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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13 1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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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省环境状况,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向国家上报我省普查资料。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

(四)提高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

(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的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以人工养殖为主,主要是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及近海滩涂养殖场,展开污染调查。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代码、所有制、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生产经营类型和规模、用水情况、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及畜禽养殖粪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相互校验、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我省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核对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07年7—12月):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7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省级数据审核等。2008年5月底前,各市县完成本地区普查数据汇总并上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7月底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并上报全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阶段(2008年8—2009年4月):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省政府成立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主任:何少群(兼),副主任:王昌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成员:李建中(省统计局)、林书玲(省委宣传部)、李高义(省发展与改革厅)、王力(省交警总队)、陈卫群(省财政厅)、黄福胜(省工业与信息产业局)、王淑香(省建设厅)、张祥云(省水务局)、蔡章焕(省农业厅)、李诚顺(省工商局)、邢仰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程佑祥(海南省军区)。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和培训;

4.对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省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由省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市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与改革部门、工业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部门、水务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农业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统计部门参与普查方案制定,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军区后勤部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市县级普查办领导和骨干的培训,各市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地区其他普查人员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省及各市、县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要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省及各市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要吸收、利用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研究成果及力量为污染源普查服务。

五、普查经费

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其中省级普查经费由省财政负责,市县级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普查经费分别由市县财政及洋浦管理局负责。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

普查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设备购置要实行政府采购。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2篇

一、普查意义和工作目标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了解我区污染物排放情况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搞好污染源普查,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中心城区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本次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民众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间。

按国务院统一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和生活源。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包括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3个重点行业,包括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

农业污染源普查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物、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花卉类)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区(或以街道)为单位进行生活用水量、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炉渣等类别。

4、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5、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含使用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普查办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区污染物排放量85%的污染源,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区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区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2—*.12):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确定清查企业名单;开展普查培训和应用软件和数据库的使用培训;对列入市级重点源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现场监测。

2、全面普查阶段(*.1—*.12):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报请市审核验收。*年6月中旬,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并报市普查办审核、校验。

3、总结阶段(2009.1—2009.7):建立全区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根据国家、省和市的要求,成立由常务副区长施惠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裘骥副主任、区环保分局徐天啸局长和区统计局郭波局长担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组成的*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具体见海政办〔*〕66号),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经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向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并根据普查领导小组的决定,普查结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域的污染源普查过程中的协调和有关数据、表格及材料的上报工作。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现场调查组、数据处理组、农业组。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有关教育单位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

区环保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指导污染源的监测和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普查;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参与并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区委宣传部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计划的制定,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宣传活动开展;

区公安分局根据情况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区建设局会同区环保分局参与生活源普查;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户外污染源普查宣传广告的点位设置工作,配合做好生活源普查;

区经发局负责牵头农业源的普查,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区卫生局配合做好医疗卫生系统污染源的普查;

区统计局负责做好普查所需资料的提供和有关资料的衔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的核定和普查结果的分析、资料开发工作;

区安监局参与工业源普查;

街道负责辖区内所有污染源清查、普查工作的实施。

(四)培训。

按分级培训原则,区普查人员参加市、区级培训,要求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由现场监察与监测技术和数据处理组负责数据分析,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街道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区政府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普查表格的印刷,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选聘、培训和学习交流,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品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普查宣传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普查工作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年度按时拨付。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3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区域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提高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年*月*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我区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性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工业源普查的内容是: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炉窑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二)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及近海滩涂养殖场。

普查的内容是: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街镇(*工业区)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普查的内容是: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镇、街道、园区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范围包括新江、枫泾、枫亭3家污水处理厂,以及我区范围内8家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企业。

普查内容是单位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一)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二)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

(三)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四)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五)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五、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组织机构

*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普查办)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本区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区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镇、街道、*工业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

(二)部门分工

*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普查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区统计局提供普查所需基础资料,协同区环保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经委提供普查所需基础材料,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工作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预算经费的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区建设交通委参与垃圾处理场等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普查;

区水务局参与服务性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普查;

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普查;

区工商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的基本登记信息,配合环保局做好普查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牵头工作,做好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的普查;

区农委根据市农委的工作部署,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区公安分局根据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负责机动车辆的普查,同时为区普查提供城镇常住人口基础数据;

各镇、街道、*工业区按照区普查办要求成立普查站和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1名工作责任性强的正科级别及以上的干部担任组长,推进各自行政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请有关部门根据《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发[20*]47号)精神,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

(三)宣传动员

区普查办要按照《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发[20*]47号)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六、普查阶段安排

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年*月至20*年*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年*月-*月)

1、组建机构、落实经费(20*年*月-*月)

组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普查办,抽调专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办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向区财政部门申报;区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核定经费,纳入预算,按时拨付。

2、监测数据准备(20*年*月-*月)

配合开展产排污系数测算工作;整理20*-20*年对污染源的监测数据,包括历史监测数据、验收监测数据、委托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等。

3、人员聘用及培训(20*年11月-12月)

各镇、街道、*工业区成立普查站,按照国家人员配置要求配备普查人员,普查人员须在本单位内部调剂产生,不得向社会招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20*年11月-12月)

区普查办做好普查表填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查企业及其他污染源普查单位的名录;普查对象要整理原始记录和台帐,普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

(二)全面普查阶段(20*年1月-5月)

1、区普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根据清查名录确定普查企业名单(20*年1月);

2、各镇、街道、*工业区普查站根据名单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各普查单位填报普查表(20*年1月-5月);

3、区普查办进行数据录入、数据审核和汇总(20*年1月-5月)。

(三)总结阶段(20*年6月)

区普查办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七、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包括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数据录入员、录入指导员的配备。

各镇、街道、*工业区分别成立普查站,全面负责本区域的污染源入户普查工作,并按照本区域普查对象的数量配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从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卫生局、各镇、街道、园区等相关部门抽调,普查员由各镇、街道、*工业区负责抽调。录入指导员从区环保局监察支队抽调,录入员在本地临时聘用。

第4篇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

(二)掌握全市污染源的总体样本,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提高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四)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与范围

(一)普查时点。此次普查索取数据的时期资料为20*年度,时点资料为20*年12月31日。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两部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一般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个重污染行业(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2个重点行业(木材加工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麻类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排放的单位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和保养业等经营单位)、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和大型电磁辐射使用单位。

城市居民生活污染源普查以城市市区、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垃圾处理厂(场)和医疗废物处置厂。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饮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具体是:

1、废水: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

2、废气: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所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粉煤灰、炉渣等类别。

4、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8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采用现场监测、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等方法,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市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的农业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年1月—20*年12月)。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工作方案,抽调普查人员,明确职责和分工,并组织进行业务培训,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全面普查阶段(20*年1月—20*年5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审核验收等。20*年5月底前,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3、总结阶段(20*年4月—2009年底)。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环保局具体实施,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检查普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定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和培训;

4、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市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的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内污染源普查,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主动配合办好有关宣传活动;发改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城管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统计部门参与普查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两镇(*镇、*镇)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普查工作。

(四)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关键,市污染源普查机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

1、普查员的数量配备原则。每10个重点工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40个一般工业污染源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60个农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80个生活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同时,普查机构可根据普查工作难度、污染源密度、交通条件等因素酌情增加普查员数量。对普查员的配备要有5%左右的预备数。

2、普查指导员的数量配备原则。每1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五)培训

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有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其中,普查指导员必须参加省里组织的培训,普查员必须参加牡市组织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六)质量保证

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省里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需重新调查。

(七)宣传动员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牡市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主要用于全市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抽调人员补助及聘用人员工资,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汇总、录入、校核、建档、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5篇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下面,我向大家传达国家和省关于污染源普查工作部署精神,介绍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国家和省关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部署精神

*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决定于*年第4季度至2009年期间进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37号),为指导普查工作确定了纲领性文件。*年10月9日国务院508令颁布施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将污染源普查纳入法律规范,为普查提供法的强制力保障。*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粤府办[*]72号),确定了我省污染源普查的具体要求。《条例》和《方案》明确规定了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普查的总体任务,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方法,普查时点和实施步骤,普查的组织实施,普查经费的保障。特别是《条例》还设定了对不依法履行普查职责、在普查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可见虽然是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但是政策依据充分、完善。由于这次会议印发了《条例》和《方案》,所以在此我着重介绍七方面内容,没有讲到的,请大家自己学习文件。

(一)开展污染源普查的背景,也就是为什么要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国家环保总局主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王玉庆副局长用了两句话来概括,一句话是“污染源底数不清”:原来环境统计的范围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现状,农业污染源是个空白,生活污染源基本上也是空白,没有纳入环境统计;另一句话是“已经影响工作”;影响到对我国环境形势的判断,影响到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的制定,甚至影响到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到环保任务的完成和环保目标的实现。基于此背景,国务院决定全面开展对我国现有污染源的清查和统计,并将此次普查确定为当务之急必须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和“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

(二)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国务院普查《通知》指出这次国家举全国之力开展污染源大普查,目的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可以说,这次污染源普查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一项环保基础工作或者重大工程,更是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对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污染源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按照普查《条例》和《方案》规定,污染源普查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使用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及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污染。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并包含了对机动车污染、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污染普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需要普查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放射源和放射性污染物、以及农药、鱼药中所含的34种污染物质。

(四)污染源普查的实施步骤。这次污染源普查采取“先行试点、再全面普查”的方式,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准备阶段(*.10—*.12):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编制普查表,开发相应的软件和数据库;组织普查试点(我省的珠海市被国家列为试点);开展普查培训;清查并建立普查对象名录。第二,全面普查阶段(2008.1—2008.12):以*年12月31日为普查的标准时点,对排污企业和单位*年度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地市级在5月底前向省级报送普查数据并接受省级审核验收。省级于7月底前向国家报送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国家在下半年基本完成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第三,总结阶段(2009.1—2009.7):建立全国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五)污染源普查的方法。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必要时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并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三条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六)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形式。本次污染源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环保总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国务院要求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中,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教育单位聘用部分普查员。国务院强调,普查工作要在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环保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普查方案,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试点和培训,进行污染源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检查本系统下级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普查,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七)污染源普查经费如何解决和使用问题。普查《条例》和《方案》均规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均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其中地方经费按任务分工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各地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等。省级财政对财政较困难的市(地)县所需普查经费给予支持。

这次污染源普查是我国第一次全面开展的环境状况的调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以曾培炎副总理为组长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曾副总理亲自主持会议审议普查方案,并就全国普查工作做部署;我省也成立了以林木声副省长为组长,15个相关部门的领导任副组长或成员的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木声副省长于9月14日在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上也就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专门部署。由于这次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国家和省领导都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重视普查工作,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在普查中要创新方法、有序推进、严格纪律、保证质量,要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按期、高质完成普查任务。

二、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基本按计划进行。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我市于今年4月着手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总的看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进展: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普查提供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由林梃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统计、宣传、经贸、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城管、农业、卫生、海洋渔业、信息产业、工商、广播电视台、警备区后勤部16个单位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和负责我市污染源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市普查办设立了综合技术、农业、监测、宣传四个组,负责拟订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培训、开展监测和验收、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普查数据,并按规定普查相关信息。各区、县污染源普查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正在搭建之中。各级普查办基本落实了办公场地,环保部门抽调的专职人员已经到位开展工作,其它成员单位指派人员正在落实之中。

2、编制方案,明确分工,确保普查有序开展。

市府办于11月7日印发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汕府办[*]358号),明确了本次普查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部门分工、组织实施与保障,为普查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特别是在部门分工方面,《方案》按照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予以细化,建立起符合国家、省要求的环保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组织方式。《方案》规定:环保部门具体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农业局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海洋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公安局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广播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的污染源普查;警备区后勤部负责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普查;工商、经贸、国土资源、城管、卫生、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相关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普查宣传及新闻会工作。各方的共同参与,将有力的保障我市污染源普查的实效。市委宣传部和市环保局近期也联合印发了我市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方案,并着手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普查的舆论氛围。

3、启动技术准备工作,为全面普查打好基础。

一是开展普查监测。市环保局按照国家、省要求于今年4月起启动了重点污染源现场监测,至今各级环保监测部门对我市85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连续三个季度的普查监测,建立起普查监测台帐和数据库。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清查工作。污染源清查是普查的必需前提,是以本行政区域内现有的基本单位名录为基础,按照普查的具体范围对污染源进行逐一核实清查,以确定需要纳入普查的单位名录。市普查办于11月1日下发了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普查办组织协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对我市近4万家单位(不包括农业源)进行拉网式入户清查,并逐一登记造册,确定是否需要列入普查及是详细普查还是简要普查。目前清查工作正在紧张开展。三是派员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污染源普查业务培训,为我市培训和选聘普查工作人员做好准备。

4、多方申请资金,落实普查经费。

根据国家和省对普查经费保障的要求,市污普办多渠道筹集资金,向省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分别报送了请示,争取省环保局补助一部分、市财政解决一部分。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确定拨付部分资金作为市污普办*年普查工作经费,我局将积极争取省环保局对我市和所辖县及实行县级体制管理的区拨付一定的经费补助。

(二)存在问题。

这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工作难度很大。一是涉及范围广。这次普查范围不仅是工业源,还包括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涉及国民经济三大产业,其中工业污染源普查涵盖了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以外的39个行业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农业污染源普查涵盖了农业、畜牧业和渔业。二是普查任务重。以工业源普查为例,普查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原材料消耗情况、生产产品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等等,普查内容多、任务细、工作量大。而农业源和生活源都是第一次普查,缺乏经验。三是技术要求高。指标体系非常复杂,据初步统计,普查表约有100多张,普查指标有1000多个,指标之间关联度高,平衡关系复杂,对普查登记、审核、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也很高。四是普查的协调工作面广、量大。需要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各级环保、统计、农业、工商、卫生、公安、建设、城管、财政、经贸、海洋渔业、信息产业、宣传、广播电视台、军队等部门协作与配合。据初步估算,全市约需抽调和聘请约1600多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参与普查工作。参与部门之多、组织协调工作量之大,都是以往任何一次污染源普查所没有的。五是普查培训难度大。普查对象不仅涉及行业广,性质复杂多样,其现场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排放强度法计算的数据与日常环境统计和审核测算的数据可能会有差别,要准确获取污染源普查所需数据,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素质要求较高,不但要求普查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协调能力强,统计调查业务精通,而且要求担任普查登记任务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掌握一定的环境统计、监测与核算业务知识,给普查培训增加了难度。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对近1600多名普查人员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培训,难度非常大。六是普查准备期短。以往的历次大型普查,从国务院做出决定到普查人员登记,一般都有两年左右的时间,从人力、财力、物力和宣传等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而这次污染源普查只有一年的准备时间,如果从今天动员会开始算只有1个多月的准备时间,可见时间非常紧迫。七是经费不足。省至今没有安排补助资金,经费需要靠各级政府想办法解决。而基层由于经费限制,环境统计和监测设备条件差,手段跟不上,能力较薄弱,在一些方面缺乏对普查工作的有力支撑。而当前我市染源普查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是总的看问题不少,特别是现在整个普查的推动还停留在靠环保一个部门在唱独角戏,各区县、各相关部门都还没有动起来,工作进展达不到国家、省的要求,形势非常严峻,这也是本次会议需要大家对此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尚未到位。

尽管国务院和省政府都召开了部署会议和印发了普查工作方案,我市也于三个月前成立了领导和办事机构并于近期出台了实施方案,市普查办也召开了几次工作会议就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提出了要求,但是各区县行动还不够快,有的区到现在还未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至今没有一个区县制定出普查方案,各区县普查经费都还没有落实。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组织机构和相应经费,工作就谈不上开展。从中也可以看出,不少区县对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与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模糊不无关系。

2、普查时间紧,等、靠、要思想比较突出。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普查的标准时点是*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普查,省要求我们在明年5月底上报全市普查数据,也就是说所有普查的前期工作包括方案制定,经费申请,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污染源清查,培训等工作都要在年底之前完成,而普查的报表填报、数据审核、录入、汇总、上报等工作要在明年5月底前完成,时间非常紧迫。有些区、县,没有充分认识到污染源普查对加强自身环保工作的积极意义,总是在等国家、省、市的布置和安排,等上级给予经费补助以后才开展,这种思想使得前期准备工作相对滞后,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明年的正式普查工作的开展。

3、工作任务重,分工负责和协作机制尚未建立。

本次污染源普查涉及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四大类,要查清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据初步统计,涉及被清查的对象接近四万家,全市要选聘一千多名普查员进行培训,逐家逐户调查,填写普查表,内容繁多,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非常艰巨。对于这样一个系统工程,要保证普查任务完成质量,必须科学分解任务,建立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分工负责和协作机制,才能有条不紊的推进工作。当前我市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虽已将相关部门全部纳入,但工作还主要是环保部门在做,还没有得到各成员单位的有力支持和配合,全市上下也还缺乏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别有些乡镇、街道办和居委会还不知道自己依法赋有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并做好普查工作的法定职能,对正在开展的污染源清查工作推诿搪塞,影响了工作的整体进度。

4、技术要求高,基层能力严重滞后。

污染源普查比起其它的普查来,技术要求要高得多,它具体到每个污染物的排放量等多达几百个技术指标,而污染物的排放量要经过监测得到,涉及到十多项技术规范,我们普查人员就需要具有一定的环保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农业源普查还需要一定的农畜牧业和渔业知识,每个普查人员都必须经过普查培训,才有可能胜任普查工作。本来基层高素质的业务骨干就比较缺乏,加上有些部门从自身工作利益出发考虑,不舍得让高素质的人员外流,目前基层普查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普查工作的需要,急待提高。此外,普查监测是整个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环节,然而目前各区、县环境监测站装备陈旧落后、监测仪器缺乏、监测经费和监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这种情况已严重影响到普查监测工作的展开。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目前距离2008年1月1日的全面普查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而我市污染源普查的前期筹备工作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污染源普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污染源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折不扣的地抓紧抓好。现在时间渐近年尾,各地各部门工作尤其繁重。但污染源普查是既定的大事、急事,没有退路可言,没有条件可讲,必须合理安排,统筹兼顾。会后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紧急动员起来,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抓紧出台方案,健全机构,落实经费。

各区县务必在11月底前制定出普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普查领导和工作机构,并落实普查办的工作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区县普查办要抓紧测定普查经费额度,编制普查经费申请方案报送本级财政。除南澳县外,潮阳、潮南、澄海三个实行县级体制管理的区,要积极主动向省普查办争取普查经费支持,市普查办对此事将给予帮助和支持。各区县必须在12月上旬前落实今年的普查工作经费。

(二)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按期保质完成污染源清查和普查员培训。

根据省普查办要求,我市必须在11月底前上报污染源清查底册,也就是说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对近4万家单位的入户核查,工作量相当大。但是任务是死的,时间是刚性的,没有价钱可讲,到时间哪个地方完不成任务,拖了全省后腿,就要被追究责任。为此,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居委会,一定要按照各级普查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污染源入户清查和登记造册工作,确保按期上报数据。12月底前我市还必须完成对近1600名的普查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上星期五市普查办已派员参加国家统一培训,我市培训计划在12月中旬前开展,准备采取由市普查办统一组织培训形式,届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协助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担任普查员、协助做好培训的相关组织事宜,特别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居委会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查。

(三)认真贯彻普查方案,有序推进普查工作。

2008年1月1日至5月31日是全面普查阶段,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普查方案的统一部署,在市普查办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填报污染源普查报表,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市政府将在5月中旬对各区、县和各相关部门的普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到通过验收。2008年6月至2009年7月期间,要完成普查后续工作,主要是接受省普查办对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进一步修正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完成全市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编制普查成果开发课题目录,开发利用普查成果。这里要强调的是普查结果的公布是自上而下的,国家先公布,省公布市,市公布区、县。为此,在市统一公布前,各区、县,各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普查数据。

(四)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为普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目前虽然我市已印发普查宣传方案,但是普查的宣传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本次动员大会后,宣传部门和各级普查办要赶快行动起来,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查宣传;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要严肃普查工作纪律,确保普查依法进行。

第6篇

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讲三点意见。今天的会议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召开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县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决定于年-年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而且变动频繁,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形势的需要。开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对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意义重大,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

此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以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审批的名录为基础,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两个阶段,清查阶段要按照清查细则要求逐一查清全县区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结束后从清查名录中整理出普查名录,并于近期正式启动普查。

质量要求高,此次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项工作进度滞后、一批企业数据失真、一个环节疏忽错漏,都会影响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整体质量。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敷衍应付的思想,高度重视,从严要求,每一个工作细节上都精益求精,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出台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文件,国务院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了由我任组长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普查和清查阶段的所有工作均要求普查员逐户进行。年5月底前,要向国家普查办和市普查办上报第一次数据录入结果;年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数据上报。会后,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抽调1-2名业务精熟的同志专门配合普查工作,组成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成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并加强培训,为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7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源的科学管理奠定基础,为环境管理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为*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工业源

工业源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二)农业源

农业源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

(三)生活源

生活源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和机动车排气污染。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四、普查内容

(一)工业源包括: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7.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情况。

(二)农业源包括:1.种植业中作物主产区的肥料、农药、农膜和秸秆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2.畜禽养殖业中规模养殖场点的粪便、污水的产生和排放情况;3.水产养殖业中规模养殖场点的饵料、鱼药、肥料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

(三)生活源包括:1.普查范围内的第三产业单位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和以区为单位的农机排气污染情况等;3.以建制镇街为单位的城市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五、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一)废水

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二)废气

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三)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四)污染处理设施

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五)核与辐射

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农业源

1.种植业。地表径流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农药;地下淋溶包括总氮、硝态氮、铵态氮、农药;地膜残留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铵态氮、总磷、总氮、铜、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含水率、总磷、总氮、铜、锌等。

3.水产养殖业。养殖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铵态氮、硝态氮、铜、锌等。

4.农机类:农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

六、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省、市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工业源。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和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农业源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

3.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1.普查准备阶段(*.9-*.1)

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实施方案、质控制度;开展清查摸底和普查培训工作。

2.全面普查阶段(*.1-*.12)

(1)现场填报阶段(*.1-*.4)

组织力量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普查表的填报并完成数据录入前的逻辑审核。

(2)审核录入阶段(*.4-*.5)

完成填报数据的复核、录入、校验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在5月31日前将原始数据上报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机构。

(3)抽查补正阶段(*.5-*.6)

根据上级普查机构的抽查复核结果,对第一次上报数据进行补齐修正,在6月30日前将补正后的数据再次上报。

(4)汇总阶段(*.6-*.7)

区普查工作办公室将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经区普查领导小组审查后向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5)报告编制阶段(*.7-*.12)

区普查工作办公室对汇总数据进行校核、加工、分析,形成总体报告。

3.总结阶段(2009.1-2009.7)

建立区级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七、普查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普查按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街道(乡)分级负责,职能部门分类推进,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区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负责全区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进,普查办人员由区政府办、统计局、环保局、农经局、发改委、商贸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七楼中会议室。

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质量控制(含数据处理)和现场普查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政府办牵头,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进度督查;质量控制组由统计、环保、农经等部门的技术负责人及外聘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区、街道(乡)普查员、指导员的业务指导,对填报数据和录入数据进行复核和质量抽查;现场普查组由统计、环保、发改、农业、商贸及外聘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入户调查、普查表填报等工作。

各街道(乡)相应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其工作人员从各街道(乡)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中抽调。各街道(乡)普查办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现场普查期间,各街道(乡)、村(居)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的人员配置,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部门职能

普查工作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街道(乡)分级负责,部门分类推进。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质控措施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分工指导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宣传活动。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工作的推进,协同街道(乡)开展工业污染源的普查。

工商、商贸、卫生、城管部门负责生活源普查工作的推进,协同街道(乡)开展生活源的普查。

农经部门负责农业源(包括农机源)普查工作的推进,协同街道(乡)开展农业源的普查。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发改委配合做好工业源普查及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四)具体分工

化工、印染、造纸、水泥、电力、供热、电镀、医药等行业的重点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及机动车排气污染源的现场填报和数据审核由区或区级以上负责。其他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的现场调查与填报由街道(乡)负责,数据录入、复核、汇总上报由区或区级以上负责。

(五)质量控制。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普查人员应当依法直接访问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污染源普查表。普查人员入户调查污染源时,不得少于2人。

各街道(乡)普查办要建立质控机制,设质量控制岗位,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六)宣传动员

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八、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自行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到位。

其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九、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8篇

一、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㈠下发通知,启动前期工作。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市范围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环境信息情况,分析各领域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状况的影响,对于建立新的环境统计平台,提高环境监管水平,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深刻领会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明确了此次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对象和内容,明确了整体时间安排和具体的实施要求。市政府文件的下发,标志着我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已正式启动。

㈡建立机构,落实工作职责。为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曹羽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庄德震副主任、环保局长和统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等17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狄凌峰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使普查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效率,市环保局克服任务多、人员紧张的困难,从局机关、下属单位专门抽调工作人员设立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作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截止目前,普查办的办公场所、电脑等设备均已落实,工作人员到位11人,已开始正常运作。

㈢编制方案,规范普查标准。这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时间跨度大。但目前,我们的环境统计和监测手段还相对落后,在一些方面缺乏有效经验,也缺乏对普查工作的有力支撑,特别是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尚属首次。为此,市普查办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普查工作技术文件,积极参与上级培训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我市的实际,组织编制了《*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已报请市政府同意,正式下发。《*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方案》(已报市政府),《*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规则》(已印发)。

㈣全面监测,确定重点信息。开展重点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全面准确的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做好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为20*年全年。为加快开展此项工作,我市根据浙环函[20*]77号《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认真调查摸底,并结合市统计局、市工商局提供的相关资料,严格筛选,确定了1895家企业为重点污染源,一般工业源23165家,生活源(含三产)32204家,累计共61767家,其中对重点污染源实施普查监测。目前,相关监测数据已按要要求报送*市环保局。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虽然我市的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与不足,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识上存在差距。对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部分单位和同志还没有从根本上重视起来,存在被动应付思想。本次普查工作实际上是为“十二五”的污染减排核查数据基数,国家近年来在宏观调控上越来越严格,已开始实施了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现在我们要上什么项目,都需要用相同的污染量来替换,否决不能上。如果我们普查不准确,基数定的太低,将直接影响全市的建设项目上马;若基数定的太高,则将增加今后的污染减排工作难度,搞不好会在考核中来一个一票否决。从某种意义上说,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将影响到我市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后劲。

二是经费缺口较大。与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相比,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量要大很多,不仅要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还要污染源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污去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登记,而在我市仅各类工业企业就有数万家,其他象三产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的量更是十分庞大。我们初步估计,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至少要聘请1000名以上的普查员,整个普查工作从普查监测、宣传发动和普查员的培训,调查,都需要大量的经费来保障。国家财政为此次污染源普查核定经费为33个多亿(全国人口普查仅为9个多亿),省财政初步核定启动经费5000多万,我市的经费初步预算为1500余万元,要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还存在一定难度。

三是技术力量不足。此次普查工作技术性很强,普查员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质量和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从目前我市的环保队伍看来,虽然整体文化水平较高,但具备担当普查员特别是普查指导员能力的干部还相当缺乏。

四是普查工作进度总体滞后。根据国家和省里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普查监测工作必须确保在20*年底前完成,时效性很强。但由于前期准备工作的迟缓,我市与各相邻县市相比,整体工作进度已至少落后半个月时间,尤其第一阶段的污染源清查工作,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12月3日上报清查名录,也就是说10天内我们要完成机构建立、普查员聘请和培训、基础资料准备、入户清查、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这对我们按期保质完成任务提出了严峻的时间要求。

三、我市污染源普查总体工作安排和近期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市的统一部署,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的主要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掌握全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二是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环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三是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提高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完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奠定基础。四是推动环境监管能力提高,以污染源普查为契机,找出环境监管的薄弱环节,改进监管措施,调整监管重点,健全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体系。

根据普查目标要求,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的普查工作思路,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安排为:

第一阶段,20*年5月到12月为准备阶段。主要是开展普查前期的准备工作,完成普查机构组建,落实普查工作经费,重点抓好污染源普查监测和现场清查,编制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技术规范和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聘请和培训工作,广泛开展普查宣传等工作。最近10天是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的关键时期,开展污染源清查工作,时间非常紧迫,请各镇(街道)要争分夺秒,在11月26日前要完成里普查机构建立,并以文件形式上报,11月28日前完成普查员聘请,11月30日前完成培训,12月2日前完成入户清查,12月3日前上报清查材料。

第二阶段,20*年1月到12月为全面普查阶段。各镇(街道)普查机构组织普查员对排污企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各排污企业(单位)填报普查表,市普查办在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后,根据普测结果完成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并及时汇总上报*市普查办。根据省、*市普查办的要求,20*年上半年我市要完成普查调查和登记。

第三阶段,2009年1月到6月为总结阶段。全面总结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和动态管理系统,形成各类分析报告,普查数据,并准备迎接普查验收。

根据上述普查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和上级普查办的要求,近期我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㈠完善普查技术文件。《*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是我市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方案的讨论稿已发到大家手头,经过本次会议讨论后,我们将尽快修改完善,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颁布实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根据上级普查办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编制普查技术规范,规定普查指标定义说明、数据来源、计算方法、技术要求等,建立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和地方实施相结合的普查技术路线。

㈡落实普查经费和人员。《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36号)规定,普查经费由中央、省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但自我市成立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并开展前提工作以来,相关的普查经费尚未到位。为确保20*年度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圆满完成,经费还需尽快落实。在普查工作人员方面,虽然普查办到位工作人员11人,但大部分都是兼职担任人,还未完全脱岗工作,与省普查办要求的12人工作人员还有较大差距。同时,目前普查办工作人员均属于环保工作人员,统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才和一些综合协调人员相当缺乏,亟待解决。

㈢完成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污染源普查监测是普查中一项重要前期工作,是获取第一手污染物排放信息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做好本次普查的关键和基础,也是本次环境普查不同于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土地调查的特点所在。根据国家、省以及*市的普查监测安排,重点污染源必须在年内完成现场监测,以取得20*年全年污染物排放数据。由于我们的前期工作相对滞后,在普查监测工作中存在漏测、缺项的现象。因此,我们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测,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普查监测任务。

㈣全面开展清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物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浙污普办发[20*]1号)的规定,要在年内完成对普查区域范围内各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的基本信息清查,以确定普查总体样本数,为全面普查的实施提供保障。现在离年底已只有1个多月的时间了,因此我们要尽快着手启动此项工作,按照地域原则进行清查登记,要求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至少保证一名清查人,对清查对象按照产业类型分别填写,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清查表进行汇总并审核,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准确,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㈤组织开展普查员聘请和培训。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的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市普查办将结合我市的普查对象数量及分布情况,测算出所需要普查员的数量,制定招聘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尽快召开普查员的聘用工作,并力争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镇(街道)普查机构人员、各企业普查负责人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和轮训工作。

第9篇

一、主要工作

1.农村能源建设,进展顺利

2009年全市计划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0000口,节柴改灶推广10000眼,沼气综合利用10万亩,培训技工和农户50000人次,实施村容村貌整治50个自然村。截止2009年5月31日,全市共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11628口,占年计划的116.28%;节柴改灶8559眼,占年计划的85.59%;沼气综合利用推广5.5万亩,占年计划的54.96%;培训农户21353人次,占年计划的42.7%。新建沼气的总产气量达465.12万立方米,节约薪柴2.3万吨,相当于4万亩薪炭林一年的生长量,减少水土流失3.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万吨,二氧化硫158吨,节约燃料费、电费406.98万元,同时为农户增收节支930.24万元,促进了庭院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沼气建设是生态农业建设的纽带,既能提供生活用能,又可提供优质有机肥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节柴改灶年可节柴0.86万吨。

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培训农户,截止到5月31日,全市共完成沼气综合利用5.5万亩,培训农户2.14万人次,共施用沼肥40万吨,为农户节约了农药和化肥,为我市推广生态农业和沼气综合利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完成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沼气建设项目

根据《*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农(计财)字〔2009〕115号要求,对2009年中央扩大内需新增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

*年下达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计划2906口(石林1373口、东川733口、禄劝800口)、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计划54个(石林36个、东川18个)、农村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12个(东川2个、禄劝10个)。

2009年下达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计划5291口(东川2291口、富民1000口、禄劝1000口、寻甸1000口);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5座,分别是五华(*市五华区众维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官渡(*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石林(云南神龙育种有限公司)、嵩明(云南农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安宁(云南惠嘉托佩克育种有限公司)(原种场)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根据中央要求,农村户用沼气、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农村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及大中型沼气工程属于国家拉动内需新增的国家重点项目,*年新增投资在今年4月底前全部完工。2009年新增投资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在省农业厅召开项目启动会后,已要求项目县全力投入到项目建设中,经过九个县区的奋力拼搏,我市共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967口,其余的正抓紧时间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有3家已完工,有4家正在建设中。

3.完成了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培训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09〕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82号)要求及省农业厅的安排,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确保我市技术人员能够正确掌握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方法,邀请了省农业厅有关领导和老师为我市业务技术人员分别对秸秆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方案、调查与评价方法、入户调查技巧、调查数据统计、数据处理及审核上报等工作作了认真、细致的讲解。

4.完成《滇池“*”防治规划》中农田径流控制项目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153期会议纪要,明确我局负责滇池流域范围内农业污染防治工作及农田径流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明确后,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局已完成了《滇池流域农田径流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农业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六处。

5.起草《*市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市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市大中型沼气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起草《*市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

随着农村能源户用沼气池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加强项目建后管理,确保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农村沼气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了《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

7.建立*市农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为进一步做好*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认真对照*年目标责任书的任务分解,准备相关材料,迎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考核。

根据《*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市2009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昆节减办发〔2009〕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2009年市农业局节能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8.编制《*市农业节能减排规划》

*是云南的省会城市,也是云南唯一的特大型中心城市,为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对现代农业的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提出把*打造成带动全省、辐射西南、沟通全国,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农产品信息流通中心、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农业博览会展中心和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中心。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把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工程。目前*的农业发展正处于现代农业的初级阶段,充分认识到农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将目前单纯追求高产的农业增长模式逐步转变为农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增长模式,最终实现发展生态农业的目标,就是要在农业农村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农业节能减排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是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滇池水污染治理的需要。

9.编制完成《“十二五”*市农村能源规划》

党的“*”大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为我市农村能源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充满机遇和挑战。认真贯彻“*”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我市“十二五”规划重点目标之一,是确保我市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实现“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实施农村能源与环境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我市农村能源建设以“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为方针,经过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分析,提出了《*市2011——2015年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

10.村容村貌整治工程

*年省级下达我市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村51个,省级建设资金510万元(每村10万元),截止*年11月底,省级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2009年5月,按照农业厅《关于上报*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总结的通知》(云农办经字〔2009〕91号),进行了检查总结。全市51个项目村共完成投资3453.21万元,除省级补助510万元外(每村补助10万元),引导投入资金2943.2万元,占总投资的85%;在3003.21万元拉动资金中,市、县、乡投入1007.68万元,占拉动经费的33.6%;社会资金624.39万元,占21%;群众自筹集资1311.15万元,占43.7%;群众累计投劳46739个。通过整治工程,项目村完成村庄道路硬化49346.21米,新建村庄道路22060.74米,支砌排灌沟渠12362.37米,安装人畜引水管道25189米,种植绿化树161604棵,绿化花草27635平方米,安装路灯247盏(其中,太阳能LED路灯40盏)、建设文化室67个2618.9平方米、公厕73座、垃圾收集点139个,项目村村容村貌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09年,省级下达我市村容村貌项目村建议数50个,控制数60个。我市组织县区申报省级村容村貌项目57个,项目正在申报中。

11.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按照*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省农业组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农业组已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工作,数据上报及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已通过省级质量验收,目前,现正在进行普查数据开发及撰写普查技术报告工作。

我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共涉及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及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源四个污染源,普查范围涉及14个县(市)区,127个乡镇,330个行政村。全市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对象22715个(其中:种植业污染源7229个、畜禽养殖污染源6464个、水产养殖污染源1694个、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污染源7328个)。

普查结果显示:

①滇池流域总氮总磷合计: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排放量2283.31吨,占全流域总排放量10130.01吨的22.54%,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占77.46%,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格局没有变化。

②滇池流域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62.36%,主要是农村生活污水产生的15718.18吨,畜禽养殖业排放的8844.75吨COD基本上没有处理,而城市污水COD处理率达到(产生98038.02吨,去除83096.5吨)84.76%,相比之下,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

③滇池流域总氮的污染以工业及城镇生活为主,占总量的80%,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占20%;总磷的污染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占60%,工业和城镇生活占40%;化学需氧量(COD)由于城市污水去除率较高,农村污水几乎没有处理,农村生活比重占40%,农业生产占22%,工业和城镇生活占38%。农村生活污染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上半年农村能源建设及农业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民增收难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农民家庭经济收入与发达地区比差距较大,县区与县区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农民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增长不平衡,自筹能力低;二是国家投入不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影响沼气池的推广;三是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缺少发展后劲。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九届五次(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三化”化“三农”、“三化”带“三农”、“三化”服务“三农”的思路,“拼搏2009”,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下半年我处工作提出以下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