备不易操作性等缺点,所以并不鼓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但可尝试先从诸如高血压和糖尿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入手。因此,建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采用以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付费为主,辅之按病种定额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等复合支付模式。
4.2二级、三级综合医院
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因门诊和住院服务功能健全,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较多,建议采用多种基本医疗保险混合支付方式。可以总额预付制为基础,在年初根据医保基金筹资总额确定对各定点机构的预算指标,以避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对于医院门诊服务,采用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对于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支付,主要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17]。亦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因此,二级、三级医院可以采用以总额预付制为基础,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结合按人头付费、按服务项目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等的多元化支付模式。4.3专科医院专科医院是在某一个或几个医学分科比较突出的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有别于综合医院。为约束其医保基金的使用,对专科医院可采取总额预付制。其次,专科医院患者的疾病诊断大多为比较明确和诊疗技术成熟的疾病,所以按病种付费制可适用于专科医院。而对于专科医院中精神病等住院床日费用稳定且床位利用率高的疾病,可采用按床日付费。因此,专科性医院,可选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支付模式。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年,把我区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建成覆盖全区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实现区级以上医院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各区级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2.全区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在人员流量较大的汉中长途汽车站、市公共汽车运输公司常年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必须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4.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医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区上建立美沙酮治疗门诊为吸食成瘾者提供服务。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7.建立和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实行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性病的年发病增长率低于全省水平。
8.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艾滋病致孤儿童l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到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设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2.全区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l00%,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汉中机场、汉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4.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室乡医7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9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对吸食人员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对吸食阿片类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7.临床用血**0%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区上建立一所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
8.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三、防治策略和行动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1.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新闻媒体单位要积极刊播防治艾滋病、性病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区政府有关新闻网站要开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更新栏目内容。
2.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宣传教育。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要设立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的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要放置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宣传材料。宾馆饭店应做好相应的的艾滋病防范和宣传工作。招待所和旅店登记服务台,要备有代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影剧院、青少年宫、文化馆等文化、科普场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节目开始前播放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并结合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各镇、乡、办事处及居委会、村委会要设立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的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每个村至少有5条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或公益广告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贸集市、节假曰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编制适合农村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要在农业科技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培训中,安排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内容。
3.加强工作场所和校园宣传教育。各级各类机关、单位要在工作场所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开展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建筑、采矿等行业和大型工程建设单位,要将艾滋病防治政策及相关知识培训纳入职工岗位培训和行业安全教育,每年至少开展1次相关知识的专题教育。有关培训机构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求职人员免费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普通中学、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学校要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共青团等团体要组织青年学生参加社会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动;高等学校要发挥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的作用,在校园内外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动。
4.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各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要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广泛宣传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民政、计生部门要利用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和产前检查、婚前咨询等,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宣传。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出国劳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司法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团体工作网络优势,在继续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中国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和“青春红丝带”行动等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大力推广和实施有效干预措施。
1.积极开展针对性传播艾滋病的预防干预工作,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措施。区疾控中心要建立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专业队伍,制订干预工作方案并建立干预工作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有关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集中场所开展深入细致的预防干预工作;利用同伴教育宣传员在社区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训;鼓励高危人群接受艾滋病抗体检测和规范化性病诊疗服务。要在有关公共场所以及高危人群中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宾馆、饭店、洗浴和娱乐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要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
2.提高阿片类成瘾者药品维持治疗覆盖率,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市上设立在吸食阿片类问题严重的**区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心理矫治和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治工作,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开展并逐步扩大清洁针具交换试点,降低吸毒传播艾滋病的危害。
3.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发挥三级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及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的作用,结合实际,建立有效、可行、便捷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服务模式。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免费提供相关咨询和检测、产前指导、阻断、随访、营养指导等服务,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提供免费抗逆转录病毒药品;积极倡导并指导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产妇对婴儿进行人工喂养。
(三)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的管理。
1.坚决取缔、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或原料血浆活动。建立举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打击非法采供血液(血浆)、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血浆)或者制售血液制品的活动;严禁高危人群献血液(血浆)。要加强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医疗器械的行为。
2.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区卫生局及医疗卫生机构要将科学用血纳入医师继续教育考核内容,建立、完善临床科学用血评价体系和监督处罚制度,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自采和自供临床用血。
(四)提高艾滋病医疗服务质量,全面落实艾滋病治疗措施,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的关怀救助。
1.规范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提高可及性。区卫生局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艾滋病诊疗技术规范、制定药品管理和治疗信息管理规范,统筹安排卫生技术人员、经费和设备资源,开展医疗服务工作;要设立定点医院负责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支持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服务;区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应有经过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的医护人员负责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救治工作。区卫生局要加强治疗、随访、督导服务、心理支持、转诊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管理。要保证流动人口和被监管人员的治疗需求。区劳动保障、卫生部门要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就医管理、费用支付办法,切实保障合理医疗需求。
2.加强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和治疗,积极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制定各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政策,积极开展有效预防和治疗工作,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要建立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的合作机制,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监测,对所有已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提高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诊断水平,加强预防、转诊、治疗和关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病人,要纳入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及时治疗。
3.开展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孤老的救助安置工作。建立对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落实孤儿安置和免费入学的政策措施。要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孤老、孤儿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规定予以救助和妥善安置。
4.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艾滋病预防、救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人的作用,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参加艾滋病关怀护理和救助工作,并对参加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提供培训和支持。
(五)健全艾滋病检测监测体系,完善艾滋病检测监测网络。
1.建立适宜的服务模式,开展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充分利用现有服务网络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强调自愿和保密原则,提高自愿咨询检测的可及性。要建立和完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承担国家免费自愿咨询检测任务。开展艾滋病检测服务的机构,要提供检测前后咨询、相关健康教育信息和转诊服务;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机构,可开展自愿咨询服务,并通过转诊服务由具备检测条件的机构提供艾滋病检测。
2.完善艾滋病监测网络,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建立高危人群综合监测网络,建立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相结合的综合监测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高危人群进行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遵循知情同意和保密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为新婚人群和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手术病人、性病病人等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对应征入伍青年免费实施艾滋病抗体检测;将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抗体检测纳入从业人员常规健康检查内容,并依法告知检测结果。
3.合理规划和建设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不具备建立筛查实验室的要设立检测点,开展快速检测。
4.健全实验室质量控制、检测能力验证和质量考核体系。按照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进行配置,实行二级生物实验室市级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健全质量控制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和年度考核。
5、建立部门间信息合作与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的整合和利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各部门间的艾滋病监测检测信息合作与共享机制,定期汇总分析艾滋病疫情监测信息,建立监测结果制度。
(六)加强性病防治管理。
1.建立健全性病监测网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家疾病监测点和艾滋病监测网络的分布,合理设置性病监测点,加强性病疫情监测和性病患病率等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要加强性病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开展耐药监测,指导临床用药。
2.规范性病诊疗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性病诊疗市场整顿力度,规范性病诊疗和咨询服务。开展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健康教育,将推广安全套作为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内容,配合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区人民政府已将艾滋病防治规划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了具体的艾滋病防治目标,明确了责任和任务,实现目标考核管理。区政府成立了防治艾滋病领导机构,并设立办公室。区防治艾滋病领导机构每季度将向市级防治艾滋病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四免一关怀”政策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对隐瞒疫情、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健全政策和法制保障,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或完善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按政策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打击犯罪、等违法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临床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器官移植等医疗活动的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严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职业暴露。
(三)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居委会、村委会要确定预防艾滋病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参与防治干预工作。要努力改善基层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
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策略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团体的培训课程,加强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有关政策与评价方法的培训,提高政策制定与评价水平。要在医疗卫生行业及有关行业组织开展全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对从事艾滋病性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方面的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专业培训,对存在职业暴露风险的人员进行艾滋病自我防护培训和上岗考核;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医学继续教育内容。要探索建立输血风险和艾滋病职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预防艾滋病医源性感染。
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要求,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加强考试考核,保证培训效果。
(四)增加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管理和使用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统筹使用,发挥最大效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
关键词:医疗卫生;会计制度;医疗改革;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现行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行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存在着对许多新生事物无法反映,出现矛盾无法解决。很多时候找不到记账依据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体制存在一定缺陷、会计制度的性质模糊不清
现阶段医疗卫生单位会计人员的人事编制在所在单位,属于单位的一员,他们在自身职务的任免、职称的评聘、住房的分配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等方面都会受到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在这种治理体制下,医疗卫生会计人员面对的,一方面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自身赖以生活的基础。这样,会计人员往往处在两难的境地,内部监督职能难于真正发挥。现行的医疗卫生机构既不像企业会计制度,也不像预算会计制度。一方面,医院会计采用的记账方法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记账方法都是借贷记账法,而不是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的资金收付记账法;另一方面,医院会计的会计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而不是企业会计的经营单位,反映的也不是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经营过程中的收入、成本和费用,而是收支结余。
2、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医疗卫生单位的外部监督主要由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由于审计费用是谁委托谁付费,目前都是由被审单位自己来委托,审计费用由被审单位自己支付,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利益和生存,有时不得不冒审计风险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使得虚假的医疗卫生会计信息得不到制止和纠正。由于医疗卫生单位的会计信息受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程度不如上市公司那么强烈,因此,即使是会计信息失真,假如没有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实施的再审计,在短期内一般难以察觉,假如让这种虚假的会计信息长期积聚,那么将对国家制定宏观卫生经济政策产生严重影响。
3、资产分类不明确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1)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投资只设置“对外投资”一个科目核算,没有将属于流动资产的短期投资列出来。这有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2)对外投资采用期末计价成本法,没有遵守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3)对外投资收益没有单独设置“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将投资收益与其它收入混为一谈,不利于考核医疗卫生机构营业利润和对外投资效果。
4、核算方法分得过细过死,加大了会计人员工作量
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设置43个总账科目,与原来的制度相比,只是科目的级别有所调整,将原来的总账科目调整为大类,根据收入的性质和形式不同,划分出5个总账科目。支出类由一个业务支出划分为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四个一级科目。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和管理费用又所辖基本相同的约十多个二级科目。三条核算线和管理费用的划分,使得会计工作量成倍增加。专项资金类的一二级科目按收支两方分别设置,也大可不必。
二、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改革的建议
1、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建立独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医疗卫生单位和卫生主管部门要把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运用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卫生主管部门还要督促所属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和评选,从源头上减少会计信息失真。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做好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审核工作,账证、账表、账账和账实的核对工作,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以及财务制度的建设工作等。另外,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除了会计人员本身要加强学习外,卫生主管部门要抓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帮助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熟悉新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核算办法,精通会计法规和新的会计制度,使会计人员对会计处理的综合能力得到提高,减少医疗卫生会计信息的非故意失真。同时把医院会计彻底从预算会计体系中分离出来,根据医疗卫生机构资金运行规律,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适用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特殊的服务行业会计制度。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构成具有复合性,既有预算资金的投入和支出,也有经营资金的循环和周转。
2、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取消“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科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主要依靠自由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解决,而不是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人,再进行固定资产基金的核算已经不具有现实意义。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而实行提取修购基金的做法,也有明显的不妥。笔者建议可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做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购入固定资产时做会计分录,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不再同时做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借记专用基金,贷记固定基金的分录。将固定基金的期初余额减去评估固定资产净值后转人“事业基金”,固定资产原值与净值之间的差额计人“累计折旧”科目。
3、增设“财务费用”和“投资收益”科目
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财务费用”中核算,存款利息则在“其他收入”科目总核算。为适应新形势下医院成本核算和负债经营的现状,规范核算借款(负债)的费用支出,合理反映借入资金的利息负担情况和合理评价资金(负债)的利用效益,建议把原来在“管理费用”下“财务费用”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在“其他收入 ”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统一规划到设立的“财务费用”一级科目中核算,期末直接转入“收支结余”的“其他结余”。
医院对外投资的收益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不能单独反映在业务收支总表上,不利于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投资收益作出评价,也不利于对投资收益的监督。为了规范对外投资收入的核算,建议设立“投资收益”一级科目进行核算,对外投资时,借记长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不再同时做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借记事业基金——般基金,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期末将“投资收益”直接转入“收支结余”的“其他结余”。
4、增强会计核算的灵活性、减少核算困难
会计科目的设置既要适应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需要,又要适当减轻财会人员的工作量。现行医院会计科目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反映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对收入、费用的核算过于繁琐,缺乏灵活性。难以适应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对会计信息的不同要求。因此,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医院改革的要求,设计新的医院会计科目,应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重点反映,对收入和费用的反映适当简化,并增强会计科目的灵活性,核算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殊的经济事项,大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核算细一些,小的医疗卫生机构可核算粗一些。
5、建立建全会计报表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的会计报表既要满足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的要求,也要便于外界和非专业人员阅读。现行的医院会计报表制度,既与国际惯例不相符,又不便于非专业人士阅读。作为医疗单位的财会人员,笔者深有体会,真正能读懂资产负债表的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少之叉少。建议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报表要包含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使会计报表包含的信息量增加,可理解程度增强。因此,编制易懂的会计报表也是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 峰平.洪亮,比较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J]中国妇幼保健,2010(3)
1依法行政是卫生管理的主线
一是法治理念的树立。在卫生法治理念逐步形成的过程中,人们的认识也会从感觉、知觉和表象等初级阶段过渡到对卫生法律本质的认识,此时丰富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融合,逐步形成主观能动性更加强烈的卫生法制理念,表现为卫生法律态度更加正确、全面,参与热情更加高涨,卫生法律逐步成为一种行为的准则和健康保障的工具,成为人性中最具价值的一部分[2]。法律则有效消除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异化、扩张化等不良行政现象,将卫生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人治”行为予以排除,由法律来界定、规范行政权力及其运行,从而保障卫生行政权力在法律的框架下正确行使,扭转卫生行政权力的弱化、分化和转化。二是平等意识的确立。权力的运行应充分体现公正,强调平等。在当前地方利益凸显的社会形势下,公平的竞争不仅仅体现在社会市场主体之间,更应该体现在社会各部门之间。就卫生系统各部门而言,将权力运行法治化,建立起一套公平与效率相兼顾的竞争规则,对于系统平等发展权的保护,各部门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促进,地方恶性竞争的防范,“跑部钱进”等腐败现象的遏制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权力的理性对待。从一定的视角来看,往往行政权力是强大的,故而必须加以遏制才能杜绝它的扩张性、随意性。但是换另一个角度看,行政权力其实也是很脆弱的,如果行使不当则反而会伤及自身,在整个社会的秩序中造成恶劣影响。因而权力要讲求行政理性,遵循其自身的规律,合理划分行政权力,使权力的行使有所限制,当行则行,当止必止。四是效率观念的建立。就是要以最小的管理成本获取足够大的管理和社会效益,卫生行政权力的运行要简明、便于控制,尽量减少内耗,权力的运行得以规范化,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这既是现代社会对政府的要求,也是社会公众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结果极大关注的必然结果。而权力运行的原则有:一是行政权力设置的法治化原则。对于行政权力运行路径控制的加强就是要实现对于行政权力设置的法治化。尤其是对待行使权力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都必须要分工和分权,在权力的构架上进一步形成结构的制衡,防止因为权力的过分集中且不受制衡而产生权力腐败。二是行政权力监督的多元化原则。为了杜绝滥用权力所产生的各种不虞效应和恶劣后果,我们要对权力运行加强控制的同时,还要必须推行一种行之有效、能够容纳来自于外部民主社会监督的机制,从而遏制权力的泛滥,实现监督的多元化和社会化。三是行政权力主体的自律化原则。对于行政权力运行中畸变的矫正主要应从权力的主体入手,大力遵循行政职业伦理,推行一种权力运行内在的约束机制,实现行政权力主体的自律化原则。行政伦理是依靠传统习俗、社会舆论和权力主体的内在信念在发挥作用,在形式上以自我觉醒、自我约束的方式来表现权力主体对公共行政理念的价值评估和追求。
2卫生管理应该依赖信息管理
推行卫生行政事务公开化机制,是各级各部门在行使行政权过程中的一项基本的要求,应当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因此,要改善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结构和方式,重塑卫生系统业务流程,完善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积极创造各种有力条件,让更多人更广泛地参与到公共卫生事务的管理。当前电子政务的建立,不仅仅让老百姓得到了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而且各方面可以大大降低卫生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卫生行政服务的效率,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行政行为方式,改变各级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做到公共化、透明化,从而减少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现象产生的温床。针对目前卫生管理过程信息采集效率低的状况,引入卫生管理信息系统(HMIS),使电子政务同服务型政府建设越来越紧密的结合,为行政服务创新搭建了全新的平台,促进了政府公共服务型理念的转变,实现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管理的质量与效率。通过网络通讯实现共享。卫生系统各部门可以按权限对卫生信息随时检索、浏览,且卫生信息可以长期保存,有利于信息的交流和再利用,实现了卫生权力运行的透明化。
3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健全是卫生体制创新推进的根本保证
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机制是指对行政权力主体实施行政权力的步骤、方式、时限等的规定,旨在使行政权力运行公正合理和有效,对行政权力行为加强事前监督,防止和行政侵权。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机制,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健全行政权力主体进入机制。公开考录等进入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力求把事业心强、政治与业务素质好、真正能代表民意的人才选拔到卫生干部队伍中来。二是健全行政权力载体配置机制。行政机构设置法、行政编制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要制定并进一步完善,遵循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置各级行政卫生机关,并对现有的行政卫生机构进行改革,从而为行政卫生权力的顺利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健全行政权力获得机制。行政权力要做到依法取得,并规范其界限。在法律上要对行政权力的权力结构、权力范围及行政卫生权力机关的法定构成要件严格规定。四是行政权力运行控制系统。目前我国仍存在着行政机关的设置以及其职能配置不科学,部门的分工过细,甚至部门重叠,职能不清等问题。这些行政体制上的弊端,为少数营私舞弊的行政人员所利用,通过侵害相对人利益的手段,为自己谋取私利。因此,对于行政职权合理的划分是防止行政权力运行弱化和扩张的关键[3]。就卫生系统而言,可进行多部门协调机制、多方协调机制和社会对话,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协商等,以期推动我国职业卫生协调与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发展。
4激励机制是卫生改革的动力
要在量化、细化责任目标的基础上,研究并制定出每一项目标任务的具体完成时限、监督措施、评价标准,明确监督考核的办法以及责任追究的形式,为激励机制的实行提供基本可靠的依据。在具体考核方法上,要坚持“网络型”考核与“线型”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群众考核与领导考核相结合,并且要对责任目标落实的情况实行监督考核评估制、月报制、问效制、公示制、审核制等,随时可以掌握责任目标完成的情况,为问责制度的实施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要将正确应用监督考核结果与严格实行问责制相结合起来,把责任监督考核的结果作为对行政权力主体表彰奖惩、政绩评定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凭公论定奖惩,以实绩分优劣。医疗机构要实行绩效考核政策,考核结果应及时应用和反馈,同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人力资源规划、人事调整、绩效改进等方面。通过考核结果可以对最初的绩效计划进行改进,找出问题,并商讨解决措施,以此来提高绩效。通过考核结果可以进行人员补充培训、晋薪和晋级等,促使人力资源得以实现最佳配置,从而保证人力资源能够得到最大化利用和开发。考核结果还可以作为人事调整的重要依据,比如处分、降职、奖励、升职及调换工作岗位等[4]。
5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权力压缩机制
健全有效的制约机制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是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和行政体制创新推进的重要前提。当前,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健全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行政权力控制机制的构建。要大力转变政府行政职能,重点发挥其行政权力的自身宏观调控作用,并要调整部门内部的职能,转换行政机关的角色,将行政机关的一部分职能移交给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或直接交给市场。二是行政权力规范机制的构建。长期以来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缺乏,其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行政权力内部行使和运行过程中失去了监督和制约,使一些行政行为走向了“暗箱操作”,失去公开公正性。公开性则要求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必须坚持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政府各部门都应建立起一套系统而严密的办事制度,并对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涉及政府各部门和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和条例,以及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办事人员的行为准则,如此可使公职人员的行为受到进一步制约和规范,群众知情权得以充分赋予,从而使得行败可以防患于未然。三是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的构建。各种监督要素和主体要建立起既相互支撑又相互约束、内外结合、环环相扣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内部监督的独立性须增强,主要涉及政府内部设立审计、监察等专项监察机构。另一方面,要采取政府内部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政府惩处与监督相结合,政府处理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政府组织对话与社会组织监督相结合的途径,使得政府内外监督制约相结合,从而形成内外配合、相互促进的有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四是行政权力责任机制的构建。构建政府行政权力责任机制,旨在从制度层面上最大限度地预防、惩治及遏制渎职犯罪的行为,通过一系列的责任警示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公职人员消极不作为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进而在职权与职责、权力与责任之间促进一种良性的平衡状态的形成。
[参考文献]
[1]梁万年.卫生事业管理学[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3-4.
[2]张建华.论卫生法律意识[J].中国卫生法制,2000,8(5):7-11.
[3]袁素维,马进.依法推进深化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J].中国卫生资源,2015,18(2),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