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4:53
导语:在法律服务窗口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应援尽援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氛围,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触角向多层次延伸,向特定人群延伸。
一是媒体有影有声。在《如皋动态》上公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律师个人信息;在如皋电视台《媒体民生》《法制纵横》等栏目讲述法律援助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应援优援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1.关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优配制。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培训,为每一名律师有所侧重的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授权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实施“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3.跟踪回访,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结案后,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化便民举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们将发挥文化导向功能,通过行为文化将法律援助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们将通过人性化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做亮窗口。在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要道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推进市法律援助机构临街“落地”接待窗口标示建设,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并及时获得帮助。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主题,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积极打造爱心窗口、文明窗口、温馨窗口、便民窗口、效能窗口,将“12348”法律服务品牌打造成司法行政系统的“110”。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推进县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机关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宣教股)
2.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为县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基层股)
3.组织开展法制培训,举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基层股)
4.协助依法治县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机关服务窗口人员的法制培训,完善服务大厅法制宣传设施,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法制股、宣教股)
5.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助“依法治县办”推动机关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开设法制宣传微博、微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6.推荐司法所优秀干警担任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7.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完善中小学生普法教材,推动教材、师资、课时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8.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中小学校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9.依托看守所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宣教股、基层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0.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
11.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1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县各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指派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完成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牵头单位:基层股,原区所在地的司法所,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法律援助中心)
12.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13.各人民调解组织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4.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5.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乡村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治电影、广播法治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6.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社区选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公律股、各司法所、办公室、法制股)
17.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牵头单位:社区矫正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基层股、宣教股)
18.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办公室、宣教股)
19.启动建设1个法治文化景点。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20.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对法律工作者的再教育培训向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延伸。大力推进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现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年均增长20%。(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基层股、办公室)
21.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每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10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10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3.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推进法律进单位
24.推进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各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
一、完善多元化的社会协调机制,健全具有特色的创稳维稳体系
1.积极转变稳定观念。实施“百家阳光屋”计划,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室,统筹资源,打造100个集矛盾化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服务百姓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法治“阳光屋”。围绕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轨迹,强化信息获取能力,适时调整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方向和服务形式,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推进网格化排查,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分级预警报告、分级处置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直报、零报告制度。
2.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积极推动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司法专项编制实名制管理,解决好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体制不顺、人员老化、队伍不稳的问题。向司法所派出基层人民调解协调员,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深化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创建1家省级优秀司法所。推行基层司法所公共服务规范,健全基层司法所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和监督评估的具体标准。拓展调解组织覆盖面,制定调解组织进“两新组织”实施意见。开展调解业务菜单式培训,放大“娄城老娘舅”、“闵阿姨”调解品牌。探索建立疑难案件流动调委会和巡回调解室,完善第三方介入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提升调解结果的公平性和认可度。
3.推进矫正社会化。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建立健全融社区矫正、心理矫治、阳光就业、公共法律服务于一体的特殊人群服务平台。加强对矫正社团与社会帮教的指导扶持力度,提升司法行政开发利用社会资源的能力。完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制度,定向定量定时定期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全面落实《关于对就业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实行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意见》等安置政策,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提升社会安置积极性。
二、树立享受法律新理念,培育全民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体系
4.培育法律消费理念。激活“法律消费”意识,培养正确的宪法和法律观,变公民被动消极的守法意识为主动积极的用法意识,使全体公民习惯于法律生活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开放法律服务市场,年内引进优秀律师事务所2-3家,成长型优秀律师8-10人。实施“强所”战略,做大法律服务总量、做优法律服务质量,为提高全社会法律消费水平提供基础保障。推动优质法律资源下沉,着力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农民工特色化法律援助,坚持平等的法律消费观,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助推依法行政。努力发挥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优秀青年律师团三支队伍的作用,充实名律师库,着力推进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6.实现“法律体检”常态化。积极应对当前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突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合理调整法律服务资源在规模企业和小微企业间的分配,帮助企业规避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发挥“六五”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企业高管法律风险培训,增强事先防范、规避风险能力。创新“法律体检”形式,组织全市法律服务人员采取电话问诊、现场把脉等多种形式,筑牢企业法律风险“防火墙”。
7.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强化法律消费指引,以法律消费手册、法律生活手册等引导群众。加大政府购买扶持力度,大胆实践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市场化运作,将《太阳》杂志、公益律师服务岗位、法治文艺团队公开推向市场。建立“光明万家”法律服务联系卡制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了解法律服务需求,开展菜单式服务,建立评价体系。完善“一村一顾问”和城市社区“律师工作站(室)”建设。
三、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形成富有特色的娄东法治文化体系
8.创新考核评价机制。争创“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争创全省第二批法治文化示范点。力争年内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标率达到25%以上,争创省级1个、市级2个以上诚信守法企业。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切实将考评转化为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力杠杆,全面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重点考核各镇区、各部门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所取得的成效。重点建设浏河梅花草堂、城厢伟阳社区和双凤三个法治文化公园,沙溪法治文化广场和璜泾法治文化广场二期工程,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9.创新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述法评价体系。全面实施人大、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开展服务转型升级、农业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公务员在推动依法治国方略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事务、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10.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内容体系。切实抓好中小学生及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优秀法治教案评比,在学校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推动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尊法。组织“太阳宝贝”系列活动,推出法治文化套餐,努力促进青少年早期规则意识的养成。
11.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机制。培育和扶持专业法治文艺团队,提升市场化运作机制。强化“六五”普法宣传资料的数字化包装,提升“太阳”品牌,形成包括法治动漫DVD、法治游戏、法治微电影在内的数字产品库。
12.创新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法治文化活动社会参与度,完善普法社会协同机制。融合各镇区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和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日,丰富“政社互动”内涵,协调开展“与太阳同行”千人法治征文、诚信守法百佳企业创建和农民工万人学法比赛等活动,举办第二届市法治文化艺术节。
四、强化发展软实力,打造底蕴丰厚的文化司法体系
13.重点打造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文化。推动公证律师文化建设,推广《金太律师》做法,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做大做强;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改革诚信质量制度,建立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精干高效的专业化队伍;拓展法律服务渠道,建设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以优秀的法律服务行业文化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繁荣发展。
14.强化公益文化建设。继续倡导“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为主要内涵的调解文化,坚持以温馨和谐氛围感染群众、朴实无华的方式贴近群众、典型调解案例引导群众,有效提升调解质效。探索公益服务岗位建设,公开招募全社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士,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文化建设,打响“光彩人生”品牌,驱动蒙尘的人生重新焕发光彩。
15.积极培育窗口文化。推广璜泾镇、浏河镇经验,建设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围绕基础建设出精品、文化活动出成果、制度建设有特色的目标,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开展“岗位形象设计”活动,个性打造《服务岗位形象标准》,强化监督考核,将形象设计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规范服务行为,展示窗口靓丽风采。开通司法行政服务热线,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于一体的服务百姓“一线通”。
16.建设“智慧司法”。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和五大平台,探索法律服务咨询平台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主动接驳,按照管理高效、服务便捷的要求建设“智慧司法”信息指挥系统;积极开展网络视频调解、专家远程会诊等服务,全面提高数字化背景下的司法行政履职尽责能力。设计制作“光辉”品牌视觉识别系统,提升影响力。强化文化建设智力支持,聘请文化司法顾问,利用社会文化设施、文化资源,提升司法行政综合实力。
五、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多主体多层次的法律保障体系
17.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民性。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五大延伸”,即:向服务“三农”工作延伸、向服务城市低收入人群延伸、向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延伸、向服务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延伸、向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延伸。突出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对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光辉、情满娄江。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常住人口法律援助案件和辩护率达到万分之八以上。积极研究落实修订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全面规范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开展省级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创建基层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执行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制度。建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评估体系。
18.持续推进惠民实事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光辉工程”品牌锻造、法制宣传教育中心、青少年帮教爱心基地、服务现代化“光辉”行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专业调解服务队等市级实事项目和城厢镇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浏河镇闵阿姨调解沙龙、浮桥镇小微企业联合调委会、双凤镇阳光帮教帮扶工作站、新区新人法治俱乐部二期、沙溪镇法治文化广场、璜泾镇法治文化广场二期等镇级实事项目。确定每月10日为司法“光辉日”,组织全市司法行政人员、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娄城老娘舅、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惠民服务,替民代言、为民维权。
19.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服务投入。统筹社会多方力量,形成以司法行政为主导、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为支撑、全社会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志愿者为补充的多主体联动的法律保障网络,建立覆盖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多层次法律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六、拓展服务功能,完善内容丰富的社会协同体系
20.加强行业协会能力建设。将2013年确定为行业协会管理能力提升年,支持律师协会、法律工作者协会和娄城老娘舅联合会等组织履行自律职能,支持律师协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强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创建2家“五好党支部”,1家“标兵党支部”。积极创建省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政治指导员制度,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中党员比例,支持各党支部在局党总支领导下参与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发挥党员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中的作用。
21.加大协同力量扶持力度。建立派遣律师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建设项目和新引进投资企业推荐优秀律师,拓展律师执业的领域和平台;实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提高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出台青年律师培养扶助计划,将扶持重点向从业2年以下,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收入低、案源少的青年律师倾斜,加大培育力度,加快优秀青年律师成长步伐。
22.努力提升社会协同水平。继续积极培育新型社会组织,汇聚“阳光生活使者”群体,拓展一切社会资源,共同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完善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值班制度,加强与义工联等知名社会组织的合作,以“光辉岗”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七、形成融合发展机制,造就一支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23.讲大局,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转变作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全面准确领会和贯彻党的十精神。深入推进“党建创新工程”,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争创勤廉示范单位,健全完善具有系统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打造“清廉从警、和谐兴业”的廉政文化品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定并组织实施法律服务“繁荣港实事项目”。突出为重要地区、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主动为构建城乡一体新格局、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增进社会建设和谐度提供法律支持。
24.重诚信,在加快发展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开展三星级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评选活动,大力推动律师依靠个人资源接案,向律所形成品牌、专业优势接案转变;大力推动律师事务所个体运行向团队运行转变。加强监管,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法律职业掮客和“司法黄牛”。强化公证队伍建设和案件质量监管,力争每件公证都办成“铁证”。建立法律服务行业纪律检查监督体系,打造“阳光法务”。加强公证处建设,解决公证员结构性缺员问题和办公条件等影响公证处的现象。深入推进公证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和培养力度。
我县地处秦岭南麓,商洛西南部,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境内山大沟深,地形复杂,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既属传统型山区农业县,又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老、少、边、穷山区贫困县,全县辖25个乡镇(14个建制镇、11个乡),205个行政村,2个社区,1060个村民小组,73240户、283312人,其中农业人口26.59万人。现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向各位领导予以汇报: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于99年正式逐步展开,特别是2002年《省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我县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曾多次向县委、政府汇报,赢得了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去年借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之东风,又专题向县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县编委的大力支持,去年,9月县编委下发了关于成立“镇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及人员编制的文件,定编3人,系事业单位建制。因政府机构改革原因,人员暂时未到位,此项业务由县局基层股代办。为了扎实认真的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县局在全县基层相继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主要挂靠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援助人员39人。其中专职3人,具有律师资格的4人,公证员资格的2人,法律服务资格的29人,均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得到明显加强,从而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领导重视、全县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网络健全。版权所有
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造了司法行政爱民窗口形象。全县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从不讲条件,不讲报酬,默默地为那些法律上无知、经济上无助的弱者、残者及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服务,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努力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弱势群体解难,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爱民窗口的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91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57件,行政1件,非诉讼70件,法律咨询、代书249人次或件,支付法律援助经费高达5万元,全系自行承担。青铜关镇法律服务所积极主动为残疾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去年5月受到司法部、中国残联的表彰。目前我县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办理2002年9月22日特大交通事故索赔案,受遇难者家属委托,担任28名受害者诉讼代表的委托,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此案涉及诉讼人数之多,涉及索赔金额高达60余万元,在我县尚属首例。
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局面。一是广泛宣传国务院、省人大及中、省分别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采取了多种形式,从党政领导,从咱们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和基层人民群众三个层面进行重点宣传,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法律援助、全社会支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更快更好地开展;二是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推进法律援助的规范发展,《法律援助条例》明确了监督管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我们将切实履行这一职能,加强监督和管理,坚持“统一、便捷、效率”的原则,规范案件运作流程,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建立规范、科学的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受援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更广泛地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县、乡镇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以社团法律援助组织、社会力量为补充,以村级“两会一户”及社区工作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网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广泛地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把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的过程,变成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的过程,通过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帮助,引导他们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为党委、政府排忧,为困难群众解难,促进社会的稳定,为“安全镇安”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存在问题。一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执业素质较低,影响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二是宣传不够深入,导致当事人不知自己是否属于法律援助对象,贻误案件时机;三是因无分文经费,严重制约法律援助业务正常开展,使许多受援对象,挡在门外,无法为他们提供法律“救济”;四是专职人员未到位,制度不健全,阻碍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向前发展;五是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目前主要承办的是刑事、清欠民工劳动报酬、法律咨询、代书,对外出办案,因无经费无力援助。
一、法制宣传教育在谋划启动中扎实推进。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年初在认真总结全县“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多层次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修订完善后以上报县委、县政府。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围绕“六五”普法,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进社区和“农民工学法用法暨争当文明守法新市民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法治文化工作,上半年还全力筹备好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开办《法治时空》栏目,成立“县法制宣传艺术团”等各项准备工作,以形式创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二、基层工作活力在典型培育中不断激发。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水平。突出一个“重点”。在县局被评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对照省优秀司法所标准,细化创建内容,全面加强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力度。今年来,班庄、厉庄、城西、塔山4家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均有了一定的提升,跨入先进所行列,为争创省级优秀司法所奠定了基础。培植一批“亮点”。以点带面,创新发展,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是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手段,为此,在全县基层实施“211”标杆工程,并初步显现出效应。把握一个“节点”。年初,县局与各司法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就法制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重点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七月初,县局组织人员就有关工作进行了考评,从考核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够序时推进。
三、社会矛盾纠纷在多措并举中有效化解。
继续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民生为重”的工作理念,着力做好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大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上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622件,成功化解2620件,成功率达99%。不断探索调解组织形式。按照“六化”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县、镇两级调处中心建设;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筹备对全县村级调委会进行换届;为进一步拓展调解阵地,创新调解方式,在全县设立了“海头镇调委会钱鹤飞调解工作室”、“金山镇调委会韦财余调解工作室”两家个人调解工作室;不断完善互动衔接机制。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协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进一步健立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与劳动、卫生等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积极探索相互衔接的新机制。不断开展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做到定期排查,随时疏导,每月排查一次,每季分析一次,把问题发现在最早,把问题控制在最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社区服刑人员在规范管理中监管有效。
今年来,紧紧围绕“执法活动更规范、工作衔接更严密、矫正效果更突出、工作平台更稳固、队伍保障更有力”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了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县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力度,减少脱漏管、重新犯罪现象;不断规范司法所的日常监管和档案管理。切实加强刑释解教工作,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今年来,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12人,解教270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32人;共接收刑释解教回归人员431人,全部落实帮教措施,无重新犯罪。
五、法律服务工作在服务发展中担当先锋。
在开展深化“双促双助”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服务沿海当先锋”等专项活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律师为政府当好法律参谋,积极参与接待工作;引导公证为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服务“三农”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在为新农村建设上作出新贡献;引导法律援助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成立县“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为农民工维权开辟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引导司法鉴定不断加强业务建设,提高采信率。今年来,各项法律服务指标均完成半年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四个律师事务所共各类案件1022件,担任法律顾问181家;办理各类公证2452件;20个法律服务所共各类案件1300家,诉讼案件1130件、非诉讼案件108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8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接待来电、来访962人次;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11件,采信率达95%以上。
六、队伍整体形象在主题活动中得到展示。
今年以来,在全系统先后开展了“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和“坚定信念、发扬传统、执法为民”等主题活动,切实加强机关软环境建设,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精神面貌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对外影响力有了进一步扩大。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在局机关创新开展了“司法行政大讲堂”,到目前为止已开展了七课,讲堂内容涉及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拓宽了局机关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为争当排头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年初,与各基层单位(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出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工作考核制度;修订《县司法局工作规则》,严格办事程序。
虽然在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中还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纪律作风不硬等现象;二是争先创优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劲头不足,创新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外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开展还不相适应、不相对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摒弃弊端,发扬优点,上下一心,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鼓足奋发有为的干劲,以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新业绩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美好新”,在全力争当新一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征程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今年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无不凝聚着大家的智慧和汗水,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在下半年着力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以实际行动争当新一轮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
一、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全力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切实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协调召开全县“五五”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会议,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并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做好全镇、本部门的“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出台;组建全县“六五”普法宣讲团,并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活动;培育深化“六五”普法典型,引导和推动全县“六五”普法深入开展;继续推进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力争打造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与电台协商合作,力争8月前开播《法治时空》栏目,与县电视台合作,开办《法制在线》栏目,拓宽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和传播平台;通过联合人社局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全县“12.4”法制宣传日咨询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着力做好公务员、农民工、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在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申报和命名表彰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打造一线实战平台。
司法所是县局的派出机构,是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最前沿,基层工作做好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就有了根基。下半年,各司法所要认真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对照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县局将进一步强化对争创省级优司法所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使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力争年底班庄、厉庄、城西、塔山4家司法所通过省优秀司法所验收;县局相关科室和各所要进一步做好典型标杆工程的树立、培植,提升典型层次,发挥其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珍惜岗位,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要正确处理好与党委、与县局的关系,处理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当地党委中心工作的关系,要处理好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关系,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开展。
三、不断强化以调促和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之一,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要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完善“三调”衔接配合机制,将调解组织向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延伸,完善医患、劳资、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等专业调解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深入开展“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加强县、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巩固村级调解组织;做好海头和金山两个个人调解室的扶持工作,在业务上加强指导,不断做大做强,有条件的镇也要探索建立个人调解室,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网络。推行网格化排查模式,完善分级预警报告制度,形成科学化防范、常态化排查、法治化调解、信息化运作的能动调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效能,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在全县开展争当“调解能手”活动,通过活动培植、宣传一批调解高手。
四、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全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深化“双促双助”、“服务沿海当先锋”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切实为全县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要不断完善服务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及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建议和意见;二要继续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不断拓展新证源,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三要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要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基层法律服务方式,找准服务“三农”的切入点,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五要通过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监督检查和控制体系,提高采信率,增强司法鉴定服务诉讼和群众需求水平。此外,要突出抓好法律服务的规范执业和集中整顿工作,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完备投诉、查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法律服务人员处罚力度,确保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五、不断加强特殊群体管控,全力抑制重新违法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承担着刑罚的职能,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要按照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在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在矫正教育上做文章,切实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所在。在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作用的基础上,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衔接管控机制,丰富拓展教育矫正方法和内容,探索建立需求、效果评估体系,全面提高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和实效;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石桥、厉庄阳光技能培训基地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技能培训与劳动实践于一体的社区矫正阳光基地建设,重点抓好特殊人群的心理干预和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劳务输出尝试,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三是要进一步督查指导基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进展情况,保证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平台、机构队伍、档案管理等规范化水平;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业务培训力度,扩充社区矫正志愿者类型,加大社区矫正社会宣传力度,努力让社区矫正工作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力凝聚团结干事力量。
(一)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基层基层年”活动,实施基层工作“基础工程”
1、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要求,及时制定了《*县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明确建设标准、要求和奖励措施,积极协调各镇和县有关部门,按照创建省级示范所的标准,指导、落实各镇司法所的硬件、软件建设。通过共同努力,武原、沈荡、百步、于城司法所通过省级示范司法所验收。我县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实现“满堂红”。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干部西塘桥镇司法所长姚爱根同志学习。通过下任务、压担子、强业务,着力提高司法所在当地维稳中主力军作用,强化以“作为换地位”的理念。
2、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质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90件,成功787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8.6%。
3、落实安置帮教措施,确保帮教成效。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20*—20*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注重安置基地建设,进一步拓宽了安置渠道。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我县在册归正人员466人,落实帮教人数459人、安置459人,帮教率、安置率均达到98.5%,重新犯罪7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
此外,认真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前期准备工作,抓好调查摸底,初步拟定相关实施意见。
(二)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落实
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调整充实全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不断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以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手段为重点的“五五”普法“促和谐工程”。
1、全面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全面启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律七进”活动。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县委中心组学法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物权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建立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通过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等多种渠道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切实抓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学习读本的发行工作,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进一步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确保普法工作不留死角。以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组织各单位开展“*县法制宣传教育促和谐工程”项目评比工作。县工商局申报的项目“消费维权法律宣传教育”等被评为优秀项目。
2、运用三大载体,注重法制宣传实效。一是以“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为载体,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通过此项活动,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部分法律顾问对镇、村干部进行《物权法》的宣传,深受各镇、村干部的欢迎。二是以《法治在线》电视专栏为载体,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法治在线》栏目每周播出9期,每期重播2次,每周共播出18次,全年播出近千次。该栏目现已成为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三是以法制文艺演出为载体,增强法制宣传的趣味性。由我局牵头,协调县纪委、县劳动局等部门到各镇区、企业举办《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暨廉政文化文艺演出,受到了各级领导及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
3、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对全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力争使我县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上一个台阶。目前,我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到100%。全县共有五星级民主法治村2个,四星级民主法治村20个,三星级民主法治村71个;四星级民主法治社区2个,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10个。全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到100%,全县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89.4﹪,和92.3%。
(三)以“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为载体,法律服务质量得到提高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深入开展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统一组织,分别指导,整体推进,成效明显。县公证处被评为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1、进一步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品牌活动。我局以“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为载体,围绕“促进和谐•保障和谐•建设和谐”,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初现。
从去年5月至今,全县百名村法律顾问已为各村共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援助117件,为村干部和群众进行法制宣传130多场,解答法律咨询8200多人次,参与审查修改法律文书400多件,参与村务决策咨询80多次,协助沟通联系法律事务240余次,参与人民调解240多件,涉及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借款、房屋租赁、农业承包、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等不同方面。
2、加强管理,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管职能,严格执法,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积极引导、发挥律师咨询团的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规范法律服务业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管理机制。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律师参与县党政领导和法律援助维权站来访接待。
法律服务各项事业全面推进。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20家,受理刑事案件233起,民事案件569起,经济6*起,行政19件,非诉讼业务98件,代书179件。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48家,诉讼业务369件,非诉讼业务148件,参与仲裁1件,参与调解纠纷23起,见证261件,代书115件。
3、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深入贯彻《公证法》,依法履行司法局对公证处的监督职能,继续开展“月查”、“季查”“年查”三位一体的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在原有基础上又出台《*县司法局关于*县公证处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及《关于加强县公证处财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考核内容及奖惩措施,切实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管。
公证工作以巩固老证源,拓展新证源、提高办证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县公证处全年办理公证事项3532件,其中经济类公证事项1*2件,民事类公证事项2020件,涉外公证461件。
(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形象得到提升
进一步完善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各镇(区)援助工作站、各部门维权工作站为支架,各村(社区)援助联络点为触角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通过“文明窗口”建设,开展“民心工程”品牌创建活动,切实发挥法律援助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困、为分流”中的作用。
1、抓规范,强化指导监督,确保援助质量。按照“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的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指导,规范援助程序。大力加强基层站点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指导各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到了“五有”,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了“三有”的工作指标。上半年,就非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和工作方法组织全县基层法律援助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2、抓创建,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救助能力。去年,我县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件总数达到276件,涉案人数近700人。接听来电257人次,接待来访493人次。在案件总量增长的同时,实现非诉讼案件数量、民事案件数量、群体案件数量及结案率的同时增长。全县法律援助整体救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3、抓整合,拓展援助范围,延伸援助触角。积极推行“三满意”活动,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重大事项报告、值班责任制等制度。实现“12348”与“12345”县长电话的联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窗口接待能力,接待窗口全部落地沿街、制度上墙、便民规范。切实加强基层站点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各镇援助站非诉讼案件的办理数量和质量均得到大幅度提高。涉农案件的办理能力明显增强,有效地预防了各类矛盾纠纷及多起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非诉讼案件的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实施队伍建设“素质工程”
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好内部“发力”,在“建班子,育队伍,创业绩,树形象”等方面取得较大进步。
1、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凝聚合力。新班子到位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深入实施《*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行政执法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全面提高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形象。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开展内部财务审计。认真做好工作和参与政法“四长”接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着力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全力打造司法行政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新品牌,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司法行政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建设提档行动”,为营商环境建设筑牢“防护网”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责任部门:普法宣传)
(二)开展“行政执法提效行动”,为市场公平竞争当好“清道夫”。
2.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实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法律援助等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投诉电话0433--5939022、办理结果“四公开”,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举措。(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法律援助)
(三)开展“司法保护提升行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及时雨”。
3.完善和落实民营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请假放宽措施。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程序,民营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本人赴境内居住地以外签订重要合同、投资谈判、参加重要展会、催要业务款项、走访重点客户等而请假外出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审批。(责任部门:局社区矫正负责人、各司法所)
4.健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势,推动涉企纠纷专业化分类处理,不断提升涉企矛盾纠纷解决质效。设立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服务窗口,及时受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在较大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室),调解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责任部门: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各司法所)
(四)开展“法律服务提质行动”,为服务营商环境建好“加油站”。
5.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统筹推进法律维权主题法治宣讲、法治体检服务周等活动,实行“定期走访+预约上门”模式,将法律服务下沉到基层、下沉到企业。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协调联动机制,拓展线上法律服务渠道,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提高企业经营者法治意识。充分发挥调解便捷高效解决纠纷作用,以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普法宣传)
三、工作要求
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行动”,是今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相关科室、司法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抓好行动的开展。
(一)压紧压实责任。我局成立“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行动进行调度、协调、指导、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要以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五化”工作法抓好任务落实。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和谐、创满意、创品牌”为工作目标,以“务实、创新、高效”为工作要求,以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为着力点,大力实施“1055”计划,即:实施“十大项目”、构建“五大体系”、打造“五化格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三生融合·幸福__”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__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十大项目”建设
根据__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我们确立了“十大项目”重点工作,并以此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1.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项目。加强村、居、企业、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地以及接边毗邻地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在县级层面的覆盖率达80%以上。全年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8%以上,行业性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2.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创新项目。深入宣传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列入“平安城市”创建、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目标考核体系,__年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即完成全市90%的村居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签订顾问合同,由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
3.法律服务进政府载体创新项目。争取市政府发文,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和考核办法。__年,要确定市政府及*个县级政府、70%的部门、30%乡镇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
4.公证服务城乡统筹方法创新项目。__年底,实现涉农公证业务年增长率达5%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在重点乡镇设立公证联系点,指导农村公证信息员提供公证咨询、资料初审等服务;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专题法律宣传村居覆盖率达100%;监督公证机构落实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法律援助等便民惠民服务。
5.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方法创新项目。加快法律援助“三个网络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络提高法律援助审批、指派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至年底要在市、县两级12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三个网络平台”,网络咨询和网络申请量要比上年有增长,网络咨询服务要实现微博化、即时化、互动化,网络申请要实现零等待、零遗憾、零投诉。
6.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机制创新项目。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作用,强化管控措施。继续深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导航工程”,切实落实“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教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9%以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六五”普法宣教平台创新项目。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组织一次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评选20名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志愿团为全市1000家以上的企业举办法治讲座。
8.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模式创新项目。加强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化,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着力提升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应对场所安全稳定对执法水平的考量。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职责使命。
9.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基础网络平台,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升级改造局机关局域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面覆盖市局、县(区)局、基层司法所三级的专 线网络。建成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完成司法行政基础资源库,以及包括相关业务在内的的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完善OA系统功能,力争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
10.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__年,市本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完成投资额__万元,完工并投入使用;市劳教所劳教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计划总投资__万元,年内完成25%的投资量,两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协助瑞安、文成两地完成办公大楼建设,促成苍南县司法行政办公用房动工新建。
(二)拓面提质,全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
1.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稳中的先导性作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和覆盖面,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要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保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分析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各类普法对象学法制度。尤其是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实行错位普法和差别普法,加强各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尤其要做好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打造主题鲜明的“六五”普法示范单位,全年培育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10名,示范基层站所30家,先进企业15家。
二是要多渠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农村法律顾问作用;要依托工业园、企业集中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打造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法治文化展示“三合为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建设数量和质量;要放大法治文化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将法制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市场等群众的驻足点,__年要实现全市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要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普法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法制宣传阵地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名言、警句、动漫,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高质量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深化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调对接”和各类专业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夯实基础,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直派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全市累计完成建设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创建率达司法所总数的50%以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巩固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等传统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化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区以及新兴行业、新社会组织等专业性、行业性、联合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化解的同时,重点解决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
二是要拓展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健全完善村、乡镇调解组织之间,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以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调解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巩固完善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五大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民政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强化保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分级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全员轮训。大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构建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城乡一体化法律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一是 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是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进”活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做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以企业“法律体检”为平台,为1200家企业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开通公证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公证机构走访中小型企业100家以上。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主动为村房“两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是要加快构建法律顾问体系。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村法律顾问等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和民事案件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法律顾问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交流制度,推动规范运行。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需求,努力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为基层组织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深入探索“法企”对接的新形式与新途径,向企业推荐合适的法律顾问人才。
三是要深化法律服务惠民措施。继续健全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平台网络体系。至年底,要在90%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工作站初审权,实现工作站和援助中心的网络审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便民惠民力度,公证服务窗口设立电子屏幕、叫号系统的公证处要达到30%以上,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4.打造新型化教育管控体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首要标准”,着力把握工作规律,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对劳动教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水平。
一是加强精细化劳教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劳教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场所布局和设施建设,启动劳教业务用房和墙建设工程,提升场所内部正规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现代化文明监所创建工作。要突出思想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劳教人员法制、道德、文化、劳动教育,加大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出入所教育接受率要达100%。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矫治工作体系,把心理矫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教,特别是做好重点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创新劳教戒毒工作新模式。
二是加强规范化社区矫正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运行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完善系统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定位率,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五大功能的作用,建立并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声纹识别系统,提高动态管控能力。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市11个县建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在全市有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建立工作站,按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20:1比例建立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三是加强社会化安置帮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做好归正人员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加大科学帮教、联合帮教力度,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分层次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县不少于5个,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拓展“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效能发挥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运行规律的研究,按照“内部职能融合”的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按照“组织体系链接”的要求,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按照“横向联动拓展”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协调工青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科学工作体系。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三)强化保障,着力构建“五化”工作新格局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大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形成“以项目化为抓手、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目标、以专业化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1.以项目化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强责提速。今年,市局在局机关开展了“互学互比”活动,要求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申报本处室的“争先创优”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筛选确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项目”。这些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事关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考绩的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分解、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分阶段目标的要求,确保年度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市局将进一步强化考核考绩工作的导向作用,研究制订对县局和市局机关职能处室的考核新办法,各县局也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实现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同时,各县局也要根据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化建设,通过搭建项目工作平台,将重点工作以项目化来设置,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以项目带动、靠项目创新、用项目落实,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创新性和长效性,成为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的一大亮点。
2.以品牌化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进位升级。有特色才有生命力,有品牌才有说服力。实施品牌化就是要通过树典型、带全面,抓示范、促一般,实现面上工作进位升级,整体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推进品牌化建设,以“创和谐、创品牌、创满意”为总要求,深入挖掘自身优势,科学整合职能资源,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品牌的大旗下,推进工作出亮点、树品牌、显特色,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引领思想,树立品牌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深入抓好品牌项目论证、品牌打造规划、品牌服务实施等环节的思想发动,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掌握工作品牌的内涵和特征,使他们形成较强的出精品、树形象、作表率的意识,自觉积极投身到品牌创建活动中去。二是要引领行动,强化品牌运作。各地要正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找准本单位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弱势民生、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炼确定好品牌主题。同时,要积极有效地运作品牌,用品牌标准来开展工作,用品牌形象来接受监督,用品牌服务来吸引群众,用品牌效应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作为空间,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要引领成效,做好品牌宣传。我们要在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叫响品牌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进行公示、宣传、推介,使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面,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3.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各项工作提能增效。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软硬件建设相对滞后、基础人才缺乏、经费投入不足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能增效。今年市局将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十大项目”之一大力推进,来解决这一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一是要夯实基础,加强网络系统建设。要开展市局机关机房和数据中心建设,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要加强网络建设,实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专网互联互通,同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一个三级联通的稳定、安全、高效的专线网络。二是优化资源,加强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建立一个能够全面满足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数据交换的数据中心,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行业资源和行政资源,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三是要深化应用,加强业务软件系统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际,建设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应用平台,不断加强对司法行政基本情况信息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和日常司法行政工作管理,让信息化应用真正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领域。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的工程。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对“法律援助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我街内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进社区的工作奠定了基础。首先,我街道各社区的律师纷纷到所服务的社区义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免费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了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20xx年8月31日在迎新社区的院内,开展了一场法律援助的咨询活动,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第一次走进了居民的身边,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他们不怕累、不怕烦的为居民解答提出的各类问题。如:家庭矛盾纠纷、房屋拆迁、回迁问题、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件等。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诺对迎新社区的居民诉讼费只收50%。在迎新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中,居民们说:“希望法律咨询经常的开展下去,让我们懂得更多的法律。”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更加密了与各法律援助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 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法制观念
我街道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各社区定时以黑板报的形式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知识。努力营早良好的舆论氛围。社区设有“法律服务志愿者岗”定期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律师到现场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的问题。
三、 完善法律保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各社区形成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开展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纠纷调解室、及时调解居民的纠纷;成立一个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对象和帮教措施。
四、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