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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所低保工作

时间:2023-03-13 11:05:29

导语:在乡镇民政所低保工作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乡镇民政所低保工作

第1篇

充分认识推行农村低保听证制度的重要意义

实施农村低保听证工作,是准确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的重要措施,是对农村低保审批程序的探索完善,也是做好新时期农村低保工作的必然要求。农村低保听证制度的核心是依靠群众,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使群众的问题依靠群众来解决。各乡镇要把推行农村低保听证制度作为落实惠民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低保听证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的目标,维护好群众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公平公正。

低保听证的内容及程序

(一)听证对象

1.新申请低保待遇的家庭。

2.有举报或群众反映较大的在保户。

3.年审时的全部在保户。

(二)听证会的组织实施

听证方案由听证对象所在村委会制定,经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实施,听证会由听证对象所在的村委会组织实施,听证结果作为村委会上报农村低保人选的主要依据。

(三)听证人员

听证小组成员一般在15人以上,原则上为单数,具体人数由各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党员代表、村“两委”成员代表、村民代表、本村县乡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如果听证会组成人员与申请人有亲属或其他利益、利害关系,则该员予以回避。

(四)监督人员

负责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民政所长、乡(镇)包村干部,必要时县民政局指派工作人员参加监督听证过程。

(五)村民均可到会参加旁听

(六)听证时间的确定

村委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听证会的召开时间,在听证会举行的5日前,应将听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举行听证的事由通知各有关人员,并告知全体村民。

(七)听证程序

1.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组成人员,宣读低保相关政策及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基本条件。

2.申请人陈述家庭的困难情况及申请理由

3.村干部通报入户调查情况。

4.听证会组成人员向申请人提问。

5.参加旁听人员向申请人提问。

6.申请人及其亲属暂时退场回避,听证人员对申请户逐一讨论并无记名投票。

7.所有人员回到会场,当场进行唱票、计票,由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

8.如申请人对听证会结果不满意,可向所在乡镇民政所提出二次听证请求,乡镇民政所接收到二次听证请求后,要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实际情况进行再次调查取证,并责成村委会在适当时间进行二次听证。

(八)其它

1.听证会要制作详细笔录,并经听证成员、负责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民政所长、包村干部审核无误后签字,村委会、民政所盖章后报民政局备案。

2.为维护申请人的隐私与尊严,听证会成员不可询问与听证内容无关的问题。

时间安排

农村低保听证制度自2012年7月开始实施,以点带面,逐次推进,最终全县220个村听证覆盖面要达到100%。各乡镇要精心选择开展农村低保听证的试点村,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县民政局抽调人员分组对各村听证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低保听证制度是做好新时期低保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我县民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落实农村低保听证制度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组织来推动这项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要签订《县推行农村低保听证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明确由乡镇民政所长和乡镇包村干部具体抓好这项工作,年底将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认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干部考评挂钩,以此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第2篇

县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民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救灾股、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社会救助股、婚姻登记处等股室,下属7个事业单位,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县福利院、县救助管理站、县老龄办、地名办等。全局在职干部职工47人。乡镇设有19个民政所,全县有28所农村敬老院。

二、县民政工作信息化情况

目前,县民政局承担着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基层政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城乡社区建设等工作职能。局机关设办公室、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婚姻登记处、优抚安置股、社会福利股、救灾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募委办等股室,下属老龄办、地名办、烈士馆、福利院、救助站、慈善会和19个乡镇民政所、28所乡镇敬老院。现有在职职工47人,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23人,下属事业单位人员24。全县乡镇民政所有工作人员36人,敬老院工作人员56人。一直以来,我局致力于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但由于专业人员和资金缺乏,目前我县民政信息化工作相对滞后,民政工作只实现了最低层次的网上文件传输和排版打印,民政信息化建设明显成了我县民政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一)硬件情况:目前,县民政局共有电脑33台,打印设备11台,各业务股室均配备了1-3台电脑(仅2012年民政局购置办公电脑8台,一体打印机2台),使用路由器共享2条宽带网络;19个乡镇民政所有工作电脑19台,打印设备19台,均开通了宽带网络,县还建立了县乡文件加密网,文件传输通过县乡加密网进行。各社区、村硬件设施状况相差较大,除个别外,有的没有微型计算机,有的不具备连接网络条件,硬件环境还不健全。敬老院普遍没有电脑。县民政局及基层民政所也无专项的信息化工作经费和人员。

(二)软件情况:局机关各股室办公软件婚姻登记、救灾、儿童福利、流浪乞讨救助、收养登记、民间组织管理以及综合统计等使用的是部委下发的办公软件,低保、五保、优抚使用的是省厅下发的软件。其中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综合统计分析系统、民间组织管理系统属单机版,省社会救助业务系统、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殡葬管理信息系统是网络版。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平台尚未建立。

(三)人员情况:目前,县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学历构成为:大学本科学历5人,大学专科学历15人,高中(含中专)及以下学历27人。全局无计算机专业人员,也无专门的网络维护人员。各业务股室及民政所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较为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和民政业务软件,有的则不能熟练进行操作。

(四)县及上级民政部门无固定的相关经费投入。

三、问题和建议:

县民政信息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紧缺,缺乏专业人才。鉴于民政信息化工作事关民利、事关政府形象、也事关县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县民政信息化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保障资金。虽然县民政局致力于加强信息化建设,但由于资金缺乏,还存在很多困难。一是在硬件方面。目前计算机在民政系统中仅配备到各股室和乡镇民政所,由数名工作人员共用,未能做到人手一台。敬老院目前没有配备计算机。为达到民政信息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标准,需努力争取资金,增加硬件设施,为做好民政信息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在软件方面。民政部门相比其他部门,业务多,任务重,内部业务交叉少,业务软件开发工作量大。要将全部民政工作全部网络,还需积极争取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从政策到资金上的全力的支持。

(二)制定规范,统一数据接口。民政工作经常需要与其他部门交流和共享数据,如低保需要与劳动社保、交警、房产经常联系信息共享。民间组织管理更是需要与教育、劳动、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经常联系沟通。但是目前各个部门目前没有统一的数据输出标准,也就是说数据接口标准不统一,各部门之间已开发使用的信息系统各自为政,不相衔接,影响工作效率。建议由县有关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统一标准进行规范,各部门在开发信息系统时,有标准可依,可减少大量的重复性劳动,便于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交换,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第3篇

一、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镇里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民政所。

二、整治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低保对象,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三、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三)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重点,做到“五个有”:有核对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核对平台、有操作办法。对新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手工核对实质性工作。

(四)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个人申请、镇里统一受理、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对审核、审批情况实行“两榜公示+长期公示”。

(五)以督促检查资金管理发放为重点,严查低保资金发放中的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严禁非低保对象冒领、重分低保金。

四、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

1、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乡镇受理;在审核环节,乡镇要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镇民政所会全部入户调查。

2、全面实行阳光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长期公示”的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严肃查处“人情保”。要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有效遏制“错保”。我镇将利用全省搭建的“数字民政”云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尚未开通网络比对平台的情况下,要建立核对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手工比对的方法,全面启动核对工作。联合车管、房管、人社、公积金、工商、税务、教育、金融等部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营业税的人员、有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或者缴纳择校费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成员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下旬)

各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8月)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地区,将重点督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积极作为,务必取得初步成效。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2日前报镇民政所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局三级将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结合年中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地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村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请各村于9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民政所。

六、工作要求

第4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年审工作,部署今年年审工作任务,推进我县低保规范动态管理。下面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年年审工作的回顾

*年是我县实施低保年审制度的第一年,全县广大低保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施年度审核制度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大胆探索,努力工作,为推进全县低保动态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县应参加年审的低保对象*户,*人。通过年审,低保对象异动*户,*人。其中增标*户,*人;取消*户,*人;减标*户,*人。这主要是:

1、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低保年度审核,涉及千家万户城市贫困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健全和完善低保动态管理的大事。为此,县切实加强了对这工作的领导,健全了由民政局局长*同志为组长,民政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纪监局常委*等同志为副组长,*等同志为组员的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制定了《*年低保年度审核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审内容、时间、程序、方法;召开了各系统单位、乡镇、省市驻县企业分管低保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低保工作人员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年审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年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举办了业务培训班,培训年审业务骨干,为全县顺利有序地开展低保年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统一作法,规范程序

低保年度审核,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且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步调不一致,方法简单,是达不到年审目的的,为此,我们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宗旨,统一了年审作法,规范了年审程序。探索了不少成功经验。

第一,统一了低保年审工作的审核申请、初审调查、复核审查、重点抽查、审核审批五大步骤,层级有序,步步到位。

第二,确定了两个重点。一是核实保障对象的实际收入,对每户保障对象家庭成员的固定收入、非固定性收入按实计算,逐项核实,消除自报收入水分;二是核定保障金额,按照核定的实际收入,分别调整确定保障金标准。

第三,明确了审核方法。采用查看“七证件”、“四证明”、上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法,多方位、多渠道逐户审查、审核,尽量确保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真实性。

第四,注重了五个结合。业务学习,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基层单位普查与主管单位、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一般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档案管理,文书档案与微机管理相结合;动态管理,平时与年审相结合。

3、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低保年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加上低保对象居住分散,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说情风干扰,要如期如质完成年审工作任务决非易事。尽管如此,全县广大低保工作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化工作压力为动力,撇开关系网,巧避人情风,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感,始终坚持原则,按年审要求,上户调查、邻里询问、信函索证,多渠道、多形式核实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及其人口变化情况,使低保情况尽量接近客观实际;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一律取消,根据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当提标的提标,当降标的降标,不少地方对年审结果进行了公开,从而保证了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减少了因低保不公正而上访的人员,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总之,20*年的低保年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政重视的结果,是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在坐同志们艰苦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一向关心、支持低保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在坐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年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企业、乡镇把关不严,为了局部利益视低保为福利,拿低保送人情,为职工开具虚假收入证明,骗取低保;年审工作

联动千家万户,众多家庭成员收入核定、出证工作空前,加之部分对象认识模糊,配合消极,甚至产生埋怨、不满情绪,更给低保年审工作增加了困难和压力;工作经费紧缺,为一年一度的年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逐步克服和解决。

二、*年年审工作任务

*年年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及细则,严格审核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客观公平地重新确定低保对象和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城市贫困人户的基本生活,维护城市贫困户口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请同志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

各民政所、单位、社区居委会要认真宣传贯彻年审工作会议精神,要利用标语、会议、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县市关于低保年审的文件精神,使低保政策、低保年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民政所要召开主管低保工作的领导、各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年审工作会议,传达县会精神,部署年审工作。

2、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家庭收入是界定低保的重要条件,是分类施保的关键所在,家庭收入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低保政策的正确落实,直接影响居民合法权益的维护,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各民政所、各单位一定要把核实家庭收入作为年审工作的重要一环抓紧抓好。低保对象收入来源渠道不一,且稳定性差,要准确核实家庭收入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务必请同志们在核定低保家庭收入时多长几个心眼,多问几个收入渠道,一项一项地把收入搞清楚。从目前我县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看,有下列8种渠道的可能。一是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收入;二是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保险收入;三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四是企业发给内退、息工、待岗人员的生活费收入;五是法定赡养、抚养和义务抚养、义务责任方提供的收入;六是继承赠产、接受馈赠、利息、红利、有价证券以及固定资产租赁的收入;七是破产、改制企业补偿的一次性安置收入或征收房屋、土地所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八是家庭成员中,自谋职业或从事第二职业取得的现金和实物收入,等等。请同志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实在地把低保家庭收入一个个核实准确。

3、注意步骤方法。全县低保年审工作为2个月的时间,即从4月10日开始到6月10日全面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由低保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含企事业单位已移交属地管理的保障对象)民政所、社区居委会、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未移交保障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审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证件,交民政所、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

第二阶段:核实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乡镇民政所、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及其家庭成员变化情况,采用逐户登门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初审,将初审资料报民政所、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复审阶段(5月11日至5月25日)。民政所或主管单位对上报初审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并将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签具意见上报县低保局,逾期未报,则视为自动取消。

第四阶段:抽查审批阶段(5月26日至6月10日)。县低保局对乡镇民政所或主管部门复审上报的对象,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工作结束后,集中逐户审批,确定低保对象。

4、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低保对象审核,由保障对象所在地的民政所、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负责,未移交的低保对象暂由原管理企事业单位负责;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核实的收入要准,各种证明、证件要真,严防低保年审人情化;三是坚持审核审批从严的原则,在年审资料真实齐全的基础上,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批;四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居委会要及时公开年审结果,做到保障对象姓名、家庭人口、保障标准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切实加强领导。

低保年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务必引起重视,切实加强对年审工作

的领导。县成立以民政局局长*同志为组长,民政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监察局*、低保局局长*同志为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的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人员组成的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年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年审工作如期如质顺利完成。

第5篇

关键词:新形势 档案管理工作 规范化 电子化

一、前言

几年来,我在县民政局从事低保工作,整理完善低保档案,在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电子化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体会颇深,有了一些新的见解和认知,与大家进行共同探讨。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包括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低保政策是一项对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差额补贴的社会救助制度,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惠民政策,它是保证贫困群众的生存之本。

贫困对象向户口所在地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通过开会评议,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对象上交乡镇民政所(或社区办),调查核实该户情况是否属实后上交我们低保股,统一入户调查并在村级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才可享受低保待遇。

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电子化策略

1.保证信息资料健全

低保档案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申请表和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均一式三份,由县、乡(或社区办)、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三级分别保管,政务公开栏公示照片和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一份由我们低保股保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公示照片缺一不可,且申请表、审批表需填写低保对象的户主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的详细信息、有无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住房情况和土地等,审批表上除填写低保户信息外,还有村级委员会(或社区委员会)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乡镇民政所(或社区办)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2.加强低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低保户的申请表和审批表均由黑色碳素笔手写,字迹工整,文字周正,大小写要区分。低保金按月发放,且我们低保股已于2008年底实行社会化发放。我县共13个乡镇,232个村,我们低保股已更换成新铁皮柜,实行每乡一档案柜,每户一档案袋,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为单位附上索引,明显标志编号。且我们低保股已安装防盗门窗,以保障低保档案的安全,并设定出专人专岗来管理档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和完善纳入档案管理体系的领导负责制、综合计划制以及目标管理制和部门及个人考核制。在单位内部,分工职责一定要明确;在目标管理以及考核实施细则、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以及任务分解表中,应当体现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制定综合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低保档案以及软硬件客观要求,确保档案管理设施的齐全、资金充足。

3.低保档案的电子化

我县人口众多,纸质档案翻阅起来费时费力,我们低保股也在全面进行全县几千低保户档案的电子化,包含低保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信息等。这样也为查找单个低保户信息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且为低保档案又上了一份保险。建立统一的低保档案管理制度,以做实做细低保档案为抓手,在纸质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电子档案信息内容,并将每月城乡低保对象与现有低保户档案进行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坚决予以取消,对新增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整,将低保信息系统里的数据进行清查复审,全力做到电子档案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信息保持一致。

4.低保档案的动态管理

低保户并不是永久性不变,而是动态管理,每个月有条件好转的或去世的低保对象进行删减,对条件不好的贫困对象予以增加进来,随之县乡村三级的低保档案也要相应增减。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流程管理。档案是由文件材料转化而来的,档案工作通过抓好文件材料形成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对档案工作管理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档案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设计、开发以及利用全过程,都应当符合质量要求。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电子化,要求从文件形成的具体环节入手,对齐进行动态化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档案管理中的问题,虽然比较容易解决,但是文件材料的形成办理问题,却是比较棘手的。比如,有些问题当时得到了补救,但是文件材料的原始凭证以及依据作用等都会丧失,档案就会失去了保存价值。加强流程管理,控制好产品的各个过程,才能保证归档文件的有效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才可持续性改进。

总而言之,档案管理工作的模式的改变与机制的改进,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合理的规划,从思想观念、制度以及人员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着手,形成合力,才能使档案管理工作真正地实现规范化、电子化。

参考文献

[1]陈文天.浅析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J]城建档案,2015(10)

[2]何彦.关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思考[J]办公室业务,2016(1)

[3]张洋.刍议如何加强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2)

[4]王树云.浅谈档案管理的发展趋势――档案管理的信息化[J]赤子(上中旬),2015(1)

第6篇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农村低保提标提补工作。

农村低保已在今年6月份按省政府民生工程考核指标提标提补到位,保障标准由220元/人、月提高到240元/人、月,月人均补差由145元提高到165元,1---3季度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443万元。

2、开展农村贫困家庭摸底调查工作。

各乡镇民政所对县扶贫办认定的2737户8661人蓝卡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统计符合条件2125户6680人,基本符合条件485户1547人,不符合条件127户434人。有244户244人分散五保未列入蓝卡户。

3、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对10个敬老院基础条件较好的,拟上报省级评定三星级敬老院;二是对XX乡敬老院进行新建,目前已完成土地征用工作。XX、XX、XX敬老院正在改造,才丰敬老院正在公开招投标。石桥敬老院正在设计;三是完成6名敬老院会计公开招聘工作,现已正式聘任上班。

4、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

2015年已资助876户876人农村五保、8605户15696人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于相关救助比例的提高,鉴于省民政厅统筹全省情况,正在起草医疗救助新文件,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正式文件即将印发,我局将根据省民政厅新文件精神,修改我县医疗救助政策,适当提高救助比例。

5、推进“就急难”临时救助工作。

5月份县政府转发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局财政局拟联合印发临时救助具体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文件起草、征求意见,正式文件即将印发。第一批临时求助资金大约100万元。

二、存在问题

1、保障资金困难。农村低保按照下拨资金兜底,全县低保人数保障最多平均约16600人(动态管理),根据扶贫办上报蓝卡户人数测算约增加600万元。若加上1-2级重度残疾人全部保障,测算需资金约700万元,就此两项就需1300万元,现有要求农村低保配套资金838万元就未到位;

2、医疗救助若按文件比例提高,年均增加100万元以上,若放宽边缘户医疗救助起付线1万元以上,年均增加300万以上;

3、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以认定贫困户具体资产情况(银行存款以及房产、小车等信息);

4、现有条件农村低保动态管理难度大,尤其是清退压力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目前,已拟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多是从完善程序上进行规范,已送县人大审核,适时,以县政府名义下发;

2、已与财政局拟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力争八月底前送交县领导审定下发。并下拨第一批救助资金;

第7篇

(一)管理监督机制和操作程序还不健全

一是民主评议机制不健全,评议依据不足。民主评议的基础是入户核查。从以前组织评议的情况来看,部分乡村没有坚持入户核查,就是将指标分解,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没有任何调查核算评议依据,完全由评议人员凭印象、凭感觉选择、其评议结果随意性很强,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入户核查机制不健全,轮流坐庄的现象较为严重。低保对象准不准,入户核查是关键。由于有的乡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对入户核查认识不高,怕得罪人,简单地召开一个评议会,把所分指标一评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说了算,造成对象不准确,轮换坐庄的现象无法有效解决,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损害。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由于部分乡村干部受利益驱动,放宽低保条件,搞唯指标论,硬是将自己的关系户纳入农村低保,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情绪,损坏了群众利益,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机构不健全、人员少、经费不足、工作压力大

一是县级低保机构与日益增长的保障对象不相适应,无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乡镇民政办没有配备专门的低保工作专干,与日益繁杂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日前,乡镇只有1名民政员、无法应付县直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而且民政员还要包村,根本就谈不上城乡保障对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村支两委干部素质不高,变动较为频繁,对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县乡两级低保工作人员偏少,致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增大,导致基层操作不规范,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把关不严,造成该保的没保,不该保的保了,伤害群众感情,败坏社会风气,违背低保制度的宗旨。随着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数逐年增加,工作难度大,要求高,没有必需的工作经费、人员和设备作保障,很难完成管理监督工作任务。

(三)农村低保保障偏低,低保户多数仍处贫困状态

现行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遍偏低。吉林省农村低保虽然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但是维持基本生活仍十分困难。一方面,低保人群的收入都处于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以下,而靠每个月不足100元的低保很难使他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另一方面,物价的不断上涨,也削弱了低保金的购买力,使低保金的现实购买能力大打折扣。因此,对于依靠低保金生活的低保户来说,保障水平偏低,生活仍十分困难。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一)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点对象跟踪管理制度,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家庭,根据劳动力变化情况、就业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适时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真正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要建立相关政策衔接机制,要与扶贫开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入学救助等有关政策相互衔接,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益,避免“低保养懒汉”的现象发生。

(二)重视低保机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县乡低保工作机构建设,同时加大争取城乡低保工作经费预算力度。加强机构建设,解决任务多、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矛盾,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按照“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的要求,争取县政府将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农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聘用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及调查核实,制证建档,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费用支出。

(三)强化政府责任,提高工作水平。强化地方政府职责,将责任层层落实到负责低保工作的各级领导,抓好低保资金落实,合理掌握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在具体工作上,强调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防止各行其是,降低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发挥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作用,监督低保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低保制度落到实处。

(四)加大对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切实保证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农村低保是农村困难群体的温饱线或者是生命线,与城镇相比,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还远远不够,不能切实保障基本生活需求,而且,低保标准亦应当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而调整,防止低保标准的变相降低。低保资金作为财政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显然只有增加财政补助力度,才能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五)加强低保工作监督力度,及时清理不符合低保要求的保障对象,防止低保资金的滥用。各级主管部门要定期走访群众,检查低保金的发放情况,对低保人群进行复查和监控,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取消资格。有些低保户生活变更,并没有及时掌握这一信息,仍在享受低保待遇,有些群众生活无着落却无从察觉,做到应保尽保。

总之,农村低保是一种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救济制度的一个重大变革和进步。它是一项惠及数千万农村困难群众的重要举措,做好这一工作,对于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我省农村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农村低保制度在上路之初就凸现出了种种问题,只有省政府不断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加强县乡低保工作机构建设、强化政府责任提高工作水平、加大对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才能有效地保证这项制度更加公平、透明,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才能更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6〕48号)

第8篇

(一)过渡阶段。20*年,省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构建和谐湖北,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出台了《*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重新分类评定审批过渡为农村低保,截至20*年上半年,评定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392户、5860人,占农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0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74元。其中:一类对象283户、31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类对象1041户、2613人,占保障人数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类对象1*8户、2928人,占保障人数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这一阶段由于保障标准提高,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社会效果逐渐显现。

(二)起步探索阶段。20*年,*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截止20*年上半年,全县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为2214户、5131人,占农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标准120元。这一阶段由于救助标准偏低,救助面过窄,致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会效果不太明显。

(三)规范提高阶段。20*年,*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开展年度核查和适当扩面提标工作,加强了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县农村低保工作。截至20*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类别调整565人。实际在册保障人数为3286户、8176人,占农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为45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112.6元。其中:一类对象282户、325人,占保障人数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80元;二类对象1419户、3462人,占保障人数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为55元;三类对象1585户、438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5元。这一阶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了特殊保障,进行了适度扩面和提标,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对传统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从全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看,这项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一)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传统的社会救助过渡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覆盖面扩大到全部农村困难居民,解决了他们特别是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奔小康的步伐,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民政分管的这一块看,主要由救灾救济、临时救济等所组成。社会救济主要是解决资金保障,只有与资金保障结合才能构成比较完整的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确立,解决了资金保障,从社会救济工作内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正因如此,这项制度的实施从一开始就进展顺利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过去,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主要靠救济生活款进行安排,“零打碎敲”,随意性较大,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决。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审核审批、管理监督都规范化,使社会救济工作更加科学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加快了脱贫奔小康的步伐,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制度有力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丰硕成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改善了社会风气,使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三、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自20*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这项工作从去年进展明显加快,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数和低保资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经过两次提标以后有明显提高,管理操作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监督机制和操作程序还不健全。一是民主评议机制不健全,评议依据不足。民主评议的基础是入户核查。从以前组织评议的情况来看,部分乡村没有坚持入户核查,就是将指标一分解,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没有任何调查核算评议依据,完全由评议人员凭印象、凭感觉选择、其评议结果随意性很强,不公平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入户核查机制不健全,轮流坐庄的现象较为严重。低保对象准不准,入户核查是关键。由于有的乡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对入户核查认识不高,怕得罪人,简单地召开一个评议会,把所分指标一评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说了算,造成对象不准确,轮换坐庄的现象无法有效解决,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损害。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由于部分乡村干部受利益驱动,放宽低保条件,搞唯指标论,硬是将自己的关系户纳入农村低保,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情绪,损坏了群众利益,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工作压力大。一是县级低保机构与日益增长的保障对象不相适应。目前,*县民政局低保股编制只有1人,无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乡镇民政办没有配备专门的低保工作专干,与日益繁杂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日前,乡镇只有1名民政员、无法应付县直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而且民政员还要包村,根本就谈不上城乡保障对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村支两委干部素质不高,变动较为频繁,对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县乡两级低保工作人员偏少,致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增大,导致基层操作不规范,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把关不严,造成该保的没保,不该保的保了,伤害群众感情,败坏社会风气,违背低保制度的宗旨。

(三)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监管工作无法到位。随着*县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数逐年增加,工作难度大,要求高,没有必需的工作经费、人员和设备作保障,很难完成管理监督工作任务。

四、农村低保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从2009年开始,每年6月底之前,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点对象跟踪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家庭,重点是第三类对象。要根据劳动力变化情况、就业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又可适时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真正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要建立相关政策衔接机制,要与扶贫开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入学救助等有关政策相互衔接,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益,避免“低保养懒汉”的现象发生。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精神,以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收入等方面,跟踪变化情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养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及时制定计划,采取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镇政府主导作用强化镇政府责任,引导市场、企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整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现及时、响应迅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共享,提升监测准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全镇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全镇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全镇因病因自然灾害(火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全镇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院外)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全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0年底国家扶贫标准1.5倍的农户。由市里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现困难等。

(三)监测程序。以全镇38个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村干部走访排查、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消除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1.农户申报。农户根据自身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情况,向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范围申请。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成核查小组,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包保部门参与核查。对提出申请的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入户核实确认,评估风险等级后填写监测预警对象实地核查走访记录、监测预警对象排查意见表,报送镇扶贫办核准。镇扶贫办对村上报的农户开展实地核查走访,将无疑议户上报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原则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如有突发性、应急性等特殊情况可以立即报送。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由村“两委”、驻村干部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2.村干部走访排查。村干部、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日常入户走访排查,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并填写监测预警对象实地核查走访记录、监测预警对象排查意见表,经镇扶贫办核准后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行业部门核实确认,原则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如有突发性、应急性等特殊情况可以立即报送。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镇住建科、镇劳动保障所、镇水利所、镇民政办、镇农办、镇应急管理科等部门组织工作人员,通过下乡入户或其他手段进行筛查,及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的预警信息,对存在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农户,评估风险等级后填写行业部门筛查记录表、监测预警对象排查意见表,报送至县镇扶贫办。

4.数据比对排查。镇扶贫办和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数据共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两个月至少与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进行一次数据交换。发现并核实确认在“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隐患问题后,反馈乡镇核查。

5.镇级核查。全镇组织镇扶贫干部及包村干部对各村提出的监测情况,以及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反馈的监测意见,对监测对象进行核查,核查实际情况后,形成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意见报告,并于每月填写一次市防止返贫和帮扶工作台账,报送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

6.监测对象确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汇总后,提请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审议通过后,纳入监测预警范围,由乡村两级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巡回督导组,对预警监测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审核。对抽查中发现预警级别评定存在疑似问题的农户,反馈乡镇或责任部门进行重新复核,疑似率超过2%的村要对本村所有农户进行全面重新排查。

监测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全村建立监测台账,准确记录农户基础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采取的帮扶措施、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所有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每两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消除评估和动态管理,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整。

(四)分级预警。根据县级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收入水平与结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乡镇采取分级预警,按照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分别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数额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的涉临返贫致贫户或“两不愁三保障”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农户;Ⅱ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Ⅲ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部分丧失劳动力、收入不稳定、自主发展动力不足,主要依靠产业项目和帮扶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容易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等种类,监测对象确定预警级别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实时调整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消除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基础上,标记消除风险,取消预警级别。

四、帮扶措施

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实施帮扶。乡村层面,按照计划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成效进行密切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采取下列措施分类施策。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二)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根据培训意愿,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实现异地就业;对难以外出务工的,动员当地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帮助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业。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多渠道就业。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户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五)社会帮扶。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动员社会、企业力量参与帮扶,各村要有效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社会众筹”等平台,积极争取“公益团体、爱心人士、慈养基金”等公益资源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落细责任。我镇要落实主体责任,镇扶贫办要做好监测对象认定、组织实施分类帮扶、风险评估、动态管理等工作,镇住建科、镇劳动保障所、镇水利所、镇民政办、镇农办、镇应急管理科等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出现的安全隐患、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各村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按时上报预警人员名单,实施具体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