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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城镇规划
Abstract: The land use overall planning and town planning are two different areas of planning, but in th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background, the two is unified. Therefore, we must tak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view to correctly tre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in specific in carrying out, the land use overall planning and town planning coordination, convergence, from development train of thought, development approach, system innovation, overall two program, to achieve a win-win situation.
Key words: the overall land use planning;tow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各项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尤其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使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显得更加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合理的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很多地区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时候,往往忽略城镇规划,导致土地规划与城镇规划相互间格格不入,造成城市总体布局混乱,影响城镇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实现城镇的现代化发展,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土地规划与城镇规划,形成互补协调、互利共赢的格局。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差异
在现行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分别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两大主管部门在行政级别上旗鼓相当,有各自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的分管体制造成两个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各行其是,这使得两种规划相互间不协调、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1指导思想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镇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
2.2规划目标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3 关于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思考
3.1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原则
统筹发展两个规划必须遵从以下原则:
第一,从全局出发的原则。要求以提高土地的总体利用效益为基础,对不同区域、用地部门及产业之间用地的需求进行全面考虑,协调好各区域、部门及产业间的用地矛盾。
第二,保护与保障并行原则。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推进耕地保护从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及生态建设的全面平衡转变。加强对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设用地占地规模,建立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才能使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
第三,可持续利用原则。在规划建设中要将土地的开发、整理、利用及保护结合起来,重视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对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统一协调,实现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弹性原则。无论是土地规划,抑或城镇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要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做到能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
第五,多元原则。规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最终实现多重效应叠加,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六,实用原则。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3.2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方式
统筹发展两种规划建议采用以下方式:
一是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间的协作。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都要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土地规划、征地、开发、建设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强化实施两个规划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的重点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限,而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则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进行。
二是城镇规划必须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城镇规划制定的发展用地的规模及控制范围不可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控制指标。同时,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符合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对于不合理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建设用地都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三是走集约型的城镇建设道路。城镇建设规划应从过去的粗放式建设方式转变为充分发挥城镇可利用空间的集约型建设方式。城镇规划要树立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对土地进行更加科学、精密、详尽的安排规划,对城镇空间充分利用,适当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积率。当前许多城镇建筑的密度与容积率都比较低,有着很大的开发改造潜力。同时也可通过加强旧城改造,提高旧城用地在布局、结构及功能方面的紧促性与合理性来提高旧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还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压缩农村的居民点及村镇企业用地,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3.3统筹发展两个规划的制度
统筹发展两个规划,必须创新两个规划的管理制度:
一是要创新法律制度。从法律制度上讲,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城镇规划已有相关领域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保障,而我国到现在都还没有为土地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我们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土地规划法》来为土地的实际规划保驾护航,使得两个规划都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庇护,为统筹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要创新管理制度。建议将两个制定规划的部门合二为一,统一政令,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经济效应,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
三是要创新环境制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主导,市场为次的管理方法,坚持市场运行为基础行政干预为辅助的管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筹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关键词: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实施评价; 容县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7-0019-0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较长时间内、较大范围中,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土地本身的适宜性,在时间和空间上,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分配土地,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进行统筹安排、调整结构、合理布局土地利用的战略性和控制性规划[1]。
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保障容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由于当时技术手段的限制及规划思路的局限,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文章通过相关资料分析,对容县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规划实施的综合效益、存在问题及成因,为容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建议。
1 研究区概况
容县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辖县,著名侨乡。容县是杨贵妃的故乡、沙田柚的原产地,也是广西最大的侨乡,地处广西东南部,玉林市最东部,北流江(容县称之为绣江)中游。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5′—11053′、北纬2227′—2307′。全县辖15个乡镇,行政区域总面积2257.39平方公里,总人口82.39万人。容县位于大容山和云开大山两大弧形山脉之间,东西南三面高,中部和东北部低,由南向东北微坡倾斜,平缓下降。容县地貌类型复杂,各种地类兼备,但以丘陵山地地貌居多。
2 评价方法
2.1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评价指标的选取是基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对象、内容和目标,在评价时遵循综合性、科学性、层次性、主导性、可操作性和动态性原则。根据层次分析法,建立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指标层次结构体系:
目标层:(P)反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综合评分,表征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准则层(A):包括规划实施的执行指标和效果指标,反映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的主要因素。执行指标是指规划的关键指标;效果指标是指规划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同时也包括社会公众对规划的认知程度;
子准则层(B):反映对准则层贡献的大小。准则层中的效果指标包括社会意识度、环境生态效益、土地利用效率、社会经济成效等。执行指标包括限制性上限指标和限制性下线指标。其中,限制性上限指标指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超出某一上限的指标;限制性下限指标指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低于某一下限的指标;
措施层(C):是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本的层面,由可直接度量的指标构成。
经过相关的分析和筛选,建立如下的评价指标体系(见图1)。
2.2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因为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不同,其对系统的贡献大小也不相同。为了合理反映各个指标对规划实施效果的贡献程度,文章采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经验估算法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各级指标权重。
2.3评价指标的无量纲化处理
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实际情况,文章采用标准值处理法,建立指标标准化模型[2]:
Li=X■/T■×100 (0≤X■≤T■)100 (X■>T■) (式1)0 (X■
Li=[1-(X■-T■)/T■]×100 (T■≤X■≤2T■)100 (0≤X■2T■)
式中:Li是量化值;Xi是评价指标实施数据,通过相关统计资料换算得出;Ti是标准值,通过将原规划指标值换算成评价对照年指标值得到;社会意识度可通过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得出,无须量化;效果指标和限制性下限指标利用式1,限制性上限指标利用式2进行标准化。
2.4综合评价模型
前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体系中的每个指标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规划的实施情况,那么规划实施的总体状况可以通过综合评分来体现。综合评价模型为:
Ro = ∑Wi×Si
式中:Ro为规划实施情况综合评分;Wi为各指标的权重;Si为指标得分,也即标准化值。
综合评分越大,说明规划实施完成情况越好。在参考原有科学研究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拟定“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确定规划的实施情况,对应分值为:85≤Ro≤100、70≤Ro
3 评价结果
根据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得出各指标权重,然后对措施层(C)各评价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得到各指标量化值,再用综合评价模型打分,得到如下评价结果(见表1)。
评价结果(表1)显示,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综合得分为79.26分,处于“较好”等级,说明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良好。自规划实施以来,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以用途管制为手段,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综合效果。
效果指标和执行指标得分相近,均处于较好等级。反映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指标得到了比较好的实施,并且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妥善处理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从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也反映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调控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可以看到,社会意识度、环境生态效益、耕地保有量以及基本农田面积得分相对较低,有待提高。
4 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果显示,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各方面较为协调,达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同时,在规划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4.1上轮规划存在的问题
4.1.1社会公众认识度较低
规划实施指标权重中,社会公众认识度占0.05,量化值为65分。表明上轮规划中缺乏公众听证制度,社会公众较难参与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因而影响了公众参与规划决策,削弱了公众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
4.1.2草地覆盖率偏低
草地覆盖率指标权重为0.05,量化值为32分,属“差”档次。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农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渐加大,部分草地开垦为耕地和园地,种植经济农作物,使得草地面积减少,从而影响了草地覆盖率规划指标的实施进度。
4.1.3城镇化水平增长率较慢
城镇化水平增长率指标权重为0.05,量化值为66分。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及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容县城镇化水平增长相对较为缓慢,未能很好的达到上轮规划预期目标。
4.2改进规划的建议
4.2.1提高社会公众认识度
提高社会公众认识度,是规划实施工作的重中之重。下轮规划要强化公众参与,改变以往那种由国土部门一手包办、关起门来搞规划的做法,探索如何在政府的领导下,让公众参与规划,包括参与规划方案的选择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这样不仅可以扩大土地规划在公众中的影响,而且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都很有好处。
4.2.2严格保护草地
草地对维护地区生态平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下轮规划中,要加强草地数量和质量保护,严格控制对其开发利用,禁止破坏草地的行为。要制定严格保护草地的措施,确保草地面积在不减少的前提下适量增加,从而实现整个生态环境的平衡和优化。
4.2.3适当提高城镇化增长水平
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走农村城市化道路,实现城乡良性互动,逐步减少农村人口,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城镇人口,转变生产增长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优化第一产业结构,促进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从而提高农村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城乡统筹工程,合理布局城镇空间,逐步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城镇化增长水平。
参考文献:
[1] 彭补拙,周生路.土地利用规划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25-32.
[2] 张春花,吴春华,王洋,等.大连市农业现代化进程评价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7(3):340-343.
[3] 周慧杰,周兴.广西贵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J].生态环境学报,2005:752-756.
本次规划修编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文秘部落围绕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发展、坚持“三保“主线,正确处理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全面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推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本次规划要充分与上一轮规划相衔接,继承和发扬在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同时要与时俱进,做到六个“转变”,即规划定位向区域规划转变,工作任务向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并重转变,规划方法由指标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规划内容由耕地保护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变,决策方法逐步由领导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规划实施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努力使修编后的规划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
总体上要坚持“保护、保障、挖潜和集约利用”的原则。保护就是依法依法保护耕地、保障基本农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就是千方百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挖潜,就是清理消化闲置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集约用地,就是努力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
1、用途管制原则。
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要统筹合理安排各业用地,明确各土地利用区块的用途,严禁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途管制的重点是耕地保护,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保护,要立足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推进耕地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上并重转变。
2、占补平衡原则。
根据《绍兴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和退耕,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3、合力建设原则。
“工业立市、开放兴市、合力建市”是这几年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按照明确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的原则,遵循市场化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资金和资源的互补和互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4、集约用地原则。
一是要加强土地利用水平评价,调查闲置土地情况,制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要研究促进新增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完善“双控”指标体系。
5、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编制要充分利用“外脑”,依靠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提高规划编制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技术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相关信息的交流和互动渠道,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听证或公示等手段,完善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做到规划“以人为本”、公正透明。
6、三规衔接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正确把握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科学预测用地需求,认真分析土地供应潜力,合理土地资源布局,正确处理“保护”和“保障”的关系,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结合。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与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7、成方成块原则
根据城市发展边界理论,按发展阶段、重要程度和资源供给能力,合理界定城市和开发区的外延扩张边界,开发区块尽量做到成方成块,以利于资源配置、规划实施和耕地保护。
8、可持续利用原则。
要按照生态绍兴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开展土地适宜性评价,进行土地敏感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减少对生态脆弱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不合理的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9、信息化原则。
要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满足规划要素实时更新、快速统计、共享互动等要求,增加规划科技含量,有效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总体上按省厅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安排,即计划在本年度完成整项工作。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安排的影响,则作相应的时间调整。
1、健全组织机构。
(1)由市政府统一成立“三规”领导小组。(时间根据市政府安排)
(2)在成立“三规”领导小组后半个月内设置联络员、专家咨询组。
(3)成立市国土局规划修编工作组。(4月1日---4月15日)
2、落实资金。(4月1日----4月23日)
已编制经费预算,由办公室具体落实。
3、落实编制单位。(4月30日前)
(1)确定落实编制单位的方法、程序和要求;(4月4日前)
(2)收集编制单位的资料、信息;(4月11前)
(3)按规定落实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4月23日前)
4、调查研究阶段(4月24日至7月23日)
这一阶段与下阶段的工作将穿行,主要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召开座谈会。总体规划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需要进行多方调查。走访各有关部门,调查各部门规划期内用地需求,征求各部门对总体规划的建议。深入各重点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和典型调查。
5、专题研究阶段(5月24日至7月23日)
在前期调查研究和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批准的基础上,开展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土地供给与需求分析、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与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等专题研究,为规划大纲及规划文本草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6、规划大纲拟定阶段(7月24日至9月23日)版权所有
规划大纲文本包括绍兴市基本概况、规划总则、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与结构优化、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规划修编方法与实施机制创新、预期规划实施成效等内容。规划大纲编制完成后须报市、省批准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时间进度较难把握。
7、规划草案拟定与选优阶段(9月24日至11月23日)
本阶段主要是落实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确定土地用途以及完成规划草图。
需拟定的方案包括:全市、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重点建设项目和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方案和土地利用分区方案。最终提供2~3套供选规划方案。
确定规划供选方案的主要要求:⑴在编制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过程中,应分析土地利用的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拟定规划供选方案。⑵每个供选方案均需保证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⑶对每个供选方案的实施,从组织、技术,资金投入、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评价其实施可能达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综合评价后,提出推荐方案,供领导小组审定。
8、规划协调、编制规划成果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对推荐方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干部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召开规划协调和论证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形成最终规划方案,编写规划报告。
接县政府通知,自今年开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将覆盖我县全境,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对覆盖区域内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全程监管,一旦出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镇村责任,并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实施问责。
我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经完成,今后将按照用途管制原则区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地,切实保护耕地。通过春季土地巡查,发现个别地方土地违法现象有所抬头,土地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各村、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
一、坚决贯彻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建设,严格禁止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养殖,以及其他毁坏耕作层的活动,这是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二、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依法合理安排镇村基础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坚持以规划统领项目,项目服从规划,层层报批。坚决杜绝随意用地、乱占滥建和“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用地现象的发生。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1、二者之间的联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是国民生产建设的重要基础,城市规划的核心是为了城市建设发展而提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以土地的合理利用为核心的,二者都注重对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强调土地的基础性,从宏观到微观层面,都对土地结构、资源进行综合的调整、配置,总体而言,城市规划互相联系,相互补充,二者在土地规划的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不同的是城市规划的发展主要范围在城市,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是区域性的,城市规划根据城市的规模、功能、特点、发展方向确定,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到辖区范围内的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等。由此可见,城市规划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标准的指导下,结合城市的环境、性质等,明确城市规划的内容与要求,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考虑到城市发展空间的需求。
2、二者之间存在的矛盾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不断增大,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差距逐步加大,甚至存在相互矛盾、冲突的地方,不仅影响了城市建设的总体效率和质量,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主要是根据城市范围内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计划来利用土地,这一规划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从区域土地资源特点、功能及耕地保护等层面对土地的利用做出规划,这一规划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虽然二者的法律地位相同,但是侧重的内容不同,采取的规划方法、统计的数据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在数据处理上缺少衔接性,尤其是在农村耕地日渐减少、污染加剧的情况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强调从农村土地保护的角度来制定规划,而城市发展则要求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对土地的要求较高。由此可见,城市规划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的空间功能,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偏向于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城市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矛盾,不仅体现在法律依据、指导思想的不同,还体现在执行、行政上的不同,城市规划有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要求制定的,体现了地方意志,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则是根据中央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实施的,这也导致了在实际的规划执行中,城市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的地方。
二、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
1、法规体系的协调
由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依据上存在差异,因此,应从法律上进行恰当的修改,调整,使《城市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相互协调,补充,如在《城市规划法》中适当地增加对土地资源保护开发、合理控制的内容,加强对城市有偿使用土地的规划管理,在《土地管理法》中也可以加入社会公众参与、责任的条款,让社会公众、行政主体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土地的合理利用及保护中,体现城市文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意义。同时,还可以结合我国区域及城市发展实际,加强区域性的土地规划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促进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互补。
将我国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空间规划法规体系相协调,
2、行政体系的协调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行政管辖部门、管辖范围上需要根据规划的总体目标、规划实施的模式,进行科学、有效的创建、协调。为此,可以从中央一级建立统筹规划的行政管理机构,或结合建设、交通、城市规划、环境、土地资源等部门,以省、市、县(乡)逐级进行规划管理,省级及以下的管理机构需要接受上级行政规划部门的监督、检查与考核,由此,以统一的管理机构,结合区域规划的实际,以整体性、科学性、协调性为原则,促进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展的一致性。另外,还要建立公众性的规划委员会,引入人民代表、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开发商等公众作为规划委员的成员,实施对土地规划的监督,在增强公众对土地规划参与积极性的同时,也有助于防止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政管理上的效率低下,腐败等问题。
3、编制体系的协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规划具有指导作用,城市规划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从属与内容。虽然二者的侧重点不同,但是在规划的编制中,应以相互补充的依据为基础,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为现代社会文明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编制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应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价值,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内容等,进一步解决城市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在城市规划中,还应加强对乡镇、村庄、产业园区、开发区等区域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不同类型的功能区域能够对交通、基础设施、风景园区、重点保护区、生态园区、工业园区等践行合理的土地建设控制要求,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空间分布、建设指标设置提供一定的依据。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除了对土地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研究外,还应该适当地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及实际,补充城镇用地结构、功能,对城市土地规划提供更加切实的指导。使城市规划能够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所提出的标准进行科学的设定。在编制上二者还应明确各自的重点,避免重复或矛盾。
4、运作体系的协调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是区域规划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为了促进区域范围内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应以区域规划为协调运作的平台,在加强自身规划质量的同时,遵循国家、区域、公众的利益,积极沟通、合作,使规划的各项要求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实施,在二者运行过程中,管理部门、职能机构应本着发展区域社会、经济的目标,在合理利用、珍惜、保护土地的基础上,促进人、生态、城乡的协调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虽然在法律依据、编制性质、内容、运行体系上存在不同之处,在具体的规定上甚至存在矛盾的地方,但是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为了促进二者的协调,充分发挥二者在现代社会中的互相补充、促进的作用,应从法规体系、行政体系、编制体系及运行体系上进行全面、深入的协调,以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使城市规划更加科学、细致,进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生态、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指标 协调
1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大规模城市开发与建设的快速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性问题逐渐暴露并突显出来。文章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通过对比分析其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及图件,发现在编制背景、用地指标、空间用地布局、规划系统、技术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不协调现象,提出加强部门合作,统一口径等宏观建议,以及建立有效衔接平台、引入年度计划手段、划定城市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等具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2 “两规”协调性分析
南通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与苏州、上海两市隔江相望,西与泰州市接壤,北与盐城市接壤,市辖3个市辖区以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南通市面积8001平方千米,人口729.8万人(2013年), 2013年全市生产总值达5038.9亿元,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150美元。
本文所取的是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编制的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及南通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
2.1 基于基础数据的“两规”协调性指标对比分析
整理南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文本,得到指标数据。见表1。
从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得到规划区控制指标,见表2。其中规划区范围包括港闸区、崇川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市的三星镇、江心沙农场,总面积1770平方公里。
通过对“两规”文本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两规”编制规划的起始时间不一致,致使基础数据资料和统计口径等不一致。其次,由于规划范围不一致,城市规划区并非城市整个行政辖区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则是整个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因此基础资料、各项用地指标和分类体系也存在差异,导致很多数据无法对比。
从表3可看出,城市总体规划中,2020年南通市域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总量控制在1553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在822平方公里以内;而南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1582.09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用地1116.52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存在明显的不一致。另外,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也存在少许矛盾。最后由于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规划的全市总人口数也存在差异。
2.2 基于规划地块案例分析
为便于更好的分析比较南通市“两规”存在的不协调情况,本文选取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的中心城区规划地块,通过Auto CAD软件做出“两规”各自主要规划建设区域图,然后对两图进行叠加对比分析。
通过多图对比发现,城市总体规划图中的主要建设区范围超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图1中叠加对比图中标号为1的主要矛盾区域为港闸区的城北大道以南唐闸公园以东,该地在土地利用规划图中为耕地,而在城市总体规划图中被规划为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标号为2的主要矛盾区域在狼山镇的啬园路以南,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为规划铁路和耕地,而在城市总体规划图中为居住用地;标号3与4处的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都为农业发展区,其中标号3为竹行镇靠近海门镇的边界区域,其在城市规划中被规划为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标号4为通吕运河以南的开发区,其在城市总体规划图中主要被规划为工业用地。
3 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不难发现,两规在技术层面存在规划范围和期限不同、基础资料和统计口径不同、土地分类体系不同等不协调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在于体制上的规划体系不协调、行政体系不协调、编制体系不协调。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宏观方面要强化顶层设计,变革规划思路,加强法规管制,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使规划编制审批同期、同步、同级,统一分类体系及统计口径,推进公众参与;微观方面要建立有效的衔接平台,引入年度计划手段,划定城市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等。
参考文献
[1]韩青,顾朝林,袁晓辉.城市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管制空间研究[J].城市规划,2011,35(10).
[2]屈援,王雪莲,汪波.城市土地利用及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城市问题,2007(3):36~39.
Abstract: Discussed the significance of land use general planning's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in theory and practice,focused on land use general planning's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methods. Then use multi-indicate synthetical evaluation and "zero indicate" to assess the envirment impact of Lijiang, analyze land use change of Lijiang environmental impact. Through the results,gave same suggestion and its applying and adjustment.
关键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
Key words: land use general planning;environment influence assessment;multi-indicate synthetical evaluation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1-0112-02
0 引言
最近几年才开始的一项环境保护制度,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环境保护具有深远的意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是科学合理的确定该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对全面评价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其程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是,我国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面起步较晚,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比较复杂,尤其是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针对区域的空间布局和土地结构进行调整,所以,对“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引起的环境变化,成为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而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结构稳定性产生影响。鉴此,本文以丽江市为例,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理论,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和“零方案”法对丽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进行评价,期许对相关研究有一些值得借鉴的地方。
1 数据出处及评价方法
1.1 数据出处 《丽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提供了土地数据,丽江市统计数据为我们提供了人口和社会经济数据。
1.2 研究方法 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法进行。通过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对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三个方面的主要影响,并与“零方案”进行比较,进而得到本规划方案是否可实施的结论。
零方案,即规划基期方案,也即无行动方案,它体现了区域环境的原始状态,通过规划方案的土地利用综合环境影响度值与零方案之间的比较,若规划的综合环境影响度值大于零方案,那么规划就可以实施。
2 多指标综合评价法
把对被评价事物多个不同方面且量纲不同的统计指标,转化成无量纲的相对评价值,并综合这些评价值来得出对该事物的一个整体评价方法称为多指标综合评价法。一般思路包括:①选择评价指标,构建指标体系;②明确指标权重;③将指标进行无量化处理;④对各指标的评价值进行合成。
2.1 构建指标体系 考虑到丽江市土地利用特点,确定丽江市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指标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土地利用综合环境影响度A1,第二层次为生态指标B1、环境指标B2和自然资源指标B3,第三层次是具体评价指标C。
2.2 明确指标权重 本文的指标权重是通过参差分析法与专家咨询法来确定的,请对该区域的社会情况和自然环境比较了解的专家进行各项指标重要性的评价,并进行一致性的核对。
构建判断矩阵XnXn。因为影响因素X,对目标层A的影响程度不同,所以,采用成对比较,即每次选取两个因素,用0-1数字标度表示其相对重要程度,得出对目标I相对重要性的各个影响因素的判断矩阵XnXn,如表2。
其中,决策层I中的不同影响因素用Xi(i=1,2…n)表示,元素Xii=l,Xij=1/Xji。
根据专家对各影响因素Xi相对于目标I的重要性判断,得出矩阵中元素Xij的取值。
2.3 无量纲化指标值 进行无量钢化处理是因为各个指标的单位、数量级和量纲不一样。有益指标(即越大越好)和成本指标(即越小越好),通常同时出现在指标层中,效益指标Xij一般用成本指标的倒数表示。
2.4 各级指标的综合集成 是通过所属下级指标层指标值进行加权运算求得,即指标层指标值和准则层指标值是一种加权求和的关系。
3 实例分析
3.1 丽江市概况 丽江市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金沙江中游,滇西北高原,“三江并流”区域,山峦高耸,峡谷深嵌,江河跌宕,源远流长。海拔高差在四千米以上。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造就了该地区气候类型的多样性,兼具暖性、暖湿性、温凉性、北亚热带和寒温性等垂直气候带。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市域重点水域得以保护、水质趋稳定;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基本功能基本稳定,自然生态环境总体情况优良。
3.2 指标值的确定 丽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的各个指标值,是经过筛选、计算、专家评分和提取规划文本中的各项发展和保护目标得出。见下表:
3.3 评价分析过程 本论文层次分析法来确定指标权重,得到结果如下:
以下结果(表8)是对指标层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得到的。
下述结果(表9)即为对各指标依据其组合权重进行逐层加权求和得到的。
3.4 评价结果及分析
3.4.1 评价结果 由以上数据结果与零方案进行的对比可以得出,丽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实施方案可行,并对规划区域的综合环境有明显的改善作用。
3.4.2 评价结果分析 针对丽江市规划方案,我们设立了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各指标定量分析得到,丽江市评价体系中准则层——生态(B1)综合值和自然资源(B3)的综合值与零方案相比都有所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增加改善了生态环境,使丽江市生态系统的结构更加稳定,实现了丽江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同时也改善了丽江市的环境状况。这说明了规划的实施对丽江市的环境有正面影响。可是准则层——环境(B2)的综合值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工业和人口也会相应的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工业废气排放量的增长,这将会对丽江市的水和大气环境总体质量带来相对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规划期间,重点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复垦,适度进行土地开发,是不会造成新的土地退化;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在规模和布局上需要进行节约集约布置,要想环境得到有效控制,还需在建筑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实施。
4 结论
本论文利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结合了丽江市当地的基本状况,对丽江市进行了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该评价在使环境质量和资源供需状况得以改善的前提下,还考虑了经济发展的总量和速度。因此它不仅使丽江市的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还保证了丽江市经济的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1]陈文波,赵小敏,武春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与方法初探.江西农业大学学报,2006.2
[2]孙达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8.
《四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2)》于1998年5月编制完成,并于1999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在规划实施的八年多中,无论在土地利用方面,还是在土地管理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土地用途管制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但由于受当时规划指导思想、技术水平和经费缺乏以及缺乏前瞻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规划无论在编制方面还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四平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浅谈一下个人想法。
一、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划本身存在的问题。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规划自身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一是建设预留地布局不尽合理。主要体现在有的县把建设预留地过于集中,以至有的乡镇没有建设预留地,造成有项目无地可供应的现象;再有,由于建设预留地布局不尽合理,给后来摆布项目带来了很大困难,甚至造成有的项目流失了。二是偏重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而没能给城市、城镇发展空间有留充分余地。三是规划图与实地不符。这是我们在规划实施中,尤其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时常能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当我们为某个项目用地预审踏查时,在规划图上是耕地,属建设预留地,而到现场察看时,已经有了建筑物了。还有的规划图上是基本农田,而实际上已经不是农田了。
2、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不在规划建设用地区内进行建设,而要在规划区之外进行建设;二是不按预审、审批项目建设,擅自改变用途,如有的项目按工业报的,却建设住宅;三是不按预审确定的位置建设,而私自移位建设;四是少批多占;五是随意提出调整修改规划,有的地方在安排非重点项目时,不是把项目安排在规划建设用地区范围内,而安排在规划建设用地区外,为达到目的而提出调整修改规划的要求。六是违法用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项目不按项目审批程序进行建设,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动工建设。
3、在新形势新情况下遇到的问题。现行规划是1998年编制完成的,而在此之后我国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再有,我市行政区划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撤乡并镇,我市乡镇由规划之初的108个乡镇合并为现在的75个乡镇。还有,这期间我市先后成立了各类开发区数十个,后经清理整顿保留了10个。这些问题在编制规划时,是根本没有想到的,因此不可能将这些情况纳入规划之中,所以,规划实施起来显得有些无奈。规划急待进行修编。
(二)存在问题的成因
1、规划编制技术手段落后,规划基础图件陈旧。这是现行规划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由于规划编制技术手段落后,导致了现行规划在编制方面技术应用的层次不高,规划功能低下,规划预测及规划预留地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的出现。
现行规划是由规划文本及规划图组成的,规划图是实施规划与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然而四平市现行规划图是在1991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基础上绘制的。1991年至1997年在土地利用方面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土地变更管理手段滞后,图件变更没能跟上,如规划图上为耕地,而实际现状为建设用地(这种情况多数为违法用地)。再有,由于编制时间短,组织比较仓促,人力资金馈乏,加上人们对规划的认识不够,没能对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修正更改,致使出现了规划图件与实际不符的现象,给规划实施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2、缺乏对土地利用的研究,特别是没有开展土地利用的战略研究,是规划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在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上,以计划控制为主,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如何适应土地利用变化考虑不足,致使规划偏重了保护而忽略了建设和发展。由于缺乏对土地利用的研究,尤其是对土地利用战略问题缺乏应有的研究,对未来土地利用的了解不透,土地利用安排的科学依据不足,所以预见性较差,致使规划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时期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3、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视程度不够,这是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现行规划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主要是组织不力、没有专家、缺乏资金保障等原因。由于这些因素,才使得规划自身天生不足。另外还缺乏公众参与,人们对规划缺乏了解,才会出现违背规划建设的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就如何解决规划编制与实施中的问题,谈一下个人粗浅的看法。
1、各级政府应当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规划编制方面应该本着“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公众参与、资金保障”的原则,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必须由政府组织、主持协调、划拨经费,资金保证对于规划编制仍至实施都是十分重要的;规划编制应该聘请专家指导,组织专业人才进行编制,并征取各部门、各行业的意见,还要听取各界人士、土地所有者的意见,是体现公众参与的现实性。这样才能使规划编制得更加科学合理、更加适用便于操作。在规划实施方面,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制定有效实施措施,建立健全和完善的规划实施机制,从而保证规划顺利施实。
2、在规划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各方用地情况,制定出具有弹性和便于操作的规划。建议:①各地在建设预留地落位于规划图以及建设项目,尤其是独立选址在规划图上落位时,可以扩大一些比例进行落位。建设预留地落位应做到侧重城镇用地,兼顾乡村(新农村建设)用地;侧重重点工程用地,兼顾农业结构调整用地。②在规划编制时,由于有些项目无法预测,特别是国家重点工程很难料到,这就需要留一些机动指标,以备不时之需。这样既可以减少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环节,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③规范规划的修改和调整。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对规划的修改和局部调整予以明确都是必要的,但必须严格规划修改和调整的范围,规范规划规划修改和调整的程序,提高规划规划修改和调整的规划门槛。可以参照《城市规划法》对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局部调整的有关规定,对规划内容的变更,涉及改变土地利用发展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的,应作为规划修改;不涉及改变土地利用发展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的,应作为规划局部调整。④规范建设用地转换行为,实行建设用地转换政策,可以有效建设用地的集中和集约利用土地,还可以使规划更具有弹性和灵活性。⑤规划文本及规划图件都要形成电子版的,特别是规划图一定要用绘图仪绘制,这样就不会出现手工绘图时的错误,在规划实施时也不会出现以往的问题。
3、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力度,使规划实施纳入土地用途管制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实施,就应具有法定效力。切实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规划实施中应加强监管力度,尤其是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跟踪监管,就可以避免有些项目在用地方面不按审批建设、擅自移位建设、少批多建等问题的出现。至少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1995年四平统计年鉴》
2、《2000年四平统计年鉴》
3、《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和2015年远景规划》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编 问题 思考及建议
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正在修编,笔者通过总结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经验和教训,对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行了粗浅的思考及提出建议。
一、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
1、重指标分解,轻空间布局
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以指标控制为核心,重指标分解,而轻空间布局。在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时,主要根据各区县最近几年的GDP、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指标。哪个市县发展得快,分配给的规划用地指标就多,而未考虑这些发展快的区县用地是否集约,以及在今后的发展中主体功能的定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区域发展不平衡,拉大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
2、刚性有余,而弹性不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一经批准不可随意修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任何个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但是由于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保护耕地为重点,强调自上而下指标控制,使得审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为铁板一样的刚性规划,无调整余地,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应变方案,“刚性”有余,而“弹性”不足。
3、规划方案单一,预测性、前瞻性不够
在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大多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有唯一的一套规划方案,缺乏统一在总目标下的多种规划方案及调节措施去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等因素变化,缺乏超前意识和先进规划理论指导,对此后出现的城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预见不够,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增量指标明显不足,致使很多地方都提前突破指标。
4、与其它规划,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难以协调、衔接
我国现行各部门的规划由于分属不同部门,各自规划编制工作均在各自的行政体系内完成.接受各自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彼此间缺少沟通与交流。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难以协调、衔接,这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1、建立合理的规划指标体系和优化布局,提高规划的实用性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的国家,实行计划指标控制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规划手段,但应保证规划指标既有“刚性”又有“弹性”。这首先要建立规划指标与各地经济指标、人口数量、城市规模等的对应关系和数学模型,以增强指标确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政府需站在宏观的角度,综合考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阶段特征、土地利用的现状与需求,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制定和分配规划控制指标:应考虑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情况;应摸清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及其发展潜力;制定与编制既服务于经济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空间布局方案。
2、树立科学的规划观,提高规划对变化的适应能力
科学的规划观就是变具体的刚性规划为应变能力较强的弹性规划;变静态规划为动态规划。要实现弹性规划重点是构建弹性指标,确定弹性区域。一是,要构建弹性指标。弹性指标应是一个指标系统,不能仅局限于有关耕地指标。弹性指标的确定,要有一个合理的波动范围,分析研究动态平衡。并要因地制宜,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各地区指标确定和波动范围应有差异性。二是,确定弹性发展区域。弹性发展区域重点是科学预测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以城市主要发展方向来确定发展建设预留地。
规划的本质是对未来行动结果的预测和安排,规划的实施过程是对不断趋近规划目标的所有努力。而在实施中,目标会因时因势而变。因此,规划的预测和安排也需随目标不断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永无止境,规划是在反复修正中逐步使其更加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供需目标合理、有效地双向协调反馈的动态规划。
3、完善规划科学论证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性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趋势预测,充分吸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意见,重视专题论证,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克服在实际实施中存在的“规划跟着项目走、定了项目调规划”的现象。同时,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以预见性,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应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在统一规划目标的前提下制订出相应多个规划方案,从而提高规划的可操性。
4、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相关规划的协调机制
要破除部门间的壁垒,努力促进各部门间的协调,提高规划实施的社会效率。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应重视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以及统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技术标准等;建立区域规划法,作为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不同类型规划的基础;各规划行政机构应建立相互协调和制衡的规划管理体系;应强调区域规划的作用,增强区域规划的弹性和严肃性,以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应对;加强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的战略性、决策性和动态性,构建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于一体的城乡一体化规划。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