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合同

时间:2023-03-13 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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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合同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区域: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市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有关经销规定。

2.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条件,并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2.如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经销额,本合同可续签;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经销额,甲方视情况另定。

三、合同标的

1.乙方需交纳经销权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元,该保证金在乙方完成第一年或前二年任务后全额返还,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将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2.本合同规定年销售额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本合同规定乙方首次进货额_________万元。

四、首次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划入甲方帐户。逾期_________天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对该地区继续征召特约经销商。

五、供货及相关细则

1.合同供货价:按“___________”产品供货目录所列价格或议定价格。

2.货款支付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或支付现金。

3.供货期限

(1)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___________日内发出。

(2)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___________天填写书面申请单或电话通知,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7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将按照双方协议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交货地点及运费

(1)合同交货地: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县)。

(2)甲方负担产品到深圳市货运站的费用,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6.验收地点:收货方仓库。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属运输方造成的损失,则应由乙方向运输方要求赔偿。

六、相关管理办法

1.为保障全国经销商利益,由甲方制订“_________”系列产品的公司限定价格。

2.宣传品及广告

(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宣传资料,除按乙方购货量比例配赠外,乙方还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求以成本价向甲方订购。

(2)乙方自行的广告或组织的推广活动,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进行设计、策划或指导实施。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为乙方市场的用户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

七、双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2)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

(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3.乙方享有的权利

(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承担的义务

(1)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手续的义务。

(2)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3)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4)及时向甲方反馈产品销售及产品质量问题

(5)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八、其他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对不合格品实行无偿退换,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2.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乙方应该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__________”系列产品及其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包括复制品),如违约,甲方将按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论处,或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3)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4)如果经销商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九、附则

1.合同生效及期限:首次进货的款项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一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甲方:台湾商品集散平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经销条款

1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市、县)经销商,经销甲方所经销的品牌系列产品。

2 、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3 、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现款结算。

4 、供货程序:乙方填写书面《订货申请单》,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传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确定该批货款到帐后,三日内发货。

5 、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所在市(县)的车站、货运点,运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地区不同, 2-10 元运费/ 件)

6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目标销量为万元,甲方给予返利奖励,否则不予返利。

二、甲乙双方责任条款

1 、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和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3 、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承担责任。

4 、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三、退换货条款

1 、台湾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 、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3 、因乙方仓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货。

四、解除合同条款

1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连续2 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 、在本合同执行45天内,如乙方没有达到KB类店50% 以上的铺货率,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 、其它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终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条款。

五、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知识、技术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六、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在7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6 、本合同最终有效签署人为甲方营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

八、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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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地址:

第3篇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人

1、本合同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

1、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_________%,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3、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4、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_________(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具体对账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_________。

(1)月结____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__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2)滚动结算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3)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4)__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________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4、合同解除后财、物的处理:

(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2)除代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代销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3)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账后由甲方在5日内负责收回,5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税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2、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3、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办理该月龄内代销商品货款结算之间的期限。

14、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5、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第4篇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SGS中国营业机构(SGS-CSTC)联系方式如下: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处理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

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由于经营中越来越多的摩擦,最终导致C姐和W表妹分道扬镳,大家最终从合伙走向了散伙,表姐和表妹的关系,虽然表面上还维持,但亲情因生意的崩盘而迅速瓦解。按说,大家各奔东西,应该不会再节外生枝,但一波不平,一波又起。由于厂家的疏漏和初期急于推广产品,把S市的新型建材项目的权同时与C姐和W表妹都签约了,等于一个城市找了两个商。C姐和W表妹,都看好这个新型建材项目的未来前景,都不愿意放弃权,一山不容二虎,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了。

对于经销商合伙而言,大多数情况下,是能“共苦”的,即在合伙的发展阶段,还没有挣到大钱的阶段,大家还能齐心协力,做好生意,往往是在挣到钱后,不能“同甘”,容易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导致散伙。而上述的案例,是个反例,经销商在合伙的初期,即“共苦”的阶段,就散伙了,更谈不上“同甘”了。

之所以不能“共苦”,导致经销商合伙人之间不欢而散,从上述的这个案例可以总结出如下经验教训:

一是经销商合伙做生意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先不要考虑挣多少钱,首先要考虑到如果不挣钱会怎么办。C姐和W表妹就是一时头脑发热,看好这新型建材项目,觉得会稳赚不赔,从来没有考虑会血本无归。所以,初期就进行了大规模的投入,建了三百平米的店面,一下子就把自己的资金全部砸进去了。市场一旦没有按预期启动,没有现金流流入,合伙企业马上陷入了困境。合伙人之间,因为没有考虑到市场的风险,也没有考虑到遇到困境下,合伙人之间如何止损,双方承担损失的比例等,结果导致合伙人之间因为亏损的问题,会产生意见的分歧,最终导致不欢而散。

二是经销商合伙做生意时,绝对不要因为亲戚和朋友关系,大家之间抹不开面子,股份比例按五五开分配。这样企业就没有大股东,没有人真正说了算,毕竟是股权的多少,决定话语权的多少。股份五五开导致合伙人之间谁都感觉自己是主人,都能说了算,在双方产生分歧的时候,就很难受到硬约束,导致合伙人之间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不愿意妥协,最终导致合伙人之间因意见不合,而矛盾越来越深,越来越离心离德。

三是经销商合伙人的选择一定要谨慎,如果大家经营理念不匹配,一定不要“拉郎配”,否则“强扭的瓜不甜”。上述案例中W表妹也后悔,因为自己觉得C姐当时在自己最早创业的时候帮过自己一个小忙,W一直念念不忘,虽然身边的朋友认为W和C姐合伙不合适,W还是力排众议,贸然与C姐合伙了。C姐也觉得自己对W表妹也非常不错,毕竟这个项目是自己引荐给W表妹的,W表妹后来反客为主,与自己唱对台戏,有点不近人情了。C姐比较斤斤计较,W表妹有点过于争强好胜,大家脾气性格不投缘,经营理念也迥异,散伙是早晚的事情。

第6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协同效应

近年来,为了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正在进行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试点工作。协同效应是企业集团存续发展的根本,能够合理地解释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行为。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机制和环境的支持,综合经营并不能实现协同效应,为商业银行带来效益。本文在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协同效应的现状以及阻碍协同效应发展的制约因素的基础之上,给出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协同发展的建议。

1.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协同效应

协同效应(Synergy)源自协同学,即指共同工作带来的效应。在经济领域中,安索夫于1965年最早提出协同效应的定义:“一种使公司整体效益大于各组成部分总和的效应,是通过相互的合作而导致的2+2=5的效应。”与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理念相结合,协同效应是指企业通过利用其有形或无形资源的潜在机会以及这种潜在机会与公司技能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取得生产成本的减少或销售收入的增加,致使整体的价值大于各部分价值之和的效应过程。其中,创新的实现、无形资产的共享和技术的转移等价值增值方式是协同效应实现价值创造的根源。

2.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协同效应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初期试点过程中,主要通过与证券公司和保险业的合作来实现跨行业经营的。

2.1 业务上的协同发展

2.1.1 银证合作

2001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了规定了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开办金融衍生品业务和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使我国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合作越来越紧密。目前,我国银行与证券之间的业务合作已初具规模。

我国银证合作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类:(1)资金业务,即证券公司通过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进行客户交易资金的存管、支付和结算等业务,如银证通、银证转账等。(2)中间业务,即商业银行政府债券、企业债券,承销、发行、买卖基金,股票开户,发放股利、债券利息等。(3)融资业务,商业银行同证券公司合作,为上市银行提供贷款、融资、配股方信息支持等业务。

2.1.2 银保合作

自1999年,我国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开始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合作业务的范围包括:(1)中间业务:商业银行在其营业网点销售保险公司产品,并从中收取佣金。保险公司所收取支付的保险金通过商业银行支付系统结算。(2)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将长期的、稳定收益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并转化为可投资的金融债券以供保险公司进行投资。(3)其他业务形式: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抵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保险公司还将保险资金注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客户资源信息共享等。

2.2 综合经营平台的协同发展-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是最典型的综合经营平台,目前我国很多商业银行都在采取这种模式进行综合化经营,即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控股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银行、证券、保险等开展不同业务的子公司。由于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我国商业银行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投资,故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走的是“曲线”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即我国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或收购非银行子公司,并有他们投资国内的非银行业务,从而完成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布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控股公司主要有中国银行国际控股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的工商东亚金融控股公司等。

3.阻碍协同效应发挥的制约因素

3.1 业务合作深度不够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处于分业经营的状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面临着短期利益冲突和长期竞争关系,同时三者之间没有形成良性的合作氛围和经营环境。再加上市场环境和机制的约束,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然是商业银行的盈利核心、业务结构单一。以上因素都导致了三者的协同效应并没有发挥出来,致使目前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的跨业合作还处于较低层次,特别是联合开发创新产品很鲜见。

3.2 综合经营发展缓慢

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目前只允许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与保险公司开展相互投资试点等。这造成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开展以收购或创设境外金融子公司为主,因此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在国内发展的脚不是非常缓慢的。

3.3 协同效应没有真正发挥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建立的银行控股公司虽已初具规模,但并没有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协同效应。首先,从内部结构来看,金融控股公司虽然形成了简单架构,但这种结构局限于表面,也未实现对所控股的非银行金融子公司的统一经营和管理。其次,由于国内外存在巨大的市场文化差异,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化程度较低,而其境外金融子公司却都处于高度市场化的市场中,在这种情况下,母子公司之间实现协同效应难度较大。最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也严重制约了金融控股公司协同效应的发挥。

4.总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知道,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协同效应并没有完全的发挥出来。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体制,首先应该遵循协同效应的实现机制,坚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改革思路,稳步推进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试点工作;其次,商业银行应该整合资源,促进同证券业和保险业方面的业务合作与创新,抓住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发挥协同作用的关键因素;再者,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按照国家战略和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加快构建事业部制主导的组织结构,形成集团公司与各事业部各司其职、协调发展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最后,商业银行在建设金融控股公司的同时,要精心做好品牌开发管理工作,建设、宣传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识别度,建立客户忠诚度。强大而统一的品牌对综合经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徐为山,邵健.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协同效应[J].新金融,2008(03):25-29.

[2]朱小军.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协同效应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上海:金融学,2008.

[3]李红.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天津:金融学,2010.

第7篇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刘一博 武媛媛)为达到控市稳价目标,茅台开出2018年首张罚单。2月5日,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销售公司”)《关于对有违约行为经销商追究违约责任的通报》指出,2018年1月,茅台销售公司在对北京、上海、贵州、湖南、江苏、广东等12个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和考核后,对存在哄抬茅台酒价格、管理基础不达标等违约情况的10家经销商做出惩罚。业内人士分析,茅台铁腕处罚经销商可对渠道形成威慑作用,利于春节期间茅台酒稳价,但强势管控也恐对经销商的销售积极性形成一定打压。

该通报显示,针对2018年以后存在哄抬茅台酒价格、搭售、转移销售等违约情形的经销商,将不再续签2018年度合同,受罚经销商包括遵义、上海、湖南长沙各一家经销商和广州两家经销商;针对在2017年期间存在哄抬茅台酒价格等违约情形的经销商,2018年合同各减量15%后进行续签,同时根据2017年合同条款,各扣减20%履约保证金,受罚经销商包括河南、南京各一家经销商及上海两家经销商;针对存在管理基础差、茅台酒进销存数据不符、售出茅台酒物流码登记不完整等违约情形的经销商,各扣减2018年合同量5%的计划后续签,同时扣减2017年合同10%的履约保证金,北京一家经销商受罚。

此外,茅台销售公司还指出,对于合同减量续签的5家经销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茅台酒合同业务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报告交省区考核,且经茅台复核确认后,再行恢复合同业务办理。

值得一提的是,仅在三天前,茅台在出台的《当前茅台酒市场秩序管理的要求》中指出,2018年,茅台将强化巡查问责,加强市场维护,加强对经销商销售渠道的研判,严厉追究违约经销商,通过开展市场巡查工作,打击现货囤积、哄抬酒价、搭售商品、炒单卖单等行为。对于涉嫌哄抬价格、囤货捂售、转移销售、捆绑销售的经销商,一经核实,立即停止业务办理,严肃追究违约责任;对于未按时组织传达、落实会议要求,且在本区域内连续两次以上被核实存在扰乱市场行为的省区经理进行严肃问责,严重者立即停职或就地免职;对于参与炒单、卖单、哄抬价格的工作人员从重追责,严重者将被清退出该工作单位。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茅台针对经销商垄断性的治理手段可以体现其控价决心,同时也进一步反映出白酒行业厂家具有主导权的市场现状。通过这种强势管控,茅台可能会在春节期间实现终端降温。但相比高涨的市场价格,茅台直控渠道的利润空间受限,过度打压又恐会影响经销商的销售积极性。

第8篇

都愿意选择大品牌,

他们往往关注的是产品,而忽视了企业文化。其实,选择大品牌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开心赚钱,

请看雅芳商的切肤之痛――

业绩导向的背后是商誉危机

2010年是雅芳进入中国市场20年之际,在华之路可谓一波三折:营收大幅下降32%;“贿赂门”、“退货门”、“合同门”接踵而至。

雅芳(中国)的转型之痛,痛得入骨三分。业内专家王万军直言:雅芳重建商誉比转型更重要。而雅芳(中国)新总裁奥多内兹的上任,会让这种痛减少几分,商誉多加几分吗?

撤离屈臣氏

广州的张小姐没想到,她会以囤货几十万元的尴尬局面终止与雅芳的合同。“一直在亏损,只好撤架。现在不退,亏得更多。和雅芳合作以来,发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正佳商场屈臣氏的张小姐说。在撤架的柜台上,有“雅芳清货,产品4折起”的字样。有很多经销商都是以“囤货”、“亏本”的标签结束自己的雅芳之旅。

越秀区、天河区几家屈臣氏,雅芳在一两个月前已退出卖场。在屈臣氏华南区,除厦门之外,都没有雅芳的专柜。在华北区,上海、北京等城市还有。

艰难经营

王英(化名)自己开了一家小店经营雅芳。她是雅芳(中国)某年终身成就奖得主,现在的业务也是勉强维持。她透露,雅芳把月任务量由2.5万元提到3.5万元,自从今年以来,受到网络窜货、经销商竞相打折的影响,销量受到明显冲击,完成任务已非常吃力。为此,王英辞退了导购,自己一个人看店。

每月达不到3.5万元就拿不到返点,如果连续三个月达不到,就会被吊销经销商资格。有些经销商为了拿到返点,长期以来囤货不少。为处理囤货,经销商就打折销售,本地卖不了,就窜货到异地,或通过网络销售。

直销商给经销商的冲击也不小。直销商提货的价格并不比经销商高多少,但经营成本远低于经销商,所以他们折扣打得很低。

一直以来雅芳独特的单层直销模式,王英也培养过一批直销员,但活跃的直销员仅有两名。“我绝大部分收入来自我自己店面的销售。这种单层直销模式很难激励直销商去发展下线。辛辛苦苦培养的下线,自己得不到什么收益也就算了,反而还多了竞争对手。”

认为有好处的事情商家才会做,雅芳的当务之急是弄清经销商的想法,并激励他们提升销量,可事实上雅芳做得不尽如人意,2000年之后,雅芳与经销商的沟通明显变少了。

如今面临雅芳转型,王英也不确定自己以后在雅芳的经营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商誉危机

雅芳在不停地“摔跟头”。王万军更是直言:雅芳面临一场商誉危机。

“过分地以业绩为导向,导致雅芳在中国多次转型,而每次转型几乎都是以牺牲经销商的利益为代价的,甚至多次抛弃经销商。”王万军认为这是雅芳商誉危机的根源。

“牺牲经销商的利益”,可以从合同中找到一些痕迹。2010年雅芳与经销商的合同中,甲方(雅芳)处处规定乙方(经销商)不得从事的行为,以及甲方的处罚权限,对于甲方的义务只字未提。 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韦国祥律师表示,这份合同对乙方非常“苛刻”:“甲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如约定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不时修改的营运政策及规章制度(注:这意味着赋予了甲方可随时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又如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认定乙方登记的经营范围不符甲方的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合同。显然,只要乙方有一丝轻微的违约行为,便会面临甲方解约的风险。”

韦律师还表示:“合同法的精神是尽量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并非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解除合同,通常是一方发生重大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另一方才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权条件显然过宽,对乙方不公平。”   经销商对雅芳的抱怨不限于这份合同。前段时间在贴吧里炒得沸沸扬扬的《致雅芳总裁的一封信》,其中提出了经销商对雅芳的种种不满。当事人周锦辉对于“窜货、黑店、任务量过大、要求退货”等问题,雅芳至今都没有解决。周先生为了处理手里50多万元的囤货,他无奈选择与雅芳续约。哈尔滨、广州、石家庄很多雅芳经销商也是如此。

第9篇

合同签订过程

从企业的整体计划出发,确定要合作的经销商,然后发出邀请,最后进行谈判。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再整理成文字条款,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合同的签订是整个企业经营的有机组成部分,同企业的其他部门目标计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彼此间应当协调统一,相互促进、彼此衔接,经过精心研究,在大量的数据分析的前提下,组织精明强干的谈判人才,与经销商订立合同。合同应尽量满足和达到预设目标,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益。

合同书事项分析

经销合同有其特殊的内容、标的,其运作和执行也有其特殊性,在合同的签订中,应注意一些关键问题,以保证合同的合法、公平、合理,便于执行,以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1.签约重点条款之经销区域

甲方指定乙方作为甲方__产品在___省/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乙方的经销区域是____________,乙方同意接受作为__产品在以上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厂家希望经销商在指定区域经销产品。为了赢利,甲地经销商常常将产品卖到乙地;更为严重的是,为了吸引甲、乙两地的消费者,往往采取降价的手段,这样乙地经销商的权益就会受到侵害。这种窜货、竞相杀价现象时常发生,对厂家的整个市场规划与控制造成威胁。

合同条款将严格限制经销商的经营区域。那么,厂家在与商家签订合同时,就应当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一是经销区域规定要具体、明确;要写清是某省、某市、县,以免产生销售交叉区或销售盲区。二是要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让合同真正起到管控作用。

2.签约重点条款之经济指标

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以供货价从甲方购进___产品,总购货额为___万人民币(以乙方到达甲方账户的全额货款为准)。

乙方首次购货额为年协议量的15%,即___万元人民币。

价格主要是供应价,此外还有零售价、批发价及价格浮动范围。如有多种产品应分别写清不同型号、不同产品的价格。

3.签约重点条款之首批进货款规定

首次进货额货款支付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___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内,逾期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解除协议,甲方有权对该地区更换特约经销商。

首批进货是厂家和经销商第一次实质性的交易,厂家应认真对待,并督促经销商如期汇款购货。

4.签约重点条款之批量让利约定

批量让利

甲方将按双方签订的本协议的年标的额的完成比率,在合作的第一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给予一次性支付。

年标的额完成比率(设为X) 让利比率

X≤80% 不享受

81%<X≤100% 1%

X>100% 2%

批量让利的目的是鼓励经销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成甚至超额完成年度销售额,完成的越好,得到的厂家返利也越多。批量让利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兑付,这样才能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不按时支付甚至久拖不付,就会挫伤经销商的积极性,如果激怒了经销商,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5.签约重点条款之成长让利

销售达标成长让利

为了鼓励乙方努力完成销售额,本着共同成长,共担风险,更有效安排生产与销售,____年度,甲方根据乙方的年协议量按进度对乙方安排发货。乙方同意按如下进度购进甲方产品:

第一季度: 15%

第二季度: 20%

第三季度: 30%

第四季度: 35%

如乙方按以上季度的季度比例完成所签年协议量,将享受季度完成回款额1%的季度销售达标成长让利,对季末未完成的,下季度赶齐进度,乙方仍可以累计享受前一季度的销售达标成长让利。该让利每季向客户兑现。

市场的开拓是循序渐进的。开拓市场初期,销量不会很大,随着市场被打开,销量也逐渐增大。成长让利条款遵循了这一规律,并给予经销商返利奖励,有效的调动了经销商的积极性。同时,乙方遵循约定的进度进货,也便于甲方安排生产。

6.签约重点条款之市场管理让利

市场管理让利

甲方规定乙方的所有产品的最低开票价不得低于批价的80%,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抽查考核,若年终考核通过,则乙方可享受甲方的按购货额1%的奖励,若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该奖励。

甲方规定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区域销售、推销或经销甲方产品;也不得授意其他分销商向区域外销售。甲方对此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抽查考核,若年终考核通过,则乙方享受甲方的按购货额2%的奖励,若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奖励。

价格是厂商关注的焦点,是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如果价格失控,会影响整个渠道的运行,进而影响经销商和厂家的整体利益。合同规定的价格有厂家的批发价、一级批发价、二级批发价和零售价。指导价和价格调动幅度有明确的规定,才有严格执行的可能。通过明确合同规定,加以严格监督实施,实现厂家对经销商在价格领域的掌控。对价格制度执行好的经销商,则给与奖励。

窜货也是厂家市场管理的重点,这在产品进入市场初期还好,一旦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一定程度,经销商在本地市场销量很难再上去时,就有窜货的可能。因此,在合同中应规定,乙方不得窜货,并实行抽查考核,考核通过给予奖励,考核不通过则取消奖励。

7.签约重点条款之铺货要求

铺货要求

乙方承诺在到货后的30天内,在所覆盖的经销区域内,铺货的药店数量达50%以上,60天内,药店的铺货率达80%以上。

乙方在甲方要求的铺货期间,未能达到铺货要求,甲方有权发展新的经销商进入乙方未铺货到位的零售终端,或取消乙方独家经销权。

决胜在终端。现在,各个厂家越来越重视终端在产品销售中的作用,而现在的终端形式也越来越多,就拿医药保健品的终端来说吧,有药店、医药超市、便利点、超市、大卖场等。

经销商的实力往往就体现在他所拥有的终端资源的多少。

在合同中,对经销商铺货的速度和数量,应有明确的要求。一是督促经销商按时按量完成,二是对没有能力的经销商,起到隔离作用。

8.签约重点条款之解约条款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季度进货额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自行进入,或发展新的经销商进入乙方经销区域内,或取消乙方经销权。

如乙方有违反销售价格、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其他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

厂家应帮助经销商开拓市场,遇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平时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将问题消灭在初始状态。如解约,应把握好时机,防止经销商压货,避免损失。

9.签约条款之退货条款

退货承诺

首批进货6个月后,8个月内,乙方可要求甲方原价回购首批未销完产品,同时乙方自动放弃经销权。如乙方在此前曾经两次进货,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行为,则本条款自动失效。

退换货条款首先要讲明退换货的条件或起因,一般有质量问题、颜色型号错误、未能售完等,注明退换的条件范围,以便执行。因为退换货直接涉及到双方利益,双方对此条款应当认真对待。

其次是退换货的附加条件和作业流程、责任承担等。退换货的条件有货物完好、无破损、时间限制。作业流程有结算、运输方式等。责任承担根据不同情况,明确归责,以免产,然后再与应招者接触洽谈。

10.权利义务条款

权利义务条款是合同的核心部分,分甲方权利义务和乙方权利义务。主要内容有:

⑴ 厂方义务:

① 提供合格产品及相应资料。② 提品检测报告。③ 市场协助及宣传协助。④ 货物托运和货物调换。

⑵ 经销商义务:

① 维护产品形象和声誉,做好区域内售后服务工作,配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② 按时结算货款。③ 提供相应的销售资料(含库存、实际销量、市场预测等)。④ 协助广告宣传、协助市场开发,以及新产品上市。⑤ 维护区域内厂家的权益。

⑶ 厂家权利:

① 处置经销商违反市场规范的问题。② 审核广告宣传资料。③ 核定零售指导价。④ 参与指导制定营销方案。

⑷ 商家权利:

① 享有独家销售的权利。

② 按约定要求供货。

③ 享有厂家提供的各种市场协助的权利。

经销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1.考察经销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签订合同时,经销商公司名称一定要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并且加盖公章,不能用简写或法律上根本不承认的代号。

3.不能以私人章或签字代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要严格限定授权期限、区域,并明确经销商的权利义务。

5.严格规定产品的价格,退换货流程及责任。