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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

时间:2023-03-13 11: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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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为重点,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扎实落实保障措施,努力实现“一个展现、两个提高和四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充分展现交通三个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组织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力争不发生严重旅客滞留、积压现象,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道路从业人员运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危险货物从业人员配备、资质及持证上岗情况;班线客运“四证一卡”情况;客车(班线客车、出租车、公交车)“三品”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消防安全设备配备、保养及应急演练情况;汽车总站对“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执行情况;危险货物仓储作业取得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规章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打击“黑车、黑户”和报废车辆违规经营情况。

2、农村公路畅通安全管理:对农村公路、桥梁和涵洞的巡查、维修、养护工作情况;对危险路段的施工改造情况;对农村公路和山区道路的安全监管,完善标志标牌,应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等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3、超限超载治理安全管理: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期超限超载车辆整治,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情况。

4、维修市场安全管理:维修企业市场准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等等。

5、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办公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汽车总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油库的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和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三、检查范围、任务分工和方法步骤

1、检查范围:市乡公路管理处、运管所、稽查站、维修所、各交管所和四个交通企业。

2、任务分工:一是市乡公路管理处、运管所、稽查站和维修所等行业管理单位,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单位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检查;各交管所以自查为主。二是局安全科技科牵头的督查组将对全系统重点监管领域及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抽查督查。

3、方法步骤:一是前,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活动;二是前,各行业管理单位对各自监管领域进行督促检查。各单位自查情况和监管单位的检查情况分别于、前书面报局安全科技科。三是至,局督查组利用五天时间对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四是,局督查组对清明节期间安保措施落实情况不定期专项督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第2篇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部分行业和领域,还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不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坚守安全这一发展前提。

二、突出重点,持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治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分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特点,深入开展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决定》贯彻落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整治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重点时段、重要场所和岗位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要突出安全检查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创新安全检查方式,采取全面检查与行业专项检查督查相结合方式,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要以抓好企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规范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着力点,通过隐患排查,强化督促整改,有效防控事故。

三、强化监管,严厉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一要强力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煤矿瓦斯防治的各项政策措施,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如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抽采不达标、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如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予以有序退出;如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责令停产整顿,由此造成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矿长安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加快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六大系统”建设的,一律停产整顿;未按规定期限达标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要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驶、校车安全为重点,落实客运企业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取缔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客,无证无牌车辆非法经营行为。加快省、市挂牌督办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易发危险路段的整治,坚决有效防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要严格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条件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深化防坠落、防坍塌等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态势,坚决纠正赶工期、抢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四要加强对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认真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从严整治城乡街道(社区)、镇(村)和社会单位火灾隐患。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而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清除;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区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

第3篇

一、2020年县交通项目建设计划

2020年我县计划实施交通建设项目16项,其中,2019年结转项目3项,2020年新开工项目13项,已开工建设1项。重点是推进县城至G30出口段公路改建工程、县北部防沙治沙公路、县战役纪念馆至绿洲小城镇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和交通扶贫脱贫攻坚项目,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一)2019年结转项目。

1、普通国省道。完成S315线大靖至干城公路改建工程和S315线至凉州区公路(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路段及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计划2020年3月底前复工建设,2020年9月完成交竣工验收。

2、农村公路。积极推进县黄花滩生态移民区道路下穿干武铁路K107+104.19框架桥建设,项目计划于2020年3月初复工建设,9月底前建成通车。

(二)2020年新开工项目。

1、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一是县城至G30出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于2020年年底前建成通车,建成一级公路1.5公里;二是建成县北部治沙公路138公里,其中,北部县界防沙治沙公路28公里、县西侧防沙治沙公路31公里、县国有(集体)林场场部通硬化道路50公里、县林区对外连接公路28公里,项目均已完成选址、用地预审、社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正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计划4月初完成项目招投标,10月底前建成通车;三是县战役纪念馆至绿洲小城镇旅游公路10公里,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正在办理选址、用地预审、社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计划4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并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2、农村公路。一是自然村道路及主巷道硬化项目。2020年计划硬化自然村及主巷道200公里,道路均已完成测设,已编制施工图设计158公里,计划4月初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11月底前建成;二是扶贫公路。计划开工建设11号移民安置点至感恩新村道路25公里、黄花滩移民点万头奶牛场产业园道路工程12公里,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前期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正在编制施工图设计,计划4月中旬完成项目招投标并开工建设,10月底前建成;三是大中修工程、全安生命防护、危桥改造。2020年,计划维修养护道路10公里,在安全隐患路段设置安全生命防护,整治里程184公里,力争完成危桥改造5座,大中修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危桥改造正在进行地勘。

二、大力整治城区交通秩序。

1.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市场。以公路运输主枢纽为重点,建成比较完善的客货运输系统。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制定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提升方案,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以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货运站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为重点,通过户检户查、路检路查,严把企业资质关、车辆技术关、责任落实关、隐患查处关、违章处理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稳定。

2.改善客货运通行秩序管理。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货物运输、工程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货运车辆的通行秩序管理,合理规划设置行驶区域、路线、时间,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车辆通行管理制度。推广新能源配送车辆并给予通行便利,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公共交通配置新能源车辆,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路,合理设置公交停车站点,改善城市公交的通达性和便捷性,在原来投放电动公交车12辆的基础上,2020年在大靖镇再次投放6辆新能源公交车。

3.整治公交车、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公交通行优先发展,加强公交行业监管考核,优化公交线路设置,提升公交服务质量。规范公交客运秩序,提高县城形象品位。提升客运输转能力,完成大靖城二级客运站运营工作。严厉查处客运班车、出租车、公路汽车路面抛洒和惩治车辆乱停、乱放、乱掉头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客运班车站外强行拉客、哄抬票价,出租车拒客、甩客和不按里程计价器收费等违法行为,构建安全、快捷、稳定、顺畅的公共交通运转体系。

4.优化农村道路交通组织。严格控制道路开发和占用道路等行为,规范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管理,降低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三、协同共治城乡交通环境。

1.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环境政治。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垃圾;强化公路保洁,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整治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占道经营、打谷晾晒、堆场作业、倾倒垃圾等行为;整治涉路养护或施工现场、驻地、拌合场、料场等区域卫生及现场扬尘;整治运输车辆抛洒垃圾;整治公路用地范围内非公路标志和道路指示标牌等。

2.农村公路环境整治。清理农村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垃圾(含陈年垃圾);整治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占道经营、打谷晾晒、堆场作业、倾倒垃圾等行为;清理农村公路沿线广告牌,规范公路指示标牌;推进自然村组硬化道路建设,改善村内环境;整治农村公路建设中各类环境污染。

3.道路运输环境整治。清理全县汽车客运站点内垃圾;整治公交站台设施卫生;清理货运站场垃圾;清理车辆驾培机构场地垃圾;整治清理营运性车辆车容车貌及垃圾等。

4.严格管控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监控,通过应用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效率,加大道路清扫力度和建设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升级换代,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5.严格落实禁烟规定。在办公场所、客运中心、公交车、出租车内等场所实行禁烟,在公共场所设立明显的禁烟标志,指定专门的吸烟场所;在公交车、出租车内张贴统一禁烟标牌,确保车内干净整洁、无吸烟现象。组织开展烟头、垃圾捡拾活动,开展无烟头单位、无烟头客运站、无烟公交车、无烟出租车创建活动,采取设立烟蒂收集点、发放烟蒂袋等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措施,带动家人、身边人主动提醒、劝导和制止不文明行为。

四、实施绿地倍增行动。

1.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围绕“依法治绿、依规兴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应绿则绿、成倍增绿”的目标要求,科学布局公路路基、护坡等基础设施,努力建设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交通绿化系统。

2.通道绿化。全面推进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等通道区域绿化,至2020年底,全县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等级和非等级道路,通道绿化实现“全贯通”,责任实现“全覆盖”,管护实现“常态化”,旅游景点景区绿化达到相应等级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配合协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把“交通革命”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助推全省文明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保两树”为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始终从零开始”的理念,以抓整顿、抓落实、抓源头管理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长治久安。

二、整治内容和任务

集中整治范围: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道路建设安全。

(一)道路运输

(1)客运企业。

1、我市两台卧铺客车自年7月24日18时起一律停止营运(已按规定停运),车站停止售票,进行安全生产整顿,整顿合格后按照上级要求,恢复营运。

2、在我市两台卧铺客车上安装带拍照功能、并能实现图片同步传输到省监管平台的GPS车载终端。

3、全面落实道路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加大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旅游客运车辆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制度,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运行。

4、建立营运客车驾驶员信息台账,完善营运客车信息系统,规范客运班车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的发放使用制度。

5、严禁营运客车站外上客、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故意遮挡和损坏GPS车载终端、私制悬挂或张贴营运线路标志标识的行为,GPS不能正常使用的要抓紧维修,确保每辆车都在企业监控范围内运行。加大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途中运行过程的管理力度。加强包车管理,严格包车牌的发放和监管。

6、道路客运车辆严禁超期营运,经营期限满的必须退出运输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证照不全、超载运输等违规违法行为。

7、逐车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安全门、安全锤、灭火器等设备,保证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

8、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手段,我市两个客运汽车站全面实行停车区、发车区和候车室“三封闭”。

9、落实驻站管理制度,驻站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按规定抽查、登记车站的发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加大挂靠营运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提高挂靠车辆经营准入门槛,加大资格审查力度;挂靠营运车辆发生交通安全、旅客伤害等责任事故,依法追究挂靠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货运企业。1、各交管所要按照《省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货运站场的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源头管理制度。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严格落实押运员跟车制度,按要求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技术等级必须为一级,必须随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有效的应急处置器材。

(3)公交企业。1、公交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和灭火器、安全锤等随车安全设备情况齐全有效。2、车辆例行安检、安全教育、安全会议等情况落实到位。3、要加强路检路查,对闯红灯、随意变道、超速行驶、不走公交专用通道等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屡教屡犯驾驶员的企业坚决解除劳动合同。

(4)出租企业。1、灭火器等安全设备配备齐全有效。2、车辆月检、安全教育、安全会议等情况落实到位。

(5)驾培企业。1、教练车日常安检、教室与训练场地消防设备设施。2、完善驾驶员培训记录,抓好培训质量,特别是职业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杜绝培训过程弄虚作假现象。3、通过集中整治,推进计时培训系统的实施。

(6)维修企业。1、严格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按照维护规定进行维护,不减项、不漏项,确保维护质量。2、对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资质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7)强化“两客一危”行业监管。1、整顿期间“两客一危”车辆必须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并建立专门台账,搞好登记,存好档。2、要组织“两客一危”车辆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待岗学习或转岗,培训工作由企业组织实施。3、考试合格人员与所在企业重新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道路运输企业与运管处重新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责任单位:运管处、稽查大队、客运所、维管所、各交管所、各相关企业

(二)海上运输

(1)客货运输企业

1、以防风、防火、防碰撞、防破坏为重点,严格落实海上客货运输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消防、船员管理、船舶检查、守舱巡舱、瞭望、值班等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旅客行包“三品”检查率达到100%,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率达到100%。严禁船员在工作时间内脱岗、酗酒,禁止带“病”船舶从事运输。

2、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开航前船长声明、现场签证等制度,严禁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违规作业。

3、督导水运企业切实把消防、绑扎、系固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港口码头企业

1、杜绝违章占用航道和不设值班观察员现象,尤其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储码头和客运船舶的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港口码头设备设施安全达标,无安全隐患。

3、对“四客一危”船舶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停运。

责任企业:稽查大队、港航所、各相关企业

(三)道路建设

(1)农村公路。

1、各交管所立即开展对辖区内建设路段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建设路段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清除建设路段障碍物,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2、督促施工企业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对存在事故隐患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路段,督促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因施工造成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应当明示禁止通行,并落实好相关措施,保证农村公路通行安全。

3、深化危桥整治及公路安保工程的实施。切实加强我市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的实施,对农村公路桥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全市农村公路提供安全保障。

4、做好日常和恶劣天气下公路巡查和养护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基建办、养护所、路政所、信息中心、各交管所、各相关企业

(2)疏港公路。对职责范围内建设路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建设路段存在的事故隐患,发现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及时协调整改,督促施工企业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路段,立即督促有关企业整改,保证参与港口建设的车辆运输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疏港公路指挥部、各相关企业

三、集中整治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各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安监科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迅速传达落实集中整治会议精神和内容,做好企业的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GPS即时监控。

四、实施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4日—7月28日)。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统一部署,自上而下进行层层教育和发动,制定交通运输集中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9日—10月23日)。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落实集中整治内容,特别是对以“两客一危”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力度,确保扎实有效。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对道路运输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局安监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当前集中整治作为首要任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强化措施,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将列为年度安全考核重要内容。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分工组织拉网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企业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停运,从根本上遏制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安全集中整治期间,局安委会成立安全督导组,运管处、港航所、公路建设指挥部要各自成立交通运输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专门组织,具体负责本行业的集中整治工作,对各类违章行为应按规定从严处罚。全市设立举报,对举报的违章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给予奖励。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三合一”、高层、地下建筑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县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三、职责分工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具体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县发改、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运输单位、公路养护施工企业、水上运输单位、车站、码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公安、公路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三)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县发改、公安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四)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中重点单位以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公安消防部门和各镇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

(五)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由县工商部门牵头,县公安、质监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六)林业所属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森林公安分局按职责要求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前,各镇、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本辖区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至,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县政府挂牌督办;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督促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提高阶段。至,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县性的活动,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与全县正在开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切实强化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行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单位消防管理人、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要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硬措施,即: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不达标,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迅速责令整改,对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敢于碰硬,该关的要关,该停的要停,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到位。

第6篇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按照《关于印发xx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政办〔2017〕15号)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情况;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克难、推进和落实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要求情况;推动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情况;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情况;加强危险物品运输企业管理情况。

3.道路交通:重点检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小工程”建设情况;“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部署开展情况;省、市挂牌整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打击“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毒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4.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

5.水上交通:重点检查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港口航道引航装备、防台风设施、应急锚地、避风锚地和危险品锚地建设情况。

6.消防:重点检查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7.水利:重点检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8.电力:重点检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高坠、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非煤矿山安全供电情况;水电站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情况。

9.农业机械:重点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10.渔业船舶:重点检查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农民自备船摸底排查、登记、监管情况。

11.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12.民爆物品:重点检查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销售行为情况。

13.烟花爆竹:重点检查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情况;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点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情况,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情况。

第7篇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年”活动,促进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督查形式

百日督查行动在市交通局的领导下,由市交通局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港航局、公路处、客管处等有关单位根据要求组织实施,采取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水上交通安全、公路养护和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一)综合督查。局里*立由方钊平副局长任组长,于海永主任任副组长,港航局、公路处、客运物流中心、稽查大队、客管处、运管所、修管所和办公室负责人为*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指导交通系统百日督查行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9个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包干综合督查。港航局负责所管辖的水上交通安全、港口港航设施建设和港口、码头的专项督查,公路处负责所管养的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养护工程施工和桥梁、公路的安全专项督查;客运物流中心负责所负责的场站建设施工及客运物流中心大楼的安全专项督查;稽查大队负责全市在公路行驶的各类营运性车辆的安全专项督查;客管处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客运车站和客运车辆的安全专项督查;运管所负责全市货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及货运场站的安全专项督查;修管所负责全市维修企业及车辆检测站的安全专项督查;综合法规科负责局属企业的安全专项督查;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大楼消防的安全专项督查。

(二)专项督查。各参与单位、科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所监管内容实施专项督查。特别是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的排查整改情况,要进行重点督查。

(三)总体要求。坚持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重点行业主管单位监管责任相结合,切实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坚持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专项行动与已部署开展的“隐患治理年”第二战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点内容

1、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计划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市交通局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情况。

3、强化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指挥中心和预案体系情况。

4、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情况。

5、贯彻落实*交发[2008]13号文件精神,开展“隐患治理年”第一、第二战役情况,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6、“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情况,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情况。

7、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订,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8、安全生产教育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车站、码头、窗口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公路、桥梁、港口汛期防范由自然灾害印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点内容

1、道路交通:打击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情况。

2、水上交通:“防船舶碰撞、防泄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建筑施工:公路、港口港航、场站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4、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烧火燎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5、营运性车辆:各企业制订客运班车、出租车、公交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防范、消除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

6、其他:结合各自行业安全工作特点,确定具体督查内容,确保督查不留死角。

四、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各督查组要全面听取各有关单位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二)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的督查,特别是对事故多发区域和行业、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要强化督查、抽查。

(三)明查暗访,确保落实。要不定期、不定点、不定时、不定人地实施督查,可以反复查、重点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一定要认真落实,确保得到切实有效的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督查行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切实把这次百日督查专项活动抓紧抓好。

(二)明确职责,全面督查。各督查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书面通知各单位,对督查的情况要书面报局综合法规科。

(三)落实措施,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第8篇

关键词:市政道路整治安全交通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概况

近年来“33929”、“三口五路”、“一纵三横”、“五纵六路”、“两纵三横”等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的相继实施,杭州道路交通条件和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市整体品位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日益改善。大关路道路综合整治为其中重要的一横,道路整治完成后与教工路、沈半路形成贯通西部、北部地区的干路系统,减轻中心区交通压力,对大关路综合整治进行设计。

大关路位于杭州主城北部,呈西南-东北走向。本次设计范围南起莫干山路,北至绍兴路,共跨越两条河道,分别为京杭运河、红建河,均设桥梁通过,全长约2.34Km,规划控制红线宽度40米。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建河拼宽设计。

二、道路施工

1、高黏度改性排水沥青混凝土摊铺施工:

(1)、排水式沥青混合料摊铺应采用机械摊铺,要求摊铺平整,不宜人工修整,摊铺速度应控制在约3m/min,摊铺温度宜控制在175-165℃。

(2)、碾压前宜配备足够数量的压路机。碾压时,压路机距离摊铺机不宜过长。初碾、二次碾压宜选用10-12t滚筒式压路机,终碾宜选用6-10t多轮式压路机或8-15t胶轮式压路机。碾压应采用静压方式,其方法与一般沥青混凝土面层相同;初碾速度宜控制在2km/hr,温度应控制在160℃-140℃, 复碾速度宜控制在3km/hr,终碾速度宜控制在2km/hr,温度应控制在90℃-70℃;并应填写测温记录。

(3)、排水式沥青混合料的接缝处不允许重叠。纵向接缝宜铺筑成梯形,便于邻接的面层粘结牢固,确保接缝两侧密度相同。加热时,应避免将面层直接暴露在火焰下。

(4)、排水式沥青面层纵、横向接缝,以及与附属构筑物的衔接部分需充分压实,粘结紧密。

(5)、在铺筑面层时,需对透水管进行保护,避免沥青混合料堵塞透水管孔眼,确保透水性路面结构中的雨水能顺畅地排至透水管。两侧排水边沟应有足够的排水坡度,确保排至边沟的雨水能够迅速排出。

(6)、沥青混合料碾压成型后,应避免车辆进入,直至终压4个小时后或表面温度低于50℃,且足够坚硬后方可开放交通。

2、玻纤土工格栅

(1)、玻纤土工格栅铺筑时,应先将一端用固定,然后用机械或人力拉紧,固定另一端。

(2)、铺设玻纤土工格栅时,应保持铺设平顺,拉紧,横向搭接长度为100mm,纵向搭接长度为200mm , 并根据摊铺方向,将后一端压在前一端之下。

(3)50×50×0.3mm的固定铁皮,要求平整不翘角,2英寸8cm长钢钉固定。固定铁皮纵向间距2m,横向间距0.5m。

三、排水施工

大关路为现状道路改造,现状地下管线非常复杂。根据规划及现场勘察,现状道路除已建有雨、污水管道外,还建有电力沟,通信、给水、煤气管道;本路段东南有架空电力线;两侧有架空通信线,其中东南侧与电力线同杆;道路两侧上方有电力架空线。施工情况主要表现在:

1.排水管施工从下游向上游施工,先深后浅。

2.道路路段最低点处设置雨水口。为方便清通管理雨水口均落底;在道路最低点处,机动车道上设四篦雨水口,在非机动车道上设双篦雨水口。

3.雨污水检查井均做流槽,雨水落底井,落底0.5米。

4.道路路段最低点处设置雨水口,道路交叉口处最低点的雨水口布置,根据道路交叉口竖向设计图进行调整。

5.管线采用开槽埋设,施工时注意施工现场及沟槽的排水降水工作。

6.现状雨污水检查井位于现道路中央隔离带或机非隔离带处如不能进行井筒改造时,在检查井井盖处对道路侧石进行改造。

7.基坑施工前,须事先对沿线两侧已建的建筑物基础及管线作以详细调查,然后根据基坑深度及地质情况采取必要的加固保护措施。接入现状管道,需在施工之前复测已建管道位置、管径及标高,若有出入,报设计院以便施工前调整;伸长或拼宽的雨污水管道标高、管径应按实测为准。

四、桥梁施工措施

本桥梁位于杭州市大关路1+784.886处,原桥位处为一座14m跨简支桥,根据道路改造平面要求,本桥在南北两侧需拼宽4m,为了避免在水中作业,桥梁跨径布置为25米,同时对老桥的桥面系进行改造。

1.对于栏杆底座等预埋连接的钢筋,在现浇板时应注意相应的位置,并要求预先埋入板内。

2.在桥梁施工时按所采用的伸缩缝型号之设计参数预留好安装槽并布置好预埋锚筋;安装伸缩缝装置前将预留槽清理干净并校正预埋锚筋。

3.必须保证铰缝的结构尺寸,铰缝砼须捣实,铰缝连接钢筋扳平焊牢,浇筑铰缝桥面铺装砼之前,须用钢刷清除结合面上的浮皮,用水冲洗后浇筑C40细石子砼,震捣密实,然后浇筑桥面铺装,并切实注意钢筋网位置和捣实养护工作。

4.在欲安装支座时支座垫石顶面除去浮砂,表面平整清洁无油污。

五、扬尘控制具体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施工部署,本工程主要产生扬尘的工序为道路砼破除、人行道板拆除、沟槽开挖、现场临时堆放的施工用土、沙石材料、桥梁搅拌桩施工泥浆产生扬尘等,针对以上产生扬尘的来源,将采取主体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措施进行防护。每日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控制扬尘。

5.1主动措施

主动措施在技术上主要为各分部分项工程采用流水线施工,各道工序无缝连接。每到工序及时报监理组织验收,施工质量确保一次到位,力争将施工扬尘控制到最小状态。

道路施工

施工前浇水湿润混凝土路面和路基,再使用镐头机破混凝土,并及时清运出场,破碎时经常洒水、保湿,确保破碎后的混凝土始终处于湿润状态;进场通道安排专人清扫,定时适量洒水湿润,不得使施工现场有泥浆产生,如有必要在现场安装钢制洗车溜槽,始终确保进出车辆不带泥上路。侧平石、道板铺装、切割石材过程中带水切割施工,并及时打扫清理作业区域,防止扬尘。

排水施工

沟槽开挖前根据开挖深度以及管道埋设深度计算回填土方量,多余土方全部使用密闭车辆随挖随外运,回填土方在现场堆放时使用土工布或塑料彩条布全封闭覆盖;所有水泥全部使用桶装水泥,固定地点安放,水泥出放口用塑料彩条布包裹,水泥桶周围经常清扫、洒水确保现场整洁、无灰尘沉积,开挖沟槽回填土方完成后,在基层未施工前全部使用沥青临时恢复,确保道路表面平整。

桥梁施工

场地硬化、净车出场,现场材料堆放整齐,灌注桩施工现场安放泥浆灌,所有泥浆使用车辆外运到指定地点弃放处理;盖梁施工主要控制挖土和模板施工,模板施工主要的扬尘控制采用钢木结合,大面积采用钢模板,部分转角处使用木模填补。桥梁道板铺装及栏杆安装切割时全部带水切割。

生活区扬尘控制

生活区扬尘主要产生在厨房灶具产生烟尘、生活垃圾堆放等。厨房烧饭使用煤气灶及电蒸箱,所有生活垃圾固定地点堆放,全部袋装外运,安排专人负责清理。

5.2被动措施

1.施工场地周边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1米,围挡间有插销连接,底端设置防溢座。

2.施工期间如若使用自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散装水泥罐并有专门防尘、抑尘措施,进场后要进行密闭覆盖。施工完成,工完场清,所有垃圾全部装袋外运。

3.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组建一支专人负责的文明、安全施工班组,并配备专用机动洒水车1辆,人力洒水车4辆指定专人、根据天气情况及时洒水并指定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扬尘源密闭、覆盖、洒水作业和车辆清洗工作。

4.施工现场设立垃圾场,对施工垃圾要及时打包,集中堆码并及时清运出场;生活垃圾集中放入垃圾桶内,统一管理,及时清运,在清运过程中不得遗撒。

5.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化管理,装载的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禁止出现“抛、洒、滴、漏”现象。

六、交通管理措施

本工程处于市区繁华地段,沿街商铺、居住区较多,安全文明施工及交通管理难度较大。为现状道路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封闭交通。现状道路过往车辆及行人较多,施工难度大,只能先施工北半幅。待北半幅施工完毕后,再施工南半幅。以保证车辆及行人通行。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直线段进行固定围护,固定围护采用彩钢板,基础为砖砌基础。交叉口处采用活动围护。围护顶设警示灯带及警示红灯。按照人车分离,各行其道,单向组织交通,配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所必须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交通诱导系统、路口渠化等设施,确保交通安全。行车系统的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交通诱导系统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控制,承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执法的任务,保证工程路段的交通畅顺。

第9篇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分管领导及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交通局运管所、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的2012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以下简称县春运办),由县公安局副政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三超一疲劳”、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城区不发生大面积交通堵塞,国、省、县道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力争不发生死亡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人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九个一”措施,强化源头监管

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立专班,制定方案,集约各方力量,统筹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二是召开一次部署大会。年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召开一次辖区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通执法中队、辖区客货运企业、学校、危化品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

三是召开一次警示大会。年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要组织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和危化品运输企业召开一次警示大会,通报近期全国、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分析辖区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典型事故和“三追两检一挂牌”典型案例,再次部署落实企业、客运场站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开展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年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要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拉网式巡检,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隐患,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形成拉网式排查报告,限时整改。

五是开展一次驾驶人资质集中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要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对所有客运车和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记录及记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交通违法未处理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止驾驶有关车辆。

六是开展一次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所有公路客运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车辆轮胎、方向、灯光、ABS及GPS系统情况,车内是否喷涂有奖举报电话、张贴宣传标语,玻璃锤、灭火器、三角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不合格车辆一律停驶整改。

七是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学习。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组织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

八是开展一次客运班线集中清理。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长途车运行线路进行一次清理分析,对凌晨0时前不能到达目的地或长途客车(含卧铺客车)可能在凌晨2至5时继续行驶的,调整发车时间和班次,严防疲劳驾驶。

九是开展一次企业场站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辖区企业和客运场站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每10天提取一次各客运企业和场站GPS系统发现的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各单位要对落实“九个一”措施,建立严格的台帐、档案备查。

(二)抓好“五个到位”,强化路面管控

一是“路段分包干计安”和“六定”勤务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全市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强路面管控,严查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春运期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每天“设卡固定排查不少于4小时、巡逻排查不少于4小时,检查客运车辆不少于100台次、查处严重交通违法量比日常增加一倍”,并严格按照7座以上车辆“六必查”工作要求,如实填写台帐。同时,在执法执勤中,要坚决按照“两升一减半”要求,综合运用记分、教育、警告、扣留、暂扣、吊销等多种方式加强管理,严禁罚款,引发负面。

二是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置到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在辖区客运车流量大的主要国、省道或县道,至少设置1个“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年底前,全面启动服务站,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严查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车辆要逐台登记,建立台帐;凌晨2至5时发现长途客车(含卧铺客车)运行的,一律强制落地休息,并通报县运管所;遇有恶劣天气造成车辆和人员滞留路面时,县级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救助预案;遇有冰雪等天气时,要优先保障煤电油运车辆和菜蛋肉奶等绿色通道车辆通行,必要时通过警车带道护送、引导,确保有序、快速、安全通行;并为过往驾驶人和群众提供指路、饮水、休息和交通违法查询等服务。

三是各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到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全力开展好“三超一疲劳”专项集中整治日行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力开展好年12月18日、12月24日、12月29日以及2012年1月19日4次全国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并针对“每日13时至14时、20时至21时、22时至次日凌晨2时”三个醉酒驾车易发重点时段,采取大队集中整治和各平台交替轮流设卡检查的方式,严查酒后驾驶,形成整治酒驾强大声势。

四是乡村道路安全监管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车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公发〔〕722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加强督促指导。

五是严重违法行为打击处理力度到位。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要综合运用交通、治安和刑事手段,针对“客运车辆站外揽客、客运车辆(含校车)严重超载(超过50%以上的)、非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以“扰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经营”等依法一律治安拘留,对“非法占道施工、损毁交通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危害公共安全、损毁安全设施”等严肃处理,对醉酒驾驶一律刑拘。

(三)抓住三个时间节点,全面整治交通秩序

一是“两会”期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在辖区“两会”会场和代表、委员驻地安排点岗,确保车辆出入及周边道路通行畅通;同时在代表、委员驻地到会场沿线加派巡逻警力,积极疏导交通,及时处置交通事故和故障车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是春节前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摸排辖区人流、车流变化情况,针对群众出行、返程及货运物流高峰在各大客、货运场站及其周边道路增加警力配置,积极疏导交通,并在各客、货运往返城市快速道路及各主线高速收费站的必经线路和重要交通节点安排事故处理民警和拖车,及时处置交通事故和故障车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是春节期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在辖区购物、娱乐、饮食的集中区域增派警力,积极疏导,严查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加强校车交通监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最高的路权为校车提供保障服务,以最严的措施查处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校车交通安全。县教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管部门要保质保量落实“人、车、线、校、查、宣、督”七条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刚性措施,即:重新审查驾驶人资质、重新核发校车标牌、重新核定校车运行线路、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车路检路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宣传、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督检。从即日起,严格按上述七条措施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校车交通安全。

二是立即对辖区中、小学校的放假时间进行摸排,县教委要安排城区学校错时放假、县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运力,避免因学生集中出行造成交通拥堵。县教委要督促学校在放假前和开学后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保证学生安全回家返校,对学生包车集中出行的,要严格审批,指定车辆通行线路,确保车队安全。

(五)加强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

一是对因大雾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结冰未清除、塌方及泥石流造成的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一律封闭道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交通局要与县气象局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获取恶劣天气预报信息,评估气候变化对道路通行安全的影响,提前做好应急准备;交通路政、道路养护等部门,要在坡道、桥梁等重点路段备足融雪剂、盐、沙石等物资和铲雪除冰设备、装备。

二是出现冰雪、雾霾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通过执法车辆带道、压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绕行等措施,确保国省道安全畅通;出现道路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情况时,要按照“先省际干线、后省内道路”的原则,县交通局要安排工作人员及时铲冰除雪,必要时提请公路沿线党委、政府发动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铲冰除雪工作。

(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春运氛围

一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要以“拒绝三超一疲劳”、“拒绝酒驾、喜迎新春”、“拒绝超员超载、共享幸福生活”、“拒绝疲劳驾驶、关爱生命健康”为宣传主题,按照“每周一主题”原则开展集中宣传。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场站、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广泛宣传“客运车辆超员50%一律治安拘留、醉酒驾驶一律刑事拘留”。

二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要以“安全出行,平安春运”为主题,组织开展好春运启动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三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县级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定期道路通行信息,提示、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有牌证、限2人、戴头盔、靠右行”为重点,加强驾驶摩托车返乡民工的宣传教育,同时向辖区客货运单位每位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发放1本三超一疲劳《重特大交通事故警示录》。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加强协调指导。

五是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通过“领导包企业、民警包车辆和驾驶人”的方式,将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车辆分包落实到每名领导和民警,每天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对驾驶人进行安全行车警示、提醒。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把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切实抓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第一线检查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县2012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组织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对造成较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对于预防措施落实、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单位发生特大事故的,由县监察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责任倒查,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